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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建设

时间:2023-05-24 15:52:56

导语:在金融市场建设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金融市场建设

第1篇

然而,在民间资本参与金融市场活动的资本规模急速发展的同时,也要看到民间资本参与金融市场活动中仍然存在较多的问题,需要我们正视与逐步解决。

一、民间资本参与金融市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门槛高

当前国家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银行领域,但银行是经营特殊商品的机构,出于审慎监管的考虑,监管层对各类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市场准入、投资比例和资产规模等方面均有较高的要求。如规定入股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联社的企业净资产须达到全部资产的30%以上,及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持股比例不能超过20%等。同时经营银行需要特殊的经营管理技术,信誉、网点、管理人才、技术的不足也构成了市场进入壁垒,市场进入的高门槛导致部分民间资本难以转化为银行资本。

2、部分民间资本进入的机构存在违规和非法经营现象

部分民间资本企图通过入股控制金融机构获得优惠贷款或套取信贷资金,使之变成自己的“提款机”,民间资本控股的部分融资类机构因控股股东自身存在治理结构不健全、主业不突出、信用状况不佳、经营不稳定、不具备持续出资能力等方面的原因,其融资经营活动一直游走于国家法律、法规框架的边缘,如小额贷款公司存在高息贷款、关联贷款、违规融资等现象;一些担保公司、典当行、寄售行等违规违法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等活动。

一些没有融资资质的机构以高息为诱饵非法集资或吸储;部分网络融资平台对外虚假信息,成为平台发起人的自融平台;一些打着融资类旗号的机构甚至成为诈骗、洗钱、炒卖外汇等非法活动的“温床”。这些融资类机构往往参与者众多,涉及利益范围广,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容易引发群体性连锁反应,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对正常的社会经济及金融秩序带来冲击。

3、对民间资本参与金融市场活动的监管多头与缺位

在民间资本参与银行业机构门槛高的情况下,大量的民间资本以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寄售商、投资公司、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新业态参与金融市场活动,一些资本甚至直接进入民间借贷市场。而对新业态金融机构的市场进入、监管主体、监管内容等没有统一的标准。

如小额贷款公司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工商登记的企业法人,从各地的实践活动看,人民银行、银监局、工商局、地方金融办都属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者;典当行依法接受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商务局的监管;担保公司由银监会融资新担保业务部和批准担保公司的地方政府部门共同监管;租赁公司则分别银监会监管和商务部监管。在这种情况下,监管政出多门,容易出现监管标准不一、重复监管或者相互推诿现象。而众多利用网络平台从事融资业务的机构则基本处于监管真空状态。

二、规范民间资本参与金融市场建设的建议

1、确立民间资本参与金融市场的市场准入制度

首先,进一步降低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门槛,以吸纳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如重新调整境内投资人资格及投资人持股比例,提高单个自然人、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对农村商业银行持股、村镇银行持股比例等。

其次,确认民间融资的合法性。民间资本融资作为正规金融的一种必要补充,其存在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由于现行法律制度对民间融资的否定性制度安排,使融资双方难以形成稳定的交易规则,且为躲避严格的金融管制而转向地下以求得生存与发展,不仅未能有效控制民间融资反而加剧了这种信用活动的金融风险。

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放贷人条例》,就民间资本融资制定明确的合法化界限和标准,确定民间资本融资行为和贷款主体的合法地位,给予民间融资活动合法的生存发展空间,使其成为平等的市场竞争主体,以规范民间资本的融资行为。

2、依法严厉惩治扰乱金融秩序的非法融资活动

要正确区分合法合理民间融资、灰色融资和黑色融资的界限,加强对民间资本融资的监管。对融资类金融机构、金融服务中介机构等各类机构超出经营范围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与严惩;对于与民间借贷相关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及非法侵犯他人合法财产的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以最大限度地分散和防范民间融资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第2篇

关键词:欧洲货币市场 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 风险防范 一、总论

欧洲货币市场(Euro-currency market)是当今国际金融市场的主体,是一种完全国家化的市场,又称离岸金融市场,指非居民之间以银行为中介在某种货币发行国国境之外从事该货币借贷的市场 。欧洲货币市场的兴起造就了其与传统意义上货币市场的显著区别。欧洲货币市场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为20世纪50年代初至60年代中期,是欧洲美元发展的初级阶段。第二阶段欧洲货币市场的发展为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中期。第三阶段为20世纪70年代至今。以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为契机,美国连年出现的巨额逆差使得美元大量流入欧洲货币市场。同时,由于石油输出国的连年获利,其巨额资金均存方于欧洲货币市场,而非产油国则倾向于从低贷款利率的欧洲货币市场筹措资金,稳定的供求平衡使得欧洲货币市场日益壮大。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日趋完善,如今欧洲货币市场已经发展扩张至北美洲、拉丁美洲、亚洲等世界各地,形成了世界范围内的离岸金融中心,对我国而言,发展离岸金融市场更是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一环。

二、欧洲货币市场的特点

由于其独特的发展历程,欧洲货币市场及其交易机制具备以下几点特殊之处:

(一)市场自由

欧洲货币市场由于其兴起的特殊性,不受任何一个国家或政府的管制及税收限制,其借贷用途不受限制,市场信贷风险极大。因此,巴塞尔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即巴塞尔委员会)于1975年应运而生。2010年各方代表针对08年金融危机再次达成一致签订《巴塞尔协议III》,强调核心及一级资本充足率,要求各银行设立资本防护缓冲资金,形成了更完善的风险防御机制,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健康发展。

(二)市场资金规模大

欧洲货币市场资金规模极其庞大,除发展时期积累的资金储备外,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其市场规模得到前所未有的膨胀。欧洲货币市场交易品种繁多,可兑换货币种类齐全,除美元、日元、英镑、瑞士法郎等币种外,发展中国家货币也频繁出现。同时,欧洲货币市场与外汇市场的紧密联系也使得其交易更加灵活、频繁,市场规模与日俱增。

(三)不受地理条件的限制

欧洲货币市场的市场范围不受地理条件限制,因此也决定了该市场一般从事非居民境外借贷业务的特点。如今,更凭借现代化的网络体系形成了全球性的统一市场。传统的金融中心如伦敦、纽约凭借充裕的资金,稳定的经济、政治环境及专业的金融领域人才仍引领着世界经济。而像新加坡、中国香港、上海等新兴金融中心,通过降低税收、减少管制等优惠政策同样吸引了大批的国际资金在此交易。

(四)具有信用扩张机制

国内的金融市场、外汇市场均与欧洲货币市场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市场间相互影响,从而使得资金在全球范围内畅流不息。而欧洲货币市场又与国内金融市场有着类似的信用扩张机制。由于其资金调度灵活,进入该市场的存款辗转贷放频繁,构成了巨大的派生资金来源。但由于其数量庞大,资金周转期短,货币乘数难以估量。

(五)独特的利率结构体系

伦敦成为金融中心的历史悠久,是重要的欧洲货币市场中心,其LIBOR报价已成为世界范围内重要的利率衡量基准。但欧洲货币市场则使用EURIBOR报价,该利率基准由布鲁塞尔的欧洲银行业联盟制定,更广泛的被市场所接受。

欧洲货币市场最初由于缺乏政府管制,降低了其经营成本,可以报出比外币发行国自身更小的存贷利差。如今,随着各国金融市场的开放,资金流动性加强,欧洲货币市场的存贷利差优势有所削弱,但由于欧洲货币市场的交易者多为政府、跨国公司等高信誉度团体,降低了交易风险,仍吸引着大批交易者继续融入该市场。

三、发展我国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的对策建议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日程逐步加快,我国凭借雄厚的外汇储备及庞大的资本市场备受世界瞩目,人民币国际化的呼声日渐高涨。2008年以来两次金融危机使得全球经济严重受挫,美国经济持续疲软,欧洲各国经济动荡不安,人民币再次被推向世界舞台,而发展我国离岸金融市场是促进人民币国际化强有效的推动力。

作为发展中国家,建立离岸金融市场不仅能够刺激本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更能有效实施对外开放,发展多边经济贸易,融入国际资本的大循环中。

(一)发展我国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的策略

我国香港,上海等地已积极发展成为新世纪离岸金融中心,为我国沿海地区先行试水。离岸金融中心按照功能模式可分为内外一体型、渗透型、避税港型和内外分离型。所谓内外分离型离岸中心是对境内金融市场和离岸中心市场严格分离,即在岸和离岸业务分账管理,以减少境外金融波动对国内的冲击 。由于我国还未实现人民币完全自由化,离岸与在岸市场尚未严格分离,为维持金融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削弱离岸业务对在岸业务不稳定性的影响,我国现阶段应选择内外分离模式。

根据我国的国情,内外分离模式有利于加强风险防控,减缓离岸市场对在岸市场的冲击,提高国内经济对金融危机的防御性,保证国内金融政策措施的有效施行。同时,可以吸纳其他国家的资金,对于促进我国对外贸易,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均有积极影响。此外,可以通过引进外国金融机构,发展国际信贷业务,积攒我国技术人员的实务经验,弥补我国专业人才匮乏的不利因素。我国可借鉴新加坡的经验,一方面通过大力发展金融创新业务以促进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另一方面通过严格分离在岸业务与离岸业务,隔绝由此所带来的巨大风险。正如荷兰ING银行首席亚洲经济师提姆?康顿在ING银行近期的关于中国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最新研究报告中所言:中国政府在全球金融市场出现空前波动的时期设立人民币离岸市场,这是一次史无前例的尝试。由此,发展我国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

1、发展金融产品创新业务

对于离岸金融产品创新业务的开发,可以有效提高资金的周转率,降低机会成本,使得我国跨国投资企业的境外公司有更多的选择空间,吸引更多的外资流入。首先,应着力发展对人民币离岸金融衍生产品的创新。通过债券、期权、期货、外汇等多渠道开展离岸业务,吸引对人民币有强烈需求的国家和地区到我国离岸市场进行交易。2010年8月麦当劳公司首发的“点心债券”,不仅降低了香港囤积大量人民币的机会成本,同时也使得跨国公司自身货币汇率敞口得以对冲,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其次应注重离岸产品与在岸产品的有效整合,通过协同作用将客户的在岸、离岸金融需求有机结合,便于客户对境内外账户的统一管理。同时提高互联网的利用效率,将网络与电信业务相结合,通过电子化的创新服务,为客户提供迅捷个性化的离岸业务。

