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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标准要求

时间:2023-05-23 17: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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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标准要求

第1篇

关键词:地震监测设施;定额标准体系;分析

当前我国地震行业相关建设标准在逐步完善,陆续了台站建设过程中的观测环境技术要求、设计技术要求以及观测方法等标准,但尚未形成完善的建设标准体系,为进一步提高地震监测设施建设的科学化和有效性,加大力度对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定额标准体系进行分析和研究,在提高地震监测准确性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建立地震监测设施标准体系架构的依据

在国家经历汶川地震后,就加大了对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重视力度,全面提高了地震监测能力,在执行数字化地震观测网络的基础上,加大了地震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地震前兆台、数字固定强震观测台以及强震动专用台阵的建设,为地震监测设施建设额定标准体系的研究提供了大量的实际案例,切实保障研究的准确性。中国地震局在明确地震监测设施观测对象的基础上,围绕测震、电磁以及地下流体等多项技术,促进了技术协调与技术管理相融合的学科化工作模式的形成,为地震监测设施建设提供可靠的基础,并促进分级分类地震监测设施标准的树形结构的形成,为项目体系研究提供切实可行的思路。

2 地震监测设施建设标准体系架构的基本原则

2.1 标准化原则

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定额标准体系研究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尤其是当前我国地震预报仍处于初期探索阶段,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定额标准体系的研究仅处于技术上的成熟,在技术标准和规范上仍需要不断完善。对于处于探索时期或试验状态的学科观测手段,应当在遵循标准化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编制即那个学科观测手段纳入到定额标准体系中,促进地震检测设施建设标准体系得以合理架构。

2.2 专业化原则

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可以分为通用建设部分和专业建设部分,在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定额标准体系研究过程中,应当结合相关地区及行业的建设定额标准进行科学化分析,真正实现专业性和有针对性,促进地震监测设施建设额定标准体系的合理化架构。

2.3 同类合并原则

在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定额标准体系研究中,针对具有相同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学科观测手段应当实行同类合并研究,采取科学化的建设定额标准,并细化章节差异,在坚持同类合并原则的基础上,对不同情况进行区别对待,切实提高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定额标准体系架构的总体效果。

2.4 继承性原则

总的来看,当前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定额标准体系研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在集成现有监测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基础上,开展科学化的体系架构,通过定额标准语相关学科观测手段的技术要求和规范的有机融合,在纵向上形成学科观测手段标准系列;通过定额标准与不同学科观测手段的协调配合在横向上形成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定额体系。

3 地震监测学科观测手段

学科观测手段分析遵循本项目研究的基本原则,首先仍然沿用现有学科分类进行讨论,即测震、电磁、形变和地下流体等4个方面,其中重力类按传统惯例列入形变学科;虑及观测原理和观测物理量的趋同,且并置观测已成为现代测震台网建设的趋势,强震观测列入测震学科。其次,在地震监测设施建设过程中地震专业部分主要涉及场址勘选、专业仪器检测、专业仪器安装和专业技术监理等几个环节,在学科观测手段分析中主要考察这几个环节中实际建设过程中的专业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完备性、和不同手段之间的共性。观测手段的分析主要依据国家标准即《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行业标准《地震台站建设规范》、《地震台站进网技术要求》和中国数字地震观测网络项目技术规程等。

3.1 测震学科

从专业建设内容分析,单台观测场地勘选和专业仪器检测基本形成较为完整的标准,但台阵建设和专业仪器安装主要依照中国数字地震观测网络项目技术规程,对于专业技术监理方面的要求尚属空白。

从观测设施建设方式分析,在测震方面,地面、山洞、地下等类型的台站专业技术要求基本一致,台阵型由于在一个场地建设若干个子台,在相关工作方面存在复用问题,可在单台的基础上减小重复工作量或加调整系数,在定额标准体系研究中可归并为一类;井下型测震台站在场地勘选、安装技术要求等方面与上述类差异较大,可独立作为一类,但目前尚没有安装技术标准;在强震方面,土层和基岩等类型的台站专业技术要求基本一致,而台阵针对应用目的的不同要求亦不尽相同,在勘选技术要求缺乏统一标准,可归并为一类建立定额标准。

3.2 电磁学科

从专业建设内容分析,地磁、地电阻率和地电场单台观测场地勘选、专业仪器检测和专业仪器安装基本形成由国标、行标和中国数字地震观测网络项目技术规程等构成的技术要求;但电磁扰动、超低频电磁测量、大地电磁测量和网式电磁测量由于处于初步应用阶段,尚未形成系统的技术要求;同测震学科一样,专业技术监理方面的要求尚属空白。

