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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风险防范

时间:2023-06-04 09: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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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风险防范

第1篇

关键词:内部控制经营成本市场竞争控制手段

企业对国家进行缴税是企业发展的义务也是国家对企业的发展要求,企业对国家缴税也属于企业的成本支出,所以做好企业的税务工作也是企业做好内部成本管理的重要体现,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以及市场的复杂程度增加为企业的税务工作带来了潜在的危险,而如果一个企业发生了税务风险不但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甚至有时会涉及到法律层面。因此企业的税务工作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根基,如何有效规避企业的税务风险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强劲的动力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重点问题。

一、企业发生税务风险的相关原因分析

(一)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达不到要求

这是目前我国企业税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个常态问题也是增加企业税务风险的因素之一。企业的税务工作最终是要落到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头上的,所以企业的税务管理人员的素质高低将会直接影响到税务管理的水平。

(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存在漏洞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员工或者领导打着出差补助等接口找人代开发票和补办发票的情况出现,而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虽然知道会有这种情况出现,却对这种行为视而不见,造成企业的财务管理存在着严重的漏洞,由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着这种漏洞导致在后期的税务上报时存在伪造和欺骗的情况,这种做法虽然可以让企业逃税,但是其实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税务风险,如果在后期被有关部门一经查出那么为企业带来的后果就是难以想象的。

(三)企业纳税筹划不科学,增加税务风险

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必须要对企业的税务进行事先的纳税筹划工作,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由于税务管理人员素质水平等原因造成企业税务纳税筹划不科学,对税务筹划工作没有一个合理的预判和合理的分配,这为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增加了巨大的风险。

二、基于内部控制的企业税务风险防范途径探讨

(一)加强企业内部风险评估及税务评估工作

想要有效的通过内部控制来做好企业的税务风险防范工作就必须要对内部经营进行有效的评估,一个国家在发展过程中都是需要及时对国家发展进行评估和外部因素的评估,何况企业的经营发展。企业做好内部风险评估有利于企业对企业自身发展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也有利于风险的发生,而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属于企业内部经营的一部分所以做好对企业的税务风险评估不但可以有效的降低企业税务风险发生,还可以有效的降低企业整体的经营风险。

(二)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税务风险管理机制

想要从内部控制中有效的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就必须要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税务风险管理机制,企业内部税务风险管理机制是企业税务工作的有效保障。对企业的税务工作进行内部的管理控制,包括对税务工作流程的内部控制以及税务管理人员的内部控制等,企业要是税务管理工作是在合理、合规、合法的前提下进行,还要规范税务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制定税务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准则,在企业内部对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从而降低企业税务的风险。

(三)对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

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离不开有效的监督,通过有效的监督可以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因此要不断提高对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一方面现在国家对于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已经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但是企业自身也应该加强对税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工作,通过设立专门部门由专人来对税务管理部门以及税务管理人员来进行有效的监督,保证税务工作的合法性,从而有效的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

(四)提高税务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

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对于企业的税务工作有着重要的影响,税务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达不到要求会增加企业税务的风险,因此企业要不断强化税务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定期的对税务管理人员进行工作培训,使其可以有效的满足企业税务工作的要求。

第2篇

摘 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交易行为与模式的复杂性与税收法规之间的冲突也越来越多样化,复杂化,客观上造成了企业涉税行为风险性的提高。由于税务风险的长期性、复杂性、严重性,如不及时规避或防范,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损失与持久的负面影响,不利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的实现。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针对涉税行为进行客观分析,强化内部控制,规范运营流程,可以有效地防范和减小企业税务风险。

关键词 内部控制税务风险防范

一、 引言:企业风险与税务风险

(一)企业风险与税务风险的基本涵义

传统意义上的风险主要侧重于对企业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但现代风险却更加侧重于不确定性,而非不确定性带来的后果。对于企业涉税行为而言,由此带来的不确定性统称为税务风险。由于税收征纳行为的单向性与涉税主体的不对等性,税务风险却更加侧重于传统的含义,所谓税务风险是指企业涉税行为未能正确有效遵守税收法规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其具体表现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企业经济业务导致纳税行为不准确,会导致企业多缴税或少缴税,对企业的经济结果反映不利。其二,由于税务机关对于企业的税务行为具有永久的追缴权,因此,税务风险时间上具有不可撤销性,这也是税务风险与其他风险相比更加特殊的地方。

(二)企业税务风险需要引起重视的意义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交易行为和模式越来越细化,国家的税收法规政策体系也越来越复杂,税务机关的征管也越来越严格,使得各种涉税事项深深地嵌入企业行为的各个环节,企业税务问题越来越多变,并已成为企业风险的重要因素之一。随着税制规则的完善与企业纳税意识的增强,企业税务风险已经受到了税务主管部门的重视。2009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了首批占我国企业税收20%左右的企业(集团)为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其中大型国有企业占三分之二,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占三分之一。2009年5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又下发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这是我国首次就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控制方面正式下发的一个指导性文件。这反映了企业的税务风险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的普遍现象,必须引起重视。因此,企业严格执行税法的相关规定,对涉税事项进行合理判断,以尽量减小税务风险是当务之急。

二、 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 企业经营行为的不规范是税务风险产生的基本原因

企业的基本职能就是通过经营,实现生产和再生产。因此,涉税行为是经营行为的后果之一。由于企业对于税法及相关政策缺乏深入理解,有可能导致企业承担了不应承担的税负,或者由于不了解新的政策变化,对于应纳税的事项却没有纳税,造成了漏税的风险。如税法规定,折扣或者折让必须开具在一张发票上,才可以减少应税收入,而部分企业却在制度上可能作出了相反的规定,但又按扣减后的金额计算税金,这样就形成了税务风险。又如业务部门、员工签合同、办业务时也不考虑纳税因素;而较为典型的房地产企业中,在拿地时只考虑了土地出让金,却没有考虑到土地“招拍挂”后过户时的契税、印花税,开发过程中每年都要缴纳的土地使用税等等,预期没有考虑到这些税负成本,使得预算中的开发成本超支,造成资金吃紧,部分企业只好推迟申报相关税款,客观上形成了滞纳。

(二) 企业财务行为的不规范是税务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

税务事项在企业中往往由财务部门办理,经营行为转换为纳税行为往往通过财务行为来衔接。如果企业财务人员对于经营行为误判,或者财务行为本身就存在着不规范之处,则会直接导致税务风险的产生。如:某企业将津贴、交通补贴等让员工以报销的名义找票冲抵,逃避个税;现行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应按实际发生额的60%及销售收入的5‰孰低在税前抵扣,超过者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但往往某些涉税经办人掌握不清,以为满足收入比例条件就可全额扣除,这就给企业带来了纳税风险。或者企业实现收入不按规定入账,人为调节纳税时间;对于视同销售有意无意不按规定处理,偷逃所得税及增值税。此外,代扣代缴行为不规范也是财务行为导致税务风险的主要因素之一。