2、严格控制市场准入条件。

首先,在市场主体的准入原则方面,我国应采取统一的国民待遇,弱化国籍、非居民的差异,特殊情况可采用审慎例外的措施。其次,对于各市场主体应按其性质、特征分类,对不同类别制定不同的准入机制,分类管理。可逐步将非银行金融机构纳入离岸金融市场中,促进市场的多元化发展。最后,应随时跟进市场监管,严格把控市场准入门槛,审慎核查市场主体的自身条件,对市场主体的相关信息实行透明化,防止腐败的滋生,从根源处降低金融风险,维护离岸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 。

3、加强对国际优质客户的培养

由于我国人民币自由化程度低,对离岸金融市场的拓展起步较晚,国际化不够完善,使得我国离岸业务的发展迟缓,客户资源紧缺,国际信誉度不高。因此,我国应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对国外大型金融机构及其跨国公司给予优惠条件,吸引至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并引入竞争机制,防止外国金融机构垄断经营的同时,促进国内离岸金融机构的迅速成长。通过逐步推进市场主体的多样性,吸引国际资本内流,挖掘潜在优质客户,推动我国离岸市场的快速发展 。

(二)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风险及防范

针对离岸金融市场自身的多重特点,虽然我国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政策进行风险防范,但由于我国的在岸金融市场相对封闭,缺乏经验的监管部门未能形成相应的风险防控机制,缺乏对相关高风险业务的应对措施,使得我国的离岸金融市场仍具有颇高的不可控性。

1、市场风险

目前我国实行的汇率制度使得各大商业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对利率、汇率的波动敏感性较差。而我国金融衍生品又缺乏创新动力,现有的各金融工具基本沿袭于欧美等发达资本市场,不能与我国自身金融市场紧密融合,使得我国离岸账户完全暴露于风险缺口之下。

离岸金融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国内货币政策效力。当央行采取紧缩性货币政策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企业可以从离岸金融市场中筹措资金,应用于在岸市场,使得金融政策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特别是离岸金融市场独特的利率结构和较小的存贷利差使得国内商业银行及企业更愿意从离岸金融市场融入资金,使得外汇风险敞口加大,面临更高的汇率风险。而市场上大批投机者更能借此炒作汇率,对国内金融稳定是极大的挑战,同时通胀压力增大,资产泡沫化的风险也相应提高。

对此,首先应注重对离岸金融机构的管理。有关当局可针对《巴赛尔协议Ⅲ》的相关条例制定我国离岸银行管理办法,规定银行资本金及资本充足率,对于外汇业务加强监管。其次,应加强对在岸、离岸业务分离管理的力度。规定每日资金流动总额,对大规模资金流转加以严格监控,减缓对国内市场的冲击,采取逐步开放的方式扩大交易范围,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性。最后,应积极推动金融衍生品的发展,鼓励创新,创造适应我国国情的金融工具,并注重与国际其他金融市场相融合,吸引更多投资者融入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将市场风险降到最低。

2、政策风险

我国对于离岸金融市场的风险监管环节尚且薄弱,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够健全。直接规范离岸业务的法律条文追溯到1997年,法律制度相对滞后,使得不法分子有机可乘。离岸业务的种类繁多,而我国相关政策法规未能覆盖全部,给商业银行及相关企业留有自由发挥余地,滋生了逃税、洗钱等不法行为。

为有效降低政策风险,政府应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明确离岸金融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与国家税法体系相关联的离岸税法体系,保证规章条例的时效性及完整性,使之达到国际离岸金融市场的监管标准。对于优惠税率政策应加以控制,要维持低于国内及周边国家地区的相关税率,以确保离岸金融业务的可持续性,吸引更多的市场参与者投资融资。通过政府出台法规政策、明确市场规则等一系列举措,可以有效遏制违规洗钱等不法行为,同时,应注重国际范围内的相互监督管理,加强合作,联合打击跨国金融犯罪,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及离岸金融市场的和谐有序发展 。

3、操作风险

相关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未能达到应有的高度,配套工具设施不够完备,使得从业人员易发生主观性错误,有较高的操作风险。由于我国离岸金融市场方兴未艾,相关专业人员配备未能齐全,从业人员存在较高的道德风险,银行相关业务人员素质达不到标准高度,对风险的管控意识尚需加强。

政府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通过与高校合作或聘请专业知名人士等方式,对技术人员进行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积累工作经验。同时可派优秀团队与香港、新加坡等离岸金融市场有关当局合作,学习先进业务及工作经验,培养专业素质。在人员聘用上可以优先选择有相关工作经验及具备较高专业技能的优秀人才,强调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更应注重人员的心理素质及综合水平。引入世界高尖端设备,紧跟时代步伐,启用IT产业人才,将互联网有效开发利用,研制出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网络系统,以减少操作失误,降低操作风险。

4、信用风险

对于离岸金融市场而言,信息透明度低,信用交易流动性差,没有相关二级市场分担风险,违约成本相对低廉,信用风险难以量化。跨国企业及外资企业内部信息披露不全面,通过高负债经营,忽略内部杠杆,加大公司违约风险。同时,由于管制条件宽松,游资对离岸金融市场的冲击力增强,易导致更大的市场波动,市场参与者违约可能增强,非法逃汇骗汇的机会成本有所下降,信用风险加大,对国际信誉也有影响,对在岸、离岸市场的稳定性是极大的冲击。

对此,金融监管部门应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及信息资料公开化,提高其透明度,便于各界人士监督审查,降低金融犯罪的可能性。对于高杠杆的负债企业加以重点监督,必要时请专业人士指导管理,以免破产倒闭及所带来的连锁影响。对于离岸银行的倒闭清算应制定相关规范步骤,监督银行严格执行退出过程。对资本金进行逐级划分,明确当日拆入拆出上限,对于大额资金跟踪监管,防范风险。离岸银行可通过强化抵押、担保等措施手段降低信用风险。央行应加强对离岸银行存款准备金的追查检测,通过制定适当的货币政策控制风险。

参考文献:

[1]陈焕永,代美芹.离岸金融市场与中国的战略选择[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1998年第1期

[2]蔺豆豆.欧洲货币市场的形成[J].经济研究导刊,2010年第12期

[3]李小牧,于睿.发展中国家的离岸金融市场:回顾与展望[J].国际贸易,2005年11期

[4]曾之明,岳意定.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发展模式及策略选择[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1期

[5]许明朝,高中良.《论中国离岸金融模式的选择[J].国际金融研究,2007年第12期

[6]罗国强.论离岸金融市场准入监管法制[J].上海金融,2010年第6期

第3篇

[关键词] 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金融支持体系;金融市场

[中图分类号] F83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1763(2011)06―0155―06

Abstract:“TwoOriented” industry is the core of “TwoOriented” social construction. Improving the Changzhutan City Group’s traditional financial system and creating a favorable financing environment are primary tasks in the “TwoOriented” social construction. The development of financial support system in Changzhutan twooriented society is a systematic project, in which government, financial institutions, capital market should participate. Based on the status quo of financial system and the distinguishing feature of Hunan, it is necessary to pilot boldly.

Key words: Changsha, Zhuzhou and Xiangtan city group; twooriented society; financial support system; financial market

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落户长株潭城市群,对城市群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就是按照建设两型社会的要求,努力走出一条以两型产业为支撑的新型工业化路子,努力走出一条环境宜居、城乡统筹的新型城市化路子,把长株潭城市群建设成为湖南发展的核心增长极、中部崛起的战略支点[1]。两型产业的实质是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和市场经济发展的纽带,是汇聚资金、调节资金、融通资金的重要桥梁,在两型产业发展中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充分发挥金融业在两型社会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中的特殊作用,需要金融支持体系的支撑。从功能视角来考察,金融体系最基本的功能是在不确定性的条件下,以资金为媒介实现一国或地区的经济资源在亏损主体与盈余主体之间的跨期或跨区域配置优化(Bodie & Merton,1995) [2]。2008年12月,国务院出台“金融国九条”“金融国九条”是指在2008年12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所确定的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九条政策措施。,提出要进一步加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在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中,要把构建一个完善的金融支持体系作为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的重大课题,充分利用与发挥金融体系的支撑功能,促进长株潭城市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一 长株潭城市群金融支持体系是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强大动力

(一)有助于促进长株潭城市群内经济的平衡发展

城市群经济一体化水平是衡量区域发展的重要指标,推进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实验区建设,需要加强中心城市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力和影响力,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目前,长株潭城市群内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三市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是中心城市长沙发展速度较快,株洲、湘潭发展相对缓慢。数据显示,2009年,长沙市的生产总值占城市群内生产总值的68%,而株洲与湘潭两地的生产总值只占城市群内生产总值的32%。而且,长株潭地区产业趋同问题相当突出,如三市工业产业布局近似,相互之间没有形成有机合理的产业分工。从三市的支柱产业看,虽然各有优势和特色,但仍有一定的重复[3]。长株潭城市群区域共建步伐迟缓严重阻碍了城市群整体竞争力的提升,不利于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构建城市群统一的金融支持体系有助于打破城市群发展的体制障碍,通过优势互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有助于推进长株潭城市群新型产业体系的形成

湖南是农业大省,其产业结构以传统型农业为主。随着工业化的深入推进,湖南的三次产业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三次产业结构的比例由1980年的42.3∶40.2∶17.5转变为2009年的15.2∶44.0∶40.8(如图1所示)。全省经济结构以二、三产业为主,第一产业比重逐年下降,产业结构与以前相比有了很大优化。但是相对于全国的三产结构而言,湖南产业结构还存在许多障碍和问题,突出地表现在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工业优化升级缓慢、第三产业发展层次低和产业集群竞争力弱等方面。要充分挖掘长株潭城市群工程机械、轨道交通、重化工业、加工工业和信息产业的产业发展潜力,就必须尽快整合区域经济资源,强化区域经济功能,大力培育和发展两型产业,为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乃至湖南的经济发展提供原动力[4]。金融支持体系的建设将为两型产业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激发两型产业的经济增长潜力,推进新型产业体系的构建。