从观测设施建设方式分析,在地磁方面,由于观测以设备群集成方式进行,各观测手段的专业技术要求基本相近,在定额标准体系研究中可作为一类;地电场和地电阻率观测台站在场地勘选、仪器检测和安装技术等方面技术要求相近,可并归为一类;其他手段由于技术要求尚不完善,不具备开展建设定额研究的条件。

4 结论

4.1 现有地震监测设施建设的总体情况显示,以地震监测设施建设技术标准和建设定额标准为主要依据所制定的前提条件,能够为多元化地震监测设施专业建设任务的定额研究提供可靠的基础,推进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现阶段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定额标准体系框架图见图1。

4.2 当前我国实际运行的地震监测网络中,尚未建立规范化且专业性较强的技术标准规范,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观测手段的推广应用,并对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定额标准研究的顺利开展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相关研究资料显示,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定额标准体系的研究,需要在可操作性和可检验性上加以进一步明确,以促进研究的深化,从而推进地震监测设施建设的顺利有序开展。

4.3 总的来看,就测震学科观测手段的技术性来看,其成熟时间较早,且应用广泛,各项专业技术要求比较明确,在对我国近年来实际案例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能够为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定额标准体系的分析和研究提供可靠的理论基础,推进地震监测设施建设的现代化发展。

参考文献

[1]孙建中,胡宝慧,杨文东,邓阳,吕志勇.测震设施建设定额的工程实例分析[J].世界地震工程,2013(2).

[2]邓阳,杨文东,胡宝慧.《地震监测设施测震工程建设定额》软件的设计与编制[J].防灾减灾学报,2013(2).

第2篇

关键词:电力工程建设安全工作标准化

中图分类号: P633.6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 引言

在电力工程建设中,安全标准化操作是预防事故发生,保证电力工程顺利进行的基础。也是实施全生产建设,做好源头管理的有效措施。电力工程施工建设的安全标准化需要企业上下统一,分级负责管理,规范现场作业环境,从基础环节就打造出最为良好的生产施工环境搞好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对于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维护劳动工具、劳动对象不受损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也是实现我国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因此,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二、 电力系统建设开工前期准备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安全管理工作,也是一项较为复杂的技术工作,要建立一个比较完整的、科学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需要结合电力建设工程特点,做深入细致的工作,以往的施工中,主要采用以下施工方法: 在同一配电装置区域内,将一种相同规格的控制电缆先展放,接着展放另一规格的控制电缆,就这样依次将本区域内的所有控缆展放完,最后展放电力电缆和通讯电缆。此方法使用非常普遍,但敷设过程中,施工人员仅使用设计院提供的并经修改后的电缆清册进行展放,电缆的汇总在边施工边统计中完成,往往没有正式的敷设清册,给施工造成了很大的不便,也未能为以后的扩建留下资料。

三、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内容

1安全管理标准化

通过制定科学的安全管理标准来规范人的思想行为,确定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要求电力建设工程的所有环节都必须严格按照一定的标准来运行,从而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安全管理标准化的内容主要包括:

(1)安全目标:电力建设工程应根据自身特点设置安全生产目标,并逐层分解,同时要考虑安全目标的层次性、受众面以及奖惩办法。

(2)项目组织机构和职责:结合电力建设工程实际情况,要明确安全管理的组织框架以及各单位的基本职责。

(3)教育培训:提出电力建设工程安全培训教育的全面要求,包括管理要求、培训内容与范围要求、安全文化建设要求,重点强调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要求,明确多媒体安全培训的要求。

(4)隐患排查和治理:提出隐患排查与治理的相关要求,包括隐患的分级、排查范围、方法、治理措施基本要求等,与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实施细则,细化相关要求。

(5)重大危险源监控: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提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估、登记建档与备案、监控与管理等相关要求,明确登记建档的格式要求。

2安全技术标准化

随着安全生产法规的不断完善和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被广泛应用于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继而对安全生产技术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电力建设工程安全技术标准化主要是指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结合企业特点,对常见的安全技术提出规范性要求,实现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技术标准化,有效的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其主要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砂石料生产工程、混凝土工程、堤防工程、模板安装与拆除工程、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脚手架施工、钢筋加工等。

3安全设施设备标准化

电力建设工程工序复杂,现场危险源众多,如孔洞、临边、边坡、机动车辆等,而人员素质普遍不高,如果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安全提示不合理,将导致事故发生。为确保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施工正常进行,实现电力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备标准化非常重要。

四、电力系统工程建设重的安全措施

1、前期策划及电缆敷设

整个工程的电缆施工控制,前期策划很关键。变电所内的电缆数量多,沟道规格多变且纵横交错,要使电缆敷设得整齐美观,首先要熟悉图纸,了解电气设备的安装位置,对整个工程的电缆埋管、敷设及二次接线工作做到心中有数。而且还要查对土建图纸,认清电缆管预埋位置,以便在土建施工时及时、密切配合进行预埋,以免电缆管漏埋或错埋,造成补埋或临时改动位置,开凿混凝土或开挖土方。

