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6 15:29:29
导语:在民族问题研究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1.1民族民间体育文化研究与传播系统的功能根据民族民间体育文化研究与传播系统各因素的相互作用及相互联接的不同,笔者认为这一系统包含民族文化、体育等多种功能,经过归纳总结表述如下:(1)社会教化类功能:民族民间体育文化有着极丰富的思想性、教育性、实效性等的功能,向大众传播民族民间体育文化可以丰富人们的社会文化生活,培养人们的文化意识、健身观念,提高人们的民族自尊和自信心等。(2)交流传播类功能:制约中华民俗体育文化发展的原因在于我国社会普遍缺乏对中华民俗体育文化的文化自觉。通过向大众传播民族民间体育文化可以促进人们对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自觉,唤醒人们的文化自觉,从而更好的指导人们传承身体动作、技术和方法。(3)娱乐健身类功能:促进大众的身心健康,为终身体育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4)政治经济类功能:通过传播民族民间体育文化可以促进人们参加民族民间体育活动,促进特色体育产业的开拓。在许多民族民间体育活动中同时进行着技能交流与贸易活动。例如,傣族的“泼水节”是一个传统节日,在节日期间,有许多外族的商人、旅客参与,为该地区的贸易、旅游业等提供了强有力的发展土壤,在此过程中也加强了民族交往交流,促进了民族地区与周边地区的经济繁荣。
2民族民间体育文化研究与传播过程优化
2.1民族民间体育文化研究与传播过程的优化是通过系统结构的涨落有序体现的在民族民间体育文化研究与传播系统优化过程中最重要的是整体优化,尽可能发挥该系统的最大功能,取得最佳效果。系统优化的实现,是通过系统组织、结构和功能的改进来实现的。在民族民间体育文化传播过程中,由于没有有效的建立国内各地的传播环境,政府主导与民间开发不能有效结合等多种原因,致使民族民间体育文化研究与传播系统不能发挥整体功能。
2.1.1民族民间体育文化研究与传播系统要保持自身的稳定性,就必须保障传播途径的通畅性必须保证大众反馈的有效性,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达到该文化传播与传承的效果。在现有民族民间体育文化的传播中,如武术的传播,包括学校、电视等都只重视动作本身的华丽,忽视了文化本身,这样就破坏了武术传播与传承的整体性,致使武术文化缺失,必然导致其稳定性被破坏。
2.1.2民族民间体育文化研究与传播过程各影响因素之间相互作用的协同关系
2.1.2.1研究目的与大众的需求之间的协同在民族民间体育文化传播中受传播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若是研究的内容不能满足大众的好奇心与需求度,便会相对会抑制这一系统的有序发展,便会否定该系统的稳定性。若是所研究的内容超出大众的现有水平,则循序渐进地向人们灌输这一文化。从现阶段的研究来看,这一文化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大众的接受效果,阻碍了民族民间体育文化的传播与传承。在此方面发展较好的是潍坊风筝,在该活动中人们充分认识到了风筝的文化价值、审美价值、健身与娱乐功能,唤醒了人们的文化自觉,增强了人们的文化自信,这些就反应出了研究目的与大众需求完美协同的效果。
2.1.2.2政府、研究者、大众三者心理层次的协同这里指三者精神层面的高度一致性。在传播与研究过程中,政府与研究者只有抓住了大众的心理、了解了大众的现有精神层次,才能更好地进行研究与制定相应的措施。三者之间要形成良好的循环关系,这样可以更好地挖掘该文化所拥有的多方面内容,更利于其传播与传承。
2.1.2.3政府、研究者、传播媒介与大众之间的协同政府与研究者向大众输出该文化信息或大众向二者反馈信息都需要一定的传播媒介,例如措施、电视,电影、物质设备等。但是并不是哪一项传播媒介都对该系统有效,应依据大众需求、文化传播需求、研究目的、传播目的等选择相应的传播媒介。以传统武术文化节目为例,有影响的是“武林大会”、“武林风”。这两个节目都是技击武术打斗的“真人秀”类型,完全撇开了传统武术文化“形意相合”的“精、气、神”内核,缺少对民族民间体育文化资源的针对性传播。如“武林大会”中就没有充分体现北少林的刚猛强健、朴实简练。
2.2民族民间体育文化研究与传播系统有序结构的形式
2.2.1创设良好的环境保障促使民族民间体育文化研究与传播系统有序结构的形成统观民族民间体育文化研究与传播过程的现状,其外界环境并不十分理想,尤其在学校教育中,各教育都比较重视体育动作的传播,而对于其中所包含的文化内涵则只字不提,即使在文化课上讲解,但由于考试重心在动作方面,文化自然也被学生所忽视,这样就间接地阻断了文化的传承与传播。在民族民间体育文化研究与传播这一系统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有:(1)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以及组织的开发,建立健全各级负责机构和组织,例如民族民间体育文化调研部、整合部,民族民间体育文化传播组织,民族民间体育文化传播公司等等。(2)建立民族民间体育文化交流站,使研究者更好的开拓眼界,丰富自己的方法、视域等,构建起政府与研究者的良好桥梁。在学校中应重视相关人才的培养,使其能达到政府与大众的要求。(3)在民族民间体育文化传播中,缺少传播手段与途径,在现阶段应有效利用电视、电影、娱乐节目,如云南白药广告可以彝族的“打磨秋”体育文化为壳进行创意,也应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进行网站设计、网上交流站的开发等。(4)加强民众的主动传播意识,唤醒大众的文化自觉,增加民众反馈渠道,致使政府、研究者与大众,文化主体之间可以有效循环。
少数民族随迁子女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具有自己独特的民族文化背景和民族心理特点。他们离开故乡,进入陌生的内地学校,这使他们在传承民族文化方面面临诸多新情况。因此,为了民族自身的发展与民族文化的有效传承,必须发挥家庭在民族文化传承中基础性作用,加强家庭自身建设。本文总结了帮助少数民族随迁子女更好的传承民族文化的可行性对策,希望帮助其更好的发挥家庭在文化传承的作用。
关键词:
家庭教育;少数民族随迁子女;民族文化;文化传承
近年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受教育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相对于一般的随迁子女而言,少数民族随迁子女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具有自己独特的民族文化背景和民族心理特点。如今,由于他们离开故乡,生活环境、文化背景、风俗习惯等方面面临差异与多重困难。其民族文化受到冲击与挑战,甚至出现了代际之间的文化断层。而家庭作为少数民族成员学习本民族传统文化最主要的场域,影响着民族文化的传承与绵续,其传递传统、维持传统的中心单位因而显得更加突出,因此,为了民族自身的发展与民族文化的有效传承,必须加强家庭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家庭在民族文化传承中的优势功能。那么,这些随迁子女其家庭教育如何在传承民族文化中发挥这种场域功能,是笔者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促进少数民族家长民族文化的教化意识,发挥家庭文化传承的功能,需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加强家长自身建设、提高文化素养
家庭是文化传承的摇篮,家长对孩子文化传承具有启蒙作用,孩子正是在家庭中耳濡目染,受到民族文化的熏陶,而这种影响是潜移默化的,没有家庭传承民族文化的基础如同无源之水终将枯竭。而“父、母、子的三角结构,维持着人类种族和文化的绵续”因此,对于离开故乡的少数民族家庭来说,家长在民族文化传承的中占有主导作用。首先,少数民族随迁子女的家长应该树立现代教育理念,对以主流文化为主的异文化要有认同意识,在家庭教育中既要督促孩子学习主流文化又要积极主动地传授民族文化,这样既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又能保持民族文化的特色。在家庭中家长的文化素养直接关系到孩子接受民族文化的程度,家长有意或无意的通过平常的师范把本民族的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传递给孩子。因此,家长应加强民族文化的教化意识,通过言传身教,知晓民族文化。从小就培养孩子热爱民族文化的意识,形成对本民族文化的正确的情感态度,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国家观。其次,家长应主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与学校教育配合。另外,作为家庭当中担负绝大多数教养责任的母亲,尤其应该重视自身文化素养。例如:母亲可以在孩子课余时间通过讲故事的形式给孩子用民族语言文字讲述民族历史文化、英雄史诗,激发孩子学习民族文化的兴趣,使孩子从被动学习民族文化知识到主动参与学习。
