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08 11:30:44
导语:在施工合同论文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1.1合同条款约定缺陷导致的合同纠纷1999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十几年来的工程实践过程中逐渐暴露出诸多缺陷:不能满足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与新近法律规范相冲突,对于解决履约过程中发生的转包挂靠、情势变更、暂停施工、缺陷责任等问题显得乏力、条款设置粗放、权利义务设置及风险分配不尽公平等,不能有效地指导复杂的工程活动。另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版本。有的建设工程签订施工合同时并没有采用国家或省市相关管理部门颁布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双方当事人为了图省事,只采用简易的或自制的合同文本。这样容易导致签订合同时考虑不严密,在合同条款中未约定或约定不规范、不严谨,甚至一方为了规避应有的责任义务,转嫁工程风险,导致在履约过程中双方对合同条款理解分歧过大或权利义务不对等而引起纠纷。
1.2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当前,一些合同当事人不按合同办事,履约意识淡薄,在履约过程中违约现象时有发生。比如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或恶意克扣拖欠工程款,迟迟不办理竣工结算手续;或者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组织施工,非法转包或分包,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或机械设备不符合投标要求,造成工期延误等等。这一系列问题不仅导致合同纠纷发生,影响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而且会引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隐患。
2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实施下推进合同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和对策
2.1加快推行《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实质上就是为合同的订立提供了范本,为合同当事人责权利的约定提供了参照,并成为工程合同纠纷处理中工程惯例确定的基准。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依托多年的工程实践经验,充分借鉴国内外相关合同的优点,全面梳理合同架构,完善优化了合同要素,提出了八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2013版施工合同实施后,应积极开展新版合同示范文本的宣贯培训,加快推行使用新版示范文本,有效防止合同出现错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平衡合同各方风险责任,提升合同履行效率,规范化并程式化处置纠纷事件,力争实现工程的精益化管理。
2.2加强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施工合同备案制度是抓好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手段。2007年3月5日起施行的《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和2012年4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为建设工程合同监管工作提供了执法依据。项目在办理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证等手续之前,必须先行办理施工合同备案。管理部门在工程实施阶段开始前,通过对备案的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进行重点审查,对不合法、不合理的合同内容及时清查纠正,加强施工合同主体的法律意识,规范施工合同签订行为,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施工合同备案工作,可以更好地为造价管理工作提供服务。福建省和厦门市开发使用的备案管理信息系统,不仅具备项目信息收集、存储、查询、统计功能,还能实现省市相关部门信息传输共享,同时合同备案数据还能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项目合同履约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信息来源,真是一举多得。积极推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备案方式,不仅极大缩短了管理部门备案办理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而且便于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对自身备案项目信息的监督统计。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工作不仅有利于增强了各方主体的法制观念和履约职责,也有利于建设主管部门对合同当事人进行监督管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3加大力度开展合同履约行为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防止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现象的产生,根据《厦门市建筑条例》、《厦门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及《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每月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全市在建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行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施工合同是否按规定办理备案,是否另行签订背离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相关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履职,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和工人工资等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并要求提供相关凭证,督促发承包双方切实履行合同。对履约不到位的相关责任单位,及时责令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相关单位,和履约情况良好的相关单位,分别按不良行为和良好行为记入建设主管部门网站业务系统,并予以公示。最近福建省也出台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该办法中明确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机构通过备案施工合同文件等信息对在建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实施评价,并纳入评价系统公示。加大力度对在建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动态、数据共享,不仅能为招投标管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和日常监管等相关工作提供参考依据,而且让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在建工程的履约情况,更好地促进发承包双方诚信依法履行合同。
2.4加快建立完善工程担保管理制度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新增了双向担保制度。双方互为担保制度体现了公正性和对等性,有利于平衡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对于确保工程工期和质量、切实解决拖欠工程款项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质量等级标准完成工程,则必须提供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支付担保;同样,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担保不拖欠工程款,则必须同时提供承包商履约保函,确保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工程。在2008年,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就出台了《厦门市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承包商应当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向业主提供承包商履约保函;业主同时也向承包商提供与承包商履约保函担保金额相等的工程款支付担保(财政投融资项目不需另行提供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双方应将履约保函和工程款支付保函原件提交到建设主管部门保管,这是工程项目在申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的必备条件。当发承包双方主合同义务已实际履行完毕,凭工程款支付情况证明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办理解除担保手续。该项制度实行几年来,起到了降低工程风险,规范建筑市场,防止拖欠工程款现象发生,有效保障工程质量等成效。在新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施行下,管理部门应顺应市场发展需要,探索建立完善适合本地区的工程担保管理机制,出台相应的担保管理实施细则,合理引导发承包双方重视合同价款、工程质量等条款的约定,严格管理合同实施的各个环节。
