时间:2023-04-01 10:05:53
导语:在资产计量论文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其一,历史成本法。这是目前对国有企业无形资产计量的方法。按照资产来源,分下列三种情况:(1)业主投入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购进确认无形资产价值;(2)外购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购买资产费用;(3)自创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资产成本+累计开发费用。很明显,这种计价方法忽视了无形资产在经济发展、技术制度创新中的自然或精神上升值和贬值,不能正确评估资产的市场现值,需要改进。
其二,重置成本法。其计算公式:无形资产现行价值=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新增投入-各因素消耗价值。这种方法一般用于价值补偿为目的的资产计价,如企业的抵押贷款、经济担保、资产转让等商业活动。难点是各因素损耗价值不好度量。
其三,收益现值法。无形资产的对外投资和出售,必须以获利(转移价值)为前提。这种方法用来确定转移价,其公式为:无形资产的收益现值=收益折现值×收益期限。该方法用未来收益计算现值,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和准确性,一般用于无形资产使用权的转让,但由于现代市场经济的不确定性,会计计价也带有很强的主观色彩。在企业帐目设置上,转移价格可记为投资成本或转让售价,收益部分可作资本公积金处理。其四,超额收益法。指企业的无形资产在未来期间的收益现值与其它同类企业的无形资产在未来期间的收益现值的差额。主要用于计量资产的产权转让价。其公式可表示为:
Y=∑1n=1[p1×R1÷(1-d)n]-∑1n
=1[p2×R2÷(1-d)n]
其中,Y表示企业无形资产的超额收益,P1、P2分别表示该企业与同类企业无形资产的总额。R1、R2分别表示预期收益率和同类企业一般收益率,d、n分别表示贴现率和收益期限。
总体上讲,以上四种会计计量方法是根据经济的发展和各种国有无形资产的特征设计的。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由偏重于资产计量的历史投入价值为基础向资产计量的未来产出价为基础转移。就我国而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国有无形资产增长很快,无形资产的计量直接关系到企业及相关主体的利益,迫切需要改革原有的资产计量方式,进行会计制度创新。我们认为,在国有企业无形资产会计计量问题上,以下几个方面必须加以注意:
1、要正确对待国有企业无形资产计量、核算的范围,切忌极端化。国有无形资产计量范围过窄,容易导致企业正当权益的损失;范围过宽,造成资产空虚化,影响企业及相关主体的正确决策和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正常预期。因此,无形资产计量范围的两种极端行为,均不足取。我们认为,我国仍处在工业经济为主的时代,会计计量应主要体现该时代经济的要求,对国有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范围应以新会计准则为准,对一些重要的但新准则没有确认的无形资产,可以通过附表和附注的形式加以补充说明。2、要注意无形资产与计价方法的统一。在现代多种计量属性并存的会计模式下,企业无形资产的计量可以选择不同的计价方式,但落实到某一种具体的资产,必须选择统一的会计计量模式,不允许企业根据不同的资产相关主体(政府、银行、分散的股东、其他债权人、债务人等)选用对己有利的计价法。
3、关于商誉的确认与计量。商誉是否是一项可以入帐的无形资产,一直是会计理论界争论的热点。一般认为,商誉是指企业一项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如果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无形资产的定义标准,很显然商誉不能算为一项可以入帐的资产。国内会计理论界许多人持这种看法。他们的理论是:第一,商誉不能单独计价,也不能单独出售;第二,与商誉有高相关度的经营管理人员不能完全由企业控制,很难进行会计计量,不能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出来;第三,自创商誉能给企业带来多少预期收益不能确定,且存在摊销操作上的困难,而外购商誉并不是因为良好的企业形象而超值收购净资产市场公允价,所以超额资产不能确认为商誉,应作递延资产处理,同理,自创商誉也不能作为企业资产。持反对意见的人认为,商誉作为一项资产可以被证实,并且通过改进会计方法可以被计量,应算为企业资产。我们认为,商誉的确认和计量,关键在于它的定义内涵及计量选择方式是否与有形资产的确认与计量方式相统一、协调,如果没有,是否有改进的方式为其提供制度支持。这个问题上,要防止陷入空泛无谓的理论争论。
负商誉一般认为是支付价款小于被并购企业净资产市价的差额。部分国有无形资产在企业整体效益低下、存量调整大变动的时候,企业产权转让,有出现负商誉的可能性。但对并购企业来说,负商誉是净收益,通常情况,可作递延资产处理或作为企业资本公积金。
4、关于人力资源的成本与价值。现代经济学认为,生产经营收益是各生产要素(土地、劳动、资本、企业家精神等)边际贡献的结果,经营管理者是一项重要的、不可替代的要素。我国国有企业是优秀的管理人才、科技人才相对集中的地方,从这个意义上讲,国有企业的人力资源(广义上,人力资源还包括劳动工人)最多、最丰富。但在国企财务管理上,很难对人力资源进行会计确认和货币化计量。一般说来,人力资源包括人力资源成本和人力资源价值两部分。有人把成本分为四个要素:取得成本、发展成本、保持成本以及离职成本等,而把价值分为补偿价值和新增价值,是符合经济学一般原理的,没有什么争论。但在人力资源的计量和财务入帐的方式上,争议很大。无论是用历史成本法或现值成本法都不可避免参与了很强的主观色彩,不能体现这种特殊无形资产价值的升降,存量的流动。从一般意义上讲,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的经营管理能力,属个人所有,企业无权作为资产出卖或转让。有人提出工资报酬折现法,但对未来工资报酬、年限及折现率的确定,仍有主观臆断之嫌,不能准确地度量人力资源的价值。
论文关键词:银行不良资产;成因分析;风险管理;法律规制
一、金触不良资产之现状与成因
(一)金触不良资产现状
1999年底,国家成立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华融、信达、长城和东方,目的在于协助消化四大国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的19001)亿元不良贷款。2001年底,时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戴相龙指出,四大银行的不良资产已达18001〕亿元左右。截至2003年底,四大银行的不良贷款已达20001〕亿元。据统计,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信贷资产,1990年为2952亿元,1996年达9500元亿,6年间增加了两倍多。至1999年高达18001〕亿,3年间几乎又翻了一番。国有银行在近五年间消化了将近15001〕亿元不良贷款(尤其是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但新出现的不良贷款总量几乎保持在原有水平上。国务院批准成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是我国借鉴国际经验和方法,处理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重大举措。但是,五年过去了,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总量却有增无减,这使得我们不得不从多角度、深层次分析金融不良资产的成因。
(二)金融不良资产现状的成因
1.国家所有“虚位”、具体责任“真空”、金融风险意识淡薄、银行经营管理不善。
2.银行体制弊端、金融监控缺漏、银行职员素养缺失、金融犯罪问题严重。
3.银行有法不依—法治观念淡薄。
4.国企效益低下—债务转嫁银行。
5.诚信观念缺失—逃废金融债务。
6.人情关系文化渗透—银行借贷关系扭曲。
二、金触不良资产之法律规制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我们应认真学习、研究和借鉴西方银行管理经验,健全完善风险管理机制。
