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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专业论文

时间:2023-04-06 18: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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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专业论文

第1篇

abstract: tax accounting is a new arising interdispline which is not only related to the traditional financial accounting but also different from it. influenced by it,/ tax accounting has its own characteristics,but it is obviously different from financial accounting in principle,checking. it has a shor会计专业毕业论文t history in china and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which need perfecting in practice.

key words: tax accounting; financial accounting; difference

摘 要:税务会计作为一门新兴的边缘学科,与传统的财务会计之间既有区别又存在着一定的联络,在受财务会计影响的同时,税务会计自身又具有一定的特质,在准绳上、核算办法上,论文明显区别于财务会计,在我国开展时间比拟短,在开展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中央,需求不时在理论中发现问题、处理问题。

关键词:税务会计; 财务会计; 区别

税务会计是以财务会计为根底,以税法为准绳,运用会计学的根本理论和办法,对征税人的征税活动所惹起的资金运动停止核算和监视,维护国度和征税人合法权益的一种专业会计[1]。目的在于征税人在不违背税法的前提下,足额精确及时向税务机关交纳税款的同时,经过合法谋划使征税人获得合法利益,公平税负以确保企业涉税零风险。

税务会计最主要的特性是征税双方都必需承受税法的标准和限制,税务会计在一切税款的核算和交纳过程中,必需严厉根据国度税收法规请求办理,当财务会计与税法的规则不分歧时,必需依照税法的请求停止调整。税务会计是融税收法令和会计核算为一体的特种会计。随着我国经济开展以及财政、税收体制的不时完善,税务会计从传统的财务会计中别离出来是必然趋向,税务会计固然从财务会计中别离出来,与财务会计有着实质的区别,但在本质性的工作中并不是孤立的,两者之间依然存在着一定的联络,财务会计是税务会计的前提,两种会计核算办法既有联络又存在着一定区别。

一、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联络

税务会计脱胎于财务会计并依赖于财务会计运转中的众多环节和内容。

1. 二者效劳的运营主体相同

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不是笼统理论意义上的概念,而是详细理论操作的部门和人员,其效劳具有特定的指向性,只要二者处于效劳于同一主体时,才具有实践的关联意义。

2. 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工作核算内容相同

以财会中的会计分期( 时间性) 、货币计量( 数量性) 、持续运营( 持续性) 为根底,共同施行对效劳主体的效劳。

3. 工作准绳根本分歧

以财会工作中的核算办法、收益配比、支付才能等为权衡规范。

4. 工作按照的方式内容根本相同

以财会的凭证、账簿、报表为参照,除征税报表以外,无需另设会计报表,更无需设置特地税务会计机构,毕业论文税务会计的全部核算融于财务会计之中。但这种高度类似性和关联性并不能消弭现代经济开展过程中在管理上使二者别离的必然性,不能消弭二者在实质上的区别。

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区别

(一)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准绳上不分歧

1. 相关性区别

财务会计的相关性准绳,请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报告运用者的经济决策需求相关,有助于财务报告运用者对企业过去、如今和将来的状况做出评价或者预测,强调的是“有用性”; 而税务会计中的相关性准绳重在计算所得税时,强调同期扣除的费用要与同期的收入相关联,二者字面上同属于相关性准绳,却有实质的区别。

2. 配比性区别

财务会计核算中的配比准绳突出表如今费用确实认上,为了分别核算不同的产品,需求将直接费用、间接费用、期间费用汇总归集,然后在不同的产品之间停止分配。而税法中的配比准绳思索的是,对不同的税收项目停止分类配比,比方,税法规则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的投资收益不计入应征税所得额,那么境内的投资损失与其消费运营无关,也不能在当期应征税所得额中扣除,只能从投资收益中得到补偿。所以,税法对财务会计上的配比准绳持认可态度,允许征税人将发作的费用,经过合理配比在征税的当期扣除,同时为了避免税款的流失,税法对征税人税款的申报做了严厉的限制,不允许征税人在一个征税年度提早或滞后申报征税费用的扣除[2]。

3. 本质重于方式的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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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质重于方式准绳是财务会计中的一项重要准绳,请求企业应当依照买卖或者事项的经济本质停止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买卖或者事项的法律方式为根据。一项买卖或事项的本质在其外在方式或法律表现方式有时是不分歧的。比方,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售后回租、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编制兼并报表等问题都属于本质重于方式的运用,这些在《企业会计制度》中都有明白的规则[2]。财务会计的“本质重于方式准绳”依托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别,税法对征税事项确实认依托的是法律根据,不能靠经历估量,必需有据可依,从某种意义上讲税法的“本质重于方式准绳”表现的是“本质至上准绳”,目的为了避免征税人应用《企业会计制度》允许的估量偷逃税款。

(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核算上不分歧

1. 目的不同

税务会计的目的是征税人向税务会计的信息运用者提供有助于税务决策的会计信息,税务会计信息运用者首先是各级税务机关,它们依据此信息停止税款征收、检查、监视,并作为税收立法的主要根据。其次是企业的运营者、投资人、债权人等,他们依据此信息理解企业征税义务的实行状况和税收担负,以做出正确的运营决策和投资决策。同时,论文这些信息也是企业停止税务谋划必不可少的根据。而财务会计则是经过对经济业务事项确实认、计量记载和报告提供真实、精确、牢靠的会计信息。向信息运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情况、运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3],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义务实行状况,有助于会计信息运用者做出正确的运营决策。

2. 根据不同 &nbs会计毕业论文范文p;

财务会计核算的根据是《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原则》,力图会计信息真实、有用、完好。税务会计根据的是税收法律法规,契合税法的会计准绳,税务会计给予确认,但凡不契合税法的会计准绳,不给予供认。正由于两者核算根据不同,致使会计利润与税法上的利润存在着很大的差别,财务会计收入减去本钱费表现会计利润,而税务会计必需依据税法请求停止收入和本钱费用的列支,超出税法规则的收支项目即使在财务会计上得以表现,税法也不允许列为征税所得的构成要素。

( 1) 收入确认上二者的处置不同: 例如,国债利息收入财务会计作为投资收益记入收入,而税务会计不把国债利息收入列为收益,不作为应征税所得额的构成要素。征税人在根本建立、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运用本企业商品的,或将企业自产、拜托加工和外购原资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用于捐赠,以及以非现金资产赔偿债务,在财务会计中不计入收入,列为相应支出,而税务会计均应视同销售,确认销售收入。

( 2) 本钱费用列支二者的不同:财务会计可据实列支而税务会计不允许扣除的项目,如征税人的消费、运营因违背国度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超越国度规则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等,一切这些支进项目是税务会计所不供认的,税务会计规则了严厉的列支规范。关于超出的局部作为调整事项,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征税所得额。

3. 根底不同

财务会计采用的是权责发作制,强调的是收入的实践发作与费用相配比,会计上已确认的收入并不代表实践的现金流入量,实践发作的费用也不代表现金的流出,会计利润与净现金流量内涵和外延不尽相同,税务会计由于本身强迫性的特性,采用了权责发作制与收付完成制相分离的核算办法,在实践核算中常呈现与财务会计相偏离的现象,给征税人形成不利的影响,企业财务会计采用的权责发作制是树立在应收对付根底上肯定当期收入与费用,应收对付可以真实客观地反映收入、费用、会计利润; 而税务会计即使从财务会计中别离出来,在实践的核算过程中依然以会计要素为底本,所以,致使采用的收付完成制在外延上要小于权责发作制,这里的收付完成制与权责发作之间产生差别是不可防止的。

