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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体制论文

时间:2023-04-03 09: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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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体制论文

第1篇

内容摘要:7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对银行的监管都由合规性监管转向了风险性监管。本文在研究巴塞尔协议体系对银行风险监管规定的基础上,参照英国的“比率风险监管体系”和美国在外资银行风险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对我国外资银行的风险性监管做出了具体分析和提出了完善建议。

关键词:风险性监管外资银行

风险性监管(Risk-basedSupervision)是西方发达国家自70年代以来普遍运用的用以管理银行金融风险的科学而系统的管理方法。美国著名学者威廉姆斯(C.ArthurWilliamsJr)和汉斯(RichartclM.Heins)在《风险监管与保险》一书中对风险性监管作了如下定义:风险监管是通过对风险的识别、衡量与控制,以最少的成本将风险导致的各种不利后果减少到最低限度的科学管理方法。其主要通过风险识别(riskidentification)、风险衡量(riskevaluation)、风险控制(riskcontrol)和风险决策(riskdecision)四个阶段来达到“以尽量小的机会成本保证处于足够安全的状态”的目标。

一、巴塞尔协议体系对银行风险监管的基本规定

专门针对跨国银行监管问题而成立的巴塞尔委员会,于1988年7月颁布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即通常所说的“巴塞尔协议”)和于1997年9月颁布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共同构成对外资银行风险性监管的基本规定。

《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①指出银行业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国家和转移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针对银行业的这些风险,监管者应当制定和利用审慎性法规的要求来控制风险,其中包括资本充足率、贷款损失准备金、资产集中、流动性、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

(一)资本充足率

资本充足率是指资本对加权风险资产的比例,是评价银行自担风险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核心原则》第6条指出,“监管者要规定能反映所有银行风险程度的适当的审慎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此类要求应反映出银行所承担的风险,并必须根据它们承受损失的能力确定资本的构成。至少对于活跃的国际性银行而言,上述标准不应低于巴塞尔资本协议的规定及其补充规定”。根据1988年的“资本协议”,银行的资本应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核心资本应不低于总资本的50%,附属资本不能超过核心资本。此外,通过设定风险权数来测定银行资本和表外业务的信用风险以评估银行资本所应具有的适当规模,即将资本与资产负债表上的不同种类的资产以及表外项目所产生的风险挂钩,依其风险大小划分为0%,10%,20%,50%和100%五个风险权数,对于活跃的国际性银行规定了4%的一级资本和8%的总资本的最低资本比率要求。

(二)信贷风险管理

对于银行的信贷业务风险,《核心原则》做出了五个方面的规定:第一,信用审批标准和信用监测程序。“独立评估银行贷款发放、投资以及贷款和投资组合持续管理的政策和程序是监管制度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②第二,对资产质量和贷款损失准备金充足性的评估。“银行监管者应确保银行建立评估银行资产质量和贷款损失储备及贷款损失准备充足性的政策、做法和程序。”③第三,风险集中和大额暴露。“银行监管者应确保银行的管理信息系统能使管理者有能力识别其资产的风险集中程度;银行监管者必须制定审慎限额以限制银行对单一借款人或相关借款人群体的风险暴露。”④第四,关联贷款。“为防止关联贷款带来的问题,银行监管者应确保银行仅在商业基础上向相关企业和个人提供贷款,并且发放的这部分信贷必须得到有效的监测,必须采取合适的步骤控制或化解这种风险。”⑤第五,国家风险或转移风险。“银行监管者应确保银行制定出各项完善的政策与程序,以便在国际信贷和投资活动中识别、监测和控制国家风险及转移风险并保持适当的风险准备。”⑥

(三)市场风险管理

《核心原则》第12条规定,“银行监管者必须要求银行建立准确计量并充分控制市场风险的体系;监管者有权在必要时针对市场风险暴露制定出具体的限额和具体的资本金要求。”市场风险管理的主要手段有:要求对产生于交易业务活动的价格风险提供明确的资本金准备、对与市场风险有关的风险管理程序设置系统的定量和定性标准、保证银行管理层实施了充分的内部控制等。

(四)其他风险管理

其他风险管理包括利率风险管理、流动性管理以及操作风险管理等。根据《核心原则》第13项的要求,银行监管者必须要求银行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程序(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的适当监督)以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重大的风险并在适当时为此设立资本金。

(五)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包括:组织结构(职责的界定、贷款审批的权限分离和决策程序)、会计规则(对帐、控制单、定期试算等)、“双人原则”(不同职责的分离、交叉核对、资产双重控制和双人签字等)、对资产和投资的实际控制。内部控制的目的是确保银行业务能根据银行董事会制定的政策以谨慎的方式经营。而“银行监管者必须确定银行是否具备与其业务性质及规模相适应的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英美国家在外资银行风险管理方面的相关经验

(一)英国的“比率风险监管体系(theRATEframework)”⑦

1997年,英国银行在1987年的《银行法案》授权下制定出“比率和比例风险监管体系(RATEandSCALEframeworks)”,所谓的RATE风险监管体系是风险测评(RiskAssessment)、监管措施(ToolsofSupervision)、价值评估(Evaluation)的缩写,它是由英国金融服务权力机构(FinancialServicesAuthority简称FSA)对银行业务、风险纪录、宏观经济环境做出综合性评估,以制定有效的监管计划和使用恰当的监管措施。

第一,风险测评。风险测评的目的在于系统地识别银行业务的固有风险,评估其风险控制的充足性和有效性,明确其组织结构与管理体制,初步建立对这些银行的监管体系。风险测评分为八个步骤:1.确认风险评估的重点方向,2.取得事前信息(包括与跨国银行的母国监管者联络),3.做出初步的风险测评,4.现场检查,5.做出最终的风险测评,6.建立初步监管体系,7.保持监管的一致性(包括建立RATE专题小组和质量保证会),8.向银行反馈信息。其初步风险测评主要参照九个方面的因素:CAMELB指标(主要用于分析商业风险)和COM指标(主要用于分析控制风险)。CAMELB指标包括资本(Capital)、资产(Assets)、市场风险(Marketrisks)、盈利(Earnings)、债务(Liabilities)、业务(Business)六个方面;COM指标包括控制(Control)、组织(Organization)、管理(Management)三个方面。通过对银行商业风险和控制风险的评估,将银行分为四个等级(QuadrantABCD),对A、B等级的银行只需要对其风险控制做出适当的监测,对C、D等级的银行则需要采取监管措施。

第二,监管措施。FSA可以对C、D等级的银行采取如下监管措施:1.要求银行提供全面的会计师报告(ReportingAccountantsReport),2.FSA的专家小组对银行财政领域进行检查(TradedMarketsTeamVisit),3.FSA的专家小组对银行信用领域进行检查(CreditReviewVisit),4.向跨国银行的母国监管者收集相关信息(Liaisonwithoverseasregulators),5.与银行高级管理层进行审慎性会晤(Prudentialmeetings),6.特别性会议讨论银行未来发展计划(Adhocmeetings)。

第三,价值评估。在下一次风险测评之前,FSA每年会对风险测评、监管体系、监管措施的使用做一次价值评估,以保证银行已完成必要的整改工作、FSA已完成监管体系中所预定的工作和监管措施被正确的执行。此外,FSA还对其监管阶段工作的有效性做出评估和复查所有银行是否仍然符合立法的最低标准。

