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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优化设计对建设投资的影响
1.设计方案直接影响投资
工程建设过程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设计和项目实施三大阶段。进行投资控制的关键在于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在项目作出投资决策后,其关键就在于设计。据研究分析,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正是这少于1%的费用对投资的影响却高达75%以上,单项工程设计中,其建筑和结构方案的选择及建筑材料的选用对投资又有较大影响,如建筑方案中的平面布置为内廊式还是外廊式、进深与开间的确定、立面形式的选择、层高与层数的确定、基础类型选用、结构形式选择等都存在着技术经济分析问题。据统计,在满足同样功能的条件下,技术经济合理的设计,可降低工程造价5%~10%,甚至可达10%~20%,如某无线电厂的多层框架结构厂房(4层),设计单位按常规设计为独立基础,由于多层厂房荷载较大,致使独立基础的单体尺寸较大,埋深较深(-3.2m),事后经其他设计人员分析如采用柱下条基,可节约大量的砼,并可降低埋深减少土方开挖,相比可节约投资20多万元;某两幢功能、结构、面积、基础形式均相近的综合楼,其中一幢因考虑立面效果设置了多处装饰柱及装饰线条,致使该部分费用相差10多万元,真可谓是笔下一条线,投资花万千扰。
2.设计质量间接影响投资
据统计,在工程质量事故的众多原因中,设计责任多数占40.1%,居第一位。不少建筑产品由于缺乏优化设计,而出现功能设置不合理,影响正常使用;有的设计图纸质量差,专业设计之间相互矛盾,造成施工返工、停工的现象,有的造成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造成投资的极大消费。震惊全国的宁波大桥事故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
3.设计方案影响经常性费用
优化设计不仅影响项目建设的一次性投资,而且还影响使用阶段的经常性费用,如暖通、照明的能源消耗、清洁、保养、维修费等,一次性投资与经常性费用有一定的反比关系,但通过优化设计可努力寻求这两者的最佳结合,使项目建设的全寿命费用最低。
二、优化设计运作困难的成因
1.政府主管部门对优化设计监控不力
长期以来,形成了一种设计对业主负责,设计质量由设计单位自行把关的观念,主管部门对设计成果缺乏必要的考核与评价,有的仅靠图纸会审来发现一些简单问题,只有等出现了大的技术问题才来追究责任,而方案的经济性则问及更少。另外,对设计市场管理不够,越级、无证、挂靠设计时有发生,从而导致设计质量下降,加之由于设计工作的特殊性,不同的项目有各自的特点,所以针对不同项目优化设计的成果缺乏明确的定性考核指标。
2.业主要求优化设计的意识不强
目前,业主往往把投资的控制重心放在施工环节上,而对设计环节重视不够。其原因:一是对设计对投资影响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只看到搞施工招标,投标价要低于标底价、施工单位要让利等,殊不知设计方案的优化会带来更大的节约;二是无法很好地选择设计单位,因为在设计前业主不知道谁能优化到什么程度。有些项目设计虽通过招投标,但此时方案不细,概算粗略,很难来综合评定;三是业主由于专业知识上的限制,对设计方案难以从优化扰的角度提出要求或疑义;四是有些业主经济实力雄厚扰,项目建设赶时髦,求新颖,根本不提优化要求;五是有些业主自身对工程应具备的功能要求及应达到的目标不明确,随意性大,要求出图时间紧,又压低设计收费,从而也影响了优化设计的开展。
3.优化设计的开展缺乏必要的压力和动力
由于目前的设计经营往往凭的是关系,缺乏公平竞争,所以设计单位的重心不在技术水平的提高上,设计只要保证不出大的质量问题,方案的好坏、造价的高低,关系不大,使优化设计失去压力。由于现在的设计收费是按面积或按造价的比例计取,几乎跟投资的节约和设计质量的优劣无关,导致对设计方案不认真进行经济分析,而是追求高标准,或为保险起见,随意加大安全系数,造成投资浪费。相反,设计单位即使花费了较多的人力、物力,优化了设计方案,给业主节约了投资,但也不能得到应有的报酬,有时设计费反而变少了,从而挫伤了优化设计的积极性。
4.优化设计运行的机制不够完善
优化设计的运行需有良好的机制作为保证。而目前的状况,一是缺乏公平的设计市场竞争机制,设计招标未能得到推广和深化,地方、行业、部门保护严重;二是价格机制扭曲,优化不能优价;三是法律法规机制薄弱。
三、搞好优化设计的几点建议
1.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优化设计工作的监控
为保证优化设计工作的进行,开始可由政府主管部门来强制执行,通过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后方可实施。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配套文件之一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已由建设部建设[2000]41号文颁布施行,它的实施将对控制设计质量提供重要保证。但《办法》规定的审查主要是针对设计单位的资质、设计收费、建设手续、规范的执行情况、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内容,缺乏对方案的经济性及功能的合理性方面的审查要求,所以建设主管部门在执行《办法》的同时,应增加人员配备和审查力度,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第二,应加强对设计市场的管理力度,严格通过资质管理、人员注册、设计招标、图纸审查等环节来规范设计市场,减少黑市设计。第三,利用主管部门的职能,总结推广标准规范、标准设计、公布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及考核指标,为优化设计的进行提供良好服务。
2.加快设计监理工作的推广
优化设计工作的推行,仅靠政府监控还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设计监理已成为形势所迫,业主所需。通过设计监理可打破设计单位自己控制自己的单一局面。因此,主管部门应在搞好政府监理的同时,一方面应尽快建立设计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批条件,加强设计监理人才的培训考核和注册,制定设计监理工作的责职、收费标准等;另一方面通过行政手段来保证设计监理的广度,为设计监理的社会化的提供条件。
3.建立必要的设计竞争机制
为保证设计市场的公平竞争,设计经营也应采用招标投标,虽然早在1984年,当时国家计委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就印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暂行办法》,1995年建设部230号文印发了《城市建筑方案设计竞选管理办法》,新颁的《招标投标法》中也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的勘察设计必须招标,但实际招标项目的量一直很少,只占总项目的10%左右(不同的地区其比例可能有所不同),即使采用招标的项目,其招标体系不完善评标方法不健全,缺乏公平竞争性,因此应完善设计招投标的相关环节。首先,应成立合法的设计招标机构;其次,各地方主管部门应建立相应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必须招标;第三,业主对拟建项目应有明确的功能及投资要求,有编制完整的招标文件;第四,招标时应对投标单位的资质信誉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第五,应设立健全的评标机构合理的建设评标方法,以保证设计单位公平竞争,并限制业主在项目上的随意性。
设计单位为提高竞争能力,在内部管理上应把设计质量同个人效益挂钩,促使设计人员加强经济观念,把技术与经济统一起来,改变以前设计过程中不算帐,设计完了概算见分晓的现象,由画了算扰变为算着画扰,并通过室主任、总工程师与造价工程师层层把关,共同控制设计过程。
4.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优化设计的推广还应有一定的法律法规作为保证,目前已有《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在规范项目建设工作,但这些都是从项目建设的总体出发,对设计方面的规范不够具体,因此为更好地监督管理设计工作,还应建立和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如设计监理、设计招投标、设计市场及价格管理等。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00年3月31日颁布的《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便是该省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行为的法规。
关键词:优化设计;工程投资;影响;建议
Abstract: This paper detailedly expounds the impact of the optimal design on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nvestment, finds the causes and proposes the feasible solutions for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optimal design.
