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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议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有关事项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于1994年12月审议通过,并于20xx年作了全面修订。《条例》实施以来,本市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环境污染形势依然严峻。同时,国家对本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有效推进本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有必要及时修订《条例》。
二、主要内容
《条例(修订草案)》 共八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关于推进全社会共同治理(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等)
按照“更好发挥政府的主导和监管作用,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的指导思想,明确了各自责任。
(二)关于建立源头治理的有关制度(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
一是细化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二是明确产业结构调整措施; 三是积极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三)关于引入市场化环境治理机制(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三条)
一是污染防治协议制度; 二是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制度; 三是明确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
(四)关于推进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
明确规定了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并作了相应细化。
(五)关于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一是完善污染天气应急措施;二是加强高污染机动车管理; 三是加大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力度; 四是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本市扬尘排放控制标准。
(六)关于创设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一是建立政府调查与企业监测相结合的土壤污染监控评估机制; 二是强化土壤污染的防范和修复责任; 三是严格规范污染场地用于敏感性建设项目。
(七)关于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第六章)
规定了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的信息公开规定。
(八)关于落实最严格法律责任(第七章)
将“违反管理规定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等情形新增为可实施按日计罚的事项,并参照 《大气污染防治法》 的规定,大幅提高罚款上限。
三、拟重点讨论和听取意见的几个问题
1、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主体、管理要求如何确定?
2、将排污单位的历史排放情况作为总量指标的核定依据之一,是否可行?如何体现对总量指标实行动态管理?
3、排污许可制度的规定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4、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范围、程序、时限等如何确定?
5、区域限批的规定如何进一步细化?
6、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和高污染车辆管理措施是否可行?
关键词:雾霾 防治措施
2013年以来,“雾霾”一词成为网络上人们关注的热词,在不知不觉中雾霾出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使我们切身感受到环境污染给我们带来的不利影响。它反映出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平衡的突出矛盾,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无法估量,严重地影响了公众的正常生活。因此,如何有效治理雾霾成为现在了现在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
一、雾霾的成因及危害
1、雾霾的相关概念
雾霾天气,称为“霾”的浓重雾气,形成原因比较复杂,一般在气温持续走高,高温导致气压偏低,加上连续几日的静风天气,在高空形成了逆温层。湿度高时形成大雾,湿度低就形成雾霾天气。
2、形成雾霾的原因
(1)交通运输污染。全国数量庞大的机动车、船,整体上为雾霾的形成提供巨大的空间,在区域内部又形成移动性雾霾污染物排放源。
(2)生活污染。餐饮锅台的油烟污染。我国传统饮食中须用油烹制的食物占绝大部分。
(3)工业及建筑业污染。就工业污染而言,企业为了自身经营利益暗排、偷排污染物,甚至公开排放,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行为屡禁不止。
二、国外治理雾霾的措施
美国:
1、成立专门治理机构划区域统一管理
美国早在1955年就设立了空气质量研究中心,根据各地地形和气候特点,科学制定各地空气污染状况的管理参数。
2、实时监测小颗粒物,方便民众查询和监督
美国环保署根据《清洁空气法案》在1997年7月率先提出将pm2.5作为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并在2006年对标准进行了完善,可实现对全国环境空气质量24h监测。
3、重点限制机动车及电厂排污,为民众提供应对污染建议
美国是汽车工业大国,然而美国的空气质量却多年保持在污染最低的水平,这是因为美国有《清洁空气法》,并在半个世纪以来一直不断修改和完善。
三、国内治理雾霾的缺陷
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的雾霾防治的相关法律,仅在一些行政措施中有相关的规定。
1、法律责任设置的漏洞
法律责任作为法律运行的保障机制,是法治不可缺少的环节。目前就雾霾防治相关法律的处罚内容上来说,有些处罚力度较轻,有的模糊无从执行。
2、现有立法缺乏具体操作细则
纵观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其中多处表述为具体规定由国务院制定,而这一说法,使得很多治理工作并不能得心应手,反而多添空泛之谈。
3、大气污染责任主体不明确
一般环境问题的产生的大背景就是工业生产造成的排污超标,因此,引发大气污染的主要主体就是工厂与企业,而这些污染所带来的危害的客体却是自然的生态平衡和公民群众,在处理损害赔偿方面难以计算。
四、相关的政策建议
1、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防治大气污染立法模式,完善环保法律制度,是治理雾霾天气的根本途径,使雾霾天气防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完善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出台雾霾天气应急方案
目前,欧美发达国家都建立大气污染物监视系统,并实时向民众监测数据。我们应当借鉴其做法,增设小型地面空气质量监测点,同时装备流动监测设备,逐步完善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建立快捷高效的公共媒体空气质量高效体系和预警机制。
3、注重城市绿化
我国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应重视城市绿化,要提倡多种树、多建绿地。特别是我国目前正在推进城镇化建设,各地要根据自身所处位置的自然条件、经济条件做出科学可行的绿地规划方案。
4、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公共交通和绿色交通
机动车尾气是造成空气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对机动车设定排放标准,禁止超标车辆投入运行;同时,政府应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和公共交通,提倡绿色出行,适度发展私人汽车。
5、淘汰落后产能,节能降耗
高耗能产业不仅能耗高,污染也严重,因此,我们在大规模的工业化发展进程中,应当淘汰落后产能,重视生产设备的更新换代和科技含量的提升,减少排放的同时降低能耗,实现了环保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兼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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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以梅河口市城区大气污染及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为主题,对市城区大气污染的原因、现状及防治措施展开论述。根据2007年以前三年市城区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经过系统分析得出结论为:市城区大气污染控制工作任务依然繁重,对现状及其原因加以详细分析后,最终从控制扬尘污染、控制煤烟型污染、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强绿化、加大环保宣传教育等各方面,提出系统、全面的防治建议。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警觉到污染程度的严重性,并严格控制,最终达到使我市大气污染得到有效的控制。