(二)美国在外资银行风险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

作为拥有悠久管理外资银行历史和丰富经验的大国,美国在外资银行风险管理体制上有其独特之处,其中包括“ROCA”等级评估制和VAR风险测定方法。

第一,双重评估体系。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对外资银行的评估体系上多半采用单一制,即外资银行与国内银行适用同一种评估体系,例如英国国内银行和外资银行都适用CAMELB&COM指标。而美国对其国内银行适用的是国际通行的“骆驼评级体系(CAMEL)”,即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capitaladequacy)、资产质量(assetquality)、管理水平(managementability)、盈利状况(earningperformance)和流动性(liquidity)五个方面进行评估。对外资银行,则考虑到外资银行的分行和行不是独立的法人,许多因素(如资本调控或资产流通等)都受制于总行,采取的是“ROCA”等级评估制,即对外资银行的风险管理(riskmanagement)、作业调控(operationalcontrols)、遵守法规(compliance)、资产质量(assetquality)四个方面进行评估,将重点放在风险评估、风险跟踪、风险控制上。

第二,VAR风险测定方法。80年代末90年代初,美国银行业遭受到重大的商业风险,坏帐逐年增加,许多银行认为,单纯运用巴塞尔协议的公式会扭曲贷款和投资决策,因而1995年12月美国金融机构正式将JP摩根公司发明的VAR风险测定方法作为银行风险测定和管理的工具使用。VAR(ValueatRisk,风险值)是指在某一特定的时期内,在一定的置信度下,给定的资产组合可能遭受的最大损失值。与巴塞尔协议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相比,VAR方法主要用以测定市场风险,其步骤为:首先,选定一组影响交易组合价值的市场因素变量,比如利率、汇率,以及商品价格等;其次,假定这些变量所遵循的取值分布或随机过程,比如正态过程;然后,将交易组合的市场价值表示成上述市场因素变量及其相关系数的函数;最后,选择某种方法来预测市场因素的变化,从而得到交易组合市场价值的改变量,这就是风险值(VAR)。

三、对我国外资银行风险监管的思考

2002年以前我国对外资银行的监管还停留在是否合规性的事后检查阶段,缺乏以预防为主的风险性监管。2002年2月1日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初步确立了我国外资银行风险监管的指标体系,如要求外国银行分行、中外合资银行或合资财务公司,外国出资者须达到资本充足率8%的标准;外资金融机构人民币业务适用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即外资金融机构资本或营运资金加准备金等之和中的人民币份额与其风险资产中的人民币份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明确“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的流动性比例要求等⑧。然而,与风险监管发达的美、英、日、法等国相比,我国的风险监管体制还显得极不健全,有待进一步完善。

第一,制定风险监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建立风险监管的专门机构。由于我国在外资银行监管方面的立法层次比较低,在风险监管方面并没有出台相关的专门性规范,只在修改后的《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中略有涉及。而美国除了在1978年的《国际银行法》中对外资银行的风险性监管做出总体性规定,还有1978联邦储备局制定的《统一鉴别法》中的“风险评估法”以及1991年的《外资银行监督改善法》等法规加以补充。法国则在法兰西银行之外,另设有银行法规委员会(TheCommitteeonBankRegulation),专门负责制定监管法规和风险性量化指标。而英国不仅设有专门的监管机构――FSA(金融服务权力机构),还在风险性监管方面出台专门性法规――“比率和比例风险监管体系(RATEandSCALEframeworks)”。由于我国外资银行的数量随着我国加入WTO而将迅猛增长,我国应制定出风险监管的总体政策和量化指标,设立专门的类似于英国FSA一样的监管机构来执行这些法规。

第二,建立外资银行风险评估体系。除了可以参照国际上通行的“骆驼评级体系(CAMEL)”外,考虑到目前在中国境内的外资银行三种形式(外国独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中外合资银行)中,占主导地位的是外国银行分行,可以参照美国的做法,与国内银行的“CAMEL”评价体系相区分,采用“ROCA”等级评估制⑨,将重点放在风险管理(riskmanagement)、作业调控(operationalcontrols)、遵守法规(compliance)、资产质量(assetquality)上,以加强风险控制。

第2篇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区域经济的发展在壮大了地方实体经济的同时也孕育了市场对金融服务创新的监管需求,而由于金融混业经营、区域经济金融发展差异性、金融资源供给不均衡等原因所导致现行金融监管效能部分失效,更是推动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机构成立的现实因素。一方面,成立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机构是弥补“一行三局”监管盲点的重要措施。目前,“一行三局”的垂直监管一般延伸到县级,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只能延伸到省级。通过深入研究分析,我们发现已经出现“一行三局”监管模式很难覆盖的领域,如民间金融、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商行等。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机构的设立,金融监管权下放到基层,可有效缩短监管半径,充分发挥地方政府本地优势。另一方面,成立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机构是地方政府发展区域经济的必然举措。地方政府金融办一般归属地方政府部门,通过在政府内部设立专门金融监管机构的形式对当地经济进行引导和监管,维护地方金融秩序,促进经济、金融健康持续发展。尤其是近年来,温州、鄂尔多斯等地区民间金融的蓬勃发展与问题的此起彼伏,考验着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执政能力。为此,成立一个隶属于地方政府系统的金融监管机构成为现实需要。

二、更名、扩编、增责是地方政府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式与实现路径

首先,由于在我国并不存在一个综合性、统一性的中央的金融监管部门,故各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机构的名称并不统一,如“金融工作办公室”、“金融服务办公室”、“金融监管办公室”以及“金融监管服务中心”等名称。更名是各地方政府金融办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式之一。例如,广东省金融服务办公室更名为“广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北京市金融办更名为“北京市金融局”,从而,金融监管权也随之得到适当扩大,服务地方经济金融的功能也得到一定健全。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机构重视金融协调、服务和培训的职能,密切联系地方金融实际,注重强化金融产业规划、金融政策实施、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和新兴金融机构监管等职能。其次,在编工作人员数量与人才结构是衡量一个组织机构强大与否的重要标志。从全国来看,上海市金融办是较大的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机构编制一百多人,可它们感到人手还是不够。另外,江苏同样面临这个问题。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西部地区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机构在编制数量和职能完善程度上存在较大差距。一般地,提供传统公共服务是地方政府的主要功能,而从事专业化金融监管则是对地方政府的重大挑战。传统地方政府既缺少从事专业化金融监管的现代金融人才,也缺乏从事专业化金融监管的实践经验。随着经济金融形势的快速变化,地方政府要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必须有效利用金融这个有效的经济手段,为此,充实各级政府金融办的编制与人才力量迫在眉睫。第三,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机构在金融监管体制内具有重要地位。它是规划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态建设的组织者、金融产业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监控的防火墙。地方政府金融办重要职责与功能的有效发挥,必定以一定的权责为保障。否则,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机构就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实际上,各省、市、自治区政府金融办正是通过一定程度的增责扩权来发挥其重要功能的。例如,温州市于2011年成立温州市金融监管服务中心,与金融办合署办公,其职能已经由服务、协调两项拓展至十一项,其中包括:负责股权投资公司、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寄售行和其他各类投资公司监督和管理;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商行等地方政府管理的各类新兴金融行业的专项检查;配合相关金融监管和其他管理部门开展对地方金融机构的专项管理;聘请第三方组织对地方政府管理的各类新兴金融机构和相关民间金融组织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统计、分析地方金融组织的相关数据信息,等等。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机构职能进一步向监管领域延伸,使得金融办无疑已逐步成为地方政府实施金融产业建设的核心权力部门。

