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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合同规范管理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Abstract: The sign of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contract must strictly abide by the state laws and regulations to safeguard the interests of both sides. This paper firstly analyz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then takes Jiaxing Guan Jing Hong water ecological wetland project as an example, discusses the standard management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tract.
Key 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contract;standardization;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10-0086-02
0 引言
我国水利事业发展迅速,水利工程建设备受关注。在水利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需要签订诸多合同来保障承发包人的利益。通常所讲的水利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对水利工程项目所涉及到的项目招投标、合同议定、签署、履行、变更合同内容或条款、违约索赔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多个方面进行确定。水利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行为贯穿整个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呈现出多元性,就建设管理方而言,其目的主要是保障项目建设的安全进行、按时完工,同时控制整体预算,实现完成工程建设的目标。建设管理方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所担任的任务主要有建立项目负责制、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等制度。
1 水利建设合同规范化管理现状
近些年来,随着水利工程量的增加伴随而来的是水利建设合同签订双方在合同管理过程中问题的增加。鉴于水利建设工程量巨大,而且在建设过程中,由于环境多变以及诸多例如温度、降雨等不可准确预期的因素影响,通常会导致施工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施工难度增加。难以完全按照原定合同进行履行,常常需要对合同进行修改。在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合同管理的过程中,以下几种情况是较为常见的问题。
1.1 招标投标行为不规范 我国对于水利工程的招标投标已经有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其行为,但是仍然存在招标方内部人员泄漏竞标信息以谋取个人利益,招标过程形式化等问题。另外,由于水利工程施工企业相对建筑、市政行业来讲仍数量偏少,易出现围标、串标的情况,也出现投标单位罔顾工程质量、贿赂招标人员等行为,严重影响工程建设质量以及市场秩序。
1.2 合同制定与签署不规范 在合同制定以及签署过程中规范意识薄弱,导致合同中存在不规范条款甚至违法条款,造成合同实际意义上的不合法。此类问题主要表现为不采用法律规定的规范文本及格式进行合同制定,合同内容审核不过关,存在模糊条款或内容不严谨条款,导致合同缺乏相应的法律约束力。此外,签署合同所用的合同章管理也十分散漫,严重影响了水利合同的规范化管理。此外,一些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冒用其他公司名义以及承接本公司业务资质以外的工程等,都给水利工程合同的管理带来极大危害。
1.3 履行合同不规范 在水利工程合同签订后的执行期内,承发包商双方不能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对合同相关条款进行随意更改,同时还存在诸多违约现象。就发包商而言,不及时按照合同进行款项结算,恶意拖欠尾款,而承包商则在建设期间私自更换供货商或者降低建材标准以减少投入,工程施工进度缓慢,不能如期交付等。
2 贯泾港水源生态湿地工程合同规范化管理对策
贯泾港水厂水源生态湿地工程(以下简称湿地工程)是着眼于改善饮用水源水质的民生工程,工程建设总面积为3737亩,概算投资2.25亿元。工程主要由湿地土方开挖、湿地根孔系统及水生植物工程、水闸泵站等控制性建筑物工程组成。按工程内容和区域划分为23个标段实施。
2.1 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化管理 针对招标投标过程中现存的问题,健全招标投标整个过程的管理体系建设。首先是合理控制招标控制价,由甲级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各标段的工程量清单和预算,并委托项目全程跟踪评审单位进行审核,同时与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对照,确保预算的正确性,预算下浮约10%(按工程内容决定)作为招标控制价,确保工程不超概算;其次是强化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审查,委托具有甲级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进行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应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详细的设计、付款办法等进行详尽说明,避免在招标文件中闪烁其词,招标文件由招标方合同管理人员、分管领导初审后,递请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避免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再次是做好开标工作,开标过程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专家从招投标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行业监管部门对工程开标、评标进行全过程进行监管。
2.2 合同文本的规范化管理 湿地工程标段多、工程量大,涉及到各专业的多个承包商,因此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在合同文本的使用与合同内容制定时,借鉴国际合同管理办法,尽可能的使用合同范本。目前常用的有《浙江省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和FIDIC合同文本,同时也参考国际建设合同文本(FIDIC、JET、NEC、RIBA、ICE、JCT以及AIA等)相关合同条件。以ICE条件为例,该合同条件主要为项目单价管理的合同,而JCT合同条件则主要适用于整体工程的设计以及全部合同的实施等。另外,考虑到水利工程易发生腐败、安全问题,湿地工程合同文本中增加了两个附属合同,分别是廉政合同和安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关系。
2.3 合同签订与履行过程的规范化管理 所谓合同的签订,是指承发包商双方对已订立的合同条款的认可,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签字盖章,此后合同开始生效。在签订合同的程序中,包括发包商的要约以及承包商的承诺两部分,一旦合同签订,对双方同时产生约束力。湿地工程合同签订在招标完成后30日内完成。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湿地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对合同中规定的施工进度以及施工质量进行评价,及时支付工程款,保证工程按时按质完工。
2.4 合同修改、违约及索赔的规范化管理 在湿地工程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也发生过工程施工进度拖沓、施工质量低下以及未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等承包商违约行为,湿地建设管理单位及时严格按照合同中关于违约及索赔的条款与承包商进行沟通并执行合同。同时湿地工程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临时修改设计方案、设计变更等,在这些情况下,及时与监理单位、承包商进行沟通,并对合同涉及到的施工进度以及预算进行相应的修改。
2.5 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管理 目前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主要根源在于缺少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进行支撑。业务素质过硬的合同管理人员是建设管理单位进行规范化档案管理的前提。湿地建设管理单位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体系,每年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参加招投标管理、合同范本学习、造价知识学习等不少于2次,提高合同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同时,管理单位还开展对合同规范化管理的深入研究,以确保工程建设过程的顺利进行。
3 结语
水利工程合同的管理涉及到承包方、发包方等多个方面,跨多个行业,合同规范化管理的工作量大,需要专业的人才队伍进行支撑。对于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来讲,工程质量、施工进度以及成本控制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在合同的订立以及履行过程中,管理单位应当在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的前提下,对其进行全程跟踪管理,使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有据可依,保障工程的顺利完工。
参考文献:
[1]贾庆丰,牟洪涛,朱卫平等.刍议水利工程建设合同管理[J].黑龙江水利科技,2010(02).