Key words: optimal design; project investment;impact; suggestion
中图分类号:TU20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随着建筑市场的日趋成熟,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项目上的竞争愈加的激烈,项目的利润空间越来越低。这就要求各施工企业加强自身的成本管理,在成本价格一定的情况下,开源节流,向管理要效益,争取利润的最大化。
就工程项目建设而言,投资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从目前的投资控制来看,通过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的审批和项目法人负责制的实行,投资规模得到了有效控制。设计阶段通过限额设计,使设计概算超投资估算的现象得到了基本控制。施工阶段通过招标投标和施工监理的全面推行,使工程预算投资得到了合理的确定和有效控制,通过造价咨询服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对工程结算和决算的审核,剔除了其中的不合理部分,使该阶段的投资也得到了应有的控制。但如何通过优化设计来有效控制投资,尚未得到广泛重视。
1优化设计对建设投资的影响
1.1设计方案直接影响投资
工程建设过程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设计和项目实施三大阶段。进行投资控制的关键在于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在项目作出投资决策后,其关键就在于设计。据研究分析,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正是这少于1%的费用对投资的影响却高达75%以上,单项工程设计中,其建筑和结构方案的选择及建筑材料的选用对投资又有较大影响,如建筑方案中的平面布置为内廊式还是外廊式、进深与开间的确定、立面形式的选择、层高与层数的确定、基础类型选用、结构形式选择等都存在着技术经济分析问题。如某无线电厂的多层框架结构厂房(4层),设计单位按常规设计为独立基础,由于多层厂房荷载较大,致使独立基础的单体尺寸较大,埋深较深(-3.2m),事后经其他设计人员分析如采用柱下条基,可节约大量的砼,并可降低埋深减少土方开挖,相比可节约投资20多万元。
1.2设计质量间接影响投资
据统计,在工程质量事故的众多原因中,设计责任多数占40.1%,居第一位。不少建筑产品由于缺乏优化设计,而出现功能设置不合理,影响正常使用;有的设计图纸质量差,专业设计之间相互矛盾,造成施工返工、停工的现象,有的造成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造成投资的极大浪费。震惊全国的宁波大桥事故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
1.3设计方案影响经常性费用
优化设计不仅影响项目建设的一次性投资,而且还影响使用阶段的经常性费用,如暖通、照明的能源消耗、清洁、保养、维修费等,一次性投资与经常性费用有一定的反比关系,但通过优化设计可努力寻求这两者的最佳结合,使项目建设的全寿命费用最低。
2优化设计运作困难的成因
2.1政府主管部门对优化设计监控不力
长期以来,形成了一种设计对业主负责,设计质量由设计单位自行把关的观念,主管部门对设计成果缺乏必要的考核与评价,有的仅靠图纸会审来发现一些简单问题,只有等出现了大的技术问题才来追究责任,而方案的经济性则问及更少。
2.2业主要求优化设计的意识不强
目前,业主往往把投资的控制重心放在施工环节上,而对设计环节重视不够。其原因:一是对设计对投资影响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只看到搞施工招标,投标价要低于标底价、施工单位要让利等,殊不知设计方案的优化会带来更大的节约;二是无法很好地选择设计单位,因为在设计前业主不知道谁能优化到什么程度。三是业主由于专业知识上的限制,对设计方案难以从优化扰的角度提出要求或疑义;四是有些业主经济实力雄厚扰,项目建设赶时髦,求新颖,根本不提优化要求;五是有些业主自身对工程应具备的功能要求及应达到的目标不明确,随意性大,要求出图时间紧,又压低设计收费,从而也影响了优化设计的开展。
2.3优化设计的开展缺乏必要的压力和动力
由于现在的设计收费是按面积或按造价的比例计取,几乎跟投资的节约和设计质量的优劣无关,导致对设计方案不认真进行经济分析,而是追求高标准,或为保险起见,随意加大安全系数,造成投资浪费。相反,设计单位即使花费了较多的人力、物力,优化了设计方案,给业主节约了投资,但也不能得到应有的报酬,有时设计费反而变少了,从而挫伤了优化设计的积极性。
3搞好优化设计的几点建议
3.1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优化设计工作的监控
为保证优化设计工作的进行,开始可由政府主管部门来强制执行,通过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后方可实施。应加强对设计市场的管理力度,严格通过资质管理、人员注册、设计招标、图纸审查等环节来规范设计市场,减少黑市设计。第三,利用主管部门的职能,总结推广标准规范、标准设计、公布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及考核指标,为优化设计的进行提供良好服务。
3.2建立必要的设计竞争机制
为保证设计市场的公平竞争,设计经营也应采用招标投标,首先,各地方主管部门应建立相应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必须招标;其次,业主对拟建项目应有明确的功能及投资要求,有编制完整的招标文件;第四,招标时应对投标单位的资质信誉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第五,应设立健全的评标机构合理的建设评标方法,以保证设计单位公平竞争,并限制业主在项目上的随意性。
3.3.注意优化设计工作的综合性
第一条为加强石庄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合理控制工程投资,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石庄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工程是指使用镇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道路、桥梁、市政管网、公用广场、公共设施、交通水利设施、污水处理、路灯绿化、居住建筑、河道整治等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
第三条工程建设管理除应符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政府投资建设的其他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项目的立项
第五条按照石庄镇人民政府及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编制石庄镇工程建设年度建议书,一般应包括以下方面: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
(二)项目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三)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设想;
(四)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五)项目的进度安排;
(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分析。
第六条工程项目年度建议书一般于上年度十二月份编制完成,由财政所牵头会审后,上报政府批准,并列入年度预算。
第七条对零星工程、特殊急办的新增项目,由条线主管领导牵头评审后报党政联席会讨论批准。概算总价在三万元以下的急办零星工程,在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但必须于7日内补办相关手续。
第八条已经立项工程应包括实施完成该项目的所有内容,其附属工程及临时工程不再另行立项。需要报市相关部门审批的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九条特大工程建设项目须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由建设服务中心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
第三章规划设计与评审
第十条根据已经立项项目的建设内容,由建设服务中心按照相关规定,确定项目的设计要点、技术参数、时间节点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进行项目的规划设计。
第十一条勘测设计单位的选择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特殊情况或时间紧迫下,经招投标管理工作组对设计单位的资质、信誉审核,采取跟标等方式比选商谈,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确定设计单位。
第十二条项目的设计应采用最优方案,对特大工程项目或技术含量高、影响外观形象的项目应采用多方案比选的方式确定。
第十三条根据不同类型和规模的工程项目,分别组织设计方案的评审。
