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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论文

时间:2023-04-11 17:14:54

导语:在金融工具论文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金融工具论文

第1篇

【关键词】金融工具治理机制委托激励约束

一、风险投资中的委托问题

在风险投资企业中参与各方利益目标的不一致,使得风险企业的治理过程中呈现出多种委托关系。在企业最主要的两种融资方式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中,股权融资引起股东和管理层之间的委托问题;债权融资引起股东、管理层和债权人三者之间的委托问题。

对于股权融资引起的股东和管理层之间的委托问题,实际上就是公司的内部治理问题,也就是狭义上的公司治理问题。这在实际中也摸索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防范和激励措施。大部分措施的核心是承认管理层自身人力资本的存在,并可以像股东拥有的物质资本一样参与公司利润分配,通过股东向管理层让出一部分利润的索取权,从而使管理层和股东的利益函数趋于一致来实现的。而对于债权融资所引起的股东、管理层和债权人之间的委托问题,则比上面的复杂的多。这里覆盖了公司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的范畴,通常意义上,公司的债权人一般不直接参与公司的内部治理。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他们难以对自己的财产实施有效的监控,从而使之处在较大的风险之中。这就是债权人和股东之间的委托问题,它属于公司的外部治理。同时,债权融资中依然存在股权融资中股东和管理层之间的委托关系。形成一个由两部分组成的委托关系链:债权人和股东之间的初级委托;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二级委托。他们之间的关系可表示如下:

股权融资:股东——委托——管理层

债权融资:债权人——委托——股东——委托——管理层

为了分析上的方便,我们将债权融资的两层委托关系分开讨论,分析债权人和股东间,以及股东和管理层的委托问题。这样也涵盖了股权融资的问题。

1、股东和管理层之间的问题。股东和管理层的委托问题,概括而言,主要表现为实践中由于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而导致的委托问题的存在,委托方和方的目标函数不一致,导致管理层不以股东价值最大化为目标。股东和管理层的委托问题一般表现在两个方面:管理层的试图构建一个自己控制的庞大企业王国而到处扩张,形成的“过度投资”问题;管理层过于谨慎,担心投资失败导致自身被股东解雇,构成对自己的损失,因而即使有好的投资机会也不愿冒险而导致的相对投资不足问题。

2、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委托问题。对于股东而言,公司的盈利减去用于公司债务还本付息的部分之后,剩下的部分就属于股东的收益,它表现为股息、红利和股价增值等形式,其具体数量取决于发行股份的公司利润的多少和股票价格的高低;而债权人则不一样,无论公司的利润有多么丰厚,股票的市场价格怎么上涨,它取得的只是本金和事先约定好的利息,无法分享公司盈利高涨带来的种种收益。这就构成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冲突。现代企业理论认为,股东在正常状态下拥有对企业的所有权,其他人无权干涉和控制企业。由于股东可以通过对管理层的影响来实际控制公司的经营活动,因此,公司从事高风险投资的可能性更大。债权人和股东之间就产生了委托问题。风险投资家在投资风险企业时,选择哪一种投资方式就决定了面临哪一类问题。

二、金融工具与激励约束机制

1、风险投资与激励束缚机制。在风险企业中,委托关系表现为风险投资家将资本交由风险企业家进行管理经营。为了不偏离风险资本的利益最大化目标,作为委托人的风险投资家就必须设计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并对风险企业家的行为进行约束,从而缩小风险投资家和风险企业家两者的目标距离,削弱人对委托人利益的侵害。降低风险投资过程中的逆向选择风险、道德风险。激励约束机制除了主要解决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之间的委托问题外,同时还关注企业其他的利益相关者,包括供应商、商、中介人等。风险投资过程中采用的激励约束机制包含有很多种手段和措施。激励方面主要包括有有形资产激励和无形资产激励:有形资产激励,包括非货币报酬和货币报酬两大类。无形资产激励,包括声誉激励和控制权激励等。无形资产激励手段和效果不同于有形资产激励,在某些方面起着无法替代的作用,为了达到最大的激励效果应将多种手段结合使用。

2、金融工具在激励束缚中的作用。构建一个高效可行的激励约束机制,是风险投资的重要内容。以下将构造一个案例来说明投资家是如何通过金融工具,以及附加在金融工具之上的契约条款来实现或部分实现风险投资的激励约束。A是一家风险投资公司,简称A公司,B是一家寻找投资的高科技企业,简称B公司。A公司经过尽职调查,决定向B公司投资1000万元,并就有关投资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原B公司资产(含无形资产)经评估确认现值为1000万元;公司总计股份2000万股,双方各占股份45%,其余10%设立为期权池,用于对管理层实施股票期权计划。A公司以可转换优先股形式进行投资,3年后进行转换,转换条件及转换价格如表1,并且保证如在3年后实际盈利率低于20%,管理层将对A公司持有的可转换优先股无条件赎回。通过上面的投资契约设计,可以看到转股比例同实际盈利率成反比,转股价格同实际盈利率成正比,期权奖励同实际盈利率成正比,B公司的股份同实际盈利率成正比。也就是说企业经营状况越好,A公司的转换比例越低,转换价格越高,转换后股份数额越少。同时对管理层的股票期权计划将随之展开,受众面扩大,平均持有比例也将扩大,对管理层的激励增加。这时公司原有发起人风险企业家更是双重获利,一方面企业价值不断增加,更重要的是对企业的控制权也在增大,这反映了投资者的信任。反之,如果原来风险企业夸大了企业的预期成长速度或者自身能力不足,实际上不能达到原来契约规定的要求,那么管理层将被减少期权,风险企业家的股权将被部分剥夺,最严厉的是被要求回购股份。这有可能意味着企业被清算,风险企业家的声誉也会严重的降低。

三、金融工具与控制权分配转移机制

1、控制权分配转移的重要性。风险企业控制权的分配转移作为风险投资家与风险企业家之间委托关系的核心内容之一,其分配是否合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投资双方的行为,尤其是非合同化行为,进而影响到企业价值和双方利益。风险投资家在投资时常常要求得到一部分风险投资项目控制权。而风险企业家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以及对自己创业梦想的坚持不会轻易放弃风险投资项目的控制权,风险投资家与风险企业家之间利益的分歧使控制权如何在他们之间分配和转移成为争论的焦点。风险企业控制权在风险投资家与风险企业家之间的分配过程,是风险投资家与风险企业家效用最大化的过程。风险企业控制权的合理分配,有利于克服委托人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激励企业家诚实勤勉工作同时,也促使风险投资家不仅提供金融资本,而且更多地为风险企业带来增殖服务,这些服务对风险企业的成败也是至关重要的。形成这种有效的双边激励,能够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进而保证双方的效用最大化。

2、金融工具在控制权分配中的地位和作用。作为风险投资治理的主要手段,企业控制权分配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外界影响因素由双方博弈形成的一个规划——调整的动态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影响控制力的因素可分为三种:一是间接影响因素,二是直接影响因素,三是执行影响因素。图1表示了影响因素及其作用过程。在影响控制权分配的众多影响因素中,投资工具、投资额、投票权、预期收益构成直接影响因素。它们对控制权的分配转移主要体现在通过投资协议明确了控制权的分配转移方式、方法。比较分析这些直接因素及相互作用关系可以得出金融工具处于核心地位,它直接或间接影响整个控制权的分配,其他作用因素最终会体现到金融工具的选择和设计。

3、控制权分配转移中金融工具的特点。风险投资家多倾向于选择优先股作为金融工具,同时会根据对风险企业相关因素的预期调整其金融工具的选择。不同金融工具对风险企业控制权分配的影响不同,具体有如下特点:首先,债券。债券的特点是安全性高,一旦企业清盘可优先偿付,但无法获得企业成长可能带来的超额回报,也无法获取对风险企业的控制权。对于早期的风险企业预期并不明朗,同时不太可能提供高值的抵押品,这样以债务方式投资不能保证其投资的安全,因此债券一般不用于早期投资。其次,普通股。如果风险投资家预期企业外部将会出现强势的经济环境,并且企业风险预期可以被合理控制,则风险投资家将会偏好选择普通股作为投资工具,因为,风险投资家关心的将不是其风险的降低,而是试图加强对风险企业的控制,克服保持距离型合作模式中所有权对经营权控制弱化的问题。最后,复合式证券。复合式证券是风险投资中常用的工具,结合了债券和普通股的优点。风险投资家开发了大量品种的复合金融工具,让风险企业家与风险投资家之间有充分的协商讨论的余地,达到各方满意的利益风险的平衡,同时可以实现对控制权的相机治理。最常用的有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可认购股票的债券。

【参考文献】

[1]哈特:企业、合同与财务结构[M],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

[2]郑伟林:现代契约理论与现代企业理论[J],红河学院学报,2004(2).

第2篇

随着金融市场国际化的加强,市场风险也不断加大,企业利用金融衍生工具来规避风险的需求越来越强烈。然而,金融衍生工具犹如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为保值者和投资者提供了有效的套期保值手段,另一方面也为投机者提供了“赌博”的工具与场所,加剧了国际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成为金融市场巨大的风险来源。企业一旦投机失败,损失十分惨重。表1是几个比较典型的企业从事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失败的案例:

总体来讲,上述企业从事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失败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不合理

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存在不合理现象,很难发挥正常作用。一般情况,每个从事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企业都会具备一套完整的控制风险的内部控制系统。但经常因为人为因素而很难发挥作用。比如中航油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不合理,总裁陈久霖手中权力过大,绕过交易员私自操盘,发生损失也不向上级报告,长期投机违规操作酿成苦果。

(二)过度投机

运用金融衍生工具进行保值与投机在交易上并无本质区别,套保在防止价格反向运动带来损失的同时,也失去因正向运动带来意外收益的可能性。而投机有时能带来巨额利润,诱惑企业放弃套保宗旨,或不严格执行套保方案,在市场方向突变或判断失误时造成亏损。例如1997年株洲冶炼厂在LME遭受重大损失的原因就是,它在期货市场抛售了两倍于自己产量的锌,使过量的保值成为投机,后因价格暴涨而损失惨重。

(三)行情误判

运用金融衍生工具进行套期保值的起因在于企业对需要购入或售出产品价格走势的不确定,担心出现不利走势引发风险。企业因为错误判断未来的行情走势,导致损失惨重的例子比比皆是。如:2000年全球性的不景气由美国蔓延开来,许多公司为了规避美元低迷的利率而改为操作欧洲美元期货,然而在2001年底美国利率回升,许多公司都因错误的预期蒙受了莫大的损失,其中安然公司的情况尤为严重,这一错误的投资使得安然损失许多现金,并使得资金状况出现严重恶化情况。2008年2月,碧桂园公司宣布发行可转债融资,并将融资的一半金额19.5亿港元作为抵押品,与美林国际订立了一份以现金结算的公司股份掉期协议。根据协议,若最终价格高于初步价格,则公司将向美林收取款项;若最终价格低于初步价格,则美林会收取款项。由于2008年上半年,亚太地区股票市场一路下行,以2008年6月30日的收盘价计算,该股份掉期的公允价值损失约为4.428亿元。

