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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的计价特征

时间:2023-06-04 09: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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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的计价特征

第1篇

关键字:清单计价;规范;改革;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加强了对发包人要求的约束

1.约束了发包人复核招标工程量清单

在2008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中,承包方需要对因发包方的造成的清单不准确负责,影响了承包方的利益。在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中,这一条款被修订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本条作为强制条款,极易与合同条款冲突。

2.约束了招标文件的效力

基于招标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在某些招标条款中业主会约定招标文件的效力,部分条款与清单计价规范及合同条款互相冲突。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规定了合同的效力问题,即“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实质性的内容。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极大的规范了合同的制定过程,限制了招标文件的效力。

3.约束了固定价格合同

在招、投标过程中,发包人往往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且不允许因为物价原因的调价。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中对上述情况进行了约束,明确指出“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款时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本规范附录A的方法之一调整合同价款”;“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在合同中约定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或幅度,如没有约定,则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超过部分的价格应按照价格指数调整法或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计算调整材料、工程设备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则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高者”。以上条款都对发包人的不合理利益进行了约束与控制,这些方面在合同管理时应当受到重视。

4.约束了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措施费包干的条款

发包人可能会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约定“措施费总价包干”,“措施费一律不得调整”等条款,针对上述情况,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新增强制性条款:“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关于措施费的约束条款还在第9.3.2条、第9.5.2条、第9.6.2条以及第9.6.3条中指出,这些条款的存在极大的约束了发包方的不合理的要求。

5.约束了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条款

2013版清单对招标控制价依据第5.2.1条规定,招标控制价应根据条款下的八条依据进行编制与复核,招标控制价是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若招标控制价编制低于成本价则违反了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第6.1.3条强制性条款的规定:“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2013新清单更加详细地规范了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相比于2008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增加了“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这一项。

6.约束了赶工补偿不公平的情况

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时会要求赶工补偿,在补偿中,往往费用不合理,损害了承包人的利益。针对这种情况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第9.12.2款有如下规定:“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与承包人商定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

二.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在调整合同价款的变革

1.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强化了“合同价款风险分担原则”的强制性效力,并规定了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或在合同中,清楚的注写投标人应考虑的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或幅度。新清单体现出了对等的风险分担原则,并积极综合各方的意愿与能力,实现风险的分担。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规定了风险的划分。

2.根据风险将调价因素进行了划分,再通过细化,明确了可以调价的类目。法律法规的变化、人工费的调整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的调整是发包人完全承担的风险。而工程变更、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合要求、工程量清单缺项是发包人有条件承担的风险项目。物价变化、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工程量的偏差在合同管理中是需要承包双方共同约定承担的风险因素。

3.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还规定了其他调价的事项。

(1)索赔类

承包人的费用索赔与工期索赔要求相关联时,发包人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结合工程延期,综合作出费用赔偿和工程延期的决定。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发包人的损失,应参照承包人索赔的程序进行索赔。

(2)签证类

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进一步明确了签证主体,规定了承包人提出签证的前提、签证的处理程序与支付时间(与进度款同期支付)、现场签证费用的计算规则、承包人承担签证费用的条件(未经发包人签证确认,承包人便擅自施工的)。

(3)计日工

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与2008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相比,不同点为适用范围约定的不同,2008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中约定的是施工图纸以外,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约定的是工程合同范围以外。

三.结语

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充分考虑了未来建筑市场的市场化需要,制定建筑市场秩序,更需要我们做好新清单下的合同管理。

参考文献:

第2篇

国家计价规范的实施,是我国工程造价计价方式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一个新的里程碑。

一、我省贯彻国家计价规范实行两步走方案。

我省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计价规范,省建设厅于2003年5月发出《关于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通知》(建定[2003]141号),通知要求:“自2003年7月1日起,凡属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一律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并严格按该规范的要求进行招投标”,其“消耗量定额,可参照安徽省现行计价依据中的定额含量执行”。

为了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省工程造价总站提出了“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试行意见”,并举办了多期研讨班进行学习和宣传。同时,总站还提出贯彻国家计价规范的实施方案,即:“两步走方案”:第一步利用我省98年至2000年“基础定额”或“估价表”,作为企业消耗量定额的参考依据,与国家计价规范对接,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做好新老计价依据的平稳过渡;第二步在总结第一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和兄弟省市的做法,编制出与国家计价规范接轨的《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2005年4月,省建设厅的《关于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定[2005]102号)(以下简称省计价规范)和《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建定[2005]101号)(以下简称省消耗量定额)标志着《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下简称省清单计价依据)的出台,从而展开了我省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新局面。

二、省清单计价依据编制的组织领导。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是我省建设工程五大专业清单计价的总称:它包括安徽省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的“计价依据”。省计价依据是贯彻国家计价规范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它的编制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具有严谨的科学性,很强的实践性以及可行的操作性。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今年初省建设厅成立了《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委员会》,厅长谢志平任顾问、副厅长吴晓勤任主任、厅标准定额处和造价总站的负责人为成员,全面领导编制工作。编委会下设8个专业技术组,即:建筑专业编制组、装饰专业编制组、安装专业编制组、市政专业编制组、园林绿化专业编制组、材料价格组、计算机组和综合组。共聘请全省建设、施工、设计、造价咨询及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100多位专家参与编制工作,而且还邀请了兄弟省市的老专家给予帮助指导,可以说编制工作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是我省造价行业的群英会粹。

建设厅领导十分重视编制工作,2004年5月专家们集中时,编委会主任吴晓勤厅长亲临动员大会进行动员,2005年4月编委会顾问谢志平厅长亲自参加审定汇报会,作了重要讲话,他说:“省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实施,标志着我省由定额计价模式向清单计价模式转变……这是我省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推行清单计价,需要建管、招投标、设计、合同管理等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更需要政府各部门的大力支持”。

五个专业的计价依据同步进行编制,在我省尚属首次,这样做最大的好处就是统一和协调了各专业之间过去长期口径不统一造成的麻烦,真正形成了新计价依据的完整体系。

三、省清单计价依据编制的依据和原则。

省清单计价依据的编制是以《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部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以及省政府145号令《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坚持以下五个原则①国家四统一的原则:即“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算规则和统一计量单位”。②量价分离的原则:一是将定额的量和价相分离、二是将工程实体消耗和工程措施性消耗相分离;③贴近市场的原则:充分利用价值规律进行市场调节,坚持先从市场中来,再去适应市场、服务市场、引导市场。④编审分离原则:编者专编、审者专审,大大地提高了编制质量。⑤可操作的原则:清单计价依据,要简便、易行,具有可操作性,不能搞专业化的复杂。

在上述原则下,我们以国家计价规范为基本,还参照了诸如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以及国家“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建筑装饰工程劳动定额及本省现行建筑、安装、装饰、市政、仿古园林等“估价表”。

四、省清单计价依据的意义和作用。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出台是我省工程造价管理和计价体制改革的重大突破,是工程造价工作面向市场、适应新形势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它标志着我省工程计价改革由计划经济完全转变到市场经济,由国内转变到国际的深刻的变化。