2.5建立健全施工合同争议评审制度每年国内各地法院和仲裁机构都受理了数量不少的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而且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其原因是我国法律以前尚未建立施工合同争议的过程解决机制。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的纠纷,在调解不成时,只能选择仲裁或诉讼,但法院和仲裁机构往往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不仅处理程序复杂,时间冗长,且处理结果也往往不尽如人意。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创设争议过程评审制度,有利于国内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解决争议的前置程序,变事后诉讼为专家过程评审解决,将大大减少施工合同的诉讼和仲裁案件。行业专家作为第三方全过程参与,可以有效解决传统争议解决方式的专业性不足、效率低下的问题,快速定纷止争,保证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建议各地管理部门探索建立建设行业系统的评审专家库,专家库范围可涵盖建设各方和相关管理部门,随时应对工程中遇到的纠纷事件,确保合理准确地解决施工合同履约难题,为合同双方提供一条解决争议的便捷路径。
3结论
关键词:建筑合同;建设工程;对策;施工合同管理
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is importance. According to the manage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struction analyzes the problems, and proposes the methods and countermeasures. Refers for the colleague.
Keywords: construction contract; Construction project; Countermeasur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D923.6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影响的严重性
合同的信用度、合同的严肃性、合同的权威性受到挑战,严重影响了我国市场经济秩序。同时也影响到我国建筑市场秩序,以致造成建设市场出现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进而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据2002年建设部对部分建筑企业的调查结果显示,全国25106家建筑企业被拖欠工程款2475亿元,全国拖欠工程款高于3366亿元。此外,由于建筑市场运行尚不规范,部分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组织施工,相互扯皮,形成拖延期工程,也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环境。
1.2 “阴阳合同”充斥市场“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阴合同”。各种“阴阳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压价、肢解分包等,这几种行为均是发包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手段,同时也是政府主管部门所严格禁止的行为。
1.3 部分施工合同文件对履约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显失公平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其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双方权利义务应是对等的。但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针对承包人的,其中较多地强调了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相对而言,对发包人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发包人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的规定。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导致发包人强调造价一次性包死,又不计风险包干费;对施工合同周期内的政策性价款调整不承认,使最后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书的内容不相符。同时,风险合同现象严重,一般来讲,工程施工合同的正常风险总是存在的,但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的管理,致使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同签订不规范,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主要表现在:(1)不严格按法律规定规范合同。不少承包人、发包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是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项目和自身的具体情况,逐条分析,认真订立。如:有的发包人和承包人认为彼此“关系不错”,不应在订立合同上“较真”,草草订个大概,待工程完工后再说,致使合同流于形式;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经济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最终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2)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不能依照合同办理,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3)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和缺乏专业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1.5 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建筑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人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人。
2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2.1 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工作
(1)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充分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试行) 、《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等。
订立工程合同前,要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一)建设工程合同体系不完备我国目前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体系是以下四个合同文本为核心的示范合同体系,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工程总承包合同》(GF-2011-0216)。这四个合同文本的内容仅涵盖了施工、承包、招标及设计四个方面,远远不能满足各种工程类型的需要,不适应建设工程的多样性。
(二)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低一方面,许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仍然习惯“一言堂”,对建筑施工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没有深入了解,没有使合同管理成为经营管理的必备因素,容易导致在企业经济往来中产生一些不必要的合同纠纷,为此耗费企业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又不重视对合同管理人才和团队的培养,使企业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另一方面,注重合同静态管理,忽视动态管理,合同履行监控不足。?企业在签订合同后容易将其束之高阁,容易导致合同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出现较多问题。一般来说,施工企业管理层对投标、签约工作还比较重视,但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统计、考核、奖惩等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方法。?