[2]曾秋宁.浅谈水利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J].科技资讯,2010(29).
关键词:合同档案;档案管理;措施
随着市场主体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市场交易行为日趋规范,合同档案数量与日俱增,在不同领域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笔者所在单位每年新增合同近3万件,累计已达26万余件,在合同档案管理的探索中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也存在一些需要探讨的细节问题。下面以中国联通河南省分公司为例,从三个方面对合同档案管理的做法进行梳理、探讨。
1 合同档案的收集
1.1 收集时间:合同档案有其自身的形成和运动规律,有的合同在几天或几周内即可履行完约定事项,比如办公用品的采购合同,有的合同履行时间较长,需要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比如重大建设项目类合同等,这些特点决定了合同档案的收集时间宜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不能等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再归档。为确保一个归档年度内的合同档案齐全完整,且不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笔者所在单位采取了以下三种形式:一是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定期收集上季度履行完毕的合同;二是根据合同履行进度,分阶段收集履行周期较长的重要合同,将合同原件在合同签订年度及时归档,提供复制件作为履行合同的依据;三是随时收集在签约仪式上签订的合同以及承办合同量较小的部门签订的合同,避免丢失损毁。
1.2 收集内容:合同档案的内容应包括合同审批、招投标、签订、履行、变更、终止、争议解决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材料,不能局限于合同本身,应做到齐全完整、不重不漏。[1]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2.1 合同审批阶段的文件材料:包括与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技术评价报告、招投标文件、审批文件、审签单等。[2]
1.2.2 合同签订阶段的文件材料: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仪式声像材料、廉洁自律承诺书、公证书、合同书等。由于合同正本和副本在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法律效力相同,但合同正本的签字、盖章必须是原件,合同副本则不一定,因此,合同归档时应以正本为准,只有在正本因某种原因缺失的情况下可以将副本归档,不应当将正本和副本同时归档保存。
1.2.3 合同履行阶段的文件材料:包括合同变更、补充协议、争议解决、法律诉讼、备忘录、项目验收等。
1.3 收集方式:合同档案的收集方式由合同档案的内容、性质、管理模式等所决定,但应从源头、过程进行管控,确保合同的收集齐全、完整。[3]
1.3.1 系统内合同的收集:对于通过合同管理系统进行审签的合同,笔者所在单位为确保合同及时归档,在合同审签流程中增加了档案部门管控环节,没有档案人员的归档确认信息,合同无法进入履行环节和合同款的结算,为合同档案的齐全完整提供了切实有效的管控手段。
1.3.2 系统外合同的收集:对于通过传统方式签订的系统外合同,在合同签字盖章环节由负责合同印章管理的人员牵头收集,如果本单位先加盖合同章,经办人应登记合同信息,并签字承诺待合同他方签字盖章后负责移交归档;如果本单位后盖章,直接在加盖合同章时留存一份归档。
2 合同档案的整理
2.1 合同档案的分类。现行档案分类方案没有将合同档案作为一个单独的一级类目进行管理,但不同规模、不同性质的单位在合同档案分类方面的做法却千差万别,有的将合同档案作为一个单独门类,并在档案管理系统中设置了合同档案模块,有的将合同档案归入不同的类目中。笔者认为,合同档案管理应遵循现行档案分类大纲,按问题或机构将其归入不同的类目,不宜单独作为一个独立门类进行管理,以维护现有分类方案的严整性,避免出现“平行类目交叉、上下类目互不从属”[4]的现象。同时,为便于合同档案的日常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可借鉴文书档案中的发文汇集管理模式,将合同及其相关文件材料按所属类别归档,并将合同正本(或副本)按照合同流水号排列,进行独立管理。这样既不改变现行档案分类体系,又便于合同档案的日常管理、统计和利用,同时保证了工程、科研、设备等档案的完整性和成套性。