1.对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规划设计工作组组织,邀请主要领导参加,对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对石庄镇的整体形象有重大影响的重大项目还要邀请市领导、市级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评审,并形成书面的评审意见。
2.对总造价在50万元以下,且无特殊技术要求的建设项目,由规划设计工作组组织相关专业人员,邀请条线主管领导参加评审,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实施。
第十四条设计单位应根据初步设计会审意见及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一般工程设计应在2个星期内完成,重大项目或技术要求复杂项目可适当延长。
第四章工程预算及招标
第十五条设计方案确定后,由镇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组或中介机构按照相关定额和规定,编制工程预算,在镇纪委指导监督下,编制标底,然后由镇招标工作组按程序进行招标落实施工单位。
第十六条一般工程预算在50万元以上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50万元以下工程,由镇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组,按照市场询价或指导信息编制预算,工程最高限价(标底)须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招标程序。
第十七条镇招标工作组应根据工程造价,采用不同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1.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建设项目,单座桥梁改造估算投资额在20万以上、装修工程估算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入市级公开招标。
2.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不足50万元的单项工程,可由镇招标工作组组织公开招标。
3.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下或工期要求特别紧的镇政府急办工程,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可采取议标、直接发包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第十八条施工招标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招标文件中关于工程最高限价、评标方式、工程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必须报经镇主要领导审核后方可正式对外。
第十九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由镇招标管理工作组起草,经镇主要领导、纪检领导同时审阅修改定稿,在市级公开招标的必须报市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后,公开招标。
第二十条竞争性谈判(即议标)由招标管理工作组邀请相关领导和部门人员共同参加,到会人员均在工程招投标确认表上签字备案,并作为工程档案归档。
第二十一条直接发包的项目,必须履行直接发包批准手续,并报镇纪检部门备查。
第二十二条通过招商方式落实的投资(实施)主体,必须经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招商办法的主要精神,并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可不进入招标程序,但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章合同的签订
第二十三条通过招标确定的中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订立合同,并报有关部门审查备案。
第二十四条工程建设应严格实行合同管理,由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组负责合同的起草、收集、并统一编号,分类管理。
第二十五条合同实行会签制,由纪检、财政、招投标及相关责任人共同审阅会签。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单位,原则上根据工程类别经纪检、财政、招投标共同会签后,由主要领导代表政府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议标确定的或直接发包的工程报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分管领导签署合同。
第二十六条各类合同文本必须报党政办公室、建设服务中心、财政所备案。
第二十七条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合同的订立,原则上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一般应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除给乙方壹份外,其余送建设服务中心、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备案。甲方的合同正本保存在工程财务档案中。
第二十八条凡不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办理报送备案手续的工程,原则上不得开工建设,不得申报和支付工程款。
第二十九条建设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等相关部门应对合同乙方的严重违约行为提出批评警告,责令改正,并记入诚信档案。新开项目支付第一笔工程款时,必须有分管领导、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现场代表及相关部门出具的合同履约记录情况及执行意见。
第六章项目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为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控制及协调的责任主体部门。
第三十一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项目的监理单位必须进入招投标程序确定。不足公开招标标准的应采取竞争性谈判(即议标)的方式,或根据同时期、同类型项目择优选择信誉好、价格低的监理单位进行协商,经镇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定标。
第三十二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应派员常驻工地,并经常监督、检查监理机构人员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的情况。监理单位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三十三条施工前设计图纸技术交底,由建设服务中心牵头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等实施主体参加。
第三十四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应当定期考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对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并及时协调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应按见证取样的有关要求,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现场取样,并送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指定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在隐蔽工程、重要部位工程验收阶段,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建设服务中心、五大责任主体单位应联合参加。
第三十六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无现场签证管理制度。在招标范围内原则上不允许发生现场签证。对确需要认质认价的,由建设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施工、监理、设计、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组参加共同确定。
第三十七条如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进行工程变更的,须按本规定办理工程变更手续。此类变更可由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提出。