三、地方政府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过程是扩权增责与强化协调、服务功能的有机统一

近年来,地方政府金融办扩权潮起。2009年上海市印发《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这个被外界称为“三定方案”的规定,新增了监管地方金融国资企业、地方各类新型金融企业等职责,从而赋予了上海市金融办更多实权。同年,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于3月30日挂牌成立,这是全国第一个省(市)级金融工作局。它改变了过去金融办不在政府序列的情况,其职能也进一步强化。以此为鉴,中西部地区的一些省、市、自治区也提出类似的地方政府金融办实体化改革思路,分别将金融办调整为政府直属机构。地方政府金融办实体化改革的扩权思维并不应放弃成立金融办的初衷——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协调、服务当地的金融工作。鉴于经济与金融深度融合发展的形势,地方政府金融办作为地方政府管理当地金融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合理、适当扩大权责的过程中,其协调与服务职能更应该得到强化。当然,强化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协调服务功能的目的是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加强对局部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监管。通过金融改革创新,采取得当措施,尝试建立“一办一行三局”即地方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证监分局、保监分局、银监分局相互协调、沟通和协作的地方金融监管格局,尤其是要理顺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派驻地方机构与当地政府金融办信息收集、交流与共享机制,以克服金融市场上信息不对称问题,为构建新型地方金融监管打下坚实的信息合作基础,更好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四、地方政府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应形成“大一统、小分权”的新型监管格局

第3篇

水利建设项目大多数是非盈利的公益性项目,一般投资主体是国家。然而,整个水利建设项目运行完全是由项目单位临时组建“指挥部”等非法人机构负责,没有一个相应的机构代表政府实行监督与管理,这使项目投资难以得到有效控制。

在传统水利建设管理体制下,项目建设单位同时又是使用单位。在建设过程中,由于缺乏制约,建设单位容易偏向自己本部门的利益,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导致项目投资“无底洞化”。

一般来讲,解决管理体制问题的途径有两条:一是进行严密的制度设计,解决好权力和利益之间关系;二是实行政企分离,政府主要从事宏观决策和监管,企业从事具体的建设管理事务。目前,我国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正沿着这两条途径前进。

这种管理模式是以组建临时管理机构如某某工程指挥部等形式来进行工程建设的管理。其优点:在计划经济时代,这种管理模式曾发挥了很大作用;其缺点:没有明确投入、产权、分配的关系,当资金、质量、工期等出现问题时,不便于明确和追究主体责任。

20世纪90年代,建设管理体制开始了明晰产权改革,实行政企分离体制,许多建设单位改制成为独立法人,从而形成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管理模式。项目法人责任制实质是通过第二条途径进行制度改革,它具体表现为“建管结合、贷还结合”。项目法人责任制确立了业主在整个投资过程的核心地位,它以业主负责制、招标承包制和建设监理制三项制度为标准制度。我国三项制度从80年代之后在我国的整个建筑市场就开始试点,不断推广,水利建设市场也在探索。特别是“98”大水之后工程投入的大幅度提高,使我们有能力由过去水利工程以岁修为主改变为以大规模的基本建设为主,所以以“三项制度”为核心的水利建设管理体制在水利建设工程中得到了全面推行,为保证大规模水利建设的顺利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

2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项目法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三项制度”的核心问题,但是部分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甚至根本未组建项目法人,造成责任主体不明确。行政干预,违反建设程序,只抓工期,不顾质量,资金不能按时到位。

2.2招投标管理中存在不少问题

许多工程在招投标中,委托没有资质或低资质的单位招投标,从而使低资质或无资质设计、施工、监理队伍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不够规范,违规操作,虚假招标或直接发包工程导致部分工程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同体”问题严重,主要表现在质量监督机构、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互隶属同一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其中监理单位归属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管理。

监理队伍不足,素质较低,部分人员无证上岗;监理工作不到位,比较突出的是作假账。不该签单的签单,应该核实的不去核实。部分工程项目设计前期工作不充分,设计人员设计水平低,不能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设计因素考虑不到位,设计质量不高,设计质量缺乏有效监督

2.3监督检查,加强质量检测

稽察的影响范围相对较小,威慑能力不够;稽察整改到位率低、监督力度不足。部分市地质量监督机构还没有完全独立建制,政府质量监督机构的定性还不明确,质量管理职能责任不明,质监人员不足,监督缺乏规范统一的工作程序,缺乏必要的控制手段,存在监督机制失灵的现象,质量检测工作有待加强。

2.4验收工作以及偷工减料问题

实施的建设项目多,但正规验收的少;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由于验收率低,已影响到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整体进度,影响到新的项目的实施。

工程多次转分包,层层收管理费,工程实体资金流失,从而导致部分企业在经济利益驱使下偷工减料。为节约显成本,施工不按规范操作,最终导致隐成本大大增加。质量控制体系落后,有待健全,质量把关不严。

3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3.1依法规范项目法人职责

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主体,对工程项目负总责。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法人基本条件的要求和管理,建立对项目法人建设行为的考核管理制度,规范和约束项目法人的建设行为。

建立健全科学严密的标底形成机制和评标决标的标准、方法和工作程序,推行合理低价中标,防止恶意低价中标行为,遏制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加强对招标机构和评标专家的管理。

3.2提高监理人员素质,积极推进监理改革

工程监理主要任务是对工程质量、工期、投资进行有效控制,以提高施工单位的技术和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体制改革,增加监理企业活力,积极引导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开展综合性工程咨询服务业务方向发展。

3.3健全施工图纸的审查制度,提高设计水平

严格按照勘察设计的有关条例及规范进行设计;提高设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建立健全施工图纸的审查制度,防止随便变更设计图纸。

质量监督是代表政府对工程参建各方进行强制性监督而设立的,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就要加强质量监督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业务培训,建立敬业、专业、高效的质量监督队伍;质量监督将采取“谁验收、谁监督”的原则,或采取“上级监督下级”的原则,不断完善质量监督体制。工程建设评优和优质工程评审工作全部转由行业协会制定评优标准和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3.4整顿规范水利建筑市场,广泛融资

建立有效的水利建设监督管理制衡机制,建立“同体”回避制度,同时规范工程分包管理;建立信用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加大对市场主体特别是项目法人监督力度;强化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严格管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资质;严格检验进场材料、产品、设备,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项制度标准;全面推进三项制度的实施。

水利建设资金筹集来源多层次,结构复杂,这就使项目工程资金完全到位的难度大。而最关键的还是这些资金来源对政府的依赖性强,不可预测性大。而且部分水利资金来源依据不明容易产生纠纷。虽然水利项目资金筹措大部分是有法律依据,但有一些地方政府配套出台集资办法缺乏法规依据,这导致资金到位不稳定。因此我们应该积极立法,以法律为依据,出台筹资政策,依法筹集水利资金。

4结语

目前来看,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日趋成熟,为筹集水利资金提供了全新渠道。对那些投资大、周期长、收益高的水利建设项目,我们可以通过成立股份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筹集大量水利资金,这样做不仅可以缓解企业对资金的饥渴,还引进了市场竞争机制,有利于培育现代市场经济。如今,经济全球一体化和金融证券化,水利工程项目也完全可以在资本市场通过发行水利金融债券筹集水利建设资金。

另外,我们还可以在运作机制上下功夫,通过对水利建设投资体制改革,吸引社会各方面闲置资金。

参考文献

[1]刘湘宁.水利基本建设管理法规汇编[G].北京:兵器工业出版社,2005.