(三)有助于催化长株潭城市群金融功能的有效发挥

金融业是一个庞大的体系,促进金融功能的有效发挥,离不开各个金融部门的分工协作。金融支持体系的建设将对整个金融系统进行优化配置,促进部门间的优势互补,激发区域金融运行潜能,催化“1+1>2”整体功效的发挥。城市群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是金融支持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良好的金融信用环境、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是实现金融功能的重要保障。实现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有效投入,而增加投入是以资金的安全性为前提的,这就需要有良好的投资环境[5]。长株潭城市群金融支持体系的构建将从根本上为资金的安全高效运作提供一个平台,引导各项资源流向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行业,通过资金的有效流动和优化配置,大力带动城市群基础设施建设,带动两型产业发展,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大力挖掘城市群经济发展潜力,充分发挥金融助推经济发展的功能,实现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 长株潭城市群金融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长株潭城市群的金融业发展迅速:(1)存贷款余额持续增长(见图2)。至2009年,三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合计6961.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合计6123.9亿元,集中了全省存款的49.6%和贷款的64.2%。(2)证券市场发展态势稳健。2009年末,湖南省证券公司营业网点达142家,比上年增加4家,实现证券交易额22486.60亿元,同比增长80.9%;期货公司26家,比上年增加7家,成交金额27527.14亿元,同比增长115.4%;企业证券市场融资99.17亿元,增长11.91倍;全省上市公司数量达64家,仅长沙就集聚了约50%;全年企业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为442.2亿元,增长62.5%[6]。(3)保险业务发展迅速。随着两型社会建设的推进,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保险服务网络平台已着手建设,同城承保、同城通赔模式的形成将为企业和居民提供更为便捷的保险服务。截止2009年底,三市保险保费收入为127.8亿元,占全省保费总收入的36.7%,较往年有较大增长,各项赔款和给付支出为30.86亿元(见表1)。(4)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2009年6月,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其前身是湖南省土地资本经营公司。该公司作为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的主要投融资平台,将在资金配置方面发挥重大作用。同年10月,湖南产权交易所向湖南省政府呈报了《关于整合全省产权交易市场和组建湖南省股权交易所有关问题的报告》,该举动有效地推动了湖南省产权交易市场的整合和股权交易所的组建。2010年2月,湖南湘投控股集团与招商证券联合设立了湘江产业投资基金,开创了湖南完全按照市场化模式组建和运作产业投资基金的新局面。总体来看,长株潭三市区域金融运行良好,金融业的大力扶持为长株潭区域经济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长株潭城市群金融业近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金融发达地区相比,在金融组织体系、金融管理体制、资本市场体系和金融基础设施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金融业发展水平与两型社会建设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与两型产业巨大资金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一)金融组织体系不成熟制约了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

随着金融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金融组织体系日臻完善,金融机构的市场化运作机制也日趋成熟。但是,面对全球金融一体化时代的到来,以银行为主体的金融组织体系不利于我国金融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就长株潭城市群而言,金融体系仍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少数几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主,仅汇丰银行一家外资银行,单一的金融组织结构和两型社会建设需求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湖南省14个市州中,长沙市金融法人单位数遥遥领先,占全省金融企业数的21.6%,长沙金融业企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分别占全省金融业企业的61.6%和49.6%[7]。虽然地区分布集聚度高有利于发挥规模效应,但是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希望打破区域金融壁垒,实现区域金融的协调合作。

收入比可用来衡量一个地区的相对储蓄能力和资本形成能力,它是指一个地区的存款总额在国民收入中的占比,一般可以简化为存款总额与GDP的比值。引自湖南省统计局:《充分发挥金融支持作用,加快湖南经济发展》, hntj. gov. cn, 2009年12月4日。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不够,就三市而言,株洲、湘潭和长沙的差距过大。建设多元化金融组织结构、改善金融市场地域分割现象是城市群金融组织体系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金融组织体系架构与一国的经济发展目标紧密相连,其本身没有绝对的对或错,关键在于金融体系是否与经济发展相协调。随着全球金融一体化、监管一体化、金融自由化进程的加快,我国传统的金融组织体系无法满足高新技术产业、低碳产业的发展需求,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金融组织体系模式是两型社会建设乃至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目标。

(二)金融管理体制不完善凸显两型产业支持力度的薄弱

两型社会建设重在发展两型产业,加快金融改革与发展、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整合区域金融资源,重点突出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新农村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对长株潭城市群两型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强大助推作用。经过近几年的改革和发展,湖南已培育了一批有省级政府背景的产业集团,如华菱集团、有色控股、金鑫黄金、出版集团、广播影视、湘投控股公司等。它们在用活政府资源、服务政府目标、放大投资效应方面产生了一定作用。但是,资金供求矛盾对经济发展的制约问题仍比较突出,产业集团在管理体制、融资能力以及主体建设方面还有一定差距[8]。长株潭三市城市商业银行改革稳步推进,但区域金融一体化进程缓慢,各自为政的发展格局不利于商业银行整体规模的扩大和金融功能的有效发挥,资产质量还有待提高。大部分金融机构缺乏自觉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绿色信贷体系建设方面缺乏主动性,如何将两型社会主旨融入金融产业链条是金融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

任何一种体制的建立都需要一个漫长的形成、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循环经济、绿色经济、生态经济和低碳经济理念对传统金融管理体制是一种严峻的考验,只有跟上时代的步伐,及时做出调整,才能推动经济飞速发展。贯彻绿色金融思想、创新金融管理体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要在两型社会建设的发展契机下,转换视角,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三)单一的资本市场体系是资本和产业实现有效对接的脆弱环节

资本市场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重要的融资渠道,单一的资本市场体系无法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发展需求,资本市场体系不完善将导致两型社会建设产生巨大的资金缺口。2008年3月,湖南中科岳麓创业投资基金挂牌成立。作为湖南省首支创业投资基金,它对推进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壮大,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实现资本和创新产业的有效对接具有深远意义。但是,整体而言,城市群企业依靠银行间接融资为主的局面没有根本性的改变,直接融资发展相对缓慢,资本市场功能还没有被充分发掘;上市公司数量不够多,规模偏小,上市公司整体融资能力相对有限。2006年至2008年,长沙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额分别为82.84亿元、117.7亿元和154亿元,仅为同年新增贷款额的1/5、1/4和1/4;证券公司整体实力略显薄弱,本地仅有方正、财富、湘财三家证券公司,缺乏上市券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不足;债券发行量不大,相对于股票市场发展滞后;产权交易市场亦不够活跃,缺乏规范性的指导[9]。

一国对资本市场的需求随国家经济发展模式和发展水平的改变而改变。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对提高市场的筹资能力,实现资本的优化配置具有重大意义,是适合我国当前发展阶段的体系结构。市场主体规模、发展模式、风险程度及资本需求的多元性要求尽快建设一个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共同参与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四)金融基础设施不健全引发金融风险问题

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是评价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对提高金融运行质量、防范金融风险、保证金融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我国在金融法律制度建设、现代化支付结算体系建设、征信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都有较大进展。但是,与国际发达的金融基础设施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目前,长株潭区域社会信用信息征集系统、信用服务中介的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信用档案内容不完整,难以全面分析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截止2008年,株洲、湘潭信用乡镇(社区)建设活动的覆盖率分别为70%、80%,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清收率仅为62%、62.5%;金融执法欠规范导致部分银行债券难以落实。2008年,株洲市、湘潭市的金融案件结案率分别达到99%、85.6%,但胜诉案件执结率仅为74%、41%[10]。金融基础设施不健全将无法为金融体制改革、金融工具创新和金融服务改善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不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防范资金结算风险,难以实现助推长株潭城市群金融和经济跨越式发展的目标。

发达国家一般都拥有悠久的金融发展史,社会民众的金融意识和观念较强。相比之下,我国在金融体制、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金融基础设施的薄弱有可能爆发系统性金融风险,成为金融危机的导火索。为促进长株潭城市群和我国金融和经济的高效稳健运行,必须切实推进各项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抵御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

三 加快建设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金融

支持体系的对策建议

金融支持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改善长株潭城市群金融体系发展现状,充分发挥金融助推两型社会建设的功能,需要建立政府、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协调配合的运作机制,以金融组织体系和管理体制的改革为基础,打造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为两型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一)有效发挥政府在金融支持体系建设中的引导作用

两型社会建设的主旨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面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新要求,两型社会建设必须改变以牺牲环境赢取经济增长的做法。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带来了巨大的生态环境压力,如何在后经济危机时代完成扩内需、保增长的根本任务,实现节能减排和保增长的双赢,需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在两型社会建设中的经济政策引导作用。首先,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舆论影响力,号召全社会参与到两型社会建设的队伍中来,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借两型社会建设契机,广泛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宣传教育,通过构建绿色政府对全社会节能环保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其次,在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下,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对诸多行业都是一种压力和考验,完全依靠市场调节无法实现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政府应完善两型社会政策保障体系,对行政体制和管理机制进行全方位的改革,制定完善的发展战略规划,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探索新的发展模式,破解两型社会建设的环境法律制度瓶颈,不断完善城市群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最后,长株潭城市群应加快行政一体化进程,在金融同城化上有所突破,全面开展区域金融合作与竞争,实现金融资源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

(二)加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两型产业的支持力度

随着两型社会建设的纵深推进,金融机构在配置金融资源、调度资金等方面对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是,引导社会资金流向高新技术产业、中小企业和新农村建设还需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创新金融组织体系,为两型产业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一要强化金融产业意识,构建多元化的金融组织体系,积极推进长沙金融街建设,以金融集聚的规模优势吸引更多优质金融机构进驻,借助长沙的核心增长极地位,打造长沙区域金融中心,带动株洲、湘潭金融业共同发展,充分发挥金融对两型社会建设的支持力度。二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完善政府、银行和企业的信息共享机制,促进银行等金融机构与高新技术产业、中小企业的良性互动。同时,加大农村信用社改革力度,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三要加大金融创新力度,积极推出绿色金融产品,完善绿色信贷体系,最终实现金融资源的良性循环。长株潭金融机构应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结合两型社会建设主旨,突破传统思维,全面扶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企业,加大对绿色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四是要完善金融监管体系,简化工作流程,提高监管效率,在金融同城的发展趋势下形成协调统一的区域金融监管机制。