一、梅河口市空气质量现状
梅河口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共设3个点位,负责监控市区方圆81平方公里内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的污染因子主要有: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降尘、硫酸盐化速率等。自2004年1月1日正式进行大流量监测。从监测结果可以看出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呈现逐年好转的变化趋势。现以近3年来的数据为参考,对梅河口市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评价及分析。
一、近三年的监测数据结果(采用年均值)
详细结果见下表(表1-1):
表1-1:2005年―2007年大气主要污染物情况表
采用综合污染指数评价法。P1、P2、P3、P4
表格1-2:2005年―2007年主要污染指数表
二、分析主要原因
通过以上对以上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可以看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结果比较平稳,变化不大,可吸入颗粒物和降尘居高不下。全年1级空气天数在120天以上;冬季空气污染比较严重,空气质量接近于三级。轻度污染天气全部分布在这一时期。
我市大气主要污染因子是TSP、SO2,且随季节变化明显,采暖期比非采暖期污染严重。主要原因有几个方面:
1.工地扬尘污染
2007年,梅河口市城区内20000平方米以上施工工地达10家,在监测点位附近的“水岸人家”、“水云天观景花园”、“江山花园”、“博文工地二期”等工地均在50000平方米以上,这些工地均为跨年度工程,因此工程施工等扬尘造成空气污染指数升高。各工地尽管采取了控制大气污染的措施,但由于施工区域在市区内等原因,有的工地只是在周围进行了围挡,对料堆、土石方等并没有采取任何苫盖、撒水等压尘措施。同时,施工车辆将泥土带到街道上,造成二次扬尘污染。
2.市区内主要交通干路的扬尘污染
城区主要街道梅河大街、银河大街仍使用人工大扫帚清扫,洒水压尘措施不够及时,洒水压尘次数少,造成二次扬尘污染。城区的主要街道机扫率不足10%,距离全部机扫还有很大差距。
3.煤烟型污染
梅河口市大气境污染主要是由生产、生活中煤炭燃烧造成的。2007年,梅河口市工业煤炭消耗量95.68万吨,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6637.80吨,工业烟尘排放量1890.91吨,工业粉尘排放量 788.24吨。生活用煤12.23万吨,向大气中排放烟尘1280.00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370.00吨。
冬季采暖期间,空气中大部分可吸入颗粒物来自燃煤。个别锅炉房设备陈旧、除尘器效率低,烟尘、SO2排放大量超标,造成煤烟型污染。同时,爱民路、同意路、建国路以及东有一部分平房户,基本上采取一户一燃煤炉的采暖方式,并且用散煤者居多,都属于无组织排放,在冬季采暖期造成煤烟型污染。
4.机动车尾气污染
2007年城区内机动车辆达到12000辆,每天过境外地车也有近1300辆次。这些车在行驶中排放出大量的颗粒物。有些出租汽车缺乏保养,排放量是正常车辆的2至4倍。而且汽车尾气均为低空排放,对近地面大气污染严重。
6.工业企业污染
铁北的阜康热电厂,东街贵成水泥厂等非煤矿山加工企业,由于企业将煤炭、炉渣、尘灰、原料堆等无遮蔽散放,风干物燥天气扬尘较大,造成东街工业区周围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升高。
三、控制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和建议
为了更好的控制和改善梅河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今后在城区建设中要制定出合理科学的长远规划和阶段性规划,城区规划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问题,建立完善的大气污染防预体系,对煤烟型污染实行集中整治专项治理工作。我市要切实将煤烟型污染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成立专门的防治机构。建立和完善清洁生产激励机制,把鼓励和强制结合起来,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鼓励企业守法诚信,承担起社会责任。环保部门要统一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经常到市排污企业明察暗访 ,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问题,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更硬、目标更高的执法行动。主要的对策和措施是:
一是控制煤烟型污染,进一步改变能源结构。
(1)、推广地下水源热泵技术的使用
地下水源热泵技术是一项比较成熟的技术。山城镇“阳光花园”、“小奉天商厦”等单位已经成功的采用了此项技术。这项技术无噪声、无烟尘、不过度消耗水资源,借压缩机系统,冬季提取地下水中的低位热能供给建筑物供暖,夏季将建筑物中的热量吸入到水中带走,达到调节室内气温的目的,这项技术通过实践已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是值得推广使用的新型能源技术。
(2)、取缔小型锅炉炊具,控制各类饮食服务行业和建筑工地的炉灶燃烧使用,责令其使用清洁能源;所有排放废气污染物的企业必须达标排放,安装高效脱硫除尘器,对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停产或关闭;对煤炭供应单位和使用单位进行检查,禁止其销售和使用含硫大于0.6%,灰份大于2.0%的煤炭;对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拆除或闲置不用污染治理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集中供热区内不再审批新建锅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展集中联片供热;有富余能力的大型工业锅炉和取暖锅炉,要积极向不在集中供热区内的居民进行有偿的供热服务,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二是采取综合整治措施控制市区扬尘。大气飘尘是城市环境中的主要污染物,粒径在100微米以下的TSP能产生沙尘,遮蔽阳光,使能见度降低,影响交通。SO2与颗粒物作用,对呼吸系统的危害极大,粒径在10微米以下的颗粒物可以直接进入人的呼吸系统,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更大危害。首先,要落实垃圾保洁责任制度,清除“三大堆” (煤灰堆、垃圾堆、建筑材料堆),做到日产日清,城区道路实行机扫洒水;二要大力实施“绿色工地”工程,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必须实行封闭式运输;三要抓好城市绿化建设工作,扩大城市绿色覆盖面积,物别强调城区周边的绿化带建设及地面绿化、硬铺盖工作;四要保护好生态环境,搞好退耕还林,严禁近郊农村秸杆焚烧,大力提倡秸杆还田和综合利用。
三是进一步深化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工作。城区大气环境中的NO2有70%来源于汽车尾气排放,政府有关部门要持续深化机动车辆尾气排放工作。首先,要加大尾气达标排放监管力度。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对安装维修机动车尾气净化装置的企业实行资质认可制度;其次,就是要对机动车尾气年检工作强化管理。监测合格的发放《汽车尾气排放合格证》,监测不合格的车辆严禁上路,并不预办理年检等其他各项手续。
四是广泛开展新闻宣传活动,表彰先进,披露落后,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氛围。利用新闻媒体,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报导,增强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防治大气污染治理的积极性,形成社会关注、公众参与的氛围。社会各界也可以从各个方面了解我市的大气环境状况,加深对这项工作艰巨性和困难性的认识程度,从而有利于推动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文献参考:1、吴海锁 《环境污染防治技术》中国环境出版社
2、方德明 《大气污染控制技术及设备》化学工业出版社
关键词:市政工程 环境保护 控制措施
Abstract: in the municip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the environment is engineering personnel must be carefully considered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factors, how to strengthen municip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cess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t is to measure a construction unit management level and the comprehensive quality of personnel a standard. The author discusses many years of engineering practice,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municipal engineering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problems, and proposes strengthe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environment construction of the municipal engineering control measures.