[2]梁天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与验收概论[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4.

[3]王仁钟,章为民,蔡跃波,等.我国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J].水利水电技术,2001,32(1):31-34.

第4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控制,问题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前言:在建筑工程实际的施工中,建筑工程施工单位需要要正确的认识到施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结合建筑工程施工的特点,通过采取科学、合理和有效的预防措施,不仅能够避免施工中的安全隐患,提高施工质量,而且还能合理配置建筑工程施工资源,从而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存在的问题

1.施工质量难以控制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是人们重点关注的问题,影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因素有很多,比如施工设计方案、原材料、施工设备、施工工艺、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环境以及投资成本等,这些因素都存在不可控制因素,导致施工质量波动较大。其次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工序较繁杂,每一个环节又包含很多的细节,分项工程交接较多,中间产品种类也比较多。若进行全面的施工工程质量检查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这种全面检查的实施执行难度非常大,因此在实际的施工管理过程中往往采用抽样检查的方式,这种抽查质检方式并不能及时的进行问题的排查和漏洞的修补,也很容易忽视一些隐蔽工程,导致施工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

2. 施工管理的安全意识淡薄

安全保障是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核心工作,对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有很大的影响。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工序比较复杂,参与施工的人员比较多,人员流动较大,施工过程中的外部作业环境也常常存在偶然性,特别是在施工现场,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然而目前很多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并没有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很多时候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只是空口说说,没有落实,在施工现场也没有放置安全警示牌,导致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现场施工人员常常会不系安全带、不带安全帽、不穿工作服。

3.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

由于建筑市场急剧扩大,建设项目的迅猛增加,造成建筑工程项目有丰富经验的施工技术管理人员严重缺乏,在岗的从业人员中普遍存在经验不足、技术水平差、综合素质低等问题,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十分不利。现今我国建筑工程项目虽然在施工现场管理上已经采取了一些手段和方法,但是仍然有着或多或少的问题。比如在新时期、新情况、新技术的冲击下,施工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和经验无法及时有效地解决面对的突况,在进行施工的时候,因为对新的技术和新的建筑材料的不熟悉,可能在施工的时候,操作方法和流程不符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规定。而对于这些规定,施工管理人员也不了解和熟悉,因而无法引起施工管理人员的重视,可能引发责任事故。

4.施工建筑材料采购和使用不合理

施工建筑材料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原料来源,对施工建筑材料进行科学合理的采购和使用关系着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和企业的经济效益。而现今的施工现场经常会出现在施工进程中施工建筑材料浪费或者短缺,不能够完全适应施工进程的需要,这主要是因为施工企业没有根据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实际情况和施工建筑材料的市场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和预算,采购和使用都存在着不合理。

二、优化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有效措施

1.施工进度控制管理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能够如期完工,施工管理者在施工前应编制合理的施工工程进度计划表,施工进度计划表应要求相关人员共同商讨,尽量考虑后期实际施工需要,科学安排人力、物力、材料的合理配置,确保施工进度。同时应合理编制不同阶段的施工进度计划,可根据总进度科学编制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并定期开展计划总结小会,分析施工进度相关问题并探讨针对性的解决策略。其次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应注重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相关资料建立一个完整的施工档案资料数据库。施工档案的记录管理应该和施工工程的进度保持一致,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向上级反馈,采取有效的措施从而保证施工的顺利。

2.施工成本控制管理

施工成本的控制应严格从施工材料、施工人员、施工设备等方面开展,①施工材料:施工材料应严格控制材料用量和材料费用,原材料采购应根据施工需要实行限量、分批采购原则,积极改进施工技术尽量采用各种低耗料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同时在原材料采购前应熟悉材料市场行情,对比多家材料价格报价后选择最优的原材料,合理安排材料采购批次,尽量减少材料储备。②施工人员管理:应根据每位员工的优点和特长合理配置人员岗位安排,尽量避免劳动力浪费现象,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减少人工费用。③施工设备管理:充分利用施工单位现有的施工设施、设备,严格按照机械说明书规范操作,尽量实现一机多用,注意保护机械完整,减少机械设备维修费用。

3.施工质量控制管理

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是施工管理的核心,施工质量控制应贯穿于施工工程的全过程,包括施工方案的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建筑产品主体结构以及使用功能等各个方面的层层管理控制。施工原材料和施工设备是施工的基本物质保障,首先在施工前应严格检查施工设备、设备材料的质量,一旦发现施工设备有损伤或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严格控制原材料的进场标准,选择和购置材料必须使用质量达标的材料,若原材料出现质量问题应严禁进场。同时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在现场施工的过程中采取科学合理的施工技术以及规范的操作方式,加强对施工工序质量的控制,及时发现施工偏差并进行详细的分析影响偏差的各种制约因素,进而及时消除这些影响因素,控制施工工序的每一个环节质量在规定、可允许的范围,从而保证每道施工工序的质量。

4.施工安全控制管理

相关部门应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制定具体的、执行度高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条例,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本着安全第一的施工原则施工,努力做到“零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还可以制定科学、合理的奖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施工检查措施,加强施工人员对安全意识的重视度。其次,要注重施工细节管理,从细节抓起,特别是要注意防火,不带安全帽等安全隐患。同时还可以成立安全施工管理小组,专门负责工民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5.加强对建筑工程现场施工所需材料的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材料管理要根据合同的具体要求,来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具体需要。科学合理的材料管理,可以保障材料的供应。在施工过程中的材料管理时,需要做好材料的现场验收工作,掌握了解工程施工的进度;适时对现场材料的供应安排和计划做出调整及加强现场材料的管理工作。这样有利于避免资源的浪费和闲置。

三、结束语: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较为繁琐、细致,工程施工管理首先应制定完善的施工管理制度,从施工进度、施工成本、施工质量以及施工安全等方面实施多角度、全方位的管理控制措施,提高施工管理水平,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第5篇

[关键词]电力基建 质量管理 问题 处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3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0-0145-01

前言:电力基建工程管理的科学化与规范化,能够不断推动我国电力产业向更快更好的方面发展。

1、科学化电力基建工程管理的重要性

电力基建工程的质量受到电力基建工程管理的影响。如果电力工程出现事故,那不仅仅会带来的经济方面的损失,还会对人民的生产生活产生不便。所以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电力行业内部的角度来看,我们必须加大电力基建工程管理力度,充分发挥电力基建工程管理与工程施工质量间紧密的管理和监督关系,保证电力基建工程能够处在较高的质量和水平下,为社会安全、有序、稳定用电服务,为电力事业法服务。

