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6 15:29:34
导语:在不动产档案管理措施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关键词:房地产档案;法律;政府
一、前言
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无论是征地、开发、拆迁、补偿,还是建设、安置、交易、管理等项工作日益频繁,交易手续日渐周密,交易管理日渐规范,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方针政策进行操作,这种很强的政策性发映在房地产档案管理上,档案工作任务更加繁重。房地产的健康快步发离不开房地产档案的支持,房产档案是政府职能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形成的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房地产档案是房地产产权界定的有利存证, 是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开展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工作,组织房地产交易活动的重要载体。房地产档案的形成,有其特殊的专业要求和独立的对象,为实施产权管理和产权保护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在房地产档案管理中,工作的对象是房地产行业的全部档案,这些档案材料是证明权利人与房屋土地之间权利关系的原始凭证,具有法律凭证价值,是房地产纠纷中形成的产权证、契约、文件,图纸、表册、照片、电子计算机软盘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无论是租赁房屋、购买房产、抵押房地产借款等,因此,作为档案管理人员要对档案的质量负责,要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二、房地产档案的法律作用具体体现
1、保障房产交易顺利进行
通过查阅房产档案确定谁是真正的业主和该房产是否有权利限制等情况,对于购房者而言,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根据《物权法》第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不动产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应以不动产登记簿为根据,而不动产物权证书只是不动产登记簿所记载内容的外在表现。限购令出台以来,房产管理部门提醒市民在购房前,一定要认真核实自身是否符合通知所规定的条件,对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者,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将不予以办理备案和登记过户,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市房地产登记部门在办理备案和登记过户时,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核查购房人所提交的户籍、婚姻情况等证明材料,对不符合购房条件,不予办理备案及登记过户手续。如果房屋有被法院查封、房屋已列入拆迁范围等问题,一般不会在房产证上反映出来,只有查询房屋登记簿才能准确反映房屋所有相关信息。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房屋登记簿应当记载房屋自然状况、权利状况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登记的事项”。才能代表国家管理房地产在所有权及相关权利进行交易、登记、确权等管理活动中进行有效管理。
2、维护房地产市场诚信经营
在城镇住房体制改革及相关政策的推动下,中国住宅和房地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但也出现了很多不规范的问题,如房地产违规开发、广告虚假、面积“短斤缺两”、合同欺骗、中介市场鱼龙混杂、物业管理不规范等。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社会诚实信用观念淡漠、信用管理体系和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失信惩戒机制。我们通过房地产信用档案的建立,将各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的基本情况、经营业绩以及经营中的不良行为记录都将通过建设部的一个网上信用档案系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房地产信用档案是覆盖房地产行业所有企业和执(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记录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和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等专业人员的信用信息。凡是可以判断信用状况的信息资料,包括房地产企业基本情况、业绩及良好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公众投诉及处理等,在档案中都有记录。房地产信用档案的建立,可以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诚实经营的水平,使失信者为其失信行为付出巨大代价,得不偿失,并且有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消费者要买房,可先上网了解企业信誉度和项目情况,做个基本判断,然后再决定是否购买。社会公众也可以在网上直接对房地产市场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投诉。
三、保障房地产档案法律作用的措施
1、贯穿依法治档的理念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档案工作必须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在房地产档案管理过程中,应以《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房屋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其中,《档案法》是我国档案管理的根本大法,连同地方制定和颁发的有关档案法规,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及各地方为贯彻本法所出台的有关文件,明确了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实施的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严格执行部门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将档案管理工作置于法律规范和部门制度的制约之下。
2、加强档案管理人员法律责任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执行《档案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需要接受法律和法规的约束,损毁、丢失房地产权属档案的;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房地产权属档案的;涂改、伪造房地产权属档案的;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房地产权属档案的;不按照规定归档的;档案管理工作人员,造成房地产权属档案损失的,将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从本岗位必须履行好的责任做起,夯实管理基础,做实档案管理工作,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绝不发生违法行政问题。
总之,房地产档案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法律作用,做好房地产档案管理工作是我国依法管档的重要体现。需要档案管理人员加强法制观点,依照法律规范要求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肖爱娥.房地产产权档案管理探析[J].档案时空,2007.
2、曾旺辉,黎永索.房地产档案管理的问题及对策[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09,4.
面对中小企业缺乏有效的抵押品,难以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实际情况,中国人民银行曾对银行系统授信时是否接受中小企业的存货、应收帐款等作为抵押品进行了调查,从银行角度分析了中小企业难以凭借动产作为抵押担保获得贷款的原因。从银行角度而言,动产抵押难以推行的因素主要包括:其一,动产特征所致。在动产抵押中,动产易于移动导致实践中一物多抵和抵押物品不实。其二,银行控制风险的需要。银行信贷资源在我国的金融资源总量中占有绝对优势的地位,但目前信贷资源配置效率与其理想状态相比仍差距明显,银行系统中的不良资产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风险日渐累积,信贷趋于集中。在这个大前提下,银行防范风险机制不断完善,如商业银行普遍上收贷款权限,严格贷款发放程序和条件,重视对中小企业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的考察。这导致以担保贷款为主的中小企业难以获得银行的贷款支持。其三,银行应对动产抵押经验不足。动产抵押要求银行相当熟悉抵押品所在的行业,能确定抵押物品的真实价值。目前国内银行在这方面谈不上经验丰富。存货抵押的关键是有良好的仓储机构和监管措施,银行只能委托给中介机构去管理,这无疑增加了银行的成本,并且目前的中介机构由干诚信度普遍不高,银行不愿接受其评估结果。总的来说,就银行方面来看动产抵押很难操作。而制约银行接受中小企业动产抵押品的另一个原因在于法律规则的不确定性,除了上文所述法律没有明确动产抵押制度导致银行不清楚哪些动产可以设定抵押外,抵押登记规则不完善也是重要阻碍因素。制定可行的动产抵押登记规则,为银行的交易安全提供保障,此为解决中小企业担保困境的可行之策。
二、设立统一抵押登记模式的必要性
抵押登记,是指经权利人申请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用于抵押的物权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的法律行为。物权的设定或变动事项应当登记,这是物权公示原则的要求。一般地,不动产以登记为公示原则,动产以交付为公示方法,而对于动产抵押来看,强调的重点就在于不交付,既然动产抵押权之设定即为使动产满足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所以为保守商业秘密便不能采取交付的公示方法。那么,登记制度便在抵押权,不管是动产抵押权,还是不动产抵押权上占据重要位置。
目前,实践中动产抵押登记状况不容乐观,这已经对中小企业贷款融资发展形成很大的制约。实践中动产抵押登记的不足之处具体表现为:
1、登记效率低下。根据对工商局、银行、企业的调查,一般地,中小企业的动产抵押登记时间为:(1)设备登记,工商局认为实际所需时间为5天,而金融机构认为实际所需时间最短7天,最长为17天;(2)土地和建筑物登记,房地产登记所认为实际所需时间3天至15天;金融机构认为实际所需时间最短7天,最长为30天;(3)机动车登记,按《机动车登记规定》,汽车登记法定时间为1天,向登记机构查询信息,花费时间一般为1天至3天。这些均导致登记效率不高。
2、登记事项不合理。目前实践中动产抵押登记的指导性法规为《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第4-7条的规定,不仅反映出登记内容过于详细而且需要登记人员进行实质性审查。如在进行动产抵押登记时,需要对抵押的动产做出详细性描述。
