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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管理措施

时间:2023-05-29 1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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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管理措施

第1篇

关键词:建筑;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F416.9文献标识码:A

1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有: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境外合同文本的疑问。

1.2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有: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没有发、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应当追究的动过了诉讼时效、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2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提出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本文从治本角度去解决问题,因此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

2.1认识根源

主要是建筑业不少从业人员对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两对关系缺乏认识。

2.1.1对市场与合同的关系缺乏认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一方面,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合同法》规定合同有三种形式:口头、书面和其他形式。这三种形式概括了市场全部交易行为方式。也就是说,市场是靠合同动作的,市场主体各方都是靠合同去履行其权利义务的。另一方面,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市场为前提。没有市场谈不上什么合同。合同是市场的产物,是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有些业内人士不了解市场与合同的必然联系和相互依存的关系,只顾到市场承揽任务,却不去签订合同或者草率签订,结果遇上纠纷就没有协商与调解的依据,或者依据不足。

2.1.2对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关系缺乏认识

合同管理是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管理。合同产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而合同管理的问题大多数产生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但这并不是说前期阶段就没有问题。前期阶段所出现的问题,多数是由于急于签成合同而过于草率或者对发包人的迁就。

由此可见,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成功的企业合同管理,是把合同的权利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由各部门去履行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义务。只有这样、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可以说,企业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子系统、分系统共同配合。

2.2法律根源

这里是指合同的法律根源。根源在于两个滞后:合同法律滞后和我们的合同法律意识滞后。由于合同法律滞后,再加上上述的历史根源和认识根源,我们建筑企业的从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更为滞后,最明显的表现是不认识合同与合同法律的关系,订立和履行合同往往离开合同法律,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签就怎么签,缺乏依法订立和履行的意识,以致产生了本文第一部分的问题,造成不少失误和损失。我们说,合同法律是合同订立和履行全过程的法律依据,也就是说合同要依法订立。合同法律的作用,从宏观来说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微观来说是规范合同各方主体的行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任何离开合同法律所签订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解决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3.1提高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可从下述四方面着手:选好人员、组织好在职学习、选送有关院校深造、建立岗位责任制。

3.2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主要是建立和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对合同管理体系也应进行动态控制,及时调整,不断完善。

3.3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上述两项治理对策,都是企业内部战略措施,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则是一项外部措施,目的是借助外部措施,推动内部的合同管理。

3.3.1企业领导要主持制订开展活动的计划

明确当年的目标,指定合同管理部门,落实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并且定期检查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使活动持续、健康地开展。

3.3.2根据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双方同意解约外,企业签订的合同履约率必须达100%.因为履约要靠企业上下的努力,靠企业管理方方面面的配合,所以,必须同整个企业管理结合起来,其中合同管理首当其冲。100%的履约率,是对合同管理的最高要求,容不得我们半点马虎,否则,就不达标。这项活动对企业的合同管理,无疑是一个有力的促进和严厉的约束。

3.3.3大力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因为履约率与合同的质量有很大关系。好的合同文本有利于履约。

3.3.4争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和支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合同的监督管理,争取其指导和支持,不但有利于企业合同管理,还可以从微观上防止无效合同和诈骗行为的发生,有利于协调合同主体之间的关系,提高履约率,争取成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4应用案例

4.1案例概况

公司是一家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2004年3月12日,乙公司作为发包人,与甲公司签订了《锅炉房钢结构施工合同》,工程价款43万元,合同约定:1.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工程备料款合同价的50%;2.工程工期:3月20日至4月30日;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采用固定合同价款;4.工程质量标准为一次性合格;5.违约责任:(1)违约者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2倍的违约金。(2)工程每逾期一天,乙公司罚甲公司1000元,直至竣工。”等。合同签订后,乙公司3月17日才支付甲公司工程备料款。甲公司进场后,乙公司也未按照约定为甲公司施工提供电源等条件。合同履行过半,甲公司提出由乙公司提供材料。甲公司、乙公司通过互致信函方式,议定:工期顺延至5月20日,承包方式变更为由乙公司在5月2日前供料。但乙公司却于5月10日以甲公司工期和质量不合格为由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并向法院提讼,要求认定甲公司施工质量不合格,解除原施工合同,由甲公司承担合同价款2倍的违约金,承担逾期交工违约金10万余元,承担维修费用12.6万元等。甲公司提出反诉,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金10万元。在本案审理过程中,乙方未通知甲公司即直接委托某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鉴定中心对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及维修费用进行鉴定,鉴定工程质量不合格,若拆除重做需要12.6万元,若局部拆除需要5.9万元,维修费用2.95万元,设计费用2万元。乙公司擅自选择没有钢结构施工资质的丙公司对该工程进行了维修,致使重新鉴定时无法对工程质量及其维修费用作出结论。

审理结果:法院认定合同变更成立;双方在履约中均有违约行为;关于工程质量问题,在鉴定期间乙公司擅自让其他公司维修应当负有一定责任。虽然该钢结构工程需要维修,但由于乙公司选择不具备钢结构施工资质的丙公司予以维修,该维修费用不应当得到支持,但考虑工程确实需要维修,按照司法鉴定的维修费用合理计算。经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甲公司一次性补偿乙公司15万元,双方各自预付的诉讼费用、鉴定费用各自承担,其他事宜双方再不相互追究。

4.2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因工程质量和工期引发的纠纷,虽然工程实际履行价款只有21.5万元。但由于合同约定违约金数量过高,重复约定违约金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又涉及合同的变更问题,特别是在诉讼过程中,其中一方擅自动用施工现场。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值得建筑施工企业引起足够重视。

(1)、关于合同签订。本案中,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为合同价款2倍,且还约定逾期交工一天罚1000元。应该有一个金额上限。

