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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发展建议

时间:2023-06-02 15:39:09

导语:在工业企业发展建议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工业企业发展建议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县委“打造特色、扩张总量、优化布局、提质增效”的经济发展战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我局开展的“建设有规、服务无距”群众满意服务品牌活动,按照“提速增效、一站服务”的要求,积极推行微笑服务、廉洁服务、阳光服务,提升工作质量、办事效率,在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房产办证等方面为我县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三位一体”的原则。推行“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的建设管理模式,把管理纳入执法,把执法纳入管理,将服务贯穿于管理全过程。

(二)“首接服务”的原则。对到住建各部门和各下属单位办理各种行政许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房屋产权登记、他项权证办理等各类事项实行首接服务原则。

(三)“菜单式”的服务指导原则。对到住建各部门和各下属单位各种行政许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房屋产权登记、他项权证办理等各类事项实行“菜单式”服务指导原则。

三、具体措施

(一)在企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面。一是在企业自建厂房、办公设施的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可以在办理质量安全备案手续之前提前介入服务,对企业在建项目进行安全质量监管,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二是在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的情况下,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简化抽查抽测程序。做到“三个及时”:工程质量资料审查及时,监督抽查及时,技术交底及时,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真正落实“零距离”服务,“无缝隙”对接。

第2篇

为此,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在巩固20*年良好工作开局的基础上,继续保持精诚团结、克难攻坚、积极进取的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严谨、严细、严格”的工作态度,注重发挥整体效能,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力争管理出成绩,效益上台阶。现将公司的明年的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以创新创业新天地、二化纤、蓝孔雀等做地项目为主要任务,当好做地主体,做强做地主业。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明年,公司做地项目多、任务重、工作紧,四家企业做地面积1366亩,占全市6000亩供地指标的23%之多。要按照“争做地、能做地、做好地”的目标和要求,一方面将做地与推进企业搬迁结合起来,主要是科学合理地用好公司做地企业土地出让金的45%,建立必要的资金平衡系统,解决企业搬迁的筹资难题;一方面将做地与盘活城市土地资源结合起来,主要是通过市区供地挖潜和企业新址用地节流,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增添破解我市“做地、供地。用地”难题的方法和途径。

2、摸索方法,积累经验。

加强经验积累。要善于在实践过程中摸索做地业务流程,分析研究重点环节,尽早形成一套高效、实用的工作方法;加强业务学习。要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通过查阅资料、书籍及邀请相关部门领导、专家上课等多种方式,迅速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工作联系。要向国土、规划、房管等职能部门多汇报、多联系,取得理解和支持,逐步建立有利于公司工作开展的良好工作关系。

3、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1)、紧抓创新创业新天地项目3个重要节点。加强对创新创业新天地项目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严格按照20*年*月*日王国平书记在新天地设计方案汇报会上关于3个重要节点的要求,抓紧落实土地储备、出让的各项前期工作,为项目按期开工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第一、加快与重机厂、相关街道(村)及产权交易中心的工作协作。争取在20*年*月中旬前拆除厂内部分仓库,筑墙封闭费家塘路段空地,确保*月*日创新创业新天地基础设施项目开工仪式顺利举行。

第二、加快创新创业新天地项目土地储备前期的各项申报审批进度。争取在20*年春节前,完成宗地测绘、环保评估,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书及房屋拆迁许可证,确保实现20*年上半年期货出让“重机”东片地块的节点要求。

第三、加快与区政府、相关街道的对接与合作。全面掌握拆迁带征地块情况,测算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签订委托拆迁协议,制定拆迁进度计划,倒排拆迁时间进度;进一步分清工作职责,既能调动区政府的工作积极性,又要建立有严格制约的合作模式和合作手段,将各项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人,确保实现2009年一季度全面完成征地拆迁的节点要求,力争提前完成。

(2)、有序推进做地项目全面展开。对列入公司20*年搬迁做地计划的二化纤、蓝孔雀、照明电器等地块,要成熟一块,推出一块,实现滚动做地,为加快做地节奏,着重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抓紧解决搬迁企业的股权归属、新址用地、迁建论证及资金筹集等前置问题,为公司做地扫清障碍,赢得时间。

二是抓紧落实做地前的基础准备工作,如委托相关单位完成企业搬迁规划资料整理,对取得的地块容积率、土地出让量等重要数据进行分析,正确估算做地成本和收益,为公司领导谋划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三是抓紧制定和完善做地业务流程,对纳入正常审批程序的项目,落实专人跟踪管理,及时解决矛盾困难,在空间上消除盲区,在时间上杜绝断点。

四是抓紧地块“毛地”变“净地”过程,确保地块净地出让。根据杭政办[20*]7号和杭政函[20*]129文件精神,对企业搬迁后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整理,使储备土地推向市场时能够更好地显化土地价值,增加政府和公司收益。

二、以加快企业搬迁工作为主要目的,发挥融资主体作用,做好资金保障。

1、拓展融资渠道,确保资金供给。继续做好向金融机构融资工作,通过银企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加强沟通联系,争取信贷额度,确保项目进度与资金供给不脱节;借鉴市城市土地发展有限公司拟发行土地债卷的做法,深入研究发行公司债劵的可行性,拓展低成本筹集渠道;要合理利用土地出让金的45%,建立做地周转基金,确保资金运转顺畅。