(一)巴塞尔原则及经脸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1988年7月通过、于1997年4月补充修订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通称《巴塞尔协议》)规定:资本对风险加权资产的最低目标标准比率为896,其中核心资本成分至少为496。该协议出台之后,德国为首的欧共体各国纷纷响应,英国、日本等国银行均严格达标。美国银行不仅确保资本充足标准,并创造性地建立了资本风险预替系统,从而保障监管机构防患于未然,有力地促进了美国金融业的稳健运行。1997年9月,巴塞尔委员会通过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规定了有效银行监管的条件、审批程序、持续监管手段以及监管权力等有关方面的25项原则。巴塞尔委员会于1998年9月针对银行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颁布的《银行内控制度的基本原则》,先后在内控文化、风险识别评价、内控措施与责任、信息及其沟通和内控制度监测等方面,规定了13项原则。同时,巴塞尔委员会在吸取一些银行沉痛教训的基础上,了《关于操作风险管理的报告)(关于银行透明度的建设》等文件。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上述一系列原则之所以日益得到其成员国与众多的非成员国的高度重视并适用,就在于这些规则和要求是巴塞尔委员会聚集了大批业内专家,针对银行金融业务数年开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深人研究的结论、对策和成果,符合国际商业银行发展的趋势,具有内在的科学性和外在的权威性,是巴塞尔委员会与许多国家和国际性组织共同合作的结晶。
(二)西方银行风险管理
金融业高度发达的西方国家对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的不懈探讨和深人研究已取得了卓有成效的经验。20世纪30年代由美国建立的存款保险制度,有力地促进和稳定了美国银行制度,亦先后为日本、联邦德国、英国等国家所借鉴。目前,许多国家均建立并完善了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的创立和完善,丰富和发展了银行监管体系,已成为防范金融风险的行之有效的举措。
德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中的VAR(ValueatRisk)风险度量法以及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分散、风险转嫁、风险补偿等多管齐下的策略,加强金融监管,有效地防范和化解了风险。
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真正步人金融市场可谓是刚刚踏上征程。我国加入WTO之后,商业银行无疑要在经济全球化的大市场中运作、经营和发展。如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控制、减少、避免不良资产,应当认真汲取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措施,逐步提高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水平和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
(三)确立风险防范理念
学习和借鉴西方商业银行管理经验,牢固树立风险防范理念。金融风险防范应是整个国家、银行系统和银行全体职员共同的事业。风险管理、风险防范、风险控制的观念和意识,应根植于整个银行系统内的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位职员的灵魂深处。正如巴塞尔委员会颁布的“银行内控制度的基本原则”的报告所要求的,董事会、管理层与全体员工应该在银行内部营造一种“内控文化”。银行的所有职员都应该了解各自在内控制度中的作用,全面投人内控制度建设。
(四)建立完善风险管理机制
借鉴巴塞尔委员会颁布的原则、规则、标准和建议,汲取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行之有效的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我国银行系统的风险管理机制·,应是我国商业银行防范金融风险,减少、避免金融不良资产的系统性工程。巴塞尔内控基本原则强调,内部控制是需要董事会、高级管理以及全体职员不懈努力而实现的过程,是一个能够不断进行风险控制信息反馈并能进行自我调整的动态过程。巴塞尔委员会在《有效监管核心原则》中指出,在有效银行监管体系中,监管者必须具备操作上的独立性和实施监管的能力和手段,必须全面了解各类银行业务性质,并尽可能确保银行自身适当风险管理,使各个银行的风险水平得以评估,确保银行具有充足的资源承担风险。有效的银行监管体系,必须具有统一、明确的责任和目标,必须具有银行监管的适当法律框架,包括银行机构的许可规则和持续性监管规则,监管者实施法律和执行审慎监管权的规定以及对监管者的法律保护,还应建立监管信息分享安排及信息保密制度等。根据巴塞尔委员会上述有关原则及其精神,健全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应是有效的银行监管与银行内控制度的有机结合。
(五)健全银行内控制度
从银行内控制度而言,首先应建立决策科学化、管理规范化、运作现代化的风险管理机构。建立由董事会直接领导的、监控全面风险的、相对独立的风险管理决策机构,决定银行风险管理原则和风险管理程序,制定风险管理政策,监督评估执行管理层控制风险的管理状态,提出风险管理的改进建议并监督其在限期内完成改进任务。风险管理决策机构下设独立于银行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跟踪监督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执行,开发风险管理技术,监管授信业务的授权和受信决策程序,识别评估银行风险,分析确定可控性风险与不可控性风险,并对可控风险提出相应的控制程序和措施,向有关业务部门提出;对不可控风险,要及时报告风险决策机构,以便迅速采取相应对策。。其次,要建立和完善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经营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等所有各种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制度。实现制度化、流程化、规范化的管理,杜绝任何一个不受制度约束的职员,避免任何一项不受规范监控的业务。第三,要不断创新风险管理措施,积极借鉴西方商业银行风险规避、风险分数、风险转嫁、风险补偿等风险处置策略和经验,建立健全配套规范的风险处置制度。第四,要造就整体优化的员工队伍。1995年1月,巴林银行因资不抵债,被荷兰国际集团以1美元的价格收购。几代人为之努力了200多年的一座金融大厦,被一个普通操盘手毁于顷刻之间。因此,“当银行行长就像坐在火山口上。任何一个普通员工的一个违规操作,都可能诱发火山爆发而导致灾难性后果”的说法不无道理。这正是金融企业不同于其他企业的特别之处:企业安危不仅仅系于管理层面,而且系于每个普通员工的手里。因此,商业银行的员工队伍务必整体优化。首先要创新队伍建设理念,确立“员工为主人为本”、“我与企业共长久”的队伍建设战略,促使企业与员工目标一致、员工与企业同步发展。着力营造了解员工、理解员工、关心员工、尊重员工的人文氛围,给予员工自我发展的空间,满足员工施展才能的需求。每一位员工均有成就感和归属感之时,也就是商业银行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形成之日。其次要有完善的员工培训机制。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分业务持续性地对不同岗位的职员进行系统性地培训,以全面提高全体员工的综合素质,日益增强每一位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廉洁敬业意识,不断提升员工的职业道德素养。第三要建立合理规范的工资福利制度。通过对不同岗位绩效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确定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辅助以奖励机制。第四要创立科学的业绩测评和职务晋升制度。针对不同的岗位和不同的层次以及不同的类别,分别确定相应业绩质和量的指标,定期对每位员工的业绩和潜能进行客观全面的测评。确立科学的人才观念,建立公平竞争、因材施用的人事制度,拓宽晋升渠道,从而形成良性循环的激励机制。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3)已出租的建筑物。
(二)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的规定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无形资产是指纳税人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等。
(三)投资性房地产在企业所得税上确认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在会计上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在企业所得税上确认为无形资产,应按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二、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后续支出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处理比较