(三)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融资功能

为确保两型社会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长株潭城市群金融市场必须充分发挥资金调度功能,防止资金缺口造成的流动性风险。目前,长株潭城市群金融融资能力不能满足两型社会建设的巨额资金需求,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例失衡的局面也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壮大。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资本市场体系可从四方面着手:首先,应积极推动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型企业上市。两型社会建设正在全社会引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浪潮,具有创新意识和环保意识的新兴企业在低碳经济时代具有无穷的发展潜质,对金融机构和普通投资者更具吸引力。多渠道的融资方式可为绿色产业的发展提供充足资金保障,有利于促进两型社会的稳步推进。其次,要稳步推进场外交易市场的开放。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为区域经济乃至整个湖南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氛围,将来会有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到长株潭场外交易市场挂牌交易,作为资本市场的有效补充,场外交易市场将为众多不满足上市要求的潜力企业提供资金来源。同时,要不断完善创业板市场,通过风险投资促进高新技术的商品化和产业化。最后,在长株潭城市群行政一体化基础上,大胆先试先行,探索以发行市政债券的方式弥补两型社会建设中的投资资金缺口。

(四)建立规范的金融市场信用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

信用体系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础,金融市场信用体系是有效发挥金融支持两型社会建设功能的重要保障。长株潭城市群金融信用体系的不健全和风险防范机制的薄弱已成为影响和制约区域经济发展的突出因素。建立规范的金融市场信用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应注意三点:一是要全面推进长株潭城市群征信体系建设。2008年,长沙市正式建立信用征信信息系统,为企业和个人建立了信用档案。联合环保部门和金融机构,重点突出企业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信息,强化区域间金融部门的协调合作,打造城市群共享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二是要规范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提高社会整体信用意识。随着我国信用法规和制度的不断完善,信用中介机构扩充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小企业发展。两型社会建设应大力扶持信用评估等中介机构,推动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化运作,为两型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三是要健全区域风险防范机制。两型社会绿色信贷体系建设要始终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安全的金融运行环境是区域金融稳定运行的基础。有关部门应尽快构建风险监测指标体系,提高风险预警能力,健全风险补偿机制。[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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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 2010-06-16

第4篇

论文关键词:长株潭,城市群,建设,国家,区域性

在全国城市群中,长株潭可谓结构独特,其地理位置呈三市鼎足之势,彼此相距不足40公里。20世纪80年代后,湖南省委省政府着力推进长株潭经济一体化,2007年底国务院正式批准长株潭城市群建设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显然,无论是长株潭一体化还是两型社会建设都离不开金融的支持,而建设长株潭城市群国家区域金融中心是实现金融支持长株潭一体化和两型社会建设的战略举措。但长株潭的金融现状能否满足建设国家区域金融中心的基本条件,以及存在哪些约束因素,本子课题将对此进行深入分析。

一、长株潭城市群金融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金融的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金融业在长株潭一体化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长株潭城市群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呈现较快势头:信贷增长高位趋稳,银行效益大幅提升,证券业在牛市行情中发展迅速,保险业对社会经济的保障能力增强,金融改革稳步推进,服务创新成效明显。

1.基本形成了齐全的金融机构体系

近年来,长株潭城市群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呈现较快势头,已经形成比较健全的金融机构体系。从银行业来看,除了中国人民银行长沙、株洲、湘潭中心支行外,三家政策性银行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都在长沙市设立分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都分别在长株潭设立分行、交通、中信、光大、招商、浦发、民生、兴业、邮政银行等都在长沙设立分支机构,有的还在株洲、湘潭设立了分支机构,另外还拥有汇丰银行、长沙银行、株洲湘潭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至2008年长沙拥有各类市级以上银行机构20家;株洲12家、湘潭11家。从证券机构来看,财富证券、海通证券、方正证券、国信证券、华泰证券、长沙证券、招商证券7家证券公司在长株潭设产了总部或分支机构,2007年证券总成交金额为13708.16亿元;长株潭共有上市公司28家,上市公司总市值达2,511.53亿元。从保险机构来看,长株潭三市共有保险机构66家,保险总收入达83亿元。另外还有地方金融证券办、银行监局,华融、东方、长城、讯达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已基本上形成了相对集中的金融产业群。

截止2007年底,三市全年各项存款总余额为4354.18亿元,贷款总余额为3549.03亿元,新增存款与新增贷款总额分别为659.44亿元、595.81亿元。长沙市各类银行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3267.46亿元,同比增长18.52%;新增存款509.6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2982.40亿元,同比增长20.14%;新增贷款469.96亿元同比多增43.54亿元。湘潭市各项贷款余额262.83亿元,新增45.10亿元,同比多增12.23亿元,增长20.71%。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50.27亿元,新增63.50亿元,同比多增2.46亿元,增长16.42%。株洲市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638亿元,增长15.5%,各项贷款余额303.8亿元,增长19.4%(见表1)。

表12007年长株潭各金融机构存贷款情况

地区

存款余额(亿元)

(增长率)

贷款余额(亿元)

(增长率)

新增存款(亿元)

新增贷款(亿元)

长沙

3267.46(18.52%)

2982.40(20.14%)

509.60

469.96

株洲

450.27(16.42%)

303.8(19.4 %)

86.34

80.75

湘潭

638.45(15.5%,)

262.83(20.71%)

第5篇

【关键词】城镇化农村金融海南

一、城镇化进程中发展农村金融市场的重要性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及资源重新配置的过程,即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第二、三产业不断向城镇聚集,进而使城镇数量增加、规模扩大的一种历史过程。城镇化是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而农村金融作为农业现代化的核心,在城镇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城镇化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发展

城镇化极大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从而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首先,随着城镇化水平不断的提高,将促进农村工业快速发展,从而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就业场所,进一步提高农民的非农收入水平和总收入水平。随着农民收入的提高,农村的金融资源会相应扩大,对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必然会增加。其次,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会相应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和速度,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所产生的规模效益和金融需求的扩大,有利于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最后,城镇化将推进农业规模化、现代化,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改善农村的金融生态环境,从而使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得以加强。

(二)农村金融市场为城镇化供给资金

城镇化建设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资金,而农村金融市场是城镇化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首先,农村金融市场为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其次,农村金融市场为乡镇企业发展提供贷款,乡镇企业是推动城镇经济增长的支柱力量,也是城镇化进程推进的主要动力;再者,农村金融市场为农业产业化提供资金支持。随着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农民能够较容易地获得贷款,有利于农民解决农业生产及相关副业所需的资金难题,有助于提高农民农业收入水平和非农收入水平,农民总体收入水平的提高,会加快相关产业的发展步伐,进而更好地推进城镇化进程。

二、当前城镇化进程中海南农村金融市场的现状及制约因素

随着中国城镇化发展加速,海南城镇化发展也进入了加速时期。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海南城镇人口达457.4万,城镇化水平由1988年建省之初的17%上升到2012年的51.6%,年均增长超过1个百分点,甚至个别年份增长达到5个百分点,这23年来海南的城镇化进程是较快的。在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同时,海南农村金融市场也得到了较快发展,已初步形成以合作性金融为基础、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框架。但是,目前上述三种金融的发展建设仍不容乐观,在支持城镇化建设方面仍处于零星、散乱和无序的状况,支农力度有限,截至2014年一季度末,海南涉农贷款余额1140.86亿元,仅占全部贷款余额22.37%,农村金融市场发展远远滞后于城镇化进程。

(一)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滞后,资金供给总量不足

海南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滞后,难以满足城镇化的资金需求,延缓了城镇化的进程。金融体制方面,由于海南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滞后,使得农村地区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供给渠道狭窄,资金大量外流。货币市场方面,缺乏统一健全的结算机构及清算网络,农村金融机构未能进入同业拆借市场,造成资金来源渠道狭窄。农产品期货市场方面,期货品种结构不全,大部分大宗农产品未能上市交易,缺乏合适的投资者,未能发挥融资作用。资本市场方面,各项审批手续复杂,上市门槛高,乡镇企业进行直接融资的成本高,融资需求未能得到满足,加上债券市场不发达,乡镇企业债券、城镇化进程中基础设施建设债券的发行不足,影响了城镇化进程中的资金供给。民间金融市场方面,由于缺少规范和引导,尚未取得合法身份以及监管缺位等原因,受到国家法律和金融法规的限制,面临着经营混乱,金融风险大等问题,难以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

(二)农村金融机构组织不完善

海南农村金融机构设置单一,经营网点少,机制较灵活的小型金融机构更少,仅有国有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和邮政储蓄四家正规金融机构。据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一季度末,海南县域金融机构网点854家,占比62.24%。这些机构网点的布设未能满足农村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随着城镇化的深入,对城镇化的约束日益凸显。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在商业化改制后,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业务重点均向城市转移,陆续撤并县及县以下的营业网点,农村获取金融服务的途径减少,导致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大幅下降。农业发展银行是政策性银行,但其在支持农业产业化、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性效能受到制约,政策性职能无法全面发挥。农村信用合作社和邮政储蓄是目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近几年,农村信用合作社虽然在不断的改革,不断加大支农投入,但农村资金需求的满足率不高,造成农村信用合作社长期超负荷经营,风险过高,发展失衡而被强制清理整顿,使得海南农村金融市场大大的萎缩,难以有效地满足当前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农村金融服务缺失,难以满足城镇化的多种需求

农村金融服务仍是海南金融市场中最薄弱的环节,农村的金融服务网络的缺失与滞后,制约了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不活跃,农村金融基础建设、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等。农村金融服务基本局限于传统的存贷汇业务,证券投资、理财咨询、代收代缴等业务在农村根本没法普及,教育储蓄、助学贷款等服务品种在农村也难以开展。金融服务创新力度不强,农民难以享受现代金融所带来的便利,更难以使农民的经济观念跟上城镇化发展的步伐。金融部门对城镇化建设的信贷服务,主要集中在一些经济实力较强的农户和经济效益较好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而对农产品开发、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持不够,制约了农业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发展,制约了城镇化建设。

(四)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政策缺失,对城镇化建设的支持趋于弱化

海南农村金融市场对城镇化建设的支持趋于弱化。农业生产相对于其他产业不确定性更大,风险更大,融资更难,而农业保险未能有效发挥保障作用,这就需要政府从政策上扶持农业。由于政府政策缺失,政策性金融支农趋于弱化,农业开发、农业技术进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不到有力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为了追求低风险高收益,资金不断外流,政府却没有限制资金流出农业或帮助资金回流农业的行动,金融机构存在非农化服务倾向。此外,金融机构在体制、机制、方式上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农村金融法制体系等金融市场发展外在环境的优化也没有得到政府的重视。