第三十八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收到上述要求进行设计变更的材料后,对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报建设服务中心审查同意后,由建设服务中心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根据建设服务中心的书面通知办理相应的设计变更手续。
第三十九条在项目实施工程中,凡涉及建设内容调整或设计变更,必须事先履行变更手续,同类变更数额在叁万元以下的,应由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牵头,建设服务中心和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组审查确认后报分管领导批准。调整金额在叁万元以上或超过合同总价的10%范围时,必须在三家会审一致的基础上报镇主要领导批准经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的签订及备案程序同原合同。
第四十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代表业主审查工程变更的落实情况,所有变更都必须手续齐全,未按上述规定程序批准的变更,或未获得批准便先行施工的,竣工时不予验收,结算时不予承认,同时对擅自变更的单位记不良记录一次。
第七章项目竣工验收
第四十一条工程竣工后,由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验收组成部门及人员包括:镇分管领导、建设服务中心、财政所、纪检部门及市级相关质量监督部门专业人员参加。
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竣工报告;
(三)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四)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五)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
(六)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需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八)其他文件。
第四十三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提前一周向建设服务中心递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服务中心收到工程竣工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原则上十五天内组织验收;
(三)竣工验收的程序包括:
1.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工程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检查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的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并通过验收后方可签署竣工验收单。
第八章项目预审、终审和结算
第四十四条工程项目实施完毕,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编制竣工结算,报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组进行结算预审;未竣工或未通过验收的工程不得进入结算审价程序。
第四十五条施工单位的竣工结算应按原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照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原则进行编制。对预审核减率超过10%的结算书,将发回原单位重新编制,并酌情扣减施工单位工程款。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组应在施工单位结算书送达的1个月内完成初审,特大项目可适当延长。在通过初审后,施工结算书将送至相关资质部门进行最终审核,终审应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审核完毕。
第四十六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工程建设工程款的拨付应以终审结算价格为支付依据,由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组编制工程付款支付计划。
第九章工程的档案、移交及管理
第四十七条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镇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凡是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接管单位必须及时接收。涉及到需要增加运行、养护、管理等费用的,由接管单位向有关部门提出费用预算申请报告,但不影响接收工作的进行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四十八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应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将竣工文件整理存档,对工程设计图、设计变更、竣工图部分报建设服务中心备案存档。
第四十九条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施工单位应履行保修义务,对拒不履行义务或不及时履行义务造成影响的,由镇物业管理办公室代为履行,所需经费及一定的罚款由物业管理办公室开出扣款凭证从尾欠工程款中扣除。质量保修期满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服务中心及接管部门提出保修期满确认申请,建设服务中心组织验收确认。
关键词:概算;预算;结算
Abstract: In the current project construction, because the enterprise benefit is generally poor, the investment control work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This paper discuss several issues of the investment control in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ing .
Key words: budgetary estimate; budget; settlement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投资控制作为工程建设三大控制之一,越来越受到重视,在当前企业效益普遍不佳的情况之下,抓好工程的投资控制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整个基本建设过程中,不同阶段的投资控制都有各自不同的控制目标。如:投资估算是设计方案选择和进行初步设计的投资控制目标;设计概算是技术和施工图设计的投资控制目标;施工图预算或建安工程承包合同价则是施工阶段控制投资的目标。
从我们的工作在整个基建程序中所处的位置,我们能够做到的是对施工图预算、承包合同价、工程结算价的控制。下面将围绕施工过程的投资控制并结合几年来实际工作经验归纳几点:
1 对工程投资控制从时间顺序上提出一些想法。
1.1对设计概算控制主动参与
设计概算是设计部门技术经济人员负责编制的。虽然不在我们工作范围之内,但在设计概算编制过程中,我们要主动参与进去,以保证概算做准打足,否则,无论如何加强施工过程投资控制都可能避免不了超概算。大庆石油化工总厂三期工程的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时,就由主管工程建设的总厂工程公司预算部门、供应部门、设计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现场施工管理部门抽调人员,主动参与到设计概算编制和初步设计审查中去。供应人员负责对无预算价格的材料和设备提供接近市场价格的询价;财务人员主要负责二类费用;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主要负责对因有特殊要求而发生的重大措施费用的测算;能降低员负责按概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核对设计概算是否存在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的疏漏。所有这些工作都要在上级主管部门对设计概算审查批复之前完成。做好这项工作,就为我们下一步在施工过程进行投资的有效控制提供了保证。当然,在这项工作中,涉及的部门人员很多,所以一定要互相密切配合。
1.2施工过程的投资控制需要花费很大的精力。在这一过程当中,尽管实际工程的情况不同,但以下几方面都是对投资控制有利的。
1.2.1先算后干。
