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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公允价值评估方法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Abstract: Business valuation is to take an enterprise as an organic whole, giving overall comprehensive assessment of the fair market value based on its own or occupied all of the assets and the overall profitability with fully consideration of the impact of corporate profitability factors. Business valuation methods include cost, income approach and market approach. This paper discussed selection principles of business valuation method, and introduced three methods to evaluate target enterprise value in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but also including the cost, the market approach, and synergy value method.
关键词:企业并购;目标企业;价值评估
Key words: business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target enterprise; value assessment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03-0018-01
1企业价值评估方法选择的原则
1.1 客观公正的原则客观性原则要求在选择价值评估方法的时候应始终站在客观的立场上,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的科学态度,尽量避免用个人主观臆断来代替客观实际,尽可能排除人为的主观因素,摆脱利益冲突的影响,依据客观的资料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判断,选择合理的方法。公正性原则要求评估人员客观的阐明意见,不偏不倚的对待各利益主体。
1.2 成本效率的原则评估机构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之一,也需要获取利润以促进企业的生存、发展,因而在评估方法选择时,要考虑各种评估方法耗用的物质资源、时间资源及人力资源,在法律、规范允许的范围内及满足委托企业评估要求的前提下,力求提高效率、节约成本。
1.3 风险防范的原则企业价值评估的风险可以界定为:“由于评估人员或者机构在企业价值评估的过程中对目标企业的价值作了不当或错误的意见而产生的风险”,根据这一定义,企业价值评估中的风险可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外部风险是指评估机构的外部因素客观上阻碍和干扰评估人员对被评估企业实施必要的和正常的评估过程而产生的风险。内部风险是指由于评估机构的内部因素导致评估人员对拟评估企业的价值作了不当或错误的意见而产生的风险。显然,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作为价值评估中的一个环节,可能会由于方法选择的不当带来评估风险。基于此,在选择评估方法的时候要有强的风险防范意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分析可能产生的评估风险,做出客观、合理的价值评估方法选择。
2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具体应用
2.1 成本法成本的选择有三类:账面价值、重置成本和清算价值。
账面价值是会计上的概念,它等于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净额,在会计中,许多资产都是以历史成本入账。因此,此时的账面价值实质上是净资产的历史成本。采用账面价值法评估企业价值时常采用如下公式:
企业价值=净资产账面价值×(1+调整系数)
这种方法操作简单,易于理解,但是不能反映企业的实际获利能力,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的选择,存在很大的主观性和可操作空间,会对资产的帐面价值产生重大影响,进而影响企业价值评估结果。
重置成本是以目标企业的各项实体资产为价值评估单位,以单项资产的全新重置成本为评估基础,以资产存在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为理论基础,采用如下公式确定各单项资产的价值:
单项资产的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企业的评估价值=E单项资产的评估价值
以重置成本为基础评估企业价值,方法简单易懂,但是三项贬值的确定则需要很多专业判断,需要利用大量专家的工作。因此,这种方法评估评估成本可能较高,更适用于专业性较强的资产的评估。
2.2 市场法采用市场法进行目标公司价值评估,评估结果准确与否,主要取决于选择于两个方面:一是选择可比公司的可比性强弱,可比性强,准确性就高;二是选择的比较指标反映目标企业价值的程度,指标越能体现目标企业价值,评估价值的准确性越高;三是调整系数越科学,就越能够缩小评估误差。采用比较法确定企业价值的基本模型如下: V=X××(1+调整系数)
V:目标企业价值;X:目标企业可观测变量;V1:可比企业价值;X1:可比企业可观测变量。
V:可以是市场价值,或者是公允的交易价格,X:可以是每股收益、资源储量、客户量、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同类机器台数等可比指标,X是口标企业的相应指标。
这种方法所依据的一个特有假设前提是,评估对象V1与X1的比例与可比企业的V与X的比例相同。因此,在实际应用时,挑选与企业价值V具有高相关性的评价指标X成为价值评估的一个关键步骤。一般而言,X的选取应与资产的价值存在着因果关系。调整系数可以根据根据影响企业价值的非重要因素存在的差别确定。
2.3 协同效益价值法权重法的理论前提是,企业并购能够产生规模效应、实现优势互补,提高企业整体价值。权重法的基本思想是把并购和被并购企业看成一个整体,通过测算整体企业价值,再根据两个企业净资产各自占整体企业净资产的比重来确定目标企业价值。估值模型如下:目标企业价值=合并后整体企业价值×
净资产的确定可以由合并双方的财务报表计算获取,合并后企业整体价值则需要假设企业能够产生协同效应,然后估算得出企业整体价值。
一、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分析
经笔者研究,目前企业常用的价值评估方法主要有三种:成本法、收益法以及市场法。
(一)成本法
所谓成本法,就是在资产清查基础上将企业整体资产化整为零,并将企业所有资产根据评估时的重置成本来对各项损耗进行扣减,从而来计算企业价值。资产价值通常依赖于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生产性物品价值。而成本法只适用于以补偿为目的的资产,因此不能一概而论。
(二)收益法
收益法又被称为收益现值法,主要通过评估来对企业未来预期收益进行估算,并利用适当的折现率将其折合成现值,通过累计得出企业价值。目前这种方法在企业中得到了广泛应用。收益法在具体应用中呈现出一定局限性,它通常只能对企业未来收益进行估算,且须在有效投资期限内。据此企业只有具备一定盈利能力才能对企业未来收益进行合理评估,从中不难发现,收益法应用到企业价值评估中具有一定价值。
(三)市场法
市场法是通过比较被评估企业与其他相同或类似(可比)企业(参照物)的异同,并据此对可参照企业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企业价值的方法。经济理论和常识都认同一个基本原则,即类似的资产应该有类似的交易价格。因此,运用市场法的关键是活跃市场和足够数量的可参照企业,只有当企业交易存在活跃市场时,采用市场法评估企业价值才具有说服力。
经分析,各种设置方法均有自身??势,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均能发挥出效果。但这三种方法在某种程度上呈现出一些局限性。专业人员根据评估变量取值来源的不同,将评估模型细分为四类,分别为:损益表模型、资产负债表模型、现金流量表模型以及资产负债表与损益表模型。并指出,将公允计量应用到其中,能有效解决企业收益的缺点,并能对企业计量资产与负债、重构资产负债表与损益表之间的本原逻辑关系进行确定。市场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发挥出重要作用,企业利用公允价值将企业价值在财务报表中得以体现,对企业价值进行准确评估,提高企业发展水平,为企业创新奠定重要基础。
二、基于公允价值的企业评估研究
公允价值下,企业价值评估通常是采用的市场法,市场法在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通常有三个步骤,首先是对参照物进行确定,其次对两者差异进行调整,最后对企业价值进行确定。
确定参照物作为市场法实施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由于不同企业对参照物要求不同,在参照物确定中,首先应对交易资料的获得性进行明确。其次,应选择能活跃市场的参照物,且数量不能过多,另外参照物可与被评估企业互相替代,并具有一定相似性。最后,参照物的具体交易价格应是正常交易的结果。
在确定好参照物后,应对差异进行调整,首先应考虑到企业规模、企业盈利能力以及企业资信状况与资本结构等方面,另外还应对企业市场定位加以了解,当获取这些信息后,将这些调整值进行算术平均或加权平均即可确定企业的公允价值。
基于公允价值下的市场法是促进企业价值评估工作开展的关键对策,值得广泛推广。企业部门应加强对市场法的研究力度,充分提高市场法的应用效果。
三、公允价值计量下如何促进企业价值评估
综上,笔者对公允价值计量下企业价值评估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分析,并分析了三种评估方法,为促进企业价值评估工作的有效实施,相关部门应采取行之有效的对策,笔者将从以下方面来阐述。
(一)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工作
企业对资产缺乏控制管理,会造成资产流失的风险,因此需要制订规范化财务管理方案。规范化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影响着企业管理的工作展开,有利于实现财务内部控制。内部控制管理的规范化,使得工作内容更加细化,明确分工,了解岗位职责,使得工作流程规范化,有效地减少工作疏忽,有效地运行内部管理,实现控制目的;有效地补充和调整内部控制管理,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涉及财政预算、收支平衡、购买、库存、资产等项目,企业需要建立起相关决策机制,分析、预测重大经济事务,严格审核和预测,减少盲目决策带来的经济损失。并且需要建立起风险预警机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企业运行状态,了解企业安全指标的范围,如果超出安全指标,则需要采取相对应的解决方案。
(二)从博弈特性分析企业价值评估