三、城镇化进程中促进海南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农村金融市场发展能很好地推进城镇化进程,随着海南农业生产规模化、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不断壮大,农民增收压力不断加大,迫切需要推进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来加强金融对农业的支持,发挥金融的杠杆作用。以下从协调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和城镇化推进的角度,提出海南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抓住城镇化建设的切入点发展农村金融市场

城镇化涉及到产业资本、金融资本、政府部门、农民等主体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可以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素质、拉动农村富余劳动力非农化、实现农业经营的规模化,从而提高农民的农业收入水平,农民收入水平提高了,必然会要求农村金融市场的相应发展。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并找准支持城镇化建设的切入点,寻求自身发展的机会,重点支持农业规模化、农产品加工、运输等,重点在发展城镇经济、促进社区服务水平提高上开展金融服务,积极发展面向城镇社区服务的各类服务机构。

(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目前,海南农村金融服务较单一,农村金融服务基本集中于传统的存贷汇业务,难以有效地满足城镇化的推进。应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尝试通过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农村金融体系、完善农村产权抵质押管理办法、完善农村支付结算体系,扩大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开发适合农村的金融产品,改进金融服务流程,促进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多样化、多元化。农村金融机构要大胆开放中长期贷款,用以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经济发展环境。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资本市场,面向农村市场开发农产品期货、社区基金、债券等多种投资方式,为农村资金供给提供补充。鼓励发展商业性农业保险,扩充服务功能。此外,还必须大规模地培育农村金融人才,使农村金融服务更加专业化。

(三)创新贷款担保方式

探索农地金融,加快农村资产要素无抵押权向有抵押权发展,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中小企业固定资产等要素的抵押赋权。政府应该加快地区资产要素抵押贷款的试点,扩大抵押贷款范围,设专项基金,为农业产业和中小企业经营提供多渠道的融资途径。乡镇企业可以以自身无形资产、集体土地使用权等作为贷款担保,由政府出面组建城镇经济发展担保基金,解决城镇化进程中承贷单位选择难、担保难等问题,发挥金融对农村经济的拉动作用。

(四)引导民间金融合理发展

当前在海南农村金融市场上存在着较大量的民间资金,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金融服务的缺失,但同时也聚集了较大的金融风险。如何建立有效的途径,引导民间金融合理发展,使其在城镇化建设中发挥作用是当前面临的问题。应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加快民间金融立法,使民间金融有法可依,强化监管,规范发展,把民间借贷行为置于可控风险之内。应积极引导合理的民间金融组织,支持岛内外民间资本和银行类金融机构投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兴农村金融机构或组织;积极引进农业机械类的融资租赁公司,将其纳入到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中加以监督,使其公开化、规范化,以其投向自由、借贷期限灵活和手续简单等优点来满足城镇化建设中多元化和多层次的融资需求。

(五)加大政府政策扶持

政府政策支持对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政府应该制定相关扶助政策,鼓励各类闲置资本进入农村与农业,提高农业信贷的效益;出台金融支农政策,制定切合实际的金融发展战略,不断加大涉农贷款;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信贷监管,控制经营风险;建立健全的农业保险制度,农业保险可以使农民在农业结构调整中的不确定性大大降低,随着不确定性的降低,一方面可以为农村金融提供基本的还贷保证,进一步降低农业贷款风险,另一方面可使农民敢于贷款,提高贷款热情;改善金融行业生态环境,支持农村征信体系和支付体系建设,开展信用乡镇和信用村建设,并以此为基础,建立诚实、守信、规范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这将有助于提高农村金融市场效率,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科学、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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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宋爱军.发展民间金融支持农村城镇化建设[J].发展,2008(7):119-120.

第6篇

构建金融市场监测数据库是当务之急

不可否认,金融业的分业监管,带来了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产业的巨大发展。然而,“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体制机制在2015年股市的剧烈波动中已经暴露了其缺陷。现代金融发展呈现出机构种类多、综合经营规模大、产品结构复杂、交易频率高、跨境流动快、风险传递快、影响范围广等特点,必须出台一个以大数据为基础的监管条例、新型的监管手段和数据管理平台。利用以大数据为基础的监测手段可以及时发现市场杠杆和有效抑制非法违规的操作,维护市场稳定。监管部门的工作导向。事实上,中国的金融市场并不缺少数据库。银行有银行的数据库,证券有证券的数据库,保险也有自己的数据库,监管部门的统计监测数据库更多,但基本上是碎片化的。建立中国金融市场监测数据库,是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和技术构架,将分散的、碎片化的数据源进行整合,实现金融市场大数据的交叉共通互融,并通过丰富的应用,发挥金融市场数据的最大价值。行业发展的技术导向。以计算机网络技术和通信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的广泛应用是金融业进行金融创新的技术保障和关键。在其推动下,我国金融业早已超出了存贷汇兑等传统业务模式,形成了多样化的金融机构体系、复杂的产品结构体系、信息化的交易体系。金融市场创新路径的选择本质上是技术引领的制度选择。以“余额宝”为代表的网络金融产品、以“阿里云”为基础的商业数据库武器、以“蚂蚁金服”为典型的全牌照金融架构,都是行业发展的技术导向成功的证明。构建金融市场监测数据库平台是适应和引领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重大技术创新,最终改革和完善监管体制,实现风险监管全覆盖。危机研究的经验导向。历次金融危机的惨痛教训,促使各国进行完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重塑金融监管框架的改革。国际各方在反思中认识到解决信息不对称、提高市场透明度的重要性,认识到及时、充分、准确、全面的数据是监管机构识别潜在风险并及时采取干预措施的重要基础,纷纷构建起全面、系统的金融市场监测平台,通过金融业全覆盖的数据收集,积极探索市场风险计量和识别工具及手段,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维护金融稳定和国家金融安全。建设中央数据库就是美、欧等经济体在这一考虑下的重要举措。借鉴国际经验,建设数据平台就是推动金融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金融市场和监管的物质基础。金融安全的任务导向。随着金融市场的开放与融合程度不断提高,金融市场所面临的全球性市场波动、冲击、传染等风险也在不断加大和提升。建立权威、及时、全覆盖的金融市场监测数据库,首先可以对金融市场的交易行为即时成像、动态跟踪,使得潜在金融风险早发现、少发生,通过有针对性的定点调控,减少风险的累积,堵住风险源头,防止交互传染,从而达到金融市场的长效均衡;其次可以从宏观审慎的角度,通过时间序列的分析和观测,预测金融市场运行轨迹,推动早期预警机制的形成;再次可在全覆盖的金融市场监测数据基础上,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和稳定性评估,有利于提高金融危机的吸收能力和处置能力;最后可通过定期市场信息及研究分析,形成信息对称的主渠道,引导市场预期,降低市场波动,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因此,建立立足于现代金融市场的金融市场监测数据库,作为金融市场全要素的数据映射,能让监管机构随时随地掌握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交易动态,突破时间和地域的限制,提升监督管理的精准度和调查研究的针对性,为定向的、个性化监管方式提供数据支撑,引导金融机构合规审慎运营,以微观均衡促进宏观均衡。

构建中国(上海)金融市场监测数据库

上海是国家规划的国际金融中心。政府和中央银行联手,在上海探索构建现代金融市场全口径监测数据库平台,实现跨行业、跨市场、跨境的监测系统,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也是时代的选择。上海市政府主要领导对金融监管全覆盖高度重视,先后在不同场合表达过希望能尽快实现全覆盖的目标,数据库的建设是很好的切入点和抓手。同时,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已经对数据库建设工作进行了探索和研究,跨境、跨市场、跨行业的金融市场监测已有一定的积累,数据平台建在上海,可以防止重复建设,避免形成新的碎片化。从上海金融市场的现状看:一是上海金融市场体系日益完善,已经形成了以资本、货币、外汇、商品期货、黄金、产权交易、再保险市场等为主要内容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二是上海市中外资金融机构数量众多,许多全国性金融机构的主要营运中心、交易中心、票据中心、离岸业务中心、数据处理中心、研发中心等也汇聚上海,积聚效应非常明显;三是我国金融子市场近80%的交易量集中在上海,整合、构建、提升原有的监测数据有较好的基础。因此,积极促成金融市场监测数据库平台在金融要素、金融产品、金融市场、金融交易和专业人员高度集中的上海先行先试、落地开花,相当于全国数据的80%已经覆盖,可为最终推动全国数据库平台项目落户上海打下重要基础。互联网金融市场监测数据库是突破口一方面,现代金融市场的基础已经发生变化,特别是互联网金融成为现代金融市场的新业态后,现代金融发展呈现出机构种类多、综合经营规模大、产品结构复杂、交易频率高、跨境流动快、风险传递快、影响范围广等特点;另一方面,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出现,金融业综合经营趋势明显化,现行的碎片化监管无法应对系统性风险。近年来频繁暴露的局部风险特别是2015年资本市场的剧烈波动和2015年以来互联网金融公司风险事件的集中爆发都说明了这一点。我们认为,与其被动防御不如主动出击。我们可以以互联网金融治理为契机,从加强市场基础设施角度,以建立金融市场监测数据库平台为抓手,从建立互联网金融监测数据库入手,逐步实现新型金融业态监管全覆盖。其中,建立互联网金融监测数据库是互联网金融治理的主要路径,也是主要目标。首先,通过互联网金融监测数据库及时获取相关监管信息。治理互联网金融首先要知道市场中有多少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主体。由于所有互联网金融主体都是通过商业银行开展业务的,所以,我们可以要求商业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要求,在业务环节提示互联网金融与监管部门的系统对接,以此来摸清市场的底数,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工作。由于是系统对接,数据上传,互联网金融主体、产品、资金和实现方式等一览无余,同时也解决了传统监管的牌照准入、审批登记、检查核查和直接接触等方式方法,真正进入事中事后监管,形成新的监管体制和机制。互联网金融监测数据库能及时对这些互联网金融的产品销售和资金流向进行监测,通过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等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提前采取预防措施。而且,系统监测本身就是日常的规范,能防止风险累积。其次,通过互联网金融监测数据库解决监管信息不对称问题。现代信息经济学的研究表明,信息不对称是市场经济的弊端,要想减少信息不对称对经济产生的危害,政府应该在市场体系中发挥强有力的作用。在信息不对称下,金融监管可能会失灵,造成整个金融市场的混乱。2015年以来股市HOMS配资、云南泛亚、“e租宝”等事件的爆发,表面上是监管规则缺失,但根本上还是监管机关对这些市场的信息掌握不够,无法及时跟踪监测,出现监管盲区,也就无法适时地进行规制。互联网金融市场监测数据库能成为市场信息对称过程中的主渠道、权威版和即时通。再次,通过互联网金融监测数据库落实《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的相关原则。“一致性”“穿透式”“全覆盖”“集中监控”等原则是近期提出的互联网金融整治工作的原则。当前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难以有效监测并预警的重要原因在于中央银行无法及时监控资金的流向,大量第三方支付的出现使得中央银行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对社会资金流向的监测和控制能力。因此掌握金融市场资金的流向,具有一个汇集市场所有数据的监测数据库就成为保障互联网金融规范稳健发展的前提。最后,互联网金融监测数据库建立的目标就是通过数据库来实现金融监管。现有数据库侧重的是金融产品的数据汇总、统计、分析功能,监管功能尚未发掘。互联网金融监测数据库,是以整个互联网金融市场的数据为基础,通过将市场上的互联网平台与监测数据库对接,包含一套从法律关系、监管制度、市场主体、从业人员、行业自律,到基础资产市场、登记、确权、流通、外部评级等指标,通过风险管理的评估参数和数据模型将一些监管规则数字化,对监管对象进行风险分级管理,充分发挥大数据和信息技术的功效,减少监管工作的盲目性,大幅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效率。也许,互联网金融市场监测数据库的建设能为整个金融市场监测数据库平台的建设开创新的路径,通过互联网金融监测数据库的先行先试,为构建现代金融市场监管框架提供模板。

