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

农村金融风险论文

时间:2023-04-17 17:11:29

导语:在农村金融风险论文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农村金融风险论文

第1篇

论文关键词:农村产权,农村金融生态结构,农村金融体系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农村金融深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如何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需要,制度建设是关键,尤其是要建立适合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产权制度。我国进行了一系列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但是,就目前的农村金融发展状况来看,改革并未收到预期效果,其突出表现为: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缺失,农业保险发展严重滞后。原本给农村“输血”的金融机构却演变成从农村“抽血”的主力军,同时,农村中非常活跃的非正规金融却不断受到打压。如何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提高农村金融资产质量,化解农村金融风险,深化农村金融,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问题金融论文,尤其是金融生态成为近几年来的研究热点。

一、农村金融生态的基本理论

在新制度经济学的诸多基础理论分支中,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和C.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以及在传统新制度经济学基础上扩展而来的法经济学,是对农村金融生态运行最具解释力的理论。

(一) 农村金融生态中的交易费用理论。

理性人、完全信息是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假设。然而现实的农村金融生态中,农村金融生态主体———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农户、农村企业和县乡政府等)都是有限理性的,并且因为有限理性的存在导致两者之间信息不对称、不完全。信息不对称的直接后果是金融交易费用大幅增加。当农村金融生态主体发现进行金融交易的费用太高或超过收益时,就会选择停止交易。在放贷之前,农村金融机构必须要调查农户的信用状况和经济状况、借款用途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贷款进行时,要发生谈判、签约费用;贷款发生后,放贷者要跟踪借款项目的实施情况和监督借款投向等。而且农户以小额信贷居多,单位产品金融机构要付出更多的人力与物力。庞大的信息费用构成了金融交易中的巨大成本。当这种费用成本过高时,交易将无法进行。

制度的有效运作又有利于降低交易费用,制度的作用旨在节约交易费用,人们对制度进行选择与改革的动因也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在农村金融生态中,作为金融生态主体的金融机构与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之间的交易行为是在特定的金融制度结构安排下进行的,不同的金融制度结构安排会产生不同的金融主体行为,农村金融信用环境的相对落后使得与农业金融支持相关的制度安排无法实施,即推广农业金融支持的制度成本极高,导致农村金融生态主体资金供给缺乏,而由于农村金融发展的路径依赖,一旦农村金融生态主体的资金供给缺失,农村金融发展就会无所适从,反过来也影响农村金融生态主体的发展,整个农村金融生态恶化也就在所难免,信用缺失的背后是信用制度的缺失,由此引致农村资金来源与资金需求之间的制度缺失,也是农村金融制度的供给和制度需求出现失衡,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对制度的需求源于经济主体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下无法获得潜在的利益,制度供给则是经济体系出现制度安排的意愿和能力。因此,在目前的中国农村金融市场上,并不存在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的制度均衡,突出表现为农村金融生态主体的制度供给不足和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制度需求过剩金融论文,这种制度供需的失衡是制度变迁的强大动力,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的相互作用决定了制度变迁的路径论文格式范文。

(二)农村金融生态中的制度变迁理论。

制度变迁理论是科斯传统新制度经济学体系的核心部分,林毅夫首先提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概念,他认为诱致性制度变迁指的是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和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它由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与此相反,强制性制度变迁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及实行,从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历史来看,强制性制度变迁一直居主导地位。上世纪50年代,信用合作社在政府推动下开始兴起;60年代,国家指定当时的人民公社接管信用社;80年代,信用社划归中国农业银行管理;90年代,又实行行社脱钩,实行在国家管理下的自主发展的合作金融发展模式。然而,合作金融的框架虽已确立,但远未达到农民广泛参与的合作金融宗旨。从表象来看,政府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管制是规范农村金融市场,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和降低金融交易风险的一些必需的制度安排,事实上这种强制性制度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广大农户的投资冲动,大大减少了农村金融市场的金融交易数量,导致了农业金融支持的弱化,政府是金融生态环境中的关键因素之一,政府行为是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的一股独特而重要的力量,对金融生态主体的影响往往是根本性的。

制度因素作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的重要因素之一,其变迁受诸多因素影响,也直接决定了农村金融生态运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农村金融领域一改计划经济时代农村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单一的局面,农村金融生态主体逐渐多样化,如四大国有银行尤其是农业银行开始在农村开展商业化经营金融论文,国家建立了农业政策性银行等,在农村并未逐步建立起一个基本上能够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服务的农村金融体系。随着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落后的小农经济,典型的苟元结构购统窍绶指钍沟门褰鹑谥贫戎秃笥谂寰济发展的矛盾日益尖锐,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的农户,农村企业和农村政府从非正规金融生态主体中寻求金融产品和服务实为无奈的选择,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勃兴也就水到渠成。因此,农村金融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成为农村经济金融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必然要求和趋势,农村非正规金融或者民间金融的迅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金融制度供给的不足,但带来的新问题是民间金融缺乏制度的规范而可能隐藏金融风险。

二、关于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的思路

建立高效的农村金融体系是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落脚点。要跳出农村金融供给制度陷阱,必须加强农村金融制度创新。

(一)完善农村产权制度,促进农村金融发展。没有抵押物,成为中国农民贷款难的最主要原因,长久以来,中国农民最大的资本———耕地,以及宅基地及其上的房屋--因为没有与城市一样的产权,均为抵押禁区。因此,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应从完善农村产权制度着手:一是赋予农民完整的财产权。建议将农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改革为土地使用权,由国土部门发给土地使用证,使之具有土地的收益权、买卖权、抵押权和继承权。而农村房产也应该与城市房产一样拥有完全产权,可以自由流转,尤其是对城市居民的流转。二是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一方面要完善农村土地市场的交易机构。健全农村土地使用权市场运作的立法、执法和仲裁,保护农村土地市场的正常运作。在进一步明晰产权的前提下,允许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合法的自由交易。三是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相关法律制度。尽快出台农村土地产权方面的相关法律制度。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出让、继承出租、人股等流转形式。四是建立农村房屋产权制度。修改现行农村房屋产权制度,使之可以进入市场,完善房产权属登记、发证、流转制度。要建立城乡统一住宅市场,使农民住房资产资本化,可用于抵押或交易变现,改善农村融资难的现状。目前对国有和私有的物权、产权边界已经比较清晰,唯独对于集体物权、产权界定、计价、流动和配置方式尚不能确定,导致巨额的物权不能定价、流通,置身于经济货币化的进程之外金融论文,成为顾拉沟淖什,带来一系列问题。因此,必须加快农村各类可流转资产权益的确权、颁证制度,使农民与农村的资产可以有较好的表证。完善市场化流转的制度安排,培育交易流转平台和机构,建立有农村特点的物权、产权价格形成机制。要逐步建立农村生产要素计价、流动、配置体系。长期以来,我国产权制度按照国有、私有和集体三种方式界定。因此,必须加快农村各类可流转资产权益的确权、颁证制度,完善市场化流转的制度安排,培育交易流转平台和机构,建立有农村特点的物权、产权价格形成机制。

(二)引导农村非正规金融的适度发展,构建符合国情的农村金融体系。首先要正视和承认非正规金融在农村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改变对其持有的漠视和敌视的态度,并认真研究其特有的发展规律。民间金融不完全等同于非法金融,要尊重民间金融,客观认识民间金融,注意学习和研究民间金融,依法对民间金融进行合理的引导和管理,可能更有利于正规金融和民间金融的合理竞争和良性互动。从国外的经验来看,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曾通过使民间金融购戏ɑ沟姆绞嚼垂娣睹窦浣鹑冢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我们要积极鼓励正常的农村民间金融活动,给民间金融以合法的空间,以使规范意义的信用合作拥有温床和土壤。

三、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结构的建议

完善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的基础性工作是搞好农村地区的产权建设,农民财产权的建设与发展是农村金融发展的基础,无产权则无金融,只有做好这个基础工作才能使我国农村金融生态可持续发展论文格式范文。但是我们不能等到农村的产权有了彻底的改革之后才发展农村金融,而是在现有的体制条件下不断改善农村金融的生态结构。

产权制度作为一个重要的内生性变量,已直接影响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好坏?完善的产权制度可以有效发挥制度的激励作用,增强农村金融生态的自我调节功能,有利于降低金融活动的交易费用,提高金融交易效率;有利于缩小农村金融生态主体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之间的信息差距,促进农村金融生态中的信息交换和资金循环;有利于改善农村司法环境金融论文,保障农村债权人利益,农村金融兴则农业兴,农村金融活则农业活。十七届三中全会闭幕不久,央行和银监会就下发《关于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提出农民增收的来源要发生改变,关键是有财产性收入和创业性收入。通过土地流转,抵押、入股、融资,增加农村财产性收入。

第2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 农村金融体系 改革

一、农村金融的概念

农村金融要想发展依赖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发展受农村金融发展的反作用限制,所以农村金融在整个农村经济发展中占有主导性地位。我国对货币流通、信用活动与资金运动这三种密不可分行为,用农村金融活动来统称。它是农村经济发展下出现的一种产物,是一个金融部门,为农业和农村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农村经济形势的发展,直接影响农村金融活动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农村经济是我国社会经济的宏观体现,而农村金融则属于微观行为,他们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二、农村金融体系的概念

农村金融体系是一个国家金融体现的重要组成,是金融体系在农村的运行和发展,农村金融体系又和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紧密相连,他们之间相互作用和影响。理论上它包含内容多样的金融组织形式和服务品种,如银行信贷、保险、证、结算、信托投资理财等。

在我国农村经济基本是由县域的城镇工商业和乡村经济组成,城镇工商业主要是围绕农副产品加工、运销和农民的生产、生活展开,乡村经济基本是从事农林牧副渔第一产业生产。由此可见,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农村金融体系,从地域上市指县以下为农户和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或是金融活动农村金融体系泛指,在县及县以下由若干银行业等金融机构或活动组成的为农村经济发展融通资金的金融组织体系。