电缆到达施工现场后,根据敷设需要进行放置,并在盘上进行挂牌标识,标识要正确、清晰,且须注明电缆的规格、型号及数量,除了桂牌标识外还用阿拉伯数字在各电缆盘上进行编号标识,并结合实际施工需要,事先作好统筹安排及记录。

2、电缆防火封堵

电缆防火封堵在考虑其防火的实效性和安全性的同时,还需考虑其观感质量。在电缆穿过竖井、墙壁、楼板或进入电气盘、柜的孔洞处,将防火泥用火烘烤使其变软,将洞口密实封堵,如果孔洞过大,需用防火材料板做衬板,再用防火堵料密实封堵。耐火衬板须安装牢固,防火包填实、无缝隙,防火堵料密实,不透光。用于封堵孔、洞的防火泥,根据实际制作成瓷砖状,厚度约20mm,表面用灰刀蘸少许水抹平整、光滑,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观感质量。电缆上的防火涂料涂刷均匀一致,电缆涂刷长度一致。

五、结束语

第3篇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307号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4月12日省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省长 龚正

2017年5月21日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实施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交通、水利、工业等专业工程的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全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通信、人民防空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相关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 工程建设标准包括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第六条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为了细化提高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需要在全省范围内对相关工程建设技术、管理要求作出统一规定的,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规定的事项包括:

(一)建设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改造、拆除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二)工程建设中有关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的要求;

(三)工程建设中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新产品应用的要求;

(四)工程建设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

(五)工程建设信息技术应用和工程建设管理的要求;

(六)需要全省统一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技术、管理要求。

第七条 制定地方标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经济政策;

(二)安全适用、经济合理,体现本地气候、地理、环境等特点;

(三)不低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四)采用专利技术的,应当取得专利权人许可。

制定地方标准,应当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鼓励参照先进的国际工程建设标准和境外工程建设标准制定地方标准。

第八条 地方标准项目分为政府委托项目和社会申报项目。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地方标准政府委托项目,按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要求,委托具备条件的标准主编单位编制地方标准。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根据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需要,可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报地方标准项目,由申报单位委托具备条件的标准主编单位编制地方标准。

第九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于每年第三季度,向社会公开征集地方标准建议项目,拟订地方标准编制年度计划,确定政府委托项目和社会申报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列入地方标准编制年度计划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经济政策;

(二)具有成熟的工程建设或者产品生产实践经验;

(三)拟纳入标准中的科技成果已通过验收或者鉴定,且具备推广应用的条件;

(四)与现行有效的相关标准协调配套。

第十一条 地方标准相关文件的编制工作由标准主编单位负责。

标准主编单位应当具备法人资格,承担过与所主编标准内容相关的工程建设科研、勘察、设计、施工或者产品研发、设计、生产等工作,并在相关领域内具有较高水平。

第十二条 标准主编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程序及实体要求开展编制工作。

标准主编单位应当征求与标准内容相关的、有代表性的单位和专家意见。对有争议的重大技术问题,由标准主编单位聘请专家专题研究解决。

标准主编单位应当根据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送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

第十三条 地方标准直接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和其他公共利益的条文,可以作为强制性条文。

含有强制性条文的地方标准,应当在文本中注明强制性条文。

第十四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标准送审稿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成立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地方标准送审稿进行审查。专家审查委员会应当由不少于9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专家审查委员会成员应当是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质监、安监、科研等方面具有权威性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五条 标准主编单位应当根据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标准报批稿,送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地方标准涉及有关行业领域的,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含有强制性条文的地方标准在批准前,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

经批准的地方标准由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按照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统一编号。

第十六条 地方标准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联合。

第十七条 地方标准应当自之日起30日内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地方标准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涉及地方标准技术内容的,由标准主编单位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 地方标准实施后,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组织专家对地方标准进行复审,并根据复审结果确认其继续有效或者予以修订、废止。

地方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第二十条 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根据市场和创新需要,制定并团体标准。

企业根据需要可以自主制定企业标准并实施。

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工程建设标准是工程建设活动的技术依据和准则。建设、规划编制、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和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严格依据工程建设标准从事相关工程建设活动。

第二十二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建设工程通用标准设计和相关产品应用标准设计,为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进行设计时,应当优先采用标准设计。

标准设计项目的确定、编制和实施,参照地方标准的管理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标准的宣传普及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工程建设标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依法公开,并纳入诚信体系管理。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程序、标准组织编制地方标准的;

