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01 10: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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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家庭是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是社会的细胞,所以家庭的和谐稳定关系着社会的和谐与发展。维系家庭关系和谐与稳定有两种力量,即法律的力量和家庭伦理道德的力量。当代青年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力量,青年人对家庭伦理道德的理解与运用关系着家庭、乃至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而关于当代青年对传统家庭伦理道德的传承也具有了现实意义。
关键词:家庭伦理道德传承家庭伦理道德标准
一、优秀的传统家庭伦理道德阐释
(一)父慈子孝在传统的家庭伦理中,亲子伦理是最基本的伦理关系,甚至被视为比夫妻、兄弟关系更为重要的家庭关系。“父子兄弟夫妇,人伦之大。一家之中,惟此三亲而已父子尤其本也。”(张履祥《训子语))传统家庭伦理强调的父慈子孝.既注重子女对长辈行“孝”。也强调长辈对子女的抚养、关心和爱护。“慈”德的内涵很丰富,主要包括养子、爱子、教子等方面。“孝”的内涵主要有孝养、孝敬、孝顺等。孔子说:“为人父。止于慈。(《札记·大学>)一父慈就是父对子物质上的供养、满足,精神上关爱,呵护,对子女承担起抚养教育的责任。父母对子女施以“慈道”,子女对父母则要尽以“孝道”。正因为“父慈”。所以“子孝”,子女要赡养父母。是理所应当的责任与义务。百善孝为先.父慈子孝是优秀的传统家庭伦理道德在儒家家庭伦理中。父慈子孝是对父子伦理的根本要求,它是家庭道德规范的最主要方面。只有在家庭道德中修以慈孝,才能真正建立起一个有序的和谐家庭。兄友弟悌。兄友弟悌是传统家庭伦理的又一重要内容,它体现了兄弟问的手足深情。俗话说:“家和万事兴。”主要是指兄弟间的团结友爱。兄弟团结友爱是家庭和睦、家道昌盛的重要标志。颜之推说:“夫有人民而后有夫妇.有夫妇而后有父子。有父子而后有兄弟:一家之亲,此三而已矣。自兹以往,至于九族,皆本于三亲焉,故于人伦为重者也,不可不笃。兄弟者,分形连气之人也,方其幼也,父母左提右絮,前襟后裾,食则同案,衣则传服,学则连业,游则共方,随有悖乱之人,不能不相爱也。”(《颜氏家训·兄弟))兄弟姐妹乃手足同胞。是家庭重要的亲缘关系。悌就是处理兄弟关系的行为规范,它的具体内容是指兄友弟恭。“友”是兄对弟的道德规范。它要求兄长要爱护、关系弟;“恭”是弟对兄的道德规范。它要求弟对兄敬从、恭顺、谦恭而有礼。在传统的家庭伦理道德中.相对于亲子关系、夫妻关系而言,兄弟关系具有更多的平等因素,其道德规范包含着更多的合理因素,应在现代家庭以及社会中加以发扬。
(二)夫义妇顺。在我国古代社会里,人们对于夫妻之间的道德关系是十分注重的。《礼记·婚义》中说:“婚礼者,将以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矣。故君重之。”婚姻是家庭的基础,没有夫妇之间的婚姻便没有后代的延续,夫妻关系是各种家庭关系的基础。是家庭关系的核心。在我国古代社会的夫妻关系中,丈夫处于主导地位,妻子处于服从的地位,是~种主从关系,在现代社会对这样的制度我们应该加以批判。当然在传统的夫妻伦理中也有许多值得歌颂的伦理准则,比如夫妻之间互相尊重,相敬如宾,同干共苦等。这些合理的因素是值得我们肯定的。孑L子说:“父子笃,兄弟睦,夫妇和,家之肥。”(《札记·礼运》)传统家庭伦理十分强调夫妻合义而顺,男女婚配要考虑双方的性情和修养是否般配,追求“夫妇和顺,相敬如宾”,在现代社会我们更应注重夫妻双方的互敬互爱,以求家庭和谐。
二、当代青年的家庭道德观的特点及伦理分析
(一)当代青年家庭道德观的特点。婚姻和家庭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缔结了婚姻关系就意味着家庭的成立。然而作为婚姻主体对恋爱和婚姻的看法影响着家庭关系的和谐与否。当代青年人的婚恋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择偶标准和恋爱方式多样化。在社会转型期前,青年择偶一般都把家庭出身、政治面貌、经济条件社会关系作为主要标准。明显表现出以家庭利益为转移的倾向。然而现在的青年男女双方在择偶标准上更注重个人条件。随着民主政治建设的加强和婚姻自由理念的倡导。青年人的择偶标准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注重个人条件,个人素质,把双方的感情放在首位。二是性观念较为开放。性是婚姻的自然基础,满足性需求是人们结成婚姻建立家庭的一个内在动因。传统社会对性的看法是的实施目的就是为了传宗接代,忽视其在婚姻中的地位。三是爱情是婚姻的基础。市场经济带来了平等、自由观念,反映在婚姻家庭中,夫妻要在平等的基础上交流愿望,更加注重个性的和谐.强调爱情是婚姻的重要构成部分。青年人的家庭经济观主要表现在夫妻双方在各自财产的支配权上,夫妻之间有平等的财产分配权、继承权,注重在经济地位上的平等。同时,在家庭消费方面,青年人主张夫妻双方有平等的财产支配权。青年人的生育观已经摒弃了传统的传宗接代观念,大多数青年人认为生育一个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把注意力集中在下一代的教育上,当然也有青年人为了自我的个人实现以及看到了婚姻家庭中的不和谐现象选择了不生育孩子。即“丁克家庭”。以达到实现自己理想的目的。总体上,当代青年人的家庭道德观有其进步的因素,摒弃了传统的一些旧思想。更加注重男女平等、婚姻自主、爱情婚姻等合理的家庭道德观念。
(二)当代青年家庭道德观伦理分析。根据当代青年家庭道德观的特点,可以看出家庭道德观的主流是积极向上的如自由恋爱、自主婚姻等。但是也存在一些弊端,如由自由恋爱引起的婚外情,由性开放引起的婚前等。这些弊端要求青年人要树立正确的家庭道德观。
首先在婚恋观上要端正恋爱态度,提倡文明交往,新时期的恋爱道德要求人们在恋爱中志同道合,共同发展。真正高尚的爱情和婚姻不仅是异性的吸引,更重要的是情操和志趣以及心里的一致与和谐。同时要求青年人要文明交往.要遵守社会公德,不要对他人的生活造成不良的影响,包括现代的恋爱不文明现象、婚外情、第三者等。
其次是在家庭经济关系上,由于受市场经济和外来文化的影响,一些青年人将市场经济中的经济准则运用到家庭中来,如婚前财产公证还有“啃老”方式等。这是对我国传统家庭道德的一个挑战,在新时期我们要公正和合理的处理家庭中的经济问题,严格遵守“孝”的原则来处理在奉养老人的经济问题,以正确处理家庭经济关系。·在正确处理家庭经济关系的同时要大力弘扬“孝”的传统文化。最后在生育观方面。青年人要注重对下一代的教育。运用科学的教育方式.尤其是关注下一代的道德培养,减少社会问题少年的出现。
三、新时期家庭伦理道德规范体系的构建
在不同的电网结构下家庭能源管理系统具有不同的功能,家庭能源管理系统作为智能电网的有机组成部分,智能电网为其提出了新的功能需求。传统电网的能量流向是单向的,即电能由少量大容量发电厂集中生产,然后通过大规模的输电网、配电网送至用户侧,最终由用户消费掉。在这种模式下,家庭用户只是电能的消费者,被动参与电网的运行,家庭能源管理系统的功能就是提高用电效率,实现节能减排,功能单一;并且这种家庭能源管理系统主要考虑单一用户用电效率的提高和舒适度的增加[8],并未考虑大量用户协同工作对电网的影响。智能电网除了大容量集中式发电厂外,还包含大量分布式电源和可再生能源,它具有复杂的潮流分布。电网和用户之间的能量流是双向的,家庭用户不仅可以消费来自电网的电能,而且可以将本地分布式发电装置产生的多余电能售给电网以获得相应的经济效益。智能电网是一个完全自动化的供电网络,其中的每一个用户和节点都得到实时的控制,并保证从发电厂到用户端电气之间的每一个点上的电流和信息的双向流动;能保证电网上各成员之间的无缝连接和实时互动。除了提高居民侧用电效率、实现节能减排外,智能电网环境下的家庭能源管理系统需要具备以下新功能:
1)支持需求响应在居民侧的实施。目前电力资产利用效率低,研究表明20%的系统容量仅用于满足电力峰值需求,其运行时间仅占系统运行时间的5%。通过实施需求响应可以降低电力需求的“峰谷比”和电力资产投资额,提高电力资产的利用效率,增强电力系统运行的安全性。需求响应在大工业用户和商业用户中已经得到了实施;然而单个家庭用户用电量少,而用户数量众多,在传统电网下无法有效实施需求响应。但据美国能源管理委员会(FederalEnergyRegulatoryCommission)报告,居民用户侧是通过实施需求响应来削减电力峰值需求的最大潜在领域。在智能电网环境下,借助于家庭能源管理系统可以实现这一功能。此外,居民用户通过家庭能源管理系统对电力公司的动态电价信号进行合适的响应,对用电设备进行优化控制可以降低用户用电费用。
2)支持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接入电网。智能电网中存在大量的分布式电源,其中风电和光伏发电是居民侧最常见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形式,它们对于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优化能源结构、降低用户用能费用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使配电网中的潮流复杂化。另外风能、太阳能具有间歇性和随机性的特点,风电和光伏发电的大规模接入会给电网电能质量和电网的安全运行带来挑战。家庭能源管理系统需要为家庭用户拥有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接入电网提供支持。
3)支持大规模电动汽车安全接入电网。电动汽车具有节能环保、运行费用低的优点,对于减少交通运输领域的能量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具有重要的作用。但电动汽车具有电池容量大、充电功率高、接入电网充电时间集中的特点。大量电动汽车无序接入电网充电会造成电力需求峰值增加,电网供需失衡,输电线路和变压器过载等后果,降低电力资产利用率,寿命,威胁电网的安全运行。通过家庭用电网络接入电网是电动汽车入网充电的重要方式之一,利用家庭能源管理系统对电动汽车的充电过程进行控制可以削弱或消除电动汽车上网充电对电网的不利影响[14],同时减少用户的用电费用。综上,智能电网环境下家庭能源管理系统除了实现提高用电效率、节能减排的基本功能外,还要为居民侧需求响应的实施、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大规模电动汽车安全接入电网、降低用户用能费用提供支持,这些新需求的实现为该领域的研究提出了新挑战。
2智能电网环境下家庭能源管理系统组成
与传统的家庭能源管理系统相比,智能电网环境下的家庭能源管理系统实现的功能更多、更复杂,需要全新的系统结构支持这些功能的实现。智能电网环境下家庭能源管理系统示意图如图1,它主要包括三类设备:用电负载、储能设备和分布式电源。根据用电模式和用户需求不同,用电负载分为可调度负载和不可调度负载。HVAC(Heating,VentilationandAirConditioning)系统、洗衣机、干衣机、热水器、洗碗机、电动汽车、用于家庭泳池的抽水泵等,在一定条件下对这些设备的运行进行调度不会影响到用户的舒适度,它们是可调度负载。不可调度负载主要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冰箱、家庭娱乐系统、照明系统、安保系统等,对这些负载进行调度会严重影响用户的需求满意度。对可调度负载的运行进行优化调度是实现居民侧需求响应的重要途径之一。电动汽车是一种特殊的可调度负载,它不仅可以通过G2V(GridtoVehicle)从电网中吸收电能满足用户的交通需求,而且还可以通过V2H(VehicletoHome)向家庭环境内的其他用电负载提供应急电能。大量电动汽车在集合者(Aggregator)的协调下可以组成大规模的电动汽车群(VehicleFleet)协同工作,通过V2G(VehicletoGrid)功能在用电高峰期间将电动汽车存储的电能回馈给电网,起到调峰等辅助作用。电动汽车需要在家庭能源管理系统的控制下有序接入电网,以消除大量电动汽车无序接入电网造成的危害。目前,居民侧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主要是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由于风能和光能的间歇性、随机性,以及风能的反调节特性,需要利用储能装置改善风电和光伏发电的电能质量,维持系统稳定,提高其利用率。风电、光伏发电主要供给用户自身使用,多余的电能卖给电网。储能系统除了用于提高可再生能源的电能质量和电能利用率外,还可以在电力需求的“谷底”从电网吸取电能,在用电高峰时期供给家庭用电负载使用,或者售给电网来获取经济效益,降低用户的用电费用。家庭能源管理系统与外界既有能量的交换,也有信息的交换。它通过智能电表与外部电网实现双向能量流动和计量。智能电表也是电力公司和家庭能源管理系统进行通信的信息接口。用户可以通过Internet网络和家庭能源管理系统进行交互,比如通过Web页面监测当前家庭用能情况,对家庭用电设备进行控制。用户还可以与朋友、同事等进行节能比赛,获取节能建议等]。用户也可以通过移动网络与家庭能源管理系统进行交互,实现上述功能。智能电网环境下的家庭能源管理系统主要包含以下五个功能模块:1)用户设置模块。用户通过人机界面对家庭环境内的设备进行参数设置,比如室内环境温度上下限、洗碗机的开始工作时间、电动汽车的充电完成时间等;可以设定不同用电设备的优先级;选定不同的控制模式。用户通过此模块完成与系统相关的所有设置。2)检测模块。检测模块用于实现环境检测、设备检测和用户行为检测。环境检测包括室内的温度、湿度、光照等因素的检测;设备检测指用电负载、储能系统、分布式电源的工作状态检测,比如电动汽车的当前连接状态、充电功率、电池荷电状态等;用户行为检测包括用户物理位置检测和家庭环境内用户行为模式的识别。3)预测模块。风电、光伏发电具有出力不稳定的特点,利用预测算法对其功率输出进行预测有利于提高它们的利用率。若用户采用实时电价,还需要对电价进行预测;另外,也可以对家庭环境内的负载进行预测,这些预测结果用于优化调度过程以提高系统性能。4)优化调度模块。该模块是家庭能源管理系统的核心,它根据用户设置、设备工作状态、环境信息、人员活动信息、电价信息、可再生能源的出力预测等信息对家庭环境内的可调度用电负载及储能系统的运行进行优化调度,达到用户预先设定的某一最优目标,比如最小化用户用电费用等。5)设备监控模块。该模块根据优化调度模块计算的结果对用电负载、储能系统的运行进行控制,实时监测设备的工作状态,并将设备的工作状态和当前的用电状态通过人机界面实时反映给用户。家庭能源管理系统利用通信技术将家庭环境内的用电负载、分布式电源、储能装置及检测控制装置组成网络,实现用能的监控,并实现与外部网络信息流的双向流动。
3智能电网环境下家庭能源管理系统关键技术及其未来研究方向