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预算人员要在工程开始前编制出工程的施工图预算。准确编制的施工图预算是下一步工程施工和竣工结算的控制目标。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工程工期要求紧,设计部门出图时间滞后,留给预算人员的预算编制时间非常有限,预算人员如果在开工前来不及编制预算,但随着工程的开始,也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编制出施工图预算。
1.2.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多与现场人员沟通。
按照施工图纸编制预算,头脑中对工程只会有一个抽象的轮廓。在施工过程中,就要经常的深入现场,对工程有一个真实的掌握,为以后的结算作准备,同时尽可能多的和现场管理人员沟通。由于工作的性质不同,预算人员不可能每天都在现场,而现场人员却对工程有全面的了解,在工程结算中对有疑问的地方,多沟通将会避免投资的浪费。此外,由于预算编制的依据是施工图纸,而结算的依据就不仅仅是图纸,而要结合工程实际施工情况,所以多了解施工实际情况,尤其重视工程年度盘点和竣工工程量盘点,就能避免出现实际施工与图纸不符,多结冒算的现象发生。
1.2.3采取招投标、合同一次包死,这是结工程投资控制的有效手段之一。
近几年的实际工作经验反映出,由于引入了竞争机制,采取招投标方式,使工程降低了成本。在这一作法中,需要引起注意的便是招投标需要有严格的保密性,同时,由于招标的时间性要求,预算人员的劳动负荷会相应加大。
1.3在结算结束后复查
在每年度工程结算结束后,可以利用一段时间对个别是重点项目、涉及国家审计的项目以及超概算的项目,采取交叉的方式复审。每个预算人员都不可避免在工作中存在疏漏,交叉复查将会弥补这些疏漏,同时为企业挽回不必要的损失。
2 在每个工程中都有以下几方面是对投资控制至关重要又需要解决的问题。
2.1如何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
设计出现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在概算投资的不可预见费用中包含它,但几年来实际的情况却是设计变更很多,从而使工程费用增加。如何做好对设计人员激励或控制,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是设计管理部门需要认真对待和认真的解决的问题。(可否加强设计管理,严格设计委托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如采取设计变更超出一定幅度,将予以扣罚设计费等措施。)
2.2材料价格过高。
以往供应部门的费用很多,使得工程结算中材料价差很大。在建设大型装置中,由于供应部门有多年的经验和业务联系,能够保证紧缺的物资和大型设备的及时供应,所以对于大型工程建设需要有物资供应部门的支持。对于大宗地材和不是紧俏短缺的物资,可否考虑让施工单位自行采购,但这也会出现材料质量能否得到保证的问题,需要现场施工人员、质检人员严格把关。(预算人员可介入到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的签定,但介入的深度和理顺与供应部门关系需要主管领导决策和干预。)
2.3控制施工措施费用。
近几年,工程签证原则上不允许发生,所以很多施工企业又在施工措施上大做文章。对于施工中确实必须采取的特殊措施,也需要现场技术人员严格把关。在能够达到同样施工质量、进度的前提下,尽量采取合理的方案。由于预算人员不精于现场施工技术,他们需要依据审批后的施工方案结算。所以严格控制施工措施的审查,即是对投资的严格控制。
3 在工程建设投资控制中,实行内部承包责任制很有收效。
第二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前必须实行集体班子决策制度,通过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多形式地向社会宣传公示,广泛倾听意见,保障公众对工程建设决策事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和监督权。体现民主,预防决策徇私,严禁个人单独决策工程项目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决定。
第三条:镇建设管理服务所(以下简称建管所)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责任部门,应具体负责,严格规范制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报批、工程预算、申请开工、招投标、签订工程合同、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决算等工作程序,并征求镇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有关资料报送镇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实行事前廉政监察。
第四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和材料采购,村、事业单位工程建设项目(标的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资产采购(单项采购在3万元以上)均应依法纳入镇政府招投标管理。由镇建管所负责申报和按招投标规定组织实施招投标工作,并向镇纪检监察部门报送有关招标文件、资料,由监督部门直接参与招投标活动。
第五条:严格合同制度。镇建管所负责草拟的工程建设合同,必须包括廉政内容,明确保廉责任。招投标会上,镇人大、纪检监察部门与中标施工单位责任、项目法定人或责任人、监理单位、建管、质量、安全、财政、审计等责任部门应当场签订廉政合同,事后,由镇建管所负责将招投标资料送镇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备案,纪检监察部门对工程(廉政合同)履行情况将随机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镇建管所是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工程管理的责任部门,对申请单位提出需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施工情况变化、工程增减的书面要求等,应负责健全工程联系单制度,初审原因、范围、条件和依据,并征求设计单位、监理公司的意见后交分管领导审批,对需要突破投资概算的调整或追加投资的建设项目,申请单位必须向镇纪检监察部门说明原委,经镇集体班子讨论决定后,按程序要求进行项目审批,上述所有书面资料由镇建管所扎口报送镇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备案。
第七条:镇成立政府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人大、纪检监察、建管、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镇建设管理服务所(以下简称建管所),其主要职能:一是贯彻执行有关招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镇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二是制订镇招投标工作规则;三是负责招投标工作,受理和各类交易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咨询服务和交易场所;四是对交易各方、中介机构的准入资格进行审查、核验;五是负责和协助交易项目合同的签订、履行;六是负责招投标资料的汇总、统计、分析和评估,建立招标人、投标人、中介机构、供应商等信息网络。
第八条:镇财政(审计)部门是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和审计部门,应对工程预决算、工程价款变动、工程资金的筹集和工程款支付条件及进度予以监督复核,科学合理编制资金安排计划,按工程合同要求支付拨款,加大审计监督强度。有效监控资金流向,对建管所负责送审工程造价超过实际定价25%(含)以上的,必须记录在案并抄送镇纪检监察部门备案。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镇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第九条:加强对政府工程进展和质量、竣工验收结算、资金调拨使用等方面进行随机跟踪监督,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立项监督,与有关部门重点检查建设内容是否与批准的建设目标一致,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建成项目是否达到设计标准,以及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廉政)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四制”是否落实。
第十条:镇建管所对施工单位的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高估冒算等行为应予以通报,禁止其参与镇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和承包,并抄送镇纪检监察部门。镇纪检监察部门将按照《市建筑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视情节予以查处。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评估结论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者评估意见严重失实的,依法追究建设单位责任人责任。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