(2)、关于合同的变更问题。合同签订之后,双方经过协商一致修改变更合同,但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诉讼中,特别是在司法鉴定期间,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对鉴定对象的原貌进行维修等动用的行为,否则,将导致无法作出客观的鉴定结论。

通过此案例,我们可以注意到以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最大特点是建筑施工企业为追偿拖欠工程款而提讼,但随着法律意识增强,现在业主也主动以工程质量不合格、工期延误等理由提讼,要求索赔或者拖延支付工程款也成为特点之一。这些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的新特点应当引起建筑施工企业高度关注。

第2篇

[关键词]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有效措施

引言

新时期中国快速发展的建设现状使得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重视合同管理会使企业相对安全,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对合同管理越来越重视。但目前建筑施工企业法律基础不够,同时合同的社会法律环境不好,合同管理体系不完善,常造成建筑施工企业承受巨大的风险。所以施工单位只有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加强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完善管理手段,才能保护好企业的正当利益。

1、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问题

1.1 缺乏规范化操作,法律意识淡薄

早在1991年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就联合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其目的在于规范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市场行为,维护建筑行业的正常经济秩序。但由于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条款往往内容冗杂,很多当事人没有对合同进行必要的研究分析就草率签订;也有部分当事人不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施工合同,甚至采用“口头合同”,导致合同条款不完善,不严谨,甚至不具备法律效力。

1.2 过分迁就业主,合同背离标书

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重要的一项参考便是招投标文件和招标书。在合同签订的实际过程中,甲乙双方因为利益关系会刻意避开招投标书中没有设定的内容和指标。同时,施工承包商不得不迁就业主,按照业主的意愿签订部分内容不平衡条款,有时霸王条款把通过招投标产生的部分甚至全部合同条款。如:没有明确规定所依据的定额之外的计价问题;缺少对索赔处理、合同纠纷等协调问题的规定。

1.3 合同管理脱节,缺乏专职人才

在实际工作中,施工企业一般重招标,轻管理。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均缺乏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及操作流程,甚至没有设立合同管理部门,无法对工程进行行之有效的跟踪和动态的合同管理。即使建筑企业有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部门,其合同管理人员大多也非专业人才,人员的业务能力参差不齐。

1.4 忽视合同变更,放弃正当权利

1.4.1 合同没有及时变更

合同变更的主要情形有内容变更和主体变更两种。其目的无非是期望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确保合同能够履行或者更好履行。作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应重视及时变更,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1.4.2 书函没有及时发出

履约过程中,必要的书函要及时地发出,这是十分重要的。合同动态管理需要建筑施工企业做到及时有效处理各类来函和去函。这是建筑施工企业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

1.4.3 签证确认没有及时办理

当发生纠纷时,没有办理确认的签证不能作为法律要求的合法有效证据,这常常导致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涉及纠纷时因不能提供有效举证而败诉。故应签证确认的应及时办理签证确认。

1.4.4 诉讼没有及时提起

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因此,当建筑施工企业发现与业主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严重纠纷时,应当提讼的应该及时诉讼。任何不可修复的纠纷在法律时间上的拖延对企业来说都是一种损失。

1.4.5 正当权利没有行使

如果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建筑公司就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这是《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但大多数建筑公司不会行使,因为怕单方面停工而要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由于发包方和施工单位利害关系的不对等,结果客观上造成了垫资施工等常见问题。

2、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对策

2.1 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风险观念

合同管理的第一步是增强施工企业的整体法律意识。企业领导应学习《建筑法》、《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同时注意合同管理过程中风险意识的提高,高度重视并有效识别施工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以有效措施对法律风险进行防控,以期最大程度地减少法律风险的发生。

2.2 建立合同管理制度,配置专职管理人员

企业合同管理的关键是建立起合同管理制度,应该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对合同管理全过程起到风险控制作用。同时,合同管理需要专业人员,他们应该掌握合同管理中拟订、修改、谈判及解释等涉及的基本知识,精通工程技术和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同时更应该具有合同履行与合同索赔等公共类的技能。

2.3 提高签约质量,依法签订合同

从源头抓起,防范经营风险,提高合同的签约质量。对所要投标的项目,做好充分准备,深入了解建设工程的立项情况、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等,防止商业诈骗;同时对招标文件和合同范本进行认真分折研究,防范合同陷井或缺陷。施工企业应对业主强加的不平等合同条款据理力争,抵制无效合同。

2.4 实施动态管理,加强过程控制

合同履约过程的管理关键是动态管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部门要对准备实施的合同制定阶段性的预警、监控、应急方案,建立一支专业性较强的完整过程控制小组,堵塞由于合同签订人员业务水平、法律水平而产生的漏洞,及时发现并解决合同履行中的争议问题,做好合同主体之间的关系协调。

2.5 提高人员素质,适时组织培训

明确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知识、能力等要求,据此选择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同时组织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在职学习。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责、权、利,建立竞争与奖罚机制,对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对管理失职,导致重大问题的给予惩罚。

3、结语

合同因为商品经济而产生,是用法律形式表示商品交换。建筑施工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要与业主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又要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承包合同,此外还有采购合同等等,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是承揽工程的重要环节,建筑施工企业应予以足够的重视。针对当前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上的不足,应努力实行规范化、法制化的合同管理,将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的全过程,实现动态管理,质量管理,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参与竞争,规避风险的能力,利用合同管理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可持续可靠发展。

参考文献

[1]周善中.对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思考[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5,67(10):112-113.