2、电力基建管理和工程质量之间的关系

电力基建工程质量的好坏受到电力基建工程管理水平的影响,然而电力基建工程的质量决定了整个电力供应的安全性与可靠性。各个基层的供电企业不仅是电力基建工程的管理、建设以及经营的单位,更是电力基建工程中承担着电力供应责任的重要角色。基层供电企业要将全力做好电力供应、为地方经济服务作为工作的目标,确保电力基建工程的质量,不断强化电力基建工程的管理。

3、常见的电力基建质量管理问题

3.1 以往管理体制上的缺陷

在以往的电力基建管理上面,不仅存在不正之风,而且、不作为、贪污的现象也经常发生,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基建工程管理通常会涉及大资金的流入与流出,以及大量物资的输送,这不仅使得电力行业的发展极为不利,也使电力基建工程质量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在日常的电力基建工程管理中,管理中的工作人员责任不到位,权利不明确,导致大家有了惯性思维,反正不知道这是谁的事情,该有谁去负责,一旦电力基建工程出现问题或者困难的时候就抱着侥幸的心理,这样一定会影响电力基建工程施工的质量。

3.2 管理人员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电力基建工程的施工中,有一方面是因为有些管理工作人员没有负起自身责任、对自己的管理职责非常模糊、抱有侥幸心理、存在惯性思维。由于对法律意识认知比较浅薄而导致管理成了空一句空话,为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埋下了隐患;另一个方面是由于对管理办法实施的不够到位,使得相关管理人员无法对自己的管理职责恪尽职守。

3.3 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不足

电力基建工程的管理当中,有些人员不具备相应的管理素质和管理资质,但是却出现在电力基建工程管理的岗位之中,这样会使基建工程管理工存在管理和质量方面的巨大隐患。如果一个管理人员的素质不到位,那么不仅会得不到员工之间的认同,在电力基建工程的施工中也没有能力去发现问题、规避问题以及解决问题。

3.4 缺少有效的计划管理模式

电力基建工程的施工当中, 如果施工单位自身对计划管理模式的制定不到位, 那么其主要表现在对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中相应细则的制定不到位,缺少具体保证工程进度的措施,缺少对进度控制计划的详细编制,以及对进度控制总目标和分目标的编制,无法对施工进度的情况进行及时应对和收集, 没有对可能产生的进度风险进行有效预估等。

3.5 存在合同纠纷问题

合同纠纷问题出现在电力基建工程上面的情况屡见不鲜,这也是在电力基建工程中难以解决的问题。建设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由于在合同签订的前期存在盲目性,对彼此双方的意见没有及时沟通,合同上所遗漏的事项也未能及时完善。最后的结果就是,电力基建工程施工前互相隐瞒,施工中偷工减料,施工后合同纠纷。极大的影响到了工程的进度和工程质量,合作双方往往是不欢而散,两方面都受到损失,电力基建工程管理得不到有效的开展。

4、电力基建工程质量管理科学化的措施

4.1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从管理入手,改善管理制度,要求管理者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办事,一经查处,严肃处理,杜绝的情况发生。电力基建的日常工作安排到位,分配好任务,明确每个人的职责和任务,不得以权压人,导致在电力基建工程任务配置上面不明。人事任用必须符合从业岗位的基本要求及用人标准,人事免职要仔细调查,不能偏听偏信。

4.2 提高基建管理者自身素质

管理者负责电力基建工程的管理,直接影响到基建工程的进度以及质量,如果不从根本上提高基层管理者的素质,在电力基建工程中还会不断产生问题,出现的问题也无法尽快解决。加强对管理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使法制观念、廉洁理念深入人心,从思想上抵制不良社会风气的侵蚀。?基建管理者不仅要具备基本的专业知识,更要把理论和实际结合起来,不仅是要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作为管理者更多的是做好管理工作。

4.3 强化基建合同管理

合同的签订就意味着工程动工的第一步已经开启,合作双方都要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依法履行合同上的义务。严格按照要求履行合同事宜,体现其规范性、法律性。须对合同签订、合同履行情况及与合同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统计分析,通过检查发现问题,通过分析明确问题的性质、原因、责任及时解决问题,从而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提高一合同履约率。

4.4 实际工序的顺序的管理

施工进度控制的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也要认真对待一项施工工序的顺序。仔细分析各个项目施工工序间存在的实际施工的顺序,找出有力的参考来制定相应的计划与编排。与此同时,在相互搭配时还要认真考虑各个逻辑与联系, 这对整个工程项目的预定质量和计划进度也是有利的保障。

4.5 严控基建工程中的成本管理

在电力基建工程建设中,每个工作环节都会涉及到成本的投入,做好电力基建工程的成本管理,不仅可以优化资源,更能对基建工程的质量起到保证。电力基建工程在项目的施工当中,把握好每个环节,成本核算要跟随施工项目的进展程度,以此提高对于基建工程的成本核算的准确度。做好基建工程的成本控制,主要在于降低电力基建项目的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核心就是控制好前期电力基建工作所需的成本,做好项目的规划。

4.6 严格控制基建的施工进度以及施工质量

电力基建项目一旦开工,就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工,力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也是按照工程时间去安排日程的工程量。因此,电力基建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要根据项目的特点以及工程进展程度的需求去编制,要具有控制性、指导性和实际性。在规定时间内做定量的工作,防止出现工期拖延的情况出现,影响电力基建工程项目的进度。

5、结束语

科学规范的电力基建工程管理是电力企业深化改革的必经之路,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都离不开电力行业的进步。必须针对电力基建工程施工质量监管,建立健全施工企业技能和安全教育制度,改进培训方法,完善培训内容,以提高电力基建工程企业管理和技术骨干力量的质量安全。督促电力基建工程企业、行业单位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强调专业化,尽快培育出一支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电力基建工程监管队伍,确保新形势下电力基建工程质量安全的需要。本人提出以上几点初步的解决思路,以求为电力基建工程监管工作寻找一种可行途径,以促进电力基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进一步完善。通过积极性的措施和可行性的方法优化电力基建工程管理,推动电力行业的稳步发展,适应新时代的潮流,迎接全世界的挑战。

参考文献

第6篇

本文主要就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对策进行了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存在问题;对策

一、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

建设工程质量的特点是由建设工程本身和建设生产的特点决定的,建设工程及其生产的特点:一是产品的固定性、生产的流动性;二是产品的多样性、生产的单件性;三是产品形体庞大、投入高、生产周期长、具有风险性;四是产品的社会性、生产的外部约束性。由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而使工程质量有以下特点:

1.1影响因素多

建设工程质量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决策、材料、机具设备、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技术措施、人员素质、工期、工程造价等。

1.2质量波动大

由于建筑生产的单件性、流动性、没有固定的流水线、规范化的生产工艺、完善的检测技术、成套的生产设备和稳定的生产环境,使工程质量容易产生较大的波动。

1.3质量隐蔽性

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分项工程交接多、中间产品多、隐蔽工程多,因此工程质量存在隐蔽性,若在施工过程中不及时检查,事后在表面检查很难发现内部的质量问题。

1.4终检的局限性

建设工程虽然有竣工验收,但无法进行工程内在的质量检验,发现隐蔽的质量缺陷,因此项目的终检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这就要求我们要以预防为主、重视事先、事中控制。