二、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加强建设领域的立法和执法建设工程有多方主体参与,利益关系相对复杂,只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和规范的市场监管才能保证工程项目按合同约定顺利实施,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一方面,国家要完善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立法,建立健全规范的法律体系。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国家应主要通过制定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来引导建筑合同的管理,明确立法、执法与政府管理之间的关系,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抑制建筑市场中的无序竞争。第二,加强对建筑市场执法和监管,规范建筑行业各方主体的行为。我国法治建设起步晚,基础薄弱,执法机制还不够健全,仍然习惯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行政命令手段干预市场行为,契约意识和法治观念仍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减少不恰当的行政干预行为对正常的经济活动造成严重的影响。一些不恰当的行政干预行为给我国建筑合同制度的实施带来很大困难,与国际市场不接轨,不利于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二)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合同体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向国际市场。例如被誉为“高铁第一推销员”的总理极力向国外推荐我们国家的高铁技术和设备,这让我们国家的建筑施工企业尤其是中铁集团这类专业铁路建设企业走向了更广阔的国际舞台,因此国家应当采取措施促使企业与国际市场更好地无缝衔接。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应当是以合同文本为基础和依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我国建设工程合同与国际市场接轨的重要一步。但它只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示范文本。由于合同缔约方的不同,应当逐步建立起一套比较系统和完整的合同体系,除了业主与承包商还应当包括其他的参与主体,如总承包商与分包商、承包商与供应商等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承包方式还应当走国际化路线。国际上已经产生了如设计-采购-施工模式(EPC)、项目管理(PM)、阶段分包方式(CM)、建造-运营-移交模式(BOT)等多种承发包模式,而我国目前建设领域采用的合同方式主要是施工承包,很少有其它的承包形式。但也有类似尝试,例如北京奥运会多个场馆即采用了的BOT模式。i因此,我国建筑行业迫切需要吸收引进国外先进的承包、发包方式,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建筑市场的发展需求。
(三)培育现代化的合同管理机构现代化的合同管理机构或者专业团队应当包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法律顾问或专门的法务部门、项目经理。这些人由于长期与合同打交道,他们的合同管理业务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合同签订、履行的效果。因此必须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培育现代化的合同管理机构。在我国民法上,法定代表人的基本含义是法人的负责人,即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人。?所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实施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当提高法律素养,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懂得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负责人,则首先应当加强对《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运用。其次应当重视对合同管理人才和团队的培养。目前通行的做法是由企业聘请专业法律顾问或组建专门的法务部门统一管理合同。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顾问事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企业法律顾问或法务部门要全面参与企业合同管理的工作,从谈判协商到最终履行均需参与进去,并及时了解企业合同执行的相关情况。一旦有违约情形,法律顾问或法务部门要视具体情形,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降低经济损失为出发点,及时采用协商和解、仲裁或诉讼等不同方式解决纠纷。基于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分散施工的特点,目前大多企业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是项目建设及其管理的核心人物,对企业决策的执行效果起着重要的作用,影响着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对项目经理的选拔和任用应当尤为慎重。除了对相关合同管理人员法律知识需要加强培训和学习外,还应当加强对项目经理的“充电”,使其能够适应市场变化,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三、结语
