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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管理

时间:2023-05-16 16:50:54

导语:在经济责任审计管理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经济责任审计管理

第1篇

这种情况在施工企业存在的情况更是明显,结合我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处理方法,提出来与大家商榷。

1、未确定的收入。

2004年施工企业开始按照《建造合同》进行帐务处理,但是施工企业的生产特点以及各种因素,使施工企业并没有完全而彻底地执行,因此在审计中遇到了很大的障碍,我们现在说的未确定的收入,包括标外工程、委托、洽商、设计变更、变更设计、材料差价、材料量差等原因形成的待建设单位审批的工作量收入;以及未确认的机械租赁收入、拆、安装、运输机械的收入、焊接费用收入等。这些未确定的收入,能否结算回来,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解释,招标文件中也没有明确的列示,往往成为了一个悬而未决的收入概念,可是对于内审工作来说,恰恰对离任者的经济评价起到关键的作用。

如何确认这些收入,确认多少,对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和业务能力都是一个考验,当然还要掌握建设单位的确认标准和态度等。

首先要制定确认未确定收入的几个原则,这样就能够在审计实施阶段把握一条标准线和更加有的放矢:

(1)谨慎性原则,在审计实施阶段,对于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已施工但是建设单位尚未批准的未确定的收入,没有建设单位的认可证明材料,审计时该收入将不予采纳。但是在审计报告经批准尚未下发以前,被审计单位从建设单位取得了认可该部分收入的证明材料,可以调整确认该部分收入,修改审计报告。

(2)客观性原则,由于在施工过程中为这些未确定的收入而发生的所有成本,无论如何列支,都必须在审计时确认为成本。因为这部分成本无论收入取得与否,均已发生,无法逆转。

(3)追认性原则,在审计实施阶段,未确定的事项影响了被审计单位的盈亏结论,一个施工项目的结算往往要跨几个年度,待被审计单位完成该项目的结算后,再行对当时审计时的未确定事项一一确认。在后续的审计重新认定时,对于审计实施阶段的一个在建项目的未确定事项,涉及到原未确定事项实现后的划分问题,做如下规定:能够按工程节点或工程项目划分清楚的,按工程项目进行确认收入和成本费用;不能够按工程节点或工程项目划分清楚的,按完工百分比(即审计时前任领导完成的甲方确认的工作量除以最后的结算量)来分劈这部分未确定收入的结算额。

其次,在审计实施阶段,对被审计单位有证明资料表明能取得未确定收入,必须进行初步估算该未确定收入的能够回收数额,并且深入考证证明材料的效用性和把握性。

例如,我们在对某电力工程项目经理部的任期审计时,该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大约进行了56%,但是审计实施时已经报电厂批准的工作量为合同价的35%.由于电厂要求提前合同工期2个月,项目经理部采取了加大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等措施。当时,项目经理部拿出了一份会议纪要,是建设单位召开的动员大会,投资方(大股东)的总经理的报告中提出,如施工方能提前合同工期一个月奖励500万元,二个月1000万元,依次类推。该项目部拿出这么一份会议纪要,按照审计时的工程进度,比原来的网络进度提前了1个月,因此他们要求确认奖励收入500万元。

当时,我们审计组认真研究了会议纪要的每个细节。在报告中,奖励的条件就是提前合同工期这么一个要件,但是我们可以把它和合同,还有招标文件联系起来看,在合同中明确的表明了合同工期的截止日期,这份会议纪要只是起鼓动干劲的激励作用,没有法律效力。从公司法的角度看,即使总经理同意了会议纪要的内容,但是还必须有股东会通过后才有效力。因此,尽管当时施工进度提前了一个月,我们也没有确认收入500万元。

又例如,在审计一个项目部时,该项目部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价差和量差的预算资料已经装订整齐,尚未报送到建设单位。并且能够查阅到建设单位为调整材料差而发的文件,从会议纪要中必须把握两个关键点:一是时间段的概念,一是调整材料的范围。必须掌握两个具体的必要条件:一是购买时的材料发票,一是标准的出库领用单。

审计组用这份会议纪要中限定的条件和要求,对该项目部报送建设单位的预算资料进行了检查,把不符合要求部分进行了剔除。通过审计的实施,被审计单位及时按审计要求进行了整改和完善,重新整理了一份预算资料,不仅挽回了经济损失,而且提高了自身的管理水平。当然,审计组对材料差的认定是按初始的资料进行了估算。

2、未确定的成本费用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另一个难点就是对未确定的成本费用问题如何去确认,同样会影响最后的经营评价结果。这里所说的未确定的成本费用,主要包括未结算的分包工程款、已使用未办理出库入库手续的材料、未统计结算的机械台班、应摊未摊的其他直接费、应结未结的间接费用等。本来这些成本费用的支出很容易可以确认的,但是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较低、资金状况较差、施工地点比较分散等原因造成了这些未确定成本费用的存在,而且由于单位的个体差异(领导决策、经营管理)使这种未确定的成本费用不仅数额大,而且拖延时间较长,给企业的盈亏状况造成了一个模糊不清的概念。在审计实施阶段,必须把这些费用从前任领导的任期内划定一个界限,分清责任,明确盈亏,因此如何确认这些未确定的成本费用也就成了关键所在。

2.1未确定的人工费,主要指分包工程尚未结算的部分。在审计实施阶段,对于分包结算尚未完成而预估的成本,必须有分包合同、预付款证明、工程部门的签证单,经审计人员进行估算后可对该成本予以采纳。

分包工程部分发生的人工费,一般占到总成本的25%,因此在审计时必须给以特别的关注。在施工过程中,对分包结算不及时,平时只是以预付款的方式给付工程款,所以在审计时就很难确定,前任领导在任期间发生的分包结算到底有多少,虽然可以通过分包合同看分包范围、工程签证单,但是仅有这些还是不能完全确定分包结算的数额。我们采取的确认方式一般遵循如下原则:一是依据分包合同确认完成的工作量,如果分包范围内的施工任务完成,那么该部分的分包成本就可以计取;二是根据完成合同工期的百分比计算。