在政府监管中,通过对企业价值评估机构的监管,以确保企业价值评估工作的正常进行,并有效降低评估行业的风险。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部门与企业价值评估机构都会出于自身利益,进行不同的策略选择,而两者间的策略选择,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各自的利益,而这种关系,恰是博弈特性。一般,对于企业资产的评估实效,需要由企业价值评估机构与政府监管部门的策略选择决定。而两者的策略选择,又会随着时间、事件的变化及可观测信息来不断调整。因此,企业价值评估机构与政府监管部门间的博弈,又具有鲜明的动态性、多样性特征。
若政府部门对企业价值评估机构进行监管时,发现其存在违规行为,并对其进行惩罚。将惩罚系数设为h,则在h的不断提高下,政府监管部门的抽查概率、企业价值评估机构的违规操作概率会相应降低。在实践监管中,若某一企业价值评估机构的违规操作现象被发现,相应的,政府监管部门也会采取管制措施,而同行业的其他企业价值评估机构在获取这一信息后,也会对自身的行为进行约束,减小违规操作的发生,而该时期的政府监管效果,在短时期内能够达到最高。然而,随着整体企业价值评估行业质量的提升,政府监管部门的控制措施也会降低自己的标准,并放松监管力度,降低监管成本。而此时,企业价值评估机构的违规操作现象又会有所回升,甚至引发质量评估问题。
(三)构建新的企业价值评估模式
为促进企业价值评估工作的有效开展,企业部门应建立崭新的评估模式,要提高企业价值评估质量,并制定出制度性的约束制度,能够促使非合作博弈转化为合作博弈关系,让不同利益主体的行为得到协调与均衡发展,有效降低我国企业资产的流失。
要维护企业资产,还需要建立一个共同的博弈目标。其中,国资委这一政府机构在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的职责时,要对自身的职责有明确的认识,并明确自身与政府行使社会经济管理中目标上的差异性,并将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作为发展的核心目标。另外,国资委在代表政府行使企业资产的出资人职责时,要针对该部分内容制定严格资产出资人制度,并让企业落实出资人的代表制度,确保企业资产出资人制度能够落实到位。同时,各级国资委还要对自身的博弈目标加以明确,让国家所有者的利益实现最大化,并以企业定位与权责划分作为辅助手段,让企业资产实现真正的保值、增值。
国家要通过相关的外部措施,来引导监督机构,评估机构及企业管理者,将各个主体间的利益在企业产权博弈中,实现稳定与均衡。同时,企业价值评估机构与企业管理者要实现真正的互不合谋,不侵害国家的相关利益,进而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资产,维持社会的稳定。从宏观方面讲,政府在进行相关政策与法规的制定时,要根据不同主体进行充分地考虑,并遵循公正性的博弈原则,强化企业价值评估机构的工作力度和公平的竞争机制,以防滥用权力的现象发生。同时,在企业价值评估过程中,要积极听取广大职工的意见,以免出现企业管理人员与企业价值评估机构的暗箱操作。
当前,我国的企业价值评估机构执行力良莠不齐,很多低标准的评估机构混入到市场机制中,造成社会经济市场的混乱。因此,政府部门要提高企业价值评估机构的准入标准,并从注册资金、信用记录、管理规范化、从业时间等方面进行考虑,并通过公开招聘、核查、监督等形式,防止不合规机构进入到备选库中,并同时注意对企业价值评估备选库进行动态管理评估。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融合和发展,会计所处的经济环境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对我们财务会计人员也提出了新要求。就当前财务会计的发展现状来看,引入公允价值成为了一种必然要求,公允价值也是我们财务人员必须掌握的会计技能知识。本文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与其相关的基本概念进行阐述与分析,认为价值公允是一种以假想交易为对象且是面对市场的一种估价方法,公允价值是我们金融界未来的发展方向,也是发展必然的结果,对于国内经济环境来说也是全球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当然这种方法也存在很多不足,所以我们财务人员更需要针对其不足之处和我们使用时容易出现误差的地方进行思考。
关键词:
财务;会计;公允价值;思考
在过去,我们计量价值的时候一般是参考历史成本,这是过去的数据,特定一个行业中某个企业,以其过去的交易数据为基础,这是参考买卖甲乙双方的理想定价(假想交易价),这是需要对负债、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预估。虽然我们的金融世界价格千变万化,资产的产值包括其收益情况和资产成本,所以我们非常需要能估计预算出一个企业、商家的价值。公允价值评估这是我们会计金融领域内一次历史性变革,意义非常重大,很可能就会影响整个世界的会计业格局,所以不仅是我们国家乃至全世界都在密切关注其发展。
一、公允价值的特征与确认方式
1.公允价值的基本特征
公允价值是一种会计计量属性,其定义是指在公平的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负债清偿以及资产交换的金额。想要了解公允价值,首先需要了解其基本特征,本人认为公允价值的特征包括:假想交易(非实际交易)、公平公正(无外力迫使)、市场为唯一信息来源渠道。(1)假想交易:是指没有进行现实交易,而通过基础分析其资产多少,鉴于市场交易的历史情况,建一个模型进行模拟交易来对资产和负债进行分析,最终评估分析出价值。(2)公平公正:公允价值是在交易两方都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的,交易主体为熟悉情况的、自愿的当事人,没有外力迫使,保证资产计算、负债计算都是公正、公平且是双方都自愿的,而且交易是出于对己方利益最大化考虑,从而确保买卖双方能够在交易中各得其所。(3)市场特征:公允价值一定是从市场上获得资产、负债的数据,其他渠道获取的数据是不能得到合法的承认,所以公允价值的本质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价,是市场而不是其他主体对资产或负债价值的认定,市场是唯一渠道。
2.公允价值的确认方式
目前,我们金融界普遍采用“市场法”和“成本法”来确认公允价值。所以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市场法”和什么是“成本法”。采用“市场法”进行公允价值计算,是以市场交易为基础环境,从这个环境中获取负债、资产信息,通过运算最终得出公允价值,但是我们使用时要注意几点:(1)这个基础市场必须是活跃且公平的,不能是经过人为操作经济走向的市场。(2)这个基础市场中有与我们要评估价值类似的负债、资产交易存在,这才能给我们价值公允计算提供参考和模型依据。(3)如果说这个市场基础是符合我们要求的,那么我们就可以以此市场作为模拟运算的模型,将其资产作为我们计算参照物,通过显示的价格变动、资产运作等真实数据来模拟演算评估出公允价值。目前我国对于价值公允已经开始有规范的标准,这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经济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我国金融从过去的单一核算向国家公允价值核算转变,使用国外的核算方式来评估价值。还有一种我们普遍采用的计算法是成本法。通过成本法来确定资产、负债价值需要遵守以下几点:(1)采用与我们进行公允价值评估的资产属性相一致的样本(使用价值、使用效益),这样进行重置评估资产成本才是合理且误差小的。(2)进行公允价值评估的资产不会在时间变迁中改变用途方向,在未来仍要采用现在或过去的使用方式来产生价值和收益(这防止因为其他因素造成资产缩水或增幅最终价值不在我们评估内)。(3)资产当中有一些物品性质特殊不能采用成本法来核算。比如说没有具体定价的古董、字画、文物等,其成本不能代表其价值。所以要因地制宜,不同性质的资产要采用不同评估方法来评估。进行评估的资产负债满足以上这几个标准,那么我们就可以采用成本法来进行公允价值评估了。
二、在财务会计中使用公允价值的意义
在财务会计中使用公允价值表示我国的价值观在转变,在我国过去的传统金融观念中主流观点是收益观,因为历史原因或文化原因,导致多数的企业都是考虑现实收益为主,认为收益就是一个企业的价值体现,这很大程度上非常符合过去我国的经济环境,是必然的。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金融行业也开始与国际接轨。国外的金融理念里,企业本身就是价值,而国内的企业都是新兴企业,没有经过历史的沉淀,没有企业文化理念的传承。国外比如香奈儿、奔驰这些知名品牌,经过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的传承,已经不算是一个企业,更像一个文化的传承,而收益观就不符合其企业价值的评估了,而其负债价值非常大,因为得到众人的认可,有品牌价值,且品牌价值甚至可能已经远远超过这个企业的成本。但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很多企业有了几十年的历史积累,也开始向传承式企业转变,这就需要我们对其资产评估采用更全面科学的评估方法。这是公允价值的作用体现。虽然看起来像是对历史局限性进行批判,但是这也是我们国内金融领域的一次变革,从收益观转向负债价值观。
三、对业内人员使用公允价值评估的建议
从当前我国财务会计中应用公允价值的现状与国际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因此,要想在公允价值的应用方面早日实现与国际的接轨,我们需要在很多方面有待加强,不断规范和完善相关制度。为此,提出对业内人员加强公允价值应用的两点建议。
1.正确的评估公允价值
金融世界日新月异的变化,我们进行公允价值评估也要考虑到不同的情况来进行。目前我们参考国际会计准则(FAS157和FAS159)。首先要看我们评估的资产在现实当中是否有类似的活跃市场,如果有活跃的市场可以参考,那么我们就直接从这个市场是找到相应的资产或负债作为模拟计算样本从而直接得出公允价值;如果这个活跃市场中没有和我们评估资产类似的交易活动,那么就要从市场中找出类似的负债资产样本进行调整后,再计算公允价值;如果我们在现实当中找不到活跃市场环境,那么这个时候就可以采用成本法和价值收益法来进行公允价值评估。
2.正确理解和使用公允价值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能理解公允价值的使用条件和方法了,那么实际操作中公允价值的计量还存在一定的可靠性风险,要加强财务会计中应用公允价值的可靠性,我们还有一些要注意的地方:首先要确定获得的公允价值数额是准确无误的之后才可以在财务活动采用公允价值对企业事项进行核算和计量。但是我们必须要注意:我们会计在财务活动采取公允价值进行企业各个事项核算的时候,绝对不能用公允价值来操控市场、操控企业受益。国际会计准则比较规范和普遍使用,而我国目前对于公允价值还是属于观望状态。在使用过程中还是很谨慎的,目前我国针对公允价值的使用范围已经制定出了非常明确且严格的界定,目前主流行业并没有普遍的推广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在房地产行业中使用的比较多。因为房地产行业在国内的规模范围大,可参考的活跃市场多,且房地产行业也需要对自己的资产、负债等价值进行评估。而有了活跃的市场环境条件,又有很多可以参考的实际交易样本,所以目前来说,房地产企业的资产评估主要采用了公允价值评估方法。
四、结语
综上所述,公允价值对于我国会计行业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公允价值要力求真实、公正,能真实的反映出企业的资产与负债的价值,为投资者在决策上提供参考,能促进企业的资产调整,优化企业金融结构,使其决策更适应市场需求。虽然说很多经济学家认为公允价值计算的结果影响很大,甚至会导致金融危机。但是我们站在科学理性的角度上看问题,科学理性的使用公允价值,了解公允价值才能使用好公允价值,不仅是我们会计行业,国内的各企业也需要改变以往的价值观,从收益观向负债价值观转变,让我们的经济能够更加繁荣昌盛,让我们与国际接轨,使国内的经济体制更加全球化。
作者:齐凤志 单位: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
参考文献:
[1]王新民,刘万华.关于在财务会计中采用公允价值的探讨[J].中国外资,2013,01:167.
