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8 09: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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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工程;信息化管理;项目建设;技术应用
引言 :由于建筑工程项目投资期都比较长,涉及的技术因素也比较复杂。对于一些大型的建筑工程项目,投资额度大,其中涉及到的参建单位也比较多,覆盖地域广,对这类工程项目如何有效的进行管理,这就要求转变传统的管理模式,利用信息化的管理手段。全面实现建筑工程项目在质量、进度以及投资过程中的最优化。
一、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的内涵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质量要求也随之提高。从而信息化的管理模式也应运而生。所谓的项目管理信息化主要指的是对建筑工程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的过程。也就是说,在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的时候全面利用信息化的高科技手段,其中主要包括对决策阶段的开发和管理,同时还包括实施阶段和使用阶段的管理。
针对于我国现阶段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很多建筑部门并没有全面认识到信息化管理手段的重要作用,因此在管理的过程中不免还会出现很多问题。笔者认为,信息化建设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应用现状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信息化发展模式不符合管理实际
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涉及到大量需要处理的信息,譬如说工程的成本、质量以及合同等资料,对这些信息进行精确化的处理需要项目各个单位进行配合与合作,但是很多项目部门在信息处理的过程中虽然引入了信息化管理模式,但处理模式却并没有结合自身的发展来进行优化,而是生搬硬套一些国外的管理模式,由于国情和体制存在很大差异,建筑环境也有所不同,使得信息化的模式不符合建筑工程的发展实际,最终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信息化处理的效果也不尽人意。
2工作人员的素质不高
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必须要求工作人员具备专业化的素养,因为他们的素质和项目的管理质量有着非常密切的关联,但就当下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的项目信息化管理过程中人才急缺,特别是一些精通IT技术和项目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人才的缺乏成了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一个短板,严重影响信息化建设的进程。
3对信息化管理的思想认识不到位
虽然信息化时代早已来临,但是在工程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很多管理人员对于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信息化认识不到位,投入不够,重视不足,远远未能达到实时控制和精细化管理的有效目的,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也是漏洞频出,亟需改善。某些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已经积极的将信息化管理深入到了设计环节和财务管理环节,但依然没有形成全面的信息化管理网络,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依然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二 、信息化建设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应用策略
1 尽快促进信息化建设相关政策的出台
如果要全面积极的发展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信息化,没有一定的政策支撑是无论如何也发展不下去的。在当下,我国依然缺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有一些法规涉及到了信息化建设,但还不算是细则,只能算是宏观的指导思想,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缺乏应有的指导价值。从这个角度来看,国家相关部门必须要尽可能快的进行调研与考察,颁发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政策,从而有力促进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的发展。
2积极的引入和培养人才,提高信息化处理效率
虽然在当下熟悉IT技术的人才以及知晓工程项目管理相关规范的人才不计其数,但是在工程项目管理的信息化过程中,亟需的是能够对两者都能熟练掌握的复合型人才,要想充分的应用和发展信息化技术,就必须要积极的引进人才,项目管理部门要开出能够吸引人才的薪酬条件,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除此之外,还需要对部门内部的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不但能够对建筑工程相关活动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还能熟练的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管理的效率。只有在人才的鼎力支撑之下,信息化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应用与建设才会稳定有序的发展起来。
3在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建立有效的信息化处理系统
有效的信息化处理系统涉及到的具体流程有很多,不仅包含管理的模式确定和组织设置,还必须要包含工作和信息的流程设置。除此之外,在建立信息化处理系统的过程中,还必须要注意建筑企业和建筑项目之间信息的互通交流以及整合标准化问题。信息化管理必须要建立在这样的一个执行基础之上才能够稳定的运行,如果仅仅只有依赖计算机网络系统和一些项目管理软件,是远远不能实现的。通过建立信息化处理系统,争取在项目管理的整个活动中执行信息化处理标准,保障处理过程的标准化与规模化。
4明确信息化管理的目标
要顺利有序的开展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就必须要制定明确的发展目标,只有在科学有效的目标的指引下,信息化建设的方向以及重点才能确立下来。笔者认为,在当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的目标应该是运用信息技术来提升项目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实现管理活动的跨越式发展,除此之外,还应该借此提高行政管理部门的决策水平,最终提高工程的建设质量与建设水准。
5 联手合作,加快开发进程
只有做到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部门与一些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有效联手,合作开发出项目管理的信息化技术。企业通过充分的利用大学的人力资源,利用先进的设备,可以有效的节约各项成本。在开发的过程中要对实际管理加强监控。只有这样才能不断促进信息化技术的开发,同时为工程项目的管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三 、总结
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时候应该要积极运用现代化的信息管理模式。信息化的管理方法不仅能够提高管理的效率,同时还能促进建筑行业的有序发展。但是目前我国的项目管理信息化进程并不快,但是笔者相信,如果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能够积极采取一些应对措施,比如出台一些促进信息化建设的相关政策、明确信息化管理的目标、积极的引入和培养人才的话,就一定能够促进我国建筑行业信息化管理的水平。信息化的管理模式不仅能促进企业有效的对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同时还能积极提高企业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这也是企业势要加强信息化管理的一大因素。
【参考文献】
Abstract: In the traditional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mode, the storage of all kinds of information in the project is mainly based on paper forms like document, and the processing and arranging of the information are completely done by hand. In short, the generation and the processing in the process of information are in a relatively slow form. However, with the gradual expansion of the scale of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project, the difficulty of the construction is also increasing, while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are also higher. For this kind of situation, the difficulty and problems of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are more and more serious, the traditional management mode has been unable to meet the demand. Facing the current fierce competition, it is necessary to ensure the enterprises with strong competitiveness to implement the information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This paper mainly studies the specific effect of the application of BIM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in hous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关键词:工程管理信息化;房建工程;BIM
Key words: engineering management information;housing construction project;BIM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12-0071-03
0 引言
房建项目建设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的特点,不仅技术、资金高度密集,而且技术复杂、工程投资大、质量要求高、集成程度高、关联范畴广、涉及专业多、建造周期长。企业投资效益、建设项目的成败、是否能够持续有效发展都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的高低息息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的目标是少投入、多产出、快建设、高质量、保投产。因此,必须注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系统全面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项目能够顺利安全的进行。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企业逐渐意识到了信息化的重要性,纷纷开始运用信息技术来改革和完善自身企业,使其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现阶段对于企业而言,实现信息化成为企业提升竞争力、提高效益的必由之路,如此,将有利于企业信息化的实现,有利于企业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自动化和系统化。
1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的意义所在
