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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体制论文

时间:2023-04-01 10:06:44

导语:在金融体制论文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金融体制论文

第1篇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经济学家们一直认为资本账户自由化——资本在各个国家间自由地无限制的流人与流出确实是有益的,它对债务国有益,同时也有利于世界经济。然而,过去几十年中所发生的银行投机和金融危机——从拉美国家20世纪80年代的金融危机,斯堪的纳维亚地区1990年的危机,到后来发生的墨西哥、东南亚、俄罗斯以及最近的阿根廷金融危机彻底打破了这一观念。在这本文笔简练、分析透彻的著作中,欧洲经济学家的杰出代表之一让?梯若尔分析了上述危机的特征,防范危机的制度改革,以及为此而进行的全球金融体制的重建等重要问题。

?让?梯若尔首先分析了关于金融危机以及国际金融体制改革的普遍观点。他认为,大多数的改革建议只注重表象而没有触及问题的本质,并且无法协调建立有效的融资限制条件与确保借款国自行改革之间的目标冲突。他强调指出,正确识别市场失灵对于重建IMF的目标责任是十分必要的。然后,他将公司金融、流动性供给以及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原理运用于个体国家的借款问题。建立在“双重”和“共同”的基本分析框架之上,他重新审视了通常建议的政策,并且考虑了多边组织如何帮助债务国在开放本国资本账户的同时获得更多的收益。

【前言】

经济学家对于以下观点已经形成了广泛的共识,即资本账户的自由化——允许资本在各个国家间无限制地自由流人和流出——确实是有益的。它对于债务国是有益的,对于世界经济也是有益的。资本流动的两个优点是显而易见的:第一,资本流动创造了较好的保险机遇,并促进了投资和消费的有效配置。资本流动使得家庭和企业能够在世界范围的市场上对本国的(流动性)冲击进行保险,消费者因而得以平滑他们的消费,而企业则可以更好地管理它们的风险。商业周期受到抑制,完善的流动性管理促进了投资和经济增长。第二,除保险作用外,资本流动允许储蓄从低回报国家流向高回报国家,这种资本转移提高了世界范围的经济增长…

【序言】

我非常高兴看到《金融危机、流动性与国际货币体制》在中国出版。2002年12月,应邹恒甫教授之邀,我有幸在武汉大学高级研究中心做访问,期间与EMBA学员和博士研究生讨论了本书的基本观点。对于所面临的国外借贷及其与世界金融体系的相互关系等问题,中国也许与许多新兴市场国家有所不同,因而本书的某些观点必须加以修正以适合中国的现实。但无论如何,我们仍然可以发现其中的共性,并且我希望中国的读者会对本书的基本观点感兴趣。

让?梯若尔1953年出生在法国巴黎附近的一个小镇,1976年,他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素有法国的工程师和科学家摇篮之称的法国理工学院。1978年,在他获得巴黎第九大学应用数学博士学位后不久来到著名的麻省理工学院继续深造,并于1981年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梯若尔继承了法国学者重视人文科学的传统,再加上他深厚的数学功底,很快就显示出了他在经济学研究领域卓越的天赋和才华。他当时的主要研究方向是宏观经济学和金融学,并以1982年和1985年发表在最权威的Econometrica(经济计量学杂志)上的两篇经典论文奠定了他在这一领域的学术地位。此后,梯若尔转向了当时正在兴起的产业组织理论,出于研究的需要,他同时师从于著名的博弈论大家马斯金(EricMaskin)研究博弈论。梯若尔将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的基本方法和分析框架应用于产业组织理论,开始构建了一个新的框架,并用其分析并解决产业结构调整中出现的许多新问题。1988年,他的代表作之一——《产业组织理论》出版,标志着产业经济学新的理论框架的完成。在此后的十几年中,这本书一直作为世界著名大学经济系研究生的权威教程而广为流传,至今无人超越。

1991年,梯若尔和弗登博格(Fudenburg)合著的《博弈论》正式出版。这本著作立即成为博弈论领域最为权威的高级教程,十几年来一直无人超越。80年代中期,梯若尔和拉丰教授共同开创了激励理论的一个最新的应用领域——新规制经济学,并以两本经典著作《政府采购和规制中的激励理论》(1993)和《电信竞争》(2000)完成了这一理论大厦的构建,同时确立了他们在这一领域的开创者地位。

梯若尔从当代经济学三个最前沿的研究领域博弈论、产业组织理论和激励理论的十几年融会贯通的研究中获得了经济学研究的真谛和“秘笈”,这个真谛就是作为一个经济学家的直觉——即透过纷繁复杂的经济学现象把握经济学本质规律的能力,而这个秘笈则是经济学研究的方法论。自90年代中期起,梯若尔开始以一个开拓者的姿态征服经济学的新领域:经济组织中的串谋问题(1992),不完全契约理论(1999),公司治理结构(2001),公司金融理论(2002),国际金融理论(2002),以及最近完成的经济心理学(2002)。在上述每一个领域,梯若尔或以综述性论文的方式,或以专著的形式完成该领域的理论框架的建构,并指出进一步研究的方向,然后悄然转向另一个领域。梯若尔具有非凡的概括与综合能力,他总是能够把经济学的任何一个领域中最为本质的规律和最为重要的成果以最为简洁的经济学模型和语言表达出来,并整理成一个系统的理论框架。而梯若尔对经济学惊人的直觉,也是一般的经济学家望尘莫及的。他敏锐的洞察力和极快的反应能力使得一般的学者根本无法跟上他的思维,因而许多人都这样认为:“在梯若尔面前,我们如同!”

第2篇

[关键词]金融体制问题对策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改革伴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我国已形成中央银行与监管机构分家,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分业经营,中资机构和外资机构同台竞争的日趋完善的金融体系。而当前动荡不安的国际金融形势和不确定的国内经济走势,更增加了我们对金融市场、金融创新的危机意识。金融业是高风险行业,我们要在看到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

一、我国金融改革和创新中存在的问题

1.股份制银行发展趋向劣化和行为类同化,建立初期的政府背景,使其极难跳出国有银行的管理范式。股份制银行的发展往往跳不出这样一个规律,在刚刚开始营业时,建立了较好的规章制度,银行业绩也不错,可是慢慢发现这些银行的行为逐渐向四大国有银行靠拢,其管理模式趋同。

2.金融机构官本位观念日趋严重,过分偏重年龄和学历,干部管理趋同于政府机关,不利于人才培养和核心竞争力提升。金融企业作为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人事激励机制应着眼于银行的长远发展和核心人才的培育,但因权力的货币化激励,导致新人行员工,凭借年龄与学历的优势,面对“官位”公关频频,而不愿在业务技术和专业水平上下功夫。

