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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银行论文

时间:2023-04-13 17:07:04

导语:在投资银行论文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投资银行论文

第1篇

教学活动的实践形式有很多不同的形式,可根据不同教学内容、教学目的,采取不同的实践教学形式。

1.15分钟你身边的“投资银行”由于投资银行课程实务性强,与资本市场关系密切,从课程一开始,就分配给班级每位同学一个任务,要求其关注当前国内外投资银行事件或身边的金融热点问题。在每节课正式上课开始的前5分钟,按学号轮流请一位同学上台进行解读与分享。要求整个过程全脱稿,控制好时间,可以使用PPT或其他多媒体辅助工具,但不能用文稿,设计这一实践活动的目的是引导学生关注身边的投资银行的行业发展,通过5分钟的热点分析和评论,既增加了课程教材理论之外的投资银行的实务信息,又培养了学生的金融职业敏感度,并且可以锻炼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和自主学习、研究与创新的能力,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师可以及时对学生的课堂表现进行点评,活跃课堂氛围,从而实现学生学习和教师教学的互动双赢。

1.2情境式教学和角色扮演式教学角色模拟指设置一个假定的情景,由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进行活动。它将情景教学、角色扮演和对话练习融为一体,有参与性、互动性、仿真性的特点。可以充分调动激发学生的热情和积极性,对于提高其团队协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及自主实践能力均有一定的好处。金融学专业毕业后如果进入投行相关部门工作,一般一开始都是从事基础性、辅工作。在教学中要注意这方面的培养和引导,如在课程教学中,可通过情境式和角色扮演式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对证券市场交易的感性认识,让学生理解投资银行业务的相关知识。如在讲授投资银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中的首次公开发行IPO业务一节时,可将学生分组,将IPO环节中的各个流程展现出来。在讲授投资银行的证券经纪业务时,可以将学生分成小组,一部分扮演客户,一部分作为证券经纪人,来模拟证券经纪业务流程。也可让学生模拟证券公司进行校园招聘或校园宣讲,要求学生上台介绍具体的招聘情况,如该投行的基本状况,组织结构与功能、业务范围、招聘的条件。在讲授创业投资内容时,可让学生分成小组组建公司进行创业模拟,让学生身临其境地感觉创业的兴奋与激动,也让学生明白创业的辛苦与艰难,体会创业的高风险。

1.3案例分析在《投资银行学》教学实践中,笔者在较多的章节设计了案例分析的环节,如投资银行的企业并购、基金管理、项目融资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等,这些案例通常穿插在课程教学中,既可以通过案例分析引入课堂教学内容,又可以在理论教学内容讲授后通过案例对理论知识进行辅助教学,从而使学生对国内外投资银行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及业务有较深的感性认识。如在讲授投资银行的概念与行业特点这方面的理论知识时,首先可以通过世界上著名的金融王国—摩根集团的介绍,引入摩根斯坦利和摩根大通这两个不同的金融机构,通过比较其开展的业务类型的不同,使学生对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的不同具有从感性到理性的深入认识。在讲授IPO业务时,可以引入最近在全球资本市场引进巨大反晌的阿里巴巴在美国的IPO案例。又如在讲授投资银行企业并购业务时,可以通过近期市场上引起强烈反应的恒大与淘宝的联姻案例,让学生掌握企业并购的动因、类型,可进一步引导进行后续的对并购之后的效果的讨论。在案例的选择方面,尽可能地选择我国且与学生日常学习生活联系紧密,可能性关注度比较高的相关案例,要尽可能反映资本市场中的现行的热点、难点问题,具有一定代表性、深度和时效性,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讨论、学习,可以提高学生的专业学习能力和对所学知识的运用能力。

1.4多媒体教学多媒体教学是现代化教学的重要手段,通过生动鲜明的影像资料,再结合教师课堂辅助讲解,往往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在讲授投资银行的发展现状与发展趋势时,可将中央2台录制的“华尔街”大型纪录片可提供给学生观看,帮助学生理解相关知识,了解和掌握全球投资银行业的发展状况和未来的趋势,学习也变得生动起来不再那么枯燥。如在讲解投行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时,可先在课前播放“十分钟看懂次贷危机”动画短片,这个短片通过动画形式简单清晰地讲述次贷危机的起因和过程,学生在观看视频后对次贷危机以及资产证券化过程有个直观的认识和了解,教师不仅可以顺利引入资产证券化的相关教学内容,并且对随后展开相关的教学内容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1.5主题讨论主题讨论是指在教学过程中,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围绕事先给定的某一主题以小组为单位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小组之间进行各自论述与辩护,充分表明自己立场和想法。如在讲授企业并购业务时可将恒大与淘宝联姻的未来之路做为主题来讨论,将学生分成两大小组,两方执有相反观点,每一小组自己去收集相关支撑资料,做PPT在课堂上进行展示,双方可以互相反驳对方观点,最后由教师根据每一小组表现进行打分。在讲授创业投资时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关于“如果你有50万元人民币,将如何投资?”或是“假设你准备进行自主创业需要50万元,你如何筹资?”将学生分组后,小组成员自行分工,准备查阅相关资料,论证项目可行性,在课堂上以各种形式进行展示。小组之间可以互相提问,最后由教师在每一小组结束后进行点评,指出不合适的地方。这种主题讨论的教学形式,可以很好地锻炼学生组织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协作能力。

1.6市场调查报告在讲解完证券公司公司的经纪业务后,可安排学生对所在地城市的本地券商进行调查,再找一家全国性的券商进行调查,具体的做法可以以小组为单位,拟定调研题目及调研大纲,利用课余时间深入实际调研,撰写调查报告,最后在课堂上分组进行发言交流。

2实践教学活动的评价考核

第2篇

要研究投资银行,首先必须先了解一下资本市场,因为投资银行是伴随资本市场的产生而产生发展的,没有资本市场的不断创新与发展,就不会又投资银行业今天的辉煌。反过来理解,如果没有广大投资银行家在资本市场上的精彩表演,国际资本市场也不会象今天这样耀眼。

1.1资本市场的概念与分类

资本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与货币市场相对应的概念,资本市场着眼于从长期限上对融资活动进行划分,它通常指的是由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融资活动组成的市场。是提供一种有效地将资金从储蓄者(同时又是证券持有者)手中转移到投资者(即企业或政府部门,它们同时又是证券发行者)手中的市场机制。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资本市场的交易几乎已经覆盖了全部金融市场。

我们可以将资本市场进行分类。从宏观上来分,资本市场可以分为储蓄市场、证券市场(又可分为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长期信贷市场、保险市场、融资租赁市场、债券市场、其他金融衍生品种市场等。其中证券市场与债券市场又形成了资本市场的核心。

1.2资本市场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现代经济当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2.1资本市场能够有效地行使资源配置功能

资本市场的首要功能就是资源配置。一个国家的经济结构一般由四个部门组成,即企业、政府、家庭和国外部门。家庭部门一般来说是收支盈余部门,企业和政府一般是收支差额部门。盈余部门一般要将其剩余资金进行储蓄,而收支差额部门要对盈余部门举债,收支盈余部门将其剩余资金转移到收支差额部门之中去(雷蒙得·W·戈德史密斯,1994)。在现代社会中,要完成这种转化,曾经有过两种基本的资源配置方式:即由计划经济性质决定的中央计划配置方式和由市场经济决定的资本市场配置方式。在发达市场经济中,资本市场是长期资金的主要配置形式,并且实践证明效率是比较高的。

1.2.2资本市场还起到资本资产风险定价的功能

资本资产风险定价功能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功能之一,资本市场也正是在这一功能的基础上来指导增量资本资源的积累与存量资本资源的调整。风险定价具体是指对风险资产的价格确定,它所反映的是资本资产所带来的预期收益与风险之间的一种函数关系,这正是现代资本市场理论的核心问题。资本市场的风险定价功能在资本资源的积累和配置过程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1.2.3资本市场还为资本资产的流动提供服务

资本市场的另外一个功能就是提供资本资产的流动。投资者在资本市场购买了金融工具以后,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出售所持有的金融工具,这种出售的可能性或便利性,称为资本市场的流动。流动性越高的资本市场,投资者的积极性就越高。流动性的高低,往往成为检验资本市场效率高低的一项重要指标。

1.3资本市场的主体

资本市场的主体通常被称为市场参与者,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中,发行和购买金融工具的市场参与者一般包括居民家庭、企业、中央政府及其、地方政府以及境外投资者.境外投资者一般包括国际机构(如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发展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外国公司以及境外个人投资者。

参与资本市场的服务企业分为金融中介企业和非金融企业,其中金融中介机构在资本市场的所有参与者中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他们一般主要提供以下传统金融服务:

1.金融中介功能。发行各种金融工具;

2.客户进行金融资产的交易;

3.自身进行金融资产交易,为其客户设计新类型的金融资产并将其销售给其他资本参与者;

4.投资咨询服务;

5.资产管理服务。

1.4中国的资本市场

1.4.1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

中国的资本市场形成经历了不太长的时间,作为其标志的中国证券市场是从1981年发行国库券开始的。后来,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建立,标志着证券交易体系开始走向规范。1992年,成立了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委员会,相继颁布了一批证券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至此,中国资本市场才初具框架。

中国的证券市场体系经过了10年的风雨,在这10年中,中国的资本市场迅猛发展,为中国的改革和开放起到的关键的作用。从证券市场来看,1991年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仅有上市公司14家,市价总值109.19亿元。而到了2000年12月,投资者开户数目已经达到5800多万户,境内上市公司有1200多家,累计筹集资金将近5000亿元。另外,中国证券市场股票市值已达到4.6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从1991年的0.5%上升到51%。中国的资本市场已经成为亚洲甚至世界新兴市场中最活跃的市场之一。

1.4.2中国资本市场的不足

与国际上先期工业化以及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资本市场发展相比较,中国现行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与问题。简而言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资本市场总量规模偏小,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规模占全社会融资总量的大约1/10,而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国家的银行偿贷间接融资与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比例大约为1:1。

另外,资本市场内在结构不尽合理。例如,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大部分市值是被不能流通的国家股、法人股而占据,国家股、法人股和流通股的比例大约为50%、30%、20%。流动性作为资本市场的主要功能,大量的非流通股的存在,大大影响了资本市场的流动和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

第三,中国资本市场的运行机制不够健全,运行秩序不很规范。由于法律环境、制度、及人为因素的影响,中国的资本市场尤其证券市场发展一直处于不很规范的状态,法律的不健全、制度的缺陷导致了诸如虚假财务报表,虚假上市、基金黑幕、大户操纵股价等一系列违规现象出现;由于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部分上市公司只注重筹资而淡化经营、出现了一批垃圾股。由于市场的退出机制不完善,致使市场投机气氛强烈,市场价格严重背离公司股票价值的情况比比皆是。

虽然中国资本市场存在以上缺陷,但是这些问题总的来讲是和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其他国家在发展初期或多或少都曾经出现过这些问题。中国的资本市场是发展中的资本市场,是新兴的资本市场,其中蕴涵着巨大的潜能,充满着活力和生机。

二投资银行理论概述

在全球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而在国际资本市场的参与者当中,投资银行应当是最活跃、发展最迅速的。可以这样讲,没有投资银行的努力和创新就没有国际资本市场今日的繁荣。

2.1投资银行的定义

投资银行这个名字其实名不副实,它主要从事同证券相关的业务但并不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美国著名金融投资专家罗伯特·库恩根据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和趋势曾经对投资银行下过如下四个定义:

(1)任何经营华尔街金融业务的银行,都可以称为投资银行。这是对投资银行的最广义的定义,它不仅包括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甚至还包括保险公司和不动产公司。

(2)只有经营一部分或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才是投资银行。这是对投资银行的第二广义的定义。因此,证券包销、公司资本金筹措、兼并与收购,咨询服务、基金管理、风险投资及证券私募发行等都应当属于投资银行业务。而不动产经纪、保险、抵押等则不属于投资银行业务。

(3)更狭义的投资银行业务的定义仅包括某些资本市场业务,例如证券包销,兼并收购等,另外的资本市场业务,例如基金管理、风险投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工具的创新等则应该排除在外。

(4)最狭义也是最传统的投资银行的定义仅把在一级市场上承销证券、募集资本和在二级市场上交易证券的金融机构当作是投资银行。这一定义排除了当前世界各国投资银行所现实经营着的许多业务,因而显然已经不合时宜。