(四)外部监管失效

中国证监会作为金融期货业的业务监管部门对企业的境外期货交易负有监管责任,但由于企业信息披露存在问题,国内金融衍生工具监管缺乏法律、法规依据和监管经验。在中航油连续数月进行的投机业务竟然没有任何监管和警示,也暴露出当时国内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监管的空白。

二、企业加强防范金融衍生工具交易风险的对策

(一)健全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

首先是董事会与高管构成战略管理层面,企业董事会与高管对风险监控负有根本性责任,负责企业方针政策和监控程序的制定、制度的颁布、风险监控机构的设立和关键岗位的人事任命、各部门风险限额的规划、重大涉险事项的审批和决策,尤其要形成切实可行的风险决策制衡机制;其次是相关职能部门形成监控和执行层面,为确保决策层的风险管理战略及方针政策的执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应下设独立的专职机构如风险管理部,牵头负责风险监控的具体实施,协调涉险部门如运作、财务、审计等共同构成“全面防御体系”;最后是涉险员工形成操作管理层面,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是一项系统工程,其风险纵横交错贯穿于系统运行的各个环节。作为金融衍生工具的操作层面,随时处于市场嬗变的风口浪尖。应当通过企业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其素质,落实责任,使之树立清醒的风险意识,成为风险监控一线人员。(二)完善衍生金融工具信息的记录和披露

安然公司的突然暴露出了公司的许多深层次问题,其中最严重、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安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财务制度不透明。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控制需要充足可靠的相关信息,且主要是会计信息,因而运用会计方法对衍生金融工具在其交易的事中进行及时的记录和披露就显得特别重要。我国结合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我国国情,2007年开始实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列报、套期保值等方面均对上市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企业将衍生工具纳入表内核算并按公允价值计量,相关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改变了长期以来衍生工具仅在表外披露的做法。企业应该遵循准则规定,及时准确地记录金融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和业务披露的透明度,有效控制风险。

(三)提高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技术水平

一是严格按照预定方案确定操作目标、方向和原则。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以对冲风险为目的,坚持按预定方案确定操作目标、方向和原则是风险防范的基石。上市公司江西铜业在铜价疯狂上涨期间坚持套保,虽然年盈利减少2.48亿元,但整体仍取得丰厚利润。二是充分做好交易前的准备工作。衍生工具市场瞬息万变,交易前准备包括行情研判、方案制定、时机把握、资金计划、运作周期、止溢、止损点位、了结方式、责任分工,以及建立必要的程序化交易系统等。三是做好保密措施,在国际市场进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隐蔽企图已成为决定成败的首要因素之一,由于我国企业在国外期货交易所没有交易席位,因此几乎所有出海资金都要借助别人的通道,资金数量、操作意图、建仓方向、头寸大小和抗风险能力等核心机密极易被交易对手捕获。针对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对资源性基础商品的刚性需求,近年来国际流动资本频频利用“中国因素”呼风唤雨大肆炒作,演绎“逼仓中国”的事件屡屡发生。四是采取正确投资策略和技巧,制定正确策略和技巧。首先,应着眼于企业的财力,研究交易的资金需求,结合企业现金筹措能力来决定规模;其次,要考虑业务上的技术能力,立足于自己的专业人才队伍,避免过于复杂的操作;再次,要考虑市场承受能力,尽量选择流动性好的市场和产品进行操作;最后,还要针对市场变化灵活应变,趋利避害,捕捉战机。

(四)加大政府外部监管

为了确保企业的安全运营和投资者的利益实现,政府部门必须从外部加强监管力度,防范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首先,政府必须依法监管,政府主管部门必须保障衍生金融交易按照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其次,金融衍生交易监管者必须不间断地执行管制,而且必须避免管制宽容。避免管制宽容的必要性在于,如果衍生品交易商自有资本过少时,他从事道德风险和过度冒险的欲望便会增加。极端的情况是当这种机构在经济上已经破产,而它的经理人在过度冒险和赌博中竟然毫无损失:如果冒险成功,它的风险投资得到回报,公司会走出破产的境地;如果失败,衍生产品交易商的损失最终由政府承担。因此,尽管管制宽容在当时看来似乎是正确的政策,但是它会产生一种导致未来金融系统不良行为的激励。最后,政府和监管当局应当积极寻求与各国政府和监管当局的国际监管合作。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具有网络效应,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国际化的加强使交易具有全球一体性。衍生交易监管的国际合作却相对滞后,跨国衍生交易出现了监管真空。因此,加强金融衍生工具监管的国际合作,做到信息的国际流动,才能真正有效地对各国境外从事衍生品交易的公司实施有效的监督。

[论文关键词]金融衍生工具交易风险对策

[论文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企业面临的经营压力与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无论是在国内市场还是国际市场,都已经无法回避国际化竞争,企业参与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是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控制和避免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风险,是企业当前所面临的一大课题。

[参考文献]

[1]田源.商品期货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理[J].2005,(6).

第3篇

本文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危机的不同特性对比分析入手,对衍生工具在金融危机中作用的二重性进行了研究。指出衍生工具除了具有引导资金从发达资本市场向发展中经济流动过程中的建构性作用,同时在诱导金融危机的发生和加剧方面还具有助动性作用。从衍生工具的产生和发展,降低了经济运作的透明度、削弱了金融管理当局的监管、威胁到固定汇率体系的稳定性、提高了系统风险和感染风险、进而加速并深化危机等不同角度,对衍生工具在金融危机中的负面作用作了较为具体的论证。

关键词:衍生工具;金融危机;金融监管;系统风险

自20世纪90年代始,历次金融危机中,作为资本流动重要媒介或催化剂的衍生工具扮演着特殊的作用。本文正是希望通过对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生的金融危机,特别是东亚金融危机和最近起源于美国的金融危机中金融衍生工具作用的分析,从一个新的视角引起人们对当代金融危机形成机理的深层次思考。

一、衍生工具的出现及其作用的二重性

与20世纪80年代的债务危机相比,90年代以来金融危机中的国际私人资本流动具有全然不同的特性。以东亚金融危机为例,首先从资金流向来看,这些资本的流向不仅限于东南亚国家的官方借贷,而且流向东南亚的私人实体;其次,从信贷资本形式来看,流向东南亚的资本日趋多样化,商业性银行信贷的重要性大大降低;从直接的国外投资到资产组合投资、公司和政府债券及组合证券、回购协议,以及银行发放给公众和私人借款者的信贷,各种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具体情形见下表:

流向发展中国家的国际私人资本构成(占私人和公众流动资本的百分比)

这种国际资本的多样化流动导致了一种不同的风险分配机制。与20世纪70、80年代初的银行信贷相比,在发达的资本市场经济中,更加多样化的资本流动机制倾向于将风险向投资者转移。股票和债券投资将市场风险和信贷风险转移给国外投资者,后者将承担利率、证券价格和汇率的变动风险。甚至由东南亚国家政府发行的以美元计价的债券也将利率风险,连同信贷风险一起,转移给了国外投资者。这种效应潜在地降低了这些发展中国家经济抵御因美国利率变动或美元汇率变动所带来的相关风险的能力。

伴随着这些新型资本流动形式的出现,衍生工具交易也发展起来,其目的部分是为了改善全球投资的风险管理。这些衍生工具主要包括: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期货交易、掉期交易、总回报掉期交易以及期权交易等等。迄今为止,全球金融衍生工具已超过100种。随着新的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断推出,许多金融活动已基本与生产、贸易等实际经济活动脱钩,金融市场交易量呈几何级数增长,1997年仅期货等几种主要金融衍生工具的市场存量就高达55万亿美元,是10年前的100多倍。国际资本继续由传统金融领域向新生金融衍生商品市场流动。目前在全球每天逾5万亿美元的金融交易中,只有不足2%与生产、贸易活动直接相关,其余98%是以投机为目的进行的交易,只在金融体系内进行“小循环”。即使是在世界经济增长放缓的时期,金融衍生商品市场交易仍然非常活跃,这一领域的资金往往仍保持着惊人的增长。金融衍生品的广泛发展,促进了资本流动这种新的结构性变化,将可能产生的投资风险从不愿承担这些风险的投资者身上,转移到乐于承担这些风险的其他投资者手中,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投资者的选择偏好。与此同时,衍生工具也产生了一些新的风险。在这个过程中,衍生工具的作用具有双重性质:即引导资金从发达资本市场向发展中经济流动过程中的建构性作用,以及减弱安全性监管的非稳定性作用。

(一)衍生工具促进资本流动的建构性作用

通过降低投资者与传统的资本流动方式(如:银行信贷、权益投资、债券、外国直接投资)相关的风险,并将其更加有效的重新组合分配,衍生工具促进了资本的流动。伴随着衍生工具引入资本市场而来的金融创新,使得风险的传统协议能够重新设计,以更好地满足这些资本工具的发行者和持有者所期望的风险环境。衍生工具的风险转移功能在套期保值、促进资本流动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刺激非生产性活动,减弱安全性监督的非稳定性作用

衍生工具的不断扩展也引发了有关整体经济稳定性的问题。衍生工具的运用,使得交易双方、规则制定者与市场参与者之间的透明度降低。它们可以被用于诸如规避资本金需求、应对会计规则和信用等级评定、合理避税之类的非生产性活动;也可用于提高与追逐高产出(当然风险也会相应提高)投资策略相关的资本市场风险可容忍水平。

在大幅度的汇率或者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下,市场风险水平的变化,与开放性条件下衍生工具契约的广泛发展有着明显的相关联系。一定数量的资本可以作为一种缓冲器,用于缓解市场动荡。在此意义下,衍生工具的运用将有利于减少此类资本的运用量;但同时也会提高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水平,进而动摇金融部门和整体经济的稳定性,对金融部门和整体经济造成严重冲击。

二、衍生工具在金融危机中的作用

衍生工具的这种自相矛盾的作用,使得原本就不太成熟稳定的金融系统和经济体系(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变得更加模糊和复杂起来,也使得有关的经济管理部门在对市场进行干预和规制时,决策的难度加大,进而对金融危机的产生与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一)降低了经济运转的透明度

衍生工具从两个方面导致了透明度问题。第一,它们扭曲了资产负债表作为量度一国的公司、央行和国民账户风险情况基准的内涵。第二,在现行的柜台交易情况下,对于衍生工具缺乏足够的披露要求和政府监督。在不存在诸如衍生工具之类的表外业务情形下,公司的资产负债便可以提供该公司的基本风险情况。利用资产与负债的到期日之间的差距可以确定公司的利率风险;二者的货币计价差异可以确定汇率风险;信用风险则可以由借款者、具有偿付责任(如应收款项)的顾客和客户、所持证券的发行者及其他资产的对应交易方的信用度来测度。金融衍生工具的介入使得在总体风险水平和由资产负债表所反映的风险水平之间加入了一个楔子。表外业务风险能够颠倒、夸大或者压缩由资产负债表所反映的风险水平。由表外业务头寸导致的透明度的缺乏,对于那些试图评价央行干预外汇市场能力的经济公众来说,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固定汇率体系下,央行的干预能力是关键性因素;在浮动汇率系统下,为了使经济在遭受投机性冲击或其他金融市场动荡后仍然保持稳定,央行的干预能力同样重要。然而,衍生工具的上述作用,却使得央行往往只能掌握其当前外汇储备拥有的金额,却难能预测远期外汇交易和互换掉期等交易条件下未来某个时期外汇储备额度的变化。

