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2 15:39:07
导语:在民间文学的特点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一、 幼儿民间文学内容的选择
民间文学的体裁很多,包括民间童谣、民间神话、民间传说、民间寓言、民间童话等等,所包含的内容包罗万象,良莠不齐,并且各个地区、各个民族的民间文学内容也体现了不同地域的民俗风情和语言特色。我们应选择那些内容科学、语言优美、思想健康、有益于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符合时代和幼儿认知特点,融知识性、趣味性、审美性于一体的优秀民间文学作品,并和幼儿园现有的课程相整合,共同促进幼儿全面、和谐的发展。
(一)内容的选择要有可接受性
可接受性是指选择的内容要贴近幼儿的生活经验,符合不同年龄阶段孩子的认知特点,同时关注孩子的兴趣。例如,小班孩子理解能力比较差,注意力不容易集中,无意注意占主导地位。根据小班孩子的特点,我们选择民间文学的内容时就以短小易记、节奏明快,韵律和谐、形象生动的童谣为主。例如《拉大锯》《小老鼠上灯台》《数蛤蟆》等,让孩子们在生动的情境中感受童谣的乐趣。
孩子到了中班,语言有了明显的发展,对事物的理解能力有所增强,那我们在选择民间文学的内容时,除了选择一些童谣外,还可以适当加入一些绕口令、民间故事,如《种萝卜》《葫芦娃》《老鼠嫁女》等,发展幼儿的语言,拓展幼儿的视野,丰富他们的想象力。而大班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自控能力,有意注意发展迅速,注意力更易集中,理解、表达能力也大大增强。因此我们在选择内容时,更多地可以选择一些谜语、快板诗、神话故事、成语故事,如快板诗《感恩时时在心中》、成语故事《车水马龙》《刻舟求剑》等,鼓励幼儿自由表达,扩展他们的视野。
(二)内容的选择要有本土性
民间文学是向幼儿进行家乡特采访时也指出,无锡的文化渊源深厚,尤其与吴文化的大环境相采访时也指出,无锡的文化渊源深厚,尤其与吴文化的大环境相适应,民间文化带动了方方面面文化的流传。为此老师们特意到网上、书店搜集关于无锡本土的民间文学作品,在收集过程中发现无锡的民间文学时间跨度极大,取材范围颇广,有的反映了人民勤奋好学、淑贤礼让的传统美德,有的记录了风云变幻、沧海桑田的历史变迁,有抗压迫英雄,有民间智者,还有巧匠神医……可以说,民间文学是一部历史书,是一个了解无锡文明发展史的小窗口。教师们完全可以从中选择一些符合幼儿特点的民间文学作品来进行教育,如民间童谣《二泉映月》、民间故事《鼋头渚的传说》《刘伯温考测阳山莫老虎》等,让孩子的心中扎下地方文化的根。
(三)内容的选择要有教育性
幼儿期是孩子思想道德形成的重要时期,3~6岁幼儿已有了明显的个性倾向,表现出不同的兴趣、能力与性格。由于不同环境的影响,幼儿不仅需要塑造性教育,而且也需要进行不良个性、品质的矫正性教育。尤其是目前不少独生子女养尊处优,父母及家庭成员没有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缺乏科学育儿知识,教育不得法,表率作用苍白无力,因而影响着幼儿良好个性品德的形成。
在矫正性教育的多条途径之中,幼儿民间文学教育可以作为有效途径之一引入日常教育活动之中。民间文学教育可以通过其朴素的语言、富有感染力的艺术形象,启发幼儿辨别生活中的是非、好坏、真伪、善恶、美丑,培养他们坚强勇敢的性格以及勤劳、善良、热爱集体等美好的思想品德,让幼儿在学习作品中获得丰富的情感熏陶。
幼儿在接受民间文学作品时,会情不自禁地把自己的情感经验融入作品中,常常分不清是自己的事还是作品的事,在与作品的不断相互作用中,他们自身被作品所同化,在情感、行为上趋向于作品中的真、善、美的形象,从而矫正自身的不良个性、品质。如寓言故事《买椟还珠》,就是教育幼儿不要被事物的表面所迷惑,要看到事物的本质。成语故事《愚公移山》、神话故事《女娲补天》中的主人公,为了拯救他人而甘于奉献,这种舍己为人的思想潜入幼儿的心田,能让孩子们幼小的心灵受到震撼,从而懂得了人活着不仅仅是为了自己,而要学着去关心别人,给别人以温暖。《农夫和蛇》则能让幼儿懂得不要滥用同情心,在帮助别人时要分清对象,要有一定的辨别能力。《鲁班造锯》《曹冲称象》《司马光砸缸》等故事更是教育幼儿遇到问题要仔细观察、认真思考、积极动脑,才能想出好的解决办法。
二、幼儿民间文学融入幼儿园课程的途径
[关键词]民间文学;英译;非物质文化;黑龙江
[DOI]1013939/jcnkizgsc201704189
当今世界,英语语言已然成为应用最广泛的世界性语言,因此,把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下的民间文学译成最高效的“国际共同语”――英语,让中国的民间文学能够得以广泛流传,使中国文化在国际化的舞台上进行传播,得到世界的认可,是广大翻译学者们孜孜以求的目标。实际上,在我们的视野中,许多传统的文化正逐渐地消失,或所剩无几,其中包括了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急需抢救。保护和研究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迫在眉睫。要翻 译好这些民间文学项目,向相关传承人直接学习和请教精髓要点是最行之有效的方法,探讨其翻译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原则”,采取的“策略”,非物质文化遗产下 的民间文学的英译研究可以说是一项长期的、需要不断完善与探索的项目。
1研究现状
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分丰富,其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包括饮食制作技术、传统宗教仪式、传统民族艺术、传统民族工艺等。其中,民间文学类非遗项目共23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下的民间文学英译是在政治、文化等多重意义上获得高度认证的少量民间文学英译项目,但是,目前关于此类的研究并不多见,也没有形成健全完整的翻译体系,黑龙江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英译更是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可以说这些都大大阻碍了中国文化的对外输出,因此,研究如何进行黑龙江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英译,从而为该项工作提出借鉴是十分有必要的。
2民间文学英译原则
21由易到难,由简到繁
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尽沧桑,积厚流光,有着根深蒂固的历史文明。黑龙江民间文学大多是由世代口头相传下来。译文要想取得成功,需要对原文进行整理,厘清文本的叙事特点、思维逻辑,并深刻理解文本中所呈现的文化因素。翻译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进行译文的再创造,通过语言的转换,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使之乐于接受译文的内容。西方读者写文章一般都会开门见山,直接点题,他们的思维方式是直线型,相比较而言,英文文本更注重于逻辑与内容表达的清晰性。而在中文文本中,为了使文章表达生动,则会使用大量的写作或修辞方法,这样就很难使西方读者抓住重点,引起思维逻辑的混乱。所以,应遵循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的原则。研究与翻译同时进行,逐步过渡到全译,这样才能让读者乐于接受。
22以“传神达意”来指导
“传神”的英译原则是我国翻译大家汪榕培教授所提出的。经过长期的翻译研究与实践,汪先生提出了该指导原则。所谓“传神达意”就是指译文的意义要忠实于原文,不论是遣词造句、语篇布局还是文本所反映的精神内涵都要尽量与原文保持一致,表达出原文的精髓。在翻译过程中,译者既要兼顾语言层面的翻译技巧,也要注重文化层面的传递与表达。所以,民间文学的英译需要通顺流畅的现代英语文本,同时也需要传神易懂的文化翻译效果。
23遵重原文民俗文化意蕴
民间文学英译的目的是将黑龙江乃至中国的优秀文化广泛传播到国际社会,促进中华文化“走出去”,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濒临消亡的人类精神财富。因此,保存文化意蕴是英译过程中的首要问题。
我们应当尊重原文所表达的文化内涵,翻译的目的是为了将原文的风采进行传播。因此,翻译时,首先,尽量忠于原文,能够直接进行翻译的词句就不要采用过多的加工方式去翻译,也就是找到与原文相对应的表达方式来翻译。其次,考虑到文本的文化性、汉语语言在故事的叙述上的模糊性以及民间文学语言的形象性,在直译不能够表达原文意义的情况下,则需要考虑使用灵活的翻译方法处理文本。这也可以成为民间文学翻译的总的指导原则。所以,民间文学的英译应该以直译为主,还要灵活使用各种翻译方法与技巧,如摘译、音译、增译等多种译法。总之,民间文学的翻译就是在尊重原文文本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翻译再创造,使之既能够为国外读者所接受,又要忠实地表达原文的文化内涵。
3民间文学英译策略