其意义在于:①它是国家计价规范的实施细则,其基本条款在全国具有通用性,也是我省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及其管理的依据。②它是建设工程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表现形式,大家知道国际上的建设工程都是采用工程量清单的形式进行竞标,我国加入WTO在建设工程上也应与国际同步,否则我们是不能适应国际市场需要的。③它是参与招标投标各方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遵循的规范性文件,清单招标对于业主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施工企业如何投标报价,合同双方如何进行结算提供可控制性的具体办法。④它是市场经济在建设工程中的产物,市场经济相对于计划经济,突出的不同点是企业的个别成本,而计划经济强调的是社会平均成本,过去社会平均成本抑制了企业个别成本的核算,不能形成企业间的竞争,因而不利用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工程量清单计价适应了企业个别成本的形成,刺激了企业的管理改革和技术更新,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促进企业间竞争。

它的作用在于:①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实现了规范的统一性和报价的自主性,有利于形成规范、有序、开放的市场。②有利于竞争,市场经济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竞争性,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没有竞争就没有市场经济,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相比最大的特点就是有利于企业间的竞争,一个工程若干个企业通过竞争形成的价格,应该趋于合理的价格,较之于过去定额计价的“一言堂”是一个飞跃式的进步。③有利于合理低价中标,清单计价方式,业主只提供工程量清单不提供价格,在入围企业各自报价的基础上采用合理低价中标,这样既能降低工程造价,又能防止和遏制工程中的不正之风。④有利于与国际惯例接轨,清单计价方式是国际上通用的计划方式,采用清单计价既有利于国外企业进入中国建设市场,也有利于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建设市场的竞争。⑤避免了政府定价之嫌。清单计价由企业自主报价,政府只作宏观引导和监管,不参与定价。

五、省清单计价依据的使用范围及特点。

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工程,它的作用如下:

①是政府投资工程控制造价及采用清单计价的依据。

②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价或控制价的依据。

③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

④是审核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⑤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及拔付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转贴于

省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主要体现在以下特点:

1、与国家计价规范相对应编制《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BJ/T—206—2005),省计价规范作为国家计价规范的实施细则,较具体地补充完善了清单计价体系。

2、省计价规范对招标工程“成本价”控制,首次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对于界定工程成本价起到了积极的参考作用。

3、省计价规范中的“清单指引”要求做到工程内容完整,指引到位、准确清楚,较好地解决了“计价规范”与“消耗量定额”之间的有机结合。

4、国家计价规范存在个别计量单位与实际使用不符,项目设置不齐全等,我省采取了一些相应措施,增补清单项目500多项,主要在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部分,这种做法在国内也是为数不多的。

5、省计价规范在表达形式上,突出以表格为主,结构层次清楚,简明实用。

6、国家计价规范没有“消耗量定额”与之配套,省计价规范与省消耗量定额相配套并辅之于“综合单价”,形成了完整的计价体系。

7、省计价依据最大的特点,就是给企业留足了竞争的空间,通过竞争形成合理的工程造价,有效地控制了过去“三超”的弊端。

8、省计价依据体现国情,符合省情,反映行情,是一部既能适应与国际接轨,又具有中国特色的崭新的计价体系,是参与招标投标各方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遵循的规范性文件。

六、省清单计价依据的主要内容。

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内容涉及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五个专业,共有30册,约2000万字,其中消耗量定额就收编了30000多个子目,覆盖之广。省清单计价依据主要有三大部分组成:

㈠计价规范部分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分为五个分册:

即建筑工程计价规范分册、装饰工程计价规范分册、安装工程计价规范分册、市政工程计价规范分册、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规范分册。各分册的主要内容有清单计价依据总说明,清单计价规则、清单计价、施工措施计价、清单计价格式(表式)、清单计价指引以及有关要求等。

㈡消耗量定额部分

《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主要有5个专业组成:

⑴《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上、下册共16章计2500多个子目;

⑵《安徽省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共9章计1900多个子目;

⑶《安徽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共11分册计5000多个子目;

⑷《安徽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上、中、下三册计5000多个子目;

⑸《安徽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上、下册共9章计3000多个子目。

㈢费用定额及综合单价部分:

⑴《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共5章计600多个子目;

⑵《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定额》共13章计800多个子目;

⑶《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分为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综合单价各册。

总之,《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编制,是一项深化工程造价管理和工程计价方式改革的大创新和实践,可以说新的计价依据项目齐全,内容新颖、结构合理、规范准确、表达形式简明,定额水平控制适中,列入竞争的内容符合省情。

新计价依据的出台,是我省工程建设管理中的一件大事,对于政府建设投资决策,加强招投标管理,引导施工企业制定企业定额;对于完善建设市场、合理确定和控制造价,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它标志着我省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迈向了一个新时期,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编制,在省建设厅的直接领导下,得到了国家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的指导和天津、江苏、山东等兄弟省市的帮助,我省十七个市定额(造价)站的参与以及许多专家、学者的加盟与鼎立相助。在此,我们谨表衷心的感谢。

由于我们对新事物研学不够,水平有限,新计价依据出台肯定还有不少问题和缺憾,敬请各界领导、专家、学者、同行们多提宝贵意见,我们一定在下一步工作中进行更正,使之日臻完善。

第3篇

【关键词】工程造价;纠纷; 处理

前言

我国的工程造价,是“按照确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等将工程项目全部建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于从项目筹建开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全程中,正确的项目决策、完整的工程设计将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精确计价。在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及项目施工阶段,由于受地质条件、施工条件、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等多因素的影响,实际工程造价与招投标合同价可能存在较大差异,与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及风险以外的合理分摊存在矛盾。其突出的矛盾体现在工程费用签证和竣工结算,合同双方对合同约定计价条款理解意见不一,争执不下,使一些迟而不决的矛盾演变成了纠纷。此类若不加防范,不能合情处理,则不仅可能影响工程的合理计价,还将给社会留下不安定隐患。

一、正确的项目投资决策、整体深度的工程设计,是精确项目投资估算和施工图预算编制、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根本:

每一项工程项目建设的成败,源于正确的项目投资决策。项目决策正确,意味着对项目建设做出科学的决断,对项目建设标准、建设地点选择、工艺评选、设备选型等直接与工程造价有重大影响的投资行动优选出最佳方案,为建设项目前期预测和合理估算工程造价及在实施最优投资方案过程中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奠定基础。与此同时,为后续的工程设计质量提升、保证设计的整体性、整体深度要求创造条件。可以肯定,一项能够满足施工图预算编制、建筑工程施工和安装要求的具有整体深度的工程施工图设计,一定有利合理、精确工程计价及在关键的施工阶段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有效预防项目施工期及竣工结算矛盾或合同纠纷的产生。

二、合理确定招标控制价与合同总价,严格执行风险共存,合理分摊原则,加强工程造价实时风险监控,防患纠纷未然:

1.施工图预算作为建设工程建设程序中一个重要的技术经济文件,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既是投资方控制造价、确定工程招标控制价、拨付工程款及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也是施工企业投标时报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预算包干的依据和签订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由此可见,合理的招标控制价与施工合同总价源于客观正确的施工图预算,施工图则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基本依据。编制施工图预算既要严格遵守国家计价法规、政策,还须系统熟悉施工图,熟悉标准图及设计变更等与工程计价有关的文件;还应考虑施工现场条件因素,全面收集基础资料,撑握当时、当地的人、材、机市场行情,严格按图计量,按实际价格水平同时考虑一定范围的风险计价,才能真实、完整地确定工程造价,为审定招标控制价提供可靠保障,也为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和最终形成合理的合同总价创造条件,从根源上消除合同纠纷隐患。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之一,是依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在建设项目完成招投标活动后,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的书面合同。合同的主要实质性内容是合同约定的包括工期、质量、计价方式选择,合同风险范围、风险分摊原则及价款调整办法等条款。这些正是在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中涉及投资控制、合同双方利益等最容易发生纠纷的核心。对此,招标人在审定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报价及在合同签约中,均应严格遵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规范招投标及工程计价行为。要坚决遏制那些以低价中标、高价索赔手段承揽工程以及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签约后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等最容易制造合同纠纷的不法行为。对合同类型选择,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客观地选择约定。除一些规模较小、工程量不大、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较小的项目可采用总价合同外,对工期较长、项目的复杂程度较高、单项工程项目设计或地质条件不太明确、或单项工程的分类己详细明确,但实际工程量与预计工程量可能有较大出入时,则应优先选择单价合同,以利于风险的有效管理和合理分摊及规避合同纠纷风险。

三、严谨执行工程造价计价政策,严格依据合同约定的价款结算条款办理竣工结算,恰当处置各类不同性质的合同纠纷:

1.对于在工程计价与价款结算中产生的与计价政策有关的合同纠纷,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框架内,以现行的国家或省、市造价管理部门出台的各项计价政策为准则,耐心做好各阶段、各项计价政策调整的宣传、解释,区分各类不同性质的纠纷,按章、按规范予以处理。对于明文规定的、有明确执行起始期限的材料价格、预算工资单价等调整,必须严谨执行标准予以增/减调整。对于需分段调整、或应予加权平均、或须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的调整项目,更应不厌其详,组织落实计价政策,逐一落实调整。

2.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中,各机构的造价从业人员应高度重视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重要性,按照规范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术。对于涉及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实质内容的项目特征,应予详细而准确的表述和说明,为准确的确定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提供保障。防止任何因项目特征描述不具体、特征不清、界限不明而导致在评标时难以合理的评定中标价;在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产生更改,引起分歧,导致索赔;在竣工结算时,引起争议、纠纷等情况的发生。

3.对不可预见、不能确定的工程合同价款调价因素,这就需要造价咨询企业或各造价从业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实施全程造价管理中,实施跟踪服务,及时收集和积累不可预见、不确定调价因素的笫一手资料,为预防和处理工程价款调整时可能产生的纠纷提供证据。发现问题不回避,应及时汇同参建各方商讨问题,分析确定价款调整办法并形成文件,争取主动,合理调整和控制工程价款,有效化解矛盾。及时反馈信息,不断总结,为处理今后类似案例积累经验。

4.工程建设所需的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大幅异常波动将明显影响工程造价,同时也是工程价款与合同纠纷的主要因素之一。对这类合同纠纷的处理,工程施工发、承包双方首先应在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明确各方承担风险影响的原则。合同条款中对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应予重点明确约定;对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办法应予明确。合同中未约定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的,应由合同双方依照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根据建材市场实际的价格行情,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并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调整工程造价。主要建材差价应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的材料指导价或以双方确认的市场信息价为基准,以施工期同类材料加权平均价格与合同工程基准期价格的差额为调整差价。避免合同纠纷的生成和有效处理合同纠纷。

5.由于工程建设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的实际情况与项目招标投标时的情况相比,因发包人对工程有新的要求、修改项目计划、削减预算或因环境变化、或设计错误等原因对原设计图纸作修改而形成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及工程价款变动,在合同价款结算调整时,因变更签证不完整、不明确或合同各方利益目的不同而为此产生矛盾或纠纷。这类合同价款结算纠纷,具体体现为该不该增/减调整、执行哪一标准调整等多个方面。对这类问题,除了建设方、设计方加强深化施工图设计、完善合同管理以外,发、承包双方均应高度重视变更签证管理,凡涉及价款调整的签证,必须按规范要求的程序办理变更签证。调价依据应完备,变更内容及工程量计算要完整正确,应明确变更工程价款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等约定,各方签证手续齐全,以防产生价款结算纠纷。

结束语

综上所述,有关工程计价与合同纠纷,只要工程项目的参建各方均加以高度重视,全方位积极加以防范,以法律法规、规范和有关计价规定规范各自的计价行为,严格执行计价规范,在不影响工程合理计价,尽可能不伤及合同主体各方利益的原则下,积极、务实面对各类计价矛盾和合理化解纠纷,是完全可以有所作为的。这也将有力维护发、承包各方利益,有效控制建设投资,为创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第4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现状;改革;发展

1.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发展过程

20世纪5O~70年代,我国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是政府的计划经济下的模式,建设产品价格是经过进行计划分配建设工程任务形成的计划价格,概预算定额基价是量价合一的计价。直到90年代初期,虽然国家建设部门提出了“政府宏观指导、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加强动态管理”和“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改革思想,但是改革速度非常慢,没有收到任何成效。90年代中后期,《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规章制度的颁布,使得定额体系逐渐产生了改变,一些材料的价格也开始放开,进行工程结算的时候可进行材料价格的相关调整,但这依然不能够达到市场经济发展的准求。直至2001年初期,伴随着我国颁布的国有建筑企业面向市场,国内大部分的省市定额管理模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量价分离、单位报价开始逐渐提上日程,这便促使材料价格逐渐朝市场化的方向发展。

2.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现状

2.1工程造价脱离市场,具有显著的‘计划’特征 譬如:国家制定的概预算定额太长、更新较慢、变化程度低,通常在经过三四年后才更新一次。导致各个省市也会以此为依据制定省市的定额,这样通常不能够很好的展现出一个地区真正的市场价格,但,建筑市场供求及价格随时发生着改变,特别是最近几年产生非常显著的变化,很难做出综合单价的估算,为此,定额具有显著的盲目性、滞后性,这样将会造成工程造价不能够灵敏的展现目前市场的现实情况。

2.2工程造价未反应竞争机制的具体要求 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前提是自由竞争体系,建筑业相互间的竞争展现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方面,竞争的核心是价格的竞争即工程招标报价。

2.3现行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目前,我国各个地区先后创建了有形的建筑市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把政府投资和关乎国际民生的工程招投标活动都包括在内,开展统一化的管理及招投标活动,确定招投标形式,对工程评标、定标进行审定。然而每个地区的评定表方法不同,唯一的共同之处就是招标确定标底,报价需受到国家定额标准的约束,在进行各方面综合评价的前提下来确定最终的中标人。然而,具有显著优势、可操作性较强的低价中标方法一直处于不断探索的过程当中,并没有获得大范围的有效运用,所以在进行招投标的时候,施工企业投资成本较高,操作中人为因素多,暗箱操作是不可避免的。