2、做好资金测算,确保重点投入。根据年度企业搬迁和做地计划,详细制定搬迁补偿资金支付预算和做地成本收益预算,重点确保杭重机械项目(搬迁,做地)12亿左右的资金投入,二化纤项目(做地)4亿左右的资金投入。

3、加强运作管理,确保资金平衡。围绕资金平衡,加强项目的资金管理和资金运作监控。项目决策时,要进行项目论证与评估,进行资金投入与收益分析,确保资金平衡;项目进行时,要加强对资金流转的监控,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完成时,要进行成本核算,力争盈余。

三、做好不可搬迁设备(资产)的处置工作,挖掘提升设备价值,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认真履行政府赋予公司处置有关资产的工作职能,按时保质完成杭重机械、庆丰农化两家企业不可搬迁设备的处置任务。要加强领导,成立公司、搬迁企业及产权交易中心组成的处置不可搬迁设备(资产)工作领导小组,集中领导,统一协调;要明确责任,企业要保全设备、按时移交,公司要加强指导、及时督促,产权中心要核对清点、实物变现。要落实举措,建立沟通、会议、督查等工作机制,抓时间进度、抓协调督促、抓保值挖潜。

四、深化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抓员工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着力塑造良好的公司形象。

1、抓制度建设,增强责任意识,增强效能意识。

一是以建立规范、有序、高效、优质的总体运行机制为目标,深入研究工作的内在规律,一手抓管理。一手抓业务。既要建立符合公司运作规律的行政、人事、财务、合同等管理制度,又要制定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工作目标责任制、项目管理责任制、拆房工作和围墙工程招标制度、地块安全管理制度等业务机制。

二是以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细化部门及岗位职责,建立员工责任和绩效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使得人人知目标,人人有责任,人人作贡献。

三是以发挥整体效能为目标,强化各部门的大局意识、整体意识、团结意识,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加强相互协作,做到分工不分家,凝成一股绳,工作齐上阵。

2、抓思想作风,提高整体素质,提升业务水平。

一是狠抓员工的思想作风教育,提倡“肯吃苦、讲奉献,重实干”,强化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提倡“多学、肯干、勤思、善问”,既做好具体工作,又善于理性思考。

第3篇

一、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1、鼓励税源型企业。当年纳税(含调库收入)前50名制造业企业,按纳税增幅实行超额累进补助,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其中:纳税额4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纳税增幅超过25%部分的县镇(区)留成(下同)按50%进行补助,纳税增幅超过50%部分全额补助;对纳税额1000万元-4000万元的企业,纳税增幅超过30%部分按50%进行补助,纳税增幅超过50%部分全额补助;对纳税额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纳税增幅超过35%部分按50%进行补助,纳税增幅超过50%部分全额补助。上述企业上年无纳税实绩的不予补助。

2、鼓励亿元企业上台阶。对亿元企业上台阶由县政府按下述标准直接奖励给企业主要负责人:当年应税销售收入首次达1亿元的企业奖励1万元,每净增1亿元奖励2万元;当年应税销售收入首次超5亿元的企业奖励5万元,首次超10亿元的奖励10万元,首次超15亿元的奖励15万元,首次超20亿元的奖励20万元。上述企业当年应税销售收入增幅低于25%的不予奖励。同一获奖企业的奖励不重复计算,奖金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兑付。

二、促进企业加大投入

3、鼓励企业设备投入。经核准(备案)、设备投资超500万元的鼓励类及允许类工业项目,竣工验收后享受设备贴息。(详见《*县工业科技项目设备贴息管理办法》)

4、鼓励企业上市。对2009年底前成功上市的企业,在执行东政发(2007)30号文件的同时,实行如下特殊补贴:(1)2009年纳税额比2008年新增的地方留成,由县财政一并补贴给该企业。(2)县财政再奖励前期费用100万元。

三、促进企业升级转型

5、鼓励企业技术升级。对首次确认为省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奖励10万元;当年新认定省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奖励主要负责人10万元;当年新认定国家、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的分别奖励20万元、5万元;当年认定为国家、省新产品的,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当年列入省信息化示范企业计划或列入省信息化带动工业化重点项目计划的奖励3万元。

6、鼓励企业申报专利。对当年获得专利申请受理的国际专利(PCT)、国家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分别资助直接承担人(下同)1万元、1000元、500元和400元;对当年获得专利授权的国际专利、国家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分别资助2万元、2000元、1000元和800元;当年确认为专利大户或专利示范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

7、鼓励企业争创自主品牌。对当年认定省名牌产品的企业奖励7万元;对当年认定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奖励7万元;对当年认定中国名牌(中国名牌农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分别奖励35万元(同一产品、商标不重复奖励)。获得省质量奖的企业奖励3万元;参与制定产品标准,给予国家级(主起草)20万元奖励,国家级(次起草)、行业、省(主起草)5万元奖励。

四、促进企业节能减排

第4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将疫情期间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如下:

一是疫情期间设立企业开办服务窗口,推进企业便利化登记模式,办理营业执照、企业设立、变更(备案)等通过快递服务办理。并积极探索实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零见面”服务模式。