第3篇

(一)合理设置合同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

合理设置合同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是合同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实现管理规范化、流程化的必要条件。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

(二)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合同管理规定,规范合同管理业务流程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项目不分大小轻重都应严格按照企业制定的合同管理规定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减少项目执行中的纷争。

(三)严密制订合同违约条款,保证合同履行的规范化

在起草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时要审视夺度的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各种违约情况,缜密的制定好违约责任和赔偿措施的合同条款。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双方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及时地解决争议问题。

(四)加强工程合同的索赔管理工作

合同的索赔管理要求承发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到各种不利的因素,合理预测合同履行时可能会发生的违约情况;严格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降低合同风险,科学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己方的合法权益。

(五)重视合同终结的评估工作和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一个工程合同终结后的评估是对这个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其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的执行情况,现行法律法规的应用情况,以及合同中容易出现问题条款的注意事项。及时有效的评估工作对合同的履约能力、索赔原因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可做到科学的分析汇总,能为以后相似的工程项目提供管理经验的借鉴,比如在造价控制方面需考虑进的因素。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合同基础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要将合同管理工作和电子化、网络化管理相结合,全面推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投资建设了首次使用世界先进的“云计算”技术,采用微软.NET技术架构,实施“大集中”管理模式的中国石化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简称CMIS),初步实现了统一、集成、规范、高效、便捷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了企业规范经营与合规管理水平。通过系统的建设、应用实现了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合同管理的专业化和一体化,普遍提高了合同管理效率和有效降低了合同管理成本。

二、结语

第4篇

关键词:医院建筑;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管理措施

随着医院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医院基本建设任务逐渐繁重,施工管理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工程的质量,更是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有效手段。而施工合同管理是保证工程质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前提,因此增强合同管理意识、加强合同管理至关重要。

一、医院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存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体系

当前,针对医院建筑工程施工,在合同管理上还欠缺完善的管理制度。以施工企业角度来说,部分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上仅仅制订了一套笼统的管理要求,只是对管理内容进行简单说明,并没有细化具体的管理内容,还有部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规章制度较为落后,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有的甚至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检察,实际使用价值不高;从医院角度上来说,医院现存的涉及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也并不健全,合同记录不全,存在漏记、错记、合同重名、欠缺编号、专职人员混乱等现象,这些都是由于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所导致的。

(二)缺少专业施工合同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需要相关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管理技能,如工程造价管理和合同专职管理能力,并且同时还要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而当前,许多建筑施工企业都缺少专业的施工合同管理人才,通常都是由其他岗位的人员兼职,或直接交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大大降低了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质量和效率。相对于医院建设方来说,一般都是由财务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来负责,专业合同管理人员也较为欠缺,使管理质量难以达到要求。

(三)合同管理内容落实有待加强

通常医院建筑施工合同中的内容都是由医院方来确定,因而其内容往往更加注重强调建筑施工企业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建设风险,使得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难度增大。此外,部分施工企业因合同具体内容制定不严密而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进度款支付以及工程结算时缺少依据,极易产生合同纠纷,使合同条款难以得到有效落实。而一些建筑施工企业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自行对合同内容进行变相处理,在施工过程中也并未依照合同内容严格执行,使医院建筑施工质量存在一定隐患。

二、加强医院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制定健全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

为了确保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质量,需在结合施工单位和医院建筑施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一套健全、规范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针对施工企业与医院进行合同签订、建筑施工、工程验收和违约赔偿等环节制定详细规章制度,实现一切施工“有法可依”。同时,对于工程承包的招投标管理审核、合同签订、施工期间安全管理、工程价款支付、工程结算审核、责任落实管理等环节都应制定细化的具体制度,并做好责任落实,实现“人人有责,事事可寻”,进而促使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提高管理人员综合业务素质

合同管理人才是实现项目高效、优质管理的根本保证。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不仅精通工程技术,而且能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要想提高管理质量首要任务便是提高管理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具体可从三方面进行:首先是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借助优胜劣汰模式选拔出优秀的管理人才;其次,是对于在岗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定期对其开展职业教育,或组织他们到优秀企业进修学习,进一步提升管理人员专业管理能力;最后,是制定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合同管理人员具体责权,并制定对应激励机制,对于合同管理工作人员提出相应要求,达成者予以一定奖励,促使合同管理人员主动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明确内容统一双方权利义务

结合建筑施工企业以往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措施,最大程度上确保建筑施工企业和医院双方的具体权利和义务。在与医院签订合同前,必须要在相关法律要求和双方实际情况基础上,对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和医院双方在具体权利和义务上的统一,培养双方责任风险控制意识,防止在进行合同管理过程中发生法律纠纷。并且,施工企业还应深入分析合同内容,避免出现风险控制问题给自身带来经济损失。

三、结束语

综上,施工单位应与医院建设单位签订详细而又严密的施工合同,做到合理合法,有凭有据,并配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这样才能在技术复杂和工期紧张的情况下,高质量完成关乎民生的医院建筑工程,确保医院建筑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丽.如何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J].经营管理者,2013,(12):101-102.

[2]杨加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3,(06):267-268.

第5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此次巡察工作安排,现将XX公司合同管理情况进行专题汇报:

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2016年至今,我矿签订各类经济合同共2144项。按照合同类型分,其中物资购销类1265项,工程类472项,服务类235项,其他类172项。

(一)2019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各类经济合同均在法律事务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审核,合同上线审核率达到了100%。

2.年初修订了《XX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合同管理部门、承办部门、承办人具体职责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合同履行过程监督和检查。同时,大力推动合同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在公司有合同范本的情况下,严格要求使用合同范本,降低合同法律风险。

3.严格落实《国能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法律顾问实施细则》,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煤矿法律顾问,对重大合同签订征询外聘律师意见。

4.党委中心组适时开展法治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了两级公司《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国能集团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事项法律审核规定》等文件。

5.严格合同审查,杜绝不完善和不合规的合同出现,在经营管理部设合同管理人员1名,负责拟订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编号、统计、备案管理等工作,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我矿近年来未发生法律纠纷案件。

