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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精细化

时间:2023-06-04 09:20:56

导语:在纳税服务精细化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纳税服务精细化

第1篇

一是以激发队伍活力为目标,创新干部管理机制。通过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积极培育引导创新、激励创新、褒奖创新的宽松环境,着力培育一批追求创新、能够创新的队伍,充分调动各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打造一支“创新积极、活力十足”的国税干部队伍。要创新调研建议机制。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大兴调研之风”活动,坚持抓好各级领导干部下基层体验实践。要创新教育培训机制。坚持“专业普及培训”与“专门尖子人才”培养相结合,围绕干部能力与素质的提高,探索建立自助型、体验型、研讨型、网络型“四位一体干部培训新机制”。要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努力在全系统营造“人人讲学习、个个重技能、事事求发展”的良好氛围。积极与当地组织部门取得联系,选派一些有发展前途的后备干部到有关部门挂职。要创新廉政建设机制。着力构建干部自律机制、约束机制、惩治机制和保障机制,使干部队伍不能腐败、不敢腐败、不必腐败。要创新文明创建机制,加大文明创建力度,提升文明创建档次,提高文明创建比例。六是创新绩效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创造一流业绩。

二是以规范管理为目标,创新税收管理机制。实行机关科室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机关业务指导的权威性。完善“四位一体”互动机制,建立信息畅通、程序规范、协调顺畅、制约有力的部门联系机制。发挥“数据管税”的作用,定期开展宏观税负、微观税负和行业税负分析。强化重点行业稽查和典型案例查处,及时发现征管漏洞。规范税收征管操作。细化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强化各个部门、各个环节“无缝”衔接,为税收精细化管理提供统一、全面、实用、标准化的税收业务操作范本。进一步整合资源,拓展“12366”纳税服务平台及网上办税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发挥税务信息集中展示、集成应用、数据交换、统一存取、综合管理功能及安全防护功能,推广远程抄报税的工作,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收管理。

三是以精细化管理为目标,创新税源管理机制。一是拓展税收分析深度。二是强化纳税评估。坚持对重点行业中的重点企业、长期零申报企业和低税负企业进行纳税评估,对典型评估案例予以通报表彰,互相交流评估经验,不断提高纳税评估水平。三是创新税源管理思路。完善画像评估软件和制糖企业税收监控管理系统,并逐步推广至其他行业。探索重点行业、特殊行业、大型企业管理薄弱环节,以及农村税收管理的有效方法,总结税收管理的规律和特点,分析原因、研究对策,促进税收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将所得税与流转税特别是增值税管理相结合,采取收入比对、以票控税等有效措施强化所得税管理。在全市全面推广应用车购税二维条码扫描申报征收管理模式,提高车购税征管效率。四是完善综合治税工作。依靠政府支持,充分发挥部门作用,切实加强与工商、地税、质检、海关、统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作,加强税收控管。强化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健全情况通报和联合办案机制,定期提交税收案件,强化司法保障,增强执法刚性。

四是以规范执法为目标,创新稽查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风险体系。创新稽查方法,做好“查前辅导”工作。加强典型案例稽查和典型案例推广借鉴工作,深入研究带有行业特点的稽查规律,制定相应的查处与防范措施,不断提高稽查工作水平。创新稽查方式,试行分级分类稽查。创新稽查考核办法,重点考核各单位选案的准确率、查案的正确率、审案的合格率和结案的执行率,形成以处罚率和入库率两个指标为核心,以查补率、查实率、查结率等指标为辅助的税务稽查考核体系。

第2篇

(一)继续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全面完成税收任务

严格依法治税,强化税收管理,进一步规范、完善乡镇护税协税制度,确保收入的合法性和结构的合理性,提高税收收入质量,建立科学有效的收入自动增长机制,确保全年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促进地税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二)深化征管机制改革,全面加强税收管理

以信息管税为工作重点,以税收分析为工作主线,科学建立符合现代税收管理要求的征收、管理、稽查、服务一体化的税收征管新模式,实现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良性互动征管新机制。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过程监督,真正做到管到户,管好税,实现征管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进一步深化鞭炮、煤炭、采石三大行业税收征管改革,全面规范我县征管秩序。严格税收执法,加大处罚力度,税务稽查做到重行业、重处罚、重打击,实现服务重管理和打击重稽查的“双管齐下”。全面建立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参数定税的税收征管基本框架,切实利用税源管理解决税源不清问题,利用纳税评估解决企业税收问题,利用参数定税解决个体税收问题。运用建筑业、房地产业的“两业”上线系统加强对两个行业的税收管理,力求有所新突破。

(三)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队伍建设

继续深入开展“三讲三促”主题教育和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进一步深化强化培训力度,对全员培训安排做到力求实效,不走过场。对业务骨干培训实行进一步深化,做到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做到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坚持每季的全员考试制度,对考试成绩纳入考核,与个人绩效考核、收入挂钩,努力造就一支懂经济、善税收、会管理、勤服务的地税干部队伍。继续推行税收政策告知制度,优化纳税服务工作,将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紧密结合,加大税法宣传力度,达到以服务强素质、以服务促管理,进一步提高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改变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为纳税人服务水平,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四)围绕税收职能,优化资源配置

在机构、人员管理上围绕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配置目标,以税收工作为中心,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股室、岗位职能,探索新形势下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进行合理分工、调整,实现人与事的最佳配置,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办事效率。