(三) 导致企业税务风险的其他原因分析

企业是复杂的社会组织,特别是对于大型多元化企业集团而言,涉及到的经济事项复杂性与差别性都非常大,可能涉及到的税收法规也较多。在日常业务中,对于一些小税种,如合同印花税,不少企业都疏于管理,但往往被税务检查所发现,这就是由于不重视所导致的税务风险。此外,不恰当的纳税筹划行为也可能导致税务风险。税务筹划可以给企业带来节税利益, 但同时也存在相应的风险。特别是某些企业管理者过于偏好“筹划”,甚至相信通过人脉关系解决纳税问题,企业就只能无视这些风险的存在而盲目进行“税务筹划”, 其结果可能往往事与愿违。

三、 强化内部控制是防范企业税务风险的有效举措

根据美国内部控制委员会COSO的定义,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环境、控制活动、信息沟通、风险评估、内部监督五个大的方面。笔者认为,通过这五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改进,税务风险是能够得到防范与减小的。

(一) 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是完善内部控制环境与控制活动的前提

企业的内部环境是指企业生产经营与价值流转的空间界定。如企业法人治理、制度建设、人员配置、组织结构等都属于这一范畴。要做好企业纳税工作及税务风险管理工作,首先在组织机构与制度建设上下功夫,通过董事会在企业战略与经营计划中,关注种种可能的风险包括税务风险,并通过组织机构与人员配置来保证涉税行为规范、高效,以从根本上解决税收风险问题。其次,要通过税务部门、税务顾问的共同工作,按照《指引》的要求,对企业的重大税务问题、税务风险管理策略进行确认。具体来说,企业要通过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配置机构与人员,对于纳税事项进行明细指引。一方面,企业应在管理层、事业部等分支机构设立税务部门或者税务管理岗位,或将纳税事项进行外包;另一方面,企业要建立相应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可以在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中,考虑引入纳税风险防范的相关内容,参照“指引”,结合自身业务与管理架构,设计税务管理的流程及控制方法,全面控制税务风险。

(二) 良好的信息沟通是防范税务风险的必要手段

企业经营管理除价值流转外,还存在着信息流转。税务信息是企业经济信息之一,在流动中才能体现其价值。企业在税务风险管理体制中,要考虑纳税信息的流动性与途径,引起相关关键岗位的重视,以便采取措施。首先,要建立企业的基础税务信息系统。企业应及时收集相关的税收法规并定期更新,确保企业内部控制与财务处理流程符合最新的税法规定。其次,要注意企业与税务机关的沟通,经常就可能存在税务风险的业务或事项进行交流。

(三) 在内部监督中引入税收风险防范机制是其重要保障

内部监督是企业内部控制的又一重要方面,对于纳税风险而言,重点要通过内部审计与涉税自查等进行预警。一方面,在内部审计时,对于纳税事项进行格外关注,通过重要性原则进行判断。另一方面,企业应该定期对涉税业务开展检查,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纠正。在具体操作上,企业既可在内部审计对纳税事项进行同时检查与评价,也可以聘请专业税务中介机构进行纳税审计,消除风险隐患。涉及到特别重大事项如并购重组等,企业应进行专项纳税评估与检查工作,将税务风险的判断融入到决策之中。

(四) 加强涉税风险评估,强化企业风险控制是防范税务风险的有效途径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与相关指引对于企业的风险管控都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就税务风险防范而言,其侧重点应在于过程控制全过程、风险评估与企业信息沟通、监督体制等。企业应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将税务风险纳入风险评估的全过程。税务风险评估可以准确识别与税收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企业能够承受的最大风险底线,包括整体税务风险承受能力和可接受风险水平。具体内容上,主要是对特定税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损失范围,应用相关原理和技术方法,对系统中固有或潜在的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为制定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从而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税务风险进行防范与规避。根据澳大利亚国税局(简称ATO)对风险管理运用于税收管理的尝试可以证明,企业进行税收风险评估是完全可行的。

四、 结论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防范税务风险的同时为企业创造税收价值,从而推动企业价值流转的良性发展。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科尔斯的一项长期跟踪研究表明,税务风险管理做得较好的企业,平均每年为企业多创造高达38%的利润。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企业的基础性管理手段,通过强化内部控制来防范与化解税务风险不仅有必要,也有可能。通过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推动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既可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更直接的作用是为企业实现自身价值最大化服务。

参考文献:

[1]李琳.浅谈大型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交通财会.2009.10.

第3篇

关键词:新税制;增值税;税务筹划;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F81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6-0099-02

一、新增值税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进项税额抵扣方面

第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允许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的生产经营用机器设备所含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第二,取消了销售废旧物资免税和购进废旧物资抵扣10%进项税额的规定。第三,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从90天延长至180天。第四,将纳税申报期限从10日延长至15日。

(二)固定资产进口和销售方面

第一,取消了进口设备增值税的免税政策,消除了购买和使用国内外设备在增值税纳税方面的差异。第二,取消了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第三,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要按照适用税率或简易办法征税。

(三)纳税人资格认定方面

第一,将一般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调整为:工业企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第二,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四)调整了适用税率

第一,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从6%与4%统一下调至3%。第二,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从13%恢复至17%。第三,调高了个人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

(五)调整和规范了相关配套政策

主要包括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政策,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和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

二、新增值税制下的企业税务筹划

(一)纳税人身份方面的税务筹划

由于不同类别纳税人所适用的税率和征收方法不同,纳税人可依据税法在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之间进行税务筹划。

1.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在进行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身份选择时,通常可采用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判别法与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判别法两种方法来判别究竟哪种纳税人身份更能实现“节税”目的。

(1)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判别法。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是指企业产品的增值率达到某一数值时,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相等。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增值税税率×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销售额×征收率;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征收率/增值税税率。

(2)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判别法。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是指当一般纳税人的抵扣额占销售额的比重(抵扣率)达到某一数值时,两种纳税人的税负相等。因此,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的计算公式为:增值率=1-抵扣率,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1-征收率/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改制后,由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发生了变化,因此各类型企业的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与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的数值也发生了相应变化。具体数据如表1所示。

从表1可知,当企业销售普通产品时,若增值率为17.65%,或抵扣率为82.35%,则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相同;若其增值率大于17.65%,或本期的抵扣率低于82.35%,则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低于一般纳税人,反之,则一般纳税人的税负较低。当企业销售低税率产品时,若其增值率为23.08%,则无论是作为一般纳税人还是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是相同;若其增值率大于23.08%,则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低于一般纳税人;反之,则一般纳税人的税负较低。所以,在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上,企业应综合考虑自身经营的特点,针对销售产品的增值率、购进资产的可抵扣税额数量等情况,在遵循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经营业务进行适当的合并或分立,选择相应的纳税人身份。

2.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当纳税人有兼营和混合销售等行为时,则应考虑在增值税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之间进行选择。鉴于增值税转型改革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比营业税税率低,所以从事兼营或混合销售等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不分开核算,可将税率控制在3%的最低水平。

(二)进项税额方面的税务筹划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采购物资其增值税不能进行抵扣(或只能抵扣3%),为了弥补因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产生的损失,必然要求小规模纳税人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而优惠的幅度则由价格折让临界点来决定。假设以一般纳税人为供应商时,其含税进价为A;而以小规模纳税人为供应商时,其含税进价为B,则:{销售额-A/(1+增值税税率)-[销售额×增值税税率-A/(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1-所得税税率)={销售额-B/(1+征收率)-[销售额×增值税税率-B/(1+征收率)×征收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1-所得税税率)。当城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率为3%,所得税税率为25%时,价格折让临界点情况如表2所示。