在合同中,合同方将提供有效而正规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资质证书,即所谓“两证”,而“两书”则是法人授权书和法人代表证明。企业在签署相关协议之前一定要对“两证”的原件进行检查,监督这“两证”是否真实,并且检查有没有超过规定范围内的有效期限。目前存在于建筑行业中的劳务合作队伍,并没有足够健全的管理体制,队伍的能力及素质范围也都是参差不齐的水平,在此之间,只有管理合同的人员识别判断能力强,拒绝无证的队伍进入现场进行施工。在签署真实合同前,企业有必要对劳务方施工的能力,施工的业绩进行提前的考察,若发现此施工队在之前的施工过程中有过被诉讼的经历,那么一定要拒绝此队伍。在选择施工队伍的方面,企业应该对公司曾经有过合作或者合作中信誉水准较高的队伍进行信息的收集,在收集好的信息中寻找信誉,评估都比较优秀的队伍。劳务人员一旦进入施工企业,必须遵守企业规定,监督劳务人员进行培训和岗位教育,保证按规定按制度进行。
2严格遵守施工合同
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因为与劳务方有过一定的合同或者需要赶工程期限,就满目的信任劳务方,没有签署相关的劳务合同就对工程项目进行分包,等到施工后才对合同和相关的程序进行补救。作为企业方,应该考虑到没有哪个工程能够保证不发生纠纷,若是先施工并无劳务合同,在施工中发生劳务纠纷将会对工程造成更多的延误。因此,即使工期较紧,也应当及时拟定相关具体的合同,签署后再开始施工。在合同签署后,施工过程一定要严格按照合同中的条款规定,如果时间允许应当对合同部分进行专门的审核,把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降到最低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有一些附属的合同,或者合同的副本,都应该一并到公司备案,公司相关的审查部门应当对这些附属条款也都进行审查,将不合理的条款进行纠正。
3对印章加强管理
在合同管理中还有一项比较重要的内容,那便是对印章的管理,印章管理时应当注意出了要管理好自身的印章外,还应当对劳务方的印章做好管理。许多人存在认识的误区,认为印章有了专人负责,不会与劳务的纠纷挂钩。一旦对这方面产生了疏忽,就会有不同的问题发生,比如:许多人用在签订材料采购合同时擅自用了劳务方的印章,有时还存在用章代替劳务方担保的现象。这些问题的疏忽,常常会让公司处于一个比较尴尬的地步。所以在印章的管理方面,要避免劳务方找出种种借口私自刻章,特别要监督不允许用公司的印章随意签署合同或者其他协议。
4确定合理的合同承包方式
在劳务合同中存在两种承包方式,分别是单价承包和总价承包。在实际施工的过程中,尽量采用单价承包项目的方式进行承包,这样做对劳务方验工计价可以更好地进行控制。一些单位为了图省事,直接下调了建设单位给出的单价,然后进行分包,这样做相当于把分包单价调错,如果在施工中需要调概,劳务方可以提出企业应按比例调高自己的分包单价,若产生纠纷,将会对企业造成不利因素。
5工程质量合同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对工程的质量严格把关,按照行业的要求,严格的规范,统一相关的技术,才能更好的对质量合同进行管理。在我国对于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建筑物的保修期有严格的规定,我们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的要求对劳务方提出要求,在此同时应收取劳务方一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证工程的质量,提升劳务方对工程质量的意识,等到工程结束后,若劳务方在工程技术方面严格按照合同规定,那么企业可以将保证金全部退还劳务方。
6保证劳务合同的履行
并不是签署了劳务合同就足够了,在合同生效过后应当重视合同的履行。如果企业不对劳务合同有较好的管理,在施工的时候劳务方可能在无法满足企业要求时,拖延工期,甚至放弃整个工程,这就对施工的进度有了很大的影响。企业应当收取部分履约保证金,或扣去一定的验工价款,用这种形式对建设单位进行一定的约束。做了这种保证后,如果建设方毁约,经济方将降低损失,也可以弥补部分工程欠款,工人工资等。如果并未发生上述的情况,合同期满后,可以对工程前收到的工程保证金进行退还,这样做就更好的保证了工程纠纷的现象。
7结束语