三、我国税务会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首先,税务会计在我国还属于一门新兴学科,处于初级阶段,税务会计还要依赖于财务会计,财务会计的凭证、账簿和报表是征税核算的主要根据,如今的会计人员同时统筹会计核算和税务核算任务,担负着多项职能,由于缺乏系统的税务学问,对一些政策的了解存在着偏向,经常在税款的计算和交纳申报时呈现少缴或多缴的状况,给征税人和征收机关形成不用要的损失。

其次,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脱节,1994 年 1月 1 日开端执行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置的暂行规则》只是相对的调整,而 2006 年公布的新会计原则,使财务会计曾经成为独立的体系,这种时间上的差别,导制税法与会计制度之间的差别越来越多,这种差别表现在所得税前调整项目日益复杂,增加了会计核算工作量的同时也增加了征税人本钱的支出。

再次,税务会计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国度税收的完成,却无视了征税人的实践支付才能,税务会计当期的收入不思索实践现金能否流入,均计入应征税所得额,当企业赊销业务量大的状况下资金周转不畅通,形成征税艰难[4],许多企业为了征税以至要举债,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本钱,企业的营运才能降低,这种恶性循环限制着企业的开展。

四、处理财、税会计体制问题的开展思绪

以税法为根据树立独立的税务会计核算体系。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原则是财务会计核算的主要根据,包括资金运转的全部过程,税法是税务会计核算的根据,核算的也只是涉税事项,这些经济事项也作为财务会计的核算对象,只是并不详细,在制定税务会计的核算办法时应加以补充,税务会计的记账凭证、账簿与财务会计根本分歧,两者能够共用,税务会计只需单设应交税金和差别额账簿。同时要经过培训考核进步税务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作为一个合格的税务会计,只要控制税收法律法规和征管制度,才干在日常的核算中做到合理合法负税[5]。

--> 个新兴学科降生之初必然会存在着许多缺乏之处,这显然不顺应经济高速开展的需求,但还要看到它的开展将来,置信经过不时的变革和完善,一定能树立一套独立完善的税务会计体系,更好地效劳于企业、国度经济的开展。

参考文献: 会计毕业论文

[1]宁健. 税务会计[m]. 大连: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2]盖地. 税务会计准绳、财务会计准绳的比拟与考虑[j]. 会计研讨,2006,( 2) .

[3]王鑫.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联性探析[j]. 四川会计,2001,( 6) .

第2篇

一、税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重新定位的必要性

(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要求税务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规格应发生相应的变化

近20年来,在技术进步与各国开放政策的推动下,经济全球化进程逐步加快,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为了生存与发展,将有更多的中企参与国际经营,也有更多的外企走进中国,同时经济全球化还带来了日益激烈的国际税收竞争问题。这些新问题都要求高等财经院校税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质量、规格要与这一变化相适应。比如,为适应在华外资企业、国内企业集团涉外发展的需要,应该加强有全局观念和组织协调能力,有敏锐的洞察力、开放性思维和创新意识,有国际交往能力的外向型人才的培养;为了使国内企业能有效地参与国际税收竞争,应该加大了解国际惯例、掌握国际规则的国际税务人才的培养力度等。

(二)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要求税务专业人才培养方向和能力应与之相适应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社会经济步入了一个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新的发展阶段,第三产业尤其是金融、保险、投资、咨询等产业发展迅速。与此同时,发展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也成为我国新时期的重要目标。这就要求高校的税务专业不仅要为社会经济化的产业升级和科技进步提供足够数量的税务专业人才,而且应使培养模式、能力与不断深化的产业升级和科技进步相一致。为此,在专业方向上应该进一步加大适用性、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注重学生获取知识和处理信息能力的培养,注意强化学生运用知识创造性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信息技术的发展,要求税务专业人才培养手段和教学内容等应做新的改革

信息技术是经济全球化的助推器,也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技术基础。近年来,教育网络、网上课程、教学课件、计算机等信息技术在税务专业的课堂教学中也被广泛应用。信息网络丰富了教学内容,放大了教育资源的配置,也给税务专业人才培养手段和教学内容设计带来了新的挑战。这就要求我们的人才培养手段不能只停留在以往的单一地依靠教师课堂传授知识的层面上,而应拓展渠道,开展计算机网络教学,利用现代科技进行教学。同时,在教学内容上必须加快更新,借助于网络资源不断补充完善教学内容。

(四)市场对税务人才需求的变化,要求税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应多元化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经济形势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社会对税务专业的人才需求开始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税务部门对税务专业毕业生的需求呈减少趋势。而与之对应的是,中、外资企业都迫切需要税务方面的专门人才来处理其涉外税收事务和与其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其它税收事务,进行依法纳税和税收筹划,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管理水平。同时,社会中介机构对税务综合性人才的需求也呈上升趋势,海关、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在办理经济案件中,对精通税收及其相关业务的人才的需求也逐渐増多。市场需求的这一变化,要求税务专业的培养目标必须适时地转向,由过去以为国家培养税务干部为主转为面向市场,为社会培养合格的复合型涉税服务、税收筹划人才。

二、本科税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

(一)人才培养层次的目标定位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现阶段大学本科教育正在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化。本科大学生目前己逐步成为一般的专业人才,精英人才的培养则可以通过硕士研究生教育、博士研究生教育来完成。大学本科教育是培养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具有一定创新意识的专门人才。与此相适应,税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层次定位应为税务专门人才,而非传统定位的税务高级专门人才。

(二)人才职业岗位目标定位

税务专业恢复之后,由于一些高校在思想观念上还不够成熟,还未能从市场需求角度考虑税务专业的办学思路,将税务专业人才职业主要定位于“综合素质高,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创新精神的从事税务管理和企业、事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复合型、高层次应用型管理人才,以及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这种职业定位较为广泛,也超越了本科层次的水平。因为大学本科期间学生所学习的专业知识比较有限,实践经验也比较匮乏,难以满足高层次、高级专门人才的能力要求。因此,作为大学本科阶段培养的税务专门人才,主要应从事较为复杂的税收实务工作,而不是直接从事高层次管理工作及高级专门人才所从事的教学科研工作。根据这一职业定位,税务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各类工商企业或者财务咨询公司、中介机构、政府或非盈利机构从事纳税事务、税收管理的实际工作。

(三)人才专业知识结构的目标定位虽然现代高等教育强调“通才”教育,但由于社会专业化分工的客观存在,这就决定了教育领域中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同时也决定了所培养的人才必须具有一定的专长,即“通才”与“专才”相结合的一体化人才。依据这一理念,税务专业所培养的人才也必须是在该领域中具有一定的专长,具有处理涉税事务、控制税务风险和财务风险的专门能力。因此,税务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必须体现出税务专业人才在复杂的税收环境中从事税收活动应具备的税收理论基础专业知识要求以及税收专业技能。税务专业核心课程的设置应体现出其专业特点,包括税收原理、中国税收、税务管理、国际税收、税收筹划、纳税会计、税务、企业纳税实务等课程都应体现在专业课程中。

(四)人才素质能力的目标定位面对税收环境日趋复杂多变的现实状况,对税务专业人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就显得特别重要了。从整体要求看,本科税务专业的毕业生必须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等完善人格,具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较强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具有能胜任财税工作的知识结构和能力,身心健康能全面和谐发展的能力。

综合以上分析,笔者认为,高校税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应确定为: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富有创新能力和开拓精神,具备税收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各级税务部门、税务中介机构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税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途径