(五)坚持从严管理、规范管理,实现内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第3篇

一、国税部门要不要科学发展。

近年来我区国税事业取得了长足进展,有力地支持了双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得到了区委、人大和区政府的肯定,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许。这正是得益于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将科学发展观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转化为促进发展的正确措施、转化为领导发展的实际能力。但是,通过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我们仍然要清醒地认识到国税部门还存在着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存在着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这同样要通过坚持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来解决。具体表现在:

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把握能力不够强,经济税收分析水平不高,“就数据分析数据、就税收分析税收”的现象依然存在,联系宏观经济形势变动进行税收分析做得不深不细。

二是双桥区税源结构单一,“一业独大”,产业结构不合理的局面在短期内难以得到有效改变。使我局的组织税收收入的掌控难度加大。

三是征管力量严重不足和征管经费短缺的问题。随着双桥区工业园区大量企业进驻,我局现有的征管力量已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目前大多数干部都是一人多岗,工作负荷重,工作压力大。同时,因征管经费不足,致使我局职工在重症、重病时出现爱莫能助和报销水平低于区医保标准的现象,也加重了干部职工思想、心理和经济上的负担,有不和谐的苗头。

四是干部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特别是财会、计算机等业务技能还难以适应当前税收工作的要求,复合型、业务知识型人才较少。

上述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们国税事业的科学发展,可见,我们国税部门仍然需要科学发展,以上问题也正是我们要在此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真正做到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真正体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

二、国税部门如何科学发展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我们税务部门就是要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主题,牢牢抓住以大力推进依法治税,营造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和纳税服务环境这一活动主线,坚持以市局党组确定的“六基”建设为载体,认真查找和解决影响和制约国税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在推进重点工作、共建和谐国税方面取得新提高,努力在创新长效机制、服务科学发展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工作,适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建立稳定增收机制

要提高对组织收入工作促进全区科学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加强税收分析、预测和计划,加大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要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实现经济与税收的可持续发展。

(二)围绕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夯实“六基”,强化税收征管机制

要强化上下联动和内部配合,不断完善分析、评估、稽查、管理四位一体互动机制,切实堵塞征管漏洞;要全面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以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管理为核心,加强税源分类管理;要进一步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积极拓宽信息来源渠道,注重外部信息的交换获取和共享应用,全面夯实税收征管基础,提升征管质量和效率;要继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广大国税干部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能力。

(三)围绕构建纳税服务体系,提高纳税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创新和谐服务机制

要健全优化纳税服务的制度和平台,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办税服务厅设施和环境,努力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服务。大力提升国税机关的纳税服务水平。为双桥区招商引资和实现“保增长,扩内需”的目标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围绕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组议事工作规则,健全科学决策机制

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领导班子内部议事决策的基本制度,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大科学选拔人才力度,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五)围绕实施惩防体系规划,做到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筑牢反腐倡廉机制

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一岗两责”和“一案双查双报告”制度,把反腐倡廉建设与税收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加强税务廉政文化建设,筑牢税务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落实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要围绕税收执法中的自[文秘站-您的专属 秘书!]由裁量权和重点环节,深入开展税收执法监察,健全和完善内控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树立国税部门良好形象。

第4篇

关键词:税收管理员制度问题构想手段

税收管理员是指税务机关从事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的税收行政执法人员。为推进依法治税,切实加强对税源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自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起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以来,税收管理员在税收管理中的作用得到了强化,“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现象得到有效缓解,税收征管的质量、效率、税源控管力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在税收管理员制度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由于经营形式的多元化、税源管理日趋复杂,以及受传统管理理念、税收管理员素质、行政管理体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更好地适应当前税收征管工作,笔者结合对吉林省国税局2008年度税收征管审计调查的有关情况,就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想法。

一、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管理员日常事务性工作较为繁杂

在基层税务部门,税收管理员的日常工作包括了户籍管理、催报催缴、欠税管理、纳税评估、税法宣传、发票管理、金税专票协查、税控装置管理、信息采集等内容,几乎覆盖了除受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违章处罚、减免税和税务稽查以外的面向纳税人的所有涉税事宜。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增加,使税收管理员面临较大的工作压力,造成税源管理的重点不突出,税收管理员的主观能动性得不到充分调动,影响了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以吉林省国税局为例,该局虽然制定了《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但由于工作绩效考核尚缺乏客观的评价标准,基层税务人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仍未得到根本转变。

(二)结合税源特点实施分类管理不够深入

在税源管理工作中,基层税务部门的分类管理不够细化,没有很好地结合辖区纳税户生产经营规模、性质、行业、经营特点、企业存续时间和纳税信用等级等要素以及不同行业和类别企业的特点,实施科学合理的分类管理,部分税收管理员的经验特长、专业特长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特别是对那些经营规模较大、会计核算复杂、利润形成隐蔽以及纳税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实施专业化、有针对性的重点管理做得还不到位。

(三)管理幅度过大,征税成本过高

目前,在税源管理一线执法的税务人员较少,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必然导致管理幅度过大。如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的总纳税人有2800多户,但税收管理员仅30多人,平均每人分管近100户,若要管好,难度显而易见。从征税成本看,目前,我国的征税成本几乎是美国的l0倍。要实现精细化管理,则需要增加税收管理员的数量,从而增加管理成本,而这显然与国家实现征管目标的前提相悖。