2.2 合同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确定合同档案保管期限的基本原则是以合同本身的价值为依据,并兼顾其他因素。首先,属于不同档案类型的合同保管期限划分标准不同,比如文书档案是永久、30年、15年,科技档案是永久、长期、短期。其次,合同的履行期限是重要参考指标,合同条款规定的合同有效期是划分合同档案保管期限的重要依据之一。再次,合同标的涉及设备、土地等使用年限应作为考量因素。最后,考虑合同续签优惠条件等因素,根据设备的更新换代情况适当延长合同档案的保管期限。比如,再次采购同类型设备或其升级换代产品,可给予合同总价15%的优惠。避免片面夸大合同的重要性,将合同不分主次一律列为永久保管,也不应当有完全按照合同履行期限,履行期满即销毁的极端做法。可见,尽管鉴定合同价值并无具体标准可循,但只要善于综合各方面信息,运用全面的、辩证的、动态的观点看问题,就有助于合同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趋于准确合理。
2.3 合同档案的排序。合同档案整理时,无论按机构还是按问题分类,无论归入哪种档案类型和类目,合同档案的排序应遵循下列原则:首先,将与合同订立、变更、履行、终止等相关的文件材料集中排列,不宜分散到不同的案卷或件进行整理。其次,按照结论性文件在前,依据性文件在后的原则排序,不宜简单机械地按文件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最后,合同审签单上记载的信息反映了合同的起草、修改、审核等形成过程,相当于正式公文的定稿,应将其附在合同的后面,而不是合同的前面。遵循上述原则以确保合同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主次分明、条理清晰。
2.4 变更、续签合同的归属。合同变更指有效成立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时,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合同内容发生改变。文书档案中合同归档时一般以年度为单位,对于跨年度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不宜集中存放。原因如下:一是跨年度混放不便于档案的统计;二是原有档案有统一的编号,插入文件时将造成编号的混乱;三是增加新归档合同需要调整档案盒甚至档案柜的位置;四是不便于合同档案的检索利用,例如,在2012年签订的补充协议,如果放到2009年度归档,可能造成检索失误。但按年度似乎又割裂了合同间的必然联系,正确处理方法是在合同备考表中注明相互关联合同档号及存放位置。
2.5 合同档案归档文件目录的填写
2.5.1 文件编号。不同单位的合同签订都有自己独立的合同审批流程和合同号的编制规则,填写文件编号时,应以本单位的合同号为准,而不是合同他方编制的合同号。
2.5.2 责任者。因合同的订立方为双方或多方,所以合同档案的法定责任者为两个或以上,且必有一方是本单位,归档工作中为了目录格式的美观和检索方便,合同档案的责任者应填写合同他方,便于查询和管理。
2.5.3 成文日期。合同成文日期的确定类似于联合行文,以最后一个合法签订人签署的日期为准,因为只有合同各方全部签字盖章后合同才能正式生效。
3. 合同档案的信息化建设
3.1 合同管理系统中电子印章的技术处理方法。一些合同量较大的单位都建设了合同管理系统,通过系统审签合同有利于严格控制流程,公开、透明、提高效率,但由于合同签订各方可能一方没有使用系统,也可能使用不同的系统,不太可能使用同一系统进行同一合同的审签,合同签署环节加盖双方电子印章在目前管理格局下难以实现,应通过不同方式履行完合同各方的审批流程后手工加盖合同章,将签字盖章页扫描后插入合同管理系统中的电子合同正本中,完成电子合同的签署流程,并形成完整的电子合同版本。
3.2 档案管理系统中合同档案的模块设置。根据前面分析,尽管我们不赞成将合同作为单独门类进行管理,但在档案管理系统中设置独立的合同档案模块便于合同档案管理。因为文书、科技等类型档案的著录项目不能完全涵盖合同档案的著录和检索信息,如,合同金额、合同类型、授权签约代表、合同对方等。但在编制档号时,仍然按照所归入的门类正常编号,并在备考表注明参见号。
3.3 合同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合同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即利用OCR、存储、数据库等技术手段,通过数据交换、转存、扫描等方式,将不同载体形式的合同转化为数字化的档案信息,形成一个有序结构的档案信息库,实现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主要途径如下:
3.3.1 搭建系统桥梁。信息化水平较高、合同量较大的单位,一般都建设了网络版合同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通过建立联网的系统间数据交换接口,实现已办结合同数据自动转换、存储到档案管理系统,直接实现合同档案的数字化管理。
3.3.2 下载转存数据。对于因经济、技术等原因无法建立系统间数据交换接口的情况,可以将电子合同下载后,通过原文管理的方式转存到档案管理系统,以实现合同档案的数字化管理。
3.3.3 扫描挂接数据。通过扫描、拍摄等方式,将纸质载体的合同转化为电子合同,并进行技术加工和处理,通过批量数据挂接方式,实现合同档案的数字化管理。
结语:SOX(萨班斯)内控检查和内部审计越来越严格,对境内外上市企业合同档案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探索、研究合同档案管理模式,强化合同档案规范化管理,有助于提升企业基础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袁俊玲.关于合同档案管理的若干思考[J].山东档案,2000(4):4~5.