国际投资银行界普遍认为,以上第二个观点最符合美国和现代世界投资银行的现实状况,目前是投资银行的最佳定义。

2.2投资银行业的发展简史

在国际投资银行发展历史当中,英国和美国的投资银行发展历程是最具特点的,其他国家投资银行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参照和模仿了它们模式,以下是欧美投资银行业发展的简单回顾。

2.2.1欧洲商人银行的发展

投资银行萌芽于欧洲,其雏形可以追溯到15世纪欧洲的商人银行。早在商业银行发展以前,一些欧洲商人就开始为他们自身和其他商人的短期债务进行融资,这一般是通过承兑贸易商人们的汇票对贸易商进行资金融通。由于这些金融业务是由商人提供的,因而这类银行就被称为商人银行。

欧洲的工业革命,扩大了商人银行的业务范围,包括帮助公司筹集股本金,进行资产管理,协助公司融资,以及投资顾问等。20世纪以后,商人银行业务中的证券承销、证券自营、债券交易等业务的比重有所增大,而商人银行积极参与证券市场业务还是近几十年的事情。在欧洲的商人银行业务中,英国是最发达的,它在世界上的地位仅次于美国,另外德国、瑞士等国的商人银行也比较发达。

2.2.2美国投资银行的发展

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发展的历程并不很长,但其发展的速度在全球是首屈一指的,近几十年来,美国的投资银行在全球一直处于霸主地位。研究全球的投资银行业,最重要的就是研究美国的投资银行,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始于19世纪,但它真正连贯的历史应当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开始。

(1)《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以前的投资银行。

1929年以前,美国政府规定发行新证券的公司必须有中介人,而银行不能直接从事证券发行与承销,这种业务只能通过银行控股的证券业附属机构来进行。这一时期,所有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都从事证券(主要是公司债券)业务,这一阶段投资银行的最大特点就是混业经营,投资银行大多由商业银行所控制。由于混业经营,商业银行频频涉足于证券市场、参与证券投机,当时证券市场出现了大量违法行为例如:虚售(WashSales)、垄断(Corners)、大进大出(Churning)、联手操纵(Pools)等。这一切都为1929---1933的金融和经济危机埋下了祸根。

1929年到1933年爆发了世界历史上空前的经济危机,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市值下跌了82.5%,从892亿美元下跌到156亿美元。美国的银行界也受到了巨大冲击,1930-1933年美国共有7763家银行倒闭。193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著名的《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金融业分业经营模式被用法律条文加以规范,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开始分业经营。许多大银行将两种业务分离开来,成立了专门的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例如,摩根银行便分裂为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和J.P摩根。有些银行则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经营方向。例如,花旗银行和美洲银行成为专门的商业银行,而所罗门兄弟公司(SolomonBrother)、美里尔·林奇(MerrillLynch)和高盛(Gold-manSachs)等则选择了投资银行业务。

(2)70年资银行业务的拓宽。

在《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颁布以后,美国的投资银行业走上了平稳发展的道路。到1975年,美国政府取消了固定佣金制,各投资银行为竞争需要纷纷向客户提供佣金低廉的经纪人服务,并且创造出新的金融产品。这些金融产品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利率期货与期权交易。这些交易工具为投资银行抵御市场不确定性冲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投资银行掌握了回避市场风险的新工具后,将其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如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这种业务使得抵押保证证券市场迅速崛起。

(3)80年代以后美国投资银行发展

80年代美国为了放松对市场和机构的管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如1980年颁布的《存款机构放松管制机构法》以及1989年颁布的《金融机构重组、复兴和强化法》,1983年实施了"证券交易委员会415条款"(SECRule415),这些对投资银行业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使美国投资银行业在80--90年代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产生了大量金融创新产品。80年代初的经济衰退结束后,美国的利率开始从历史最高水平回落,大量的新发行股票与债券充斥市场,出现了不够投资级的垃圾债券(JunkBond)。大量垃圾债券的发行给投资银行提供了巨大的商机,并影响了美国投资银行的历程。

随着世界经济和科技的迅猛发展,80年代以后,尤其是到了90年代,国际上投资银行业发生了许多变化。主要是国际型大型投资银行机构规模越来越大、投资银行重组大量出现、高科技发展带来投资银行业务的革命、创新业务大量涌现等等。

2.3投资银行的内部环境

2.3.1投资银行的组织形态

从组织形态上来看,国际投资银行一般由两种形态:一种是合伙人制;另一种是股份公司制。其中绝大多数国际投资银行采用的是后者。

投资银行的合伙人制可以追溯到15世纪欧洲的承兑贸易商号。这些家族经营的企业一代一代的继承,慢慢的由开始的独资性质变为数个继承人按份共有,成为合伙企业形式。早期的投资银行都采用了合伙人制。在世界上,比利时、丹麦等国的投资银行仅限于合伙人制,德国、荷兰的法律虽允许股份制,但其投资银行也只采用合伙人制。在美国的六大投资银行中,只有高盛仍采用合伙人制。到现在高盛已经有将近200个合伙人。

19世纪50年代,欧美各资本主义国家公司立法开始兴起,到20世纪50年代趋于完善。投资银行以合伙人制向股份公司制组织形态过度。现代国际投资银行普遍采用股份制。美林于1971年完成了全部改制过程,1986年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也由合伙人制改为股份制。在新加坡、巴西等国现在只允许投资银行采用股份只形态,合伙制则被禁止。

2.3.2投资银行的经营模式

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区别,各国对两者的处理也各不相同。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是分业经营模式,而德国则采用混业经营模式。

1933年通过的《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在法律上确定了美国分业经营的基本模式。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实行分业管理。保证了美国金融与经济在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持续发展。二战后,美国将其经济与金融体制移植到了日本,1948年日本《证券交易法》规定银行和信托机构不得经营投资银行业务,这类业务应该由证券公司从事,日本的证券公司其实就是专业投资银行。由于美国投资银行业在全球的霸主地位,许多国家在制定投资银行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上都沿用了美国模式。

混业经营在欧洲国家是比较多的,除德国以外,瑞士、奥地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都采用了混业经营模式,又称全能银行制度(UniversalBankingSystem)。混业经营使得银行能够便利地进入各种金融市场,在这一点上混业有着分业无可比拟的优势。但由于混业经营的风险较大,需要更加健全的银行体制和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的支持。

2.4投资银行业务

2.4.1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

传统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就是投资银行协助企业、公司和个人客户筹集资金,并且帮助客户交易证券。

(1).证券承销业务

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最原始的业务之一,最早的投资银行的业务收益主要就来自与证券的承销。在承销的过程中,投资银行起了极为关键的媒介作用。投资银行承销的证券范围很广,它不仅承销本国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政府部门所发行的债券,各种企业所发行的债券和股票,外国政府与外国公司发行的证券,甚至还承销国际金融机构,例如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等发行的证券。证券的承销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种.投资银行承销证券由四种方式:(1)包销。(2)投标方式。(3)尽力推销。(4)赞助推销。投资银行的承销收益主要来自差价或叫毛利差额(Grossspreed)和佣金(Commission)。

(2).证券交易

投资银行参与二级市场证券交易主要有三个原因,同样,他们在二级市场扮演着做市商、经纪商、交易商的角色:

第一,在完成证券承销以后,投资银行有义务为该证券创造一个流动性较强的二级市场,以保持该种证券的流动性和价格稳定。一般在证券上市以后,承销商总是尽量使其市价稳定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这就是投资银行在二级市场上的做市商业务。

另外,投资银行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的指令,促成客户所希望的交易,并据此收取一定的佣金,这就是投资银行的经纪收入。

第三,投资银行本身拥有大量的资产,并接受客户委托管理着大量的资产,只有通过选择、买入和管理证券组合,投资银行才能获得证券投资收益。这就是自营和资产管理业务。另外,投资银行还在二级市场进行风险套利、无风险套利等业务活动。

(3).兼并收购业务

投资银行所支持的收购兼并活动,在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上都是最富有戏剧性,最引人入胜的。投资银行在收购和兼并的过程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它不仅为猎手公司服务,也在为猎物公司服务:

首先,投资银行替猎手公司服务。替其物色收购对象,并加以分析。并且提出收购建议.提出令猎物公司的董事或大股东满意的收购条款和一个令人信服的收购财务计划,帮助猎手公司进行财务安排,以促成交易的完成。

投资银行同样也为猎物公司服务:判断猎手公司的收购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如果对方是敌意收购,则与猎物公司制定出防范被收购的策略,如果判断对方是非敌意收购,那么投资银行便以猎物公司的立场向猎手公司提出收购建议,并向猎物公司提出收购建议是否公平与合理及应否接纳对方建议的意见。

2.4.2投资银行的创新业务与延伸业务

随着投资银行竞争的逐渐加大,仅靠传统业务已经很难维持投资银行迅猛发展的需要,投资银行作为最活跃的金融部门,从70年代以来不断开拓创新业务,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既活跃了资本市场,增加了投资者的投资选择,也为自己赚了巨额收益。

(1).财务顾问

财务顾问就是投资银行作为客户的金融顾问或经营管理顾问提供咨询,策划或运作,一般可分为三类:其一是按照公司、个人或政府的要求,对某个行业、某种产品、某种证券或某个市场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提出较为全面的、长期的决策参考资料。其二是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发生突变,使某些公司、企业遇到困难时,投资银行往往主动地或被邀请向有关公司、企业出谋划策,提出应变措施,诸如重新制定发展战略、重建财务制度、出售转让子公司等,化解这些公司、企业在突变事件中带来的压力与困难。其三是在公司兼并和收购的过程中,投资银行作为,帮助咨询,策划直到参与实际运作。从目前情况看,投资银行在第三类业务中正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2).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是以项目的财产权益作借款保证责任的一种融资方式.从理论上讲,项目融资的贷款方主要看融资项目有无偿债能力,评估和保证的范围以项目为限。因此,一旦贷款发生风险,贷款方只能以项目的财产或收益作为追索的对象,不涉及其他财产和收益即要求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股东或第三方(包括供应商、项目产品的购买者、政府机构等)做出某种保证或承诺,但这种保证和承诺仅仅停留在投资者将不会放弃投资项目,承诺某种支持或保证项目的收益的层次上。贷款方并不要求借款人提供金融机构提供的还款保证,更无须出具政府担保。借款方将项目资产和收益均抵押给贷款方。

由于项目融资无金融机构担保,也无政府担保,全靠项目投资者的信用和项目本身的前景,这样,仅从市场角度看起来不错的项目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投资银行的介入将有利于增加项目的可靠性,有利于争取到信用级别较高的投资者参加。运用项目融资的方式要订立一套严谨的合同来转移和分散风险,投资银行有各种专业人才,通晓项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各种惯例,能够尽力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使合同得以顺利执行。投资银行还可以运用自己的各种渠道,为项目寻找合适的贷款人,也能为贷款方找到好项目。

(3).基金管理

投资基金是一种由众多不确定的投资者将不同的出资份额汇集起来,交由专业投资机构进行操作,所得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的投资工具。投资基金实行的是一种集合投资制度,集资的主要方式是向投资者发行股票或受益券,从而将分散的小额资金汇集为一较大的基金,然后加以投资运作。投资基金是一种复杂的投资制度。它强调分权,制衡。由于认购和赎回机制不同,投资基金分为封闭式与开放式两大类。投资基金是发达国家投资者常用的投资方式,投资银行作为发起人或基金经理人活跃在此领域。

(4).资产证券化

1970年由美国政府国民抵押协会担保发行的第一批公开交易的住宅抵押贷款债券可视为资产证券化的先驱。进入90年代以后,资产证券化开始从美国向世界扩张,从国内资金市场向国际资金市场延伸,由在岸市场向离岸市场扩展。所谓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

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与企业发行股票、债券筹资步同的新型融资方式。传统的证券融资方式是企业以自身产权为清偿基础,企业对债券本息及股票权益的偿付以公司全部法定财产为界。资产证券化虽然也采取证券的形式,但证券的发行依据不是公司全部法定财产而是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某一部分资产,证券权益的偿还不是以公司财产为基础,而是仅以被证券化的资产为限。资产证券的购买者与持有人在证券到期时可获得本金和利息的偿付,证券偿付资金来源于担保资产所创造的现金流量。如果担保资产违约拒付,资产证券的清偿也仅限于被证券化资产的数额,而金融资产的发起人或购买者无超过该资产限额的清偿义务。

(5).证券网上交易

随着INTERNET的普及和信息时代的到来,在线经纪和网上交易给传统的证券市场带来了革命性的冲击,证券业面临着巨大的变革与挑战.有报告预测网上证券交易商的资产从1999到2003年将增长7倍以上,从4150亿美元到30000亿美元。许多大型国际投资银行纷纷进入证券网上交易领域,并且出现了专门经营网上交易的经纪商。