(一)投资性房地产后续支出新会计准则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后续支出时,如果该支出将会引起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而且该支出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就应该将其资本化,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如果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当在发生的时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1)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2)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2年以上;(3)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
(三)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规定的比较
对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管理的建筑物发生的后续支出,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规都做出了规定,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资本化或费用化处理。但对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管理的建筑物发生的后续支出,资本化处理和费用化处理的判断标准,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不同。
三、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比较及差异分析
(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在企业所得税上不予确认
会计准则规定,对于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投资性房地产,平时不计提折旧,也不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问的差额计人当期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在企业所得税上不予确认。
(二)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部分一致
1.没有减值迹象,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基本一致
会计准则规定,在成本模式下,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计提折旧或摊销。如果没有减值迹象,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基本一致。
2.存在减值迹象,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不一致
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进行处理。需要对其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根据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其具体做法与固定资产准则和无形资产准则的规定一致。
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损失不允许扣除。
四、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比较及差异分析
(一)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一般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会计和税务处理的比较
1.企业将原采用成本计量模式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没有提取减值准备),转换为一般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对资产的计价基本一致。
2.企业将原采用成本计量模式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已提取减值准备),转换为一般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对资产的计价不一致。
3.企业将原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一般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对资产的计价不一致。
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转换前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应当以其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二)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和税务处理的比较
1.会计准则规定
新会计准则规定,在自用房地产或存货等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应根据转换后的投资性房地产所采用的计量模式分别加以处理。在转换后采用成本计量模式进行计量的,将转换前资产的账面价值直接作为转换后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价值。在转换后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的,按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其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人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作为资本公积计入所有者权益。
2.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
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
3.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的比较
当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无论企业采取成本计量模式还是采取公允价值计量形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价,企业所得税处理为:(1)当期确认视同销售;(2)按开发产品公允价确认为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的原始计价。
五、投资性房地产处置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比较及差异分析
新会计准则规定,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性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所得税法规对投资性房地产处置确认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让,按取得收入与计税成本和相关税费进行配比的差额确认损益,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在增加会计上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之初,应记录企业所得税确认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原始计税成本;在投资性房地产持有期间,记录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土地使用权的摊销额和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同时记录会计和税收处理的差异。
参考文献:
[1]《会计》.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税法》.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教材.经济科学出版社.
[3]高立法,赵桂娟,张建伟.《企业会计准则与涉税处理精解》.经济管理出版社.
