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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法依法治理

时间:2022-06-04 10:48:53

导语:在社区法依法治理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社区法依法治理

第1篇

关键词:政府职能转移社区非营利组织承接发展策略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自治能力。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作为政府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这预示着在2012年以至在“十二五”接下来几年中,政府在强化自身服务职能、创新社会管理的过程中会将相当的政府职能向体制外转移。因而,社区非营利组织作为社区管理治理的重要参与者毋庸置疑会成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重要主体。

一、政府职能转移的内涵

改革开放以来,各社会主体性力量不断发展壮大,在政府企业之外,社会中介组织、社团逐渐介入社会管理与服务,开始承担一部分政府职能,随着这一趋势的日益加强以及建设服务型政府潮流的推动,政府意识到需要并完全可以将部分政府职能转移给其他社会主体。一般说来,政府职能转移是指把政府职能的重点逐步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把政府不应该行使也行使不好的职能逐步转向企业和非营利组织等。

政府职能转变主要是政府与企业、非营利组织之间发生的职能的重新调整和组合。政府职能转移的重点不在于职能的数量而在于职能的内容。属于政府职能的事情,再多也只能由政府去做,企业和非营利组织无法完成;不属于政府职能的事情,再少也要转移给企业和非营利组织,政府管不好。因此,转移政府职能的最关键的工作便是梳理政府职能的性质,分清哪些该政府去做,哪些该企业和非营利组织去做。在厘清各项职能性质的基础上,政府一方面要积极行使自身的职能并接受监督,另一方面要支持并监督企业、非营利组织行使政府转移的职能。

二、社区非营利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挑战

社区非营利组织是由社区居民自发组成的,以本社区成员为主体,以本社区区域为主要的活动场所,以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为活动依据,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娱乐为目的开展活动,介于城市政府和社区居民之间,不以营利为目的各类组织。活跃在社区基层的各类社区非营利组织,以其非营利性、非政府性特点在政府职能转移的过程中将承接社区公共服务、社区志愿凝聚、社区公益活动、社区自治管理等重要职能。社区非营利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既有赖于政府在厘清各项职能性质的基础上主动转移,也需要具备实力的社区非营利组织积极承接,此外,在“转移-承接”过程中还会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这些环境因素对社区非营利组织提出挑战,一方面来自社区非营利组织发展不完善形成的制约,另一方面则是外部环境因素的制约。

(一)自身发展不完善的制约

虽然,长时期以来,政府与社区非营利组织在社区管理等多个领域形成了有效的合作,社区非营利组织蕴藏的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潜力也被政府重视,但是其自身发展的缺陷依旧严重制约着其承接职能的范围和承接职能的有效性。

社区非营利组织存在组织体制陈旧、运行机制僵化、独立性不足、经费和人才缺乏的问题。计划经济体制的烙印使得社区非营利组织先天不足,组织体制具有很强的官僚制色彩、等级氛围,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创造性,运行机制受到组织体制的钳制,在实际操作中丧失了应有的灵活性,使得社区非营利组织的很多目标无法达成,更不用说再去承担政府转移的职能了。很多社区非营利组织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依赖性很强,某些社区非营利组织几乎成为了政府的附属物,这样一来,其发展空间被压缩,难以承担承接政府职能的使命。此外,社区非营利组织长期以来依靠政府财政拨款,筹资渠道有限,制约了各项职能的发挥,而专职管理人员以及高素质人才的缺乏使得社区非营利组织工作的水平难以提高。

(二)外部环境因素的制约

从政府角度来看,某些政府部门囿于自身既得利益的考虑,不愿将属于自己但是应该向体制外转移的职能(实际上这些职能长期来是其谋求、维护、拓展自身利益的手段)转移出去。职能转移触及到政府部门的既得利益,因而他们很难有转移的主动性,我们在实践中看到一些政府部门喊着“放权”的口号却紧紧攥着权力不放便不足为奇了。对于哪些职能应该转移、如何转移、谁来协调缺乏相关的规定,使得相关政府部门无所适从,不知道将自己的职能转给谁,也不知道怎么转移,无法明确转移的范围与程度。