(四)保姆式管理并未废除,激励机制尚未建立

税收管理员担负着对纳税企业进行日常的纳税管理、催报催缴、纳税辅导等多项职责,并且还要对所管理的事及管户负全责。一方面,这种管理方式与专管员制度下的保姆式管理没有大的差别;另一方面,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下,没有设立相应的奖优惩劣机制,使税收管理员制度难以达到预期目的。

(五)税收管理员与税务机关的法律责任风险加大

税收管理员每完成一项工作都要给相关职能部门和纳税人出具税务文书。这种税务文书导致税收管理员要承担纳税人管理方面的责任。假如纳税人在其财务、纳税等方面采用欺骗、隐瞒等手段,那么税收管理员出具的文书则存在不真实等问题,税收管理员就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税务机关也可能会有连带责任。仔细分析,问题的症结在于税收管理员制度还是建立在对企业直接“管”的基础上。

二、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构想

(一)完善税收管理员的概念

税收管理员应扩大概念的外延和内涵,外延方面不仅仅基层税务部门的税务人员是管理工作员,每一层级的税务人员都是税收管理员;内涵方面不仅是管理,而应该是管理与服务并重,这里的服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服务,而是要让纳税人遵从税收法规的服务。按照税收风险理念,作为一名税务人员,每个人都有采集纳税人涉税信息的职责,真正形成税收管理团队去应对纳税人群体;让一些管理能力强的税务人员去处理复杂税收事项,将无差别的对纳税人平均管理转变为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特定的纳税人管理。

(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总体思路和总体目标

明确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总体思路:在全员管理的框架下分工协作、相互监督,依托税收基层管理平台实行层级和岗位之间的考核评价体系、管事和管户相结合的执法与服务并行,形成“全员管理、专业评估、重点稽查”的税收风险管理团队。税收管理员从层级上应分为总局、省、市、县、基层五级;从每个层级的岗位分工上应细化为:风险采集、纳税服务、税源调查、综合管理、稽查监督等岗位。

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总体目标是要建立一种日常管理和专项评估相结合、分户管理和综合管理相结合、全程管户和环节管事相结合的系统管理模式。也就是要推行适度的专业化管理,合理分解税收管理员的管理事项,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政策执行情况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收风险识别以及一些重点涉税事项的调查等交由专职管事人员负责。同时,专职管事人员要将在分析、评估、重点涉税事项调查中获取的信息及时反馈给税收管理员,由税收管理员进行跟踪监控;税收管理员也要结合日常管理,将发现的疑点及时交给专职管事人员作为分析的依据。

(三)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原则

推进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和完善工作,应遵循管户与管事、管理与服务、属地与专业、集体履职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将税收管理权分成若干个环节,分解到不同的岗位,通过流程控制,建立起各个征管业务岗位之间相互衔接和相互监督的征管工作机制,其核心为权力的分解、过程的控制和岗位的制约。分解权力并不等同于弱化责任,要坚持强化税收管理员的管户和管事的责任,明晰哪些事情是以管户的形式出现的,哪些是以管事的形式出现的,通过强化责任,促进征管质量的提高和税源管理能力、遵从服务能力的提高。

由于税收管理员是税收征管的重要抓手和载体,人数众多,并且有相关的管户责任,必然会带来“管户责任”的执法风险。而一些行政执法的监督部门在监督税收行政执法过程中,也以此为依据,追究税收管理员的行政执法责任,这在基层实际工作过程中也屡次出现。因此,在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过程中,要坚持规避风险的原则,对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事项进行梳理,减少不必要的签字等执法风险的事项,同时在管户上采取集体履职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等方式,弱化个人管户的概念,在管事上采取交叉执法等方式规避税收执法风险。

三、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手段

(一)合理划分税收管理员的基本工作职责

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要合理划分管户制税收管理员与管事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管户税收管理员是指以特定纳税人为管理对象,以特定纳税人的日常涉税事项管理、纳税服务为主要职责的税收管理员。管事税收管理员是指以不特定纳税人的重点事项和一次性(或偶发性)重要涉税事项管理、纳税服务为主要职责的税收管理员。具体可以有以下几种分类方式:

1.按事项分类。管户制,指税收管理员以划定的特定纳税户为管辖对象,以特定纳税人的税源管理、纳税服务等为主要职责。管事制,指税收管理员不以特定的纳税户为具体管辖对象,而是以不特定纳税人的特定涉税事项作为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的主要职责。管事与管户结合制,指纳税人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中的日常涉税事项由管户的税收管理员承担,纳税人的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等专业涉税事项由管事的税收管理员承担。

2.按级别分类。国家税务总局级税收管理员负责特大型企业、企业集团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省级税收管理员负责省级大型企业、企业集团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市级税收管理员负责市区重点税源、五级风险企业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县级税收管理员负责全县重点税源、五级风险企业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基层税收管理员负责规定区域内的税源监控及一般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