二、更新教育方式、增强亲子互动
随着现代化与信息化步伐的加快,以计算机代表的大众传媒的普及,正在影响少数民族的教育方式。在异域他乡,由于他们没有原有的文化场域,因此少数民族随迁子女的家长要与时俱进,更新教育方式,在家庭中让孩子有选择的通过电视、网络等学习科学知识,了解当前社会发展,在课余让孩子能有机会接触到民族文化。弥补学校教育的不足,增强亲子互动,丰富家庭精神生活,优化家庭的民族文化教育的内部环境,营造民族文化的家庭氛围,将民族文化知识融入到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家长还应利用好各类民俗活动,有意让孩子参与其中,让孩子感受民族文化,丰富和完善对本民族文化的理解,增强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来实现对孩子民族文化的传承教育。
三、提升家长传承民族文化的“文化自觉”
“任何精神文化都是人类意识活动的产物,”“文化自觉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向。不带任何‘文化回归’的意思,不是要复旧,同时也不主张‘全盘西化’或‘坚守传统’。自知之明是为了增强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为适应新环境、新时代而进行文化选择时的自主地位。”而“文化教育是指一个民族社会通过各种途径对民族个体进行包括文化自觉、文化认同及文化知识的教育。”那么,“首先需要认识我们自己的文化,也就是说要实现‘文化自觉’。只有这样,才谈得到让人家来认识我们和我们认识人家”。民族文化的传承需要家长树立孩子的文化自信、民族自豪感。要有一定的文化危机感,弥补学校教育的不足,使民族文化在课外得到强化、延伸,持主动、自觉的态度。
四、增强家校互动,共同发挥民族文化传承功能
为弥补学校教育民族文化传承的不足,家长应主动与学校沟通,摒弃阻碍学生融入集体的狭隘观念,不仅要帮助在校教师理解少数民族文化,同时协助学校,帮助孩子融入到集体活动当中,通过学校、家庭的合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教育和宣传活动,真正实现家校有效互动,共同发挥民族文化传承功能。进而不仅加深对学校师生对少数民族文化的正确认识,“优化家庭文化传承的外部条件”,同时通过此项工作不断改善家长的教育观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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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林耀华.民族学通论[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7.第434页
[3]著.刘豪兴编.文化的生与死亡[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第95页
[4]王莲花.蒙古族家庭教育及其传承研究[硕士论文].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师范大学,2008
[5].弘扬优秀传统实现文化自觉[M].中华文化论坛,1998.4
一、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现状
1.办学基础设施薄弱
虽然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教学效果取得了明@进步,办学规模得到了扩大,各少数民族地区都在积极建设中小学校,使少数民族的学生都尽量能够接受教育,但是现阶段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设施还不太先进,有不少少数民族地区的中小学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提高。
2.教育观念相对落后
在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观念方面与以前相比已经有了很大改变,但是一些地处偏远的地区,部分家长由于自身没有受过什么教育,对教育缺乏应有的重视。
3.经费不足,教育不均衡
尽管国家大力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但是由于少数民族分布比较分散,地域面积大,所以在经费分配、资源配置等方面不容易达到均衡,管理上比较困难。
4. 师资队伍缺乏稳定性
目前,我国从事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的教师不断增多,教师的待遇也得到了相应提高,但是少数民族地区教师数量较少,质量相对较低,甚至一些学校还存在一个教师承担多科教学任务的情况。此外,和发达地区相比,教学环境还比较恶劣。所以少数民族地区的师资队伍还是不稳定,选择留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教师比较少。
二、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对策
1.加大投入,推动基础设施教育进程
国家在继续加大对少数民族教育投入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基础设施教育,这是解决少数民族教育发展存在问题的重中之重。要提高教学硬件设施, 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为少数民族地区配备现代化的教学设备,提高教学基础设施;同时要大力推动少数民族的信息技术教育,为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设立自己的局域网,建立专门的计算机室,从整体提高教师的现代化教学设备运用能力,缩小和发达地区的差距;另外还可以设立帮扶体系,各少数民族地区之间实施互助,即条件相对好的地区对相对差的地区提供一定的帮助,共同实现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2. 改革教学内容,凸显民族特色
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要有较大的发展,就需要加大改革的力度,对教学内容进行大的改革,对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进行调整,结合民族特色开发具有少数民族特点的课程,设立少数民族的地方课程,在提高少数民族教育程度的同时,还要使具有少数民族自身特色的民族文化能够得到传承。另外,还要在完善双语教学的基础上,采取三语的教学方式,以缩小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之间的距离。同时,有条件的少数民族地区要逐步普及英语课程,采取三语教学方式。
3.运用多种举措,保障少数民族地区的师资力量
壮大少数民族地区的师资力量,确保师资力量的稳定性。首先,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针对现有教师普遍开展培训。其次,要持续加强本地区民族师范院校建设,针对本地老师以及具备本地特点的教师,要加大培养力度,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最后,构建教师队伍的保障机制,从而保障师资队伍的稳定性。