(一)优化课程体系

新形势下,税务专业的课程体系应进一步优化,应立足于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的优化上。新的课程体系可以设计为四大模块,即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实验教学课程。其中,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的设立,主要在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专业课程和实验教学课的设立,主要在于培养学生的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具体设计上,应重点优化专业课程的设置,要根据每门课程在专业培养目标中的地位、作用,进行多维度上的整合。强调各门课的相互协调,加强课程内容的有机结合,体现课程之间的主次关系、层次关系及内在联系,在专业课和相关学科课程设置上,体现明显的专业特色和实务性课程的特点,创建一些适应时展的新型课程。专业必修课设置上应本着兼顾理论课和实务课的原则,课程应包括:税收原理、中国税收、税务管理、纳税筹划、国际税收等。专业选修课应突出专业针对性和实用性,以培养学生应用能力为目标。专业选修课程设置可以分为理论类和应用类两大模块,理论类课程的设置更加注意与国际接轨,同时强调与中国国情相结合,如外国税制课程的设计,应用类课程包括纳税程序实务、税务实务、纳税会计实务、税收征管信息化等。同时,在专题性质课程的设置上应强调前沿性。

(二)创新税务人才培养模式

要以社会需求和人才自身成长需求为导向,以“夯实基础、拓宽知识、强化实践、突出能力、面向应用、注重创新”为原则,以理论教学体系、实践训练体系和素质拓展体系为实现途径,创立以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为核心,以知识教育为主线,以能力培养为重点,坚持基础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坚持知识传授与技能培养相结合的“基础厚、口径宽、适应广、能力强、素质高”这一人才培养模式。

(三)改革创新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

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计算机网络教学,利用现代科技(录音、录像、投影、电视、语音实验室等)进行教学。同时,要开发各种教学软件,实现教学手段的现代化。教学方式、方法也应该突出特色,应广泛采用多媒体教学、校内模拟实训教学、双语教学、案例教学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教学手段和方法。课堂教学要以引导启发、问题研究、讨论为主,系统阐述为辅,从而充分调动和引导学生积极思维。要加强案例教学和课堂讨论,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要加强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的针对性,以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为主要选题方向,从而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研究能力。学习效果考核方式上应有所创新。应采取灵活多样的考试形式,如论文形式、案例分析报告等,即使采取闭卷考试的课程,也要増加运用基本理论分析实际问题的试题,减少死记硬背式的试题。同时,还应综合考虑学生平时的学习态度,完成作业情况等,合理评估学生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杜绝考核成绩的投机性和偶然性。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为实现新的培养目标,必须建立一支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强有力的师资队伍,为此可以通过以下三个途径来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一是从业务部门选拔具有高学历、有较强工作能力的业务骨干做教师;二是选拔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到实践部门脱产实习或挂职锻炼,提高业务能力;三是聘请实际部门富有实践经验的业务骨干做兼职教师,进行授课或讲座。

(五)注重社会实践环节及技能训练,加强实验室建设

第3篇

【摘要】我国新会计制度在颁布实施以后,各个单位的财务和税务管理体系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改进,但仍然表现出了较多的问题和缺陷,因此,我国应该不断扩展会计管理和会计信息的披露范围,应从市价与成本比较、公允价值、历史成本等方面实行计量属性,提高对于未来预期的准确性。在改革财务体系的过程中,要加强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将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相分割,从而充分发挥会计制度的审计作用。本文就对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在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上的差异进行了比较,分析了两者之间的相互借鉴性。

【关键词】财务会计;税务会计;公允价值      会计毕业论文   

为了保证企业提供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相关性,我国在2006年颁布了三十八项会计行为准则和基本准则,并且在会计准则中有条件、谨慎和适度地引入了公允价值理念中的计量属性。为了保证国家公平纳税和财政收入,我国对于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的实施条例在历史成本核计的基础之上,对于以非货币形式所获得的企业收入也利用公允价值理论进行了计算。在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中都充分利用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然而在这两者之间,虽然存在较多的共性,但也有一定程度上的差异性,因此可以进行相互借鉴。

一、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上的比较

现阶段,国际组织和各国对于公允价值的基本内涵尚未形成统一的界定,但一般情况下将其定义为:在会计计量日,对实体市场参与者相互之间所进行的交易中资产出售所获得的价值,或是负债转移所必须支付的价值所进行的报告,也就是当事人在市场交易中,自愿进行负债清偿和资产交换所产生的金额。而我国则将其定义为:在公平的市场交易中,交易的双方在全部熟悉情况的前提下,自愿进行债务清偿和资产交换所产生的金额。

由此可见,公允价值并非是对于非货币财产的主观评价,而是充分参考各项标准之后所拟定的,其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含义:第一,公允价值形成于市场的公平交易,且这种交易是自愿进行的,双方都对交易情况有着清楚的了解,所以,强迫进行的清算和交易过程所产生的金额并不能作为公允价值。第二,在公允价值的计量中,其对象必须是所有交易者,负债和资产都具备一定的公允价值。第三,公允价值中交易的双方及其交易行为,并不一定是现实的戓特有的交易双方或交易行为,也可是虚拟的或者假定的交易双方或交易行为,其价值的主要确定手段是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算的主要特点在于交易市场的公平性,因为公允价值产生于理性的交易者在自愿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交易,所以,公允价值取决于交易者在完全掌握市场信息时,双方对于市场资产的实际价值所进行的估计,以及由此形成的公允价格,而与交易是否实际发生并无直接关系。

综上,财务会计中公允价值十分强调交易的自愿性、对等性和公平性,公允价值是一种双方协定的交易价值,是由估算产生的,其所反映的是市场的模拟价格。税务会计的公允价值的含义基本可以概括为:由市场价格所决定的价值,也就是说,税务会计所涉及的计量属性是市场的现行价格。公允价值在税务会计中的应用较为广泛。公允价值在企业所得税中的应用是指企业交易中所产生的商品价值的确定依据是公允价值。

根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对纳税人销售应税劳务或货物以及企业销售行为的价格在无正当理由而明显偏低的情况下,要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企业的应缴税额。如关联方与企业进行交易活动,企业需要视关联方为与企业无关的个人或是企业,并且根据市场价格或是计价标准来处理相关的费用和收入。税务会计也可以利用重置成本属性进行计量,重置成本是指企业所购置的与原资产相似和相同的资产,此类资产的价值应与市场价值相等。然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中的现值和可变现净值不同,这主要是由于税务会计中一般没有减值准备这一概念,在税务会计中十分重视信息的确定性与可靠性,因此,不确定性信息是税务会计所不能接受的。

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公允价值的相互借鉴分析

1.在公允价值的使用范围方面的借鉴。

税务会计对于公允价值的使用通常局限在实体经济上,而财务会计对于公允价值的使用不仅限于实体经济,也可以使用在资本市场当中,这也是税务会计应该加以借鉴之处。税务会计要关注资本市场上公允价值的应用,从而为公平征纳税款提供保证。现阶段,在交易市价较为活跃的资本市场上,财务会计中的公允价值理论已经基本上为税务会计所接受,但仍未应用于没有上市进行交易的各项金融工具之中,以未上市公司股权的激励政策为例,公允价值理论很难得到应用,而只能以其自身的净资产作为征收税款和确定价值的基础。

2.确定公允价值技术方面的借鉴分析。

在公允价值的层级中,第一层级的计量是以较为活跃的,且能够核实并定期获得的市场报价为基础的,也是绝对可靠的。第二层级的计量是以市场报价以外间接或直接获得的市场参数为基础的,这部分是有可核实依据或能够核实的。在选择模型或进行相关调整的过程中虽然难免参杂一些主观因素,但基本不会对计量结果发生较大影响,所以,这一层级也是基本可靠的。第三层级的计量是以不可观察的参数为基础的,也就是市场参与主体的主观判断和估计,具有较高的可操控性,可靠程度较低。由于将公允价值应用于市场交易活动是一种无法避免的趋势,第三层次的财务会计的公允价值为了避免对于模型的过度依赖,提高公允价值计算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尽量减少波动和未来现金流折现及估值技术的难度,应该在财务会计中借鉴税务会计常用的计算方法,通过成本利润率来计算,但是,要注意成本的利润率是可变的。