从社区非营利组织相互之间的竞争来看,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可以为其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从而会加剧社区非营利组织之间的竞争。由于某些社区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也掌握了更多的资源,在竞争中要比其他组织具有优势,形成挤压势态。一些本来发展落后的社区非营利组织会面临更加困难的处境,制约着其承担政府职能转移的能力和水平。

三、社区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对策

政府职能转移对社区非营利组织提出了角色定位、功能完善、自律管理等方面的挑战,为了科学合理地应对环境的变化,实现自身的发展,社区非营利组织需要积极从自身出发探求一条清晰高效的发展道路。

(一)寻求定位:角色定位的制度化

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过程中,社区非营利组织与政府、企业、社区居民的关系会发生新的变动,在分析这种变动确定社区非营利组织的定位之前,需要强调的是必须谋求通过制度途径确定自身的地位,这主要是基于健全的制度会在社会主体运行和利益协调的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方面的考虑。因而,社区非营利组织必须通过制度稳定、巩固和发展自己的地位。

1.政府职能转移的承载者和政府权力的监督者

“小政府”会将许多微观层面的职能向社会转移,社区非营利组织是社区组织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区治理的重要参与主体,将会承担政府转移的职能。同时,社区非营利组织凝聚了一定的社区居民,可以代表一部分甚至大部分社区居民的利益,因而也会积极监督政府对公权力的运用。

2.社区服务的提供者和社区志愿的凝聚者

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追求社会成员的利益最大化是非营利组织最基本也是最传统的价值取向,社区非营利组织面向社区居民,在承接政府的相关社区公共服务职能后,将成为主要的公共服务提供者。社区非营利组织作为联系社区居民的重要纽带,汇聚着社区居民的志愿,创造巨大的社会资本。

3.社区建设的资金提供者和政府、市场、社区之间的沟通者

社区发展资金主要来源于三方面:一是政府资助,资助的多少取决于政府的财力和所奉行的社会政策;二是社会赞助,包括财团捐款和民间捐款;三是社区非营利组织募集的资金。同时,社区非营利组织在各类主体功能日益发展的环境中,以其非营利、非政府的特色必将成为重要的沟通者。

(二)拓展功能:多主体的竞争与合作

社区非营利组织不仅要承担政府转移的职能,还会主动发挥政府、企业所不具备的功能。当然,社区非营利组织在发挥自身功能的同时必须更加注重相互之间以及与政府、企业之间的合作,共同推动社区的发展。

1.提供公共服务,监督政府权力

社区非营利组织要发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强于政府和市场的效率优势,自发地寻求社区居民的公共需求,弹性地调整提供公共服务的种类和规模,并针对社区特点提供针对性的服务。虽然,社区非营利组织成为了社区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但是政府依旧发挥着一定的作用,具有民间代表性的社区非营利组织要通过多种渠道发出社区居民的声音,监督政府的宏观调控行为,成为政府与群众的沟通纽带。

2.整合社区资源,强化社会控制

社区非营利组织必须发挥自己的凝聚作用,整合社区的志愿资源,为社区发展募集更多的资金,从而拓宽社区建设的资金来源,为社区公益活动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志愿者支撑。正因为社区非营利组织掌握着大量的社区资源,联系着众多的社区居民,所以必须发挥社会控制的职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阶段,从而增强社区发展的合力。

3.增强社区意识,推动居民自治

社区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吸引社区居民参与其中,从而可以不断增强居民群众的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进而增强社区意识。这样可以逐渐形成社区成员共同利益一致的社区氛围,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和发展的积极性。社区居民参与社区非营利组织实质也是自主参与社区治理的一种方式,因而社区非营利组织必须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高效的自治平台,创造社会资本。

(三)加强管理:实现稳定与发展

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过程中,社区非营利组织面临着自律管理和规范发展的挑战,必须从内到外、从上到下加强管理,适应新格局提出的角色期待。社区非营利组织自身的管理关系着其功能发挥的效果,也必将成为其实现自身稳定与发展的首要工作。