智能电网环境下家庭能源管理系统的技术体系如图2所示。物理层由负载、储能系统和可再生能源三类设备构成;在中间层检测、预测、用户设置的基础上对物理层设备的运行进行优化调度,优化调度的结果通过设备监控作用于物理层设备上,利用网络通信技术构成家庭能源管理系统通信网络;在中间层的支持下可以实现节能减排、需求响应、可再生能源接入、电动汽车接入等系统功能。在此技术体系中,检测是进行优化调度和监控的基础,优化调度是核心,网络通信技术是实现系统的关键技术之一。另一方面,风电、光伏发电出力预测、电价预测和负载预测可直接采用已有的预测算法。因此,本节从检测技术、网络通信技术和优化调度算法三方面总结智能电网环境下家庭能源管理系统的关键技术研究取得的成果,讨论存在的技术挑战,并指出未来的研究方向。
3.1家庭能源管理系统的检测技术与传统的家庭能源管理系统相比,智能电网环境下家庭能源管理系统检测的物理量范围更广、频率更高、粒度更细。以检测用电设备的耗电量为例,智能电网环境下的家庭能源管理系统不仅要检测家庭用户的总用电量,还要将用电量细化到具体的用电设备和用电时段上。传统检测方法需要为每个检测对象安装传感器,成本高,安装、维护难,并且它是一种侵入式检测方法,难以被用户接受。非侵入式负载检测方法可以弥补传统方法的不足,是当前的研究热点。它由MIT的GeorgeHart提出,最初用于居民楼负载监测。该方法通过分析负载的稳态和瞬态特征实现负载的识别。非侵入式负载检测方法只需要在家庭环境内安装少量传感器检测关键节点的用电量,然后通过算法来确定具体设备的工作状态和耗电量。图3所示是安装在用户侧的智能电表在一段时间内测量的用户用电功率实时曲线图,可以采用基于“时间窗口”的方法以窗口期功率信号的边沿特征、顺序特征、变化趋势和持续时间为特征量,通过与特征数据库中的特征匹配来识别设备,从而将智能电表测量的总功耗分解到具体的用电负载。非侵入式负载检测方法中设备特征选取和识别算法设计是关键,目前的算法有时间序列法、维特比算法、整数规划法、模糊聚类法、人工神经网络法、遗传算法等。非侵入式负载检测方法采用的仪表少、成本低、安装维护容易,易于被用户接受,但对于能耗小、工作模式复杂的设备进行识别比较困难,并且随着设备数量的增加,识别精度下降;大部分算法需要大量的训练和标定过程。对家庭环境内用户的物理位置和行为进行检测和识别,采用一定的方法对用户的行为模式进行预测有利于家庭能源管理系统对设备的运行进行优化调度。检测手段除了传统的红外法、RFID标签法外,还可以通过嵌入在家用电器中的无线收发器接收信号强度的变化来检测人员活动信息。除了传统的以数据为中心的人员行为检测,也可以采用知识驱动的方式进行家庭环境内人员行为检测,比如利用本体对家庭环境和人员行为进行表示、建模,采用语义推理、分类和领域知识进行人员行为识别。目前,家庭环境内人员活动行为的检测和识别主要集中在单用户方面,在实际家庭环境内往往存在多个用户,他们之间的行为具有耦合性,增大了行为识别和预测的难度,但识别和预测的结果对提高家庭能源管理系统的优化调度性能具有重要价值。因此,非侵入式检测识别算法、多用户用能行为检测和识别是家庭能源管理系统检测技术领域未来的研究重点。
3.2家庭能源管理系统的网络通信技术与传统的家庭能源管理系统不同,智能电网环境下的家庭能源管理系统不仅要对单个家庭环境内的用能进行优化、管理,而且多个家庭还要协同作,因此,智能电网环境下的家庭能源管理系统需要家域网(HomeAreaNetwork)、小区网络(NeighborhoodAreaNetwork)和广域网(WideAreaNetwork)三种网络的支持。每个家庭能源管理系统含有一个智能电表,它是家域网与外部网络进行信息交换的接口。同一区域的众多智能电表构成小区网络,来自各个智能电表的数据在小区网络数据聚合中心进行聚合,再通过广域网送到电力公司用于实现用能计量、负载预测等功能;电力公司的需求响应控制命令、电价等信息沿相反的路径传输。三种网络之间的关系如图4所示。目前,可用于组建家域网的通信网络技术如表1所示。由于用户移动、增减用电负载等操作会造成网络拓扑结构频繁改变,因此不适于采用有线方式组建家庭能源管理系统通信网络。无线通信技术是当前组建家庭能源管理系统家域网的主流技术,其中ZigBee技术由于具有低功耗、自组织、拓扑结构灵活、低成本等优点,是家庭能源管理系统家域网最常用的通信方式。家庭环境内含有大量种类多样的设备,由不同的制造商生产,采用不同的通信标准,尽管ZigBee技术在该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但尚未形成家庭能源管理系统家域网的统一通信标准。这增加了系统集成的难度。另外,目前家庭环境内的大部分用电设备检测、通信功能有限,需要外置的检测、通信模块来检测自身用能情况和组成网络,这种方式使家庭能源管理系统实施难度大、成本高、不易被用户接受。互操作研究仍是家庭能源管理系统家域网领域研究的热点。通过和智能家电制造商联合制定家庭能源管理系统的标准,未来的智能家电自身含有能量检测和通信组网能力,来自不同制造商的智能家电能够按照同一标准自动组网,自我报告自身用能情况。这种标准的制定有利于解决目前家庭能源管理系统存在的能量检测精度低、设备互操作难的问题,降低家庭能源管理系统的实现成本,提高用户接受度。网络安全问题是智能电网环境下家庭能源管理系统网络通信领域另外一个研究热点。在智能电网环境下,用户通过Internet和移动网络可以对家庭环境内的设备进行监控,同时家庭能源管理系统采集大量的用户用电数据。非法用户可以通过用户用电数据的分析推断出用户的生活习惯,造成用户隐私泄露;非法的网络入侵会威胁到系统的安全运行,造成用户的经济损失。因此,研究相应的网络安全技术对于保障家庭能源管理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用户隐私及经济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家庭能源管理系统中的设备存在资源受限、计算能力弱的特点,比如,智能洗衣机的控制器是典型的中低端嵌入式微处理器,其计算能力有限。并且家庭能源管理系统网络中涉及控制的信息传输要满足硬实时性的要求。所以传统的Internet网络安全技术不能满足系统需求,因此计算资源受限情况下满足实时性要求的网络安全技术是未来的研究重点。另外,家庭能源管理系统采集大量的用户用电数据,内含用户隐私,如何在满足电力公司正常需求的前提下尽量保护用户隐私也是值得研究的方向之一。
3.3家庭能源管理系统的优化调度算法对家庭环境内的用电设备进行调度减少设备的空闲损耗、提高用电效率是传统家庭能源管理系统的主要调度目的。智能电网环境下家庭能源管理系统实现功能的多样性、可再生能源出力的不确定性、动态电价、能量流动的复杂性等因素都增大了优化调度的难度。图5所示是智能电网环境下家庭能源管理系统中的能量流图,箭头表示能量流动的方向,箭头上的符号表示功率的大小。虚线框内的部分为单个家庭用户拥有,它和大电网之间存在双向的能量流动关系:家庭用户可以从大电网购买电能供用电负载消耗,或由存储系统储存,并为此支付相应费用;在动态电价机制下,购买电能时段的选择直接影响到用户支付费用的多少。用户也可以将分布式电源产生的多余电能和储能系统储存的电能出售给电网来获得相应的收益,并且售电时段的选择也与其收益大小密切相关。在一段时间内用户需要支付的总用电费用由式(1)表示。分布式电源产生的电能可以供给用电负载消耗、储能系统存储和售给大电网,在一特定的时刻,不同的选择会对用户的用能费用产生不同的影响。同样,储能系统能量存储、释放策略的选择也影响着用户的用能费用。因此,对虚线框内用户拥有的部件进行控制,实现对图5所示各组成部分之间的能量流动方向和大小进行优化调度对降低用户总用能费用具有重要的意义。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的功率输出不稳定,根据它们的出力预测对可调度用电负载和储能系统的运行进行调度,能够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此外,需求响应的实施和大规模电动汽车的安全接入电网都需要优化调度算法的支持,因此优化调度问题是智能电网环境下家庭能源管理系统的核心问题。根据优化调度的目的不同,当前的优化调度算法主要分为以下三类:总用电功耗小于目标值的调度算法、最大化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的调度算法、最小化用户用能费用的调度算法。1)总用电功耗小于目标值的调度算法。在居民侧实施需求响应除了利用动态电价信号通过经济刺激方法引导用户改变用电模式外,电力公司还可以根据当前的电力供应情况,直接向用户需求响应控制信号,向用户指定需求响应的持续时段和在此期间该用户的家庭用电上限,电力公司根据事先与用户签订的协议为用户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用户收到需求响应控制信号后,通过家庭能源管理系统中的优化调度模块对家庭环境内的用电设备进行调度,确保满足需求响应控制信号的要求,必要时可以牺牲用户的部分舒适度。优化调度算法不仅要考虑可调度负载对家庭总用电量的影响,还要考虑不可调度负载及可再生能源出力不确定性对调度结果的影响。2)最大化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的调度算法。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的出力不确定性不利于它们大规模接入电网,限制了它们的利用率,通过大容量的储能系统可以削弱出力波动,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但该方法成本高,不便推广。同时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的出力波动大,储能系统的容量不易确定,储能系统的利用效率低。家庭能源管理系统通过对用电负载和储能系统的调度,优先消纳本地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电能,有利于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降低可再生能源出力波动对电网的不利影响。家庭能源管理系统可以根据天气预报网站分小时的天气预报信息对可再生能源的出力进行预测,然后根据电价的预测结果和用电负载的优先级对用电设备进行调度,从而最大化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并最小化用户用能费用。将电动汽车的充/放电与可再生能源发电预测相结合,建立一个同时计及具有V2G功能的电动汽车、风电和光伏发电系统出力不确定性的电力系统协同调度模型,可平抑可再生能源的出力波动,改善电力系统运行的经济性,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3)最小化用户用能费用的优化调度算法。在智能电网环境下,家庭能源管理系统除了降低负载的空闲损耗来降低用电费用外,可以采取多种方法来降低用户用电费用:响应电价信号,将部分负载从“高电价时段”调度到“低电价时段”;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出力状况协同控制用电设备增加低成本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量,减少从电网购买的电能;将可再生能源产生的多余电量售给电网;利用储能系统在低电价时存储电能,在高电价时供给用电负载或售给电网获取经济效益等。这种算法是目前最常见的优化调度算法,可表示为如式(2)所示的约束优化问题。不同的调度算法考虑的对象范围不同,HVAC系统用电占整个家庭电能消耗的22.3%,提高HVAC系统的效率是实现节能减排、用户侧需求响应的重要手段,对降低用户用电费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HVAC系统的优化调度算法是该领域当前的研究重点之一。根据动态变化的电价和室外温度的变化对未来时段HVAC系统的温度设定进行优化调度,能够在保证用户舒适度的条件下降低用户用能费用。检测室内人员活动信息,分析用户行为模式,有针对性地对HVAC系统的运行进行优化调度也可以提高使用HVAC系统的效率,降低用户用能费用。利用房屋具有的储能特性,根据可再生能源的出力状况对HVAC系统进行控制,通过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来降低用户用能费用。家庭用户不仅关心HVAC系统的用能费用,更关心整个家庭环境内的总用能费用,因此优化调度算法还要考虑其他用电负载、储能系统和分布式电源对优化调度结果的影响。对家庭环境内的分布式能源资源和储能系统进行优化调度,也可以降低用户的用能费用[55-56]。与只考虑用电负载、储能系统、分布式能源中的某一类或几类的优化调度算法相比,在统一的框架下综合考虑用电负载、储能系统和分布式电源的优化调度模型和算法能够获得更优的结果。在实际应用中,并非所有用户都同时拥有用电负载、储能系统、分布式能源和向电网出售电能的能力,但研究表明用户拥有储能系统、分布式电源和向电网出售电能的能力有助于降低用户的用能费用。T.Hurbet和S.Grijalva在优化调度算法仅考虑用电负载的基础上,依次加入储能系统、用户向电网售电能力、光伏发电系统和发电机组,每种情况下都用三种不同的算法对系统进行优化调度,相应的用户用能费用如表2所示。从表2可见每种优化调度算法下用户用能费用都随着新设备和用户向电网售电能力的加入而减少。智能电网环境下家庭能源管理系统的优化调度算法除了以上三类主要算法之外,一些研究人员提出了通过对一定数量的HVAC系统、热水器、电动汽车进行协同调度控制,为电力系统的运行提供调频、调峰等服务的算法。研究表明用户的用能费用与用电负载、储能系统、分布式电源和向电网出售电能等因素均有关系,但在统一的优化框架下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的研究目前较少。另外,已有的调度算法对可再生能源出力预测、负载预测、电价预测、用户用能不确定性和环境因素(比如室外环境温度)等不确定性因素对优化调度结果的影响研究不足。因此,在不确定性环境下基于统一优化框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调度算法是该领域未来的研究方向之一。
4结语
关键词:家庭消费;伦理教育;可持续性消费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作为人们主要消费场所的家庭也会在全球化浪潮中接受丰富的、先进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同时,也必将面临着许多道德选择的难题,这些难题的解决与否将关系到个人、家庭、社会的生存与可持续发展。家庭自身应该承担起责任,树立健康消费观念、制定合理的消费策略、规范家庭成员的消费行为,使我们每个家庭在物欲横流、各种非理性的个性化理念与价值观充斥的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真正做到理性消费,真正获得高质量的生活。