民间文学英译必须做到既符合中国国情,又符合国外受众的认知需求。民间文学英译的目是以民众导向为传播,遵从人民群众思维方式、心理需求、信息需求和语言表现方式,翻译时应更多地将思维方式、文化差异、情感表达体现出来,达到提高宣传效果的目的。
陈芳蓉认为在民间文学的英译过程中一方面要注意保持语言多样性,采取“”策略。为弥补外宣翻译中的文化空缺,译者应从民间文学的翻译目的出发,有选择地使用翻译策略,做出灵活变通的顺应性补充。
31摘译法
如果原文文本所要表_的信息过多,而在翻译过程中又有篇幅、版面等限制要求时,这时可以考虑使用摘译法,但要体现原文所要表达的受众需求。对于民间文学来说,摘译法的使用主要涉及故事的起源、特点以及历史文化价值等方面。这些部分往往篇幅较长,但又不能省略,因为这是使读者能够接受文本的前提。摘译简单来说就是摘选原文的部分内容进行翻译,而非传统意义上对全文的完整翻译。摘译可以涉及篇章、段落、句子等多个层次。但是,译者要牢记的是要根据翻译的实际情况对文章的内容做适当的取舍,否则会使译文文本不忠实于原文,无法达到文本翻译的效果。
32增译法
增译是指在原文基础上增添相应信息,从而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接受和理解。民间文学的显著特点之一是其民族性和地方性。
例如:妈祖祭祖都用手鼓,说来还有段动人的传说哩!(宁古塔民间文学之《手鼓的传说》)
译文:There is a touching legend about MaZu worship,in which hand drum is used quite commonly
译文中民间背景知识较少,不太利于国外读者的理解,所以有必要增加其历史背景的介绍,以便于使语读者明白这个故事中的民族性和地方性。笔者试利用增译策略对其进行了增译。
增译:There is a touching legend about MaZu worship,in which hand drum is used quite commonlyMaZu,also known as Goddess of Heaven,is the faith in sea god along the South-East coastal areas of China
增译过的译文中,添加了相应的历史文化背景知识,可以使读者充分理解其文化的独特性,所以在黑龙江“非遗”民间文学的英译方面采用这种方法是非常有利于对外传播和推广的。
33音译法
音译法是文本翻译的一种常用的方法,其作用是能够对一些文化缺失项进行直接的补充。译者们往往会发现,在翻译时,有很多汉语词汇,尤其是与文化相关的内容,常常找不到相对应的英语表达方式,音译在这一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yinyang”“taiji”等。但是,音译法的使用要恰当,频次要适度,否则会过犹不及,使人怀疑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没有考虑全面,必会令读者望而却步。
例如:传说很早以前,宁古塔一带的大山往外喷火冒烟。把水都烤干了,土地都干裂了,五谷都烧焦了,老百姓眼看要饿死了。一天,阿不凯恩都里(天神)巡视周天路过这里,百姓纷纷跪在道上哭天喊地求他解救苦难。(宁古塔民间文学之《手鼓的传说》)
g文:Long long ago,mountains along Ning Gu Ta flamed,it dried up water,land and grainsPeople were starved to deathOne day,Abu Kane Duli(the God)patrolled by,people knelt in the aisle crying bitterly and begged him to save them from the suffering
4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下的民间文学英译是我国对外传播中华文化的特殊途径,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下的民间文学英译的探索与实践,任重而道远。从民间文学的视角探讨黑龙江省“非遗”的英译,有利于明确其英译的原则、翻译策略和方法,达到传播黑龙江省“非遗”内涵,让更多的目标语读者了解、理解、接受和认同黑龙江省历史文化的目的。但是,想要将具有浓厚历史文化地域特色的黑龙江省民间文学翻译得当,并达到宣传的目的绝非易事。“非遗”英译的难度高,需要政府的支持和从事英译理论研究者与实践者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 陈芳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英译的难点与对策[J].中国科技翻译,2011(2):41-44
[2] 郝晓静非物质文化遗产翻译:游走在译与写之间[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6):109-112
[3] 朱陈军,赵速梅图式理论视角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英译研究[J].海外英语,2013(5):188-192
2011年9月14日,“安顺地戏”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这个当选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1年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纠纷案以败诉告终。在“安顺地戏”案中,主要争议的焦点有:第一,“安顺地戏”是否属于我国法律所保护的“作品”。第二,“安顺地戏”和作者的关系又是如何。第三,贵州省安顺市文化和体育局是否主体资格适格。对于这些争议的焦点,法院却多采取了一种回避和矛盾的态度。
从“安顺地戏”案中,我们不难发现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与我国《著作权法》中传统的“作品”在特征上存在诸多分歧,然二者却采取相同的法律保护方式,这就使法律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陷入了困境,而这种困境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弘扬和发展。
一、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之法律保护困境
(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创作主体独具群体性和不确定性
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对作品的作者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我国《著作权法》上的“作者”范围是明确的,即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如同其他私权一样。
反观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主体却独具群体性和不确定性。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由少数民族或者一定范围内地区的人经过传承所创造出来的,因而其浓厚的地方或者民族特色,这种传承的过程无法由个别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独立完成,它需要世代相传的特定群体在不断模仿的过程中再创造而得到发展完善。在这种情况下,很难确定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主体,进而很难确定其权利主体,即如“安顺地戏”案中贵州省安顺市文化和体育局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很难认定。
(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独具延续性和表现形式多样性
我国《著作权法》当中的“作品”一经作者创作即可产生,其创作周期较短,作品形式明确。
相较之该种作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经历了一个产生、发展和兴盛的过程,其创作而成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民间文学衍生作品不断改造和更新,从而不断地丰富,因而具有延续性。同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由某个地区或者民族中的不同的人创造出来的,其形式并不拘泥于一般的作品,所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较我国《著作权法》中的“作品”具有更为丰富的表现形式。根据1997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条例》(征求修改稿)的第2条指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可以概括为:“有形的表达形式,如建筑形式、民间艺术片等;语言的表达形式,如谚语、传说、诗词等;活动的表达形式,如礼仪、舞蹈、杂技、技艺等;音乐表达形式,如民歌、民族乐器等。”可以说,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之所以能够流传至今,也是得益于其延续性和形式多样性。然而,亦是因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这种特性的存在,导致很难界定什么作品以及作品的哪一种形态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中保护的对象,即产生了“安顺地戏”作为一种思想剧是否具有权利客体资格的疑问。