1.完善管理体制,拓宽发展空间

社区非营利组织具备了较高的自主管理水平,但并不意味着自由散漫的管理,而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确保其在宽松的环境中增强发展的有序性和方向性。具体地说,社区非营利组织要加强自身制度建设,使得组织运行的方方面面得到规范,明确组织内各职位的权责关系,加强对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管理,保证组织的稳定运行。

2.拓宽筹资渠道,夯实物质基础

社区非营利组织的发展离不开稳定的资金支持,承担更多政府转移的职能,更离不开多元稳定的筹资渠道,因而要不断增强资金的自筹自创能力。既要寻求政府建立制度化的财政支持,也要积极发展与企业的伙伴关系,努力吸收企业的投资,还要通过提供有偿服务的形式获取资金。

3.培养专业队伍,提供人才支撑

社区非营利组织要不断加强对组织成员和志愿者的培训,实现培训的系统性、渐进性,逐步提高其服务能力;大力引进高素质的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的大学毕业生,从而为社区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加强与其他社区组织的联系,增强人才交流。

4.提高志愿参与,增强发展动力

面向广大的社区居民,社区非营利组织要积极发动群众,为自己的发展寻求动力。在社区加强对组织志愿活动的宣传,特别是组织成员对自己家庭成员的宣传;完善志愿者激励机制,进行有效的目标激励、适当的荣誉激励;通过社区媒体宣传志愿精神,营造良好的社区志愿文化氛围。

5.加强公信建设,获取社会支持

社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公信力是指社会各方面出于对社区非营利组织的信任而产生的对它实际的或潜在的支持力。社区非营利组织的公信力建设既需要组织加强内部管理,发展先进的组织文化和诚信文化,塑造组织领导者的良好形象,规范每一位组织成员的行为;也要组织加强与社区居民的沟通,主动接受政府和居民的监督,及时、如实向公众公布组织的财务信息。

参考文献:

[1]徐顽强,张雄.社会中介组织管理与政府角色的重新定位[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01).

[2]徐顽强,张红方.论社会中介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法理基础[J].公民与法,2010(06).

[3]吴奕新.市场经济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J].南方论丛,2005年6月第2期.

[4]金仲良.努力提升科技社团自身能力建设 积极主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J].现代管理科学[J],2007(04).

[5]陈可文.政府职能转移――政府公共职能导出与非政府公共组织职能导入研究[J].湛江海洋大学学报,2001年3月第1期.

第2篇

Abstract: With the increasing number of students enrolled in universities, university student apartment is the key areas and crucial links for the management and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This article analys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student apartment management and explores the apartment education mode of college students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by example.

关键词: 大学生;社区;管理;服务;模式

Key words: college students;communities;management;services;mode

中图分类号:G71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24-0264-02

0 引言

大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是高校育人的主要阵地,也是矛盾和安全事故易发地。随着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改革的发展,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因此,在大学生公寓的管理过程中,就要与时俱进,充分发挥教师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善于分析大学生公寓中个体与群体、点与面的特点,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向和心理需求,充分认识学生心理动向和需求背后因素的复杂性、综合性,对大学生公寓管理规律加以认真研究,并积极探索公寓育人的新模式,创新公寓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机制。

1 大学生公寓管理的现状

1.1 公寓管理观念上存在误区 以往学校管理上,认为大学生都是成年人,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就是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只要宿舍不着火,不出乱子,就算完成任务,对学生重管理轻服务,学生宿舍成了没有部门牵头管理服务的真空地带。

1.2 公寓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薄弱 学生在宿舍内的行为表现失控,党员发展没有全程化培养,也没有充分发挥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学生在教师视野之外的表现,老师无从掌握,仅凭表面现象评价学生。

1.3 公寓文化内涵建设落后 大学生宿舍成了仅仅是为学生提工了住宿的地方,为了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才能增强学生宿舍内的文化氛围,这样才能形成真正的文明宿舍,促使文化的内涵建设大大增强。