(6)风险投资(创业投资)

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也称创业投资,是由职业投资人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中的一种股权资本;风险投资是由专业投资机构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筛选,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新创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注入资本,并运用科学管理方式增加风险资本的附加值。

风险投资公司曾为诸如微软、英特尔、康柏、戴尔、思科、太阳系统、联邦速递等公司提供了最初启动资本,这些公司都已在各自的行业中成为领先者。虽然风险投资的发展历史只有20年的时间,但国外的投资银行已经把它培育成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同时,因为创业投资的大力帮助,全球的高科技产业以迅猛的速度全面发展,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亮点。

以上简单介绍了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和部分的创新业务,其实在现代国际资本市场当中,投资银行的金融创新活动已经是日新月异,新的业务品种在不断的涌现,创新业务已经成为投资银行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第3篇

分业经营建立了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在业务上和资金上的分离,商业银行作为资金的供给者,其资金通过银行存贷款业务与社会经济实体之间实现流转,规避金融风险。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的业务性质不同,弱化了两者的竞争,同时也便于有关部门进行监管。有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混业经营能够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实现规模效益,促进社会总效益。在经济全球化和快节奏生活的今天,混业经营是未来金融业发展的大势所趋。两者的具体优缺点对比见表1:

二、美国投资银行发展的经验借鉴

美国投资银行的发展模式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3000年前的“商人银行”到20世纪30年代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公布,可以称为综合经营性模式;从20世纪30年代《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公布到20世纪90年代,为分业经营模式;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经营模式则为混业经营模式。两次经营模式的转变都是受到经济危机的影响。1929年的股市大崩盘,使美国进入了经济大萧条时期,政府颁布《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规定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业务的分离。2007年开始的次贷危机,美国几大投行相继破产。贝尔斯登、美林证券放弃了独立投资银行的模式,成为金融控股公司的一部分。高盛和摩根斯坦利成为美国第四大银行的控股公司并接受美联储的监管。投资银行的发展与经营管理模式要与一国的实体经济相适应,但其性质决定获取利润是投资银行的经营目标,投资银行的本质角色是金融中介结构,但受到利益的驱逐,其总是希望能够偏离此角色。因而这就需要政府的监管。恰当的监管体制是投资银行发展的重要保障,由于不同国家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不同,监管方式也有差异。不过正如郭田勇教授所讲,监管也要适度,过分的监管可能会抑制金融创新。投资银行的业务分为三类,即传统业务、创新业务和引申业务。创新业务包括企业并购、企业重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项目融资等。投资银行的引申业务包括金融衍生品交易和资产证券化。投资银行的模式选择也要有利于金融的创新,充分发挥其在金融市场中的作用。同时,投资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也要充分考虑其社会影响。投资银行的发展模式既受经济、社会、监管环境和本身金融创新需求度影响,又受商业银行、企业、政府等其它社会组织影响。各级政府对待商业银行的政策法规,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政策都会对投资银行产生影响。

三、中国投资银行的发展

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投资银行业务。从1981年恢复发行国债,到1988年允许国债流通,再到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经过一系列探索试点,终于产生了中国的证券市场,投资银行也随之应运而生。目前,我国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主要是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此外还有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这些金融机构与现资银行还有些差距。我国投资银行在起步阶段为混业经营模式。证券市场过热促使大量银行信贷资金进入了证券市场,扰乱了金融秩序。1995年,国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格局。其后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构筑了投资银行分业经营的法律基础。2003年,成立了银行监督委员会(简称“银监会”),代替中央银行统一监督管理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至今,我国投资银行一直保持着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

四、中国投资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及利弊

我国投资银行现在存在着资金规模小、行业集中度低、业务范围单一、专业人才匮乏及法规体系不完善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弱化了我国本土投资银行创新能力的不足,投资银行应有的功能不能充分发挥,难以引导资金的正确流向。目前我国的投资银行也应该顺应发展趋势,逐步发展为混业经营的模式。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各有利弊,顺应当今发展,混业经营的利大于弊。

1.分业经营制约发展动力。

混业经营的模式能够顺应国际金融市场的客观要求。我国银行业和证券业在加入WTO之后,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如果在银行和证券市场之间保持过于样的管制与分割,将使我国投行的业务服务、融资便利以及信息共享等方面都受到制约,制约我国银行和证券市场各自的竞争力和发展动力。而混业经营的模式能够建立资金之间的互动机制。

2.混业经营打破业务限制。

混业经营能够打破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经营上的限制,加强金融经营机构之间的竞争,提高它们的金融创新能力。混业经营的模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经营与风险防范的积极性。

3.混业经营满足金融服务多样化要求。

混业经营模式也能够满足客户对投资品及金融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在快节奏的生活中,投资者对投资品种的多样性和服务便利化的要求越来越高,混业经营模式能够提供“一站式”的便捷服务,降低投资成本,为金融交易结算带来便利。因而混业经营模式能够提高社会总效用。

4.混业经营需加强监管。

第4篇

关键词外资银行战略投资者国有商业银行

1推动商业银行改革的原因

(1)面临来自外资银行的激烈竞争。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达成的协议,中国将取消外资进入的最后一道障碍,届时中国银行业将面临来自外资银行的激烈竞争。因此,必须加快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为应对外资银行的竞争做好充分准备。

(2)自身效率低下。长久以来我们国内银行业积极帮助国有企业的发展,为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同时也形成了许多呆账和坏账,这样就严重制约了我国银行业的发展,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虽然中国银行业务近年来增长迅速,但是国有商业银行却为了帮助国有企业的发展而致使大量的银行贷款收不回来,从而造成资金浪费严重的状况。因此,中国只有通过推动银行体系的改革,才能确保稀缺的资源能够得到更有效的配置和利用。

2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原因

(1)对公司治理结构有好处。一般来说,国外银行都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在我国,国有银行的亏损都是由政府买单,盈亏也都与政府密切相关。所以,我国银行必须积极向国外学习,而引进海外战略投资者,特别是引进拥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丰富的管理经验以及经营业绩良好的国际一流金融集团,可以更快地形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因此,现阶段国有商业银行要实现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就有必要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

(2)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中国银行的品牌知名度,同时境外战略投资者也能为银行的境外融资提供好的建议,交通银行和建设银行在香港成功上市就是一个例子。这表明引进境外投资者还有利于银行资本的扩充和发展,帮助商业银行走出资本约束的困境。

(3)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是产品和技术方面的要求。现阶段我国的金融市场还不发达,很多金融产品只有很有限制的供应或者根本没有。这一方面是由于长期受到金融管制,我国银行创新的动力不足;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开发新产品的能力有限,存贷款以外的金融产品不多,有些领域甚至是空白的,但相比之下国外银行拥有发达的金融市场、先进的技术和丰富的金融产品。因此,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在这方面能够提供有效的帮助。

(4)引进战略投资者有助于解决制约我国银行业发展的体制问题。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可以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产权结构是国家单一持股的现状,从而实现股权结构多元化,即商业银行既有国家持股也有境外投资人持股,上市之后还会有社会公众持股。在多方持股的情况之下,政府不可能再为商业银行的经营亏损买单,因而从体制上来讲消除了国有商业银行指望国家救助的道德风险。

基于以上考虑,引进战略投资者的目标不是为了引进资金,而是引进智力,引进国外先进的经营理念和制度以及产品开发的技术,同时也可迅速提升我国银行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3引入战略投资者对商业银行的积极作用

进入国内市场的外资银行大多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庞大的经营规模、先进的技术水平、丰富的金融产品以及高质量的服务和良好的国际信誉,更重要的是他们在长期的市场竞争中建立起了一整套成熟的经营理念,积累了丰富的市场竞争经验,形成了十分完善的竞争机制。因此,国有银行业在改革重组过程中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主要目的不在于“引资”而在于“引智”,即学习和引进国际先进银行的经营理念、管理经验以及产品开发的技术,从而使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能更快地与国际接轨,进而建立起完善的现代化经营制度。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银行业将在2008年全面开放。因此,国内商业银行积极寻找境外战略投资者,取得了不错的成就。从外资银行参股前后的变化来看,境外战略投资者在改进中资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在引入先进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模式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此外,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还提升了国有商业银行本身的价值。不仅改变了目前国内银行业的公司治理结构、经营理念、管理模式,而且从根本上纠正了目前国内银行业的效率低下的根结所在,从而逐渐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同时,引入国际知名的战略投资者,还能提升国内银行业在国际上的市场形象,增强国内商业银行在海外上市与融资的能力,进而提升国有商业银行本身的价值。

业内有一种观点认为,引进合格的战略投资者是迫于资本充足率达标的压力,这显然是有待商榷的。因为中国银行业经过两年的重组和改革,并且经过严格的资本监管,目前资本充足率达标的银行资产占全部银行业资产的比重已有很大的上升。尽管按照有关规定单个战略投资者入股中资银行不得超过20%,但一旦引入了境外战略投资者,银行就会成为一个共同体,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另外境外战略投资者通过派出在经营意识和管理能力等方面都很优秀的高级管理人员,将会有助于中资银行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实现国际银行先进管理经验和经营理念的转移和转让。

部分学者认为,我国正在“出卖”整个银行业,但是外资只花了很少的钱——100亿美元就换来国内三大国有商业银行10%~15%的股权。最令人不能接受的是,我们还在求着把股权卖给别人,而这种毫无顾忌的渴望正迫使国外各投资银行改变它们与中国打交道的手法,以俯就的态度压低价格。但事实上,中、建行的转让价格里包含着许多制度因素以及近年来银行频发的案件,都是外资要求折扣的原因。因此对于国内银行大举引进海外战略投资者,国内金融监管部门给予了肯定的态度。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认为,公平、公正地选择境内外战略投资者,改变单一的股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是转变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行为的“催化剂”。因为投资主体和利益主体多元化之后,政府就不可能再为商业银行的经营亏损而负责,否则就有悖于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

另外也应认识到一点,中外合作金融机构通过战略合作关系,不光中资银行受益,外资银行也可以获得关于本地市场和本地客户的专业知识,因此引入境外战略合作伙伴合作的目的一定要明确。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必须非常慎重地选择外资合作伙伴,即是要选择战略型投资者而不是要选择财务型或者伴随型的战略投资者,而要与外资合作伙伴成功地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最重要的就是要理解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合作中能够获得的帮助以及潜在的外资合作伙伴的经营管理理念。

事实证明,引进合格的境外战略投资者对于国有商业银行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都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当然,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只是手段之一,并不意味着由此一下子就能够解决银行业改革发展中的所有问题。但是,只要走的路是正确的,相信这条路上的障碍与困难,终将随着改革的推进被克服与解决。

4引入战略投资者对商业银行的消极作用

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固然有助于中国银行业的改革,但是存在的风险我们也必须正视。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风险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会使我国改革丧失主动权,金融业是我国基本的产业制度,主动权不能丧失,一旦丧失就会产生严重问题。因为发达国家可以通过我国国内的银行系统控制我国的金融资源,这样就会使我国的金融改革长期处于被动的地位;二是中国国内金融的发展问题,现在中国的金融市场已经对国外的金融资本放开了,但是对国内的民营资本的进入却依然严格。这样是不对的,不管哪个国家都需要本国国内的金融资源,中国也是一样。中国的金融业改革的成功最终还是要依靠国内的金融资本,如果一个国家没有自己本国优秀的银行家,那么银行业的改革是不可能成功的。我们只可以利用国外资本的力量,而不能依靠外国的力量来发展中国的金融事业,否则我国将丧失金融改革的主动权;三是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引入意味着我国金融资本项目的开放,那么金融改革将面临着更多的不稳定的因素,这就要求我国尽快制定更加完善的金融法律和法规,如果不能相应完善我国的金融法律法规问题,那么我国的金融改革也不能说是成功的;四是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可能会使中国的银行业出现所谓的“早熟”。一旦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我国的金融市场就不可能自行慢慢发展,将会一蹴而就,这样的话我国的金融市场的自行定价与自我配置和自我完善功能就得不到充分发挥,只会僵化地复制发达国家管理模式的稳定策略,从而将会严重影响我国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这样是不利于我国的金融改革和金融市场的发展的。