2.4工程造价专业队伍素质良莠不齐 我国从事工程造价的人有上百万的数目,而大多数的工作是套定额,在当下的高等教育中,工程造价也主要是对定额的使用及怎样套单价进行学习,所以,大多数的工程造价人员对价格及实务方面的知识了解的非常少,为此,工程造价队伍总体素质急需进一步提高。

3.工程造价管理的具体措施

3.1制定与之对应的法律规章制度 国家及相关建设单位依据目前建筑市场的现实情况,对工程造价计价行为进行有关规定,确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目标,开展行之有效的工程造价掌控,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利益,提升企业投资效益,不断的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规章制度。譬如:《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这促使我国市场经济工程造价管理计价体制产生了一定的进步,逐渐向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转变,步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

3.2明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职能 一项良好的改革管理需要有相关的人员去加以实施和进行监督,法律规章制度必须要有人去贯彻。作为工程造价管理执行主体,针对工程造价管理范围及管理职能要进行明确的确认。其要全方位深入建筑市场的经济活动当中,对建设工程全过程开展全方面的造价管理,同时和相关部门共同合作,针对合同当中的造价条款、市场价格信息及造价机构队伍等进行严格的监督及掌控。造价管理部门需要对政府有关部门所颁布的价格政策进行完善的解释,帮助政府部门来制动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各个项目的名称、进行统一计量,创建完善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格条款及招标控制价的登记备案,同时对工程造价开展全过程的动态化管理,有效的降低工程施工成本,逐渐实现建设工程目标。

3.3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要与实际相符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通常是依据工程估算标准、概算定额、预算定额、费用定额、施工设备费用定额和补充定额、国家规定的计价依据共同组成的。工程量计价的主要方法将变成工程量清单计价,目前,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一定要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同时定额计价的主要内容在于动态化管理,建设施工企业需要从自身的技术管理水平出发进行企业定额的编制,根据当前市场材料的价格进行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

3.4强化对造价咨询机构及造价专业人员的管理 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是房地产市场发展形成的产物,在建筑市场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就当前建设工程造价潜存的问题,提出以下管理措施:①强化工程造价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是造价咨询中介的归口管理部门,发挥着非常重要的监督管理作用。② 完善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加强整顿治理。遵循我国建筑市场管理具体条例,开创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氛围。③ 不断培养造价咨询队伍,提升业务水准。有效结合我国《资格证书》相关体制,强化从业人员的业务考核、遵守职业道德,争取促使从人人员综合素质得以提升,从以往单一的预算编审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转变。

4.结束语

总而言之,建筑业市场的现实状况要求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一定要放弃之前固有的不能够与目前市场经济发展相吻合的理念和做法,开展实时创新,努力探索一条与目前市场经济发展相吻合的工程造价管理思路,促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获得更好的发展。

第5篇

关键词:装饰装修;工程量清单;编制;看法

中图分类号:E271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目前国际上通用的一种造价控制方法。随着我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颁布实施,清单计价方式规范了清单计价行为,改变了建设市场计价混乱的状况,在建设工程中得到普遍推广应用。通过对工程量清单计价与施工项目全过程的造价控制工作研究,能够有效控制工程项目的成本,提高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使施工企业能够在当今建筑市场激烈的竞争中占取一席之地。

1 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上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通行做法,它反映的是工程的个别成本,而不是按定额的社会平均成本计价。工程量清单将实体消耗量费用和措施费分离,使施工企业在投标中技术水平的竞争能够分别表现出来,可以充分发挥施工企业自主定价的能力,从而改变现有定额中有关束缚企业自主报价的限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本质上是单价合同的计价模式,第一,它反映“量价分离”的特点,在工程量没有很大变化的情况下,单位工程量的单价都不发生变化。第二,有利于实现工程风险的合理分担,建设工程一般都比较复杂,建设周期长,工程变更多,因而建设的风险比较大,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人只对自己所报单价负责,而工程量变更的风险由业主承担,这种格局符合风险合理分担与责权利关系对等的一般原则。第三,有利于标底的管理与控制,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量是公开的,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标底只起到控制中标价不能突破工程概算,而在评标过程中并不像现行的招投标那样重要,甚至有时不编制标底,这样从根本上消除了标底的准确性和标底泄漏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2 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反映拟建工程实体消耗部分项目,计算的是工程实体部分。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严格遵守”四统一”规则,即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同时,在描述“项目特征”时,招标人应按计价规范要求,将项目特征详细描述清楚,不能在描述中有“按施工图规定所有内容”等笼统、含混的描述,这样才便于投标人报价。

项目名称的统一,也是实际工作中大家较难把握的,尤其在编制装饰工程量清单过程中,针对各种装饰分项工程如何在项目名称统一下,做到让投标人一目了然,工程量清单除了写出统一的项目名称外,还应按要求考虑项目规格、型号、材质等特征要求,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使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具体化,能够反映工程造价主要因素。

2.2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实体项目施工,发生于该项目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应考虑多种因素,除工程本身的因素外,还涉及水文、气象、环境、安全和投标人的实际情况等。由于不同投标人将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法与施工措施,因此,措施项目的工程数量只能按“项”计列,具体工程量由投标人自行计算。招标人提出的措施项目清单是根据一般情况确定的,没有考虑不同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如果有清单中未包括但实际建设过程中需要采用的措施,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自行补充,否则按无其它措施认可。

2.3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

其他项目清单主要体现了招标人提出的一些与拟建工程有关的特殊要求,如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等。此部分费用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予以说明。

3 装饰工程量清单编制的难点

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关键是列出清单项目,在清单项目中明确需要体现的项目特征和项目,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关键是列出清单项目,在清单项目中明确需要体现的项目特征和项目包含的工程内容。

3.1项目的划分(列项):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以形成“工程综合实体”项目或以主要分项工程为主来划分(实体项目中一般可以包括许多工程内容,以建筑、装饰部分居多。结构部分往往按分项工程设置)。在《计价规则》中,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设置作了明确的规定。而定额一般是按施工工序设置的,包括的工程内容一般是单一的。

3.2项目划分的原则:

以形成工程实体为原则,这是计量的前提,与消耗量定额相结合的原则,便于形成综合单价的原则,便于使用和以后调整的原则。

3.3项目名称的定义:

项目名称原则上以形成工程实体而命名。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设置应按《计价规则》中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 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特征,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3.3.1项目名称:

清单中的项目名称可以和《计价规则》中的“项目名称”完全一致,如:块料楼地面、石材墙面、墙面装饰板、吊顶天棚、胶合板门等。项目名称也可以在《计价规则》的总框架下,有的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进行重新命名,如《计价规则》的“块料楼地面”也可以命名为地砖地面、 地砖楼面、防滑地砖楼面、陶瓷地砖地面等;如“吊顶天棚”也可以称为:石膏板吊顶、铝扣板吊顶、 吸音板吊顶等;如“块料墙面”可以命名为外墙面砖、内墙瓷片等;如“胶合板门”也可以称为:夹板门、双面夹板门等。