1.4 公寓安全管理没有形成严密的防控体系 大学生公寓人员集中,是安全重地,需要各部门联动,建立科学的防控体系。目前各职能部门没有有效对接,尚未形成科学合理的安全事件预防、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

1.5 公寓尚未形成科学、高效的育人合力 学生工作管理队伍没有真正深入到宿舍和学生群体中,工作重事轻人,仅局限于处理日常事务和各类突发性事件;部分管理服务人员教育管理方式方法简单,服务意识淡薄;缺乏正式的组织和规范的管理,学生自我管理也流于形式,并没有代表广大学生真正参与到大学生公寓管理工作中来。

2 加强大学生公寓管理的意义

2.1 国家和社会高度关注 国家教育部十分关注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为了推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深入,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创新工作,从1999年至2002年共召开了四次全国性的高校后勤工作会议。在2002年2月22日以教发(2002)6号文下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2002年8月26日以教社政(2002)9号文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若千意见》。中国高教学会后勤管理研究分会于2003年7月25日还专门成立了学生公寓专业部。高校学生公寓建设和管理的得到更好的发展。这样建立健全学生公寓管理体系不仅是顺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推进高校两个文明建设。

2.2 学生素质教育的主要阵地 随着我国城市社区的发展越来越快,高等教育体制逐年改革,“大学生社区”顺应需要开始产生的,学生社区就是学生课余生活的总和,它主要是包括大学生宿舍、包括文体活动场所、宿舍区商业服务网点和学生食堂等的生活以及自习学习、大学生活动等的校园特定区域[1]。大学生社区为是大学生学习交流、生活娱乐提供了的主要场所,把课堂延伸到了实实在在的生活之中,在这里学生之间可以分享学习和生活方面的信息,交流学习心得,共同探讨疑问和难点知识,相互联络感情,总之,为大学生成长、成才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与此同时也是为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提供了实践的课堂。

大学生怎样塑造良好的人格、培养正确的道德情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都是大学教育的主要任务之一,而大学生社区直接关系着学生的这些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甚至生活道路的选择。所以大学生社区在作为新时代高校育人的重要阵地的同时也越来越得到广大教育管理工作者重视[2]。

第3篇

省政法委召开“全省政法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后,鞍山中院及时召开党组会,对会议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究,并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实施方案》,下发到基层法院和各部门。在本次动员大会上,鞍山中院强调: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要明确目标、扎实工作、取得成效。

一、明确目标。本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从4月底开始,至年底结束。这次活动要达到六个目标:做到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法院队伍和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为实现以上目标,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干警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深入扎实地开展教育活动,在提高司法理念、增强道德观念,解决突出问题上狠下功夫。具体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确保入脑入心;坚持以解决问题为主,确保取得实效;坚持以促进工作为主,做到相互转化;坚持以建章立制为主,提高司法水平。版权所有

二、扎实工作。在严格执行方案所规定的教育内容、教育要求的同时,整个教育期间,要扎扎实实地突出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狠抓学习环节,认真清理不适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的思想观念。学习教育阶段从5月初至9月底,这个阶段是整个活动的重要基础,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从5月份开始每月完成一个学习专题。通过学习加深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本质要求”、“价值追求”、“重要使命”、“根本保证”等一系列基本问题的理解,切实把思想观念统一到中央确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上来。

(二)深入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这是教育活动的关键环节。经过这几年开展的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特别是“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专项整改活动,我们在解决法院队伍和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全院广大干警在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方面总体上是好的。但是对照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差距,仍然有一些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

因此,各部门要组织干警深入查摆自身和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深入拓宽查找问题的渠道,勇于暴露不足和问题,做到全面深刻。要通过各种形式深入查摆问题,从司法思想、司法观念上找差距,从职业道德、审判作风上找差距,从司法能力、办案质量上找差距,做到既提高思想觉悟,又解决实际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有什么问题查摆什么问题,有多少查摆多少。