可以看到,国外银行积极要求与我国商业银行合作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之一就是由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我国金融业的日益成熟,这些对国际金融资本产生了很大的吸引力,因此国际资本就试图通过参股于中国的银行业来获得利润回报,特别是那些经营效益突出,发展前景良好的城市商业银行,这一点从那些已经接受外资参股或正准备接受外资参股的中小银行就可以看出。但是外资银行积极要求与国内商业银行合作,并非只是为了获得那些对它们来说并不十分丰厚的收益,它们最终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扩大对中国金融市场的占有率,以便为最终实现控制我国的金融业铺平道路。我国的国内商业银行虽然与国外银行相比在各个方面都有着不小的差距,但是,在我国的政策保护之下,人民币业务的市场份额和营业网点等方面都远远优于国外银行。因此,外资银行选择参股国内商业银行,第一步是希望用最快的速度和最低的成本来熟悉中国市场,以便为下一步大规模侵入中国金融市场做好准备。第二步是希望利用国内商业银行经营规模小、资金实力不够雄厚、便于操纵的特点,借助自身在资金、管理、技术等方面的优势,选择适当的时机实现大规模入侵中国金融市场的目的。

所以,在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时,金融安全问题是我们必须密切关注的。金融的安全代表了国家的稳定,也代表了国家的经济命脉的稳定。只有金融安全了,国家才能更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也只有金融安全了,国家才能更有效地利用稀缺的社会资源,因此金融的安全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极度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同时,金融还是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强大的标志。因为金融是配置社会资源的最重要的手段,并通过配置资源引导各种生产要素,重新塑造经济乃至社会格局。在当今世界,谁有发达的金融市场,谁就会成为世界经济舞台上的主角。美国之所以成为世界强国,与它强大的金融业密切相关,而欧盟也同样如此,所以我国也必须尽力发展我国的金融业并保证其安全,争取成为世界强国。

另外,还有双方的理念文化磨合的问题存在。外资银行作为主要的战略投资者,会向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派出一些高级管理人员,这样的话自然会和国内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产生一些矛盾和冲突,两种不同国家文化之间的冲突,不管怎样都需要有一个或长或短的磨合期。如何尽可能缩短这个磨合期,需要合作双方的共同努力。一般来说因为是引入外资的先进的管理理念,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或许会作出一定的让步,但是如果国有商业银行在引进国外先进管理方法的同时,放弃了自身值得保留的优秀传统,甚至失去了继续创新的动力和压力,长此下去,我国商业银行的改革将会陷入被动的局面。

5商业银行改革建议

外资银行的进入,对于我国银行业来说,改革的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为改革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使我国银行业的改革能够更好进行;另一方面,随着最后开放期限的临近,改革的任务也日益紧迫。因此,国内银行业应当将改革与开放齐头并进,在彻底实现开放之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尽量避免改革滞后于开放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因此,改革的重点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让真正的银行家来管理银行。要建立良好的金融企业,关键是要有良好的制度设计和法律规范,要选出一个真正懂得经营管理的人才。金融管理是高度专业化的行业,靠政府任命一些不太懂得现代化金融管理的人担任高层管理人员,整个国家将会支付巨大的学费和代价。然而又不能把控制权交给外方,那样的话就会丧失金融改革的主动权,使我国的金融业面临被外资控制的风险,故应选出一个真正懂银行经营的人来管理银行。

(2)明确市场定位,确立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长久以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为履行帮助国有企业发展等政策性义务,常常低利率、无抵押就将贷款贷与国有企业,而形成的呆账和坏账由政府为其埋单,这样就严重阻碍了银行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率的提高。国有银行改革后,应按照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与外资银行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当然,这一过程需要国家的积极支持,尽快帮助国有商业银行实现先进的公司治理结构,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3)建立健全外资银行监管法律体系,保证我国的金融安全。金融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金融是现代经济命脉的核心,金融安全关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金融业的改革要比其他行业的改革更加谨慎。为保证我国金融体系安全运行,应加强外资银行监管,要严格筛选外资银行的国别和数量,防止经营状况不良或经营风险过大的外资银行进入我国。

6结语

目前中国经济已经成功地走上了市场经济和开放经济的正轨,在进一步市场化和进一步开放的改革进程中,将会不断出现新的问题和新的矛盾,不同的经济主体对同一问题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因此对于国有商业银行的境外引资,应该按照我国的国情,考虑我国自身的经济基础,借鉴学习适合我国国情状况的模式与体制,逐渐完善银行改革的步骤。同时政府的调节既不能无为而治,也不能捉襟见肘,而要在尊重市场机制的前提下,超越微观经济行为,做出必要的、适当的调控和引导。归根结底,就是在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同时,既要借鉴别人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又要保证金融安全,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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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叶欣,冯宗宪.外资银行进入对本国银行体系稳定性的影响[J].世界经济,2004(1)

第5篇

(一)商业银行投资风险的简介。1.商业银行投资风险的定义。商业银行投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将资产让渡给其他经济主体实现价值增值的过程中,由于某种或多种因素发生变化,引起投入的本金和收益的结果出现变化的风险[1]。例如商业银行购买债券可能会有违约风险,投资贷款业务存在资金不能按期回流的风险。2.商业银行投资风险的分类。立足于商业银行的角度考虑,它的投资活动主要包括贷款业务和证券投资业务,贷款业务按照行业划分,分为工业贷款、商业贷款、农业贷款、科技贷款和消费贷款等;证券投资业务的按对象划分,主要包括政府债券、地方债券、公司债券等。投资风险普遍存在于投资活动的各个阶段,在不同的投资阶段,投资风险影响因素不同,商业银行面临的投资风险的类型、风险的性质、风险可能导致的结果也会发生改变。根据影响因素的不同,商业银行投资风险主要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以及操作风险。

(二)商业银行投资风险管理的概念。商业银行投资风险管理是指商业银行为了降低投资活动中风险发生的概率,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以求获得最大资金安全保障措施的总和。具体来讲,主要是指商业银行通过对风险的分析预测、评估考量等程序,找到投资活动中存在的潜在风险,从而采取有效措施对风险进行防范,降低其可能带来的损失,从而保证投资资本的安全,实现最大收益的目标。

(三)商业银行投资风险管理的流程。1.商业银行投资风险的识别。风险识别是指商业银行通过运用多种方法对投资项目中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和归类。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基础,只有全面、准确、及时地将相关风险识别出来,商业银行才能根据风险的类型及其性质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从而保障投资活动的安全性。2.商业银行投资风险的分析。一是收集数据资料,是投资风险分析的第一步。收集的资料主要包括与投资项目、风险因素相关的资料。要求资料直观、真实、准确,并且具有可操作性和可统计性;二是风险度量,是投资风险分析的关键步骤,根据前期收集的数据资料,通过相关风险度量程序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考量,进而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作出定量、定性的描述;三是风险评价,风险分析的最后一步,风险评价的结果将直接影响到投资活动的展开情况。在这一环节中,银行将上一程序的风险估算结果与自身的风险偏好以及预期收益进行匹配,从而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3.商业银行投资风险的应对。在进行投资方案的风险评估后,就需要针对风险发生的各种因素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通常情况下,商业银行的风险应对方式有以下四种:(1)风险回避。风险回避是指通过改变项目的部分计划,从而排除风险条件,使项目避免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这一方式主要针对投资项目中风险较大并可能带来严重损失的部分,例如商业银行面对一些高风险的债券投资项目,虽然可能会失去由此带来的高额收益,但从整体收益的安全性考量,适当消减是较为理性的选择。(2)风险接受。风险接受是指商业银行已经尽可能降低了投资项目的投资风险,但是对于一些难以消除或者不可能消除的风险因素只能选择被动接受,在商业银行的投资活动中,由于投资项目的复杂性,经常会出现人为力量难以消除的风险因素,此时商业银行就只能采取接受风险的办法。(3)风险转移。风险转移是商业银行投资活动中常用的投资方式,是指将风险的后果连同相应的责任都转嫁给能够承受风险的第三方。例如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商业银行将部分投资业务转移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会承担此项投资活动产生的收益、损失以及相应的责任,于是商业银行就将风险转嫁给了保险公司。这类方式主要适用于风险发生可能性较小,但是后果较为严重的投资项目。(4)风险控制。风险控制是指通过科学合理的手段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与自身的风险偏好相适应。例如可以通过投资组合方式达到降低风险目的,除此之外,商业银行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检修、对职员进行培训,也是风险控制的有效手段。4.商业银行投资风险的监控。投资风险监控是指对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因素进行定期评估监控,在这个程序中,要求商业银行的监控人员要做到全面、准确地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所有风险,进行考察评估,一旦其风险的大小可能超过商业银行的预期,就需要立刻作出相应调整,对风险进行有效管理[2]。

二、商业银行投资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内控管理机制不完善,制度执行力度差。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是商业银行有效识别和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内部控制失效是造成投资失效、案件损失的一个直接原因,而隐藏在内部控制失效背后的则是内部控制要素的缺失和内部管理机制的紊乱。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风险防范意识不足,对投资业务风险认识不足,内部控制薄弱,部门及岗位设置不合理,规章制度错略、模糊,相对业务发展滞后,缺乏一个统一完整的风险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及操作规则,不能完全适应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需要。

(二)投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落后。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投资业务时过分重视对盈利能力的考量,而忽视对风险管理和控制的要求,导致我国对于商业银行投资风险管理的相关基础数据积累有限,银行无法建立相应的资产组合管理模型。同时,由于大部分商业银行没有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针对投资业务的电子化建设缓慢,缺乏相应的业务处理和风险管理系统,很多投资项目由于信息失真,从而直接影响投资业务决策的科学性,也为投资风险管理方法的量化增添了困难。

三、商业银行投资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规范薄弱环节,加强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不完善是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风险管理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健全的风险信息管理系统是银行开展风险评估的重要依据。只有经过科学的风险估算才能将风险的大小使用定量的形式表现出来,从而加强风险管理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因此,我国的商业银行需要尽快建立高质量的、先进的数据库,同时加强相关数据的补充更新,提高信息的使用价值,为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风险度量和评估提供理论和数据的支持。在建立风险预警机制过程中,规范风险管理信息时还应把握两个原则:一是要把握有效性和充分性原则,有效性是指信息系统能够正确反映客观事实,为风险管理工作提供理论依据和事实根据,充分性是指对全部的信息形成完善的系统,对所有信息进行全面性把握;二是要对信息系统的内容、格式进行统一规范,以实现风险管理的统一化、标准化。

(二)树立全员的风险管理文化。风险存在于商业银行业务的每一个环节,这种内在的风险特性决定了银行在投资风险管理中必须体现在每一个员工的习惯行为中,所有涉及到投资业务人员都应该具有风险管理的意识和自觉性。投资业务风险管控,绝不仅仅是投资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无论是董事会、高级管理层,还是业务部门,乃至营运部门,每个人在从事其工作时,都必须深刻认识潜在的风险因素,并主动地加以预防。而不少银行因投资风险控制不当而造成损失的案例中,原因大多不是因为它们缺乏风险控制的机制,而主要是由于员工投资风险管理意识薄弱。所以,商业银行内部树立科学的风险管理文化至关重要。树立风险管理文化一是从提高员工法制观念入手,使员工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使其风险控制观念成为自身的自觉行动,加强自我约束能力,养成按照规章制度要求办事的习惯;二是加强员工对投资业务风险识别、计量、评估理论学习,培养员工对风险的敏感和了解,增强化解风险的能力,形成防范风险的安全屏障。

第6篇

[论文内容提要]企业并购是投资银行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业务,投资银行的并购业务是指投资银行为协助企业进行合并与收购而展开的一系列融资服务活动。本文就我国投资银行在企业并购中的作用、存在问题及对策提出探讨。

一、我国投资银行在企业并购中的作用

企业并购是投资银行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业务,投资银行的并购业务是指投资银行为协助企业进行合并与收购而展开的一系列融资服务活动。

(一)投资银行可以帮助企业并购更有效率地完成

对于各国企业并购的程序与形式,并购的各种谈判,各种并购方式的优劣,并购的法律、法规,政府行为对企业并购的影响等专业知识,企业一般是不具备的,而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及专家一般都具备这些专业知识。因此,并购企业有必要取得投资银行的帮助,以便对并购交易进行全面的策划。论文百事通同时,投资银行~‘般具有丰富的融资经验和广泛的金融网络,而企业并购通常涉及的金额较大,仅靠并购企业白有资金往往难以完成大型并购交易。因此,并购企业需要投资银行的融资支持,通过投资银行帮助筹措资金,设计合理的融资方案,促成企业并购的完成。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一般都有参加并购策划的实际经验,他们以其在企业资产评估,财务处理,并购法律、法规运用等方面的实践经验为并购双方服务,从而使企业并购更有效率地完成。