作者:吴水平 陈晓虹

第7篇

大连保税区已经根据保税区的特殊功能和依据地方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成为大连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保税区经济发展已具规模,形成了以电子、机械、塑料家用电器为主的加工产业,以汽车为主体的国际贸易大市场,进口汽车市场规模在不断扩大,信息服务不断创新。同时形成了以其配套服务的仓储物流体系。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大连保税区促进了大连地区投资环境的进一步优化,最大限度的移用了外国资金和技术发展外向型经济,已经成为大连开放型经济新的增长点和拉动东北经济外向型发展的重要载体。

大连保税区配套金融市场现状分析

与大连保税区取得的成就相比,大连保税区尚未形成与之职能配套的金融市场。所谓离岸金融市场是指在货币发行国境外进行的该国货币存储和贷方的市场,是外国贷款者、投资者和筹资者之间信贷业务活动的场所。它为国际金融活动开拓了新的空间,并带来了巨大的活力。开办离岸金融市场更是推动我国银行跨国经营的现实途径。国际实践表明,成功的离岸金融市场对推动国内金融深化、塑造利用外资新格局、促进国内金融市场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具有巨大作用。大连是目前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及境外公司和金融机构设立常驻机构比较集中的5个城市之一。大连要成为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的过渡,开办离岸金融业务,建设离岸金融市场,不仅为大连开拓了一条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的重要通道,而且进一步拓宽了货币市场空间,健全了市场构架,增强了大连金融市场的功能辐射,有助于大连东北亚地区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

在当前大连保税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新形势下,保税区经济建设需要投入巨额资金,这就需要吸收大量的外资来补充保税区内资金的不足,培育和发展保税区金融与国际金融业的接轨,运用现代化手段,进行多样化筹资,也是当前吸引外资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纵观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建立一个与保税区相适应的规范化的离岸金融市场,开展离岸金融业务是吸引外资的重要途径。大连等沿海地区设立保税区其目的就是为了通过实行特殊的政策,采取特别的措施,创造一个良好的外商投资环境,促进外资大量流入我国。其具体途径是通过独资或合资企业所从事的对外贸易和转口贸易,在保证其自身外汇平衡的前提下,为我国提供更多的外汇资金,同时由于这些企业具有充足的外汇,因而有能力真正面向国际市场,参加国际竞争,最终实现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的转换。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对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的形成和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可以给从事转口贸易的买卖双方提供外汇资金的开户、调拨、贸易融资、担保和抵押等便利,这样就能吸引大量外商来保税区从事转口贸易,达到大量吸引外资的目的。

大连保税区实行“境内关外”管理模式,享受免税、保税等优惠政策,已经具有建立离岸金融市场的特殊优势:政策优势,大连保税区是在海关监管下享受国家特殊优惠政策的综合性对外开放区域,具有“境内关外”优势。特别是其自由贸易区属性使得按照国际惯例运作离岸金融市场成为可能;隔离优势:大连保税区作为全封闭区域可有效保证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的建设;监管优势:大连保税区内具备完善的海关、银行监管体系,可有效保证离岸金融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客户优势:大连保税区离岸贸易的发展,为离岸金融业务提供了重要的市场。有专家认为,离岸金融帐户在性质上属于境外帐户,在保税区中试验,为现有政策许可范围。因而在保税区内注册的企业,可开设离岸帐户。

大连保税区离岸金融市场模式选择

国际上离岸金融市场大致可以分为四种类型:避税港型离岸金融市场,该类型的金融市场在自身经济规模极小的小型国家或地区,起一个“记帐中心”的作用,其产生的投资效应、就业效应和国民收入效应很低,但在硬件方面的投入成本却不低,对软件的要求很高,既可以产生资金渗透,又可成为“洗钱中心”,该类型的市场以加勒比海地区开曼和巴哈马的离岸经济为代表。内外一体型离岸金融市场,该类型的金融市场需要金融业具有高度的经营自由,境内市场几乎完全开放,对所在地的经济、金融发展基础和管理水平又较高的要求。该类型的市场以伦敦和香港的离岸经济为代表。内外一体型离岸金融市场模式代表着国际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方向。内外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该类型的市场是由政策诱导、推动,专门为非居民交易所创设。一方面便于金融管理当局对在岸业务、离岸业务分别加以监管,另一方面可以较为有效地阻挡国际金融市场对国内金融市场地冲击。该类型的市场以纽约、新加坡和东京的离岸经济为代表。分离—渗透型离岸金融市场,该类型市场模式是将境内金融业务和离岸金融业务分帐处理的前提下,根据经济发展中的引资需要,允许一定比例的离岸帐户资金流入。

我国幅员辽阔、经济规模巨大、离岸经济金融税制齐全、法制环境严格规范,采用避税港型模式显然是不合适的。同时我国的经济、金融现状,尚不具备内外一体型离岸金融市场模式所要求的条件。根据我国现实国情和大连目前的金融实力,大连保税区离岸金融市场模式的设定应实施以内外分离为基础、适度渗透的离岸金融市场模式,即从事离岸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要专门开设离岸业务帐户,将离岸业务与在岸业务严格分离。同时在将境内业务和离岸金融业务分帐处理的前提下,根据经济发展中的引资需要,允许一定比例的离岸帐户资金流入。这是因为,如果实施严格的内外分离模式,从政策上杜绝国际离岸资金向国内市场渗透,对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发展离岸金融市场的意义和必要性将大打折扣。通过离岸金融市场引进国内经济建设所必须的一部分建设资金,无论从成本还是效率上看无疑是引进外资战略中的一个必要和可行的部分。分离—渗透型离岸金融市场既便于保持我国金融政策的独立性,又便于扩大利用外资。因此,大连保税区离岸金融市场的理想模式应该是以内外分离模式为基础、适度渗透的离岸金融市场模式。

渗透的具体模式应采用如下方式:在渗透的方向上,宜采用只允许俩看资金向国内渗透,不允许国内资金向国外渗透,即只允许(OUT-IN)交易;在渗透的渠道上,初期可允许离岸资金贷款给国内企业这种间接融资方式,在离岸金融市场发展成熟之后,可逐步放开让境内企业到离岸市场发行债券、股票等直接融资方式;在渗透的管理上,要从政策设计到实际操作的各个环节上均做到“管理有效、管理及时、管理可控”;在渗透的规模上,要做到“适度渗透”,防止规模过渡、失控给国内市场造成动荡。适度或者最佳的渗透规模在理论上要符合一下几点:渗透规模以满足国内经济建设对外资的要求为准;以不冲击国内物价水平、税率水平和汇率水平为宜。当然,渗透的比例一定要严格控制,且何时采取这一模式还需视大连保税区离岸金融市场运作发展情况和我国国情及国家政策而定。

大连保税区离岸金融市场创建策略

目前上海、深圳已经开展离岸银行业务,天津保税区正积极向国家申请。而大连保税区离岸金融市场尚处于研究论证阶段,为加快大连保税区离岸金融市场的创建步伐,建议由大连保税区管委会会同各有关方面组成大连保税区离岸金融市场筹建小组,开展离岸金融市场的创建运作。

积极申请争取大连保税区成为离岸金融业务试点

积极向国家申请,争取使大连保税区成为我国离岸金融业务试点区域,争取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分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办事处、大连市金融办公室的认同和支持,加大力度,共同向国家提出申请,力争使大连保税区成为我国离岸金融业务试点区域。尤其是在我国加入WTO后,各保税区都在争建自由贸易区的形式下,大连保税区一旦成为我国首批自由贸易区,国家就会给予相关的金融政策,那么在自由贸易区开办离岸金融业务即属正常。

创造条件完善离岸金融市场软硬件环境建设

积极创造条件,完善离岸金融市场发展所需软件和硬件环境建立大连保税区离岸金融市场运作、监管体系。作为一个完全分离型的离岸金融市场,大连保税区离岸金融市场的启动,离不开有关政策的扶持和推动。这些政策主要包括三类:第一,放宽限制。如取消外汇管制,允许离岸帐户内交易货币实行自由兑换;除对资本充足率进行要求外,对从事离岸业务的银行没有流动性要求;放宽利率波动的幅度,允许其随国际金融市场利率在较大的范围内上下波动;不进行现场监管,只进行非现场监管;允许资本自由流动,对贸易、非贸易和资本收支不加限制。第二,降低经营成本实施宽松的税收制度。如减征或免征离岸交易营业税、印花税、利息税、资本利得税和股息预提税等;收取较低的(个人、公司)所得税。第三,既放宽限制,又降低成本。如免缴存款准备金等;建设大连保税区离岸金融市场交易网络,尽早开通与国际性数据通信系统和全球银行电讯协会的联网,完善各项硬件设施及配套设施,提高金融通讯和金融业务电子化、自动化水平。