同样,税务会计在确定公允价值时,也要适当借鉴财务会计的确定方法,不能由于主观认为确定公允价值的过程中存在较多的判断和假设,就简单地判定公允价值的确定结果是不可靠的,而是要按照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和具体的市场条件来加以判断。只要公允价值的评价机构掌握正确的评估技术和有效的市场环境,其所做出的评估结果就基本可以认为是独立客观的。

3.在公允价值操作指导的制定上的借鉴分析。

公允价值计量应用于财务会计通常会分为三个基本层次,所以,要按照计量的特征,将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并制定出一定的操作指引来对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现阶段,在我国的财务会计中,只有一部分的金融工具使用了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而其他的资产在计价时只是有条件地、适度地引入了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然而,在实际的财务会计工作中,区分各项资产到底需要采用哪一层级来计量还存在一定的难度,所以,制定具体的公允价值操作指引是十分有必要的。公允价值应用于税务会计之中,在划分层次时具有十分明确的思路,这是因为对于层级的使用,税法做出了十分明确的要求,毕业论文即只有在无法取得上一层级公允价值时,下一层级的公允价值才能够获得使用,所以,在使用时具有较强的刚性,在财务会计制定公允价值的操作指引时这一点可以得到充分的借鉴,这样能够有效地避免企业为获得利润而对公允价值进行操纵。

4.公允

--> 价值使用时的外部监督与内部控制上的借鉴分析。

财务会计在对通过公允价值计价的上市公司的每一层级制定出相应的操作指引以后,为有效避免企业刻意选择有利于自身的计量手段,还要制定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为各层级计量的有效实施提供保证,而且还要在一定范围内受到外部进行的监督和管理,会计师事务所所接受的社会公众监督和审计监察就是较为典型的外部监督程序。税务会计公允价值对于层级的使用会受到法律的严格控制,且这种控制在程序上是十分谨慎的,这也是财务会计应该充分借鉴的内容。然而,在税务会计中,对于公允价值所进行的内部控制能否得到完全的执行还没有明确的规定,现阶段仍然由税务机关进行独家的认定,而在这一点上,税务会计应该借鉴财务会计的具体做法,也就是接受来自于外部的监督。

5.在公允价值的信息披露方面的借鉴分析。

财务会计在确定公允价值时,要特别注意确定相应的信息披露方式。当公允价值会产生较大的波动幅度,以及市场投资者缺乏足够的理性的条件下,计量日会产生偶然性较大的信息,所以,要适当地借鉴税务会计中当前公允价值信息的披露手段,从而保证非市场因素的显性化。财务会计对于公允价值的信息披露制度也是值得税务会计借鉴的,这种信息披露方式能够极大地提高纳税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我国现阶段对于纳税人基本纳税信息在财务报告上的披露还仅限于基本的纳税数据,而没有计算这些纳税数据的过程和方法,披露信息的透明度较低且信息数量很少,对于利用公允价值进行的计税过程信息更是完全没)有涉及,但财务报告又是社会公众和投资者唯一能够获取企业纳税信息的渠道,所以,在今后的财务报告中必须要加强对于税务会计公允价值信息的披露。

三、结语

综上所述,公允价值理论由于自身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并且在我国的财务会计和会计专业毕业论文税务会计实务中都得到了较为广泛的运用,所以,应该对公允价值及其相关的理论做应用价值分析,从而使实践与理论进行相互联系,对公允价值理论进行应用性的实践指导。在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中应用公允价值理论,虽然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阻碍,但从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长远发展来看,将公允价值理论应用于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将成为日后重要的发展趋势,并且会随着应用水平的不断提高而日渐完善,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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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盈厚.计量属性选择与所得税会计信息质量[j].财会月刊.2007(9):11

[3]刘永健.论公允价值在财务会计中的应用分析[j].新财经.2011(5):285

第4篇

(2021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税务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范税务师(注册税务师)等涉税专业服务人员继续教育,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90号)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税务师继续教育应当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时效性和前瞻性。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提升能力、讲求实效,统筹资源、创新发展,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税务师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税务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执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应根据岗位的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履行继续教育义务,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继续教育应当贯穿于其整个职业生涯。

第四条 税务师应在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学时,以保证税务师专业知识不断更新,能力不断提升。

第五条 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的人员适用本办法。其他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对税务师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对税务师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向社会公示并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税务师继续教育实行中税协、地方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税协)、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三级管理。

第八条 中税协负责制定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编制继续教育规划,审定并组织实施年度教学计划,指导、评价地方税协的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合作机构培训项目的实施。

第九条 地方税协负责本地区税务师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检查、考核工作。

第十条 事务所负责组织、督促本所税务师接受继续教育,并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经费保障。

第三章 内容、学时与方式

第十一条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税务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掌握的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信息技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从事涉税服务工作应当掌握的税收、财务会计、金融、管理、涉税服务业务规范等专业知识。

第十二条 税务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45分钟为一个学时。

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第十三条 三级培训体系中,每年须参加中税协组织的继续教育,在事务所从业的税务师须完成不少于32学时,不在事务所从业的税务师须完成不少于10学时;须参加地方税协和事务所组织的培训学时数按各地方税协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税务师可以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

(一)中税协、地方税协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研修班;

(二)中税协网校举办的远程继续教育培训(含直播);

(三)税务师事务所等单位组织的财税类内部培训;

(四)中税协、地方税协组织的专业论坛、专题讲座、学术会议、学术访问等;

(五)中税协或地方税协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十五条 下列情形视为税务师接受继续教育,按相应标准确认学时。

(一)担任中税协或地方税协举办或委托举办的培训班或研修班授课人、专业论坛或专题讲座演讲人。按照实际授课、演讲时间的4倍确认学时;

(二)参加中税协或地方税协组织的行业执业质量检查、专家论证。每天确认4个学时,每年最多可确认40个学时;

(三)参加税务师行业执业标准制定。项目组成员每个项目确认20个学时;

(四)承担中税协或地方税协认可的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每个项目确认20个学时;

(五)公开出版或发表涉税服务专业著作。每个项目确认40个学时;

(六)公开发表的涉税服务专业专业论文。每篇确认20个学时;

(七)参加财税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当年可确认40个学时;

(八)经中税协或地方税协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十六条 税务师参加除第十四条(一)、(二)规定以外的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在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自主申报学时,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由所在地的地方税协抽检审核。

第十七条 地方税协如有其它具体要求,按地方税协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考核

第十八条 未按照本办法完成继续教育的税务师,继续教育成绩查询结果为不合格。可以在中税协网校补学完成。

年满65周岁及以上者,根据身体情况和从业情况自主选择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长。

第十九条 税务师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考核不合格,由地方税协责成其在下一年度补足上一年度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税务师拒不接受继续教育,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由地方税协向社会公告,并抄送省级税务机关,记入涉税服务从业人员个人信用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2019年印发的《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同时废止。

第5篇

Abstract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teaching quality, the paper according to the nature of curriculum, combined with policy background, proposed "tax economics" course examination reform scheme, at the same time, using the questionnaire survey method, take classes as the practice object and analysis effect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assessment scheme. Finally, according to the problems. The paper gives corresponding policy recommendations.