3、登记机关杂乱。《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企业动产抵押物的登记机关。”《物权法》也采用相同规定,于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了动产抵押的部门,即“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但是实践中,动产抵押的登记机关远比上述法律规定要混乱。
因此,动产是种类物和抵押物的不特定性以及抵押后容易替换,造成抵押登记在操作中的困境。再加之实践中登记机关杂乱,登记效率低下,可以说动产抵押登记状况不容乐观。动产抵押登记无章可循成为影响银行接受动产抵押权的重要原因。
三、设立统一抵押登记模式的可行性
统一登记模式是为了克服分别登记制而产生的登记机构混乱无章的弱点,其优点在于登记规则统一,信息量集中,当事人可以便利的获取相应信息,降低整个登记系统的运作成本。目前,学者对不动产统一登记机关的问题较为关注,建议不动产登记机关的司法性和统一性。登记机关司法性的理由,在于“因不动产物权登记均具有决定公民与法人的财产权利的司法的意义,故各国法律一般均把不动产登记机关当做司法机构之一”但本文认为,我国不动产和动产抵押登记仍然由工商系统来完成更为恰当,一是惯例因循的结果,二是全国工商系统已经开发了登记软件,这是司法系统不具备的优势。至于不动产登记和动产抵押登记的统一性,是推行登记制度的共同要求。
为了切实提高和保障公证质量,规范公证业务,根据《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公证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司法局于11月1日起组织对金昌市公证处和永昌县公证处2002年以来的公证质量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本次检查依据《公证程序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照中国公证员协会的公证质量标准,紧紧围绕真实性、合法性、程序化、规范化四个主要方面展开,重点集中在证据保全、不动产事务、遗嘱继承赠与等民事、强制执行、涉外涉港澳台等五类公证事项。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11月1日到15日是各公证处自查阶段,采取承办公证员自查、各公证员交替互查、全处集中评查等方式,在此基础上公证处得出综合检查结论并上报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11月16、17日是各地区检查阶段,由主管副局长带队,在市、县公证处之间组织两次互查。
一、 基本情况
金昌市公证处2002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6349件,其中证据保全、不动产事务、遗嘱继承赠与等民事、强制执行、涉外涉港澳台等五类公证1561件。在本次公证质量检查中,重点检查民事经济类公证共526件,其中民事公证425件,经济公证101件,经统计:合格证为521件,占总数的95.3%;基本合格证25件,占总数的4.7%;未发现不合格证。重点检查涉外涉港澳台公证共262件,合格证257件,占总数的98.1%;基本合格证5件,占总数的1.9%;未发现不合格证。另外,该处还在全处集中评查中通过民主评议评出优秀卷4件,对承办公证员给予了奖励。
永昌县公证处2002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373件,其中民事类117件,经济类256件。本次公证质量检查全面检查了所有办结案卷。经统计,合格证为373件,占总数的100%;未发现不合格证。
在检查中,市司法局和两级公证处采取承办公证员汇报自查结果、填写“质量检查阅卷笔录”、座谈检查体会等多种方式,找出实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大家帮助提出改进意见。公证员们还利用这次检查提供的交流机会,研究和探讨了一些公证理论热点和实践难点,如能否提供刑事诉讼证据保全公证、遗嘱公证如何达到保密要求等等,从而提高了自身的业务水平。
综上,本次公证质量检查通过全面自查和地区互查,重点检查了市、县两级公证处各类公证事项办结案卷1161件,合格与基本合格率达到100%。我市公证人员确能坚持真实、合法、程序、规范的公证原则,办理公证时严格审查、认真把关,保证了公证质量。
二、 存在的问题
1.存在轻视实体与程序其中一方的工作误区。一些公证员在办证时,或因事项简单而不仔细询问、理顺法律关系,或一味追求事实准确无误而忽视公证程序要求。
2.谈话笔录制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如谈话不能紧扣主题、切准要害,谈话内容缺乏“告知义务”内容,谈话针对性不强,谈话文字书写不规范等。
3.个别公证卷宗制作有瑕疵,如缺乏次要证据、《受理通知书》,公证书无页码,公证书出证日期与审批日期不一致等。
4.具体办证中把关不严的问题时有出现,特别是现场监督类公证,由于申请单位的原因,往往导致先公证后补相关材料。
5.档案管理方面存在安全隐患,没有专用保险柜,遗嘱等保密卷宗存放不安全,安全措施不完备。
6.限于实践操作困难,大部分案卷无法做到收费凭证入卷,公证处一般采用变通办法,仅将发票号码抄录在案卷中。
三、 改进措施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我们争取能纠正的,及时纠正;对目前无法补救的,如大量案卷缺少受理通知书等,将之纳入公证处内部制度建设解决,在今后工作中注意改进。同时,还提出一些具体的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充分认识公证工作的重要作用,提高公证人员的素质。
2.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执行公证质量标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查漏补缺,力争今后公证质量实现新的突破。
3.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要抓紧制订档案管理等业务制度。
4.改善办公条件,增加防盗、防火等安全设施和保密设施。
一、房产档案工作的特点
(一)法律性
房产档案是指房地产管理机构在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房地产行政管理法定职责的体现,是证明权利人与房屋之间权利的原始凭证,具有法律凭证价值。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蓬勃发展,伴随而来的房产交易、抵押、评估、保全、查封等活动日益增多,房地产纠纷呈上升趋势,房产档案的利用率迅速增长。房产档案是人民法院确认房屋权利归属、处理房地产纠纷的重要依据,为权利人的产权保护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社会性
随着住房消费市场的全面启动和城市二、三级市场的全面放开,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人越来越多,权利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时,房产档案的利用就成为确认交易行为是否合法的必不可少的环节。由此房产交易双方才会有安全感,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才能安全有序。
同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规划、旧城改造、拆迁安置等如果采用传统的调查测算方法,投入大、周期长且可靠性差。而利用数字化房产档案信息和馆藏实物档案可以较全面便捷地汇总、统计房屋权属状况,既节省资金又能较快地计算出成本,加快工程进度。
(三)价值性
房地产属于不动产,价值高,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构成中占有重要地位,随着房产价值的上升,人们对房地产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房产档案的有无,保管的好坏,记载得是否准确、全面,直接关系到权利人的经济利益,房产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真实地记录相关信息,客观反映房产经济的运行过程。因此,房产档案属于财产档案,含金量高,具有价值性。
(四)网络性
在当前信息化时代下,借助计算机网络技术就可以将产权管理、图表管理、档案管理等结合在一起,极大地改变了过去人工收集、整理、归档、利用等传统的档案工作方式,有效地提高了档案管理的效率,促进了档案信息的充分利用。
二、房产档案管理的当前形势
(一)法制观念淡薄,没有完全依法管理档案
房产档案管理如果没有健全的法制做后盾,档案管理制度得不到落实和实施,就不能形成科学的管理方法,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真实性等就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容易出现工作偏差或失误,出现档案丢失或者缺损等情况。
(二)房产档案信息化建设进程缓慢
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是当前房产档案的管理趋势,构建信息数据库和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已经成为现代化房产档案管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传统手工的档案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有效地保障档案管理水平。但目前房产档案信息化建设进程缓慢,多地普遍存在着现代化管理模式和传统手工管理模式并存的形式,没有建成完整的信息数据库,增加了档案信息的安全隐患。
(三)档案工作人员素质较低
房产档案管理需要一支既有一定档案专业知识又有一定测绘、法律等相关知识的管理队伍,而当前的档案管理工作中,工作人员大都没有进行过专业化的培训,非专业人员的管理导致了档案管理方式的不科学。部分地区由于档案管理人员待遇较低,有的人员不能安于工作,不认真钻研业务,甚至存在想转行或调动的想法,从而严重影响了档案资料的管理、利用和发掘,影响了档案的质量,降低了档案的利用效果。
三、加强房产档案规范化管理的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制定科学、统一、切实可行的档案管理制度
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是房产档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加强档案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从目前档案管理部门工作状态和运行方式来看,档案工作效率低下,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乏有效的制度监督,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积极性低,缺乏工作热情和创造性。因此,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应当首抓制度建设,建立有效的竞争机制,提升工作人员的危机意识和竞争意识,将工作绩效同奖惩制度结合,激发工作人员的热情和创造力,从而提升房产档案管理水平。
连云港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档案室成立于1989年,在20多年的档案管理工作中,档案室严格按照《档案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档案库房保管制度》《档案查询利用制度》以及《档案管理人员职责》《建档人员职责》《接待人员责职》等岗位责任制。2008年《房屋登记办法》实施后,针对档案管理中出现的新规定、新要求,又制订了《连云港市城市房屋权属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连云港市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规定》等技术规范。同时在工作中根据业务需要,对新出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制定业务标准,确保各项工作的规范性和严密性,于2009年顺利通过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江苏省五星级认定。