[2]何苗,贺芳桃.关于新《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的思考[J].经济研究导刊,2014,21:139-140.
[3]宋子睿.关于公允价值会计顺周期效应的思考———基于后金融危机的视角[J].财经界(学术版),2015,01:154-155.
关键词:企业价值评估;收益法;评估方法;方法选择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4月9日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有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其各自的适用条件有所不同。在实际进行评估业务时,应根据特定评估目的和条件,灵活地选择评估方法。
一、三种方法原理比较分析
收益法的基础是经济学中的预期效用理论,一项资产的价值是利用它所能获取的未来收益的现值,其折现率反映了投资该项资产并获得收益的风险的回报率。使用收益法时,评估人员必须以企业整体盈利能力为基础,对企业的资产总量、管理水平等要素进行综合的分析,能够全面体现企业作为一个整体的盈利素质。在企业价值评估实务中,评估人员利用投资回报和收益折现等技术手段计算被评估企业的价值,反映的是企业资产整体的获利能力或称企业本金化的价格,所以评估结果对于交易双方能够接受。同时,这种方法从资产经营的根本目的出发,紧扣被评估企业的收益进行评估,更加符合企业价值评估的根本要求。
成本法的基本原理是重建或重置评估对象,在企业价值评估业务中,任何一个精明的潜在投资者,在购置一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建造一项与所购资产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所需要的成本。在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中,成本法使用起来比较简单,只要把组成企业的各个单项资产按照成本法单独评估之后,将其评估结果进行简单的相加即可。当被评估企业缺乏必需的财务数据和可靠的市场对比数据时,成本法就是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最客观、最方便的方法。
如果类似的资产在交易价格上存在较大差异,则在市场上就可能产生套利交易的情况,市场法就是基于该理论而得到应用的。使用市场法时,由于进行评估所需要的参数、数据等都是来于公开市场,相对其他方法来讲,评估结果比较能够反映市场的现实价格,所以评估出来的价格对于交易双方比较容易接受。市场法成为了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在资本市场较发达的国家得到充分的应用。
二、三种方法使用前提与局限性比较分析
1、使用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前提与局限性。在运用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投资主体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评估价格;二是目标企业的未来收益能够合理地预测,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可以客观地进行估算;三是被评估企业应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
对于目标企业而言,如果目前的收益为正值,具有持续性,并且在收益期内的折现率能够可靠地估计,则运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是最好的选择。基于收益法的应用条件,处于困境中的企业、收益具有周期性特点的企业、拥有较多闲置资产的企业、经营状况不稳定以及风险问题难以合理衡量的私营企业,这些企业使用收益法评估是不合适的。
2、使用成本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前提与局限性。在运用成本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投资者购置目标资产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具有相同用途所需的替代品所需的成本;二是进行价值评估时目标企业的表外项目价值对企业整体价值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三是资产负债表中单项资产的市场价值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所评估资产的价值。
在运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时,是把组成企业的各个单项资产按照成本法单独评估之后,将其评估结果进行简单的相加而得出的结果。这样做虽然简单和客观,但却无法把握一个持续经营企业价值的整体性,也难衡量企业各个单项资产间的工艺匹配以及有机组合因素可能产生出来的整合效应。因而,在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不宜单独运用成本法进行价值评估。
3、使用市场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前提与局限性。在运用市场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要有一个公开活跃的市场,这个市场上的交易价格代表交易资产的行情,即可认为是市场的公允价格;二是在评估人员进行评估时,必须要在这个公开市场存在与评估对象相同或者相似的参考企业或者交易案例;三是能够收集到与评估相关的信息资料,同时这些信息资料应具有代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运用市场法评估企业价值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首先,评估对象所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与参考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是不同的,所以评估人员想要找到与评估对象绝对相同或者类似的可比企业难度较大;其次,对价值比率的调整是运用市场法极为关键的一步,这需要评估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技术能力。
三、三种方法的实用性比较分析
经过上述分析,可以明显看出,不同的评估方法,在企业价值评估具体实务中的运用都有其自身的优点和缺点。
1、成本法忽视企业整体获利能力,难以体现企业价值内涵。由于企业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组织,盈利性是其主要特征之一,所以企业重建并不是对被评估企业的所有资产的简单复制,而是对其生产能力和获利能力的重建。所以,运用成本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很难体现企业作为一个持续经营和持续获利的经济实体的价值,其评估得出的结果实际上并不能很好地体现企业的价值,这就决定对企业价值进行的评估,运用成本法不能公正客观地评估企业作为盈利个体的价值。
2、市场法虽然能够体现企业价值内涵,但适用条件很难满足。只有在公开市场上存在与被评估企业相类似企业或类似交易事项的相关财务数据,才可以使用市场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与收益法相比,少了很多必要复杂的假定,技术性处理的要求也相对较低,简单易行是其最大的优点,可以迅速获得被评估企业的价值。当一个发达的资本市场中存在大量的可靠数据时,并且这些数据是有效和公开的,那么运用市场法是最为合理的。但是,在现实市场中,由于企业的唯一性和产权交易的有限性,想要在市场中找到与目标企业完全一致的参照企业或交易案例几乎是不可能的。我国资本市场还没有完全实现市场化,并且相对于西方发达的资本市场来讲,比较混乱,相关法律也不是很健全,市场有人为操纵的情况。因为这些弊端,我国的股市还不具备反映企业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绩效的功能。在使用市场法对企业进行评估时,投资银行和投资者使用最广泛的是市盈率,市场上存在很多非理性波动,这些非理性波动使股票价格未能完全体现公司真正的内在价值,从而也动摇了市场法的运用基础,限制了市场法的使用。
3、收益法是进行企业价值评估首选的方法。收益法根据企业未来收益和未来所面临的风险评估企业价值,收益法关注的是目标企业未来的经营成果,所以是三种评估方法中最符合经济学原理的,在理论上也是比较成熟的方法。收益法能够较为准确地揭示企业的内在价值,正确地体现企业价值的内涵。企业价值是由各种不同的因素共同相互作用而形成的,而且这些创造价值的因素必须作为一个整体才能产生效果。因此,企业价值不是单项资产简单组合,而是各项单项资产的整合,如果整合成功,应该产生“1+1>2”的效果,即企业价值一般大于单项资产的组合。企业之所以存在是想要在未来获利,只要企业未来获利,企业就可以持续经营下去,企业就有存在的价值。
我国资本市场正在以很快的速度发展着,也在不断地被完善。逐步优化的经济环境进一步为未来收益的预测和折现率的确定提供了可靠的保证。经济学家们普遍预测中国经济在未来较长时期会保持一定速度的快速增长。由于经济增长可以持续较长一段时间,同时增长的速度会比较稳定,所以对企业未来收益的预测是可以持续的。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沟通交流越来越方便,运用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所需要的资料获取变得容易许多。在西方发达的资本市场,很多大型的投资银行和投资者都把一些重要的数据放在网络上进行共享。随着我国资本市场不断地发展,市场经济越来越成熟,相关的一些法律也会逐渐地增多,用来约束和管理我国的经济环境。经过数年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已初具规模,上市公司持续的信息公开披露制度为行业平均收益率的产生提供了良好的数据基础,这些有利的环境都为折现率的确定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主要参考文献:
[1]施金龙,李绍丽.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综述与评价.江苏科技大学学报,2009.3.