一、加强家庭消费伦理教育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加强消费教育,培养健康文明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既是长远大事,也是当务之急。日本学者小林实早就提出:“产业的发展,需要培养贤明的消费者。今后在政策观点上要重视充实消费者教育,开展培育有良心的消费者运动”,“日本产业之所以能够从经营指导思想重视产品质量,是由于日本的消费者,特别是战后提高了教育水平的日本妇女具有识别商品的眼力”。[1]很多国家,特别是美、日等国,半个世纪以来,已建立了比较完整的消费教育体系,纳入各级学校教育之中,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中国近一二十年来,国民消费教育,已成为近几年全社会尤其是学术界讨论的热门话题。有些省市虽然搞了一些消费教育,但从全国来说,还没有建立比较完整的消费教育体系,还没有转变为政府行为,把它纳入基础教育、素质教育之中,列入学校计划之中。而对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筹划消费教育还未予以充分重视。著名学者卢嘉瑞认为:“所谓消费教育,是指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全体国民传授消费知识和技能,培养科学文明的消费观念和维权意识,提高消费者自身素质的一种社会教育活动”[2]。按照卢嘉瑞教授的理论,家庭消费教育的目标是,培育“六有”的消费者:有消费经济学常识;有科学的正确的消费观念;有科学的消费知识、技能和方法;有文明的消费习惯和消费方式;有个人和群体的消费行为有利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责任感;有能动的、强烈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识。家庭消费教育是国民消费教育的重头戏。实施国民消费教育要考虑以家庭为基本单位,培育家庭形成一种文明、健康消费观念和行为,才能取得比较理想的效果。
二、家庭消费伦理教育的内容
家庭消费教育的内容很广,覆盖面比较宽。但从总的来说,属于文化方面的教育,包括物质文化、精神文化、生态文化方面的教育,具体包括消费观和消费道德教育、商品知识和消费知识以及消费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等方面;同时根据不同的家庭成员对象,确定主要内容和侧重点。
1.消费价值观和消费道德教育。价值观、消费观和消费道德,是家庭消费教育的极重要的内容。张梦霞教授曾在她的专著《女性价值观与购买行为》中,运用实证研究方法,有力地证明了:价值观的重要作用之一在于,它构建了人的信仰和态度,并指导着人们的行为。价值观指导着个体行动和态度,是个体态度和行为的导向仪,并直接指挥着个体决策系统。由于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是一种直接反映人的需求、欲望、物质和精神利益追求的特殊而具体行为,消费者对其购买行为的价值感知和判断会受到价值观这种思维定式的影响[3]。比如,以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价值观、道家文化价值观与佛家文化价值观为例,研究证明,消费者的儒家文化价值观特征越显著,越倾向于选择象征性消费模式(也称炫耀性消费);道家价值观越显著,就越倾向于选择绿色消费模式;而佛家价值观越显著就越倾向于选择实用性消费方式。由此可见,通过各种渠道培养家庭成员正确的、适度、科学的消费观念是家庭消费教育的核心。
2.商品知识与消费知识方面的教育。在当代,商品和劳务丰富多彩,特别是有些商品科技含量高。加之伪劣假冒,充斥市场,如果不具备丰富的现代商品知识和消费知识,就难以在商品的海洋中,选择自己最需要、效用最大化商品,更难以抉择其于社会的道德立场,甚至可能上当受骗。为此,家庭消费教育还必须适应时代的需要进行现代商品和劳务知识以及如何正确制定家庭消费方针的教育。让每个家庭在进行消费决策之前了解:商品和劳务是否对家庭成员身心健康有影响,对凡是有害于家庭成员健康的消费产品一概排斥,比如烟酒、黄色庸俗消费项目等;商品与劳务是否符合绿色消费原则,是否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对社会资源造成浪费,对一切会破坏生态的消费品予以排斥。
3.消费政策和消费法规的教育。市场经济是消费者的经济,也是法制经济,如果不懂消费政策、法律、法规,就会影响自己的消费行为,甚至会影响消费质量的提高,造成一些非法的消费行为。有些甚至在消费的过程中,明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也无法切实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有些服务性行业,误导消费者进行一些不良甚至非法消费,消费者常常是不知如何应对。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家庭人员的非法消费行为是与他们法律知识的匮乏分不开的。因此,在开展家庭消费教育时,适当地向广大家庭宣传国家现时期的消费政策,以及消费法律与消费法规是十分必要的。
4.根据不同的家庭以及不同的家庭成员选择不同的教育内容。家庭消费心理和行为受收入差别、文化程度、传统习俗诸多因素影响和制约,因此,各个家庭不仅存在共性,而且也会存在各自的特性。家庭消费教育应该特别注意家庭的共性和特性,以及不同家庭成员的生活经历和心理特点,制定教育内容,选择教育方式。
三、家庭消费伦理教育的领域和渠道
如何把家庭消费教育的上述内容传授给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性别的家庭成员,需要采取一定的方法和途径。在这一方面,一些发达国家有比较成功的经验可以供我们借鉴。这些经验主要有:政府高度重视,如美国:用行政法规强化消费教育,如日本:将消费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之中,开设消费教育的专门课程。日本是最初提出学校消费者教育重要性的国家,其次还有美国、马来西亚等国家。同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消费教育研究和消费教育工作只能说是刚刚起步,差距还比较大。但我们可以从这些发达的国家吸取有益的经验,拓展家庭消费教育的领域,多渠道的开展家庭消费教育。
1.家庭自觉开展消费伦理教育。家庭是人们活动的主要场所,家长是子女的启蒙老师,再加上家庭中的一种特殊的亲情关系,更利于家庭消费教育收到成效。家庭的消费决策者除了自身应有科学合理消费的观念与行为之外,更负有对家庭成员进行随时的消费教育的义务。这就要求,作为家庭消费决策的家长,首先要做到率先垂范,杜绝一切不良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如奉行“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及时行乐主义、“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口气”的盲目攀比心理,以及黄赌毒等一些不法消费行为,做到节俭与合理消费相结合。其次,对家庭其他成员、特别是年轻一代进行及时的健康消费教育,采取措施纠正存在的不良消费倾向。同时对子女进行劳动教育,节俭教育,以及金钱观教育。引导家庭成员合理消费,形成一种良好的家风,既有利于家庭成员健康人格的塑造,对社会的风气也会起到一定的净化作用。
2.学校有计划地对青少年开展消费伦理教育。根据零点调查集团的一项定量研究结果表明,在家庭消费的许多领域,孩子对于家庭消费项目的购买决策具有重要的影响力。这家调查公司的研究人员还根据近年对城市少年儿童状况的若干调查结果,对当前青少年个人的消费能力的持续增长与少年儿童对家庭消费影响力比重相对偏高提出警告:随着三人之家群体已构成中国城市家庭的稳定形态,对独生子女的家庭约束机制尚不成熟,经济社会生活节奏加快导致的中青年群体的家长群体可用于家庭活动时间的减少,少年儿童对家庭消费决策的高影响力会形成新形式的非理性化消费[4]。这批对家庭消费决策具有高影响力的青少年们绝大多数的时间都在学校度过,因此,把家庭消费教育延伸到学校,显得异常迫切。相当数量的学生的消费行为已经处于一种不良状态,盲目消费、过度消费甚至进行一些有害消费。从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来看,因比吃比穿、讲享受、讲排场而发生的侵财案件,占到了80%以上。由此可见对学生进行正确的消费伦理教育,培养学生勤劳节俭、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品质,已是刻不容缓的任务。学校教育是提高消费者素质的最有效的途径,它能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教育。学校教育应该成为中国宣传消费观念、培养消费道德的主体。学校不仅应该提供基本的消费知识和消费技能的教育,更重要的是,向处于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宣传正确的消费观念,包括节俭消费、健康消费理念、绿色消费理念以及理财知识等。
3.社会消费教育。社会消费教育是指运用各种社会力量开展家庭消费知识的教育。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式进行:以各级消协组成全国性消费教育网络,在维护消费者权益、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的同时,向人们倡导一种正确积极的消费理念。其次,大众传媒是进行消费道德教育最持久、最经常也是最有效的形式,利用各种传媒如电视台、电台、书籍、报刊及各种文艺形式经常性的开展家庭消费教育,或通过一些典型人物的报道,或通过一些理财专家的讲座形式,向社会受众传达科学合理的消费文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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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暴力的行为。其形式包括殴打、罚跪、捆绑、拘禁等体罚形式,也包括威胁、恐吓、辱骂等精神虐待。家庭是社会成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细胞组织,家庭的和睦与稳定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与安宁,然而家庭暴力在我国却较为普遍存在着。近年来,有关家庭暴力的投诉数量明显增多。据全国妇联统计,2004年共接到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总数31万多件,有关婚姻家庭权益的占到总数的52.4%。其中有关家庭暴力的投诉又占到婚姻家庭类总数的22.5%。全国妇联权益部门的统计,我国30%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暴力行为,施暴者多为男性。目前我国涉家庭暴力离婚案件中,因丈夫的暴行而涉讼,导致夫妻离异的占绝大多数,由此表明妇女(妻子)是家庭暴力的最大受害群体。日益严重的家庭暴力危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稳定和发展,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给予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更全面、更具体、更适当的协助,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必须建立完善的反家庭暴力法。笔者在此就其现状、成因及对策等,谈点肤浅的认识,以达抛砖引玉之效果。希望国家对反家庭暴力法的制定给予高度的重视和关注并采取必要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充分利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所创造的条件,充分利用立法资源,坚决同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作斗争,把家庭暴力降低减少到最低、最小的限度。
关键词:家庭暴力危害原因对策妇女权益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暴力的行为。其形式包括殴打、罚跪、捆绑、拘禁等体罚形式,也包括威胁、恐吓、辱骂等精神虐待。目前,对于家庭暴力的内涵还没有全国性的法律做出权威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认为,“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
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一、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
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中,当家庭关系还没有破裂时往往具有私密性。“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观念又为这种私密性加上了一道防线。因此要对家庭暴力精确统计几乎是不可能的。下面以几个区域性的调查和妇联系统收集的资料进行说明。这些区域性调查中首先留下了“家丑不可外扬”的影子,在暴露家庭不和睦方面都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报喜多报忧少。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家庭暴力肯定比统计在纸上的多。有关调查统计:北京市婚姻家庭研究会举办了遵循概率抽样原则,采取整体抽样方法的大型婚姻质量调查。样本范围界定在北京市内8个区,发放2400份问卷,回收合格问卷2118份,有效率达88.25%。资料显示:夫打过妻的占21.3%;妻打过夫的占15.2%;吵架现象占81.8%。值得说明的是男女动武的质量有着量级不同的很大差异。妻给夫一耳光(或一拳)和夫给妻一耳光(或一拳)有质的区别。对这项调查的双变量分析表明,男人自己承认被妻子打过的概率大于女人承认自己被夫打过的概率。这说明女性中有些人隐瞒了被丈夫打的事实。近几年来,上海市家庭暴力也呈上升趋势。1991年上海市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因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当事人扬言或有一定行为的伤害、凶杀和自杀的达800多件。市妇女权益保护委员会统计,1990年全市接待、受理家庭暴力事件3899件,其中发生在夫妻之间的2398件,占61.5%。从对向市妇联求救的348个受害妇女遭遇来看,她们中轻者被打得鼻青眼肿,身上多处肌肉挫伤;重者肾脏出血,耳膜穿孔,鼻梁骨折,肋骨断裂;还有个别的则是头皮拉掉,眼睛抠瞎或留下终身残疾。有一个被打妇女自己曾作过一个粗略统计,一年中被丈夫打过98次,其中有一星期内被丈夫用皮鞭抽打过3次的纪录。中国妇女报“家庭暴力问题公众调查”显示有11.2%的女性曾经挨过丈夫的打,这与14.6%的男性承认打过妻子大体一致。不过有44.9%男性认为妻子挨打总有其自身原因。从中可以看出家庭暴力行为是受隐型观念支配的。全国妇联处1995年共收到要求保护妇女权益的信件128900件,接待此类来访1600人次。在这些数字中,涉及家庭暴力方面的占三成左右。比起1994年增加了30多倍,尤其以山东、湖南、吉林、四川等地为甚。湖南各级妇联近年接待的中,状告丈夫虐待的占30%,有的地区高达50%。长沙市1993年1月至1995年10月,有登记的家庭暴力事件有1936件次,95%以上是丈夫殴打、虐待妻子。娄底地区两年来有20多名妇女惨死于家庭暴力,30多名被打成重伤,有的还落下终身残疾。双峰县去年调查的1421户家庭中,有82户发生了家庭暴力,其中8名妇女被杀或被迫自杀,7名重伤,13名轻伤。湖南每年约有2万个家庭解体,其中有1/4是因家庭暴力所致。中国妇女报何力记者在吉林省部分地区妇联采访时了解到,自1993年以来,在各级妇联接待的来信来访中,婚姻家庭类占70%~80%,而其中属于家庭暴力的案件达40%左右,农村个别地方达70%之多。这些采访记录,每一个家庭暴力案件都渗透着女性的血泪和,每一位来到妇联诉苦的女性都脸上尚泪心里流血。吉林黎树县北老壕乡的一名农妇,如今已当上了奶奶,却仍摆脱不了丈夫的打骂,结婚30年,挨打30载。马鞍山市妇联统计,1995年接待来访91件,家庭暴力41件,占总件数的45.1%。其中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家庭暴力24件,占总数的58.5%;离婚诉讼期间的家庭暴力2件,占总数的4.8%;离婚后妇女受前夫暴力的8件,占总数的19.5%;家庭成员间的暴力行为7件,占总数的17.1%。可见家庭暴力主要发生在夫妻之间,受害者主要是妇女。