(三)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有别于民间文学艺术衍生作品和民间文学艺术再创作作品
民间文学艺术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和民间文学艺术元素的合集。从我国立法来看,我国《著作权》所保护的更多的是民间文学衍生作品而不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本身。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除了“安顺地戏”案,也出现了不少民间文学艺术再创作作品侵权的案件,例如《刘三姐》署名权纠纷案、白秀娥诉国家邮政局等等。这些案件的作者权益虽然得到了一定的保护,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该著作权的保护并非是针对民间文学作品本身,而是针对民间文学艺术再创作作品。民间文学艺术再创作作品虽然在内容和形式方面在一定程度上继承和发扬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但是在表达方式、表现内容等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该类案件的解决,并不能认为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已经得到了有效的法律保护。
(四)我国《著作权法》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过度
我国《著作权法》最大限度地保护著作权人的权利,任何人未经许可使用该作品将构成侵权。在2007年国家版权局起草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修改稿)》第3条中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经济权利包括复制权、销售权、展览权、公开表演权、播放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摄制权;除另有规定外,以上述方式使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或者经编改、翻译、汇编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取得授权并支付报酬。”这一规定是出于对著作权人私益的包装,但是非常不利于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再发展和创作。我国的法律忽视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本身的延续性,只注重对著作权人的保护,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传承和发展。
二、国内外关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现状
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国外始于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随着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法律保护研究的不断深入,不少国家和组织意识到其与《著作权法》中“作品”的差异,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始通过分析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与一般作品的特殊之处来摆脱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的立法困境。197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为发展中国家制定了《突尼斯样本版权法》,专门规定了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条款,其中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划归到“其他形式”。198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召集政府专家委员会,正式通过了《关于保护民间文学表现形式,防止不正当利用及国内法示范条款》,该示范条款没有使用著作权领域的“作品”概念,而使用了“表现形式”。1971年《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为了满足越来越多公约成员国关于维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权利的需要,在修订文本中把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作为“无具体作者”处理。修订本中第15条第四款规定:“各成员国在书面通知了伯尔尼联盟总干事的前提下,可以给不知作者的、未出版的而又确信属于本公约成员国作品的那一部分作品提供法律保护。”国际关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和公约内容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对于我国的立法来说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我国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最早出现在1990年颁布的《著作权法》上,该法第6条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2001年《著作权法》修订,保留了这一条款。随后,国家版权局在其他部委的支持下,于1996年起草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第一稿,2002年又起草了第二稿。2007年,国家版权局在北京召开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立法工作会议,会议就国家版权局起草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修改稿)》进行了讨论。由此可见,关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立法保护已经纳入日程。然而,值得注意的是,2012年3月,在国家版权局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8条规定:“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这与2001年修改的《著作权法》关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相比具有明显的区别:以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代替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以保护办法取代著作权保护办法。这在一定程度预示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或将成为知识产权体系当中一个独立的调整对象并通过特殊的法律予以保护。
三、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立法完善
鉴于上述我国《著作权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出现了一定的困难,笔者建议,应当将其作为一个特殊的客体,针对其特点进行专门的规定,同时,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下设立专门法律制度,在仿照我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的同时,突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群体性、延续性和表现形式多样性等特征。