项目管理企业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不仅抛弃了传统的手工信息处理方式,使用现代信息技术,还使用了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数据库等来进行科学的信息收集、加工、整理、存储以及处理应用并且辅助决策,以此来提高项目管理企业的管理水平,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提高了管理效率,并为企业与社会带来了经济效益。
最近几年,大多数管理企业已经迈向了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其信息交流以及管理都被信息化管理系统所取代。这些企业大多数都有了自身的网站,里面的内容大多是企业业绩的展示,是以信息为主要目的的。在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中其建设的主要意义体现在:①企业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这个平台,来进行办公管理。这个平台在加快信息交流速度的同时,还减少了传统管理方式下的弊端,使得每个员工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就可以进行信息的共享。比如文件的接收以及资料上传、公告通知等。还可以对信息进行及时的采集和存储分析等操作,这样有效地提高了工程项目的管理。②在信息化管理系统这个平台上,可以建立资源以及信息库等,以便员工进行及时的查阅。而且还可以进行远程监控的管理方式,各个项目管理部将采集到的各类相关信息通过资料上传的方式上传到了这个系统平台上,项目管理部与企业之间既可以进行信息的沟通,又能满足企业领导对项目的远程监控管理。针对现代企业的承接范围遍布全国各地,其远程管理在项目管理上占据了突出优势。
2 房建工程传统项目管理的弊端
传统项目管理模式组织构架如图1所示,该模式是以工程项目的项目划分建立的项目式组织架构。该模式的优势是纵向管理比较顺畅,而且能够比较充分地利用现有资源和条件,但是其缺点也很明显,比如该模式下管理效率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房建工程传统项目管理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业主直接委托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开展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协调和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二是工程建设各个阶段、各个部分之间的界面管理工作量大而复杂。三是项目管理混乱,相关工作人员没有各司其职。四是工程管理队伍不稳定,难以培养和形成高素质的专业工程管理队伍。
3 应用BIM进行工程项目管理构建优势分析
传统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由于诸多客观原因的限制,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面临很多问题,甚至会造成信息孤岛现象的出现。基于BIM构建的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除了具有传统管理信息系统的特征优势外,还能满足以下要求:(模型图如图2所示)
3.1 可视化
在传统的建筑模式下,通常起导向作用的是平面的施工图纸,而应用平面的施工图纸作为导向缺点明显,即立体感不足,在这种情况下,相关人员在实际施工中必须加入自己的理解和想象,难免出现误差,很可能会影响施工质量。然而BIM技术的引入,以其三维、四维、甚至N维的可视化强大功能,能够将建筑物的方方面面进行数字化表达,以一个近乎真实的立体建筑物模型展现在公众的面前。
3.2 协同性
由于建筑项目工程涉及的部门较多,在传统的施工模式下,即使各部门施工前对项目各方面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讨论,因为施工现场变化各异,也难免会在实际施工中纷争不断,影响施工质量,甚至造成施工安全事故。因此,为最大限度的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在事故发生前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交流,而BIM技术所特有的对项目各方的意见、建议进行交流和汇总的强大功能,并通过计算机程序来对施工工序进行模拟,不仅有效解决了传统施工模式中存在的问题,还有利于及时将可能存在的问题排除,做到“未雨绸缪”。
3.3 模拟性
BIM的模拟性技术特点,是指BIM不仅能在项目设计阶段实现对建筑物的模型模拟,通过三维、四维的效果图来消除以往图纸设计的缺少直观性的缺陷,还能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达到模拟的效果,即是说模拟施工建设的整个过程。在整个建筑物施工过程中,通过利用BIM能够将所有的流程和环节模拟出来,具体如图2所示,而在模拟施工建设整个过程的过程中,可以将项目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显现出来,便于项目各方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如此有利于工程造价成本的有效控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3.4 关联性和一致性
关联性是指在BIM技术下,项目设计模型中的各项数据都是相互关联的,一旦某项数据发生变化,与其相关的其他参数就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以确保项目能够正常顺利的进行。另外,项目数据信息在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具有一致性,只需输入一次技术数据参数即可,不会因项目进度的变化而出现改变。
通过上述对BIM技术特点的分析不难发现,BIM技术的基础是信息技术,载体是计算机,它是一种能够对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过程中的各种信息数据进行有效分析和整合的信息管理模式。
4 BIM的应用
与传统的二维设计信息相比,BIM的三维信息传递方式,把建筑物的三维形态展示在信息使用者面前,提高了决策质量和决策效率。可以说,BIM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编织了一张大网,通过这张网,各单位在各个阶段都可以准确、及时地得到工程建设的相关信息,据此进行决策。
4.1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
应用于设计阶段,BIM准确的称呼应该为“3D参数化设计”。设计人员通过使用各种工程参数来创建、驱动三维建筑模型,同时利用三维模型对建筑的各种性能进行多方面分析与模拟。通过对建设项目的可建设性进行仿真实验,实现实时的三维可视化,在施工之前便可发现质量问题,进行及时的修改与补充。完善的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给施工带来了极大的便捷,为安全和高效施工奠定了基础。在管理过程中,BIM数字化设计图纸能充分发挥计算机在检索、识别、数据整理等方面的优势的采用,使管理者可以快速、准确地得到建筑物构件的特征信息,减少因修改方案而造成的工程损失和成本增加,保证了管理质量。
4.2 工程项目进度管理
基于BIM的4D虚拟建造技术是将设计阶段所完成的3D建筑信息模型附加以时间的维度,构成4D模拟动画,通过在计算机上建立模型并借助于各种可视化设备对项目进行虚拟描述。通过可视化的工程进度安排,BIM的4D技术可以弥补传统的平面网络计划的不足,使进度计划更加直观。在虚拟的环境下,BIM通过与网络计划技术的集成,可以按月、周、天直观地显示工程进度计划。管理人员可以在这种虚拟的环境下对不同的施工方案进行比较,发现与计划进度之间的偏差及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及时调整与控制,进一步实现方案的优化。
4.3 工程项目成本管理
BIM比较成熟的应用领域是成本管理,也被称为5D技术。实际成本核算因其数据量大、资金支付情况复杂等特点,给财务分析人员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考验,给项目管理造成了很大困难。BIM通过建立成本的5D(3D实体、时间、工序)关系数据库,通过实际数据的及时输入,使成本汇总、统计、拆分对应瞬间可得。实际成本BIM模型的建立,使业主可以便捷、准确地得到不同建设方案的投资估算或概算,比较不同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实现多维度(时间、空间、WBS)汇总分析成本报表,使成本控制更易于落实,实行总部与项目部的信息对称,使总部成本管控能力大大加强。
5 BIM技术应用实例
BIM技术在施工过程的应用,可以有效地打破传统工程施工中信息闭塞,提高工程施工中各个环节造价管理工作的效率,使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部门、各环节的协调合作,从根本实现建筑施工全过程造价动态管理,避免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潜在成本损失。
5.1 工程概况
某医院迁址新建工程,总建筑面积88470m2,地下三层,地上2栋(医疗主体部分和行政办公部分),其中医疗主体部分地上20层,建筑高度90.6m(裙楼5层,建筑高度24.0m),行政办公部分地上6层,建筑高度32.95m。上部建筑物主要为门急诊、医技楼、住院楼及办公附属用房。地下三层和地下二层为平战结合地下室,平时为车库及设备用房。地下一层为车库及功能用房。该工程立面造型新颖、线条流畅,晶莹剔透的幕墙与结构浑然一体。该工程涉及很多的流程和环节,比如机械设备、弱电智能化、机电安装、钢结构、铝合金隐框玻璃幕墙、景观及附属工程,同时该工程还具有标高多、跨度大、总包管理难度大、结构复杂的特点,面对这种形势,要想将复杂多样的混凝土结构与幕墙能够有机结合起来,困难重重。但也正因为如此,项目部更应该在工程中积极推动技术应用,确保项目的高速/高质量建设。
5.2 BIM技术在某医院迁址新建工程施工中的具体应用
工程通过4D进行进度管理,不仅工程进度管理更加精细化、信息化,而且有效降低了项目成本,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具体应用如下:
①利用BIM软件平台的碰撞检测功能,可实现不同专业图纸之间的碰撞,在碰撞的过程中各专业管理人员不仅较之前加深和全面的理解了图纸,更将各专业管理人员对图纸问题的解决效率提高了。由于BIM软件平台具有碰撞检测功能,在正式施工前通过利用该软件平台的这项功能,能够及早发现图纸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未雨绸缪,将可能造成损失的问题及时清除,不仅降低了由于图纸问题导致返工以及停工造成的损失,还大大提高了项目管理效率,有利于整个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在第一版模型中,本工程共发现图纸问题164处。
②该工程地质情况复杂,地下水系丰富,面积9368m2,开挖深度达17m。针对这种特点,为确保基坑安全,项目部事先通过BIM技术的施工模拟,通过分析比较多种方案,最终确定了最优的支护体系。同时,通过相关的软件配合BIM模型,输出直观的施工方案模拟动画,对施工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进行视频交底,提高认知度,加快施工速度,提高效率20%以上。
③该医院迁址新建工程功能特殊,设有众多的高大空间结构,其中主舞台高支模凌空高度高,凌空跨度大。支模架难以选择,项目创新性地选用塔式支架支撑体系之后,通过BIM技术分别对塔式支架及满堂脚手架进行建模并优化,精确计算出各脚手架的用钢量,发现塔式支架总用钢量仅为普通钢管架的60%,仅此一项钢管用量就减少60吨。该工程结构复杂、标高多,项目部对混凝土工程量分别采取了手算BIM及计算,计算结果显示,两者工程量接近度为99%。
④项目部通过整合BIM模型,把幕墙结构与土建、机电、装修等深化模型集成起来,进行多专业协调优化调整,然后给各分包方直观地展示出来,如此不仅能够大大减少项目沟通时间,还能够有效提高项目设计的准确性。利用高精度全站仪对主体关键部位点进行坐标测量,根据实际坐标点对模型进行调整,然后再来调整钢结构、幕墙等构件的尺寸,最后输出精细的明细表及构件图、节点图、加工图,不仅使预制构件有据可依,而且保证了各个构件现场项安装的高精度。
⑤该项目所采用的照明设备在设计初期只有美国公司拥有,而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国也研制出类似的照明设备,并通过测试符合本项目使用。因此,设计单位在第一时间通过BIM平台,改变了原有的订购计划,采用国内生产的照明设备。该方案的通过BIM平台成功的执行,给工程建设有效地降低了上120万元的成本,同时借助于BIM技术的协调性,防止在工程施工中出现重复采购的现象,各个环节第一时间获得了材料更换的消息,实现了工程施工中动态造价管理。
6 结束语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建筑信息模型也得到了飞快的开发和利用,它的发展和建筑项目发展相得益彰,在这个信息化时生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个优秀的建筑项目必须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项目成本,而这离不开工程项目管理的支持。但在实际的施工中工程项目管理往往面临很多问题和挑战,为应对这种局面,我国应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应用BIM模型,以确保建设工程项目能够顺利安全的进行。
参考文献:
[1]赵彬,王友群,牛博生.基于BIM的4D虚拟建造技术在工程项目进度管理中的应用[J].建筑经济,2011(09).
[2]王一柏.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J].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02).