例如,某施工队伍与被审计单位签定了一份劳务分包合同,工程价款2150000元,并且规定了明确的施工范围,合同工期10个月,截止到审计时,被审计单位已付施工队伍工程款850000元,已施工时间为6个月,受建设单位的设备到货影响及图纸滞后等原因,实物工作量只完成了45%.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如何确认施工分包成本,按照合同规定的分包范围排查,几乎所有的工序都没有按施工网络进度结尾,属于开口等的状态。尽管只完成了实物工作量的45%,但是实际的成本投入已经发生了,因此确认发生的成本时应该按合同价款的60%考虑。

三是根据预付款的数额确认分包成本。有些时候,工程中断时间很长没有复工,在审计时确认分包成本没有办法依据上述原则,只有按预付款的数额确认了。

2.2未确定的材料费,主要指施工过程中已投入使用,而尚未办理入库出库手续的材料。为了强化材料管理,督促各单位加强材料成本的会计核算,在审计实施阶段,对于预估的材料成本,必须有物资采购合同、办理了出库手续,并对该批材料进行了暂估入库。否则,审计人员将对该材料成本不予采纳。

2.3未确定的机械费,主要指施工过程中已发生,而尚未办理结算的机械费成本。在审计实施阶段,对于租用的机械预估成本时,必须有机械租用协议、台班费结算单、预付款证明等资料,经审计人员估算后可对该成本予以采纳。

2.4未确定的其他费用,主要指施工过程中已发生,除上述三项费用以外的其他直接费用,包括临建费用、水电费用、二次搬运费等。对于这些费用的确认,有证明资料的按证明资料确认;没有证明资料的,按已经发生的该部分费用的月平均值计算预估费用。

第2篇

关键词:油品销售企业 经济责任审计

对油品销售企业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有其必要性和紧迫性,油品销售企业的经营和竞争战略已经随着企业布局的发展而转向销售终端,而针对油品销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却缺乏客观的评价标准,从而阻碍了审计职能的作用发挥。作为整个石油化工系统链条的下游企业,油品销售企业直接面向社会和市场,其经济责任审计是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发展起来的。笔者结合从事油品销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践经验,对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阐述自己的看法。

一、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性分析

油品销售是一项需要多方协调的系统性工作,涉及行业的整个链条。对其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具有的必要性体现在:

首先,对油品销售企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能够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为国家经济秩序的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油品销售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以财务收支情况为基础,通过查证,找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进一步激励企业遵章守纪、规范经营,从而实现保持企业稳定发展的目标。

其次,对油品销售企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能够加强企业管理者勤政廉洁。在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企业管理者在企业中处于“说一不二”的地位,与权力相匹配的便是其巨大的经济责任。油品销售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能够对企业管理者在任期内的重大决策是否有所失误、主要经济指标是否圆满完成、个人是否遵守廉政纪律和执行国家法规等进行审计,通过审计,能够客观地评价企业管理者决策水平与遵章守纪情况,促进其加强自律、加强廉政。

此外,对油品销售企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能够核实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客观地评价其经营业绩与经济责任。国内成品油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必须制定实施正确的营销策略。而经济责任审计以财务收支、业务活动、效益情况进行评价,从量化的角度核实企业经营管理状况;有利于企业在市场中赢得主动,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二、油品销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特点

如何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来打造油品销售企业核心竞争优势,是企业的市场战略中面临的重要问题。油品销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特点包括:

(一)油品销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多个部门

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到的部门包括,审计部门、被审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等。众多的部门为客观进行审计带来一定的难度。

(二)油品销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复杂度较高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时间跨度大,审计期限长的工作,涉及到很大的工作量,难度和复杂度较高;由于我国目前尚缺乏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和法律法规体系,如何确保审计结果的准确性,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油品销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具备多种功能

油品销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针对的是企业管理者,不但涵盖了财务报表与收支状况,还包括企业管理者的各种决策与绩效,是一种涉及多个方面的多功能审计。

(四)油品销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双重性

油品销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针对“事”与“人”两方面。企业的法人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实际的审计行为一方面要顾及企业负责人的各项决策,另一方面还要以审计结果为依据,对负责人的经营水平做出定性的评价,具有双重性的特点。

三、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内容

结合以上的分析,下面阐述油品销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一)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性

首先是企业投入资本的保值、增值。油品销售企业的法定资本金是严禁随意抽调的,应当具有相对稳定的款额。一旦企业出现亏损,因为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的缺失,会容易导致资本金被亏损数额冲抵,难以实现有效保值,甚至面临破产风险。所以,作为油品销售企业经营者与管理者,必须将防止亏损作为最重要的核心目标,在这个前提下,努力进行盈利和资本的积累。所以,经济责任审计具体操作过程中可对主要财务指标进行分析评价,以判定国有资产是否保值增值。其次是资产质量是否得到了良好管理。油品销售企业的资产质量管理应有健全的措施,防止资产损失和浪费;还要具备良好的变现和偿债能力,抵御财务风险。经济责任审计具体操作过程中要对油品销售企业资产质量进行测评。

(二)确保经营活动的评价合法性

企业的经营活动是否遵守法规制度是经济责任审计具体操作过程中的另一项主要内容。盈利是企业的第一要务,但不能以损害国家利益和客户利益为代价。经济责任审计具体操作过程中,要对企业的决议、合同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其没有与有关法规相背离。

(三)确保财务信息完整可靠

油品销售企业提供的经济信息应真实、正确。这些信息是管理部门执行监控的依据。新会计法已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所以,经济责任审计具体操作过程中,应保证信息真实、合法和正确。