(三)深入扎实地搞好整改,在解决突出问题上见成效。

对查摆出来的工作上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规范、加以解决。整改目标要切合实际;整改任务要分解落实到位;整改措施要切实可行,努力做到标本兼治。本着边教育、边改进、边建设的思路,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严密办案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建立起完善的司法工作制度体系,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内容和要求真正落实到各项审判活动中。

三、取得实效。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要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活动的各项任务。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把教育活动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建立领导责任制,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要把开展教育活动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保证领导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是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全体党组成员都将积极参加教育活动,做到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给干警作出表率。各部门领导干部也要积极发挥带头作用,争做教育活动的模范。

三是加强督查,分类指导。要加强对各部门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以全面了解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合理建议,监督帮助解决。要重点指导督查各部门的具体办法是否可行、措施是否有力、效果是否明显、群众是否满意等内容。保证整改活动顺利进行,坚决防止一般化、表面化和走过场。

第4篇

一、坚持围绕中心,在服务工作大局上要有新思路

今年2月,区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的“十二五”规划,确定了“一个突破、五个翻一番、一个调整”的总体目标,区委、区政府又提出以“服务市区、振兴”为主题,坚持“工商强区、产业富民”战略,强化“科教引领、城镇带动、民营推进、园区集聚、项目支撑”五项措施,加快统筹城乡发展进程,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面推进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开放发展、创新发展,努力建设富裕、文明、生态、幸福的新的长远发展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富民强区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为主线,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力服务“十二五”规划,服务统筹城乡发展中要创新思路,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一是要围绕加快重点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二是要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对缠访闹访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流动人口、人员、吸毒人员以及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要围绕广大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特别是围绕征地拆迁、旅游环境、医疗保险、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积极主动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四是要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把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的整体部署,使全社会成员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共同维护社会大局的稳定。

二、坚持以人为本,在服务人民群众上要有新举措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标准。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就是要以服务群众为目的,把服务社会、保障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法制宣传中服务群众,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使法制宣传教育更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要结合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活动和法制宣传教育,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要通过宣传宪法和相关法律,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人民政权来之不易、发展成果来之不易、生活改善来之不易,养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三、坚持突出重点,在法治建设上要有新成果

“六五”普法规划明确提出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和农民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对象,其中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重中之重。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领导干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高低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至关重要。加快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要从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法制教育抓起。务必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自身做起,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率先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要善于用法律调整政府、市场、企业、社会之间的关系,不断提高自身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中、省驻区各单位、各人民团体要注重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要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更大作用。要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和落实区委中心组(区政府党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各级普法和法制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学法用法的督查力度,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任免、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区党校要把法制课程列入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各中小学校要把法制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和考试内容,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养。

四、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在基层法治创建活动上要有新突破

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讲话中指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这也是我们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最终目标。因此,我们要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为载体,认真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实。要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抓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以及“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诚信守法企业”等基层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全面夯实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设的根基。要善于发现基层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用生动鲜活的事例,宣传教育广大群众,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普法依法治理给区带来的巨大变化。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专项治理活动相结合,针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开展市场经济秩序、油区治安秩序、交通秩序、校园周边环境等专项治理工作,为构建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坚持规划引领,在保障措施上要有新要求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中、省驻区各单位、各人民团体要切实发挥“六五”普法规划的引领作用,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安排部署,落实各方责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各项任务按要求、按步骤、按时限完成。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区委已经对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和充实,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2011年12月7日第18次市委常委会通过,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升格为副处级建制,落实了专项人员编制。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区司法局承担,办公室主任由司法局长兼任,已经配备了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下一步要落实3-5名专项人员编制,配齐、配强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工作人员。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中、省驻区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也要结合实际尽快调整充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加快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各行业也要成立相应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在全区形成“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各依法治理领导机构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要制定完善工作制度。“五五”普法期间,区委、区政府印发了《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制度》等五项制度,这五项制度对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六五”普法的工作任务和工作实际,已经对五项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和完善,以区委、区政府文件下发,请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中、省驻区各单位、各人民团体认真贯彻落实。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中、省驻区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形成推进普法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全区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六五”普法规划,做到规划清、部署快、落实准、检查勤。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制度》的规定履行工作责任,督促、指导和检查所联系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区委考核办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评价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干部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各部门、各行业要切实承担起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认真做好本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管理和服务的每一个环节。新闻媒体的法治栏目,要积极发挥作用,加强正面引导和宣传,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区委宣传部、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司法局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的职能作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创新普法载体和宣传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努力构建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