施工项目中的合同履行是要求签订合同的双方按照合同条款规定来完成自身义务的过程,同时也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实现自身利益的过程。但是事实上,在施工项目的合同履行中,我国的平均履约率并不高,导致这种现状出现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草率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欠缺严谨的态度,而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于存在的问题没有做好事前的评估与准备,并且欠缺合同条款和法律法规作为解决问题的有效依据。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则会在利益驱动下推诿责任、争夺利益,从而导致合同履行工作难以顺利开展,甚至导致合同被解除;二是合同当事人没有按照相关行政法律规定进行报批报建和备案审查等程序,这会导致合同当事人没有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以及合同本身效力的失效。因此,为了提升履约率并对合同做出良好的履行,必须要在合同的签订中持有谨慎地态度并通过开展全面科学的评估来认识合同风险并做出有效预防,同时应当遵循行政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自身行为,并对合同对方资历做出查证,从而为合同的履行创设基础。
(二)合同履行分析的开展
在避免上述问题出现的基础上,建筑单位在开展合同管理工作中需要重视对合同的履行做出分析。合同履行分析是从执行角度讲合同条款与具体的施工时间和施工问题相对应,从而对施工实践进行指导。合同履行分析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合同总体分析。合同总体分析的目的是将合同中的规定与条款落实到具体的全局性问题之上。在合同实施之前,需要通过合同总体分析来明确工程目标,并划分权利与义务界限,分析各类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在此过程中,不仅要对合同中承包商与业主的主要责任、违约责任、工期要求、合同变更程序与方式、补偿条件以及争议解决机制做出重点分析,同时要对需要注意的问题做出标识,并用简单的语言与形式进行表达,以指导是施工人员施工实践工作的开展。另外,在合同争执的处理中,也需要对合同做出总体分析,如在索赔工作中,需要通过合同总体分析来明确与施工索赔相关的条款,这是开展索赔工作以及反索赔工作的重要依据,并能够直接当做索赔报告部分出现;二是合同详细分析。合同详细分析的过程是对合同条款进行细化的过程,同时也是将合同条款落实到每项具体工作中的过程中。去分析对象包括合同文件、合同协议书、图纸、规范以及工作量表等,由于合同纤细分析有利于施工过程中施工工作的协调与安排,因此,详细合同分析应当有工程计划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合同管理人员来共同完成;三是合同实施阶段分析。在签订合同之后,合同即进入实施阶段,在施工中,合同管理的任务主要包括四点,首先需要对施工项目经理、其他职能人员、工作小组、分包商开展工作指导,如对合同内容进行解释等。其次需要对工程开展合同控制,确保承包商对合同进行正确的履行,从而确保施工工程能够在合同指导下开展有时需、有步骤且有计划的施工,避免工程施工过程出现失控现象。再次要对合同问题和各类责任进行预见,避免发生合同争执和造成损失,特别是需要根据合同内容来做好索赔以及反索赔工作。最后,合同的实施过程应当形成报告并让管理人员与业主做出了解,从而为其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三)施工阶段合同履行的重点内容
(一)缺乏严谨规范的合同监管流程。
历史上一些工会企事业单位的文本合同在签订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随意性,有些单位的合同签订缺乏充分的市场论证,有的单位从自身小团体利益出发,忽略了工会的全局利益和工会资产的综合效益。由于合同管理各自为政、缺少必要的监管和审批流程,造成合同管理无序,执行的效率较低,甚至有些不规范、不公平的合同被延续数年也无法更正。
(二)无法对合同实施有效动态管理。
传统的纸质合同,主管工会只能通过备案的形式进行监控,容易造成疏漏,也无法实现动态监管。另外,由于采用手工管理,不同单位的数据格式也不统一,合同采集的及时性也有所欠缺,主管工会无法准确、及时、有效地进入监管状态,对于领导的及时准确决策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合同执行进度缺少有效监管。
历史上由于工会企事业缺少系统规范的合同监管流程,合同的类别和参与人员多,合同履行进度的控制基本靠一对一的登记管理,极易造成管控脱节,也很难满足单位发展需要,主管工会想要全局或全程了解合同情况时存在不同程度的不便或偏差,财务的收付款依据及进度也无法及时反馈到合同监管部门,增加了单位的财务风险。另外,传统的合同管理缺少对合同进度、结款等关键节点的预警,不能准确地预测近期应出现的收支项目,不能帮助单位进行财务规划,掌控现金流,不利于帮助企事业单位更好地进行资金运作。
二、推行工会企事业单位的合同信息化建设
基于传统的合同管理存在的诸多不足,北京市总工会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引进了NC综合管理平台,实现了合同管理的信息化。其能够实现的合同管理功能主要包括:合同信息管理、合同会签管理、合同变更管理、合同附件管理、合同收付款管理、合同进度管理、统计分析管理、客商管理、合同预警等。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合同管理信息化的优势日益显现:
(一)规范了合同审批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