[2]张耘.合同档案的特点及其管理[J].山西档案,2000(4):23~25.
[3]储玲.试论合同档案必须实现全面质量管理[J].机电兵船档案,2009(5):33~34.
【关键词】合同管理规范化制度;合同管理体系;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编码规则
最新修订版《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建设的历史新阶段。电力企业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建设,是电力企业依法治企的核心环节。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由来已久,但长期以来,国家统一的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性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化问题没有列入日常议程,导致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非规范状态运行。针对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客观问题,在新版《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之际,就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的相关事项谈谈笔者的粗浅看法。
1.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若干主要问题
电力企业系统内部众所周知,电力企业从各自为战走向区域并网,直至现在的国家电网运营,实行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为时还不长,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刚刚起步。就笔者在电力企业法律顾问岗位上的工作实践情况看,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目前普遍存在的规范化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机构需进一步健全
按照现行体制,电力企业内部没有专门设置合同管理工作机构,配置的合同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日常合同管理与审核工作人员是由电力企业法律顾问兼任。从严格意义上而言,电力企业系统内部应有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工作机构和一支较高业务水平的合同管理队伍。
1.2 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内部会签制度与工作流程效率低下
在电力企业系统内部现行的合同会签制度与工作流程中,在每一份合同的最终签定之前,都要经过电力企业内部的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法律事务部门专职、办公室、分管副局长、局长的签章,按照这样的会签工作流程,一份合同会签完毕至少一整天,快则三、五天,慢则不可预计。如果遇到某个部门负责人或局领导外出开会、出差、病事假等特殊情况,甚至几个月还无法会签完毕。在此产生一个规范与效率的极大矛盾。
1.3 电力企业合同规范性文本类型不全,适用文本严重欠缺
目前可供基层电力企业选用的电力企业系统合同文本有国家和地方电力行政部门制订并强制适用的示范文本,还有国家电网公司的统一合同文本。现有的电力企业合同文本,仅局限在电力企业主产品为核心的产前、产中、产后相关的产、供、销等环节。而电力企业资产社会化服务经营(如房地产租赁)、电力企业职工福利后勤保障供给(如劳保服务用品采购)等方面的示范性文本严重欠缺。此外,现有可供选用的强制适用示范文本中,存在很多不需要或不适用的条款,显得过于繁琐,不符合经济合同简洁明确的表述要求。
1.4 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合同编号缺乏科学设计
就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合同编号实际做法而言,普遍存在各自为战、自以为是的严重问题。既没有对各类合同分类设定编码,也没有对合同设定系统编码规则,这给电力企业的日常合同管理工作和档案管理造成了极大的难度和混乱。
2.电力企业合同管理问题形成的基本原因分析
前述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客观存在的若干主要问题,从总体上而言是电力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无可避免的。但就其合同管理工作本身而言,形成这些问题有着主客观方面的很多原因。笔者认为前述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问题的形成基本原因为:
2.1 电力企业系统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
长期以来,电力企业系统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仅仅作为电力企业内部一般的日常事务来设计安排,没有将合同管理工作作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枢纽来科学设置专门的组织机构,使得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长期处于非规范状态,就最新修订颁布实施的《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而言,也尚未将合同管理组织机构与合同管理专业队伍建设提出专门要求,这将使我国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很难快速完成。
2.2 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规范性制度不健全
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长期来都处于探索与不断修正与完善过程中,至今尚未形成专门的成熟的科学的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纲要,这将使我国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还得再继续探索中前行。
2.3 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专业力量严重不足
在电力企业内部绝大部份职能科室都有一定量的合同承办或会签业务,但承办合同起草、审核、会签、登记管理的人员几乎没有合同管理专业人员配置,这是长期以来电力系统忽视合同管理专业队伍建设的结果。没有合同管理专业队伍,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将成为纸上谈兵。
2.4 电力企业系统“政企合一”的现行模式制约
在电力企业系统,名义上已经列入国家电网公司的现代企业模式运作,但实际上还处于行政管理电力企业。因而,电力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仅仅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工具,而并非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手段。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必须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将合同管理作为核心枢纽来建设。
3.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对策措施
从我国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现状出发,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任务非常艰巨,不可能在短期内完成。但是,按照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对合同管理规范化的要求和依法治企的发展必然,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对策措施,尽早尽快地推进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笔者认为,推进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对策措施主要有:
3.1 加快制订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各项制度
针对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按照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对合同管理规范化的内在要求和依法治企的市场经济发展必然,加快制订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从组织机构、专业人员配置、标准合同文本、会签工作流程、合同分类编码规则、合同档案管理、合同信息传递与保密原则,至规范化工作机制与效率的关系协调方法各环节的具体制度,科学的制度是推进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的基础。
3.2 建立健全电力企业合同管理专门工作体系