四要切实保障工作经费。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量大面宽,必须要有充足的经费保障。2011年11月7日第8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市级普法经费从2012年起每年按100万元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合理的增长机制。我区普法经费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每年按60万元(含流动人口,每人1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并根据经济发展和工作需要适时增加普法经费。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中、省驻区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普法经费,专款专用,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正常开展。

第5篇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

按照《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责任书》要求,我镇切实落实领导组责任,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了全镇的工作议程,列入年初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落实到各部门,并制定了《区镇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落实专人负责,做到职责明确。

二、深入推进全镇职工学法用法活动

一是为进一步加强法制观念,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组织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镇中心组人员认真学习了《宪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选举法》《人民调解条例》等,并进行了研究讨论。二是加强了执法人员的专题法律知识学习和职工道德教育,在“六五普法322宣传活动”、“516防邪宣传活动”、“513矫正人员培训活动”等一系列宣传活动中,重点宣传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民调解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条例》等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每月机关政治学习,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和机关效能建设等有关文件和有关知识列入学习范围,以不断提高职工对普法综治工作的认识。

三、积极参与宣传月系列活动

一是3月22日联合经发办在镇中心区开展了全区“3.22”法制宣传月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散发宣传资料3000多份。二是5月13日参加了“平安、法治”综治、法制集中宣传活动,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000多份,,重点宣传了《三电设施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有关法律法规6个。

三是4月至6月在全镇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安全生产法》,出动检查人员80余人次,检查车辆100辆次,检查食品卫生娱乐经营门市共计28个,发放宣传资料1200份,惩处违规违章车辆80余辆。

四是5月对镇属部门人员进行了《选举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依法选举意识。

五是5月对园区进行了普法依法治理检查,对园区的各部分进行了检查,进一步抓好园区普法工作。

第6篇

为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根据《xx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要求,提出全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1.制定本地、本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年规划,党委、政府批转“五五”普法规划。

2.党委、政府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得起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

3.区人大定期对“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汇报,进行审议、视察、检查。

4.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或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5.健全完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和办事机构,配备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6.领导换届后,及时做好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调整和充实。

7.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定健全。

8.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

二、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9.突出抓好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

10.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学习宣传,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单位、进家庭,并逐步深入人心。

11.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重点是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12.认真贯彻落实我区关于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和创建“法律八进”示范单位的要求,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市场、单位、家庭的不同特点,制定实施意见,召开启动会议,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八进”活动。

13.贯彻落实中央级我省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1—2次,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把法制宣传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的培训计划,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14.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健全,责任处室明确,有必要的经费,有培训计划和教材。机关公职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制度化,考试考核规范化,有明确的奖惩规定;公务员年度学法不少于40小时;组织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并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组织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培训。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健全。

15.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及我省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见和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确保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计划、可是、教材、师资“四落实”。加强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各类学校要配备专、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做好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大中院校开展法律基础理论教育,培养学生的权利义务观念和社会责任感,使其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高等院校建立法律志愿者队伍,利用寒暑假、节假日深入农村、城市街道、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大力开展校园法制文化建设。通过参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积极开展法制教育。

16.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各类企业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健全,责任人明确,有必要的普法经费,有职工法制培训计划和教材;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年度学法不少于40小时。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起法律顾问制度。企业厂区要设立法制宣传栏,并定期更新。