Keywords: municipal engineering environment protection control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0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化建设也在不断地进行中,市政工程的建设更是日夜不停。市政工程是指城市建设中的各种公共交通设施、给水、排水、燃气、城市防洪、环境卫生及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对外开放的基本条件。但是,由于市政工程不同于一般类型的建筑工程,它大多在繁华的人口聚居区施工,与周围环境关系更为密切。如何才能在保证施工工期和工程质量的情况下不影响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周边环境,这是一个必须正视的问题。
1 市政工程中环境污染因素分析
市政工程施工中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主要包括施工噪音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生态污染及固体废弃物污染五个方面,具体分析如下:
1.1施工噪声污染因素分析
噪音污染是市政施工期间主要的污染因子,是施工中居民反应最强烈和最常见的问题,也是施工中投诉率最高的问题。市政工程施工期间许多施工机械和各种运输车辆会辐射出较强烈的噪声,对附近居民、学校、生活、休息和教学产生较大的影响。施工噪声污染主要发生在施工现场及构件加工厂,主要噪声源来自各类施工机械,例如打桩机、挖掘机、压路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等产生的噪声,在施工过程中往往多种设备同时工作,加剧了噪声的影响程度。由于市政施工往往存在线路长、场地狭小、露天施工、敞开性等特征,所以使得施工场地经常难以封闭,许多工程降噪技术措施难以运用。
1.2施工大气污染因素分析
市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大型机械工作、工程人员集中居住等问题,难免会对周围的大气造成污染。在施工中,很多施工机械需要柴油作为动力来源,柴油燃烧不充分产生的废气对大气造成污染;还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不可避免得逸散到空气中,也会对大气造成破坏。
1.3施工水污染因素分析
市政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水污染主要是由于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放和由于施工场地的地面冲洗水、降雨所造成的地表径流和流失的浆料进入水体等所造成的。这些影响会使施工场所附近的水质受到一定的影响,水体中的悬浮物、石油类和 LMN 等污染物的浓度将会增加,特别是跨河流的市政桥梁的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更为明显。
1.4 施工中的生态污染因素分析
市政工程有时在风景区内施工,施工过程中因施工便道建设、清理现场、取料和弃料及路基修筑而必须占用土地,破坏植被,并可能影响到沿线的自然、文物和景观。市政建设包括道路、排水系统、配套综合管线等方面项目,由于其长期性、不确定性、分期规划等原因,往往会造成原有树木、绿地等的生态破坏。更有甚者,在施工过程中对城市公园、绿化场地进行大面积的填土、挖方,对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更为严重的影响。
1.5施工固体废弃物污染因素分析
施工期间固体废弃物污染主要要有工程弃碴、建筑废料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如果这些垃圾随意堆放而不及时清运处理,不但影响市区美化环境还会产生扬尘和水环境污染。
2 提高环境意识,加强市政工程建设
2.1加强环保意识,实施施工阶段全过程环境管理
针对建设单位的建设行为在整个施工期时序上进行全过程控制的环境管理,全过程控制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环境管理的主体由政府主管部门、业主、承包商、监理构成,共同参与全过程监控,相互作用,各自在环境管理过程中有各自的权限及职责。
2.2 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凡是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一般市政项目的建筑施工对环境都是有影响的,所以在施工开始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施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环境有一定轻度影响的施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环境影响较小的施工项目应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环境影响报告中应对施工项目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并提出防治措施和建议。环境影响报告应得到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3 加强市政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的措施
3.1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市政工程施工离不开机械操作,噪声伴随着施工的开展而产生,噪声污染不但影响周围居民的学习、工作和正常生活,它对健康的威胁也是不可忽视的。根据法律法规,当地环境保护标准和体系文件要求,对于噪声污染可采取:搅拌机等噪声设备加设隔音棚;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白天限制值75Db夜间55dB,混凝土、搅拌机、震捣棒、电锯白天限制值70Db夜间55dB,注意机械保养使机械保持最低声级水平;尽量不采用强噪声机械,夜间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要轻拿轻放。
3.2施工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于大气污染,临时运输道路应经常洒水湿润,以减少道路扬尘,对产生尘埃运输车辆和石灰等挥发性材料堆场加以覆盖,减少对空气的污染;严禁焚烧有毒有害废料,生产及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定期处理;对不符合尾气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不允许使用;同时,工程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以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并及时回填,减小粉尘的影响时间;水泥和混凝土运输应采用密封罐车,采用敞篷车运输时,应将车上物料用篷布遮盖严实;施工道路应保持平整,设立施工道路养护、维修和清扫专职人员,保持道路清洁和运行状态良好,对开挖形成的地面和现场堆放的土方用绿网进行覆盖,从而降低施工现场的风蚀扬尘。
3.3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中要妥善处理泥浆水、搅拌站废水等施工废水,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或河流中去;施工现场生活污水和粪便等必须进行集中处理,否则不可直接排入水体;对现场存放油料的库房地面必须进行防渗处理,使用时也要采取措施,防止油料因滴漏而污染水体。
3.4城市生态污染防治措施
在施工中砍伐或拆移树木要报批,不得随意修剪树木;古树名木按要求进行特殊保护;严格执行政府对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规定,施工照明灯的悬挂高度和方向以不影响居民夜间休息为原则,施工筹划选用减少施工占地的措施和方法;严格履行各类用地手续,按划定的施工场地组织施工,不乱占地、不多占地。在施工场地周围出安民告示,以求得附近居民的理解和配合。
3.5施工现场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市政施工中对建筑垃圾要进行分类处理,对其中的有用物质进行回收循环利用,如砂、石类可作混凝土骨料,碎砖头可作回填料等,对没有回收价值的固体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必须集中收集,及时清运。
4 结语