二是建设并运行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集中受理疫情期间民营企业的咨询求助、维权举报,并分类转办至各相关主管部门,限时督促回复,形成企业诉求制度化解决机制。

三是积极推行“网上办”,引导群众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掌上社保”或微信公众号“人社”、“四川e就业”、“人社”在线查询办事指南、办理相关业务,保证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便捷办事。

三是鼓励企业使用“邮递办”,对于无法网上、掌上、自助办理的事项,鼓励企业通过电话咨询、网上申请、线下邮递的方式邮寄资料至政务大厅或各业务单位,由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办结后通过邮政快递免费送达。

第5篇

关键词:变电检修;发展;工作建议

0 引言

伴随新的设备在电网中的运用,传统意义上的定期检修已不能满足新形势所提出的要求,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供电企业变电检修能力的进一步提升,本研究试图探讨供电企业变电检修现状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并提出一种新的状态检修方式,因而具有重要的理论及实践意义。

我国电力设备检修维护是执行以预防性试验规程为基础的计划检修制度(Time Based Maintenance,以下简称TBM),其在我国已有40 多年的历史,主要依据的是现行试验标准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在全国大区电网逐步实现互联后,由于电网中设备数量巨增,按传统的定期检修模式,设备维修工作量也将大幅度上升。同时,电力设备维护不当(过修或欠修)将对电网安全稳定造成重大的威胁,并造成设备维护资源的大量浪费。

状态检修(Condition Based Maintenance,以下简称CBM)是根据设备性能和参数的监测结果及其处理措施进行的预防维修状态检修,是1984 年由美国优先倡导的一种新型的智能型维修制度。实施基于状态检修技术的新型管理模式,在技术上能对设备故障进行预测。随着电力电子技术、传感技术、信息处理技术、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线监测技术在广泛使用这些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取得了较大突破,状态检修开始进入实用化阶段。目前,国内各网省公司都进行了数字化变电站试点,对DL/T860 标准的应用程度和技术水平各不相同,有单在变电站层应用DL/T860 的,也有在过程层试验的,还有结合电子式互感器应用的;有单一厂家实现的,也有多达10 多家设备制造商参与的。数字化变电站的试点已经较为充分,现应进行总结成功经验、探讨发展策略。

电力系统的配电设备在不断发展,电力系统的可靠性也正在逐年的升高,社会对其要求的发展导致了电力系统的发展也在不断的优化,以达到最佳。电力系统输配电设备朝着高电压、大容量的方向发展,社会对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性指标的要求不断提升。但是,实施状态检修并不只是简单地采用在线监测技术,其还必然伴随着设备检修制度及管理模式上的深刻变革,特别是对于供电企业这类传统垄断型企业来说,推广实施更是一项系统工程。状态检修技术应用管理保障体系、状态检修标准化体系、状态检修指标评价体系、设备状态监视和维修辅助决策平台等研究和开发是其中的主要实施内容。

1 变电检修现状及发展趋势

目前我国变电检修存在检修针对性不强、检修技术分析不够精细、检修人员技能水平低以及检修成本较高等问题,定期的检修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发展,许多供电企业开始采用状态检修。

变电设备的检修维护管理采用分散管理模式,由高压检修调试所和供电局的多经公司共同承担。高压检修调试所负责110 kV及以上变电设备的大修、小修、维护、预试、消缺和更改工作,负责全局绝缘、化学、继电保护、电测、直流等技术监督工作,以及所有变电站的直流系统检修维护;多经公司负责35 kV 及以下变电设备的大修、小修、维护、预试和消缺工作。

状态检修一般可分为CBM(Ⅰ),CBM(Ⅱ),CBM(Ⅲ)3 个等级。其中,CBM(I)是最简单、费用最低的一种,其配备简易手提式状态检测仪器,由检测人员对设备进行巡回定期检查;CBM(Ⅱ)是最高级、费用最多的一种,其配备永久性的监测系统,这些系统一般可以通过计算机进行自动故障检测,有相应的报警装置甚至故障诊断专家系统。这种检测系统一般配备在关键(瓶颈)生产线或设备关键部位上,即那些一旦出现故障会造成重大损失的设备上;CBM(Ⅲ)的效能、费用与级别介于上述2 个等级之间。

1.1 状态检修

状态检修是指依据供电设备状态所执行的预防性作业,在该设备使用寿命期内实现最低的检修费用及稳定的运行。以稳定性为中心的检修是在经验分析的基础上,判断分析设备发生障碍的类型及各个障碍对设备威胁的权重,通过分析判断可以指定出一个相应的检修计划,科学地安排检修间隔的时间,在降低一些不必要的检修及成本的同时又对突发性的事故起到很好地预防。最近几年我国供电企业在科学利用诊断技术所进行的预知性检修中取得了重大进步,这种预知性检修是利用诊断系统来监测供电设备状态,在第一时间内发现故障并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进而降低了检修的成本,提高了检测的效率。