积极吸引和鼓励中外大银行前来加盟

第8篇

关键词:离岸金融市场;金融国际化;市场模式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07)04-0045-03

一、建立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必要性

(一)建立我国的离岸金融市场是实现中国金融国际化和提高我国金融业国际地位的良策

面对日益强劲的国际化趋势,我国金融业经营必须也必然国际化。创建我国离岸金融市场是一个好的突破口。首先,创建离岸金融市场可以吸引大批跨国金融机构进入,实现金融机构的国际化,同时国内金融机构也能够从竞争中得到锻炼,尽快缩小距离,为跨国经营积累经验;其次,大批境外金融机构进入离岸金融市场,可以带来最新的金融工具和金融业务,实现金融业务的国际化;再次,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创建后会成为离岸货币的集散地,从而实现货币的国际化,也为人民币完成自由兑换和成为国际性货币提供实验田;最后,随着离岸金融市场的创建和发展,大批跨国金融机构的进入必将吸引大量的国际金融人才,从而实现金融人才的国际化。

建立和发展离岸金融市场还可以提高我国在国际金融业中的地位。首先离岸金融市场作为各种离岸货币资金的集散地,吸引着来自世界各地的资金;其次,如前所述,离岸金融市场的建立和发展能够带动我国金融业的国际化经营,这无疑会进一步加强我国的金融实力;最后,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区域化趋势的发展,建立和发展离岸金融市场是当今各国金融竞争的趋势。

(二)建立离岸金融市场是我国扩大利用外资、进一步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

首先,建立离岸金融市场不失为一种积极利用国外金融资本的变通方式。在一定条件下,离岸金融市场的资金也可以被国内所利用,发挥国内市场与离岸金融市场间调节余缺的作用。我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在《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就允许离岸银行将离岸头寸与在岸头寸相互抵补,但对抵补的数量等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其次,随着离岸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将有大批的跨国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甚至把总部迁入离岸金融市场。离岸金融市场就会成为离岸银团贷款和离岸证券发行的重要基地,大批的投资者和闲散外资就会经常聚集于我国,为我国引进外资提供新渠道和机会。

建立我国的离岸金融市场也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首先,建立我国的离岸金融市场可以使外国客商就近获得贸易融资,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其次,离岸金融市场监管相对宽松,因而资金成本低廉。通过建立我国的离岸金融市场并对国际贸易提供融资,可以有效地降低国际贸易的成本,使我国的对外贸易更具竞争力。

二、我国建立离岸金融市场的可行性

国际离岸金融中心形成的内部条件主要有以下几项:

1.合适的时区,即在时区位置上能填补其他国际金融市场交易的空缺,与其他国际金融市场相衔接进行连续交易;

2.优越的地理位置,即处于交通枢纽或良好的天然港口;

3.稳定的政治环境;

4.强劲的经济发展态势,能产生资金供给或资金需求;

5.良好的人力资源;

6.发达的金融市场;

7.优良的金融服务环境,如城市基础设施完善;

8.健全的法律制度。

前两项因素是天然赋予的条件,故称为“自然型要素”。后几项条件则非天然赋予,取决于后天努力,乃“发展型要素”。

国际离岸金融中心形成的外部条件则是指为中心所在地无法控制的因素,主要有:

1.中心周边地区或国家的经济突然进入起飞阶段,产生大量的资金需求;

2.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特殊政策骤然引起资金向离岸金融中心所在地涌入;

3.国际银行业的发展新动向使金融机构向中心云集;

4.国际金融市场的创新与革新推动。

在上述诸要素中尤其显得重要的是:

第一,政局稳定。

第二,政策优惠。离岸金融市场所在国家和地区都毫无例外地对离岸金融交易实行优惠,无存款准备金、无存款保险金、无利率限制以及税收优惠等成为离岸金融市场的重要特征。

第三,法制健全。无论是发达国家的离岸金融市场还是发展中国家建立的离岸金融市场,法制都十分健全,并且与国际习惯、惯例接轨。

第四,发达的通讯设施和人才资源。

第五,经济稳定,金融体系发达,具备筹措和运用资金的较高能力,资金流动、金融交易和货币兑换不受限制。

对照上述条件,我国虽然在有些方面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但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已初步具备了建立离岸金融市场的条件:

1.我国有稳定的政局。我国政局稳定,社会安定,国际地位日益提高,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可以充分保证离岸资金的安全,为国际资金的流入和离岸金融市场的建立创造了先决条件。

2.虽然现有的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适应建立和管理离岸金融市场的需要,但现有的法制建设成果对于建立和管理离岸金融市场无疑提供了重要基础。

3.我国建立离岸金融市场所需要的基础设施也日益完备。就与离岸金融交易密切相关的通讯设施来说,我国金融业已广泛拥有具有世界先进的通讯设备和技术,如光纤通讯、卫星通讯等。此外,我国已经具备了一定数量的各类金融人才,金融市场的中介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已运营多年,能够初步满足离岸金融市场的需要。

4.近些年,我国经济快速、稳定、健康发展,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商业银行国际化经营获得了可喜的发展,一批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一些著名的离岸金融机构已进入我国;人民币虽仅在经常项目下可自由兑换,但终将成为完全可自由兑换货币。

5.此外,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地理位置、时差条件对开展国际金融业务十分有利。我国东部地区正处于欧洲、美国和中国香港、新加坡所在时区之间,与新西兰、惠灵顿、悉尼、东京、香港、新加坡、巴黎、法兰克福、伦敦、纽约等国际金融市场的开市与收市在时间的继起上相衔接,可以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交易活动循环周转的一个重要“接力站”,这对于建立离岸金融市场来说十分重要。

因此,我国已初步具备了建立离岸金融市场的条件,在目前离岸金融市场已从自然形成转向政策推动发展的背景下,如果我们能够把握住离岸金融市场在形成方式上的规律和特点,通过优惠的政策加以引导和支持,加强建立离岸金融市场所需要的配套建设,我国要成功地建立起自己的离岸金融市

场是完全可能的和可行的。

三、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类型和监管模式选择

(一)发展类型选择

综观国际离岸金融中心的产生和发展历程,可以发现有两种发展类型:一类是自然形成型,另一类则是国家或政府主导型,离岸金融市场是政府有意识主导和努力建设的结果。很显然,中国应走后一条发展道路,对此已无争议。

历史经验表明,伦敦离岸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发展,主要是历史上西欧市场美元存贷的自然需要,这类市场的形成周期相对较长,一般需要30-40年时间。与此同时,许多发展中国家离岸金融市场顺应国际资本的流动需要自然形成,例如加勒比地区的离岸金融中心群在发展之初只是作为某个国家的避税港而存在,是一些发达国家的公司为了避税目的而到原殖民地寻找途径,金融服务机构也尾随而至。而市场所在地国政府因获益而采取宽容甚至鼓励态度,致使跨国公司、金融机构纷至沓来,形成了金融机构林立、市场活跃的局面。但这些发展中国家的离岸金融市场在金融法规建设方面较为落后,许多国家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20世纪80年代乃至20世纪90年代初才逐步完善起来。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日趋发展,部分国家和地区为了适应国际资本流动的特点,缩短建设周期,运用政策优势促进离岸金融市场的形成和发展,长则8-10年,短则3-5年即达到了预期目的。如新加坡亚洲货币单位、东京离岸金融市场和美国国际银行设施等的形成就是如此。成功的例子是马来西亚的纳闽离岸金融市场。从1989年11月提出建立离岸金融市场的设想并选定纳闽为实施地点起,到1993年8月的短短4年,该市场的外币货款已达10亿美元,云集了世界著名的汇丰银行和三菱银行等多家外资银行。这说明,只要我们从实际出发,运用政策优势因势利导,完全能够快速建成中国离岸金融市场。

(二)监管模式选择

离岸金融市场有内外一体型、内外分离型和避税港型三种监管模式。内外分离型市场,以纽约、新加坡、巴林和东京的离岸市场为代表。这种市场把国内交易与离岸交易严格分开。内外一体型市场,以伦敦和香港的离岸金融市场为代表。这种市场内外交易可同时进行,离岸业务和在岸业务混合在一起,不设专门账户将非居民交易与居民交易严格分离开来。避税型市场,以加勒比海地区的开曼和巴哈马的离岸金融市场为代表。在这种市场,一般不进行实际资金交易,主要是为了避税而通过该市场拨转借贷资金。如在巴哈马的首都拿骚,除交纳注册费和营业许可证费外,离岸银行各种离岸交易一律免税。

我国所要建立的离岸金融市场是实行内外一体型还是实行内外分离型,抑或是避税型呢?这些都需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来做出结论,并以此指导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法制建设。

从我国自身条件来看,建立内外分离型的市场对我国来说应是适宜的选择。

首先,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的主要特点是接受非居民存放的境外货币,然后向非居民贷放境外货币。因此,国内经济和金融实力是否强大,国内是否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国际间借贷,并不是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必须具备的基础。一个国家和地区只要有足够的吸引力,使非居民都愿意来存款,非居民借款者愿意来借款,就有可能形成内外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

其次,作为内外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主要组成部分的金融机构,既可以是经营离岸金融业务的本国银行,也可以是经营离岸金融业务的外国银行。因此,国内的金融专业人员是否充足,金融业务水平是否足够高,也不是内外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必不可少的条件。一个国家和地区只要有足够的吸引力,吸引外国银行到本国或本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经营离岸业务,就有可能形成内外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

第9篇

但伴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入纵深发展的新阶段,各种新的制约和市场扰动的挑战也随之产生。要为人民币国际化扫除障碍、破除制约,迫切需要进一步推动金融市场建设、强化金融市场的支持,通过构筑贸易和金融双轮驱动,提升人民币国际化新层次。 阶段性成果

在中国巨大贸易额的带动下,人民币作为跨境贸易结算货币很快为大多数国家所接受。

经常项下人民币国际化程度相对最高,跨境贸易人民币支付结算比例大幅提升。2009年-2012年,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量分别为36亿元、5063亿元、2.08万亿元和2.94万亿元,近三年平均增速达140%。货物贸易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在同期海关进出口总额中的占比,由过去的不足1%大幅提高至10%以上。