(四)评价经营业绩客观性

获得利润是油品销售企业最重要的经营目标之一。企业的经济效益是一个综合性的衡量指标,一方面包括企业的实际盈利情况,另一方面也包括企业经营方针的正确性,所以,经济责任审计具体操作过程中,需针对经营管理指标进行评价。

(五)评价内控制度有效性

油品销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具体操作过程中,审计部门应针对健全性、符合性和功能性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目的是衡量企业内控的健全性和实际水平,从而评价企业管理成效是否达标。

此外,经济责任审计具体操作过程中,在确定审计内容时还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与财务收支审计的衔接,经济责任审计要体现特殊时期特殊的审计内涵,经济责任审计不是经济问题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要服务企业经济的发展。

四、结束语

油品销售企业属于国有企业,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是履行国家对国企监管的责任,从而激励企业负责人依法经营,促进资产保值增值的手段。油品销售是实现整个行业价值链条的关键所在,因此,还期待着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完善与创新。

参考文献:

第3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是指审计部门根据政府指令和有关部门委托对领导干部(人员)任期内履行经济职责情况进行审计后,依法出具的审计业务文书所反映的内容和事项。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是指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等有关部门(单位),在干部监督管理、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目标考核等工作中或在作出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决定时,将审计结果作为依据之一。

第四条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等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

第五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及时准确、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六条审计部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后,应当及时向本级党委或政府提交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并抄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下级审计部门对上级管理的领导干部(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后,应当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报送上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第七条审计部门在提交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同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综合分析,对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向本级党委、政府提交专题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

(二)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人员)所在部门、单位执行审计决定和落实整改意见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三)对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或有关部门处理;对涉嫌经济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依法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处罚的问题,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第八条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一)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反映的违法违纪线索,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查证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反映领导干部(人员)履行职责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问题,应及时研究分析并提出惩戒、预防的意见和措施。

(三)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归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考核干部廉政情况的依据之一。

(四)运用经济责任审计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第九条组织、人事部门应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一)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人员)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比较好、工作业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干部考核中予以肯定,并作为干部任用的政绩依据之一。

(二)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人员)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较差,问题较为严重的,进行诫勉谈话,作出组织处理。

(三)将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以及结果运用情况归入干部档案,作为考核干部业绩的依据之一。

第十条财政等管理部门应根据部门职能和日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一)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考核的依据之一。

(二)组织检查和督促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出的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的整改。

(三)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映的部门和单位严重负债、资产严重不实、擅自处理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浪费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重大失误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四)针对领导干部(人员)履行经济职责过程中存在的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普遍性问题,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十一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和财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部门、单位执行审计决定书和审计意见以及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不认真整改的,责令立即纠正;对拒不整改的,给予通报批评或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应适时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沟通。

第十三条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当组织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作出报告。

第十四条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情况。

第十五条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必要时对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对各镇和有关部门内部进行的所属单位和站、所、村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4篇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1、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机制。以往对领导干部,主要是组织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缺乏严格的经济监督。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重要措施,进一步拓宽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渠道,加大了监督力度,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提高了监督效果,为全面考察、正确使用干部提供了依据,开辟了加强干部管理与监督的新途径,成为科学有效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的重要环节。

2、提高领导干部的决策和管理水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会使处于财经活动决策地位、掌握着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感到有一种较强的约束力,感到“一支笔”的分量很重,增强当家理财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更加恪尽职守地履行经济责任。通过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客观公正地评价其当家理财的成绩,实事求是地指出并处理有关问题,能有效地激发其认真学习、贯彻有关财经法规,自觉履行职责,提高当家理财的能力。

3、推动所在单位的财经管理。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既是对领导干部个人的审计,也是对所在单位财经管理情况的检查,更是对广大干部爱岗敬业、廉洁自律的教育。通过从领导干部抓起,请履行经济责任好、管理能力强的领导干部介绍经验,对履行经济责任较差、问题较多的领导干部进行通报批评,让教育和监督别人的人首先接受教育和监督,促使领导给部属做好样子,长期坚持下去,不仅能促进财经管理,而且能带动各项建设。

二、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立法和规范制定工作相对滞后,有关法规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支持是制约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各地建立完善了有关规章制度。其中,很多省市通过人大立法或做出规定,确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在本地区工作中的法律地位,有关部门制定了具体规章制度。如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与审计厅专门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立项程序》;甘肃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制定了《甘肃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试行办法》、《甘肃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确定及执行程序暂行办法》。但是,这些规章制度都没有从真正意义上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法律地位和执法依据,缺乏科学性、操作性,特别是在审计范围、内容、重点和评价标准等方面还不明确、不规范、不统一,给责任划分、审计评价造成很大困难,也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造成很大风险。尽快提升立法层次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评价体系是经济责任审计迫在眉睫的问题。

2、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缺乏计划管理,工作非常被动。经济责任审计应贯彻“突出重点”的原则,保证重点环节和重大方面少出问题或不出问题,从源头上控制问题的发生,从源头上防止腐败。但由于审计任务缺乏计划性,给审计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使得审计工作无法合理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单位和重点人员,也无法根据每年干部监督管理的实际需要,科学确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一般是组织部门下发委托审计通知书之后,才能对委托单位进行审计。组织部门委托多少,审计部门就审计多少,如遇各级班子换届,审计任务就十分繁重,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已提拔任用,组织人事部门要求在短时间内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给审计核实、取证带来很大困难,审计质量难以保证。

三、具体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认清审计职能作用。宣传是发挥审计警示作用的手段,直接影响审计效果。要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宣传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范围和目的,提高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认识。要让大家明白经济责任审计只是对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重要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评价,而不是全部的经济责任。既要防止片面扩大审计作用,抱有过高的期望值,又要防止审计无用论,认为审计只不过是走走过场的错误观点,正确认识经济责任审计所能达到的力度和目标。宣传教育要报喜也要报忧,忽略成绩就不能推广经验,忽视问题就不能吸取教训,都会降低审计成效。