由表2可知,若购进的货物普通产品,当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的价格价格折让幅度为86.80%时,无论从哪一方进货,企业所取得的收益相等。同理,若购进的货物为低税率产品,则当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的价格为一般纳税人供应商的价格折让幅度为90.33%时,无论从哪一方进货,企业所取得的收益相等。

对销售方而言,由于税率的调整,此价格折让临界点比增值税改制前的数值均有所下调。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在自身征收率下调的同时应注意价格折让临界点的相应变化,增强成本控制,扩大市场份额,从而在激烈的竞争中取胜。对购货方而言,在选择供应商时,应详细比较各类型供应商的产品价格与质量,结合价格折让临界点,合理选择供应商以降低税负,实现企业收益最大化。

(三)税率方面的税务筹划

新增值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企业所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不仅有一般税率17%,还有低税率13%,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税率为3%,还有按照简易办法确定的征收率4%或6%。企业应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按照适用相应税率,降低企业税负。而从事矿产品经营的企业应注重税率调高后对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及时对经营策略进行调整,减轻因税率变动而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

(四)税收优惠方面的税务筹划

新增值税法规定了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优惠、税率的优惠、销项税额计算上的优惠、进项税额方面的优惠、减免税优惠、增值税出口退税的优惠、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优惠。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给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很多机会,企业应熟练运用这些政策,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利用各种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税负。

(五)会计核算方面的税务筹划

新增值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这些规定要求纳税人加强会计核算,针对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征税和免税、减税项目,分别进行明细核算,达到享受低税率和减免税政策的税收利益。

三、新增值税制下的企业税务筹划风险防范

税务筹划风险是指税务筹划活动受到各种因素影响而失败的可能性。税务筹划风险主要有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其中:外部风险包括税收政策选择风险、税收政策变化风险、税收扭曲投资风险和税务行政执法偏差风险;内部风险包括预期经营活动变化风险、筹划控制风险、筹划心理风险、会计核算和税务管理风险。企业在税务筹划方案确定之前应重视筹划风险,采取各项措施,进行筹划风险防范。第一,树立正确的纳税意识和税务筹划风险意识,在合法的前提下开展税务筹划。第二,建立健全企业税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监督程序,恰当选择会计政策,提高税收筹划涉税风险的可控性。第三,加强对筹划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筹划人员的专业素质、筹划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第四,企业管理层应充分重视税务管理,建立税务风险控制机制,定期进行税务筹划风险评估。第五,坚持成本效益原则,重视企业整体和局部利益,短期和长期利益的协调。第六,重视利用税务中介。企业应借助注册税务师等税务中介的专业、技术、信息等优势,帮助自身实施税务筹划,这样不仅可以事半功倍,也可将企业筹划风险转嫁给中介机构。第七,搞好税企关系,加强税企联系,以确保企业所进行的税收筹划行为合理合法,降低税务行政执法风险。第八,要正视税务筹划的作用,适当降低对筹划期望,以减轻筹划人员的心理负担和压力,降低筹划心理风险。

参考文献:

[1] 尹芳.税收筹划中涉税风险防范策略探析[J].财经问题研究,2010,(4):91-95.

第4篇

由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内外部环境复杂多样,企业税务风险种类繁多,成因复杂,具体分析如下:

(1)税收政策风险

根据企业经营的内外部环境划分,企业风险可以分为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税收政策风险属于企业面临的外部风险中的法律风险,它是指由于税收政策变动或税收执法不规范等原因造成企业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形成企业税收政策风险的主要原因有两点,其一,税收政策发生改变导致的风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税收法制建设工作不断推进,对于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新现象,税务部门往往需要在税收法律法规方面做出相应政策变动,从而给企业带来税收政策风险,比如根据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等税收政策;其二,税务执法不规范导致的风险,由于目前我国实行分头管理的税务管理模式,税务执法部门包括国税、地税、海关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在实际税务执法过程中会有重叠现象,具体职责划分不清。同时,税务执法人员的素质也直接影响到税务管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有法不依、不能完全理解税收法律法规等问题也会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2)税收操作风险和筹划风险

企业具体的税务工作需要会计人员身体力行,会计人员素质不高是引起企业税务风险的重要原因。一方面,会计人员专业素养不合格会导致企业税务工作难以开展,由于缺乏对我国税收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实务操作的学习培训,会计人员无法对业务活动进行正确的会计和税收处理,由于没有及时更新自身知识系统,会计人员可能会采用错误的税率和税基进行税收金额计算,会计人员操作失误会导致企业税务风险增大;另一方面,会计人员专业能力不足会导致企业无法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工作。税务筹划工作是对会计人员能力极大的挑战,它需要会计人员具备税法、财务管理、企业战略等多个领域的专业技能,企业税务筹划不当会被税务执法部门定性为偷税漏税行为,可能给企业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声誉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2、加强企业税务风险防范的具体措施

针对企业税务管理可能面临的风险,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可从以下方面入手:

(1)强化税务风险观念,建立风险导向型税务管理

企业领导层应当转变陈旧过时的税务管理观念,树立风险导向型税务管理理念,提高对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将其上升到企业战略管理的高度。一方面,企业需要强化税务风险观念,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和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科学设置税务风险管理部门和岗位,合理安排会计税法等方面的专业人员负责企业税务风险工作,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另一方面,企业需要深入分析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交易过程中可能的涉税行为和类型,尤其是在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时,要加强对合同方纳税资格的审核工作,防范合同当事人将税务风险转嫁给本企业,在充分了解企业税务风险类型、成因和预计对企业影响的基础上,采取针对性措施将企业税务风险降低到企业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完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措施,加强对企业日常经营中税务风险的管理。

(2)提高会计人员素质,降低人为操作风险

税务管理工作最终需要落实到企业会计人员,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是降低企业税务风险的有效措施。一方面,企业可以通过提升会计人员薪资待遇水平、提高会计人员进入门槛等措施,也可以加强与高校进行合作,积极吸引高校财会专业优秀毕业生等方式,招纳外部高素质会计人员为本企业服务;另一方面,企业也要加强对本企业现有会计人员的培训,定期举行税收法律法规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的学习班,及时更新会计人员的知识系统,从经济方面加大对会计人员的支持力度,鼓励会计人员积极参加会计税法方面的资格认证考试,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同时,企业也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的工作作风,提高会计人员的精神境界,防范人为偷税漏税和会计舞弊现象的发生,为降低企业税务风险打下扎实的基础。

(3)密切关注税法变动,加强税务筹划管理

企业会计人员应当及时掌握我国税收方面的法律变动情况,一方面是为了防范企业税收政策风险,另一方面也可以加强企业税务筹划工作。企业会计人员在进行税务筹划时,要深入解读当前税收方面的法律政策的具体含义,保证自身的税务筹划不违反当前的法律规定,综合考虑本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等因素,在税务筹划中既要考虑企业价值最大化,同时也要考虑法律界限,开展高效率的税务筹划工作。同时,企业也要加强对税务筹划管理的评估,定期对企业税务筹划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防范企业由于税务筹划过度而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3、结语