(三)我矿近年来无对外担保事件发生。

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合同管理人员为兼职,从事合同管理时间不长,合同法律审核专业能力及经验有待提高。

(二)合同在法律事务管理系统中审核流转时效性需加强。部分审核人员外出培训、开会后,合同存在流转停滞状态,达不到合同管理办法中每级审核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的要求。

(三)部分人员对公司合同承办人制度认识不足。业务部门存在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和执行的全过程所应担负责任的认识误区,部分人员认为合同管理部门应负合同的全部责任,不利于合同的日常规范管理及责任人制度的建立。

(四)合同履行监控不足。在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终止过程中,有效的合同履行跟踪、监督、管理和控制机制的缺乏是合同纠纷多发的主要原因。目前我矿在合同招标、谈判及签订等前期阶段把控较为严格,而对合同签订之后的合同履行阶段,把控程度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加强合同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人员,特别对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培训应是我矿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如此才能提高全员的合同管理意识,产生“业务未动,法律先行”的全局观念。一要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责、权、利;二要加强合同审查和管理专职人员业务素质能力和法律知识培训,法律培训应侧重《民法总则》、《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及《刑法》等基本常识。

(二)做好招投标前端风险防范工作。一是聘请社会专业机构开办招投标业务专题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实践经验水平。二是做好合同法律风险事先预防工作,提高招标文件起草人员的编写水平,并在招标过程中就要对招标文件、投标商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等做到谨慎审查,降低法律风险,为煤矿生产经营工作保驾护航。

(三)注重法律事务管理系统中合同流转的时效性。对计划外出的合同审批人员,提前督促其离矿前对合同审签完毕,审签不完的合同,在系统中办理“转委托”手续,以便他人可以继续审签合同。

第6篇

关键词: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合同评审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1)04-0153-02

铁路勘察设计企业,都是从计划经济时期走过来的国有企业单位,不少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思维方式和管理方式以及管理制度都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在计划经济年代,勘察设计任务由上级下达,按地域分工承担勘察设计任务,采用下达指标,按照实际完成情况清算的方式管理。任务就是命令,一纸任务书形成实际意义上的合同。因此,勘察设计单位只管生产,不讲经营,更没有合同管理。

自改革开放以来,勘察设计行业由计划经济逐步转向市场经济,出现了市场竞争,勘察设计单位已经不只靠上级下达任务,还会独立承揽一些社会项目。他们开始接触合同,引入合同意识和合同管理,但由于处在起步阶段,合同是很不规范的,也没有什么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过于简单和粗糙,甚至有漏洞,并由此引出了不少教训,交了不少学费。

1999年由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并随之颁布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合同在工程中的重要性已日趋突出。合同确定了工期、质量及价款等工程设计和管理的主要目标,明确了双方在经济活动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是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工程建设的核心。

现代勘察设计企业正在走向市场化的成熟阶段,也逐步意识到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与合同和合同管理有着密切关系,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贯穿合同履行过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我们不仅要重视合同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合同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合同管理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个人的事,它是企业经营生产活动的“核心”。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切不可以为签了合同就万事大吉,把合同束之高阁。要防止由于合同管理不善而遭到的惩罚。

因此,如何设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显得尤为重要,在这里浅谈一些个人设想:

一、签订阶段是合同管理的第一阶段

这个阶段尤为重要,能否防范风险主要在这一阶段。因为在这一阶段要落实合同对方的信誉和合同条款内容。而合同对方是否重信誉,合同条款是否严谨,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和法律风险能否有效控制的保障。

(一) 建立合理的岗位职责

如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应由谁负责谈判、签署,由谁履行,由谁督促,由谁决定变更,在制度上作一定的可操作性的规定。它是根据合同金额和合同履行期限进行划分的,是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发和合同用章的基础,也是日后合同责任追究的基础。

(二) 有明确的合同汇报程序

合同汇报制度是企业透明运作、防止相关人员的有效形式。具体作法是:在工作例会或专题会议上,在合同酝酿阶段,合同业务部门应对拟签订的合同、参与部门和人员及其分工、是否招标等情况进行汇报;在合同起草阶段,合同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对合同起草情况进行汇报;在合同谈判阶段,合同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对合同谈判情况包括对合同对方主体资格审查情况进行汇报;在合同会签、审批阶段,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审批情况进行汇报;在合同履行阶段,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进行汇报;在合同归档阶段,合同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就合同履行情况评估和责任追究情况进行汇报。

(三) 大力推行勘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勘察设计企业可根据不同情况,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基础上编制适合本单位的多种版本的合同示范文本,请法律专家、合同专家审核定稿后作为本企业的合同示范文本,提高合同文本的质量。

(四) 设定合理合同会签及审批制度

合同会签是公司相关部门参与合同管理的有效形式,对于杜绝违纪、维护公司利益、保证程序正当有效具有一定意义。如财务部门要审查付款、贷款条款,技术部门对合同技术条款和对方技术资格进行审查,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法律顾问对合同中法律条款全面审查。可以会议形式进行,但必须签署,如有异议,应在会议记录或合同会签审批单上标示,作为以后责任追究的依据。

二、履行阶段是合同管理的第二阶段

这个阶段也重要,需要作好内部交接工作,落实担保措施,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措施,来降低对方违约风险。同时可通过评估发现合同在签订阶段存在的问题,反过来对下一个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管理制度的完善提出依据。

在本阶段,要建立合同履行的监控机制,督促企业内部各相关部门和对方按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履行,使合同履行中的各种信息和问题能得到有效的搜集和反馈,进一步预防纠纷的发生,并能在纠纷发生前有效预测和报警,使我们在纠纷发生时能及时、有效、从容地予以应对。对履行周期长、标的额大、复杂疑难的重大合同实行计划履行、定期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应全面掌握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分析合同履行中的不利因素,适时运用撤消权、变更权、不可抗辩权等法律手段,制定应对措施,指导和帮助业务部门排除履行障碍,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