综上所述,在市政建设中,环境因素应该摆在一个显要的位置。在保证市政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施工环境对周围居民的影响,积极做好环境防治措施,使我们的城市更加干净、舒服、美好,给市民一种美的享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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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第一作者:姓名: 凌俊 ;性别:男;出生年月:1980年 8 月; 籍贯:广西平果;
主要从事工作(或研究方向):市政工程管理、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工作
期刊邮寄地址(特别重要):广西南宁市锦春路17号三美学校旁南竹项目部工程部九号办公室
邮编:530000
工作单位: 南宁市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作者:姓名: 周坚毅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80 年 9 月; 籍贯:广西横县 ;
主要从事工作(或研究方向):市政工程管理、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工作
关键词:农药污染;环境保护;防治建议
1 我国农药的使用存在着严重的污染问题
农药不合理使用将导致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随着新世纪的到来,人们对环境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
农药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即天然药物时代、无机合成农药时代和有机合成农药时代。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药使用品种多、用量大,其中70%~80%的农药直接渗透到环境中,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和农产品造成污染,并进一步进入生物链,对所有环境生物和人类健康都具有严重的、长期的和潜在的危害性。
2 农药的危害表现问题分析
2.1 农药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农药既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又是对生物体有害作用的化学物质,即具有毒物的属性。农药可经消化道、呼吸道和皮肤三条途径进入人体而引起中毒,其中包括急性中毒、慢性中毒等。由于人们的生活方式不同,有误服、误食、食用不卫生的水果、蔬菜和不注重个人的清洁卫生的情况而引起药物性中毒,而有些农药能溶解在人体的脂肪和汗液中,特别是有机磷农药,可以通过皮肤进入人体,危害人体的健康。
2.2 农药对生态环境的污染
在科学发展的今天,农药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尤为严重。如果污染物的含量超过本底值,并达到一定数值就称为污染。污染物浓度超过卫生标准或生物标准,一般称之为污染或严重污染。这些都危害着人体健康,危害着生物和环境:
(1)农药对水环境的污染。在有机农药大量使用期,世界一些著名河流,如密西西比河、莱茵河等的河水中都检测到严重超标的六六六和滴滴畏。(2)农药对农作物和土壤生物的影响。土壤农药对农作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农作物生长的影响和农作物从土壤中吸收农药而降低农产品质量。农作物吸收土壤农药主要看农药的种类,一般水溶性的农药植物容易吸收,而脂溶性的被土壤强烈吸附的农药植物不易吸收。农药对微生物总数的影响,对土壤微生物影响较大的是杀菌剂,它们不仅杀灭或仰制了病原微生物,同时也危害了一些有益微生物,如硝化细菌和氨化细菌。随着单位耕地面积农药用量的减少,除草剂和杀虫剂对土壤微生物的影响进一步地消弱,而杀菌剂对土壤微生物的负面作用将会更加地成为我们关注的对象。(3)农药对大气的污染。由于农药污染的地理位置和空间距离的不同,空气中农药的量分布为三个带,且污染程度不同。第一带是导致农药进入空气的药源带。在这一带的空气中农药的浓度最高,之后由于空气流动,使空气中农药逐渐发生扩散和稀释,并迁离使用带。在此带中,因扩散作用和空气对流,农药浓度一般低于第一带。第三带是大气中农药迁移最宽和农药浓度最低的地带。因气象条件和施药方式的不同,此带距离可扩散到离药源数百公里,甚至上千公里远。农药对大气污染的程度还与农药品种、农药剂型和气象条件等因素有关。易挥发性农药,气雾剂和粉剂污染相当严重,长残留农药在大气中的持续时间长。在其他条件相同时,风速起着重大作用,高风速增加农药扩散带的距离和进入其中的农药量。化学农药的大量使用不但造成了土壤、大气和水资源的污染,同时,在动、植物体产生了化学农药的残留、富集和致死效应,已经成为破坏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农业持续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应当给予充分的重视。而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也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笔者认为,在农业生产中,应该充分发挥农田生态系统中业已存在的害虫自然控制机制,综合运用农业防治、物理机械防治、生物防治和其他有效的生态防治手段,尽可能地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
3 基本结论与几点建议
我们必需实施持续植保,使植保作的功能兼顾持续增产、人畜安全、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等多方面的要求。使防治措施对农田生态系统的不良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以获得最佳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3.1 建立有害生物防治新思想体系
生物防治是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利用生物防治作用物(天敌昆虫和昆虫病原微生物)来调节有害生物的种群密度,通过生物防治维持生态系统中的生物多样性,以生物多样性来保护生物,使虫口密度能持续地保持在经济所允许的受害水平以下。传统有害生物控制主要是通过抗病、虫品种植物检疫、耕作栽培制度以及物理化学防治等措施。
3.2 大力发展植物源农药
植物源农药具有在环境中生物降解快,对人畜及非靶标生物毒性低,虫害不易产生抗性,成本低,易得等优点。在克服害虫的抗约性及减少环境污染方面,植物源农药具有独特的优势。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城市空气环境 大气污染 空气监测
一、概述
城市大气污染是世界各国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已被各国政府高度重视。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发展的高峰期,城市空气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加强了对环保工作的力度,颁布并采取了一些大气污染的政策和措施,收到一定的效果,但从总体来看,环境污染和破坏还没有完全被控制。近年来,汽车尾气排放的NOx、CO及随后形成的光化学烟雾,使得许多大城市的空气质量恶化。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关系着整个地区甚至国家的居民生活质量和经济发展,所以在全球受到普遍关注,这就需要我们通过不断改进空气监测技术,及时了解当地城市的空气质量状况,采取相应措施,改善和提高空气环境质量,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
二、我国城市空气污染的现状
1.我国城市空气的状况。我国实施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规定了10项污物(二氧化硫、总悬浮颗粒、可吸入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氮、臭氧、铅、苯并、芘、氟化物)不允许超过浓度限值。根据2010年环境状况公报,我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上变化不大,部分污染较严重的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劣三级城市比例下降,但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城市的比例也在降低。总悬浮颗粒物或可吸入颗粒物是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部分地区二氧化硫污染较重,少数大城市氮氧化物浓度较高。酸雨区范围和频率保持稳定,酸雨区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30%。