从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实际出发,电力企业内部的合同种类繁多,合同数量巨大,客观要求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配足配好合同管理的专业专职人员,建立一支与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市场经济发展趋势、依法治企要求相适应的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专业队伍。健全的工作体系是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的组织保证。
3.3 科学建立电力企业合同编码规则
合同编码规则是合同签订后有效管理和信息传递利用不可或缺的前提。合同编码规则设计时,应充分体现电力企业的区域、网级及合同的年份、类别、属性、序位等因素,便于对电力企业合同的信息化处理。
3.4 进一步修订完善电力企业合同示范性的标准文本
[关键词]劳务派遣;三定;业务外包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3)48-0056-02
1 管理目标描述
1.1 管理理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确保员工队伍稳定,确保满足企业人力资源需求,锦州供电公司高度重视劳务派遣用工规范问题,正确分析和把握当前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同时在综合考虑改革成本和企业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加强政策研究,加强沟通解释和宣传引导。结合新形势下国网公司、省网公司对劳务派遣用工的总体要求以及企业内部实际状况,锦州供电公司明确了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应遵循的理念。
1.2 管理范围和目标
“三定,三提,一外包”创新方式的提出就是基于以上理念,建立起了一个参与人员涵盖一线员工、管理人员和中层干部三个层面,包含多专业、多岗位,实施过程涉及了人才考察、调动、培养、淘汰、使用等多个环节和整个过程,建立了一个具有科学方案、精细流程、规范管理、高效运作的专业用工体系,使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1.3 管理指标体系及目标值
在“三定,三提,一外包”创新体系的实施中,公司为真正落实对工作岗位的“定岗,定时,定量”,对员工提高技能素质,提高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文化的认同感和对服务岗位最终实现业务外包的方案,注重把企业管理水平提升、培训水平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提升相结合,引入了同业对标指标、培训指标和岗位指标三大类指标。
2 主要管理做法
2.1 “三定,三提,一外包”建设实施方案
“三定,三提,一外包”是以规范岗位和员工管理为核心、以最终实现对服务岗位的业务外包为目标的渐进式、周期型的实施流程。
2.2 主要方案说明
首先,针对《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中对辅、临时性和替代性岗位的严格界定和锦州供电公司现有的劳务派遣员工的情况,以“定岗,定时,定量”的“三定”政策为主导,以提高员工技能素质、积极性和企业文化的认同感为有力保证,以业务外包为最终目标形成初步实施的方案。把初步形成的实施方案,向各部门、各单位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方案切实可行,具备可操作性和合理性。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反馈意见。将实施方案交给公司领导审核考查。
其次,在公司内部召开全员大会,认真解读《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对公司用人成本和法律风险的增加等一系列影响,让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充分了解并支持和配合,并在公司内部形成自觉遵守的良好氛围。对于涉及核心业务的岗位,如果修正案公布前已依法签约的劳务派遣业务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之后依法取消其岗位上的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对于服务类的辅助岗位,应该逐步减少正式用工的比例。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岗位的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处理情况和方式进行考核和评定。
2.3 关键方案说明
第一,在《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中,对三性岗位做了明确的说明。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和可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可替代性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在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有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此外,还要使时间在临时性岗位上做到严格按照修正案中六个月的期限执行,做到定时。在用工数量的方面也要遵循修正案中的人数比例情况,做到定量。
第二,由培训中心细化“三三一”标准,着重避免正式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混岗的情况,明确“三提”中对于全面提升员工综合素质的着力点,激发全体员工的生产力和创造力。涉及核心业务的岗位如管理岗位和技能岗位,涉及服务岗位的例如后勤、司机组等依据罗列出的关键岗位素质,结合公司实际需求,明确每个关键岗位素质应达到的程度和水平。
第三,人力资源部在“三定”的原则下采取积极措施,减少混岗作业,对于不能混岗的,应该通过有区别的岗位职责,不同的绩效考核,特别是合同中薪酬条款的约定,解决一些岗位中涉及同工同酬的问题。
第四,对于服务岗位的正式员工采取技能岗位即生产一线的岗前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既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和人力资源成长的要求,又能更好发挥人才长处,增强员工的相对稳定性,减少风险产生的可能性。
第五,进一步开发业务外包模式,经过几年消化,服务岗位的正式员工全部转岗以后,用业务外包代替劳务派遣。业务外包成本低廉,可以提高企业效益。通过外包,可以为企业节省大量办公费用,降低企业软硬件资源支出。
2.4 保证流程运转的人力资源保障
为了确保管理新机制的顺利进行,确保用工规范计划精确实施工作目标的全面实现,鉴于此项工作存在跨专业、跨部门等特点,公司将组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项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执行力度,提高管理水平,改进管理方法,最终达到完善机制、实施人才强企的战略目的。由公司机关各主要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基层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来参与实施“三三一”的开展和运行。
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在员工内部明确分工,由人力资源部专业人员及公司相关管理人员组成专家小组,针对公司现在各岗位的岗位职责说明书和岗位要求,通过深入细致的梳理,全面掌握各类人员的用工形式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根据实际用工需求、用工岗位性质和工作内容,以有利于发展生产为原则,合理确定适用于不同岗位用工的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3 评估与改进
锦州供电公司“三定,三提,一外包”创新模式的实践,重点解决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3.1 发挥了对所有员工的激励作用
通过对所有员工企业文化的培训,充分调动了大家工作的积极性,对劳务派遣员工在管理上也采取统一有效的激励制度,避免队伍出现良莠不齐的状态。
3.2 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在对不同岗位合理的规划配置的基础上,对员工进行一系列的技能培训,提升了员工的综合素质,从而增加了公司的竞争力,形成了良性循环。
3.3 提高了基础管理工作的扎实性
通过整体的用工策略,对不同用工方式的适用范围、用工风险、管理模式等问题都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
基于以上问题所在,锦州供电公司计划从两个方面进行改进。首先积极加强公司内部的岗位流动,同时重视正式员工的培训机制,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加快辞退不符合修正案新规的劳务派遣员工的进度;其次完善解聘手续,简化复杂流程。参考文献:
[1]董来英.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J].中国市场,2008(31).