第5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问卷调查;统计分析

[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70(2010)02―0009―05

作者简介:刘爱东,女,山东高唐人,中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省审计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和中国审计学会个人会员。主要从事会计与财务理论、现代审计理论与方法、反倾销会计等领域的研究。主持完成和正在主持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省部级及横向科研课题30余项,其中10项分别获省部级奖;撰写并公开出版教材、专著8部,在《会计研究》、《金融研究》、《审计研究》、《国际贸易问题》等国内外知名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监督制度,历经十几年的发展,不仅为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帮助政府、企事业等单位优化管理,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拓展了审计理论研究的创新路径。为对这一具有时代特征审计模式的运行有―个基本了解,2007年4月至2007年6月课题组在对长沙、衡阳、永州、岳阳等地经济责任审计现状进行实地调研的同时,设计了一套由32题组成的调查问卷,进行了问卷调查(发放、回收问卷18l份,其中有效问卷180份)。通过对调查问卷进行数据处理、统计分析,我们发现了一些十分有价值和值得思考的问题,这正是本文研究的意义所在。

一、经济责任审计人力资源状况的调查与统计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人力资源总体状况,我们选择了被调查对象的所在单位、年龄结构、学历构成及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即相关法规、制度等)指标反映。图1为调查问卷所访对象的工作单位分布系列。

图1的统计结果显示,国家审计机关83人(占46.11%),地方各级政府部门16人(占8.89%),大中型国有企业72人(占40%),学校/事业单位9人(占5%)。被调查对象基本覆盖了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各类型代表,包括省、地、市县各审计主管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主管领导,计划、法制、经济责任审计处、室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一线人员,被审计单位(对象)的代表,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主体(即审计机关)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或内容(即经济责任审计所监督的“人”与“事”的有机结合。“人”――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事”――经济责任审计所监督的“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分别为46.11%和53.89%,这就为后续调查研究的客观性、可采性、有用性提供了保证。

表1和表2分别反映了调查问卷所访对象的年龄结构及学历构成。

从表1年龄结构看,无论是所访对象的总体,还是被访的审计机关,年龄在45岁以下的占了70%以上,这从某一侧面说明经济责任审计这支队伍年轻化的基本状况,预示着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前景。表2的学历构成显示,被访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5%以上,且本科学历为主体(分别占58%和67%),而研究生层次的人才相对偏少(分别仅占3%和4%)。这说明经济责任审计这支队伍知识化总体状况相对不错,但需要关注高学历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优化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

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即经济责任审计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等),是伴随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的。从1999年6月中办、国办下发的“两个暂行规定”(标志着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正式确立),中央五部委不断出台的指导性意见,各省、市、地区根据自身情况相应出台的相关暂行办法、指导性文件等,到200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法律形式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明确规定,进一步强化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依据。作为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及其相关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等知晓理解、研究状况,不仅直接影响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也反映了经济责任审计人力资源的质量。为此,我们围绕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原则及对2006年我国新修订《审计法》学习、研读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如表3-5所示。

从表3-5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看,尽管在具体调查内容或回答选项上有一定差异,但回答不了解、不清楚所占的比例都比较小(分别为0.45%、2.78%和6.67%)。对新修订《审计法》关于审计机关职责的相应调整内容,回答不清楚的比例略高(为6.67%)的原因,我们认为可能是被访审计机关以外的人员或由于新修订《审计法》实施时间不长的原因所致。这除了启示我们进一步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等的学习外,也实地测试出了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具有较好的政策水平。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内容的调查与统计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审计模式,其定位和内容直接影响着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效果。审计目标决定了审计内容。由于不同类型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目标不同,故相应审计内容的侧重点也不同。为此,我们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目标与侧重点的定位、划分的责任类型、党政领导干部及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等不同类型经济责任审计应重点进行审计监督的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调查。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如表6~11所示。

表6、表7的统计结果说明,为廉政建设服务、提升政府管理水平和为组织部门考核、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参考,应当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目标与侧重点(占了57.00%);同时,在进行经济责任的界定和确认时,应重点划分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为首选。表8、表9说明,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应注重“以党政领导干部管辖的政府性资金运作为主线,围绕科学发展观与绩效观展开审计”(占52.12%);而“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和“被审计责任人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的情况”次之(分别占25.87%和20.85%),回答“不清楚”的只有3人次(1.16%)。对于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具体内容,52.78%的选择“经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与使用、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遵守财经法规和廉洁自律等”以及“检查与评价领导干部履行“四权一规定”情况,即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执行权、经济监督权和遵守廉政规定”等为其主要具体内容。我们认为,这一统计结果是比较符合目前我国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客观情况的。

表10、表11是关于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和大、中专院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的统计结果。其中,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具体内容应当是“对所在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分析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企业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国家财经法纪的情况”占46.67%,只有3.89%选择“被审计责任人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的情况”;选择“以上均是”为48.89%,而只有1人不清楚。

我们认为,表10、表11的统计结果,基本反映了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和大、中专院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属性和相应审计的主要具体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和实践运作要求具有一致性。

三、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运行状况的调查与统计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保证受托经济责任有效履行的手段、促进受托经济责任得以落实的控制机制,自产生以来,是在不断创新、完善中求发展的。为客观认识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运行状况,探寻经济责任审计效率实现的对策及其未来发展的新趋势,我们就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整体评价、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地方政府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及与审计部门的协调情况、影响我国审计发展的主要因素和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效率实现的对策等问题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如表12~19。

表12―15分别从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整体状况(良好和一般占了约75%)、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好、较好和一般占了近72%)、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非常重视和比较重视达55%)和经济责任审计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协调情况(选择很好、较好和一般的比例为91%以上)等视角对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给与了肯定和较高的评价。但回答存在问题、不理想或不够重视的也占了相当的比例,应当引起高度关注和思考。