3.国有商业银行股改深化了其市场主体地位,但公司治理机制面临挑战,尚未建立真正意义的银行银行家机制。这也是我国国有银行特有的成立背景与发展路径造成的。

4.金融价格扭曲。虽然汇率市场化改革和利率机制的灵活性增大,但仍滞后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银行的股改,导致金融业绩失真。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金融很重要的一个作用就是促进经济发展。发展中国家最短缺的是资本,而促进资本形成就是金融的一个很重要的作用。

二、我国完善金融体制与创新途径

1.国家积极引导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为金融创新实现跳跃式前进创造基础条件。金融创新在我国现有法律、政策框架下还存在许多问题和症结,创新的外部环境仍不成熟,金融业内部经营效益不佳,创新的内动力不足,业务创新仍受到信息化程度和监管等制约完全依靠金融业自身去突破和克服这些障碍是不现实的。国家应该引导金融体制改革,为金融创新培植适宜的土壤,创造合适的环境.控制金融创新与实体经济相匹配的节奏,科学调节金融创新的步伐。

2.以技术主导型金融工具的创新为突破口,将满足需求、优化配置的原创性金融创新与实体经济相结合。由于我国市场环境与发达国家的差异,使得吸纳型创新有较大的局限性。以CD(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为例,在美国因其大额和流动性强的特性,以能成为银行大宗定期负债来源和企业各类短期流动资金停靠站而备受欢迎,而在我国,因其面额小和转让难使之成为银行一种高成本吸收居民储蓄的工具这并不是因为我国在吸纳金融创新工具时不够规范,改变TCD的两个基本特性,而是面额大,居民没有能力,企业又有控制资金的偏好,导致无市场:而面额小正好使其成为储蓄投资的一种工具,流动需求减弱,便导致了转让难。其实,这一创新的根本失败在于没有认识到市场环境的不同,没能坚持独创性。显然,如果走吸纳型创新的道路,未必符合我国的实际,且外资机构与内资机构相比具有绝对优势。因此,坚持原创性创新,才能既增强我国自身金融创新的能力,又发挥我国金融机构的本土优势,在开放的竞争环境中掌握主动权。

3.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促进多项金融创新发展。以高科技为支撑的信息时代和网络时代的到来不容忽视,未来现代化发展趋势应当是建立在高信息化的平台上。信息化是我们面临的现实,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我们应该通过消除信息不对称提高经济的整体运行效率,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来促进金融业的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通过信息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促进金融业务创新和技术创新。

4.努力培养造就金融专业人才,发挥金融创新人才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人才是企业经营和发展的第一动力。没有高素质和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是无法满足现代金融发展需求的。我国应当充分调动金融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挖掘和发挥他们的潜能,进一步完善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逐步调整人员结构,重点培养一批金融专业人才,为金融创新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提高金融人才综合性的专业素质,特别是职业操守。我们要吸取国内外经验教训,加强培养金融专业人才的职业道德修养,加强监督,形成约束机制,尽量避免金融从业人员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违规违法操作,降低金融创新的操作风险。

5.密切监控国际资本流动态势,适当改变人民币升值预期,防范游资源源不断地流入我国资本市场。面对巨额国际游资涌入我国金融市场,要坚决保持人民币汇率的稳定,有必要时央行应该主动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加大投机资金的成本,彻底消除投机资本对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另外还可以通过开放市场和投资领域,用政策和市场相结合的手段进行合理疏导,使短期热钱长期化,这样有助于将热钱纳入监管者的视野。减少其对内地房地产领域和金融市场的冲击。

6.辨证认识金融创新的作用,规范金融衍生产品发展。金融衍生工具在次贷危机中的作用发人深省,这也告诫了监管者在审视金融创新时将金融稳定放在首位,并采用有效措施规范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首先,提高金融创新的信息透明度是保障金融安全的基本条件。只有信息充分、透明,投资者才能更多的了解金融创新产品的风险,并对风险进行定价,做出科学的投资决策。其次,完善金融创新的监管体系是保障金融安全的核心要求,在金融创新迅速发展的同时,应当努力提高监管当局的监管能力,使金融创新的发展和监管能力的提升保持动态的协调。

参考文献:

[1]陈学胜.浅析“热钱”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及央行的应对措施[J].海南金融,2006,(12):63.

第3篇

关键词:金融监管;金融开放

随着金融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金融的运行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国际金融监管也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和金融的不稳定性日渐突出。面对金融全面开放,为了能够更有效地提高金融机构运行和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保证金融市场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发展,我国金融监管需要进行不断地创新和变革。

一、开放条件下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挑战和问题

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模式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即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主体的“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体制。随着金融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金融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现行金融监管体制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在实践中也产生了诸多问题:

(一)金融监管法治环境薄弱

金融监管立法仍然滞后,立法技术亦不成熟。《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金融监管领域的基本法律至今没有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一些重要领域仍然处于法律真空状态。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不协调,甚至存在严重冲突。盲目移植、照搬照抄、脱离实际的规定大量存在。金融监管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二)金融监管目标不合理

我国金融监管目标是既要保障国家货币政策和宏观调控的有效实施,又要承担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利益、保障平等竞争和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维护整个金融体系安全稳定、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金融监管目标具有多重性和综合性,实际上是对金融监管目标的弱化,从而制约了金融监管的功效。

我国的金融监管目标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是一致的。这使得中国金融监管的主要工作就是进行货币政策的执行和信贷规模控制的合规性检查,并没有真正从金融运行的安全性、高效性出发,形成独立的、明确的职能。

(三)金融监管的内容和方式存在缺陷

重市场准入,轻市场退出。目前的监管大多对金融机构、金融业务的市场准入进行严格限制,而在问题金融机构的处理上则缺少详细的可操作的市场退出规定。在金融机构的风险暴露时,“一行三会”的监管只能借助于行政手段来化解金融风险,违反了市场规律,进一步加剧了金融风险。

重现场监管、轻非现场监管。我国的金融监管主要采用现场监管。现场监管虽然能够比较细致地了解、发现那些从金融机构公开的财务报表和业务资料中难以发现的隐蔽性问题。但是,它本身也存在许多不足,如,风险监管不足,随意性、非规范性较大,人力不足以及重复检查并存等等。

重合规性监管、轻风险性监管。先行金融监管的主要内容是对金融业市场准入、业务范围、财务帐目、资本状况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合规性监管,而对金融机构日常经营的风险性监管尚不规范和完善。强调从资本充足性和资产流动性方面进行监管,忽视了金融机构自身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等指标的监管。重视传统存贷业务,而对表外业务及其他金融创新业务监管较少。