2.我国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特点。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正在加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由于缺乏环保认识,加上环境监测和整治技术落后,近几年大气污染有进一步加重的趋势。具体而言,我国城市大气污染具有如下特点:
(1)由于城市人均绿地面积小,人口密集,大气中的细菌含量高。个别城市街道每立方米空气中含菌量达数十万个,商场每立方米空气中含菌量达数百万个。
(2)据环境公报,我国城市空气质量恶化的趋势有所减缓,总悬浮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是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部分地区二氧化硫污染严重,少数大城市氮氧化物浓度较高。在调查的341个城市中,64%的城市总悬浮颗粒物平均浓度超过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中101个城市颗粒物平均浓度超过三级标准,占29.2% 。
(3)由于前几年一些小城市和新兴城市,在追求经济增长速度的同时,没有把环境保护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搞粗放经营,浪费资源,耗能过大,污染严重。尤其是二氧化硫和悬浮颗粒物严重超标,甚至出现了酸雨情况等等。
三、城市空气环境监测的技术研究
1.我国城市空气环境常用的监测技术,建立混合型的空气监测系统。目前国内城市空气监测主要有三种监测方式:一种是五日间歇式采样监测方式,主要为经济欠发达地区使用;一种是24小时连续采样-实验室分析监测系统,相当一些三、四级环境监测站进行本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时采用该系统;还有一种自动监测系统新技术,国内大多数重点城市环境监测站采用该系统。为提高空气监测的准确性,降低监测成本,因此城市应建立混合型的监测系统。
2.提高监测质量,优化调整城市环境空气监测点位。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功能区和产业结构布局的不断优化、调整,许多城市在城市环境、城市建成区规模和人口数量、分布等方面都有了很大变化,因此城市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应进行调整优化,在监测点位选择方面注意以下问题:
(1)优化点位的确定一方面要着眼于城市长期发展,统筹兼顾;另一方面又要充分考虑空气监测对区域环境相对稳定的要求。
(2)环境空气点位优化监测要尽可能与其他环境空气监测工作结合起来,提高数据利用率,避免相似监测工作的重复。
(3)摒弃城市建成区边缘地带污染较轻的观念。
(4)在监测期间要细心勘查点位周边环境,防止突然出现局地污染源,影响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和可比性。
(5)优化监测点位的选取要目的明确、方法得当、考虑周全,确保点位符合空气自动监测要求。
(6)要考虑到所监测城市的地理特性和气候特点,有些城市的地理特性也是加剧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因素,所以在布设监测点位时也许把这一要素考虑在内;有些城市随着季节交替,同样的大气污染状况也会随着变化,这就要求有些监测点位要具备一点的季节特点性。
(7)要根据人口密度分布以及城市功能区的规划合理布点。在人口分布密度高,人为活动频繁的区域可以适当的增加监测点位;在城市的主要工业生产区域周边也可以适当的增加监测点位。
四、我国城市空气污染的防治措施
1.加强城市空气监测,从源头控制污染源。提高城市空气监测技术,加强监测预报,利用公众舆论监督,天天预报,给主要大气污染源的工业企业增加压力,同时唤醒全民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关注,加大对民众的大气环保宣传力度,呼吁全社会的力量去督导整个城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此外随着城市扩张,人民生活进步,要着重加强控制交通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治理交通污染源首先要确定城市规模,控制人口数量;其次要控制车辆数量,尤其是有把摩托车和出租车数量控制在适量水平,不应任其发展;最后还要推广无铅汽油和推广汽油车电子控制燃油喷射技术,对车辆能源进行改革。治理生活污染源主要是严格管控一些冬季供暖设施,有能力的地方应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供暖;不具备条件的地方一定要督促企业加装合格有效的环保净化设备。
2.合理城市工业布局,减少工业生产对城市空气的污染。即使达到国家规定的废气排放标准的工业企业,其气体排放物仍对大气有一定的污染,依旧是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贡献者。所以,在旧城改建和新城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当地的自然条件,包括主导风向和地理环境。在工业企业选址时,从大气影响方面考虑,应注意:(1)根据城市的主导风向,厂址应选在下风向;(2)厂址应选在空气流畅,利于废气扩散和稀释的地方;(3)与居住区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距离的大小,根据卫生部颁发的防护级别标准执行。如氮肥生产企业属于一级防护企业,应与居住区有1 000 m距离,这之间应种植卫生防护林带。
3.搞好城市绿地规划,提高城市自身调节空气质量的能力。绿色植物是天然的空调器,义务卫生防护员,搞好城市绿化是防治城市大气污染的重要生物措施。利用植物杀菌、滞尘、吸收有毒气体、调节二氧化碳和氧气比例等特性,减少城市大气污染,提高城市空气质量。搞好城市绿地规划应注意点(如公园)、线(道路)、面(居住区)绿化相结合,使整个城市绿地成为一个相互连接的系统,以充分发挥绿地的作用。
在城市绿化树种选择方面,应以选用对大气污染抗性强的本地树种为主,北方城市应考虑适当扩大常绿树种的比例,街道绿化也应考虑选配杀菌力强的树种配合主干树种种植。工业企业与居住区之间营造卫生防护林,卫生防护林带可起到过滤作用,减少大气污染,同时还可以部分吸收有毒气体。加强对原有的城市绿地的保护力度,维护好现有生态资源,严禁一切对原始绿地的破坏行为,条件容许的地方可以加大退耕还林的力度。
参考文献
【关键词】公路;项目;建筑、环境保护;绿色施工;可持续发展
所谓的公路?联接城、市、乡村和工矿基地之间,主要供汽车行驶并具备一定技术标准和设施的道路称公路。
所谓的项目?项目是一件事情、一项独一无二的任务,也可以理解为是在一定的时间和一定的预算内所要达到的预期目的。项目侧重于过程,它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例如我们可以把一条高速公路的建设过程视为项目,但不可以把高速公路本身称为项目。
所谓的建筑?建筑是人们用土、石、木、钢、玻璃、芦苇、塑料、冰块等一切可以利用的材料,建造的构筑物。建筑的本身不是目的,建筑的目的是获得建筑所形成的“空间”。广义上来讲,园林也是建筑的一部分。在建筑学和土木工程的范畴里,建筑是指兴建建筑物或发展基建的过程。要成功地完成每个建筑项目,有效的计划是必需的,无论设计以致完成整个建筑项目都需要充分考虑到整个建筑项目可能会带来的环境冲击、建立建筑日程安排表、财政上的安排、建筑安全、建筑材料的运输和运用、工程上的延误、准备投标文件等等。
所谓的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法律的、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
根据上述概念,我们就知道公路项目的建筑业中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施工阶段是重要阶段。公路项目的建筑施工具有线长、点多、周期长、资源能源消耗大、废弃物产生多等特点。公路项目的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微粒和空气污染物等会造成健康问题。在公路项目的建筑施工中,人们往往对施工现场的环保管理重视不够,因此要严格执行2005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推行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节约能源、降低消耗为基本宗旨的“绿色施工”,把环保施工列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1. 所谓的绿色施工