表16―19所调查问题的统计结果,可能会对我们有一些启示。比如,我们发现,在“影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主要因素”中,“审计管理体制”为首选(45.57%);“经济责任审计实际运行中最难办的问题”是“缺乏合理评价指标,难以做出客观评价”(58.44%);“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审计监督时间窗口”选择“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高达86.67%;而“实用、科学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49.54%)也成为“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效率实现的对策”的首选。

四、结论与思考

(一)结论

综上各部分问卷调查结果的统计及分析,主要结论如下:

1 调查对象(或样本选择)为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和各类被审计、监督的对象,其比例分别为46,11%和53.89%,这是本次问卷调查客观性、可采性、有用性的基本条件。

2 经济责任审计人力资源配置具有年轻化、知识化、较好政策水平等总体优势,但需要关注高学历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优化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

3 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和内容直接影响着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效果,不同类型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目标不同,相应审计内容的侧重点也不同。问卷调查的统计结果,基本验证了不同类型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属性差异和相应审计的主要具体内容的不同。

4 从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整体状况、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和经济责任审计机关与政府等部门的协调情况等视角的问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审计管理体制”、“实用、科学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等被认为是影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主要因素和经济责任审计实际运行中最难办的问题,应当引起高度关注和思考。

(二)思考

鉴于上述统计分析主要结论中,“审计管理体制”、“实用、科学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等被认为是影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主要因素和经济责任审计实际运行中最难办的问题,限于篇幅,我们仅就这两方面的问题思考如下:

1 关于国家审计管理体制的思考

现行国家审计管理体制始建于80年代初,属行政型、双重领导体制,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这种体制确立的初衷是为了从领导体制上保证依法审计和独立审计两项原则的贯彻执行。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暴露出许多缺陷。由于审计机关定位于政府的职能部门,并隶属于政府部门管理,审计工作被界定为上级对下级的行政约束,政府对经济运行的管理权和监督权,经济监督和行政监督,经济监督权与处理处罚权集于一身,形成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局面,制约了审计的监督职能,限制了国家审计的权力,使之一定程度上带有内部监督的性质。这种审计体制的弊端之一就是弱化了审计主体的独立性,审计机关对同级政府的经济活动难以发挥监督和制约作用,审计目标和任务在很大程度上受最高行政权力机构意志的左右,审计发挥作用的程度取决于领导者素质和重视程度,在一些重大审计事项上难以保持审计独立性,无法突破地方政府保护的屏障。同时地方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其负责人的任免、调动、奖惩等都决定于本级人民政府,因此,审计机关往往不得不做出偏向同级政府的选择,以权压审的现象时有出现,审计结果极易被变通,成为地方政府的维权工具。

目前我国学术界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之路的选择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对我国现行审计体制采取渐进的改良策略,进行结构性调整,向政府和人大同时报告工作(尹平,2001);(2)为强化人大立法监督和国家审计监督,国家审计组织应由行政型模式向立法型模式转变(杨肃昌,2002);(3)将我国国家审计适时地由行政型向立法型转变,设立即“一府三院”,实行立法型审计体制下的省以下审计机关的垂直管理(项俊波,2001)。课题组认为国家的审计模式应该与本国的国情相适应,同时又要大胆吸收借鉴他国的先进经验,第3种观点比较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主张以立法型管理模式作为理想目标,循序渐进,审势度时,从审计工作各方面着手准备,为最终的改革提供良好的审计环境。同时,打破“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实行省以下审计机关的垂直管理”,审计署与地方审计机关分别专门负责中央与地方的财政资金的监督,强化审计监督力度,避免出现审计“盲区”;省级审计机关接受审计署业务领导,有利于对中央、地方两级财政资金的监督,也有利于审计系统加强业务建设。

第6篇

一、应该以合理确定审计时机为前提,使成果利用与干部监督管理相结合。

为使经济责任审计真正成为干部任免的参考依据,充分发挥其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应合理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的时机,防止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监督管理相脱节。合理确定经济责任审计时机有以下几种方式:

(1)、实行“先审计后离任”方式。这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定程序,是充分利用审计成果的有效原则和手段,它能非常准确地评价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程度,为组织人事部门任免干部提供准确的依据。目前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不明显,主要是一些审计结果对被审计单位、对被审计者本人触动不大。究其原因如下:一是实际工作中,大部分领导干部先离任后审计,除非[!]是触犯了法律,否则审计结果对被审计者本人并没有什么影响。被审计者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已经不负有整改的责任了,而接任者是否整改,则要看接任者自身的责任心。先离任后审计使审计的结果严重滞后,影响了对成果的有效运用。

(2)实行“先离任,后审计、再任命”方式。这种方式能够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力和威慑力,提高其权威性,对于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能达到较好的效果。如:对调任新岗位任职的领导干部,应当按规定办理工作和经营财物交换,并写出任期经济履行情况报告,新岗位作为职务,审计后,再作正式任职,对免职、辞职、退休的领导干部,实行“先离任,后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3)、实行“先审计,后任免”方式。如:对群众意见大,举报多、疑点多、问题不清的干部,严格执行“先审计,后任免”,即“离任者”先离岗待命,待审计后依然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做出安排。

(4)、建立健全经常性审计机制,将监督关口前移,实行任中审计、年度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对纳入经济责任范围的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内定期审计,两年至少审一次,重点单位实现年度定期审计,并建立健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资料库。审计部门、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应相应建立自身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档案。审计部门按照审计规范建立自身的结果档案,有利于及时了解、全面掌握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动态;组织部门应在收到审计机关报送的审计结果报告后,及时登记,提出处理意见,报送有关领导;并将审计结果与干部的使用、考察结合起来,表彰尽职者、查处违纪者;纪检监察部门也应将其归档,作为领导干部追究责任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立案的依据,并及时将案件的处理结果反馈给审计部门,以便于审计部门进行归档。离任时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未审计的时段集中审计,形成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定期审计与集中审计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审计机制。这种审计方式不仅能达到审计目的,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率,而且可以扬长避短,防患于未然。