水利工程项目在地区内规划和建设具有重要影响,是一个地区发展的重要工程项目。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施工质量对整个工程是有决定性因素的,整个工程建设是否达到施工要求,工程造价对水利工程的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所以为了控制建设质量,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投资控制是最有效,最科学的手段和途径。
1水利工程全过程投资控制存在的缺点
1.1没有对工程标准进行准确估计
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如果出现工程变化,必须进行经济投资,而这也是出现投资漏洞的原因,前期没有做到准确的预测和预防,如果在建设中出现施工问题,是无法进行补救的,前期工作不到位,最终导致水利工程决策失误,从而对项目的质量产生不利影响,项目资金无法得到科学利用。另一方面,一旦资金链出现问题就会影响工程的进度,导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无法在规定日期内完成,要想完成建设项目就要进行资金补充,这无疑给各方都带来一定经济压力,无法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是否达到标准。
1.2忽视水利工程的前期造价控制工作
投资决策可以影响水利工程造价的整个过程,如果投资决策出现失误就会给整个的水利工程建设带来严重的损失和影响。水利工程项目的前期设计阶段包括施工图纸的设计和施工技术的设计,这两项设计直接影响着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基于前期造价控制工作的重要性,必须对前期造价控制工作引起重视,积极主动对前期设计环节进行分析,为后期工程的开展和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1.3水利工程中的工程技术和工程造价结构不合理
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有些技术人员对工程造价的认识有误解,导致工程技术和工程造价之间出现不合理,这种不合理问题长期存在会影响整个工程的建设。如果不打破这种结构上的不合理,只会形成但独立的工作模式,各个部门之间无法进行协作,没有形成完整的整体,最终使得整个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所以在日常的工作中应当及时的做好专业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加强对工程造价的认识,协调两者之间的平衡关系。在项目建设中能够相辅相成,促进施工工程的顺利开展。
2有效进行投资控制的措施
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的投资控制表现在投资决策阶段的投资控制、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招标投标阶段的投资控制、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2.1投资决策阶段的投资控制
水利工程项目中的投资控制最重要的对前期设计环节的控制,设计环节中对工程项目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初步设计对项目投资的影响是最大的,关系着整个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更对工程能否以高质量完成有决定性作用,所以,加强对投资决策和设计上的控制是投资控制的重中之重。首先是水利项目建议书。建议书是非常具有参考价值的材料,是根据国家整体发展规划进行制定的,对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具有指导性意义。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投资方面的方针,遵循轻重缓急的项目建设原则,对计划内的建设项目进行相关的调查,包括对建设条件、规模、主要建筑物的布局、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过程项目的经济性评价以及项目的结论建议等内容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必须由专业的勘测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并采集有效的数据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科学分析,确定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判断此项工程的开展在一定时间内是否具有发展意义,从而确定是否开展此项工程。其次是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的研究报告。这项报告是在水利项目建议书得到审批的基础上提出的,是深入分析水利工程在技术和经济等放方面的资料,提出的比较可靠的基础性材料。是从科学的角度进行全面的分析,从而得出工程项目具有实际意义的报告。报告中对各种方案进行对比,最终选出最合适的方案进行推广建设。在报告中主要对工程项目的地质、水文、效益、工程建设布局等内容进行全面分析,通过对各项条件的分析总结做出经济评价和财务分析等。最后是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审查和批复。通过专业评估机构对项目的评估,可以确定项目开展的意义。项目建议书对工程建设提出规划,对项目的形成进行详细概述。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对所提供的基本资料等内容对工程所涉及到的地区内的经济发展、社会情况等内容进行全面审核,从宏观角度提出评估意见,并对投资估算筹措方式、贷款还款能力和防范风险等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审查和批复是根据投资的限额决定是交由国家审批还是由地方审批。根据国家规定,项目投资一旦超过两个亿就需要得到国务院的审批,没有超过两亿元的项目只需要得到地方计委进行审批即可。
2.2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
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不仅要保证质量和功能,还要尽量节约投资,所以设计阶段的投资是整个水利工程投资控制的重中之重。加强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积极推行限额设计。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在设计环节要对设计方案等内容进行技术和经济上的比较,保证项目的质量和经济效益,在设计阶段必须认识到设计概算的重要作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准后,建设单位必须充分做好项目勘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总投资进行初步设计,必要时应请专家进行论证或者向其咨询。初步设计概算经审批后,才能进行项目的建设计划,确定项目的投资,设计概算是项目投资一个标准线,无论是合同的签订还是进行贷款都以这个标准线为依据,同时合同款也是有设计概算所决定的。设计概算不仅控制着施工图的设计,还控制着施工预算的标准,所以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概算进行设计,不得超过这个标准线。
2.3招标投标阶段的投资控制
招投标阶段控制是投资控制的中间阶段,这一阶段的投资控制不仅达到对设计阶段的预算进行控制的目的而且对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提供了准确的数据支持。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对工程的施工和竣工都有重要的影响。在招标投标阶段的投资控制中必须对其有正确的认识,首先是根据项目的设计深度、规模、复杂度以及技术上的先进性等内容选定合适的合同方案,其次是根据招标方案采取合理的最低投标报价中标法。最后在对招标文件和中标的合同进行管理中,一是要抓好工程施工的招标管理。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价必须控制在批准的概算之内,凡超过批准概算的建设项目必须由原审批主管部门批准。二是要强化招投标的合同管理,充分发挥中标价对结算价的约束作用。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中标价和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承包合同价及合同价的调整必须控制在概(预)算内。,合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的控制,在降低工程成本的基础达到了有效控制投资的目的,使整个项目投资更加合理科学。