当前,在一般的企业股权价值评估中,市场价值法和收益现值法的运用较为普遍。然而,在担保公司的股权价值评估中,这两种常用的评估方法是否适用?本文将结合担保行业的特征,对评估方法的运用进行综合分析,旨在找到担保公司股权价值评估的适用手段。
一、担保公司与普通企业的比较分析
与普通企业相比,担保公司在经营形式、负债结构、资产结构等方面有很大特殊性,要选择合适的股权价值评估方法,首先要了解担保公司的运行规律。
1.经营形式的特殊性。首先,经营对象特殊。担保公司经营的是特殊的商品--信用,提供的是基于借贷关系的衍生金融服务,普通企业则以实体经济(商品、货物或劳务)为经营对象。其次,经营基础不同。担保公司赖以生存的经营基础,除了国家信用,还包括个人、家庭、各种经济和社会组织的信用,而商业信用对普通企业虽然重要,但其主要的经营基础仍是商品或劳务等有形资产。
2.负债结构的特殊性。普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原则上控制在50%以内,当资产负债率超过75%时,一般认为企业面临破产风险。然而,实践中担保公司的或有负债水平却远远高于净资产,有的甚至达到净资产的5倍-10倍。这并不意味着担保公司已濒临破产,担保公司特殊的资产负债结构是与其特殊的经营形式紧密联系的。普通企业举债的目的在于为项目或设备筹资,而担保公司负债的形成并非为了筹资,其本身就是创造价值的过程,即担保公司利润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或有负债的经营。
3.资产结构的特殊性。从担保公司资产构成来看,固定资产占比较小,大量资产以有价证券、担保物权、商誉等形式存在。在股权价值评估中,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以及担保物权,特别是商誉,其质量都难于确定。
二、常用估值法在担保公司股权价值评估中的局限
1.市场价值法评估担保公司股权价值的评价
市场价值法能够较为便捷地进行价值评估,但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水平却制约这一方法的运用,对于担保公司该方法的局限性更为明显。
(1)资本市场信息反馈可靠性问题。以市场价值法进行价值评估,一个重要的前提是存在活跃、成熟的交易市场。在这一前提下,即便个别企业价格走势出现偏差,从整个行业来看市场信息仍能正确反映价值。若交易市场有效性低,价格就难以正确反映企业市场价值,在这种条件下采用市场价值法,将导致估值错误。
大量研究表明,我国资本市场仍处于效率较低的阶段,政府及政策对资本市场干预较多,市场信息反馈不够灵敏、不够准确,价格与价值偏离较大,故使用市场价值法就必须谨慎。
(2)担保公司可比企业选择的局限性。采用市场价值法的另一关键点是找到与目标企业具有可比性的企业。实践中,可比企业与目标企业通常业务组合不尽相同,企业的成长性与经营风险度方面也存在差异,尽管如此,若同类可比企业数量足够多,这种估值方法仍然可用。
然而,对于担保公司而言,同类公司在证券市场交易的数量少,目前A股、H股上市公司中,仅有香溢融通、鲈乡小贷、集成金融、瀚华金控4家涉及担保业务,且股票交易的时间都不长,股价市场波动性也较大。因此,如若采用市场价值法,将会影响估值的准确性。
2.收益现值法评估担保公司股权价值的评价
收益现值法依据未来现金流进行价值判断的思想具有科学性,将其运用于担保公司这一特殊行业,既有一定的适用性,但更主要的还是局限性。
(1)适用性方面。对担保体系成熟的国家,采用收益现值法是适用的。在担保体系成熟的国家,担保的监管体系较为健全,政府干预较少,担保市场化程度较高,担保公司经营较为稳健,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较小,担保公司经营的不确定性较小,担保公司经营的可预测性较强,具备采用收益现值法的有利前提。
(2)局限性方面。首先,许多因素对担保公司的影响是长期、潜在的,短期内难以预见和预测,没有结合这些潜在的因素,对未来收益所做的预测很可能就存在较大的偏差。这是收益现值法本身的局限性。其次,对担保公司产品与服务的需求,往往因国家宏观政策、金融形势的调整而变化,甚至发生决定性的逆转,从而导致对担保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相当困难。再次,影响担保公司经营风险的因素多且复杂,且大部分风险源于公司外部,在系统风险爆发期,任何担保公司都难以独善其身。而经营风险的不确定性使得担保公司资本成本的估计更为困难。最后,商誉是担保公司极为重要的风险资产,对于担保公司而言,商誉的重要性可以提升到决定企业经营成败的程度,担保公司的业务和担保体系的完善都建立在市场信心的基础上。然而,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商誉只有在担保公司发生股权并购重组的过程中才会被估值入账,这就导致担保公司商誉的价值,常常不会体现在其会计报表中,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测也将产生复杂的影响。
综上,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环境与担保公司行业的特殊性,采用常用的价值评估法--市场价值法、收益现值法--对我国担保公司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因此,需要结合担保公司的经营的特性,探索更为合理的方法,用以评估担保公司的股权价值。
三、商誉及净资产评估法在担保公司股权价值评估中的运用
关键词:企业估值 现金流贴现 相对估值
一、企业估值概述
资产评估在我国刚刚经过20年的发展,其中企业价值评估是一项新兴业务。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包含诸多不确定性因素更是为评估增加了风险筹码,我国的评估师们面对企业价值评估这一难题,无论是从理论还是实务上都缺乏足够的积累。但是随着企业兼并、战略投资、股权交易等活动日益频繁,企业价值评估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核心,企业价值评估在广度和深度上的拓展也成为不可逃避的课题。
当前经济改革不断深入发展,涉及企业价值评估的并购、重组等事件日益上演,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目前上市公司的并购活动既包括传统意义上的资产重组,也有现代意义上的收购兼并,这都对企业价值评估提出新的要求。
目前,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管理模式已经代替了单纯的企业利润最大化。追求企业价值的最大化成为了各个企业财务管理的新目标。如何提高企业价值,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便成为企业管理层奋斗的核心内容。实际上,企业价值评估不仅仅在企业进行产权交易等经济行为时才能派上用场,它已经成为评价和管理企业多种财务活动的基本标准,是金融市场重要的投资分析和管理工具。
企业价值评估是指把企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以其整体获利能力为依据,充分考虑影响企业整体获利能力的因素,对其整体价值以公允市场价值计量为属性,进行的综合性评估。因为企业价值评估将企业拥有或实质上实施控制的全部资产,既包括有形资产又有无形资产,全部看作一个整体进行评估,所以,企业的价值并不是所有单项资产的简单累加和。
二、企业估值特点
(一)综合性
正如前文所说,企业估值并非全部资产的简单累加,而是在综合考虑了企业全部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创新能力、抗风险能力、品牌竞争力和企业战略等诸多因素后,按照一定逻辑关系形成的资产有机结合。所以,企业估值是一个综合的系统过程,企业估值的过程就相当于对企业未来的战略发展规划进行一次系统的量化计量,在这一过程中可以发现企业各种财务决策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二)风险性
在企业价值评估的各种方法中,都面临着诸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例如,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现金流量和折现率就是该方法中的两个变量,这也是决定企业价值的根本因素。但是自由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选择和判断涉及到了评估师专业胜任能力,并且在实务操作中也面临独立性等诸多方面的威胁。变量如何确定,要在收集、分析企业各项历史数据和未来几年的预测数据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企业未来盈利能力,还要考虑创新能力、抗风险能力、品牌竞争力等因素,此外还要关注与企业预期收益相关的宏观政策、行业状况、市场供求等因素。
(三)缺乏参照物
对于单项资产评估而言,在资本市场上存在着许多相同或相似的资产,并形成较为公正的市场交易价格,这些可比的资产交易活动可以作为其他资产在评估时的参照物,这样可提高评估结果的可靠性。但企业具有独特性,各自发展及市场定位均不同于其他,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并不存在完全可比的参照物或者可以遵循的市场交易价格,同时,在市场不完备的情形下,交易价格可能和资产内在价值发生较大偏离,所以,以参照物的市场价格为评估方法来估算企业显得并不十分可靠。
三、企业估值方法
在企业价值评估活动中,评估方法是整个评估项目成败的核心问题,它直接影响到价值评估的结果,也构成了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框架。在我国评估理论界已研究出众多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例如历史成本法、期权定价法、收益现值法和相对估值法等等。但是在实务操作中,收益现值法和相对估值法应用比较广泛。下面就以收益现值法中的现金流量贴现法和相对估值法为例进行分析。
(一)现金流量贴现法
目前国际评估惯例中,最基本评估方法之一就是现金流量贴现法了,在西方国家已广为采用,这种方法是对包括股权在内的所有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其原理是任何资产的价值都可以用其未来收益按一定的折现率折现来衡量。对目标企业估价的现金流量贴现基本模型为:
其中为第t期的现金流量,TV为目标企业的终值,n为预测期,i为根据企业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确定的贴现率,也叫做资本成本,它是所有者要求的收益率或机会成本。实际上,资本成本反映了投资者投资该项资产所承担的风险。风险越大,i就越高;反之,i就越低。从这个基本模型中可知,企业价值是由预期现金流量的大小、发生的时间及其贴现率决定的,具体来说:预期现金流量越高,企业价值越大;现金流量产生的时间距离现时越近,企业价值越大;现金流量的贴现率越小,企业价值越大。应用现金流量贴现方法进行公司价值评估有三个具体模型:A、红利贴现模型;B、股权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C、企业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这三个模型的主要区别在于对现金流量的规定范围不同。在红利贴现模型模型中,现金流量被定义为股东得到的实际现金流量即红利;股权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中,将现金流量范围规定为归属于股东的理论现金流量;而在企业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中,现金流量是企业自由现金流。目前,企业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是现金流量贴现评估法主要采用的模型。