1.2 状态检修的效果

首先,状态检修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可以提高设备的可用率,从可用率的定义中可知延长故障间隔时间可以缩短故障后修复所需要的时间,真正做到需要检修才检修,不需要检修则坚决不检修,快速检修产生快速效果。其次,虽然状态检修采用的是状态监测及诊断,需要一次性投入较大的资金,然而状态检修可使设备的检修间隔得以延长,降低了检修的频率,提高了设备的使用寿命,进而节约了电网费用。与此同时由于预先检查到关键性故障,从而减少了不必要的抢修费用。与传统意义上的定期检修相比,状态检修的工作量只有原来的1/5,极大地节约了劳动力资源及形象资源。总的来说状态检修实现了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2 变电检修工作建议

2.1 提高变电检修工作效率

首先,对检修管理人员来说,要使每一项工作具有细致、精确的技术说明;要编制详细的标准作业指导书;要彻底地讲明检修项目的技术定义,以便检修组成员对检修的目的有一个真正的领悟。其次,要利用科学的检修管理方法,对检修人员而言要拥有责任心,对于管理人员而言是必须要加强员工的考核。要把企业的检修力量放在主要的检修工作上,在条件允许时,不重要地检修可以外包。要强化检修资料管理,构建供电企业检修资料库。最后,要努力提高检修工作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强对检修工作人员的培训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确保员工能够按照规定的操作工艺完成检修工作,将工作误差降低到最低。

2.2 变电检修方式的变革

我们知道要将我国全部供电设备都进行状态检修是不切实际的,在实际的工作中需要区别对待。在一些新建项目中,要依据状态检修的要求将诊断及监测设备安装预先纳入规划设计中。对于出故障较少或者不太重要的地方的变电所,采用一次性投入较大的监测诊断系统,从经济上来看是不划算的。对故障率较高的重要部件安装可以通过合理的方法慢慢延长定期检修间隔,等到资金充足后再利用状态检修。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衡量一种检测技术要充分考虑它的经济性、稳定性及有效性。在采用一种新的方法时,要全面分析在利用后对提高稳定性所带来的收益与投入之比是不是科学合理。此外企业还必须要充分利用一些检修及运行人员经验丰富的优势,让他们积极参与到检修工作中,运用经验判断设备检修状态是否正确。在变电检修革新中,计算机网络技术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它可以对浩如烟海的信息进行比较分析,为资深检修人员经验的进一步发挥提供了基础。

第6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一城五星”城市为总体架构,从构建与百万人口相适应、宜商宜居的现代化城市出发,以大型连锁企业为龙头,以物流配送体系为依托,以先进的营销技术和现代化的管理手段为基础,以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的改革与创新为切入点,以扶优扶强为重点,坚持政策扶持与市场调控相结合,大力推进连锁经营,努力营造有利于连锁经营发展的环境,促进连锁经营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实现连锁经营产需有效衔接,进一步提升我市商贸流通服务业的现代化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主要目标:利用3-5年的时间,市区连锁企业店铺数发展到200--500个,销售额超50亿元,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20%以上。农村市场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村连锁店发展到5000家左右,销售额到25亿元,占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40%左右。重点支持年销售额超20亿元的大型连锁企业,近期着重培育2-3家主业突出、管理规范、经营规模大、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连锁零售企业。

二、主要任务

(一)政策扶持,优先培育一批连锁经营龙头企业。

选择一批资产质量好、经营机制规范、成长性强、具有一定规模的连锁企业,政府在资金、税收、用地等方面给予充分的政策支持,并鼓励他们通过兼并联合、资产重组、参股控股或发展特许经营等方式实现低成本扩张,共享规模效益,促进我市连锁经营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市场占有份额,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科学规划,加快连锁经营与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与城市服务业发展规划相配套,科学制定我市连锁经营发展规划。实施大型商业网点听证制度,有序发展大型综合超市;合理布局生鲜超市、便利店,以先进流通业态改造传统商贸零售业,鼓励社区商业配套网点开办生鲜超市和便民连锁店,不断提高便民连锁经营网点覆盖率;推进个性化服务及专卖特色的专业连锁;鼓励和支持区域内各连锁企业与房地产开发商及相关行业共建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打造商业圈。积极扶持连锁经营企业配送中心建设,鼓励引进和自主研发先进物流管理技术,按照安全可靠、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委托或自建配送体系,努力实现仓库立体化、装卸搬运机械化、商品配货电子化,加快建立高效率的配送体系,提高商品统一采购和集中配送比例;积极支持大型连锁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加快建立综合性与专业性并存的多层次物流配送体系。

(三)科技创新,努力提高连锁经营企业的规范化水平。

大中型连锁经营企业要掌握和运用现代科技管理技术,实现技术创新,逐步推广条码技术、防损防盗管理、时点销售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和电子订货系统,在物流、配送企业推广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加快企业内部商务活动电子化,实现总部、配送中心、连锁店之间的网络传输和无纸化运作;不断加强企业的资金管理、采购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营销服务管理,按照连锁经营标准化、专业化要求,逐步建立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和作业标准,加强对企业经济活动的计划与成本控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以良好的信誉、完善的服务和优质的商品扩大销售。

(四)引导消费,努力开拓农村市场。

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连锁化、标准化的农村连锁直营、加盟店。加快农村传统商业网点改造和资源整合,引导和鼓励大中型流通企业的经营网点向农村延伸,县城建设配送中心(店),乡(镇)发展连锁超市,村庄发展便民连锁农家店,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农村新型营销体系和为农服务的商品销售网络,解决农民消费不方便、不安全、不实惠等问题;努力实现“一网多用”,扩展农资代销、农产品收购和工业品下乡等市场功能,深挖农村消费潜力,促进农村消费。各级人民政府要在财政补贴、土地使用等方面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到城市社区、农村建立营销网络。