第一,确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主体。应当承认其群体性的存在,不排斥“群体”作为权利主体。我国可以仿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出的《示范条款》中的规定,在“主管部门”和“有关居民团体”二者中选择,作为有权授权使用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
第二,确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范围。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范围的界定一般都较为抽象,具有很大的弹性,然而这种界定缺乏其合理性。这一方面不利于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认定,另一方面也不利于法律有针对性地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进行特殊保护,因而我们应该采取更加科学的定义方法。立法机关应尽可能采取列举的方式,这不仅有利于明确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范围,也可以防止出现法律遗漏。
第三,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期限应不受限制。我国法律对著作权客体的保护期限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对于一般的作品而言是合理的。但是,考虑到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本身具有不可忽视的特殊性,对其保护期间的设置不该一概而论,笔者认为,保护期限不受限制,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其继承和发展。
在幼儿民间文学教育活动中,民间文学又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中华民族古老的大地上长久流传。民间文学里的民间童谣、民间神话、民间传说、民间寓言、民间童话、民间成语等的作品中蕴含着丰富的传统文化营养,而作品中常用的拟人、比喻、夸张的表现手法,让幼儿充分感受民间文学的美感,从而培养幼儿的文学理解力和文学想象力,让幼儿将体验到的情感、意境,用创造性的文学语言表达出来。于是,在大一班,你会经常看到孩子们沉浸在民间文学的瑰宝中!
一、好玩的民间文学小游戏
游戏是幼儿园的基本活动,而民间文学则利用汉民族语的四声、变调、合辙、押韵等语音特色和词汇量丰富的特点创造了颠倒歌、绕口令、词汇接龙、问答歌、拍手歌、传话、民俗童谣、手指游戏等形式的民间文学小游戏。瞧,在童谣游戏《五个好娃娃》,孩子们一边念儿歌一边做手指游戏,左手握拳念“五个好娃娃,乖乖睡着啦,公鸡喔喔啼,叫醒五娃娃”当念到“拇指姐姐起床了……”一边念一边用手把左手的五个手指依次扳起,最后一句孩子们边抓小手边念“我们都起床了。”幼儿不但在游戏中认识自己的小手,而且锻炼了幼儿手指活动能力,发展手指活动的调性。还有一些问答歌,如《我唱歌儿骑大马》、《什么尖尖尖上天》等等,幼儿在一问一答的游戏中增长了知识,也体验了同伴间交往的乐趣。每在餐后、睡前,孩子们或三三两两,或三五成群地围坐在一起边吟唱边玩,随意自然,不受任何时间、空间的限制,显示出其特有的优势,深受幼儿喜爱。
二、走进民间文学的世界
民间文学内容十分丰富,主要是通过民间童谣(包括摇篮曲、游戏歌、数数歌、谜语歌、字头歌、问答歌等)、民间故事(包括神话、传说、民间童话、民间笑话、民间寓言等)、民间谚语、歇后语等民间文学体裁来表达。
童谣是孩子们最喜欢吟唱的,《猪八戒吃西瓜》、《数哈蟆》、《数猫猫》……这些琅琅上口的童谣,让幼儿在说童谣中学习说话,学会诵读。配有童谣的手指游戏中,孩子们一边摆弄着小手,一边抑扬顿挫地诵读着有趣的童谣故事,其乐融融。绕口令是矫正吐字、发音的最好方法,其词令比喻生动,音调合辙押韵,使孩子在活动的快乐中提高了说的能力。幽默风趣的颠倒歌,以颠倒事实的夸张手法,让孩子们感受了民族语言的诙谐与滑稽,引导孩子们发散思维,大胆想象,在创编中丰富了词汇量。
三、民间文学走进社会活动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更多地接受了现代的信息,现代的思想,很多孩子在社会活动中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个性,他们不懂得交往与谦让,而民间文学却为孩子的社会活动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孔融让梨》、《排排坐》让孩子懂得谦让;《年》不但让孩子知道过年的来历,还引发孩子学剪纸的兴趣,又教育了幼儿热爱劳动,只有不怕艰苦才能得到幸福……这些植根于华厦大地的丰富多彩的优秀民间文学陶冶了现代的幼儿,并给予他们以热爱生活、讲礼仪、重情义、并激发了孩子们对生活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
关键词:民间文学主题游戏 彼此相倚性互动
中图分类号:G613.7 文献标识码:C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3.20.202
民间文学是广大人民长期社会生活的产物。它集中反映了劳动人民各方面的生活和有关的思想、感情,是“弘扬民族文化,培育民族精神”的优秀教本。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在其悠久的历史长河中孕育着极为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学。凭借着粗浅、形象的口头语言,丰富、夸张的想象和贴近生活的内容,民间文学从古至今一直都受到幼儿教育的青睐。我们在开展主题游戏过程中常常会运用一些师幼共同收集的,与游戏主题有关的民间文学作品。在游戏中,我们发现民间文学除了强烈的语言性和思想性外,它还反映了本土的许多社会生活、揭示了一些科学现象,蕴含着大量的社会规则和交往技巧。更重要的是民间文学中丰富的想象,神奇、荒诞、超现实的迅速运转和反复等特点深具游戏的精神和形态。民间文学除了是语言教学的优秀内容,能促进语言的发展外,也能从综合的角度融入到幼儿的整合学习中来,应用到幼儿的游戏中。因此,我们尝试开展“民间文学主题游戏的指导策略的研究”,在研究中我们发现彼此相倚性互动的师幼互动方式能够较好地发挥幼儿游戏的自主性和教师教育的有效性,促进幼儿在愉快的游戏环境中形成自觉的游戏规则。
民间文学主题游戏是以融入民间文学的游戏主题为核心,以幼儿为主体,以各类游戏为形式,以具有主题想象的情景为特色,在一段时间内通过调查、协商、操作、扮演角色、参观访问等多种手段,积累生活认知经验,经过师生共同策划,围绕主题创造性、连续性、发展性地展开游戏情节,完成教育目的的一种游戏活动。它将系统的、组织性强的主题综合活动和自主的、自由度大的各类游戏活动有机结合,将集体教学活动、游戏活动、生活活动以及调查、实验、参观、娱乐等多种手段有机整合,将预设教学和生成机制有机融合,以游戏为主要表现形式,汲取游戏与教学之长,极大地发挥游戏独特的教育功效。从游戏的筹备到游戏的开展和下一步变化,幼儿的自主性较强,参与较多。民间文学主题游戏给了幼儿更多自主的机会,满足了幼儿围绕中心自主的愿望。
所谓彼此相倚性互动,是指互动双方既能根据自己的计划做出反应,同时又可以对另一方的行为采取行动,彼此互相控制。将其运用到幼儿园教育中,我们可以这样解释:第一,互动双方分别为教师和幼儿;第二,从互动的发起方看,教师与幼儿同时是主动者,而且前后顺序是不定的。有时是教师主动,如教师希望幼儿通过玩绳游戏,尝试学习跳小绳的基本方法而为幼儿准备了绳子,引导幼儿开展游戏。有时是幼儿主动,如幼儿在玩绳游戏时想出了一种新的玩法――赶马车,这时教师就要根据幼儿发起的新游戏调节自己的计划。第三,从互动的进程看,教师在活动中起着按教育目标和计划,观察、支持、合作、引导、倾听及分享的作用。而幼儿则按自己的计划运用已有的材料开展各种游戏,并在游戏中对教师的反映做出适当的调整。作为教育活动,教师在每次活动前都要有一个预定的目标和引导计划,游戏中通过不断调整,实现预定的目标。幼儿在游戏时虽有较强的民间文学主题,但当其行为不利于自身发展时,也要根据教师的引导加以改正。第四,从互动的角色看,教师与幼儿在游戏中有着多种相对角色的变化,不仅有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还有伙伴关系、亲子关系、被领导与领导关系等。例如当幼儿在游戏中出现攻击时,教师就应以教育者的身份直接介入游戏,制止不良行为并给予帮助;当幼儿在游戏中出现小的障碍时,教师可以以同伴的身份给予他建议;在分享游戏体验时,教师有可以成为幼儿的亲人,给予鼓励和安慰。这种互动状况正好可以满足幼儿园民间文学主题游戏的两个基本要求:由教师把握的教育性和由幼儿把握的民间文学主题。
正确把握彼此相倚性互动对民间文学主题游戏的指导有着重要的意义。
其一,有利于制定合理的规则。
虽然民间文学主题游戏给了幼儿更多自主的机会,满足了幼儿围绕自己喜欢的民间文学为中心自主游戏的愿望。但民间文学主题游戏中的幼儿并不是绝对自由的,不能为所欲为、自由自在、相干什么就干什么。民间文学主题游戏中规则也是非常重要的。根据彼此相倚性互动方式,规则的制定也应该是双向的,不仅要符合教师的教育需要,而且还要符合幼儿活动的需要,利于幼儿理解和接受。这种在彼此相倚性互动中形成的规则不仅使教师在游戏活动中“收”“放”自如,而且能在培养幼儿民间文学主题的同时,也培养幼儿的规则意识。当幼儿在日常生活中不断练习并逐渐将规则内化成自己行为的一部分时,他们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会自觉遵守规则的。