论文关键词:公允价值,问题,价格计量误差,对策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7号(SFAS157)依据在估计公允价值时所需信息的可获得性及可靠性程度,将公允价值评估技术使用的输入变量划分为三个层级,归纳如下表所示。
输入变量的层级
I级输入变量
活跃市场上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信息(该价格不能调整)并且报告主体必须在计量日有能力获取这些资产或负债
II级输入变量
在市场上没有相同但具有类似的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信息,该报价信息不包含层级I中的报价
论文关键词:人力资本,群体价值,收益模式
引言
人力资本就作为一种生产要素而言,它是指存在于人体内的具有经济价值的所有知识,技能,体力和健康等的总和,但是人又会受很多内在的不确定的因素影响,即使同一个人在不同时期也不一样的。因此人力资本的价值并不能像物质资本那样在静态下进行精确的货币计量,而只能在人力资源的使用过程中根据人力资本的价值转换形式加以确定。按照这个思路,国内外的专家相继提出了一些传统的计量模型,但是由于存在各种因素,计量的数据也只能作为参考,与实际相差较大收益模式,并不能作为企业人力资本价值核算的依据,也很难用于实践。对此,笔者在对传统计量模型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特定的范围,提出了新的模型,试图运用一种全新的方式来解决人力资本价值计量问题。
一、现有企业人力资本价值计量收益模式的比较及修正
人力资本群体价值的货币性计量方法主要有非购入商誉法,经济价值法,和未来净产值折现法。它们考虑到了人力资本的产出价值,能在较大程度上反映人力资本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但是这些模型在计算人力资本群体价值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还是值得商榷的。
(一)、非购入商誉法
商誉法最早是由赫曼森在1969年提出的。他认为,企业过去若干年累计收益超过同行业平均收益的一部分乃至全部都可以看作是人力资本的贡献,这部分超额利润应通过资本化程序确认为人力资本的价值。
V为人力资本群体价值; I为本企业实际净收益; P为企业总资产; i为行业投资报酬率或行业投资利润率。
这种方法是将企业的超额利润通过上述模型资本化为人力资源价值论文开题报告。它的优点是得到的人力资本价值是基于过去每年的实际收益数额,而且不是对未来收益进行估算,相比更具有的客观性。
但是从理论上说,商誉评价法还是很不完善的。首先,仅把超额剩余价值作为人力资源价值是不合理的。其次该模型只能计算能够获得超额利润的企业的人力资源价值,对于大多数只能获得平均利润的企业是不适用的。
(二)、经济价值法
经济价值法又称为“未来收益法” 。该方法认为,人力资本的价值就在于其能够提供未来的收益,它是将企业中人力资本在未来一定时期所实现的盈余折算为现值,然后按企业人力资源投资占全部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进行分配。
V表示人力资本群体价值; Rt为第t年的企业未来净收益; r为贴现率; ht为第t年人力资源投资占总资产投资的比例; T为人力资本价值的计算年限。
它的优点在于:首先经济价值法用未来盈余计量人力资本价值的基础比较符合资产定义中“提供未来收益”这一重要属性特征。其次将包含正常利润的全部盈余而不仅仅是超额盈余作为人力资本价值的基础,这样反映较全面。另外收益模式,这种方法重视对人力、非人力资源的投资比率,并比较人力资源和非人力资源对组织的贡献的大小,有利于企业调整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率。
但此种方法仍有如下局限性:首先,这种方法只适用能获得利润的企业。其次,即使企业获得利润,模型反映的也只是反映了人力资本的剩余价值而不包含必要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因此这种方法同样也明显低估了人力资本的价值。
(三)、未来净资产折现法
这是我国学者文善恩等人在1996年提出的。他的主要观点是根据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提出的。
V表示人力资本的群体价值; V0表示必要劳动所创造的价值; M0表示剩余劳动所发创造的价值; g1和g2分别表示必要劳动价值和剩余劳动价值的平均增长率。
未来净产值折现法的难点在于需要不断的对g1和g2调整。虽然该方法计算出的人力资本价值是以企业全部剩余价值为计算基础的,但是它把全部利润都归为人力资源的贡献,也就否定了其它非人力生产要素的贡献。
二 新建模型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对非购入商誉法模型的分析
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人力资本价值应该包括必要劳动价值(v)和必要劳动创造的价值(m)。这种方法不仅没有计算人力资源的必要劳动价值(v),而且剩余价值(m)也只计算了一部分,仅仅用超额剩余价值来反映人力资本的价值,大大低估了人力资源的价值。因此新模型计算的人力资本群体价值应当包括劳动者创造的全部价值。其次非购入商誉模型使用的未来收益部分仅仅是超额利润而不包括正常利润。根据马克思的平均利润理论,任何一个企业获得超额的利润只能是暂时的,从长期来看利润必然会被更多新进入者平均化论文开题报告。这样,如果当一个企业的利润额等于或者低于行业正常利润额时,企业的人力资本就没有价值甚至为负价值。这显然是不符合逻辑的,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也否定了人力资源这种重要经济资源的贡献。因此新模型中使用的未来收益应包括企业的全部利润。
(二)、对经济价值法分析
经济价值法没有到考虑企业的收益为负值时企业群体人力资本的计算。这样收益模式,当企业亏损时,不仅没有剩余价值,人力资本的必要劳动价值也是不存在的。因此新模型的建立必须保证人力资本的必要劳动价值不受企业盈亏的影响。其次经济价值法和非购入商誉法相比在计算人力资本群体价值时虽然考虑到了正常利润,但是将部分盈余作为人力资源的价值只是反映了剩余价值,而没有包括必要劳动价值。因此新模型的建立不仅要反映人力资本的剩余价值还要体现人力资本的必要劳动价值。
(三)、对模型未来净资产折现法分析
首先,模型选择不同增长率g1和g2分别来反应V和M增长,但是这样即不方便计算也很容易产生误差。一般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高新企业人力资源总投入也会随之规模性增加,因此可以选择一个合适的增长率来近视地反应V和M的增长。由于短期内企业的经营效率是很难改变的,财务政策短时间内一般也是相对比较稳定,因此新建模型选择了可持续增长率(既保持目前经营效率和财务政策不变的条件下公司销售所能增长的最大比率)来计算人力资本群体总价值的增长。但是与之相适应也要缩小新模型的适用范围。其次,该模型并没有给出价值的计算依据,实用性也不强。新模型根据马克思的价值理论,采用工资报酬作为必要劳动价值的计量依据,同时吸取经济价值法的优点,采用人力资本对企业利润的贡献额作为剩余价值的计量依据,方便了计量。
三、新建模型
(一)、模型的建立
通过对现有模型的分析可见人力资本的群体价值实质上是由两股现值流构成的,一股是企业人力资本预期的一系列的工资薪酬的现值和收益模式,一股是人力资源资本参与企业利润分配额的现值和。
公式中,V表示人力资本的群体价值; I0 为基期人力资本货币性报酬性报酬总额; R0 为基期企业利润总额;h为人力资源投资占总资产投资的比例; g为为企业的可持续增长率;r为贴现率; T为人力资源价值的计算年限;
人力资本的货币性报酬I0 和企业的利润总额R0 都可以通过企业的基期年度财务报表直接获得。人力资本的投资率h可以根据人力部门提供的人力资本年度投资额(包括工资福利,各种保险以及教育培训费用等)占企业流动资产的投资额、人力资本投资额和固定资产的折旧额之和的比重计算得到。可持续增长率g=销售净利率×总资产周转率×收益留存率×期初权益期末总资产乘数,公式中的相关比率均可以通过财务报表中的数据计算得到。折现率也可以近似采用行业的投资回报率。
(二)、模型的适用范围
在预测范围上,新模型的特点决定模型主要适用于人力资本对利润贡献额较大、短期内利润增长率相对比较稳定的高新技术行业。起步期的企业一般都能获得超额增长,增长率短时间内变动幅度较大。成熟期的企业只能获得平均利润,利润增长的空间不大。衰退期的企业利润一般是呈负增长的论文开题报告。因此模型主要适合于处于成长期高新技术企业。这种类型的企业利润增长率比较稳定,人力资源是企业最重的资产,而且随着投资规模的扩大,人力资本的投入也会随之增加,短期内占企业的总投入相对比较稳定。在预测时间上,根据竞争均衡理论,一个企业通常不可能在竞争的市场中长期取得超额利润,其投资成本回报率会逐渐恢复到正常水平,因此新模型计算的人力资本群体价值只能是短期的,这也与高新技术行业的人才流动性较强,更新速度较快相适应。
(三)、模型的可行性检验
案例背景资料分析:
河南戴康公司是一家主营网络软件开发的小型网络公司。高端人才就是该公司的主要资产,公司每年财务预算中人才招聘、培训等方面的投资额占投资总额的比重也比较固定收益模式,近几年都维持在40%,该行业在该地区近几年的平均收益率为8.5%。戴康公司员工的80%均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整体创新能力较强而且公司目前正处于稳定的成长期。公司近期对于人力资源群体价值做出的专业评估值为1530万元。
计量过程如下:
1确认计量范围
利用建立的模型对戴康公司的人力资本群体价值进行计量。
2收集数据
根据戴康公司2008年和2009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可得:
单位(万)
年度
2008
2009
收入
1000
1100
工资福利费用
330
363
净利润
50
55
股利
20
22
股东权益
330
369
负债
60
66
总资产
390
429
销售净利率
5%
5%
总资产周转率
2.5641
2.5641
权益乘数
1.1818
1.1818
利润留存率
0.6
0.6
可持续增长率
【关键词】公允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 应用
一、公允价值理论的主要内容
在国际会计准则将公允价值计量做为重点研究的一项会计计量方式后,各个国家也纷纷制定了相应的公允价值会计准则,亦或将公允价值计量引入到现有的会计准则内容中去。2009年金融危机爆发后,众多人士将矛头指向公允价值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最终认为:公允价值不是金融危机的罪魁祸首,现有公允价值准则有其不完善之处需要改进,但公允价值的计量方式仍然是符合当今世界经济发展趋势的。
FASB在各个阶段中对公允价值的下定义是不尽相同的,2006年FASB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或转移一项负债时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支付的价格”。
IASB从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使用公允价值的概念,它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由此可得出,所谓公允价值实际上就是现时的市场交易价格。