上述点滴统计资料反映了丈夫对妻子家庭暴力的片段概貌。下面一些典型案件也许能增加人们感性认识或视觉效果,它会使你不能不相信中国社会夫对妻家庭暴力的严重性。就在中国第一个国际家庭日(1994.5.5)到来前夕,重庆市李亿琴被丈夫张文勇割掉左耳和鼻子的事件震惊山城,轰动全国;北京顺义县贾艳荣被丈夫黄云明砍断双腿跟踺、挖掉双眼,给即将召开的’95世妇会一个不大不小的示威(1995.5.12);世妇会余波未逝,长沙市37岁的姚亿召被丈夫谭自忠从六楼阳台抛出当即摔死的“高楼抛妻”事件(1996.1.4)震惊中外,舆论哗然;重庆市姚蓉被丈夫杜世平长期虐待的事件披露(1996.1.24)给世妇会唱了一个反调。我们还不能忘记:北京女经理连华被丈夫毁容(1994.3.18);沈阳恶人张伟将妻子严重烧伤致残(1994.3.18);广东一税管员、先进工作者朱乔被丈夫廖某火烧致死(1994.4.13);北京姑娘仇芳被恋爱不成的刘洪启毁容(1994.5.2);江西宜丰县违反计划生育的卢润民虐妻熊秋兰致死(1994.5.2);湖北仙桃农民郑水才只因片言只语不对劲狠心烧妻杨仙娥致死(1995.1.5);河南泌阳县侯发随囚禁妻子吕贵云,限制其人身自由长达半年之久(1995.3.30);河南泌阳县农民曹炳建婚内不成对妻下毒手致使周桂菊次日身亡(1995.5.12)近年来,我国家庭暴力问题更为突出,因为家庭暴力导致离婚和人身伤害的案件不断增多。据全国妇联统计,2004年共接到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总数31万多件,有关婚姻家庭权益的占到总数的52.4%。其中有关家庭暴力的投诉又占到婚姻家庭类总数的22.5%。绝大部分是丈夫对妻子施暴。并且家庭暴力的手段也越来越残忍,烟头烫,柴油烧,泼硫酸等等,以及由此引发的情杀、重伤害等恶性案件逐渐增多。妇女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仅仅因为生理上的弱者吗?不!妇女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其深层原因。
二、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
1.经济收入的不平衡是家庭暴力产生的经济原因。经济收入的不平衡导致了经济地位的不平等。传统的择偶观是男强女弱。女方希望找一个各方面都比自己强的男性,而自己甘愿默默奉献于家庭,一些男性由于有了妻子及其家庭成员的支持,因某些机遇而迅速致富,社会地位也大大提高,所谓的“优越感”得到了体现,于是要求家庭成员绝对服从其意志,否则就恶语伤人,大打出手。此外还有政策的原因,妻子下岗,收入减少,重新就业困难,不得不暂时依赖丈夫,从而受到丈夫的冷落和歧视。一旦发生家庭矛盾,处于弱势地位的成员通常会成为发泄的对象,并且大都表现出逆来顺受。而这种软弱的反应使得施暴者无需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2.立法不完备和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是家庭暴力滋生的法律原因。我国目前尚无明文惩处家庭暴力法律规定,虽然《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都规定了禁止用暴力虐待、残害妇女,但由于有些家庭暴力事件与虐待罪事实之间有本质的差别,存在着规定不明确、立法分散、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差的缺陷,裁决起来缺少法律依据。
3.司法的漠然态度是家庭暴力产生的社会根源。中国有两句古话:一是“清官难断家务事”;二是“家丑不可外扬”。长期以来,我国司法机关对于一般家庭暴力持比较模糊、暧昧的态度;同时受害者认为家庭暴力属于‘家丑’,不足为外人道。致使家庭暴力程度不断升级,因为家庭暴力并非一般的治安问题,还涉及到感情因素。司法人员认为“清官难官家务事”,他们怕自己正儿八斤的去处理了,可当事人之间马上又和好了,反过来还怪自己多管闲事,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4.男权文化和夫权思想是家庭暴力产生的历史文化根源。我国长期以来的文化基础是男性中心本位文化,男女在家庭及社会结构中的地位极不平等,我国古代封建礼教所宣扬的"三从"思想更是其极端表现。“男尊女卑”,夫权统治贯穿数千年中国历史:“三从四德”,将女性置于男性统治之下。对子女则实行惩戒之术“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父叫子死,子不敢不死”推行“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封建礼教。掌握家庭经济权力的家长,对家属当然地享有至高支配权,从而使干涉与侵害妇女、子女的人身权利的行为合理合法化。直至今天,崇尚男性对女性暴力、父母对子女惩戒的历史传统,依然深刻地影响当代中国家庭。
5.社会整体环境的影响。一方面,社会对酗酒、吸毒、重婚、"婚外情"等很容易引发家庭暴力的丑恶现象尚没有形成有效的解决手段。另一方面,家庭暴力长期来被视为家庭私事,在通常情况下,很少会有相关部门主动管理。尽管家庭暴力性质比社会上一般暴力恶劣,但它成了相关部门不予介入,惩治过轻的真空地带。实际上是对施暴者姑息纵容,失去了法律应有的震慑和预防作用。
6.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作和生活节奏不断加快,人们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心理负担越来越沉重,长期积聚需要得到彻底的发泄,一旦这种情绪被错误地带到家中,就很容易成为家庭暴力的导火索。根据暴力发生的“压抑-诱发”模式,种种因素造成了个体需要的压抑,从而产生严重的心理冲突,当遇到一定的外界刺激以后,很容易外化为攻击性的行为。中国在近二十年经历了巨大的社会变革。社会变革一方面提高了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另一方面也提高了人们的生活竞争压力。特别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社会体制的变革,思想观念的冲击,造成了社会秩序的震动,也带来家庭生活观念的转变。社会压力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城市人员下岗和农村中劳动力的剩余。由于原有的国有企业的普遍亏损,农村人口的大量增加,部分城市和农村人员的生活得不到保障,生活的压力积聚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在一定因素的刺激下,就容易外化为家庭暴力的行为。
三、家庭暴力的危害结果:
家庭暴力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权利。具体为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和自由权。
家庭暴力伴随着对妇女的精神摧残。由于家庭暴力受害人绝大多数是妇女,因此她们受到肉体和精神的双重伤害,只不过因为身体上的损伤是外在的、较为明显而吸引了人们更多的注意,精神上的损伤是内在的、较为隐蔽而容易被忽视。精神的创伤往往比身体上的创伤更难以愈合,遭受暴力的妇女长期生活在恐怖、紧张的气氛中,心里充满了恐惧与悲哀,有的悲痛欲绝,导致心情抑郁或精神分裂。在找不到正当的解脱途径的情况下,她们只好采取回娘家、出走,甚至自杀等消极反抗方式。当虐待超过了她们肉体、精神的承受能力时,有些被迫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从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变成了害人者。有资料表明:我国五成以上的女性犯人是因为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走上犯罪道路的。
家庭暴力不但直接损害妇女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导致婚姻破裂、家庭解体,以及伤害儿童的身心健康。更为危险的是,因家庭暴力而引起的自杀、杀人,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安全,阻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社会发展是全人类的共同事业,需要全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社会的每一个人都应当是社会生存、发展的创造者。而那些受家庭暴力侵害的人,在其生命、生存及人身权利、人格、名誉等这些做人最基本的权利都被暴力所侵害、所剥夺的情况下,在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的情况下,又如何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社会生产、发展中去呢?家庭暴力不仅严重侵害了这部分人的人身权利,而且影响了他们参与社会活动、社会生产的积极性,从这个意义上讲,也直接间接地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家庭暴力也严重地危害下一代人的健康成长。有统计表明,60%以上的人在对配偶实施暴力的同时,也经常对子女实施暴力。而专家指出,即使没有受到殴打,见到家庭暴力和受到身体虐待的孩子所受的伤害同样严重。很难想象,在一个充满暴力、充斥吵骂、怨恨和悲愤的家庭中,其家庭成员会是幸福、快乐的。在这样的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子女,深受家庭暴力的影响,其生理、心灵上必然会受到较大的伤害,也会给下一代人的心理投下灰暗、悲伤的阴影,在这种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子女,大多数患有恐惧、焦虑、孤独、自卑、不相信任何人,他们性情忧郁,变得懦弱或残暴,学习成绩下降,有自杀倾向等心理障碍。在他们长大之后,很可能会成为新的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其中有的人甚至会成为敌视社会、报复社会的人,结果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制造社会不安定因素,这一点,已为社会上发生的许多案例所证实。家庭暴力的影响远远超过了家庭的范围。不论对个人、家庭还是社会都有极大的危害,预防和制止家庭中的暴力行为势在必行。
可见,家庭暴力已经成为破坏现代婚姻家庭幸福,和谐社会的重要威胁。禁止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成为了当前各国都关注的社会问题。
四、制定完善的反家庭暴力法:
为了使反家庭暴力法在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制裁施暴者,保障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我认为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应重点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明确反家庭暴力法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由于家庭暴力是个社会问题,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适用的法律规范也十分广泛,
因此,对家庭暴力的防治既需要一部专门的法律,同时更需要形成一个法律体系,以宪法为根据,以反家庭暴力法为主体,包括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婚姻法、刑法、(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和相关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我们国家参加的有关国际人权约法在内的法律体系。既然家庭暴力法是这一法律体系的主体,就应当具备相应的“纲领性”和“综合性”;纲领性就是这部法律应明确防治家庭暴力的指导思想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为其他法律规定相关内容提供法律依据;综合性就是要在内容上既有实体法的内容,又有程序法、组织法的内容;既有民事责任的规定,又有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既有关于政府组织的规定,又有非政府组织的规定;既有引述、重申性规定,又有协调性、独创性、保障性的规定;既有倡导性、宣言性的规定,又有义务性、强制性的规定。
2.明确反家庭暴力法的指导思想、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
反家庭暴力法应当:1、坚持依法治家、以德治家的方针,以建设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为宗旨,充分体现关怀弱者、保障人权的精神;2、以宪法为根据,整合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反家庭暴力的实际需要,将现有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系统化、具体化,使之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特别要注意与其他法律的衔接;3、确立预防和制裁相结合的原则,制裁和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对施暴者应坚持教育、矫治、制裁相结合;对受害者应坚持保护、补偿、帮助相结合。