(二)切实做好房产档案的收集工作
收集工作是房产档案规范化管理的首要环节,也是整个工作流程中最为基础的工作,只有确保房产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才能为后续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档案收集要做到登记材料内容完整、准确,能全面、真实地反映房地产的本来面貌,反映物权的归属、沿革、变动等情况。收集的各类登记材料要系列化,能完整地反映房地产权利状况,使之成为有应用价值和长久保存价值的档案。
为了提高房产档案收集工作水平,应该严格按照《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以及工作流程,对收集档案的范围、分类等做出细致的划分。要加强与各个业务部门的联系,做好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确保档案资料收集工作的顺利开展。
连云港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档案室在收集档案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连云港市城市房屋权属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从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各个环节按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收集、制作登记资料,力求文件材料的形式、规格、技术指标等达到高度一致,保证凡属归档范围内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都要收集齐全。同时,对每卷档案在整理前先检查验收,缺件、错件档案以及内容不完整、字迹不清晰等文件予以退回,杜绝不符合标准的档案入库。
(三)认真做好房产档案的整理工作
房产档案资料收集之后,应按照《房屋登记办法》《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将应当归档的登记材料按内容和形式进行排列编号,编制目录、封面并移交进行集中统一保管,形成系统的资料库。
在档案整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档案资料管理的规则操作,对登记材料要按照“一宗一卷”即“每办理一件登记所形成的材料立一个卷”的规定立卷,卷内材料要按《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的规定进行排序、编写页码、编写卷内目录和备考表等。纸质档案装订时应将材料上的金属物全部剔除干净,对破损或者幅面过小的材料应采用A4白衬纸托裱,幅面大于A4的材料,应按A4大小折叠整齐,并预留出装订边际。卷内文件材料装订应整齐美观,不得压字、掉页,不得妨碍翻阅。
(四)加强房产档案的动态管理
房产档案的动态性是房产档案最显著的特点。房产档案形成后,房地产的权利和房地情况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为了保证房产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需要采用动态管理方式,根据产权人的变化、房屋现状的变更来补充新材料,更改房产档案中的簿、档、图等,以确保房产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和系统性,使房产档案成为“活”档案。
(五)加强房产档案的信息化建设
1.提升档案信息化的认识
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传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已经无法适应房产档案管理工作的需求,需要依靠计算机软件进行档案管理,依靠网络、计算机、扫描仪等现代化设备进行档案的检索与存储。因此,房产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到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到档案管理信息化是房产档案管理的有效途径。
2.打造房产档案信息系统
打造房产档案管理的信息化,首先要完善房产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把房产交易系统与房产档案信息系统进行对接,交易信息同步于档案系统中,同时利用扫描仪等设备把相关图像信息导入交易信息系统中,运用技术软件进行整合和调阅,形成准确、完善的房产档案数据库。
连云港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非常重视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按照住建部“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的要求,建立了一个集录入、扫描各种类别和密级的房产档案系统,使纸质档案图像化,实现了电子化的集中存储、索引、管理、查询等。在充分考虑房产交易业务的前提下,结合档案电子化的发展趋势,在产权产籍管理系统中专设档案管理模块,档案工作的各环节都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达到收集、整理、扫描、编目、备份、统计、查阅等全由信息系统操作,极大地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3.建立档案数据分析系统
通过信息化,建立一整套房产档案数据分析系统,管理人员能够从不同角度对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对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做出合理预测,便于相关职能部门科学决策,及时调控,减小风险,有效地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水平
首先,要对管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加强档案学知识、法律知识和房地产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掌握行业动态、新规,提高专业素养和知识水平。
其次,要注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档案信息化的建设和实施,需要既懂计算机网络技术又精通档案业务的复合型人才,无论是系统软件的选购、研发还是信息化的具体实施、维护,都需要人才的支撑。档案部门除引进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外,还要加强在职档案管理人员的计算机知识培训,做到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档案管理软件,掌握房产信息资料的录入、分类、检索等程序,提高档案的存储和处理能力。
最后,房产档案管理是一项细致繁琐的工作,需要档案管理人员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对待工作,确保房产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齐剑茹.加强房产交易中心档案管理工作的措施.东方企业文化.2015.23
2.王欢.对做好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档案工作的思考.东方企业文化.2015.24
[关键词]房产档案;规范化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1-0342-01
房产档案作为房屋权属信息的主要记录方式,其需要详细记录下房屋产权状况与各种相关内容,所以房产档案需要具有非常强的法律效力,其内容的记录也需要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同时随着时间的流逝,房屋或许会由于赠与、交易或者是继承等情况而出现产权变化,并且由于土地分割、房屋翻建或者是拆迁行为的发生也会造成房屋的各项信息出现变动,所以需要对房产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以保证其真实性以及全面性。
一、房产档案工作的特点
(一)法律性
房产档案是指房地产管理机构在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房地产行政管理法定职责的体现,是证明权利人与房屋之间权利的原始凭证,具有法律凭证价值。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蓬勃发展,伴随而来的房产交易、抵押、评估、保全、查封等活动日益增多,房地产纠纷呈上升趋势,房产档案的利用率迅速增长。房产档案是人民法院确认房屋权利归属、处理房地产纠纷的重要依据,为权利人的产权保护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社会性
随着住房消费市场的全面启动和城市。、三级市场的全面放开,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人越来越多,权利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时,房产档案的利用就成为确认交易行为是否合法的必不可少的环节。由此房产交易双方才会有安全感,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才能安全有序。同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规划、旧城改造、拆迁安置等如果采用传统的调查测算方法,投入大、周期长且可靠性差。而利用数字化房产档案信息和馆藏实物档案可以较全面便捷地汇总、统计房屋权属状况,既节省资金又能较快地计算出成本,加快工程进度。
(三)价值性
房地产属于不动产,价值高,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构成中占有重要地位,随着房产价值的上升,人们对房地产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房产档案的有无,保管的好坏,记载得是否准确、全面,直接关系到权利人的经济利益,房产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真实地记录相关信息,客观反映房产经济的运行过程。因此,房产档案属于财产档案,含金量高,具有价值性。
(四)网络性
在当前信息化时代下,借助计算机网络技术就可以将产权管理、图表管理、档案管理等结合在一起,极大地改变了过去人工收集、整理、归档、利用等传统的档案工作方式,有效地提高了档案管理的效率,促进了档案信息的充分利用。
二、加强房产档案规范化管理的相关措施
(一)有序开展房产档案的收集以及整理工作
在进行房产档案管理时,首先需开展房产档案的收集以及整理工作,并保证这两项工作的规范性。其中在房产档案的收集方面,为了保证收集质量需要制定以及明确相关的管理规范,制定工作流程,并明确各个工作人员的职责范畴,另外还需要科学的划分为范围与其分类等。另外档案收集部门一定要注重其和其他部门之间的相互联系,并及时的转移相关档案资料,以使档案资料收集能够有序正常开展。若是档案收集阶段其出现了档案内容不完整或者是字迹不清晰等问题,则收集人员需要重新进行档案的整理,避免档案内容出现不清晰完善情况。档案资料收集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其直接影响到后续工作的顺利程度,所以一定要使房产档案资料具有真实性、全面性以及完整性。