(二)未依法履行工程建设标准监督检查职责的;

(三)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及时进行查处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第4篇

根据电力企业档案工作的实际,我们针对该标准制订了一些补充性的规定,使执行者更便于操作和掌握。

一、解决标准自身的存在矛盾,保证标准的有效执行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从总体来讲,给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提供了规范化管理的依据。但是由于在制订标准中不可能事天巨细,面面俱到,需要在实际中进行细化。

工程竣工图是建设项目的实际反映,是对工程进行交工验收、维护、改建、扩建的重要依据,是国家重要的技术档案。由于项目竣工图从形成、编制到出版,涉及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而各单位在竣工图编制工作中所负的职责不同,所承担工作内容不同,因此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为了提高竣工图质量,规范竣工图编制与出版,电力行业1996年颁布的《火电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在行业内规定竣工图的编制出版工作由设计单位承担,施工(调试)单位做好变更记录,提供完整的变更资料给设计单位进行竣工图的编制出版。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标准在制订时,兼顾到电力行业规定,在档案该标准的6.2.1条中规定: “如行业主管部门规定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的,应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审核和签字认可责任。”对由设计单位编制出版竣工图的,提出必须经施工和监理单位审核内容的,这对加强竣工图管理,确保竣工图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的6.4.1条款提供的竣工图章的式样中,该标准里所提供的竣工图章是按照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的情况制订的,而电力行业规定竣工图是由设计单位编制。因此,竣工图章签署的编制单位不是施工单位,变成设计单位。为此,经与档案专家进行沟通与探讨,我们制订了相应的企业规范,明确规定:设计单位的责任在竣工图标上体现,施工与监理审核的责任在竣工图章上体现。从而确定了各单位在竣工图编制的各自责任,解决执行中的实际问题,保证档案《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标准的有效执行。

二、明确国外设备图纸与来往文件、厂商提供的设备文件签署、建材出厂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等问题的管理规定,提高标准的可操作性。

1、关于档案纸张的质量问题。在建设项目文件形成和整理过程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几种情况:归档的国外进口设备图纸是那些用复印纸打印的白图,纸张质量差,不利于长期保存;且来往的技术文件签署大多数不是亲笔手签的,不符合《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标准归档要求。例如电力企业的脱硫项目设备、燃机项目主机等都存在着这样的问题。经了解,国外设备图纸的管理基本上采用无纸化管理,所有的设备安装图纸是在厂家规定的网站下载的,来往技术文件多数是通过电子邮件传输,签署是用采用电子笔签署的,因此归档文件是以电子文件为主。由于国内外图纸管理的方式不同,不符合《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标准归档要求。

2、关于厂商提供归档的设备文件。按惯例厂家提供的设备文件,是按厂家所在行业规定要求出具的,其中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文件材料其责任人有用代号章或印章在文件上确认责任的。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归档方面的要求和规定,归档文件不允许用印章,更不允许用代号章。

3、关于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建材出厂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问题。在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由于材料生产厂家只给材料供应商提供一份原始证明,因此供应商只能提供给各材料购买单位复印件了。由此建筑材料质量保证文件出现了大量的复印件存档的现象,这同样是不符合《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文件归档要求的。

对于以上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三、对于档案现代化、信息化管理作出具体规定,充实与完善标准的内容

随着建设项目信息化程度的提高,项目管理软件、设计软件等广泛应用于建设项目的各个环节,项目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形成的电子文件、电子档案越来越多。同时网络技术又为档案提供利用带来了很大的便捷。国家档案局2002年提出了《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要求把档案信息化纳入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总格局,以网络为基础,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扩大档案信息开发利用为目的,加快推进档案数字化、信息化管理、信息网络服务的进程,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因此.档案信息化建设将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5篇

第二条对没有国家标准而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质量要求;

(二)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

(四)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

(五)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要求;

(六)其他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综合性标准和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质量标准;

(二)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三)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标准;

(四)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五)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六)行业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标准管理范围,履行行业标准的管理职责。

第五条行业标准的计划根据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和下达,并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与两个以上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行业标准,其主编部门由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确定或由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确定,其计划由被确定的主编部门下达。

第六条行业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有关行业标准之间应当协调、统一、避免重复。

第七条制订、修订行业标准的工作程序,可以按准备、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四个阶段进行。

第八条行业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的统一规定。

第九条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编号和。

其中,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制订的行业标准,由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审批、,并由其主编部门负责编号。

第十条行业标准的某些规定与国家标准不一致时,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和理由,并经国家标准的审批部门批准。