3.按岗位分类。风险采集岗,负责日常管理和接收的各种信息,在发现纳税人有涉及税收风险的可能而计算机又不能自动提取该风险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手工录入异常信息的内容并提交给纳税人所在税务机关综合管理岗审核。风险采集为全员采集,对一些特殊任务的风险采集由特定人员采集。纳税服务岗,负责向纳税人进行税收政策解读及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税务总局规范性文件另有明确规定外,统一由办税服务厅受理、办理、传递与反馈。税源调查岗,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基础信息的核实、优惠、认定信息的核查、一般涉税风险的识别与应对、税收政策和宣传解读。综合管理岗,负责特定纳税人、特定事项的涉税风险的识别与应对,监控和缩小纳税人纳税遵从偏离度。稽查监督岗,负责追补没有遵从税收法规的纳税人的应纳税款,提出税收管理建议,并对上一环节的税收管理人员从管理能力、廉洁自律方面实施监督。

(二)合理优化税收管理员人力资源配备

税收管理员可按“税收风险分析、专业纳税评估、大企业的风险监控应对、中小企业的行业性风险监控”等类型配置,也可按行业、产业类型、规模配置,还可聘请“院校管理学者、行业管理大师、标准认证专家”或其他有效方式成立管理员专业管理团队。从事税务工作的人员结构应为:行政机关20%左右,税收服务厅15%左右,税收管理员65%左右,其中,调查核查人员为30%,纳税评估人员为20%,税收稽查人员为15%。

(三)逐步建立以流程管理制度为主线的考核机制

第5篇

(一)科学制定方案,合理布局.划分征管范围。

宁陕地处山区,既不同于城市,又有别于农村,处于半集镇半农村状态。我局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采取了分片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征管方式,合理划分征管范围:一是对城关区、江口镇两个人口比较集中的城镇,按个体户营业地情况实行分片管理,企业及重点税源设置专人管理;二是对其余的二个乡镇按地理区域分别在征收分局、江口所设置了农村税收征管组,各自管辖1乡地方税收及交通运输业、零散税收(含私人建房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并委托12个乡镇财政所代征地方税收,税务管理职能由农村税收征管组务人员行使,既减少了税收成本又方便了纳税人。

(二)明确职贵任务,构建科学的岗资体系,实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一是按税收工作任务设置分局〔所〕长正副职、门征开票.征收、发票及税务登记管理、税收会计、个体(企业)税收管理员.农村税收管理组岗位;二是对各岗位工作量、任务配比大小、管户路段进行了合理平衡,制定了各自工作权限,并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及职能任务;三是对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进行了细化,对税收辅导宣传送达、税务登记、管户状况调查、税务约谈评估、减免税调查、发票管理、征管档案资料、税款核定及文书送达、涉税违法处理等事项,细化为15项基本任务并制定了具体的管理规范要求。

(三)定岗定人,择优竞争。除分局(所)领导职位外,其它各岗位职责任务都进行了公布,并组织税干认真学习讨论,按照以事定岗、以岗择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使各岗人员择优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做到了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管理到户,每一纳税户的税收管理责任均有具体的税收管理员,谁管理谁负责,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四)规范征管资料档案的管理。根据现行模式,征管资料实行由税收管理员按片集中管理,责任到人,要求各税收管理员(征管组)按县局制定的《征管档案资料规范管理办法》的要求,收集、整理、建立纳税资料档案。企业在《企业基本情况表》登记,个体户在《稽征底册》登记,非正常经营户在《非正常管户基本情况统计表》登记,未达起征点户(分直管户、交管户)分别按片登记《未达起征点管户基本情况统计表》。企业一户一档,城区(含江口镇)个体工商直管户实行一户一档。对“双定户”集中分片分行业建档,以及农村乡镇交通不便、税额较小的纳税户按《定期定额纳税人简易申报、简并征期实话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审批后,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的征管方式。现已按片建立起各类征管档案1226户册。

(五)建立了税收管理员与各岗工作联系衔接机制。宁陕县从优化业务流程人手,明确税收管理员主要负责税源监控和纳税服务工作,将税收管理员与征收、发票管理、税源监控、税务稽查有机结合。

(六)强化考核,奖惩兑现,实行综合绩效考核激励机制。为了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强化各项工作的落实效果,我们实行了以下责任考核措施:一是要求各分局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县局方案制定具体考核方法,按月对税收管理员日常工作进行考核,并做好考核兑现的相关记录;二是县局对各分局所考核税收管理员情况进行检查,并不定期进行实地抽查,将抽查结果与各分局所考核记录进行比对,核查其考核的真实性,凡发现不考核、不兑现、考核不全有遗漏或弄虚作假的,除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并追究相对责任分局所领导的责任。三是将各岗位人员从应完成的各项工作职责任务到廉洁自律,纳税服务态度等,细化为40余项过错事项扣分标准,进行考核扣分。四是实行激励机制,在年终综合检查考评中,扣分最低的评为优秀税务所(分局)长、优秀税收管理员,扣分最多的评为最差个人并通报批评,同时对分局、所长、税收管理员工作有创新,其方法、经验及合理化建议被推广取得。

〔七〕统一步骤.启动方案。一是要求各分局、所于3月底前,按各管理区域对所有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进行一次彻底调查摸底,全面普查管片管户的基础资料,建立管户清册和征管档案,并将纳税户数汇总表上报县局备案;二是要求各分局、所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建立考核记录,迅速将各管理片、管户、岗位职责任务落实到人到岗,确保4月1日起全面启动,正常运转。

税收管理员制度推行取得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重点解决了“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在进一步加强征、管、查制约前提下,强化管理与征收、稽查及其他各岗位环节的联系。税收管理员以纳税人为管理对象,管事与管户相结合,重在管事,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到人”原则实施税源监控和日常税务管理。