Key words Tax Economics; curriculum assessment; questionnaire survey

1 课程考核改革背景及原因

“税收经济学”是很多高校为税务专业开设的第一门专业课,该课程包含税收学基本原理、税制结构以及税收在经济稳定与经济增长中的传导机制等内容。一直以来,该课程主要采用平时成绩和期末闭卷成绩相结合的考核方式,以笔者所带班级为例,平时成绩占30%,其中考勤及课堂提问占10%,平时作业占20%;期末成绩占70%,主要通过单选、多选、名词解释、简答以及论述等题型进行考核。这种传统、单一的考核方式容易造成学生死记硬背、考前突击,一些同学“上课不听讲,下课补笔记,期末背笔记”,仍然可以获取高分,但此种行为缺乏正确的学习态度,不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及创新能力,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目前的考核方式存在严重问题。因此,该课程以往的考核方式很难全面、真实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态度、知识掌握情况以及综合运用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此外,本课程进行考核方式改革还存在以下几个重要原因:其一,从课程设置的角度来看,该课程是税务专业的第一门专业课,该课程的税收学原理贯穿于整个专业课学习,因此该课程具有“桥头堡”作用;其二,从能力培养角度来看,税务专业的学生在“大创”选题及毕业论文选题方面,往往“无题可选”,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没有完全掌握税收学基本原理,更不具备利用所学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因此推进该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加强能力培养,势在必行;其三,从学生“深造”的角度,税务专业学生在考研深造方面,考查的知识点仍然是税收学原理,落脚点仍然是利用税收政策解决现实问题。可见,推进该课程考核方式深化改革,不仅可以全面加强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而且可以培养税务学生的专业敏感度,提升利用税收原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2 课程考核改革方案

借鉴以往课程考核改革的经验,遵循考核形式多样化、考核内容丰富化的原则,笔者根据目前课程情况,设计了“税收经济学”课程考核体系改革方案。详见表1。该课程改革方案仍然分为平时成绩及期末成绩,权重分别为50%,与以往平时成绩占30%情况相比,提高了20个百分点,同时在平时成绩二级指标中,丰富了考核内容,更加强调过程式考核。

3 课程考核改革的特色

(1)动态跟踪,原理解析――每周汇报。为培养学生对本专业的敏感度,要求每位学生下载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微信APP,这些官方媒体每周都会推送最新的财政政策及税收政策,因此,每一周都要求学生跟踪官方媒体。另外,税务专业共三个班级,每个班级分成5组,共15组,除第一次与最后一次课之外,每一个小组需要对一周发生的财税政策进行汇报,同时解释财税政策出台的背景、原因、创导机制以及预期达到的效果。

(2)阅读经典,交流心得――读书小组会议。本课程涉及税收学基本原理,同时也涉及不同学派的经典理论。因此,笔者在课程之初推荐了一批经典书目,并免费提供这些书籍。在课程进程中,根据课程内容,指导学生进行阅读,同时配合书院成立读书小组,每周固定时间进行读书心得的交流。另外,这些经典文献很多都是原创性观点,推导过程具有很强的逻辑性,因此通过阅读经典,可以培养学生的思维创新能力。

(3)独立思考,心得体会――读书心得报告。通过教师与学生共同阅读经典,交流心得,每一位同学都应该有不同心得体会,而这些心得体会往往是经过独立认真思考之后的结果,这些创新性思想及心得所形成的报告,对培养学生的专业认同及专业素养具有重要作用。此外,通过提交心得体会可以避免以往因提交课程论文而出现大面积抄袭的现象。

(4)开放命题,聚焦热点――PPT展示。在本课程范围内,采取开放式命题,学生可以任意选取焦点问题进行PPT展示。各小组通过问题的选取,PPT的制作与展示,可以锻炼同学之间的团队合作精神、分析问题能力、逻辑能力以及演讲能力。改变过去“填鸭式”学习方式,由学生被动学习转变为主动学习。

(5)知识运用,项目申报――附加选项。该课程的考核除了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之外,还新增了附加选项,其目的主要是鼓励学生利用本专业所学知识,积极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等项目,通过项目的申请,培养大学生的解决问题能力及创新能力。

(6)全景式,立体化考核――考核地点多样化。从课程考核体系改革方案来看,该课程考核地点包括课堂、课下、课前、考场、书院。可见,此次考核改革是全景式、立体化改革。此外,学校进行书院制改革之后,在课堂上,教师是专业老师,在课下,教师是学业导师,而且往往学业导师对接相应的专业班级,因此,书院制为本课程全面深化考核方式改革提供了广阔的平台,例如课下辅导、读书小组会议、心得交流、指导学生申请“大创”项目等,均是在书院进行。以往限制考核方式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即课堂时间有限,目前,书院制很好地解决了课堂时间不足的问题。

4 课程考核改革方案问卷调查分析

为吸引学生积极参与课程考核改革,本着民主原则、自愿原则、无记名原则,笔者在2014级税务专业发放“税收经济学”课程考核体系调查问卷,三个班级共发放128人,收回120人,回收率93.75%。具体调查数据见表2。

从表2可以看出,调查对象中,100%的学生赞成进行课程考核改革,可见,该课程进行考核改革是“民心所向”,在一级指标项目及权重设置上,肯定的人数占到95%以上,在二级指标项目及权重设置上,肯定人数占90%以上。除了平时成绩及期末成绩之外,94.17%的学生赞成增加附加项目,不赞成的普遍反映项目申报有名额限制,不利于申请。在考核创新项目上,每个项目的赞成率均超过90%,可见大部分同学认可这些考核项目。当然,从调查问卷反馈的信息来看,大部分学生认为新考核方案更加注重综合能力的考查,自主能力的考查,改变过去死记硬背的问题,当然,一些同学也提出了一些疑虑,例如如何保证这些考核项目的顺利实施,具体项目的考核标准如何设定,如何处理不同课程时间分配等内容。针对这些疑问,需要在考核具体方案中给予进一步明确。

5 课程考核改革的思考

(1)从课程本身的角度。本课程涉及税收学基本原理,同时也涉及不同学派的经典理论。通过推荐经典文献,可以帮助学生很好掌握本专业发展的“来龙去脉”,因此,在考核方式中,增加读书小组会议、交流心得体会、提交心得报告,均具有可行性。此外,本课程还介绍了税收在经济稳定及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因此,在考核方式中,增加“每周汇报”、PPT展示,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分析政策出台的背景、原理、传导机制等内容,既可以巩固所学知识,又可以培养专业的敏感度。

(2)从方案本身构成的角度。在结构上,为保证考核方案平稳推进,在创新举措的同时仍然保留一些传统考核项目,例如考勤、平时作业、期末考试等,但对各项目权重进行了相应调整;在内容上,进一步强化了知识运用能力的考查,自主学习能力的考查,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改变以往死记硬背,缺乏实际运用的情况。

(3)从学生的角度。很多方案往往因为学生不配合而中途“夭折”。本课程将不会出现这种问题,一方面,该课程是税务专业的第一门专业课,该课程的税收学原理贯穿于整个专业课的学习,此外,税务专业在申请“大创”项目、毕业论文设计、考研深造等都离不开税收学基本原理。因此,该课程具有“桥头堡”的作用,这些重要性在第一节课就需要明示,而且税务专业学生在专业课的学习上均较为认真,各种考核方式将会予以配合;另一方面,南审实施书院制改革,学业导师对接专业班级,因此,教师具有双重身份,教师课上课下均能够指导学生,并能够获得学生的认可,相应的考核方式也容易推行。