NC综合管理平台可以根据具体业务设置规范化的合同审批流程,同时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合同审批能及时灵活的调整流程,实现标准化管理和个性化管理的有机结合。审批流程中能详细记录各个环节对合同文本提出的修改意见,便于合同提交单位对合同进行修改,更便于主管工会适时提出指导意见。通过NC综合管理平台进行合同网上会签,不仅时效性强,而且对审批情况能够实时跟踪和督促。此外,除了单位内部的合同审批,对于需要提交上级单位审批的合同也可以直接通过信息系统在线审批,节约了人力物力以及时间成本,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实现了合同的全面跟踪和动态监管。
合同管理应是一个动态的进程,NC综合管理平台需要录入合同的基本信息、合同变更信息以及相关附件等,采用集中的数据管理,可以有效地改变工会企事业单位合同信息分布比较散乱的现状。合同管理信息化实现了以合同为主题的相关数据的存储和关联,同时,系统提供自定义字段功能,能够为业务部门和监管部门提供方便高效的数据检索功能,实现合同执行的全程跟踪和动态监管,为企事业单位实现完整、规范的数据管理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支撑。此外,合同报表管理的灵活定义,也为管理部门的统计分析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
(三)健全了合同的预警机制。
NC综合管理平台的合同管理预警包括合同生效日期的预警与收付款预警。我们在信息化管理系统中,通过合同管理模块与财务总账相关联的方式,健全了合同的收付款预警机制。也就是说对任何一份合同,在收付款到期日之前,系统会有自动提示,到期日后,对未如期履约的项目,系统会有预警,并提示及时进行干预和管控,相对于文本形式的合同管理方式而言,它具有很大的便捷、及时和督导优势,预警平台协助合同管理人员更轻松地应对日常管理事务,大大降低了合同执行的风险,实现了合同对业务的监督控制,保证了企事业单位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结束语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合同;问题及对策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是指水利项目中建筑安装工程的承包合同,其签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责任关系,确保两者能够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由于水利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内容多且杂,通常包含合同双方及监理人的权利、义务、施工场地、施工工期、施工费用等一系列与该水利工程有关的一切问题,并且由于施工项目的不同,合同的内容也会随着项目的不同而发生变化。这些情况都加大了对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难度,使得在实际的生产生活中,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纠纷不断,令人头疼。鉴于上述种种情况,笔者希望能结合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来谈谈自己对于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看法,以期为今后的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做一点贡献。
一、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突出问题
(一)合同内容
当前发生在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内容方面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合同条文存在不规范、不严谨的现象。常常出现的情况是协议书、专业条款中用词不当甚至错误,这使得最后的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中的条款相差甚远,严重影响合同的履行。二是签订双方对合同内容了解不够深入,签订合同过于简单。因为水利工程施工合同与其他合同相比有着其特殊性,即不同项目之间合同内容相差较大,因此合同双方以及工作人员应当充分了解合同内容,避免在实际操作中产生对合同理解的偏差。而实际情况却是双方虽然在形式上是合同关系,但由于对合同内容的忽视,使得在施工过程中产生摩擦纠纷,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合同管理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方面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是缺乏合同管理意识,即不重视合同,对合同的内容、签订持轻视态度。普遍认为签订合同只是一种应付国家要求的表面形式,在水利工程的具体施工中根本不按照合同来执行。二是缺乏专业合同管理人才。目前水利单位的工作人员一般可以分为施工者和管理者两派,施工者对于施工现场、施工流程较为熟悉,而管理者虽然理论层次较高却缺乏实践经验,因此在施工合同的管理上,缺乏理论、实践都擅长的专业人才。同时缺乏专业人才对水利工程合同进行管理也是合同管理意识淡薄的原因之一。三是合同管理流于形式。有的单位虽然制定了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但却没有按照要求实行,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就如一纸空文,流于形式。