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应当及时修订或废止。

第十一条行业标准实施后,该标准的批准部门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适时进行复审,确认其继续有效或予以修订、废止。一般五年复审一次,复审结果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行业标准的编号由行业标准的代号、标准的顺序号和批准标准的年号组成,并应当符合下列统一格式:

(一)强制性行业标准的编号:

XX****─**

─┬──┬──┬─

───┼───┼───────强制性行业标准的代号

───┼────────标准的顺序号

─────────标准的年号

(二)推荐性行业标准的编号:

XX/T****──**

─┬──┬────┬─

───┼──────┼───────推荐性行业标准的代号

──────┼─────标准的顺序号

───标准的年号

第十三条行业标准后,应当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行业标准由标准的批准部门负责组织出版,并应当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出版印刷的统一规定。

第十五条行业标准属于科技成果。对技术水平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行业标准,应当纳入各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范围,并予以奖励。

第十六条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制定本行业的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细则。

第6篇

一、我国现行标准体系的简介

我国现行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技术标准主要由《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水利技术标准汇编》、《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负责的标准项目现状表》中的相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标准及工程建设所采用的国家标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及机电设备的安装等方面的施工标准。水利工程管理标准根据工程类别进行分类,包括了对我国水利工程管理的综合技术、河道堤防工程项目管理、水库大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闸工程项目管理等。

二、我国现行标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水利工程与管理技术标准体系中,一共有163项技术标准。其中综合类标准为19项、水利工程建设类标准为102项、水利工程管理类标准为42项,三者分别占标准总数的12%、62%、26%。另外,我国现行的标准体系中,强制性标准106项,推荐性标准23项。因此,在水里工程建设与管理技术标准体系中强制性的标准占主要部分。在水利工程建设标准中,施工质量检验类的标准有6项,验收及评定类的标准有14项。因此,在目前我国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技术的现行标准体系中,涉及工程建设的安全及环境标准的只有2项,明显较少。同时,对于验收及评定的标准只有14项,其中10项都是评定类的标准,验收标准明显不足。

三、建设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技术标准新体系

从对我国现行的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技术标准的分析中可以看出:现行体系主要以强制性标准为主,推荐性标准为辅,这种体系标准不适应我国加入WTO协定的相关要求。因此,在建设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技术标准新体系中,我们应该后对现行体系中的强制类标准做出一定的修改。并且,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来修改并组编强制类标准较低的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技术标准。

其次,对于加入WTO后,现行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技标准中出现的结构不合理、不配套的项目建设标准要予以修改。进一步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的需要来配套相关的施工技术标准。同时,建立配套的施工技术标准并符合我国相关行业的标准。伴随我国经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市场不断完善,我国新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于水利工程质量的建设与评定做出了新的规范。水利建设行业等建设行业要实现验评分离,严格实施好工程验收标准。

第三,对于我国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技术标准中技术内容相对比较陈旧的部分要加以修改。由于我国现行体系标准是在上世界八九十年代编制的,,应该把这些工程建设施工的新技术、新成果及时的反应上去,以更好的配合水利工程建设的需要。同时,对于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标准中缺少与环境安全及卫生等方面的内容加以补充。

第四,重新整合并编制相关强制性的工程建设标准。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之后,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与管理,工程建设与管理部门应该对我国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中的强制类标准加以认真审核并从“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考虑,全面贯彻实施相关标准。并对零散不完整等条文进行填充,完善水利工程建设标准的汇编。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技术新体系的建设一定要符合国家现行法规的要求,并且新体系的核心内容要以我国法律、法规、WTO/TBT协定为基础依据。

第五,加快对水利工程建设标准的修订。水利工程建设作为一项特殊的工程建设项目,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提高对水利工程管理的标准制订,不断促进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发展。同时,由于水利工程建设是利国利民的必然举措。因此,通过新体系的建设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及技术标准,是我国建设的水利工程有标准可依,适应新时期的发展。同时,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能够有效的保障我国江、河、湖、库等安全;保护人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综上所述,建设适应新时期发展的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技术新标准体系能够更好的完善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标准,配套相关水利工程管理项目标准。改变现行体系缺项多、起点较低、技术工艺不配套等现状,使新时期的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

四、总结

第7篇

关键词:建设项目;投资决策;控制

1 影响项目投资决策的主要因素

① 建设标准水平的确定。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任务书和初步设计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项目建设的客观尺度。建设项目标准以建设项目为对象,其主要内容有:建设规模、占地面积、工艺装备等方面的标准或指标,具体内容应根据各类建设项目的不同情况而定。