(5)、实行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相结合。首先,要与日常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同级预算执行审计各专项审计相结合。实施审计时,将审计结果存入数据库,为经济责任审计做好准备,做到一次进点,满足多项要求。其次,经济责任审计要与审计署、省审计厅安排的审计项目相结合,有些可同时结合对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一并进行。

二、以规范成果转化机制为关键,确保审计成果利用

(1)、建立经济责任动态档案,对领导干部进行动态管理。审计部门要建立经济任审计档案,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情况;组织人事部门要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存档制度,将审计结果报告放入领导干部实际档案,作为干部管理的终身参考依据;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廉政档案,把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另外,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五部门要共同开发数据库,分级分层次建档,统一规范,信息沟通,共同作好审计成果转化工作。

(2)、通过制定法规把干部任免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机结合起来,凡正职调动其审计要同其它材料一起上报,作为研究干部任免意见的直接参考数据,要特别强调没有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不研究干部任免,防止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与干部管理监察相脱节的现象。

(3)、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制度。从利用原则、程序及内容上明确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权限与职责,并对审计成果利用的方式、要求、考核、反馈方面作明确统一的规定。在利用原则上,按照党管干部和分级、分职能管理的原则,由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协调;在利用程序上,强调各相关部门在接到审计结论后三个月内负责落实、利用、并将利用情况报县经济责任审计领导组办公室;在利用内容上,要求各相关部门在各自权限内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利用情况分别归入审计档案、干部实绩档案、廉政档案。

三、以加强部门协调为保障,促进审计成果利用

(1)、建立领导保障机制。要形成以地方党委、政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为决策层,组织、纪检、监察、人事、审计组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为协调层,审计机关业务科为操作层的工作体系。各层的职责是:决策层负责决策和提出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和重大事项安排;协调层负责召集部门联席会议,研究

落实年度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有关事项;指导层负责分配工作计划,指导业务开展;操作层负责实施审计任务,并保证审计质量。通过各部门密切配合,紧密协调,形成整体联动机制,确保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2)、建立组织人事部门委托、审计机关承办、纪检监察机关督办、部门负责其责的协调机制。审计机关依法实施审计结束后,分别向党委、人大、政府及联席会议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对经济负责人提出管理使用建议;组织人事部门重点抓好审计计划的安排和成果运用,把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干部管理、使用、监督的全过程,把审计成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调任、免职、辞职、退休等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时的参考依据;纪检监察机关主要是经济责任审计与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廉正建设情况的重要内容。同时,针对审计部门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措施,司法部门对审计部门移交的案件要依法做出刑事处理,相关部门要利用审计成果把评先树优、奖惩兑现以及人民来信来访反映部门经济问题的案件相结合。

(3)、强化审计成果利用力度。要明确领导干部在任期届满或调任、转任、轮岗等事项前,未经审计不得办理调离手续;不得解除经济责任,并且在一定时期内,对重新发现问题的,要继续追究责任。特别是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所在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使用或资产负债损益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不得提拔重用。

四、以完善法规制度为重点,强化审计成果利用

(1)、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第九条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可以采取适当的形式在一定的范围内实行公告或进行通报”。将审计结果进行公告是一把双刃剑,即是对审计机关审计质量的考验,也是对被审计单位、被审计者存在问题的曝光。将审计结果在被审计单位内部公告,或者对社会公众公告,是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在对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者产生巨大压力的同时,也会对工作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从而达到了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和要求。有利于促进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者及时迅速进行整改。将审计结果、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处理意见,在被审计单位一定范围进行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威慑作用。另外,应将审计责任审计成果作为干部任前公告的内容之一,使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任职公示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透明度。

(2)、建立对审计决定的跟踪检查和落实机制。审计机关应明确专人专职负责对审计报告的督促检查、跟踪落实工作,将审计决定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的重要考核指标,实行科室负责人和审计组长责任制,把落实审计决定作为评价审计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审计机关作出的经济责任审[:请记住我站域名/]计决定,要求被审计单位必须在3个月内执行完毕,对不能及时执行的要视情况分别采取谈话督促、报告政府、提请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做出处理,或利用法律手段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保证审计决定落到实处。

(3)、逐步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案件移交、查处跟踪机制。加大对案件移交、查处跟踪的力度,对审计查出的重大经济问题要敢于碰硬,该移交的坚决移交。同时,对移交案件要及时了解办理情况,一定要跟踪到底,不能不了了之。

(4)、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审计部门同组织、人事、纪检、监督、司法等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部门之间相互协调、责任认定及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措施和规范、防止出现审计结果与组织人事部门的任用结果出现偏差等方面的问题,达到查漏补缺、防微杜渐的目的。

(5)、建立审计结果利用情况监督机制。成立由人大、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机构,及时对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情况进行监督控制,确保审计成果按规范程序利用到位。

五、以严格成果管理为基础,规范审计成果利用。

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管理,是指审计成果报告形成后的报送、存档、宣传及保密等一系列工作程序的总称。经济责任审计成果不同于一般审计项目的审计成果,它不仅与领导干部个人政治前途紧密相关,而且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协调相关,如果管理不好就会影响多方面的关系,影响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应当高度重视。

(1)、要严控审计成果的抄送。审计机关应分别经济责任项目的不同情况来确定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抄送、防止造成审计成果的漫散、泄密。

(2)、干部管理和监督部门,都必须制定相应的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档案保管利用制度,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经济责任审计部门要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联网工作,达到成果共享的目的。