在整理档案资料时,一定要保证整理行为的规范化,这就需要形成系统性较强的资料库,同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来整理档案信息。此时需要科学的分类以及筛选各个档案资料,并根据一定的顺序整齐排列资料,之后需要妥善装订各个资料。在整理资料的过程中还需要适当添加图片、照片等信息,一方面使档案资料内容更具有真实性,另一方面也使资料内容更为丰富。
(二)提升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以及素质
房产档案收集以及整理工作主要是由管理工作者来完成,其道德素养以及专业技能将会直接影响到房产档案的管理质量,再加上各种新兴技术已经应用到房产档案管理过程中,所以一定要通过有效的教育培训工作来提升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以及道德素养。教育培训工作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比如说高校进修、专家讲座、趣味竞赛等等。但若只通过教育培训工作是远远不够的,管理人员还需要通过不断的学习来掌握更多的知识方法,了解房产档案的各方面知识,科学合理的运用各个档案学科新技术以及新理论,从而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具有规范化以及科学性。另外还需要引进投入竞争激励机制,制定奖惩策略,使管理人员产生工作的积极性,可以自觉保证工作的正确性,自觉遵守相关的条例规定。
(三)加强房产档案的动态管理
房产档案的动态性是房产档案最显著的特点。房产档案形成后,房地产的权利和房地情况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为了保证房产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需要采用动态管理方式,根据产权人的变化、房屋现状的变更来补充新材料,更改房产档案中的簿、档、图等,以确保房产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和系统性,使房产档案成为“活”档案。
(四)加强房产档案数据库建设
现在我国已经进入到数字化社会之中,数字化技术已经融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为了跟得上时展,提升房产档案管理效率,有必要将数字化技术应用到其中。为了实现房产档案内容的信息化、数字化,管理人员需要通过扫描仪以及计算机等各种先进的设备仪器来使档案信息内容可以转变为数字化信息,之后再将其直接存储于计算机系统中便于查询以及管理。为了使房产档案管理工作更具有现代化,提升其管理质量,有必要建立起数据库。一般来说在房产档案管理中需要将其数据库系统划分为四个部分方面,也就是产权产籍综合、政务综合、图形以及实物影像数据库,并基于此建立信息存储处理系统,实现无纸化办公,使管理人员只通过计算机系统即可以管控房产档案。
(五)建立房产档案网络化服务模式
房产档案的服务不单纯是某一项的服务,而应是所有信息的全部披露,是一种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务模式房产档案网站是实现多元化服务的有效手一段,房产档案网络化服务是将档案信息及其相关资料数字化、图像化,通过互联网经过相应的身份确认查看信自。一方面可将房产档案中的建筑面积、房屋坐落、平面图等公布在网上,对于有条件利用资料一的各级用户可根据自身的用户级别查询相关的房产档案;另一方面利用者也可将自身的相关问题留在网页上,档案管理人员可及时了解使用者的需求,解答问题,实现管理者与使用者的互动互惠。
总之,房产档案作为房屋各项信息资料的重要记载以及总结,其可以真实同时全方位的体现于房屋的各方面信息,通过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将各种现代化技术融入到其中,可以实现动态管理,使管理内容以及方式根据有及时性、时效性,使房产档案信息得到了更为有效的管控。
参考文献
[1]全晓虹.加强房产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措施探讨[J].科技展望,2016,07
一、当前房屋登记工作面临的问题
(一)房屋登记系统问题
《房屋登记办法》的颁布实施,坚持“登记为民”原则,注重可操作性,方便人民群众办理登记,如登记依申请而启动,明确登记时限,对登记申请人必须进行告知等;确立和细化了登记簿制度,明确了登记簿的内容和形式;合理界定了登记机关权限,有利于提高登记效率;细化了《物权法》规定的登记类型,对《物权法》确定的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和最高额抵押权登记、更正登记等登记类型做了具体化规定,更具有可操作性。
以上各种规定,都需要我们切实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发挥应有的效用,这不仅是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更是提高自身素质、保障登记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其中,针对建立房屋登记簿这一核心要求,各地都在原来登记系统的基础上开始了房屋登记簿的建立工作,烟台市也为此开发了全新的登记系统。我市目前在这方面面临着极为严峻的形式,原有的登记系统不完善,无法满足建立房屋登记簿的要求,只能自己摸索手动建立登记簿,工作效率低,无法形成完善的房屋登记系统,也无法完成原来大量登记数据的建立工作,造成房屋登记簿的数据不齐全,不规范,严重影响了房屋登记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由于没有统一的房屋登记系统,房屋的预售备案、房屋抵押等工作都难以统一起来,案件的受理和审批工作也相互分离,不仅增加了大量的重复工作,降低工作效率,更重要的是不能建立统一的房屋登记信息,造成房屋登记的误判,产生不稳定因素。
(二)房产档案管理问题
房产档案目前由市城建档案馆管理,在房产档案管理上主要面临以下问题:
1、部分档案没有做到一户一档
一户一档是房产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如果不能做到一户一档,房产档案就无法体现房屋的产权现状,往往造成产权归属的误判。目前房产档案的管理普遍存在这一问题,一处房产具备几套档案,甚至抵押档案也是单独立档,互不联系,根本无法确定哪一套档案记录的是该房屋的当前所有权人。《办法》实施以后,需要逐步建立房屋登记簿,而房产档案是建立登记簿的重要数据来源。目前房产档案的现状显然不符合数据准确的要求,使房屋登记簿的建立困难重重。一旦因为房产档案的混乱造成登记簿的错误,导致经济损失,我局必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没有建立分丘分幅的管理模式
分丘分幅、以图管档的档案管理模式是房产档案管理最科学、最有效的管理模式。目前房产档案只是简单地放入档案柜,办理一批存放一批,全市各个区域的房产档案混在一起,同一栋楼的各户档案分散在整个库房中,难以实现档案的统计分析及利用。比如,因城市规划需要调阅我市某一区域的所有房产档案,目前只能先到现场逐户调查产权人姓名,根据姓名到档案馆逐户调阅,往往几天时间也不能完全调出。而如果采用分丘分幅的存档模式,同一区域的房产档案都集中在同一个档案柜,只需在规划图上划定范围,立刻可以找到该区域内所有房产档案的存放位置,可以极大提高工作效率,更不会出现错误或遗漏。
(三)商品房预售管理问题
为切实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各地都采取各项措施,以加强对预售资金的监管为根本,实现市场的平衡与稳定。烟台市房管局自20__年起开始了该项工作,目前已取得很好效果。我市20__年起,房管处开展了商品房预售备案工作,仅为整套工作程序的一个环节,严格来讲管理工作尚未真正运作,可能产生的后果是:一些企业无证售房、更改设计、面积不足;一些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工期延误;一些企业收取预收资金后,不积极为业主办理产权证书,引起不稳定因素;一些小区物业管理跟不上,体现在收费标准、服务项目和质量不达标的方面;同时,预收资金监管不到位,将可能发生抽逃资金等现象,对市场秩序危害极大。
(四)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20__年下半年,我们集中力量对规划区范围内房屋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摸底。调查中发现存在两大类问题,一类是由于历史原因,房产证未办到个人名下,另一类是已办理了个人房产证,但由于不同因素,无法上市交易。涉及问题总户数为8650户,其中,开发商开发建设的小区产生问题4454户,机关、企(事)业单位自建或购买民房产生问题1240户,驻城村房屋产生问题2956户。
房屋登记中产生历史遗留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甚至相互交叉。主要有以下五种:
一是土地原因。有的在开发建设前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或土地手续不齐全;有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购买民房,分配给本单位职工,由于户籍与土地政策冲突,无法办理房产证;有的驻城村利用宅基地搞开发,对外出售,导致房产证无法办理,或已办理房产证后无法上市交易。
二是规划问题。有的项目没有办理规划手续便开发建设;有的规划审批手续与土地审批手续不一致;有的实际建设超出规划审批手续许可的范围,等等。
三是建设手续不齐全。主要涉及工程开工、建筑质量、人防工程等。
四是政策因素。我市的 房地产业管理是随着法律、法规、政策的不断完善而逐步走上正规的。具体讲,直到1998年《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实施以后,房屋登记管理工作才逐步步入正常轨道。1998年10月市政府召开会议,要求房屋登记中出具土地手续,我市才逐步完善房屋登记中的土地管理。同时,还存在一种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曾出台过政策,集中清理过部分违章行为,但由于政策传达或政策理解等因素,违章建设单位没有及时申请办理,使问题积压下来。而在统计的8650户问题中,土地问题占48%。
五是少数的人为因素。极少数项目,在办理房屋登记过程中,采取欺瞒等手段办理了相关手续,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问题显现出来,最直接的后果是已办理房产证的住户不能上市交易。
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是引发房产相关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根源,也严重制约了房屋登记工作的完善与发展,是群众反映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
(五)房屋登记体制建设问题
目前我局从事房屋登记相关工作的单位科室有局业务科、房地产管理处、城建档案馆,开发办还涉及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审批工作。随着《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突出房屋登记簿法定效力的作用,以及中间环节“无缝对接”
、办事效率的最大化提高等要求的提出,现行房屋登记体制面临着以下问题:
1、登记簿的法定效力难以实现
《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即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依据,房产证只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同时,房屋登记类型包括国有、集体两大项登记,五大类型,30多个小项,每一小项登记均有不同要求,登记工作繁琐而复杂。但均需作到针对登记的事项、内容等询问申请人,并做笔录归档保留;均需作到将登记事项、内容记载于登记簿。
在现有的房屋登记体制下,受理案件的工作人员见不到登记簿,无法作到依据登记簿询问申请人有关登记事项、内容等,也无法做询问笔录,无法根据登记簿登记事项、内容等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无法确定申请人申请登记的房屋是否已进行了查封登记、预告登记、异议登记、抵押登记、预告抵押登记及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等,难以做到准确受理。