总体风险暴露水平与资产负债表脱节的情形也可出现在一国的资产负债表(即一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上。按照惯例,一国的实际市场风险暴露水平可以通过其资本账户上外国资产和负债的到期日和记账货币反映出来。衍生工具的出现和广泛运用,使得情形已经有所不同。资产和负债(如国外信贷)的货币标价可以伴随着外汇衍生工具变动;利率互换能够改变基于资产和负债的利率风险水平;如果赋予其上的看跌期权得到实施,长期信贷可以转变为短期信贷。甚至资本或者投资工具也可以随衍生工具而转型。总收益互换能够使短期美元信贷(债务)呈现组合投资的形式。另外,衍生工具的保证金和抵押需求可能创造出意外的巨额外汇流动,而这一点却不会在该国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国外负债和证券项目的数额中反映出来。结果,国际收支平衡表将不再能够作为准确估算国家金融风险水平的依据。

衍生工具也通过其他途径影响经济的透明度。企业业绩报告披露的欠真实性和政府监督的缺乏,极大地制约了政府和市场参与者在估计开放市场利率、单一经济实体的头寸额度、抵押与资本的充裕度等方面的能力。这就阻碍了对这些市场及其相关联市场稳定性的足可信赖的估计水平形成。通过这些途径,衍生工具的出现,使得公司很难对其交易对象的信誉度形成一个精确的估价。类似的,有关柜台交易衍生工具的信息数据的缺乏,意味着政府规制当局无法探查和阻止即期市场和相关市场上的市场操纵行为。另外,政府规制当局无法知晓其金融部门或主要的金融部门参与者的未清偿头寸——无论是按总额还是按净额计量的,他们将无法确切知道相对于其持有的资产而言,其金融市场的风险暴露程度。结果是政府的管理者和监督者将很难把握某些关键市场变量(如利率、汇率)对于经济变动的敏感性。世界银行前首席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将这点恰当的表述为:“发展中经济中衍生工具日益普遍的应用使得相关信息的充分披露,或者至少是已披露信息的合理诠释,变得日益困难起来”。

(二)助长了对政府管理和监督的规避

衍生工具经常被投资者用来规避政府的谨慎性管理原则。如被用于多方敷衍会计规则、躲避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上的有关外汇披露的限制以及减少规定的资本持有额等。

会计规则因不同类型的资产和应收款项信誉度或信用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这些规则根据各种资产信用风险的不同而征收相应的资产费用;某些情形下政府规定禁止金融机构持有某些种类的资产。然而,一些类型的组合证券却被用于规避那些禁止机构投资者(如退休基金和保险公司)持有外币资产的规定。通过提高某些被认定为生产能力较差的金融活动的相关成本,税收条款旨在增强规制监督。例如,可以对长期资本收益课征低于短期收益的赋税,以便提高长期投资的回报。使用衍生工具可以将款项的支付、接收和收入在不同的期间进行转移。这种行为可以使这些交易的利率支付呈现资本收益的形式,或者使短期资本收益呈现长期资本收益的形式。IMF、世行和OECD中的其他国家已经觉察到,衍生工具的使用旨在规避谨慎性原则规定。IMF的经济学家DavidFolkerts—Landau指出:“本国权益市场上这种头寸的金融限制正逐渐通过衍生工具的交易而得到规避。”2000年世行全球发展财政会议将其具体表述为:“巴西复杂的谨慎性防御系统可以通过充分发展的金融市场和柜台交易衍生工具轻易避过。”在OECD经济部的工作底稿中,这一点被Blondal和ChristiansenBlondal类似的表述为:“金融衍生工具的蔓延,这点是监管者难以控制的,也已经严重贬低了对于货币风险谨慎性控制的作用。”

另外一个问题是衍生工具被用于提高资本风险水平的倾向。衍生工具旨在创造价格风险,从而使风险能够在交易双方之间进行转移,却不会发生像在购买或空头出售时发生的标价和本金转换成本。如果初始的支付被当作权益或者资本,那么,相对于资本的名义本金规模就是衍生工具的杠杆水平。这一杠杆使得投资者能够承受的单位美元资本的风险水平,将会高于可获得的直接资本购置以及为直接资本购置而借款所带来的风险水平。

(三)威胁到固定汇率体系的稳定性

衍生工具的出现,在很多方面破坏了固定汇率体系的稳定性。衍生工具提供了强大的杠杆能力,降低了某些投资者的交易成本,这样的投资者通常是市场投机者、固定汇率攻击者或套利基金运作者,他们所持有的资金头寸是逆固定汇率而行事的。投赌注于冲击固定汇率方面的成本的降低,只会激励这种行为,强化他们实施这些行为的决心。外汇市场上这种冲击固定汇率的货币空头力量越大,央行旨在捍卫钉住汇率的经济干预或利率水平调整所需的资金规模将越大。衍生工具在外汇市场的运用意味着央行面临着更加严峻的任务,以使得钉住汇率能够在两个市场上得以维持:即期市场、外汇的远期或互换市场。与大多数国家央行的外汇储备规模相比,即期市场的规模一般都是很大的;因此,鉴于总体的市场规模,央行的市场干预潜能则相对比较小,而衍生市场的规模却是不受限制的。这些因素汇集在一起,大大地增加了央行干预成功所必需的临界规模。

(四)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危机的深化

当证券价格贬值或骤降之时,衍生工具(如外汇远期和互换、总收益互换)加快了危机的进程,深化了危机的冲击力。例如,与新兴市场金融机构进行交易的衍生工具一般都包含严格的抵押或保证金要求。对本土证券依据LIBOR进行总体收益率互换的东南亚国家厂商通常使用美元或美国财务部债券作为抵押;抵押比率估计为本国互换本金的20%。如果互换头寸的市值下降,东南亚国家厂商将不得不增加其抵押率,以使其提高到必要的运作水平。于是,基本的证券价格骤降(这种情形会在贬值或广泛金融危机的初始阶段发生),将要求东南亚厂商立刻追加其抵押的美元资产,其追加额与按互换头寸现值计算的损失成比例。随着本币和其他资产转换成美元以满足其追加抵押需求,将会立即触发外汇储备的外流。这不仅会加快危机的步伐,而且,衍生工具的抵押或保证金要求,通过对外汇和资产价格施加进一步的下降压力,将加速金融危机的进程,并进而加大金融部门的损失程度,将危机的影响进一步深化。

(五)提高了系统风险和感染风险

名为“Lanl£alussy报告”的国际结算银行报告,将系统风险定义为“某一机构由于其资产流动性恶化或者出现业务疏忽(或经营失败)导致其无力支付到期债务,进而导致其他机构的资产流动性恶化或经营失败的风险。”类似的,感染是一个因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而创造的术语,它被用来描绘这样一种倾向:一国的金融危机会对别国——有时甚至是与其互不相干的国家——的金融市场产生负面影响。它是系统风险应用于国家和国际市场层面上的概念。术语“感染”实际上是术语“龙舌兰效应”的一个较直白、客观的表述,后者被用来描绘1994年墨西哥比索危机的扩散效应。

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大量出现,为经济困难时期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迅速扩展提供了可能性。这些信用风险可能在经济危机期间演化为交易对象事实上的债务拖欠行为。这意味着,衍生工具的应用即便是降低了市场风险,它依然可能导致信用风险的升高。例如,通过签订基于可变利率信贷接受者的利率互换协议,某银行发放可变信贷利率贷款可能是为了降低短期利率变动风险及收益的变动风险。如果短期利率上升,则该银行互换头寸的市值也将升高,于是,上面提及的交易对象的总体信用风险也将增加,这种风险本身已经和套期保值的信贷资金联系起来了。从这个角度上考察,衍生工具对经济主体清偿欠款能力的恶化效应加剧了。就衍生工具的运用不能降低厂商的市场风险这个层次上来说,衍生工具使得金融体系的系统风险水平提高了。

衍生工具的出现也提高了全球金融系统的风险,主要是通过如下两种渠道发生的:第一个渠道是由于经济的全球化和金融的自由化,衍生工具加剧了国家之间的经济压力和危机的扩散性。很多衍生工具涉及跨国的交易主体,所以,一国的市值的损失和信贷率的恶化将会影响到他国的交易对手。第二个感染渠道,来自金融机构针对由另一个市场所造成的某一市场低迷状态所实施的应对行为。厂商会在其它市场上实施证券交易行为,原因之一是他们继续追加投资,购买那些以流动性好的国家货币标价的资产以满足抵押或资本需求;为了获得这些资产,厂商将进行组合投资转化,在其它市场上出售证券。当金融市场发生巨大波动时,这种对抵押资产的需求可能是突发的、大规模的,而这种渠道的感染将会非常迅速而猛烈。

(六)加大了危机发生后政策调整的难度

20世纪80年代债务危机后的政策调整过程是非常直截了当的。借款者主要是政府,贷款者主要是大的货币中心银行。这意味着关键性的贷款者势必同舟共济共商对策,与各个债务国的单一代表性借款者,以及相关的多边国际金融机构一起,协议对债务支付进行重组。

20世纪90年代的危机后政策调整过程就变得复杂起来。它不仅涉及到众多不同的私人和公共债务人,以及证券发行商,亦涉及到多种投资者和不同的受影响的发展中国家交易方的求偿权。采取股票、债券、组合证券形式的资本流动意味着存在数以百计的主要投资者和数以千、百万计的次要投资者。这些求偿权都因衍生工具协议而变得复杂起来。衍生工具不仅使潜在交易对象的数量进一步增加,而且产生了与未清偿债务和其他债务的最初求偿权拥有者相关的各种问题。而且,衍生工具的损失不同于后来的信贷支付。债务支付问题并非必然导致债务双方中任何一方的损失。主要的信贷支付问题是短期流动性问题,这可以简单的通过信贷支付计划的重组得到解决。相比之下,市场利率和汇率的变化可能使衍生工具损失的发生更具突然性,使损失的累积更为迅速,以致其规模超过与美元标价可变利率银行信贷相关的损失。