三、合同履行或纠纷处理完毕,要进行合同管理制度运行情况评估

对于常规和标的额不大的合同,可通过抽查合同文本进行评估,但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合同和标的额巨大的合同应一事一评估。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汇总,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反过来可预防纠纷的发生。

在合同履行中或履行后,如发现合同内容或签署程序不合法,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合同内容或签署程序是否合法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评估报告确定。其中审批人对合同负全面责任,签署人负相应责任。有关部门对其负责的相关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承担相应责任,如已提出异议而未能获得签署人的认同,异议部门就其异议办法内容不承担责任。未按程序和权限签订合同的,追究越权人相应责任。管理部门的当事人未能按程序进行管理,承担相应责任。业务部门的当事人对其上报的情况与事实不符、执行合同中越权承担相应责任。

第7篇

关键字: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

Abstract: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in real estate enterprise management plays a very important rol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real estate enterprise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existing problems, and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real estate enterprise contract management proposes management methods.

Key word: real estate enterprise,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C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房地产开发就是通过企业投入资金购买土地,经过专业人员策划、设计、实施和销售获得投资利润的过程;目前,绝大多数房地产公司没有勘察、设计、施工等能力,很大部分的工作必须通过合同形式委托其他企业实施;所以,房地产企业的合同及合同管理则显得尤为重要,甚至决定企业的经营成败。因此,房地产企业必须十分重视合同管理。

一、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缺乏合约意识。

我国曾长期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市场经济的中“依合同办事”的原则未能真正深入人心。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在商业领域合同即是法,在建设工程中贯彻法治理念,实施“合同之治,契约之理”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条件的唯一选择。然而遗憾的是,人情为大合同为小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合同的作用在合同签订完成之后往往就已经结束了。在遇到问题时,很少有人会去对应合同,去判断属于何种合同事件,按照合同应当如何处理。往往依据经验、依据习惯处理,靠人情做文章。认为搬出合同就是摊牌、就是撕破面孔、就是要打官司了。因此,不愿意伤和气。

2、合同很难严格履行

我国目前工程管理、合同管理整体水平不高,无论是房地产公司、还是施工单位都很难严格履行合同,常常双方都有违约行为。如房地产公司工程款不及时支付、施工单位工作质量有缺陷、工期延误等。由于各种因素的考虑,双方最后还是采取协商解决的办法。

3、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流于形式。

中小型房地产企业普遍缺少相应的管理制度或是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审查、控制;经常造成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条款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

大型房地产企业虽然制度健全;但也存在一些制度流程不合理了,执行流于形式等现象发生。

4、缺少综合专业素质高的合同管理人才

在我国的房地产企业中,具备工程、法律、成本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合同管理人才不多,大部分合同管理人员仅具备成本专业方面的知识,缺乏工程管理及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及相应的实践经验,难以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二、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特点

1、合同管理的时间跨度大。

房地产开发具有建设周期长的特点。项目从拿地至竣工交付小业主所经历的时间长达数年,其对应的合同同样具有履行时间长的特点。

2、合同管理内容的多样性。

房地产开发所涉及的合同包括土地出让、资金借贷、勘察设计、施工、物资采购、监理、销售等类型,这些合同的内容、形式各不相同。每种类型的合同往往又会签订数个以上的合同。如施工类合同包括土方合同、桩基合同、总包合同、门窗合同等。

3.合同管理的经济效益明显。

房地产开发投资大,合同价格高,使合同管理的经济效益明显。合同管理得好,可使房地产开发企业节约大量的资金。

4、合同管理受外界影响大,风险大;

由于房地产开发周期长,涉及面广,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大,如经济条件、社会条件、法律和自然条件的变化等。这些因素房地产开发企业难以预测,不能控制,但都会妨碍合同的正常实施,造成经济损失。如:受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影响,部分房地产企业采取放缓开发进度的措施,这务必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5、合同管理涉及部门、人员多

合同管理在企业内部几乎涉及各个部门、人员。在外部涉及到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银行、监理单位、购房者及政府相关部门等。

三、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方法

1、增强合约意识

合约意识是一个企业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体现,严格实施“合同之治,契约之理”。出现纠纷时,依据合同办事,而不是通过人情办事。这就要求做到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条款中须认真推敲和详细约定,做到“有言在先”、“丑话说在前面”,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另外,房地产企业在签订合同时,也应适当考虑承包人的权利与义务对等,而不能利用自身的强势地位把一些明显不合理的要求强加于对方。

2、建立并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建立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签订之前的调研和准备、合同签订的协商和谈判、合同执行过程和执行后的评估全流程依法有序的进行管理。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后,并不是一劳永逸;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分析并修订合同管理制度中不合理的地方。

3、培养或引进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才

合同管理是高智力的、全局的,同时有是专业性、技术性强的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要保证企业合同管理的成功,企业就必须有一批从事合同管理方面的高素质人才。企业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

4、建立标准化合同

制定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标准化合同可以在合同订立、修改和审批的等环节节约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加速了合同的签订速度,降低了项目合同的风险,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

在合同标准化的具体实施上,我们应采用2\8原则,房地产项目中20%的合同往往占据了80%的成本支出,凡事抓重点和主干,我们将这20%的重点合同和其他一些必要性合同进行各自分类和同类合同比较分析,参照本公司的特点和行业特点,研究制定出相应的标准合同格式和框架,并以此生成一个标准合同模板。

四、结束语

房地产企业应认真分析本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改变固有的合同管理思维;结合公司的特点并运用科学的合同管理方法,逐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模式;以便降低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合同风险,为企业的盈利及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参考文献

1、李少艾.合同标准化让成本管控游刃有余.明源地产,2009年10月.