2、房屋登记效率受到很大制约
目前我市房产登记案件由业务科受理,由房管处现场勘查、审核、审批。而业务科与房管处没有实现集中办公,业务科受理案件后只能等半天或一天后集中送往房管处,这样在客观上就造成案件办理的滞后,不能做到受理即开始办理。目前,我们的办证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而传件与转件就要占去20%—40%,不利于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办法》中规定的异议登记办理时限是1个工作日,而目前的工作机制仅接送案件就至少需要1—2天,根本无法达到规定要求。其他登记类型也会因为案件的传接占用了较多的时间,造成实际工作时间的紧张。尤其对异议登记、查封登记、房产证遗失登记等需要即时办理的登记,势必因工作机制问题导致登记不及时,极有可能产生法律纠纷,我局也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房屋登记簿建立及信息系统建库工作难以开展
目前房产档案由市城建档案馆管理,在房屋登记系统的建设过程中,对房产档案进行标准化整理,建立规范的文本档案库及电子档案库,是登记系统建设中最基础、最核心的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对成果的质量也有严格的要求,需要确保100%的准确无误。这些工作都需要由房地产管理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因此协调房产档案的管理体制也是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六)村镇房屋登记问题
1、体制不理顺。目前,建成区的三个街道区域内所有房屋登记(包括该区域内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均由市建设局直接受理当事人申请,直接派工作人员现场勘查,调查笔录,完成内审外查后给予登记发证;而另8处镇街的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工作自20__年8月后,市房地产管理处只增加了业务量,人员编制並没有随之增加,现该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工作人员共11人,尚不足烟台市其它县市区房屋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平均人数的半数,在这种情况下,20__年8月起的村镇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工作只能沿用以往模式,即由各乡镇村镇建设办公室受理案件,申报资料初审,然后现场勘查,再将资料报至市房地产管理处,该处只能做到形式审查,一方面无法确认资料真伪,另一方面对现场的实际状况並未真正掌握,只能以各村镇建设办公室的审查结果作为依据进行登记並发证。村镇建设办公室隶属于各乡镇政府,受诸多因素制约,审查结果时有纰漏,影响了登记工作的正常开展。
2、办公经费和办公设施匮乏。目前,我市各镇街财政对于村镇房屋登记都不拨付办公经费,村镇建设助理员都是自己负担给老百姓办理房产证所需要的交通费、燃油费、通讯费等相关费用。同时,缺乏工作必需的办公设备,如电脑、数码照相机、交通工具,有的乡镇甚至不为村镇建设办公室配备办公电话,长期以来,不但给村镇建设助理员造成很大的经济负担,而且打击了村镇建设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
3、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由于市房地产管理处只增业务不增人员编制,只能继续依靠村镇建设办公室办理各镇街的房屋登记业务。而各镇街一般只设置一名村镇建设助理员,多的有大辛店镇、潮水镇、南王街道也只有2人,还要负责村镇规划、新农村建设、村镇公用事业等业务,而且多数村镇建设助理员还担任其他职务;由于我市乡镇合并,乡镇规模大幅扩大,少则五十个自然村,多则过近二百个自然村,而村镇建设办公室人员並未增加,原来小乡镇的村镇建设助理员要负责已增至两倍、三倍的大镇的实地勘察房屋、测量绘图、填写表格等大量的工作,加上还要负责到市建设局业务科交件、拿证等工作。工作量相当大,人手明显不足,尤其是距离偏远的乡镇。
4、历史遗留的管理漏洞。以前房屋登记程序不严谨,管理不完善,造成一些房屋登记问题。大的方面有:(1)1993年全市乡镇房屋普查换证时,没有及时收回1985年颁发的房产证,造成“一房两证”问题。根据市政府《转发市建委关于更换农村房产所有正意见的通知》,1993年在我市所有的乡镇进行农民住宅普查换证,但是当时只是颁发了新的房产证,并没有收回1985年颁发的房产证,造成了许多房屋出现了“一栋房屋拥有两个房产证”的现象,这给房屋登记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问题,如法院查封了1993年的房产证,但是房屋权利人利用1985年的房产证进行转移登记。(2)1993年房产证转移登记、变更登记、遗失补证登记后,原来房产证的存根没有及时注销,造成“一房两档”问题。“一房两档”的问题给房屋登记和档案管理造成了许多弊端,如对房屋抵押、房屋查封的档案管理造成许多漏洞;房屋过户后,原房屋权利人利用原房屋档案补办房产证等问题。若因此类问题造成工作上的错误,我们单位将要面临经济赔偿等法律责任。
5、村镇建设助理员业务培训工作不到位。各镇街的村镇建设助理员分散不均,而且身兼数职,很 难集中培训。由于缺少必要的培训,村镇建设助理员在日常工作中常常出现绘图、填写表格错误和漏报资料的现象,从而造成退件。这不但成倍增加了村镇建设助理员的工作量,而且也打击了村镇建设助理员的工作热情。
6、责任不明确。由于村镇建设办公室隶属于各镇(街)政府,其人员编制也属于当地政府,而国家规定,登记机构即建设局所属的市房地产管理处要为最终的登记结果负责任,所以一旦登记失误、错误,登记机构就要为此买单。而目前在我市各镇街村镇建设办公室,客观上存在人员缺乏、经费设备不助等因素,更重要的是主观上落实责任不理顺,工作人员在具体的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审查资料不彻底,现场勘查不认真,表现在:有的受理业务案件不见当事人,随意性大;有的现场勘查不严肃,根本不到现场;有的办人情案件,违规操作。部分业务案件房管处在复审时能够及时发现处理,而大部分案件如有漏洞市房管处仅凭形式审查並发现不了。如某镇街村建设办公室没有按照要求见到房屋卖双方当事人,仅凭买方提供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就给审核盖章,结果买方提供的是假身份证,造成极恶劣的影响。此类问题不发生则已,一旦发生就很难收拾,群众反映很强烈。
二、规范房屋登记工作的对策
针对以上六方面问题,现提出如下意见及对策:
(一)对于房屋登记系统问题,应加强房屋登记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技术水平。
一是配合《房屋登记办法》的深入实施,及时更新引进房屋登记软件系统,解决原有软件功能落后、效率低下的状况,尽快组织人力物力投入到系统建设中去,提高登记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二是加大投入,报请建设局党委,购置一批先进的仪器设备,完善登记基础条件,提高房屋登记效率。当前我市房屋登记基础设施薄弱,面对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以及日新月异的先进科技手段,房屋登记工作在更新基础设备、改进工作手段方面已经严重滞后。对此,应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尽快着手基础仪器设施的更新工作,配置用于房屋登记系统的服务器、计算机、扫描仪、内网设施等硬件,用于房屋面积测绘的gps定位系统、测距仪、绘图计算机、绘图仪等设备,从基础上提高房屋登记技术水平。
(二)对于房产档案管理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
1、实现档案分区分丘管理
(1)房产档案管理的分区分丘及编号,均参照土地宗地图进行。房产档案的分区分丘管理按照“房产区—房产分区—丘—幢—房”五级进行。
(2)房产区:将__市划分为几个房产区,按照城区、各村镇区域进行划分,在房产档案库房中划定相应的区域,用于存放相应房产区的房产档案。各房产区进行统一编号,作为房产区号。
(3)房产分区:每一个房产区划分多个房产分区,城区按照土地街坊图进行划分,村镇按照行政村进行划分。在房产档案库房的各房产区中划分房产分区,用于存放相应房产分区的房产档案。同一房产区的各房产分区进行统一编号,作为房产分区号。
(4)丘:每一个房产分区划分多个丘,按照宗地进行划分。属于同一住宅小区的几块宗地,或同属一村农居房的小块宗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划分为一个丘。在房产档案库房的各房产分区中划分丘,用于存放相应丘的房产档案。同一房产分区的各丘进行统一编号,作为房产丘号。
(5)幢:每一丘中的每一幢房屋划分为一幢,在档案库房中相应丘中进行划分,编排幢号。
(6)房:每一幢房屋分为若干户房,在档案库房中的相应幢中划分每一户房的档案存放位置,用于存放该户房产的所有档案资料。
通过对全市房屋进行五级划分,确保了每一户房有一个系统的、唯一的编号。同时,通过对档案库房进行相应的五级划分,使全市每一户房屋在档案库房中都有一个唯一、固定的对应位置,层次分明,条理清晰,管理科学,且能确保档案的唯一性、准确性,同时最大程度地增强了档案的利用效率。
2、实现档案一户一档
通过上述做法对档案库房进行了五级划分,建立了档案管理的整体框架,为实现一户一档奠定了基础。下一步工作是将现有的房产档案进行整理,逐步将每一户房产档案“充实”到划分好的框架之中。
(1)新登记的房产档案
新登记产生的房产档案,按照上述五级编号进行整理,归入档案库房中的相应位置。
属于初始登记的,直接进行归档。
属于转移、变更登记的,提出上一份房产档案,与新档案合并后进行归档。上一份档案仍为转移或变更登记的,逐一提出上一档案,直至初始登记档案,一起合并为一份档案后归档。
属于抵押、查封、遗失、预告等各类登记的,提出房产档案,按上述要求进行整理、合并,与抵押、查封等相应的登记档案资料合并后归档。
(2)原有房产档案
新登记产生的房产档案按照上述要求整理归档后,原来存放的房产档案不会再增加,原有档案的整理工作应同时进行。
原有档案是按照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存放的,因此应该从最后办理的档案开始,从后向前逐步推进,从最大程度上确保整理的档案为最后登记的产权人,保障房产档案的准确性。
档案整理的基本步骤:从最新的档案开始,对每一份档案按照要求逐一提出上一份档案,直至找到初始登记档案,合并为一份完整的档案;然后,按照要求进行五级编号,做好记录后进行归档。
(三)对于商品房预售管理问题,要在三个方面加强管理。
一要抓好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是允许开发公司预售商品房的行政许可,是介入商品房预售管理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做好商品房预售许可工作,一方面要严格审查预售项目的各项手续,审慎发放预售许可;另一方面更要严密监控违规售房,无证售房,使预售许可真正成为规范市场的有力手段。
二要抓好预售资金监管。预售资金监管是商品房预售管理的核心步骤。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商品房预售的根本目的在于资金的周转利用,同时,缴纳的购房款也是广大购房户的核心利益,一旦这部分资金出现问题,后果不堪设想。而我市长期对商品房预售进行粗放管理,资金监管工作更是没有实质性的实施,这是今后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房管处对该项工作进行了严密的论证讨论,制定了预售资金监管的有效方法与步骤,争取能够尽快使该项工作进入实质的实施阶段。