对于少数民族地区而言,教育是促进其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关键支撑,我们要高度关注少数地区的教育现状,从各方面加大力度,以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民族艺术关系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往往与各民族的音乐、舞蹈以及美术等艺术形式融为一体。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民族艺术的源泉。民族艺术中的舞蹈、戏剧、杂技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的关系最为密切。许多民族的现代文艺是由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发展演变成舞蹈、戏剧。目前许多被挖掘、整理出来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如黎族的跳竹竿、景颇族的刀术、苗族的狮子上金山等,把竞技、舞蹈、娱乐、体育融为一体,既有娱乐、健身的作用,又有艺术欣赏的价值。随着各民族、文化的进步与经济的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将为现代民族艺术提供无穷无尽的发展源泉。
民族艺术促进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往往与各民族的音乐、舞蹈以及美术等艺术形式融为一体,如苗族人民喜爱的跳芦笙,健美的动作,配合内容丰富的歌词和优美的曲调,身着漂亮的民族服饰,边唱边舞,边跳边吹,说唱、交谊、运动三位一体,既交流思想感情,又得到娱乐和健身。又如黎族的跳竹竿,击竿者,时跪、时蹲、时站,节奏越打越快,难度越来越大。跳竿者随竹竿的分合、高低、快慢,灵巧地跳跃其间,千姿百态,千变万化,展现出各种优美的姿势,美不胜收。参加者不仅要求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还要具备较高的音乐素养和舞蹈技巧,形成了高度体育技巧性同高度艺术性统一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民族舞蹈
民族传统舞蹈是取得群众确认而流传下来的舞蹈形式,是由各族人民根据现实生活直接创作的,反映了人们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上的情感和态度。民族舞蹈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都属于人体艺术形态,有着深厚的民族群众性基础。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舞蹈与体育共生共存,栖息相伴的现象是有目共睹的。民族舞蹈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属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两种人体艺术文化、人体艺术形态。我们可以举出不少的实例来说明“舞中有体、体中有舞”的现象。我国的剑术就是很好的例证。这种融舞蹈与体育于一身的艺术形态至今仍受到群众的欢迎。
从历史上看,远在先秦时期,在东北、内蒙地区的阴山岩画和乌兰察布岩画中的原始狩猎舞蹈。魏晋南北时期,西南僚人的铜鼓舞。明清时期,中南地区瑶族的盘王舞。民国时期,朝鲜族的刀舞等等都有上述的特点。民族舞蹈侧重于内心情感的表述,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则以健身及竞技取胜为侧重,形成现在这种有分有合、以分为主的状况,即民族舞蹈形成自己独立的艺术形态,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则形成另一种独立的艺术形态。
此外,从人的生存、享受和发展三个需要层次来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和民族舞蹈都是人类为了满足自身享受和发展需要的实践,都是人类愉快、活力和自由的源泉,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追求和生活方式的改变,人们参与身体活动的目的既具有健身性目的又具有审美性目的,既为了满足身体本身的需要,也为了满足心理和情感的需要,对身体活动的多目标追求将逐渐成为人们参与身体活动的重要特征。因此,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民族舞蹈这种“舞中有体”,“体中有舞”的融合形式,将成为一种趋势,将共同构成人们余暇生活的重要内容。
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民族服饰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和民族服饰共同体现各少数民族的特点。我国少数民族千百年来常常在佳节吉日借助民族传统体育来寄托美好心愿,表达欢娱的心情,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形式。又因不同的自然环境、生存方式、、生活习俗、审美心理等,形成了各具风采的民族节日盛装。这些民族盛装被广泛应用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中,它们在服装款式、色彩搭配、纹样装饰、饰品造型乃至整体着装风格上,既涵盖了少数民族服饰的日常样式,又荟萃了少数民族服饰的精华,因而具备了各少数民族服饰最直观的民族形象表征。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和民族服饰互相促进,共同发展。随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演变出全方位、多层面的形式,反映出少数民族生活的方方面面。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动作也无限变幻,难度高超。此时的民族服饰为了配合视觉效果,必须将少数民族盛装原生的装饰、佩戴及穿着体系打散、解构其中最具少数民族服饰风采的元素,诸如款型、饰品、图案纹样等,作为少数民族形象的象征,被有选择地用于或重新组构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服饰的设计中,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服饰变得艺术化。而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设计的少数民族盛装,因其涵盖着少数民族服饰的日常式样,深受群众的喜爱,因而许多优秀项目经过多次的精选、提炼,世代传播,魅力无穷。
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民族器具
由于民族特色、地域环境和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每个少数民族拥有不同特色的民族传统体育和民族游戏,而不同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分别有不同的民族体育器具。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民族器具相互依存。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作为少数民族特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表演和比赛与民族器具的使用密不可分。民族体育器具在许多的民族传统体育竞赛和表演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纳西族武术“东巴跳”,是纳西族特有的民族传统体育运动项目,它集中了纳西族有代表性的传统武功。纳西族每当祭风、祭神、消灾、除秽、开丧、走荐、求寿等七种道场,都要举行盛大的“东巴跳”。典礼时,人们头戴五色飘带佛冠或鸡冠帽,身披龙凤小旗,腰系黑红彩带,穿着各种彩色法衣或兽皮服饰,手执刀、剑、弓、弩、叉、矛、盾等武器,以及板铃、手鼓、大鼓、铜擦、铜锣、海螺、楞锤、魔样等民族器具进行演练。如果没有民族器具作为道具,“东巴跳”就不可能表达出应有的感彩。因此,民族器具在促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和传播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促进了人们对民族器具的认识。多数人对哈尼族、普米族的“磨秋”和阿昌族的“车秋”没有太大的印象,但是通过各个级别的少数民族竞赛或少数民族项目表演等,人们就会认识到,“磨秋”是“打磨秋”运动的器材。“车秋”是阿昌族的“车秋”运动项目的器材,“车秋”形状略似纺车,有四根木柱分立两边作为支架,中间横担着秋辊,左右各用两根木柱交叉的镶在秋辊上,类似车的辐条,在顶端左右相连,挂着秋千绳。每架“车秋”可同时坐4人或8人,节日期间,阿昌族青年都身着节日服装,悠荡秋千,尽情娱乐。
参考文献:
[1]杨津津,张雁飞.试析少数民族民间舞蹈与传统体育的共同发展[J].贵州民族研究,2002,(3).