(四)金融监管信息仍不透明

目前中国的金融监管仍处在起步阶段,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尚处于一种分割、低效、失真的状态。中国金融监管信息不透明主要表现在:“三会”的监管信息系统处于分割状态,不能实现监管信息共享;金融监管信息实行定时报送制度,使得金融监管信息收集效率很低;金融机构报送数据存在人为调整,虚报、瞒报现象屡有发生;缺乏社会监督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对金融机构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审查,等等。

(五)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缺乏协调,监管存在“真空”

我国的金融监管组织体系还不健全,整个金融监管组织体系仍按计划管理模式设置,“一行三会”虽各有分工、各有工作侧重,但是相互之间仍存在职责不清、相互扯皮的问题,有时出现职责冲突,有时出现监管“真空”,从而降低了整个金融监管的效率。我国的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的混业经营趋势正逐步加强,原有的以机构类型确定监管对象的监管模式难以发挥作用,进而出现金融监管“真空”。

二、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制度设计

前述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已严重滞后于国际发展与实践需要。随着金融全球化、经济一体化和金融业混业经营的趋势不断深化,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在金融监管体制上不断做出相应调整,而我国仍采取根据既定金融机构的形式和类别进行监管的传统方式。在金融机构的业务界限日趋模糊的情况下,这种监管方式的弊端日益凸显。

国外的金融机构大都为混业经营。尽管加入WTO后对进入中国的外资金融机构仍可限制其经营业务,但外资金融机构可以利用其境外的后援体系,其混业经营的优势仍能发挥,使我国金融机构在竞争中处于下风。混业经营已是大势所趋,当前我国金融机构的诸多业务创新已具有部分混业经营的性质,光大控股集团、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金融控股公司的组建事实上也拉开了我国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序幕。与我国实行的分业经营相适应的分业监管体制已不适应这一趋势的发展。为适应混业经营的发展要求,我国应在现有的金融监管基础上平稳过渡,依据金融体系基本功能逐步改革和完善监管体制,实现跨产品、跨机构、跨市场的协调。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务院直属的政府机构应放弃金融监管职能,着重于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做好宏观调控,这样有利于金融监管效率的提高。在“三驾马车”(即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基础上设立“中国金融服务监管局”作为整个金融业的最高监管机构,维护整个金融业的安全与稳定,对各类金融业予以全面监管。将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集中置于中国金融服务监管局的统一领导之下,对各类分业经营的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控股公司名下的子公司实施功能化监管,并定期召开由三大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加强“三驾马车”之间的联系。中国金融服务监管局则有权对各监管机构的职责和各种争议予以界定和仲裁。金融控股公司母公司则由中国金融服务监管局直接监管,从而形成一个立体的、有层次的、有分工的、横向与纵向并重的金融监管体制。

三、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理念建设

在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完善金融监管内容和方法,改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的同时,在体制转型的基础上实现监管理念的转变是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关键:金融监管活动应从事后被动处置向事前预警防范转变;金融监管内容应从合规性、机构性监管向合规性与风险性监管并重、功能性监管转变;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转变控制金融风险的思路,使金融监管既要强调金融业的安全与稳定,又要注重提高金融机构的运行效率以及国际竞争力。唯有在金融监管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金融业的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实现金融监管理念及时、科学的调整,才能在开放条件下促进金融监管的不断成熟和我国金融市场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建华.中国金融监管模式选择.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2]杨有振.金融开放、创新与监管.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

第4篇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体系;农业金融服务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农业产业化打破了原有农业发展的产业边界,涵盖了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联结了农民、企业与市场,实际上贯穿了传统的一、二、三产业。在资金配置方式上,由于产业化过程中在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方式会出现变化,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相应地会出现变化。一是龙头企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二是农户的生产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三是农业科技创新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此外,农业产业化所需的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然而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由于各级政府的财力有限,龙头企业的整体实力不强,农户的资金实力较弱以及社会资金流入产业化的渠道不畅,导致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所需资金严重缺乏,农村金融的发展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一、现有农村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化需要

农业产业化需要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投入,而金融投入是投入主体。目前农业投入主要来自财政、银行、农户(家庭开发经营支出)。据《中国统计年鉴》资料计算,近十年在财政、银行、农户的农业总投入中,财政平均占17%,银行平均占61%,农户占22%,三者总投入平均增长20,6%,其中财政占7%,农户占17%,银行占76%。但是,相对于农业产业化巨大的金融需求,现有农村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仍难以有效满足客户需要。

(一)从金融层面分析

1、政策性银行支持范围狭窄。农发行调整职能,将业务范围由原来重点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向农产品转化企业拓展,在拓展新业务上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但是从其支持的范围来看,支持对象仍局限于粮油购销企业和粮油深加工企业,对畜禽养殖业、竹制品加工业、丝绸加工业等产业较少介入,支持“大农业”目标未得到充分体现。而农业产业化是以“大农业”为前提的。

2、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外流。从县域商业银行近年情况来看,存差逐年扩大。由于上存资金元风险,收益性高,县辖国有商业银行均将吸收的存款通过二级准备金形式上存到市级分行,然后再以同样形式上存。县域资金向上级金融机构集中,减少了支持县域经济的资金来源。

3、农村信用社重负难当。随着农业银行在乡镇网点的减少,农发行业务缩小为粮棉油收购贷款及农村合作基金会全部撤并,客观上赋予农村信用社独立支撑农村金融主渠道的职能。但由于当前农村信用社正值改革攻坚阶段,资本充足率较低,抗风险能力弱,面对新农村建设中农业产业化蓬勃发展而产生的资金需求,显得力不从心。

4、担保基金品种单一,规模较小。虽然地方县市设立了农业产业化担保基金,但专门针对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担保基金数量有限,且担保基金的规模不大。这对于农业产业化经营资金需求而言只是杯水车薪。远远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化企业扩大生产的资金需求。

5、信贷资金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不足。我国产业化发展时间不长,大量的企业还未达到规模。由于原有贷款制度的制约,信贷资金往往向大公司大企业集中。由此产生的“马太效应”,压挤了一些成长型农业产业化企业的信贷资金来源空间,制约了这些企业的快速发展。

6、农村金融市场不完善。一是供需不能由市场信息反映调整,利率机制不完善。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优势在于其小范围内的信息资源,能降低监督成本,减少信息不对称性。但目前的集中贷款决策权无法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无法对农村金融的需求变化作出灵敏的反应。信贷等金融服务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二是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保险市场、担保市场等还未完善。

(二)从农业产业化层面分析

1、市场竞争力不强。目前大多数农业产业化企业规模不大,产业链条短,科技含量较低,以生产初级产品为主,品牌意识不浓,抵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受支配的地位。竞争力不强制约了其融资需求。

2、财务管理不规范。大多数农业产业化企业还处于起步阶段,自身运作不规范,生产经营多为家族式管理模式,且缺乏规范的财务管理,甚至提供虚假报表,因而难以取得金融支持。