其二,有利于帮助教师把握好指导的度。
《纲要》指出“教师直接指导的活动和间接指导的活动相结合”。那么,什么时候进行直接指导和间接指导呢?无法把握好指导的度,势必会削弱游戏的教育价值。彼此相倚性互动方式帮教师确定了一个标准:即根据幼儿的变化给予不同的指导,幼儿的反应和行为就是标准。当幼儿刚刚开始游戏或沉浸在游戏之中时,教师是观察者,了解幼儿游戏的现状,调节游戏计划和现实目标;当幼儿对新的游戏不知所措或对新的材料无所适从时,教师应以同伴的身份与幼儿平行游戏,引起幼儿的模仿,打开幼儿游戏的思路;当幼儿在游戏中表现出退缩行为时,教师应以合作者的身份提出建议,帮助幼儿克服困难;当幼儿出现严重违规行为时,教师应发挥权威作用,对幼儿进行直接教育。
其三,有利于做好游戏评价工作。
【关键词】民间歌谣;民间音乐;民间文学;文化习俗
一、导论
(一)研究的起源及动机
民间歌谣是劳动人民集体的口头诗歌创作,属于民间文学中可以歌唱和吟诵的韵文部分。它具有特殊的节奏、音韵、章句的曲调等形式特征,并以短小或比较短小的篇幅和抒情的性质与史诗、民间叙事诗、民间说唱等其它民间韵文样式相区别。--钟敬文主编的《民间文学概论》。
(二)研究问题及界定
选择民间歌谣中的劳动歌作为研究主题,其一是鉴于民间歌谣的定义中提到,民间文学界与音乐界的合作日益加强,其二是我认为“劳动歌”是既能体现民间歌谣的文学性又能体现在音乐艺术的题材。立足于民间歌谣的定义及其三大特点,结合我的专业知识,对劳动歌进行分析和概述。
其中劳动歌又有有狭义p广义之分。狭义的专指号子o以与劳动动作相配合的强烈声音节奏和直接促进劳动的功用为其基本特征。广义的包括在劳动中唱的歌o如草原牧歌p采茶歌等。后一类歌o有些也配合劳动动作而歌唱o一般对劳动也能起一定的鼓舞和调节情绪的作用o但无明显的与劳动动作相配合的强烈声音节奏。广义的劳动歌o有时也可归入生活歌中。
在此,我将缩小研究范围仅研究劳动歌中的劳动号子。
(三)研究问题概述
劳动号子是我国民歌的以大众类。我国民歌是我国各族人民在劳动和生活中创造的一种口头的,朴素的,生动而具强烈生活气息的歌曲。劳动号子是为劳动中统一步调,调整呼吸,释放身体负重的压力而作。在劳动时,劳动者常常发出吆喝或呼号,这些声音逐渐被美化,发展成为歌曲形式,体现了劳动人民的智慧和力量,表现出的是劳动人民的乐观景生和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劳动号子的类别众多,有搬运号子,工程号子,农事号子,作坊号子,行船号子,捕鱼号子等。劳动号子节奏刚劲有利,强烈规整,在重体力劳动中,强弱交替准确,均匀、劳动强度越大,配合该劳动的节奏性越强,劳动强度越小,配合该种劳动的号子节奏性越弱。而劳动歌的旋律则具有口语化的特点,常出现四度五度的跳进,较重体力劳动或者节奏性较强的运动中,劳动歌的旋律性则比较弱,反之,劳动歌的旋律性则比较强。同时劳动歌的演唱方式为一领众和的方式,包括半句中的和腔,唱完一句后的和腔,下句最后一字前的和腔,联句式的和腔,领唱与和腔的相互交错叠置。
(四)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从特点,类别,节奏,旋律,演唱方式等方面的简单介绍,可以看出劳动歌是与劳动人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不管是其产生的背景环境还是其音乐曲调的展现,都体现出了广大民众的思想,情感,愿望和审美情趣。自古以来,劳动人民都是扎根田野的代表性人群,劳动歌中重要的是“劳动”二字的含义,就如同民间文学中的范围是“民间”一样,劳动二字重在反应在社会阶层中最朴实的一个阶层的生活特点以及生活方式。通过研究劳动歌,我们可以了解劳动人民的质朴,善良,了解其生活的环境其生存的方式。更有助于我们促进对民间文学的理解。从劳动中理解民间歌谣的含义,从民间歌谣中扩展到对民间文学的相对理解。在劳动号子中以行船歌最为普遍,而最具代表性的则是《川江船夫号子》。接下来将从本作品的创作源地深入调查分析。
二、调研方法
(一)文献回顾与评论
“ 川江船夫号子” 因“ 川江” 得名,源于历史约定俗成,作为民间音乐文化具体形态之一,特指旧时四川船夫东进西出三峡劳动过程中的船渔号子。川江船夫号子是汉族民歌。《川江船夫号子》是由《平水号子》、《见滩号子》、《上滩号子》、《拚命号子》和《下滩号子》等八首不同的号子联缀而成的一个既统一、又有变化对比的大型号子联套。
其中有在平静江面上航行时唱的旋律舒畅、悠扬动听的《平水号子》和《下滩号子》,又有当发现险滩准备投入紧张战斗时唱的坚定有力、充满信心的《见滩号子》,和在闯滩夺险与凶滩恶水搏斗时唱的急促紧张、气势强烈的《上滩号子》和《拼命号子》。
在赵华强《川江船夫号子》赏析一文中写到“劳动创造了人类本身,创造了世界,也创造了人类的文明。鲁迅先生在《门外文谈》中有过这样一段论
述“我们祖先的原始人,原是连话也不会说的,为了共同劳作,必需发表意见,才渐渐的练出复杂的声音来〔假如那时大家抬木头都觉得吃力了却想不到发表,其中有一个叫道‘ 杭育杭育’,那么,这就是创作大家也要佩服,应用的,这就好比出版倘若用什么记号留存下来,这就是文学他当然就是作家也是文学家,‘ 杭育杭育派”’ 这种“ 杭育杭育派” 的作品,或许就是人类最早的语言、最早的文学、最早的音乐形式―劳动号子。”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劳动歌的起源是有着悠久历史的,同时也可以看出劳动对于人类文化发展的重要性。
在贾婕的《浅析川江船夫号子艺术风格》一文中写到“川江船夫号子”是川江船夫的颂歌;是川江船夫的血泪史。在船夫们的演唱中让我们深刻感受到绵延
一千多公里的川江,航道是多么艰险,水流是多么湍急。在欣赏川江船夫号子这种民间歌曲的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川江的险滩密布,看到了船夫们生活的艰辛。”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劳动人民劳动人民的顽强,和不畏艰难的精神。同时也可看出,民间文学艺术是与劳动息息相关的,劳动人民是民间文学的承载者发发扬者,对于民间艺术的发展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劳动歌的起源及其对于民间文学发展的重要意义,因此,选择劳动歌作为研究对象,可以真切的了解民间文学的深刻内涵。
(二)研究的基本概念,假设和理论框架
1.研究的基本概念。劳动过程中的需要是产生劳动号子的必要条件,这是民歌中所有劳动号子的一个共同特占、同时,劳动号子也是人民群众在劳动过程中思想感情表达的载体,因此号子又具有表功能。在川江行船的劳动中产生了《训江船夫号子》。在不同劳动条件下,船夫们创造了具有较强实用功能与较高艺术表现力的兮子青乐,这些号子音乐生动地再现了川江行船的劳动过程和船夫们坚定、乐观、勇敢的精神品格。
2.假设。从以上对劳动歌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其重要的影响意义。但我们知道民间歌谣必须具备的三个特点之一是,民间歌谣必须要以口头形式流传及保存。劳动号子的形成有其随意性,是劳动人民将其劳动时发出的声音进行美化后固定下来而形成的。但是假如一直是以口头形式传播,那么每次传唱的内容曲调节奏可能都会发生一定的变化,传唱到最后可能会因为传唱人不同而赋予其新的含义和情感致使不能完整的再现出当时劳动人民的心境和情感。所以,人们还是以记谱的形式将其完整的呈现出来,才有了现在我们多了解的一系列曲目,也才有利于我们便于对其进行探究和发扬。
当下,不仅仅是有些各种是在以劳动人民的口传进行传承,也有很多民间手工艺等许多被列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间文化都在以口头的形式进行保存,这并不是说明民间歌谣一定要这样传承,而是说明这只是一种沿袭下来的传承方式,要想使其得到更广泛的流传,包括记录在内的很多种研究方式是必不可少的。不然发展的前景就会像许多优秀的民间文化一样濒临失传的危险。
3.理论框架。(1)通过川江的地理位置进行研究:“川江号子”作为川江航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川江号子是地地道道的民俗文化,其原因在于它直接地起源于下层人民的劳动。与其它号子相比,川江号子具有自己显著的地域特征。川江,由于其水急、弯多、滩险且地貌复杂,给行船造成许多困难,这也使其船工号子特别地丰富。(2)通过劳作进行研究:在川江上,船工们不论下水推桡还是上水拉纤,都是集体劳动,少则十来人、多则几十、上百的人。为使大家动作协调一致,就必须通过喊号子来指挥,这样众人的精力才能高度集中,木船也才能逢凶化吉、顺利前行。古往今来,船工们以其高昂而粗犷的号子演绎着川江人的奔放与激情,在涛声如雷的江滩上,正是这此起彼伏、贯穿时空的号子声,构成了川江航运文化中最令人荡气回肠的一章。
(三)研究的主要方法
1.通过阅读文献,资料等,了解不同人对于民间文学,民间歌谣的理解。
2.通过了解川江的历史,以及修建的过程分析劳动人民的精神。
3.通过对比劳动歌与儿歌,礼俗歌,仪式歌,节令歌等在发展历程上的不同,找到劳动歌对于民间文学发展区别于其他歌种的意义。
4.通过走访,或采访居住在当地的在校同学了解其历史文化背景及其发展历程。
5.通过发放问卷等方式,了解大家对于劳动歌的认识。
6.总结劳动歌的重要作用。
三、调查报告结论
通过一系列的调查研究,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劳动歌是接地气的民间文化,是民间歌谣中历史最悠久,最有传承意义的歌种。