关键词:民族地区;刑事和解;适用范围
第一、民族地区刑事和解概念的明晰
任何问题的研究,都基于其概念的明晰的前提之下,对于“民族地区的刑事和解问题的研究”也不例外。对于这个论题,应该注重对民族地区、刑事和解两组对应概念的理解,从而分析民族地区的刑事和解问题。
民族地区,是一个地域性的概念,对其的研究多是地理方面的探悉与一个国家对于其内的进一步划分。民族与地区从文化的角度亦可分为两个概念进行分析,即指拥有共同的文化、语言、生活习惯而形成的人群共同生活的区域。这里的民族地区如若要在政治上予以分析,则为一个国家对其自身的区域的划分。具有泛指的寓意。对于民族地区的刑事和解问题的研究分析而言,如果要对其进行一刀切的刑事规定适用形式是不科学的,我们应该对其进行概括性的指导性的引导,从而对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民族区域提供适用的指导性,从而让不同的民族在应用时具有灵活性,变通性的可能。
关于民族地区的刑事和解这一概念而言,通过对已有的资料的查阅分析,就其概念而言,有以下不同的观点。
有的观点认为:基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77、278条规定,刑事和解必须在满足其规定的法定要件的前提下,按照其规定的程序要件进行。但在民族地区,由于族群长期聚居构成的典型“熟人社会”,其对刑事纠纷有着自己独特的认知方式和行为规范。认为,在推行国家法的基础上,尊重民族地区的文化传统和习惯法,通过对国家法进行相应地变通,使之更适合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故我国民族地区刑事和解地方模式,应当在充分尊重民族地区刑事和解的习惯法传统的前提下,在《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进行。①
有的观点认为:我们应该明确民族地方刑事和解的发展特点和路径,认为民族地区的刑事和解多来自与基层检察院,所以应该予以重视。我们应该对民族地区的刑事和解加强协调与指导。应积极完善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增强社区矫正的管理教育功能。②
还有的观点认为:刑事和解与民间规范具有关联性,刑事和解作为一种必需付诸社会实践的、同时也必将对社会实践和主体权利义务分配具有广泛影响的措施须借助制度的规范力量加以推导和实施。就民间规范而言,其虽然未说是民族地区的民间规范,但其与刑事和解在民族地区的理论处理上是有想通性的。其与民族地区的习惯法的精神是想通的。③
就笔者而言,民族地区的刑事和解应具有其特殊性,使得民族地区的民众易于接受。刑事和解与民族地区社会基础高度契合。如刑事和解与民族习惯法,少数民族在遇刑事案件时易接受自己民族内部的处理方式协调处理的思想观念相契合;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符合民族地区刑事案件类型单一,危害程度较低等特点;与大调解背景下协商性司法相契合。所以刑事和解在民族地区的适用由其天然的土壤支持,在集合实际情况之下,法理之下易与践行。
第二、民族地区刑事和解适用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1、规范民族地区刑事“私了”的需要
在民族地区,民众普遍接受自己习惯法的审判,即刑事“私了”,在一定程度上,这种私了是非法的。所以,在国家法制统一的倡导下,怎样规范民族地区的刑事“私了”,使其在国家法里有一定的法依据就成了当务之急。
2、完善“两少一宽”民族政策的现实需要
“两少一宽”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政策,其也是变通执行法律的一种灵活的空间,为民族地区的刑事和解提供了理论依据。但在实际贯彻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一些困难。关于它的存废之声也时常被提起,争论的焦点在于“两少一宽”刑事司法政策是否公正合理,是否存在缩小适用范围的必要。
刑事和解不是民族地区特有的刑事诉讼形式,但刑事和解和“两少一宽”同属于那种比较温和、宽容的刑事纠纷处理形式。它不需要像“两少一宽”那样承担诸如有碍于民族平等、有所违背法治原则等舆论风险,从而不断地提升司法机关的能动效应。因而,在民族地区适用刑事和解有利于深化“两少一宽”的政策效应。
第三、民族地区刑事和解适用的路径
民族地区适用刑事和解顾名思义,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故而如何适用民族地区的刑事和解,我们应该在充分尊重民族地区的习惯法的前提下来具体适用刑事和解。这是我们处理民族地区刑事和解的前提也是基础。
1、在遵守国家法的前提下,充分尊重民族地区刑事和解的特殊模式的存在
在依法治国的前提下,民族地区的刑事和解的构建,必须有法的依据。故而就法的基础而言,应该在《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制定能够适用民族地区传统习惯法的相应条款。
建议在《刑法》第90条的民族变通条款的基础上,增加对刑事和解在刑法上具体效力规定的条款。《刑事诉讼法》
在277条增加民族变通的规定,允许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扩大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第278条则应将刑事和解的阶段扩大到立案和执行阶段,第279条则应明确已经达成的刑事和解协议的效力。
第四、在尊重民族地区传统习惯法的前提之下,构建具体的刑事和解模式
1、对民族地区传统的和解进行符合国家法的改造
为维持国家法和民族习惯法之间的良好互动关系,避免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两者各行其是造成“双重惩罚”的司法困境可在遵守国家法的前提下对民族习惯法进行一定的改造。比如凉山彝族地区可以将“家支和解”“德古和解”等传统刑事和解的习惯法适当修改,规定公诉案件必须进入刑事诉讼程序,但是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应当按照“家支和解”或“德古和解”的传统习惯,在办案机关人员现场监督的情况下进行刑事和解,依法达成的此类和解协议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不允许对公诉案件在没有办案机关人员在场监督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形式的“私了”式和解。
2、扩大民族地区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77条的规定,公诉案件中只有刑期在七年以下的除渎职犯罪之外的过失犯罪和部分民间纠纷引起的刑期在三年以下的案件才适用刑事和解。这与民族地区刑事和解的习惯法存在很大的差异,如藏区的“赔命价”习惯法,甚至将故意杀人都纳入了通过“赔命价”而达成刑事和解的范畴。所以,民族地区刑事和解适用的范围有必要在此基础上适当扩展。比如,可以将部分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没有影响的重罪案件纳入民族地区刑事和解的法定范畴,对达成和解协议的加害人依法减轻或从轻处罚。对危害国家安全,有意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分子,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允许其通过刑事和解的民族习惯法。④
3、坚持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原则
对于民族地区的刑事和解而言,最本质上予以特殊化归其缘由,也是因为民族地区的民众的认知中有其特有的认识。所以,对于民族地区的刑事和解应该坚持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原则。既在尊重民族传统习惯法的同时,必须坚持《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自愿合法作为启动民族地区刑事和解程序的先决条件。任何人都不得强迫被害人进入传统习惯法规定的刑事和解程序,从而使犯罪分子免于处罚或减轻从轻处罚。(作者单位: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注解:
① 贾楠、梁芷铭“我国民族地区的刑事和解地方模式构建的建构路径”
② 段明“民族地区刑事和解的地方模式的建构”
③ 谢晖的“论刑事和解与民间规范”
④ 贾楠、梁芷铭“我国民族地区的刑事和解地方模式构建的建构路径”
参考文献:
[1] 宋英辉《刑事和解制度研究》
[2] 杜宇《理解刑事和解》
[3] 贾楠、梁芷铭“我国民族地区的刑事和解地方模式构建的建构路径”
【关键词】甘肃;民族地区;脱贫致富;甘南
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是困扰甘肃发展的一个难题,也是制约其实现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的一个挑战。目前,甘肃省贫困地区发展的总体特点是贫困面广、程度深、返贫率高。同时,甘肃作为国家扶贫攻坚的主战场,密集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正是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大利好消息。作为全国十个藏族自治州之一的甘南藏族自治州,是黄河重要水源补给区,也是藏族同胞主要聚居地之一,藏文化十分丰富,持续、深入、全面探讨谋划建设甘南藏区脱贫致富示范区项目,对促进甘肃民族地区实现脱贫致富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有利于为民族地区、农牧区脱贫致富提供经验。
一、谋划建设甘南藏区脱贫致富示范区项目的价值分析