关键词:建筑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一、工程施工企业需建立完善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系统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系统,就是施工企业从上向下建立起一支专业管理队伍,实行系统管理。作为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建立合同专门管理机构,这个机构等同于企业的工程部,是内部管理机构。各项目经理部也设立专职合同管理人员,隶属于企业合同专门管理机构。施工企业应制定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办法,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系统的职责、权利、分工,用内部管理规定的形式确立下来。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系统分为两极,公司级和项目级。
二、工程施工企业还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可行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
(1)合同的审查批准制度。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签订前还应实行审查、批准制度。即在各业务部门会签后,送交合同专门管理机构或法律顾问审查,再报请法人代表签署意见,明确表示同意对外正式签订合同。这样,通过严格的手续,使合同签订的基础更加牢靠。
(2)印章管理制度。施工企业的合同专用章是代表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对外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签订合同的凭证。因此,企业对合同专用章的使用、保管要有严格的规定,要建立合同使用登记记录,合同专用章要由合同管理人员专门保管、签印,实行专章专用,尤其不准在空白合同上加盖印章。凡外出签订合同应由合同专用章的管理人员与办理签约的人一同前往签约。如合同专用章管理人员利用合同专用章谋取个人私利,应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3)合同统计考查制度。合同统计考查制度就是利用科学方法、利用统计数字反馈合同订立、履行情况。通过对统计数字的分析,总结经验,找出教训,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重要的依据。
(4)合同信息管理制度。施工企业的合同由于种类多,数量大,变更频繁,人为管理效率低,可能还会出错,必须借助先进的手段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来管理,才能达到档案化、信息化。计算机信息系统能保证正确分析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情况,适应中国经济的发展趋势。
三、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济师、项目经理必须掌握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知识
(1)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济师是企业主要经营决策者,掌握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有关知识是领导现代企业必备的素质。合同管理是企业的生命线,企业要生存,要在竞争中取胜,企业高层领导应适应客观要求。
(2)项目经理也应精通合同,熟悉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现代企业管理不仅需要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和机构,而且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在掌握合同管理的知识前提下进行工程索赔。
四、做好合同签订时的管理,为履行合同打好基础
建筑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结构复杂、受场内场外环境影响大,不可预见性因素多的特点。施工合同应尽量做到内容完整,条款说尽,表联明确、严密。为此,合同谈判人员要在合法、依法、平等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对工程信息的调研与反馈,制定出严密、周详、可行的谈判方案,不打无准备之仗。
五、认真履行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加强履约管理
(1)履约管理的依据,即合同分析。合同分析是从合同执行的角度分析、补充、解释合同,将合同目标和合同规定落实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上和具体事件上。
①分析合同漏洞,解释争议内容。工程施工的情况是千变万化的,再标准的合同也难免会有漏洞,找出漏洞并加以补充,此可减少合同双方的争执。另外合同双方争执的起因往往是对合同条款理解的不一致,分析条文的意思,就条文的理解达成一致,才能为索赔工作打开通道。
②分析合同风险,制定风险对策。界定和确认工程项目所承担的风险是什么,风险影响程度大小,才能找到对策和措施去控制风险,规避风险。
③分解合同并落实合同责任。主要是加强合同交底工作:项目经理部对所有的合同均进行全交底,以会议与书面相结合的形式向全体员工介绍各个合同的承包范围、各方的责任与义务、合同的主要经济指标,合同存在的风险,履约中应注意的问题,将合同责任进行分解,具体落实到职能部门与个人。同时,设置专职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对项目各部门的履约情况进行管理、分析,协调各部门的联系,这样可加大合同管理。应注意的问题,将合同责任进行分解,具体落实到职能部门与个人。同时,设置专职合同管理,对项目各部门的履约情况进行管理、分析,协调各部门的联系,这样可加大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力度,提高全员合同管理的意识。
(2)履约管理的方式,即合同控制。合同控制指承包商的合同管理组织为保证合同所约定的各项义务的全面完成及各项权利的实现,以合同分析的成果为基准,对整个合同实施过程的全面监督、检查、对比、引导及纠正的管理活动。
合同的控制方法有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主动控制是预先分析目标偏离的可能性,拟订和采取预防性措施,以保证目标得以实现。被动控制是从计划的实际中发现偏差,对偏差采取措施及时纠正的控制方式。