(二)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责任。通过制定和建立科学的岗责体系.明确了各岗位的权利和责任,实现了以事定岗,以岗择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局面,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能动性和积极性,税收管理员的责任心更强了,主动参与税收征管的积极性更高了,达到了“管理到户、责任到人、人户对应”的效果。

第6篇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灵魂,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税收工作,最根本的一条,是要归结到人的因素上。所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本管理,深化税务文化建设,是新时期税收工作不可忽略的问题。为此,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全体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要按照总书记提出的“加强学习、增强本领、转变作风、廉洁自律”的要求,做好人的工作。一是做好政治业务培训工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国税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和社会主义荣誉观,知荣明耻,奋发有为,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不断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根据税收政策调整变化较大的实际情况,把税收法律和政策作为培训重点。同时,加强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运用信息化手段的能力。二是创新机制,实现国税事业和国税干部共同发展。通过全员绩效考核、税收管理员绩效考核、首席纳税评估员评选等各种机制,进一步激发干部活力;积极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为国税干部的事业追求、成长发展,打下一个好的周边环境。三是要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切实解决干部职工的实际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大家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各项税收工作中去。

二、必须坚持科学管理,不断提高税收管理水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坚持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融入到具体工作之中,特别是税收征管工作之中,用科学的方法来提高管理效能,用科学的手段来提升管理质量,用科学的机制来促进管理优化。国税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强对税收征管工作的研究,积极探索,锐意创新,切实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一是管理方法要科学高效,积极推进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要切实抓好户籍管理,充分利用与工商、地税等部门的外部信息比对,最大限度地减少漏征漏管现象;规范完善定额核定调整工作,加强对临界点业户的跟踪监控,进一步加强个体和集贸税收管理;切实提高控管集贸市场税源的能力,积极探索不同行业的管理规律,研究制定分类管理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科学确定管理方法,进一步提高监控管理的针对性。二是管理手段要科学先进,充分发挥信息化的支撑作用。推进科学管理,必须善于运用信息化这一科学的管理手段,切实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近年来,市局依托信息化手段,制定了税收预警指标体系,制定了预警管理办法,我们要按照市局的要求,做好贯彻落实和应用,切实提高一线人员的分析评估能力和管理层面的指导监督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预警系统的效能。三是管理机制要科学简约,健全和完善征管长效机制。机制是科学管理的保障。应以深化完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责任追究”四位一体工作机制为着力点,逐步建立覆盖税收征管各个环境、各个层面的制度机制。以强化日常审核和纳税评估为着力点,构建责任明晰、把关严格、易于操作、严密简便的审核检查体系;以强化综合征管为着力点,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衔接顺畅、快捷高效的内部协作体系;以强化激励制约为着力点,构建科学、严密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第7篇

一、立足浙江实际,努力夯实提升税源管理能力的基础

经济是税源的基础,经济发展是税源增长的基本前提。提升税源管理能力,必须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深入分析税源变化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查找税源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夯实提升税源管理能力的基础。

(一)浙江国税税源的基本特点。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2003―2007年,全省GDP均保持在12%以上的年增长速度,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进出口总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等主要指标连年大幅增长。2007年全省GDP18638亿元,人均37128元,均居全国第4位。全省进出口总额1768.4亿美元,其中外贸出口1283亿美元。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3239.89亿元。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74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265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7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连续23年居全国各省区第1位,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1.蓬勃发展的民营经济。20世纪90年代以来,浙江民营经济飞速发展,成为推动浙江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据统计,2006年浙江省民营经济增加值为9898.85亿元,占全省GDP的62.9%。在2006年全国工商联公布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浙江占203席,上榜企业总数已连续9年居全国首位。

2.发达的区域块状经济和完善的专业市场体系。改革开放30年来,浙江逐步形成了一批以区域特色产业为支柱、具有产业集群特征、与专业市场良性互动的块状经济形态,如绍兴纺织、义乌小商品、永康五金、海宁皮革、嵊州领带等区块,已经成为全国乃至世界相关产品的重要加工制造基地。同时,相当一部分块状经济已经开始转化为现代产业集群。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省共有年产值超过亿元的块状经济601个,总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64%,其中最大的绍兴纺织区块年产值超过1000亿元。与区域块状经济相对应的是发展完善的专业市场体系,2007年全省共有各类专业市场4096个,年成交额9325亿元,其中年成交额在亿元以上的市场574个,10亿元以上的市场133个,百亿元以上的市场15个。义乌中国小商品城、绍兴中国轻纺城2007年成交额分别达348亿元和332亿元,在全国名列前茅,其中义乌中国小商品城连续17年居全国工业品市场之首。

3.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浙江的中小企业取得了长足进步,部分中小企业做深专业化,成为“专精特新”的“小巨人”企业。统计资料表明,目前浙江企业中,绝大多数都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成了推动浙江经济发展和税收增长的主力军。

4.高速增长的外向型经济。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的对外贸易持续高速增长,全省进出口总额从2003年的614.2亿美元增长到2007年的1768.4亿美元,增长近2倍。即使考虑人民币升值因素,2007年全省外贸依存度依然高达69.3%,比2003年上升了14个百分点,其中出口依存度为50.3%,比2003年上升了12.6个百分点。