(三)合同实施
目前,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主要存在着实施未按要求完成,实施进度、实施质量达不到规定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生,部分除了与合同内容本身和合同管理者存在关系以外,更重要的一点是缺乏完善的检查审核机制,使得水利工程项目在进行时,无法得知其完成进度,对于完成质量也缺乏检查监督,这样日复一日、积少成多,最终在接收工程时出现水利工程施工项目没有完成或是完成质量过不了关的情况,与合同要求相差甚远。这样的情况不仅为双方都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损失,为社会、环境、地区经济也带来了影响。
二、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分析
(一)合同事前管理
选取理论、实践经历丰富的人员作为合同管理者,并对其进行事前培训,使其清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在开始工作前就为合同管理者打好“预防针”,减少今后会出现的隐患。对于签订合同的双方来说,应当培养合同管理意识,使双方对合同的签订有一个正确的态度,切不可将签订合同当作应付上级的形式,以一种松懈的态度对待。正确的合同管理意识,是保证合同顺利执行的基础,因此一定要端正合同管理的态度。同时,鉴于现在水利工程施工合同条文混乱的情况频发,合同双方因为合同不规范的问题也纠纷不断,因此应当大力推广使用合同规范样本,使合同条文规范化、严谨化,为后续的管理打好基础,避免在合同管理前就埋下隐患;同时,个别施工单位利用自身在业务方面的优势而恶意在合同内容上动手脚,用索赔或是其他不正当手段解决合同纠纷,给对方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为了避免此种情况的发生,在订立合同时,就应严格按照《合同法》所规定的平等、志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切不可投机取巧、恃强凌弱。
(二)合同事中管理
合同的事中管理只需要注重合同的执行与监督即可,这是合同事中管理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对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是指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作业进行跟踪检查,对与合同内容不符的情况一一分析、解决,确保施工过程按照合同的要求顺利完成。为了能使实际的施工情况与合同相符,应当建立完善的合同审查考核制度,明确规定考核事项、考核与被考核双方的责任,使得对合同的执行、监督有据可查,建立起考察部门的威信。审查时,一定要尤其注意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这两个方面的问题。在工程进度方面,应当严格按照签订合同以及相关部门的规定,要求施工方制定一个详细的施工进度流程表,细化到每月甚至每周计划完成的进度,做好对整个过程进度的把控。工程质量方面,主管部门在施工单位施工前,就应检查施工材料、施工设备是否符合国家要求的标准,严格执行“三检制”。在阶段性的验收时,应仔细检查过程质量,一旦发现不符合标准之处,立马责令施工单位整改,直到符合标准为止,才可进行下个阶段的施工。总之,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都应按照合同和国家相关要求,对过程进行执行。
(三)合同事后管理
鉴于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特殊性,使得经验对于此类合同的管理尤为重要。除了具备理论以外,如何应对不同水利工程项目也十分重要。必须具备一定的经验,才能在真正的操作中如鱼得水。因此,在结束了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后,应及时对此次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反思,思考“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是什么环节没有做好使得问题出现”,避免在下次的施工合同中出现类似情况。同时,每次出现的问题都是一次学习的经验,应及时对于解决途径进行回忆甚至记录,看看解决方式是否存在不足,有没有更好的解决途径。经过不断地反思、总结,有利于提升工作人员和单位对于施工合同的管理水平,使得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从容、高效。
论文关键词:保障,钢管混凝土,质量
钢管混凝土灌注施工过程中易出现问混凝土输送泵故障、泵管堵塞,泵管爆裂、钢管堵塞等问题。
为确保在突发事件影响到混凝土正常浇注时,能迅速有效地采取正确地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混凝土浇捣的影响。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本人就如何保障钢管混凝土灌注施工的质量谈一下个人的观点:
一、现场工料机准备
(1)人员配置
为保证钢管混凝土灌注施工快速、安全、顺利地进行。浇筑前,项目部必须所有的相关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明确各个人员的分工。一般由项目经理或总工担任现场总指挥,配备至少3个以上的试验员及2个质检人员,分别控制前后场的混凝土质量。在拱上配备2名技术人员进行跟踪拱肋灌注进度。