(二)相对估值法
相对估值法因简单易懂,便于计算而被广泛使用,其原理是相同或相似的资产应具有相对可比的价值,如前文所述,采用这种方法的前提必须是具有完备的,至少是有效的市场。只有在此前提下,资产的市场公允价值才会等于或接近其内在价值,这样,依据可比资产的市场价值计算出来的目标资产价值才能比较真实的反映它的内在价值。应用相对估价法通常是先选择可比公司,然后确定适当比率,最后则是计算企业的价值。
对于确定可比公司,最重要的一点是公司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有较高的相关性,通常在同一行业、处于相似地位的公司,最有面对相似的市场,而且公司间的经营模式也可能大致相似,它们之间的现金流量也最可能具有较高的相似性,接下来还要进一步对备选公司的资产规模、资本结构、流动性比率、偿债比率等方面分析,剔除与目标公司差别过大的公司。
对于确定适当比率则是相对估值法的关键,因为这种方法实质上就是用所选比率的实际值来反映资产的价值,因此所选的比率要与未来现金流量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并且在可比公司间具有较强的可比性。可用于相对估值法的比率包括市盈率、市净率等。以市盈率为例:
目标企业价值=可比企业的平均市盈率×目标企业的净利润
市盈率=市价/净利润=每股市价/每股盈利
四、企业估值方法比较分析
实务应用中,没有哪一种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是绝对合理的,每种评估方法的模型都有其前提条件,而现实市场环境又很难完全符合所有的假设前提。所以在进行企业价值估价时,应按被估价对象的性质和特征,选择合理的估价方法。
(一)现金流量贴现法的优缺点
现金流量贴现法注重现金流的现值,而不仅是单纯的关注财务报表上利润率大小,所以相对于市场上经过粉饰的利润率来说,现金流量一般不易操纵,客观性强。能够客观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同时现金流量贴现法符合对资产的定义。由于资产的特征之一就是预期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所以企业的价值也应当是所有带来的经济利益流入,即预期现金流量的现值。
但是现金流量贴现法作为一种面向未来的动态的估价方法,涉及到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如未来现金流量、企业终值及贴现率、预测期等。这些变量选择需要进行主观判断,所以保持客观公正以及准确是很困难的。此外,从贴现率的角度看,现金流量贴现法不能反映出企业灵活性所带来的收益。假定资本成本是对企业面临的系统性风险的内在回报,那么,由于企业为适应环境所做出的灵活性决策所带来的非系统性风险则没有进行充分考虑。
(二)相对估价法的优缺点
相对估价法相对其他方法来说直观易懂,不需要很深的专业知识。对我国采用比较多的市盈率、市净率所包含的价值内因进行分析,合理的比率应该是建立在对价值内因合理估计的基础上。所以其优点是只要可比公司选择适当,再选取适当比率对目标企业进行估值,结果应当是非常理想的。但另一方面来说,相对估价法的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它的假定是市场在总体上是有效的、正确的,如果市场整体上对价格高估或低估,那么相对估价法将失灵。
(三)两种方法的适用范围分析
由于现金流量贴现法需要确定未来现金流量和贴现率,所以最适合那些能准确地测算未来现金流量及贴现率的企业,对于处在财务困境时期的企业、正在进行重组并购的企业、有专利权或产品选择权的公司不适用,处于清算状态的公司也因为不能再预测未来现金流,也不适用现金流量贴现法。
而相对估价法最适合下列情形:行业发达,市场上存在大量的可比公司,并且其市价合理,同时企业间存在一些相同的财务比率,以便进行标准化的估价。投资银行在进行初始公开发行(IPO)时就常采用这种方法用于发行价格的估计。现在我国的资本市场,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并存的现象逐步消失,资本市场日趋成熟稳定,市场规范性和上市公司规范性都在逐步加强,这就意味着资本市场有效性在加强,企业估价的基本环境正在逐步改善,相对估价法的适用条件也逐渐形成。
[关键词] 公允价值;资产评估;会计计量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3 . 22. 002
[中图分类号] F23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22- 0003- 03
近年来,会计与资产评估的联系日益紧密。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更是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加深了会计业务与资产评估的关系,为会计计价和资产评估的结合提供新的契机。
1 会计学公允价值与资产评估学市场价值的联系
1.1 公允价值与市场价值的共性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2006年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中对公允价值概念的定义是:计量日市场参与者在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获得的或转移负债所支付的价格①。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一项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②。依据财政部最新的修订后的会计准则,我国在对5种类型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定义时,对其中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定义是: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在资产评估学中,由于所处角度不同,对资产评估价值的分类也有所不同,除了以资产评估的估价形式、假设前提、业务性质分类外,主要是采用以评估时资产所处的市场条件和被评估资产的使用状态为依据,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根据《国际评估准则》“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压制的情况下,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虽然国际上各个准则中对公允价值概念的定义有些微差异,但通过对比,我们仍可以从中总结出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与资产评估中对于市场价值定义具有共同的特征:①公开市场公平交易。②交易双方自愿、无胁迫性。③交易双方对交易物的相关信息是充分了解的。④是一个估计值。因为它是在理想状态的交易中满足上述条件产生的参考值,但实际的市场复杂多变,有一些风险是不可控的,在一项交易中还存在其他变量对资产价值的确定造成影响,因此,这个价值并不是确定值。⑤某一特定日期上的时点价值。这一特点在FASB和IASB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中都有所体现:FASB明确规定了公允价值是在计量日产生的;IASB把公允价值划定在一项公平交易中,既然是一项交易,则必然有确切的交易日。由此可知,公允价值的存在是建立在一个特定的日期上的,这与资产评估要求市场价值是在评估基准日产生一致。因此这个价值是一个时点价值。
1.2 公允价值计量在资产评估中的应用
国内资产评估行业产生源于改革开放后,中外合资等新型企业的兴起产生了对产权计价的需要,而产权计价一直是会计计量的一部分。目前,资产评估已经在机电设备、企业价值、房地产价值和无形资产等领域发育成熟,积累了相应的经验,制定了明确的准则规范。而目前在这些领域进行的以资产转让、企业兼并、企业出售、企业清算、债务重组等经济行为为目的评估一般都会涉及到会计计量属性中的公允价值计量。
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多处提到了对于公允价值计量的应用,其中就涉及到了资产评估的一些业务。例如《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准则规定,在企业合并对价分摊中,确认被合并方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和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相当于对被合并方的整体资产进行评估,包括流动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无形资产等可辨认资产、负债和或有负债进行评估,取得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数额,与合并对价进行比较,差额部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确认为商誉。据此,在企业合并确认被合并方资产时,必然会涉及到资产评估中的流动资产、房地产、机电设备、无形资产评估业务,这便将公允价值计量与资产评估联系起来。这条准则的内容与资产评估中市场法的应用前提是一致的,这就表明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可以利用资产评估技术来确定。
因此,从新的会计准则中可以看出,在对不同的资产、不同的经济行为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时,准则里所明确的资产类型及应用条件与资产评估的业务范畴和应用前提是相通的。
1.3 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依据
在资产评估过程中,评估所依据的数据主要以企业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数据、财务指标为参考,同时对于使用的估算方法也大量借鉴会计中的现代计价法,例如用价格指数法来估算重置成本,再如功能价值类比法、重置核算法、统计分析法等也都来源于会计计价方法。评估师需要充分利用各方面的财务数据和指标,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对满足条件的评估资产价值做出公正客观的专业性结论,这一系列的行为都建立在完善的会计工作和科学的会计计价方法基础之上,可以说资产评估工作离不开会计的支持。
在会计工作中,当企业采用公允价值对企业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会计人员需要参考评估师的专业意见,以评估报告的数据为依据来进一步确定公允价值。例如在经济社会中越来越受到重视的无形资产,会计人员需要借助专业的资产评估来确认其价值,还有日益增多的企业兼并、企业出售等经济行为需要专业的企业价值评估为会计人员确定其中相关的公允价值提供参考。
2 资产评估与会计工作中应用公允价值的区别
2.1 计量的前提条件和目的不同
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持续经营是会计的基本前提,因此会计中的公允价值需要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持续进行为前提。因此,在会计中公允价值作为一种资产计量属性,它起到了客观反映企业资产的实际情况和帮助会计人员全面掌握企业的真实价值的作用。