三、衍生工具与美国金融危机

与亚洲金融危机不同,此次美国金融危机的直接起因不是源于国际资本的流动,但衍生工具在其中同样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美国是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全球化的首要推行者。它奉行多年的金融自由化、证券化过程伴随着成千上万的金融衍生品的产生,给20世纪的美国经济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活力和源源不断的现金流。不仅美国本土人乐于持有这些高回报率的金融衍生品,外国投资者甚至外国政府也乐于持有。就这样金融衍生品在美国肆无忌惮的蔓延开来。从开始的优良资产逐渐蔓延到高风险高回报的次级贷款市场上。人的贪婪在衍生品的不断演化过程中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验证。次级债一次又一次的被组合而后又被分级出售,风险在整个链条上传递也在整个链条上蔓延。人们以为风险总是会被传导下去,虽然自己承担着风险但并不是全部。但可惜,这些风险一直还在金融系统之内,它们从未消失过,甚至随着链条的增长而变得更加难以观测和控制。

美国的次级贷款使得1994—2006年间美国的房屋拥有率从64%上升到69%,超过900万的家庭在这期间拥有了自己的房屋。在利用次级房贷获得房屋的人群里,大都是信用等级低的低收入者,但次级贷款却给了他们购买房屋的机会。这在一方面是有着积极意义的。但另一方面也造成了次级债的高风险性。高风险要求有高回报,相比普通抵押贷款6%~8%的利率,次级房贷的利率有可能高达10%~12%,而且大部分次级抵押贷款采取可调整利率(ARM)的形式,随着美联储多次上调利率,次级房贷的还款利率越来越高,最终导致违约率的不断上升。2001—2004年间美国尚处在实行低利率政策时,次级抵押贷款成了信用条件达不到优惠级贷款要求的购房者的选择。由于低利率时负担较低而房价又在不断攀升,使得购房者贷款热情高涨,而放贷机构也因有房屋抵押同时又可获得高额的回报因此都竞相开展次级贷款业务。这样就催生出了各种的金融衍生品。

这些新产品备受欢迎的原因在于,一方面是房价的不断攀升,需求的不断扩大使得人们忽略了价格风险的存在;另一方面是贷款机构风险控制不到位,竞争的加剧使贷款机构只顾极力推广这些产品,而不注意控制违约风险且违约风险总是通过金融创新而不断地传递给下一级。在利益的诱使下使得次贷市场出现了很多不规范的放贷行为,如:猎杀放贷和贷款欺诈。所谓猎杀放贷是指,贷款机构或其没有依照美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向消费者真实、详尽地披露有关贷款条款与利率风险的复杂信息。在此类案件中,受害者往往是消费者。而贷款欺诈是指,由职业罪犯导演的骗贷犯罪,受害者一般是贷款机构。而早在1968年美国就已经以法律的形式明令禁止猎贷行为的发生了。

那么为什么有那么多的房贷机构热衷于发放次级抵押贷款甚至不惜铤而走险触犯法律呢?究其原因还是巨大的利益驱动。但是将贷款发放给信用等级低的贷款者本身就是有很大风险的,为什么还要这样做呢?这一切的答案就在美国如火如荼的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产生的纷繁复杂的金融衍生品当中。

在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市场上主要有四种金融衍生品:ABS,RMBS,CDO和CDS。首先是ABS,它是资产证券化的产物,包括各种形式的资产抵押贷款其中包括住房抵押贷款。而将ABS当中的次级抵押贷款剥离出来就形成了RMBS。RMBS满足了次贷发放机构获取现金流动性及降低融资成本等方面的需要。因为RMBS是具有固定期界因此可以真实性的出售,从而形成一个真实的现金流。银行提供给客户的次级抵押贷款,并在利益的驱动下诱使那些并不了解合同详情或并不具备还款能力的人成为贷款人。而房贷公司又以高杠杆率从银行举债买下按揭贷款形成RMBS,随后按不同级别出售给不同的风险偏好者。为了满足不同风险偏好者的需要,RMBS并不是同一等级的,它根据现金分配规则不同又被划分为三个等级。投资人根据各自的风险偏好选择自己需要的等级,当然不同的等级投资回报率不同。就这样次贷市场中又引入了新的机构投资者。这就是为什么次贷危机爆发一段时间后除了抵押贷款公司外,还会有不同性质的新的公司不断地卷入其中的原因。养老金等需要固定收益的公司成为RMBS高等级产品的购入者,而风险投资基金则成为较高风险较高回报的低等级的RMBS的购入者。这样RMBS就成功的将风险分散化了,风险从房贷提供者转移到了债券购买者手中,金融风险被深化了。在房地产市场繁荣时,不会有人注意到RMBS的风险,因为住房是抵押品它随时可以以更高的价格出售变现。但在房地产市场出现回落时,不动产的变现出现了困难,价格不断下跌这样抵押品的价值也在缩水从而使的RMBS的风险逐渐暴露了出来。

RMBS的产生确实满足了不同风险偏好者的需要,这可以说是金融创新一直追求的东西,但创新并未止于此。为了进一步的扩大收益,RMBS的中间级又被重新划分,中间级的RMBS被称为担保债务权证(CDO)。在RMBS的基础上衍生出CDO需要通过资产的真实销售来保证获得特定资产对应的现金流,由于设计资产的真实销售其操作周期较长。CDO的划分方法大致与RMBS相同,也是根据现金回报分配方式来进行划分,分为优先级,中间级和股权级,自然风险较高的被划为最低级但回报率也最高。我们看到本身中间级的RMBS已具有较高的风险,而将它再一次的进行分拆出售,无疑CDO的低级品具有的风险已不可与正常的次贷篮子同日而语了。而人们对于高回报的追求和对风险的忽视使得创新并未止步于CDO。而是又将CDO划分成不同的等级再次出售从而形成了CDO的平方、立方等等,不断的延续下去。而风险也在延续的过程中不断的提升和广化,使得更多的金融机构和投资者成为了次贷衍生品的持有者及风险承担者。

另外在这场次贷危机中所涉及的另一个复杂的风险转移市场,就是信用违约互换市场。美国证券托管清算公司2008年11月4日的报告显示,目前全球范围内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违约互换产品总额达33.6万亿美元。信用违约互换在维护资本市场正常运转的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工具,信用违约互换(cDS)是买卖双方通过信用违约互换协议交换第三方信用风险的一种合约。信用违约互换合约的买方,是拥有资产的一方,希望通过支付一定费用,将信用风险转移给信用违约互换的卖方;而卖方提供可能出现的违约的保护,即承担不属于其自身资产的信用风险,并从信用违约互换的买方获得一定的保证金或相关利率支付。信用违约互换是一种双边风险交换金融合约。合约在没有发生违约事件时到期日即告终止或发生违约事件并满足支付条件,信用卖方完成赔付损失时即告终止。该合约可以分为两个基本部分,一部分是信用保险费支付,另一部分对应于可能的违约付款。一份违约互换的现值就是其两个基本部分现值的代数和,信用保险费满足使互换合约总现值等于零。由于CDS对CDO起到了担保的作用,从运用CDS的第一个CDO开始,购买CDO的信用风险逐渐减少,但承担风险的主体则变得更加多样起来。这类合约的卖方多为银行和保险公司,放贷人向一家银行或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以规避贷款人的违约风险。而保费率与违约风险率直接挂钩,风险越高向银行或保险公司购买保险的保费越高。而由于受到高保费的利益驱使,很多银行和保险公司都乐于承担CDO的保险,这也就是为什么次贷危机发生后很多银行和保险公司会被卷入其中的原因之一。

CDS的出现大大改善了CDO的信用评级,由于有了违约担保CDO便更加利于销售。这样CDO在CDS的帮助下被不断的创造分级出来。风险规避的投资者如养老基金选择了低风险低回报的优先级CDO,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如对冲基金则选择了股权级CDO。就这样CDS使得风险在整个金融体系内蔓延开来。在目前情况下,这些交易都是匿名方式进行的,从而使得大型金融机构不断陷入交易陷阱。而由于交易的不透明性,美国监管部门往往无法得到有效的数据,因此也无法对整个互换市场的风险进行合理的评估。致使目前市场上对CDS的潜在风险的忧虑也极其严重。

在此次次贷危机中的金融衍生品虽与东亚金融危机有所不同,但同样对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造成了很大的破坏。由于衍生品将信用风险不断地转移、分散、重组,一方面实现了风险分担隔离风险的作用,但另一方面又降低了经济运转的透明度,助长了对政府管理和监督的规避,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危机的深化,提高了系统风险和感染风险。ABS和RMBS使用了贷款池的操作方法降低了经济运转的透明度,使得监管部门和投资者不能直观的观察到贷款组合的风险性。而RMBS和CDO的不断衍生创造,使得风险从一个投资主体转向另一个投资主体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系统风险和感染风险。CDO之所以被广泛应用并不断的分级衍生出来,主要是因为每一次分级之后都有股本级的CDO来承担第一批的信用违约风险,而其他层级不用分担此风险而仅仅是获得收益而已。因此CDO备受欢迎,但持有股本级CDO的人同样担心信用风险问题,因此再一次的将手中的CDO进行分级创造出更高风险更高收益的股本级CDO并由其承担第一批的违约风险。就这样所有人都希望自己持有的是高回报低风险的金融产品,也因此CDO被不断的衍生创造下去。最终使得整个经济体卷入到了次贷危机当中。

四、结论及政策性启示

第4篇

资产证券化会计制度的完善与否,虽然不能左右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发展,但对其影响不可低估。因此,本文试就资产证券化业务涉及到的有关会计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会计要素定义;会计确认

 

一、资产证券化的概述

(一)资产证券化的定义

1977年,美国投资银行家莱维思.瑞尼尔,在一次同《华尔街》杂志的记者讨论抵押贷款转手证券时,首次使用了“资产证券化”这个词,以后资产证券化就在金融界开始流行起来了。

美国证券和交易委员会下的定义是:“资产证券是指主要由现金流支持的,这个现金流是由一组应收帐款或其他金融资产构成的资产池提供的,并通过条款确保资产在一个限定时问内转换成现金以及拥有必要的权力,这种证券也可以是由那些能够通过服务条款或者具有合适的分配程序给证券持有人提供收入的资产支持的证券。”

目前国内学者使用较广泛的定义是:“资产证券化(as—set securitization),是指把缺乏流动性的,但能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的现金流量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及收益要素进行分离和重组,进而转换成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

(二)资产证券化的理论基础

通过资产证券化过程使不流动资产能够得以流动,主要依赖于三个机制:资产组合机制、破产隔离机制、信用增级机制。

1.资产组舍机制

资产证券化的核心问题是“对各种待资产化的资产(债权)中的风险和收益进行分解和重组,使其定价和重新配置更为有效,从而使参与各方均受益”。资产证券化的这个功能首先是通过资产组合机制实现的。对某项资产来说,其风险和收益往往难以把握,如提前偿付或到期不还。而对于一组资产,情况就不同了,根据现代证券投资组合理论,整个资产组合中的风险收益变化会里现一定的规律性。因此,通过整个组合的现金流量的平均数做出可信的估计,可以有效地规避组合中资产的提前偿付风险、信用风险等。