3.3.2项目特征的描述:

项目特征是用来表述项目名称的实质内容,是对项目的准确描述,直接影响工程实体的自身价值,用于区分《计价规范》中同一清单条目下各个具体的清单项目,是设置具体清单项目的依据。项目特征按不同的部位、施工工艺或材料品种、规格等分别列项。项目特征的描述充分体现了设计文件和业主的要求。装饰工程施工工艺复杂、变化多样。

所以项目特征的描述,应根据规范、施工图纸、标准图集,再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工程结构、使用材质及规格或安装位置等,给予详细表述和说明。对于部分施工工艺复杂的项目,对其施工工艺也应予以详细的说明。由于种种原因,对同一项目,由不同的人描述,会有不同的结论或答案。

4 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注意事项

编制工程量清单要注意:

(1)全面掌握图纸内容,做到不漏项,把工程中可能出现的清单项列出来,以防施工中出现该清单项时,签证和结算时会出现相互扯皮的情况;

(2)结合图纸及工程实际,准确描述项目特征,防止施工中对综合单价的事后调整;

(3)可根据工程计价的实际要求与合同约定条件对清单作适当调整,对清单列项进行合理的二次拆分或整合。

(4)对图纸中过于粗糙的部分可以由设计人员补充说明,或者要求有经验的承包商在零星项目清单中自主报价,此部分价款在工程实际发生时可不作调整;

(5)对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装饰材料及卫生洁具等市场价格差距较大的材料设备要给出暂定价或由业主自行采购,防止投标人利用价格差异,搞低价中标;对关键设备及材料可采取业主供应,保证质量;对一些常见的变更项,同样要编制出清单项,在零星项目清单中体现;

(6)注意取费文件的时效性,正确的确定取费标准。一般取费时,应遵循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文件和规定,依据相关的要求和文件的时效性,按工程性质合理的确定取费基础,保障国家及建设单位利益同时又维护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做到公正、合理计费。

5 结语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充分体现了市场定价的原则。要从头做起,控制得越早,效果越明显;要将工程造价所要控制的具体问题在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中反映出来;将清单不能体现的问题放在工程实施阶段的文件、合同及协议中予以完善。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参考文献:

[1]刘远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5:16-46.

第6篇

关键词:电力工程;清单计价;应用;探讨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3)21-0028-02

随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电力行业打破垄断、融入市场竞争已经势在必行。智能电网的发展标志着我国电网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国家电网公司提出建设“一强三优”的一流电网,提升电力行业精益化管理水平。在此背景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工程招投标中应用日益广泛。

1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简介

工程量清单是指,建设工程在招投标中,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将拟建工程的全部项目和内容按有关计算规则计算出工程量,并将其详细列出,在招投标时,作为相关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供给投标人,投标人以此为依据,结合企业自身情况,逐项填报单价,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它由总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零星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等部分组成。

对待建工程来说,工程量清单能够清楚、分部分的对工程的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相应工程量进行统计,对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投标的报价、签订合同价、工程进度款的制定、工程量的调整和竣工结算、索赔金额的制定都具有重要作用。

2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应用于电力工程的必要性

2.1 电力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电力企业具有自身的行业特殊性,天然的垄断特征使得电力企业在曾经长期运行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受到政企合一的影响,电力企业在近几十年中普遍使用传统的定额计价方式,即:电力企业自身不具备定额,而是通过国家颁布和规定的劳动定额、消耗定额、取费定额来展开工程量计价。电力工程在投标时,普遍采用政府或者相关部门颁布的社会平均水平的消耗量指标,仅依据消耗量定额,揣摩招标人及其他投标人的心理,投机性地对消耗量定额作一定幅度的调整来确定投标报价。

电力体制改革的目的就是打破垄断,提升企业活力,融入市场竞争。在此背景下,优化传统体制,采用更加先进、灵活、符合市场经济特征的新型计价模式势在必行。

2.2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优势

根据上文所述,受到垄断特性的影响,我国之前普遍采用定额计价的方式来进行电力工程的概预算工作,以及相关的招投标,传统的定额计价方式具有强烈的行政性和法令性色彩,缺少灵活性,体制较为僵化,而且很容易让电力工程施工单位形成对国家过分依赖的情况,由于定额的数量都是国家来制定,企业自身自由度和自主性不强,所以施工企业普遍参与度较低,在定额体制下造价的灵活性也受到很强的束缚,增加了招投标工作中,对资金的控制难度和把握,不利于充分体现投标单位之间的公平竞争,与市场经济发展精神不符,已经很难适应现行电力体制改革的需求。

与传统的定额计价方式相比,工程量清单计价具有以下优点。

2.2.1 综合单价形式的采用

与传统的定额计价相比,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了综合单价的方式,对工程量中的规定计量单位,将相关的材料费、人工费、利润、风险等可能的因素都考虑在内,更加的贴近实际情况,体现采购优势,并可以为材料价格的预算提供基础。此外,综合单价形式的采用,也有利于企业对施工设备、施工条件、技术专长等因素的优势体现,针对具体工程的料、机、工的消耗量报价,并将企业自身优势体现。

2.2.2 工程风险的合理分担

工程量清单计价由招标人提供具体的工程量和相关信息,投标人结合招标人提供的信息来进行报价,实现了工程风险由招投标双方的共同分担,降低了电力工程双方的压力,符合市场经济原则。

2.2.3 投标方实现公平竞争

定额计价的缺点之一就是不利于参加投标双方之间的公平竞争,而工程量清单模式则为投标方的公平竞争提供了平台,根据招标方提供的信息,投标方结合自身情况进行报价,公平竞争,质优价廉则中标,符合市场经济原则。

3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电力工程中的应用

为了使我国工程造价管理面向市场,与国际惯例接轨,建设部颁发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并于2003年7月1日起执行。《计价规范》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建设市场由计划向市场的转变,并为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奠定了基础。2007年12月《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也开始实施,更进一步标志着工程量清单计价在电力工程领域的推广和发展。

工程量清单计价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国家把产品的定价权力还给了企业。在新的计价模式下,为更好的推进工程量清单工作,笔者认为,电力企业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

3.1 建设方提供合理的工程量清单

建设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否合理和准确是做好电力工程的第一步。首先,要求建设方对工程图纸有深入了解,严格依据电力工程建设的各项规定,来进行工程项目设置,明确各项施工工序及其项目特征,确保对工程工艺给出清晰的要求,清单编制不漏项。其次,建设方在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时,还应该根据国家相关的质量和安全法规,并结合工程实际,进行措施费项目的设置,对所包含的内容进行详尽说明。最后,建设方在进行招标控制价和相关浮动范围的制定时,应充分结合市场经济情况、工程施工特点和工程现场情况来制定,提供合理的招标控制。