关键词:在建工程核算;新会计准则;探讨
一、引言
2006年制定并自2007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没有关于在建工程的专门会计准则,而是仍旧将在建工程作为固定资产的一种取得形式和固定资产一起一并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规范,国际会计准则也是如此。鉴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企业不断的发展壮大,新建、改扩建等成为了企业持续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把“在建工程”单独作为一个会计准则,并出台具体的核算办法来规范企业在建工程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以充分保证在建工程会计信息质量,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
在我国。工程项目建设基本都实现项目流程化管理。以企业新建大的工程建设项目为例,需要经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建设过程管理、初步验收、竣工验收、结算、决算等很多环节,涉及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这一过程可以划分为6个阶段:
方案阶段――设计阶段――预算及审核阶段――项目实施阶段――竣工决算及审计阶段――财务结算及转固阶段。
本文试图对在建工程核算的若干方面进行探讨,而不拘泥于上述项目流程的6个阶段。
一、在建工程相关明细科目的设置
(一)相关二级明细科目至少应反应的内容
以自建复杂的在建工程为例,在建工程二级明细科目至少包括进度款(预付款)、设备、材料、三通一平、土建安装、利息支出、人工工资、土地使用权、其它费用等。不同的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置。
(二)主要应设置的二级明细科目说明
1 建议设置“进度款(预付款)”,而不是在。预付(应付)账款”中反映。主要是能在在建工程科目中汇总反映工程成本的实际发生情况(企业一般进度款是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同时准确反映企业工程资金流出信息,便于和客户对账。这主要是针对有工程出包或部分出包的情况。
2 建议不再设置“待摊支出”,而是将其细分至相关二级明细科目“其他费用”内。因为具体操作中还有其它“隐性”待摊支出,如小额材料、部分土建安装费用、利息支出等等。
3 设备。反应为在建工程而购入的工程用设备,可先通过工程物资科目,再转入该明细科目。同时应包括为工程进口的成套设备检验费、相关特种设备检验费、设备所附土建及安装费等。
4 材料。反应企业工程领用各种材料,包括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及其他除设备外的各种材料,也包括为工程而购入及临时从生产经营所用材料中领用的材料。
5 三通一平。包括土地征用费、补偿费(房屋拆迁费)以及为达到工程项目可以正常施工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通讯、通煤气、通热等费用。
6 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八的土地使用权。
7 土建及安装。包括房屋、构筑物、工艺管道、专用电线电缆等设备以外的土建安装。应与预期转固可辨认部分与不可辨认部分分开列示。
8 利息支出。其前提是符合资本化条件,建议单独设置明细科目,企业实际上许多重大工程项目都有较大的专项贷款,应根据重要性原则予以考虑。如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循环经济项目计划投资17.2亿元,以获贷款额度9.3亿元。
9 其它费用。包括设计费(有些地区税法规定可列管理费)、研究试验费、工程项目管理费、工程保险费、监理费(质监费)、工程项目报建费、招标服务费、勘探费、基桩检测费、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临时设施费、相关税金、工程转固费用、建设其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及负荷联合试车费等其它与工程项目相关的费用。
(三)工程项目在方案阶段及至管理层正式批准立项设计期间发生的支出,建议列入当期损益,包括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方案论证、技术咨询、行业考察、经济分析等相关费用。
(四)工程竣工后发生的技术检测费、环评费、安检费、职业病评价费、房产办证费等其他工程相关费用应列入当期损益。
(五)不同的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经济业务重要程度设置三级及多级明细核算。
二、在建工程项目细分
(一)企业通常同时进行多个项目的新、扩建等。或者一个大的项目下有许多相对独立的子项目在同时进行,同时,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用于核准的用途大部分是工程项目投资,这都要求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用途、工序等相关独立性予以归类和细分。
(二)工程项目细分的作用。便于准确、具体计算工程项目的实际投资,便于“工期-成本”优化管理和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便于工程竣工结转固定资产,便于企业项目管理和信息披露。
(三)财务核算工程项目细分的理论借鉴。WBS理论(Work Breakdown Structures工作结构分解):指通过对项目总目标和总任务的研究,采用系统分析方法将项目系统总范围分解为许多互相联系、互相影响、互相依赖的项目单元。以这些项目单元作为项目管理的对象,满足项目设计、计划、控制和运行管理的需要。现在,WBS理论在不同的领域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实际上。只要WBS的结构底层满足财务核算、管理项目所需最低层次的信息即可,在不同的企业财务核算要求、不同的项目管理者、不同的项目阶段,WBS的结构底层是不同的。
如大型有色冶炼上市公司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既有募股资金用于工程项目,又有自有资金用于改、扩建项目,部分工程项目细分见图1:
(四)单个小项目的项目细分:对于自建或出包的小项目。同样可以应用“WBS”理论细分至最底层的“工作包”,同时又实行“小项目大管理”,但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来进行财务核算和相关项目管理。
(五)经过对在建工程项目细分,结合企业的在建工程科目多级明细账核算,在财务软件系统中(如金蝶财务软件)可获得每一个独立的工程项目及其工程子项目的相关数据。由项目细分和在建工程会计科目多级明细构成了一个完整的WBS矩阵――在建工程核算模式。
三、在建工程转固相关问题探讨
(一)在建工程转固条件的确认:
1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在建工程,预列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调整原以计提的折旧额。
2 满足所有转固条件的在建工程,此时出包工程部分已财务结算完毕,“在建工程进度款”帐户余额已;中为零。
决算金额已列示在在建工程其它明细科目中。
(二)正式转固
1 解包小组的成立。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往往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分厂(车间)、多个工艺流程、多项资产类别,因此在建工程转固是一个较复杂的过程。这一过程在企业实践中俗称“解包”,即把在建工程所有支出(相当于俗称的“工作包”)转化为固定资产单个实体的过程。对于大的工程项目,企业应成立“解包小组”,由财务部门、项目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等部门的人员组成,参与人员应当包括对固定资产及其分类、存放地点、建筑安装、工程决算、财务结算等与固定资产划分、管理、使用相当熟悉的人员。
2 资料收集。财务部门应负责或要求相关部门配台准备完整的在建工程转固资料。
3 固定资产实体(不含土地使用权)的确认。新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担任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但由于企业经营内容、规模不相同。各企业应根据准则中规定的固定资产的标准,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按管理权限批准,并已报送有关各方备案等。作为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依据。
4 单个固定资产实体价值确认及相关共同费用分配
如何确定单个固定资产的最终价值,应当遵循可辨认性。相关性原则,实际上最终固定资产将划分为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器设备、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仪器仪表,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文艺体育设备、图书文物及陈列品、家具用具及其他类,共十大类中的一类。
(1)对应固定资产可辨认的工程支出,直接计入该固定资产的成本。如“在建工程――设备”明细账对应的机器设备,“在建工程-土建(安装)”对应的房屋、建筑物等。
(2)不能对应固定资产的工程支出,根据相关性原则,以最可能对应的固定资产的可辨认支出增加相应固定资产的成本,如自行安装某大型机器设备的土建、安装支出。
(3)不能最终辨认的共同费用(如“其他费用”、“利息支出”、“材料”明细账中的小额易耗材料、部分共同土建安装费用等)根据上述已确认的固定资产实体价值。按金额比例分配,或采用其他更合理的分配方法,增加相应固定资产的成本。
5 将利息支出作为共同费用分配的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规定,企业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6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处理
新准则没有对工程完工后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处理做出规定,建议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将在建工程账面余额转为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转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这样既保持了固定资产的历史成本计价原则,反映了工程实际支出情况,也没有因为转固定资产而消除了原来的减值情况。同时,在记录固定资产及卡片时。根据可辨认性、相关性原则确认单个固定资产或资产维的减值准备。
7 无形资产确认(含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转入在建工程,最终分配进入库存商品的成本;其他企业一般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关键词】在建工程;转固;核算技巧;风险防范
在建工程是指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在建工程核算内容较复杂,要想在建工程成本精确无误地转固定资产,应当注意核算技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期间的有形资产。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固定资产其主要来源有:一是外单位购入,二是自建。对固定资产的大修理、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也可以通过在建工程核算。
在建工程是归集项目成本的过程,“转固”是项目转为单项资产的过程,也是从项目成本的管理到资产管理的转变。在建工程会计信息的失真,往往会使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上的大部分项目金额失去意义。实务中,由于工程项目管理的不规范,许多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工程不及时、不完整结转为固定资产,造成企业折旧不完整、利润失真,有的却成了企业利润的蓄水池,给腐败留下了空间。
一、在建工程核算时机与技巧
在建工程核算内容较复杂,时机与环节不同,核算处理技巧不同。
(一)购入工程所需的设备、物资时
如果验收入库,则按所支付的价款、包装费、运杂费和增值税等,通过“工程物资”科目核算;工程领用时转入“在建工程”科目。如果不需要验收入库而直接交付使用,则按所支付的价款、包装费、运杂费和增值税等,直接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二)在建工程领用生产用原材料时
领用生产用原材料时,按照材料实际成本转入“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照税法规定,这部分材料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
(三)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时
领用自产产品时,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将自产和委托加工的物资用于非应税项目、对外投资、集体福利等行为,视同销售物资,需要计算应缴纳的销项税额;但会计核算上不作为销售处理,仍然按照成本结转。此外,如果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为应税消费品时,还应计算缴纳消费税。
(四)固定资产借款利息发生时
企业借款费用资本化应以固定资产是否交付使用作为时间界线,而不以办理竣工决算为界线。属于筹建期内,在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借款利息费用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成本中;如果是非购建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费用计入开办费用。属于经营期内,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借款利息费用应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成本中;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之后发生的借款利息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
(五)在建工程应负担的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时
分配在建工程人员的应付工资和按照工程人员工资的14%计提福利费时应计入工程成本。
(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在建工程完工后