(五)产销对接,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

贯彻实施商务部开展的“农超对接”工程,支持大中型流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大对接力度,继续坚持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直接向超市、社区菜市场、便利店等配送产品。同时把优质农产品运进城,开展深加工,扩大城市连锁超市鲜活农产品经营比重,通过连锁化经营促进农产品市场流通规模化,多渠道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促进农民增收。

三、政策措施

(一)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建立健全准入机制。

工商、卫生、环保、质检、消防等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除有特殊规定外,服务业企业设立连锁经营门店可持总部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流通连锁经营企业《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及监督管理工作由市工商管理局统一负责;餐饮连锁经营企业《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发放及监督管理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负责。连锁经营企业食品卫生监测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

鼓励连锁经营企业“一网多用”,可引入便利店+快餐经营形式,对其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品、书籍、报刊、音像制品、电信业务的,可由总部向审批机关申请办理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总部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后,向连锁店所在地有关部门备案,并由连锁店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关登记即可。对连锁经营企业要求设立非企业法人门店和配送中心的,门店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予以支持,不得设置障碍。

(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推动企业发展。

鼓励和促进连锁经营企业参与社区商业建设,连锁经营企业(桑拿、洗车等特种行业除外)用水与一般工业并轨;社区内认定的大型连锁经营企业暂缓实行峰谷电价;对社区内经认定达到标准化要求的连锁经营企业(包括纯大众洗浴设施),用水价格与居民用水价格并轨。对新增的我市连锁经营企业市内跨区域设立的直营门店,凡在总部领导下统一经营、与总部微机联网、并由总部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的,经税务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审批同意,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可由总部统一办理。

对连锁企业的送配货车辆,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市商务局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统一研究审定后,办理*市货运“通行证”,配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制作的临时“准停证”,以满足连锁企业配送货物的需要。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要对符合条件的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市区通行、停靠的便利,确保物流配送车辆畅通无阻。

对于实力较强、信誉度较高的连锁企业加盟店,可按规定程序向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小额担保贷款给予一定的贴息,从服务业引导资金中列支。

(三)打造优质发展环境,规范执法检查行为。

在保证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工商、环保、质检、新闻出版、食药监、劳动、物价等部门对连锁企业及其分店的检查,可采取各部门联合行政检查或单级行政部门检查制度,减少对连锁经营企业的多头和重复检查。推行多部门联合检查和市一级主管部门统筹安排检查。根据连锁经营企业的特点,强化总店的管理责任,并把检查的重点放在总部和配送中心。

(四)切实加强收费管理,不断减轻企业负担。

各有关部门要规范收费制度,公开收费标准,实行收费登记卡或缴费明白卡制度,行政执法部门按规定收取的各种费用(包括罚没收入),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向连锁经营企业乱摊派、乱收费。

第7篇

一、保持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民营经济功不可没

民营经济事关改革发展大局,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地位越来越突出。没有民营经济的快发展、大发展,就没有*经济的快发展、大发展。

一是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两年来,*省民营经济年均增长速度保持在15%以上,年均拉动经济增长5.9个百分点。20*年,全省民营经济单位总数达到158.6万个,同比增长了7.7%;完成增加值4025.8亿元,增长15.6%,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5.6%;实交税金324.2亿元,增长44.2%,占全省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41.5%,比20*年提高6.1个百分点。*省能够提前一年实现“翻两番、三步走”战略目标的第一步目标,民营经济挑了重担。

二是促进财政增收。20*年,全部财政收入完成778.3亿元,增长22.6%,增幅为1995年以来最高水平。据统计,去年全省民营经济单位上交税金过亿元的县(市、区)达到95个,过5亿元的有10个,过10亿元的有5个。其中,迁安市和丰南区分别达到16.6亿元和15.1亿元。全省上交税金超过亿元的民营企业达到7家,*国丰钢铁有限公司纳税近7亿元。民营经济为全省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是拓展就业空间。截止目前,民营经济吸纳就业人员达到927.1万人,占全省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49%。20*年新吸纳就业人员59万人,其中安置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25.3万人,城镇个体私营经济新增就业19万人,占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的50%以上。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分别超过公有制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就业人数,已经成为增加社会就业的主渠道。

四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从产业结构看,民营经济已从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生产和餐饮、零售等服务业,拓展到高科技产业、现代制造业和新兴服务业,并开始进入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目前全省认定的高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占90%以上。从产品结构看,全省民营企业有7个产品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有5个品牌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占全省总数的39%。从城乡结构看,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吸引了大批农村人口和生产要素向城市和小城镇聚集,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从区域结构看,经济比较发达的“中间一线”地区,民营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带动了整个经济的快速增长;经济比较薄弱的“两厢”地区,通过大力吸引民间资本,放手发展民营经济,经济增长的内生力量迅速增强,发展速度明显加快。