建设标准能否起到控制项目投资、指导建设的作用,关键在于标准水平订得是否合理。标准订得过高,会脱离我国的实际情况和财力、物力承受能力,增加造价、浪费投资;建设标准订得过低,将会妨碍技术进步,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因此,在制订建设标准时,应紧紧把握住标准水平这个核心,贯彻执行国家的经济建设方针和技术经济政策,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出发,区别不同地区、不同规模、不同等级、不同功能。合理的建设标准能使项目投资大幅度降低。

② 建设地区的选择。选择建设地区,实际上就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结合市场经济需要以及各地社会经济资源条件等,从广泛的地理范围内选择拟建设项目的建设地区,建设地区选择的合理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建项目的命运,影响着项目投资的高低、建设工期的长短、建设质量的好坏,而且还影响着项目建成后的经济状况及经济效益。建设地区的选择遵循以下两项基本原则:靠近原料、燃料和消费地的原则;工业规模适当聚集原则。

③ 建设地点(厂址)的选择。厂址选择的主要任务是:在已选定的建厂地区,具体确定工厂的建筑地段、坐落位置和东、西、南、北四邻。建设地点选择最根本的要求有两点:一是从保证建设直接经济效益出发,要满足该厂生产建设和职工生活的要求,二是保证间接的、社会的效益出发,要求厂址的布局有利于所在城镇和工业小区总体规划的实现。

④ 工艺评选。所谓工艺,就是拟建厂生产产品所采用的工艺流程及制造方法等。评定采用的工艺是否可行,主要有先进适用和经济合理两项标准。

⑤ 设备的选用。在设备选用中,应注意处理好以下问题:要尽选用国产设备;要注意引进设备之间以及国内外设备之间的衔接配合问题;在注意引进设备与原有国产设备、厂房之间的配套问题;引进技术资料应注意的问题。

2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① 可行性研究的含义。项目可行性研究是根据国民经济长期发展规划、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和行业经济发展规划的基础要求,对拟建工程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先进适用,在经济上是否合理有利,在社会上是否创造效益,在环境是否允许,在建造能力上是否具备等各方面进行全系统的分析、论证,提出研究结果,进行方案优选。从而提出拟建项目是否值得投资建设和怎样建设的意见,为项目投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一般来说,项目可行性研究要力求解答下述问题:拟建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拟建项目在财务上是否盈利,有多大的盈利;建设项目需要多少投资;这些投资通过哪些渠道来筹集,怎样使用,何时偿还,怎样偿还;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把它建成;项目在建设中以及项目建成投产后,需哪些资源,怎样获得;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环境有哪些影响,影响多大;

② 可行性研究的内容。一般要求具备以下主要内容:项目提出背景、投资的必要性和经济效益,研究工作的依据和范围;需求预测和拟建规模;资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设施情况;建厂条件和厂址方案;设计方案;环境保护;项目组织设置、劳动定员和平人员培训计划;项目建设实施进度的建议;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项目经济评价。

③ 可行性研究的作用。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中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其主要作用是:编制和审批设计任务书、签订设计合同的依据;筹措资金和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依据;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各部门签订协作合同的依据;作为从国外引进技术、引进设备、与国外厂商谈判和签约的依据;编制新技术、新设备需用计划和大型专用设备生产预安排的依据。

第8篇

    ① 建设标准水平的确定。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任务书和初步设计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项目建设的客观尺度。建设项目标准以建设项目为对象,其主要内容有:建设规模、占地面积、工艺装备等方面的标准或指标,具体内容应根据各类建设项目的不同情况而定。

    建设标准能否起到控制项目投资、指导建设的作用,关键在于标准水平订得是否合理。标准订得过高,会脱离我国的实际情况和财力、物力承受能力,增加造价、浪费投资;建设标准订得过低,将会妨碍技术进步,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因此,在制订建设标准时,应紧紧把握住标准水平这个核心,贯彻执行国家的经济建设方针和技术经济政策,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出发,区别不同地区、不同规模、不同等级、不同功能。合理的建设标准能使项目投资大幅度降低。

    ② 建设地区的选择。选择建设地区,实际上就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结合市场经济需要以及各地社会经济资源条件等,从广泛的地理范围内选择拟建设项目的建设地区,建设地区选择的合理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建项目的命运,影响着项目投资的高低、建设工期的长短、建设质量的好坏,而且还影响着项目建成后的经济状况及经济效益。建设地区的选择遵循以下两项基本原则:靠近原料、燃料和消费地的原则;工业规模适当聚集原则。

    ③ 建设地点(厂址)的选择。厂址选择的主要任务是:在已选定的建厂地区,具体确定工厂的建筑地段、坐落位置和东、西、南、北四邻。建设地点选择最根本的要求有两点:一是从保证建设直接经济效益出发,要满足该厂生产建设和职工生活的要求,二是保证间接的、社会的效益出发,要求厂址的布局有利于所在城镇和工业小区总体规划的实现。