三要抓好商品房预售合同监管。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管理是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重要手段。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和预售资金监管相辅相成,一面约束开发公司不能挪用资金、一房多卖,一面约束购房者不能私卖炒房、哄抬房价,共同构成了完善的商品房预售管理体系。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管理制度自20__年7月实施以来,已经初步显现出成效,为建立完善的商品房预售管理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对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对策
解决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时间跨度较大的项目,建议不能以现行的政策来衡量,而应用历史的眼光看待,政策把握应当立足当时。有的项目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谈了很多当时的道理,且有可信 的证据,建议尊重客观理由和客观存在,予以办理。
认真甄别、宽紧适度的原则。所有项目不能一概而论,要仔细勘察,对发生时间较近,明显违反政策的项目,要在相应尺度内予以惩处。
从速解决、一次办结的原则。鉴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根本目的,建议限期办理解决,政策许可范围内的尽量尽快解决,以防一拖再拖,继续积压。立足客观实际,针对不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办法,一次性解决问题,不能“留尾巴”,又产生新的问题隐患。
(五)对于房屋登记体制问题,应探讨建立规范的集中办公体制。
集中办公体制,即统一登记程序、统一办公场所、统一记载于登记簿,实现案件的受理、审批、登记、收费、发证、归档等各项业务集中办理,真正实现“一条龙”工作标准。集中办公在硬件上应具备相应的案件受理窗口、案件审批办公场所、房产档案库房、登记收费窗口、缮证发证窗口等五大部分,在软件上应具备流畅的传接程序,完善的管理机制。
集中办公体制的建立,一是可以规范房屋登记簿管理制度,实现登记业务的统一管理,避免登记错误的赔偿,符合《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要求;可以对房产档案直接进行规范化管理,杜绝工作漏洞,尽最大限度的规避登记风险。二是可以解决案件传接的滞后问题,做到受理即开始办理,即避免案件的“抢办”现象,又可以缩短20%—40%的登记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可以做到即时询问申请人相关问题,更好的为申请人办理房屋登记提供方便,符合《办法》要求,提高收件质量。
(六)关于加强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登记的对策
要将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发证工作切实管理起来,并不断加以规范,必须解决人员问题。首先是人员的责任心,形成错案追究的长效机制。其次是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工作人员的办案水平。第三是解决人员短缺的问题,配备足够的人手。第四是解决办公条件差的问题,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国税系统税收征管资料管理,保证税收征管资料的完整和安全,提高税收征管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为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稽查选案提供准确依据,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资料管理办法(试行)》及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税收征管资料是指国税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活动中,受理纳税人报送和内部形成的,用以记录和反映纳税人具体纳税行为并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凭证、报表、账册、文书、文件、证明等各类资料的总称。
第三条税收征管资料管理包括税收征管资料归集、整理、移交、归档、保管、调阅、销毁等环节。
第四条税收征管资料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集中、系统完整、简便实用、真实准确的原则,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利用效能。
第五条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征管部门是税收征管资料管理的主管部门。税收征管资料管理本着“谁受理、谁生成、谁保管”的原则,实行分工负责制。
税收征管资料管理分历史档案管理和当年档案管理。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部门及其他业务部门负责当年受理资料的归集、录入、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
税源管理部门包括县(市、区)国税局所属税务分局和内设的税源管理科(股)。其他业务部门指除办税服务厅以外的县(市)区国税局内设职能科室。
第二章税收征管资料的内容和归集
第六条税收征管资料的归集由各级国税机关根据工作职责和业务环节分工负责。
第七条税收征管资料归集的内容包括:
(一)税务登记类资料:包括设立登记、重新税务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资料,验证、换证资料,外出经营报验登记资料,非正常户处理资料,遗失税务证件报告资料,存款账户账号、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资料,纳税人跨县(区)迁入、迁出资料等。
(二)认定管理类资料: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管理资料,税务资格认定、年审资料,委托代征资格认定管理资料,纳税申报方式核定审批资料,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申请审批资料,汇总申报申请审批资料,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资料等。
(三)发票管理类资料:包括发票领购、印制、代开、验旧、缴销、核销、丢失、被盗、流失、稽核、担保等环节依法形成的发票管理资料,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管理资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抵扣凭证审核检查资料等。
(四)申报征收类资料:(1)申报类资料:包括各税种申报表及其附表、财务会计报表,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报告表,延期申报申请资料,出口货物退税申报资料、委托金融机构代扣税款协议书等;(2)核定类资料:包括核定财务不健全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资料,核定征收纳税人纳税定额调整资料等;(3)征收类资料:包括催报催缴资料,税款征收凭证,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资料,欠税管理资料,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资料,注销清算资料,税收会统资料等;(4)减免退税类资料:包括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资料,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资料,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申请审批资料,纳税人税务事项备案资料,多缴税款退付利息申请审批资料,其他退税处理资料等。
(五)纳税评估类资料:包括评估对象确定、疑点问题分析、约谈举证、实地核查、评估处理各环节形成资料等。
(六)税收法制类资料:包括催报催缴资料、违法违章处理资料,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资料,纳税人提起行政复议、赔偿的申请书、附报材料及行政诉状副本,国税机关受理、审查行政复议、赔偿案件的调查材料及相应的处理决定书,国税机关向法院提交的答辩状、上诉状、强制执行申请书等文书资料。
(七)税务执行类资料:包括一般税务执行资料,纳税担保资料,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资料等。
(八)其他税务文书类:指除上述文书资料外的其他税务资料。
第八条: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部门及其他业务部门各相关业务岗位将本环节归集形成的税收征管资料于当月月底前移交本部门档案管理人员。
第三章税收征管资料的整理、归档
第九条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部门应建立当年资料室(柜),各业务管理部门应建立资料柜,并设兼职资料管理员进行管理。
第十条税收征管资料分为长期资料和年度资料。长期资料包括税务登记类资料、认定管理类资料、发票管理类资料,以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等不涉及所属年限长期使用的资料。
第十一条税务登记类、认定管理类、发票管理类和申报征收类资料,企业和个体建账户实行按纳税人逐户设置制式档案资料盒,建立单户档案;个体“双定户”实行按类别设置制式档案资料盒,建立综合档案。
纳税评估类、税收法制类、税务执行类资料不论企业或个体一律按类别设置制式档案资料盒,建立综合档案。
第十二条纸质税收征管资料的整理、归档一般按以下流程操作:分检资料—确定归档范围—分类整理—装订—编制档案号—装盒—编目—上柜。
第十三条归档资料必须是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各环节和综合征管软件各岗位办理完毕后的正式资料。资料应文字清楚、内容完整、手续齐全。
第十四条凡涉及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需签字、盖章的文书必须以纸质形式保存。经省局同意取消纳税人纸质申报资料的除外。
第十五条税收征管资料归档时应按税收征管环节、时间顺序依次排列,并按要求整理、装订成《税收征管档案》(附件1),案卷各部分的排列顺序是:案卷封面、卷内目录、资料、卷内备考表、封底。
(一)案卷封面包括目录号、档案卷号、分册号、纳税人名称、保管期限、形成年度、形成单位,在归档时应逐项按规定填写清楚准确。
(二)卷内目录包括顺序号、档案内容、页号、备注,归档时要按顺序填写卷内目录。
(三)税收征管档案卷内资料要按规定的顺序进行科学排列,并依次编写页码。同时,对密不可分的资料依次排在一起,即:正件在前,附件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结论性资料在前,依据性资料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卷内资料内页编号一律编在档案资料的右上角处。
(四)卷内备考表包括本卷情况说明、立卷人、检查人、立卷时间。有关备考表中的内容,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说明,也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时间填上,以示负责。
第十六条资料管理人员在整理、归档税收征管资料时,发现资料短缺不全的,应督促经办人补齐,补齐后的才准予归档。
第十七条税收征管档案装订实行左侧固定线装,采用“三眼一线”装订法,以左、下边整齐为主。装订好的档案应做到资料齐全、顺序规范、目录清晰、装订整齐牢固。
第十八条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原则上应统一设置历史档案室,负责历史税收征管档案的保存。长期资料和当年的纳税人资料由所属税源管理部门、办税服务厅按谁受理谁保管的原则分别负责保管在各自的资料室(柜)。次年三月底之前,将当年的纳税人资料(注销纳税人包括长期资料和当年资料)移交本级局历史档案室保存。