二、促进民营经济更快更好发展,落实政策至关重要

今年2月份,国务院出台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较为完整、系统地提出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这是民营企业期盼已久的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份非常及时和重要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民营经济迎来了一个新的春天,必将对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和省文件精神,切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更加充分地发挥政策效应。根据*省实际,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放宽民营经济市场准入。国务院《意见》七个方面36条最大的突破在行业准入上。可以说,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大门已经敞开,现在关键是把二门、三门尽快敞开,省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尽快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规定,全面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使民营经济能够真正进入、尽快进入。

第二,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财税金融扶持力度。各级政府都要在本级财政中依法设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逐步扩大规模,主要用于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支持中小企业的工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落实对民营企业的税收扶持政策。各类金融机构要从我省民营经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完善金融服务,改进信贷考核和奖惩办法,提高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比重。拓宽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大力支持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在国内外上市融资。年内要重点推进康泰、文丰、冀能、保龙仓、怡达等5家企业的境外上市工作。进一步做好农村小额信用贷款推广工作,解决好农民创业贷款难问题,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第三,完善民营经济服务体系。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起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当前,要重点加强创业辅导、融资担保、人才培训三大服务体系建设。有条件的市、县,要积极创办创业辅导基地,为中小企业初创者提供创业支持,解决初创阶段企业遇到的突出困难,提高创办企业的成功率。各级政府要大力推进信用担保机构建设,在财政资金安排上逐年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和省外大的金融服务机构投资入股或独资兴办担保机构,20*年全省担保资金达到30亿元,培育15—20个担保资金千万元以上的担保机构。明年全省担保资金要力争突破40亿元,2007年要达到50亿元。以提高民营企业家素质为目标,加快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人才培训网络建设,实施银河培训工程,拓宽培训渠道,提高培训质量。同时,加强信息、技术和法律服务,想企业所想,帮企业所需,解企业所难,为民营中小企业创业发展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第四,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要依法保障民营经济主体的财产安全,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不得采取强制措施,查封、冻结、没收民营经济主体的财产、资金。公安、司法机关要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严厉打击侵害民营经济合法利益的犯罪活动,加强对民营经济合法财产、生产经营活动、经营管理者人身安全和从业人员权益的保护。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创造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解决好个别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良的政务环境。

第五,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继续组织民营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开发,努力实现“四个发展”:即由单一的项目投资开发向全方位、多领域开发扶贫发展;由统一组织、集中活动向自觉组织、经常活动发展;由组织省内民营企业参与向组织省外乃至全国民营企业参与发展;由组织民营企业到贫困地区向组织贫困地区走出去发展。各地要创造出更多行之有效的好方法,推动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向更高层次提升。

三、做大做强民营经济,改革创新势在必行

今年是改革攻坚年。实现民营经济大发展,既要有总量的扩张,又要有质量的提高。要鼓励支持民营企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体制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努力提高产业聚集度,提高综合素质,提高企业竞争力。具体讲,就是着力推进“五个转变”,实现“五个提高”。

一是从主要依靠机制优势,向主要依靠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转变,提高民营经济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民营企业原有的机制优势正在逐步减弱,而技术和管理落后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提高民营经济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既是经济发展对民营经济的要求,也是民营经济自身发展的需要。当前,要突出抓好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

体制创新主要指产业体制的创新。坚持扶优扶强和联合发展的方针,鼓励优势民营企业运用资本扩张和业务合作等手段迅速做大做强,形成一批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并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航空母舰”。促进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分工协作,建立以大企业为主导、大中小企业分工协作的产业组织体系。改变目前普遍存在的“大而全”、“小而全”和“低、小、散”的现状,使大企业主要集中于产品技术开发和品牌经营,中小企业主要集中于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促进产业整体水平的提高和增强综合竞争能力。

技术创新是建立企业竞争优势的核心。积极推动建立以大中型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对企业建立技术创新机构给予包括资金在内的各种支持。鼓励企业通过开展产、学、研合作等多种形式,建立技术依托。积极支持建立各种形式的公共创新平台,帮助中小企业提高创新能力。鼓励民营企业创立自主知识产权和开展品牌经营,引导民营企业从初创时期的模仿跟进方式转向创造核心技术,实施名牌战略,争创国内和国际知名品牌。

管理创新是企业做大做强的关键。民营企业要根据自身特点和发展阶段,选择适宜的企业制度,有条件的应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打造广纳资本和人才的制度基础,克服家族企业和家族管理的弊端。加强人力资源、财务和质量管理,引导民营企业家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开阔视野,转变经营理念,建立现代化的管理体制和机制。

二是从主要集中在传统制造业和商贸业,向全面进入高技术高附加值先进制造业、基础产业和新兴服务业转变,提高民营经济的产业层次和发展水平。*省民营经济主要集中在资源型的传统制造业和商贸业。要实现新的跨跃,必须瞄准国内外产业转移趋势,加快产业升级。以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为目标,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努力把传统特色优势产业建设成为高附加值加工制造业。引导民营企业加大项目投入,抓紧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推动大型民营钢铁企业联合投资,参与*钢铁行业整合。充分利用京津的科研优势,大力发展科技型民营企业。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民间资本投向重点建设领域、基础设施和现代物流、现代信息服务、市场中介等新兴服务业,进入金融服务业。