我国在2006年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为: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从以上各个对公允价值给出的定义中不难看出,公允价值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与其他计量属性相比,公允价值计量能够更真实的反映出企业资产负债的价值、市场的需求,更符合当代信息使用者对信息质量的要求。但公允价值计量的合理运用也依赖于一个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公平的交易以及公开透明的信息交换空间。
二、公允价值理论在投资性房地产中的应用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与范围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中指出: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收入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而有之而持有的资产。在我国,土地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企业只能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因此,投资性房地产中的地是指的土地的使用权,房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与房屋、建筑物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可以得出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经出租的建筑物。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
1。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
一项投资性房地产只有在符合定义的前提下,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予以确认: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对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其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时点一般为租赁期开始日,即土地使用权、建筑物进入出租状态、开始赚取租金的日期。对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其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时为企业将自用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准备增值后转让的日期。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通常采用成本模式,只有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②企业能够从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但是,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只有在房地产市场比较成熟、能够满足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条件下,才允许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从成本模式计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对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变为成本模式。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按月计提折旧或摊销;存在减值迹象的,经减值测试后确定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如果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不得转回。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同时不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减值准备。
(三)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中的应用
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中的应用主要在两部分:一是后续计量中,满足条件的投资性房地产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二是投资性房地产可以在公允价值模式下进行转换。
1.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有相似之处,也是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例如:一从事房地产经营开发的A企业,2010年3月与B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约定将其开发的一栋写字楼于开发完成时租赁给B公司使用,租赁期10年。当年6月1日该写字楼开发完工开始起租,写字楼的总成本为9000万元。至2010年12月31日,有数据表明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9200万元。
若A公司对这栋写字楼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则在2010年6月1日开发完成起租时确认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9000万元,而至201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日,应按照公允价值调整其账面成本,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200万元,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万元。至此完成了投资房地产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要求,同时A公司当期损益中也增加了200万元。
对已采用成本模式讲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讲量时,以变更时的公允价值调整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成本,并按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例如:2008年A公司将自行开发的一栋写字楼出租,采用成本模式计量。2010年1月1日,假定A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满足条件,公司决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该写字楼的成本是9000万元,已提折旧270万元,未提取减值。当日,该字写楼的公允价值为9500万元,A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则该投资性房地产在2010年1月1日,按公允价值借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9500万元,按已提折旧借记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270万元,按原成本贷记投资性房地产9000万元,将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770万元作留存收益处理,其中按10%贷记盈余公积77万元,剩余693万元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在公允价值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以成本计量的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应按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进行处理。如果是借方差,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将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损失反映到当期损益中去;如果是贷方差,应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将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收益不反映到当期损益,而是反映到所有者权益中,待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时,再将已经计入资本公积中的部分转入当期损益。
例如:A公司是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企业,2010年3月10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将其开发的一写字楼出租给B公司使用,租赁期开始日为2010年4月15日,该日写字楼的账面价值是6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公允价值是7000万元,A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则应按照公允价值借记投资性房房地产――成本7000万元,贷记开发产品6000万元,差额1000万元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又如:A公司将一租赁期满的写字楼收回,作办公楼使用。2010年5月1日该办公楼正式自用,相应由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当天的公允价值为8000万元。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前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成本为70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为增值200万元,则需借记固定资产8000万元,贷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70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200万元,差额800万元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在我国当前房地产交易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下,通常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会反映到资本公积中,等到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再稳妥的转入当期损益。如直接反映到当期损益中,会过激的增加企业当期利润水平,成为某些企业调整利润的工具,而反映到当期的所有者权益中还有利于增加企业的规模。