三、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

虽自七十年代末,我国就致力于农村金融体制进行革新,也略有成效,但在很多方面还显现出有待改进。

1. 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缺陷

(1)整个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目前受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致使许多依政策性建成的信用社、商业银行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不能发挥其应有效应,加上一些担保租赁、商业性保险机构、证券等金融机构在农村还未设立分支机构,加剧了金融机构组织体系不健全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这点在我国中西部地区表现尤为突出。

(2)现有机构组织的功能缺陷。农村信用社不能全面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单一,对政策性金融重任难以担当;邮政储蓄资金另作它用,减少了对农业的支持;农村金融里商业性金融的主宰地位面临挑战。

(3)农村保险业支农功能不健全。拒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农业有5亿亩农作物受到灾害,占全部农作物播种面积的百分之二十五,成灾面积占受灾面积的百分之四十。这些灾害带来的严重后果却只能靠传统的方式进行弥补,即农业风险保障由民政部门主管的灾害救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商业方式推广的农业保险,仅这两种救济渠道解决农村保险业需要面对的问题,显然是力所不能及。

(4)民间金融缺乏约束手段。农村民间的融资活动和金融组织,在政策压制和地方性自发抵制的情形下仍然屡禁不绝,且有越演越烈之势。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后,为禁止和取缔民间金融组织,各地方政府出台不少制度措施,这一现象在很多地方农村里虽有减弱趋势,但至今还是在不少地方存在。

2. 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的缺陷

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发展制度有待完善;供给不足明显存在,有形成局部寡头垄断现象出现;资金优化配置受到影响,由未形成统一的资金供求市场价格机制造成;适应不了农村经济发展需求,金融产品供给短缺。

3.金融监管体系的缺陷

监管的方法单一;严密的分业监管;监管的涉及面狭窄。

四、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基本思路

综上所述,通过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现存问题的探讨,作为政府主宰产物的农村金融体系,并不符合农村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的要求,使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建设及农村金融业本身的壮大,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和束缚。所以建立一个全新的农村金融体系,以满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为框架,让农村金融活动中占主体地位的金融部门发挥出应有职能,这一符合我国农村经济特性的金融新体系构建势在必行。

1. 构建农村金融体系的基本原则

(1)处理好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的关系。保持农村经济发展、增长和农村金融发展时相互关系的良好处理,是重构农村金融体系的核心。经济发展中产生了金融,经济制约金融,金融支持了经济的发展,而农村经济发展一样需要农村金融的支持。

(2)从实际出发,按市场需求构建农村金融体系。在我国经济发达区域,仍以农户分散占有土地的小农经济为主,零散农户在市场中缺乏竞争力,应予以自办金融权,逐步构建与小农经济的合作金融,降低资本从农业流出,为分散的农户和农业发展服务。经济落后区域,需要出台相关政策性金融条款协助,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环境,建设基础设施,丰富产业结构,合作金融为农户供应融资需要,使农业不再是当地经济的主要支柱。

2. 构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基本框架

(1)拓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领域,充分发挥其政策性金融职能。扩展农业银行业务,改善农业发展银行单一负责国家粮棉油收购贷款局面。现在我国农业发展银行不能很好发挥其功能,是由于业务面狭窄造成,远未实现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

(2)发挥商业性金融的支农作用,拓宽农业融资渠道。商业银行向农业投放贷款时,国家可在最低限额或比例上做出相关规定,或建议商业银行存款增长到一定比例时,多出部分用于农业政策性金融债券和农业建设。考虑到商业银行的盈利性和分流大量农村资金的现状,不妨借鉴国外的方法,例如在某一地方获得的存款,要有不低于多少比例的贷款使用在该地方的经济发展上,规定了各行分支机构的资金使用比例。

五、结论

论文通过对现在农村金融体系状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在探讨农村金融相关理论概念和实践操作基础上,结合前人有关研究资料,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改革提出以上浅见。

参考文献

[1]何广文.中国农村金融转型与金融机构多元化[J].中国农村观察,2007(2):13~21.

[2]高帆.中国农杖中的需求型金融抑制及其解除[J].中国农村经济,2008(12):69~73.

第3篇

内容摘要:当前,我国金融市场体系日趋完善,社会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率稳步提高。但是金融发展中的结构问题却令人担忧,严重威胁着金融发展的安全性。本文指出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和监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应对策略,并就如何发展农村金融市场提出建议。

关键词:金融市场 安全 稳定 监管 农村金融市场

我国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其稳定策略

(一)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体系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金融市场体系日趋完善,社会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率稳步提高。但是也存在许多结构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金融产业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金融产业结构的不合理现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业结构严重失衡。当前在我国现有的金融行业结构当中,银行业所占的比例严重过高,但是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租赁业等这些非银行业所占的比例却严重偏低。二是银行业务结构和收入结构不合理。

金融市场结构不合理。改革以来,我国金融市场在数量上得到了快速发展,但目前结构失调的问题却十分突出:金融市场的种类结构失衡;金融工具结构不合理;市场参与者结构失衡。

金融资产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金融资产结构的主要问题是货币性金融资产所占比重过高。资产结构是信用形式结构的反映,它表明我国目前仍然是银行信用占绝大比重,而企业信用、个人信用等基础信用形式不发达,导致信用基础比较单薄,银行信用也因缺乏雄厚的信用根基而隐含了诸多风险。

(二)稳定我国金融市场的策略

财政政策。金融市场能否稳定,首先要看一个国家是否有一个稳定的财政政策。如果政府长期入不敷出,不管如何强调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都达不到政策效果。

国有银行改制。改制不等于全面私有化、分拆上市。国有商业银行引入“民间”资本,适当降低国有资本的比重,同样有利于转变经营机制,也是在改革的路上前进了一大步。值得注意的是:银行不是一般的国有企业,改制也要讲究一定的路数。规范证券市场。坚决地把不够资格的上市公司清除出去:停牌、退市、重组。给予中小投资者特别是普通公民以优先购买的权利。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汇率问题。我国现行汇率制度被称为“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其中有汇率浮动的机制,因此不存在稳定的汇率预期。目前我国人民币汇率具有固定汇率的特征。在汇率不能放弃有管理的浮动,又不能放弃独立货币政策的时候,是不能轻言开放资本市场的。

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不足及其解决对策

(一)存在的不足

1.监管信息不对称。中央银行实施监管的主要依据是金融机构提供的各类报表,但目前有些金融机构为追逐私利、逃避监管, 报表很不规范,信息失真,导致了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信息不对称,影响了监管当局决策的科学性和金融监管的效率性。另外, 风险检测系统、风险预警系统还未完全建立, 监管信息传导不畅。

2.金融监管立法的不完善。金融监管立法滞后, 法规杂乱和笼统, 其系统性、配套性、适时性和操作性不强, 直接导致无法可依、行政干预和金融债权与纠纷的定性难、执行难。

3.分业监管的限制。分业监管导致银行、证券、保险三大监管部门受其监管范围限制,难免出现缺乏协调、沟通甚至冲突的情况,而由于利益冲突导致的政策措施相互抵制的现象时有发生,重复检查、重复监管也比较常见,这些不仅提高了监管成本,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中央银行的监管效率。

4.监管人员的低素质与监管目标不匹配。监管目标的高标准和监管任务的艰巨性,需要监管人员具有较为全面的经济、金融、法律等方面的知识, 而且在实际工作中,从对金融风险的识别、分析、判断到制订风险防范预案,都需要金融监管人员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然而现有的监管人员,在知识水平、知识结构与金融实务上均存在着较大差距。现有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与央行监管目标比较,呈现明显的不匹配状态,影响了监管的质量和效率。

(二)解决对策

监管的效率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监管人员的素质,包括其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品质。我国目前严重缺乏专业的监管人员,监管当局还不具备现代化的风险管理和监管能力。并且,新形势下要求监管人员必须熟悉WTO规则,这又是一个新的挑战。

首先要完善用人机制。对监管人员的素质要从学历、工作经历、银行业务知识和技能等方面把关,符合条件才可以从事监管工作。对现有监管人员进行分类调整,优化监管人员的结构。对监管人员要经过系统、专业的培训后持证上岗。其次是建立后续培训制度。要定期、不定期地对监管人员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的培训,不断更新监管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对监管工作的的适应能力。再次是建立监管人员的推出机制。对监管人议案进行考核,通过资格认定等方式积极稳妥地使不符合要求的监管人员从监管队伍中退出。

努力创建稳健的农村金融市场

任何金融理论若想在我国农村获得成功,都要将对策定位在消除日益明显的农民经济分化,促进农村社会公平上来。在市场没有形成自发的制约机制时,对自发市场造成的贫富分化和社会不公平现实,才能为农村金融市场创造一个稳定健康的基础。

以法律制度规范民间金融市场,奖优惩劣。国家对农民创造性和积极性的尊重体现在对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扶持上。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对已发展起来且运行良好的经济合作组织的财税信贷支持,突破其靠自身积累的局限,进而降低农民对民间金融资本尤其是高风险资本的依赖程度,摆脱由此产生的一些问题。

“十一五”规划提出,要“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探索和发展农业保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同时要“稳步发展多种所有制的中小金融企业”。政府的政策意图非常明显,那就是给予农村金融更多自我选择的自由,在所有制结构、金融机构的组织结构以及业务经营方面,允许农村金融进行适合于本地区经济特点的制度创新和业务创新,尊重农村各类金融组织的首创精神。

实施“金融补农”政策。尽管民间金融资本在农村十分活跃,农村市场金融供给还有很大缺口。国家应实行“金融补农”政策。这既要求国家采取有效的经济调控政策,鼓励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向农村地区投资,降低农民进入正规金融机构的门槛,又要求明确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定位,推动其积极改革,有效运营,使之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发挥更大作用,还要求取消现实中对农民自发合作组织的诸多限制,加强农民的社会关系纽带,为其资金来源的多样化提供基础。积极引导建立小组贷款和小额信贷模式,走出单纯的扶贫性质贷款的误区,引入可持续发展信贷模式,引导农民借鸡生蛋,而非越借越穷。