(3)、对审计结果的利用要区别对待,注重谨慎性原则。慎重确定使用方式,注意不用情况的区别和联系。

第7篇

(-)确立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

1、对行长和部门负责人离任时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2、对行长和部门负责人在一定时期内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我行从1998年部署各地州市分行开始搞试点,四册年我行安排各地州市分行内审机构对所辖的部分支行行长和部门负责人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今年,我行已将行长经营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将经营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计结果与被审计评价单位的经济利益挂起钩来,并拟定出了对行长经营目标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和,进一步规范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3、对分理处、储蓄所等营业网点负责人和管钱、管物的有权岗位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促进被审计部门完善和落实了规章制度,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l、行长和部门负责人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被审计对象在任职期间执行、法规和业务规章制度情况;被审计对象任职期周内依法合规经营情况;经营管理责任目标的执行情况,包括工作任务、计划指标等;资金、财产安全及完整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2.行长和部门负责人在某一时期内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依法合现经营情况和贯彻执行金融规章制度及财经纪律情况;各项规章制度是否都得到了贯彻落实,有无经济案件和差错事故隐患;全行和部门经营管理综合考核指标完成的真实性、合法性;履行工作职责情况;是否正确履行了领导职权和责任。

3、管钱、管物有权岗位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执行规章制度情况,是否认真执行了有关规章制度,有无不安全的隐患;岗位责任履行情况,是否正确行使了工作职权,正确履行了工作职责;是否做到了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款相符、账实相符。

(三)坚持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

1、坚持了“下查一级”的原则。为了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更加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明确规定了由上一级单位的内部审计部门对下一级单位的领导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对于部门领导或重要岗位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由本级审计部门进行审计。通过实践表明,坚持“下查一级”的原则,一是强化了审计监督工作的独立性、超脱性、权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监督在内控管理中的综合职能作用;二是使经济责任审计层次化,明确划分了各级审计机构的工作职责范围,不留死角,不留空白,较好地优化了各级审计机构的分工,充分调动了各级审计机构的工作积极性。

2.坚持依法审计原则。我们在广泛总行开发的《工商银行金融法规制度(稽核依据)查询系统》的基础上,又结合新疆当地有关方面的制度规定制定一些制度办法,从而保证了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

3、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在审计中以事实为依据,重视调查,对查出的,详细记载,并进行落实及取证,保证了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性,以及审计结论的准确性。为加强经营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4、坚持重要性原则。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到各项业务的各个环节,很难面面俱到。因此,我们要求内部审计人员从宏观控制的角度出发,以事项的重要性和审计对象的权利与责任分布情况来确定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突出审计工作的重点。

5.坚持规范性原则。一是重视了内部审计的建章立制工作,我们制定了《工商银行新疆分行领导干部离任稽核实施细则》和《领导干部离任稽核方案》等责任审计方面的实施细则或补充办法,提高了审计结论的准确性和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二是在实施审计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统一稽核重点、统一稽核流程、统一稽核文本的“三统一”要求办事,周密计划,精心,做到标准统一、口径一致,使审计质量得到了保证。

(四)坚持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我们严格坚持了审计程序,认真做好准备其施、报告三个阶段的工作,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路子。

二、我们的体会

l、经济责任审计促进了依法治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是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自我约束”的方针来运行的。金融企业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及某些管钱、管物的有权岗位,其权力与义务的行使是否得当,需要通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来检验。从新疆工商银行近年来所发生的经济案件和重大差错事故来看,除了制度执行不到位之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管理者行为的监督不到位。我行通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及时督促纠正和处理了一些违章违规行为,有效地遏制了重大差错事故和经济案件的发生。

2、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适应国际化竞争,实现规范化管理的需要。建立一套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金融管理制度,按照经济办事,采取、规范的管理手段来实施经营管理,以尽快适应市场化、全球一体化的挑战的需要。

3、经济责任审计促进了银行的内控建设。巴塞尔《有效银行监管原则》是国际上通用的惯例,是银行监管领域近百年经营成果的,为各国创建有效银行管理提供了基本依据。我行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较好地发挥了监督、检查、控制、评价、鉴证的作用,促进了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落实,保障了银行各项业务的安全稳健运行。同时也促进了权、责、利的有机结合,分清了是非,明确了责任,有力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

第8篇

1.经济责任审计可以督促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积极履行自己的经济责任经济工作作为一个企事业单位部门工作的重心,也直接关系到单位的经营发展。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可以有效的避免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在经济工作决策上的主观随意性,防止由于“拍脑袋”决策造成国家或者是企业经济损失问题的发生。同时促使领导干部在进行决策时积极的采用集体协商以及专家咨询等方式,实现经济活动决策的科学性。2.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带动其他审计工作的开展现阶段我国针对企事业单位的审计类型较多,例如财政审计、财务审计以及投资审计等多种形式,但是这基本上都属于个性问题的审计分析,针对业务情况而并不是责任人。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可以进一步延伸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管理以及内部控制问题的发现分析深度,将审计问题直接与责任人员挂钩,因而可以带动其他审计工作的开展,提高审计报告的准确性。3.经济责任审计对于领导干部具有较好的约束作用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形成对领导干部的约束与规范作用,避免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手中权力运行的普遍性与倾向性,促使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在责任期内增强自我约束意识,科学合理的使用经济管理以及经济决策权力,提高依法行政以及依法管理的水平。