在本次调研过中称,将调查对象从较大的民间文学概念,到民间歌谣,再到歌谣中的劳动歌,再到最小单位的《川江船夫号子》一步步缩小研究范围,最后再从最小的研究范围引申出劳动歌的重要意义,较为有针对性的分析,也使内容比较集中,意义突出比较有针对性。
下面将对调查研究进行归纳总结。
首先,劳动歌是具有地域性的,且地域性对于劳动歌的形成有着重要的意义。从《川江船夫号子》可以知道,川江,指长江进人四川境内的这一段这段水路,山高水急、江面狭窄,自古以来便以滩险水恶而闻名,《川江船夫号补》表现了川江行船的一个完整的劳动过程,展现了船夫们坚定乐观勇敢的精神品格是一曲由船夫们的辛勤劳动和汗水谱写成的劳动赞歌。由此我们也不难推测,其他劳动地域的劳动歌儿都会有其特定的意义。
同时,不难发现,劳动号子本身的分类也有其创作的重大意义。比如我们探究船夫号子,反应的就是在其行船时劳动人民的创作。也可得知,替他类别比如农事,捕鱼,搬运号子等也会有其不同的曲调风格及文化内涵。
其次,劳动歌的演唱方式一定是有利于劳动进程的。在《川江船夫号子》中,川江船夫号子的演唱形式多种多样,有独唱、对唱、齐唱、一领众合演唱方式,领唱者(在川江船夫号子中称为号子头)是整个船工的指挥者,号子头用他富于号召性的歌声来指挥大家的劳动,而大家便以铿锵有力、节奏性较强的歌声与号子头相互应和。领唱者与合唱者的交替进行,在促进了劳动之间的情感交流的同时,加强了众人之间行动的协调性、一致性。领唱者的演唱部分通常是号子唱词的主要呈示部分,在劳动强度较低时会有具体的陈述内容,具有抒情性。
以《见滩号子》为例:拍号为2/4,领唱与和唱各一小节,共两小节,最长处领唱与和唱之间重叠为双声部也只有四小节。音乐律动平缓,都为级进进行,歌词无具体意思,主要的作用在于协调动作、统一动作。短律型的号子是伴随劳动节奏的加快而加快,几乎是一拍为一个律动单位。
《上滩号子》是行船之危险水段时,船工们划水或拉纤的节奏加快,需要以最短时间、最快的速度冲出滩流,保证行船和自身的安全。如若情况十分危急,船工们还会唱出《拼命号子》。这两种号子的音乐性较弱,都近似口号式的呼喊,甚至有点声嘶竭力。突出了船工们团结一致,冲出重围的精神与勇气。音乐材料的重复性也是号子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因为受劳动的动作所限,不可能出现复杂的节奏与旋律。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劳动歌体现的是切实的劳动背景,反应的是劳动人民团结一致为劳动胜利而勇往直前的精神。
同时,我们可以探求到劳动号子的对于民间文学和文艺的重要作用。劳动号子蕴涵的是一种文化精神,这种文化精神主要体现为该文化内的人格精神的群体特征。“巴渝民间艺术大师”陈邦贵称“川江号子是长江的魂魄”,不难看出川江上的船工面队艰难的生活条件和繁重的体力劳动,劳动者以坚毅不拔的精神一如既往,坚持着自己的信念。是一种思想的高境界性,体现的是一种积极、上进的精神追求。
劳动号子具有永恒的历史文化价值。劳动是民歌艺术的源头,劳动号子产生于劳动,服务于劳动,是人类最早的歌谣,是劳动人民伟大力量的一种艺术表现形式。劳动号子早在原始时代人们开始从事集体劳动时就已经产生,而随着社会的进步,笨重的体力劳动日渐减少,劳动号子的实用范围也日渐缩小,但作为一个艺术品种,其生命力将经久不衰,并具有永恒的历史文化价值。
劳动号子也反映着民俗风貌、风土民情。劳动号子的形式与当地的习俗有密切的关系,它也是劳动者力量的自我体现,是对本地区或本行业悠久历史文化的积淀。鼓舞劳动士气,调节劳动者体力,解除劳动者疲劳,进而提升劳动效率。歌声具有号召力,体现了一种团结协作的精神。由于音乐节奏与劳动节奏相吻合,歌声一起,参加劳动的人都要随着音乐的节奏一起同时用力。统一劳动节奏,协调劳动动作,调节劳动情绪和鼓舞劳动士气的劳动号子反映出一个劳动群体为了达到共同的目标所必需的团结和协作的精神,消除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加深了劳动者之间的情感交流。
劳动号子作为民歌的一个主要体裁,数千年来,它伴随着劳动大众在与自然的搏斗中发挥了巨大的社会功能,创造了人类战胜自然的一个又一个奇迹。同时,号子又是人与自然和劳动相结合又相碰撞而产生的最早的精神、艺术之花。因此,它具有永恒的历史文化价值,是民间歌谣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我国民间文学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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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文艺是广大人民群众在长期的生产劳动中创作的与生活实践密切相关的大众艺术。它包括民间文学、民间曲艺、民间戏曲、民间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等等。它根植于生活,流传于民间,繁衍与口耳相传之中,是一切文艺的根须。在知识经济时代,民间文艺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它对经济发展的能动效值引起越来越多的人所重视。
一、民间文艺的特征决定着其能动效值。
民间文艺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身独存的基本特征。
(一)群众性。其思想内容与艺术形式特性,这是民间文艺最显著的特点。民间文艺的创作者与欣赏者是人民大众,其思想内容与艺术形式都是人民群众最真实的反映,对经济生活、最直接、最生动在人民群众中广泛流行,具有广泛的群众性。
(二)立体性。民间文艺的存在形式是立体的,并且在立体的环境中活动,在实际生活中有多种社会功能和实用价值,是一种实用艺术。在表现方式上又有综合性的一面,并且随着环境的不同而发生变化,形成不同的艺术表现手法和流派。
(三)集体性。民间文艺产生于生产劳动之中,以口耳相传为承传载体,无论其产生的源头,还是流传形式,都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是经过无数人的加工,无数代的完善而形成的艺术形式。
(四)直接人民性。这是民间文艺在内容上的特点。直接人民性的含义主要是:民间文艺是人民群众创作和欣赏的人民自己的文艺,它直接反映人民的生产生活,表现人民自己的思想感情、审美趣味。民间文艺的人民性比作家艺术家创作中所表现的人民性更加直接。
(五)传统性。民间文艺有自己的独特的艺术传统特征。民间文艺是人民群众(包括艺人)在生活中创造、流传、发展而成的。民间文艺的传统艺术特点和它的口头性有密切的关系。口头性决定了民间文艺的一系列艺术特点。①语言风格的口语化,通俗易懂,明白晓畅。②深入浅出。③结构是活而单纯,好听好记。④语言琅琅上口,富于音乐性。⑤民间文学的风格,富于地方性的民族特色。
二、繁荣民间文艺的时代价值。
(一)实用价值:民间文艺是人民群众劳动斗争的工具与武器,也是人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良师益友。从远古开始,民间文艺就在劳动中起重大的作用。在最原始的采集经济时代,劳动呼号成为人类劳动的一种重要号角,咒语和神话产生的精神力量成为人类战胜自然的重要帮手。
(二)科学价值:从哲学上来看,民间文艺反映了人民群众各个时代的世界观,要了解人类的原始思维,不了解原始歌谣与神话是不行的,关于原始思维的专著就大量引用神话资料作为主要依据。从政治学方面来看,民间文艺表现人民的生活情绪最及时,最真切。古代就有采风官,广泛采集各地民间文学以了解会动态。从心理学方面看,民间文艺反映了人民的心理活动,同时,民间文艺的创作和流传也是研究文艺心理学的记忆、遗忘、想象等心理现象的重要资料。从考古学和历史学的研究上看,民间文艺的科学价值更加突出。马克思说过:“古代歌谣是远古日尔曼人的唯一的历史传说和编年史。”此外,民间文艺对研究语言学、音韵学、方言学、修辞学都是很重要的活材料,对民俗学、人类学、民族学也十分有用。
(三)艺术价值。民间文艺最具群众性,民族性,可以说是民族文化的重要基础。广大的不识字的劳动群众不但是民间文艺的创造者,也是文的欣赏者,体现出民间文艺最朴质的艺术价值性。在群众性、普及性上,民间文艺超过一切其他文艺。从艺术质量上看,尽管大多数民间文艺作品是比较粗糙的,但也有不少玉润珠圆的珍品,像孟姜女哭倒长城的传说,其艺术概括力和艺术感挚力,一直被人民推崇,故事流传两千多年,始终受到人民的喜爱。所以高尔基说:“最深刻、最鲜明、在艺术上十分完美的英雄典型是民间创作,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所创造的”,具有不朽的艺术魅力。
(四)借鉴价值。人民音乐家聂耳,自觉地学习与借鉴民间文艺的,创造性地运用民歌素材去表现强烈的激情,反映伟大的时代。冼星海对此更有很深刻的认识,抗战前期他在延安所写的《为什么要研究民歌》一文中说:“民歌是一切民族音乐最丰富的源泉”,“民歌是一个民族语言艺术的最高表现。”所以,“民歌是中国音乐的中心部分,要了解中国音乐,必须研究民歌。”
但一方面是各地不断涌现的民间文化热,另一方面却是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对民间文化现状和前景忧心忡忡,他们为民间文化的抢救和保护奔走呼号。到底什么是民间文艺?当代的大众文化、流行文艺、通俗文艺是否就是现代的民间文艺?民间文艺与平民文艺、乡村文艺是否可以画等号?民间文艺的开发与商业文化、流行文化的运作能否实现互利双赢?