(二)投资银行对企业并购中的买方和卖方的积极作用

对企业并购中的卖方来说,投资银行的积极作用则表现为帮助它以尽可能高的价格将标的企业出售给最合适的买主,而对企业并购中的买方来说,投资银行的并购业务可帮助它以最优的方式用最优的条件收购最合适的目标企业,从而实现自身的最优发展。对敌意并购中的目标企业及其股东而言,投资银行的反并购业务则可帮助它们以尽可能低的代价实现反收购行动的成功,从而捍卫目标企业及其股东的正当权益。在我国,投资银行积极参与企业并购还能够产生重大的宏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投资银行能在企业并购中发挥桥梁作用,引导企业并购的方向

企业的并购重组要符合我国企业战略性发展的需要,必须以投资银行为桥梁。借助投资银行,企业可以进行高效的资本扩张,可以完成跨行业、跨地区、跨国界的重组,这是企业扩大规模、增强实力的便捷途径。我国企业效率普遍很低,通过借助投资银行市场化的改革与重组技术,对其实行全面重组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目前我国正面临着经济结构调整的艰巨任务,通过投资银行催化企业进行并购活动是实现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投资银行依据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导向,在企业并购与重组中能起到导向作用。

二、我国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投资银行业及并购方面的法律法规

我国在并购方面制定的法律法规较少,也还没有《投资银行法》,相关法律体系残缺不全,这严重影响了企业问并购业务的规范开展,投资银行开展并购业务也是在没有相关法规明确认可的情况下进行的,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整体效率受到很大影响。以现有的最具法律性权威的《证券法》来看,并没有明确指出证券公司可以开展并购业务。这对于投资银行并购业务的发展显然是很不利的。我国处于社会经济的转型时期,经济活动中的并购业务非常复杂,不但涉及复杂的企业运作和管理问题,还涉及复杂的利益关系,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约束和法规依据,许多投资银行的业务操作十分不规范,而且违规操作现象严重;在并购过程中行政干涉严重,强迫性并购、垄断性并购等违反市场秩序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投资银行对企业并购业务不够重视,并购业务所占比率低

我国目前真正完全按照西方投资银行的体系建立、运作的投资银行并不多,严格说来只有中国国际金融公司…家,另外还‘些大的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从事着投资银行的部分业务。其余大部分较小的证券公司、投资公司规模不大,运作程序不规范,人员素质不高,管理不标准。投资银行业务包括传统业务、创新业务和引申业务三类。随着资本市场规模的扩大,作为创新业务的企业并购业务在投资银行的收入结构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已经成为了现资银行的核心业务。投资银行的业务结构高度偏重传统型业务,这与现资银行的要求不相符合,也与我国目前的国有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改革以及外资对我国企业并购现状极不相称。

(三)缺乏专业型人才,投资银行的规模现状不适应我国正在发展的并购市场

企业并购业务是高度专业化的业务,而且我国转型时期复杂的经济状况也增加了企业并购的困难,对投资银行的专业化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我国投资银行在总体上专业化素质不高,缺少从事并购业务的高级专业人才和企业运作的专家型人才,缺乏具有国际理念的并购方面的管理人才。而我国目前这些方面的人才尤其是综合性人才还相当稀缺。企业兼并、收购、重组等外部交易型战略实施社交涉及金额巨大,市场价值估测难度很高,交易程序手段复杂多样,所以需要投资银行家这样高素质的顶尖人才。投资银行自身的实力和信誉很大程度J-决定了一项并购业务能否成功。我国投资银行的最大题是规模小,经营规模是投资银行并购业务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四)在并购过程【f1的错误观念使得政府行政干预过多

由于观念的原因,Lj前我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资产晕组【可临重重障碍。住现有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财税体制下,各级政府经济利益目标最大化的实现,依赖于地方政府行政边界内所属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地方政府常常会于自己的种利考虑,直接出面以行政手段来干预企业的重组事务。我国长期以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使得政府和企业对投资银行的作用认识不够,企业的行政特点比较明显。我国1E处于经济转轨时期,企业尚未完伞进入市场轨道运行,政府在企业并购中仍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国有企业的并购中,政府的介入叮能会使并购的交易成本降低,使并购活动进行得比较顺利,从而在一定程度淡化了投资银行等中介机构的力量。

三、我国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业务的对策

(一)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加快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

投资银行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可能的范围内积极拓展业务,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外国经验,进行制度创新。应快对投资银行的设立标准、设立程序、业务范围、基本经营规则、分监合并、财务会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事项作法律卜的明确规定,并在适当时机出台《投资银行法》等相关法律。同时,现有的一些相关法律法规也存在着不利于投资银行及企业并购发展的矛盾,也应对现有有关法律法规加以适当修订与补充。进一步完善相关企业并购与反垄断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企业并购在法制轨道健康运行。而对于目前不利丁投资银行及企业并购发展的一相关法律法规,应对其加以适当修订和补充。相关法律部门应根据投资银行在企业并购业务方面的实践和经验,尽快建一套比较完善的投资银行或企业并购方面的法律体系和业务准则。为改变我国投资银行的融资瓶颈问题,在法律上应对融资渠道做出明确的规定,…定程度上放宽对资金管理的限定条件,扩大和完善投资银行的融资渠道。

(二)调整业务结构,在并购业务方面树立自己的特色

我国的投资银行必须转变观念,彻底摆脱埘传统型业务的过分依赖,把企业并购业务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发展,充分利用现在有利的经济形势增加并购业务在总收入中的比重。投资银行要想在并购场上发挥主导作用,就必须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树立并购业务的特色,在业务的技术含量上拉开与其他市场中介的差距。业务特色是市场定位的核心,投资银行除把并购方案精心设计好之外,还应在融资安排、企业评估定价与企业整合等方面进行创新,将自身定位在…一个比较高的水准之J。从国外投资银行业发展来看,大券商的优势事实上并不表现在三大传统业务上而是表现在新兴领域如并购业务、项日融资、金融工程、风险投资等。

尤其是并购业务不仅使投资银行获得了高额的顾问收入,而且还能通过为客户提供短期融资而获得利息收入,并购咨询业务已经成为促进投资银行成长,体现核心竞争力,降低利润波动,抵御系统风险的重要的利润增长点。所以我国投资银行应当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投资银行的成功经验,大力开展二大传统业务之外的其他项目,并把并购业务作为我国投资银行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三)培养并购业务专业人才,逐渐推动投资银行的规模化建设

并购业务不仅需要系统地掌握和分析信息,而且需要高度发挥的构思和创意,更需要调动和组合资源实施方案的能力,这需要大量精通并购业务的高素质专业人才,目前活跃在我国并购市场上的操作人员大多数是以前的发行人员,无论在操作上,还是在思维模式上,他们都难以满足并购业务发展的需求。因此,专业人才的培养对投资银行并购业务的开展显得特别重要。投资银行本身也要积极参与并购重组,加速资本集中,向规模化转变,组建有竞争实力的投资银行参与竞争。目前我国有多家具有丰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可是这些公司都存在着注册资本、资产规模偏小的状况,与国外的大券商相比,尚有相当大的差距。国际投资银行业的发展历程表示,为数不多的现代化大型券商占主导地位,成为行业龙头与支柱,是投资银行业务成熟的重要标志。因此,为了提高我国投资银行在国际上的竞争力,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加速产业集中应该成为我国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的当务之急。为改变我国投资银行专业素质普遍不高的现状,投资银行应该加强与国外投行的交流,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强对员工的技术培训,提高员工在企业并购业务上的专业素质;积极培养和引进熟悉企业并购业务的高级专业人才。新晨

第7篇

论文摘 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一直是我国 金融 改革的重点。本文通过对美国投资银行的股权结构特征、董事会构成、员工激励机制、监督约束机制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等五个方面的深入分析,对深化我国金融机构改革,特别是证券投资机构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美国投资银行的股权结构特征 

 

(一)美国投资银行股权结构极为分散 

一是在美国投资银行的股权结构中,虽然机构投资者股东占有多数,但股权却被众多的机构投资者所分散。我们选取2000年9月12日总市值排名前5位的投资银行:摩根士丹利添惠、高盛、美林、嘉信、雷曼兄弟来分析,可 计算 出这5家投资银行的机构投资者股东(加权)平均持股比重为49.3%;它们由数百个甚至1000多个机构投资者拥有。如摩根士丹利添惠的机构投资者股东持股比重为54%,这部分股权分散在1822个机构投资者手中。 

二是个人投资者所拥有的投资银行股权占有重要地位。美国十大投行的个人投资者平均持股比重为53.5%,远远高出s&p500公司的个人投资者平均持股比重42.8%,其中高盛的个人投资者股东持股比重高到86%;td waterhouse-group?熏inc.的个人投资者股东持股比重更是高达95%。 

三是投资银行的股权集中度较低。在美国前五大投行中,第一大股东持股比重超过5%的只有一家,十大投行中第一大股东持股比重超过了5%的也只有3家;其中高盛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重仅为1.72%;td waterhouse group?熏inc.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重只有1.52%。前五大投行中只有美林证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重较高,为13.35%。如以投行前五大股东持股比重作为股权集中度的衡量指标,则美国五大投行的平均股权集中度仅为15.6%;td waterhouse group?熏inc的股权集中度为3.34%,摩根士丹利添惠的股权集中度为4.56%。 

 

(二)美国投资银行的股权具有高度流动性 

美国投资银行绝大部分都是上市公司,其发行的股票大多是可以在证券市场上公开交易的活性股(即扣除公司高管人员和员工的内部持股、持股比例达5%以上的股东所持股票以及其他在交易上受到限制的股票后,其余交易比较活跃的股票)。在美国前五大投资银行中,活性股(加权)平均所占比重达到74.9%。其中摩根士丹利添惠的活性股比重高达98.2%,美林证券的活性股比重为82%。而美国十大投行中的活性股平均所占比重为68.8%。由于股权比较分散,美国投资银行的股东直接参与公司治理的成本常常大于其可能获得的收益,因此股东更倾向于通过在市场上“用脚投票”来间接参与公司治理。 

 

(三)美国投资银行推行员工内部持股制度 

为了有效地激励员工的工作,美国投资银行除采用高工资、高奖金对员工进行短期激励外,还普遍通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来对员工进行长期激励。通过内部职工持股使公司的高成长性与员工的个人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从制度上保证了投资银行长期稳定 发展 。内部持股大多是发起人持有或实施长期激励策略(如员工持股计划)而产生的,这部分股权的流动大多受一定限制,反映了经理层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约束机制在治理结构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美国10大投资银行的平均内部持股比重为11.9%,前五大投资银行平均内部持股数为24.9%,其中高盛内部持股比重最高,达78%。 

综上所述,由于 历史 上的银证分业管理、法规上的限制以及机构投资者对组合投资策略的偏好,美国投行的股权极为分散。在这种高度分散化的股权结构下,机构投资者股东由于本身的短视性、信息和专业能力的局限性、参与治理的成本约束及其公共产品特性,一般不太愿意积极主动的直接参与投行的公司治理,而采取买入和卖出股票的方式来表达他们对投行经营效益的评判,使投行的股权具有较高的流动性。 

 

二、董事会结构 

 

作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常设机构,美国投资银行的董事会和其他行业的公司董事会一样,负责公司的日常决策。同时,由于美国投资银行内部不设监事会,因此其董事会还兼有审计监督的职能。一般的,美国投资银行董事会具有以下特征: 

 

(一)美国投资银行中独立董事占有重要地位 

美国投行不专设监事会,而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人数较多,独立董事成为监督公司经营管理的主力。如摩根士丹利添惠的董事会中只有两个内部董事,美林证券、帝杰则只有3个内部董事。对独立董事的数量规定,如nacd(1996)要求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实质性多数”;美国加州公职人员退休基金(calpers)的《美国公司治理原则》甚至采取了更为极端的准则,认为最“理想”的董事会构成中,ceo是唯一的内部董事,其余完全由外部董事构成。同时,美国投资银行董事会的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这实际上表明了独立董事可以履行批准管理者薪酬、选择决定公司审计师、独立与审计师商讨有关 会计 和内部控制事宜、挑选董事会候选人等职责。 

尽管美国投资银行中的内部董事所占比重很小,但这些内部董事在公司内一般都占据了最重要的位置。如摩根士丹利添惠的两个内部董事,一个是董事长兼ceo,另一个是首席营运总裁coo。内部董事身居要职,一方面有利于董事会所进行的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活动;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美国投资银行董事会与公司经理层之间的界限趋于模糊。这有利于减少董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摩擦,但不利于董事会对经理层行使有效的监督和制衡。 

 