(二)浙江国税系统加强税源管理的主要做法。近年来,浙江国税系统紧紧围绕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这一目标,着力推进税源管理“六化”工程。

一是管理机制一体化。通过推行税源一体化管理,加强税源管理、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各环节之间的联动,建立和完善各部门之间横向的综合协调机制和各层级之间纵向的任务分配机制,有效提高了税收征管的整体效能,减轻了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负担。

二是监控手段信息化。以综合征管软件V2.0为基础,提高集中数据的应用水平,建立定期数据分析制度,推广应用税收征管辅助系统、征管质量监控查询系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监控分析系统、个体工商户计算机核定定额系统等应用系统,形成了对税源的综合有效监控。

三是纳税评估模型化。建立行业税源监控评估模型,根据行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投入产出规律及指标,测算出产品产出数量,并结合库存变化,计算出销售数量、销售收入及应纳税额,并与纳税人实际纳税额进行比较,对其是否足额纳税进行评估。实施纳税评估模型化,创新了纳税评估方法,提升了税源管理手段,实现了堵漏增收,促进了减负增效,降低了执法风险,推进了纳税评估的规范化和税源管理的精细化,为整个税收征管工作理念带来了革命性的转折。

四是基础管理规范化。通过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建立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加强户籍管理,推行属地管理基础上的分类管理,税源管理的基础不断得到夯实。

五是管理协作社会化。通过推行部门间数据交换共享、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联合评定纳税信用等级、税务工商“一窗式”办证等手段,加大部门协作力度,积极发挥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的协税护税作用,协同开展税源管理工作,形成了税源管理的合力。

六是管理创新制度化。紧紧围绕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重点,大力开展管理创新活动,通过对创新成果的评审、宣传、表彰和推广,营造更加浓厚的抓创新、强管理、求实效的工作氛围,推动了全省国税系统整体征管水平的提高。

“六化”工程的有效实施,促进了税源管理能力的不断提升,推动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显著提高,确保了国税税收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2007年浙江国税征管质量主要指标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其中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欠税增减率分别为100%、99.73%、99.86%、-8.52%,滞纳金加收率按户次和金额均为100%,处罚率按户次和金额分别为99.81%和66.74%。全省国税收入从2003年的1139.61亿元增长到2007年的2525.18亿元,年均增幅达24.32%,远远高于GDP的增长速度。

二、当前税源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一多一少”、“一高一低”的矛盾比较突出。“一多一少”是指纳税人户数多而税收管理人员少,“一高一低”是指税源管理要求高而税收管理员整体素质较低。2003年以来,浙江省纳税人户数连续突破了90万、100万、110万和120万户大关。截至2008年6月底,全省国税系统共有各类纳税人122.74万户,税收管理员4300余人,税收管理员人均管户达280余户,部分区域经济比较发达的市县局人均管户甚至超过了700户,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严重超负荷,致使管户工作难以到位。同时,目前的税收管理员队伍普遍存在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不高、经验不足等问题,与管理员的高要求不相适应。

2.税源管理的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从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情况看,一是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不够清晰,工作规程不够规范;二是管户制度不够健全,分类管理的要求落实不够,“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三是作为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的税收征管辅助系统在地区之间应用程度不平衡;四是缺乏科学合理的税收管理员考核评价制度。从征管质量考核制度情况分析,现有的税收征管质量考核侧重于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欠税增减率、滞纳金加收率和处罚率等“六率”,但“六率”并不能完全反映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纳税申报和纳税能力的真实情况、宏观税负和行业税负水平、纳税评估开展等情况。

3.税源管理的工具手段相对落后。一是漏征漏管户仍然存在;二是纳税评估不深、不细、不实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三是普通发票管理手段落后,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猖獗,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四是征管信息化建设统筹性差,资源共享度低,数据管理和应用水平不高。再者,《征管法》及相关配套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4.传统手段对新兴经济活动的税收管理相对乏力。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各种新兴经济活动不断涌现,用传统的税收管理手段对新兴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很难奏效。同时,各行各业经营业务创新层出不穷,给税源监控、税基确认、税法适用等带来了不确定性,特别是许多业务的创新和金融领域的创新交织在一起,使得税收事项更加复杂,加大了税收管理的难度。在组织形式的创新方面,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壮大及经营业务的多元化,企业集团越来越多,如何加强对母子公司、总分机构、连锁经营等形式纳税人的管理,成了税收管理的新课题。

三、紧扣发展主题,正确把握三个关系

(一)正确把握科学化与专业化、精细化的关系。科学化管理就是要从征管实际出发,不断探索和掌握税收征管的客观规律,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制度体系,与时俱进地应用各种先进的技术手段、管理理念和方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征管工作,提高税收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就是要在科学化的指导下,把各项制度、办法落实到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中,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严格环节考核,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实现税收管理的“零缺陷”。在强调按照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要求加强税源管理中,必须坚持以科学化为目标,专业化为途经,精细化为手段,本着“有利于加强征管、有利于优化服务、有利于方便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防止简单地将精细化理解为精耕细作,将精细化演变为繁琐化。通过目标的科学化、程序的专业化和考核的精细化,提高税收征管的整体效能,最终实现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的税收征管目标。

第8篇

【关键词】税务机关;项目管理;意义方法

一、重点投资项目的概念、分类

重点建设项目是指经省、市和区(县)级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备案、核准、立项的固定资产建设项目以及税务机关认为有必要纳入重点项目管理的其他项目。