3、有效抵押不足。大多数农业产业化企业起步较晚,规模小,家底薄,有效资产存量少,而要取得扩大再生产贷款必须有可行的担保单位和抵押物,但由于其自身抵质押不足,信用评级低,寻求担保单位较难,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往往因此得不到满足。

4、保障体系不健全。农业是弱势产业,整体效益比较低,受自然环境(如台风、禽流感等)的影响大,而目前农业保险体系、农业风险补偿体系、农业担保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使农业及其产业化经营的弱质性显得尤为突出。同时,农业发展对信贷资金的依赖程度又较高,特别是一些成长型农业产业化企业更是需要大量信贷资金投入,在保障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可能为防范风险而谨慎投入信贷资金,从而使企业丧失发展良机。

二、构建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体系

(一)积极发展农村各类金融组织,建立多样化的农村金融机构

应当建立以非国有银行为主体的、基于市场机制的、受法律制约的、规范的金融组织。

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农业政策性银行,是实施“三农”资金支持,逆市场配置资金,增加农业农村资金投入的重要手段,是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有效结合的支农方式。农业发展银行通过对符合国家发展意图的农业政策扶持项目的直接或间接投入,可以诱导更多的商业性、社会性资金投入,形成乘数效应,以达到带动农村经济增长的目的。

农业银行要调整发展的思路。鉴于农业发展银行功能仍然缺位、农村信用社实力有待增强、民间金融尚需规范等历史和现实因素,农业银行应是有限度而不是完全的商业化。要积极支持乡镇优质企业二次创业,作好与农村信用社的市场交叉定位。由于农业银行继续部分政策性支农业务,国家应在税收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和补贴,人民银行也应给予其更多的优惠再贷款,解决支农资金不足和成本过高的问题。

要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要明确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完善其治理结构。农村信用社应按合作制原则进行改革,恢复其作为农民自己的合作金融组织的本来面目。建立产权明晰、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科学民主的产权制度。在政策上给予农村信用社更大的支持,在利率的确定方面应有相对于商业银行更大的浮动空间。

邮政储蓄要大力推进小额贷款的试点,为加人产业化环节的农户提供更及时的资金帮助。要建立规范化的中央银行对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再贷款支持制度,借此促进邮政储蓄存款回流农村。

国家要扶持农村各类金融合作组织的发展。目前,广大的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业的资金,基本上是依靠自身的积累和农村中的私人间借贷发展起来的。农村中私人间借贷每年可以达到几千亿元,这个事实说明,各类金融合作组织具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村镇银行的试点在这方面是个有益的尝试。

(二)优化投融资环境,确保农业投融资持久、高效运行

健全的农业投融资机制和良好的投融资环境有利于吸引资金投入农业,稳定农业企业的资金来源和有效运用农业资金。应探索建立多层次的农业保险机构,积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应逐步把农业保险业务从商业保险中分离出来,成立专门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要加大国家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财政应对农民、农村企业所交纳的保费以及农业保险公司的经营亏损提供适当补贴。通过政府补贴或委托的方式,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进入农业保险市场为农业原保险提供再保险支持。建立农业保险、大宗农产品期货和信用登记系统,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

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通过建立诸如农业风险基金等专项基金和开展农业保险工作,对因遭受洪灾、虫灾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解除农业投资者的后顾之忧,增强他们对农业投资的信心和决心。要优化农业投资环境,使农业资金持久投入、高效运行。

(三)完善农业产业化金融服务

金融机构要着手制定当地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企业贷款业务发展规划,明确近期及中长期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及发展措施。

农发行要突出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特色加工企业,营造农发行信贷业务的品牌优势。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企业贷款业务发展规划,有目标、分步骤地实施营销和发展战略。要积极巩固现有客户,着力培养一批优质客户,适当集中审批权限,抓好制度建设,探索积累经验,可适当下放审批权限,扩大省分行审批权限,并赋予二级分行一定限额内的贷款审批权限,提高办贷效率,壮大优质客户和黄金客户群。金融机构要在促进粮油产业化和加工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

农信社和农业银行要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及时满足农户与企业的资金需求。坚持因企因户制宜的原则,把握企业和农户的风险承受能力。通过掌握企业和农户的资产负债、经营效益、市场占有率、发展潜力、关联企业的经营情况和债权债务关系等情况,分析其现实的风险承受能力,注重从第一还款来源判断和把握企业风险承受能力,改变单纯依赖抵押担保或保证担保来把握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的方法。灵活选择贷款方式及信贷支持方式,降低客户交易成本,适当简化贷款手续。对客户实行分级管理,实施不同的营销策略,提供有区别的信贷服务,采取相应的贷款管理方式。将农发行的资金、营销资源和管理投入,按照客户的层级优化配置,从而不断优化贷款结构,提高贷款质量,有效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促进信贷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第5篇

关键词:公允价值;金融企业;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1-0209-02

随着资本市场日益发达、金融工具及衍生工具大量涌现,公允价值计量在国外已得到广泛的应用,并逐步成为国际会计的发展趋势。相较美国等发达国家而言,中国公允价值的研究还相对薄弱落后,公允价值在金融业中的应用时间不长,所以研究公允价值在金融业中的应用还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课题。

一、公允价值的相关理论

(一)公允价值的含义

中国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做出了如下的定义:“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与负债按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从定义可以看出,公允价值主要倡导的是会计计量要使交易的双方做到公平与公正,强调真实性和公允性,另外,公允价值并非特指某一种计量属性,而是几种计量属性的一种组合的概念,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都是公允价值的表现形式。在具体实践当中,公允价值计量一般都是使用某种具有可观察性的市场金额来做出计算的,但是某些资产与负债却因为难以获得可观察的市场金额,所以只能用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值来计量。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体现出公允价值计量的优势。

(二)公允价值计量在中国金融企业的发展与应用

公允价值计量在中国的发展一波三折,从无到有、先提倡后回避、避而不谈到顺应经济发展形势,整个过程经历十多年。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并要求自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范围内率先执行。新准则的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和披露等四项会计准则与金融业密切相关,四项准则规范了金融工具的分类和会计核算,对套期保值、衍生金融工具和金融资产转移等业务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进行了系统梳理。这些准则的实施,将在增强金融工具风险披露有效性、改善金融资产和负债分类方式、加强对金融机构风险约束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并能够促使金融业管理者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加大对市场价值、现金流量、盈利能力及信息技术的分析和研究,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全面提升金融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但目前中国处在经济转型期,在市场机制、法制建设等方面尚不完善,特别市金融体制改革还处于逐步深化阶段,新准则运行时间尚短,各家金融企业都还对公允价值抱有审慎的态度,因此公允价值在中国金融业中应用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二、公允价值计量在中国金融企业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允价值应用的市场经济环境不完善