(二)美国投资银行的董事长普遍兼任ceo 

美国五大投资银行的董事长和ceo都是由一人担任,在美国十大投资银行中,董事长兼任ceo的比重高达70%,同时,多数董事长在董事会中具有绝对的权威和核心作用,副董事长则辅助董事长工作。 

 

(三)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以协助经营决策并行使监督职能 

美国投资银行的董事会大多设有以下三种委员会,这些委员会的负责人主要是独立董事。①审计委员会:负责督察公司的内部审计程序、财务控制及存在的问题,并和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审计相结合,保证公司的运作和财务报告等满足有关 法律 法规的要求;②薪酬委员会:制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分配方案;③提名委员会:对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系统的评价。如美林证券董事会下设稽核与财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管理发展及薪酬委员会等。这些委员会一方面为董事会提供管理咨询意见、协助行使决策与监督,另一方面也对公司内部管理的改善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三、激励机制 

 

西方国家投行一般都制定了明确的薪酬激励政策。激励机制采用了流动性、收益性、风险性和期限互不相同的多元化金融工具,激励机制公开透明,形式灵活,并通过这些不同金融工具的组合运用以达到最佳激励效果。美国投行的激励机制具有以下特点: 

 

(一)激励机制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重点倾斜 

美国投行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重点激励,给予他们极为丰厚的待遇。以董事长兼ceo的现金收入为例,1999年度,摩根士丹利添惠的董事长兼ceo(purcell,philip j)总收入达2109.7万美元,其中工资收入为77.5万美元,奖金1211.3万美元,股票期权等其他收入为821万美元。五大投行的董事长兼ceo总收入平均为1752.4万美元,其中工资收入66.5万美元,奖金收入982.18万美元,股票期权等其他收入703.76万美元。 

概括起来,高管人员的收入结构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奖金数额远远超出工资总额,美国5大投资银行1999年度董事长兼ceo的奖金平均为其工资的14.8倍;其中高盛董事长兼ceo(paulson?熏jr.,henry m.)的奖金是其工资的53.5倍。 

二是股票期权等其它激励性收入在现金总收入中占有很高比重,美国前5大投资银行董事长兼ceo的股票期权等其它收入在其总收入中所占比重高达40.2%。 

三是对高管人员的股票期权激励程度总体较高。主要表现是高管人员手中持有的大量尚未实施的股票期权。例如,摩根士丹利添惠的董事长兼ceo除已实施的股票期权外,手中还有到期尚未实施的股票期权316万股,未到期不可实施的股票期权49万股,加上已实施的股票期权44万股,共获股票期权409万股,占公司发行在外股票的0.36%;雷曼兄弟董事长兼ceo的这一比例更高达1.77%。 

 

(二)激励形式多样化 

如美林证券根据员工在公司的不同职级、不同服务年限、不同工作特点,采取了多种不同的奖励计划,使员工从进入公司到离退、从年轻新手到资深专家都能享受不同的阶段性激励。 

 

(三)激励目标长期化 

美国投资银行普遍采用即期激励和远期激励相结合、注重引导高管人员行为长期化的激励机制。如美林证券在保证员工基本薪酬不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的前提下,利用不同期限的 金融 工具进行组合设计出以中长期为目标的激励方案。美国投资银行采用的这种激励机制,使公司的成长性和高管人员、普通员工的个人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保证投资银行长期持续稳定 发展 。 

 

四、监督约束机制 

 

美国投资银行不设监事会,投资银行对经理层的监督约束机制一般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实现。一是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或其他类似的调查稽核委员会,部分地代行审计监督职能。二是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美国的证券立法对包括投资银行在内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做了较详细的规定,公司必须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计划;公司股权结构及其变化;董事和主要执行官员的资历、信誉和报酬;与雇员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有关的重大事件。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是对经理层的一种制衡约束手段,也是对公司进行市场监督的基础,它使经理层的管理策略、经营行为及经营成果始终都受到市场的评判,是对内部人控制的很好的外部市场制约。三是外部市场监督与制约。投资银行经理层的管理策略、经营行为及最终的经营成果都要接受市场的评判。投资者会根据自己的评判采用不同的投票方式。公司业绩和股价的不良表现可能会引发公司被收购兼并的危险,公司的经理层也有被取而代之的职业风险。这是对经理层滥用权力、实行内部人控制的很好的外部市场制约。 

 

五、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 

 

美国投资银行的一大特色是董事长是否兼任ceo在一定程度上与公司业绩相关。我们权且选取权益资本回报率作为治理结构的绩效指标,从美国十大投资银行中选出权益资本回报率高于25%的投资银行共5家,将这五大投资银行作为一组,剩下的5家作为第二组。通过对比分析发现,董事会和经理层越是融合,越是有利于权益资本回报率的提高。这种融合一方面表现为董事长和总裁在公司运营中的核心作用,特别是董事长也是公司经营班子的成员(兼任ceo),能够保证董事会和经理层的高度一致;另一方面表现为内部董事在董事会身居要职,而他们一般也属于公司经营班子。 

 

第8篇

关键词:证券公司;失败预警;研究综述

Abstract:The failure of main U.S. investment banks in 2008 turned the U.S. subprime crisis into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risis very quickly,which almost damaged all the developed countries' financial systems and further caused global economic crisis. These series crises strongly demonstrate that timely and effective early warning of the failure of securities companies (investment banks)is very important. This paper reviews current research results about early warning of the failure of securities companies and provides a sound basis for further research in this important field.

Key Words:securities company,early warning of failure,research review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674-2265(2009)12-0016-05

一、引言

自2007年美国爆发次贷危机以来,美国投资银行业逐步陷入危机。2008年3月美国第五大投资银行贝尔斯登因濒临破产而被摩根大通收购;2009年9月15日,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雷曼兄弟公司宣布破产,而美国银行则宣布收购第三大投资银行美林;2009年9月21日,美国第一和第二大投资银行,高盛和摩根士丹利被美联储批准从投资银行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美国主要投资银行的基本崩溃,使得美国次贷危机迅速演变为传染遍及主要发达国家的金融危机,进而导致全球经济危机。这一系列危机表明,及早有效地对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的失败进行预警极为重要。

就我国而言,2001年到2005年,伴随着证券市场数年的低迷,证券公司长期累积的风险先后暴露,证券监管部门在短短几年间对近60家证券公司采取了风险处置措施,以妥善化解行业危机。这次全面行业危机的集中爆发,既反映出监管的不足,也恰恰说明亟需建立一种有效的金融风险早期预警系统,以防患于未然。

本文拟通过对证券公司失败预警研究成果进行归纳分析,为证券公司失败预警系统的建立完善提供进一步研究的基础。从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看,对证券公司失败预警的研究很少,而且对证券公司失败预警的研究基本上被视为一般公司(非金融类)失败预警研究在证券行业的应用,其研究方法也基本沿袭了一般公司失败预警研究。因此,本文在全面梳理证券公司失败预警的研究现状时,必须涉及一般公司的失败预警研究现状,也须涉及金融类公司的失败预警研究现状。回顾一般公司和金融类公司的失败预警研究,既可以理清失败预警研究的发展启承脉络关系,又可以为证券公司的失败预警研究提供参考借鉴。

二、一般公司(非金融类)失败预警研究回顾

(一)国外一般公司失败预警研究回顾

Beaver(1966)的文章开创了企业财务困境预测研究的先河,最早采用了单变量分析法进行企业财务失败预警研究。其后,大量学者在这一领域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发表了诸多研究成果,可以说国外企业财务困境预测研究已经臻于成熟。

1. 多元统计方法。

(1)多元判别分析。判别分析用统计模型的语言描述为,设有 个总体,希望建立一个准则,对给定的任意一个样本 ,依据这个准则能判断它是来自哪个总体。

Altman(1968)首次采用多元判别分析对企业财务困境预测问题进行研究,选取了于1946―1965年间破产的33家制造业上市公司,通过行业、资产规模及报表年份进行配对选取了33家非破产企业,研究了涵盖流动性、盈利性、杠杆比率、清偿能力和经营活动5个方面的22个财务比率变量,最终建立了

(营运资本/总资产)、 (留存收益/总资产)、 (息税前利润/总资产)、 (权益/负债总额、 (销售收入/总资产)五变量的值模型:

采用样本数据对该模型进行检验,结果表明:在财务困境前一年该模型具有95%的预测能力,在财务困境前两年该模型具有72%的预测能力。这说明该模型具有良好的可靠性。后来,Altman,Haldeman 和Narayanan( 1977) 修正了模型,在原有 5 个财务指标的基础上加入了公司规模与盈余稳定性两个变量,建立了模型。Altman(1995)又进一步拓展了其研究,分别建立了针对非上市制造企业的 模型和针对非制造企业的模型。2000年再次对 模型进行了修正,去掉了带来行业影响因素的销售收入/总资产,得到了跨行业的 值模型:

由于多元判别分析方法不仅能够了解哪些财务比率最具有判别能力,而且同时考虑多项指标,因此对整体绩效衡量较单变量分析更为客观。在Altman(1968)之后,多元判别分析成为学术界研究财务困境预测问题的主流方法。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多元统计分析是建立在一系列假设之上的,包括自变量服从多元正态分布,财务困境组与非财务困境组具有相等的方差-协方差矩阵,发生财务困境的先验概率和误判成本均为已知等,而事实上,这些假设常常不成立。

(2)多元条件概率模型。学者们随后引入了假设相对宽松的多元条件概率模型Logit分析和Probit分析,克服了多元统计分析面临的统计假设问题。Logit模型的目标是提供可以归为某一类观察对象的条件概率。它建立在累计概率函数的基础上,不需要自变量满足多元正态分布和两组间协方差相等的条件。

Ohlson(1980)将Logit分析方法应用到企业财务困境的研究中。Ohlson选择在1970―1976年间破产的105家公司(破产前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至少三年)和2058家非破产公司组成的非配对样本,使用Logit回归方法,分析了样本公司在破产概率区间上的分布以及两类判别错误和分割点的关系。相比而言,运用Probit方法进行的研究较少,这主要是因为Probit方法计算较为复杂,且预测效果与Logit方法相差不大。Logit方法也存在一些缺陷,比如对多重共线性、极值和数据缺失等问题极为敏感(Ooghe,2006),而且一些实证研究对MDA和Logit两种方法的预测效果进行了比较,并没有得出Logit方法明显优于MDA方法的结论。

2. 期权定价方法。1974年,默顿论述了有关将期权定价理论运用于风险贷款和证券估价的思想。其后,许多学者尝试将期权定价理论应用于信用风险的度量领域,KMV模型正是这样的一个成功的例子。

KMV模型是KMV公司开发的一种违约预测模型(信用监控模型,Credit Monitor Model),运用预期违约频率来衡量一年内借款者的违约概率。违约风险大小是用违约距离(Distance-to-Default)来衡量的。该值越大,说明公司到期能偿还债务的能力越强,该公司信用风险越小;反之,则公司信用风险越大。为计算违约距离,KMV模型采用Black―Scholes―Merton期权定价模型构建了资产市场价值和股权市值之间的关系。在计算得出公司违约距离后,将其与相应的违约距离数据库相对比,把相同违约距离公司中实际违约公司的百分比作为该公司的预期违约频率(EDF),从而对公司违约破产概率进行衡量。KMV模型是一种动态模型,它是一个基于现代公司理财和期权理论的“结构性模型”,对外界条件的改变能很好地作出反应(EDF每季度更新一次),并且可以及时反映股票市场上的信息,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不过,KMV模型也存在一些缺陷。比如,由于KMV模型主要依靠股票市场数据来预测违约率,股票的价格若受投机因素影响很难正确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其变化情况,模型的精确性将大打折扣;根据同样失败距离确定失败频率必须依赖于一个庞大的公司失败信息数据库。

3. 其他方法。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综合智能等方法被应用到研究中,主要包括:递归分类算法(Recursive Partitioning Algorithm)、专家系统(Expert Systems)、神经网络(Neural Networks)等。但是并没有证据表明这些方法的预测效果明显优于传统的多元判别分析和Logit分析(Ooghe,2004)。

(二)国内一般公司失败预警研究回顾

由于我国企业破产制度不完善,并且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建立较晚,国内对企业财务失败预警的研究起步比较晚。但近十几年来,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上市公司的会计实践和信息披露制度不断完善,国内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将国外的研究方法应用到国内的研究中,得出了许多有价值的结论。主要的研究按照方法不同介绍如下。

1. 多元统计方法。陈静(1999)以1998 年27 家ST 公司和27 家非ST 公司为对象,进行了单变量和二类线性判别分析,总体正确率为92.6%,该研究是国内第一个以上市公司为样本判定企业财务困境的成果,虽然在方法选择、样本构造、判别标准等方面有待深入,但其意义却是重要的。