二、建筑施工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意识较为薄弱

建筑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对建筑施工质量的管理,需要相关管理人员具备较高的管理意识,这样才能切实有效的做好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然而,现阶段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所面临的重大问题就是质量管理意识较为薄弱,过度的注重短期的经济效益,忽视了长期的效益,从而影响到建筑施工质量。建筑施工质量管理主要涉及到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相关政府部门以及监理单位等,如果在施工质量管理中,任何一方过度的注重自身的利益等都会对建筑施工质量带来极大的影响。而且,从作者的调查中分析,经常存在一方或多方的质量意识薄弱,导致一些施工环节质量管理不到位,如施工工序的不规范、施工操作违规、不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等,影响到建筑施工质量,不利于建筑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

2.2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为了保证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的有效性,会根据建筑施工工程的实际情况,来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从而保证质量管理的有序进行、有章可循[3]。然而,作者在对当前建筑施工管理制度调查中发现,质量管理制度并不完善,而且,在很多建筑施工管理工作中,依旧采用陈旧的管理体系,形式化管理过于严重,将会严重制约建筑施工的质量,不利于建筑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另外,由于一些部门人员对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制度的完善并不重视,从而导致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没能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再加上缺乏对建筑施工质量的监督重视,从而对建筑施工质量带来极大的影响。

2.3注重建筑施工方法的运用不当

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方法包括整个建设周期内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工艺流程、组织措施、检测手段、施工组织设计等。施工方法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工程质量控制能否顺利实现,正确的施工方法是保证工程按期保质完成的前提。施工过程中的方法,指在工程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内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工艺流程、组织措施、检测手段和施工组织设计等。在方法上出现的问题往往是比较多的,如制定了施工组织设计,不能严格执行,不按标准和规范施工,不注重施工过程的管理,不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出现问题了才去处理。特别是施工方案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工程质量。

三、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的对策分析

3.1全面提高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意识

应全面的提升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意识。在建筑施工管理中应本着“以人为本、重视质量、提高质量”等方面的原则进行设计,同时要将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重视起来,从而有效的提高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水平。其次,应强化建筑施工的质量教育,充分突出质量教育在建筑施工质量管理中的重要地位,不断增强各个岗位职工的质量意识,并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以及职业道德教育等工作。不仅要注重建筑施工质量意识的培训,更要加强建筑施工质量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意识,严格约束和控制自身的实际操作水平,尤其是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质量监管知识培训,全面提升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数据分析的能力。再次,为了避免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施工失误的现象,应全面提高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并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观念,以此来保证建筑施工质量。另外,应结合市场经济的实际发展情况,为工作人员灌输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等重要的观念,能够有效的提高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的意识,对促进建筑行业的良性发展有着极大的作用。

3.2建立健全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通过以上对当前影响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的主要因素分析了解到,由于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将会给建筑施工的质量带来极大的影响。对此,需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建立健全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制度,这样才能有效的提高建筑施工质量。首先,应加强部门人员对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的重视,并结合建筑市场的发展情况,以及建筑施工工程自身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的综合分析,不断的完善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制度,从而保证施工质量管理体制的适应性。其次,建筑施工质量管理人员应转变自身的管理观念,打破传统施工质量管理观念的束缚,并加强对建筑施工质量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充分发挥出质量管理制度在建筑施工质量管理中的作用。再次,应建立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制度,这也是对建筑施工质量存在影响较大的环节。因此,应加大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并不断的规范建筑施工质量,将监督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各个施工环节的质量,从而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特别是在竣工阶段的监督管理更不能松懈,要坚持做好每个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

3.3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对工程质量形成的全过程进行系统分析、系统设计并形成质量手册、作业指导书、报告、表格等,明确质量管理体系人员,各项工作要有专人负责,责任明确,层层把关。现场管理人员要仔细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是否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确定现场管理的目标和标准,并制定出管理制度,使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4确保施工工序的质量

第7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 质量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7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的整体认识

1.1、工程质量的特点

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是由建设工程本身的特性和建设生产特点决定的。建筑工程及其生产的特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一是产品的固定性,生产的流动性;二是产品的多样性,生产的单件性;三是产品形体庞大、高投入、生产周期长、具有风险性;四是产品的社会性、生产的外部约束性。基于建设工程以上特点,形成了建筑工程质量本身具有以下特点:建筑工程质量受设计水平、材料好坏、施工方法先进与否、技术措施是否到位、人员素质的高低、工期等多因素的影响。

1.2、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

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有:①人的因素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决策者、管理者、操作者等有关人员的素质,都将或多或少地对工程产生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业内实行经营和专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②材料因素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类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工程材料的合格与否,都将直接影响构刚度和强度外表及观感、使用功能及安全,工程材料是工程质量的基础。③机械因素机械设备在工程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指组体及配套的工艺设备和各类机具。二是指使用中的各类机具设备。机械设备的质量的将会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 ④方法因素工艺方法是指施工现场采用的施工方案,包括组织方案,它们合理与否,科学与否,对质量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⑤环境因素环境条件包括工程技术环境、工程作业环境、地理环境、周边环境等对工程质量特性起重要作用的各种环境因素。

1.3、工程质量的责任体系

工程质量的责任体系包括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生产或供应单位的质量责任。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的质量责任如下:①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的主办单位,应对项目的质量管理负责。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服务和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进行招标选定。②勘察、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年承担工程任务,提供的勘察、设计成果必须真实、准确、详尽,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③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年承担工程,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建立健全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④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年承担监理任务,并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文件,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并承担责任。⑤建筑材料、构件及设备生产供应单位:建筑材料、构件及设备生产供应单位应对其生产和供应的产品质量负责。所供应的配件和设备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的技术规定或者合同规定。

2、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2.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制不尽完善。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制是在旧体制的基础上,逐步改革完善形成的,或多或少还带有计划经济体制时代打上的烙印,还存在着政企不分、政出多门的状况。由此形成的局部封闭管理和内部监督体系,难以实行严格、公正的质量监督,不利于建立有效的制约机制。一些政府部门执法不力,导致行业内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不能得到有效遏止,使工程质量受到极大的影响。

2.2、施工企业和施工技术人员质量和法律意识淡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的颁布实施,既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也明确了施工企业在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中的操作程序和规范。但一些施工企业和施工技术人员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弱化,在施工活动中违反相关规范和操作规程,不按图施工,不按顺序施工,技术措施不当,甚至偷工减料,由此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质量事故不断发生。

2.3、市场准入把关不严。市场准入制度不仅有利于建设市场有序管理,而且对参与建设各方从总体素质上予以控制,是保证工程质量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而一些地方和部门,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疏漏,在施工企业中出现虚假的有资质无能力或高资质低能力的不正常现象,或存在无证施工、借证卖照、超规定范围承包,或逃避市场管理、私下交易等,必然对建设工程质量构成严重威胁,从而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效性。

3、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途径

3.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切实强化企业管理,重点是加强企业的资质管理,必须坚决制止无资质施工队和低资质施工企业与较高资质施工企业之间乱挂乱靠的现象。要切实推行工程总承包制。总包单位必须对工程质量负有全部责任,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杜绝包而不管和管而不力、管而不严的现象。