第8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管理措施;合同控制重点;承包合同

合同既是建筑企业承揽任务的外在表现形式,又是对内经营的主要载体。从建筑市场总体情况来看,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极其激烈,建筑企业利润较低,合同的风险加大。只有重视合同条文及合同管理,才能有效地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项目包承部作为企业成本控制的管理者,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现将在以下几个方面浅谈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1.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法规的完善,合同成为企业对外经济活动的载体。企业经营的根本目的是获取利润最大化,合同管理的水平直接影响项目利润。特别是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合同管理尤为重要,履行时间长,协调关系多,涉及各个方面。但目前的项目合同管理仍制约着整个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工程经济效益的提高。

2.项目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合同管理意识淡薄;由于项目的主要管理者自身素质和对合同效果不显著而产生的怀疑,从而使合同意识淡薄,往往不习惯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不找合同而是习惯性地找关系。有的对合同签订非常重视,签订后束之高阁,忽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容易造成纠纷。对于经济纠纷不能及时处理,同时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及操作流程。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身兼多职,导致合同管理仅是少数人的管理职责行为,很难提高合同的综合管理水平。

2.2签订手续不全,合同条款不严谨签订合同前应了解签约方的资金、信誉和履约能力等情况;审查签约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及经营范围是否有效;审查签约方法人代表身份或委托人的身份,事项、权限和期限,留存这些证件的原件或加盖红章的复印件;合同的签订必须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合同签订后,应当加盖签约双方单位印章,合同文本还需加盖骑缝章。但各项目部合同签订上普遍存在手续不齐的现象。

2.3合同台账没有建立:合同台账没有建立,容易出现应当变更合同的没有及时变更、该签订补充合同的没有签订、合同执行完毕应签订清算协议的没有签订、应当追究的却过了诉讼时效等等情况发生,而引起合同纠纷或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加强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

3.1加强合同管理的评审制度通过评审,集思广益,不但可以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找问题使之更全面,进行风险识别,察觉隐患,提前修订或预防;还可以使各业务部门对合同有一个全面的认识,重点保证合同中关键工序的施工,把合同对施工过程中的有利影响发挥最大,把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并根据企业的风险清单,进而采取一些合理措施,尽量改变苛刻条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发挥最大的优势。加强合同审批制度项目在合同签订前应建立审查、批准制度,即项目部评审会后,送交公司业务部门、合同专门管理机构及法律顾问审查,再报请法人代表签署意见,明确表示同意对外正式签订合同,使合同签订的基础更加牢固。建立合同交底制度各种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应进行合同交底。合同签订人员向项目部合同参与执行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全面陈述合同背景、合同工作范围、合同目标、合同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及特殊情况处理等。并解答参与执行人员提出问题,形成书面交底记录。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根据问题,由其对合同执行计划、合同管理程序、合同管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形成合同管理文件,交相关人员了解掌握指导其活动。

3.2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培养合同管理人才项目部设置合同管理岗,制定岗位职责,按岗位职责及任务分工完成自己的工作,并做到信息共享。现在项目上从事合同管理的人员良莠不齐,这就需要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选拔和培养,选拔有责任心、有施工经验、且熟悉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或工程管理人员参与合同管理工作,企业经常提供法律及合同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机会,使合同管理人员不断学习新知识,拓宽视野,满足工作需要。

3.3建立合同管理控制目标:合同管理控制目标指合同管理活动应当达到的预期结果和最终目标,包括进度目标、安全质量目标及投资(或收益)目标。项目部应建立各目标的控制流程,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协调统一,保证控制目标的实现。

3.4掌握各类合同的重点控制内容。

(1)工程承包合同是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完成业主交给的工程施工任务,业主应按合同规定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因此,对项目部而言,其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是围绕工程承包合同的开展。施工承包合同的纠纷多数情况下源于价款结算方式的纠纷,如工程款如何拨付,设计变更单价如何审定,停工窝工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材料价格异常变动的处理办法等。故在施工前项目部应仔细研究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对合同约定的关键节点、违约责任和索赔部分应做到心中有数。施工中注意搜集、保存相关证据,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2)劳务合同项目部劳务合同主要指项目部与劳务输出公司或施工劳务队之间就有关提供和使用劳动力问题而订立的合同。劳务合同管理首先要选择满足资质要求的劳务企业,并从劳务人员配备、资金、施工经历和施工成本等方面对劳务企业进行考察。劳务合同中应明确工程名称、地点、工种、人员数量、工程数量、质量、安全、工期、结算方式、进出场时间和有关奖罚条款等内容。劳务分包工作最好以清单的形式给出,在清单中将具体的工作内容、费用内容、计量单位、单价等进行明确。劳务分包的数量应明确是实际数量还是暂定数量,暂定数量应说明最终明确方式。对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的奖罚措施进行明确约定。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是贯穿于队伍引进、合同谈判、签订、过程施工、结算支付的整个过程。

(3)租赁合同项目部租赁合同主要指项目部租赁所需机械、设备和周转料等所签订的合同。在租赁合同签订前,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出租房的营业执照、租赁资质、机组人员操作资格,以及建委和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和拆装单位的拆装资质证书复印件。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时间、地点、交接清单、租赁期限、租赁费结算方式和租赁设备的维修、、保管、运行、保养等。

(4)供应合同建筑材料和设备是建筑工程必不可少的物资。它涉及面广、品种多、数量大。材料和设备的费用在工程总投资(或工程承包合同价)中占很大比例,一般都在40%以上。建筑材料和设备供应合同是连接生产、流通和使用的纽带,是建筑工程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建筑材料供应合同的主要内容有购销物资的名称(注明牌号、商标)、品种、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技术标准或质量要求;购销物资数量、包装;运输方式;价格;验收内容、方式和标准;货款结算;违约责任等。