第5篇

【关键词】税务风险;产生;防范

一、企业税务风险及其表现

税务风险是指在国家既定的税收政策体系下,企业由于自身经营行为在涉税处理方面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从而给企业带来不确定性或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最终导致企业多缴纳或少缴纳税款。税务风险有三个基本特征:(1)主观性,即对于同一涉税业务,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存在不同理解,甚至存在不同税务机关对同一税收制度存在不同理解,这些主观情况的存在都可能使得企业和税务机关在同一业务的处理上存在分歧而导致税务风险的产生;(2)普遍性,即税务风险存在于各种类型各种规模的企业当中,只是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各企业税务风险的大小不同而已;(3)损害性,即税务风险实际发生后会使得企业蒙受经济利益和声誉方面的损失。

多纳税或少纳税是税务风险实际发生时最直接的表现。多纳税使企业由于直接税负的增加而减少税后净利润,这是税务风险实际发生后使企业蒙受的最直接经济利益损失;而少纳税则会使企业在被税务机关稽查出后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和上黑名单,最终导致企业经济利益和声誉都受损,且后者是无形的,可能会给企业带来长期负面影响,严重时甚至导致企业逐步消亡。

二、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企业内部的原因

1.企业依法纳税意识淡薄

淡薄的依法纳税意识是企业内部产生税务风险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在生产经营中,企业均以税后净利润最大化作为最终财务目标,因此在税收领域促成了企业追求税务成本最小化的动机,主动地违背涉税法律法规,企图通过违法行为来降低税负的,最终遭受相应惩罚。另一方面,在处理税款征纳关系的过程中,有些企业企图通过一味讨好和迁就税务机关而放弃税法赋予自身的合法权益,例如当企业和机关税务人员对某些税收规定存在不同理解时,为了不得罪主管税务机关而甘愿顺从个别税务人员,导致其多缴税款或留下隐患。

2.企业税务人员专业素养不高

企业税务人员的专业素养不高就不能较好把握税法的立法精神,在对某些方面条款的理解和运用上就会出现偏差,即使主观上并无偷逃税款的意图,但仍会导致企业税务风险的上升。另外,由于企业税务人员对税收法律法规的知晓程度较低,尤其是对税收政策的变动情况没有及时更新,则很有可能导致企业因为违背新税法而少缴税或因为没有用好用足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而多缴税。例如,税务人员在作税收筹划方案时,筛选出的方案就可能并不是最优方案。

(二)企业外部的原因

1.税法自身不明确且多变

税法自身具有不明确和多变的特性是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最主要外部原因。不明确性并不是我国税法的特性,而是世界各国税法普遍存在的问题。在对某些模糊、不明确或易产生歧义的税法条款进行理解时,纳税人可能根据自己的理解而采用相应的税务处理办法。从字面意思分析来看,纳税人并未违背税收法律法规,但是在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纳关系中,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权责关系并不完全对等,法律明确规定“税法解释权归税务机关”,这就使得对于这些不明确的税法规定,如果纳税人的解释与税务机关的解释不一致,那么纳税人将只有听从税务机关的处理,从而增加企业的税务风险。

另外,随着经济社会的变化,税收法律法规变化过快。有时一条规定刚出台,马上又补充附加条款,甚至朝令夕改,而新出台政策信息又未及时传达到企业,导致企业沿用旧规定,或面对频繁变动的税收规定无所适从,这也导致了企业税务风险的产生。

2.不规范的市场环境

单个企业不可能独立开展业务,必然要与供应商、销售商等上、下游企业发生往来联系,这样各行业各企业就互相交织形成了一个社会关系环境即企业赖以生存的市场环境。市场环境在涉税方面的规范与否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税务风险的大小。但是目前看来,整个市场上不开发票、虚开发票、代开发票、不索取发票等现象层出不穷,有些企业甚至为了挫败竞争对手与税务机关勾结以偷逃税款。这些进行非规范操作的市场主体行为必然连带影响并加大其他相关企业的税务风险。

三、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对策

1.全方位树立企业税务风险防范意识

尽管税务风险是客观且普遍存在的,但它同时又是可防可控的,企业应该提高全员防范税务风险的意识。2009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正式下发了我国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第一个指导性文件《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其中就明确规定“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将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作为企业经营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该内容的指示,税务风险的防范需要领导层起到带头作用。而且,这项工作的开展不能仅局限于财务部门进行财务、税务处理和制定税收筹划的过程中,还要扩大到企业领导层的决策过程和业务部门的业务开展过程。也就是说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凡是与税务有关的岗位和人员都要树立起税务风险防范意识,把不可避免的税务风险控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

2.组建高素质的税务工作人员团队

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对税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作用,企业应组建一个高素质的税务工作人员团队。这方面工作的开展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首先,加强对现有税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后续教育。比如,委托高校有针对性地为企业税务工作人员设计财务、会计、税务相关理论和实务能力提升的短期课程,或为税务工作人员交费报名参加社会中介机构开办的短期培训班,还可以跟税务机关申请让其委派工作人员利用周末时间到企业进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宣讲培训。其次,制定既合理又诱人的人才引进机制,吸引高水平的税务人才,并提供其施展才华的空间。高水平的税务人才不仅可以为企业税收筹划等重大方案的制定掌舵,还能在普通涉税业务处理方面起到带头作用,尽量降低企业税务风险。

3.同主管税务机关建立诚信互动的沟通机制

企业税务风险的大小或多或少会受企业与税务机关联系程度的影响。但是,如果企业能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加强同主管税务机关的联系不失为降低税务风险的一良策。一方面,当税收政策发生变动时,企业可以迅速从税务机关了解到最新的税收政策,并向税务机关咨询最佳的税务处理方式,在降低税务风险的同时增加企业效益。另一方面,当企业和主管税务机关在对有歧义的税收规定存在不同理解时,由于企业同税务机关较好的关系将有可能使税务机关在行使税法解释权时偏向企业利益。但是,要同税务机关建立良好的关系必须是建立在企业严格遵守税法、依法按时足额纳税基础之上的,否则若通过行贿等方式笼络税务机关将适得其反而严重加大企业税务风险。

【摘 要】在我国,税务风险已成为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中不容回避的问题。但在现实生产经营中该风险却未被高度重视,并给企业带来不小损失。本文旨在分析税务风险产生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一些可行性较高的防范措施,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税务风险;产生;防范

一、企业税务风险及其表现

税务风险是指在国家既定的税收政策体系下,企业由于自身经营行为在涉税处理方面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从而给企业带来不确定性或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最终导致企业多缴纳或少缴纳税款。税务风险有三个基本特征:(1)主观性,即对于同一涉税业务,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存在不同理解,甚至存在不同税务机关对同一税收制度存在不同理解,这些主观情况的存在都可能使得企业和税务机关在同一业务的处理上存在分歧而导致税务风险的产生;(2)普遍性,即税务风险存在于各种类型各种规模的企业当中,只是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各企业税务风险的大小不同而已;(3)损害性,即税务风险实际发生后会使得企业蒙受经济利益和声誉方面的损失。