加大对农村建设支持的广度与力度。农民是国民中的弱势群体,而在农民中已产生在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上处于弱势的阶层,其出现和国家长期对农村与城市的区别政策、农业与工业的区别政策有直接的关系。在国家经济已有相当规模且能保持快速、稳定增长的条件下,有必要而且已有能力在农村地区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以改善农村和农业面貌,加大对教育投入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九年义务教育,逐步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项目以促进农民的全面发展。这些措施对缩小农民贫富差距,共享小康,稳定农村社会必将起到巨大的积极作用。

制定切合实际的法规制度来推动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必要的公共物品来弥补农村业已产生的贫富鸿沟,这些积极的国家行为必会大大加快建设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步伐。

参考文献:

1.王革平.中国金融市场最优均衡理论与实证研究[D].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博士),2006(11)

2.蔡则祥.中国金融结构优化问题研究[D].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博士),2006(12)

3.纪琼骁.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变迁[D].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博士),2006(5)

4.郑冬晓,齐晓安.金融市场发展一般特征探析[J].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

第4篇

摘要: 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收缩战线,导致农村金融机构的缺失,使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几乎无处可贷,严重影响了我国新农村建设。本文比较详细地分析了农村金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对策。

关键词: 农村金融 金融抑制 新农村 民间金融

“十一五”规划《建议》提出的新农村建设包括二十字的基本要求:“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建设新农村,必须夯实物质基础。没有生产力的提高,没有农民生活的改善,新农村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失去了经济基础,农民也会失去积极性。因此,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生产力为中心任务,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促进农村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

当前,资金严重短缺困扰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其基本原因是:农村金融改革滞后,农村金融资源供给不足,我国农村金融抑制现象特别严重。麦金农和肖于20世纪70年代初较系统地提出了“金融深化”理论,尖锐地指出了金融抑制的危害,并严密地论证了金融深化与储蓄、投资及经济增长正相关。该理论主张:在发展中国家不完全的市场环境中,必须扩大金融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利用国内闲置资金,提高国内金融资本存量,并使之向生产性投资转化;在金融领域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减少政府对货币金融体系过多管制,放开金融市场,让利率及时反映金融资产的供求状况,又反映替代现实消费的投资机会和消费者延迟消费的机会成本,沟通储蓄和投资,增加投资的总量和效率,以促进经济发展。我国经济存在着金融抑制现象,而且这一现象在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格局下的农村,尤其突出。如何消除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制约因素,发挥金融的核心作用,已成为我国新农村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金融服务对象看,我国的农村金融需求主体是农户和农村企业,此外还有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等。由于农户和农村企业的性质、活动内容和规模不同,其金融需求又表现出多层次性特征。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以下问题相当突出:

(一)金融机构单一或缺失,农村缺乏金融服务

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呈现二元化结构特征,即我国农村金融的供给包括正规金融组织和非正规金融组织。正规金融组织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边缘,国有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也为农户和农村企业提供一些金融服务,但这是少量的。非正规金融组织主要包括私人钱庄、高利贷组织和各种行会等。

近几年,由于国有商业银行为控制金融风险,纷纷收缩战线,集中力量争夺城市数额有限的大客户,大规模地撤并地县以下基层机构,1999-2003年,四年撤并数高达31000家,农村合作基金会被取缔,而多数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又十分高,资金规模十分有限,直接导致了农村金融服务的缺乏。现在依靠正规金融渠道,农村地区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基本无处可贷。

(二)现行贷款制度和担保制度严重制约了涉农贷款的发放

主要表现在:(1)抵押物难选择。农业贷款扶持的农业、林业等产业,其资产多为农产品、在产品、林业资源,若作为借款抵押物其自然风险大。(2)龙头企业寻找保证担保难。许多龙头企业在当地农村都是最大的企业,很难在当地找到合适的企业为其提供担保。(3) 农户申请大额贷款难以提供相应的抵押担保。

(三)资金大量外流

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其中邮政储蓄是主要渠道,2001年该系统存款余额为5911亿元,其中3781亿元是从县及县以下吸收的,因其不发放贷款,这部分资金直接流出了农村,另外国有商业银行吸储流出的资金估计在2000-3000亿元。另一方面,现在能对农村提供贷款的实际上只有农村信用社,缺口非常明显。

(四)农业保险制度严重落后

目前,我国对农业灾害损失主要依靠国家提供灾害补助的方式进行救助,这种救助方式在实践中表现出对农户援助力度不足、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较低问题。国际上较为通行的、且为WTO规则所允许的农业保险体系在我国还未建立起来,农业保险业务逐年萎缩,在农业生产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自1982年承办农业保险业务以来,由于农业保险的高赔付率(1982-2001年,综合赔付率为108%),导致农业保险业务极度萎缩,承保率不足5%,该公司2002年农业保险收入仅占公司保费总收入的0.6%。从整体上看,目前中国农业保险收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仅0.043%,平均每个农民缴纳的农业保费为2.6元,获得的农业保险赔款仅1.8元,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需要。

(五)民间金融发展迅猛,但风险不可调控

民间信用和融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担保抵押借贷、民间票据贴现、互助会等。在资金紧缺而银行信贷无法满足的情况下,这些金融方式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民间借贷以其融资速度快,信息费用低,利率具有弹性,服务态度好,渠道广,回收快,经营方式灵活等优点经久不衰。但民间金融活动又有一定的风险性,甚至会出现诈骗和恶意逃废债务的行为,高利贷,高风险,隐蔽性强,不可控制等,有时也会影响农村正常金融秩序。

二、我国农村金融深化的方向

(一)在民间金融领域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努力

1.开放民间金融市场,允许成立金融合作社、股份制银行、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民间金融,它补充了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不足,在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不能到达的地方发挥了作用。发展民间金融,可以有效地利用乡土信用的担保作用,缓解农户和龙头企业的资金困难。其次,民间金融的存在也活跃了市场,加强了金融市场的竞争,推动了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同时规范的民间金融市场也可以抑制民间的高利贷活动。促进民间金融市场的资金平衡,利率走势趋于稳定,从而在发展经济和繁荣金融市场之间形成良性循环。2.在开放的同时还应降低市场进入门槛。目前,地区性的金融机构在成立公司制企业时要求过高,如《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这对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要求过高。其实发展有一个过程,让民间金融慢慢积累,慢慢壮大。只要监管措施有力,民间金融的风险并不像我们想像中的那么大。3.开放民间融资市场的利率。民间资金市场价格本来是灵活的,所以利率的市场化可在民间资金市场上首先实行,在官方利率的指导下,民间金融企业可以自由地调整利率浮动幅度,使利率真正成为金融市场上最重要的经济杠杆,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从调查来看,民间资本利率是国家银行利率的5倍至8倍,但依然有人愿意承受,如果规范的民间金融市场在国家银行基础上适当提高利率,这也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因为资本既然是稀缺的,它的价格就应该高于市场价格。正如陆雷(2002)所发现的“农村社区的高息所对应的,往往并不是高额的坏账风险准备,而是一种对可能面临的法律制裁的保险性补偿”。况且,民间金融的服务对象,往往是小额贷款者,难免交易成本高,因此利率偏高有其合理性,目前正规金融系统对于发展民间金融,持批评态度的人较多,这里面有一些既得利益因素,害怕民间金融的竞争,当然也有担心监管不力,给金融秩序带来混乱。不过,要发展市场经济,民间金融问题是回避不了的。4.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有利于民间金融健康发展的政策,既符合民间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银行符合规范的商业银行运作要求,又应该适应民间金融机构借贷过程中所具有的完全信息、交易成本低和灵活方便的特性,实现民间金融经营制度创新和金融当局监管制度创新。

(二)转变国有银行经营机制,增加支农服务

1.把农业银行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农业银行要按照国有银行改革的要求,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主要着眼于发挥大型商业银行的系统性优势,以市场原则为导向,重点支持商业化程度高、资金需求量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城镇化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县域以上工商企业。对农行剥离的扶贫贷款业务,国家采用招标方式由多家金融机构平等竞争贴息优惠。鼓励农业银行在改革中,通过市场化手段,整合农行多余的机构和人员,或改制成农村信用社、试办农村小额贷款机构和农村保险机构。2.改善农发行经营机制,拓宽农发行业务范围。在确保农发行粮棉油购销储备信贷业务的同时,逐步适当拓宽农发行的业务范围,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农业综合开发等政策性金融业务,试点开办农业保险业务和办理其他金融机构、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转贷、委托业务,探索农村开发性金融的路子。3.分类指导农信社改革。

(三)加强金融创新,满足农村发展的金融需求

1.大力发展农业保险。 建议中央财政出资建立中央级农业巨灾保险基金; 鼓励地方政府、农业大企业、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个人各出一点资金,各级政府补一点资金的办法办保险;对经办农业政策性保险的保险机构适当减免所得税;对农业政策性保险实施再保险。2.发展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在规范发展原有交易品种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小麦期货市场体系,适时恢复花生、早籼稻期货交易,允许油菜籽等粮油品种进入期货市场交易等,引导农户调整种植结构,规避农产品市场风险。

[参考文献]

[1]姜长云.从乡镇企业融资看农村金融改革.经济学家,2002.6.

[2]郭卫.农村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问题研究.金融理论与实践,2002.11.

[3]中国社科院课题组.农民金融需求与金融服务供给.中国农村经济,2000.7.

[4]陆雷.不完全产权的经济分析―――应用于农村高息借贷的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学位论文,2002.

[5]成思危.对发展我国农村金融的几点浅见.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6.01.