谋划建设甘南藏区脱贫致富示范区项目,具有重要的经济、社会、生态和示范价值。
第一,经济价值。有利于甘南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现代畜牧业、特色农业的发展;有利于提升产业化发展水平和经济效益,实现农牧业互补发展,促进农牧民增收长效机制的建设;有利于增强甘南整体经济实力,为甘肃跨越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社会价值。有利于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和统一广大农牧民思想,促进社会稳定;有利于弘扬民族文化,继承和发扬民族精神,发展民族精粹,实现各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有利于政府公共应急能力的不断提升;有利于特困地区农牧民素质的持续提高,拓宽农牧民就业渠道。
第三,生态价值。有利于本地区生态保护和恢复,为黄河、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奠定区域基础。
第四,示范价值。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示范意义。甘南州作为甘肃省主要的畜牧业基地,与我国一些主要的畜牧业生产区一样,存在着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通过合理发展高原特色生态畜牧业,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走出一条生态保护与畜牧业良性互动的特色发展之路,为其他畜牧业生产区提供样板。藏文化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的示范意义。甘南作为我国十个藏族自治州之一,承担着藏文化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的重要使命,通过大力发展藏医药教育事业、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措施,有效保护和创新民族文化,为其他藏区文化发展提供相关经验。民族地区脱贫致富的示范意义。通过甘南藏区脱贫致富示范区的建设,为民族地区脱贫致富提供范本。农牧业互补发展的示范意义。通过农牧业互补战略的深入实施,为其他农牧区经济发展提供经验。
二、谋划建设甘南藏区脱贫致富示范区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谋划建设甘南藏区脱贫致富示范区,是基于甘南自然特征、民族分布、生态地位等做出的考虑,有助于本地区人口素质的提高、藏文化的传承和创新、生态环境的改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同时,谋划建设甘南藏区脱贫致富示范区具有一系列良好的基础条件。
第一,政策优势明显。甘南藏族自治州是国家扶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区域,在全国版图上的战略地位及在民族团结进步和各民族融合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已得到社会各方面的共识;甘南作为黄河水源重要补给区,在国家生态安全及生态建设、水源保护方面的重要性已得到了国家的广泛关注。根据甘南的特殊地理位置、民族分布和社会发展程度等特点,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甘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涉及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林牧区发展等方面,这为甘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依据,指明了方向。
第二,领导高度重视,部署明确。甘肃省从2012年开始在全省开展以单位联系贫困村、干部联系特困户为主要内容的“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这是甘肃省扶贫开发攻坚工作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是甘肃省“十二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扎实推进的有效实践,对甘南藏区实现脱贫致富意义重大。
第三,甘南各种资源特色鲜明。旅游资源独具特色。甘南是古丝绸之路唐蕃古道的重要通道,是离内地最近的雪域高原,自然风光秀丽,民族特色浓郁,风土人情独特,有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莲花山和冶力关国家森林公园以及桑科草原、黄河首曲、大峪沟、沙滩森林公园等几十处优美的自然景区;有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夏河拉卜楞寺、卓尼禅定寺和碌曲郎木寺等藏传佛教寺院;有天险腊子口、俄界会议遗址和甘加八角城等二十多处历史遗址;有香浪节、晒佛节、采花节、花儿会、插箭节等几十种民俗节庆活动。畜牧资源优势明显。甘南州是甘肃省主要的畜牧业基地,拥有亚高山草甸草场4084万亩,占全州总面积的70.28%,草地可利用面积3848万亩,占草场面积的94.22%,是青藏高原和甘肃省天然草地中载畜能力较高,耐牧性较强的草场。中藏药资源丰富。甘南是甘肃省主要的药材区之一。境内蕴藏的纯天然野生中藏药材850余种,中藏药材蕴藏量为5243万公斤。水能资源得天独厚。黄河、白龙江、洮河、大夏河四条河流及其120多条支流纵横全州,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361.37万千瓦,占全省水能总蕴藏量的21%。
第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黄河上游生态保护与建设正加快实施,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第五,政府公共应急能力加强。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完善,“平安甘南”建设有效推进。
第六,群众基础良好。甘南人民群众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态度积极,渴望脱贫致富的愿望非常强烈。
三、谋划建设甘南藏区脱贫致富示范区项目的举措分析
甘肃民族地区脱贫应坚持开发式扶贫与参与式扶贫相结合的方针,实行集中连片扶贫开发模式,实现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鼓励和帮助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通过自身努力摆脱贫困,把社会保障作为解决温饱问题的基本手段,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甘南的扶贫开发必须结合自身地理特征、自然类型、流域分布、民族分布等特点,充分利用国家的藏区政策、林牧区政策和民族政策,围绕减贫和增收两大目标,以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为重点,以改善民生为核心,通过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藏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高原特色生态畜牧业和生态农业、生态移民、发展高原特色生态旅游等措施,谋划建设具有藏区、林牧区特点的甘南藏区脱贫致富示范区。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以贫困地区人口素质提升为重点,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输血”固然重要,但是“造血”更加重要,因此,要继续通过“雨露计划”、“两后生”教育等政策的实施,提高贫困地区劳动力素质,实现智力扶贫。
第二,立足地方文化特色,通过大力发展藏医药教育事业、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措施,有效保护和创新民族文化。
第三,开发特色资源,发展高原特色生态畜牧业和生态农业,实现产业扶贫。充分依托甘南州资源优势,加快推进青稞、油菜、中藏药材、蔬菜等产业规模化发展,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以牦牛、藏羊繁育为主,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畜牧业,实施农牧互补战略。
第四,通过易地搬迁,实现生态扶贫和移民扶贫。教育群众改变故土难离的观念,对一些生态遭到严重破坏地区的群众实施异地搬迁,消除生存发展的瓶颈制约。
第五,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的大好机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通过兴修改造乡村道路、新建改建人饮工程、更新改造民族用品加工厂、改造翻新危房,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
第六,积极挖掘旅游资源,结合甘南民族特点和旅游资源分布情况,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生态旅游。
【关键词】民用航空 航空融资 租赁业务
一、民用航空融资租赁的基本现状