17.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与农村、农业和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村有专(兼)职法制宣传员,定期对农村“两委”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内容、学习计划明确。农村法制教育阵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乡有法制辅导站、村有法律图书角、小组有宣传栏、户有法律明白人。对流动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有计划、有安排、有要求,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8.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定期更新内容;一个法律图书角,满足居民阅读;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定期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举办居民法治论坛;一套居民学法制度,经常组织居民学法;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营造社会法治氛围。

19.开展“法律进市场”活动,围绕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促进市场竞争的公平、公正、有序。市场管理部门法制宣传负责人明确,配备专(兼)职法制宣传员,有一定的宣传经费。设置固定法制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建立法律材料索取处和法律咨询台,方便群众学法。

20.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健全,责任人明确,有一定的工作经费。单位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有职工学法阵地,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公园、车站、机场、港口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应在人员流动密集地的单位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并及时更新。

21.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妇女和未成年人保护、婚姻、家庭等法律法规。建立培训机制,培训家庭法律明白人,能够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合理地表达利益诉求。开展“平安家庭”、“不让进我家”、“零家暴社区(村)”创建活动等,促进家庭平等、守法、安全、和谐。

22.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建国六十周年安保工作、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疫、“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和“扫黄打非”等专项法制宣传活动。

三、着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23.制定地方依法治理纲要或实施规划,有实施依法治理工作的规范性或指导性文件。积极推进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24.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制定出台开展创建活动的量化考评体系。把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现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推进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25.党委、政府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26.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

27.推进司法公开、透明,加强法治化管理和监督,维护和促进公正司法。

28.努力深化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严格落实民主法治村工作标准要求,积极开展“民

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开展城市社区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企业依法治理,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规章制度,实行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29.围绕平安建设、和谐区域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促进依法治理全面开展。

四、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创新

30.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新闻媒体的法制宣传栏目,办好政府网站、商业网站和社区网络的法制频道。整合地方法制网络资源,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31.加强各类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多渠道增加投入,建立健全社区、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增加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立相对固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基地。

3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队伍、法制文艺队伍、法制宣传员队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法制宣传骨干和联络员培训,各支队伍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3.围绕中心工作适时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咨询、演讲、文艺晚会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4.善于发挥法制文艺的教育功能,组织开展法制文艺作品创作和评比,利用各种渠道推出一批法制文艺精品。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35.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

36.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奖惩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评先树优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37.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调高经费保障标准。

38.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围绕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组织检查,抓好工作落实。

第7篇

一、各检查组人员名单及负责检查验收单位

本次“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共分四个检查验收小组同时进行。

二、检查验收范围、内容及要求

(一)检查验收的范围: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部门及省州驻贞单位。

(二)检查验收的内容:

各乡镇按照《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规范》乡镇)内容五个局部共二十七条进行;县直部门、企事业单位依照《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表标准》机关企事业单位)内容共计十五条进行。

(三)要求:

并对乡镇所属机关、单位、厂矿、学校、村(社区)等进行抽查。乡镇对所属机关、单位、厂矿、学校、村(社区)组进行全面检查评估。1.县对各乡镇和县直所属机关、单位、厂矿、企业、学校、驻贞单位进行检查评估。

并写收工作总结和自查自评报告,2.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规范》先进行自查自评。自查自评分值在80分以上的向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写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验收申请,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收到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三、检查验收时间

2010年5月1415日。

5月16日召开小组组长、副组长和联络员会议,5月13日下午3:00时在县委多媒体会议室召开检查组成员会议。汇报检查验收情况,并资料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检查验收方式

采取听、看、查、问、走访群众等形式进行。

五、考核评定等次

即80分(不含8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单位”80分(含80分)至89分(含89分)为“合格单位”90分(含90分)以上者为“优秀单位”其中96分以上的列为省、州、县候选先进单位)验收后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单位,根据《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规范》评为三个档次。5-6月州检查验收前必需依照规范完成各项查缺补漏工作,逾期未完成的视为不合格,对不合格的单位除通报批评外给予“五五”普法不合格单位黄牌警告。