然而,在资产评估中,公允价值的存在不局限于以企业持续经营为前提,它是一个在评估活动中由专业人员根据委托人特定目的估计出的资产价值,也就是说企业可以面临清算、兼并、出售等合法的经济行为,评估人员在委托人的意图之下,根据资产的状况及所面临的市场条件,做出资产在评估时点上一个相对合理的市场价值的估计。
2.2 计量的原则不同
会计工作需要遵循的原则:① 独立性。为了避免管理层操纵公允价值的计量,企业要设置一个相对独立的内部机构专职负责企业资产负债项目公允价值获取或评估。②可验证性。即各自独立的计量人员按照相同的方法和程序对同一计量对象进行计量时应获得相同或相近的结果。③充分性。指在对计量对象进行估价时应根据计量对象所处环境去获取足够多的信息,避免公允价值获取过程中的不确定性。④适当性。公允价值的获取方法的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事前分析预测及价格谈判时所采用的方法和考虑的因素应当一致。
资产评估需要遵循以下原则:①真实性原则。资产评估机构在评估工作中必须以实际材料为基础,以确凿的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地得出评估结果。②科学性原则。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必须遵循科学的评估标准,以科学的态度制订评估方案,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评估。③公平性原则。评估机构和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立场,以中立的第三者身份客观地进行评估。④可行性原则。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和性质及当时所具备的条件,制订切实可行的评估方案并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⑤简易性原则。在达到相应准确度的前提下,尽量使评估工作简便易行,提高资产评估效率。
2.3 计量的方法不同
根据我国的会计准则,按照市场活跃程度将公允价值运用划分为3个层次:第一层次,资产或负债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市场中的交易价格作为公允价值;第二层次,资产本身不存在活跃市场,但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第三层次,对于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价格的资产,应采用估值技术来确定其公允价值。
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有:①市场法: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②成本法:估测资产的重置成本,扣减已存在的各种贬值。③收益法:估测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
2.4 计量的过程不同
会计中的公允价值计量,需要相关会计人员收集企业内部财务信息,根据企业的财务数据在确定资产计价标准的前提下,运用核算的方法确定资产的价值。而资产评估中对公允价值的计量则复杂得多,评估人员根据委托人特定的目的,针对评估对象进行广泛的资料收集,除了与资产有关的企业财务信息外,有关资产权利的法律文件、重大合同协议、当前市场的条件和类似资产的交易信息等都是需要评估师掌握的信息,在尽可能拥有详尽资料的前提下,评估师才能确定评估资产的价值类型和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从而完成评估工作。
3 资产评估学中引入公允价值计量的必要性
3.1 公允价值计量是会计人员从事资产评估相关业务的需要
目前企业资产的公允价值一般依靠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来确定,在我国,由于会计从业人员自身知识水平的限制和相关经验的缺乏,他们对公允价值的理解和认识不够全面深入,缺乏足够的实践经验,还不具备对公允价值进行合理估计和准确判断的能力,若要求这些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中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则超出了他们的实际能力,很可能导致对公允价值估计的不准。此外,财务人员管理企业账目,编制财务报表,合理规划企业现金流动,需要在会计期间承担大量的会计、税务等工作已是不易。而从我国实施的新企业会计准则看,除了一些计税的基本内容外,大量经济业务都涉及到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这不得不要求企业的会计人员进行资产评估相关专业知识的系统学习,以应对在遇到诸如商誉、土地、机电设备等类型的资产需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的困境。
3.2 会计准则的变更推动了公允价值在资产评估领域的应用
当今世界,经济飞速发展,金融创新层出不穷,使得社会经济形式逐渐多样化,资产评估也在诸多经济业务中发展成熟,例如企业兼并、企业出售、企业清算等常涉及到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业务。有些国家直接在会计准则中强制性要求,若企业资产涉及评估业务必须由专业评估师来完成。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会计准则,将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合并、融资租赁等业务中大量应用公允价值。虽然我国对公允价值的引入是适度的,并无准则强制性规定特定情况下必须由资产评估人员承担相应的价值评估工作,但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之下,也开始尝试在市场上推广公允价值的运用,这便为会计行业与资产评估业的紧密结合提供了良好契机。相信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场化的不断推进,我国会在会计领域中逐渐加强对资产评估工作的依赖。
3.3 资产评估的专业性、准确性和客观性符合了公允价值计量的要求
企业财务会计人员的主要工作内容和职责要求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内容是不同的,在对公允价值运用的第三个层次中,需要利用估值技术来评估和判断资产公允价值,这是会计人员不曾涉足的领域,会计人员不可能独立完成。而随着资产评估业的稳步发展,评估方法、评估技术等方面较为成熟,在价值评估的实务操作上更具优势,因此,评估师的专业水平是公允价值的首要保证。此外,评估机构和人员作为交易中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在整个评估过程中,会坚守第三方的中立的原则,严格执行评估程序,广泛深入地搜集资料,根据科学的方法,认真地进行核实、研究、分析判断,独立自主地做出决定,最终得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结果。所以,资产评估提供的客观可靠的专业意见也是公允价值计量中必不可少的。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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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不同文化的碰撞与融合导致文化创生,以新媒体、网络游戏、数字出版、动漫等为代表的新兴文化产业正在蓬勃兴起,投资者目光蜂拥转向高风险高收益的文化企业。在此背景下,国家相继出台了发展文化企业战略,制定了文化强国目标、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和文化企业未来发展规划。目前,我国文化企业正处于蓬勃发展的起步阶段,据《2014中国文化产业年度发展报告》统计,我国文化产业2013年增加值较2012年增长15%以上,达2.1万亿元人民币,约占GDP比重的3.77%[1]。这预示着我国文化资产将在资本交易市场上占有很重要的地位。2012年以来,文化企业通过借壳实现上市,以及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注入文化企业的案例越来越多。2014年1-7月份上市公司重大重组事件202起,其中文化企业44起,占比21.78%,涉及交易价值726亿元。2014年首次披露重大重组事件105起,其中文化企业27起,比例高达25.71%,涉及交易价值437.52[2]亿元。文化产业已成为目前证券市场并购重组的热门行业之一。
文化资产作为文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内含许可权、著作权、版权、拍摄权等新型无形资产的重要性被不断的认知和增强,其独创性能为企业带来超额利润的同时实现企业价值的增值。就估值而言,我国有形资产评估技术已广泛运用,传统无形资产伴随着重要性的认知其评估体系也在不断发展走向成熟,但由于文化产业自身的独特性和价值贡献因素的不确定性(刘伍堂,2014),导致文化资产真实价值难以挖掘、辨析,评估理论研究和实务进程缓慢。
文化资产价值评估对企业构建未来发展战略有着深远影响,合理评估文化资产的价值能够为企业投融资决策、兼并重组、资产转让、改制上市等市场交易活动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文化资产作为文化企业的创意高附加值资产,其价值的合理发现与创造可有效铸就并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品牌知名度;更重要的是,文化资产评估宏观上有益文化产权市场规范发展,促进文化资产公开、公平交易(张天,2014)。本文关注文化资产评估的市场需求,以及文化资产评估活动中所面临的困境等问题,并就存在问题提出相应改进建议,以期盼丰富文化资产价值评估理论与实践领域的研究。
二、文化资产价值评估的市场需求
文化企业是新兴成长型绿色企业,作为企业核心资产,文化资产目前还不能被大多数金融机构认可;行业的特殊性使这些企业在以其所拥有文化资产作为投资对价的环节上遭遇难题,难以与资本进行有效对接,很难用现有会计制度进行准确地计量(贺邦靖,2013)。但随着国家多项扶持政策出台,我国文化企业资产已走进竞争激烈的资本市场的,并有望在公开公平市场上进行交易,而这就依赖于公允、合理的价值评估,以满足企业融资、对外投资、兼并重组等需求。
在我国,大多数文化企业属轻资产型企业。由于文化资产抵押担保物较少、融资手段与方式缺乏创新、政策激励机制不健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文化产业融资渠道狭窄,银行信贷投入不足,民间资本与外资参与少,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着严重的资金短缺问题(高D,2010)。相对传统企业,文化企业只有在完成其文化资产资本化过程后才能进一步将其与传统资本估值方式对接从而评估价值。但在此过程中,文化资产如何资本化、如何通过资产估值打破文化企业融资瓶颈,都是评估界、金融界所要考虑和解决的。
企业做出正确合理的投资,就必须准确地对其所拥有的资产进行核算和评估。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各种合资联营活动中,有形资产已经不是单一的入股形式,参股者可以以其拥有的文化资产入股,并享受与有形资产相同的权益,而文化资产是文化企业核心无形资产,为了能够准确评估这些特定无形资产价值,为投资谈判及资本入账提供准确的估价依据,就需引入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无形资产进行客观、公正和合法的评估(沈品发等,2005)。