2.破产隔离机制

在构造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时,证券化结构应能保证发起人的破产不会对特设机构的正常运营产生影响,硕士论文从而不会影响对资产担保证券持有人的按时偿付,这就是资产证券化的破产隔离机制。这一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是证券化资产从发起人到特设机构的转移必须是真实销售。资产转移可以被视为真实销售和担保融资。如果资产在发起人和特设机构之间的转移被认定为丰日保融资,则发起人必须以自己的全部资产为偿付担保。当出售者遇到破产或清算时,已转让的资产就有遭受牵连的风险,影响本息的偿付,投资者的利益就受到了发起人的破产风险的影响。但如果资产的转移被认定为“真实销售”,则发起人就能实现资产的表外处理。当发起人破产时,该资产不作为破产财产,从而使资产担保证券的投资者利益不受发起人破产的影响。

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破产隔离机制进一步降低了投资者的风险被限定在证券化的资产中,而不受发起人破产的影响。

3,信用增级机制

信用增级机制是资产证券化交易得以成功的重要保证。信用增级是用于确保发行人按时支付投资利息的各种有效手段和金融工具的总称,信用增级就是使投资者不能获得偿付的可能性最小。

二。资产证券化有关会计要素定义

在进行会计确认之前必须保证某项经济事项符合相关会计要素定义。资产证券化的操作对象是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举例说明:甲出售一组应收账款给spv,甲保留对资产服务的权利,spv要求附带对应收账款不能收回的担保限额,即甲以这组应收账款为基础资产签订担保合约,则甲在应收账款表外化的同时,其资产负债表上会出现一笔服务资产和按合约确定的担保负债,郎甲的资产负债表上产生了新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spv的资产负债表上相应产生有担保合约确认的新金融资产。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对金融工具、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给出了明确的定义:

1.金融工具。金融工具,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2.金融资产。金融资产,指下列资产:(1)现金;(2)持有的其他单位的的权益工具(3)从其他单位收取现金或其它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医学论文(4)在潜在有利的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5)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权利,企业根据该合同将收到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6)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权利,但企业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权利除外。权益工具,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3.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指下列负债:(1)向其他单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2)在潜在不利的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义务,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非吲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义务,但企业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义务除外。其中,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本身就是在将来收取或支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

随着金融创新的衍生工具的日益繁荣,传统的资产概念变得越来越模糊,运用这一宽泛的概念不能做到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因此新会计准则将金融衍生工具表外业务表内化,改变了我国长期以来衍生金融工具仅在表外披露的做法。

三.资产证券化相关会计确认问题

从会计要素的确认方面看:所谓确认是“指在效益大于成本及重要性原则的前提下,将某一项目作为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正式列入某一具体的财务报表的过程”。对证券化的资产的终止确认问题是资产证券化会计的核心问题,即资产证券化是“真实销售”,还是有担保的融资。这决定了证券化的资产作表外处理,还是表内处理,对发起人意义重大。

(一)“担保融资”和“销售”确认分别对会计报表带来的影响

如果该项资产证券化交易被确认为融资,发起人在资产负债表上继续将证券化的资产确认为一项资产,通过证券化募集的资金确认为负债,其交易成本作为资本性支出;如果该项交易被确认为销售,转让的资产移出资产负债表,得到的现金及其它与转让资产无关的资产作为销售收入,产生的新业务是销售收入的减项,并同时确认相关损益。

(二)两种会计确认模式:风险与报酬法与金融合成法

1.传统的确认方法——风险与报酬分析法

风险与报酬分析法是典型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会计确认方法。根据该方法,“金融工具及其所附属的风险与报酬被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只有转让了相关资产组合所有的风险和收益,证券化交易才能作为销售处理,所获得的资金作为资产转让收入,同时确认相关的损益;否则,如果发起人还保龆出售资产的部分风险和收益,则该资产不能做销售处理,而继续留在资产负债表上,同时将现金流入视为以此资产为担保的负债”。该方法适用于资产证券化产生初期交易较为简单时的会计处理随着金融创新的层出不穷,证券化交易过程曰益复杂。

风险与报酬分析法暴露出本身的缺陷而不能正确反映经济实质,具体表现在:

(1)证券化交易过程中,多项复杂的合约安排使得控制权与风险、收益相分离,并以各种相互独立的衍生金融工具为载体,分散给各方。在风险与报酬分析法下,职称论文交易就不能视为销售,发起人就达不到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的目的。

(2)风险与报酬分析法导致人们对具有相似的经济实质的财务活动做出了不同的会计处理。例如,发起人与证券持有人达成协议,承诺对证券化资产的信用损失,提供其面值10%的担保。由于担保合约的存在,使得发起人仍被认为保留有证券化资产的相当部分的风险与报酬,因而全部证券化资产仍继续被确认在其资产负债表中。相反,如果发起人转让全部证券化资产,而向某一独立第三方购买上述相同比例的信用担保。则其确认证券化资产的出售业务,同时只需对面值的10%部分确认为担保负债。

2.会计模式的改进与创新一—金融合成分析法

1996年6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颁布了第125号准则:《金融汝产转让与服务以及债务解除的会计处理》,该准则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金融合成分析法承认以合约形式存在的金融资产具有可分割性,各组成部分在理论上都可以作为独立的项目进行确认。按照这种方法,金融资产转让过程中,应该将已确认过的金融资产的再确认和终止确认的问题与资产转让合约所产生的新的金融资产的确认问题严格区分开来。具体来说,已确认过的金融资产的再确认和终止确认能否视作销售来处理要看其控制权是否已由转让方转移给受让方,而非看其交易形式,转让方保留的风险和报酬可视作转移合约的产物,可按新金融资产和负债加以确认,这样就能与移出资产的终止确认区分开来分别处理。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ias39,也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对金融资产的转让加以确认。一项转让者失去控制权的金融资产转让(全部或部分)应确认为销售。

新准则对资产证券化的确认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更能体现会计的实质终于形式原则。

3.风险与报酬分析法与金融合成分析法的比较

当交易的结果导致发起人的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时,两种方法的确认结果不同。仍沿用前述的甲出售应收账款给spv的例子,甲保留对资产服务的权利,spv要求附带对应收账款不能收回的担保限额,即承担了坏账损失的相应风险。按照金融合成分析法,甲应终止确认这组应收账款,同时按照合约确认相应的坏账损失担保负债;另一方面,spv由于获得了应收账款的控制权,直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这笔资产,将甲提供的担保合约确认为一笔金融资产。但按照风险与报酬分析法,由于甲仍保留了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风险,应在其资产负债表上继续确认这笔资产,而把得到的现金时作一笔担保负债。在金融合成分析法下,更偏向

于把证券化资产作表外处理,同时对由此产生的新金融资产和负债及时加以确认和计量。

由此可见,金融合成分析法更能反映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实质,更能适应金融创新的发展,是证券化会计处理的发展方向。但金融合成分析法也有一些不足:表外处理时,会计报表可能不能全面、充分地反映发起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容易成为其操纵利润的工具。掩盖债务,虚增利润,这将不利于企业的正常、持续的经营,且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安然”公司大肆使用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工具从事表外融资,高估利润,低估负债,是其破产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结语

综上所述,新会计准则已经填补了在指导、规范资产证券化交易方面存在的空白。我国通过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国关于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有关设想,顺应我国金融市场蓬勃发展和新的金融工具不断出现的形势已将金融衍生工具会计所需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制定出来,将基本框架建立了起来。这是我国会计理论和实务发展的一大进步,在与国际接轨方面也更加完善。相信当操作指南出台之后,资产证券化的会计处理将正式进入实务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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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关键词:金融工具创新 市场监管 方针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我国金融市场也随着不断发展壮大,同时也为我国的金融创新工具市场初步的发展创造了全新的条件。但是,我国对金融工具创新市场的监管仍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研究如何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与规范金融创新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金融工具创新及监管概述

(一)金融工具创新概述

金融工具创新是金融创新的核心内容,它就是从以前传统的基础性金融工具,通过技术渗透而衍生发展出来新型的金融工具。这种创新主要是通过对金融工具的收益,风险,流动性,可交易性,数量大小,期限长短和权利义务等不同特征的分解和重新组合而形成的。金融工具创新的核心是衍生金融工具,它的主要形式是指期货、期权、货币互换、利率互换。

(二)金融监管概述

1、金融监管定义

金融监管是指在一定的限制或要求通过特定的政府机构(如中央银行)由演员进行的金融交易。金融监管的主要特征是具有特定含义和政府监管行为。纵观全球,所有国家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也有客观上的所有政府控制的金融体系。

2、金融监管的类型

(1)分业监管。分业监管即金融行业针对不同的业务内容分别设立了专门的监管机构进行金融监管,比如美国就是分业监管模式的典型代表,通过分业监管模式对银行、保险、证券三大支柱性金融产业进行监管。

(2)统一监管。统一监管即由职能单一的中央银行或者专门性的金融监管机构对整个金融行业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从而保证金融领域能够健康有序发展。

(3)不完全统一监管。不完全统一监管模式主要表现形式是牵头监管模式和双头监管模式。牵头监管模式主要由一个专门的监管机构全权负责不同监管主体之间的协调工作,从而在多个监管主体之间建立一种比较及时有效的协调磋商机制。双头监管模式主要是将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合并为综合金融监管委员会,然后由金融监管委员会与中央银行共同负责其他相关金融监管主体的协调工作。

二、我国对金融工具创新监管的现状

(一)政府监管现况

对于监管主体,其中一个重要监管组织为银监会,主要职责是监管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衍生物,也对在中国境内依据法力法规开设的私人银行、信托公司、租赁公司、汽车公司的法人,国外银行在中国国境内的分行等凡是符合相关规定的金融机构开展的金融衍生业务进行监管。而与银监会不同的是,证监会主要对国内期货交易,期货交易所和其他衍生工具交易所(黄金交易所除外)进行监管。

(二)行业自律现状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不断的发展成熟,我国将会以最快的速度推出场内交易工具,针对场内交易市场,期货交易所、期货业协会为目前主要的自律组织。我们国家目前一共有四加自律交易机构,为了场内的金融创新工具我国设立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三)跨镜监管和国际合作现况

各国政府组织之间金融创新工具交易监管合作主要通过信息共享的形式完成,一般为单边或多边。即监管合作只有在信息共享的前提下,通过政府的政策调节和使用现代技术,使用大致相同的宏观经济调控手段,并充分理解各国国情的不同,从而找到共同的监管目的,并积极制定相应措施,达到各国间政策上的融合。

国际互换与衍生工具协会、国际清算银行等是目前国际上进行衍生品交易的主要交易监管机构。我国已经成为了国际清算银行、国际证监会组织的组成成员。且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还是国际互换及衍生工具协会的会员。

三、我国金融创新工具市场监管中存在问题分析

(一)政府监管效率低

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越来越强,我国仍使用一线多头的监管模式对金融创新工具市场进行监管,这种监管模式大大降低了管理层的监管职能,当金融创新工具这一新兴的市场出现问题时,就需要各个具体的监管部门相互协调、配合才能拿出相应的应急措施,这大大延长了解决问题时间周期,从而错过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而风险往往具有突发性,需要监管部门能够及时对具体情况作出反映,拿出解决办法。