第6篇

我国公民与企业的一项法定义务就是纳税。这里,企业就是一个纳税大户,企业在积极进行纳税的同时还要注意加强税务规划,尽可能的将企业税务风险降低。那么,企业该如何加强税务规划以防范税务风险呢?这就是本文所要研究的内容。首先分析了诱发企业税务风险的因素,然后提出了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措施,最后进行了总结。做这些的目的就在于,当在进行同行业务交流的时候,能够提高企业税务风险防范与规避的能力,进而能够更好的履行纳税义务。

【关键词】

企业;税务规划;防范;税务风险

企业降低税务风险一个重要的手段就是加强税务规划,这也是适应经济发展、时代进步的必由之路。税务风险有着很强的不可预见性与不稳定性,而且还没有办法消除和回避。所以企业的税务管理人员必须尽可能的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能力,认真的分析诱发企业税务风险的因素,然后采取防范措施,才能使企业加强税务规划,减少一些不必要支出,提高企业税务风险防范与规避的能力。

1.诱发企业税务风险的因素

1.1 企业经营者的管理理念

中国大多数的企业经营者注重的是销售、技术开发等一些经营方向的问题,而在税务风险方面意识较低,再加上经营者对税法知识不了解,有时候就会忽略了税务风险,这样会使企业形成不知后果的税务风险。甚至有一些高层会把解决税务问题的重任压在税务人员身上,希望能够通过一些手段减少税额,这样就在无形中形成了严重的税务风险。

1.2 涉税人员的业务素质

由于企业规模的不同,税务人员的招聘要求也不同,在处理事务上使用方法也不同。例如,有时候他们在主观上,是希望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缴纳税收,但是因为自身业务不过硬,在一些税法的理解上不是很透彻,再加上不能及时、有效的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这就会使他们容易按照自己的想法来进行纳税操作,会产生违规行为。再例如有一部分对税务很精通的人员,会找出税法漏洞,虽然表面合法,但实际上并不符合规定的操作。这些状况都会使企业造成真实的偷税漏税,会给企业造成严重税务风险。在这时,由于管理者每天要处理的缴纳税额核算比较繁琐、繁重,一旦计算失误,或者处理税法与会计存在的差异,也会使企业出现严重税务风险。

1.3 企业内审制度不健全

影响税务风险水平高低的一个关键是企业内审的健全。一旦企业内审的制度不健全,就会使企业内审工作失效,增加企业的税务风险。同时还会造成企业非蓄意税收违规行为,造成企业深层次涉税缺陷。

1.4 税收政策把握难度大、灵活性强

我国税收政策的特点就是灵活性强,这也是造成企业税务风险的因素。我国宏观调控一个重要的举措就是税收政策。税收政策的调整是根据经济环境的变化而进行的,但是它的时效性比较短,再加上国家在不同的经济阶段,也会对不同地区政府行业进行税收政策的调整。正是因为这个特点,使企业很难把握税收政策,就会给企业造成税务风险。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与法律法规特点是多层次、复杂性,使企业在把握与理解上难度加大,最后会利用不当造成税务风险。

2.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2.1 致力于企业纳税诚信文化的培养

企业发展的软实力就是企业文化。企业文化能够指导企业人员正确行为的做出。企业文化的依法纳税、诚信守法培养,公司高层开始重视税务风险,则下边的工作人员则会更容易工作,加倍认真对待问题。企业从上到下有依法纳税正确意识,能够提高企业税务风险防范与规避的能力。

2.2 加强与税务机构的沟通和联系,打造和谐的税企关系

政府宏观调控一个重要手段就是税收,职能是经济调控与财政收入。为了使地区发展的不均衡得到缓解,使国家经济高速的发展,政府给了税法机关自主控制权。所以,企业不仅仅要关注税法更新,还要加强与税法机关的联系与沟通,这样能够降低企业税务风险,打造税企关系的和谐。

2.3 提升广大税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为了减少企业的税务风险,巩固企业利益,利用国家优惠政策,提升税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来提高企业税务风险防范与规避的能力。

2.4 对企业的一切涉税事务进行系统的管理

财政部门主要解决的就是企业税收问题,财务人员应该是帮助公司各个部门的税收业务履行纳税义务。如果财务问题仅仅是用财务调整的方法解决,这样就会出现很多不可预知的风险。为了避免企业的税务风险,必须提高企业的税务风险意识,将税收、财务、业务等税务事务进行管理,从根本上对税务风险进行控制。

2.5 建立健全而有效的预警报告机制

企业应该定期的开展税务报告对财务管理的平日工作进行督促,通过报告能够帮助经营者及时了解财政政策的最新消息,降低风险系数,加强企业税务风险防范与规避的能力。而且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及时调整,降低风险,有效控制风险。

3.结语

总之,企业应该在时展需要下,认真分析诱发企业税务风险的因素,并结合实际着重于培养企业的纳税诚信文化,加强和税务机构的联系与沟通,打造一个和谐税企关系。还有一点要提升税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建立健全有效预警机制,全面提高企业的税务管理能力,提高企业税务风险防范与规避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倪曙,陈光.试论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策略[J].科技信息,2012,(32):88

[2]刘慧.企业税务管理问题探讨[J].财经界(学术版),2013,(4):222+224

[3]艺阳.大企业税务风险[J].新理财,2013,(1):9698

第7篇

关键词:税务会计;教学改革;问题;经验;建议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8-0137-02

税务会计是继税法和财务会计等课程之后开设的一门会计或财务管理专业的主干课程,它依据税法的规定,利用会计方法体系反映企业纳税义务履行和税收负担情况,目的是使学生全面掌握税务会计的基本方法和程序,分析企业经营活动中的纳税事项产生过程和产生环节,为进行税务筹划打下基础。对于财经类专业而言,税务会计是一门非常重要的基础课程,新形势下对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改革的不断探索,是促进学科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教育者常提常新的重要课题。当前税务会计课程教学现状并不理想,目前的税务会计教学体系存在诸多弊端,已无法满足社会对会计专业人才素质的要求,因此对会计教学体系进行改革显得尤为重要。

一、税务会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理论根基薄弱,知识点儿掌握不全面。税务会计课程有其鲜明的特点,其一就是教学内容以税法为基础,掌握各种税收的计算、申报、会计处理等三种职业能力,同时初步掌握纳税筹划的能力,从调查反馈的情况来看,普遍存在着单个税法计算方法掌握较好,而对于各种方法的实际运用和纳税申报没有充分把握,也未能对各个方法发挥的功用形成系统化的认识。知识点儿掌握的欠缺,犹如木桶效应,将会影响到学生走入工作岗位的工作能力,影响到整体能力的发挥。

(二)案例教学薄弱,教学手段单一。受课时、教师实践经验以及学生学习习惯等因素的限制,税务会计课程在教学方式上主要是以教师的讲授为主,由于税务会计大量表格示范和计算的特点,使其课堂教学中对于教材的依赖性强,容易给学生以“照本宣科”之感,造成课堂气氛的涣散。在教学手段上虽然已经运用了多媒体,但仅限于PPT教学课件的使用,网络资源与手段的使用未能充分挖掘。这种单一的教学形式,使教师和学生之间缺乏互动,忽视了对学生独立思考及动手操作能力的培养,不利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利于学生毕业工作时尽快进行角色转变。