3.2 施工方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电力工程的施工方应该积极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为企业工程量清单工作实施打下基础。首先,应该根据企业内部相关的施工技术、管理、造价资料,结合企业施工使用的人力、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来建立企业内部定额,通过对企业完成项目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消耗量的预估,来进行企业成本预算,从而为投标报价做准备。其次,完善企业的询价体系。施工企业可以通过广泛的市场调查、询价、网站查询等方法,了解市场行情,建立起企业自身系统的询价体系。最后,施工企业还应该结合自身的技术水平、装备完善度和施工工艺程度的高低,制定科学的施工方法,并不断加强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积累,为投标工作中的快速报价打好基础。

3.3 做好工程量清单中的造价、结算文件编制工作

3.3.1 提高编制人员综合业务水平

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门综合性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技术性和经济性。造价从业人员除应熟练掌握新版的《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1部分:变电工程》(Q/GDW 593.1-2011)和《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2部分:输电工程》(Q/GDW 593.2-2011),对新版标准的掌握能够帮助编制人员提升实践经验,并不断学习工程相关的设计、管理、法律法规知识,以便更好的编制工程量清单。

3.3.2 准确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

对工程量清单制度来说,由承包商承担价格的风险,施工方承担工程量的风险,而工程量按实际调整,所以,对工程造价人员来说,如何准确计算工程量直观重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注意:

①熟悉掌握相关的计价规范和计量规则。为了准确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应该熟悉掌握相关的计量规范和规则,以按照计算规则来准确计算,由于“项目特征”决定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价值,所以,应保持清单项目五要件“项目编码、名称、单位、特征、工程量”统一,确保项目特征与清单一致。

②熟练运用专业的算量软件计算工程量。可以通过专业的计算软件,为准确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服务。

③做好工程量检查工作。对于已算完的工程量,应该进行细致的检查,采用工程量的关联和应证、实践中积累的经验、数据和技巧以及扎实的业务知识,为工程量检查提供科学依据,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3.3 合理组合新工程量项目的综合单价

根据最新规范规定:“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合同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 结 语

目前,在电力工程领域中,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应用还处于摸索阶段,很多环节还有待提升和完善,但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逐渐取代定额计价方式已经成为主流趋势。随着我国电网管理的飞速发展,电力企业在计价机制改革中,应该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做好工程量清单管理,提升企业竞争力。

参考文献:

[1] 刘静.送电线路工程量清单报价策略的探讨[J].湖北电力,2009,(12).

第7篇

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将于****年**月*日起正式实行。*建设厅今天在这里组织召开新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专题宣贯会,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很及时,希望大家集中精神开好这次会议。认真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有利于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促进我*建筑业科学发展。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总结回顾**规范实施以来的工作成效,研究部署**新规范的贯彻和应用。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规范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旧规范于****年*月*日起施行,是我国工程造价改革的重大举措。**规范实施以来,我*大部分工程采用了工程量清单计价,使定价方式更加合理,合同纠纷逐步减少,市场监管得到强化。五年来,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积极地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成效显著,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广泛宣传发动,统一了思想认识。为推动**规范的施行,我*通过专业刊物、网络、报刊、电视等公共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充分认识规范施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统一了思想,为正确施行规范提供保障条件。同时组织力量,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启动我*工程计价依据修订工作,对定额表现形式、定额子目、费用项目等进行结构性调整,增加了工程计价办法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解决了综合定额与清单计价相互对应的技术问题,实现了定额与规范的全方位衔接。

2、加强技术性培训,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普遍提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于***年、****年两次专门组织编写《*****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培训系列教材》,从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实践案例等角度,帮助专业人员全面掌握工程量清单计价技术和方法。全*各地认真组织专业技术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参加培训的人员超过3万人次,专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普遍提高,消除了执行规范的技术。

3、做好市场服务,市场造价趋于合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全面、准确、及时工程造价信息,对引导建设各方正确计价,显得更加重要和迫切。为此,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转变工作方式,关注市场变化,开展工程造价信息的测算工作,通过期刊与网络相结合方式予以,在一定程度上引导了市场合理定价。同时,积极配合招投标监督机构、工程交易中心开展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深入招投标市场调研,及时发现和纠正招投标市场中工程量清单计价存在的问题。

4、完善配套性措施,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落到实处。针对旧规范施行后,建筑市场出现哄抬标价,恶性低价竞争,以及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建设厅及时提出规范招标投标计价行为,加强合同价款及竣工结算管理的思路,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2005年制定了最高报价值设立办法、规范低价中标评标办法的意见,****年编制了施工合同范本。这些配套政策的出台,巩固和发展了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

5、加强监督性检查,工程计价行为进一步规范。为保证**规范执行到位,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管工作,如最高报价值备案、中标后工程造价跟踪监督、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检查等。这些监管工作的实施,取得明显的成效,有效地规范建设各方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

二、充分认识新规范的意义和作用

**规范施行五年来,对建立市场定价机制,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工程造价的深化改革,特别是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和政府监管机制的改革,旧规范在许多方面已无法满足新形势下工程造价管理的需要。因此,新规范是在总结和完善旧规范的基础上出台的,新规范还结合近年来建筑市场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出了诸多突破,主要体现在:

一是遵循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新规范根据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政策等规定,补充了许多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内容,如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要求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既扩大了适用范围,又强化了执行力度。同时,在合同价款约定与调整方面,也充分体现了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对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的精神。

二是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成果。自旧规范施行后,各级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积极推广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同时结合当地实际,做了很多创新性工作,积累了不少经验,大大地推进了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新规范及时总结了各地的先进经验,并形成相应条文。如,新规范汲取了*****最高报价值设立办法的有关内容,制定了招标控制价的相应条文;又如,根据建设部有关规定,新规范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做出了强制性规定;再如,在合同价款计量与支付、竣工结算以及计价纠纷处理等内容,新规范借鉴了*****施工合同范本的做法,将其纳入相应的管理范畴之中。此外,新规范还依据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所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性措施,从技术层面上制定了有关规定,对遏止拖欠工程款、结算难等不良现象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三是促进了工程价款的合理确定。新规范针对建筑市场出现的阴阳合同等不良行为,规定了合同价款约定的依据、时限和内容,明确了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的程序以及法律责任。为解决工程量清单计价就是绝对的“量变价不变”这一误区,新规范区分法律法规变化、发包人过失、市场价格波动等不同情况,提出调整工程价款的办法,完善了“量变价不变”的计价原则,促进合同双方合理确定工程价款。

四是推动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的发展。由于旧规范对工程量清单构成、项目特征描述、综合单价确定等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造成各方理解不一,制约着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的进一步推行,也容易造成工程造价合同纠纷。对此,新规范完善了工程量清单组成,强制性地规定项目特征的描述,明确了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规范了建设各方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将有效推动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的发展。