3.明确政府干预家庭暴力的责任
各级政府作为国家法律的执行机关,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极其重要的职责,因此,反家庭暴力法应明确规定各级政府的各部门有责任结合自身的具体职能,采取各种必要措施,以加强对家庭暴力的行政干预:1、采取组织措施,明确义务(责任)主体。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政府应当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在政府采取的各种措施中,采取组织措施无疑是重要的,因为徒法不能自行,为了将有关防治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定落到实处,设立防治家庭暴力的专门机构是必要的。同时明确相应的监督机构,加强对家庭暴力案件处理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等。2、司法行政部门应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密切配合,做好家庭矛盾的调解工作,有效控制家庭暴力;解决受害家庭成员的法律援助问题;对要将施暴者告上法庭的受害人,当他(她)们遇有经济上困难的时候,应有一些政府指定的法律机构,为其诉讼,并减免费用,使受害者得到切实的帮助。与此同时,司法行政部门还应与文化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积极宣传家庭暴力行为的严重性和社会危害性,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男女平等在家庭生活中实现。3、教育行政部门应明确要求在有关的课程中增加社会性别意识方面的内容,培养青少年树立健康、平等的性别观念。4、计划、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应将防止家庭暴力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特别是要拨付必要资金予以支持;并把救助家庭暴力受害者,加强受害家庭成员的福利保障,特别是女性家庭成员(尤其是农村女性家庭成员)的福利保障列为其中的重要内容。5、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应要求各医疗单位建立救助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运行机制,积极与司法机关配合,及时为家庭暴力受害者出具自己掌握的符合处理案件要求的证据材料,并提供系统的医疗卫生服务和相关指导。6、统计部门应将家庭暴力的有关情况纳入统计范围,建立家庭暴力统计数据系统,为了解、分析家庭暴力的现状、发展趋势以及研究对策提供数据支持。7、各级行政机关要支持和帮助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组织、社会团体做好维护妇女家庭权益方面的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专门的家庭保护中心,实施多方面、多层次的家庭保护计划,防止和处理各类家庭暴力案件。各级行政机关要支持有关组织对家庭暴力问题的专门研究,要对在反对家庭暴力的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
当然,在加强对家庭暴力的行政干预过程中,最重要也是最直接的是要加大公安机关的干预力度。公安机关作为治安保卫机关,其主要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家庭暴力作为一种侵犯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儿童、老人基本人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它不仅侵害了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破坏了家庭的和谐与幸福,而且危害着社会的稳定,破坏着人们赖以生存的社会秩序。因此,作为负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等重要社会管理职能的公安机关,应当全面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在预防、制止和惩治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为此,反家庭暴力法应具体规定公安机关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职责和措施,特别是要明确公安机关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具体方法、步骤、程序措施,为公安机关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时依法行使治安处罚权、刑事案件侦查权提供法律依据;明确要求公安机关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时,必须有效地保护被害人,最大限度地减少重伤、死亡、自杀等现象的发生。对于已然发生的家庭暴力案件,在处理时,应做到及时制止、及时救治、消除隐患,减少损害。既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稳定施暴者的情绪,避免矛盾升级,造成更大的损害,又要做好受害人的安抚工作,给予被害人以关怀、同情、鼓励,使之有勇气同家庭暴力作斗争,最终摆脱家庭暴力。
由于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中,而与每个家庭联系最密切是派出所,派出所作为最基层的公安派出机构,遍布在各个社区。社区民警对辖区内的居民情况比较了解,深入基层也比较方便;当家庭暴力发生后,受害者亦便于报案。因此,反家庭暴力法亦应明确要求社区民警作好以下家庭暴力的预防工作:第一,利用下片走访之机,加强同管界居民的联系,广泛宣传法律知识,使居民能够认识到家庭暴力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树立在遭受家庭暴力侵害时应积极报警或寻求其他途径救助的新观念;第二,经常与社区的居委会取得联系,摸清管界内各家各户的情况,群策群力,共同做好家庭暴力的预防工作,把家庭暴力消灭在萌芽状态;第三,对于家庭暴力比较突出的家庭,进行重点户的走访,找到引发家庭暴力的原因,对施暴者讲清法律后果,使之充分认识到家庭暴力对家庭、对社会的危害,及时化解矛盾;第四,配合其他社会支持系统,为受害人提供多方帮助。
4.明确司法机关干预家庭暴力的职责和措施
由于司法干预是国家司法机关运用国家司法权实施的,其干预措施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具有强制性,是各种干预家庭暴力的措施体系中最有效和最后的手段,因此强化对家庭暴力的司法干预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当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干预力度不够,这一方面有立法不够完善的原因,但司法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反家庭暴力法应当在完善司法干预措施、改革司法体制方面有所创新。1、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规定人民法院对家庭暴力案件可以签发禁止令或保护令;2、对于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案件,允许受害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此方便家庭暴力受害人、参加诉讼;3、增设保安处分,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可能实施家庭暴力的人或虽实施了家庭暴力方面的犯罪但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人适用保安处分;4、设立专门机构以增强司法干预的力度。在这方面我国已有成功的经验,如山西省大同市率先设立了专门审理侵害妇女儿童权利的维权法庭;在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也成立了“保护妇女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办案组”,由一名主诉检察官(女)和两名业务能力强、工作耐心细致的检察官组成,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家庭暴力案件、女被害人案件和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案件的审查工作。该组坚持“专案专办、优先审查”的处理原则,将切实担负起保护妇女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职责。实践证明,如果在司法系统设立专门的反家暴机构(如家事法院或专门审理家庭案件的审判庭等)就可以大大提高现有反家庭暴力措施的有效性。
5.明确社区组织在干预家庭暴力方面的责任
社区作为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它在维护本社区居(村)民的合法权益、帮助有需要的人们解决婚姻家庭问题、对婚姻家庭权益受侵犯的人们进行救助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独特的作用,因此,反家庭暴力法应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北京市的社区建设,使之成为社区工作的重要内容;赋予社区组织干预家庭暴力的职能;要求社区设立相应的庇护机构,给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临时的避难场所;设立咨询服务机构对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心理、医学、法律等方面的咨询辅导,同时开展对施暴人的心理辅导和社会性别意识培训;设立相应的投诉、导诉机构。
反家庭暴力法之所以将社会救助作为重要内容加以规定,主要是考虑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给社会成员带来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由“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角色转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和单位不可能像从前一样对个人的事务包管一切,因此,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救助系统,加强社区建设,强化社区功能,充分发挥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已势在必行。
6.明确家庭暴力案件中在证据方面的特殊要求
目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干预现状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除了法律规定不完善外,证据不足也是很大的障碍。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当事人证据意识不强,没有充分注意收集证据,但更重要的是现行的证据规则在证据的采信、认定方面没有充分考虑家庭暴力案件的特点,因此,在不违反法律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对有关家庭暴力的民事诉讼中涉及的证据的采信、证明标准、反证责任、司法鉴定的程序等方面作出一些新的规定,适当减轻了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举证责任。这些规定既符合家庭暴力案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又充分体现了反家庭暴力法关怀弱者、保障人权的特点,也有利于实现真正的司法公正。
7.明确规定救济措施,强化法律责任
由于“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所以反家庭暴力法的重点内容之一应是完善相应的救济措施;特别是有关救济途径(程序)方面的规定;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施暴者的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以附属刑法的形式增加制裁严重侵害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犯罪的新规定)、负有法定职责却不履行其职责的执法、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和社会救助机构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应负的法律责任;明确家庭暴力案件鉴定机构的职责及其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明确对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以暴抗暴案件的从轻、减轻处理原则;从而使反家庭暴力法具备较强的“可诉性”,真正成为执法、司法的依据。
家庭暴力作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它的解决虽然不能仅仅依靠法律,但离开了完善的法律却又是万万不能的。因此,希望国家对反家庭暴力法的制定给予高度的重视和关注并采取必要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充分利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所创造的条件,充分利用立法资源,坚决同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作斗争,把家庭暴力降低减少到最低、最小的限度。
所有的妇女应该勇敢的对家庭暴力说“不”。我们的社会应该是和谐美满的人间。
参考文献:
1.刘伯红。女性权利[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2。