高培业、张道奎(2000)选取深圳市非上市企业作为样本,运用多元判别分析、Logit分析、Probit分析等多种方法建模,并借鉴Altman设定待定区间的做法,提高了模型的预测效率。吴世农、卢贤义(2001)则以140 家上市公司为样本比较了Fisher 判别、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和多元Logit 回归分析的预测效果,发现多元Logit 回归模型的判定能力最好。

2. 期权定价方法。由于有关公司破产的历史统计数据严重缺乏,相应数据库还未建立,很难把违约距离转化成预期违约频率,KMV 模型的建模方式在我国应用尚有些困难。而由于宏观经济的差异,我国直接使用国外的数据库来建立映射关系显然也是不合适的。

3. 其它方法。刘洪、何光军(2004)在用传统的判别分析方法和Logit方法对公司经营失败建立模型的基础上,应用人工神经网络方法对该问题进行了比较研究。另外,有些学者将数据挖掘方法(吴俊杰,2006),生存分析中的COX模型(陆志明等,2007),学习矢量量化算法(王静等,2004)应用在我国公司财务失败预测模型中,也取得了一定的结果。

三、金融类公司失败预警研究回顾

由于金融类公司与非金融类一般公司在资本结构、经营方式、风险暴露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对金融类公司失败的预警研究更要有针对性。金融类公司失败预警方法中应用较为广泛的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外部评级机构的评级。比如美国联邦金融机构检查评议委员会于1979年建立的CAMEL评级系统。二是借鉴非金融类公司的思路和方法对金融类公司失败预警进行研究(见表1)。对非证券、金融类公司的失败预警研究,国外文献比较少。

目前,国内对金融类公司失败预警研究比较少,例如在银行失败研究方面,多是对引发银行危机原因的分析及应对机制的设计,在主流学术刊物上基本没有定量研究的论文。我们在此不作叙述。

四、证券公司失败预警研究回顾

相比其他金融类公司,证券公司(投资银行)具有自身行业的特殊性。目前对证券公司风险预警研究的文献不多。相对于国外证券业失败预警的研究而言,国内证券业失败预警的研究更显得滞后。

国外证券公司失败预警的代表性研究是1976年Altman和Loris发表的论文。文章以1971-1973年美国SIPA条例下破产的40家证券经纪商作为研究样本,选择能够代表NASD市场上公司规模和寿命的125家公司作为健康公司样本。指标选取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传统财务指标,如盈利性指标、流动性指标、杠杆类指标等。二是能够代表证券行业特征的指标,如次级债占股东权益的比率等。三是寿命、组织形式等非财务性指标。文章根据数据完整性和可靠性并运用系统选择技术对变量的判别能力进行评估后,最终选择了6个指标:(1)反映盈利能力的净利润/总资产;(2)反映财务杠杆水平的(总负债+次级债)/权益,此处作者将来自于所有者和顾客的次级债看成是证券经纪商的负债而非权益;(3)反映公司总资产结构流动性的总资产/调整净资本,调整净资本被广义地定义为流动性强的资产与总负债之差;(4)(期末资本―资本附加)/期初资本,该比率体现了报告期资本的运转和支出对公司资本结构的影响,反映了在没有新资本注入的情况下公司的信用情况;(5)在一定程度上反映风险的加权寿命,与公司在证券市场上的经营经验相关,SIPC清算的经纪商中经营时间不长于5年的占了75%,反映出经验的缺乏是公司失败的一个重要因素;(6)涵盖10个元素的综合指标,这10个元素是在NASD工作人员对能预示失败指标判断的基础上选择的,包括反映盈利能力的指标、对资本短缺和破产较敏感的指标,反映寿命以及报告及时性的指标。作者通过检验得出了失败经纪商和非失败经纪商的组内协差阵不相等的结论,为选择二次判别函数形式(

)奠定了理论上的依据。文章设定临界值为-4.385,检验结果显示二次判别式前一年的正确判别率达到了90.1%,误判率仅为9.9%。由于使用初始样本检验使检验结果有被高估的偏差,作者通过回代检验和交叉检验来检验模型的可靠性。检验得出的结论为:判别模型用一年前数据对证券经纪商的失败正确判别率为86.2%,误判率为13.8%。作者又利用季度数据对模型进行了检验,由于季度数据的缺失,剔除了税后净收入/总资产和综合指标中的两个因素,最终选取了5个指标变量。剔除变量后,模型的误判率只是轻微提高,说明判别模型提前一年对证券经纪商的失败有很好的预测能力。

国内最早的对证券公司失败预警的研究,是合肥工业大学――国元证券课题组(2005)发表的《证券公司失败研究》。该课题组运用Logit 回归分析模型建立证券公司财务困境预警系统,以2002年以来19家破产或被接管的证券公司为失败证券公司样本组A,以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正常经营的48家证券公司为正常证券公司样本组B(已剔除有经营不利的市场传闻的证券公司),A组部分证券公司和B组证券公司数据来源于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公布的财务报告。模型依据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安全性评价提出的7个指标为基础,确定了净资产、利润总额、注册资本、营业收入(主要是发行收入、经纪收入、自营收入、委托理财收入)、扣除客户保证金后的负债总额、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客户保证金、权益类证券总额、委托资产账户购入的权益类证券期末余额等10个研究变量,以失败概率P为预测变量,建立了Logit回归模型。由于选取的变量为资产负债表项目,而非财务指标,而且变量选取与设计并没有反映出证券公司业务与风险的特点。最终结果表明选取的变量对判定证券公司经营成败不存在显著的差异,未能建立证券公司失败的预警模型函数。

截至2006年10月,我国共有58家证券公司进入风险处置程序,这为进一步的研究提供了较为充足的数据资料。李涛(2008)将证券公司财务困境定义为证券公司破产或被监管机构采取风险处置措施。依据这一定义,作者得到了9家在2004―2006年间陷入财务困境的证券公司,同时,根据资产规模匹配原则,按1:1的比例选取了9家正常经营的证券公司,其中剔除了虽不符合上述财务困境的定义但是公布重组的证券公司。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在财务困境前1年多元判别模型和Logit模型都有较好的预测能力,财务困境前2年,其综合误判率均较财务困境前1年有显著的上升,基本上不能有效地对证券公司财务困境进行预测。由于作者只选择了18家证券公司,样本数量偏小,代表性不高,实证结果缺乏大样本数据的支持和检验,可能存在一定的偏差。

王晓燕(2009)也将证券公司进入风险处置程序界定为财务失败,按资产规模配对的原则,共选取了24家健康的证券公司作为配对样本。作者最初设计了36个财务指标作为研究变量,然后利用非参数检验、相关性检验、逐步判别分析等方法对变量进行了筛选,最终选择5个变量建立了线性判别模型、二次判别模型和Logit模型。回代检验和交叉检验的结果表明,由5个变量构成的线性判别模型判别效果最好,回代检验和交叉检验的正确率均在85%以上。二次判别模型和Logit模型的判别效果略有下降。该论文的方法和结论有待进一步验证和优化。

五、结论

从国内外研究现状看,证券公司(投资银行)失败预警研究在研究方法、研究模型和模型变量选择等方面基本沿袭了一般公司(非金融类)失败预警研究,或者借鉴了非证券、金融类公司的失败预警研究。主流的研究方法有两种。其一是以实证为基础的多元统计方法,其中又以多元判别分析方法和Logit回归分析方法运用较为普遍,该类方法多是根据公司历史财务数据和其他公司特性指标来构造模型;其二是以KMV为代表,基于理论模型、并结合实证方法(即根据失败距离,借助实际数据库映射出失败频率)的期权定价方法。由于大量证券公司并不是公开上市公司,这使得在证券公司失败预警研究中运用期权定价方法存在困难。

从应用有效性来看,证券公司失败预警研究在全球范围内仍然任重道远,亟待出现突破性研究成果。2008年美国具有系统重要性的诸家投资银行几乎是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发生崩溃的。这为证券公司失败预警研究提出了一个极具挑战性的课题:为什么过去的证券公司失败预警研究无法预警此次诸家投资银行的失败?这一系列危机确定无疑地表明,证券公司失败预警研究极为重要;而过去的证券公司失败预警研究一定存在某种局限性。

未来的证券公司失败预警研究必须努力突破这种局限性。在研究方法上,应对现有的各种方法进行对比分析,选择适合证券公司的失败预警模型以提高预测的准确性。今后的研究可以尝试加入更多的外部因素(如宏观因素)作为区分失败与否的另一边界,在多维空间中设定多维的阈值进行判别分类。在变量的选取上,仍然需要根据证券公司行业特征和风险特点,因地制宜地设计相应的变量指标。鉴于宏观经济的周期波动对证券市场的周期波动具有决定性影响,进而对证券公司的经营状况有决定性影响,所以加入反映经济周期的宏观经济变量可能显著提高预警模型的有效性;同时,金融创新层出不穷,过度运用金融创新工具在获取收益、规避风险的同时更可能带来新的、未知的风险,所以未来的研究中也应考虑加入能够反映金融创新相关风险的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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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肥工业大学――国元证券课题组.证券公司失败研究,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十三期联合研究计划项目,2005.

第9篇

美国次贷危机从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的信用风险发展为一场全球性系统性金融危机,暴露了美国金融监管部门在全球化背景下,面对金融创新的监管“失灵”,特别表现在对次贷发放机构、投资银行、新兴市场投资机构以及评级机构的监管上。这次危机启示中国金融业,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和金融危机处理机制,保持金融监管水平与金融创新步伐相适应,尽快推动新资本协议的实质性实施,是保障金融安全的重要措施。

关键词:次贷危机;金融监管;金融安全

一、次贷危机中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失灵”

(一)对次贷发放机构盲目扩张次贷业务的风险监管“失灵”

1联邦政府住房金融监管部门对次贷市场监管的失误

次贷危机的发生,联邦政府住房金融监管部门对房地产金融业监管不力,导致信用风险在住房信贷市场孕育和集聚是关键原因。美国拥有全球最完善的住房金融体系,也拥有较完备的住房监管部门和监管手段,但从次贷危机发生的现实看并非如此完备。首先,在住房贷款一级市场,联邦住房金融委员会是政府设立的监督机构,该机构将全国划分为12个片区,相应建立了12家联邦住房贷款银行(FederalHomeLoanBanks,FHLB),12家联邦住房贷款银行共吸收了8104家抵押贷款发放机构作为会员机构,这样,使联邦住房金融委员会通过直接监管12家联邦住房贷款银行,间接实现了对一级市场的监管。但问题是8104家会员机构并不是美国全部的抵押贷款发放机构,2007年发放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占美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总额的84%,另外尚有16%的其他住房贷款发放机构未受到监管。而且占有次贷市场59%份额的前10大抵押贷款发放机构,都不是联邦住房贷款银行的会员。其次,从房地产二级市场来看,大约80%的M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债券MortgageBasedSecurities,MBS)是由政府支持企业发起的,受联邦住房企业监管办公室的严格监控,但由私人机构发行的另外20%的MBS则不在其监管范畴。作为金融企业,贷款机构为了追求更高利润大力拓展次贷市场也无可厚非,但是金融监管当局却需要站在战略高度,在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宗旨下,从宏观上把握金融创新与金融稳定的利害关系。但由于美国金融监管属于分业监管模式,因而缺乏全局性的机构来前瞻性的监控金融创新的

2商业银行等贷款机构次贷业务暴露了风险管理“失灵”

(1)贷款流程创新助长了次贷风险集聚。在金融自由化、市场流动性泛滥、房地产业泡沫背景下,银行等贷款机构为了获得更高利润,对贷款流程进行创新,即贷款发放机构不直接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进行审查,而将该业务外包给中介机构——贷款经纪商。贷款经纪商原本是购房者的人,为购房者寻找最佳的贷款机构及争取有利的贷款合约条件。但在竞争激烈的次贷营销中,银行等贷款机构把贷款审查环节外包给了贷款经纪商。据美国住房与城市发展部(HUD)的报告,60%的住房抵押贷款发起和贷款交易是由经纪人完成的。受利益的驱使,贷款经纪商从中介服务变成为金融机构“卖贷款”,有意降低贷款标准,放松对借款人的信用调查。而次贷借款人普遍文化程度低,缺乏基本金融知识,在低首付、低利率的诱惑下,实际是借了高成本、高风险的贷款。另一方面,次贷发放机构由于通过证券化过程能够将次贷的信用风险分散和转移,因此也放松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调查,主要依赖贷款经纪商。这样,许多通常被认为不具备偿还能力的借款人就容易地获得了房屋抵押贷款。据2007年底的一项调查显示,次贷中60%购房者的申报收入被至少夸大了50%。而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对这些明显违规的做法既没有及时风险提示,也未采取有力措施纠正。