(三)实践教学欠缺,流于形式。实践中,纳税业务往往是由会计人员通过会计的凭证、账薄、报表归集数据,进行税款的计算和申报缴纳的。把纳税真正融进会计业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技能培养的目标,但税务会计教学在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方面重视不够,忽视了学生纳税实务技能的训练。目前普遍采用的“集中模拟”实习模式,尽管可以让学生系统地了解整个业务处理流程,但“集中模拟”实习模式没有分层次、分阶段系统演练财务核算业务,破坏了教学规律。加之实验内容与实践教学层次布局缺乏统筹,实验室流程中未能将财务工作不同岗位、职能特征分开,税务会计实践与现实会计工作相脱节,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实践教学的效率,使模拟实验无法真正还原现实经济业务,限制了实验教学的广度和深度,影响了实验的整体效果。

(四)考核方式不科学,难以反映学生的学习水平。目前,税务会计课程的考核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期末成绩考核基本上沿用了期末闭卷考试的传统形式,考核内容基本上是对书本知识的直接考察。平时成绩主要依据出勤、平时作业、课堂表现、实验环节等打分,实验环节的评分也仅是以低分值的形式体现在平时成绩中,对总评分起决定作用的仍旧是卷面成绩。而闭卷考试带有一定的偶然性和可突击性,不能起到应有的以考助学的作用。这种考核方式存在明显不足,一方面是考核范围小,不能全面反映学生的学习效果;另一方面则是期末考试试题内容有限,不能很好的反映出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二、国外高校相关经验借鉴

(一)课程设置合理化

以英国高校为例,其税务会计课程设置不过分强调知识的系统性,而是打破传统的学科界限,在注重基本知识如经济学、统计和法律等的基础上,与财务、金融等相近的学科知识整合,形成新的课程体系,强调学科的综合性和知识的完整性。相关课程设置与社会需求、学生就业结合非常紧密。每当会计或经济领域出现新技术、新理论,相应的课程就会被修改或更新,避免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与社会需要脱节。

(二)教学方法多样化

英国高校的税务会计教学一般分专题进行。很多课程没有固定的教材,教师列出若干本参考书籍要求学生阅读,也有些课程会有一本与课程内容结合较紧密的核心教材。教师会要求学生多看专业报纸、杂志。课堂讨论一般由老师预先布置主题,学生课后准备资料,然后在课堂上提出想法及观点,并与同学和老师研究讨论。会计考试注重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学生成绩的评定不单纯依靠期末考试,而是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平时成绩由作业、小测验或演讲等构成。期末考试为闭卷考试,试题多为综合性的主观题,即使是会计核算也会要求有相关的分析和决策。

第8篇

【关键词】跨国公司;转让定价;税务管理

一、在华跨国公司转让定价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目前外资企业在我国利用关联交易转让定价作为规避税收的主要手段。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税务》杂志社公布了2010年度中国纳税500强企业排行榜,其中,外企纳税百强的总纳税额几乎零增长成了最大的看点。2011年我国批准成立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为73万户,其中在税务部门登记的仅占三分之二,年度企业自报亏损额竟达1200亿元,60%的在华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是亏损的。这与企业采用关联交易转让定价进行避税有很大关系。转让定价是造成这一损失最主要的原因。

随着中国经济开放进程的加快和加人WTO,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走进国门,在国内投资、享受资源在全球范围内配置的益处。在国内投资就会涉及到转让定价问题.企业只有把转计定价策略与公司的其它策略有效的结合起来,才能有效的提高其国际竞争力。同时通过对转让定价的研究,弄清跨国公司转让定价的原理,有利于找准在我国投资的外国跨国公司采用转让定价逃避我国税收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关键所在,为完善我国税制提供理论依据,从而使我国企业经营和国家税收获得同步增长。本论文的研究意义在于通过我国跨国企业的转让定价行为进行经济和管理理论分析,探讨其转移利润的途径和会产生的经济效应,实现对跨国公司理论的拓展和对税收管理理论的拓展。

二、跨国公司在华转让定价的分析

(一)跨国公司在华转让定价的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外商在我国进行了大量的直接投资,设立了许多外资企业,其中有不少就属于跨国公司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它们在中国普遍实行转移定价做法。

外商投资企业偷逃税、避税的现象比较严重,其表现之一就是外商投资企业的亏损面仍然很高。据国家税务总局历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所得税清缴统计表明,1988年度至1993年度亏损面平均达40%,1994年度亏损面平均为63.28%,1995年度亏损面平均为70.29%,1996年度至2000年度亏损面达到65%-70%,2001年度亏损面平均达到60%,以2000年度为例,如果按外商投资企业自报的1200-1500亿元亏损,三分之二虚亏实盈的话,以平均24%税率计算,税收损失约192-240亿元左右,加上未参加汇算清缴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国企业避税。税收损失约为300亿元左右,大约相当于中央财政收入的三十分之一。

(二)跨国公司在华实施转让定价的影响

1、中方合资者、合作者利益被侵吞。对于合资企业来说,中方合资者根据股权比例分享利润,而对中外合作企业来说,中方的利润由合同规定,中方占有一定利润分配比率。然而一旦外方动用转移价格,就可以使合资、合作企业的利润减少,甚至出现“零利润”、“负利润”,导致中方利润减少甚至亏损,而外方公司的总体收益变大。

2、减少我国的税收收入。“三资企业”的税收效果是决定我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收益的另一个重要指标。我国正常的所得税率为33%,但为了吸引外资,规定了“三资企业”在税收上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于是许多外资企业通过“高进低出”的转移价格将在华子公司的利润转移,从而逃避我国较高的所得税。

3、降低了外商直接投资的关联效应。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本地企业的引致需求是衡量我国利用外资实际获得程度的另一个重要标志。由于我国目前对“三资企业”的转移定价尚缺乏有效的控制措施,很多外商就利用其对企业的进口控制权,高价从国外关联企业购入许多国内可生产的、质量完全符合要求的原材料、半成品等,以便更多地利用转移价格攫取利润,从而大大降低了外商直接投资的关联效应。例如,医药行业的“三资企业”每年要花大量外汇进口原料药,即便国内已有生产甚至大量出口的原料药。

三、我国对在华跨国公司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转让定价税务管理制度,在实践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转让定价税务管理还处于初级阶段,无论是在法规的制定方面,还是在管理的经验,都存在较大的差距。

(一)我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工作概况

1、反避税法律制度不断完善

自1987年11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在全国率先了《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与关联公司交易业务税务管理的暂行办法》以来,国家税务总局连续印发《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国税发[1998]59 号),推动我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程序化、科学化的轨道。特别是2009年2月出台的特别纳税法调整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关联交易各方的成本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分摊,赋予企业及其相关方在转让定价调查中的协力义务和税务机关较大的反避税处置权,强化了反避税手段,增强了反避税措施的威慑力。

2、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征管水平不断提高

我国涉外税务管理机构在实施汇算清缴、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和反避税等的基础上,注重整合信息管理资源,优化管理程序,建立起各种征管手段相互协调配合的管理机制,节约了管理成本,形成了管理合力,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我国还建立、规范了重点税源监控报告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外资企业税收收入的增长。

(二)我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1、强调可比性的转让定价方法在实践中运用困难

中国转让定价税制基本上采纳了转让定价指南的公平交易原则和可比性方法,但是在实践中可比性的运用存在很大的困难。

可比性分析是转让定价调整中最关键也是难度最大的一项工作。它贯穿着转让定价调整工作的始终,税务机关在难于寻求到完全可比公司和可比交易的情况下,只能在初步的职能分析和风险分析的基础上,比较基本类似公司的类似交易的利润因素,如直接比较其“销售毛利润率”等指标,按同等水平类推处理,这实际上也是不符合正常市场价格原则的。

2、新形式的出现给转让定价征管带来挑战

无形资产、服务、成本分摊协议等新的转让定价形式是各国税务部门所面临的征管挑战。中国虽然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中首次接受了成本分摊协议条款,但是在实践中对成本分摊协议以及无形资产、服务等存在很多的困难。