2.巫昌祯,杨大文。防治家庭暴力研究[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0。
3.参见中国人大新闻网2005年12月8日刊载,《为了家庭和睦社会安宁》。
4.参见人民网,法界动态专栏2005年11月24日刊载,《我国重视家庭暴力防治,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关键词】农村;家庭教育;投资行为;经济状况
著名的教育学家马卡连柯说过:“现今的父母教育孩子,就是缔造我们未来的历史,因而也是缔造世界的历史”。家庭是社会的一个天然的基础细胞,她是孩子第一教育者和教育空间,孩子的生活习惯、语言、行为等首先是从家庭中习得,孩子一切美好的力量都是从这里萌芽和滋长。家庭教育的成败不仅关系到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实施,同时也有利于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因此,每个家庭都非常重视家庭教育。随着家庭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家庭消费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尤其对教育投入的重视程度更为明显。家庭经济状况决定了家庭承担教育投资的能力。
本研究以农村家庭为分析单位,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式,选取农户家庭进行抽样调查,重点探讨农村家庭经济状况对农村家庭教育投入的影响。本文选取河北省尚义县农户家庭进行抽样调查,条件是有子女且子女达到入学年龄的家庭。全县管辖6个镇8个乡、172个行政村,622个自然村,共计农业人口17万。调查取样以经济水平为标准,力争具有代表性:选取经济水平较高的乡镇2个,中等的2个,低等的2个;每个乡镇再按照高、中、低进行抽样选取行政村;所选取的行政村再按照高、中、低三等选取农户。发放调查问卷550份,收回530份,有效问卷511份,有效率为96.4%。课题组由农村经济、教育、统计等专业研究人员组成,统计分析采用SPSS10.0软件进行。
一、农村家庭经济状况
本研究中,主要采用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这一指标来表示。表1是调查对象2006年人均收入情况统计,由表1可了解到农村家庭收入情况。
二、农村家庭收入与家庭教育投入
由表2可知,家庭教育投资各个项目总的百分比分别为:家庭人均收入在50~500元的为154.3%、家庭人均收入在500~1000元的为135%、家庭人均收入在1000~2000元的为130.1%、家庭人均收入在2000~3000元的为200%、家庭人均收入在3000~4000元的为218.2%、家庭人均收入在4000~5000元的为200%、家庭人均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为200%。表2中所列各项投资内容,都是需要经济力量才能实现的,按理家庭收入状况直接决定着各项内容的投入量,但值得注意的是,从表2可见,家庭收入在2000元(包括2000元)以下的家庭各项投入并没有随着家庭年人均收入的增加而增加,也没有随家庭年人均收入的减少而减少。显然,在农村家庭教育投资过程中,把这部分家庭作为考查对象的话,家庭收入与家庭教育直接投资并无多大关系。由表中观察到,只有家庭人均收入达到2000元(不包括2000元)以上水平家庭,才会增加家庭教育投入。据调查,该县农村家庭人均收入在2000元以上的属中上等收入家庭。所以得出结论:在一般中低收入家庭,家庭收入与教育直接投资没有多大关系,只有在中上等以上收入的家庭,才会有直接的关系,家庭才会随着收入的增加,而适当地增加教育的直接投入。
家庭对子女的学习实行奖励既有精神方面的,也有物质方面的。因此与家庭经济也是相联系的,是不是家庭经济状况越好,越会实行奖励呢?本研究统计显示并非如此,见表3,家庭年人均收入超过2000元的分别有88.9%、86.3%、85.7%、82.6%的对子女的学习实行奖励,而年人均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分别有87.0%、87.5%、85.7%的家庭对子女实行奖励。数据显示,家庭收入状况对家庭奖励子女学习没有什么影响,或影响不大。
综合表2、表3的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农村家庭智力投资虽然是一种经济活动并与经济密切相关,但在教育投资过程中家庭经济状况并不对直接投入产生什么影响,只有当家庭经济状况达到相当水平(本研究中的相当水平是年人均收入2000元以上),家庭才会决定增加教育投入。
三、农村家庭经济状况与家庭教育期望
家庭经济状况与家庭教育期望的关系问题是笔者关心和研究的热点,那么,家庭经济状况是否会影响其对子女的教育期望?表4显示了不同经济状况的家庭对男孩的教育期望。从表中的数据来看,经济状况相对较好的家庭没有显示出对男孩有较高的期望值,经济状况相对低下的家庭也没有显示出对男孩有较低的期望值,且经统计二者相关系数为A=0.0211,呈极不显著相关。
表5显示了不同经济状况的家庭对女孩的教育期望。从表中数据可见,经济状况较好的家庭除了对女孩的教育期望在初中以上外,在高等教育的期望值上,并没有显示出其高经济收入所带来的高教育期望值。
总之,由表4、表5的数据可见,一定的经济状况并不对家庭的教育期望产生一定的后果,比较高的经济收入并不能促进家庭对子女教育产生较高的期望值,较低的经济收入也不会导致家庭降低对子女受教育的期望。
四、家庭经济状况与家庭教育投资选择
由表6可知,面对新一轮的教育投资选择,一部分家庭较现实地选择让孩子直接成为家庭劳动力。如家庭经济状况为1类的,有28.3%的家庭选择让孩子直接务工或务农,而经济状况为2类、3类、4类、5类、6类、7类的分别有20.8%、16.4%、12.2%、0、4.8%、8.7%的家庭选择让孩子直接回家务农或务工。经济状况较好的4类、5类和6类家庭分别以33.3%、54.5%、52.3%的比例对未升上高一级学校的孩子的选择主要模式是“想办法找路子,若办不好只好让他回家务农”,而不大愿意花费巨大的代价为孩子找到高一级或职业学校继续念书。与此同时,各类家庭分别有一定量的家庭为实现其理想的目标,表示“不惜一切代价为孩子找到高一级的学校继续读书”。在各类所选择的项目中,按比例排在最高位的是“送到职业技术学校学手艺技术”,7类分别为:32.6%、37.5%、33.8%、30.1%、27.3%、28.6%、39.2%,看来这部分家庭不甘心直接将孩子变为劳动力,而是想让其经过职业培训后再谋出路。
总之,笔者认为,家庭经济状况并不对家庭教育投资选择产生重要影响。面对被教育制度淘汰下来的学生,家庭是否继续对其进行教育投资,并不是经济所能解决的问题,大多数家庭的首选模式是“送到职业技术学校学手艺、技术”是想让其经过职业培训后再谋出路;其次是家庭为实现其理想的目标,表示“不惜一切代价为孩子找到高一级的学校继续读书”;也有一大部分中、高收入家庭选择的是“想办法找路子,若办不好只好让他回家务农”,让子女成为直接的劳动力。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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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薪阶层家庭理财证券投资
改革开放20多年以来,居民的财产总量和结构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居民投资理财的意愿不断增强。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带动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个人资产成倍增长,中国城市普通家庭有了更多的可任意支配收入。资金的剩余和积聚是居民产生理财需要的前提,现在越来越多的普通市民有了理财意识。然而,近年来在中国人民银行连续8次调低存款利率后,居民存款收益已经很低,公众都希望通过最优的储蓄和投资组合使日后生活有所保障。因此,理财需求开始升温。
一、家庭理财与证券投资
家庭理财(FamilyFinance)并不是一个新鲜词,简单地说就是开源节流、管理好您的钱(MoneyManagement)。当今工薪阶层的家庭有一定的银行存款,还有可能买卖股票、债券,还可能给自己和家人买了保险。而在国外大部分人是请经验丰富的理财专家或顾问来替他们理财、节支开源。因为投资市场的变化和理财工具的复杂,使得理财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更多人理智地选择了专家。在国外,理财个人理财服务(PersonalFinancialService,简称PFS)正在蓬勃兴起。
家庭理财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科学的运用多种投资理财工具结合、跨多边市场运作的综合性投资理财行为。家庭理财要求各类家庭,既要善于利用各类风险投资工具追逐高额的风险投资收益,又要善于运用各类避险工具的规避风险。
家庭理财服务市场直接受到个人金融资产分配的影响。在许多新兴国家和地区,很大一部分个人资产仍是银行存款,而不像经济发达地区个人资产主要投向股票和共同基金。在美国,存款只占到个人资产的17%,其它资产都放在共同基金、证券和人寿保险上;而在较不发达的亚洲国家,存款占到多达80%。个人理财服务意味着将部分财富从保守和低回报的存款,转移到相对具有风险和高回报的证券等。尤其当经济稳定、通胀和利益可预测的时候,消费者就更愿意投资。
二、家庭理财中,证券投资要注意的问题
人们总是将理财与投资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但实际上,“投资”和“理财”并不是一回事,不能等同。投资是战术,关注的是如何“钱生钱”的问题。而理财是战略,理财即管理财富,理财的核心是合理分配资产和收入,以实现个人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目标。个人参与理财计划不仅要考虑财富的积累,更要考虑未来生活的保障。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理财的内涵比仅仅关注“钱生钱”的个人投资更广泛。而投资只属于理财的一个子系统,真正意义上的理财包括证券投资、不动产投资、教育投资、保险规划、退休规划、税务筹划、遗产规划等等。
因此,我们在追求投资收益的同时,更应注重人生的生涯规划、税务规划、风险管理规划等一系列的人生整体规划。应该根据自身的收入、资产、负债等数据,在充分考虑风险承受能力的前提下,进行分析规划。首先,按照设定的生活目标及自身的具体情况(包括家庭成员、收支情况、各类资产负债情况等)进行生活方案的设计,以达到创造财富、保存财富、转移财富的目的。其次,对自己进行客观的分析,重点分析自身资产负债、现金流量等财务情况以及自己对未来生活情况进行预测,经过分析后,制定符合自身的生活理财目标及规划。在以后的生活过程中,根据自身情况变化不断修正理财方案的内容。
前几年股市的赚钱效应使得许多人对收益高的证券投资方式很感兴趣,往往不看风险只认收益。这潮流中,老年人可能把所有的养老金都投资于股市,却忽视了风险;期货、非法集资等让人趋之若鹜,结果有的人购买期货赔钱,有的人集资被骗等等。近些年,随着理财新品的不断推出,一哄而上的现象屡见不鲜,各家银行基金卖疯现象可见一斑。从这些情况可以看出,普通工薪家庭已经有很强烈的证券投资欲望,但是由于股票市场的不完善,证券投资本身的高风险性,很多工薪投资者在市场行情不好的时候常常受到损失。
由此可见,中国经济处于转型时期,人们理财意识仍处于非理性期,理财意识从最初主要所谓“勤俭节约、精打细算过日子”发展到了盲目跟风、追求“快速致富的秘诀”的段。古代司马迁认为,占用了一定量的资本,选择了谋生、经营的行业之后,能否经营得好,发财致富,还取决于经营者的聪明才智。他说:“富无经业,则货无常主,能者辐凑,不肖者瓦解。”能者可以积累财富,无能者已有的财富也会散失。随着“金融经济”时代产生及发展,金融工具大量涌现,层出不穷,个人和家庭资产中证券金融资产的比重越来越大。个人理财的需求在范围上不断扩展的同时在时间跨度上也开始扩展到人的整个生命周期。因此我们更应该理性的对待理财和证券投资,针对不同的家庭情况、背景、及个人不同生命的周期,从人生不同阶段和家庭资产合理配置的角度理性分析理财活动和进行证券投资。只有把证券投资纳入整个家庭理财的大系统中进行规划,才能使得工薪收入家庭在维持家庭必要开支的情况下,又能在高风险的证券市场获得一定的收益。
三、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证券投资策略
在人生的每个阶段中,人的需求特点、收入、支出、风险承受能力与理财目标各不相同,证券投资理财的侧重点也应不同。在实际家庭理财运作中,一个人一生中不同的年龄段,对投资组合的影响亦非常重要。通常我们可以分六大阶段来考虑。
阶段一、单身期:指从参加工作至结婚的时期,一般为2至5年。该时期经济收入比较低且花销大,是家庭未来资金积累期。
理财优先顺序:节财计划>资产增值计划>应急基金>购置住房。这个阶段的证券投资策略,如果工资水平比较高,可以适当投资证券市场,因为在这一阶段家庭负担不重,风险承受能力比较强,所以如果能在股票市场获得高收益,为以后组建家庭打好基础。
阶段二、家庭形成期:指从结婚到新生儿诞生时期,一般为1至5年。这一时期是家庭的主要消费期。经济收入增加而且生活稳定,家庭已经有一定的财力和基本生活用品。为提高生活质量往往需要较大的家庭建设支出,如购买一些较高档的用品;贷款买房的家庭还须一笔较大开支——月供款。
理财优先顺序:购置住房>购置硬件>节财计划>应急基金。这一阶段证券投资策略应该较保守,可以购买些国债或货币性基金,保持资产的流动性。
阶段三、家庭成长期:指从小孩出生直到上大学,一般为9至12年。在这一阶段,家庭成员不再增加,家庭成员的年龄都在增长,家庭的最大开支是保健医疗费、学前教育、智力开发费用。同时,随着子女的自理能力增强,父母精力充沛,又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投资经验,投资能力大大增强。
理财优先顺序:子女教育规划>资产增值管理>应急基金>特殊目标规划。在子女的教育投资和家庭开支还有剩余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中长期证券投资,购买成长性股票或基金都是不错的选择。
阶段四、子女大学教育期:指小孩上大学的这段时期,一般为4至7年。这一阶段子女的教育费用和生活费用猛增,财务上的负担通常比较繁重。
理财优先顺序为:子女教育规划>债务计划>资产增值规划>应急基金这个阶段生活开支比较大,证券投资应该注重流动性和安全性为主。
阶段五、家庭成熟期:指子女参加工作到家长退休为止这段时期,一般为15年左右。这一阶段里自身的工作能力、工作经验、经济状况都达到高峰状态,子女已完全自立,债务已逐渐减轻,理财的重点是扩大投资。
理财优先顺序:资产增值管理>养老规划>特殊目标规划>应急基金这个阶段可以拿出更多的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过也要为退休后的生活留出一定资金,避免投资失败影响晚年生活。
阶段六、退休期:指退休以后。这一时期的主要内容是安度晚年,投资和花费通常都趋于保守。