第5篇

电算化内部控制制度,应结合电算化会计系统的特点建立内控制度。采用电算化会计处理以后,银行各个管理部门越来越依赖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所产生的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而这些记录和报表的准确性及可靠性取决于内部控制功能的强弱。银行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潜在的控制问题比手工会计信息系统更多,更为复杂,其技术性也要求更高。于是,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一些新的风险,如系统文件不可读,易于被篡改和毁坏,如果编程错误,则会造成错误的重复性和连续性,更有可能产生舞弊和犯罪行为等。由于会计电算化系统所产生的会计信息日益增多,没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很难保证银行会计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处理能够及时、准确,更谈不上有效地利用这些信息来安排各项经营活动。要提高银行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可靠性,必须针对银行会计电算化的特点,从电算化系统的研制开发与维护、职责分离、系统鉴定、应用环境、操作、数据输入、输出、系统安全、硬件与系统软件控制等多方面研究银行会计电算化系统内部控制措施。由于各行情况不一,内控制度不可能完全一样,但在目前条件下,为了指导各行建立完善的、恰当的内部控制,加强银行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安全可靠性,人民银行总行应制定一个统一的会计电算化内控制度作为指导,各行可根据自身具体情况,进行补充。建立一套适合自身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管理和控制制度。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防范银行会计电算化带来的会计风险。

2、建立金融风险补偿制度

西方一些发达国家为对付日益加剧的金融风险,除了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以外,普遍采取了国际上比较流行的外部措施建立金融风险保险制度。结合金融业的实际,应对资本充足率及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的金融企业实行低保险,以促进改善经营管理。从发展眼光看,金融企业投保可以使客户增强对银行的信任感,是加快业务发展的有效措施。金融会计风险的补偿机制,可先将一些风险大的业务项目参加投保,例如对储蓄所工作人员和出纳人员的人身安全险,现金收付安全险,票据支付结算险,联行往来等风险。还可采用由金融企业自己提取风险准备金的补偿机制,但须取得财政部门核定的提取项目和费率,允许列入成本。

四、提高会计队伍的素质

金融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赖于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硬、管理水平高的会计队伍。为此,(1)必须对会计人员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造就一支精通各项规章和有章必循、执章必严、敬业勤业的会计队伍。(2)加强对会计人员的会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育,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短时间、针对性强的岗位培训,达到熟练地掌握各项业务技能。(3)要选好各级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主管不仅要政治素质好,精通会计业务,还要有较强组织能力,善于用人,调动会计人员的积极性,最重要的是要坚持原则,以身作则,以自己的优良品质去影响会计群体。(4)对会计要害岗位的人选应严格把关,经常考核,不仅要注意其八小时内的表现,还要了解八小时以外的情况,如发现生活异常,参与赌博等不良行为,经教育无效,要调离要害岗位。

与此同时,加快与国外银行的学习、交流,以借鉴和引进国外银行先进的管理思想和制度,加快与国际惯例的接轨,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外资银行的全方位进入所带来的示范效应,为我们加快管理创新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有助于我们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彻底打破内部分配关系中存在的平均主义,贯彻责权利相结合、按劳取酬的原则,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3、提高认识,处理好业务发展和防范风险的关系

扩大业务规模,增强资金实力,是银行的发展方向。但发展要建立在稳健的基础上,要注意风险的防范。从农行的效益上讲,不仅存、贷款、结算业务、中间业务创造效益,防范会计风险实际也是效益实现的保障。因为会计风险的存在,是造成资金损失的基础,而有效地防范了会计风险,就相当于创造了相对效益。在发展业务,增设营业网点时,不仅要考虑业务收入和人员成本的关系,而且要考虑投资成本。这样,就可撤并那些高险低效的网点,加大集约化经营的步子,推动财会力量的加强,有效地加大会计防范风险的力度。

4、总结

总之,财会人员一定要把好“财会关”,管好“钱”,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恪守“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行为准则,敢于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向党和人民负责,坚决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权益,不断完善财会制度,努力提高财会水平,控制银行会计风险,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为银行各项业务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金晓燕,论我国商业银行会计风险的防范[J],特区经济,2006,(05)

[2]陈壬福,浅谈商业银行会计风险防范[J],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02)

[3]唐树君,浅议银行会计风险与防范[J],山东经济,2004,06)

[4]李艾岚,浅议商业银行会计风险及其防范[J],青海金融,2003,(08)

[5]张晓春,浅谈国有商业银行会计风险[J],农村金融与市场经济,2001,(05)

[6]陈由美,浅议商业银行会计风险与防范[J],福建金融,2003,(08)

[7]朱然、李斌,商业银行的会计风险及其防范[J],商场现代化,2005,(08)

[8]郭萍,谈商业银行会计风险及其防范[J],湖州师范学院学报,2005,(03)

[9]林健珍,浅谈商业银行风险之会计风险防范与控制[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4,(06)

第6篇

[论文摘要] 内蒙古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通过对其金融业支持农牧区建设情况进行研究,发现内蒙古农牧区金融机构虽然采取多种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实际困难或问题。本文在深入分析了内蒙古农村牧区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后,提出完善内蒙古农村牧区金融市场的若干建议。

内蒙古是农牧业大区,全区除盟(市)所在市区以外共有80个旗(县、市),占自治区全部旗(县、市)的80%。其中国家级贫困县31个,自治区级贫困县29个,占比为75%。人口1700万,占自治区总人口的73.91%。农村牧区发展状况是衡量全区经济发展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尺,其发展离不开金融机构的支持。

一、内蒙古农村牧区金融市场发展现状

近几年,国家先后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准入门槛等政策,内蒙古作为试点地区已取得一定进展。

1.农村信用社改革初见成效。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不但是农村信用社自身发展的需要,对于内蒙古来讲更是事关1800万农牧民和农牧业、农牧区及整个国民经济全局的大问题。为提高农村金融体系效能,改善农牧区金融服务,2007年以来,内蒙古推进农村信用社制度改革,目前实行统一法人的77家联社中,有76家向银监部门提交了筹建申请,已提交开业申请的有51家联社。经内蒙古银监局批准开业的35家,其中29家已经挂牌。

2.新型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实现突破。2006年底,政府开始通过各种途径给农村金融市场造血。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若干意见》,对所有资本和金融机构开放农村市场,首批试点选择在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等六省区的农村地区开展。2007年3月16日,由包头市商业银行独家发起设立的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包商惠农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开业。此后,内蒙古首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内蒙古首家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先后挂牌营业,这标志着内蒙古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第一批试点的三类四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已经全部稳定运营,说明内蒙古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3.内蒙古邮政储蓄银行已挂牌成立。历经数年“纸上谈兵”和半年多的紧张筹备,邮政储蓄银行于今年3月20日正式挂牌,并在今年上半年启动分支机构,在东、中、西部进行试点,适时向全国推广。而就在邮政储蓄银行挂牌的不久前,邮政储蓄也终止了恢复储蓄业务二十多年来只存不贷的历史,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在全区四盟市于今年3月1日开始试点运行。

内蒙古在农村金融方面所进行的改革虽然已取得一定成绩,但未能从开创一个多样化的有序竞争的金融市场着眼,未能与农村经济的改革有机的结合起来,仍然存在许多现实的问题。

二、内蒙古农村牧区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

1.农村信用社“一农”难支“三农”。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始建于1951年,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一直处于垄断地位。近几年,随着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内蒙古国有商业银行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的,陆续实行扁平化管理,从1998年开始到2006年逐步从县域收缩机构,全区县域国有商业银行及营业网点,由1995年的4745家到2006年减至2917家。农业发展银行只从事粮棉油政策性收购业务,与绝大多数农户没有业务联系,邮政储蓄只在农村牧区吸收存款,因此农村信用社“一家独大”,存在供给不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虽然从2007年内蒙古推进农村信用社制度改革,但由于历史原因,农信社在改革前形成了大量不良贷款和亏损挂账,资金规模难以支撑农村牧区经济发展。

2.金融服务网点呈现“断层现象”。作为农字号的农业银行,近年来,在内部机构改革不断深入的过程中,考虑自身的生存及利益,机构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整合,并纷纷退出农村金融市场。与此同时,农村信用社自身也在进行内部改革,在利益的促动下,由于成本高,吸收存、贷业务量小,没有经济效益,且不能养活机构员工等因素,所以也对偏远或较小乡镇的金融网点进行了整合。使当地农牧民办理存、贷业务要走数十里路程,农民存款难、办贷难的问题比较突出。

3.资金外流现象严重。目前,以国有资本为基础的农业银行急于从农村脱身进行股份制改造,开始从县域经济中实行战略性撤退,贷款规模逐渐减少。与此同时,农业银行凭借支付结算优势广为吸收存款,这部分存款通过上存的方式大量外流。 邮政储蓄利用网点多、结算通畅、深入农村的特点,大量吸收农村储蓄并转存人民银行,对外不办理贷款业务,邮政储蓄的疯狂“抽血”,加剧了农村资金的“体外循环”。

三、完善内蒙古农村牧区金融市场的措施

1.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目前,内蒙古共有农村信用社独立法人机构1279个、职工18500多人,机构网点和从业人员均居全区金融机构之首。2006年末,全区农村信用社存、贷款余额分别占全区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总量的12%和9%,但农牧业贷款占全区金融机构该项贷款的85%。可以说,农村信用社已经发展成为内蒙古农村牧区最为重要的金融力量。今后农村信用社改革应立足“三农”,坚持以农为本。信用社在继续保持“背包银行”“马背银行”优良传统的同时,还应积极运用现代科技工具进行电话预约,开办“汽车银行”等,进一步加强对农牧民和农村牧区规模以下企业的金融服务,在巩固小额信用贷款的基础上,加快推广联保贷款业务,着力解决农牧民和农村牧区规模以下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2.商业银行应创新经营制度。作为涉农金融机构中商业性最强、实力雄厚的农业银行应改进服务手段,丰富服务工具和扩大服务范围。立足于农村、农业、农民,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规模的技术型、创新型和外向型的优质农业企业,并积极参与农户贷款的市场竞争,补充农信社的资金不足。各国有商业银行要通过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重点支持农牧业产业化项目,扶持龙头企业发展。要简化贷款手续,开辟绿色通道,满足伊利、蒙牛、鄂尔多斯、草原兴发等龙头企业合理资金需求。要积极引导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签发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对于龙头企业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商业银行应给予贴现支持,人民银行优先给予办理再贴现。切实做好农资资金供应和相关配套金融服务,通过不动产质押、仓单质押等多种金融产品创新方式,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3.注重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作用。解决农业和农村经济主体的融资难问题,必须把金融的市场调节和政府的政策扶持有机地结合起来,拓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虽然农业发展银行分行至2007年1~7月份累计发放粮油贷款53.7亿元,同比增加12.7亿元,共审批各类商业性信贷业务400笔,审批额度80亿元,支持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粮油加工企业和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等贷款项目200多个。但农业发展银行更要探索经营商业性金融,延伸对粮棉油产业链条的信贷支持,在粮食流通领域的基础上,延伸服务对象和拓展服务内容,由目前的仅支持粮食收购向产前、产中延伸。如巴彦淖尔市发展畜牧林果业具有很大优势,也是农民增收、地区经济提质提效的突破口,农发行应给予信贷倾斜政策支持,真正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应有作用。