企业在建工程在未完工时发生减值,应提取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实务中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以历史成本作为计价基础,以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作为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同时,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相应转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二是以账面价值作为计价基础,以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在建工程账面余额减去提取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七)将土地使用权转为固定资产核算时
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该项土地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摊销。企业在利用土地建造自用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相关在建工程。
二、“转固”的前提
相关法律规定,对已经在用或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要及时予以验收,转增固定资产,对失去使用价值或提前报废的在建工程应当及时进行清理。通常“转固”,应当有所有的工程支出发票,没有发票不能计入在建工程科目,在固定资产完工后,要有工程验收记录、工程结算单(竣工结算单),需要强制检测安全性的固定资产(如压力管道、配电设备等)还必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检查认定报告。
三、“转固”应注意事项
(一)确定转固的时间和类别是关键环节
“转固”时间和类别的确定,直接影响折旧率、每年固定资产净值。是生产类的机器设备,还是非生产类的其他工器具或房屋和建筑物,在转固定资产前应当首先要把握好。
(二)转固时要注意涉税项是否抵扣
如果是房屋和建筑物,注意该项在建工程涉及的增值税,应该抵扣的一定要抵扣,不该抵扣的一定不能抵扣。建筑物、构筑物或以其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附属设施,其进项税额均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暂估价值和暂估入账固定资产折旧的确定是常态
通常企业在实际发生的在建工程项目中,常常会出现工程完工后承包方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开具全额发票的情况,发包方只拥有部分发票只能暂估入账,这就涉及暂估价值的确定和暂估入账固定资产折旧的数值确定。
(四)正确对待是否单独核算的建筑(构筑)物
不单独核算的建筑物和其附属设备一同转入固定资产,而独立核算的固定资产从在建工程直接结转。
(五)分清装修工程是否首次装修和以后装修
首次装修发生的全部费用包含在在建工程成本中,直接转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第二次及以后装修的固定资产和建筑物,按其净值转入在建工程核算,待装修结束后办理验收合格手续再转入长期待摊费用,一般不低于五年内摊销。
四、常见“转固”时三种现象成因分析
(一)结转固定资产不及时
1.“转固”判断条件弹性较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固定资产已达到购买方或建造方预定的可使用状态。通常理解有四:①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②已经过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者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③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④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可见,对于在建工程应该在什么时点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关键是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理解。
2.“转固”环节责任不够明确。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涉及工程施工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成本管理,各管理部门在工程管理中的定位和职责又各不相同。在整个项目管理过程中,没有明确”转固”应由哪个部门提出申请,往往是财务人员在受审计要求的情况下发起。这种转固模式具有一定的被动性,管理流程缺乏规范性。
(二)结转固定资产金额不准确
1.以暂估成本结转时未考虑工程签证成本。企业在暂估转固时,一般以已签订的合同金额作为固定资产的暂估金额,而往往忽视了工程签证所形成的工程成本。如果”转固”时不予考虑此部分签证成本,将对在建工程暂估成本的准确性造成重大影响。造成这种原因主要包括:一方面,由于工程签证缺乏严格的管理流程,往往在办理签证时只对施工的范围和工程量进行核定,而缺失变更内容的预算金额;另一方面,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签证未在财务部门备案,财务人员在审核暂估转固资料时无法审定签证成本。
2.工程结算审计时间较长,价值调整次数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在项目完工验收后应于2个月内提交审计资料。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送审资料提供不及时、审计过程中施工单位不配合等问题,造成了审计定案时间较长的状况。在建工程在正式转为固定资产之前,会根据合同金额对其进行暂估转固,若工程结算审计时间过长,则会影响到固定资产价值的准确性。
3.相关各部门间缺乏联动。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各个职能管理部门的工作侧重点各不相同,工程建设的相关信息如工程进度、建设成本、结算金额等信息未能及时在各管理部门传递。
(三)固定资产交付清单编制不准确
1.仅由单一部门编制资产交付清单。《固定资产交付清单》一般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编制,由于项目设备、材料清单数据量大,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将这些数据逐一核对并对应到单条资产上,实际操作起来也很困难,最终就导致全凭大致的交付清单只是就主要设备的交付明细进行核对,这样就无法实现账上的固定资产与实物资产的价值准确一致。
2.单项资产确认口径不一致。由于在固定资产认定标准上没有统一的认识,致使《固定资产交付清单》的编制存在难度。
五、“转固”存在的主要风险
据有关部门统计,企业不及时“转固”现象比较普遍。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投资效益差,不愿转;项目论证不准确,投产后技术管理和经营管理措施跟不上,不但不能增加效益,相反出现较大亏损,新上项目一时成了包袱;为了少提固定资产折旧……笔者分析,“转固”其实还是存在如下风险的:
(一)税务上的风险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拥有的房屋、建筑物应缴纳房产税。若项目完工后不及时办理“转固”手续,可能会遗漏房产税的申报,从而造成税务风险。
(二)审计上的风险
“转固”不及时或“转固”金额不准确,会影响到各会计期间的折旧费用、借款利息资本化,从而影响各期利润。实质上这是一种有意调节各期利润、粉饰财务报表的违规行为。证券市场频频报道上市公司在建工程延迟“转固”,涉嫌虚增利润的案例很多,上市公司”转固”管理不善可能影响其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进而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的股票价值。
(三)内控中的风险
有的因竣工验收不规范,质量检验把关不严,可能导致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隐患;有的虚报项目投资完成额、虚列建设成本或者隐匿结余资金,竣工决算失真;有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未及时进行估价、结转。正确做法是,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确定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经中介审计(财政评审)后,建设单位财务部门及时“转固”,当然也可定期根据所掌握的工程项目进度,核定项目固定资产暂估记录,根据暂估“转固”。
(四)资产管理上的风险
在建工程完工后不及时“转固”的结果是,在实物上体现的是固定资产,但在账务上仍表现为在建工程。由于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的管理要求不一致,从而造成资产管理的真空状态,资产的安全完整得不到保障、资产的价值得不到有效的发挥。
六、“转固”风险防范措施
(一)明确“转固”时机标准
为了解决在建工程不及时转固的问题,必须明确“转固”的时机标准。一般来说,当工程建设项目通过初验时,表示工程建设项目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否则建设单位会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调试并组织二次初验,直至初验通过后,才会开始试运行。所以,应该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确认为初验通过并开始试运行的时间,而不是试运行结束的时间。
(二)“转固”需要分工明确,更要通力协作
”转固”的实质是由成本归集向资产实物管理转换的过程。工程管理部门应实时掌握工程进度以及工程验收工作的准备情况,每月月末统计编写各项目的状态表,通过邮件形式发送给财务及相关部门,便于加强财务部门与工程管理部门的沟通。同时,财务部门定期收集固定资产的建设信息,作为判断是否达到转固条件的依据。在编制《固定资产交付清单》时,由工程管理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单项资产的划分,确定单项资产的成本。财务部门核实工程管理部门提供的《固定资产交付清单》中单项资产划分以及成本归集的准确性。最后,由财务部门按项目汇总并分摊发生的工程待摊支出,并按分摊汇总后的金额转固或暂估转固。
(三)规范工程变更签证管理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对工程的最终审计结算有很大影响,因此对签证单合理的设计和签证流程的规范管理就显得极为重要。在施工现场签证中,必须提出规范化的要求,针对工程变更签证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对于已发生的工程变更签证,签证单据应及时传递至财务、审计等部门备案。财务人员应做好工程变更签证造价金额的统计,并且在暂估转固时将变更签证造价金额计入工程暂估转固成本,以保证暂估转固成本与在建工程实际发生成本相吻合。
(四)制定工程结算环节时间进度要求
在工程完工至工程结算阶段,往往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结算资料送审时间长、审计过程时间长等问题。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通过制定工程结算环节的相关时间进度要求和相应措施,有助于缩短工程结算时间。
(五)以信息化手段规范工程管理流程
工程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取决于其管理制度设计的全面性、合理性和执行效率。因此,应根据管理制度,在对管理流程进行梳理和完善的基础上,通过信息系统将操作流程规范化,实现项目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使工程管理、审计、核算各部门都能通过此系统共享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相关信息,从而促进“转固”的及时性和转固金额的准确性。
七、结束语
【关键词】营改增 轨道交通企业 财务软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的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上海轨道交通企业施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本文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后,涉及增值税进项税核算的处理在用友财务软件的设置问题作一探讨。
一、会计科目设置的调整
上海轨道交通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分为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和日常运营增值税进项税,为便于日常核算和申报以及日后的查询调整,需要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明细科目作出相关设置。
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中涉及的各类合同,与进项税相关的主要有设备采购合同、咨询合同、设计合同等,其进项税税率各不相同,有17%、11%、6%等;企业在日常运营过程中由于业务种类的不同,同样也会有不同税率的进项税。在实务中经常要核对各项目的合同付款,所以需要单独设置明细核算,在科目设置中应当考虑各类合同完成情况的查询。
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在营改增前,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价是含税的,营改增后,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价因已允许扣除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所以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成本中不再含有增值税进项税额了。由于正在建设中的工程项目已评审概算都是含税的,而且工程项目的最终竣工审计还是按合同价(含税)或实际工程付款来审定的,所以确定固定资产价值时应该把进项税额调整出去,形成竣工结算成本。事实上,营改增前工程建设的所有支出归集在“在建工程”科目中,最终的竣工结算价就是“在建工程”的余额;营改增后,“在建工程”科目的余额中不再包含进项税额,工程项目的全部支出应该是“在建工程”的余额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中固定资产进项税余额的合计。此外,在日常财务查询或审计过程中,除了需要了解“在建工程”余额以外,还需要按性质分拆成“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以及按工程项目进一步分拆成“车站工程”、“区间工程”、“轨道工程”、“通讯工程”、“信号工程”等。如果在核算固定资产增值税的过程中作了如上考虑,合理设置了相关科目,就会给会计核算工作带来很多方便。
有鉴于此,根据用友NC财务核算软件的功能特点,对相关科目的设置如下:
首先,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下,设置辅助核算项目“固定资产进项税”和“日常运营进项税”,便可在日常会计核算和每月增值税申报工作中很方便地查询出累计发生额及相关明细数据。
其次,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下,增设辅助核算项目“线路核算”、“合同核算”,这样在日常工作中可以很方便地通过NC财务软件提供的“科目余额表”、“辅助余额表”、“辅助明细账”等报表,查询出某个合同的进项税和包含或不包含进项税的付款明细和累计付款等。
第三,需要在“在建工程―其他投资”和“预付账款”科目下设置一个明细科目“进项税备抵”,此科目为备抵科目,是所对应科目的减项;同时,还需在此科目下设置“线路核算”和“合同核算”等辅助核算科目。这些备抵科目用于反映工程投资的进项税额,一般为借方负发生额和贷方余额。作如此处理就可以很方便地分析“在建工程”和“预付账款”及其有关明细科目中不含税和含税的项目的合同完成情况。
上面设置备抵科目的办法看似繁琐,会增加输入凭证信息的工作量实为错觉。事实上,营改增前对于“在建工程”相关明细科目也是要输入“线路核算”和“合同核算”等辅助核算明细科目的,由于NC财务核算系统在下一个科目输入时,如果有相同辅助核算的,系统会默认为上一个辅助核算的内容自动生成的。所以,作这样的科目设置改进并不会为财务人员增加多少工作量。
二、应用举例
假如应付工程款117元,含进项税17元,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在建工程(预付账款)
―明细科目(线路、合同辅助核算) 1 170
在建工程(预付账款)
―进项税(线路、合同辅助核算) -17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类别、线路、合同辅助核算)170
贷:银行存款(现金) 1 170
于是,在NC财务核算系统显示的科目余额表中可以看到,“在建工程”、“预付账款”一级科目反映了实际的工程完成当月发生额、当年累计发生额及余额;在其明细科目中,比如“预付账款―预付工程款”反映出某项工程含税的当月发生额、当年累计发生额及余额,而“预付账款―进项税备抵”作为“预付账款―预付工程款”的备抵科目,用于抵消“预付账款―预付工程款”中的进项税额;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反映了增值税进项税的当月发生额、当年累计发生额及余额。
如点击系统中的某个科目,把光标停留在这个科目上,再点击上方的辅助按钮,可以方便地查询到这个科目的辅助核算信息表。在一级科目辅助余额表中可以查询各项目各合同的不含税的当月发生额、当年累计发生额及余额等数据;在明细科目辅助余额表中可以查询各项目各合同的含税的当月发生额、当年累计发生额及余额等数据。进项税备抵科目反映各项目各合同进项税当月发生额、当年累计发生额及余额等数据,余额在贷方。
辅助余额表反映各项目各合同进项税月发生额、当年累计发生额及余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余额与“预付账款―进项税备抵”和“在建工程―其他投资―进项税备抵”的合计数的数值相同,借贷相反;该表还可提供当期或累计的固定资产进项税和日常运营进项税数据,方便税务申报和检查。
同样地,我们还可以通过点击某个单项合同,再点击明细按钮,查询该合同在该科目的当期明细发生情况,十分方便。
[关键词]企业;企业会计;基建会计;设想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6-0037-02
1 企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分开建账存在的问题
1.1 分开建账造成会计主体不完整
钢铁企业中实行企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分离的政策,将生产经营这一完整的会计主体人为地划分为企业单位和基本建设单位两个会计主体,造成企业会计主体不完整,形成了“一个单位,两个主体,两套账本”的问题,资金流向也形成“井水不犯河水”的格局。一方面企业会计账务只反映日常经费的往来,不对基本建设的资金往来进行反映,也不用对企业的基本建设资金投入进行反映,只有当工程竣工完成并交付时,按有关部门批复的自筹基建投资计划转出自筹基建经费,形成固定资产转入企业单位会计账务中进行反映。这样对于一个新厂区建设需要相当长的时期才能完成的工程项目来说,在整个项目竣工完成交付使用前长期不能清楚地反映工程项目的资金动态流转情况,从而缺乏有效监管。另一方面基建会计账务按照相关规定开立银行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实行其独立的会计财务核算体系和与企业会计财务完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完成资金收支过程。在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前,企业会计账务中没有反映,使得企业会计账务的账面资产大大小于实际资产,造成账实不符的现象。这不符合《企业单位会计准则》中“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单位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这一基本前提。
1.2 分开建账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
(1)对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来讲,要了解个单位会计信息不仅是企业会计提供的日常经济活动的经费收支情况,还应该包括基本建设相关的经费收支情况。为了获取全面的会计信息就需要把企业会计信息和基建会计信息进行合并加工。这样一来对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增加了工作,并且在合并加工处理过程中又多增加了一道人工处理环节,这样增加了会计信息产生错误的风险。
(2)对于企业财务管理来讲,因为有两个会计主体、两套账、两套会计报表,两个会计主体都通过各自的渠道上报,一套报表都只是企业经济活动的一部分,不能反映企业整个经济活动的全貌,也不便于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和财务决策,这种会计信息失真是一种制度性失真。
(3)从会计信息来源来讲,企业会计的核算和监督方法是建立在一套完善的财务控制制度之上的。但对基建会计的核算与监督则相对较弱,在会计人员配备方面,对于不经常发生的基本建设项目经济活动还很陌生,还是在内部控制方面都表现出一定的不足,个别企业甚至将基建财务作为一种调节手段,将企业会计无法正常列支的项目人为地列到基建支出中,加之目前企业财务审计主要针对企业财务审计,对基建财务审计重视不够,导致会计信息的质量无法保证。
2 企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合并的设想
2.1 建立企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合并的财务制度,提高会计人员水平
企业基建财务制度尚不健全,基建会计人员配备不足。由于部分企业领导将大部分精力放在日常管理上,所以一般情况下对企业会计这块比较重视,规章制度也在不断健全,而对基建会计不够重视。发生在企业与基本建设有关经济犯罪案件足以说明这一点。另外,基建会计人员的对基本建设项目相关业务了解不够,不能适应当前企业基建会计发展的要求。企业基建会计基础工作出现不规范现象,在很大程度上与基建财务制度不健全和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低下有关。因此,建立一套使企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合并后的财务制度,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加强企业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当务之急。
2.2 在企业会计的基础上增设基建会计科目
(1)在资产类科目中,为体现基建专款专用,应在企业会计账务中开设基建专户,在“银行存款”科目下设“基建专户”二级明细科目,使基建资金在基建专户进行反映;为进一步真实反映基本建设项目的进度,应增设“在建工程”科目,“在建工程”科目下设“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两个二级科目。本科目按单项工程进行明细核算。工程完工后,由“在建工程”转入“基本支出”,“在建工程”年末数表示尚未完工的工程投入。为反映对开发商的预付工程款及材料供应商的预付材料款,应增设“预付工程款”及“预付备料款”科目;为正确反映工程项目,不能直接记入“在建工程”的待摊费用,应增设“待摊投资”科目,设具体待摊费用为二级科目,在整个工程项目竣工完成后将“待摊投资”科目的借方余额分摊到各个具体项目中给予资本化。在发生待摊费用时,借记“待摊投资”,贷记“银行存款\基建专户”,在分摊给予资本化时,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待摊投资”;为反映工程项目中所需物资的往来,应增设“工程物资”科目,本科目核算用于基建工程物资的购买、领用和结存情况,本科目按照工程物资的种类组织明细核算。购买工程物资时,借记“工程物资”,贷记“银行存款\基建专户”等科目,领用工程物资时,借记“在建工程”、“待摊费用”,贷记“工程物资”。
(2)在负债类科目,为正确反映借入资金应增设“借入款项”科目,在“借入款项”科目下设置“基建借款”和“周转借款”两个二级明细科目,“基建借款”用来反映企业所举借的基本建设借款本金和利息的,“周转借款”用来反映教学上日常经费不足的周转性借款本金和利息。借款的利息支出本着“谁使用,谁负担”的原则进行分摊,有利于基建借款利息的资本化。企业取得基建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基建专户”,贷记“借入款项\基建借款”。计提基建期间借款利息时,借记“待摊费用”、“在建工程”,贷记“借入款项\基建借款”;基建项目完工后借款利息,借记“基建支出”,贷记“借入款项\基建借款”;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时借记“借入款项\基建借款”,贷记“银行存款\基建专户”;本科目贷方余额表示未偿还的基建借款。为反映工程项目中完工进度形成的应付而暂时未付款,应增设“应付工程款”科目,发生未付工程款时,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应付工程款”,到实付时借记“应付工程款”,贷记“银行存款\基建专户”;为反映在基建项目予以资本化的其他应付款项,如工程项目中的人员工资福利等,应增设“其他应付项目款”科目来反映。
(3)在净资本类科目中,增设“基建结余”科目,并设置“已结清基建项目结余”、“未结清基建项目结余”两个二级明细科目。“基建结余\已结清基建项目结余”明细账户贷方余额表示已完工且基建借款利息已经提取归还的基建项目资金结余,结清当年年末转入“企业基金”账户贷方;“基建结余\未结清基建项目结余”贷方余额表示已完工但基建借款本息尚未全部归还的基建项目资金赤字数,需要以后年度安排企业结余资金偿还基建借款来弥补,待结清基建借款本息后,将本明细账户转入“基建结余\已结清基建项目结余”明细账户,再转入“企业基金”账户的贷方。
(4)在收入类科目中,为反映用于基建资金来源,应增设“基建拨款”科目,核算本年度财政基建拨款。其中“基建拨款\财政基建拨款收入”核算国家财政部门为学校拨入的基本建设专款,“基建拨款\上级基建补助收入”核算上级主管部门拨入基建补助款,“基建拨款\企业结余基建资金”核算企业利用企业结余安排的基本建设资金。在取得上述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基建专户”,贷记“基建拨款”科目。年末将本科目全年发生额转入“基建结余”的贷方。
3 改革后基建项目在企业会计实现过程
3.1 将分离主体合并为一个完整的主体过程
为设立一个完整的会计主体。首先,应根据《企业单位会计准则》、《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等有关会计法规的要求在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中进行改革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新会计制度使日后的会计处理过程中可以做到有原则可遵循。其次,将两个分离的主体合并为一个完整的主体,做到“一个单位,一个主”使单位法人明确责任。最后,建立领导授权制,授权不同的人对项目负责,做到分工明确。
一、在建工程是否符合物权客体要求
抵押权作为物权的一种,应当符合物权客体要求,作为物权的客体,需为人力所能控制并具有价值的有体物。就在建工程而言,属于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在其建造完工之前,始终处于不断变化状态之中,难以特定化,因而并不具备完整意义上的客体形态,而且,在建的建筑物也不一定能建成,这也是理论界一些学者不赞成在建工程抵押的理由之一。在建工程虽不具备完整的物权客体形态,但也具备了有体物的一些特征,具有建筑物的某些形态。在多数情况下,在建工程最终都能完成,转化为具备完整物质形态的建筑物,这是因为,在建工程抵押中,要求抵押人已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划许可证等要件,如不出意外,在建工程应当能够完成。另外,在建工程的建设,凝聚了人类的抽象劳动,从而使在建工程本身具有了价值,而抵押权作为一种价值权,变价权,关注的是抵押物是否具有经济价值。故,在建工程也可设定抵押。
在建工程抵押既能满足银行拓展金融业务的需要,又可以解决房地产项目融资的需求,对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我国之前的《担保法》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此都未作规定,1997年建设部颁发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办法》对此进行了明确,不过,《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办法》作为部门规章,效力较低,对于法院审案仅具“参照”意义,为此,《担保法司法解释》第47条对此进行了专门规定:“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物权法》第18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可以抵押”。
二、在建工程抵押的范围
关于在建工程抵押的范围要分两个方面来探讨,一方面是建筑物部分,另一方面是建筑物所占的土地使用权部分。
关于建筑物部分,目前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此存有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在建工程抵押范围仅为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时已完工的部分,持这种观点的理由为在建工程抵押设定后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物,而且,银行在评估担保物的价值时,看重的是已经建造的完工部分,没有考虑未修建的部分。另一种观点认为,在建工程抵押范围包含尚未完工部分在内的的工程全部,持这种观点的理由为“依法获准尚未建造”或“正在建造中的”建筑物,该建筑物尚不具备完整形态,不能办理初始登记,所有人未取得所有权凭证,相应的不能办理抵押本登记,在建工程竣工之前,工程一直处于不断变化建设之中,并不具备独立使用功能,在建工程属于不动产,具有不可分性,只有工程竣工完成后,才具备独立使用功能。