公允价值的本质在于交易的公平性及交易双方的自愿性,清算条件下的交易价格或强迫交易价格不是公允价值,也就是说公允价值的取得需要一个公平、成熟的市场体制和比较活跃、发达的经济环境。目前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虽然已经确立,但市场化程度仍然偏低,货币市场、外汇市场、资本市场还没有完全开放,利率和汇率还没有完全市场化,金融产品相对来说还比较单一,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缓慢,小规模的市场、不公开的信息和不健全的体制等非市场化因素也仍然存在。加上政府对市场的干预较为普遍,致使资源价格常常偏离了市场的轨迹。因此适宜公允价值应用的各级市场尚不完善,造成公允价值计量方式在实践中运用十分困难。

(二)公允价值估价方法没有统一稳定的评价尺度,难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在实务操作中,有些资产或负债无法在市场上找到同类或类似商品的市场价格,只能采取估价的方法来确定公允价值。但许多会计要素的公允价值确认如无形资产只能通过专业评估师或评估人员的帮助。可估价方法依赖于个人的主观判断,不同的人采用相同的估价方法也可能会得出不同的公允价值。目前中国资产评估业尚处于新兴阶段,存在管理不规范、评估质量低、专业人员短缺、规模小等问题;同时,一些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在评估过程中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对公允价值进行评估无法做到客观公正,导致了会计信息的严重失真;再加上企业会计准则在具体运用细则中没有规范公允价值计算方法,这间接导致了企业会计人员不了解如何运用公允价值方法来进行会计计量,大大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及可靠性。

(三)公允价值的使用效果受到会计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的制约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公允价值会计的可靠性问题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可能受到市场环境、企业及个人多方面的影响。从中国国情来看,不规范的市场环境使得产品价格难以与产品价值真正相符,在难以获得市场价格的情况下,会计准则要求运用公允价值方法进行会计计量,往往会得出不准确的判断。由于各人的认识水平、判断能力不同,通过对市场价格进行分析判断后得出的结果也就不同,出具的会计报告也往往不同,这更难以保证公允价值会计的可靠性。

三、公允价值计量在中国金融企业中应用的对策

(一)完善市场环境,为公允价值的应用提供基础环境和前提保障

公允价值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能有效促进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良性发展。公允价值主要包括交易行为双方平等、资源和了解的具体情况,这些要素共同组成了公允价值的市场经济环境。为了使企业能够更好地应用公允价值计量,需要健全完善公允价值应用的市场环境。为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发挥其优势创造良好的经济和法制环境。积极发展各级资本市场,让更多的股票、债券、基金等有序上市,加快金融资产价格市场化进程,使其公允价值的取得更为客观、直接,价值更为可靠。同时,金融机构及其监管机构也应当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金融工具的相关规定和市场中已出现或可能出现的经济现象,不断完善金融监管,促使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公允价值计量的发展相协调。

(二)完善相关的法规,加强对公允价值计量的内部监管

随着中国企业经营业务活动种类的增多,新兴的业务种类多数涉及到公允价值的计量工作,因而,企业公允价值会计计量已成为企业会计业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有效合理地把握公允价值会计计量。完善公允价值应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公允价值计量的监督职能,避免利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操作会计业务;另一方面,加强对公允价值计量的监管,包括证监会、国家审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企业内部监督职能部门,通过对会计行为的监督控制,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以严肃会计行为,严格规范公允价值计量行为。营造一个良好的公允价值法律环境,不给不法分子和金融企业制作虚假财务报告提供可乘之机。

(三)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其专业判断能力

公允价值的确定是一件复杂的工作,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最近市场上的交易价格或与其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用于折现现金流量的利率的选择都要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因此技术娴熟并且讲求诚信的评估队伍是正常使用公允价值模式的前提。首先加大对会计人员素质的培养,提高会计人员的操作水平以及专业水平,提高会计人员对公允价值确认、计量等做出复杂判断的能力,减少会计信息的技术性失真和对公允价值判断的偏差。其次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素质,培养具有公允价值观念、懂得会计理论与实际业务的会计人员。

(四)规范资产评估行业,为公允价值会计的应用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规范资产评估行业,首先应大力改善资产评估环境。通过国家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改善评估环境,消除行业的恶性竞争,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管理,杜绝技术上的违法操作,提高资产评估的真实性。把诚实守信融入资产评估,从而为公允价值会计的应用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其次,应加强对评估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评估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素质,以达到资产评估的公允性,得到更加切实可靠的公允信息。再次,要加强公允价值理论研究,发展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充分利用现有计算机技术,综合金融学、财务学和数量经济学等知识,深入研究金融工具估价模型,规范估值结论的价值类型及参考价值程度,从技术和能力上防范风险,防止道德风险。

(五)完善公允价值的信息披露制度

金融工具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对于金融业上市公司会计实务和风险管理必然产生深远的影响,必须严格金融机构信息披露,不断完善公允价值的信息披露制度。目前,中国会计准则当中对于公允价值的计量披露尚未形成完整标准的规范指导,公允价值计量方法面临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使得公允价值计量信息存在不可靠性,因此要制定并实施有力的监督机制来约束会计人员公允价值会计计量工作,全面披露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风险管理策略及做法、风险管理量化信息、会计政策以及主体业务经营管理与公司治理结构,确保披露信息的全面、及时、可靠、可比。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第6篇

[关键词]乌托邦轮换房屋房屋供应体制

一、《乌托邦》

无独有偶,《乌托邦》中的理想国,在结构上与中国现行的社会结构有着惊人的相似,即奉行“民主与共存”。在乌托邦里,几十个人组成一个小区,几个小区组成一个大区,几个大区组成一个小邦,几个小邦组成一个乌托邦。小区、大区、小邦、乌托邦的首领都是选举产生的;而各个层面上的首领权力足够大。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中国具备推行《乌托邦》之中先进治理思想的政治前提条件。

唯物主义辩证法告诉人们:物资决定意识,与此同时,意识也可以反作用于物质。研究者发现:在乌托邦中,“意识反作用于物质”是起决定作用的方法论。

二、主体模型

在简述了一些关于意识形态的细节之后,研究者希望借用《乌托邦》中描述的一个模型,同时加入研究者的调研结果,来合成一个综合比较模型,进而推进研究。调研采用抽样调研的方法,希望从中找到比较典型的样本,分别走访了上海市、山西大同市、浙江湖州埭溪镇、浙江湖州安吉县,并试图以这些不同城市规模上的比较典型的城镇为切入口,寻找适合所有城镇规模的发展之路。

模型是这样的:

大背景:经济危机、中国人口老龄化、当前中国各级城市房屋空置率高。

政府出资购买上面提到的四种不同区域的房产,并将其分为生活和办公两部分。生活部分按不相同的住房,生活资料一致且统一供给,个人财富建立个人账户的形式进行,办公部分按网络信息化办公、农场信息化、工厂信息化、基建专人化的形式进行,而第三产业就是各种形式得以实现的基础,这和《乌托邦》中相同住房、生活资料统一供给以及办公场所固定,农业、工业、国防等定期大换岗相类似,且更有可行性。

研究者通过抽样调查发现:受经济危机影响,在中国,各级地方上都存在新建房屋空置问题,也就是商品房购买力不足,且一些权威的信息统计机构都有相应的数据支持研究者这一观点。也就是当前经济危机下房地产商所面临的主要困境:没有销量。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将近十年,如何让老年人安度晚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基于三个大背景,研究者粗略地将人类的社会行为划分为两大类:生活和办公,这也是乌托邦中对社会行为的划分方式。在此基础上来建立一个比较简单的模型:假定人只从事两大类社会行为,且建筑物都与这两种行为有关。

再来谈政府购买的可行性问题,有关常识告诉我们:理论上的房价是包括房价和地价两部分的,地价是政府的一个收入的主要来源,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单位面积的地价要高于房价的。加之,房地产商又急于处理积压在手头上的商品房,根据供求关系,政府可以在一个比较低的价格上购入大量商品房。所以说,政府有能力以不高的价格购入一定量的空置房屋,以备后用。

三、70年房屋使用权到期后的状况

70年的房屋使用权一到,可以有许多种解决方案,一般分为两个大类:一则政府无偿将到期房屋收回,然后通过修缮,再经房地产市场交易,这种方式过于强硬,且对房屋进行了重复收费,容易造成怨声载道的局面;二则可以尝试采用研究者推崇的“轮换房屋”方式,即城市内轮换、城市间轮换、城市与农村轮换、农村间轮换,这样既合理的回收了到期的商品房,又让人们始终保持一种生活的新鲜感。而且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类现在从事的基本劳动将被机械化的设备所完成,人类所从事的大多是创新和探索这类脑力劳动。“轮换房屋”将丝毫不影响人们目前所从事的工作,一切都可以通过电脑编程和网络来完成。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现行的“廉租房”政策就多少孕育着这种“轮换房屋”思想的萌芽。

四、采用“轮换房屋”的原理

70年后的中国,城乡居住条件之间的差距按现在的发展势头来讲将趋于零。到时候,农村里既有城市的便利,又有城市里没有的安宁、空气清新以及合适的生活节奏。

应当搞清的一点是:“轮换住房”可以发生的背景是政府在房屋使用期满之后的房屋处置。似乎有些强制性的因素在里面,但总胜过第一种方案。

人们使用的生活设备基本相同,统一的电视、统一的电脑、统一的洗衣机……人们只要交付一定的费用,就可以终身使用,享受产品更新换代。另一方面,个人建立个人账户,用以储蓄和投资,储蓄以应对突发性事件。

主体模型也在试图解决中国老龄化的问题,如何实施“老有所养”之良性的社会养老机制,主要的原理是:依靠优质的第三产业,实现城市老年人首先轮换到农村中,让老年人安度晚年,在“天然氧吧”中出离都市的喧嚣。

半个世纪后,中国将成为中等发达国家,将实现农业、工业信息化,也就是大多数农民和工人只需平时在家里上网工作,定期检查机械即可完成工作。

五、经济危机下政府购房的初衷

政府在房地产商纷纷投城之际,大量以低价购入一批商品房,用以房屋使用期到期后的缓冲房之用;也可以除居住用房外,将其改造为其他用途的房产,如医院、消防队、派出所、银行等社会公共设施用房。然而政府购房更重要的目的是须在几个特大城市的战略布局已形成的基础上,调整全国各地的战略布局,形成一种回撤和“遍地开花”的大格局,即在基础设施得到全国范围内的提高后,实现各省范围内,乃至全国范围内的集聚中心化。

即国家在回收房地产比较集中且有一定基础的省份,可以建立示范点,将居住环境划分为两大区,培养“养身中心”、“生育中心”、“政治中心”、“经济中心”,在配套基建如交通、水电、网络、医疗等普遍健全的条件下,实现人员的合理流动,最终实现房屋的轮换。

由此可以了解到:政府购房的初衷是在建立一个以四个中心为主干的居住体系,在体系之上实现房屋的轮换。

关于配套基建的提升,研究者认为可仿照社会科学院在全国各地建分院的模式来进行。

六、结语

研究者提出了轮换房屋的方案来解决半个世纪后房屋使用期到期的问题,只能是一种尝试,最终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社会主义回归还需要更多的思想火花的碰撞。

参考文献:

第7篇

论文摘要:中国金融系统由过去的单一银行制转变为一个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国家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体系。中国金融改革的过程就是一个金融不断创新的过程。目前,我国金融创新已进入深化金融改革和适应入世后金融对外开放的新阶段,但这并不等于说必须在金融领域内全方位地与国际金融接轨,事实上,在金融领域的许多方面,我国还不具备金融创新的条件,因此,应当结合我国金融国情,循序渐进地在一些方面积极推进金融创新的进程。

0 引言

改革开放20余年来,中国的经济体制有了较大转变。在走向市场的这段期间,其所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然而,与此相对,我国金融体制的创新变革则显得有些滞后。自从1979年我国打破了“大一统”的金融管理模式之后,相继推行一系列的渐进式改革措施,但是,改革的着眼点,更多地放在了外延的扩展上。如增设一些新的机构网点,引进一些新的金融工具(住房抵押贷款、CDR、QFII等),开辟一些新的金融市场(股票市场、回购协议市场、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等)等,即遵循了机构创新、工具创新和市场创新,而对现有制度框架和金融秩序可能造成潜在威胁的深层次问题,采取的往往是迂回方案或者基本不予涉及。也就是说存在着明显的“三重三轻”倾向,即重增量,轻存量;重体制外,轻体制内;重金融组织与金融工具,轻金融制度。显然,这就与金融创新的系统化变革思想有些相违背。参照熊彼特的技术创新思想,我们不妨将金融创新分解为机构创新、工具创新、市场创新以及制度创新。那么,这四者应该说是一完美组合。金融要创新,就必然融合了机构创新、工具创新、市场创新以及制度的创新。制度创新,其一个极为重要的目的,我们知道是为了获取最大的、现有制度所不能实现的潜在利润,它有着将外部收益内部化的能力。具体到我们下面所要讨论的金融制度的创新,它之所以受到重视,同样在于其将闲置的金融资源加以重新配置并投入使用的能力。可以想象,如果没有承载市场的有效的金融制度,又何以创办适应市场运行的金融机构?机构不存在了,那么能满足市场需求的金融工具又怎么会诞生呢?当然,作为金融创新的核心内容改革开放20余年来,中国的经济体制有了较大转变。在走向市场的这段期间,其所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然而,与此相对,我国金融体制的创新变革则显得有些滞后。