三、贯彻落实新规范的几点要求

新规范的,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工程造价改革成果,对今后一段时期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切实领会新规范的实质和要求,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按照规范市场、突出服务、加强监督的原则,扎扎实实地推动新规范的施行。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新规范是建设领域实行科学管理,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也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要保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实施新规范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要以实施新规范为主线,将贯彻执行新规范作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保证实施新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广泛宣传,促进应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专业刊物、信息网络、公共媒体、墙报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促使全社会正确认识新规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正确看待新规范对规范建筑市场计价秩序的重要作用,正确理解新规范是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必要条件,争取全社会主动应用新规范,提高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

第三,开展培训,深入掌握。*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和我*参加编制新规范的同志要认真做好新规范的技术交底工作;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配备充足的师资力量,积极搞好新规范的培训工作,使各级政府管理机构、建设各方(尤其是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及广大执业、从业人员尽快熟悉新规范的管理和内容方法。特别是要抓好全*4万多名专业人员(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已近*万人)的培训教育,要将学习新规范列为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继续教育的必备内容。有条件的城市,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专题讲座、研讨会,促进相互交流,全面掌握社会对新规范的接受程度,帮助社会对新规范的正确理解和执行。

第四,联动配合,确保实施。新规范自****年**月*日起实施,全*必须严格统一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迟新规范的实施。各地要积极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保证新规范的执行;各市招投标监督机构、工程交易中心要主动配合,保证新规范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正确施行;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加大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监管力度,及时对新规范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制止和纠正工程发承包双方的不当行为,引导和促进工程发承包双方正确执行新规范,维护正常的工程计价活动。

第五,完善配套,促进发展。新规范的,把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施工合同有机结合起来,将对工程造价行业提出更大的挑战。因此,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认真开展工作,促使新规范得到广泛应用。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将新规范赋予的管理内容制度化,创新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水平,打开工程造价管理新局面;二是主动适应新规范带来的变化,颁发我*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报价值)备案管理办法,修订我*建设工程合同范本,等等,确保这些政策文件与新规范相互链接;三是按照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要求,完善我*工程计价依据的修订工作,及时做好人工、材料、机械等工程造价信息的采集、测算和工作,引导社会对新规范的正确执行;四是推进工程造价软件业的标准化工作,指导技术改造和升级,并依据工程造价数据标准化的规划大纲,促进软件开发商正确应用国家工程造价数据标准开发软件产品,保证工程造价数据有效交换,保障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8篇

【关键词】: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以及相关工作的实施,在为工程量计算、审查提供依据的过程中,也为签订施工合同、综合单价的设定提供了信息资源,以此防止在计算工作中,出现对施工单位构成工程量无休止争论的问题,并且为招标过程中的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工程质量的管理提供依据。

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

其主要分为以下几点:第一,工程量清单的综合性。在多样化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以及利益构成方案集成了综合单价。建设单位在实际发展中提出全面的工程量清单,以此为构建标准化建设工程提供依据,同时施工单位需要提升实际内部管理和施工单位的配置,构建优质的内部管理,从而引导建筑业更好的发展。第二,工程量清单的科学性。在建设项目的过程中,实际建设工程量与标准方案可以依据市场明确建设价格,同时也可以结合自身的计算进行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案有助于避免出现招标不优质的竞争。在工程完成之后,也不可以随意改变综合单价,以此保障招投标工作的有效实施。第三,工程量清单的法律性。在招标工作中,清单工程量和投标报价中综合单价无法随意改变,由此其需要展现在合同中,这种方案的设定有助于构建便捷的项目预算工作内容。

2、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案

在实际发展中,建筑单位施工数量的定价形式法案中的各项工作,都将会影响到成本控制法案的构建项目,由此一定要结合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科学方案。优质的方案,有助于保障工程量清单计价范围的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并且可以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减少销售工作出现问题的概率【1】。

随着市场经济系统的不断优化,其量清单计价形式分析的产物,需要实施优质的宣传工作,在建设工程造价系统和培训工作中,更要保障施工单位及时满足现阶段定价形式,促使上市的价格提供优质的发展环境。依据那时市场价调和数量计算的项目批估值法案一定要结合其施工单位的工作水平。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案有助于保障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实施的效率,从而有助于施工单位引用清单计价方案的整体单价法,结合施工单位实际发展情况为基础,提升施工单位中标的概率。

依据同一阶段提出的法律规定,构建工程施工合同,提升对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下的合作管理,这也是建筑企业在国际化发展竞争下的提出的规定。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放哪可以让施工单位全面认识各个阶段项目的工作内容,提升了我国建筑企业的国际竞争水平。建设工程要求数量清单的承包商和客户实施深入研究。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也在不断增强,而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设定工作在实际发展中还要满足市场规定的过程中,需要提升建设工程施工合作构建标准化的管理,提出全面的管理制度。数量定价是建设工程创新提出的方案,施工方案的工程量清单的引用,不但可以构建标准化的施工单位估值方案,还可以提升建设工程造价的创新工作,从而优化我国建造业,为实际发展提供保障。

3、招标控制价设定质量对招投标的影响

其主要分为以下几点:第一,招标控制价整体设计能力对招投标的影响。控制价格的整体过高,投标报价也会提升,一般情况下市场价格过高,可以提升工程的投资,也会导致国有资本增加成本支出。如价格过低,价格可能会出现太低的嘉禾或者是招标编号管理设定综合总数,影响实际投标工作的效率,并且提升第一次招标的成本支出。第二,招标控制价设定不标准产生的影响。其中包含了控制值,这一项目的内容不全面,如分析内容不全面,特别是在没有全面考察施工现场情况的背景下,若是地质特点投标工作引用不争取的项目成本计算,控制价格就会降低,并且在合作方案上阻碍了合作价格调整工作的实施,结合上述因素导致中标者和施工工作在高压力的背景下发展。第三工程量偏差造成的影响。在实际招标过程中,依据施工图纸和规制信息来计算招标图纸的数量,在所有工程变化的背景下,大部分投标数量需要与实际施工情况相同。第四,新素材和新技术没有市场研究产生的影响。依据市场分析和创新素材,新技术招标工作者依据新素材和新技术,在招标工作中其市场价格的引用具备深入的了解,可以在招标控制价中提出优质的方案,不然价格的提升或者降低会影响理性的整体价值投标控制【2】。

4、招标控制价的发展前景

从生产中提升招标价控制需要一段时间,在此阶段里会产生很多问题,但是其在招投标工作中的未来工作具备一定的引导作用,促使建设工作逐渐具备科学特点。要想在招投标工作中的招标控制价占据重要的地位,工作人员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养,构建相关部门成本,以此对整体招投标工作实施监管工作,保障成本管理工作的科学性,从而提升项目资金的安全性。

5、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设定的总结

清单计价是一项细节繁多的工作,需要工作人员具备耐心、细致、准确等特点,并且准确了解市场行情。在依据项目的特点设定表格,明确并且消灭工程造价工作中存在的隐患,这也是有关平日工作经验的积累,不但可以满足图像判断,计量、设定配置、转变内容、结合传统的方案实施预、结算工作、增强实际市场调查、经济研究和问题方案的基础上,在实践中不断分析和学习,结合国家实时提出的法律规定,对项目成本管理增强管理意识。只有不断学习,有效提升自身的工作水平和操作技能,设定工作才能达到高质量标准【3】。

结束语

总而言之,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控制价的根本内容,是依据区域获取费用要求和计价基础等素材构成设定的,并且在设定控制价的过程中可以对工程量清单不明确的内容实施标记,以此提出拓展说明,这样有助于保障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全面性和标准性。

【参考文献】:

[1]史学仿,张建苹. 浅谈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J]. 科技信息,2014,(19).