据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业协会(SWIFT)统计,人民币在世界主要贸易融资货币中排名前三位,在全球主要支付货币中的排名也已上升至第13位。

人民币跨境使用的范围迅速扩大。从地域覆盖上看,已经由最初的高度集中于香港转向全球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延伸。2012年,香港地区发生的人民币实际收付结算量占比约为55.7%,较2011年末进一步下降5.9个百分点;与中国境内发生人民币实际收付的境外企业所在国家和地区扩大至206个,比2010年末增加114个,全球覆盖范围达90%左右。从产品覆盖上看,从最初的跨境贸易结算逐步拓展至存款、贷款、担保、清算、资金交易、理财、现金管理、债券承销等各类银行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产品门类更加齐全,品种更为丰富。

离岸人民币中心渐次成形,“周边化-区域化-国际化”的发展路线清晰。截至2012年末,香港市场人民币存款余额超过6000亿元,累计发行人民币债券3054亿元,成为成熟度最高的离岸人民币中心。

继香港之后,其他国际金融中心也开始出现人民币聚集:新加坡凭借其全球第四大外汇交易中心的地位加快建设海外人民币交易市场,人民币资金沉淀超过600亿元;台湾地区与大陆签署《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并分别指定清算行后,依托与大陆密切的经贸关系迅速发展离岸人民币市场,人民币存款突破500亿元,并已推出“宝岛债”;在欧洲,伦敦组建“离岸人民币中心建设专家顾问组”,力推离岸人民币市场建设,目前人民币存款超过143亿元、日均人民币即期外汇交易17亿美元、发行人民币债券/CD近60亿元;卢森堡也已启动欧盟区离岸人民币清算中心的建设工作。人民币正沿着“从亚太经欧洲到全球”的路线图稳步实现走出去。 亟待纵深发展

人民币通过跨境贸易渠道流出,在境外形成初具规模的资金沉淀,带动了资金交易、理财、发债等其他相关产品的发展,形成多元化业务格局,人民币国际化向纵深推进的空间正逐步打开,目前主要有四个方面亟待推进:

一是资本项目可兑换有待稳步推进。人民币发展到大规模跨境使用时,必然会出现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诉求。目前资本项下直接投资领域已经全部放开,间接投资领域,境外三类机构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可在一定额度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未来应继续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适应跨境人民币业务多元化的格局。

二是与人民币跨境流出取得的成效相比,人民币海外流转的进展相对滞后,人民币国际化有待实现从“跨境循环”到“海外循环”的跃升。从人民币跨境使用的广度来看,目前多数人民币收付发生在中国内地与境外之间,还只是一种双向流动,尚未形成境外第三方之间的大规模收付流转。前期的相关政策、市场热点和阶段性进展也多体现在“跨境循环”领域,“海外循环”发展相对滞后。从使用深度来看,人民币全球流转的链条还不够长,主要集中在贸易结算环节,人民币在境外使用可能涉及的信贷、投资、交易、避险等等环节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短板和欠缺,“海外循环”尚不充分。

造成“海外循环”滞后于“跨境循环”的深层次原因是金融市场的配套支持没有同步跟上,在岸、离岸两个金融市场在全球范围内调剂、配置人民币资金的能力还不强,流出境外的人民币资金缺乏离岸市场提供配套的投资、保值或增值渠道,许多人民币资金没能在境外就地实现供求匹配,这是导致当前人民币短暂“走出去”后,为追逐利差、汇差而急于回流的主要原因。

三是在我国国际收支总体顺差的背景下,人民币净输出能力仍显不足,亟待改善提高。从货币输出角度看,历史上美国和欧盟主要是通过经常项目的大额逆差净输出本国货币的,这种货币输出为本国/经济体带来了可观的“铸币税”收益。反观人民币的国际化,是建立在国际收支(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整体顺差、局部逆差(亚洲地区双边贸易)的基础之上。这种双顺差形态下的人民币国际化只实现了“部分替代美元”,但总体上仍延续了外汇资金净流入和外汇储备净增加的格局,还没有享受到“铸币税”收益。考虑到我国是商品生产和输出大国,贸易收支状况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不会出现逆转,在这种背景下要实现人民币的净输出,必须要加强金融市场对外输出人民币资金的能力。

四是与迅速发展的支付结算职能相比,人民币作为国际“交易、计价和储备货币”的职能发挥还比较有限,有待拓展提速。人民币通过贸易渠道流出,即成为境外机构或个人所持有的人民币资产,这就相应派生出资产的交易、转换、投资、避险等需求,这些需求必须依托配套的金融市场服务来满足。如果金融市场不能提供品种丰富的人民币金融资产来吸纳境外的人民币资金,就可能降低境外机构或个人持有人民币资产的意愿,这些资产有可能以地下资金回流,干扰国内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

上述四个方面均与境内金融市场的开放和发展、离岸人民币中心的建设和完善有着直接和间接的关系,单独通过贸易手段已经不足以有效撑开人民币国际化向纵深发展的空间。 配套金融市场

货币的流转使用,从实体经济的角度来看,主要是结算、汇兑、筹资、投资等实体经济的资金周转活动,从虚拟经济的角度看,这些资金周转和使用又会在银行同业市场、外汇交易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等金融市场上有所反映。

境外人民币资金的结算清算,需要一个流动性较好的同业市场调剂资金余缺,人民币的汇兑离不开交易活跃的外汇市场,人民币筹资和投资需要人民币债券市场的支持。可见金融市场对货币资金的流转使用具有重要的支持保障作用,人民币国际化向纵深推进,需要金融市场提供同步配套支持。

而强化金融市场的配套支持,需培育金融市场的三项关键能力:

首先,要扩大金融市场的“蓄水”能力。

一是优先建设离岸人民币市场体系。离岸人民币中心是吸纳境外人民币资金的重要缓冲区和分流池,可就地满足相当部分的交易或投资需求,避免境外人民币资金过快回流境内金融市场。

建设离岸人民币中心,在功能上应各有侧重。依据当地市场条件和比较优势有所侧重地推动如外汇交易市场、债券市场、资金拆借市场、境外衍生产品市场的建设,使各个离岸中心都有其各自的发展空间,并易于形成互补和合力。功能上有所区分还有利于降低境外市场对某一金融中心的过度依赖,促使整个离岸市场更为均衡稳健。

在定位上应丰富离岸中心的层次。例如香港地区因其拥有高度市场化的国际金融市场、经济上与内地唇齿相依、人民币存量可观等独特优势,可定位于连接在岸和离岸人民币市场的桥头堡;新加坡离岸人民币中心则可定位为立足东盟,促进人民币在东盟和亚太区域内的循环和使用;伦敦是重要的欧洲美元市场,也是欧元聚集地,伦敦离岸人民币中心可定位为促进人民币参与美元、欧元的国际资金大循环,帮助人民币跻身全球核心货币的重要支撑。

此外,离岸中心在地域上应合理分布,应充分覆盖经济总量较为集中和金融业较为发达的区域,考虑时区上的衔接适度分散,以利于人民币全球范围内24小时不间断交易。

二是加快境内金融市场的开放和扩容,在时机成熟的条件下稳步推进资本项目的开放,逐步放宽离岸资金进入在岸市场投资和交易的额度限制,为在岸金融市场容纳境外人民币资金适当扩容。在岸金融市场要成为离岸中心流动性的源头,通过在岸金融市场的运行,引导人民币利率和汇率预期,调节资金流向,使在岸金融市场成为保持离岸人民币中心总体稳定的“压舱石”。

其次,要拓展金融市场的配置能力。

金融市场对货币国际化的支持,还表现在金融市场能将集聚的资金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高效配置,提升货币的国际化程度。据BIS统计,2012年9月,银行机构发行的国际债券未清偿余额在市场总额中的占比达33.15%,银行机构在金融市场筹集信贷资金再向全球投放的国际化经营活动,极大地提升了金融市场的资金配置能力。

我国也可通过推进对外开放来提升在岸金融市场向全球配置人民币资金的能力,但这需要循序渐进推进,也需要时机配合。提升商业银行的国际化经营水平,经由商业银行的全球化网络间接促进在岸金融市场向境外输出资金,对于加快实现人民币在全球范围内的配置具有更强的现实意义。

第三,要增强金融市场的调节能力。

当前美欧日等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宽松政策导致人民币利率水平高于外币,强化了人民币单边升值预期,这种市场环境提升了境外买入和持有人民币的热情,有助于人民币跨境流出,然而一旦市场环境发生逆转,又有可能促使人民币集中回流。利率汇率相对变动引发的这种资金无序流动容易导致市场震荡,对人民币国际化进程造成干扰。要缓解和消除这些不利影响,就要进一步增强金融市场通过市场机制的自我调节来恢复平衡的能力,为人民币稳步有序实现国际化提供保障。

增强金融市场的调节能力,一要加强离岸人民币市场金融创新,增强金融市场弹性;二是继续推动人民币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提升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的灵活性;三要深化国内金融体制改革,通过制度松绑释放市场活力。 贸易金融双轮驱动

综上所述,强化金融市场支持是现阶段人民币国际化向纵深发展的迫切诉求,而全球人民币金融市场的健全和完善又会服务于全球贸易领域,拉动人民币在跨境贸易结算领域的更广泛使用。在某种意义上,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赋予了“贸易金融”更深层次的含义,“贸易”和“金融”应当形成“双轮驱动”,以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共同提升人民币国际化层次。应注意把握好以下两个原则:

第一,继续坚持以贸易为先导,拓展人民币国际化空间。

人民币国际化要继续坚持以贸易为先导的原则。目前人民币在跨境贸易结算中的占比还只有10%左右,欧元在欧元区国家对外贸易结算中的占比约为44%,提升人民币在跨境贸易结算中的使用还有很大的空间。贸易项下的实物商品是人民币价值的基础,我国实物商品生产和输出大国的地位是人民币走向国际的相对比较优势所在,要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就必须坚持以贸易为先导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此外,人民币的计价结算职能是人民币履行其他货币职能的基础,鼓励人民币在跨境贸易结算中的使用有助于强化人民币的国际计价结算职能,从而为人民币履行其他国际货币职能夯实基础。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水平、商业银行的国际化经营水平乃至我国在国际金融领域的话语权都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以贸易为先导拓展人民币国际化空间是基于当前条件的现实选择。

第二,保持两个同步,强化金融市场支持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