多纳税或少纳税是税务风险实际发生时最直接的表现。多纳税使企业由于直接税负的增加而减少税后净利润,这是税务风险实际发生后使企业蒙受的最直接经济利益损失;而少纳税则会使企业在被税务机关稽查出后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和上黑名单,最终导致企业经济利益和声誉都受损,且后者是无形的,可能会给企业带来长期负面影响,严重时甚至导致企业逐步消亡。

二、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企业内部的原因

1.企业依法纳税意识淡薄

淡薄的依法纳税意识是企业内部产生税务风险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在生产经营中,企业均以税后净利润最大化作为最终财务目标,因此在税收领域促成了企业追求税务成本最小化的动机,主动地违背涉税法律法规,企图通过违法行为来降低税负的,最终遭受相应惩罚。另一方面,在处理税款征纳关系的过程中,有些企业企图通过一味讨好和迁就税务机关而放弃税法赋予自身的合法权益,例如当企业和机关税务人员对某些税收规定存在不同理解时,为了不得罪主管税务机关而甘愿顺从个别税务人员,导致其多缴税款或留下隐患。

2.企业税务人员专业素养不高

企业税务人员的专业素养不高就不能较好把握税法的立法精神,在对某些方面条款的理解和运用上就会出现偏差,即使主观上并无偷逃税款的意图,但仍会导致企业税务风险的上升。另外,由于企业税务人员对税收法律法规的知晓程度较低,尤其是对税收政策的变动情况没有及时更新,则很有可能导致企业因为违背新税法而少缴税或因为没有用好用足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而多缴税。例如,税务人员在作税收筹划方案时,筛选出的方案就可能并不是最优方案。

(二)企业外部的原因

1.税法自身不明确且多变

税法自身具有不明确和多变的特性是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最主要外部原因。不明确性并不是我国税法的特性,而是世界各国税法普遍存在的问题。在对某些模糊、不明确或易产生歧义的税法条款进行理解时,纳税人可能根据自己的理解而采用相应的税务处理办法。从字面意思分析来看,纳税人并未违背税收法律法规,但是在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纳关系中,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权责关系并不完全对等,法律明确规定“税法解释权归税务机关”,这就使得对于这些不明确的税法规定,如果纳税人的解释与税务机关的解释不一致,那么纳税人将只有听从税务机关的处理,从而增加企业的税务风险。

另外,随着经济社会的变化,税收法律法规变化过快。有时一条规定刚出台,马上又补充附加条款,甚至朝令夕改,而新出台政策信息又未及时传达到企业,导致企业沿用旧规定,或面对频繁变动的税收规定无所适从,这也导致了企业税务风险的产生。

2.不规范的市场环境

单个企业不可能独立开展业务,必然要与供应商、销售商等上、下游企业发生往来联系,这样各行业各企业就互相交织形成了一个社会关系环境即企业赖以生存的市场环境。市场环境在涉税方面的规范与否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税务风险的大小。但是目前看来,整个市场上不开发票、虚开发票、代开发票、不索取发票等现象层出不穷,有些企业甚至为了挫败竞争对手与税务机关勾结以偷逃税款。这些进行非规范操作的市场主体行为必然连带影响并加大其他相关企业的税务风险。

三、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对策

1.全方位树立企业税务风险防范意识

尽管税务风险是客观且普遍存在的,但它同时又是可防可控的,企业应该提高全员防范税务风险的意识。2009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正式下发了我国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第一个指导性文件《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其中就明确规定“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将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作为企业经营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该内容的指示,税务风险的防范需要领导层起到带头作用。而且,这项工作的开展不能仅局限于财务部门进行财务、税务处理和制定税收筹划的过程中,还要扩大到企业领导层的决策过程和业务部门的业务开展过程。也就是说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凡是与税务有关的岗位和人员都要树立起税务风险防范意识,把不可避免的税务风险控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

2.组建高素质的税务工作人员团队

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对税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作用,企业应组建一个高素质的税务工作人员团队。这方面工作的开展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首先,加强对现有税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后续教育。比如,委托高校有针对性地为企业税务工作人员设计财务、会计、税务相关理论和实务能力提升的短期课程,或为税务工作人员交费报名参加社会中介机构开办的短期培训班,还可以跟税务机关申请让其委派工作人员利用周末时间到企业进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宣讲培训。其次,制定既合理又诱人的人才引进机制,吸引高水平的税务人才,并提供其施展才华的空间。高水平的税务人才不仅可以为企业税收筹划等重大方案的制定掌舵,还能在普通涉税业务处理方面起到带头作用,尽量降低企业税务风险。

3.同主管税务机关建立诚信互动的沟通机制

第6篇

税务风险是指企业涉税行为未能正确有效遵守税收法规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具体表现为企业涉税行为影响纳税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

(一)税收政策遵从面临的风险具体分为:

(1)税收政策改变导致的风险。税收政策是国家制定的指导税收分配活动和处理各种税收分配关系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准则。税收法律、法规是税收政策法律形式的集中体现。国家的税收政策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税收法律制度中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内容,企业税收人员有可能没有及时掌握新的税收法规而导致税务法规滥用、错用,从而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2)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导致的风险。税收法律、法规的不明晰和各级机关在执法时未按相关法律、法规或法定程序受理税务纳税事项从而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由于我国目前税务行政执法主体多元化,包括海关、财政、国税、地税等多个政府部门,各部门之间在税务行政执法上常常重叠,且税务执法部门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加上税务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其他因素影响,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造成有的企业该缴的税未缴,不该缴的税反而缴了,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3)纳税人员素质有限,不能完全理解税务法规,造成本意以外的税收犯规,从而给企业带来的税务风险。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由于办税人员自身业务素质的限制,对有关税收法规的精神把握不准,理解不透彻,虽然主观上没有偷税的意愿,但在纳税行为上却没有按照有关税收规定操作,或者在表面上、局部上符合规定,而在实质上、整体上没有按照有关税收规定操作,造成事实上的偷税、逃税,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例如提高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标准(财税[2006]88号),对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在不超过计税工资总额2.5%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要适用这一规定必须同时满足当年提取和当年使用这两个条件,如果只提取而未实际投入使用,仍然只能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5%计算扣除;如果还按2.5计提就给企业带来纳税风险。

(二)纳税金额核算面临的风险具体分为:

(1)税收法规界限不明确,导致纳税人对业务的划分出现困难。现阶段,我国尚没有统一的税收基本法,现有的税收法律、法规层次较多,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众多,企业要应对国税和地税两套征纳系统。又因为国税和地税在同一方面的规定不尽相同,或者模糊不清,导致纳税人员无法正确划分业务种类或采用正确的税收方法等,这些都会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2)税基的计算错误和税率的选择失误导致的税务风险。税收法规的不明晰,会计人员对税法理解不透、把握不准,或依据失真的会计信息计算税额,从而导致计算的税基不正确,或税率的选择错误,进而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另外,办税人员或审检部门主观差错,也有可能造成企业在税额计算上的问题。