一、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由各部门(单位)起草,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转发)的规范性文件(下简称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各部门(单位)制定的以本部门(单位)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下简称部门规范性文件),均应当规定有效期,有效期自规范性文件施行之日起一般不超过5年;有效期届满,规范性文件自行失效。
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起草单位认为有必要继续实施的,应当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修改意见,按规定程序报送县政府审查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由县政府法制局按规定向市政府法制局备案;部门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各部门(单位)认为有必要继续实施的,应当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重新修改,由各部门(单位)向社会公布实施,并将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按规定报县政府法制局备案。
二、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各部门(单位)应当从本年度起,每年第三季度对以本部门(单位)名义实施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以及由本部门(单位)起草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范性文件,依法提出“拟废止”或“拟修改”建议:
(一)文件内容不适应形势发展和公共管理需要,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予以废止;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相抵触的,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代替的,要予以废止;
(三)文件调整对象已消失的,要予以废止;
(四)文件的个别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
(五)其他依法应当予以废止或修改的情形。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天津 300350)
摘要:在学生软件开发学习过程中,技术和规范应当并举,本文简要总结了在常见信息系统开发中常用的一些技术点以及编码的规范,以期能对学生的学习有所帮助。
关键词 :信息系统开发;规范;技术
中图分类号:TN948.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24-0208-02
作者简介:朱云霞(1980-),女,安徽淮南人,计算机应用技术硕士,讲师,任职于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研究方向为软件工程。
0 引言
在高职的面向对象C#应用开发相关课程的教学目标是通过引导学生一步一步的完成一个小型项目的开发,使得学生能胜任小型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和开发工作。本文的重点不在管理信息系统如何设计开发,而是重点分析在一个常见的管理信息系统(客户资源管理系统)的开发过程中会遇到的一些实现技术和实现规范,从而在教学中使学生更好地加以应用和遵循。
1 总述
客户资源管理系统的开发目标是能实现客户资料的管理、客户级别和客户来源的分析等功能,开发流程和常规系统的开发一样,都涉及需求分析、流程分析、总体设计、数据库设计、编码实现、软件测试等阶段,本文将从其中的编码的规范、系统实现过程中的一些技术细节的角度加以分析。
2 编码的规范
2.1 数据库命名规范
数据库命名的规范是数据库设计的最基本要求,我们对学生的要求也是一般性的规范要求。常规的有以下几点:数据库以db开头、数据表以tb开头、字段采用英文单词或词组、视图以view开头、存储过程以proc开头、触发器以trig开头等。示例如表1所示。
2.2 程序代码命名规范
变量及对象名命名规范如表2所示。
控件命名一般由表示该控件作用的英文单词的简写+数字编号组成,出现简写冲突时采用不同的简写规则,如果某控件在编程过程中不涉及编码,采用默认名称即可。常见的控件简写命名规范如表3所示。
3 窗体设计的常用技术总结
3.1 菜单栏的设计
在窗体应用程序中制作菜单栏时,使用MenuStrip控件。使用该控件可以将菜单栏设计成Microsoft Office中的菜单样式。用户还可以通过添加快捷键、选中标记、图像、分隔条,来增强菜单的可用性等。步骤如下:
①向窗体添加一个MenuStrip控件。
②单击该控件Items属性后的“…”按钮,打开如图1所示的“项集合编辑器”。在该图所示的对话框中,“添加”MenuStrip子项,形成一级菜单。
③为已有菜单项添加子菜单,选中MenuStrip某一子项,单击DropDownItems属性后的“…”按钮,在所打开的对话框中完成相似的操作,形成二级菜单。重复此操作,可以完成多级菜单的制作。如图2所示。
3.2 窗体应用程序中正则表达式的使用
在窗体应用程序中可以通过使用Regex类来自定义正则表达式,利用该类中的IsMatch()方法,指示正则表达式在输入的字符串中是否找到匹配项,从而验证文本框中的输入。
表4是常见的一些正则表达式。
4 效果
笔者所在的学院在学期末开设了4周的课程综合实训,结合C#、ASP.NET、软件工程3门课程进行动态网站设计,要求学生采用上述技术规范设计网上书店或BBS论坛系统。结果显示,符合教学要求的设计作品在作品总量中所占比例高达87%,其中有39%的作品被企业采纳,这表明本文所总结的信息开发系统技术和规范能够有效提高学生的程序开发能力,因此建议进一步推广应用到相关专业教学中。
5 其他的一些经验
①在开发Windows应用程序时,如果直接将空控件放置到窗体上,容易造成看上去很乱。程序员应先对窗体上的控件进行分类,然后将它们分别放置到一个GroupBox控件中,从而使窗体井然有序。
②在使用多文档应用程序窗体界面时,一个父窗体有许多个子窗体,程序员可通过使用带有MdiLayout的枚举方法LayoutMid来排列多文档界面父窗体的子窗体。MdiLayout的常用枚举成员有ArrangeIcons、Cascade、TileHorizontal、TileVertical等。
6 结语
为了方便系统的编码和后期维护复用,在编码之前,必须制定一套完整的编码规范(包括数据库方面和程序代码方面),而在编码阶段,充分应用一些行之有效的技术经验。教学中编码命名规范的强制应用,使学生不再为编程中起名字而犯愁,提高了编程效率,也极大的提高了学生所写程序的可读性,为学生之间的交流提供了便利。而在信息系统编码阶段,类似于菜单设计、状态栏设计、输入验证等都是非常频繁出现的编程内容,统一此类设计的操作步骤,能降低学习难度,使学生更易上手,有助于其更快地掌握开发技能,并在学习的过程中就应该养成良好的习惯,从而能胜任小型信息系统的开发任务,为进一步的学习和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彭松波.多媒体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技术的初探[J].林业资源管理,1995(02).