(5)专业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是指将某些专业工程施工交由另一承包商(分包商)完成而与其签订的合同。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明确工程名称、施工地点、分包工程项目及范围、工程造价、施工期限及其他双方认为应明确的事项;总包单位的主要职责;分包单位的主要职责;任务范围及施工责任划分;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包括总包应向分包单位提供的文件和分包应向总包提供的资料两部分;预结算及工程款拨付办法;设计变更及经济责任;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等。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首先确定可分包的工程范围,工程分包合同应遵守《建筑法》、《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中的约定。然后严格进行分包方资格审查。合同签订后为分包方建立档案。档案包括协议书、图纸、变更设计、验收记录、工程隐蔽记录、结算付款单、往来的信件、交底资料,以及索赔资料、会谈纪要等。

加强合同管理是项目部管理工作的核心之一。是一个复杂的体系,设计项目部众多部门。面对我国建筑业国际化的趋势,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就不能实行有效的工程项目管理,也不能顺利地完成工程各项预期目标,项目部作为施工企业的基础单位和合同的具体履行者必须加强合同意识,只有合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吴迪等探讨建筑工程造价分阶段管理的作用与意义[J]四川建筑2007(9)23~24.

[2]刘益惠浅析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J]中华建筑科技2011(6)61~63.

第9篇

为了提高路桥公司承揽工程项目的盈利水平,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人员应该熟悉项目施工过程涉及的各类合同,掌握各类合同管理控制的重点要素及注意事项,规范日常合同管理流程,增强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意识,切实提高项目二次经营水平,才能提高项目及路桥公司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路桥公司;合同管理;注意事项;经济效益

中图分类号:TU997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路桥施工项目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物资材料采购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等合同管理控制工作,是对整个工程项目顺利推进实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由于合同涉及到较为广泛的内容,难免出现纰漏及问题。要尤其的重视工程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增强合同风险意识,因为它涉及我们路桥承包方与开发方、设计方、监理方、分包方、供应方、等各方的利益,其中任何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都会使工程不能顺利进行从而使得工程纠纷产生,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为了使工程涉及各方认真履行义务和责任,顺利完成工程合同质量进度,就需要切实提高完善施工合同管控工作。需要在工程实施的基础上对路桥施工合同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进行了解,找出问题产生的根源,从根本上找出一些相对比较符合的应对措施,利用合理有效的办法使得问题得到,保证合约履行的双方能够公正的面对义务与权力的问题,保证路桥工程顺利的实施完成。

一、路桥公司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特点

(一)路桥施工项目生产的不平衡性决定了各项合同管理的动态性。

路桥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平行、顺序、流水等施工组织方法进行施工,各分项工程按照施工组织计划动态进行,同时,施工计划可能因种种情况进行调整,这就决定了各项目合同管理也必须随之动态进行,以保证对其进行有效控制。

(二)路桥施工项目生产的多样性和单件性决定了合同管理的多样性。

路桥施工项目是一次性、单件性的,不是工厂式的重复生产,不能按同一图纸、同一施工工艺、同一生产设备进行批量重复生产;同时,路桥施工项目每个项目都有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生产中碰到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问题多,呈现多样性;这导致了各项合同管理必须按每个路桥施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从而呈现多样性的特征。

(三)路桥施工项目生产流动性和外界影响性决定了合同管理的复杂性。

在路桥施工项目生产过程中,路桥施工企业的生产人员、工具与设备须随生产而流动;同时,路桥施工项目受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因素及业主、监理以及施工等各方社会因素的影响。路桥施工项目的这些特点,使其各项合同管理复杂,稍有考虑不周就会出现问题。

二、路桥公司施工项目主要的合同管控要点

(一)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控制要点

1、重视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前的风险预测工作。

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前,路桥公司市场部、经营部、财务部、工程部等要全面了解项目的风险因素、风险环境以及各种风险的特点和类别,进行项目风险分析和评估,确定项目的主要风险内容,特别是合同工期风险、计量支付比例资金风险等至关重要,准确对该高速公路项目潜在风险的预测和识别,方可签订周密严谨的施工总承包合同。

2、增强总承包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合同风险管控意识。

项目经理部各个部门都要重视项目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管控工作,一定要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尤其是项目经营部和财务部要认真研究和分析总承包合同条款,找出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预防措施,加强防范合同风险,提高项目的成本管控能力。由于路桥公司的高速公路项目,大多都是建设周期长、工程量大、涉及范围广和政策影响大,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不确定性风险因素很多。近年来随着高速公路工程快速发展,特别是合同风险影响较大,合同纠纷案件逐年上升,对项目成本管理影响较大。特别要预防劳务承包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等几个主要合同纠纷的发生。

(二)专业分包合同管理控制要点

1、施工总承包方应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采用总-分包模式的工程项目,一般都比较复杂,各项专业工程分包方一般都不太了解总承包的总体计划,因此,总承包方应在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及现场管理方面加强对各个分包方的协调和管理控制。

2、总承包方应加强对分包方的合同处罚措施。

总承包方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应确保分包方不违约,保证分包工程按时按质完成,除加强对分包方的日常管理以外,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违反主合同的处罚措施,如要求分包方提供履约保函、质量保证金、农民工资支付保证金、保修保函,制定质量、进度、安全控制等奖罚控制条款。