(三)税务筹划面临的风险税务筹划可以给企业带来节税利益,但同时也存在相应的风险。企业如果无视这些风险的存在而盲目进行税务筹划,其结果可能事与愿违。税务筹划风险是指税务筹划活动因各种原因(如税收政策的调整和预期经济活动的变化)导致失败而付出的代价。具体分为:

(1)经济环境变化风险。企业的纳税事宜与税收政策以及所处经济环境密切相关。一般来说,政府为促进经济增长,会施行积极的财税政策,制定减免税或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生产和投资,这时,企业的税赋相对较轻或稳定;反之,政府为抑制某产业的发展就会利用税收杠杆调整税收政策,这时,企业的税赋可能加重或不稳定。另外,政府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时期或地区,运用税收杠杆在内的宏观经济政策,针对不同产品或行业实行差别性税收政策,使得税收政策经常处于变化之中,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的税收政策总是具有应时性或相对较短的时效性,这种税收环境的不确定性将会给筹划人员开展税务筹划(特别是中长期筹划)带来较大的风险,所以任何企业的税务筹划都将面临经济环境变化所引致的风险。

(2)税收政策改变导致的风险。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变革时期,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税收政策的变化比较频繁,不够稳定,如果企业不及时调整自己的涉税业务,就会使自己的纳税行为由合法转变为不合法从而产生税务风险。

(3)税务行政执法力度导致的风险。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国家财政支出的不断增长,国家对税收检查和处罚的力度不断加强。从国家税务总局到地方各级税务机关,都不断出台新的规范税务检查工作的文件和政策。这就意味着纳税人在规范纳税操作方面的工作必须相应加强,否则纳税人会因对税务机关执法力度、程序与步骤不熟悉而导致税务风险的增大。

(4)筹划人员的纳税意识风险。企业纳税人员的纳税意识与企业的税务风险有很大的关系。如果企业依法纳税意识很强,税务筹划的目的明确,那么只要筹划人员依法严格按照规程精心筹划,风险一般不高。但是,有的企业纳税意识淡薄或者对税务筹划有误解,认为筹划的目的就是通过所谓的“筹划”尽可能少纳税或不纳税,甚至授意或唆使筹划人员通过非法手段达到偷税的目的,从事这类筹划事项的风险就很高。所以企业必须提高纳税意识。

(5)筹划人员的职业道德风险。税务筹划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影响其对风险的判断和筹划事项的最终完成结果。有的企业为了增加自己的利润,减少成本,会要求筹划人员做出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如伪造、变造、隐匿记账凭证等;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等,这些都会给企业带来税务上的风险。

(6)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风险。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力、会计核算水平以及内部控制制度,既影响可供筹划的涉税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也易导致筹划人员筹划方案的失误。如果筹划方案是依据虚假的涉税资料做出的,就很可能产生失误,风险极大。

二、税务风险防范措施

一是树立风险防范意识。首先,企业自身应做到依法诚信纳税,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核算系统,完整、真实和及时地对经济活动进行反映,准确计算税金,按时申报,足额缴纳税款,健康参与市场竞争。其次,在对外签定各种经济合同时,要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纳税主体资格和纳税资信情况,防止对方当事人转嫁税务风险;对合同条款要认真推敲,防止产生涉税歧义和误解,尽量分散税务风险。

二是提高企业涉税人员的业务素质。企业应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利用多种渠道,帮助财务、业务等涉税人员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各项税收业务政策的学习,了解、更新和掌握税务新知识,提高运用税法武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避企业税务风险的能力,为降低和防范企业税务风险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是树立正确的纳税意识和税务筹划风险意识,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开展税务筹划。在强调对企业税务筹划人员的培训外。也应对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灌输

正确的纳税理念,使之破除以往把税务事宜只看作是财务部门工作的陈旧观念,树立全员参与、全员控制的新思维,积极理解支持财务部的工作。

四是密切关注税收法规政策的变化,树立法治观念,避免筹划手段选择上的风险。税务筹划的规则决定了依法筹划是税务筹划工作的基础。严格遵守相关税收法规是进行筹划工作的前提,一项违法的税务筹划,无论其成果如何显著,注定是要失败的。面对这种风险,企业一定要熟悉税收法规的相关规定,掌握与自身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内容,选择既符合企业利益又遵循税法规定的筹划方案。

五是评估税务筹划风险,定期进行纳税健康检查。评估税务筹划风险就是企业对具体经营行为涉及的纳税风险进行识别并明确责任人,这是企业税务筹划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在这一过程中,企业要理清自己有哪些具体经营行为,哪些经营行为涉及纳税问题,这些岗位的相关责任人是谁,谁将对控制措施的实施负责等。此外,还应定期进行纳税健康检查,消除隐藏在过去经济活动中的税务风险,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六是坚持成本效益原则。税务筹划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使企业获得一定的收益。但是,无论是由企业内部设立专门部门进行税务筹划,还是由企业聘请外部专门从事税务筹划工作的人员,都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这些可能完全是出于税收方面的考虑,而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所以,税务筹划与其他管理决策一样,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只有当税务筹划方案的收益大于支出时,该项税务筹划才是正确的、成功的。

第7篇

【关键词】税务风险 防范

2009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正式下发了我国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第一个指导性文件,即《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就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制度与目标、税务风险管理组织、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和内部控制、信息与沟通、监督和改进等问题进行了明确。依《指引》要求,企业应按需设置与企业财务部平行的税务管理部门,并配备专业的税务管理人员。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包括重大对外投资、重大并购与重组、经营模式的改变以及重要合同或协议的签订等,企业内部税务部门均应深度参与,并跟踪和监控相关税务风险,以此促进企业具体的经营决策得以正确运作,实现税务风险的有效控制及企业税负的最优化目标。

一、企业税务风险的概念及主要特点

(一)企业税务风险的概念

在学术界,税务风险的定义有多种,有人认为税务风险是指纳税人未能充分利用税收政策或者税收风险规避措施运用不当而付出的代价的可能性;有人认为税务风险是指企业没有正确有效遵守税法而造成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一般来说,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另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

(二)企业税务风险的主要特点

1.主观性

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对同一涉税业务存在不同理解,这直接导致税务风险的产生。同时,纳税业务在相关业务中表现出主观态度,不同税务机构对税收制度的理解大多不同,这都是税款征纳双方较难做到“沟通中的认同”。企业税务风险因此而出现,并且由于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大有小。

2.必然性

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任何企业均以税后净利润最大化作为最终目标,这一客观状况却与税收本身具备的强制性存在矛盾,在此中间,企业追求税务成本最小化的动机,导致企业和政府间的信息不对称。加上国家税收执法环境不断变化,以及企业管理者、财务工作者对相应政策法规理解程度的有限性,更使企业管理者难以完全规避税务风险,并使得风险对企业经营带来潜在的持续影响。

3.预先性

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与财务核算时,税务风险已然存在于企业实际缴纳各项税费之前的相关行为中。换言之,企业主观上实施的涉税相关业务计算与核算的调整等行为,导致其与税收政策、法规等出现矛盾甚至相互背离,也就是说,企业税务风险先于税务责任履行行为而存在。了解企业风险的预先性特征,有利于企业建立正确的税务风险控制时间观,以此及时掌握税收法规的制定及变动,切实降低税务风险。