(2)现场布置
泵管布置原则为:连接线路短弯头少。管道中不宜有小于90°的弯头;尽量不设置下坡管道,避免管内有空气降低泵送压力,如需设管道下坡时,水平倾角不宜大于15°。管道尽量顺直并上好垫圈避免漏气和漏浆。底部要垫稳,悬空泵管不能超过两节,竖管要用钢丝绳或手拉葫芦固定好,减少泵管摆动。
(3)材料设备准备情况
浇注前砂石料、水泥、外加剂等材料均配备充分,必须满足两条主拱肋的施工需要;同时备有泵机3台、泵管、卡扣、垫圈若干,两套拌和楼和发电机组均经过检修试用。并将填写浇筑申请单,由监理对材料数量、设备等进行确认。
二、钢管混凝土拌制
为更好的控制混凝土的性能,各试验员及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混凝土试验检测性能,了解浇注钢管混凝土坍落度设计值、初凝时间、终凝时间等等。
开盘前,若为高温天气,材料人员已提前2小时以上对现场的砂、石材料进行不间断淋水降温;若为天气较低,低于-5C*交通论文,应对使用拌制混凝土的清水进行加温。试验人员测试好现场砂石的含水量,并调整好当天施工配合比,填写配合比清单,经试验工程师鉴认后施工。粉煤灰按袋分堆存放,每次按规定袋数加入;外加剂预先按每次进料数量称好装袋,进料时按规定袋数加入;水则由拌和机上的继电器控制加入。各种材料按一定顺序加入,通过拉压力传感器控制材料用量,后场试验人员严格控制好。同时每次开盘前,试验人员测好水泥温度,水泥温度过高会严重影响所拌制的混凝土工作性能,这一点应引起足够重视。
砂石、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等进入搅拌筒后,先搅拌至均匀,然后再加水搅拌,加完水后混合料在机内的搅拌时间为150S。每盘混凝土搅拌完成后,试验员对混凝土的和易性进行目测,达到要求即可出机,检测出机混凝土坍落度,合格后才可运走,运送过程中要连续搅拌。
三、钢管混凝土灌注
灌注混凝土之前,预先搅拌一两盘稠度较小的水泥砂浆,用输送泵泵送砂浆,将全部输送导管湿润和,在泵送完砂浆之后泵送混凝土,应待砂浆完全排出,排出合格的混凝土后才能将导管连接至主弦管。
混凝土泵送过程中要注意控制泵内混凝土数量,要保持有足够的混凝土,以防吸入空气造成弦管内混凝土不密实和混凝土供应不及时时能够泵送不至于等得太久造成堵塞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后场施工人员经常检查输送泵管接头的牢固性,一旦卡扣松动,立即加固后再继续泵送。
在混凝土输送过程中前场值班人员应通过用锤敲击弦管的方法,确定混凝土在弦管内的上升高度。混凝土泵送至拱顶部分,靠近拱顶横隔时,应放缓输送速度,调整泵送进度,钢管混凝土在拱脚连续泵送至拱顶,不得长时间中断,应控制在灌注完成后先进入弦管内的混凝土没有达到初凝。待混凝土灌满,管内水泥浆完全排出,并在出浆孔排出合格的混凝土后,关闭设置于进浆口的止回阀,拆洗导管及设备。本次混凝土灌即告结束。
钢管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应按规定抽样制取试件。同一拱肋每根弦管混凝土灌注完成,预压试件确定强度,待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90%后才能进行下一根钢管混凝土的灌注。
四、质量保障措施
(1)选择合理的时间段进行浇注混凝土,尽量避开高温天气。浇注前,材料人员提前2个小时以上对现场的砂、石材料进行不间断淋水降温。
(2)加大沟通力度,确保前后场联系以及指挥人员和施工人员的配合。必要时配备足够的通讯器材,确保通讯顺畅。
(3)混凝土的质量控制;开盘前交通论文,测试现场砂石的含水量,并调整施工配合比,经试验工程师鉴认后施工。外加剂预先按每次进料数量称好装袋,进料时按规定袋数由人工加入。同时每次浇注前,试验人员已测好水泥温度。搅拌完成后,试验员进行坍落度抽检,合格后才可运输至前场,现场经试验员进行坍落度抽检合格后才可使用。
(4)更换输送管止回阀,由于原来使用的止回阀发现管口直径小中间逐渐变大的现象,易造成在泵送混凝土时输送管堵塞。因此直接使用导管接入拱肋,在靠近拱肋的导管处开好小孔,插入钢筋进行止回。
(5)加大对泵机的检查力度,开工前对泵机进行检测标定;对泵管的厚度及卡扣的强度进行及时检测;合理布置泵机,尽量减少混凝土输送管弯头的布设。采用两台泵机进行二级泵送,并采用高压泵管进行砼泵送。对泵机的布置情况必须形成文字方案,经监理审批后才可实施。
(6)沿钢管拱肋纵向预布输送泵管至第三、四拱肋节段接头上四米,出现堵管时能迅速处理故障,在堵塞处立即开孔接管,连续浇筑钢管混凝土完毕。补灌钢管灌注工艺流程如下:开孔清理浮浆→焊接上部孔洞→焊接进浆管→接泵管→泵水润湿管道(水不能进入主弦钢管)→拌砂浆和混凝土→泵送砂浆管道(砂浆不能进入主弦钢管)→泵送混凝土→拱顶出浆管冒混凝土并稳压后关闭止回阀→结束。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保障钢管混凝土灌注施工的质量,必须有详细的施工组织计划及保证措施,这样可确保在突发事件影响到混凝土正常浇注,并能迅速有效地采取正确地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混凝土浇捣的影响,保证了工程施工质量。
参考文献
[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2003,[S]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3。
[2]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S].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