民间文艺的一个显著特点是集体创作,其作者往往是复数的、匿名的。在这一点上,民间文艺与通俗文艺、作家文艺有着明显的区别。但从更深层次来说,这种差异乃是根源于三者不同的生成缘由和文化追求。民间文艺是从民众文化生活的土壤中自然而然地生长出来的,是民众深层精神需要的自发结果,而不是商业小众受利益驱动特意制作的“人工制品”,也不是士大夫追慕文化资本的“附庸风雅”。民间文艺是民间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与民间文化生活水融的生活情态,它不具有通俗文艺和高雅文艺那样浓重的个体性、人为性、后验性,也不与生活分离而飘向精神的苍穹,它始终根植于日常生活,保留了文艺与世俗生活、衣食住行未曾分离时的原汁原味。
民间文艺也不同于大众文化、流行文化,民间文艺虽然像大众文化、流行文化一样广为传播和风行于市,但它们的生成状况和传播路径却大为不同。民间文艺来自民间,它是原生态的草根文化,是民间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从来就不在生活之外,不是生活之外的人为装点。而大众文化、流行文化则是商业“小众”借助大众传媒处心积虑进行策划、包装、炒作,诱导大众的“行为秀”。民间文艺以自下而上的方式传播,它孕育于民间里巷,在上流社会的附庸风雅中蒸发和弥散。大众文化、流行文化则是从上而下地推广开来,它是天际无根的云霓,由商人和其雇佣的艺人创意和制作,在闹市迅速流播,并逐渐蔓延向村野。
民间文艺洋溢着民间情调和草根精神,它以其民间性、平民性、原生性、稚拙性而区别于宫廷文艺、庙堂文艺,也显示出了与精英文化对立的文化品性。但由于具体时代语境的复杂性和民间社会权力关系的缠搅性,民间文艺在实际上与庙堂文化、精英文化、流行文化往往并非泾渭分明,而是盘根错节,缠绞为一。近百年来,经过几代学者的努力,大量民间文艺作品陆续得以整理出版。然而,细查这些作品不难发现,许多民间文艺往往依赖于上层社会和文化精英的采撷、整理,如是它才得以保存和流播。而它同时也必然在这种“关注”中变形。以民间神话为例即不难看出这一点。如果说神话本是“初民的知识的积累,其中有初民的宇宙观,宗教思想,道德标准,民族历史最初期的传说,对于自然界的认识等等”( 茅盾《中国神话研究初探》)。那么,经过史家和文人的转述和修改,后世幸存下来的神话在越来越符合理性逻辑的同时也失却了原初的面貌。其中,由史官采入史籍的部分转变成了“历史”,并往往与特定政权统治的合法性、神性发生了关联,打上了鲜明的统治阶级思想的烙印。《史记・殷本纪》记载简狄吞玄鸟之卵而生契,是为殷祖;《周本纪》记载姜履巨人迹而生稷,是为周祖。神话变为了“史实”,而商周的统治也因此有了天命的依据。而由文人整理的神话则越来越被雅化。以西王母的故事为例,最早记载西王母的《山海经》中记载的西王母是一位“豹尾虎齿”、“蓬发戴胜”、“司天之厉及五残”的凶神。而到了后世的《穆天子传》和《汉武内传》中,西王母则逐渐变成了诗谣酬唱、颇有威仪的风雅女神、群仙之首。那些没有被史官、文人所采用、整理、加工的民间文艺则逐渐堙灭无闻了。
与神话相比,民间传说与文人创作有着更为密切的关系。“史材诗笔”的唐传奇、元代戏曲、明清小说有许多就是文人改编、整理民间传奇故事的产物。关汉卿名剧《窦娥冤》的故事源于民间流传甚广的“东海孝妇”传说。蒲松龄《聊斋志异》更是对民间鬼故事进行深加工的艺术奇葩。这些民间传说、故事在被文人整理改编时本身也在不断嬗变。以中国四大民间传奇之一的《白娘子传奇》为例,白娘子故事始出于唐代文言小说《白蛇记》,讲元和二年,陇西人李广在长安为一身着白衣的靓丽女子所惑,被“化着一摊清水”。此文言小说应是对民间传说的加工润饰,这时的白娘子还纯粹是一个害人的蛇妖,而到了明代冯梦龙的《白娘子永镇雷锋塔》中,白娘子妖性减弱,执著于爱情的一面则得到了强化。到清代中期方成培编写的《雷锋塔传奇》中,白娘子更变成了一个美丽善良、坚贞不屈、执著于爱情的中国传统女性。
如果说民间文学在脱离其自发产生和流行的环境之后,虽被扭曲,大失原貌,但毕竟还是保存了下来,那么许多其他民间文艺形式则没有这样幸运。当前虽然各级政府文化部门出于各种目的在大力保护民间文艺,但其结果并不理想。例如,四川绵竹是明清时期中国年画生产的四大基地之一,二十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结构、风习的深刻变化,绵竹年画濒临困境。虽然现在四川省把它列为民间文艺保护的重点项目,但曾经洋溢在这种文艺形式和这个年画之乡中的勃勃生机早已失落。目前虽还有些家庭在生产传统的手工印刷填色的年画,但他们的存在依赖的是政府文化部门的保护和慕名而来的外地游客,而不是民间自发产生的需求。历史上印刷年画用的木质模板现在也只有极少的老年人能够刻制。同样,朱仙镇年画、天津杨柳青年画等的保护也不容乐观。在如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大潮中,许多传统民间文艺形式得到了抢救和保护,但这也不过是使它们存在于类似博物馆的环境中,它们曾经葆有的民间性却早已丧失了。
民间文艺与大众文化、流行文化、通俗文艺之间同样也并非泾渭分明。在今天的市场经济环境中,民间文化和民间文艺成为了资本和商业的新宠,被纳入了资本运营的轨道,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商业开发。民间文化的大规模开发一方面使民间文艺、民间文化得以走出深闺,播于都城,焕发出了生机和活力。但另一方面也在使民间文化、民间文艺沦为商业资本和消费文化的附庸。面对这种局面,人们更多的时候往往义愤填膺地指责商品化逻辑扭曲、戕害了民间文化,了民间文艺。但实际上民间文艺与大众文化、流行文化、通俗文化从来就不是不可兼容。中国古代的勾栏戏曲、平话鼓书、歌舞杂耍等民间文艺的演出往往就是庙会、赶集、市贸的一部分,本身就是一种娱乐性的商业活动。宋代的庙会已与庙市有机结合,同时具备了经济功能和文化功能。宋代以降直至民国,庙会长期集商贸、艺术、信仰、游乐于一体(参看陈艳冰《民间文艺活动的经济意义》)。现代中国的许多民间文艺样式如东北的二人转、西北的皮影戏、吴桥杂技、山东琴书大鼓、海陆丰的正字戏等也恰恰是借助商业性的经营和演出才获得生路,得以维持和发展。在此,鄙俗的商业算计与高尚的精神娱乐不但不相冲突,反而水融、相得益彰。
通行的教科书一般认为民间文学与通俗文学的区别有三点,一是民间文学由人民大众集体创作,而通俗文学则是个人创作;二是民间文学是口头创作和流传,而通俗文学则是书面创作和流传;三是民间文学反映整个民族或某一个群体的思想与情趣,而通俗文学反映个人的生活感受,且创作的动机多与商业因素相关(参看刘守华、陈建宪《民间文学教程》)。但在面对民间文艺的事实时,这种界说往往捉襟见肘。例如,唐代的说话是当时民间非常流行的一种文艺形式,元稹曾为此写有“光阴听话移” 的诗句。作为一种口头艺术,大多数说话故事没有具体明确的惟一作者,因此,说话似乎可以看做是一种民间文学。但是从另一方面说,说话都是以话本为依据的,而且在市场需求旺盛的情况下,指望民间自发产生大量话本故事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在说话者的背后,一定有为了商业利益而不断创作的商业作家。如此说来,说话又符合通俗文学的标准。
关键词:民间故事;伊藤清司;比较研究