三、公允价值理论对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影响
(一)能更好的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能更真实的反映出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近年来我们国家的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很快,近五年来有数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往往都要高于其账面价值,因此,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更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特征,更好的反映出投资性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增值潜力和盈利能力。
(二)使“隐性”的所有者权益变为“显性”
在目前房地产价格普遍高于其历史成本的情况下,将按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使得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大大增加,这使得企业的所有者权益由“隐性”转变为“显性”,大大提高了企业的规模。
(三)公允价值对企业利润的调控
企业在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时,能真实的反映出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更好的体现出其增值与盈利的能力,同时会使企业的利润产生较大的波动,增大企业的风险。从长远来看,若今后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前期确认的大量收益需要后期确认大量的减值损失,这使得企业的经营业绩处于极不平稳的状态。我国的房地产市场还不够成熟,信息的公开透明度还远远不够,也很容易使得公允价值变得人为化,成为企业修饰业绩的工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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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春霞,《公允价值在我国会计中的应用》,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
[4]任晶,《公允价值计量在投资性房地产中的应用》,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
论文摘 要: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生物资产作为人们生活的基本经济资源,将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投入到生物相关行业,这就需要更为准确的会计信息来反映生物资产,以达到优化配置经济资源的目的。如何对生物资产进行科学的确认和计量就成了会计信息披露首要解决的问题。文章从生物资产的确认与计量理论入手,分析我国生物资产确认与计量的影响因素,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生物资产确认与计量模式。
我国生物资源较为丰富,从事生物相关行业的企业和个人也越来越多,经营的范围也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生物资产的确认与计量面临严峻的挑战。
一、生物资产的确认
根据生物资产自身的特性,我们认为只有满足下面的条件才能被确认为生物资产,具体如下:(一)能由交易、事项的结果而被企业或个人所拥有或控制。从根本上讲就是指能够被入账的生物资产,企业或个人拥有生物资产就能通过交易流通从中获取经济利益,当然有些生物资产虽然不为企业或个人所拥有,但受到企业或个人的支配,同样的也能从中获取经济利益。简单来说就是不能为企业或个人带来经济效益的生物资产就不能确认为企业或个人的生物资产。(二)生物资产不能是预期的,只能是实实在在的生物资源。只有通过现实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来改变企业或个人生物资源的增加或者减少,而不能凭空计划或者谈判中的交易来确认生物资源,不能以预期的交易或事项来形成企业或个人的生物资产。(三)能够可靠的计量资产成本。这一确认标准主要是强调生物资产在满足其它条件的同时,企业所入账的生物资产的成本也能够进行可靠的计量,企业可以利用价值转移方式对生物资产进行分类,主要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两者在核算和计量上有着较为明显的差异。
二、生物资产的计量
(一)初始计量。从宏观角度的计量模式来看,生物资产的计量有两种方法:一是公允价值法;二是成本法。我国出台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生物资产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法与成本法相结合的模式,并且只有在明确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稳定持续取得时,才能对生物资产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二)后续计量。一是自行繁殖幼畜在成龄后,企业或个人要按照成龄幼畜在账面上的价值作为役畜或产畜的实际成本计量;二是企业和个人种植的经济植物、养殖的各类家禽、家畜、鱼类等,按种植和养殖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作为入账价值。三是在遭受自然灾害或病虫害时,消耗性生物资产按成本计量。
三、我国生物资产确认与计量的影响因素
(一)生物资产的特性对计量属性的影响。生物资产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生物转化的能力,正是由于生物资产自身转化对其本身的价值变化有较明显的影响,历史的成本计量根本不能满足生物资产的这一特性,因此,在国际上普遍采取公允价值法对生物资产进行计量,但这样就受到了市场条件、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当波动大到一定程度就会影响企业或个人的投资决策。(二)会计标准国际化的影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会计标准国际化以成为了必然,会计信息在国际资本流通中起着非常重要的调节作用,它影响着资源的配置进度。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生物资产相对丰富,大量吸引海外投资者进行生物资产投资,随着我生物资产领域国际交流的日益频繁,在会计标准上必然要与国际接轨,这样会计标准国际化就会对我国生物资产计量产生很大的影响。
(三)生物资产理论的影响
第一、信息观与契约观。信息观是利用信息含量最高的会计计量手段为资本市场上各类投资者提供有效的投资决策依据,而契约观是建立在企业或个人的契约理论之上,不同的契约方会对会计信息产生不同的期望,这样在生物资产的计量方法选择上就无法形成统一的意见。第二、受托责任观与决策有用观。会计信息的不同目标影响生物资产计量属性。受托责任观认为会计信息的目标主要是反映生物资产的受托者——企业或个人受托经营与管理的责任,因此,它从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企业和个人管理的立场出发,选择合理的生物资产计量模式恰当的反映出企业和个人对受托责任的执行情况;决策有用观则是刚好相反,它是从信息使用者——投资人、债权人、公众等的立场出发,为使用者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从上面二点来看,不同的使用者、不同的目标都将导致生物资产计量模式的不同选择。
四、适合我国国情的生物资产确认与计量模式
虽然在国际上会计准则将公允价值法作为生物资产的首选计量模式,但在我国当前的经济情况下,公允价值法实施条件尚不成熟,历史成本计量法还是占据主要地位。
第一、我国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拥有生物资产的企业和个人数量庞大,但大多规模较小,许多小型企业和个人通常不需要对外提供会计报表,在这种情况下,生物资产采取公允价值计量法就不太适合我国的实际国情。第二、我国生物资产相关行业市场不发达、体系不健全,信息化程度普遍较为低下,企业和个人从事生物资产经营活动信息来源渠道不畅通,生产活动与市场行情对接存在较大差异。另外由于地域的不同市场相对分散,不能代表整个国家的生物资产交易行情,公允价值计量所获取的市场情况不完善,当然就不可以很好的反映我国生物资产的实际情况。第三、我国生物资产分布广阔、行业发展不均衡,大多数企业和个人会计基础薄弱,而采用公允价值法计量要获取高质量的信息,很多企业和个人都无法完成。在我国会计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影响以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的使用效果。
结论:根据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在现阶段对生物资产的计量采用国际通过的公允价值法尚不具备良好的条件,反而历史成本计量法在当前还是处于主要地位。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未来公允价值计量法也将成为我国生物资产的主要计量模式,但无论是那一种生物资产计量模式都不是完美的,都有其自身的优点和缺陷,只要选择合适自身的计量模式才是最正确的、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
作者单位:长江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胡德春,江俐.我国会计准则中生物资产计量模式的选择[J].财会月刊(理论版),2006,8:60-61.