第9篇

【关键词】清单;项目;特征;内容;建议

一、引言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一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的推出,进一步完善了工程量清单中对于项目的设置、项目特征的描述和各个阶段计价的管理,减少了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纠纷的可能性,有效地规避了合同双方的风险"但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油漆、防水等工序在清单项目中出现两次;垫层项目中只包含混凝土垫层;带形基础中项目特征缺少肋宽和肋高等,这些问题依然困扰着招投标双方"究其原因,除了招标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外,《计价规范》中工程量清单自身缺陷是造成交易双方结算困难的主要原因。

二、清单项目设置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2.1清单项目设置存在的问题

2.1.1项目名称能否修改、

《计价规范》3.2.4条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在宣贯教材中明确此条文为项目名称确定的原则,然而由于计价规范中对这一原则描述模糊,招标文件编制人(以下简称编制人)对项目名称的确定产生两种不同的理解,而两种理解又各有利弊。

(1)项目名称不能修改"此类编制人将确定原则理解为项目名称应该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从《计价规范》附录中选取合适的清单项目列项,但不能改变原附录中的项目名称,并且认为《计价规范》中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 即”“五要件”之说。因此认为不能根据实际情况改变附录中的项目名称。

清单项目设置中不乏多个工程实体共用一个编码的项目,如金属扶手带栏杆、栏板(020107001)、烟道、垃圾道、通风道(010414001)等。如果项目名称不能修改,当工程中只有一个或者部分工程实体时,编制人只能按照清单中规定的名称编写,这便给投标人造成错觉,从而导致报价错误,甚至后期的结算纠纷。另外,对于梁、板、柱等构件,由于其数量众多、尺寸不一,并且在项目特征中未对其编号进行描述,如果项目名称不能修改,那么图纸上给出的名称便无法体现在清单中,相同的项目名称会出现多次,增加了投标人报价、审查的工作量和出错的几率。

(2)项目名称可以修改。在宣贯教材中多次出现钢爬梯(010606008001)、外墙面抹灰(020201001001)、柱面抹灰(02020200 1001)、外墙乳胶漆(02050600一001)等,均与《计价规范》附录中对应的钢梯、墙面一般抹灰、柱面一般抹灰、抹灰面油漆等项目名称不一致。此类编制人将计价规范中项目名称确定的原则理解为“项目名称是以《计价规范》附录中的名称为基础,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完善和修改”即项目名称可根据工程实际进行修改。如果项目名称可以修改,在《计价规范》又没有相应的修改原则,致使编制人随意修改项目名称,容易产生歧义,给招投标工作增加了难度。

2.1.2《计价规范》中部分内容重复出现《计价规范》中部分内容重复出现,而又没有给出具体操作方法。如混凝土桩工程中的人工挖孔桩应该包含在混凝土桩工程中还是包含在挖基础土方列项中;整体面层和块料面层中均包含防水层铺设,而附录A.7.3中地面防水又有单独的清单编码;门窗项目!金属结构项目!屋面!墙面及排水管等项目中都已包括了油漆!涂料项目,而B.5又将油漆!涂料项目单列"对此,编制人只能根据自身的阅历进行编制,致使编制的工程量清单难以统一"。

2.2清单项目设置的改进建议

2.2.1明确清单项目名称不能修改

项目名称如果能够修改,必然要制订相应的修改原则,但由于项目繁多且情况不一,修改原则难以确定。即便制订了统一的修改原则,编制人仍然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修改项目名称,容易使投标人产生歧义"因此项目名称不能修改,必须按照《计价规范》附录中的项目名称编写,但同时应在条文中增加以下说明。

(1)准确引用有选择性的项目名称对于多个工程实体共用一个编码的项目,应在条文中规定,对选择性的项目名称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或者多种,并在第五级编码予以区分。

(2)补充内容在项目特征中加以描述对施工部位不同而造成综合单价不同的情况,如需区分,可在项目特征中加以描述,但不修改项目名称。例如天棚抹灰(020301001)中包含室内天棚抹灰和室外天棚抹灰(挑檐等),由于二者所需的人工量和脚手架等不同,需分别列项时,可在项目特征中描述施工部位。

对于重复出现的梁、板、柱等项目名称,可在项目特征中添加编号,从而减少报价和审查出错的几率"

2.2.2明确重复出现工程内容的列项原则

对于部分工程内容重复的项目,应在清单的条文中给出列项的指导意见,如果重复的工程内容包含在清单项目中与其他工序同时发包(即该工程内容与其他工序都由同一施工单位施工),那么该项目不应单独列项;如果重复的工程内容单独发包(即该工程内容由单独的施工单位施工),那么该项目应单独列项。

2.2.3进一步完善清单项目内容和类型的设置《计价规范》颁布后,各地的补充项目已达上百项,但仍然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如垫层项目,计价规范将部分垫层从基础中分离出来单独列项,素土垫层、灰土垫层列入、土“石方回填(010103001)”中,混凝土垫层列入“垫层(010401006)”中,但是砂石垫层、砾石垫层在规范中则找不到相应的项目清单,建议增加此项目。在A.3.7、A.4.18条中分别说明 “基础垫层包括在基础项目内”、“混凝土垫层包括在基础项目内”,这与《计价规范》将垫层单独列项的思想相悖,应予删除。

除此之外,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建议增加打钢管桩、型钢混凝土搅拌墙、深层搅拌桩、止水带(片)、路(硬地坪)、成品门、窗、复合地板、其他构件一般抹灰!采光玻璃天棚!饰面花纹等项目。

2.2.4项目设置其他需调整的内容

(1)将模板项目合并至相应混凝土项目中

计价规范中模板项目包含在措施项目中,以“项”或者“m3”为单位,施工单位编制模板项目时,需将混凝土的清单编码逐项列出,逐个计算综合单价"这样既使混凝土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完整,又使混凝土在措施项目中重复出现,并且给施工单位的结算工作造成很多不便"而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多是以工序为单位编制的,模板作为混凝土的一个重要工序,应该合并在混凝土的清单项目中。

(2)规范清单项目的编排顺序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中先后次序是按照施工先后次序安排的,这样有利于编制清单时减少漏项风险"而A.6金属结构工程中是按照屋架一托架一钢柱一钢梁一墙板的顺序安排的,与施工顺序不一致,应按施工顺序调整。

3、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作如下概括总结:《计价规范》中的项目名称不能够修改,需补充内容应体现在项目特征描述中,但对于多个工程实体共用一个项目名称的,应根据实际选择其中一种,并且在第五级编码予以区分。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一2008宣贯辅导教材[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