新形势下企业兼并重组成为企业发展过程中内部规模扩张和获得外部资源补充的一个必然趋势,企业可以通过兼并重组实现权益流转、获得核心技术支撑等多方面益处(唐献东,2012)。我国文化企业正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改变文化企业现有格局,提高文化资产集中度,整合文化资源、调整企业结构、转变方式才能实现其优越发展。在此背景下,文化企业的兼并重组顺势而出,鉴于出版业、影视企业、网络传媒等文化企业的市场化程度最高,跨地域跨行业整合的需求更急迫,对于资本的要求更高,所以应鼓励这类文化企业通过兼并重组、IPO等方式进入资本市场。其中,评估这类企业的资产价值成为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关注的重点,精确估计文化资产的价值有益于文化企业顺利实行兼并重组活动,使其重组整合更具信服力。
此外,文化企业在资本市场上还存有资产转让、中外合营、改制上市、破产清算等经济交易活动。具体的经济行为是评估的服务领域和应用领域,是评估业务的根源(张卫东,2010)。文化资产丰富的市场经济行为给资产评估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拓宽了评估业务的来源渠道,同时也加速了文化企业自身的蓬勃发展。
三、文化资产价值评估的现状分析
在智慧经济时代,文化资产成为经济社会关注的焦点。对于文化企业来说,影视著作权、版权、拍摄权等新型无形资产作为企业的核心资产,其价值评估对于文化企业提升自身价值、规避风险以及拓展业务都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然而,我国文化资产评估正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在文化资产对象的界定、价值评估体系、相关参数的确定等方面还存在很大问题。
(一)文化资产评估对象和范围界定不清
实务界对文化企业的核心资源文化资产评估对象界定仍存模糊,文化资产的评估范围还局限在企业传统的知识产权上。大多评估人员站在评估报告使用者的角度,没有未能清晰辨识文化资产评估对象,评估对象往往背离评估目的,忽视文化企业的独特性以及资产要素的贡献性;文化资产的评估未体现剧本著作权、拍摄权、许可权、宣传渠道以及对文化资产价值起决定作用的关键人物,如剧作家、导演、演员等,往往出现虚评甚至未评,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评估结果的失实。
(二)缺乏完整的价值评估体系和统一量化标准
由于我国对文化资产缺乏必要的保护性法律法规,企业经营者权利频频受损,侵权现象时有发生。文化企资产评估还处在起步探索期,评估标准不统一,各评估机构对文化资产评估所采用的方法不尽相同造成不同评估方法下资产评估结果的较大误差(孙亚洁,2012),文化资产的内在价值不能被合理挖掘。现有《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和《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对具体的文化资产评估活动缺乏指导意义,我国文化资产评估没有形成完整统一的理论、方法、准则等价值评估体系。
(三)文化资产评估相关参数难以获取
文化企业资产评估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数据缺失、资料缺乏权威性,这督促我们建立一个完整公允的市场化文化资产评估数据库。文化资产评估中预期收益额、文化资产分成率和折现率、资产获利年限等参数需要进行修正后再评估,而修正的评估参数在实际评估过程中一般难以取得。文化资产自身数据采集也存在着难点,数据往往无法直接获得并且难以保证其准确性致使评估方法达不到合理科学的要求。加之社会不断发展,文化资产的内容可以说丰富多变,使得参数采集的时效性存在很大的波动,这些都给评估带来巨大的困难。
(四)缺少典型的文化资产交易案例
文化资产评估最为重要的目的就是为文化资产交易提供支持和保障,在市场化过程中,文化企业也出现一些成功案例,例如海润影视曾通过某资产评估机构对其创作的电视剧著作权进行了价值评估,使其一直处于“盲区”的著作权资产价值获得了确认并得到银行的认可,一次获得了工商银行5000万元的贷款。然而,整体而言,我国文化资产交易市场不活跃,交易数量少,缺乏经典案例,不仅不利于推动文化资产评估事业的发展,而且评估人员难以找到合适的参考对象,文化资产评估就缺乏有效的信息支持,造成评估不准确。
四、完善文化企业资产价值评估的相关思考
文化资产评估面临的现实问题影响了文化资产交易的市场化运行,阻碍了文化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应该准确界定文化资产评估对象和范围、健全文化资产评估制度体系、建立网络评估数据库推动无形资产评估信息化、推广文化资产评估经典范例、深化文化资产评估理论研究。
(一)准确界定文化资产评估对象和范围
文化资产大多都是相关的创意,其价值评估的不确定性很高(刘伍堂,2013)。文化资产具有排他性、长期作用性、影响因素繁复性等特点,我们认为,文化资产对象的辨析与评估方法的选择同等重要。以电影的版权和剧本的著作权为例,这种资产是某个特定的文化企业所独有的,可以在企业持续经营周期内为企业创造价值。文化资产在一定程度上与无形资产有着众多的相似之处,在界定文化资产评估对象的时候可以借鉴比较成熟的无形资产分类法则。在理论与实践中,常见的文化资产可以根据能否独立存在及辨别、来源、构成内容、获得途径、经济寿命等(苑泽明,2005)进行分类。我们认为,文化资产评估对象可按其构成性质进行界定,从文化资产实体性质来看,可以分为电视剧作品、电影作品、动漫作品、摄影作品、音乐作品、文字作品、手游作品以及网游作品等;从文化资产的权益性质来看,可以划分为著作权、特许权、拍摄权、展览权、冠名权、表演权、发行权、翻译权、出版权、复制权。
(二)构建文化资产评估方法体系
文化资产价值受法律、经济、市场等行业因素影响,并由文化资产实体对象和权益对象决定,即一个文化企业包含一项或多项实体对象,一项实体对象又拥有一项或多项权益对象,在构建文化资产评估方法体系时应分析外部环境因素影响。因此,我们可以构建文化资产评估三维矩阵模型(见图1所示),一维是行业影响因素,包括法律因素、经济因素、文化因素、市场因素、交易因素、运营因素、管理因素、作品因素等,一维是文化资产实体对象,如电视剧作品、电影作品、动漫作品、摄影作品、音乐作品、文字作品等,一维是文化资产权益对象,如著作权、特许权、拍摄权、展览权、冠名权、表演权、发行权、翻译权、出版权、复制权等。文化资产的权益特性决定了评估方法的选择,在评估方法上,除传统方法外,应积极探索新方法,根据文化资产实体对象的特殊性以及权益对象的期权性质,可借鉴期权定价模型进行评估。
(三)建立文化资产评估支持系统
我们可以构建文化资产评估支持系统,该系统以文化资产环境建设为基础,文化资产评估准则和指导意见、文化资产交易平台、文化资产评估数据库、文化资产评估经典案例为依据,文化资产评估方法为手段,文化资产评估理论研究、人才培养为保障(见图2所示)。要完善该系统,当务之急是出台有关文化资产评估的指导意见,构建全国性文化资产交易平台,建立文化资产评估信息数据库经典案例库,通过信息渠道收集文化资产的评估相关数据,使评估指标、评估要素、评估方法相对公开化,加速文化资产价值评估的市场化进程。同时,加强文化资产价值评估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促进理论研究推动实务进程以及队伍建设。
总之,完善和发展我国文化资产评估事业,是一个系统性、持续性、创造性的过程,依赖过去的某一种方法使其达到成熟水平是不可取的。我们应该立足实践,丰富理论,协调各项对策,完善现有的制度体系,创新评估模式,推动我国文化企业资产评估事业科学、合理、规范的发展。
作者单位: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注:
[关键词] 企业价值评估 特点 范围 方法
一、企业价值及其决定
企业价值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定义。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企业的价值是指凝结在其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从会计核算的角度,企业的价值是指建造或取得企业的全部支出或全部耗费;从财务管理的角度,企业的价值是企业未来现金流的折现值,即所谓的企业内在价值;从市场交换的角度,企业的价值是企业在市场上的货币表现。如果从资产评估的角度,企业的价值需要从两个方面考虑:第一,资产评估揭示的是评估对象在交易假设前提下的公允价值,企业作为一类特殊资产,在评估中其价值也应该是在交易假设前提下的公允价值,即企业在市场上的公允货币表现。第二,由企业特点所决定,企业在市场上的货币表现实际上是企业所具有的获得能力可实现部分的货币化和资本化。这不仅是由企业作为资产评估的对象所决定的,而且是由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的目的所决定的。在企业价值评估中,企业的价值及其决定显然要从企业评估的目的这一个大前提来考虑。企业评估从根本上讲是服从或服务于企业的产权转让或产权交易。在企业产权转让或产权交易中需要的是企业的交换价值或市场上的公允价值。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这所以能在市场中进行转让的交易,不仅因为企业也是劳动产品,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其中,更重要的是企业具有持续获得能力,这种持续获得能力是企业具有交换价值的根本所在。当然,企业具有持续获利能力所代表的价值,只能说是企业的潜在价值或内在价值,还不一定就是企业在评估基准日可实现的交换价值。资产评估强调的是企业内在价值的可实现部分,是企业内在价值在评估基准日条件下的可实现部分。由于资产评估中的企业价值是一种持续经营条件下的价值,并且其价值由企业获利能力决定的,所以评估人员在企业持续经营价值评估过程中要把握企业价值评估的关键,即企业的获利能力。
二、企业价值评估的对象
什么是企业价值评估,目前还没有一个权威的定义。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颁布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第三条定义的企业价值评估,即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权益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的过程来看,企业价值评估的对象是企业的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
三、企业价值评估的范围界定
企业价值评估范围是指为评估企业价值所涉及的被评估企业的具体资产范围及其资产边界。企业价值评估范围的界定,情况相对复杂。一般包括以下两个层次: 一是企业产权资产范围的界定,二是企业有效资产的界定。
从产权的角度界定,企业价值评估的范围应该是企业的全部资产。包括企业产权主体自身占用及经营的部分、产权主体能够控制的部分以及投资部分,如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非控股公司中的投资部分。这部分工作可以从企业价值评估申请报告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企业有关产权转让或产权变动的协议、合同、章程等有关资料中获得,处于评估师角度易于完成,但是否能将所界定的产权资产范围直接作为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具体资产范围对待,当然不能。企业价值是基于企业整体盈利能力,企业是由各类单项资产组成的资产综合体,这些单项资产对于企业盈利能力的形成具有不同贡献,其中,对企业盈利作出贡献、发挥作用的资产就是有效资产,反之,则为无效资产。因此,要正确揭示企业价值,就要将企业资产范围内的有效资产和无效资产进行区分,只有企业的有效资产才是评估企业的具体资产范围。