关键词:定量包装商品,计量工作,对策
1.定量包装商品计量存在的问题
1.1生产企业计量法制意识淡薄。
有的企业只重视自身效益,忽视产品的计量问题,至今仍有部分企业对相关计量法规知之甚少,特别是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允许偏差、标注净含量的法定要求等缺乏了解。不少单位在生产控制中,由于对平均净含量概念模糊不清,把其控制在负偏差范围或在计算净含量时错误地将包装袋计算在内,从而导致商品缺秤短量。当然。这其中也不排除个别企业为了减少成本,提高企业利润,采取偷工减料、弄虚作假,明欺暗骗等手段坑害消费者,钻法律法规的空子。
1.2 定量包装设备和计量器具选用不合理,计量管理水平不高。
据统计,大多数生产企业生产规模较小,定量包装设备陈旧,工艺落后,缺乏必要的计量监控措施。有的在生产流体、半流体产品中,以非罐装容器的某一固体液位作为产品罐装的标准容量,而忽视了非标准容器之间的误差。许多小型及私营企业还进行小作坊生产,未配备自动罐装机。
在计量管理上,一些企业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控制缺乏足够的重视,没有制定商品净含量的控制规范,内部管理松驰,无专门的计量人员,缺乏严格的自我监督抽查措施。有些企业在产品出厂前,要么很少或根本不检查产品的净含量,要么靠简单应付性的“检查”来代替科学正规的抽查,导致生产的同一批次产品,其最大偏差与最小偏差相差十几倍。
1.3 流通领域管理不严。
各大中型商场、超市对商品质量非常重视,对假冒伪劣商品把关较严,而对缺斤少两这一最为普通的计量问题,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大部分商业企业缺少必要的商品净含量计量检测手段,对商品净含量没有专门进货把关制度。免费论文。这反映出各商品企业缺乏对国家有关计量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认识,流通领域缺炒有关的规范措施和执法力度。
1.4 生产企业质量意识淡薄。
企业内部管理不严,一味追求经济效益, 不能按标准规定组织生产、包装、致使一些不合格的定量包装商品流入市场, 主要表现为:①包装文字印刷模糊;②商品净含量不准确,有的商品实际净含量与标注的净含量之差远超过规定的负偏差,更有甚者是抽检商品的平均偏差呈现负数,从中牟取暴利, 有的商品净含量与标注净含量存在更多的正偏差,使企业蒙受损失。
2. 管理对策
2.1 进一步建立完善的计量法规体系
我们应加快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法规与国际接轨的步伐,根据国际上的通行做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和近几年的实践经验,对《计量法》加以补充和完善,将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纳入法制计量监督管理范畴。按照新修订颁布的国际建议,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检验过程中的抽样方案、检验方法、风险平衡等方面予以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并按照原净含量允许负偏差的逻辑关系,将定量包装商品量限范围适当扩大。研究完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机构的考核、授权及其监督管理纳入其中。另外,针对非定量的预包装商品实际存在的问题,国家应参照定量包装商品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定。建立既符合中国实际,又与国际接轨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的法规体系,以提高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统一性。
2.2 抓好源头,把住厂内
规范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计量行为,是提高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整体水平的关键。因此,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就显得尤为重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加大向企业宣传计量法律法规,特别是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办法》等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力度,确保不留死角,从思想认识、法律法规意识和计量检测能力上堵住部分企业的“漏洞”,增强广大企业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免费论文。要建立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和分类指导。对计量基础较好、生产规模大、社会知名度高的企业,指导企业建立完善计量保证体系,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推行“C”标志管理制度。根据我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具体情况,建议国家质检总局应逐步扩大“C”标志的产品和企业应制定更加优惠的鼓励政策,使“C”标志更具吸引力和影响力。免费论文。对计量基础较薄弱的企业,要帮助其加强计量基础工作,建立必要的计量管理制度,改造落后设备,配备合理的计量器具,培训计量检测人员,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控制水平。对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根据企业需要,可直接为其提供计量技术支持,帮助其控制出厂产品的净含量合格水平。另外,要进一步加强对定量包装(罐装)设备的生产企业和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因为定量包装(罐装)设备的准确度和稳定性直接影响到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直接关系到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
2.3 规范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规范市场行为,提高流通领域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合格水平是当务之急。一是应加大对定量包装商品经销企业宣传有关计量法律法规的力度,帮助经销企业全面增强计量法制意识,提高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正确标注的识别能力。使他们认识商品量计量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形象,计量不准确会导致有形资产的流失,又会引起无形资产(企业形象)的损害;二是帮助经销企业严格实行定量包装商品进货验收制度,设立专用计量器具,落实专人负责,对验收不合格的定量包装商品一律不准上柜台;三是要把加强经销企业计量基础工作与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经销企业的计量管理水平作为参与“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的重要评价指标,推动经销企业全面提高计量管理水平;四是按照“严格计划、精心组织、把握时机、加大力度”的指导方针,列也重点定量包装商品检查计划。特别是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要节日组织力量,协同作战,检查人民群众关心的定量包装商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 结论
在计量监督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消费者对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基本上无法进行检测,经营者也反映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短秤少量问题必须从源头、从生产企业抓起。为此,我们全面开展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计量保证能力考核工作,鼓励企业建立计量保证体系。整个检查工作从宣传发动、业务培训入手,要求企业从定量包装商品的标识标注、实物净含量、计量检测手段、计量体系及规章制度的建设等各个方面全面自查,进行认真整改。在检查验收过程中从服务企业、提高水平的角度出发,既促也帮,现场商品抽查力求合理、公正、随机、真实,保证能力考核力求体系健全、运行规范、管理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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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会计实务侧重于对有形资产的计量,但在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的范围和项目日见增多,无疑,对无形资产的计量也就越来越重要。本文针对我国无形资产计量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准确计量无形资产的基本思路。