近代以来,我国的民间文化包括民间文学、民间习俗和民间信仰等都受到国内外学者的注意和探究,日本在地理上跟我们接近,制度文化等长期受到中国的影响,因此在这方面也是更为活跃,明治以来,就有日本学者从事我国历史文化的研究,而伊藤清司是近代日本学者研究中国民间故事的的代表人物之一。伊藤清司是日本著名汉学家,主要研究民俗、神话、民间故事等,曾任日本“中国民话之会”会长,伊藤清司教授不仅谙熟中国古籍,而且注重对中国民间文化的研究,并将中国民间文学与日本民间文学进行比较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伊藤清司教授学术视野广阔,在中国古代文化和民间文化的探索上倾注了绝大部分精力。其研究多涉及云南少数民族的神话故事,屡次来中国特别是云南省进行调查访问,并主张到中国少数民族中去寻找日本民间故事的源流。伊藤清司教授对中国古代文化和中国民间文学等都颇有研究,并著有大量关于《山海经》神话研究的重要论文,本篇文章主要从伊藤清司教授对部分中日民间故事的比较研究中浅谈收获。
伊藤清司的民间故事研究很大部分都是基于比较研究,不仅仅是从故事本身,更是将故事放入多学科联系的背景上进行比较,通过对同一类型故事的不同之处的比较,找到故事背后的所代表的意义。因此,通过民间故事的比较研究,找到故事背后的社会信仰和追溯日本民间故事的历史发展,是伊藤清司民间故事研究较显著的特点。
以中日民间故事肖像夫人的故事为例,伊藤清司与中国同类故事进行了比较研究,在《肖像夫人故事的谱系》中,可以看到,其分析故事文本和对故事进行比较研究不仅仅只是从故事情节发展和流变来分析推断,而是更深入的注重细节,在故事情节中找出问题,然后进行分析,首先日本肖像夫人的来历多是仙女、龙女或是富豪之女,而中国的仙女许婚故事也就是羽衣型故事如“百鸟衣”、“龙女和樵哥”等肖像夫人的来历也不外乎是这三种,并且故事发展情节有很大相同之处。其次,对于故事情节的发展,不仅对掌权者得到美人画的经过进行分析,并且注意到,在丈夫去探妻之时,中国的故事中总会强调或妻子会事先约定好丈夫必须穿什么样的衣服来相见,最典型的就是“百鸟衣”的故事,而日本故事却并没有强调这一点,这点是中日两国故事的显著差异之一,也许正因为此,中国的这类故事都被称为“羽衣型故事”。我们所熟知的“大岁之客”型故事,反映了故事在流传发展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变化,“大岁之客”型故事的内容是贫困而热情的人盛情留住、款待来访的衣衫褴褛的陌生客人,翌日清晨,陌生客人变成了黄金,或留下金银财宝,悄然离去。那个贫穷的不速之客是神的化身。在这些“大岁之客”型故事中,神的赏赐是财富、美貌、返老还童、家族兴旺等等,反之,神的处罚是破产、丑女、变猴子甚至是死亡等。其赏罚是世俗性的,同时又是极其严酷的。这一类型故事在日本和中国西南及南方地区分布很广,在中国的这类民间故事中,所留的宝物不仅仅是金子,也有金腰带、宝手巾等。伊藤清司在中日两国的这类故事比较研究中发现,尽管主题一致,结构上也明显类似,但仍有显著的不同点,强调的要素也有不同。其要点就是化成乞食者或老人的神来访的时间或出现的时间,日本的“大岁之客”型故事中来访的神多在岁墓或与此相当的节日出现,而在中国的此类民间故事当中,来访的神并没有特定的时间,也就是说,在中国的“大岁之客”型故事中,很少把神的化身出现的时间看成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一般来说对于民间故事的研究,多侧重于故事本身的分析及其社会信仰方面和故事的产生。而外来故事如果传入某国,经消化改编后,也会演变成特有的缘起故事,伊藤清司认为,与此类似的现象也有可能存在于“大岁之客”型的故事中,如果当初并不把神灵来访的时间作为这类故事的要素,那么把神灵降临的时间故意定在除夕或特定的节日,并加以强调,是在其流传之前或者流传的过程当中融入了日本传统的信仰和习俗。假如这类故事本来是外来文化的话,那么,只要它被社会所容纳、吸收,当然可以认为它对日本的传统社会具有适应性。①
伊藤清司不仅仅对民间故事研究其背后的社会背景和社会信仰,更是通过对民间故事的研究找到追溯故事根源,这点对于日本文化要素构成的研究都是具有极大价值意义的。
通过对伊藤清司的中日民间文学研究可以发现,伊藤清司在对中国的民间故事研究中很大一部分都集中在中国西南的少数民族地区,并且在1990年伊藤清司发表了《人类的两次起源―中国西南少数民族的创世神话》一文,他以大量的西南少数民族创世神话为例,说明了人类“现代人类的出现曾是一个长期变迁的过程。”为何伊藤清司甚至于大部分的日本学者对中国民间故事的研究都集中在西南的少数民族地区?
首先,伊藤清司强调当论述涉及到神话传播的体系时必须注意以下两点即:两个民族文化在性质上的类同;就资料的比较而言,重复率高的材料要比孤证更具有起初真实性和规律性,更可显示各种神话结构的传承的结构和各种复合因素间相吻合的精确度。②日本学者的研究,比较关注的内容之一是关于民族信仰、民族起源的问题。从西南少数民族的主要民族信仰来看,很多与日本民族有相似之处。彝族崇拜自然、动植物、祖先等,他们认为万物皆有灵,特别重视祭祀天神、火神、虎和家族祖先,重视祭祀祖先这一点与日本的盂兰盆节有共同点。苗族信奉原始宗教,崇拜白然,鬼神和祖先。他们相信万物有灵,这也与日本人信仰的“泛神论”有相同之处。从佤族传统的看,也是信万物有灵的自然崇拜。他们认为人类、山川、河流、动物、植物及风雨电等自然现象都是有灵魂的,并称之为“鬼神”。正是因为中日两国在从古代至今的历史中,有很深的文学文化交流,在文化信仰等许多方面有许多相同和相似,才不断引起日本学者对中国文学、民间文学及文化的研究兴趣。他特别注意到大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虽长期受到汉民族的政治和文化影响,却仍然保留着白己古老的信仰和独特的风俗习惯,并且残留着浓重的神话传承因素。根据上述的民间故事比较案例也可以发现,由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集中较多的少数民族,对古来的民间文艺有较好的保存,中国西南少数民族与日本民间,由于风土环境及生产生活方式比较相似,在植物崇拜神话的母题情节及文化内涵方面有许多相同或相似方面,因此,可以从民族文化及文学、人类学角度对中国西南少数民族与日本有关的植物崇拜神话及始祖神话进行比较研究。
其次,伊藤清司在《日本神话和中国神话》中,采用中国南方少数民族的神话为素材进行比较研究,认为应该在中国大陆探究日本神话的源流。但是在当时在中国的古典籍中寻找能够参考的神话体系和神话素材很困难的,特别是在江南地区,素材较少,除了因为古典文献少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江南地区的地方志普遍重行政轻民间,造成收集的民间文化资料较少。③但在中国大陆生活的少数民族,特别是华南西南的少数民族中保存着相当数量的口承的神话素材,而这些神话可以推测曾经在汉族地区流传过,所以利用这些素材来解明日本的神话和传承是具有很大价值的。
注释:
①伊藤清司著,张正军译.中国古代文化与日本[M].云南大学出版社.
②王晓平.日本的日中比较文学研究[D].天津师范大学.
③陈志勤.近20年来日本民间文学研究概述――以有关中国的研究为主[J].杭州师范学院学报,2007年5月第三期
参考文献:
[1] 伊藤清司著,张正军译.中国古代文化与日本――伊藤清司学术论文自选集 [M].云南大学出版社,1997.
[2]伊藤清司.日中两国民间故事的比较研究[J].日本研究,1986(4).
[3] 斧原孝守.云南和日本的谷物起源神话 [J].思想战线,199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