4.稳步推进金融机构多元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出现,有效地激活了内蒙古试点地区农村金融市场,带来新的竞争、新的商机、新的活力,对改进试点地区的农村金融服务产生了积极而重要的影响,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组建成立只是迈出的第一步,要实现健康发展,今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首先,要强化审慎监管,严格防范风险,切实将主要精力转到监管上来,始终把防范金融风险放在第一位,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方式,科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增强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有效性,防止重蹈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覆辙。其次,规范试点运作,稳步推进试点,为下一步扩大试点起好步、带好路。第三,引导携手发展,促进共同壮大,使现有农村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直面竞争,及时更新经营理念,积极迎接挑战,通过相互竞争达到革新体制机制的目的,加快建立分工合理、功能完善、竞争适度、相互合作、共谋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

参考文献

1.赵志华:“2002—2006年我区金融工作回顾与今后工作建议”,载《内蒙古金融研究》2007年第1期。

2.荆国栋:“内蒙古邮政储蓄银行于3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载《内蒙古晨报》2007年3月22日。

第7篇

关键词:社区银行;关系贷款;核心存款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2)02-0071-04

县域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处于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结合部,是经济结构、功能比较完善,产业类别比较齐全的区域经济,在我国社会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的发展对我国高速发展的县域经济具有不可替代的支撑作用。目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三农”和中小企业金融支持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尤其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从国外经验来看,设立社区银行是解决农业资金支持和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有效途径。本文在借鉴国外发展经验的基础上,主要探讨县域社区银行发展的路径选择。

一、我国县域社区银行发展的可行性

社区银行就是从当地住户和企业吸收存款并向当地住户和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金融机构[1],具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资产规模不大,二是在有限区域内服务和运营,三是属于现代商业银行,四是具有独立性,即自主决策权。发展社区银行,有助于减少县域信贷资金外流;有助于引导、规范民间借贷,促进其向正规金融转化;有助于促进信贷资金更多地流向实业领域,减缓“房贷”的增速。因此,在我国县域经济体系中,探讨县域社区银行设立的可行性尤为必要。

在我国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中,主要包含农村信用社、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地方性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合作银行等)。而在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中,虽然银行种类很多,但农村信用社一直是资产规模最大,涉及范围最广,工作人员最多,与农户联系最紧密的县域金融机构。从机构网点情况看,2007年全国共有12.4万个县域金融服务网点,其中县域大型商业银行机构网点数为2.6万个,从业人员为43.8万人;中国农业银行县域网点数为1.31万个,占县域金融机构网点总数的10.6%;农村信用社县域网点数为5.2万个,占县域金融机构网点总数的41.5%[2]。

(一)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展情况

近年来随着国有银行在县域经济中的逐步退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和“三农”等活动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支农情况看,截至2007年底,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放农业贷款余额13 998亿元,农户贷款余额达到11 618亿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1 884亿元,农户联保贷款达到1 137亿元。获得贷款支持的农户数达到7817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32.8%,占有贷款需求农户的60%,受惠农民超过3亿人。

从社区银行的特征来看,农村信用社县级联社最接近社区银行。一是资产规模因县域经济总体情况不同而有所区别,但总体而言规模不大,在几十亿至几百亿元之间;二是在有限区域内服务和运营,主要是在当地县域范围,虽然上级行业管理机构(市级办事处、省联社)对多余资金可以跨地区调剂,但也需要取得县级联社同意,且一般都是有偿使用。三是县级联社属于一级法人,具有独立性和自主决策权,具有信贷产品决策权。四是正在向现代商业银行发展,目前按合作制原则管理。合作制具备四个不同于一般金融机构的基本特征:自愿性、互助共济性、民主管理性、非赢利性,所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公司治理结构上还不完全符合现代商业银行的标准,主要是股份制改造还不彻底,但和商业银行一样,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已开始按市场经济原则运作。

(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县域的发展情况

1998年后,随着商业化改革的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上市,国有大型银行大规模从县域、农村撤退。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策略”的特性使其不愿承担巨大贷款成本,而从县域经济大量退出,且县域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都是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决策的能力,随着流程银行的发展和国有商业银行的扁平化管理,县域国有商业银行已经成为具体的执行机构,对作为主营业务的贷款业务,仅有建议权、推荐权,而无审批权,不符合社区银行特性,也不会成为区域性社区银行。

就目前状况来看,邮政储蓄银行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属于由原来的纯储蓄机构向商业银行转变的初级阶段,受到资本充足率、风险防控能力、员工专业技能等多方面的影响,其一些商业银行的正常业务还受到严格控制,小额贷款虽然快速增长,但占比依然很低。就将来发展状况来看,股份制改造并择机上市的长远规划使其向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模式转变,如中国农业银行模式,虽然其县域分支机构将逐步加大对中小企业和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可以成为服务于县域社区的国有大型银行分支机构,但依然无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县域社区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由城市信用社逐批改制、组建而来,至今全国已有147家,遍及除以外的各个省(市、自治区)。截至2010年末,城市商业银行资产78 526亿元,占全国总量的8.33%。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大部分受地域限制,资产规模不大,大部分在500亿元以下,属于中小银行范畴。由于城市商业银行主要是城市信用社改制而来,以城市经济为依托,在市区范围内经营为主,虽然近几年有发展到其他城市和下延到县域设立分支机构的趋势,但由于国家宏观管理层面将其定位为中小银行,以支持本地经济发展为主,而且其经营管理水平、风险控制能力、市场影响力也无法在短期内达到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水平,横向发展受到一定限制,纵向发展到县域也是采取股份制银行的策略,仅选取经济发达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截至2010年底,河北省县域城市商业银行43家,覆盖率仅32.2%,全部为不具有独立决策能力的分支机构,所以城市商业银行更适合建设成为以市区为主要经营范围的社区银行,而不适合打造成为县域社区银行。

(三)县域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情况

“2006年12月21日,银监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后,以村镇银行为代表的新型农村机构蓬勃发展。截至2009年末,我国共有172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148家,贷款公司8家,农村资金互助社6家。已开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款余额269亿元,贷款余额181亿元,其中农户贷款65.5亿元(5.1万农户),小企业贷款91.2亿元(0.5万户),分别占贷款余额的36.2%和50.4%。根据银监会规划,2011年末要在全国35个省(区、市,除外)设立1 29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村镇银行1 027家”[3],约占90%的份额。目前村镇银行大部分设在县城,根据银监会有关规定,设立10家以上村镇银行的主发起商业银行,可以在中心城市设立管理总部,但总部不能从事金融业务,设立30家以上村镇银行的主发起商业银行,可以探索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控股公司。总体上讲,村镇银行是真正意义上的“小银行”,县域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仅300万元,在乡镇设立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仅100万元,属于一级法人,是为当地农户或中小企业服务的小型商业银行,在工作效率、服务态度、贷款审核条件、利率决定机制等方面具有高效、灵活的特点。所以县域村镇银行符合县域社区银行的条件,可以考虑纳入县域社区银行来规划和发展。但由于国外金融机构逐步进军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可能出现非本国公民控股的村镇银行,如中国银行目前就与淡马锡控股子公司――富登金融控股公司开展设立村镇银行的合作。

二、国外社区银行发展情况及借鉴

国外银行业中的绝大部分银行是中小银行,而这些规模较小的“银行绝大部分属于社区银行,大都是在一定地区的社区范围内,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设立、独立运营、服务于中小企业和个人客户的中小银行。如在美国,45%的银行资产规模不足1亿美元,48%的银行资产规模介于1亿美元~10亿美元”[4],截至2004年,美国银行业中,93%(超过7 000家)的银行可以被划为社区银行,而仅7%的银行被认为是大银行。形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就是中小企业的存在和发展,而社区银行的发展反过来又进一步支持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以美国为例,平均来看,社区银行资产中的81%~86%是由小企业存款形成的。

(一)国外社区银行发展优势

第一,经营效率较高。银行业是否存在规模经济的研究在国外已开展多年。1987年,伯格、汉威克、哈暮夫雷认为,资产高于1亿美元时,银行通常存在着规模不经济的问题。1989年,劳伦斯提出总资产少于1亿美元的商业银行具有规模经济性。根据2004年的数据,小型社区银行盈利资产回报率是5.65%,中型社区银行的盈利资产回报率为5.73%,而大银行的盈利资产回报率仅为4.82%。这说明社区银行的经营效率要远高于大银行。从不良贷款率及租赁比率看,中小社区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及租赁比率仅为0.2%,比大型银行低0.14个百分点,这也证明社区银行的经营效果要高于大型银行。

第二,产品服务费用较低。从2003年度美联储报告,资产规模小于10亿美元的中小型银行“在支票账户、可转让的支付明令账户以及储蓄账户上可以使银行账户的费用降低18%~42%。在账户最低余额要求方面,小型银行在无利息的支票账户可以使得银行客户节约36%的成本,在存折账户可以比大型银行节省58%的成本。这说明在日常业务处理过程中,社区银行占用客户资金较少,对银行客户的吸引力强于大型银行。”[4]