(三)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控制要点

劳务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劳务费用的结算方式,目前路桥各项目的劳务分包费用大多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计算,一是固定劳务报酬;二是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按时计价,按确认的工时进行计算;三是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双方要认真协商,确定一种支付方式。在实际施工时,由于建设方业主资金不到位,或承包方资金需求过大等各种原因,往往不能够按合同按时支付到位,在合同违约时双方推卸责任,由此造成劳务合同纠纷。这时劳务合同双方应在互相信任理解的基础上,本着以工程施工大局为重,双方共赢为目的协商解决,保证施工材料的正常购进与工人工资的发放,承包方在资金允许时立即支付其拖延的劳务报酬,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

(四)物资材料采购合同管理控制要点

路桥施工项目的材料费一般占全部工程费的60%D70%,因此物资材料采购合同的签订及施工具体管理尤为重要,它直接影响工程成本和经济效益。物资材料采购合同管控要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加强材料采购成本的控制。对市场行情进行调查,在保质保量前提下,货比三家,择优购料,保证采购的材料在价格和质量上更符合预期计划,以及采购的过程足够透明化、规范化。对于运输成本的控制要充分考虑施工进度、运输距离、运输工具及运输路线等因素,在保证不影响材料施工供应的前提下,选择最为经济的运输方式;第二,加强材料的仓储成本控制。为了使材料的仓储成本降到最低,必要提高仓库利用率,合理规划材料物资的存放。根据电力施工的实际情况,制定详实的物资材料仓储管理制度,建立物资保管明细账,做到每日清账、每月结账及定期盘点库存,保持账面库存与实物相一致。在材料领用出库时,要遵循先进先发的原则,保证材料的时效性。对于需要露天存放的材料物资,要归拢整齐便于看管,时刻注意气候变化对需要维护的物资进行维护和保养,以免因为管理人员的疏忽大意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第三,加强材料的使用管理。建立计划用料制度,确定限额领料量,控制材料的使用量。对于在电力施工中出现的浪费、违规用料、偷盗材料等现象要进行监督整改,必要时要做出严厉的处罚。

(五)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管理控制要点

1、健全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落实领导责任制。

在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之前一定要健全和完善要《路桥公司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管理配套制度》,细化各级领导(公司、项目部、作业队)、机械技术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及司机操作手的管理职责和考核办法;强化各单位领导对机械设备管理的第一管理者责任,建立《机械设备租赁管理(项目经理)队长负责制》,并将机械设备管理的效果,纳入项目成本和领导班子业绩考核;从领导做起,从本单位做起,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的实效性,推行机械主管、保管司机的岗位考核奖罚和竞争上岗、上台车制度,以经济手段与岗位(台车)竞争相结合,确保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的落实,杜绝机械设备租赁管理的短期化行为。

2、租赁合同各条款要明确清晰,不得含糊不清。

租赁设备机械合同中的机械设备名称、租赁数量、等级标准、约定的租赁用途和租赁期限等主要条款,一定要表述具体清晰、不得遗漏、不得含糊不清。租赁合同的附加条款如担保条款、附期限条款、附条件条款也要本着维护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双方合法权益,以防租赁合同纠纷发生,防范合同欺诈,降低各种风险而协商签订。

三、路桥公司施工项目合同管理注意事项

(一)注意合同承包内容和承包方式的填写

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工程承包的内容是指承包人承包的工程范围和内容,在进行填写的时候一定要逐字推敲,用恰当的词语来描述工程范围,对重要工作界限的划分一定要更加细致,不要用有歧义的词语,只有工程承包的范围划定清楚,才能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甲方才能在不损坏公司利益的前提下,按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目前的施工承包合同多数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到图部分包总价未到图部分包优惠费率的承包方式。对于一些特殊的设备和材料,由于生产厂家不多、价格较高,一般多数由甲方进行采购,尤其是国外的设备和材料(特材),这样能最大限度的维持公司的利益。

(二)注意合同结算价款方式及结算原则的填写

由于在路桥工程施工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材料价差的调整等突发事件,所以均难“一次性包死,不做任何调整”;还有在进行工程中间结算时,由于甲乙双方所站的立场和服务的对象不一样,所以就会对工程量的计算及进度款拨付额度产生不一样的认识,这样就会引起争议,不利于甲乙双方的协作和现场的施工。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一定要对合同价款约定清楚,对于出现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列入合同的条款,约而不定的价格不能作为合同价款。采取固定价格的合同一定要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对于风险以外的风险费用,要约定调整的方法。在现实中,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价款做约定,对于施工工艺不复杂,工期比较短的合同一般采取总价包死合同,而对于施工工艺复杂,工期较长,图纸不全的合同,一般采用到图部分总价包死,未到图部分包优惠费率的合同。

(三)注意合同跟踪管理工作程序的规范化

为更好地促进合同跟踪管理工作的开展,路桥施工企业还应对合同跟踪管理工作程序进行规范。例如,对于经常性的路桥施工合同跟踪管理,应建立科学有效的跟踪管理制度对其各项跟踪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对于非经常性的路桥施工合同跟踪管理,则应建立相应的应变管理工作制度,以更好地解决一些突发的、难以预料的问题,从而不断完善合同跟踪管理工作。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跟踪管理,了解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真实信息。在实施之前对合同进行合理的分析管理是必要的但是对合同进行跟踪管理,了解工程现场的施工实况对于合同的有效实施也尤其的重要。在跟踪管理的过程中,可以通过现场反应的状况与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对比,从而公正合理的分析出施工人员在实施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来完成,如果发现施工过程存在质量以及延长工期等问题可以及时做出修正,全程跟踪监控工程的实施,保证了合同的执行力度。

结束语

高效管控路桥公司各类合同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需要我们每个路桥人在今后的项目管理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完善和改进,并要随着现代信息科技的变化而进行相应动态调整,高效拓展项目效益空间,规避各类经营风险,降本增效,拓展市场,才能真正提升路桥公司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宋杨周.路桥公司合同管理系统的建设[J].交通标准化,2014,13:187-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