在过去,我国的各大航空公司主要用来获取飞机的方式是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来购买并且拥有飞机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随着航空事业的发展,航空公司通过租赁的方式获得的飞机在所有飞机当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数据显示,在我国民航总局进行登记的所有飞机当中,通过租赁方式获得的飞机大约占所有飞机数量的57%左右[1]。
在此背景下,我国的多家金融机构先后和国内外的一些投资者建立合作关系,开办了多家飞机租赁公司。而这些公司想要得到发展和壮大,就必须要经过长时间的培养和历练,克服诸多问题和难关,冲破重重障碍。但是不得不承认的是,这些公司的成长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我国民用航空融资租赁业务发展的良好开端。
二、民用航空融资租赁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民用航空融资租赁是当今国内各大民用航空公司引进和获取先进飞机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它是一项十分复杂、系统的业务,专业性较强、业务面较广。它具有投资数额巨大、租赁周期过长、投资回报率不可预期等多种特点。因此,我国在发展民用航空融资租赁业务的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和难关。
(一)税务问题
首先,我国民用航空融资租赁业务面临着很重的税赋压力,这极大的限制了民用航空融资租赁在国内的发展。目前,我国并没有对飞机融资租赁行业的投资者提供类似于欧美国家所采用的“投资减税”等支持性政策。也没有明确何种飞机可以享受符合节能减排标准的收税政策优惠和财政补贴[2]。此外,由于不同的飞机租赁公司所采取的税基、税率的不同,我国海关和国税局关于此项业务的税收制度也多而繁杂,这就增加了各个飞机租赁公司在企业经营和公司管理上的难度。
(二)融资问题
民用航空融资租赁的本质是为了使航空公司的融资渠道得以增加,因此租赁飞机对自身的需求较高,并且需要以完善的金融融资手段作为措施来增加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规避融资风险。但是,与发达国家背靠巨大金融集团的一些飞机租赁行业巨头不同的是,由于我国金融市场还不够发达,并不能有效的帮助航空公司和租赁公司将融资成本降低。银行对国内飞机租赁公司的贷款利率并没有帮助和扶持性的优惠制度,导致融资成本较高,贷款期限也比较短,不能与飞机租赁较长的租期相匹配。所以,不够发达和完善的中国资本市场也成为了民用航空融资租赁的发展过程中的一大阻碍。
(三)成本和金融问题
目前我国民航大多数飞机都是通过民用航空融资租赁这种方式引进来的,以这种方式引进的飞机,其所有权属于航空公司,也就形成了航空公司的固定资产。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当飞机作为固定资产时,就需要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由机较多,每年高额的折旧费用,就增加了航空公司的运营成本[3]。目前,我国的各大航空公司财政状况普遍不太良好,债务偿还能力较弱,很难获得国内银行贷款的优惠政策,也得不到国际上利率较低的贷款支持。这样也就使得航空公司不得不自己来承担这些负担。如果对机租赁市场的了解不够透彻,对所需成本的估计不足,则可能导致公司资金链的断裂,无法正常回笼资金,最终导致破产。
(四)实力问题
民用航空融资租赁在操作过程中会涉及到包括飞机制造等方面在内的专业性较强的知识。这就要求飞机租赁公司对这些方面的知识和先进的技术有所了解,有且拥有足够雄厚的资金作为后盾,还要具有较为丰富的运作经验。就现实情况来讲,国内的一些飞机租赁公司同国外的一下实力雄厚的飞机租赁公司相比,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自从我国《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出台,其中明确表示了允许一些金融机构参与建设飞机租赁公司,我国随之出现了一些具有金融机构背景的飞机租赁公司[4]。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使我国的民用航空融资租赁业务能力得到了提高,但是这些公司对于此项业务在经验上的欠缺,使得其为民用航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资金支持的能力也相对较弱。
(五)人才问题
民用航空融资租赁具有强力的专业性和复杂性,这就要求从事这一行业的人才要能够熟练的运用税收、金融、会计、法律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并且掌握飞机硬件技术。这种人才在经过系统地培养和训练之后,还要参加各种民用航空融资租赁项目以提高是实践经验和操作能力。这样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才能符合民用航空融资租赁业务发展的需求。而目前我国此类人才少之又少,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民用航空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也增加了我国民用航空融资租赁业务的潜在风险。
三、推动民用航空融资租赁业务发展的建议
目前我国民用航空融资租赁业务发展较为缓慢,究其原因是多种多样的,那么如何才能加快这项业务的发展与完善,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政府方面
随着我国民用航空融资租赁业务范围和规模的不断发展和扩大,租赁公司的数量不断增加,建立一部完备的、统一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维护民用航空融资租赁业务的良好发展已经变得十分必要[5]。各个政府机关部门可以具有针对性出台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一些地区试行,在通过具体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修改和完善,最后推广到全国范围内施行。
而在我国税收方面,则可以参考一些欧美发达国家所采用的投资抵税、加速折旧等方法来降低经营成本和融资成本,以促进民用航空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6]。同时,也可根据我国的实际国情,给予某些特殊地区一些减免税收的政策优惠。此外,还可通过颁布一些有关加速折旧的实施办法,以此来帮助租赁公司通过将飞机的加速折旧来节省资金成本,增加融资空间。
(二)金融方面
现在我国国内的租赁公司主要是通过向银行申请中长期贷款来达到融资目的的。为此,银行及一些其它的金融机构应根据
自身的优势,积累民用航空融资租赁业务方面的经验和能力,积极考察国外市场,学习如何运用新型的金融工具和现今的金融手段,以便更好的为国内航空公司和飞机租赁公司降低成本,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融资服务。
而一些具有金融机构背景的飞机租赁公司,应该发挥其特有的优势,以比较低的成本代价获得融资,并且可以借助金融机构的客户关系网,寻找自己的潜在客户。此外,这些金融机构还可以利用自身专业的金融知识和风险把控能力,帮助飞机租赁公司分析、识别和规避风险,以实现稳定、良好的发展。
此外,航空公司和飞机租赁公司还应该加强与各类金融机构的合作和交流,以扩宽自己的融资渠道,充分发挥我国各类金融机构在各方面的独特优势。
(三)公司方面
由于民用航空融资租赁业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这就要求从业人员要充分了解国际上的飞机租赁业务的发展情况,同时还要了解国内飞机租赁市场的特点。还要同时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理论和良好的实际操作经验。对此,航空公司和飞机租赁公司可以和一些专业类学校建立合作机制,由学校来培养专业知识方面的人才,有针对性的开设一系列专业课程,使学生在学校期间熟悉和掌握民用航空融资租赁业务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框架[7]。而在寒暑假期间,可以组织学生到公司内部实习,这样可以加速由理论知识到实践经验的转变,促进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同时,公司还可以聘请国外经验丰富的专家和学者来为员工进行培训,或者直接派遣员工到国外留学深造,以汲取国外民用航空融资租赁业务方面的丰富知识和经验。还可以定期组织公司内部的经验交流会,让员工互相交流分析经验,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总结:民用航空融资租赁业务作为航空公司获取飞机的一项主要手段,其发展和完善直接关系着航空公司的利益,进而影响着我国航空事业的发展前景。其在我国作为一项新兴的产业,虽然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与不足,但随着社会和市场的不断发展,民用航空融资租赁这一重要产业必将越来越完善,以对我国的航空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凌宗诠.金融租赁理论与实务.[M].立信会计出版社,2008.
[2]王豫片.金融租赁导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3]谷焕民,韩立岩.我国航空租赁业发展策略[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
[4]吴桐水,罗先飞.中国通用航空租赁发展政策建议研究[J].中国民航大学学报,2013.
[5]曹维.我国发展航空租赁业的政策建议[J].港口经济,2013.