关于土地使用权部分,即在建工程抵押物范围是包含整宗土地还是仅仅为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目前,也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在建工程抵押的土地范围仅仅为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另一种观点认为,在建工程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及于整宗土地,持此种观点又可细分为二,其一,在建工程抵押的范围仅仅为已完工部分及整宗土地,其二,在建工程抵押的范围包含尚未完工部分在内的全部工程及整宗土地。
以上观点都有一定理由,按照《担保法司法解释》第47条“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房屋或其他建筑物抵押”的规定,在建工程抵押的范围可以包括尚未完工部分,而且在实务中,即便坚持在建工程抵押的建筑物部分仅为已完工部分的同志大都认为,此时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及于整宗土地,这相当于认可了在建工程未完工部分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已包含在在建设工程抵押范围之内,因此,将在建工程抵押的范围界定为包含尚未完工部分在内的的工程全部及整宗土地更为合理。就登记机构而言,不必纠缠于此,关于在建工程抵押的范围,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认同即可,登记机构根据双方的申请办理相应的登记。
三、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的性质
由于对在建工程抵押的范围认识的不同,相应地,对于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的性质也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由于在建工程抵押的范围仅仅为已完工部分,因此,在建工程抵押与一般的房屋抵押区别不大,是为本登记。另一种观点认为,由于在建工程抵押的范围及于未完工部分的整个工程,建筑物尚未完工,不能办理所有权初始登记,所有人不能取得所有权凭证,不能办理房屋抵押登记,而只能办理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是一种房地产期权,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是为了保全抵押权人获得将来建成房屋为抵押标的的请求权,使抵押权人取得一种请求将来发生房屋抵押物权的权利。
四、在建工程可否为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一般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因而,在一般性的抵押结构中,抵押人是指以自己的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设定抵押权的人,抵押人可以为债务人本人,也可以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以外的第三人。那么,就在建工程而言,在建工程的所有权人可否为他人的债务设定抵押担保呢,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3条将在建工程抵押定义为:本办法所称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根据该定义,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必须明确用于该项目建设,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人与债务人必须是同一人,在建工程不得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也不能为自己其它用途的债务进行担保。虽然,《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作为效力较低的部门规章,其对在建工程抵押的规定仅具参照意义,但在其他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情形下,应当依照此规定。因此,抵押权人应当严格监管在建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借款专款专用,真正用于在建工程后续建造。
五、在建工程抵押权人的范围
我国《物权法》及《担保法》等对抵押权人的范围未作明确规定,在通常的抵押关系中,抵押权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按照《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建工程抵押权人的范围界定为贷款银行,而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颁布的《贷款通则》第21条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由此可见,货币借贷作为一种金融业务,只能由国家指定的金融机构专营。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金融市场的繁荣,许多非银行类的金融机构应运而生,只要其具备《贷款通则》规定的从事贷款经营业务的资格条件,也可成为在建工程的抵押权人。
六、在建工程抵押是否必须为建设项目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
目前,一些登记机构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要求在建项目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从现有法律法规来看,并未作此要求,《房屋登记办法》第60条规定,申请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应当具备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等资料。而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显然,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条件比在建工程抵押的条件苛刻得多。虽然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并不要求达到预售许可的条件,但是,在实务中,开发企业一般都会在要办理预售时,才到房管部门建立楼盘表信息,在没有建立楼盘表信息之前,由于房管部门登记系统里并没有该工程项目的任何信息。因此,即便理论上该工程项目可以办理在建工程抵押,但在实务操作中并不能实现,由于开发企业一般都是在要进行预售时才到房管部门建立楼盘表信息,并相继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这就给人一种只有达到预售许可条件才能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的假象。实际上,只要开发企业到房管部门建立了楼盘表相息,即使未达到预售许可的条件,也是可以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的。
七、房屋已竣工,但未验收,可否办理在建工程抵押
在建工程抵押的本质是抵押人为取得后续资金用于继续工程建造,房屋已竣工,说明工程已经建造完毕,不存在还需要后续资金用于该工程的建设,即便还未验收,应当不能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在实务中,房屋竣工到验收完毕,往往还有一段时间,由于没有办理房屋的初始登记,而抵押人又有融资需求,因此,要求办理在建工程抵押,但其贷款的目的显然不是用于该工程的建设,而是用于其他,有违在建工程抵押的本质。而且,所谓在建工程抵押,其抵押的客体在建工程本身是一个不断变化的物,并非完整意义上的物权客体,而已竣工的房屋属于在建工程的完成形态,显然已不是变化着的在建工程,其已具备完整意义上的独立使用功能,按照《物权法》第30条的规定“因合法建造等事实行为设立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房屋建造完毕之时,所有人已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并非房屋所有权取得的要件,按照《物权法》第31条的规定“依照事实行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因此,房屋已竣工,房屋所有权已产生的情况下,所有人意欲抵押该房屋,应当先行完成所有权初始登记,再行办理现房抵押登记手续。
八、企业及个人修建的自用房屋能否办理在建工程抵押
在实务中,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的多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的开发建设,修建周期长,需要资金量大,风险也较高,仅靠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有资金进行商品房的修建是不现实的,因此,在建工程抵押应运而生。就贷款银行而言,开发企业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在建工程达到一定条件后,可将在建工程进行预售,资金逐渐回笼,银行的贷款偿还也有了保证。而企业及个人修建的自用房屋,并不存在出卖行为,当然也不存在用工程变现来偿还贷款。但是,在抵押关系中,抵押权人关心的是抵押物是否具有独立的交换价值且是法律法规允许转让的财产,而且,从在建工程抵押的概念来看,也未要求抵押人必须是开发企业。因此,只要债权人接受这种担保物,企业及个人修建的自用房屋也可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九、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已办理,现增加在建工程标的物范围,按新设还是变更办理
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已办理,比如,开发企业修建了地上两层房屋,并以该两层房屋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而后往上再修建了一层,现开发企业申请将该新增一层房屋标的纳入之前已办理的在建工程抵押标的物范围,并要求按抵押权变更登记办理,可否,由于该新增房屋属于新的标的物,该新增标的物上从未设定过抵押权。因此,不存在抵押权的变更,抵押权变更登记是在已有抵押权设立登记的前提下因抵押的内容和客体等信息变化所进行的登记,而抵押权设立登记是第一次登记,它是抵押权从无到有的过程,该新增房屋应当办理新的抵押权设立登记,而不是抵押权变更登记。
参考文献:
1.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修订版下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关键词:在建工程;成本管理;控制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市场对企业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有大部分业主把支付保证金作为招标入围的先决条件,挤占企业在建工程资金,致使企业经济效益日趋下滑,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形成了很大的挑战,这样就迫使企业必须不断改进在建工程成本管理,对在建工程所消耗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费用开支,都需要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及时纠正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偏差,把各项生产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的范围之内,降低项目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一、工程项目成本管理
(一)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概念
工程项目成本是指在工程项目上发生的全部费用的总和,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其中,直接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其他直接费;间接成本是指实施工程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费和临时设施费等。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是对工程项目建设中所发生的成本,有组织、有系统地进行预测计划、控制、计算、分析和考核等一系列的科学管理工作。其目的在于组织和动员群众,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达到以最少的生产耗费取得最大的生产成果。
工程项目成本管理首先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中心的成本控制体系:其次,应按内部各岗位和作业层进行成本目标分解;再次,应明确各管理人员和作业层的成本责任、权限及相互关系。项目经理部应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消耗和费用进行责任成本控制,并承担成本风险。项目成本控制包括成本预测、计划、实施、核算、分析、考核、整理成本资料与编制成本报告共8个环节。企业对项目经理部的成本控制进行服务。企业的盈利目标有赖于项目成本的降低。
(二)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内容
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是建筑企业项目管理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这一系统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成本预测、成本决策、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等。项目经理部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所发生的各种成本信息,通过有组织、有系统地进行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和分析等一系列工作,促使工程项目系统内各种要素,按照一定的目标运行,使施工项目的实际成本能够在预定的计划成本范围内。
1、工程项目成本预测
项目成本预测是通过成本信息和项目的具体情况,并运用一定的专门方法,对未来的成本水平及其可能发展趋势做出科学的估计,其实质就是工程项目在施工以前对成本进行核算。通过成本预测,可以使项目经理部在满足业主和企业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成本低、效益好的最佳成本方案,并能够在工程项目成本形成过程中,针对薄弱环节,加强成本控制,克服盲目性,提高预见性。因此,工程项目成本预测是工程项目成本决策与计划的依据。
2、工程项目成本计划
工程项目成本计划是项目经理部对工程项目成本进行计划管理的工具。它是以货币形式编制工程项目在计划期内的生产费用、成本水平、成本降低率以及为降低成本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和规划的书面方案,它是建立工程项目成本管理责任制、开展成本控制和核算的基础。一般来讲,一个工程项目成本计划应该包括从开工到竣工所必需的施工成本,它是该工程项目降低成本的指导文件,是设立目标成本的依据。可以说,成本计划是目标成本的一种形式。