具有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施工方法或技术,可以称为绿色施工技术或可持续施工技术。它不是独立于传统施工技术的全新技术,而是用“可持续”的眼光对传统施工技术的重新审视,是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施工技术。可持续发展思想在工程施工中应用的重点在于将“绿色方式”作为一个整体运用到工程施工中去,实施绿色施工。绿色施工并不仅仅是指在工程施工中实施封闭施工,没有尘土飞扬,没有噪声扰民,在工地四周栽花、种草,实施定时洒水等这些内容,还包括了其它大量的内容,它同绿色设计一样,涉及到可持续发展的各个方面如生态与环境保护、资源与能源的利用、社会经济的发展等。
2. 公路项目的建筑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因素
公路项目的建筑施工期间,各项施工活动、建筑原材料装卸、运输、存放等不可避免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影响因素主要为废气、粉尘、噪声、固体废物和污水等,其中以粉尘和施工噪声的影响较为突出。
2.1 公路项目的建筑施工中大气污染因素。
公路项目的建筑施工过程中对大气环境影响的主要为建筑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筑施工过程中粉尘污染主要来源于:
(1)土、石方的挖掘、堆放、清运、回填和场地平整等过程产生的粉尘;
(2)建筑材料如水泥、白灰、砂子、沥青以及土、石方等在其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因风力作用而产生的扬尘污染;
(3)搅拌车辆及运输车辆往来造成地面扬尘;
(4)施工垃圾堆放及清运过程中产生扬尘。
另外,公路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其他废气来源于施工机械驱动设备(如柴油机等)、沥青燃烧产生的废气,以及运输及施工车辆在施工场地工作所排放的废气。此外,还有施工队伍因生活需要使用燃料,产生的少量大气污染物。
2.2 公路项目的建筑施工过程中水污染因素。
公路项目的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两部分。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及洗涤用水和施工现场清洗、建材清洗、混凝土养护、设备水压试验等产生的废水,这部分废水含有一定量的油污和泥沙。生活废水包括食堂用水、洗涤废水和冲厕水。生活污水含有大量细菌和病原体。
2.3 公路项目的建筑施工过程中主要噪声来源。
噪声是施工期的主要污染因子,公路项目的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运输车辆和各种施工机械如打桩机、挖掘机、装载机、混凝土搅拌机、运输车辆、水稳拌合站、沥青拌合站等都是主要的噪声源。根据有关资料,现场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很高,而且实际施工过程中,往往是多种和多台设备同时作业,各种声源辐射后相互叠加,噪声级将会更高,辐射范围亦会更大。此外,公路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各种车辆的运行,将会引起公路沿线噪声级的增加。
2.4 公路项目的建筑施工过程中固体废弃物污染。
公路项目的建筑施工垃圾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期间可能涉及到河沟填埋、土地开挖、道路修筑、管道铺设、材料运输、房屋建筑等工程,在此期间将有一定数量的公路项目的建筑材料如砂石、石灰、混凝土、废砖、土石方、沥青等。另外,公路项目的建筑施工周期较长,施工人员工作和生活产生固体垃圾数量不少。
2.5 公路项目的建筑施工过程中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
公路项目的建筑施工过程中一些化学产品的使用如汽油、柴油、卷材、油漆、涂料、沥青等,增加了施工中的化学伤害和对现场土壤和水体的污染。
3. 公路项目的建筑施工中的污染防治——绿色施工技术
公路项目的绿色施工是一个全方位的概念,而本文则重点总结公路项目的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以减少建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从而实现“绿色施工”。针对上文提出的污染因素,提出公路项目的建筑施工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实现绿色施工。
3.1 公路项目的建筑施工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使砂石料统一堆放,水泥、卷材、油漆、涂料、沥青应在专门库房堆放,并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
(2)开挖时,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量,而且开挖的泥土和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以防长期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或被雨水冲刷;
(3)运输车辆应完好,不应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
(4)应首选使用商品混凝土,因需要必须进行现场搅拌砂浆、混凝土时,应尽量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混凝土搅拌应设置在棚内,搅拌时要有喷雾降尘措施;
(5)施工现场要设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
(6)当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砂、石、水泥、卷材、沥青等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
3.2 公路项目的建筑施工中水污染防治措施。
公路项目的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如不妥善处理,直接进入水体,将会造成一定的水体污染。公路项目的建筑施工单位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做好水污染防治:
(1)施工单位应加强对生活污水的管理,尤其是厕所污水必须排入化粪池,严禁直接排入环境;
(2)施工场地产生砂、石清洗水、混凝土养护水、设备水压试验水及设备车辆洗涤水等不得随意排入水体,应导入事先设置的简单沉淀池进行沉淀后方可排放;
(3)对各类车辆、设备使用的燃油、机油、油等应加强管理,所有废弃脂类均要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更不得任意弃入水体内。
3.3 公路项目的建筑施工中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建筑施工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90)的标准。对于建筑施工过程中,噪声扰民是主要的污染,要达到绿色施工的标准,必须严格控制噪声对周围居民影响,总结以往经验,建议采用以下控制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夜间不得进行打桩作业;
(2)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
(3)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
(4)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
3.4 公路项目的建筑施工中固废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对施工现场要及时清理,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并加以利用,防止因长期堆存而产生扬尘。建筑施工期间对生活垃圾应进行专门收集,并定期将之送往附近的垃圾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置,严禁乱堆乱扔,以免破坏景观,污染环境。
3.5 公路项目的建筑施工中防止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措施。
(1)施工现场要设置专用的沥青、油漆、油料和危险化学品库,仓库地面和墙面要做防渗漏的特殊处理,使用和保管要专人负责,防止油料的跑、冒、滴、漏,污染水体和土壤;