3、行业差异增加了转让定价调查的难度

由于转让定价在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税务人员在面临不同的转让定价案件时面临难题。如何获取不同行业的信息,如何对不同的行业采取有差别的征管方式也提高效率,如何确定重点监管的行业并进行有效的管理,都是转让定价的征管中涉及尚浅的领域。

4、征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审查和调整转让定价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没有受过一定专业训练的人很难胜任,我国各级税务部门反避税专业人员一直就较为缺乏。

(三)关于我国对在华跨国企业转让价税务管理的建议

目前,我国对转移价格的防范主要是利用转移价格税制,从表面上看,我国转移定价管理在理论上和具体做法上似乎已与国际惯例接轨,采用了正常交易原则,并规定了一套转移定价调整方法,然而面对错综复杂的转移定价问题,我国转移定价规则显得过于简单,可操作性较。因此,完善转移价格管理,已是迫在眉睫。

1、完善现有法规,增强可操作性

(1)增加对可比性的规定与说明,参照国际惯例,引入正常交易值域的概念,以适应错综复杂的国际经济环境。

(2)增加国际惯例中所认可的交易利润法,即将利润分割法和交易净利润率法作为现有方法的补充,完善转让定价调整方法体系。

2、针对无形资产、服务等新形式的转让定价征管建议

(1)明确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定价同样适用“正常交易的原则”及转让定价调整的方法,优先使用“交易利润法”,包括可比利润法、利润分割法等。

(2)制定服务和无形资产可比性分析具体的内容,包括各种经济因素、对无形资产的保护、风险的承担、对合同各方权利义务的评估等。

(3)制定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事后调整制度,规定调整的比例和时效,使对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调整尽量准确,这样既保证了国家的财政利益,又维护了关联企业与非关联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

3、细化转让定价的分行业管理

由于不同行业在商品和服务特征、无形资产比重、价值链体现等方面呈现不同的特征,针对不同行业进行不同的转让定价征管,是转让定价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具体建议如下:

(1)定期对转让定价的重点行业进行调整。目前,应该重点对外商直接投资集中的制造业,尤其是制药业、汽车业、计算机及软件制造业、零售业予以关注。

(2)加强对新兴转让定价敏感行业的研究,如金融业、电子商务等,紧跟国际税收的最新趋势,及时制定相应的转让定价征管措施。在可能的情况下,在这些尚未形成国际规则的新领域,提出符合中国的“全球治理方案”。

4、建立高素质的税收队伍,确保法规执行富有成效

(1)培训现有人员,提高税收征管稽查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水平。

(2)配备国际税务专家作为顾问人员,增强税收人员分析新问题和解决新问题的应变能力。

参考文献:

[1]朱青.国际税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著·苏晓鲁,姜跃生等编译.跨国企业与税务机关转让定价指南[M].中国税务出版社,2006.

第9篇

近几年来,计算机技术在会计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许多企业或微机记账,或微机出报表,或二者兼而有之,初步实现了会计电算化,这一方面推动了企业财务管理技术的现代化,另一方面对税务检查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掌握计算机查账技术,以适应企业会计核算技术的进步,已经成为税务检查人员面临的新课题。

一、企业应用会计电算化的原因及状况

首先,财务管理技术的现代化是企业应用会计电算化的主要原因。会计电算化被会计界称作是继借贷式记账法之后会计史上又一次重大革命。加强和改善企业财务管理是实现管理创新,推动企业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的重要环节,也是落实现代企业制度管理基本规范的迫切需要,抓好这项工作,就抓住了现阶段企业管理工作的牛鼻子。因此,推广计算机财务管理软件的应用,并积极总结经验,加快推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其次,企业具备了实施会计电算化的人文环境。一方面,作为企业的领导已经普遍认识到电脑化管理的重要性,需要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决策的正确性;另一方面,企业的职员能够接受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有了较强的竞争意识,有继续学习、更新知识结构的需求,并掌握了这方面知识和技能。正是在这样的现代化人文环境里,会计电算化的应用和推广才成为必然。

我国的会计电算化起步虽晚,但发展很快,短短十几年,已经有上百万家企事业单位在会计工作中使用了计算机软件。使用计算机处理会计资料后,会计数据的采集、运算逻辑原则上没有改变,但处理的形式有所改变。一部分的原始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进库单、出库单等不再填制记账凭证,而是把有关数据直接从业务部门的电脑终端输入会计电算化系统。会计电算化的迅猛发展和普及,减轻了财会人员的工作强度,提高了会计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促进了会计工作的规范化,为管理工作的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二、对会计电算化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遇到的问题

(一)在会计电算化系统中,会计资料是通过将信息转化为代码录入处理的,因此在会计信息体系中,往往有许多资料都以代码显示。这就要求税务检查人员必须与会计电算化的企业财务人员一样,不仅要熟悉其汉字输出的会计资料,更要熟悉这些代码所表示的信息。

(二)目前,各行业的企业使用的电算化软件不尽相同,比如各商业银行使用的都是各自独立开发的软件,而不少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电算化软件则是从国外引进的,不同企业的会计电算化资料显示方式、格式都不一样,所以税务检查人员未经过一定的专业培训,不可能对审查对象的的电子信息资料有更深入、更透彻的认识。

(三)税务检查人员不能够确定计算机对各项业务的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和税法的有关规定,无法检测出该系统的可靠性。

(四)在会计电算化系统中,会计资料记录在磁盘、磁带或光盘之中,只能根据需要通过计算机操作来显示出来,难以直观的看到其处理过程和更改、修改情况,以及删去、篡改等痕迹。21写作秘书网

三、对会计电算化企业实施检查应采取的方法

(一)采用传统的人工税务检查方法。税务检查人员在暂时还未掌握会计电算化知识和技术之前,面对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审查对象,税务检查人员有必要采取绕过会计的计算机处理过程,运用传统会计数据模式来展开税务检查。具体的说,就是只把计算机当作数据处理工具,按照传统手工会计的要求和查账的需要,打印出企业的财务报表和各种账册,然后按照传统的检查方法进行检查。

(二)采用人工和计算机相结合的检查方法。面对越来越多的企业实现会计电算化的情况,税务检查人员仅靠传统人工检查方法是难以圆满完成检查任务的,应该逐步适应以人工和计算机相结合的检查方法,提高税务检查的效率和质量。从当前的实践操作经验来看,较有成效的方法一般包括对会计电算化资料的分析比较、对会计电算化应用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以及会计电子数据等几方面的检查。

1.对会计电算化资料的分析比较。

税务系统正在进行信息化建设,税务检查人员作为骨干力量,应当跟上时代的发展,掌握会计电算化的有关技术,使之成为手中的得力工具,在税务检查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今后要逐步实现税务征管电算化,建立税务检查资料库,税务检查人员应运用计算机将企业的会计、税务资料进行分析对比,选择检查对象。

2.会计电算化应用系统的检查。

税务检查人员对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审核,应着重对应用程序进行检查。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应用程序一般相当于传统会计系统的人工会计处理业务流程。税务检查人员应当向企业索取有关的计算机文档,包括程序说明书、程序流程图、会计数据的编码表以及对应用程序进行修改的权限管理,进而了解计算机对各项业务的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和税法的有关规定,检测出该系统的可靠性。如果有条件的话,要尽可能的对会计电算化的应用系统进行测试,设计一组会计业务检测数据模型。税务检查人员可以将自己设计的数据输入被查企业的电算化系统,将得出的结果和设计的结果比较,通过存在的差异可以进一步寻找线索深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