3、工程项目成本控制
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指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影响工程项目成本的各种因素加强管理,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将施工中实际发生的各种消耗和支出严格控制在成本计划范围内,随时揭示并及时反馈,严格审查各项费用是否符合标准,计算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并进行分析,消除施工中的损失浪费现象,发现和总结先进经验。通过成本控制,使之最终实现甚至超过预期的成本目标。工程项目成本控制应贯穿在施工项目从招投标阶段开始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它是企业全面成本管理的重要环节。因此,必须明确各级管理组织和各级人员的责任和权限,这是成本控制的基础之一,必须给以足够的重视。
4、工程项目成本核算
工程项目成本核算是指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和形成工程项目成本的核算。它包括两个基本环节:一是按照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对工程施工费用进行归集,计算出工程项目施工费用的实际发生额;二是根据成本核算对象,采取适当的方法,计算出该工程项目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工程项目成本核算所提供的各种成本信息,是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分析和考核等各个环节的依据。因此,加强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工作,对降低工程项目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积极的作用。
5、工程项目成本分析
工程项目成本分析是在成本形成过程中,对工程项目成本进行的对比评价和剖析总结工作,它贯穿于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全过程,也就是说工程项目成本分析主要利用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资料(成本信息),与目标成本(计划成本)、预算成本以及类似的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等进行比较,了解成本的变动情况,同时也要分析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对成本的影响,系统地研究成本变动的因素,检查成本计划的合理性,并通过成本分析,深入揭示成本变动的规律,寻找降低工程项目成本的途径,以有效地进行成本控制,减少施工中的浪费,促使企业和项目经理部遵守成本开支范围和财务纪律,更好地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加强工程项目的全员成本管理。
6、工程项目成本考核
所谓成本考核,就是工程项目完成后,对工程项目成本形成中的各责任者,按工程项目成本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将成本的实际指标与计划、定额、预算进行对比和考核,评定工程项目成本计划的完成情况和各责任者的业绩,并以此给以相应的奖励和处罚。通过成本考核,做到有奖有罚,赏罚分明,才能有效地调动企业的每一个职工在各自的施工岗位上努力完成目标成本的积极性,为降低工程项目成本和增加企业的积累,做出自己的贡献。
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系统中每一个环节都是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成本预测是成本决策的前提,成本计划是成本决策所确定目标的具体化。成本控制是则是对成本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保证决策的成本目标实现,而成本核算又是成本计划是否实现的最后检验,它所提供的成本信息又是对下一个工程项目成本预测和决策提供基础资料。成本考核是实现成本目标责任制的保证和实现决策的目标的重要手段。
二、企业在建工程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在建工程忽视成本的管理
推行项目法施工,经常出现这样的问题,企业管理层虽然重视成本但鞭长莫及,且其更偏向于利润中心角色。项目是成本中心,但其首先必须满足工期等条款约束,以免超期罚款,更兼季节性施工问题,无暇顾及成本盈亏,效益向生产低头的现象屡见不鲜。
(二)工程成本管理认识上存在误区
长期以来,企业的成本管理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认为企业成本管理是财务部门责任,有些工程项目经理更简单地将项目成本管理的责任归于项目成本管理主管或财务人员。其结果是技术人员只负责技术和工程质量,工程组织人员只负责施工生产和工程进度,材料管理人员只负责材料的采购和点验、发放工作。这样表面上看起来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各司其职,唯独没有了成本管理责任。如果生产组织人员为了赶工期而盲目增加施工人员和设备,必然会导致窝工现象发生而浪费人工费;如果技术人员现场数据不精确,必然会导致材料二次倒运费的增加;如果技术人员为了保证工程质量,采用了可行但不经济的技术措施,必然会使成本增大。由此可见,不走出这个认识上的误区,就不可能搞好工程成本管理。
(三)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管理体制
任何管理活动,都应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才能取得成效,成本管理也不例外。企业成本管理只有坚持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奖罚分明,才能有效控制或降低成本。目前不少企业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在成本管理方面各部门、岗位、各工序之间的责任不清、管理权限不明,企业无法对各部门、岗位、工序的人、财、物耗费实施量化标准进行考核;在利益分配上搞平均主义,出现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就难以有效实施。
(四)成本控制能力较弱
(1)材料采购环节执行合格的分供方评价制度不严,材质不符合工程要求,或以大代小造成材料积压和浪费。
(2)材料的“跑、冒、滴、漏”现象严重,限额领料制度不落实,不能准确核算材料消耗水平。
(3)机械设备利用率低,窝工现象时有发生。
三、企业在建工程成本管理与控制
(一)重点抓好在建工程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努力降低成本
1、在建过程中按照各自的责任目标搞好成本控制和分析
(1)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约开支,加强人工费的管理。
(2)精简处机关机构,压减科室冗员和机关附属单位的人员,使在岗人员达到一专多能。对项目管理人员人数,要根据投资数额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度和施工能力来确定。采取竞争上岗、定岗、定职、定人、定岗位风险系数;
(3)对施工生产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及时提高他们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使他们能够完成和超额完成劳动定额,最大限度地以最少的劳动消耗,获得最大的劳动效率;
(4)要加强科技管理学习和引进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工艺,以提高人机工作效率;
(5)根据施工作业计划,通过网络作业流程分析,充分利用现有的工作面,尽可能组织平行作业,扩大工作面,使后续工序提前投入工作,提高工时利用效果,尽可能减少窝工现象。
(6)选好施工企业工人,要择优选择那些有专业特长的,有实践经验的技术过硬的包工队,公平竞争,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机制。尽可能少雇包工队,把自己单位的职工放在施工线上,发挥职工的最大积极性,创造不菲的效益,减轻包袱。[ ]
2、材料费用的控制
(1)合理确定材料数量。在工程建设中,材料成本占整个工程成本的比重最大,一般可达60%至70%左右。因此材料费的控制至关重要,材料费节余将影响到整个工程的节余,而且材料费具有较大的节约潜力。往往在其他成本出现亏损时,要靠材料成本的节约来弥补。对钢材、水泥实行限额发料,按理论用量加合理损耗的办法与施工作业队结算。节约时给予奖励,超出时由施工作业队自行承担,从施工作业队结算金额中扣除。这样施工作业队将会更合理的使用材料,减少了浪费损失
(2)合理确定材料价格。材料价格同样是降低材料成本的关键。要确定材料价格,必须组织工程、物资、财务等人员到材料供应地进行充分的调查,货比三家,争取找到供货或提供服务的源头,以最优惠的价格取得代应商;但并不是材料价格越低越好,还要把好材料的质量关。合格优质的材料加上成熟的工艺和熟练的技能才能确保工程质量关;合格优质的材料加上成熟的工艺和熟练的技能,才能确保工程质量,要把握好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力学性质,所有的材料都必须经过质量检验,现场材料员要把好所进材料的质量关不能盲目地追求低价低成本而不顾工程质量。
3、现场管理费控制。
现场管理费是与工程施工直接相关的成本,贯穿整个施工过程,直至保修期满。
(1)做好雨季、冬季施工的准备工作,预防因突然的自然环境变化而影响施工;
(2)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施工。各个专业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对于不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造成施工成本增加的,由执行负责人负责;
(3)防止质量事故发生。质量事故会增加返工费、停工费、返修费、事故处理费等。这部分费用可以通过先进的施工管理而降低;
(4)做好工程施工的预防、检测工作。如及时对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测,做好隐蔽记录,建立质量安全检查小组,随时检查施工安全、进度情况,做好预防工作;
(二)加强工程质量控制,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减少返工损失,减少和防止不合格品、废品损失
工程质量成本可分为预防成本、检测成本、质量事故成本、过剩投入成本等几个方面。对工程项目质量监控不力而造成的质量低劣会带来惨重的代价,这种代价既有经济方面的,也有危及生命安全的。目前我国施工项目成本管理中尚未建立起对工程项目质量成本的风险监控体系,比如总承包单位在进行工程转包、分包中的压价行为,使得转包、分包单位的价格太低而由此带来的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工程项目的质量。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就是工程质量形成过程。要达到质量的要求,需要开展两个方面的工作:其一是质量的检验和保障工作,其二是质量失败的补救工作,这两项工作都要发生费用,有时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成本损失是十分惊人的,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强控制,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努力降低质量成本,每道工序严格按照质量规范要求施工,尽量避免和减少返工、报废等造成的损失。
(三)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减少事故损失
加强安全管理要着眼于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工程施工企业的经营生产成本。
1、减少事故的发生次数,可增加经济效益。施工项目每一事故的发生,都可能会有设备的损坏、工件的损失以及工作场所恢复费用等。事故发生次数减少,项目就减少了这部分事故处理费用,最后体现于项目经济效益增加。另一方面,每一事故的发生都不可避免地造成施工项目的停工损失,而施工发生次数的减少以及施工严重程度的降低,也相应减少了停工损失费用,表现为项目间接经济效益的增加。
2、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将损失降至最低程度。通过安全设计、操作、维护、检查等措施,可以预防事故,降低风险,但不可能达到绝对安全。因此,需要安全投入,制定万一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和应急方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事故发展,保护现场人员和场外人员的安全,将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四)改进施工工艺,合理组织施工
1、在施工过程中,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改革落后的传统工艺和作法不仅能够提高工程质量,同时因减少人工、材料以及设备的投入等,有效地降低了工程成本。如泵送混凝土也是一种全新的施工工艺,与传统的使用塔吊吊运料斗相比,节约了大量人力,提高了浇注质量,加快了施工速度,使塔吊的使用率提高,缩短了工期,减少了机械设备与周转材料的租赁费用,从总体上有效降低了成本;同商品混凝土相比,泵送混凝土的价格优势是明显的。合理地采用适合项目特点的新技术、新工艺,加大施工中的科技含量是降低工程成本的有效途径。
2、广泛采用先进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机具,可使施工时投入的材料(如架管、模板等)机具等大量减少、劳力减少、工期减短,会给项目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因此,对每个项目施工之前,充分调动技术管理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依靠科学技术创新,因地制宜,尽量采用先进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如附墙爬升脚手架、滑模、早拆模技术,一次成活技术,落地砂浆再利用,筛余“砂头”、碎砖、废石利用等.同时将施工结果与相关施工者的经济利益挂钩,以提高工作效率,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技术措施条条落实,收到实效。
(五)完善合同文本,避免法律损失
施工项目的各种经济活动,都是以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出现,如果合同条款不严谨,就会造成自己蒙受损失时应有的索赔条款不能成立,产生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必须细致周密的订立严谨的合同条款。