根据划分标准的不同,重点建设项目可被划分为不同类别。根据项目建设的不同内容,重点建设项目可以分为生产性建设项目和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生产性建设项目包括:1工业建设类(包括工业、国防和能源建设);2农业建设类(包括农、林、牧、渔和水利建设);3基础设施类(包括交通、邮电、通信、电力、地质普查、勘探、建筑业等建设);4商业建设类(包括营销、仓储、金融、保险、综合技术服务业等建设);5技术改造类更新、调整产业结构、产品更新换代,而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包括:1办公用房建设类(包括各级国家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管理机关的办公用房);2居住建筑建设类(包括住宅、公寓、别墅等);3公共建筑建设类(包括科学、教育、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卫生、体育、社会福利事业、公用事业、咨询服务、宗教等建设);4其他不属于上述各类的其他非生产性建设。

以上划分的意义在于, 生产型项目在投入使用后能继续产生流转税税收,也是重点税源管理的重要对象,在税收监管上有承续性。非生产性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一般不会直接产生流转税税收,只会依据其财产性质产生财产性税收或享受减免税待遇,不会当然地成为重点税源管理对象,但仍是纳税服务的重点对象。

根据项目建设的不同阶段,重点建设项目可以分为储备项目、在建项目和已完工项目。储备项目是指已经达成较为成熟的投资意向,得到相关部门部分或全部审批、备案、核准、立项手续,尚未进入实质建设施工阶段的建设项目。在建项目是指已进入建设施工阶段的建设项目,可以细分为当年新建项目和往年续建项目。已完工项目是指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已结束,竣工验收已合格,尚在经营筹备期,尚未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以上划分的意义在于,不同建设阶段的建设项目,税务机关监管的重点不近相同,如储备项目重点监控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在建项目重点监控营业税、已完工项目重点监控企业所得税。

二、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意义

(一)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是保证税收收入的必然要求。

税收收入不仅来自于开门营业的企业、商户,也来自于土地使用权变更、建筑施工、技术改造等环节。一项重点建设项目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就几乎涉及了地税机关征管的全部主要税种。投资方成立项目公司要开始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转让土地要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受让土地要缴纳契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进入施工阶段支付各种款项,施工方要缴纳建筑业营业税、部分企业所得税,设计方、监理方要缴纳服务业营业税。可以说, 一个重点项目拉动的税收是巨大的,组织收入是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开展重点项目管理是实现税源精细化管理的更高要求。

税源精细化管理是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发展方向。税源管理已经向分类管理、分行业管理、分级次管理方向化细分。重点建设项目虽未投入使用,但绝大多数都会成为重点税源大户。在项目建设之初就将其纳入重点项目管理行列进行规范管理,是向地税机关税源精细化管理提出的更高要求。

(三)开展重点项目管理是提升纳税服务盾量的迫切要求。

重点建设项目参与方多为重点税源企业,内部管理水平较高,依法纳税意识和维权意识较强,他们的涉税服务要求也有别于其他企业。为重点税源企业提供差异化、个性化服务已成为纳税服务工作的新方向。目前,各地税务机关均在探索在发票管理、纳税申报、涉税审批、税务检查等方面,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在项目筹备阶段,提前介入,按需服务;项目建设阶段全程跟踪,主动服务;项目投产后密切关注,帮扶服务。对特别重大的建设项目,可考虑派驻专门机构。

三、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监管的方法

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已成为税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地陆续出台了开展重点项目管理的办法、方案。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如下方法:

(一)责任体系确定

税务机关应建立起三级监管责任体系。内部税源管理部门作为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组织管理部门负责信息采集、检考核,主管税务所负责征收管理、评估检,主管税收管理员是具体责任人,负责实地巡、具体管理。明晰的责任体系有助于监管工作的有序运转。除此之外,也应要求项目投资方指定专人联系,用双向的责任体系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有效开展。

(二)信息来源法定

重点建设项目的信息来源应有法定的渠道。税源管理部门应同各级发改、经贸、国土资源、建设、规划、招商、交通、水利、工商、统计部门建立固定的工作联系,定期取得辖区内重点建设项目的审批、备案、核准、立项信息,作为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信息来源。当然,从法定渠道获取信息的同时,也要注意发挥其他渠道的重要作用。税源管理工作要坚持眼界开阔,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媒体广告、网络传媒等媒介,均可能是重点项目落户开工的第一报道者。在二者的地位上,法定渠道是基础,其他渠道是补充。交叉核对数据时,只有法定渠道获得的数据才能作为依据,其他渠道获得的数据只能作为参照。

(三)管理制度规范

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应当实现以项目管理软件为依托,以项目为管理对象,税务机关通过对采集录入和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分析比对和预警监督,达到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时动态监控。

1.全面监控制度。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应以投资方为抓手,由投资方汇总上报参与项目建设全部单位的涉税情况。在监控范围上,对与项目有关的投资方、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转让方、设计方、建筑施工方、设备安装方、装饰装修方、建筑监理方、销售方等全部纳入监控范围;在监控税种上,对转让土地或不动产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受让土地的契税、土地使用税,施工方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设计监理方的营业税,房产陆续投入使用的房产税,投资方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各环节印花税全面监控;在监控时间上,要对项目从立项、征地、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装饰装修、竣工验收直至试营业全程开展监控。