(一)教师没能对舞蹈内涵理解到位
中国民族民间舞蹈的形成与我国的历史息息相关。民族民间舞蹈是由我国各民族群众从劳动过程和日常生活过程中提炼出的具有地域特色和中国特色的舞蹈。其由广大群众共同参与与创造,凝聚了群众的力量、智慧、情感和精神,不仅蕴含着我国的民族文化,反映着少数民族舞蹈特色,还体现着我国民族文化的历史积淀。民族民间舞蹈学习者只有对这些蕴含其中的舞蹈内涵有充分的理解和掌握,才能够将其通过舞蹈动作体现出来。然而,现阶段很多高校的民族民间舞蹈教师并没有将这一点做到位,也正因为如此,这些教师就不能准确地向学生传授舞蹈所要传递的深层含义,难以使学生将其中内涵理解透彻,这对于教学效率的提高是很不利的。
(二)教学中缺乏情感投入
民族民间舞蹈有深刻的历史文化内涵和风俗特色,凝聚着创作者的情感、智慧等,而每个民族独特的情感表达方式决定了其舞蹈的独特内涵。这就决定了教师在教学中必须要有适当的情感投入。高校民族民间舞蹈教师不仅要教授学生基本的舞蹈技能和理论知识,还要将恰如其分的情感融入其中,这样才能让学生更好地体会舞蹈的内涵,进而将舞蹈独特的灵性通过动作展示出来。然而,当前很多高校的民族民间舞蹈教师依然偏重舞蹈动作美观与否、技能掌握熟练与否,对于教学中的情感的讲解和学生的情感投入却不予重视。甚至有些高校的民族民间舞蹈教师依然认为学生只要掌握基本技能和理论知识即可。但是,高校民族民间舞蹈教学的根本是要将民族民间舞蹈的内涵传递给学生,让学生在舞蹈中真正体会到舞蹈所代表的深刻的寓意。由此可见,这些本末倒置的做法是不当的,也是现阶段尤其需要改进的方面。
(三)教学方式传统、单一
当前,很多高校民族民间舞蹈教学依然沿用传统方式,“言传身教”法是课堂教学的主要方式,而其他新型的教学形式和方式却很少在民族民间舞蹈的课堂上出现。然而,虽然这种传统的民族民间舞蹈教学方式在过去较长的一段时间里发挥出重要的作用,对于那个时期学生舞蹈技能的提高和基础理论知识的夯实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伴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素质要求的提高,我们也逐步认识到,其已经越来越无法适应和满足时代要求和社会需求。因为这种传统的“言传身教”法过于偏重学生学习过程中舞蹈动作、技能的规范性和标准性,而忽略了学生创造能力的开发和培养,致使学生的舞蹈动作呆板、生硬,缺乏应有的灵动和活泼,民族民间舞蹈本身的意义难以被正确表达,学生的情感和体悟难以得到有效传达。
(四)教学评价不科学、不客观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多高校的民族民间舞蹈教学考核和评价都是通过学期末的汇报演出来实现的。之所以采用这种方式,是因为高校民族民间舞蹈教师通过学生的期末汇报演出对学生的舞蹈动作和技巧掌握程度可以有个直接而且一目了然的了解,继而在此基础上洞察学生在民族民间舞蹈技能学习方面的不足和欠缺之处,以便在此后促进学生对自己的民族民间舞蹈学习方案做出成熟而且有效的调整。然而,这种考核和评价方式过于偏重结果,使得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心理困惑和感受难以得到反映,在学习民族民间舞蹈过程中的一些问题难以交流、沟通和解决,这很不利于学生的学习。
二、高校民族民间舞蹈教学改进措施
(一)教师要准确把握民族民间舞蹈文化内涵
鉴于中国民族民间舞蹈蕴含深刻的文化内涵,体现着各个民族独特的文化信仰和文化特色,在高校民族民间舞蹈教学过程中,教师首要的任务就是要对此进行深入的了解,并且在此基础上力求做到对其文化内涵把握准确和到位。因为只有如此,高校的民族民间舞蹈教师才能够向学生传达准确的民族民间舞蹈文化内涵,使学生通过舞蹈动作将其传达给更多人。对此,教师可以通过多媒体教学手段来展示舞蹈动作,以此来引导学生深入了解民族民间的舞蹈特色,如维吾尔族舞蹈侧重体现步伐的轻快灵巧、肢体语言的活泼运用,这就代表了维吾尔族的特色。高校民族民间舞蹈教师只有善于将这些深层次的内涵传授给学生,才能使学生更多更好地了解其文化内涵。
(二)重视教学中的情感投入
高校开展民族民间舞蹈课程既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即培养更多全方位、高素质的人才,也是为了让学生通过学习民族民间舞蹈动作和理论知识来提高技能,最基本的教学目的是在学生与舞蹈之间建立起联系,让学生善于通过理解和领悟舞蹈的艺术魅力来提高思考能力与创新能力。这就要求高校民族民间舞蹈教师要重视教学中的情感投入,要通过舞蹈“动之以情”的魅力让学生对舞蹈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有更为真切的感悟。民族民间舞蹈独具特色,是在历史文化发展中逐步形成的,凝练了各族劳动人民的辛苦劳作以及澎湃激情,具有丰富的内涵,这也是其可以感染观众,真正让观众动心、动情的根本原因。鉴于此,高校民族民间舞蹈教师要特别善于把握民族民间舞蹈的这一根本特点,将其中所蕴含的舞蹈艺术风格和民族历史文化传达给学生。在学生学习不同的舞蹈时,教师要通过不同文化意境的营造帮助学生更准确地理解舞蹈内涵和舞蹈动作,让学生将自己的情感融入到舞蹈之中,这样,学生通过学习才能更好地实现舞姿的优美和灵动,将民族民间舞蹈的内涵体现出来。
(三)教学方式多样化
当前,很多高校的民族民间舞蹈教学基本上沿用教师传授基本舞蹈动作和理论知识,在此基础上让学生进行学习的方式。这种方式对于学生学习过程中的民族民间舞蹈动作的规范性和标准性过于偏重,而对于学生自身实际水平和学习能力却没有予以充分的考虑,致使教学效率难以有效提高。所以,高校要对这种现状有清醒和充分的认识,要使教学方式多样化,以有效提高学生的民族民间舞蹈技能和学习效率。其一,教师可以采取剖析舞蹈动作由来的方式,如对于一些基本的膝盖弯曲、含胸、上身微倾等舞蹈动作由来进行剖析,以此来让学生掌握基本动作所代表的含义。这样,学生就很容易理解,而且不容易忘记。其二,教师可以采用活动或竞赛的教学方式,以其生动性、竞争性来激发学生对民族民间舞蹈的学习热情,促使学生能够做出更加优美的舞蹈动作,提高学习效率。
(四)教学评价规范化、科学化
高校民族民间舞蹈教学评价的片面和不客观不仅使得学生的学习备受阻碍,也不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所以,高校应在正确认识这一点的基础上顺应素质教育的要求,建立一个规范化、科学化的教学评价体系,要集中体现过程与结果的结合,以便准确评价学生的学习,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热情。高校民族民间舞蹈教师应认识到,对学生的考核和评价应该是有关一个学期的,应该包括学生在整个学期学习过程中的每一次进步、情感体验等。所以,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和评价不应该集中在期末这个时间段内。教师可以在学习一课内容之后就让学生进行一些表演和刻画,然后用这些整体成绩去对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相关的评价。具体到教学中,对于学生对民族民间舞蹈动作熟练程度的考核和评价,教师可以在采用期末汇演的形式基础上多采用其他几种考核形式,以便更全面地评价学生的舞蹈学习。在考核的过程中,教师对于学生对民族民间舞蹈的理解和内心感受应给予充分的关注,而不能一味侧重对学生舞蹈技巧掌握程度的考核。比如,在考核学生对壮族火猫舞动作掌握程度的时候,教师可以为学生创设一个人民丰衣足食、其乐融融的情境,然后让学生结合自己的理解通过火猫舞表达出来。而且,教师要强调学生在这个过程中要多注意神态的运用,要将人们在那个情境之中的真情实感用舞蹈表现出来。
三、总结
一、少数民族语言档案概念辨析