(2)次贷业务暴露了大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缺陷。次级抵押贷款大部分是存款体系外的专业抵押贷款公司发放的,商业银行并未大量发放。但是,大型商业银行广泛参与了次级贷款的证券化过程,包括次级债承销、服务、提供流动性支持和投资。正是次贷证券化过程放大了市场风险,商业银行在参与中没有充分重视和识别风险从而遭受了巨额的亏损。

第一,商业银行忽视表外实体的业务风险。在次贷证券化过程中,商业银行通过创设独立的特殊目的机构(SPV)作为次贷证券化的表外实体,其主要形式是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渠道公司(AssetBackedCommercialPaperConduits,ABCPCs)和结构性投资工具公司(StructuredInvestmentVehicles,SIVs)。这两大表外实体持有大量的债务担保凭证(CollateralDebtObligations,CDOs),却不受资本监管制度约束,也没有资产拨备要求,加之其资产负债存在显著的期限结构错配。在次贷危机爆发后,这些表外实体面临巨额亏损和流动性风险的情况下,一方面,商业银行被迫向其提供备用信贷,从而将表外风险暴露在表内;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作为SIVs发行的资本本票的持有者将会面临额外的市场风险。按照美国以市价调整(MarktoMarket)的会计准则,表内资产的风险积聚和巨额投资损失必然导致商业银行资产价值大幅缩水,出现巨额账面亏损。

第二,商业银行低估了结构性证券衍生品的风险危害。近年来,金融创新越来越依赖数学模型运用,特别是在风险度量和产品估值中。不可忽视的是数学模型的构建往往过度依赖历史数据,但市场是千变万化的。大型商业银行凭借其人才与市场优势,过分乐观地运用风险价值模型或基于模型的指标计量风险,但任何模型都不能反映所有风险,尤其是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的时候。许多银行对次贷及其结构化产品的信用风险估计不足,未充分考虑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传染性,没有建立有效的信用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之间的综合监控与管理机制,导致总体风险暴露的低估。

(二)对投资银行及其创新的次贷衍生产品的风险监管“失灵”

投资银行作为金融中介机构在次贷危机的发生中担当了重要角色。首先,投资银行购买房贷机构发放的次级房贷,通过“原生一分销”(OriginatetoDistribute,O&D)过程创新出大量复杂的次贷衍生证券;其次,投资银行既是次贷衍生证券的发起人、设计者与承销者,也是其重要的投资者。在证券化创新过程中,次贷衍生证券的信用链条被大大延长,最终投资者和初始资产所有者的信息联系被割裂,造成了“风险转移幻觉”,弱化了市场参与者监测风险的动力。

投资银行通过衍生金融产品创新可以有效分散和转移信用风险,但这种转移过程中信用风险并没有消失,而是转移到了未受监管的市场,风险管理消失了。如CDOs等次贷衍生证券是一种高度个性化的产品,其交易是由各类金融机构通过OTC市场一对一进行的,OTC市场交易分散,流动性低,市场监管相对较少,风险到底转移到了哪里并没有公开的信息可供分析,所以透明度反而降低且易产生新的风险,如交易对手风险。

从目前危机发生的结果看,受到损失最大的并非传统商业银行,而是大型投资银行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全能银行。据IMF和国际金融学会(IIF)估算,银行损失中真正的信贷市场现金流损失仅占13%~20%,其余皆为资本市场减值损失。传统银行受到的影响较小,主要原因是银行业受国际统一的资本监管制度约束,有资产拨备制度的要求,并且按要求定期披露,发生风险会及时处置,但投资银行不受资本监管制度约束,没有不良资产拨备机制,其资本充足率远远低于商业银行。因此,投资银行形成了一种主要通过市场融资,大量采用杠杆交易,以很少的资本为股东赚取高额回报的业务模式,即所谓低成本、低资产回报率、高杠杆、高资本回报率的“两高两低”模式。这种模式导致投资银行在业务经营中过度注重当期收益而淡漠风险,忽视长远发展,如对员工起薪较低,但对业绩突出的给予重奖,股东对管理层激励也是如此。次贷危机发生后,美国最大的五家投资银行中雷曼(LehmanBrothers)、贝尔斯登(BearStearns)和美林(MerrillLynch)率先倒下,高盛(GoldmanSachs)和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被迫转为银行控股公司,就表明美国盛行的投资银行业务模式面临严峻的考验,需要重新评价。

(三)对新兴市场参与者的监管“失灵”

在次贷衍生品受到机构投资者追捧的市场中,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财富基金(SovereignWealthFunds,SWFs)等新兴市场参与者在利益驱动下,凭借其庞大的资本规模和较高的市场信誉,大量采用“信用套利”策略,以银行信用为支持,投资次贷衍生品,加之普遍采用高财务杠杆进行对冲交易,这使其交易头寸对于房价和利率都极其敏感。这种交易方式,一方面放大了对冲基金的获利能力,另一方面也扩大了其风险承担水平,同时也放大了衍生金融市场的信用规模,加大了系统性金融风险。一旦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或对冲操作失误,风险即刻显现。同时导致对冲基金向银行借人的贷款无法归还,引起了金融市场的连锁反应。而联邦金融监管部门对这些新兴机构在衍生金融市场的作用和风险未予足够重视,它们在市场的行为几乎不受监管。

(四)对信用评级机构业务运作中的道德风险的监管“失灵”

信用评级机构在次贷衍生产品二级市场流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评级机构要对各种次贷衍生证券在发行之前进行信用评级,以提高其市场风险可信度。由于次贷衍生证券经过层层分解和重新打包,变得非常复杂,不仅普通投资者即使大型机构投资者也难以准确衡量其风险,因此,各类投资者基于对评级机构的充分信赖,其投资决策主要依据评级机构的评级进行。但事实是评级机构对这些结构性衍生证券的评级并没有充分揭示其真实风险特征。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客户希望其评级资产获得尽可能高的评级,而评级机构作为商业机构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在有保险公司对评级资产担保的条件下,通常愿意给予此类资产较高的评级。二是次贷衍生证券的复杂程度大大增加了准确评估其风险的难度。三是次贷及其衍生品的发展历史较短,没有经历一轮经济周期的检验,在市场繁荣的大环境下,评级机构对次贷衍生品的评级也普遍乐观。2006年第3季度,穆迪、标准普尔和惠誉三大评级机构对75%的次级债全都给予AAA评级,相当于美国联邦政府债券评级,10%给予AA评级;8%给予A评级,只有7%给予BBB或更低的评级。次贷危机的爆发,使一向以独立、公正而闻名于世的美国评级机构声誉扫地,备受指责,也揭示了作为纯营利性中介机构的评级公司也必须受到监管和约束的客观现实。

二、中国金融业的风险监管与金融安全体系构建

(一)推进金融混业经营制度的同时需要构建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

金融监管要与金融混业经营相适应,特别是对混业经营后创新业务的前瞻性监管非常关键。我国目前实行的三大金融监管机构各自对相应行业实施监管,这种模式显然与业务经营日益混业化的趋势以及金融风险的复杂性不协调。另外,对于跨部门的金融创新,需要有一个统揽全局的更具权威性和协调能力的机构牵头,采取全面的审慎监管。因此,中国金融业在迈向混业经营的过程中,基于分业监管的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大监管机构有必要建立联席监管机制,加强对混业经营中创新领域、创新业务的协同监管。监管中既要保持金融创新的活力,又要防范创新过度带来的风险暴露,还要防止出现监管“失灵”的问题。

(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强化金融创新的风险管理

1商业银行要协调好信贷业务拓展中短期盈利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2005年,在国内房地产价格不断高涨的市场下,为了提高市场份额,一些股份制银行曾推出近似于“零首付”的房贷,以及“加按揭”、“转按揭”等等创新业务模式,后被银监会强令取消。这些做法在危机发生前的美国次贷业务中都有,值得我们警惕和深思。

从近两年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来看,截至2007年底全国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2.7万亿,在各项贷款中占比接近10%。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8年1月对全国20个大中城市的抽样调查,个人借款购房者多为中高收入人群,其中82%的人预期家庭收入基本稳定或上升;40岁以下的购房者占75.5%,群体支付能力处于上升时期。全国按照购买价格计算的抵借比(贷款发生额/房屋销售额)为55.4%,平均首付款比率为37.2%,而美国次贷的抵借比在2000年就达到了78%,到2006年更上升到86.5%。对比来看,我国银行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比较充足。总体分析,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质量较高,因借款人还款能力不足而发生被动违约的系统性风险较小。但在住房市场趋于持续升温的状况下,房贷机构往往具有扩张冲动,监管部门的及时预警和有效监管措施非常必要。

2商业银行要正确把握资产证券化创新商业模式的应用

从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中,我们应该对国内商业银行未来住房贷款证券化的发展有正确认识。第一,次贷危机与过度利用证券化以及“原生一分销”的业务模式有很大关系,但并不能否定这些创新形式。证券化作为盘活信贷资产流动性,分散金融机构信用风险的创新模式,仍然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只是要把握创新与风险控制的关系。第二,金融机构不能认为只要通过资产证券化就能把风险转移出去,而过度拓展高风险信贷业务。因为证券化只能转移和分散风险,并不能消除风险,风险仍留在市场内。在全球金融一体化背景下,以及金融市场各子市场界限趋于模糊的条件下,局部的风险暴露会通过创新管道在市场主体间传递。因此,资产证券化模式的运用要注意把握量度,不可滥用。同时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主体要注意基础资产的质量,从源头上把好信用风险防范关。第三,要充分发挥证券化模式有利的一面,防范其弊端。监管部门要制定严密的证券化产品信息披露要求,把结构性产品的特异性风险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避免误导。同时,要完善结构性产品的资本监管制度,防止机构投资者利用结构性产品从事监管资本套利(不降低风险甚至增加风险的前提下降低了监管资本要求)。第四,“原生一分销”模式是风险转移过程,在次贷证券化中,投资银行、SPV等中介机构不受传统资本监管的约束,导致风险传递中监管出现“失灵”。次贷危机警示监管部门,金融监管要从系统性风险的高度着眼,对风险转移过程中的各环节的金融中介都要监管,而不仅仅是商业银行。

(三)要以次贷危机为契机推动中国银行业新资本协议的实质性实施

实质性实施新资本协议的监管要求,将使银行风险管理至少在下列几个方面得到改进。第一,有利于改变银行单纯依靠计量模型衡量风险的缺陷。新资本协议要求商业银行采用风险计量模型的同时应辅以必要的专家判断,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以准确计量风险。第二,有利于改变衍生金融产品场外交易透明度差、交易对手风险暴露不充分的缺陷。新资本协议明确规定了在衍生金融交易中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计量方法,以估计由于交易对手信用恶化导致的信用风险。鉴于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的复杂性、风险的隐蔽性,按照新资本协议的资本监管范围,资产证券化及特殊目的机构SPV都应当适用资本监管要求。在新资本协议下,资产证券化主要用于改善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弹性,而不再为了资本套利。第三,有利于改变银行资本覆盖风险范围有限的缺陷。1988年的资本协议仅要求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计提资本,新资本协议要求银行将资本覆盖范围扩大到面临的所有实质性风险,如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银行账户利率风险、声誉风险、模型风险等。而且银行集团内部要有统一的风险计量方法和标准。

基于新资本协议实施的需要,商业银行必然要对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IT系统、风险管理政策流程进行改造,这将有效推动中国银行业整体风险管理基础设施的完善,促进风险管理的效率和效果提升。

(四)完善金融基础制度,构建中国金融安全体系

政府信用、存款保险制度、突发性危机处理机制构成了一国金融安全体系的基本框架。中国虽然尚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但公众对中国银行业的信心,根本原因就在于国有金融为主体的金融体系结构,政府发挥着实事上的隐性担保。这种信用机制对于金融业这样特殊行业而言非常关键。当然,存款保险作为一项金融基础制度,对于非系统风险的化解还是具有重要作用的。因此,中国金融危机处理机制的建立,应在保持政府信用隐性担保的基础上,一是通过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解决个别风险承担问题,二是建立类似美国的《2008紧急经济稳定法案》(EmergencyEconomicStabilizationActof2008,EESA)或英国的《特别处置制度》(Specialresolutionregime,SRR)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处理机制。从而形成个别风险处理、重大系统风险处置及金融业基础信用三个层次构成的中国金融安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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