2.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必须依托功能强大,设计合理的专业软件进行,实现自动批量统计、分析、比对、预警功能。另外,根据现行营业税政策,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合同约定内容直接挂钩,税务机关可根据已掌握的合同情况,推断出代开发票和税款入库时间,提前设置预警指标,科学预测入库税收。

3.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管应以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为主。通过严格的税务登记管理,将参与项目的所有单位集中于项目建设当地。同时,也要注意与省、市一级税源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与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的协作配合,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监管不遗漏,不重复。

4.加强发票管理。发票管理,特别是建筑业代开发票管理是税务机关监管重点建设项目施工方的重要手段。主管地税机关应当在发票的取得、使用、代开、缴销等环节加以控制、把关,实现以票管税。代开发票部门对涉及重大建设项目代开的发票,”申请开具项目内容”应明细到项目名称,同时设计专门台账,逐笔登记代开发票有关信息,录入项目管理软件,作为统计分析的基本数据。

5.坚持实地巡查。主管重点建设项目的责任人,根据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要求和重点项目监管的实际需要,应坚持并展定期巡工作。每月至少到项目现场实地进行巡一次,及时掌握重大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施工进度、税款缴纳和发票使用情况,找税收管理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实现动态监控。

6.开展专项评估。税务机关应积极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纳税评估。以纳税评估发现的疑点为约谈要点,与重大建设项目相关纳税人进行约谈沟通、纳税提醒或纳税辅导,督促其及时履行纳税义务,提高纳税遵从度。在项目进行的不同阶段,要科学确定不同的评估侧重点,提高评估效果。

第9篇

一、切实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

建立新型税收管理员制度就是要将管事和管户有机结合,突出管理的专业化和精细化。科学设置税源管理机构和岗位,选拔骨干力量合理配置税收管理员,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制约机制,税收管理员由管理科或税务所按管理要求按月提出下户计划,实行双人或多人下户制度,并接受行政执法和行政监察的监督。

二、全面开展纳税评估

建立专门的纳税评估办法和操作规程,综合运用宏观税收分析、税前调查、两税普查、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等信息资料,增强评估的针对性;通过建立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数学模型,运用科技手段,增强评估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在实际工作中税收管理员、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要通过适当方式实现有机结合,结合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三个岗位成员分成三组,分别实施不同的管理职责;一种是将三项工作职责同时交给某一组人员共同完成。这两种形式各有利弊,在税源较多的地区采取前一种方式比较适宜,税源相对单一的地区采用后一种方式更便捷。

三、加强评估、检查和稽查的工作协调

按照总局有关日常检查和税务稽查的职责划分原则,在实际工作中,稽查部门的工作职责应明确为以下内容:所有纳税人偷逃骗抗税案件查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扣税凭证的协查、牵头实施专项检查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日常检查工作职责应明确为:漏征漏管户的清理检查;纳税人取得、印制、使用、保管发票中违章行为的检查;纳税人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情况的检查;纳税评估并经约谈仍无法消除的疑点的调查落实(包括检查账簿、查看实物、盘点库存等);关、停、并、转、歇业、注销税务登记等情况的检查清算;非正常户的清理调查等。在明确日常检查与稽查的前提下,要保证征管查部门之间协调一致。建立规范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规定经过纳税评估后出现什么情形,应向日常检查岗移送情况和资料,日常检查岗根据移送的情况,结合纳税人信用等级制度规定的检查次数,经管理科或税务所集体研究后确定实施日常检查。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在什么情形下必须移送稽查部门,稽查部门经集体研究确定哪些应立案查处;稽查部门认为不需立案查处的要与征管部门协商,有意见分歧的由有关领导协调、决定。稽查部门应当在完成稽查工作后将稽查结果反馈给征管部门。征管部门必须按规定向稽查部门通报稽查案件的税款和罚款入库情况、纳税人的调账情况、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情况以及有利于稽查案件执行的纳税人的资金、货物、不动产等情况;稽查部门要通报随机选案情况、专项检查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情况、案件的查处情况、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的征管薄弱环节等。必须建立科学的选案和移送机制。

四、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加快推行多元申报的步伐,提高电子申报、电话申报、划卡缴税等方便快捷申报纳税方式的比重,简化征管手续,减少审批环节,简并申报资料,完善“一站式”服务,制定并公布服务标准,改进服务机制,建立起征纳双方互信机制,努力降低税收征纳成本。建立规范的税法公告制度,及时将各项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到纳税人;建立统一的税收征管办法实施制度,凡要求广大纳税人执行的征管规定,必须经征管、法规等部门统一审核后实施,防止出现违背征管法及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擅自增加检查或审批环节。

五、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究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建立技术保障体系和有利于技术人员发展的管理体制。努力实现数据集中,大力整合信息资源,提高信息共享和运用水平。同时,还必须建立科学的信息化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各项信息化管理制度。

六、强化数据管理

要加强数据采集、审核、录入、应用的全过程管理,坚持过程控制。其次,要严格按照数据处理流程和管理职责进行数据维护管理,坚决杜绝擅自修改、删除数据的行为。第三,要建立初始数据录入责任考核和数据质量考核制度。第四,要建立省、市、县三级数据监控制度。第五,要挑选高素质的人才从事数据管理,提高操作人员综合素质。在保证数据质量的基础上加强经济税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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