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途径分析

1.注重审计工作关键环节中的质量提升为了进一步的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首先应该重视任中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关口前移,这不仅可以缓解离任审计工作任务量,同时也能够避免领导干部在较长任期内由于缺乏约束监督出现违纪违规的问题,利用任中审计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各种问题的苗头倾向,形成防患于未然的监督机制。其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应该进一步的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针对经济责任审计涉及范围广、政策性强以及实施难度大的问题,必须严格按照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办法以及审计程序,分别在审计调查、审计方案制定、实施审计工作、复核、出具审计报告以及审计整改落实等方面细化管理,提高审计质量。第三,在审计工作管理上应该遵循客观公平的原则,对主要经济责任人在任期内的财务收支管理情况、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文件的执行情况、决策情况、内部控制管理情况进行客观的调查评价,并及时揭示审计中出现的违纪违规以及失职问题,确保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真实准确,能够客观的反映经济责任人的任期绩效。2.优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式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方式上,应该实现责任审计工作的信息化,利用信息技术及时的查询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对审计资料以及各种资金数据进行分析,以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工作质量,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快速准确。其次,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应该将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审计紧密的结合起来,综合使用多种审计技巧,并全面收集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审计的证据,实现信息数据资料的共享,避免重复审计浪费人力物力。第三,对于审计方法,可以综合使用实物观测与计量审计法、假设问题存在审计求证法、查阅会议记录和走访调查审计法等几种方法,确保审计工作的真实可靠。通过上述这些措施,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方式进行创新优化,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3.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在工作方式上朝服务型审计方向转变在审计工作内容上,除了需要对企事业单位的主要经济责任人在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以及效益性上进行审计之外,同时应该重点针对其事业单位所涉及到的基建项目、固定资产采购、资产处置、土地出让以及股权债券分割等重大的经济事项决策过程以及实施结果进行责任审计。结合不同企事业单位的经济业务情况,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同时,应该积极的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与审计服务的结合,审计工作人员应当明确经济责任审计除了是对被审计单位经济责任人的监督之外,还是对被审计单位的服务,积极的为被审计单位提供审计分析报告,查找审计出现问题的根源,为被审计单位工作调整提供准确的依据。

三、结语

第9篇

摘要:本文主要阐述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和内容,分析了现阶段我国镇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镇域经济责任审计长效机制的建立途径。

关键词 :镇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长效机制

伴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制度改革的发展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已在党和政府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和任职管理,预防和惩治腐败中充分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推进了民主法制的建设和完善,促进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然而,镇域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尚处于发展阶段,还存在诸多问题,这就为镇域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提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镇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和内容1.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

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经济监督形式,它是在一定历史条件和历史背景下产生的,因此具有一定的特点。经济责任审计具体来说是指审计机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对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有效性进行监督、审计、评价等活动。随着我国经济、政治体制的变革,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和内容也不断完善、发展,无论是在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方面,还是在健全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发挥了重要作用。

2.镇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审计工作发展到现在已经逐渐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也不断得到拓展,目前镇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执行有关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重大经济和社会发展决策情况;本级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建设情况;主要负责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由此可见,镇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包括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方方面面,经济责任审计就是通过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对领导干部应该负担的经济责任进行界定和核实,分清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在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负有的责任,为组织及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提供参考和依据。

二、现阶段我国镇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分析

1.镇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不高

我国地方经济责任审计特别是镇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存在的普遍问题是审计质量不高,分析其原因一是镇域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人员要求较高。镇域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审计风险大,这就对审计人员的素质、技能以及知识结构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其具有审计、会计、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同时还要求其具有较好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以及对问题的综合分析能力。二是地方审计部门任务重、审计力量严重不足。目前我国审计部门审计任务现状是越到基层审计任务越重,除了经济责任审计外,还有预算执行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专项审计等等,由于地方审计机关人员较少,审计人员被要求成为“全能型”人才,这极大的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实际效果。

2.镇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不统一

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是基础,评价是关键。由于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再加上镇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涉及面广、审计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等多方面原因,导致审计评价工作随意性大、审计评价表述五花八门,这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顺利开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3.镇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不充分

由于缺乏对审计结果运用的正确认识以及地方审计机关面临审计任务重、压力大等原因,目前镇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方面存在着项目计划管理薄弱、审计项目质量不高、未建立相应的审计结果公示制度等诸多问题,造成了“审”和“用”脱轨,导致了相关部门不能准确、快速的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运用和处理。

三、镇域经济责任审计长效机制的建立途径分析

1.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确保镇域经济责任审计的顺利实施

要想提高审计质量,首先要进行的就是加强审计人才队伍建设,因此,我们应对审计人才的管理模式以及绩效管理系统进行建立和完善,通过绩效评估机制的引入,客观、正确的评估审计人员的工作水平、工作业绩、个人品德以及管理能力等,综合分析判断其是否有被提升的潜力;其次,应引进绩效考核机制,对审计人员的德、廉、勤、绩等进行考核,并建立与审计机关相符合的任务要求,这对于激发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另外,还应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对审计人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行调动,使每一位审计人员都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增强审计人员的忧患意识,促进他们自觉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进而促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2.确定镇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使其具有全面性和可比性

镇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选取应与其履行的经济责任有密切的关系,在指标的选择中应全面包括可能会对其评价产生影响的所有直接或者间接因素,使其具有全面性,并且还要便于从横向和纵向的角度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基本情况以及任职前后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使其具有可比性,采用“以责定评”的原则,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3.完善镇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在镇域经济责任审计长效机制的建立中,要想合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就必须要使其结果运行机制具有运作规范、评价科学以及管理严密的特点,审计机关应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的差异,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严格规范审计结果的运用原则,并对其领导下的责任和范围进行明确,并通过规定各个部门的结果运用方式以及责任保障机制等,建立一套规范的操作流程和管理体系,对其各个环节都要进行完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审计结果运用落到了实处,并将审计监管和组织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使其更好的为干部监督管理提供服务,实现干部的合理调

四、结语

镇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中发展起来的,其主要任务就是对镇域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正确的评价,为党和政府加强对其的监督和管理提供参考和依据,这对于促进党和政府的廉政建设和保障我国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具有重要意义。现阶段,加强镇域领导干部的管理对维护财政经济秩序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都有着积极作用,因此建立镇域经济责任审计长效机制,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无论是对领导干部本人还是对党和政府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戚秋虹.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初析[J]. 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09(03).

[2]尚伟伟.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问题及对策的探讨[J].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