理财优先顺序:养老规划>遗产规划>应急基金>特殊目标规划。这个阶段证券投资应该减少或者不投资,最多购买些国债。因为老年人风险承受能力低,不能承受证券的高风险。
四、家庭资产配量过程中证券投资策略
目前对国内百姓而言保险、基金、债券、股票等产品中进行分配。由于这些投资产品的风险性、收益性不同,因此进行理财时,根据不同的年龄必须考虑投资组合的比例,不宜将所有的资金投入到单一品种内。对投资者而言,年龄越小,风险大的投资产品如股票可以多一点,但随着年龄的增加,风险性投资产品的投资比例应逐渐减少。在国外,有种观点是将产四分法,主要分为不动产、现金、债券和股票。对于不同年龄,有不同的投资组合,如25岁的话,理财师一般会建议这种组合:不动产占10%、现金占5%、债券占20%、股票占65%。
因此,我们需要确定自己阶段性的生活与投资目标,时刻审视自己的资产分配状况及风险承受能力,不断调整资产配置、选择相应的投资品种与投资比例。而不应盲从他人的理财行为。
家庭整体规划要注重长期效益。一些投资者受到利益驱动,只顾眼前的利益,不注重家庭长期利益,往往采取杀鸡取卵、涸泽而渔的短期行为,结果赔了个大出血。因此,家庭理财必须注重长期效益。通过理财对未来的长期整体计划,可以弄清三方面的问题:第一、是现在在何处(目前的家庭经济状况分析?)第二、是要到哪去(将来希望达到的经济目标?)第三、是如何到那里去(通过最恰当、最合适的方式实现这些目标?)通过对各个阶段家庭收支的合理有效支配,实现家庭资产最大化。同时,家庭理财也一定要具有强烈的风险意识,要合理划分高风险的投资(股票、期货、实业)和家庭基本生活保障(储蓄、保险、房产、教育),不要因短期内过度追求投资而影响家庭生活水准,造成家庭财务危机。
因此,投资人要正确评价自己的性格特征和风险偏好,在此基础上决定自己的投资取向及理财方式。多作一些长期规划,选择一些投资稳健的产品,因为只有根据年龄、收入状况和预期风险承受能力合理分流存款,使之以不同形式组成个人或家庭资产,才是理财的最佳方式。
家庭在投资理财中,一定要善于把握经济规律,扬长避短,根据家庭成员的实际情况,考虑自身的资金实力,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选择何种投资方式,要从自己的经济实力出发,综合考虑自身的职业性质和知识素质。你手里只有数千元或者数万元钱,那只能选择一些投资少、收益稳定的投资项目,如、储蓄、炒股、国债等;而如果你手中有十万以上或数十万元钱,就可以考虑去购置房产,这样既可以居住,也可以用来实现保值、增值。
然而,现实中不少人对一种投资理念可能烂熟于心,那就是:“分散风险”“东方不亮西方亮”总有一处能赚钱。这也是眼下不少人奉行的理财之道。但是在实际运用中,不少投资者却走向反面,往往过分地分散风险,使得投资追踪困难或“分心乏力”,自身专业知识素质跟不上,造成分析不到位,最终导致预期收益降低甚至出现资产减值的危险。
又如,你是一名公务员,对上班时间有严格要求,你就不宜投身于股市;相反,如你具有一定的股票知识,信息也比较灵通,又有足够业余时间,就可以增加股市投资方式,因为投资股票尽管风险大,但收益也很大,是值得你伸手一试的。对于资金量较多的客户而言,有必要通过资产分散投资来规避风险;但对于资金不多的投资者而言,投资过于分散,收益可能不会达到最大化。具体操作时,建议集中资金投资于优势项目中,这样可能会使有限的资金产生的收益最大化。
由于各个家庭的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在具体投资理财中,就应立足当前,注重长远。一般地说来,投资能获取收益,但工薪家庭不应该将自己的全部资产全都用于投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薪投资理财的渠道和方式越来越多,可以说,如今个人投资理财正呈前所未有的多样化发展的趋势。然而,由于每种投资方式和保值形态具有多重性,每个人的各自情况又有所不同,所以,工薪阶层只有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去选择合适的投资方式,才能有益于个人资财的保值增值。在心态上要“保持一个平和的心态,不能激进亦不可太怯懦”,远离赌场和彩票,谨慎对待期货等投机型产品。
参考文献:
[1]钱海波,《论人理财目标分析与资产结构设计》,《财会月刊》,2005,9。
[2]叶蓓,《个人理的业务现状问题与发展建议》,《特区经济》,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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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家庭暴力;心理治疗干预;女性;心理健康
近年来,被称为“沉默的文化”的家庭暴力问题,渐为国内外学者所关注。所谓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侵害对方身体、精神和性的行为。其手段有殴打、侮辱人格、残害身体、限制自由以及待,也包括经济上的虐待和冷落。[1]家庭暴力是世界范围内的重要的危害大众心理健康的社会问题,也是最为广泛的并且得到公认的对人权践踏的社会问题。一系列研究表明:在北美、南美、欧洲、亚洲、非洲、澳大利亚,家庭暴力发生率都很高。尽管家庭暴力可能发生在父母和孩子、兄弟姐妹之间、妻子对丈夫施暴,或者成年子女对老年父母施暴,但大多数家庭暴力是由男性配偶向女性配偶施暴。本文拟就女性遭受家庭暴力的危害、治疗干预等问题进行探讨。
一、家庭暴力对女性的危害
家庭暴力会导致女性受害者在医学、行为和心理三方面出现不良后果。
医学方面的后果包括死亡及肉体创伤(如淤血、撕伤、咬伤、烧伤、刺伤、骨折、牙、头,眼等部位受伤)。犯可导致性疾病的传播、非计划怀孕、尿路感染、不孕、生殖器创伤以及长期的骨盆疼痛。
家庭暴力还会引发受害者许多行为障碍,如药物滥用、侵犯行为、行为上被动依赖、自杀企图、障碍等等。[2,3]家庭暴力受害者也可能出现一系列与压力有关的心理症状,如:背痛、头痛、高警觉(hyper-alertness)、睡眠障碍等等。[2,3]
家庭暴力对受害者所造成的心理后果会随家庭暴力的类型、持续时间、家庭暴力的严重性以及受害者处在家庭暴力过程的各个阶段、女性应对家庭暴力的能力以及女性受害者的社会支持系统等不同而有所差异。[4]受害者对家庭暴力的最初反应是震惊、否认、麻木、退缩。女性受害者可能会为她们的安全受到威胁而感到恐惧,为将来可能的伤害事件感到担忧或者试图对家庭暴力进行反击。在家庭暴力发生的最初阶段,受害者经常会回想起被施暴的场面,会做噩梦,而这些症状要在以后的几个星期才可能消失。长期的心理后果包括广泛的精神症状,比如:创伤后的压力障碍、长期抑郁等。这些受害者将会在人际信任和建立亲密人际关系方面存在障碍。受害者经常会感到愤怒、无助、绝望,还会经常表现出与具体情境无关的焦虑,包括恐怖性焦虑和回避性焦虑。受害者由于感到恐惧、耻辱、内疚而经常将自己进行社会性隔离,这样以来又会进一步引发她们的抑郁情绪,会产生一种广泛范围的失控感、低自尊以及自我谴责。[2]有关对住院治疗的精神病患者的调查表明:18%的患者报告有被虐待的历史[5],这些病人的自杀行为、药物滥用、临界性个(borderlinepersonalitydisorder)的比例比较高。有虐待史的患者住院治疗的时间更长,他们更可能以自毁的方式进行自我攻击。[6]创伤后压力障碍或许是对许多被虐待者最准确的心理诊断,84%的女性家庭暴力受害者符合创伤后压力障碍的心理诊断标准。[7]一些受害者表现出以下症状:精神麻木、反复体验所遭受的创伤、强烈的精神压力、持续的高唤醒状态以及对有关创伤事件的回避。[8]家庭暴力受害者经常会产生无助、绝望以及弥散性的不适感等不良心理症状。[9,10]
二、女性遭遇家庭暴力的原因
(一)文化标准可能引发对女性的家庭暴力
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妇女一直被认为是她们丈夫的财产并且家庭暴力经常得到社会认可。例如,19世纪的英格兰法律规定丈夫可以拿直径不超过大拇指粗的棍子殴打妻子,这项规定导致了一种常见的英文表达:“拇指统治(ruleofthumb)”。男性的性别所有权以及有关统治和控制的论点是许多家庭暴力的基础。[11]一项对14个不同社会研究的综述表明,妻子遭到丈夫的体罚在这些社会里都能得到许可,并且其中有些社会甚至认为对妻子的体罚是必须的,家庭暴力的实际发生率以及严重程度在这些社会里是极不相同的。[12]那些较少发生家庭暴力的文化中,法律规定男性不允许超过某种所允许的界限对待妇女,在这些社会里,政府为试图逃避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避难所,人们有一种体面对待妇女的名誉感。[13]
在中国,男权文化和夫权思想是家庭暴力产生的历史原因。“男尊女卑”、夫权统治贯穿数千年中国历史:“三从四德”将女性置于男性统治之下,推行“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封建礼教。直至今天,崇尚男性对女性暴力、父母对子女惩戒的历史传统,依然深刻地影响当代中国家庭。全国妇联2002年的一项调查表明,在中国217亿个家庭中,约30%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而施暴者九成是男性。[14]
(二)与女性自身心理有关
过去的心理学理论通常指责家庭暴力受害者,这些理论认为这些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的行为是激惹性的,他们嘲弄自己的丈夫,过于争辩、懒惰或者潜意识里渴望做一个受虐者。这一看法使得人们忽视家庭暴力的危害性以及对这些受害妇女产生误解。[13]
也有学者指出,女性的懦弱使施暴者有恃无恐。有些妇女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思想观念陈旧,深受“嫁鸡随鸡”、“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观念的束缚,从未想到反抗,也不愿对外人说,只是默默地祈祷丈夫能回心转意,结果往往事与愿违。有些妇女因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或者恐惧施暴者事后报复,在执法机关对施暴者依法论处时不愿或不敢指证,甚至为丈夫“说情”。因此,女性的懦弱也是家庭暴力存在和升级不可忽视的原因。[15]
(三)与施暴者个性特征、行为和早期经历有关
临床资料表明许多男性施暴者的心理特征为:较强的占有欲、心理不独立、有不安全感、冲动以及低自尊。药物滥用与家庭暴力有关[16],滥用药物会降低施暴者对其攻击行为的控制或者使施暴者对自己的施暴理由合理化,从而使得他们对自己的施暴行为不负完全的责任。虽然家庭暴力与滥用药物有关,但是药物滥用并不能充分解释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模式理论(themodellingtheory)假定男性经常对女性施暴源自男性童年时期所目睹的家庭暴力场景。[13]在童年期目睹家庭暴力的男性更可能在成年以后对其配偶施暴。[17]加拿大的一项研究表明其公公有家庭暴力行为的妇女遭受其丈夫家庭暴力的可能性是其公公没有家庭暴力行为的妇女所遭受的家庭暴力可能性的三倍。[8]目睹父亲暴力行为的男性学会了用暴力解决与配偶之间的冲突,而女性则倾向于在成年之后变的更加被动。许多有关家庭暴力研究的综述表明家庭暴力中,女性受害者都在童年目睹过父母之间所发生的家庭暴力。[17]几乎40%的女性受害者报告说他们的孩子曾目睹过她们遭受家庭暴力的场面,因此减少这种可能会引发跨代遗传的对女性所实施的家庭暴力是十分重要的。另外还有研究者认为,攻击自己妻子的丈夫在幼年时多数曾是受虐儿童。研究发现,家庭暴力男性躯体施暴者较对照组有更多的低教育水平者;更多的嗜烟者,且每天抽烟量大;且他们的躯体化、人际关系敏感、抑郁、敌对、偏执分值显著高于对照组。[18]
三、家庭暴力的心理治疗、预防
(一)家庭暴力的心理治疗
许多研究表明心理治疗对女性家庭暴力受害者是十分有益的。这些治疗方法包括:心理动力学治疗方法[19]、认知行为疗法[20]催眠疗法[21]、药物疗法[22]以及自助组织疗法。尽管这些疗法的理论倾向或技术不同,但是它们都遵循以下原则:
1.治疗者应当常规性地、主动地、全面地询问家庭暴力受害者过去曾遭受的暴力伤害以及解决方法。
2.治疗者应当知道家庭暴力对受害者所造成的影响以及创伤后压力障碍的表现。
3.治疗者必须能够理解和解释家庭暴力对受害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并且他们还能提高受害人的自我认知能力和应对家庭暴力的能力。
4.治疗者应当向受害人提供心理支持环境直到受害人建立起自我支持功能为止。
5.治疗者不应当只让受害人精神宣泄而不对受害人的防御机制和内心冲突进行探索和解释。
6.治疗者应当探究受害人对家庭暴力中所出现的创伤性人际关系的个人看法。
7.在诊断、治疗中必须谨慎地尊重受害人的自。[4]
有时,在治疗过程中,治疗者会出现强烈的反移情现象,比如,治疗者感到很气愤、出现侵入性好奇(intrusivecuriosity)、勃然大怒、或者以受害人自居等等。有些治疗者或许会强迫受害人报道她们所遭受的家庭暴力或者与施暴者对抗。我们必须尊重受害人的意愿,除非司法需要,否则我们不能随意报道受害人所遭受的家庭暴力,不然会让受害人对心理治疗这个职业失去信任。频繁地报道家庭暴力会将受害妇女置于更危险的境地,使她们遭受更多伤害。有些治疗者看到这些受害者仍然维持着自己的婚姻关系就会变的不耐烦,但是治疗者应当明白摆脱这样的婚姻关系是需要一个过程的。而其他一些治疗者看到这些受害人如此抑郁感到十分担忧,于是他们就擅自作出一些不明智的决定,比如对这些受害人进行抗抑郁药物治疗或住院治疗。尽管在治疗过程中这些治疗措施有时是需要的,但治疗者擅自决定治疗方案实际上侵犯了受害者的自,正确的做法应当是治疗者和受害人共同决定治疗方案。[23]如果将家庭暴力事件报告给警察,在司法诉讼中,治疗者的角色会变的复杂起来,治疗者不仅仅要作为专家证人而且还要以一个精神病医生的角度提供证据,一定要避免将治疗者职业角色弄混乱,以免使这个职业出现信任危机。
(二)家庭暴力的预防
因为家庭暴力根源于社会对妇女的歧视态度,因此社会学者应当首先认清这些社会问题并积极地参与到社会政策的制订和教育当中,通过个人的努力减少社会对妇女的歧视。在治疗中,心理治疗者要尊重这些女性受害者,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社会工作者提出引发家庭暴力和其他形式的暴力的原因,反对歧视妇女,虐待妇女是不允许的等观点是十分重要的。
其次,要及早发现家庭暴力事件,鉴于许多精神疾病都与家庭暴力有关,因此在治疗精神病患者的时候,询问患者是否曾遭受过家庭暴力应当是常规诊断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培训精神病医生识别家庭暴力受害者所出现的医疗和情绪方面的症状是十分必要的。及时、有效、安全、支持、接纳的家庭暴力干预措施将会得到受害人的认可。在社区机构内设置有效的家庭暴力干预中心将有利于对家庭暴力进行及时的干预。精神病医生也可凭借自己的心理健康的专业知识而作为社区心理健康顾问,以此作为社区的一种重要的资源来为女性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服务。