第三,具有较强的关系信贷能力。对于大型银行来说,信贷客户的“硬信息”是其考量的最重要依据,如借款人的信用记录、收入情况、债务情况、财务报表、信贷报告等,对于信息不透明的借款人则不大愿意放贷。这样大型银行所追逐的客户自然成为体制健全、运营规范、账务明晰的大型企业。但在社区内的个体投资项目一般都属于不透明的借款人,如小企业、农场主等,而对于这些不透明的借款人的“软信息”处理需要了解本地情况,熟悉本地人脉关系的业务人员来做,这恰是社区银行的优势所在。近期的研究也指出“当关于个体投资项目的信息内在地是软信息时,大型组织的公司就处于比较劣势”。在过去近20年的时间里,社区银行提供了70%的农业贷款、40%的小额房地产贷款和1/3的小企业贷款。

第四,可以获得较大份额核心存款。核心存款主要是指业务存款和短期存款所组成的存款。2002年底,社区银行持有的10万美元及以下的账户的存款占存款总额的24%,但持有的金额更高的账户的存款仅占存款总额的15%。前面已提到,大型银行的核心存款占所有存款的34%,而中型银行占39%,大型社区银行占44%,中型社区银行占57%,小型社区银行占65%,乡村银行占67%,这说明银行的资产规模越小,其核心存款所占比重就越大,这些存款在较短时间内不会流出银行,也为银行和客户建立稳固关系创造了条件。

(二)国外社区银行面临的发展问题

第一,金融业的并购是社区银行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银行并购可以为银行带来地区性互补、业务互补、产品交叉销售等便利,同时扩大了市场占有量,而规模的扩大也促进了信息科技技术在银行内部的应用和创新。虽然规模的扩大可以带来利润总量的增加、抗风险能力的提高,但如前文所述,其盈利资产回报率却呈现下降的趋势,说明资产运用效率在下降,并没有实现帕累托效应。目前,通过并购来实现银行规模的扩张依然是扩大银行规模的一条便捷之路,这也是美国银行数量减少,但银行经营场所增加的重要原因。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美国中小型银行倒闭破产数量急剧增加,这也为经营稳健、资金充裕的大型银行创造了扩张的机会,诸如摩根大通、美国银行、西班牙国际银行、巴黎银行等以较小的代价壮大起来。

第二,社区银行发展对政府依赖程度过高。政府外在推力是社区银行发展的保障。从国外社区银行发展历程来看,政府的扶持政策是社区银行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力量。自1837年诞生第一部银行法以来,美国连续出台的多部法律都为社区银行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如严禁跨州设立分支机构、严禁竞争等政策。法国也曾出台措施帮助社区银行进行创建以及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日本政府从存款保险制度、相互援助制度、信用保证保险制度等方面对社区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给予扶持。这些都说明,除了众多中小企业广泛发展带来的巨大需求外,政府扶持成为社区银行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过度依赖政府的扶持,也具有较高的风险,不利于自身风险防控能力的提高,在这次金融危机中,美国政府“保大弃小”的政策是小型商业银行倒闭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三,受经济环境影响较大,抵御风险能力偏弱。社区银行相比大型银行不稳定性较高、信用度较低,在金融危机过程中,随着实体经济和房屋贷款问题的不断恶化,尤其是房地产企业不景气,开发商欠贷不还,致使资产规模较小,且涉足房地产行业的众多中小型银行倒闭。2010年美国共有157家银行宣布破产,是近18年来破产银行数量最高的一年,但破产银行资产总额为921亿美元,远低于2009年的1 697亿,多为资产不到10亿美元的社区银行。

三、我国县域社区银行发展及路径选择

我国现阶段扶持和发展与县域经济结构相适应的社区银行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社区银行在为民营中小企业、农业提供融资上具有一定比较优势,且具有较广阔的发展空间。根据本文上述对我国县域银行业体系的分析,县域社区银行的设立和优化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 深入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将其改造为社区银行。国外很多国家社区银行“最普遍的设立方法也是先有信用合作社,然后才逐步转化为社区银行。”[1]原来的信用合作社作为基层社区银行,在基层社区银行的基础上成立地区社区银行。考虑到我国县域银行业体系中农村信用社的主体地位,将县级农村信用联社转制成为符合社区银行特征的农村商业银行是首要目标。

第一,将基本达到监管当局改制标准的县级农村信用联社直接转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金融改革,尤其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新农村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拟通过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农村信用社必须符合一定的基础条件和审慎性条件,如不良贷款率低于5%,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6%,拨备覆盖率不低于150%,所有者权益大于股本,按规定提足贷款损失准备金等银监会规定的各项指标;同时,对于发起人,也有严格的条件限制。随着县级农村信用社“达标升级”工作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信用社将符合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条件,在地方政府的扶持和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农村商业银行将成为我国县域社区银行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截至2010年底,我国先后在张家港、常熟、江阴、上海、北京、深圳、天津等地区建立了85家农村商业银行。但“改制农村信用社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如现代企业规范化改造难,民间资本由于对沉重不良资产包袱有畏惧情绪,积极入股有一定难度等。”[5]

第二,对目前不符合监管当局改制标准的县级农村信用联社逐步推进股份制改造,条件成熟后改造为农村商业银行。我国农村信用社存在时间较长,具备较好的群众基础和业务基础,但由于法人治理机构不完善,股权分配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盈利能力低下,风险依然较高,距离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基本标准还有一定距离。对于这类农村信用社应该先按照股份制的原则对其进行规范,首先“将资格股全部转化为投资股,然后按股份制原则对其规范,建立灵活的股权配置机制,从根本上改造和和完善股本结构,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法人治理结构,从而为其进一步改造成为社区银行做好准备。”[5]

2. 引导民营企业资本组建新型社区银行。组建村镇银行是一种引导民营企业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尝试。当前,“民营企业没有历史包袱,产权明晰,市场定位比较准确。但由于民营企业资本受利益驱动可能存在过度扩张的冲动,从而产生金融风险。由于银监会规定筹建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必须是商业银行,且在村镇银行的控股比例不低于20%,其他自然人、法人及其关联方投资所占股份不得高于10%,这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企业股东控制社区银行,从而获取关联企业贷款等问题,但仍然存在民营企业股东联手控制社区银行的可能。据了解,这一情况在一定程度上还普遍存在。”[5]

3. 将民间非正规金融机构改造为社区银行。“与现有银行相比,一些地方从事资金交易的非正式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率更高,并且对当地小企业创业、发展贡献更大。”[5] 以河北省为例,截至2010年末,全省已经开业并纳入统计的小额贷款公司161家(开业3个月后正式纳入统计范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92.39亿元,全部实现了盈利,实现营业收入(利息收入)63 408万元,净利润23 420万元,上缴税金及附加6 139万元;年末贷款余额88.06亿元;全年向17 192个客户发放了20 168笔贷款,累计贷款156.98亿元。“积极引导民间非正规金融机构走上正规化、合法化道路,通过组建社区银行将民间闲散资金组织和运营起来,则更符合市场化发展规律。这种发展方式虽然短期难以实现,但从长远来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5]

参考文献:

[1]王涛.我国社区银行发展模式研究[D].厦门:厦门大学硕士论文,2007.

[2]丁武民.乡村发展过程中的金融支持研究[D].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博士论文,2010.

[3]沈杰,马九杰.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状况调查[J].经济纵横,2010,(6).

[4]林显强.中国中小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研究[D].广州:暨南大学硕士论文,2010.

[5]张淑芳.浅析我国发展社区银行的思路与对策[J].商场现代化,2010,(5).

Development Path Selection and Optimization of County Community Bank

――with the United States and other Foreign Community Banking System Comparison

Kang Shu-sheng,Zhao Liang

(School of Economics,Hebei University,Baoding,Hebei 071000,China)

第8篇

【论文摘要】根据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农业政策性银行应该努力拓展业务范围,加大支农力度,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本文从农业发展银行职能改革入手,总结了近年基层农发行支持当地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成效,并针对当前支持新农村建设中的制约因素,提出了一些建议。 

 

在西部欠发达的农村地区,经济基础薄弱,农业资源得不到充分开发利用,这是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缓慢的主要因素。农发行作为以服务“三农”为根本宗旨的农业政策性银行,如何结合西部实际,确定支持领域和重点进一步发挥在农村金融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从农发行贵州分行看农业政策性金融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支持作用 

作为农业政策性银行,农发行贵州省分行已覆盖全省9个地州市,建立了56个县市的组织网络和金融服务体系,并在其他33个无机构的县市区,设立了29个客户服务组从事农业政策性金融服务。近年来,针对贵州特色农产品资源较丰富,但规模化、产业化水平较低的实际,农发行贵州分行充分发挥自身在信贷规模、资金、利率等方面的优势,全力支持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贷款规模从2006年初的60亿元发展到目前的193亿元,其中,在黔东南州就投入了13亿元信贷资金,重点支持凯里市“两河”治理、凯雷农村公路等建设项目的实施。其信贷投入力度、贷款增长速度均位于全国农发行系统前列。2009年,农业发展银行贵州分行加快加大信贷支农力度,仅上半年就投入40亿元信贷资金,为支持贵州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1、农发行在支持粮油生产和流通中发挥了主导作用 

农发行贵州省分行自成立以来,坚持把做好粮油收购资金供应管理作为立行之本。根据国家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的变化,该行适时调整信贷政策,积极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展粮油购销,确保国家粮改政策的实施和全省粮油收购、储备、调销等业务的正常运行。2008年,农发行贵州分行全年累计发放各项贷款67.66亿元,其中,政策性粮油贷款14.6亿元,同比增加12亿元;粮油收购贷款11.89亿元,同比增加1.28亿元。 