首先,应有相对固定的经济合同管理人员,并且精通经济合同法规有关知识,必要时应持证上岗;其次是应加强经济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三是应制定相应固定的合同标准格式。施工项目合同基本上有以下几类:委托加工合同、购货合同、分包合同、劳务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租赁合同、其它协议等。各种合同条款在形成之前应由工程、技术、合同、财务、成本等业务部门参与定稿,使各项条款内涵清楚,严谨不漏。
(六)加强沟通管理,做到在建工程成本管理运转有序
沟通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不注意沟通,各行其是,互相掣肘,会浪费时间、精力和资源;沟通得好,成本管理的各个环节运转有序,可以保证成本管理工作顺畅进行,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浪费。项目沟通有许多种方法,项目会议是项目管理者进行有效的项目沟通的重要途径。一般可以采取“三会”制进行沟通。“三会”即:由经理部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的“办公会”;由生产系统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生产调度会”;由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业务会”。其中:“业务会”负责进行计划成本编制、实施、经营核算和及时处理计划成本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业务工作;同时,结合实行计划成本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完善和规范劳动工资、材料供应、机械设备等业务管理制度。“生产调度会”负责对现场的工期、安全和质量进行协调管理,并按经理部下达的计划成本的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工程项目管理和成本费用控制。“办公会”负责经理部各项管理措施的决策,处理业务会和生产调度会提交的需由经理部决策的问题。通过“三会”制,把经理部决策层、生产指挥系统和经营管理系统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经理部成为一个充满活力、坚强的整体,各项业务管理工作紧跟现场生产节奏,秩序井然地进行。
(七)使用灵活的用工制度和聘用、考核、奖惩机制提高工作积极性
企业可以参照国际惯例,采用灵活的用工制度并对人员实行了动态弹性管理,做到“勤者留,懒者走”。同时企业还可以建立相应的聘用机制、考核机制、激励和惩罚机制,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资格审查或相应的考试,以确保雇员的素质;考核机制是指雇员上岗后,由人事部门及部门负责人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雇员进行奖励或惩罚的基础;赏罚分明的机制能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确保工作效率方面取得良好的效果。
(八)建立健全在建工程的跟踪监控制度,强监督控制,完善在建工程成本约束机制
建立健全跟踪监控制度,及时纠正、修正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避免铸成大错,造成损失,秋后算账,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应由公司纪检、审计、工程等部门组成监察大队,由书记带队,每两个月检查审核一次,主要是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以及工程拨款支付情况,在确认没有问题时,项目经理可继续任职,否则应立即撤换,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通过对企业的跟踪监控,进一步保证了企业的盈利水平,使亏损企业扭亏为盈或减亏。
结束语
总之,要实行在建工程项目成本的有效管理,切实解决企业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就必须加强成本意识,健全全企业在建过程管理,使在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的客观、公正的标尺,以保证企业的利益,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社会声誉,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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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赵宪波.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探讨[J].科技信息(学术研究),2007,36.
(一)一个经济主体,两个会计主体目前,高等学校经济活动的核算被人为地划分为两个会计主体。高等学校开展日常业务过程中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各方面收入、支出的发生及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增减变动的核算遵循《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而有关为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面正常进行而开展的基本建设的投入、完成和使用核算遵循《国有建设建设会计》,这样造成了高等学校作为一个经济主体,使用两套会计准则、两种会计科目、两套财务核算账套、两种会计报表的情况。两个会计主体分别核算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反映的都只是高等学校经济活动的一个侧面,而整个高校国有资产的情况并不是二者简单的汇总加和可以全面、完整、系统地反映的,这样既不便于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又不利于高校内部财务管理和财务决策。
(二)具体会计核算没有明确规定高校在大规模扩招以前,基本建设投入较少,主要由上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会计与基建会计之间相对独立,联系较少。但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和高校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各高校为了抢抓机遇,扩大招生规模、纷纷加大基建资金的投入力度,基建资金来源有了财政拨款、学校白筹、银行贷款、捐款、外来投资等多种形式。多种形式基建资金的使用核算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如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是以高校为主题,以事业单位财务报表为根据进行的资金筹措方式,而有关本金的归还和相应利息的支付,还没有明确的规定。由于没有明确的会计核算规定,各高校做法不一。有的高校将银行贷款反映在基建会计的“基建投资借款”科目下,利息的支付反映在“待摊投资一利息支出”科目下,而在事业单位会计中并没有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有关信息。有的高校将银行贷款反映在事业单位会计中,在“借入款项”科目中核算作为流动负债,然后将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通过“应收及暂付款”科目转入基建会计,事业单位会计将往来款项作流动资产长期地挂账,基建会计将转入的银行贷款在“基建投资拨款”科目下处理,这部分资金将陆续被用于支付工程项目的款项,在“建筑安装投资”、“待摊投资”等科目中核算。而用银行贷款建设的资产完工或交付使用形成固定资产如何核算也没有明确的规定。
(三)会计信息无法满足信息使用者需求高校会计作为反映和监督高校整个经济活动的工具,其主要目的是向信息使用者及时地提供全面、完整、系统的财务信息。随着高校事业单位的发展,办学形式的多样化,资产来源渠道的拓宽,会计信息使用者对高校财务报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两套账表之间存在着科目差异、核算方式和口径不同等,造成会计信息的制度性失真与技术失真,重复核算现象严重,不利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由于工程项目建设期长,往往要跨年度,因此,基建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的高校,在较长的时期里,资产负债表中会有大额的应收及暂存款,而该部分资产在基建会计报表中又以银行存款、建筑安装投资等形式存在。两账分离,虚增了资产,易造成使用者的误解。基建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在未办交付使用手续之前,高校事业单位会计是不做固定资产增加处理的。在实际工作中,基建项目建成使用和资产登记之间往往是不一致的。在有些固定资产管理不严的高校,基建项目建成并使用多年,各项投资费用并没有按照规定结转、分摊,归集出资产的成本,因此在高校事业单位会计中的固定资产账未能准确反映,造成学校事业单位会计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资产价值不符,资产信息严重失真,不利于银行对高校偿债能力和信用等级的评估。这些信息的失真,使高校决策者无法全面、准确、完整地理解高校当前的经济运行情况,容易导致重大经济决策失误。
二、高校事业单位会计与基建会计一体化核算的可行性
(一)符合高校财政预算改革自2000年以来,财政部对预算会计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包括部门预算改革即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划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国库集中收付即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5个银行账户对财政性资金进行收付,划分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政府集中采购即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和国库单一账户一起改变了资金的流向;政府收支分类即将政府收支分为收入分类和支出分类,而支出分类包括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收入分类主要反映政府收入的来源和性质,支出功能分类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这一系列的财政预算改革规范了财政性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强化了高校内部财务管理,但也给基本建设拨款支付与核算带来许多新问题。按照部门预算制度的规定,事业单位单位应该按照大收大支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对所有的收入和支出统一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不准由零余额账户向分校、校医院、设备处和基建处等二级核算转拨资金,一个预算只能设置一个零余额账户,因此事业单位经费与基建投资两个不同的核算体系的拨款只能在同一个零余额账户进行管理,人为增加了财政和银行有关账户核算的难度。政府收支分类将事业单位经费和基建拨款划归到相应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核算,也增加了财政性资金和银行账户核算的难度。
(二)提供参考资料1998年财政部了《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标志着企业会计与基建会计的融合问题已基本解决。在企业会计中,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款项的支付通过“工程物资”、“在建工程”、“应付工程款”、“预付工程款”等科目进行核算,有关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贷款的利息按工程项目建设期间按发生的借款利息进行资本化,计人工程成本。2006年2月财政部先后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2006年11月财政部下发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新实行的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核算有详细明确的规定,高校事业单位会计与基建会计一体化核算可以参考企业会计的做法,根据高等学校的具体情况设置相应的科目而进行。
(三)取消基建会计2009年8月,财政部在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对高校事业单位会计和基建会计的合并进行了尝试,取消了基建会计,在高校事业单位会计的会计科目中增加了“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基建拨款”、“本期结余――本期基建拨款结余”、“累计结余――基建拨款累计结余”科目,基建项目纳入“大账”核算,实现了资金集中统一管理。
三、高校事业单位会计与基建会计一体化核算的征求意见稿意见
(一)资产类科目核算在原高校事业单位会计资产类科目下,增设一级会计科目“工程物资”科目,核算高等学校自己为基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实际成本,本科目按物资种类明细核算。购买工程物资时,按照其采购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拨款”、“应付账
款”、“应付票据”等科目。领用工程物资时,借记“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的余额为高等学校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减去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部分后的差额,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的,计入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即净损失由工程成本来承担);如果工程项目已经完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二)工程项目核算由于正常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或净收益,如果工程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计人或冲减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如果工程项目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计人当期其他费用或其他收入。如为非正常原因(如地震、台风等)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直接计人当期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