    ④ 工艺评选。所谓工艺,就是拟建厂生产产品所采用的工艺流程及制造方法等。评定采用的工艺是否可行,主要有先进适用和经济合理两项标准。

    ⑤ 设备的选用。在设备选用中,应注意处理好以下问题:要尽选用国产设备;要注意引进设备之间以及国内外设备之间的衔接配合问题;在注意引进设备与原有国产设备、厂房之间的配套问题;引进技术资料应注意的问题。

    2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① 可行性研究的含义。项目可行性研究是根据国民经济长期发展规划、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和行业经济发展规划的基础要求,对拟建工程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先进适用,在经济上是否合理有利,在社会上是否创造效益,在环境是否允许,在建造能力上是否具备等各方面进行全系统的分析、论证,提出研究结果,进行方案优选。从而提出拟建项目是否值得投资建设和怎样建设的意见,为项目投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9篇

关键词:沂河;治理工程;建设代建;机制

中图分类号:TV5文献标识码: A

临沂市在国家治淮重点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续建沂河治理工程建设中,立足工程建设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探索工程建设代建制,围绕地方政府城市建设规划,实行沂河治理委托当地政府结合滨河道路建设代建的新机制,有力地促进了沂河治理地顺利开展,极大地提升了沂河治理综合水平。

1、基本概况

沂河治理工程是国家治淮十九项重点工程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东调续建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水利部《关于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续建工程沂河、沭河、邳苍分洪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水总[2008]219号),山东省境内治理范围为东汶河口至苏鲁边界,全部位于临沂市。治理河道长度114.47km,工程等别为Ⅱ等,工程规模为大(2)型。其中,沂河干流东汶河口至河口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3级;河口至苏鲁边界段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2级。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干、支流复堤工程,干流河道护砌工程,堤防截渗工程,穿堤涵洞工程,以及防汛道路与坡道工程等,工程预算总投资3.28亿元,其中,工程投资1.54亿元元,移民占迁投资1.74亿元。

沂河是流经临沂市境内第一大河,境内全长226公里,流域面积9383平方公里,纵贯全市南北。为加快城市发展,建设大美临沂,临沂市近年来,以现代化生态城市建设为重点,以沂河为轴,进行了新一轮城市建设规划,以实现人与水的和谐相处、水利与城市的和谐发展为目标,以水城建设、城市供水、城市防洪、河道整治为重点,集城乡一体、水路一体、防洪安全与生态保护一体,加大了沂河等水系整理开发力度。各级在沿沂河滨河路规划建设中,与东调续建沂河治理线路基本一致,防洪标准相符,但投资规模和工程规模远大于沂河治理。

2、主要做法

2.1、立足实际,确立代建单位

各县区开展的沂河滨河道路建设,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开展的一项集防洪、交通、生态于一体的大型公益性工程建设,各县区政府按照行政区划沿沂河堤防投资建设。其中,与东调续建沂河治理相重合的工程范围是,沂河沂南段左右岸,沂河右岸兰山段、罗庄段,沂河左岸河东段和郯城段,以及沂河右岸郯城重坊段。对此,临沂东调工程建管局立足实情,对这6段确定实行代建制,按照行政区划,分别与兰山、罗庄、河东、沂南和郯城等5县(区)政府签订委托代建协议,明确建设标准,委托县(区)政府实施。

2.2、明确目标,严格建设标准

为确保各县区保质保量完成沂河治理代建任务,临沂市东调工程建管局对各县区代建工程治理标准要求以协议的形式进行了明确。一是明确了资金投入。将各县区区划内沂河治理工程建设资金和移民占迁资金以及预备费,全部划拨县区,由各县区结合滨河道路建设包干使用。二是明确了代建工程内容。将沂河治理批复各项工程建设内容、范围、治理标准和工期,进行了明确。各县区根据代建工程任务,以满足沂河治理标准要求为原则,对本县区沂河道路工程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地前提下,确保工程按期建成发挥应有的效益。三是明确了工程标准质量。要求按照批准的设计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标准质量。

2.3、理清职责,加强建设管理

为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促进各县区保质保量地完成代建工程建设,签订了协议,建立了责任制,明确了各县区代建职责。规定:一是负责做好征地、拆迁和移民等工作,保障工程建设的外部条件。二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按照批复的工程设计具体负责实施,对项目建设的内容、工期、质量、规模、资金、安全及廉政建设负责。三是接受市东调建管局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定期向东调建管局提供工程进展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及财务统计等情况。四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有变更,及时报市东调建管局审查,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实施。五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负责的工程项目实施检测。六是严格按照施工招投标文件和有关财务规定控制工程投资,用好、管好建设资金,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期结算,负责编制竣工结算。七是负责有关工程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八是组织工程的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验收、配合做好工程其他验收工作。