企业有效资产的界定,应以资产对企业盈利能力的贡献原则为前提,对于不能为企业盈利做出贡献的一律不列入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范围。当然,有效资产贡献形成的盈利能力,应是企业正常的盈利能力,客观上讲,对于企业收益的预测,应以企业有效资产为出发点,可以考虑对有效资产的合理改进乃至合理重组,任何新产权主体的超常行为等因素对企业收益的影响都不应考虑。在企业评估中,对于无效资产的处理,一种是将其进行“资产剥离”,就是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前剥离出去,不列入资产范围。 另一种是在不影响企业盈利能力的前提下,对其采用适当方法进行单独评估,最后加总到结果之中。
四、企业价值评估的特点
与单项资产评估不同,企业价值评估的对象是由多个或多种单项资产组成的资产综合体,决定企业价值高低的因素,是企业的整体获利能力。
企业评估是一种整体性评估,它与构成企业的各个单项资产的简单评估值加和是有区别的:企业价值评估的对象是按特定生产工艺或经营目标有机结合的资产综合体,而将构成企业的各个单项资产的评估加和,则是先就各个单项资产作为独立的评估对象进行评估,然后加总。 企业价值评估是以企业的获利能力为核心,综合考虑影响企业获得能力的各种因素以及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而将企业单项资产的评估值加和,是在评估时针对影响各个单项资产价值的各种因素展开的。由于企业价值评估与构成企业的单项资产的评估值加和在评估对象、影响因素等方面存在差异,两种评估的结果亦会有所不同。其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企业价值评估的评估值中包含了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商誉的价值或企业整体资产的经济性贬值。
五、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
目前,较公认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有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
1.成本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成本法也称资产基础法、成本加和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企业价值的各种评估具体技术方法的总称。成本法的理论基础是“替代原则”,即任何一个精明的潜在投资者,在购置一项资产时愿意支付的价格都不会超过建造一项与所购资产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所需的成本。
成本法的基本思路是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求得企业价值。企业重建并不是对被评估企业的简单复制,而是对企业生产能力和盈利能力的重建,因此,企业价值评估的成本法是紧紧围绕企业的盈利能力进行的,所得出的企业价值就是企业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总和减去负债。但是成本法以企业单项资产的再建成本为出发点,有忽视企业的获利能力的可能性,在评估中很难考虑那些未在财务报表上出现的项目,因此,成本法适用于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营利组织的评估。
在进行成本法评估之前,应对企业的盈利能力以及相匹配的单项资产进行认定,以便在委托方委托的评估范围基础上,进一步界定纳入企业盈利能力范围内的资产和闲置资产的界限,明确评估对象的作用空间和评估前提。作为―项原则,评估人员在对构成企业的各个单项资产进行评估时,应该首先明确各项资产的评估前提,即持续经营假设前提和非持续经营假设前提。在不同的假设前提下,运用成本法评估出的企业价值是有区别的。对于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各个单项资产的评估,应按贡献原则评估其价值;对于非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单项资产的评估,则按变现原则进行。
在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一般不宜运用成本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因为运用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是通过分别估测构成企业的所有可确指资产后加和而成。此种方法无法把握持续经营企业价值的整体性,亦难以把握各个单项资产对企业的贡献。对企业各单项资产间的工艺匹配和有机组合因素产生出的整合效应即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无法进行有效衡量。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不宜单独运用成本上升法评估一个在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企业价值。在特殊情况下,评估人员采用成本法对持续经营企业价值进行评估,应予以充分的说明。
2.收益法
收益法通常又被称作收益现值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在未来尚可使用年限内的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得出被评估资产的评估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在运用收益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一个必要的前提是判断企业是否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只有当企业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时,运用收益法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才有意义。运用收益法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关键在于对以下三个问题的解决:
首先,要对企业的收益予以界定。企业的收益能以多种形式出现,包括净利润、净现金流、息前净利润和息前净现金流。选择以何种形式的收益作为收益法中的企业收益,直接影响对企业价值的最终判断。
其次,要对企业的收益进行合理的预测。要求评估人员对企业的将来收益进行精确预测是不现实的。但是,由于企业收益的预测直接影响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判断,是决定企业最终评估值的关键因素,所以,在评估中应全面考虑影响企业盈利能力的因素,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收益作出合理的预测。
最后,在对企业的收益作出合理的预测后,要选择合适的折现率。合适的折现率的选择直接关系到对企业未来收益风险的判断。由于不确定性的客观存在,对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进行判断至关重要。能否对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作出恰当的判断,从而选择合适的折现率,对企业的最终评估值具有较大影响。
收益法通常被认为比成本法和市场法更适用于企业价值评估,特别是在涉及为企业并购服务时。收购者投资于目标企业是预期能获取未来收益,但是这种预期的未来收益因具有不确定性而蕴含着风险。收益法为量化影响企业价值的这些关键变量提供了路径。但是,并非所有的企业价值评估均适用收益法。在运用收益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必要的前提是判断企业是否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且能够被合理的计量。只有当企业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且能够被合理的计量且能够被合理的计量时,运用收益法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才具有意义。
3.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的市场法就是在市场上找出一个或几个与被评估企业相同或相似的参照企业,分析、比较被评估企业和参照物企业的重要指标,在此基础上,修正、调整参照企业的市场价值,最后确定被评估企业的价值。其理论根据是替代原则。经济理论和生活常识告诉我们,类似的资产应该有类似的价格,一个理性的投资者,在一个公开透明的市场上,购买一项资产的价格,不会高于有相同效用的替代品的价格。我们对一个企业的价值进行评估,通过比较市场上相似或相近的可比企业公允交易价格,经过类比分析,适当修正后得到目标企业的价值,这就是市场法。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企业交易市场活跃,人们对企业价值的判断更信赖于市场的眼光。市场交易的价格更具有说服力,它是被交易企业对于购买者的内在经济价值,投资者购买了它,说明它能够为购买者带来现金流量。而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计算企业的价值,当这个企业一直亏损时,无法预测其现金流量,但假若这个企业有很大的改造潜力,或其自身存在多年已具有一定知名度,有一定的客户资源和销售市场,投资人购买这个企业后进行重整,完全可以使其变为盈利企业,为投资者带来滚滚财源。所以用市场法可以评估企业的真实内在价值,因基于市场导向,接近现实,故容易为当事各方所接受和理解。但运用市场法评估企业价值需要满足两个基本前提条件:一是要有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公开市场是一个有多个自愿的买者和卖者,他们之间进行平等交易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上成交价格基本上反映市场买卖双方的行情,因此可以排除个别交易的偶然性;二是在这个公开市场上要有可比的企业及其交易活动。企业及其交易的可比性,是指选择的可比企业及其交易活动是在近期公开市场上已经发生过的,且与待评估的目标企业及即将发生的业务活动相似。运用市场法时应注意以下的问题:第一,企业价值评估的市场法是基于类似资产应该具有类似交易价格的理论推断;第二,运用市场法评估企业价值存在两个障碍:一是企业的个体差异,二是企业交易案例的差异;第三,用相关因素间接比较的方法评估企业价值的关键在于两点:对可比企业的选择和对可比指标的选择。
参考文献:
[1]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资产评估》[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