(二)行业自律水平不足

目前看来我国虽然有一些金融创新工具市场的自律性组织,但是他们均是在计划经济市场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这些自律性组织完全成为了政府的附庸,没有独立的地位,且本身其自律性发展很不完整,很难独立性的起到作用,不能发挥自律组织的独立地位,故我国金融创新工具市场的自律组织水平低下,基本不能完成自动监管金融市场的功能,且受政府影响严重。

(三)跨境监管与国际监管合作不佳

在金融市场不断深入开放、金融一体化的不断加速的情景下,我国在跨境监管和国际监管合作虽然取得了前进,获得了国际社会的接纳,但跨境监管和国际监管合作仍需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的衍生品是进行国际合作的主体部分,尚未涉及其他主体的合作。目前我国达成的国际合作协议也同样是针对监管金融机构开展的衍生品交易合作,极少是对其他非金融机构的交易主体如企业和私人投资者的衍生品交易行为的国际监管合作。在企业及私人投资者的衍生品的国际监管合作需要加强。

(四)退出机制不完善使得金融机构风险意识薄弱

我国虽然已出台了多部金融法规,但只对市场准入有着严格规定,而在对问题金融机构的处理上,缺少市场退出的法规。所以,金融机构风险暴露时,金融监管只能借助强制性行政干预来解除金融风险。

四、完善我国金融工具创新监管的政策建议

(一)构建高效金融创新工具市场监管

随着金融创新工具市场进一步发展以及混业经营模式的强化,综上分析得知我国监管模式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与不足,以前一线对多头的经营模式已经不适合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需要。在新的形势下必须构建一种新的监管体制,应自己根据具体情况及想要达到的监管目标进行全方面的设定,以弥补现价段监管体系的不足,且必须具有灵活性,以便随时调整,应对突况。

(二)完善健全金融创新工具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

由于我国金融创新工具为后起的新兴产业且发展速度很快,相对应的法律法规及监管系统都相对滞后,而我国是一个以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国家,政府部门政策的引导对各方面的影响较大,常常对市场造成混乱场面,弄不清政府的明确政策导向,又影响了自律部门对市场的监管。故应建立完整健全的法律法规,规范金融创新工具市场。

(三)强化内部风险控制

虽然我们国家的银行机构、证券机构等协会对市场经济各行各业的自律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成熟,各个协会没有显示出他们在金融市场的风险监管机制中的作用。在监管金融创新工具市场时, 应明确区分各协会自律监管的职能,改变传统一对多的监管模式;与此同时,行业协会也应该提升自己监管的能力,设立于金融市场运行相符合的管理条例。

(四)放松金融行政管制,加强审慎性监管力度

现如今,我国金融监管目标逐渐由社会的政治功能向优化资源配置的社会经济目标转移,改变了仅仅依靠行政命令的监管模式,有效发挥了金融管制和约束作用。在金融政策制定和金融活动监管过程中,金融监管部门需要对金融创新动向及时做出相应的反应,积极鼓励金融行业不断进行创新,通过更新金融目标转移方式及手段,从根本上减少“行政国家”各种副产品滋生发展的现象,从而促进金融监管向新的高效方向转变。从某种意义上看,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一方面是逐渐减少计划性监管,另一方面是逐渐增加审慎性监管。审慎性金融监管主要是在尊重金融机构自的基础之上建立的,它着重强调要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通过经济力量本身制约一些金融机构以及金融市场的活动,进而保证金融服务业的品质,推动金融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

五、结束语

金融创新工具作为金融自由化和全球化的产物,是实现金融创新的突破口,也是资本经济发展中的焦点问题。由于金融衍生产品的特性,使得金融衍生产品产生的风险远远高于一般金融工具,加大政府对金融创新工具市场的监管力度不容小觑、势在必行。但仅仅依靠政府的监管还远远不够,同时还要建立包括行业自律监管、交易所自我管理在内的三层监管体系。

参考文献:

[1]李MM.论金融创新工具交易的法律监管及中国监管体系重构设想[J].中国政法大论文,2013 年

[2]王晶晶.中国金融创新工具监管制度研究[J].中国政法大学博士论文,2014年

[3]邱永红.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若干法律问题研究(下)[M].经济法学评论20(1)

[4]秦洪军,邢成.美国场外金融创新工具市场监管的实践与启示[J].海南金融. 2012(12)

第6篇

(一)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属性 在传统会计理论中,资产和负债都是基于“过去的事项”形成的,而根据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衍生金融工具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其“未来性”,即:“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且绝大多数交易均实行保证金制度,初始投资额很低,因此历史成本并不能准确反映衍生金融工具本身所蕴含的价值和风险,基于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会计信息当然也无法给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带来有效的决策信息。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就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即采用市场价格来度量衍生金融工具的价值变动,这样能更真实地反映它的收益和风险状况。

(二)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的披露原则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属性决定了其信息披露为公允价值信息披露,而公允价值信息披露制度的设计目的就是向投资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为了保障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应遵循以下披露原则:一是充分披露。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的高风险性和复杂性,企业的财务报告必须反映出与衍生金融工具相关的定性和定量信息,表内与表外信息结合披露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披露方式。表内列示可以充分揭示有关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以及它对投资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方面的影响。而表外信息除了包括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基本情况作详细披露外,还应当对衍生金融工具核算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交易的性质、各类风险定性的描述及定量的测度等情况进行详细披露,这类信息有助于投资者加深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信息的全面了解。二是可理解。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及会计核算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如套期保值和投机套利交易的区分,套期保值种类的认定、浮动盈亏的变化等。然而,对于非专业人员是很难清楚地理解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所蕴含的风险以及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程度,因此,在企业对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进行披露时,应充分考虑所披露信息的可理解性,在报表附注中进行详细说明。三是及时披露。金融市场瞬息万变,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更是变幻莫测,对衍生金融工具操作进行有效监管,切实避免投资者遭受损失, 会计信息必须及时披露,并且要具有前瞻性。

二、衍生金融工具的变化及其问题

(一)衍生金融工具的变化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的列示,新准则规定将其在纳入资产负债表以全额法分别列示(可以抵销列示的除外)。其中,列示的具体规定主要有:(l)金融工具的分类。新准则明确规定,报告主体应当依据金融工具的定义和性质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归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并且规定了相应的确认和分类条件。(2)利息、股利、利得和损失。权益类的计入所有者权益,负债类的计入当期损益。(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新准则规定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抵消。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新准则规定应主要披露如下信息:(1)重要会计政策、计量基础等信息。如分类方法、确认和终止确认的条件、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采用的计量基础等等。(2)各类套期保值有关的信息。包括套期关系的描述、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被套期风险的性质。(3)公允价值信息。包括确定公允价值所采用的方法,采用估值技术的,还应披露相关的估值假设。(4)衍生金融工具的性质、合同金额或名义金额,到期日、失效日或合同执行日,期末公允价值等信息。(5)与各类金融工具风险相关的描述性信息和数量信息。(6)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市场风险信息。(7)其他披露的事项。主要包括担保、减值、重分类的金额和原因等。通过这些信息的披露,使报表使用者能够了解衍生金融工具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帮助评价与衍生金融工具相关的未来现金流量金额、时间及确定性程度,从而有助于报表使用者做出正确决策。另外,新准则还引入了“利得”和“损失”这两个隶属于利润要素的概念。利润的计算变为:利润=收入-费用+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计入当期利润的损失。这一改变,突破了原来准则中严格按照历史成本和实现原则确认收益的规定,使许多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能够计入当期利润,在利润表中得到反映,如“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账户就可以反映由于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经过这样的调整,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对企业利润造的影响就可以通过利润表得到反映。

(二)衍生金融工具的问题新准则的上述变化使得财务报告能够更准确更公允的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内在价值及潜在风险,但仍然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现有的对于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原则性和概括性较强,而可操作性较弱。新准则的制定主要借鉴国际会计准则,侧重于框架性和方向性的规范,主要是对相关问题的重点、难点做出一些解释性规定,并没有详尽的操作规范。然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总是伴随着较高的风险,仅仅有定性的描述远远不能全面反映风险的真实状况,因此,缺乏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定量的测度以及风险测度方法的可选择性必定大大降低了财务报告的有用性。二是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会增加财务报表的波动性,特别的会使使利润变化起伏更大。在市价上升时,公允价值计量会导致金融资产增加;当市价急剧下降时,公允价值计量又会导致资产巨额减计;而且,利润的大幅波动为公司价值的评估也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事实上,这种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的会计信息的波动性很可能会引起投资者不必要的恐慌。

三、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的改进建议

(一)表内列报的改进 一是资产负债表的改进。(1)改变表内项目分类标准并单独列报。现行的资产负债表是按照流动性对表内项目进行划分和顺序排列的,然而,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衍生金融工具来说,其流动性是无法判断的。如果基础价格走势与预期相符,企业可能将衍生金融工具持有至到期;反之,企业可能随时将衍生金融工具对冲了结。因此,不能再按照流动性对资产负债表内各项目进行划分和顺序排列,而是在资产负债表中,将资产按照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列示,负债按照金融负债和非金融负债进行分类列示。依据重要性原则,对于那些运用衍生金融工具较多,涉及金额较大的企业,还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增设相应的项目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单独列报。可以设置“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项目,用以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分别归类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衍生金融工具。衍生金融资产或负债的单独列报,能够清晰、直观的反映出衍生金融工具的性质、金额、公允价值等信息。(2)计提衍生金融工具风险准备。相对于表外信息而言,报表使用者往往更重视表内信息,所以,对于存在巨大风险的衍生金融工具而言,不仅要在表外对其风险进行披露,并且在表内也应披露其存在的风险,从而使报表使用者能够全面了解衍生金融工具存在的风险,进而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进行风险防范和风险控制。可以考虑采取特定方法提取衍生金融工具风险金,作为衍生金融资产的抵减项目列示。具体操作如下:设立“衍生金融工具风险准备金”科目,该科目属调整科目,类似于“坏账准备”科目,用以核算计提风险准备金的增减变动。计提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衍生金融工具风险准备金”;实际发生损失时,借记“衍生金融工具风险准备金”,贷记“衍生金融资产”;余额一般应在贷方。

二是利润表的改进。新准则规定,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虽然能够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衍生金融交易存在的风险,但是,这必然会加大利润的波动幅度,甚至会误导报表使用者。此外,上市公司还有可能利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进行盈余管理,平滑经营业绩,操纵利润。鉴于此,需要对利润表进行改进,以期达到既能反映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对利润表的影响,又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波动误导报表使用者的目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由于市场价格变化而形成的浮动盈亏,并不是已实现的盈亏,其本质上是一种预期收益或预期损失。因此应当将反映预期因素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利润表中的其他项目相分离,即将利润表分为实线部分和虚线部分,预期损益在虚线表中列示,并根据预期净损益计算相应的预期所得税费用,最后计算预期净利润。每股收益根据预期净利润计算,位置调整到虚线表内。这样一来,就可以将已实现的盈亏和预期的盈亏区分开来,一方面既能反映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对利润的影响,另一方面,又能避免误导投资者。经过改进后的利润表能够满足不同类型的报表使用者。对于稳健或保守型的报表使用者,可以选择净利润和预期净利润中的较低的一个作为评价和决策的依据;对于风险偏好型的报表使用者,可以选择净利润和预期净利润两者中较高的一个作为评价和决策的依据。