2、农发行推动了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是发展农村经济,方向是发展现代农业,而现代农业的理念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以此带动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促进和推动农民增收。近年来,根据贵州省委、省政府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农发行贵州省分行累计发放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76.38亿元,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择优扶持省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加工企业发展,有效发挥了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了“三农”发展。国家首批循环经济试点项目——投资22.7亿元的竹浆林纸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在贵州省赤水市建成投产,该项目是农发行贵州省分行针对贵州林业资源丰富的实际、累计发放贷款16.4亿元支持的产业化发展项目,也是农发行业务范围拓展以来、全国农发行系统审批单笔金额最大的贷款项目。该项目投产后,预计每年可季节性地为社会提供50万个闲置劳动力的就业机会,通过种植出售竹原料、支持基地建设等,种竹农民每亩可增收100元/年,每年可增收2700万元,种竹农民实际增加收入1.03亿元。 

3、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结合贵州省情,农发行明确将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围绕新农村建设重点、骨干项目,加强对农田水利、农村路网、农村电力、能源、信息网等农村基础设施的信贷支持。截至2008年3月底,该行累计投放各类贷款29.24亿元,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22.15亿元,占一季度贷款累放额的75.8%,是2007年全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总额的6.33倍。 

4、为涉农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近年来,农发行贵州省分行不断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截至2008年3月底,该行涉农小企业贷款户数已达136,占全行总贷款户的30%,涉农小企业贷款余额达2.5亿元,在支持贵州“三农”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影响和作用。2008年4月,农发行贵州省分行与贵州省乡镇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就促进贵州省涉农中小企业发展签订担保合作协议,以拓展涉农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化解和分散金融风险,强化政策性银行支持涉农中小企业功能,贯彻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促进农村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农发行支持西部新农村建设中的制约因素 

1、不能充分发挥骨干和支柱作用 

西部贫困地区一边是“缺血”的穷财政,有大量资金需求,一边是农发行能够提供政策性的金融支持,而这一需一供却不能有效结合。在商业银行逐步退出农村金融的现实下,农发行的业务范围又受到诸多限制,应该取消对农发行业务范围的单一申请审批制,凡是有利于农村(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的行业、产业、项目,都应准予农发行介入,成为农发行的业务范围,从业务范围和功能上,让农发行成为发挥骨干和支柱作用的政策性银行。同时,由于农发行现行的项目管理模式,基层行没有主动权,贷款门坎高,办贷程序繁琐、成本高,造成农发行办贷难、办贷慢的现象。 

2、缺乏有效的信用担保体系 

 目前,农发行商业性贷款的主要方式是担保和抵押贷款,而西部的社会信用担保业处于萌芽期,还没有形成可为农业企业提供担保的信用机构。新农村建设中与“三农”关系密切的项目,即农村基础设施、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小企业等业务,多数属于贷款期限长、风险大、利润率低的项目,按照商业性贷款管理要求,欠发达地区大多数项目很难获得信贷资金支持。 

3、农发行开展商业性支农信贷业务仅处于起步阶段 

 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就是发展县域经济社会,而县域经济发展的瓶颈往往表现在资金投入的严重不足。县域经济项目投入大,回收期长,风险高,商业性金融机构网点不断收缩,存差不断扩大,大量资金不断从农村抽走,农村资金流出严重。支持商业性新业务的开展,必须坚持谨慎积极的原则,这为欠发达地区本身难以开展的客户营销增加了压力。农发行基层贷款权上收后,从贷款到调查、审批到发放,手续复杂,供求时间不对称,有时银行贷款到位,企业商机已失。 

4、农业政策性金融内部经营管理方面仍存在不足 

在营运管理方面,农发行服务于客户、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理念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基层行还不适应上级行针对支农需要、针对市场变化的信贷计划调整,信贷计划的准确性不高,结算手段相对单一,不能满足客户的服务要求;一些行对管理信息化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对现有的数据资源尚未充分开发利用,实现信息化建设跨越式发展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在队伍建设方面,员工素质与信贷支农的现实需求还不太适应,人才结构不尽合理,项目评估、风险管理、国际业务、法律事务、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明显不足,岗位激励约束机制亟待完善。 

三、对农发行支持西部新农村建设的几点思考 

1、巩固传统粮油购销业务 

按照国家粮棉改革和购销政策,农发行应适时调整信贷政策,坚持不懈地做好传统的粮食收购、储备、调销信贷工作,巩固好原有的粮油储备、购销企业,全力支持粮油产业发展。根据贵州粮食加工企业规模小、发展潜力大的实际,贵州省分行积极支持粮油加工产业链发展,促进一批高质量、高效率、高附加值的粮油加工产业链品牌的创建,真正形成产业化经营,充分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当地及周边地区农民大幅增收。 

2、以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 

县域经济是连接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实现工业反哺农业的纽带。农发行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平台,给县域经济繁荣注入新鲜血液,对推动整个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3、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机制 

切实落实现代银行要求,不断推进农发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一要建立健全信贷管理制度体系,二要努力防控经营风险,三要继续强化资金计划分类管理。牢固树立“内控优先”的理念,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逐步把农发行办成发展空间合理、治理结构科学、体制机制健全、经营管理规范、操作手段先进、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农业政策性银行。针对2008年产生新增不良贷款的实际,贵州省分行在全省系统开展了历时3个多月的信贷管理与风险防控集中学习实践活动,通过组织全行员工集中学习信贷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排查信贷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的薄弱环节,着力解决信贷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上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进一步夯实信贷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 

4、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立足地域经济特点,积极支持特色农业发展,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以贵州省为例,虽然其特色优势农业产业较多,市场很大,但是开发严重不足。农发行可以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平台,依托政府的组织优势和农发行的网点、资金优势,通过不断加大信贷,重点扶持市场前景广阔、产业覆盖面广、附加值高的特色产业。如支持优质稻、茶业、杂交玉米、种子和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把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进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对于丰富的中草药资源,贵州省分行近年着力支持了一批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神奇、益佰、信邦等药业企业的发展。 

5、创办农业政策性担保公司 

农业项目特别是新建项目,风险高、信贷投资风险大,亟须有一个政策性的信用担保机构来支撑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发展银行除了自身要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外,还应建议政府筹建农业政策性担保公司,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信用担保服务。农业担保公司可建在县一级,由政府提供注册资本金、初始担保基金。担保公司可依托乡镇政府、农业企业等,采取会员制形式,吸收会员资金,壮大担保基金。在担保公司成立初期,政府财政应为担保公司提供费用补贴,待其逐步发展为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后,政府可停止补贴,以实现担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海林:农业政策性银行与新农村建设[j].河北金融,2007(11). 

第9篇

【关键词】印度 农业小额贷款 金融机构 信用机制

【中图分类号】F833 【文献标识码】A

小额贷款是农业专项资金融资渠道中一个重要环节,主要面向的是农、牧、渔民,为其提供的一种期限短、额度小、程序简单的小额资金扶持的贷款。小额贷款对于农民而言,这种无抵押的金融服务模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善其经济状况,能够为农业发展提供支持。中印两国均是农业大国,在农业小额贷款的发展、管理及规模上有相似之处,印度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与研究的。

印度农业小额贷款管理模式

小额贷款制度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由・尤努斯在孟加拉发起的“反贫困、促发展”运动,在1977年,尤努斯创办了孟加拉农业银行乡村试验分行,小额信贷制度由此形成。尤努斯创办的这种小额信贷制度的发放对象一般是农村低收入群体,额度小,程序简单无抵押,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这些群体的需求,这种放贷模式得到了第三世界国家的广泛认可,很多欠发达国家纷纷效仿,尤其是在印度取得了较大的成功。

互助小组―银行联结(SHG,Self Help Group-Bank Linkage)模式。印度的小额贷款的运作采用的是小组互助式放贷模式,即参加信贷小组的成员之间具有联保连带责任。互助小组一般是由20户农村较为贫困的农户组成,这些农户一般月收入不超过250卢比(大概50元人民币),每户拥有的土地不超过2.5英亩(约15亩)。①互助小组农户必须先建立小组储蓄资金,小组储蓄资金以小额贷款的形式发放给有需要的成员。小组成员储蓄数额依照小组的规模大小而确定,一般是每户20~100卢比不等。互助小组应该以小组的名义在银行建立储蓄账户,银行根据小组账户资金多少以及小组成员家庭收支状况进行综合信用评估,评估后进行等级授信。互助小组成立半年之后,银行根据先前的授信等级直接向小组发放贷款,小组得到贷款后再根据小组成员的需求将贷款再发放给成员,还贷也需以小组名义,个人不能直接对银行还贷,从而减少了银行的风险。银行对小组发放的贷款是无抵押的,贷款数额通常是小组在银行存款的4~5倍,贷款的利率通常比普通贷款要低。互助小组对其成员发放贷款的利率也是由小组集体决定,通常与银行给小组的利率是一样的。在印度有很多金融机构办理这种对农户小组的小额贷款,一般的商业银行、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及政策性金融机构都可以向农户小组发放贷款。印度已经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农业金融信贷体系,在信用风险管理上也结合了农民、农村的实际情况。

商业性小额信贷机构的联保贷款(JLG,Joint liability Group)模式。商业性小额贷款模式近年来发展迅速,虽然上述第一种模式还是占主导地位,但是商业小额信贷模式有其自身的优点。印度的商业性小额信贷机构包括多家金融机构,主要有信托基金会(Trust)、各社会团体(如农村妇女与儿童发展组织)、合作社(Co-operation)和非银行金融机构(NBFC),这些机构都可以直接向农民发放贷款。其中,最为农民熟知的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印度有很多小额贷款公司,这些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基本上是由非政府组织演变而来的,以前作为非政府组织是非营利性的,成为小额信贷公司后,就变成了商业营利性质,这是这些NBFC的商业化过程。另外,还要一部分商业银行也设立了相应的独立性的专营小额信贷业务的机构,当然这类机构不占主导地位。