(2)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应交给具备资质能力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3)易燃易爆品应单独设立专用库房。
4. 结语
公路项目的建筑环境污染已经严重危害着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只有在环保法律法规不断健全 ,行政管理措施不断完善,科学技术不断进步,公众环保意识不断加强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对危害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顽症建筑业的环境污染进行根治。
“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是21世纪的主题,公路项目的建筑施工中施工人员必须明确这一点,从施工产生的污染源头开始,减少和消除施工污染,实现绿色施工。坚持以人为本就必须保护好环境,任何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的发展都是不可取的。
参考文献
[1] 张健. 建筑施工环境因素分析及污染防治.
[2] 张旭东. 城市建筑施工中的环境问题及其控制对策.
[3] 刘岩. 建筑行业环境保护与绿色施工.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项目;周边环境;环境影响评价
中图分类号:X820 文献标识码:A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房地产建设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房地产建设项目投入实施。在房地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相应的环境问题,鉴此,做好房地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显得越来越有必要。下面就此进行讨论分析。
1 房地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特点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功能定位有的以纯居住为主,也有商业、办公等功能混杂兼容,建设情况有旧城改造、空地开发、工厂“退二进三”后的房产开发等。房地产项目类型虽然不同,但是对环境来说,均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它们在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有自身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对外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对环境是一个污染源;另一方面又作为环境保护的对象,受到周边环境污染源的制约,同时还要考虑生态景观的影响。如果环评工作者不能对这两方面作出正确的评价,一些隐藏的环境问题未能分析清楚,环评结论将不能正确反映项目建设中和建成后的影响,无法预防相关环境问题的发生,给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带来了难度,导致项目建成后,引发新的环境污染纠纷。
2 房地产项目的选址可行性
房地产项目的选址是房地产项目的首要条件,选址不当,以下的环评工作无法开展。
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要求。如在两个不同功能规划区的边缘区,将工业集中区内的一块尚未开发的地块用于建造居住小区。通过环评现场踏勘,发现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周边有不少企业,还存在废气、噪声等污染,因此这样的地块不应建设住宅小区。所以合理选址是房地产项目建设的首要条件,只有根据相关规划的要求,判断项目的选址是否合理,才能展开进一步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3 周边环境的影响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
房地产项目不是独立存在的,要和周边其他功能区域相邻。由于房地产项目的特殊性,如果环评中不涉及周边环境问题的分析评价,会严重影响环评结论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导致决策失误,造成新的环境问题。因此环评工作者必须仔细踏勘现场,调查周边环境的污染源,精确绘制房地产项目周边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周边环境影响可从周边环境要素的大气污染源、噪声污染源、振动、电磁辐射源、放射性污染源等进行影响分析。
3.1 大气污染源的影响分析
一般周边环境的废气污染源主要有6种类型:一是化工企业排放的有毒废气;二是周边单位的燃煤(油)锅炉产生的废气;三是周边的堆场(煤、黄砂等)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四是周边单位排放的工业粉尘;五是道路的机动车尾气;六是餐饮业油烟异味等污染。因此,在进行房地产项目环评时,按照导则应在周边一定范围内进行废气污染源现状调查,必要时可参考相应的历史资料。
3.2 噪声污染的影响分析
房地产项目周边环境的噪声污染往往是居民入住后环保投诉的热点问题。噪声污染具有直接感受性,因此在环评过程中,需对周边环境进行实地调查和实地噪声监测,调查监测周边环境的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道路交通噪声污染、商业噪声污染,并通过预测给出相应的污染强度和范围。根据实地调查和监测给出明确的结论和建议,明确该区域适宜和不宜建设住宅楼,提出预防污染的建议和措施。
3.3 振动、电磁辐射、放射性等污染的影响分析
这类污染问题往往会被环评疏漏。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往往会伴随一些新的污染产生,对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房地产项目周围如有振动污染源、微波发射塔、高压输电线、放射性污染源等,环评中需作专项评价,必要时进行实地监测和预测分析,给出科学、可靠的评价结论。
4 项目本身对外环境的影响分析
从项目本身来讲,房地产项目与其它建设项目相比,其复杂性和难度较小。但要做好项目本身的环境影响评价,必须从施工期、运行期的工程污染源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分析,正确评价房地产项目对外环境的影响。
4.1 工程污染源分析
4.1.1 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房地产项目进入施工期后,将采用人工和机械平整土地,开挖地基,桩孔等土石方施工,进行结构和装修施工,道路构筑等。主要污染物为施工过程产生的大量粉尘,施工场地道路与砂石堆场遇风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和交通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冲洗施工机械、工具、地面等产生的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
4.1.2 营运期污染源分析
房地产项目建成使用后,即进入了营运期,新的城市环境系统已经形成,其主要污染物有:采暖、热水、供汽等所用锅炉、茶浴炉的燃料燃烧废气,地下车库、地面停车场集中排放的机动车尾气以及餐饮炊事燃烧废气和炊事油烟等;居民、办公人员等沐浴、冲厕、餐饮、盥洗等生活污水,洗车废水;场地内、外的道路交通噪声,空调、冷却塔、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以及服务业带来的社会噪声等。另外对于高大建筑物还有光遮挡、光反射等污染。
4.2 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4.2.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在房地产项目环评过程中,应重视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评价,评价重点是如何减轻施工期对附近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施工现场对有影响的方向设置围栏或围墙,缩小施工现场扬尘和尾气扩散范围;装运土方时车内土方低于车厢挡板并加盖,减少途中撒落,对施工现场抛洒的砂石、水泥等物料及时清扫,砂石堆场、施工道路定时洒水抑尘;在较大风速时,应停止施工。