2.4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施工阶段是整个水利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的最后阶段,在这一阶段中会投入大量的资金,所以这一阶段是投资控制难度最大的阶段。在这一阶段开始之前必须按照项目进行划分,合理分配建设投资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设计变更和签证,建立严格的设计变更、签证审批制度。杜绝不负责任的设计变更和“先干后变、先干后算”的现象。特别要加强变更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和评审,对重大设计变更、签证,必须建立分级审批和先报批后实施的制度。施工结束以后,将投资支出做科学分析,有利于帮助承包商推进项目施工方法,加强成本的管理。
3结束语
想要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的投资控制,就要认识到控制的重点,最重要的环节是前期阶段的投资控制。不仅要加强项目决策阶段的投资估算尤其要明确概预算工作,项目决策阶段的投资要尽量提高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投资控制的准确性,最大程度发挥控制建设项目总投资的作用,概预算工作不仅要能够反映出工程投资,还要有效的影响设计,促进设计达到最优,确保水利工程项目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作者:钟胜蓝 单位:龙门县白沙河水库流域管理处
参考文献
关键词:计划,管理,投资,工程建设,水电,分析,设计,控制,阶段,工
1.影响工程投资的主要因素
影响建设项目投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是人为的,主观因素造成的;有些是客观条件造成的,是设计者的技术水平和眼界不能顾及的。
1.1 前期工作不扎实,造成设计变更大
有些工程项目在决策阶段,设计单位提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往往因费用少、时间短,前期工作不足,基础资料搜集不全,使工程地质、水文资料等深度达不到国家要求的标准,数据不准,不能全面客观反映实际情况,造成方案比较和技术论证不充分,使建设项目一开始就缺乏科学的决策基础,出现重大的设计方案变动和地质条件变化,引起工程投资增加。
1.2 设计人员素质不高
有些设计单位,只负技术责任,不注重投资控制,为了工程能够立项,往往概算失准,丢项、漏项,故意压低投资,实行“钓鱼项目”。为了能承接设计任务,没有把经计划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设计依据,而是一味听从建设单位、业主的要求,任意扩大建设项目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使初步设计概算严重超投资估算。
1.3 技术人员掌握的专业知识不够全面
工程投资控制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要求概预算人员熟悉工程技术、金融、税收等专业知识。但现实中,大多数概预算人员只会按图纸套定额进行概预算的编制,对工程设计的相关专业知识掌握不够,造成无法为工程设计人员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2.设计阶段投资控制的重要性
投资控制是为了确保建设工程项目资金与资源的充分合理利用,以消除决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以及概算超估算的“三超”现象,使建设工程项目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设计是工程建设的依据,当一份施工图付诸于施工时就决定了整个工程的本质和投资的基础。一个水电工程项目在投资上是节约还是浪费,在设计阶段基本上定型。
过去大多数水电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的重点一直放在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阶段,从而使得工程建设投资效果往往不尽人意。根据有关数据表明,设计费用只相当于建设工程项目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而正是这小于1%的投资对工程投资的影响程度达75%以上。由此可见,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在整个水电工程项目投资控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投资决策和初步设计阶段对投资的影响最大,其次是技术设计阶段对投资的影响,而过去所着重的施工阶段对投资的影响则只有10%左右。
3.设计阶段投资控制存在的问题
3.1业主对优化设计的意识不强
目前,业主对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主要放在施工阶段,忽视基于设计阶段投资控制的重要性,不知道设计方案的优化对工程项目投资的节约潜力很大,从而对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往往重视不够。有的业主单位由于专业知识的限制,难以从设计方案的角度提出要求或建议,或者对设计方案优化到何种程度不知道。还有的业主自身对工程项目应具备的功能和要求及应达到的目标不明确,随意性大,有的对出图时间要求比较紧,甚至边设计边施工,而且又压低设计费用,从而影响了优化设计的开展。
3.2推行限额设计尚有一定的难度
长期以来,设计人员往往只重视技术上的创新,而忽视在工程投资控制上的创新。原因在于投资控制上的创新不仅难以受到表彰和奖励,反而要承担风险,致使设计人员缺乏积极控制工程投资的主动性。此外,由于设计费用偏低和设计单位付出的劳动和时间比较大,而不利于限额设计的推广。经济利益会驱使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提高工程造价,而不会主动控制和降低工程造价。鉴于此,应该用行政和经济手段促使设计人员主动实行限额设计,达到控制工程投资的目的。
关键词:投资控制;铁路建设项目;项目全过程
一、绪论
铁路建设项目属于国家基础性设施,目前我国铁路作为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虽然有所缓解,但仍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对铁路运输增长的需求。如何做好铁路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提高投资的社会经济效益,成为铁路建设项目投资工作的重点,也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本文的研究旨在促使政府合理利用其所拥有的决策控制的控制权,充分发挥其在投资控制中的决策与监督的作用;促使政府充分激发代建单位合理利用其所拥有的融资建设管理权,充分发挥其在投资控制中的推动作用;对投资控制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从而为我国铁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中由被动到主动的转变做出贡献。
二、铁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体系的建立
铁路建设项目行政监管制度应该不是对项目的事后监管,而是对项目从立项审批开始到竣工完成的全过程进行监管,因此应该建立起全过程的铁路建设项目行政监管体系
(一)公共项目的审批机制
公共项目前期的科学决策至关重要,错误的项目决策往往比后期管理失误更能导致项目失败。完善的铁路建设项目审批机制,是对铁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首要环节,从源头是对铁路建设项目进行投资控制。
(二)铁路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机制
由于铁路建设项目一般投资巨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要科学、合理和高效。审计监督机制贯穿于建设项目全过程,对于保证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经济有效,发挥着关键作用。在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如果管理者和监督者同位,就会出现监督无法落实的情况,而审计监督具有独立性,这也是它成为政府行政监管体系中的主要组成部分。
(三)铁路建设项目的责任追究制度
铁路建设项目一般都涉及到基础设施项目等关系到社会大众切身利益的领域,而铁路建设项目所有者是全体或集体公民,由于铁路建设项目实际所有者的缺失,政府有关部门在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管理中出现管理失误的情况。因此,铁路建设项目的责任追究制度是铁路建设项目监管体制的重要补充,有利于防止任何不必要的财政资金损失和资源浪费,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铁路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理论与方法
(一)设计阶段投资控制的措施和途径
1.提高设计人员投资控制意识