(二)表外披露的改进一是衍生金融工具主要会计政策披露。对于衍生金融工具,应当按照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报表附注的“主要会计政策”项目下,单独对其初始、后续的确认标准和计量基础以及其它相关的重要会计政策进行说明,从而提高衍生金融工具会计政策选择的透明度,避免了上市公司为达到特定的目的而滥用会计政策选择权,随意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而有效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二是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披露。目前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信息表外披露现状良莠不齐,部分公司虽然对公允价值进行披露,但是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及估值假设却多未提及,且格式也不统一。因此,应该在“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项目下,单独对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进行披露,包括全部或部分直接参考活跃市场报价或采用估值技术等。此外,在“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中,应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和公允价值,以便报表使用者进行对比。

三是衍生金融工具风险信息披露。现行的财务报告没有采用规范的格式对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信息进行披露,披露的内容也不全面。鉴于衍生金融工具风险信息的重要性,应该在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单独设“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管理”项目,用来披露衍生金融工具所面临的风险。这些披露应该既包括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描述性信息披露,又包括其风险的数量信息披露。

参考文献:

[1]安慧:《我国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披露研究》,西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

第7篇

【关键词】公允价值 衍生金融工具 会计风险 建设银行

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各种复杂的衍生金融工具应用于我们的风险投资中。在2006年2月15日,中国财政部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衍生金融工具采用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即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该准则规定了衍生金融工具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在会计确认、会计计量和会计信息披露中应采取的原则和方法。尽管衍生金融产品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较之先前使用的历史成本法更加符合市场原则,但在企业的实际会计运用中,如果把握不当,也会给企业经营活动带来会计风险,值得引起关注并防范。

一、新会计准则中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计量方法与原则

在会计确认方面,衍生金融工具可以分为初始确认,再确认和终止确认。首先,衍生金融工具在合同签订时就应予以确认,此时合同标的的风险和收益都已经转移。再次,衍生金融工具是在未来某个时点进行交易,在合同签订到交易真正开始时,合同标的的价值是在不断变化的。那么就要对其“量”的变动进行后续确认。最后,新会计准则采用风险报酬分析法,以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为标准进行终止确认。

在会计计量方面,新会计准则要求对衍生金融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由于公允价值是在活跃市场上的市场可接受的价格,那么一旦市场不活跃或者没有其他类似可参考的价格,就需要通过估值技术对公允价值进行估算。

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不仅要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还要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条件、计量基础和会计政策。通过会计信息披露,知道衍生金融工具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会计报表的影响和结果。新会计准则更要求进行表内核算,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到当期的损益中。

二、衍生金融工具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风险分析

衍生金融工具既是重要的规避风险工具,也是巨大的风险源,它的风险主要存在于合同签订到合同执行的一段时间内。通过表2-1具体说明:

表2-1 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损失表

(一)衍生金融工具会计风险的认定

衍生金融工具作为一种高风险的金融工具,其会计风险是指运用衍生金融工具的企业,由于与衍生金融工具有关的会计信息的错误或者是不完整的列报,使得财务报表中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失实或者是不完整,而误导财务报表使用者相关决策所带来的风险。下面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为例,将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确认、会计计量和会计信息披露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具体说明。

(二)衍生金融工具会计风险分析

1.会计确认带来的风险。首先,银行通过利用“打包”这种方式对其金融工具进行风险管理,但这种方式有可能存在因几种金融工具确认时点的不同而造成困难。同时,不同银行之间的确认时点也有所不同,例如,建设银行在选择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时点方面都是在合约生效之时确认衍生金融工具。而招商银行在年报中阐明选择合约签订之时确认衍生金融工具,损益计入当期利润表中。

再次,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瞬息万变,会计准则规定的再确认只是反映衍生金融工具在财务报告日这一时点上的价值,而单一的时点信息并不能反映真实的会计信息。同时,银行有专门的财务软件系统,会计人员只需按照规定录入日常业务,不能明显地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损失和收益,对衍生金融工具的波动性关注不大,就会忽视这种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表2-2 期权合同市场价格

以上数据表明:期货合同是瞬息万变的,在会计分录中将这种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但是这种变动并不能在会计分录中及时反映,这样会加大企业利润的波动性,增加企业的风险。由此可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衍生金融工具在会计再确认上存在着现实操作的困难。

2.会计计量带来的风险。在建设银行的年报中,明确说明了衍生金融工具采取的是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这种计量方法是基于公平交易并且活跃的市场,而在不存在活跃市场条件下,就应采用估值技术。建设银行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的估值技术。

以现金流量折现法为例,其方法是将未来一定时期的现金流量按照一定的折现率折算出来的现值。这里有两个局限问题:首先,确定预期的未来现金流量。在业务未发生的情况下,未来现金流量是要通过估算得来的,不同的会计人员会有不同的估算标准,这样就会存在差异。例如,例如商业银行的一项存款的现金流量为1000元,2000元和3000元三种可能性,而这三种可能性的概率分别为20%,60%,20%。一种未来现金流量的确认方法是传统法,即考虑发生概率最大的一项,那么可确定未来现金流量为2000元;另一种是预期现金流量法,即考虑所有的现金流量,那么可确定未来现金流量为1000×20%+2000×60%+1000×20%=1600元。再次,确定合适的折现率,这种利率要与风险成正比。当存在合同现金流时,就使用合同利率;当合同现金流变为估计现金流时,就要改为其他利率;当现金流的时间也不确定时,单一恰当的现金流和利率就无法合理的确定等。这些都是衍生金融工具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存在的问题。

3.会计信息披露带来的风险。首先,衍生金融工具的价值随着标的物价值的变化而变化,其损益的变动是难以及时的披露,这其中就蕴藏着巨大的风险。目前企业仅仅是按照固定模式的要求在中期或者期末进行列报披露。

如表2-3,2-4所示,通过建设银行从2009年到2012年所拥有的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的金额数来具体说明:

表2-3 建设银行2009年到2012年衍生金融资产数额

注:本数据为建行集团数额,来源于建行网站各年份年报。

表2-4 建设银行2009到2012年衍生金融负债数额

注:本数据为建行集团数额,来源于建行网站各年份年报。

通过以上数据的分析会发现,衍生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的波动性很大,且近一年出现了缩水,但表后的附注表明,建设银行所拥有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合约价值并没有发生很大的变化。这就充分说明衍生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发生波动的最主要原因是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种风险也是巨大的。并且,年报上的数据仅仅反映的是年末时的情况,衍生金融工具巨大的风险性不足以表现出来,投资者通过报表来进行经济决策就会产生误导。

三、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的会计风险防范

(一)修改确认原则,及时确认会计要素

针对衍生金融工具“打包”这种现象,企业应该将这些打包标的根据风险的大小和种类进行分类,分别进行处理;将风险不同的交易区分开“打包”,特别是要对高风险的金融工具单独确认。

(二)提高会计人员素养,完善估值技术

首先,应该加强会计人员技术和职业道德的培训。使用公允价值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计量,本身就是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应该有针对性的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使其迅速掌握新会计准则中有关于公允价值的规定以及模型的估值。同时,估值技术本身主观性就较强,这就要求会计人员不偏不倚地进行估值。对于不同的衍生金融工具,制定不同的估值方法,使其形成一个全面的公允价值评估体系。

(三)完善会计列报,丰富披露方式

财务报表是会计确认和计量的结果,因此就要对财务报表进行全面详细的披露,对于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信息应该通过在表内列报和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两种方式相结合。表内列报主要是由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来披露衍生金融工具的变动信息,而报表附注披露作为一种补充,应包括公允价值估值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后公允价值的变化趋势等。值得注意的是,披露其变化趋势,对于公允价值是一个有效的预测,用于弥补报表不能准确的反映瞬息万变的衍生金融工具这一缺陷。

参考文献

[1]张凤卫.金融企业会计[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2:201.

[2]黄益平.我国上市银行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研究【D】.厦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

[3]陈春霞,章颖薇.衍生金融工具会计风险成因探析[J].商业会计,2012(5):110-111.

[4]周松,梅丹.衍生金融工具会计风险与应对策略[J].财会月刊,2011(5):9-11.

第8篇

论文关键词:金融创新 金融期权 期权费 收益折现法 b—s模型

论文摘要:金融期权既能有效地转移金融风险,又能保护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使其立于不败之地,因此是一种最具特色和最有发展前途的金融创新工具。本文从金融的多重创新和权利义务不对称性两方面,对其作了一些新的探讨。期权的定价模型,一直被认为是期权理论中的一个难点。许多有关著作或者对其搁而不提,或者使用大量数学推导讲得过深。本文特从无形资产的收益折现法出发,较平直地揭示出它的定价原理,可以作为期权定价理论方面的一种入门知识。

金融期权在当前金融交易中最具特色。它既能有效地转移金融风险,又能保护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使其进退自如,立于不败之地,所以被人誉为金融工程中的核心工具。

一、从金融创新看金融期权的特点

金融创新包含金融技术创新、金融业务创新和金融工具创新三部分。金融期权就是创新的金融工具之一。一种金融工具的创新可以从三方面入手:1对原有金融工具适用期限加以改变;2对原有金融工具交易方式加以改变;3对原有金融工具交易对象加以改变。而且,这些创新又可以重叠和交叉进行,使创新从基础工具(货币、股票和利率)开始由低到高,形成一重创新、二重创新、三重创新、四重创新等等多个层次。其中,外汇期权和股票指数期权就是这种多重创新的典型。

外汇期权交易可以追溯到最简单的即期外汇交易,当即期外汇交易的交割日期延长到两个银行营业日以外时,就成为一种新的外汇交易,即远期外汇交易。所以,远期外汇相对于即期外汇而言,就是其一重创新所得的金融工具。而当远期外汇交易改变其交易方式,由场外的自由签约转变成在交易所内按标准合约进行交易,便产生了外汇期货这种新的金融工具。这样,外汇期货既是远期外汇的一重创新,同时也是即期外汇的二重创新。如果外汇期货再改变其交易对象,即由买卖有形的金融商品改为买卖无形的选择权,这就是外汇期权交易。因此,外汇期权既是外汇期货的一重创新和远期外汇的二重创新,而且也是即期外汇的三重创新。当外汇期货交易与期权交易交叉结合在一起,就形成了新的金融工具——外汇期货期权(options on foreign currency future)或外汇期货式期权(futures-style options)它们对即期外汇来说,已是其四重创新了。