在我国,介绍少数民族档案史料和民族档案工作的文章不时见诸报刊杂志。1960年,全国少数民族档案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少数民族档案”一词。1987年,中国档案学会在昆明举行“少数民族档案史料评述学术讨论会”,部分文章对少数民族档案的定义进行了探讨。但是迄今为止,由于人们对少数民族档案的认识角度和强调的方面各异,定义的表述并不一致。其中较为典型的是,在1992年湖南省档案局梅先辉发表的《论少数民族档案的定义》一文中,概括了几十年学术界对少数民族档案这一概念所持的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一是认为凡是以少数民族文字符号等方式记录和反映的本民族自身历史所形成的档案,才是少数民族档案,即以民族文字作为划分标准。二是认为少数民族档案应是“一个国家的少数民族团体和某些个人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并作为历史记录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各种载体的资料。”三是主张以内容作为划分标准,各种形式都可以定义为少数民族语言档案。
笔者对上述三种进行了详细分析与归纳,认为这三种观点总的来说将少数民族档案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其中,狭义的少数民族档案即以少数民族文字符号等方式记录和反映本民族自身历史和现状的原始记录。广义的少数民族档案则是各个时代的一切社会组织的及其成员关于各少数民族具有一定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符号的原始记录。本文所指的少数民族语言档案在借鉴上述观点的基础上,主要指的是少数民族地方政权、个人和历代封建王朝统治者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直接形成的以少数民族文字或汉字反映少数民族社会的经济、政治、军事、哲学、宗教、伦理、历史、文艺、天文、地理、医药和民俗等方面的内容,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原始记录。
二、少数民族语言档案的利用现状及问题分析
虽然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档案本身具有巨大的利用潜力和价值,但是囿于各种主客观原因,目前少数民族语言档案在社会上的影响力日渐衰弱。
(一)少数民族语言档案使用人数锐减
1.少数民族语言使用人数的减少,导致相关档案的使用人数锐减。少数民族语言档案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为载体,翻译版本极少,若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档案,就必须掌握相关语言。随着普通话在各个地区、领域的推广,能够掌握、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的人数越来越少,甚至像回族、满族等少数民族已经全部转为使用汉语,许多少数民族语言的利用如今逐渐被淡化,即使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的使用人数也呈现减少的趋势,从而对少数民族语言档案的利用产生严重的影响。根据2010年我国少数民族语言使用人数调查显示:我??105种少数民族语言中,仅有6种语言存在情况安全,60种语言处在濒危等级,濒临灭绝,满族、赫哲族等4种语言已经灭绝。此外,少数民族还拥有大量的口述档案、声像档案等其他类型档案,囿于部分工艺技术缺少继承人,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灭绝,逐渐淡化出社会关注的范围。
2.使用领域的单一,导致相关档案的使用人数锐减。少数民族语言档案反映了少数民族社会的经济、政治、军事、哲学、医药和民俗等多方面的内容。笔者通过对多家档案馆的实地调研和采访相关工作人员发现,近年来少数民族语言档案的使用者多是专门研究有关历史的专家学者,他们主要以了解历史和还原历史为目的。而普通的公众和利用者几乎对少数民族语言档案没有需求,即使拿到了也根本看不懂,无法检索所需信息。
(二)少数民族语言档案管理分散,很难满足检索需求
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档案保管分散,在全国许多地方,尤其在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的档案馆都有一定数量的保存,还有部分流传在海外和民间。这种分散式保管的方法,导致少数民族语言档案根据所在全宗与汉语档案一起存放,一般情况用户都会选择全宗中的汉语部分查阅,加上只有经过工作人员整理过的汇编版本才提供利用者查询,而大部分的档案因为部分残缺、内容零散或者独立成册,都对少数民族语言档案的检索利用带来了挑战。同时,许多少数民族习俗、文化并不是以文字的形式进行传承和保存,还有通过口口相传或者绘画等形式存在,加上语言掌握人数的减少,后继无人的情况愈发严重。而纸质的档案经过常年的翻阅和转移,导致卷宗破损,部分内容丢失;地方档案馆又缺少设备和能力对少数民族语言档案进行修补、清理、杀菌消毒等处理,导致档案记载的内容不再连贯,为检索使用带来了较大难度。
(三)少数民族语言档案利用率偏低
1.开放程度低直接影响少数民族语言档案的利用率。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档案因为涉及原件破损严重、档案真实性难以考证,甚至涉及政治、军事等保密因素,所以有许多少数民族档案是不对外开放使用的,能够提供使用的仅仅是进过工作人员进行分类和重新编录后的一小部分档案。少数民族语言档案的开放程度的不足,限制了其在社会中的利用。
2.双语技术的缺乏,难以满足利用者的需求。双语技术需要将少数民族语言档案翻译成汉语版本,为使用者提供使用,但是翻译工作是一项庞大艰难的工程,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人力和物力,需要大量的专业人员,为防止档案内容失真,也对翻译工作提出了极高的要求。然而,如今国内还没有对少数民族语言档案进行大批量的翻译,用户看不懂少数民族语言档案,自然就会放弃对其的使用。
三、对少数民族语言档案利用的合理建议
(一)拓展应用领域,提升影响力
多领域广泛利用少数民族语言档案。尝试将部分具有文学、历史、哲学等有价值的文字、声像档案运用到教育领域,运用到课堂上。在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可以增设少数民族语言的兴趣课程,首先,让少数民族本族人民能够了解和使用本族的语言,从而利用本民族语言的档案;其次,让更多的学生了解中华文明的多元性和多样性,通过在课程上的学习,增强对少数民族语言档案的兴趣,深度挖掘潜在的价值,从而增加使用档案的人数。还可以运用到医学、建筑、旅游等各领域。藏医、蒙?t在历史上都是具有广泛影响的,可以尝试将有关医学知识和技术实验应用于医学教育和临床研究。少数民族建筑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建筑文化中重要的一部分,可以根据少数民族语言档案中的相关内容,修复、还原少数民族的古建筑;还可以让多元的文化通过旅游业的开发,被更多的人所了解,为更多人所利用。此外,将少数民族语言档案与VR虚拟现实技术相结合,应用于历史文化、旅游、教育等方面,拓展传播渠道和应用领域。
(二)调整少数民族语言档案管理方法
对少数民族语言档案实行“集中管理,分散使用”的方法,加大对海外和民间档案的收集,选择重要地点对珍贵档案进行集中的管理和保护。传统的人工管理方式显然已经难以满足现代化社会的需求,要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档案数字化的管理。如今少数民族语言档案多以纸质版本留存,数字化的管理需要利用计算机对档案内容进行输入,建立高效的数据库进行分类管理,提高少数民族语言档案管理和检索效率。现在社会上一些机构已经开发出少数民族语言的输入法和输入系统,但是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提高,从而开发出少数民族语言的办公系统、门户网站、检索数据库等更多有利于管理利用的信息化产品。
(三)有效提升少数民族语言档案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