知识经济的最大特点是企业拥有的无形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重越来越大。在美国有些高科技企业,无形资产的比重在资产总额中甚至位居首位。新的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指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不再区分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并把商誉排除在外。会计理论与实务侧重于对有形资产的计量,而对无形资产的计量虽有所考虑但其范围却很狭窄。现代经济学确认的无形资产有20 多项,而会计学确认的却很少,真正列入会计报表的更少。在知识经济时代,这样的会计信息显然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并且可能误导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无形资产信息的计量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现行无形资产计量存在的问题
1.无形资产确认项目范围过窄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科学技术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将越来越高,知识成为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以知识为基础的无形资产将日益成为企业未来现金流量与市场价值的主要动力。在高新技术企业,衡量企业价值的主要标志不再是物质资源的多少,而是无形资产的多少。比如美国微软公司,其账面价值远不及通用汽车公司一家的账面价值,但其产值和利润却超过了美国三大汽车公司的总和。同样,我国也有类似的高科技企业,例如网易公司。《新会计准则》规定予以确认的无形资产只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等。新准则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资产项目,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第一,该资产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即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第二,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第三,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可见,按新准则的规定,无形资产应当是具有可辨认性特征的资产,对于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是不具有可辨认性的,由于新准则不应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会使得这类企业价值不能得到全面反映。除此之外,在知识经济环境下,还有很多新兴的无形资产,如ISO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等。另外还有人力资源,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之间的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企业对人力资源上的投入将会越来越多,如不及时加以确认和计量,将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2.无形资产价值的计量缺乏合理性
对于《准则》规定予以确认的无形资产,其计量标准亦缺乏合理性。对于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仅将其开发成功后为取得专利所发生的直接费用——注册费和律师费等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而对于其主要的研究开发费用则作为当期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这样处理使得企业自创无形资产成本不能得到全部确认,同时也不符合收益和费用配比的原则。大多数无形资产在尚未开发成功的会计期间里可能不产生任何收益,却要负担大量的研究和开发费用,而开发成功以后的受益会计期间仅摊销少量的申请、注册费用,这显然很不合理。
3 .无形资产的计量过于注重货币实物性
所谓的货币实物性,就是指在对无形资产计量时沿用有形资产的计量方法,以货币为主要单位进行核算。这在一般情况上没有什么错误的。但对于一些特殊的无形资产,诸如企业研发能力,企业人类资源价值、企业文化、企业顾客满意度等反映企业竞争力方面的资源,就难以准确地用货币进行计量了。如果就此消除对以上资源的计量,将其排除在无形资产范畴外,那对于企业资产的核算无疑是很大的损失。
二、准确计量我国无形资产的对策
新准则的颁布,无疑是我国会计准则建设的一件大事,反映了会计准则在制度化、规范化等方面取得的进步。但不容忽视的是,企业在无形资产的处理方面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 也对今后的会计实践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在这一具体准则中也存在着以下值得思考的问题。
1.扩大确认范围
新准则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这导致很多重要的无形资源被排除在外,如自创商誉、人力资本等,从而使企业无形资产整体价值被低估。企业的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被排除在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之外,但这些“ 资产”却在现代企业价值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高度竞争环境下的创新型企业在这些方面表现得特别突出, 如制药业、无线通信业等,它们的投资重点主要表现在雇员知识、营销和分配系统等方面。然而,这些在财务报表中都未能得到充分反映。可以考虑采取一种最适当的方式将此类无形资源的相关信息纳入财务报表, 有助于投资者得到靠且相关的会计信息。
2.逐步建立公允价值计价的环境
国外公司治理相对规范,监管体系完备、资本市场发展相对成熟相适应,在计价手段上,国际会计准则,对于无形资产都采用的是以公允价值计价。此次颁布的新准则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产,债务重组等方面均谨慎地采用以公允价值。虽然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和完善,但我国公允价值的应用环境并示完全建立,国际接轨是方向,是大势所趋,因此我国应在今后逐步建立公允价值的计价环境。
3.对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建议
对于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在英国,研发费用一般存在于科学或工程项目中,缺乏“独特性”使之与其他内生资产一样被资本化。目前国际会计准则研发费用采用的是有条件的资本化方法。即通过技术可行性测试后,内生无形资产在研发过程中的支出可予以资本化处理。准则中,我国改变了之前研发费用完全费用化的做法。对开发过程中的费用,成果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资本化。这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迈出了一可喜的一步。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由于研究费用与新产品或新工艺的生产或使用及给企业带来效益的确定性较差,应在费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直接记入当期损益,并且在以后会计期间也不确认为资产。对于研究活动——初步智力成果,采取费用化处理;对于开发项目由于开发项目是直接转化为生产力,应该采取资本化处理方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