最后通过使用个人、家庭和团体心理治疗可以有效地缓解家庭暴力对受害人所造成的长期不良影响。精神病医生在家庭暴力的预防、识别、治疗方面都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并且通过个人或者团体心理治疗方法,治疗家庭暴力的实施者的特殊治疗计划也可以有效控制虐待者的暴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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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家庭网络电力线载波通讯以太网PowerPacket
随着科技的进步,网络已经开始涉及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将网络延伸到家庭,实现家庭网络化、家用电器的上网和家庭的智能化等,越来越受到国内外众多公司和开发商的关注并已成为网络技术发展、竞争的又一新目标。家庭电器、各种家庭设备和计算机之间互联,实现Internet的接入是未来家庭网络的发展趋势。
1家庭网络的实现技术
家庭网络的提出已有多年。目前国际上比较成熟和流行的有几种解决方案都基于不同的物理媒介,实现家庭内部的网络互联,具有各自的特点和不足之处。
(1)NoNewWire:电话线、电力线。
(2)NewWires:以太网、光纤、USB、IEEE1394。
(3)Wireless:家庭射频、蓝牙技术、无线以太网(IEEE802.11)。
电话线和电力线技术,在构建家庭网络中,因安装方便、维护简单、成本低等特点被许多家庭网络设备制造商看好。但是由于电话线、电力线不是专门为信号传输设计的,传输质量无法保证,容量受到其他信号的干扰,带宽有限,网络的安全问题很难保证。
以太网、不纤技术是非常成熟的技术。将它引入到家庭网络中,可以保证信号传输的质量。光纤有很高的带宽,对于实现未来家庭网络的多媒体应用有非常大的潜力。但是一般家庭不会在设计时预先辅助设以太网线或是光纤,所以必须在构建网络时重新布线,而且对于需要接入家庭网络的设备,必须要安装在铺设好的信号线附近,安装比较复杂。
无线家庭网络也是目前一种比较好的解决方案,它不需要重新架线,但是带宽和成本的比率很低。
为使家庭网络能真正走进普通家庭,必须在考虑通讯质量的同时。兼顾成本。因此,可以考虑将各种解决方案融合,建立基于不同媒介的家庭网络系统。
目前宽带进入家庭有两种接入方式:ADSL和Ethernet。而Ethernet接入与ADSL相比有更好的扩展性、更高的带宽。目前,中国网通公司就是运用此技术提供宽带服务的。家庭中,如何将Ethernet最便捷和高效地延伸到各个角落是家庭网络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在家庭环境下,将电力线作为近距离高速数据传输的媒介来解决这个问题有很大的优势。首先,它在家庭的分布最广、接入容易。在家庭各个房间都安装有电源插座,可以作为网络的接入点。对于需要接入网络的设备放置没特殊要求,凡是需要电源的网络设备就可以通过它的电源插座接入家庭网络。而实现这些只需要在电源插头上接上一个信号的中继装置。其次,成本低、安装方便正是家庭网络所追求的。通过电力线传输信号,不必再辅设额外的通讯线,这点对于刚装修好的家庭尤为重要。最后,它适应多种接口的接入。将接入家庭的Ethernet信号。通过特殊的中断装置传送到电力线上,在家庭网络设备端,通过同样的中继装置再将电力线上的信号还原成Ethernet信号,或是通过建有其它接口的中继装置(如USB接口)将来自电力线的数据从特定接口传给家庭设备(如上网家电),实现家庭设备的互联。此技术中,最为关键的就是不同媒介之间的中继装置。
2网络中继装置的实现
2.1基于电力线的高速信号传输技术
使用Intellon公司的PowerPacket技术,可以实现在电力线上的传输带宽达到14Mbps,而这种技术将来可以在电力线上实现100Mbps的传输速率。这为未来家庭网络向多媒体应用方向发展提供了支持。为实现基于电力线的高速信号传输,Intellon公司采用了其新的专利技术——正交频分多路调制(OFDM)技术。它可以自适应地调整载波频率,避开受干扰严重的频率;多载波同时传输,实现高速的数据传输。Intellon公司新推出的INT5130和INT1000就是采用这种技术的专用于低压电力线信号高速传输的芯片。
2.2实现方案及工作过程
家庭网络组网如图1所示。网络接入服务营运商将10Mbps以太网接到每个家庭,实现宽带到户即Ethernet1段。中继器实现以太网数据包的检测、缓冲和转发,实现两边所连接的不同段的网络状态的传播。通过中继器可以实现用电力线子网将两个以太网段相连接,在任一网段之间实现数据包的透明传输。当Ethernet1上的数据由中继器的以太网端口接收后,中继器将做出判断,缓冲接收到的数据,再从电力线端口发送出去。同时,以太网端口和电力线端口都符合CSMA/CD规范。
中继装置的电力线端有MAC控制,但有别于以太网的MAC。它是一个比以太网MAC更低层次的MAC,如图2所示。它将以太网的MAC包视为数据包,再对它进行一次封装,将电力线MAC的信息封装到新的数据包中,然后在电力线上传输。电力线端口的INT5130中内建有RISC,可以实现以太网数据包的Bridge功能,它使用一种源识别交换(source-awarebridging)技术。当一个节点需要发送以太网包,可以确定这个包的目标点是否在电力线上。如果不在本电力线段,而是需要中继装置进行转发,它会以中继器的地址为目标地址进行发送。在中断装置收到这个包后,会自动判断是否需要处理SA和DA。中继器的INT5130芯片内部有一个地址列表,提供BDA(BridgedDestinationAddress)信息。它把从MII口收到的以太网包的SA和自己的地址(BA)比较,如果不相同,则说明这个包是从其他节点发送的。在图1中可以认为是从Ethernet1段上的节点A发送的,它的SA为SA1,INT5130自动将这个SA1加入到BDA表中然后通过ChannelEstimationResponse数据帧,将它的地址BA和它的BDA表发送给电力线上的其他节点。这样其他节点就知道如果要发送DA=SA1的包就需要向地址为BA的中继装置发送。而在发送前先对这个数据包进行修改,在保留原来SA和DA的基础上,封装进新的DA=BA、SA=本节点地址。这样在中继装置收到后,去掉由电力线上发送节点添加的信息,还原成原来的数据包,再从以太网端口发送到以太风上去。
由于将电力线作为传输媒介,因此每个连接到电力线上的网络设备都可以将收到其他设备发出信号。为解决网络的安全问题,INT5130会将信号加密发送,在接收端再解密。收发双方有相同的密码钥匙才可以互相通讯。而且,一个设备可以有多个密码钥匙,可以通过网络配置这些密码。可以实现同时与不同设备的通讯,而互不干扰。
有了这些技术。INT5130可以实现通过家庭电力线以带宽共计方式接入Internet、Internet应用、PC文件和应用共享、打印机共享、网络游戏等。
2.3中继装置原理与构成
整个中继装置分为三个主要模块:以太网接口模块、电力线接口模块和中央控制模块。以太网接口模块的主要功能是检测以太网段的状态,接收从以太网上传来的数据包并发送从中内控制模块传来的数据。电力线接口功能是检测电力线状态,对于要发送的数据进行加密、调制、放大后发送到电力线上;在接收数据时将根据收到信号的强度自动调节前端放大的增益,自动适应电力线上的环境变化;然后将经过解调和解密,将还原的数据传给中央控制模块。中央控制模块是实现数据交换控制,控制数据键路状态的中心。
中继装置的组成如图3所示。在以太网端,采用一般通用的以太网物理收发器,实现以太网信号的收发。这里可以考虑采用DAVICOM的DM9161,10MB/100MB自适应收发器,完全兼容IEEE802.3MII接口。
在电力线端,采用Intellon公司的INT5130和INT1000套片。它实现电力线上以太网数据帧的传输,内建PowerPacket电力线MAC和电力线收发器、802.3MII接口和其他的算法控制模块。
中继装置的中央控制模块由FPGA实现。这样既可以便于对将来新接口的兼容升级,也考虑到家庭网络的发展迅速,以太家庭网络对于可扩展性的高要求。将中央控制模块放在FPGA中实现,可以实现多种家庭网络通信。如Ethernet-Power-line-Ethernet;Ethernet-Power-line-USB;Ethernet-Power-line-WirelessNet等。
FPGA可以采用Altera公司的ACEX系列或是Xilinx的SpartanII。这两个系列的FPGA容量大、价格低,适合应用在家庭网络产品中。FPGA中需要实现与两个接口模块交互的控制接口,这可以由两个接口状态机实现。由于的接口芯片都采用了MII接口,所以必须在FPGA中实现MII使其与接口芯片实现数据传输和接口控制。中心控制由另一个状态机实现,它接收来自两个接口状态机的输入信号,作出状态判断,然后对相应的接口状态机发送控制信号。它需要实现输入的以太网数据的缓存,然后在判断出是一个有效的以太网帧后,开始向其它端口发送这个数据帧。在发送和接收的同时必须监视接口的状态,如果发生冲突,必须暂停所有的发送,然后开始发送以太网协议中规定的JAM帧,实现冲突的传播,保证在网络上同一个时间只有一个发送者拥有网络。为保证网络的自适应性,可以考虑在接收端发生冲突的概率P>设定值时,将这个端口暂时封闭。这样可以避免另一端的网络受到影响而冲突频繁。在延迟一定时间后,再将这个端口开启。在设计中还需注意数据包不能在中继装置中造成很大的延时,所以中央控制模块要尽可能快地将数据包发送出去。所以当检测到一个有效的以太网数据帧头,就可以开始发送数据。
一、矫正情感价值:在良性婚姻家庭模式中构建具有现代性的婚恋观
新时期社会生活的巨大变革和经济体制的转型,导致传统家庭关系发生变化,与之相应的是伦理结构也发生变化。如何与时俱进构建现代性婚恋观,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现代生活节奏日益加快,观众收看电视剧更多是为了缓解一天工作压力之后的疲惫,获得精神上的愉悦,但这并不意味着电视剧为了满足观众消费,而不需要深层次去思考问题。正如张智华教授所言,“中国电视剧是处在特定文化和经济环境中的艺术产物,它具有独特的媒介传播特性。家庭伦理题材电视剧作为当代中国的一项主要叙事艺术,充分体现了家庭通俗艺术的基本传统,它以家庭故事为主要题材,以日常经验为主体内容,以生活化剧情为叙事特征,以主流意识为价值观念。面对社会压力加剧、人伦情理淡漠、道德标准的模糊、离婚率的上升等社会问题,家庭伦理剧往往通过家庭生活这一特定的题材角度,将人们经常接触但又并未深入思索的一些问题从道德伦理的高度凸现出来。它通过展现不同的道德伦理观念冲突,让人从道德伦理这个窗口,了解他们时代的社会生活风貌,并在不同的道德伦理观念的比照中,使人们得到心灵的净化,增强对生活的理解与信心。[2](P209)因此新时期家庭伦理剧需要在创作过程中不断走向艺术自觉,在面对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需要在传统伦理道德基础上建立新型伦理道德,这样电视剧才能在通俗性和艺术性之间找到自身的平衡。家庭伦理剧作为当代社会较有影响力的传播艺术之一,在形成当代人的情感价值与道德取向方面发挥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因此在创作过程中应该通过剧情构建爱情婚姻的伦理道德文化,用艺术化的手法创作现实题材,通过婚姻生活中大小不同的事件,触发观众的情感和思考,将灵与肉、情与义相互交融,让观众在不同的事件和人物塑造过程中找到自身的缩影,实现情感共鸣。例如电视剧《金太郎的幸福生活》,该剧男主角金亮作为“夹板男”面对着各种矛盾:岳母制造的小麻烦、岳母与其父亲之间的矛盾、妻子与父亲之间的小矛盾,金亮总能设身处地巧妙化解。剧中并未刻意夸大金亮这一人物形象,通过在剧情中制造生活中符合人之常情的小矛盾,人物真实自然地演绎如何化解矛盾,得到观众的认可。这些生活场景虽是对日常生活的书写,却是接地气的艺术化地提炼升华。通过构建良性婚姻家庭模式诠释现代性婚恋观,该剧与时俱进反映了新时期夫妻情感生活中所面临的各种矛盾及解决之道。作品具有现实性,与观众生活贴切,容易引起共鸣,通过剧情引发观众思考新时期的幸福生活的内涵,如何维护幸福的家庭生活。“家庭中所表现的婚姻、情爱过程中的思想道德和价值取向,从一定程度上反映、揭示和回答了伦理道德层面的许多敏感问题,热情歌颂了人性中的美好,对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起到了积极作用,剧中深蕴的文化内涵也显得熠熠生辉。这不仅是一种现实,更是人们的期盼。”[3]因此家庭伦理剧在今后创作过程中需要着力思考如何在传统伦理基础上构建新型传统伦理,对传统伦理文化作出现代性追求,既满足观众对传统的民族美德的伦理需求,又令人感受到超越传统审美风格的力量。
二、和谐对接伦理文化:深入挖掘“孝”文化的当代价值,重视亲情人伦之美
在当今物欲膨胀所带来的伦理困境中如何对“孝”文化进行当代价值的挖掘,是家庭伦理剧需要思考的问题。新时期传统的“孝”文化已经发生了改变,这主要体现在城乡居住条件的改善改变了传统聚族而居的居住形态,如今家庭居住形态主要以主家庭和子家庭两种形态存在。所谓主家庭即是由父母(含祖父母)和儿女(含孙儿孙女)组成的家庭称之为主家庭,把儿女各自组成的家庭称之为子家庭。通过展现主家庭和子家庭之间的矛盾冲突思考如何构建“孝”文化的当代价值。而主家庭和子家庭的冲突主要体现为婆媳冲突、岳母与女婿之间的冲突、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矛盾冲突。由于代际之间的差异必然造成各种矛盾冲突,在家庭伦理剧中部分电视剧过多强调“家斗”场面,为了追求收视率,有些电视剧刻意夸张强化家斗场面,打开电视机经常会看到婆婆与媳妇在斗智斗勇,儿子夹在其中左右为难;岳母对女婿的各种不满,导致女儿对自己的小家庭产生各种误会等等。类似这些情节往往只注重对观众的视觉刺激,展示一种世俗的热闹场面,与普通老百姓家庭生活格格不入。编剧为故事而故事,导演为热闹而热闹,造成电视剧浅薄化、情绪化、庸俗化。剧中忽略了对“孝”文化价值的挖掘,忽略对亲情人伦积极向上的引导,缺乏思想力量和伦理光芒。因此在今后创作过程中应该深入到复杂的社会现实和个人价值观的演变背景下去诠释“孝”文化的当代价值,创作者应着力挖掘现代社会中和谐家庭的典型,探讨新型的“孝”文化方式,以正面积极的方式去感召,或是建立双向沟通、民主平等的代际形象,传达给观众相互尊重、相互关爱的新型伦理范式。除了对“孝”文化做出当代价值的诠释之外,家庭伦理剧在亲情人伦文化的塑造上也应该将笔墨更多地花在如何营造浓重的家庭亲情之上,如手足亲情等。电视剧《要过好日子》,房产的分配问题成了普通人家庭纷争的焦点。原来幸福和睦的一家在利益面前反目成仇,物欲膨胀的年代亲情沦落,让人可悲可叹。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鲜见,当家庭伦理剧用深刻而露骨的剧情毫不掩饰社会之痛时,我们不禁会产生触目惊心之感,并不得不重新审视当今社会伦理道德的危机。因此创作者在在创作过程中不能过分夸大代际矛盾冲突,而应以矛盾冲突为线索融入对当代“孝”文化价值的思考。这就要求创作者既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家庭伦理资源,又要深入开掘历史的家庭伦理资源。家庭伦理剧创作者应该充分利用人类对共有的家庭伦理的感知心理和对和谐家庭伦理的期待心理,花大量笔墨在情感上作文章。通过亲情的无声渗透,打动观众,在现代社会紧张、焦躁的生活中表达着亲情、温情,让人们紧绷、疲惫的神经获得心灵上的慰藉和感动。
三、欲望追寻与回归家园:重视对人性的纵深挖掘,蕴含浓重的人文主义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