1 金融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从整个金融体制的改革来看,它可分为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体系、金融的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现代化的管理体系四部分。

1.1 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体系。改革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体系有这样几个难点,即如何建立中央银行的组织体系,中央银行对基础货币的管理,用什么方法来控制住基础货币。

中央银行的组织体系。由于过去我们长期以来回避了这个问题,1993年以来大家对目前这种中央银行的组织体系提出了很多非议。因为组织体系的设立体现看其功能,一定的功能也要通过定的组织体系来实现,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有专项贷款权。这点遭到大家的猛烈批评。国外有人据此认为中国没有真正的中央银行。中国的中央银行从上到下有一个专项贷款指标。这个专项贷款有一部分是国务院点名的,由专业银行去具体办理。

正是由于中央银行的利润留成、中央银行具体办业务、中央银行层层普设机构层层有资金使用权这些问题的存在,所以大家对中央银行普设机构提出了尖锐的批评,而且现在不论从国际上,还是国内经济界、理论界、中央各部委对中央银行提出的意见都是希望中央银行要按经济区划设立,取消县级支行。我们现在人民银行分行既有一定的规模调节权,又有一定的资金调节权,反而总行的资金调节权不是很重要,也不是很集中的。所以,1993年中央把省分行的资金权收回了,只留下农副产品收购权及资金。调剂规模权也收上来了,只能给到各专业银行,从而在资金上解决了这个问题。

用什么方法来控制住基础货币。大家知道中央银行有三大工具:贴现率,准备金率,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金率是各国中央银行都轻易不敢动的,票据再贴现业务在我国也不多,我国主要的货币政策工具是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信用放款。如果要很好地协调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话,应该开展公开市场业务。公开市场业务的最主要工具是财政债券。无论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长期的可以通过回购协议来实现,短期的可以买断。通过公开市场业务来吞吐基础货币,最大的优点是公开。因为对于每个商业银行来说,不是直接把钱给你,而是谁吸收了基础货币谁就有贷放能力。这就解决了建立个比较合适的财政投融资体制的问题。

1.2 银行的组织体系。组织体系最重要的问题是各种金融机构在整个组织体系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它主要有以下方面的问题。

1.2.1 关于政策性银行设立问题。我国对中央银行的倒逼机制很重要的是专业银行兼有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双重业务的存在使金融机构缺乏自我约束力。所以,大家提出要尽快分离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

1.2.2 国有商业银行问题。长期以来,我们对国有商业银行树立利润目标有恐惧心理,怕因此而扰乱了金融秩序。对政策性银行也有误解,好像政策性银行就是一种赔本的银行。如何把我国的国有专业银行转变成国有商业银行,除了必须把政策性业务分离出来外,主要是在经营机制上要把经营的风险真正放在专业银行身上,让其自负盈亏。在健全的市场经济中,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誉与政府的信誉是有区别的。这里不仅政府的信誉与银行的信誉不能完全等同,而且中央银行的信誉与商业银行的信誉也不能完全等同。只有中央银行的信誉与国家的信誉能够等同,因为中央银行的信誉是以一个政权的存在为基础的。如果作了这种区分,社会就会对商业银行产生种很强的约束力。

1.2.3 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金融体系中,除了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之外,还存在大量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它包括保险公司、城乡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等。从严格意义上讲,我国的城乡信用社不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因为它具有支票的创造功能,所以实际上是小的商业银行,只不过其资本金的构成与国家银行、股份制银行有所不同。所以当前从政策制定来说还主要强调其合作的一面,但从发展趋势来说则要更多地强调股份这面。对于非银行金融机构要严格界定资金来源、业务范围和规范经营。

2 我国金融管理体制未来改革的思路

金融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按照统筹发展的要求,正确处理金融体制改革与其他领域改革的关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优化金融市场结构,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健全金融调控机制,深化金融企业改革,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系,提高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取得金融体制改革的突破性进展。

2.1 优化金融市场结构。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扩大资本市场规模,加强资本市场建设,强化资本市场功能。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完善资本市场结构,丰富资本市场产品。

2.2 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加快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清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完善和发展农村政策性金融服务,强化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农作用,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为县域经济特别是农业和农村经济提供金融服务,形成农村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共同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格局。

2.3 完善金融监管体制。从保护存款人、投资人和投保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出发,强化市场约束,加强金融监管。加强金融监管的合作与协调,形成银行、证券、保险等监管机构与宏观调控部门共同组成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中央银行加强对货币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的监测和管理,防止各类金融市场、各种金融风险的发生与蔓延。

第8篇

【论文摘要】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已经走过了十几年,本文结合我国农村金融的现状,着重分析了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农村金融的相应措施。

从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至今,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已经走过了十多个年头。改革中,我们逐步认识到,完善信用社治理结构必须要有竞争的市场,实现有效监管也必须要有竞争的市场,而多元化的农村金融需求同样需要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组织形式去满足。因此,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实现金融多元化成为解决农村金融问题的关键。2005年人民银行主导小额贷款公司试点,2006年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2007年银监会又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扩大到全国,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

1我国农村金融的现状

经过多年的改革后,目前我国多元化农村金融体制已初步建立,即以合作性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证券市场和外资为补充的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同时,农村金融组织民营化程度加大,乡村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试点扩大了各类资本合作的参与路径,并促进农村金融竞争机制初步形成,使得财政资金、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资和非营利资本角逐农村市场的竞争机制初步建立起来,打破了长期以来农村金融市场农信社垄断农村金融市场的局面。随着国家财政管理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金融主体呈扩大化趋势,逐步形成了由各级政府、具备国有、集体、外资、港澳台、私人等各种资本背景的企业、农户和其他私人投资者构成的多元化金融主体格局。

2我国农村金融中存在的问题

2.1财政投入不足

根据公共财政理论,对于农村准公共产品的提供,市场机制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农村公共产品的基础性、效益的外溢性特征,政府仍然应发挥主导的作用。但据统计资料显示,建国以后至2005年,除个别年份外,我国政府的财政支农资金绝对额是增长的,但财政农业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却呈下降趋势,财政投入不足10%的水平与我国农业的基础地位极不相称。