长期以来,我国设计人员普遍只重视技术问题,轻视经济问题,缺乏经济头脑和投资控制的意识与方法。而造价管理人员自身素质比较差,缺乏设计阶段投资控制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其主要任务大多只是事后算帐,即根据设计方案和图纸,依靠定额进行概预算。这样就不能控制投资,更不能对设计阶段投资控制予以事先的指导。如何合理的对投资目标做出预测并用于指导设计非常必要。
2.实行设计阶段的监理
工程监理在我国实行的时间还不长,其作用还远未发挥出来,现在通常还只是用在施工阶段,其实在国外,在建设项目的监理中,包括设计监理和施工监理即CM(建筑工程管理)模式,该模式是一种涉及设计和施工监理的综合。因此在设计阶段实行监理制度必定会约束设计工程师反复进行方案的比较,得出最佳工程方案,从而使投资得到有效的控制。
3.推行项目设计招标和限额设计
设计招标有利于设计方案的选择和竞争,设计单位为了使项目中标,必然千方百计完善它的设计,设计招标同时有利于控制项目的建设投资。设计招标中往往有明确的投资额度控制指标要求,如果评标过程中,把投资额和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作为一个评标条件,必定有利于设计单位不断积累经验,改进技术,从而最大限度地保证项目的经济效益,降低项目投资的风险。在建设项目设计阶段采用限额设计,是我国建设项目控制投资,有效使用建设资金,保证投资一直处于监控中的有力措施。
4.采用国际工程公司管理模式
国际工程公司管理模式是国际上流行的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它的特点是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和施工任务均由同一家工程公司来完成。这种模式在项目的投资控制上己显示出越来越明显的优势,一方面它可使投资主体把主要精力放在市场的开拓上,并从自己不太擅长的项目管理过程中解放出来,另一方面它可使投资主体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在项目投资控制上的利益一致起来,让擅长于项目管理的工程公司站在投资主体的角度上控制项目的投资,使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做得更加精确,更加符合施工阶段的现状。
(二)施工阶段应采取的措施
1.硬化施工承包合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要按铁道部的《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认真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施工单位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程总造价,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硬化合同指标。施工单位在投标时,一定要精心编制投标书,科学、合理地确定报价,绝不能采取先低价中标,后再扯皮、增加包价的不公平竞争手段。
2.加强监理队伍的培育和选择好的监理单位。监理队伍现状是小而多,业务水准低,人员素质差。要通过对监理单位资质的管理,优化整合监理队伍,培育监理的市场。建设单位一定要通过招标,选择符合监理资质条件的好的监理单位;硬化和细化监理合同条款,强化和提高建设监理的权威性、公正性、责任性和独立性。
3.严格完善勘测设计合同条款和内容,坚持勘测设计质量与取费标准挂起钩来,促使设计单位提高勘测设计质量水平,避免施工过程中变更设计数量的增多。
4.为选择好的施工承包单位,提高招标投标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积极推行了技术标与商务标分别编制、分别评审的方法。与此同时,组织力量坚持对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重点开展建设项目执法监察,认真整顿和规范铁路建设市场秩序,及时纠正各种违规行为,有效维护铁路建设市场秩序。
(三)建设单位的投资控制的责任
要加大建设单位投资控制的责任,对以铁道部投资为主的部管大中型建设项目,要遵循“合理定价、打足投资、静态包死、政策调整、动态管理”的原则,要按铁道部颁布的《铁路建设项目投资包干责任制实施规定》,由建设单位实行以包投资、包工期、包工程质量、包产出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投入产出”承包,根据铁道部授予的责、权、利,对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全面负责,与部建设主管部门签订《铁路建设项目投资包干责任书》。
参考文献:
1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存在的缺陷分析
1.1 建设单位信息缺乏问题分析
市场经济模式下,是否可以准确及时地捕捉市场价格信息,是承包商及业主能否在竞争中占据优势并盈利的关键。国有企业工程建设普遍具有规模大的特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建材品种以及施工工艺较为繁杂,并且建材市场价格始终处于波动状态,建材市场还客观存在虚高价格的问题。在这种环境下,建设单位较难及时地掌握工程成本的实时准确信息。导致这一问题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一下两点:第一,建设单位获取信息的有效程度,很大一部分取决于市场价格的透明程度。但在透明度相对较低的市场中,部分供货商为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维持相对高额的利润或保持与承包商长期的合作关系,通常不会对外公布真实的成交价格,而是将其作为机密保护起来。此时,业主作为局外人,较难获取相对准确的有效信息;第二,受社会专业分工不断细化影响,建设单位与供应商及承包商相比,无论是在实践经验方面,还是在专业知识方面,均处于劣势地位,信息原始积累量较少。
1.2 企业内部人员管理缺陷分析
部分国有企业仍沿用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进行人员管理,其干部选拔具有只上不下的特征。从企业人事委托的角度分析,由于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对于专业具有较高的要求,基建管理职位竞争并不激烈。
同时,受企业委托人和基建管理人实际掌握投资管理信息不对等问题影响,在直线制管理模式的国有企业中,企业管理层做出的决定通常受人提供的相关信息影响。这种环境下,如不具备有效的约束手段,人易从自身利益出发,过度使用自身权利。此外,直线型管理模式下,组织内部缺乏有效的自下而上的约束,委托人获取基建控制权较为简单。如不具备有效的约束手段,在委托人缺少信息的条件下,人掌握绝对的基建管理权力。个人知识和经验客观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并且人的性格存在人性弱点,因此任何权力的本质均是非理性的。也就是说,绝对的权力往往意味着绝对的风险。
1.3 对于投资管理缺乏应有的重视
计划经济背景下,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工作较为粗犷,由于缺乏重视容易产生实际工程造价超出预算的情况,尽管国有企业制定了相应的考核指标,也无法有效发挥考核的实际效用。长期的低水平投资管理,导致国有企业缺乏对投资管理工作的重视。
2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缺陷解决措施分析
2.1 分流信息系统和权力系统
在工程管理工作中,人出于避免考核、维护个人权利等目的考虑,易出现隐瞒对其不利的真实信息,拒绝向上级管理人员汇报的情况。在信息传递与执行重合的管理模式下,下级人的真实信息较难通过人传达到管理层,人从中篡改真实信息,就会对企业效率造成影响。因此,应将信息系统和权力系统区分管理,开放信息交流通道,使下层人的真实信息可有效传达至企业管理层,减少不必要的保密措施,从而提高企业决策的科学性。
2.2 严格落实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
招投标制度具有限制人实际权力的作用,通过招投标工作,可由市场进行最终的选择。但招投标制度在国有企业中往往不能得到有效落实,常见的问题包括以下两种:一,规避招投标,即完全放弃通过招投标进行选择;二,使招投标工作流于形式。这主要是利用招投标制度缺陷实现的,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对于部分内部交流不畅的企业而言,企业管理层较难掌握因招投标工作缺失造成的具体损失。
2.3 推行硬预算约束制度
推行硬预算约束制度,主要需注意以下两方面内容:一,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只有预算符合相应的准确性要求,才能作为考核的基础依据。就国有企业投资管理而言,应该内部委托为外部委托,将预算工作交由企业外部具有专业资质和能力的咨询机构和监理机构,进而提高预算结果的准确性;二,提高预算的权威性。工程建设投资预算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导致超预算问题的原因主要有更改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动态属性变化、以及权力寻租活动三种。国有企业推行硬预算约束制度,应杜绝除工程建设动态属性变化以外的其他因素影响,以强化预算约束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