3.2、施工企业必须强化质量意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加强技术培训,严格执行管理人员、各工种作业和施工规范要求施工;树立创优意识和为用户着想的思想,严格管理,精心施工,坚决消除工程质量通病。

3.3、必须有效控制建设单位行为,禁止不合理压价和垫资或变相垫资施工,禁止肢解工程和层层转包工程:禁止以速度压质量的行为。

3.4、加强材料检测工作,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要严格实行质量双控,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检测合格报告单,要实行建设单位监理有见证的材料送检制度,要加强现场抽查制度。

第8篇

关键词:中国;创业投资;合约激励;监管体系

一、国内外关于创业投资研究现状总结

在国外,对创业资本家和创业者(企业)之间的合约研究,主要集中在阶段性投资、控制权配置、证券设计及资本退出等方面。Sahlman(1990)发现:阶段性投资是创业投资活动的重要特征之一;Admati等(1994)设计了一个带有多阶段决策的投资决策模型;Gompers(1999)的实证研究显示:在充满道德风险的高风险企业投资活动中,阶段投资允许创业资本家收集信息、监控项目进展、退出期权。

WangsushengandZhou(2004)考察了创业者面临不完美市场,投资者面临道德风险和不确定性环境下阶段投资问题时发现:阶段投资具有控制风险和减轻道德风险的作用。ChanYS等(1990)在委托框架下从理论上分析了创业资本家和创业者之间控制权安排的特点。Kaplan等(2003)在研究200例创业投资活动中,159例采用可转换优先股,72例采用参与型可转换优先股,16例采用可转换优先股与普通股的合约安排;Hellmann(2000)为可转换优先股在创业资本中的使用提供了一个新的解释:可转换证券最基本的特征是为购并提供不同的现金流权,从而为创业资本家配置现金流的需求与有效退出之间提供了最优平衡;Schmidt(2003)为创业资本家使用可转换证券提供了一个现金流分配的解释;Ozerturk(2001)在委托框架下,建立了一个不确定条件的创业投资模型。Berglof(1994)的研究结论是:企业情况好,给创业者控制权;企业情况坏;投资者收回控制权;Helmann(1998)研究了创业者在何种情况下可能愿意放弃对企业的控制权。

在对创业者的监管方面,不同的组织和监管机制对风险管理方法的选择产生不同的影响,ToruYoshikawa(2004)以日本创业投资公司为研究对象,建立了委托模型,研究认为:或有报酬可以成为一种有效的自我控制的激励机制,与业绩挂钩的报酬和管理所有权都会导致选择积极的监控方法来控制风险。Henry(2()003)研究了施乐公司的35家衍生公司的组合结构发现:如果创业公司安排内部人员作为CEO将会表现出较差的财务业绩,如果创业公司在董事会中创业资本家的比例较高,则表现较高的业绩。

在国内,郭晨鸣(2009)对中国风险投资退出渠道进行了初步地分析;刘荷琼(2009)对中国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中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进行了探讨;张新立(2008)应用博弈理论和理论部分地解决了风险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家、风险投资家与风险企业家之间的合约机理;邓谷亮(2007)对发展中国风险投资提出了一些自己看法;陈婷(2005)对中国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评述;李金龙(2006)对风险投资中控制权、私人利益、剩余以及现金流权利等进行了探讨;赵洪江(2006)对新兴技术创业融资与创业金融体系进行了初步研究;王建安(2004)对风险投资家的委托人职能:选项、签约和监管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谈毅等(2003)对中国风险资本市场的行为团体及其特征进行了分析;胡海峰(2002)对创业资本投资过程中的契约安排进行了研究;刘泽亮(2002)应用实物期权对风险投资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安实等(2002)对风险企业控制权分配的博弈过程进行了分析;张东生(2000)对中国创业投资基金组织结构与立法模式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二、对国内外创业投资研究方面的总结与述评

从以上总结可以看出,国外关于创业投资激励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投资者与创业资本家的合约和创业资本家与创业者之间的合约研究,对某些具体问题的研究比较深入,如阶段性投资和可转换优先股的研究。由于美国创业投资发达,成功案例多,多为实证研究。但对创业投资激励研究都集中在具体问题的层面,且是分别研究创业资本家和创业者的激励,而缺乏把投资者、创业资本家和创业者联系在一起,将创业资本家和创业者的激励作为一个整体机制来进行研究。著名学者Sahlman对美国已有的合伙制创业基金用一般的理论分析了激励问题,并作了描述解释,但没有使用更为确切的数理方法。国内对于关于创业资本家与创业者之间的合约,以及对创业者的监管方面的研究目前大多属于定性描述,缺乏一定的深度、广度和系统性。

因此,有必要在综合国内外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应用委托理论、博弈论方法等,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创业投资的报酬激励合约模型及创业企业控制权的分配模型,在创业资本家与创业者之间的博弈中引入声誉模型,建立创业资本家和创业者多阶段投资的动态博弈模型;建立健全的创业监管体系,并将它们有机结合起来。

三、目前中国创业投资中要解决的问题

1.在激励方面,需要从中国现行创业投资存在的问题开始,提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创业投资激励机制与监管思路。在报酬激励设计研究方面,需要建立创业投资激励机制的报酬激励合约模型,从报酬激励与风险承担的角度分析创业资本家在不同组织形式下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在控制权机制的研究方面,需要建立创业企业控制权分配模型,将控制权与股权结构结合起来,如何来分析创业企业内部创业资本家和创业者之间控制权分配的问题,揭示最优的投资工具选择,控制权时机与收回控制权的条件及补偿等等。在信誉机制的研究方面,可在创业资本家与创业者之间的博弈中引入声誉模型,比较公司制与有限合伙制基金,分析创业基金的信誉机制对创业资本家的激励与约束,建立创业资本家和创业者多阶段投资的动态博弈模型,分析信誉对创业资本家与创业者的激励,并需要就创业投资的信誉机制如何发挥作用的条件与中国如何建立创业投资的信誉机制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第9篇

关键词:当代大学生;核心价值观;构建;原因;措施

从大学生激进反事件到热议复旦大学投毒案,从扶不扶老奶奶到“东莞挺住”,高校大学生正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关注社会现象,正通过网络媒体制造属于当代人的风云变幻。但是,在这自由的针砭时弊中,在这张扬的愤世嫉俗中,我们却发现大学生“跟风倒”、功利化、信仰缺失等问题也在逐渐凸显。如何构建大学生核心价值观成为当前高校教育的重要问题。

一、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现况

大学生核心价值观是指大学生群体在长期的价值生活实践中积淀和形成的有关客体对主体效应的根本看法,是大学生群体在处理各种价值问题时所持的根本立场、观点和态度,它在整个大学生价值观体系中处于中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代表着大学生价值观的根本特征,体现着大学生价值观的根本倾向,统率并约束其他处于非核心地位的价值观。具体地来说,就是大学生群体关于好坏、得失、善恶、美丑等价值的根本立场、根本看法和根本态度。