印度的商业性小额信贷JLG模式也是模仿孟加拉乡村试验银行的操作方式,只不过在运作的过程中,JLG这种联保贷款并不和某家银行相连,而是直接从商业性小额信贷机构中获取,在贷款的发放上也不同于“互助小组―银行”模式,贷款不发放给小组,而是直接发放给个人,但是小额信贷机构需要对个人信用记录予以评估、追踪,以最大程度上降低贷款的风险,但是在“互助小组―银行”模式中,银行并不直接追踪某个人的信用记录,只关注整个互助小组。因此,JLG模式与“互助小组―银行”模式相比还是有一定优势的,在JLG模式中,贷款更容易获得,程序上相对来说更简单,更灵活,从这个角度看,对农民而言更具有吸引力。所以,这种贷款模式的发展对“互助小组―银行”模式是一种冲击,也是一个竞争对手。截止到2012年,印度小额信贷行业协会做了一个初步的统计,大概在印度全国范围内,这样的机构大约有252家,覆盖了印度的近500个村镇,服务于1500万贫困农村人口,累计发放贷款7亿卢比。②

印度小额贷款的效果及特点

效果。印度小额贷款的发展目标是在2012年之前使印度三千万农村贫困家庭脱贫,使农村近一半的家庭能够享受到正规的金融服务,据国际复兴开发银行2012年的分析资料显示,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印度的小额贷款虽然也经历过信用危机的影响,其运作远远没有达到完美的程度,但是近年来确实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改善农村贫困,提高农村弱势群体的地位等方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第一,SHG快速发展,基本上满足了农户的贷款需求。农村互助小组增长迅猛,截止到2012年3月,全印度已经有253万个互助小组和3500万成员,能够辐射到农村近1.3亿人口。SHG在印度南部地区发展尤为迅速,南部地区的SHG占到了全国的一半以上。目前,印度农村人口中大概平均1500人左右与银行相连结的SHG数量全国平均为120个左右,而南印度大概为420个。截止到2012年3月,互助小组的联系银行发放的贷款总数为1990亿卢比,这些贷款中的不良贷款为低于3.5%,每个SHG平均贷款为37791卢比,每个小组成员的平均贷款为2419卢比。印度小额贷款致力于改善农村贫困的目标正在逐步实现,效果良好。

第二,印度小额贷款降低了利息负担,间接地增加了农民收入。在印度小额贷款推广之前,农村的贫困农户在农业生产中需要资金,一般就会求助于当地的放贷者,往往会承受高利息的盘削,这种盘削关系的存在,是印度农村一直较为贫困的一个重要因素。从而农村的放贷者越来越富有,农户则越来越贫困,陷入了恶性循环。印度小额贷款模式的推广,减少了农户对农村私人放贷者的依赖。虽然现在在SHG计划和JLG计划中各金融机构的利率不尽相同,但是都大大低于农村高利贷者的放贷利率。2012年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研究显示,未参加印度小额贷款的农户平均向银行或农村放贷者借款的利率为18%左右,而参加了SHG计划或通过JLG模式取得的贷款的年平均利率仅为2.5%。不少农民开始利用小额贷款的闲余资金来进行餐饮、捕鱼等小型商业活动,大大提供了农民的收入。截止到2012年3月份,印度全国农户家庭纯收入的年增长幅度为30%左右,对减少贫困,改善农民生活的作用明显。

第三,提高了女性的能力与地位。女性在家庭、社会中的地位较低可以说是印度长期以来的传统,SHG计划的推行,开始使得很多的农村妇女走出家庭,大胆地接触外面的世界,利用银行贷款的资金发展服务产业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经济地位提高明显。JLG计划有专门的农村妇女与儿童发展组织参与其中,这些机构直接向农村女性发放贷款,程序简单,手续方便,很多女性利用这些资金,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农村纺织业,增加了女性的收入,提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

另外,印度小额贷款在改善农村教育、医疗等领域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对农村的弱势群体,尤其是妇女、儿童的教育、健康的改善是明显的。

特点。虽然近年来印度小额贷款模式遇到了一定的信用危机,发展速度有所减缓,但是,从总体上印度小额贷款还是取得的成就较大,在发展过程有一些明显的特点,这能够成为我们借鉴的经验。

第一,小额贷款定位准确。小额贷款自20世纪孟加拉创立以来,一直是以反贫困被世人所熟知,政府往往在此期间发挥重要的作用。但是印度的实践表明,小额贷款并不是政府扶贫,财政资金在直接扶贫中往往由于程序的不透明而引发很多消极的后果。合理正确的政策与商业化小额信贷机构的有机结合,是印度小额贷款运作的基本模式。政府不宜直接发放贷款,但是政府可以调动社会资源投入到小额贷款运作之中,在印度,不仅有商业银行的参与,也有国家政策性银行的参与,还有社会团体及合作组织的参与,同样也有民间信贷机构的参与,政府扮演的只是监管职能。

第二,小额贷款用途特定。在印度,小额贷款不仅仅是贷款,更多的是一种综合性的金融服务,包括存款、贷款及其他风险管理工具等。实际上,小额贷款的定位是改善农村贫困,提供农户收入,金融机构如何通过金融服务来提供农户的收入,那么贷款的用途就很重要,正所谓“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农户无论是在SHG还是JLG模式中,均需要给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用款计划与意图,金融机构通过互助小组或自身去监管贷款的用途是否实现,在监管的过程中充分发挥综合金融服务的功能。

第三,贷款风险管理机制特殊。任何贷款,对金融机构来说,最重要的是风险的防范。在印度的SHG模式中,互助小组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银行不直接面对农户,只面对互助小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金融机构的风险,互助小组是农户与银行之间的桥梁。在JLG模式中,虽然金融机构直接面对农民,但是在这种模式中,有很多社会合作组织及社会团体的参加,这些社会合作组织或社会团体对农户是知根知底的,了解农户的信用状况的,在发放贷款之前也需评估风险,而不是盲目发放。

第四,非政府组织在小额贷款中作用明显。在JLG模式中,非政府组织如合作组织、社会团体可以发放贷款,直接为农户提供金融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分担了银行的职能。在SHG模式中,非政府组织也在积极参与,尤其是民间资本控制的金融机构参与贷款服务,这本身也体现了非政府组织在该模式中的作用。而且,这些非政府组织在动员农民方面具有优势,帮助其培育互助小组及互助小组的制度建设,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使得小额贷款有更多地良性互动。

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的小额贷款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最初是一些国际金融机构和一些国家非政府组织为了帮助我国的扶贫事业,在扶贫过程中,小额贷款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后来我国开始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最后才全面推广。从整体上说我国农村小额贷款起步较好,但是我们还应该结合我国的国情,在实践中借鉴印度的一些成功经验。

正确定位小额贷款的性质。农业小额贷款与政府的扶贫项目是不同的,扶贫项目是一种政府行政行为,而小额贷款则是一种金融服务。作为金融服务,其服务的对象就应该更为广泛,并不完全是面向穷人,只要是有资金需求的农民都可以享受这种服务,否则就会限制小额贷款的发展。比如,在我国有些地区通过政府行为,农村信用社在扶贫办的指导下工作,将小额贷款作为一种扶贫措施,发放贷款非常随意,管理也比较混乱,对贷款人的信用也不予评估,导致了贷款及利息回收率低,造成了信用社不良资产的增大。因此,我们需要参照印度的经验,在印度不管是“互助小组―银行”联结模式还是商业小型信贷机构的联保模式,都是以市场为导向的,是一种商业性质的贷款业务,不是政府行为,政府扮演的角色是监管,不是干预。

扩大需求层次。我国目前农村整体经济发展水平显然已经超越了印度,现在我国推行的小额贷款数额已经不能满足农民的需要,即使在欠发达的西部省区,农民需求的数额也在增加。印度的“互助小组―银行”联结模式贷款额度一般是5万卢比,约合1万元人民币,JLG模式的额度稍微大一些,也不超过2万人民币。据清华―汇丰农村金融项目调查组对新疆、河北、甘肃、青海等地的调查情况来看,结果显示需要3000元以下贷款的农户仅为20%,3000~10000元的占到36%,10000~25000元的占到20%,25000~50000元占到13%,50000元以上的占到了11%。③从这个调查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农户认为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及农业银行提供的贷款数额过小,不能满足农民扩大再生产的需要。所以,小额贷款是多层次的需求,有的农户是需要解决温饱问题,有的农户是需要扩大再生产,有的农户是需要实行农业产业化,小额信贷需要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产品,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农户对资金的需求。

吸收民间资本的进入。目前,民间有很多闲置资金,由于传统农村小额信贷带有扶贫性质,在这一领域完全被国家所垄断,而且扶贫性质的小额信贷,本身不太具有获利性,对社会闲散资本吸引力不大。前些年在山西试点的小额金融信贷公司,其利率可以在同期信用社利率的3倍范围内浮动,使得民间闲置资本觉得有利可图,对农民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是有帮助的。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小额商业信贷公司对贷款的信用管理、风险预防、不良资产的管理上有优势,可以杜绝目前国有金融机构在这方面的缺陷,因此与国有金融机构相比,这些小额信贷公司具有更明确的产权和更合理的管理制度。

建立信用评估机制,加强政府监管。信用机制是否健全,是关系到贷款发放、回收的重要标准,这方面,印度的互助小组的连带责任就是比较好的借鉴,茅于轼教授曾经在小额贷款的研究中指出,让邻里之间互相监督,造成一种外向型的社会压力,对农村的熟人社会是具有极大约束力的,比财产抵押具有更好的效果。④虽然,小额信贷公司建立了一种运转较好的担保制度,但是我们看到农村土地、房屋产权的特殊性质,这种担保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一旦发生纠纷,难以找到执行的法律依据。长久之计,还是建立一种良好的授信机制,确立农民的信用评定等级,这是推行小额贷款长期有序发展的根本办法。政府在此过程中,需要发挥监管作用,预防金融风险,组织农民学习市场金融知识,指导农民调整生产结构,监督小额贷款的用途,确定定期向银行报告制度,从而最大限度地建立健全农民的信用机制。

(作者单位: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金融系;本文系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河南省金融生态环境综合评价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4344)

【注释】

①李慧:“从印度金融机构对农村发展的支持看中国农村金融”,《世界农业》,2013年第8期,第105页。

②许莹莹:“印度小额信贷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西南财经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

③吴丹烨:“我国农业专项资金管理研究”,西南财经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