劳动处,各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单位:
为加强出租汽车企业的劳动管理工作,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保持首都的社会稳定,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市出租汽车管理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出租汽车行业强化企业管理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1999〕42号)的精神,现就加强出租汽车企业劳动管理和规范劳动关系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出租汽车企业应与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依法做好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续订、终止、解除等工作。企业签订“阴阳合同”(即出租汽车企业未与职工协商,企业单方制作的劳动合同)属无效劳动合同,企业必须与职工通过平等协商,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出租汽车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经企业所在地的劳动合同鉴证部门进行鉴证。
二、出租汽车企业要在1999年底前建立起本企业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企业各项劳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职工档案管理制度,没有条件保管职工档案的企业,应在经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开设集体存档专户。
三、出租汽车企业招用城镇失业人员的,应从招用之日起订立劳动合同,并按原北京市劳动局的《关于北京市用人单位招聘职工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京劳就发〔1997〕151号)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招工手续。
四、出租汽车企业现已使用的其他单位的富余职工,应与这些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原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由出租汽车企业办理调入手续并接转本人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出租汽车企业今后再招用其他单位的富余人员,须待该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方可录用。
五、出租汽车企业发生兼并、分立、合并或转制时,职工与原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新企业应依法承担原劳动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应变更劳动合同的法人名称。原企业未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的,新企业应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得短于运营承包合同尚未履行的期限。
六、出租汽车企业必须按原北京市劳动局《关于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登记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保发〔1999〕62号)及原北京市劳动局1999年3号通告的规定,在1999年9月30日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出租汽车企业及其所属城镇职工应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依法缴纳养老、失业社会保险费用;出租汽车企业(不含乡镇企业)及其使用的农民合同工应依照原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农民合同制职工参加北京市养老、失业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险发〔1999〕99号)的规定从1999年6月1日起参加北京市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出租汽车企业(不含乡镇企业、中央在京单位)及其所使用的职工(包括农民工)还应依法参加大病医疗保险。
七、根据《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在进行出租汽车企业年度资质审验时,出租汽车企业须出具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企业本年度劳动年检合格证书。出租汽车企业无劳动年检合格证书的,视为年度资质审验不合格。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市出租汽车管理局依据《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予以处罚。
八、出租汽车企业(不含乡镇企业)使用的城镇用工达不到全部职工总数60%的,不得再新招农民工。
九、市和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辖区内出租汽车企业规范劳动关系的监督、检查,各局、总公司对所属出租汽车企业的劳动关系要进行认真的清理规范。
因企业原因,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职工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劳动监察部门经查证属实,责令限期改正。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给职工造成损害的,企业应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进一步规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促进再就业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市有关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局总公司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对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管理
1.各区县、局总公司必须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设立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专门帐户,并督促、指导所属企业设立资金专户(下岗职工较少的要设立专门帐页),严格执行财务纪律,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2.各区县、局总公司要建立基本生活费按月核拨程序,每月按照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实际需要,按月核拨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实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各项标准。
3.各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必须按月、按标准以现金形式将基本生活费发到下岗职工手中,不得代领或通过银行。
二、关于划转下放到区县企业享受“三三制”的有关问题
1.对于下放以后批准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享受“三三制”待遇的下岗职工和已建中心随下随进中心的下岗职工,应由财政负担的三分之一资金,从6月1日起,由区县财政负担。
2.下放到区县前,已建立享受“三三制”的再就业服务中心,并已拨付第一年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其第二年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中财政负担部分,由区县财政负担。
3.享受“三三制”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下放区县后,发生企业无力负担自筹三分之一部分资金情况的,区县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