三是从主要依靠省内资源和国内市场,向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转变,提高民营经济的外向发展水平。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国内地区间的经济合作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到省外、到国外去,通过跨区域、跨国经营做大做强,是*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要做好环京津这篇大文章,充分发挥其资金、人才、技术、市场等优势,为我所用,加快发展,推动民营企业成为京津冀经济合作的生力军。帮助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走出去”,到境外投资办厂,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到境外设立研发机构,进行资源开发和跨国并购。支持民营企业扩大出口,通过降低成本、调整结构等手段,努力提高外向型民营企业的竞争力。同时,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为来我省投资发展的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提供畅通的渠道和良好的平台,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四是从现有的小规模经营逐步向更高层次的规模化、集群化转变,提高民营经济的集约化和规模化水平。一个地方的经济实力实际上是靠一批骨干企业支撑的。在世界经济500强企业名单中,哪个国家的企业多,哪个国家就是强国;在中国500强企业名单中,哪个省的企业多,哪个省就是强省。这是不争的事实。建设经济强省,就必须有自己的“航空母舰”。坚持“多予少取”、“放水养鱼”的方针,重点抓好100家规模民营企业、100家成长型民营企业、100个名牌产品,做大做强。发展产业集群是提升产业竞争优势、打造经济新增长点的重要途径。我省地方特色主导产业优势明显,具有发展产业集群的有利条件。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把自身的发展放到全省、全国乃至全球的大背景下考虑,选择确定1—2个基础好、关联度高、市场前景广阔的主导产业,集中力量壮大龙头企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尽快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构筑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支撑点。为推动产业集群健康有序发展,省政府将出台有关文件,并选择一批产业集群给予重点支持。

五是从比较粗放的经营方式向更加注重信用、质量、生态和遵纪守法的经营方式转变,提高民营经济的整体素质和可持续发展水平。在*省民营企业中,以大量消耗资源、污染环境为代价换取发展的粗放经营方式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假冒伪劣、欺诈行骗、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时有发生。信用是市场经济的通行证,也是企业发展的基础。要把追求经济利益与遵循现代市场经济法则结合起来,把追求企业经济效益与实现社会效益结合起来,诚实经营,公平竞争。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积极开展信用征集、评价活动。坚持质量立业、品牌兴企,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的品牌意识、质量意识,创造出更多的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把实现民营经济新跨越和生态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广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绿色制造,积极发展“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推动增长方式转变,提高民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水平。

四、实现民营经济大发展快发展,各级政府责任重大

各地各部门要把发展民营经济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高度关心重视,把握发展大势。要立足现有基础,加大工作力度,保证领导力量到位、工作责任到位、政策措施到位。要像关心国有企业一样,满腔热情地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搞好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部署、有考核。要关心爱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继续做好个体劳动者和民营企业家参评省级先进、劳模的工作,使民营企业经营者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重视做好民营经济的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分析民营经济发展状况,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从今年起,省里建立县(市、区)民营经济考核分析通报制度,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二是强化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包括《关于进一步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内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优化政策、政务、法制、市场和舆论环境,为民营经济快发展、大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政策协调,改进方法,创新机制,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各级工商联、个体劳动者协会和民营企业协会,要充分发挥群众自治组织应有的作用,成为政府管理和引导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参谋助手。深入宣传党的民营经济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宣传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和表彰民营企业的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共识。抓紧建立健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宏观调控、部门全力支持、全社会积极参与、企业自主发展”的工作格局。

三是完善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发展民营经济,政府的核心任务就是搞好服务。要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手段。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的方针,把加强和完善管理贯穿于加快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民营经济在规范、法制、有序的轨道上发展提高。进一步落实优化发展环境的各项政策措施,把更多的精力转到为市场经济主体服务和优化发展环境上来。县级政府机构改革,要明确部门承担民营经济管理和服务职能。加强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工会组织。民营企业要自觉接受党的政治领导,自觉服从政府的依法管理,主动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第8篇

中小企业是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科技型中小企业是自主创新的主体,代表了中小企业的发展方向。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要求,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载体,是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提高居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多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措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不断加快,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突破性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后,要把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举措,集中全县各方面力量,扶持一批技术水平高、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使之尽快成长为科技“小巨人”企业。

二、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坚持积极引进与自主培育相结合、全面支持与重点做强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驱动相结合,以鼓励创新创业、做强科技“小巨人”、加快孵化转化、完善创新创业平台为抓手,以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为保障,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为我县经济结构调整、增强产业竞争力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17年,全县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52家以上,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达到1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80亿元以上。培育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科技“小巨人”企业9家,年销售收入3亿元以上的达到4家。

三、重点任务

围绕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不同阶段的需求提供支持与服务,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迅速成长壮大,形成良好的发展态势。发展壮大一批技术水平高、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将之培养成为科技“小巨人”企业,为我县经济发展增添活力。

(一)进一步鼓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欢迎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各类科技人员来我县创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采取兼职兼薪方式创业或服务企业创新。发挥环绕京津优势,加大科技招商引技引智力度,吸引省内、外人才来我县创业。切实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杠杆带动作用,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兴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充分发挥我县传统产业优势,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型企业通过延长产业链和创新链,兴办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进一步推动科技“小巨人”工程。每年从全县科技型中小企业中遴选出1-2家技术水平领先、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相应政策支持,推动其成为科技“小巨人”企业。筛选出一批首创性产品,培育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科技拳头产品,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依靠知名产品实现规模化发展,成为行业领军企业。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新建、引进、重组等多种形式,建设一批国家、省、市、县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升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立企业维权援助机制,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专家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制定发展战略、技术发展路线图、市场营销战略和商标品牌战略等,组织科技型中小企业参加国际产品交易会、博览会等,开拓海外市场。