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适当设置屏障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精心安排,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夜间禁止施工,防止噪声扰民。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随建筑垃圾送至市政垃圾场,渣土、建筑材料运送车应加盖,防止扬尘。
4.2.2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居住小区内一般不设置锅炉等集中供热、供冷设施,一般应采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焦炉煤气等清洁能源,评价重点是烟囱的设置须符合有关规定。配套的餐饮场所须安装油烟净化器,用于处理油烟,评价重点是污染治理措施的有效性和合理设置排放口的位置。地下车库由于体积较大,换气要按照要求设计,设计时为了周围景观和平面布局的考虑,通常设置较少的排放口,存在着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但排放速率超标的现象,因此地下车库排气环评的重点是排放口的个数和高度设置是否合理。
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排入附近水体,防止河道水质受到污染,严重影响水环境质量。房地产项目的污水处理设施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特别要注意确保污水能接入城市管网,暂不能进网的,要安装处理设施,明确各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能力、处理工艺、污染物去除率,处理达标后排放。
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计原则,合理调整建筑物平面布局,使高噪声源和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采取降噪措施,例如对声源采取消声、隔振和减振措施、在传播途径上增设吸声、隔声等设施。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城市居住区生活垃圾量也逐年增加。结合江阴市光大能源环保(江阴)有限公司垃圾发电厂的实际情况,小区生活垃圾分厨余类、可回收利用类、有毒有害垃圾(废电池、日光灯管等)三类进行分类收集。推广垃圾袋装化工作,由居民自行送至垃圾集中房,然后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集中处理。
4.3 绿色建材分析
由于建材中常常存在着放射性、甲醛、含重金属的颜料以及挥发性的有机物等有毒物质,对人体和环境影响较大。因此在房地产项目环评中,根据建筑材料的安全数据表(MSDS),分析对环境、人体健康的影响,要求建设单位选用绿色水泥和无放射性污染的石材,采用非粘土砖、各种空心砖、无石棉纤维水泥板、复合墙板等绿色墙体材料,使用不含铅、汞、六价铬、镉等重金属污染物的、具有最低挥发释放量的、通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绿色涂料与装饰材料,满足人们对居室环境的要求。
4.4 景观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居民都响往一个环境优美的住宅小区,房地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从整体性角度考虑,还需对房地产项目自身的建筑效果和周边环境的协调性进行评价,分析建筑景观的可接受性、阳光的适度性、生态环境的适应性及高层建筑局地风的影响。
建筑景观的可接受性分析中应描述建设用地及评价区域的现状景观,评述项目设计理念,从建筑高度、造型、色彩等方面分析与周边建筑的协调性,分析评价项目建设对城市景观的有利和不利影响。
阳光的适度性分析中既要考虑光遮挡(日照)的影响,又要评价光污染的影响。日照分析可选用《城市居住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02)中居住建筑日照最低标准进行评价;光污染主要是玻璃幕墙光污染,依据《玻璃幕墙光学性能标准》(GB/T18091-2000)中规定的玻璃幕墙的反射比、安装位置对项目的光污染进行评价。
生态环境适应性评价指标体系中包含着大量现实生活水平、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社会发展趋势等内容,迄今为止还没有一套完整的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无锡市环保部门的要求,结合无锡市居住小区的建设情况,采用自然生态指标和人文生态指标来评价居住小区的生态环境适应性。
结语
总的来说,我们在进行房地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时,要从项目选址、周边环境的影响和项目本身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三方面出发,结合各种不同的环境情况,根据预测来预见房地产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在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得出结论,给出适当的调整建议,使房地产的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参考文献
近年来,城市噪音污染已成为仅次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第三大城市公害,对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影响至深。某大型网站日前进行的一项噪音污染调查,高达98%的网友表示自己曾受到噪音污染,有约63%的网友表示在生活中受到了3种以上噪音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自1996年10月29日通过,1997年3月1日起施行,已经过去十七年,但该法的普及、执行却存在很严重的问题:一是相关部门,特别是政府城建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如进行城市改造时未依法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对建设经过已有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和城市高架、轻轨道路,有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也未全部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有效的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二是市民对于噪音骚扰普遍投诉无门、投诉无果或投诉难处理。三是基层执法部门在噪音污染的防治中,存在实际职能权限不明晰、执法难度大、执法权力不足。法学硕士、高级律师,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全国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CCTV2011年度十大法制人物施杰在人民大会堂接受本刊记者时如是说并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二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三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建设经过已有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和城市高架、轻轨道路,有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应当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有效的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
四是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条之规定:将第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修改为:“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负有依法配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履行职责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