二、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企业所处宏观环境诱发税务风险

企业外部税务风险因素主要有,经济形势和产业政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市场竞争和融资环境,税收法规或地方法规的适用性与完整性,行业惯例,上级或股东的越权及违规行为等。具体来讲,经济环境、政策和法规环境、执法环境发生变化,以及社会意识、税务执法等都会造成一定的税务风险。

为保持经济持续发展,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税收政策、法规等将会不断调整和更新,在对财务、税收知识进行理解、认知、掌握和运用过程中,企业财务人员难免因为对新出台的政策理解出现偏差而给企业带来风险;不同税务执法机构和人员对同一企业的同一涉税行为的判断和裁定往往存在不同看法,尤其在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税务机关在涉税实务中具有的自由裁量权,会给企业造成一定的税务风险可能性。

(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税务风险

企业内部税务风险因素主要包括:经营者税务规划及其对税务风险的态度,企业经营理念与发展战略,经营模式或业务流程,部门间的权责划分与相互制衡,税务风险管理机制的设计与执行,企业信息的基础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管理层的业绩考核,监督机制有效性等。当前,企业管理者涉税意识有待加强、财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偏低、内部审计不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以及近年来税务服务的出现,都是企业在微观上所面临税务风险的主要因素。

企业经营过程中,管理者对经营状况了解有限以及对税务筹划理解扭曲,导致企业涉税行为出现偏差;财务人员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是保证涉税资料真实、科学、合法的重要砝码,也是企业正确进行税务风险管理的基础,如果财务人员工作失误过多,企业便会遇到较大的税务风险;企业内审是否健全,关系到税务风险水平的高低,内部审计工作失效会增加企业税务风险,同时极易造成企业非蓄意的税收违规行为;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也会给企业带来深层次的涉税缺陷;税务机构鱼龙混杂,业务人员能力有限、素质偏低的现状,使得多数机构服务只局限于纳税申报、发票领购、小型业户的建账和记账等简单的事务性工作,对企业税收筹划和咨询等较为复杂的业务则较难开展。

三、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

(一)健全制度基础

1.完善企业内控制度

当前,我国财务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完善,税收制度也逐渐健全,但财务会计与税法规定之间的差异将长期存在。为避免税务风险,企业财务工作者须把握上述差异,尽量做到正确纳税,这一客观要求具体表现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即企业应致力于管理水平的提高和风险意识的增强,在严格把握传统财务内控手段的前提下,对现代化知识技术加以充分利用,建立一套操作性强、便于控制的内部财务报告组织信息系统。

2.健全税务制度

税务即税务人在国家法律法规限定的范围内,依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目前,我国多数税务机构与税务机关有着较大联系,为促进税务事业更好发展,税务机构应依照行业性的统一管理,在范围、收费标准、服务质量等方面逐步规范,并逐渐成长为独立执业、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社会中介组织。

(二)构建税务风险预测系统

1.明确纳税人权利

在实际的税务管理过程中,税收往往只注重纳税人需履行的依法纳税义务,对纳税人的权利则较为忽略。受市场经济的影响,人们不断提高对纳税权利的关注度,为实现任何经济个体能从缴税安排中获益,政府应对纳税人的权利加以明确。

2.正确评价税务风险

评估预测税务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化解风险,是防范企业税务风险的关键。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应积极识别和评价企业未来的税务风险,综合利用各种分析方法和手段,全面、系统地预测企业内外环境的各种资料及财务数据。比如分析税务风险的可能性、严重性及影响程度,以了解税务风险产生的负面作用。

3.适时监控税务风险

以正确评价税务风险为基础,企业还应加强对税务风险的适时监控,尤其在纳税义务发生前,对企业经营全过程进行系统性审阅和合理性策划,尽可能实现企业税务的零风险。在实施监控行为的具体过程中,要合理、合法地审阅纳税事项,合理规划纳税事项的实施策略等,并对纳税模式不断分析和调整,测定其税收负担,制定相应可行的纳税计划。

主要参考文献:

[1]邢黎黎.企业税务风险防范与化解.现代企业,2008(5).

第8篇

导致企业出现税务风险,具有很多方面的原因,但归纳起来,不外乎就是来自企业内部的原因和来自企业外部的原因;以下就这两方面进行分析:

1.来自企业内部的原因分析。

1.1交易风险——来自对外经营活动的。对经济业务活动进行记载的法定原始凭证就是发票,故发票不仅可为会计核算起到法定收支凭证的作用,而且还可为税务机关起到计税凭证的作用;此外,发票还可起到维护消费者权益、生产经营者及经济秩序的作用。由于当前我国发票在有关信息化应用及防伪技术方面的水平还比较低,这给那些不法纳税户提供了伪造普通发票的机会,致使有关发票问题一再出现;例如,有关假发票的购买使用、对发票进行虚开以及不规范使用发票等等。正是这些不规范发票的管理,才使得偷税漏税等违规违纪问题一再产生;此外,在日常经营活动过程中,因企业未能取得有效发票或所获取发票无效,致使企业只能对那些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额外承担,从而带来企业经营成本的提高。

1.2涉税人员业务素质水平还比较低。首先,在进行日常经营活动过程中,企业的办税人员,因受制于其自身的业务水平,致使无法透彻理解和准确把握相关税收法规精神,加上尚未与相关税务部门做好有效沟通,即使他们在主观上不具备偷税的意识,但他们在进行纳税过程中,并为基于相关税收规定来操作,或者虽在局部、表面与相关规定相符合,但其实质并为根据相关税收规定来进行操作,致使偷税、漏税在客观上的产生,从而把税务风险带给企业。

1.3经营者还缺乏较为完善的管理理念。企业管理层因不具备纳税意识以及相关税法知识,致使对经济利益的片面追求而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例如,某些企业管理层错误地估计,对于税收负担的减轻,财务人员一定有能力做好,更有甚者指使财务人员应用非法手段促使企业税收负担的减轻,这无形之中就把极为严重的税务风险带给企业承担。

2.来自企业外部的原因分析。

2.1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有关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这是致使企业出现税务风险的一个极为重要原因。作为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方式之一——税收政策,总是伴随着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而持续调装着,其时效性往往比较短。此外,在不同的国家经济发展阶段,对于不同地区和行业,国家所制定的税收政策也不同,因而不断改变的税收政策,极易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2.2执法机关具有不同的执法标准。我国幅员广阔,各地区发展极不平衡,对于各个不同地区而言,不管是税务制度、还是执法从业人员的执法能力或者水平,都具有极大的差异;故往往会出现这种情况,在某地是属于合法的执法行为,在另一个地区有可能就属于违法行为,这样就让各地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极易产生各种税务风险。在日常税收工作过程中,税务机关往往就是围绕着其收入任务进行着,故往往政策就被收入任务所替代,为把特定指标完成而对企业实施干预,就成了最终的目的和结果,以至出现税收过头或者私自把国家政策进行修改,所有这些都极易把各种税务风险带给企业。