2.4、加强督导,确保顺利实施

临沂东调工程建管局组成督导组,加强对各县区代建工程建设的检查指导。一是监督检查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有关规定,按工程设计实施。二是监督检查县区代建工程的建设管理情况,包括工程内容、投资控制、工期、质量、安全和工程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三是监督各县区建设单位招投标工作以及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四是对各县区负责实施的代建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实行现场跟踪检查、监督。

2.5、注重检测,严把完工验收

各县区代建工程在结合沂河路工程建设中,执行了水利、交通、建设等不同的行业建设管理办法和标准,工程建设的组织形式不一,工程内容相互包含,项目划分各异,质量标准执行不同,工程资料与水利规范不尽相符,对此,临沂市东调工程建管局在代建工程完工验收上积极进行了探索,严格把关。一是确定代建工程完工原则。各县区所建工程,完成代建工程协议规定的工程内容或满足治理标准,即为完成代建治理任务。二是全面进行质量检测。为确保工程标准质量,临沂市东调建设管理局委托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检测中心站作为第三方,对各县区沂河路工程进行质量检测,提供正式检测报告。各县区沂河路工程达到沂河治理质量标准要求,即代建工程达到治理质量标准。不能达到沂河治理标准质量,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要求。三是加强资料审查。由于各县区在建设中执行了不同的行业建设管理办法,在资料审查中,对是否按水利建设管理规定整理资料,不做硬性规定,但要求必须做到齐全、真实、可靠、有效。四是召开完工验收会议。召集有关单位领导和专家组成验收组,检查所建工程是否完成代建协议工程内容或满足治理标准,并按设计全部完成;检查工程投入使用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检查档案归档整理情况;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确定尾工内容清单、完成期限及责任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作出评价;形成“代建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

3、主要成效

3.1、提升了工程治理水平,改善了当地生态环境

沂河治理工程原批复复堤修筑68km,堤防截渗15.25km,险工护砌34处、17.89km,铺设防汛道路87.30km,新(改)建、接长穿堤涵洞28座。工程实行代建后,各县区按三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实际完成堤防道路178.7公里,路面长度增加91.4km,宽度由6米增加到11至24米,结构由泥结碎石上升为水泥垫层沥青路面。河道护险24.07公里,建涵洞296座,工程内容和规模大幅度增加。工程建成后,各级沿河进行了绿化美化,形成了临沂沿沂河集防洪、交通、生态于一体南北交通大通道,提升了沂河治理的整体水平,提高了工程防洪标准,改善了生态环境,为临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3.2、调动了各级主动性,保证了工程质量和进度

沂河治理实行代建制后,进一步调动了各级开展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各县区将代建工程与沂河路建设相结合,作为各县区政府一号工程,加大了领导力度,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以及由分管县区长为指挥,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建设指挥部,调集各有关部门力量,各负其责,参与工程建设,具体负责工程建设和占迁工作的实施,有效地确保了沂河治理工程建设的质量,加快了工程建设进度。

3.3、形成了建设新模式,提高了工程建设投资效益

临沂是一个水利大市,近年来,临沂市不断加大投入,加快了以大水城建设为中心的河道治理等水利建设步伐。同时,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水利的投入,为各级水利建设注入了新的强有力的活力。如何利用和整合好各级非经营性投资,搞好项目建设与管理,发挥好投资的最佳效益,是摆在各级面前一个新的课题。临沂市在沂河治理中实行代建制的做法,整合了国家和地方工程,整合了中央和地方项目投资,进一步提升了各级工程建设投资效益。这一成功做法,为今后在水利建设中推行代建制,提供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借鉴。

3.4、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快了整个工程建设步伐

东调续建工程涉及临沂市8个县区,包括沂河刘家道口枢纽、分沂入沭扩大、新沭河治理、沂沭邳治理四个单项工程,概算总投资16.9亿元,其中,沂河治理预算总投资3.28亿元。各项工程建设投资多,任务重,战线长,工作量大。沂河治理工程实行各县区政府代建后,近90%的沂河治理工程建设任务由各县区分别承担,一方面,缓解了东调续建市、县建管部门的工作压力,有利于集中力量开展其他工程建设。另一方面,由于各县区政府在建设中调集各有关部门参与工程建设,增强了工程建设力量,经过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快了东调续建工程建设步伐。

4、结语

沂河治理工程是国家治淮重点沂沭河洪水东调续建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建设规模大、标准高、工期紧、要求严,建设代建新机制提升了工程的整体治理水平和质量,加快了施工进度,提高了工程建设投资效益,希望我们的经验能对以后的工程建设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