对条件确不具备的县(市、区)局,具有征收职能的全职能税务分局形成的历史档案资料可由税务分局保管,但要有专门的历史档案室,并明确专人负责管理。
资料移交时,应填写《税收征管资料移交清单》(附件2),列明资料名称、份数,交接双方清点核对、签章(签字)、注明移交、接收时间。
第十九条对税收征管档案的案卷,以主管国税机关为单位编制案卷目录,以归档范围的排列顺序编制流水号。单户档案卷号按照便于查询的要求,结合税务登记编号编制。综合档的档案卷号为档案类别的顺序号,税务登记类为DJxx(xx为顺序号。下同)、认定管理类RDxx、发票管理类FPxx、纳税申报资料类SBxx、纳税评估类PGxx、税收法制类FZxx、税务执行类ZXxx、其他税务文书类QTxx。
第二十条税收征管资料按所属年度归集、整理,跨年度的月份或四季度申报资料归档到所属年度资料中,企业所得税年度报表资料应归入次年的税收征管资料中。纳税评估资料按税款入库时间进行归档。
第四章税收征管资料的保管
第二十一条税收征管资料归档后,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税收征管档案的保管必须做到“三专”、“六防”,即:专人、专柜、专库(室),并有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尘、防高温等项防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税收征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其类别的不同,要求如下:
(一)一般税务行政处罚案件,保存期为十五年。
(二)其他税收征管档案,保存期为十年。
税收征管档案的保管期限,原则上从档案所属年度的次年1月1日起计算。长期资料自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日期所属年度的次年1月1日起计算。
第五章税收征管资料的调阅
第二十三条税收征管资料的调阅包括查询、借阅、调用。
第二十四条有关单位和人员调阅税收征管档案时,应填写《税收征管档案调阅单》(附件3),按档案管理制度履行有关调阅手续。
(一)本机关国税人员调阅税收征管档案,由档案管理部门同意;国税系统其他单位人员调阅税收征管档案,由县(市、区)国家税务局主管局长签署意见。查阅税收征管档案的,应在指定的场所进行;借阅、调用税收征管档案的,应按规定的时限及时归还。
(二)国税机关以外单位调阅税收征管资料,须持本单位介绍信,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经本级国税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查阅税收征管档案应当在档案室进行,调阅人要为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和国税机关保密。
(三)调阅税收征管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应在现场,并做好登记和调阅资料记录,填写《调阅档案登记簿》(附件4)。
第二十五条调阅人调取税收征管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损毁、丢失或更改相关内容。
第二十六条调阅人归还调取的税收征管资料时,档案管理员要认真检查所调取的资料是否完好、齐全。如发现有丢失或损毁的,责成调阅人负责补正。
第二十七条超过期限未归还的,由档案管理员负责督促归还,归还时应办理核销手续。
第六章税收征管资料的销毁
第二十八条税收征管资料在保管期限内,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
第二十九条税收征管档案保存期满后,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编制档案销毁清册、实行监销制予以销毁。具体工作程序为:由档案管理人员提交税收征管档案销毁报告并编制销毁清册,报请县(市、区)国税局局长审核批准后,指定两名以上的监毁人员进行销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失去保管价值、虽未到保存期限的税收征管资料,需要销毁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销毁可采取粉碎、烧毁等方式进行。
第七章税收征管资料的检查及责任
第三十一条各级国税机关应建立和实行税收征管资料检查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制定资料管理的质量标准,每年按照要求对基层单位征管资料进行专项或综合检查,并将检查考核情况作为征管质量考核的主要依据。对未按资料档案管理规定执行或未达标的,视不同情况分别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应定期对税收征管资料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其主要内容及标准为:资料收集是否齐全、完整;整理、装订是否统一、规范;归档、使用是否符合规定;保管是否实行“三专”、“六防”;调阅、销毁是否履行了必要手续。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市、区)国税局、上级国税机关可以视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
(一)收集录入税收征管资料不及时的;
(二)隐匿税收征管资料、不完整移交的;
(三)保管不善,造成税收征管资料档案毁坏、遗失的;
(四)擅自销毁税收征管资料档案的;
(五)未按规定保密的;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real estate,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omputer technology as the core of modern information processing technology, all aspects of real estate management, more and more places to start construction of digital archives, very in-depth greatly improves use estate files.
Keywords: real estate management; network information, automation, digital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293.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目前,由于房地产,房地产管理结构,越来越多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相对滞后,积压了大量的历史资料必需的条目,房地产管理结构利用的快速发展是比较低的。如何用现代化的手段,加强了房产档案数字化技术实现新的突破,在房地产管理结构管理已成为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急于解决的问题。房地产管理结构的数字化,可以方便快捷地查询房产档案信息,便于产权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巨大的工作量,以确保档案查询工作速度快,质量高。因此,实现房地产管理结构信息的收集,整理,查询,使用数字化管理,档案管理,可以提高水平和质量,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一、现代化房地产管理的概念和特征的文件1)房地产文件的概念房地产文件,注册房地产许可,房地产交易,房屋拆迁,建设用地和土地租赁活动。通过收集,整理,鉴定,住房情况及自然地条件下的使用,文字应当归档的材料,图纸,图表,照片,录像带,录音带,软盘和其他磁性媒体内容的文件载体材料。2)房地产管理结构的特点(1)法律证据房地产是除了承认的合法权利外,在房地产权属确认,仅出售不动产所有权验证有效证明房地产权属证书文件。由于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增加房地产的经济行为。如房地产交易,分析生产,抵押,继承,扣押,保存,评价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纠纷,人民法院判决如何,房地产管理结构作为重要证据。(2)动态 所造成的动态性质的文件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房地产,房地产本身发生了变化。如住房条件的变化,拆迁房屋财产损失等。二是引起变化的外部条件屋村文件的更改。包括物业测量方法改变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路街道的变化,变化的方式导致转让所有权和其他房地产的房地产交易编号。房地产动态文件确定需要房地产管理结构,实行动态管理,以确保一致性和房地产目前的现状,潜力性。(3)数量庞大的频繁使用房地产和房屋产权文件是一对一。有一个产权,将推出房地产文件。因此,大量的房地产文件,数以百万计在一些大城市房地产的文件。据调查,为了进行房地产交易,分析生产,继承,抵押,查封,评估和利用房地产管理结构的日常业务过程中,大城市平均每年3-6万次,中型城市LA 30000次,小城市2千-1万次。总体而言,房地产管理结构利用数量是非常大的。(4)区域垄断房地产管理,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因此,当地房地产管理房地产管理部门开展在该地区独家房地产管理结构垄断的过程中,如果你不规范的管理和开发,将直接影响到房地产行业在该地区和整个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2)房地产管理结构的数字化视觉(1)应建立房地产管理的业务规则管理系统的基础上。房地产所有权的数字文件,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认证体系,产权,业务数据,电子文件和GIS数据存储管理集成和应用集成。它是很难建立一个全面的房地产管理的关键。在这三者之间的数据连接,并建立一个有效的完整性,业务规则的基础上,一方面,全权属登记管理的实施,充分保证认证的物业,独家性,针对性和条件的准确性。另一方面,实现房地产管理地理空间可视化,建立和维护文件地理相关,所有制界限,以实现精确管理。它可以实现“图 - 证书 - 文件”一体化的,结合图纸绘制管住房管理水平。(2)应建立基于对房地产管理业务规则动态更新机制和其他静态文件是不同的。房地产所有权文件的事务应该在任何时间房地产所有权和变化的构成一个动态的,面向企业的数字文件系统。通过数字化的文件系统内置基于业务规则的动态更新机制和应用程序映射,房地产及物业管理应用提供适当的系统界面,上线跟踪房地产权属变化(转让,变更,抵押/查封,损耗等)。数字档案馆,数字档案馆的动态更新的状态和内容,并确保严格的同步状态房地产所有权和一致的。(3)应建立系统的规范和标准。 建立数字档案。应根据系统的整体架构和技术要求进行统一的规范和标准,以指导具体工作的实施。如不同的文件扫描模式,扫描的每个文件的内容,在您的电脑上扫描后保存格式等,这是备案的基础上,提供使用的效率和准确性起着决定性的作用。(4)应建立开放式系统。数字档案馆和其他房地产管理系统和电子政务网络技术集成和资源共享的需求,考虑到未来的发展,系统的整体结构应具有兼容性和可扩展性。能容纳不同厂家生产的不同类型的先进产品,使整个系统易于升级,可以是与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丰富,完善和提高。(5)系统安全体系应建立。计算机管理工具将带来工作效率。但对文件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数据和网络安全等方面。因此,以使配置服务器机房,消防防雷措施到位,制定了详细的责任制度,安全系统,提高能力的分类系统,设置网络防火墙,传输的数据进行加密,解密,定期数据备份。三、加快建设房地产管理结构数字化建议1)改进房地产管理结构信息系统的发展一般房地产管理结构信息系统应具有以下特点:(1)信息的存储管理功能。 (2)房屋的会员信息,多种输入功能。 (3)信息的查询检索功能。 (4)总统计分析。(5)信息共享能力。房产地籍信息不应该只考虑纵向兼容的房屋管理,规划和管理信息系统,市场信息和其他相关业务横向兼容,以实现信息交换和共享。 (6)信息更新功能。由于房地产信息是一个动态的信息,出租,赠与,继承,等等都在不断发生变化,无论是在旧的信息到该文件中,但也跟上现实,保证准确。 (7)丰富的应用功能。系统应提供的各种应用程序,如各种地图的叠加处理,基本的回归分析数据,导出数据生成,图形和其他软件。(8)各种输出功能。根据用户的不同要求进行输出,如图形,列表,住房面积,所有权证书信息,输出信息。(9)系统维护功能。(10)系统应具有安全性约束的一种手段。2)房地产权属档案数字化管理的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一步一步实施阶段。数字化过程中必须考虑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历史上形成了大量的文件和新文件的库存激增,每年有多少,提交单独合理的规划和设计程序。目前有效的权属登记信息首次申请,以确保数字档案可以在很短的一段时间的利用价值;数字化过程中添加文件密钥文件不影响正常认证工作的日常登记,备案工作,可以安排认证后归档。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素质人才是第一资源,网络经济的主要后盾。房地产管理结构管理现代化是不断提高的优化过程中,总是依赖于人事档案质量的提高。建立一支精通房地产经营与熟悉计算机基础知识的专业队伍,房地产管理结构管理,是实现现代化的关键。因此,档案工作人员,来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需要的理论,文化,技术及其他专业及科学知识。尤其重要的是,全面掌握文件系统的专业知识,包括理论知识,主文件,档案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文件保护技术的应用。房地产管理结构管理现代化在不断提高的优化过程中,总是依赖于人事档案质量的提高。建立一支精通房地产经营与熟悉计算机基础知识的专业队伍,房地产管理结构管理,是实现现代化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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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县中小企业基本情况
我县企业发展迅速,经济总量迅速扩大,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已形成了化工、食品加工、特种玻璃及电光源、机械设备制造、纺织、林纸及林板、冶金建材、电力等优势产业。据统计,2005年底全县中小企业完成增加值149.5亿元,营业收入超千万元的中小企业达431家,超亿元的企业达51家。截至今年6月底,中小企业总数已达8922家,完成增加值68.8亿元,占全县经济总量的34.4%,吸纳城镇下岗失业人员2.2万人,成为安置下岗职工的主渠道。
本次调查采用发放《河南省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现状调查问卷》和深入企业现场调查两种方式,共调查企业3358家,占全县企业总数的37.6%。
二、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县中小企业虽然发展较快,但因其生产规模小、资金和技术构成较低、受传统体制和外部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使得中小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⒈融资困难,周转资金严重不足
资金是企业生存和发展不可或缺的资源,但融资难、担保难仍是制约当前中小企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县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资金缺口高达4.6亿元,多数企业反映资金严重短缺,而融资又异常困难。究其原因,中小企业自身存在负债过多、融资成本高、风险大,其信用等级低、资信相对较差。从银行角度来说,商业银行普遍推行“信贷终身负责制”,使银行信贷人员在投放贷款时十分谨慎。基层金融机构授权、授信制度不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业务逐渐萎缩。中小企业普遍规模小,小额放贷成本高,难以对银行形成吸引力,银行的大部分贷款青睐大客户,导致中小企业资金周转非常困难。此外,国家的优惠政策向中小企业倾斜少,也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
⒉财务控制薄弱,缺乏科学性
当前,我县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财务控制薄弱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现金管理不严,导致资金闲置或不足。调查发现,能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的企业只有1276家,仅占被调查企业的38%。不少企业认为现金越多越好,大量现金未参加生产周转,造成现金闲置浪费。还有些企业的资金使用缺乏计划安排,过量购置不动产,无法应付经营急需的资金,使财务陷入困境;二是应收账款周转缓慢,资金回收困难。多数企业没有建立严格的赊销制度,缺乏对客户进行有效的资信调查和信用评价,更缺乏有力的催收措施,大量应收账款不能兑现或形成呆账,流动资金紧张,生产举步维艰;三是存货控制薄弱,造成资金呆滞。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缺乏深入的县场调查,盲目生产,生产出的产品没县场,存货积压,占用大量资金,轻者影响资金运营能力,重者完全中断资金链,形成资金呆滞,周转失灵,直至停产;四是缺乏对收入、成本、利润的分析,平时只关注现金流,一旦资金链出现问题,无法挽救。
⒊管理模式僵化,管理观念陈旧
中小企业典型的管理模式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高度统一,企业的投资者同时就是经营者,表现出企业领导者集权现象严重。现场调查发现,多数管理者思想落后,管理能力差,仅凭经验和感觉管理,缺乏对财务管理理论方法的认识和研究,更缺乏现代财务管理观念,经常出现企业财产与个人家庭财产互相占用的情况,使其职责不分,越权行事,财务管理混乱,财务监控不到位,会计信息失真,财务管理失去了在企业管理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⒋财务人员素质偏低
调查发现,我县中小企业财务人员素质总体偏低,本次共调查会计人员1707人,近三年接受2次以上培训的仅占32.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仅占36.4%,持证(会计证、会计电算化证)上岗会计人员仅占被调查人数的37.8%,专职会计只有60.2%。由于财务人员长期不接受培训,文化层次普遍偏低,理财观念滞后、理财知识欠缺、理财方法落后。
此外,企业财务管理问题还表现在有些企业财务档案管理水平低。在所调查的企业中,财务档案立卷归档管理较好的790家,仅占23.5%,多数企业财务档案管理不达标,有的小企业的财务档案像堆废纸一样存放,财务资料极容易丢失,进而影响相关经济活动的继续开展和经济纠纷的顺利解决。
三、解决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主要措施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县场经济的完善,县场竞争更加激烈,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问题将显得更加突出,财务管理的工作任务将更加艰巨,必须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⒈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提高认识,要真正认识到管好、用好、控制好资金不单是企业财务部门的职责,而是关系到企业的各个部门、各个生产经营环节,把强化财务管理尤其是资金管理贯彻落实到企业内部的各环节、各个职能部门。二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充分预测到资金回收和支付的时间,实现资金运用和来源的有效结合、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的合理分配,使资金的使用达到最佳效果。三是积极融通资金,要树立现代融资意识,根据企业自身特点选择适当的融资方式。
⒉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全员管理素质
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要求,对财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特别要加强财会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增强财会人员的监督意识,认真履行好会计监督制度的职责。同时注重财会人员知识的更新,要根据企业会计核算方法不断更新的实际,自觉把各种自动化程序引入到企业会计管理中。
⒊科学投资决策,降低投资风险
自有资金不足加之筹资困难,决定了中小企业在投资时必须慎之又慎,把投资风险降到最低。中小企业投资要以对内投资为主,重点应投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对新产品试制投资,不断有适销对路的新产品上县,使企业在县场竞争中始终处于不败之地;二是对技术设备更新改造投资,使企业的设备始终处于一种具有竞争力的状态,永葆前进的动力;三是对人力资源尤其是在管理型人才和技术型人才的投资,一方面可以采用招聘的方式引进人才,一方面通过对内部现有人员的培训,提高技能和素质,不断更新知识、更新观念、更新技术,以适应日益激烈的县场竞争的需要。
⒋关注政策环境变化,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要密切关注政策环境的变化,主动适应国家宏观调控,在新的县场环境中求生存、谋发展,随时了解县场变化,密切关注县场上的现有产品和消费动向,以中小企业良好的服务、灵活的机制、快捷的应变能力,及时调整产品结构,改变生产方向,实施技术创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巩固和稳定扩张县场占有率,不断扩大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
四、建议
⒈进一步完善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的优惠政策。20*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无疑改善了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极大地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但配套的法律法规尚未完善,一些如利率管制等对中小企业贷款不利的政策仍在实行,应尽快完善有关融资的优惠政策。
⒉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步伐。目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已全面启动,并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仍需加快步伐,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注意信用担保和建立其它社会化服务体系结合起来,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
⒊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经营者、会计人员、管理人员的短期培训,帮助其提高政策、业务、理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