2.2农村金融服务渠道单一化

虽然经过多年改革,但是农村金融服务渠道单一化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农村金融体系主要由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和农业发展银行构成,而除了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外,其他银行机构很少在农村地区发放贷款,大都把资金转到城市。同时,商业银行在农村吸收的资金绝大部分流回城市,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实际上也成为农村资金流出的重要渠道。现实中,实际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任只能落在了农村信用社的肩上,然而在实际运作中,农村信用社过分看重业绩增长,以追求赢利为主要目标,偏离了为社员服务的主要原则,难以达到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目的。

2.3农村金融产品单调,业务单一

由于长期以来农村金融业处于无竞争状态,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大多缺乏金融服务意识,经营方式粗放,不注意金融产品的需求创新,满足于坐等顾客上门;农村可选择的金融产品仅有存款、贷款、保险等,且基本上是城市金融产品的简单移植,金融机构没有适时根据农民需求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就是在一些传统业务上,也缺乏创新。

2.4民间金融组织活跃但缺乏有效监管

正规金融机构缺乏活力,在客观上为各种民间金融活动提供了发展空间,很多地方民间借贷甚至成为农村资金融通的主要渠道。据调查,民间借贷占整个农村资金市场总量的30%到70%不等,且越是落后的地区民间金融组织越为活跃。虽然民间金融活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资金紧张的压力,但是,民间金融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风险高、纠纷多、盲目性大等弊端容易造成社会动荡,很可能会加重农户及农村中小企业的经营成本和风险。

3完善农村金融的措施

3.1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要进一步推动政策性金融机构拓展支农金融业务,针对“三农”的特点,在进行农村金融体系设计时,必须加大国家对农村的政策性金融投入,应建立以农业政策性金融为主线,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和农村特点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同时,要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金融支持作用,商业性金融是金融体系的主要力量,能够围绕农村经济和生活的发展,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供给,满足农村多样化的金融需求,这也成为政府支农手段多元化的重要政策选择。另外,我国还要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使其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农村信用社是农村现有正规金融的主体,所以必须坚持农信社“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的终极定位,只有农村信用社发展壮大,才有能力支持广大农户发展经济,带来农村经济的繁荣。

3.2完善准入、退出制度

垄断不利于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效率,必须要完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建立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要在综合评估各地农村金融市场容量、条件以及当地风俗的基础上,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坚持产权关系清晰、组织形式多样化原则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小额信贷组织、村镇银行、贷款子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构建真正的农村金融竞争主体。同时,要抓紧健全市场退出机制,这也是强化外部约束、保障农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不断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条件。

第9篇

关键词: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一、中国金融制度现状分析

(一)在现有的结构方面,国有银行仍在垄断这大部分的金融业务,就算是创新的金融机构,都有这政府直接参与或者持有国有的股份;纯粹的私人的金融机构还没有取得合法的地位。目前,虽然国有银行的垄断的金融业务已被多元化的机构所打破,但是从整体上讲,国有银行还在占据这高度垄断的位置。这种所有制的结构导致这我国的金融体制的几个严重的问题:(1)银行信贷资产量降低;(2)国有银行和非国有的证券。房产等投资商“合作”,避免了相关政策的限制;(3)公民的存款受到严重的侵害。

(二)金融制度学认为,金融市场的出现的出现使市场的交易费用降低,达到资本。资源的配置的作用。中国的证券市场因为法律的不健全、信息传输的不顺畅、投资者的素质低等相关因素,使得证券市场中证券的价格不能更好的反应相关信息对收益的影响。然而证券市场作为资金供求媒介而不能充分实现资金流向,不利于降低生产要素的交易费用。

(三)监管机制效率不高。我国于2003年建立三方监管会议制度,规定了每一个季度召开一次的会议,三方都会共享信息的资源。但是,近年的金融集团给监管机构也突出了很多的难题,因为金融集团的业务范围很为广泛,涉及到各个行业当中。在这样的情况下,监管机构就会出现一些程序上面的错误。虽然有三方的会议制度,但是只有三方信息共享和沟通的,不能真正的做到对金融集团的有效监管,所以,我国的监管制度还有待全面的完善

二、加强金融体制改革创新

一是央行与金融监管的关系来看,目前央行并不具备有独立性。在以中国银行作为内阁成员的基础上,其货币的去向可以由国务院直接决定,但是货币的具体操作还的有中央银行来决定。但是目前中央银行还不具有相对的自利,这是这个很大的问题存在。其次,宏观和微观的监管的关系。一旦“一行三会”的关系处理的不当,那么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行就会存在很大的障碍。不同把“一行三会”看成是个平行单位,靠中央来处理他们之间关系。今年的金融危机就很好的体现出了中央银行履行金融稳定的体系,在从中也起到了很到的作用。但是,对于中央银行的最后的贷款人是要充分肯定的,也要对他进行约束。要更好的发挥好贷款人的责任。同时要实现金融监管的信息共享,制约监管和中央银行的权利,任何的权利都会受到制衡。不论什么样的政策制度,这样的论文都要好好的贯彻下去。

二是机构立法与行为立法之间的关系来看。金融业包括了证券、银行、信托和保险,想对应的法律关系就是股权、债券、信托和保险。保险的法律关系不能够被看做是债务关系,而是建立在大数法则基础上的户主关系,即少数人的经济风险用多数人的保险费来补偿,这是经济补偿的功能。而今,更多的人把保险看成一种投资,从而偏离了保险的本质,市场的混乱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

三是机构监督与功能监督的关系来看。现阶段的某些现象反映,部分监督机构与监督当局利益相互庇护,利益互相挂钩。根据这种情况出台了不同的相对应的法律关系规则,导致市场混乱。因此应该逐步实行功能监管,但还是以机构监管为主。

四是综合经营路径选择。综合经营的路径选择就是集团综合、法人分业,若我们的监管能够实行业务牌照制度,就会涉及到这点。如果没有太大的经营冲突在分开经营的过程中,就可以施行申请多种牌照。

五是顺序在人民币国际化中的体现。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力度得以加大,使人民币演变成结算货币,等得以大范围应用以后,变成国际化货币,最后可以成为储备货币。但是汇率改革方面,大家都难以达成共识,所以人民银行剑走偏锋――会形成国际贸易人民币结算。之前人民币结算存在于一些周边国家,起主干作用的还是边贸,现在人民币结算都运用于国家贸易了。这方面可以有效的促进我们加快资本项下可兑换进程,原因在于必须使货币得以流通。如果回流渠道这块被忽略的话,人民币结算不会被人们所使用,导致倒逼资本项下开放。再者,香港形成离岸人民币中心以来,香港人民币贸易汇率一直是汇率的一个参照本,也就促使了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国家化。(贵州大学经济学院 ;贵州;贵阳;550000)

参考文献:

[1] (摘自 经济学动态 2010年第9期[国际金融危机与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与完善])

[2] 胡炳志.中国金融制度重构研究[M].人民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