(三)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大力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加快建设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机构,新兴产业示范区、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等载体的承载能力和综合配套服务能力,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同成长阶段的个性化需求,形成较完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体系。鼓励民间资本、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基础设施和设备等科技资源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园区加快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为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聚集发展提供平台和载体。

四、完善相关政策

(一)落实好现有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技术转让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要求,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继续减免部分涉企收费并清理取消各种不合规收费。

(二)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产品。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新产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通过预留政府采购市场份额等措施,支持企业发展。鼓励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提供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等服务。

(三)引导、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创新型人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联合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流动站,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创新型人才。积极支持列入省、市、县“巨人计划”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积极创新产品和服务,探索和扩大专利权等抵质押方式,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工程,加快培育和完善科技保险市场,鼓励保险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保险服务。

五、强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县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二)加快制定配套政策。县有关部门要围绕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抓好配套政策的制定与落实。县科技局、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商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金融办等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能制定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形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合力。

第9篇

一、推动企业转变发展方式。鼓励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考察新上项目,加快培植一批科技创新型、资源综合利用型、环保节能型、现代服务型中小企业群体。落实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扶持的政策,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和范围的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发生的“三新”(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积极推进企业品牌创建活动,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出口免检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对新获得省名牌或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和创建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的企业,按财政管理体制,由受益地财政分别给予奖励。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高成长性和上市意愿的中小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培育上市,对新上市的企业当年给予一定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市财政局研究制定。对符合国家税收优惠标准的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企业,税务部门根据政策免征增值税,减免企业所得税,引导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和技术改造。

二、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加大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努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鼓励距离市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利用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解决职工住房困难问题。鼓励用工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园区,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集中组织建设工人公寓。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开发建设工人公寓,以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向工人出租。建设以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向工人出租的工人公寓,可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有关优惠政策。对个人首次购买90?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暂按1%征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由30%降为20%,公积金个人单笔贷款额度由18万元调整为25万元,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25年。全面清理涉及房地产业的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杜绝各部门擅自出台前置条件。调整现行土地出让金及其他行政事业性规费支付期限,允许规模较大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易地建设费等行政事业性规费在一定期限内分期缴纳。改进税收预征方式和比例,完善纳税人发票自开票制度。

三、增加信贷资金投入。各金融机构应根据中小企业贷款短平快的特点,扎实做好信贷项目的调研和储备工作,积极争取中小企业贷款政策和贷款规模,提供可循环使用贷款、封闭贷款、抵押质押贷款、融资租赁贷款等多种金融产品。建立抵质押贷款绿色通道,开展股权出质登记。中小企业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林权和房屋使用权等,可以用于贷款抵押。加大银企合作力度,按照银企合作协议,足额落实协议信贷资金;对重点支持企业的贷款予以倾斜,简化审批手续,及时发放到位。在年1月底前投入信贷资金16.2亿元,其中为工业企业投入信贷资金不少于10亿元。由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市中心支行、荆门银监分局进行监测,定期通报。

四、运用财政杠杆支持企业发展。市财政拿出500万元、东宝区和掇刀区分别拿出200万元充实市中小企业担保投资公司,增强担保公司的实力。用活用足退税政策,充分利用增值税退税时间差,帮助企业以应退增值税税款作质押,向银行贷款。安排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300万元,加大科学技术费对企业技术创新扶持力度,调动企业技术创新和投资发展的积极性。年第四季度至年筹措7000万元资金支持李宁工业园、中集集团、天茂集团等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五、加强煤电油运协调。加强与产煤地区政府及煤炭企业的联姻协作,确保重点企业的用煤。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保障电力供应。指导企业合理分时用电,降低购电成本;清理电价执行情况,严格执行电价标准。坚持和完善铁路、交通联席会议制度,切实保障重点物资和产品的运输。

六、宽松企业用工环境。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办法,按照均衡负担、促进公平的原则,在夯实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保持社会保险费收入适度增长的基础上,研究外来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使社会保险费收入增长与我市经济增长水平相适应。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对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工作做得好的企业,下浮工伤保险费率。对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以协调处理为主。

七、鼓励企业拓展市场。积极组织和支持企业出省出境办展、参展、参会,拓展国内外市场。对信誉好、产量大、订单多的参展企业,其参展摊位费和人员经费,由受益地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加强舆论引导,积极策划开展与城乡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本地产品宣传促销活动。认真落实国家退(免)税政策,加快退税进度,鼓励市内企业组织本地产品出口,在资金信贷、品牌创建、出口基地建设和外贸专业人员培训上,给予扶持。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出口,按“免抵退税”的办法执行;对外贸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出口,按“免退税”的办法执行。对企业购进原材料委托其他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如果企业财务处理规范、有委托加工协议并取得受托方对加工费开具的专用发票,委托方属生产企业的,其支付的加工费准予进行进项抵扣,委托方属外贸企业的,其支付的加工费准予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