同样,由最简单的股票现货交易开始,延长股票的交割期限,就成为股票期货交易。由于我国的股票市场只限于现货交易一种方式,所以对股票期货交易比较陌生。其实,巴黎证券交易所自1983年10月24日起,就把证券市场分为股票现货市场和按月结算的期货市场两部分。而且,一些著名的大企业都离开现货市场转入期货市场,从而使该市场又被称为明星市场。显然,股票期货就是股票现货的一重创新工具。当股票期货交易改变其交易对象,即由股票本身改为反映股价涨跌的指数时,又创造出了股票指数期货。它是股票期货的一重创新,或者说是股票现货的二重创新。如果它的交易对象再由已经不是实物的指数,而进一步弱化为完全无形的选择权时,这就又有了股票期权和股票指数期权两种创新的金融工具。它们可以分别认为是股票现货的三重创新和四重创新。

由此可见,金融期权是一种经过由低到高多重创新的、比较复杂的金融交易工具,是当前金融工程学的重点研究对象。

二、从权利和义务看金融期权的特点

金融期权交易对象不是特定的商品或劳务,而是一种不承担义务的单向性买或不买以及卖或不卖某种作为标的物的金融商品$包括外汇、利率、股票、股票指数和期货合约’的选择权。这种交易通过期权合约,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金融期权可描述为交易双方通过签订期权合约,有偿地给予买方如下的权利:按签约时商定的协议价,限定在以后合约到期日欧式期权或签约后至到期日的任一日$美式期权’,向卖方购买或出售订约数量的标的商品。其中,有权买入的叫买权,有权卖出的叫卖权。这种权利是单向选择的,即并不要求期权买方到时有执行合约的义务。由此可见,期权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或者说所承担的风险是不对称的,即期权买方可选择有利时机行使期权,使自己有尽可能多的盈利机会,但却少风险,因最大风险无非是放弃期权,听任其过期作废而损失一笔期权费;相反,期权卖方的最大利益就是当买方放弃期权时,能赚到一笔期权费,但当买方行使期权时,却有无法控制的损失风险。这种交易似乎不可思议,即买方必可得利,而卖方只能吃亏。那么,谁还愿意做期权卖方呢)但至少有下面两条理由可以回答这一问题。

1在市场经济中,金融交易的价格涨跌无常,因此有人看涨,也有人看跌。在同一时间内,这两种看法相反的人,就可以互相搭配组成一买一卖的一张期权合约。这可图示如下:

2卖出期权的多是银行或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它们开办期权业务的目的:一是在同行业竞争中借以吸引更多的客户;二是凭借自己优势来谋利。因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息较客户灵通,所以当许多客户预测不准而大批放弃期权合约时,这些金融机构便能积少成多,赚取大笔盈利。这正如保险公司虽有赔款风险,但并未阻止其保险业务的发展一样。

三、期权费的定价原理

如上所述,期权费是期权卖方惟一的收益来源,也是期权买方最大的风险损失金额。因此,期权费定价的高低将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必须通过双方协商决定交易所内的竞价也是一种协商的方式。为了使得双方协商有一个明确的客观根据,早在70年代以前,就有许多西方学者和实务工作者试图找到一种期权费定价的通用方法。但由于期权费与其对应的标的物价格之间,存在着非线性的关系,而且期权费还要受到时间因素的影响,从而使期权费的定价问题变得十分困难和复杂,成为当时金融实务研究中的一大难题。直到1973年美国的费希尔·布莱克(fisher·black)和马龙·舒尔斯(myron·merton)利用随机微分方程等高深数学工具,建立起b-s模型(b-s formula)即欧式股票买权模型,才获得重大突破。以后,又由罗伯特·默顿(robert·merton)等人加以完善并推广到其它类型的期权费计算上。这些研究成果被应用于金融市场的实务中,大大促进了期权交易的迅猛发展。为了表彰这项杰出的成就,默顿和舒尔斯两人被授予1997年度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布莱克因已于1995年去世,而未能分享此项殊荣)。

尽管b-s模型使用了高深的数学工具,其算式令人望而生畏,但是基本原理却并不深奥难懂,因为它所依据的就是虚拟资本和无形资产定价的收益折现法。期权作为一种权利,与版权、专利权和特许经营权性质一样,其买卖价格,即期权费的定价也应当使用收益折现法倒推出其资本化价值,以作为期权买卖双方的交易基础。因此,可得如下的计算公式:

期权的理论价值=一定时期的预期收入/同期的折现率(即平均利润率0

这里以较简单的欧式期权为例,则以上公式中的“一定时期的预期收入”,就是期权合约到期日由协议价(以x表示),与标的商品的现价(以s表示)两者之间差额所表示的内在价值(以e表示)。如果以m表示期权合约的标的物交易单位(如股票期权的100股),则对于每份买权合约来说,有:

反之,对于每份卖权合约,则有:

前面说过,x与s之间对比,应有小于、大于和等于三种情况,所以从理论上说,e也有负值、正值和o三种情况,并被分别叫做虚值期权、实值期权和平值期权。但从期权实际执行看,则只有实值期权执行时才能获利,因此这里把e规定为最低应为0,而不小于0。

现举一欧式股票期权的虚拟例子,以说明期权费的定价方法。设该期权的股票现价为16美元,协议价也是16美元,即为一平值期权。期权的有效期3个月,此期间美元的市场平均利率为年利6%,且预测到期日股价不可能仍为16美元,而将在13-19美元之间波动,并估计其各价位的出现概率(以p表示)作正态分布(这是较典型的状态),则显然该期权的预期收入是一个随机变量,可按下表用出现概率作权数,求出其加权平均值即数学期望值。

由上表可知,该期权的每股买权的预期收入$即内在价值0.55美元。再根据收益折现法把它化为现值,按复利公式除以1美元的6%年利的3个月本利和,即1+0.06*3/12=1.015美元,从而得该1股买权的理论价值为:0.55/1.015=0.542美元

这也就是该期权1股的期权费,但股票期权合约以100股为交易单位,所以每份合约期权费为:0.542*100=54.2美元

当然,以上每股买权的期权费也可以用上表的s*p和x*p两栏的数学期望值分别折现后相减求出:

上式中,c为买权的期权费。如果将此自拟公式与b-s模型相对比,则可发现:两者除使用的数学工具有初等与高等的区别外,它们的基本思路和算式结构还是一致的。因此,可以把此公式作为理解期权定价理论的入门知识。

所谓b-s模型,乃是如下的一个表达式:

现对该模型的各项内容加以说明,以便对它有个概括了解:

1.c是欧式期权费,s是股票现值,x是协议价。这些都与前述公式一致。

2.t是期权到期日前剩余的有效期限,通常以年计算,如3个月可化为1/4年。

3.r是瞬间无风险利率或无风险投资收益率,即购买国库券或存入国有银行存款所得的没有信用风险的收益率或利率。由于市场存在套利活动,当有取得无风险利率机会时,会引发大量套利活动,这样无风险利率存在时间不长,所以叫做“瞬间”的。

4.n(d1)和n(d2)是标准正态分布变量的累计概率分布函数。算出d1和d2后,它们的数据可分别从正态分布函数表中查出。d1和d2的计算因子中,分别涉及股票年收益率的变动和误差,其计算细节不再详述。

第9篇

[摘要]金融工程将数理分析技术、计算机和电讯技术、自动化和系统工程仿真技术等前沿技术全面导入和用于解决日益复杂的金融财务问题,使金融领域展现了全新的广阔前景,与此同时,它也给金融系统带来了诸多不利的影响。

[关键词]金融工程金融体系影响

金融工程是根据系统工程理论,综合采用工程技术方法,设计、开发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从而创造性地解决各种金融问题。在具体运用中主要是利用金融衍生工具管理公司风险,并为客户设计、定制一些特殊的金融产品。金融工程为资本资源的优化配置、防范金融风险和加强金融监管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但同时对全球金融体系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一、金融工程对金融体系的正面影响

1.金融工程提高了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宏观调控的效率。金融工程开发设计出的新型金融工具打破了金融机构传统的专业分工,使其业务种类经营范围扩大。从需求的角度看,金融工程有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同时使金融机构更加注重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增强金融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水平,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日趋融合,决策效益增强。金融工程所创造的新的金融产品以高度流动性为基本特征,提高了投融资便利的程度,极大地丰富了金融市场的交易,壮大了市场规模,从而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效率。而中央银行利用金融工程综合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实现宏观调控和风险管理。

2.金融工程强化了现代金融管理。金融业的现代化推动了数理方法的应用研究,反过来,金融管理特别是金融风险的防范,也越来越需要量化决策分析和研究。金融工程的发展,提高了人们对金融运行规律的认识,从而能更好地把握市场的发展动向而进行科学决策。运用金融工程各种先进的理论知识与技术手段,对客户所面临的利益与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分解、取舍和重组,形成客户所能接受的风险收益,进行风险控制。金融工程还可以利用电脑技术与通讯技术及时发现金融市场的不均衡性,从而客观上增强了市场的有效性。用金融工程处理各种证券金融数据,可以比较全面地分析各种因素的影响力度。

3.金融工程可以有效控制金融风险。金融工程是一种系统性的分析方法。其具体运作过程包括五个步骤:诊断、分析、开发、定价和定制。即识别客户遇到的金融问题的本质与根源,分析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依此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并确定金融产品的开发成本和边际利润,从而为每个客户定制能满足其特定要求的金融工具。由此可见,金融工程是在新的金融产品开发过程中有效地实现经营风险的控制。

二、金融工程对金融体系稳定性的负面影响

1.使金融机构的稳定性下降。金融工程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更高效率的产物,其发展在促进金融效率全面提高的同时,也降低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这是由于金融工程使得各种金融机构原有的界限日益模糊,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空前激烈,金融业务的多元化和金融机构的同质化,使金融机构可以涉及诸多领域,金融机构体系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受到冲击。2.使金融体系面临着新的风险。随着金融自由化及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各种信用形式得到充分运用,金融市场价格呈现高度易变性,金融业面临的风险相应增加。金融机构推出的规避风险的创新工具,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转移和分散风险的作用,但同时也使金融业在传统风险的基础上面临新的风险。

3.增强了金融交易的投机性。金融市场出现的与基本的经济因素无关的不正常波动,往往是因为有投机力量的操纵,并有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从众心理从旁助阵。金融工程为投机活动创造了大批撼动市场的先进手段,增强了市场的有机性。

4.削弱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金融工程模糊了各种金融机构间传统的业务界限,金融机构为了增强竞争力,逃避管制,大量增加资产负债表以外的业务,这就使得同一种经济功能可以通过不同的金融机构或金融工具来实现,从而使金融监管出现了真空地带。

三、推动金融工程发展,完善金融体系的思考

1.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我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仍显薄弱,特别是金融信息网络建设的覆盖率、安全性等方面急需大力加强。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同时完善国内的清算交易系统,加快电子化进程,减少金融交易的时滞,增强市场效率和流动性,确保信息基础设施不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制约“瓶颈”,为金融工程的运用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