第8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违法行为专项活动,使我辖区广大干部群众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基本纠正和遏制全区违法建设、违法广告、食品违法生产、违法用工、违法征地用地、违法网吧、违法排污、违法交通、违法破路、违法行政等违法行为,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领导,我街道成立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违法行为活动领导小组。

(一)治理违法建设、违法广告、食品违法生产、违法征地用地、违法排污、违法交通、违法破路工作组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与建设办公室

(二)治理违法用工工作组

牵头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配合单位:辖区相关单位、各社区、村

(三)治理违法网吧工作组

牵头单位:街道文化建设办公室

(四)治理违法行政工作组

牵头单位:党政办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1月1日—2011年11月15日)

一是制定方案。各工作组、各社区及相关单位针对本组、本辖区域担负的职责和任务,认真调查摸底,制定具体详细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的区域、项目、治理目标、负责人、联络人、完成时限等。各工作组要按系统、按领域建立违法行为档案,并将工作方案及负责人、联络人于11月14日前报街道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宣传发动。各工作组、各社区及相关单位要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集中开展专项治理的法律法规、治理的重点和达到的目标要求,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治理违法行为活动全过程,贯穿于治理违法行为工作推进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营造氛围,使专项治理违法行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专项治理阶段(2011年11月16日—2012年4月30日)

各工作组、各社区及相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要根据本组、本辖区域制定的方案,突出重点,按照时限,逐项治理,并建立工作台账;要坚持教育在先,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治理,实现治理目标;对辖区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规劝、纠正,并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从严、从快处理相关违法行为。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2年5月1日—30日)

根据区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的具体考核细则组织考核组,通过实地考察、暗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考核验收。并将专项治理活动考核验收情况列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2年6月)

总结工作,表彰先进,通报差的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工作组、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责任。要将治理违法行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好抓实,务必抓出成效。

第9篇

召开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暨“六五”普法启动大会,今天。传达贯彻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省“五五”普法工作,正式启动和全面部署全省“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借此机会,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辛勤工作在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亲切问候!

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自1986年以来已连续组织实施了六个五年普法规划。特别是开展“五五”普法工作以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蓬勃开展,全体公民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省进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西部强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陕西“五五”普法工作被评为全国先进,得到中央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建设西部强省的关键期。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十二五”时期是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迈向中等发达省份的转折期。传播先进法治文化,提升全社会法律素养和法治精神,营造理性、平和、有序、包容的社会环境,对于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搞好全省“六五”普法工作,再提几点要求。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省“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了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第一。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大局,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发展方式主线,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欠发达依然是省的基本省情,高速发展的过程中,要大力宣传与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我省地方性条例和法规,为实现陕西科学发展和发展方式转变打牢法治基础。要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生产经营,维护合法权益。要大力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要围绕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城市拆迁、土地征用、土地承包流转、食品安全等与民生相关的领域开展法制宣传,为陕西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法制保障。要充分发挥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广泛普及市场法律知识,强化市场法治观念,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全社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纠纷、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经济安全,为促进陕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使全社会成员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共同维护社会大局的稳定。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始终坚持服务社会保障民生。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第二。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服务社会保障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改变长期以来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的局面,把促发展与惠民生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老百姓的幸福感和满意度。省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平衡、不协调,各种关系的调整正需要我不懈努力。因此,要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活动和法制宣传教育,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要立足基层,深入广大农村和城市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服务,送法上门,服务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使广大群众共同形成人民政权来之不易、发展成果来之不易、生活改善来之不易的共识,尽快养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始终坚持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领导干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第三。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这两者法律素质的高低,关系着我国家的各项事业的兴旺发达和整个社会的长治久安。因此,省开展“六五”普法工作,首先要从领导干部抓起,建设法治政府。要继续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认真学习宪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善于用法律调整政府、市场、企业、社会之间的关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为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更大作用。要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任免、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其次要推进青少年学法用法。各级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青少年学法用法的教育力度,各中小学校和大学要把法制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和考试内容,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我省青少年的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