大学生核心价值观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每个时代的大学生都有属于自己时代的独特的价值认同观。到目前,随着新媒体的普及、社会的公开透明化及社会舆论的自由化,高校大学生愈发重视社会现象,关注社会问题,热衷表达社会观点。但是,在对社会现象的观点表达中,部分大学生是不以事实为基础、证据为基准的实事求是性评价,而是以自我为基础、利益为基准的自我维护性评价。对某一社会现象的评价中,某些大学生思考问题的导向是这个现象与我自身有没有关系?如果没有,则淡然处之,跟风亦然。如若有关,则判断现象关乎自我利益的利弊何方。最终,常出现仅从自我利益的角度出发,大放言辞,在根本上扭曲真实评价的现象。而这正是当代大学生核心价值观存在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缺乏正确、全面、独立、体系化的价值观,部分问题上存在着唯利是图、人云亦云的错误价值导向。

二、大学生核心价值观问题存在的原因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部分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的问题、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的变化固然有其自身认识上的偏差,但也不可否认市场经济、社会伦理道德、家庭与高校教育、自我认知偏差、网络新媒体等多重影响因素。

1.市场经济功利化的社会影响。市场经济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与此同时,市场经济机制也对大学生带来了双重影响。一方面,加强了大学生的竞争意识,促进了大学生公平进取,营造了比较浓厚的争先创优氛围。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经济本身具有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在社会舆论导向上强调个体利益,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高校大学生形成个体本位观念和利己观念,对世界和自我产生错误认知。这些让大学生在进行某项行为时,总是最先考量自我利益,如高校大学生热衷研究各项考核评定方法,有目的地进行实践活动,学生组织内部成员习惯性以“学生官”自诩。这一切正如毒瘤般在高校中恶性生长、快速繁殖,影响到高校文化环境的营造,制约着大学生的成长、成才。

2.温室家庭教育与高度自主的高校教育落差。自21世纪起,高校在校大学生独生子女所占比例日趋增长。这些大学生多生长在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温室花园”中。其所生活的环境,父母、祖父母、外公外婆等长辈围着一个孩子转悠,一切以孩子为中心,“一切为了孩子”的口号也应运而生。一方面他们无忧无虑地成长;另一方面,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的生活逐渐社会化,环境逐渐公开化,环境适应能力、自主判断能力的问题日益凸显。尤其当面对现今高度强调自主性,鼓励学生自我学习与成长的高校环境时,两相对比,落差极大,大学生极易失去心态平衡,感觉到失去了家庭的呵护,失去了自我中心地位,出现对高校教育环境迷茫无措时一无所靠的困顿感,因而他们中的少数人会选择性地自我封闭。在与他人相处中,以自我为中心,常引发矛盾、冲突;对待他人的批评,好采取逃避或者过激的行为。这些都影响着大学生独立自主核心价值观的形成,约束其形成体系化的核心价值观。

3.大学生自我认知偏差的影响。艾利斯的ABC理论最早提出了主体自我认知,该理论说明:当人们遭遇事件A(activating events)而造成不安的结果C(consequence)如焦虑及抑郁时,大部分是由他们的信念系统B(belief systems)与事件相互作用所导致的。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把大学生自我认知定义为:当大学生面对诱发事件时,大学生的自我认知会对自身状态和周围人群以及自己所处的客观环境进行判断和评价,从而对与周围环境相处的融洽程度得出自己惯性的结论,这个结论会导致自身的情绪反应,进而强化已有的判断和评价。在现今的高校中,我们发现很多大学生不能正确对待自我所面对的困惑或问题,经常会出现各种不合理的认知,主要表现在对于自己、他人、周围环境及事物的“绝对化要求”“过分概括化”和“糟糕至极”等认知偏差。如遇到分歧问题时,他们总认为“自己的就是绝对正确的,别人都应该认同”;看到社会黑暗,便一贯哀叹“世界末日即将来临”。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大学生健康向上的价值观的构建,更制约着高校大学生青想的实现。

4.公开化网络新媒体的影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信息网络的普及,国民视野更加开阔,生活更加精彩。与此同时,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网络一方面使得他们的生活更加方便快捷,另一方面由于网络的自由化、公开化的特征,大学生易受到不良事件、环境的影响。如继马加爵案件在网络曝光之后的复旦大学投毒案、全国东莞扫黄案件的网络实时跟踪之后的“东莞挺住”跟帖,这一切表明大学生正通过网络新媒体关注社会时事,表达自我观点。但是由于他们缺乏独立、系统、健康的核心价值观,总是会出现错误的、极端的认知。因此,在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的构建与完善中,我们需要积极发挥网络新媒体的力量,灵活运用媒体宣传。

三、构建大学生核心价值观体系的措施

目前,大学生核心价值观体系的构建问题是一个关乎社会文化环境构建、信息渠道传播及大学生自身成长的多重交叉问题。我们需要大学生自身不断完善其核心价值观,更要不遗余力为大学生创建良好的生活环境,推动其成长成才。

1.“青,中国梦”为理念的高校文化环境建设。当代大学生正处于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这样的阶段需要正确的思想理念引领指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是党的先进思想结晶,在指导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道路上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在高校文化环境建设中,我们可以通过学生活动、社团建设、素质讲座等途径鼓励大学生畅想青春志,共筑中国梦;通过社会实践、基地见习、课堂讲授等途径倡导大学生凝心聚力,毅行青春,激发其不断挑战自我、发掘潜力。这在一定程度上不仅能够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养,更能为大学生的核心价值观构建、汇聚正能量。

2.“体系化和定制化”有机结合的高校教育指导体系建设。虽然高校大学生的核心价值观存在问题,但追本溯源,我们可以发现其产生的原因各异。因此在现今阶段,对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指导要追求“体系化和定制化”的有机结合,即在教育指导体系建设中,要以“多力量、细步骤、深发掘”为理念,不断完善工作。首先,要充分调动高校行政工作人员、课堂教师、心理咨询师、家长、同学等多方力量,建立高效畅通的横向沟通渠道,确保大学生信息传达。其次,明细大学生心理指导教育流程,公开透明化咨询业务,做到大学生“有处可求,有求必应”。最后,针对性地解决大学生的问题,对不同学生的问题在进行深入了解、细致发掘之后,再进行系统疏导教育。总之,在高校教育指导中,要追求“点面结合”,鼓励高校教育与自我教育的共同指导。

3.巧妙运用新媒体,创造活力E文化。网络新媒体、移动SNS平台,这些是当代大学生了解周边环境的主阵地,更是其表达自我的主舞台。因此,在推动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的构建中,我们要以“创造文化,宣传思想”为理念,在进行积极健康的思想宣传的同时,鼓励大学生创造活力E文化。在一定限度内,允许大学生自主进行网络环境管理和社交互动。同时,更倡导大学生依托网络新媒体,自主开展创业实践、社会服务等活动,让大学生能够积极负责地承担社会责任,创造人生价值。

4.“常省己身,三思后行”的自我体验式成长。由于缺乏独立思考,大学生习惯性照搬他人观点,易出现“跟风倒”“绝对化”等错误认知,影响其对周边事物的正确评判。因此,在完善大学生核心价值观体系的构建中,更需要大学生本身的自我反省与提高。如面对自由公开化的网络新媒体,要确立正确的价值判断和评价标准。对待外界的不同声音,要三思后行,忌轻信权威、大众等。只有“常省己身,三思后行”,才能不断成长,思想方能愈发成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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