二、加强企业税务管理,制定税务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1.构建企业纳税诚信文化氛围。任何企业都有其特定的一套企业文化,它极大地对企业风格和出示方法产生着影响。一个企业如果具备足够的诚信氛围及能够很好地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那么这个企业一定不会做出与国家所制定的各项法律相违背的可能性,而在税务管理态度方面,企业也极易受其自身这种诚信文化氛围的影响故出现税务风险风险的可能性就比较低。因此具有足够诚信文化氛围、能够很好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的企业,其出现税务风险的机会就比较少、产生税务风险的概率也就比较低;此外,诚信的企业文化,对于企业广大员工严谨的工作态度、良好的工作风格的形成,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所以构建企业纳税的诚信文化氛围,对于有效防范和化解税务风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企业管理层,一定要重视企业纳税的诚信文化氛围的构建。

2.加大力度进行相互沟通,促进良好税企关系的建立。就政府来讲,税收不仅具备财政收入的职能,而且还具备经济方面的调控职能。政府为让纳税人以自己意愿办事,已把实施税收差别当作一种促进经济快速增长的手段,并把不同类型且具有极大弹性空间的税收政策制定出来,因各地具有不同的税收征管方式,税务执法机关的裁量权相对也较自由,同时也比较大。所以,是企业在详细了解税务机关工作程序基础上,应加大力度进行相互沟通,建立起良好的税企关系,以便在理解税法这一方面与税务机关具有相同的看法,从而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企业税务风险。

三、结语

第9篇

关键词:建筑业;税务风险;防范

一、建筑企业经营模式的特点

建筑业具有关联度高、产业链长、带动力强的特点,可牵动从建材到家电等50多个行业的发展,因此,建筑业的发展深受外部环境约束。建筑业对劳动力需求巨大,对物料的消耗繁多而复杂,国家经济政策变动往往会影响它的经营。建筑企业独有的经营特点,正是其税务风险的根源。1.生产材料来源分散,供应商规模不一。建筑材料种类“散、杂、多”,比如水泥、砂石和砖瓦等,这些原材料通常会在施工地点取得,或是一些农营工厂、小型作坊中采购[1]。而建筑材料费一般在占建安总产值的60%~70%,在建筑费用中占主要费用。从建筑业角度分析,就地采购更为便捷,也减少了不必要的运输成本。但就地取材、个体供料的方式严重影响了抵扣凭证的取得,由于供应商规模大小不一,大多数供应商均为小规模纳税人,一些甚至仅仅是施工所在地的农民,根本无法从其手中取得增值税发票。2.实施项目周期漫长,跨地区现象普遍。建筑工程项目从规划设计到施工,再到运营维护,直至被拆除的过程被称为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简称BLM。建筑项目工程普遍建设周期长,资金占压大,资金周转速度慢。例如,中国建工,上海建工的项目周期一般需要1—2年,较大的工程施工长达3年之久,所需人员和工种众多,材料和设备种类繁杂,交叉作业相互影响大。长期的工程项目的实施免不了要跨区域进行,大多建筑企业都拥有自己的分公司及分设机构,他们承接总公司的业务,自行在当地采购设备和原材料,按规定在当地预缴税款,结果减少了公司流动资金,增加了税负。3.从业人员流动性强,人工成本占比大。职工永远是一个公司的核心,建筑行业作为一个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低,据统计,50%~70%是临时员工,他们从事基本的生产劳动,日常工作以经验为主。建筑业除了以工资薪酬形式发放人员工资,还采用和机构或个人签订劳务合同的方式来收买劳动力。据了解,近年来,我国劳动力工资上涨数倍,农民工工资大幅攀升,不断增加的人工开支逐渐减少了企业的净利润,滞后了建筑工程的业务进程。“营改增”前,公司常以工资表形式发放工人工资,需要给工人缴纳社保,且按我国法规,工资薪金无法进行抵扣。4.经营承包方式多样,联合投标藏风险。在工程承包中,一个建设项目往往不止有一个承包单位,最常见的有总承包和分承包。总承包是指由发包人委托资信较高的建筑企业作为总包单位,签订总包合同,而分包则是通过进一步将适合分包的工程转给专业性建筑企业,双方签订分包合同。除此之外,独立承包、联合承包和直接承包在企业中也时常使用。所谓联合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实践中,普遍存在联合体投标不符合规定,从而出现施工单位代替业主向联合体各方支付税款,结果出现资金流、发票流和合同不一致的现象,存在一定的税务风险。

二、建筑企业税务风险的主要表现

正是由于建筑企业自身独有的上述经营特点,在后“营改增”时代,建筑企业正面临不同以往、不同于其他企业的日益增大的税务风险。1.总包和分包方式导致的税务风险。在实际建造过程中,实行总承包的工程很难达到一个平台工作,深度融合,全过程缺乏沟通与协作,实际发生的税款可能无法及时取得。比如施工时,承担电费的主体是电表的所有权人,电力公司会直接将增值税开给一般纳税人的业主,导致施工方无法进行税款的抵扣。实行分包方式的总包方和分包方之间存在验工计价滞后或工程款拖欠等情况,导致分包方不能及时验工计价并拿到已完工计价款,造成总包方要垫付本该抵扣的增值税,造成前期资金压力巨大。2.联合体投标带来的税务风险。实际案例中,如果参与联合投标的各方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没有提交给招标人,且没有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而是联合体的施工单位分别与招标人签订总承包合同,与其成员签订分包合同,这是一种违法分包行为。在投标操作过程中,业主只对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验工计价、收取发票并拨付款项,该牵头人向联合体的其他单位再行验工计价、收取发票并拨付款项,从而导致“四流不统一”的情形,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和应税服务不符,存在巨大的虚开发票的涉税风险。3.不同计税方式引发的税务风险。增值税计税方式一般分为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方法两种,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3%),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11%)。由于建筑业的特殊性,财政部规定一般纳税人共有三种情况“甲供工程”“清包工”和“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征收3%的税率。在选择具体计税方法时,建筑工程项目与规定要求是否一致,比如建筑工程是分包单位或是只提供装修服务的,其采用简易纳税方法会给企业带来漏税的风险;而一般纳税人销售空调同时又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能否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项目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如果这个项目存在层层分包,而又无法实行差额计税,重复交税也成为企业的一大问题。4.进项税发票难以取得、难以抵扣。“营改增”的重点就在于进项税发票能否取得。一方面,由于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多为小规模纳税人或农民,出于自身规模的局限性,依照法律规定,无法出具有效增值税发票,建筑企业采购原材料时无法取得有效抵扣的发票;另一方面,建筑企业巨大的人工成本来自劳务派遣或合同工,工资薪金无法作为可以抵扣的依据,会导致建筑业人工费部分纯粹是按11%税率开票给工程发包方,但“营改增”后,工人工资不能以工资表形式,否则施工企业将不堪重负。此外,对于一些4月30日之前赊购的存货和材料,则无法抵扣增值税,也增加了税负。5.跨地区纳税导致的税务风险。建筑项目的设备和原材料通常来自不同地区,对其纳税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干扰,一般建筑企业会在劳务发生地先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但由于时间跨度长,很多建筑企业被迫选择先行资金垫付,造成本企业资金紧张,企业压力大。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第41条第2项规定,当建筑企业收到业主的预收款项时,就产生了增值税义务时间,则外地工程,一般要在所在地预缴2%或3%的增值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