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15:35:12
导语:在关于留守儿童的建议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6102.55万:全国农村留守儿童
根据全国妇联2013年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的37.70%,占全国儿童的21.88%。全国农村流动儿童达2877万,两者之和约占全国儿童总数的三分之一。
如此庞大的基数之下,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总体结构在发生变化。妇联《报告》显示,农村留守儿童高度集中在中西部劳务输出大省,主要集中在四川、河南、安徽、广东、湖南等省份。四川、河南的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大,占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比例最高,分别达到11.34%和10.73%。从留守儿童占农村儿童比例来看,重庆、四川、安徽、江苏、江西和湖南等省份已超过50%,而湖北、广西、广东、贵州的农村留守儿童比例也已超过40%。可见除中西部地区外,留守儿童也分布于广东、江苏等东部发达省份。
44.1%:两岁孩子留守比例
国家卫计委5月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显示,从年龄方面看,留守儿童分布呈“倒U”形,中间略有波动。即,两岁孩子留守比例最高,为44.1%,随后开始下降。
妇联《报告》显示,与2005年相比,2012年学龄前农村留守儿童(0~5岁)增幅达47.73%,规模快速膨胀,而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6~14岁)和大龄留守儿童(15~17岁)分别下降了9.65%和19.68%。
根据妇联《报告》,虽然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入学率在96%以上,但是近半数的留守儿童不能和父母一起生活,近1/3的留守儿童与祖父母一起居住,10.70%的留守儿童与其他人一起居住,3.37%的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
和父母的长期分离,使留守儿童的生活受到影响。根据妇联《报告》,近20%的务工父母在儿童1岁前外出,其中30%在儿童出生1~3个月外出,导致相当数量留守婴儿由于母亲外出不能得到足够时间的母乳喂养。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不同,对其受教育状况也会产生不同影响。
妇联《报告》显示,母亲外出,单独与父亲一起居住的留守儿童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最高,达5.12%;父亲外出,单独与母亲,或与母亲和祖父母一起居住的,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均较低,分别为3.13%和3.11%。
74.0%:受访者称留守儿童不幸是因父母无法常回家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问卷网对2000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5.5%的受访者平时会关注留守儿童问题,74.0%的受访者认为留守儿童遭遇不幸是因父母无法经常回家探望,57.0%的受访者建议应继续扶持“三农”,减少农村劳动力外流,28.3%的人直言应加快户籍改革。
受访者中,11.7%的人居住在农村,26.8%的人居住在县级市,24.3%的人生活在地级市,20.9%的人居住在省会城市,16.4%的人住在直辖市。
关于留守儿童都面临哪些困境,调查显示,69.1%的受访者感觉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62.5%的受访者认为留守儿童缺少关爱,56.6%的受访者了解到留守儿童居住条件差,50.3%的受访者发现留守儿童缺乏学校教育,48.1%的受访者发现留守儿童面临医疗卫生条件差的窘境,42.5%的受访者认为不少留守儿童饮食条件较差,34.0%的受访者直言留守儿童安全保障较弱,28.6%的受访者指出一些留守儿童要照顾年幼弟妹,精神压力较大。
35.7%:受访者表示会伸出援助之手
本次调查显示,在身边的留守儿童面临困境时,仅35.7%的受访者表示一定会伸出援助之手。
在父母远离、乡邻援助不乐观的情况下,该如何让城乡二元体制下的留守儿童脱离窘境呢?调查显示,57.0%的受访者认为应加大扶持“三农”力度以减少农村劳动力外流,53.5%的受访者认为应完善留守儿童救助机制,45.3%的受访者建议将留守儿童问题归口到具体部门负责,44.7%的受访者建议为留守儿童开设心理辅导课程,43.1%的受访者直言监护人应尽到责任,37.4%的受访者认为应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35.8%的受访者认为社会应大力宣传关爱留守儿童,31.6%的受访者鼓励民间组织服务留守儿童,28.3%的受访者建议加快户籍制度改革,26.7%的受访者倡导农村优生优育。
“让孩子跟随父母是最人性化的做法,从长远来看,也是有利于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熊易寒指出,让劳动力自由流动是市场经济的通行做法,其背后是城市之间和个体之间的竞争,以及特定个人与城市之间的匹配,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他建议,逐渐为农民工创造家庭迁徙的条件。同时,政府也应为农民工及其子女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破除家庭迁徙的制度性壁垒,从而尽可能减少留守儿童,逐步推动农民工的市民化。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侯佳伟认为,应从“儿童”的角度出发去解决留守儿童面临的问题,尊重他们的心理成长规律,给予他们普遍需要的生活照料和情感关注。
情感荒漠化,心理问题检出率偏高
得不到父母足够关爱和社会的关注,还导致留守儿童容易出现心理问题。根据公益组织“上学路上儿童心灵关爱中心”近期的《中国留守儿童心灵状况白皮书(2015)》,农村留守儿童的迷茫度和烦乱度明显高于非留守儿童。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孙云晓曾表示,孩子的成长特点是年龄越小,情感支持系统要求越高,父母的关注和呵护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留守儿童最突出的问题是父母的远离,导致孩子的情感支持系统变得脆弱。父母对孩子衣食住行照料不周让孩子情感荒漠化,缺乏父母的关爱导致他们不会爱别人。
有资料显示,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检出率偏高,而且父母打工年限越长,孩子的心理问题越严重。孙云晓认为,童年留下的心理问题可能为他们日后成长埋下悲剧的种子。缺乏亲情和感情脆弱,容易使孩子的攻击性变强,处于心理失衡的状态,有些孩子可能滑向犯罪边缘,吃不好、穿不好的去偷抢,学习退步无人帮助会被学校淘汰。
妇联《报告》对此给出的建议是,应先在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等方面强化父母的法定监护职责,探索监督和保护父母尽职尽责的渠道和办法,切实保护留守儿童的福祉。
解决办法:消除制度、经济文化方面的排斥
熊易寒撰文指出,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源是生产与再生产相分离的劳动体制,以及“经济吸纳、社会排斥”的城市化模式。即,将农民工作为经济要素吸纳到城市中来,但却忽视了他们作为父母、子女和市民的需求。农民工在城市没有获得相应的公民身份和社会福利保障,导致其家庭迁徙非常困难。
对此,妇联《报告》认为消除制度、经济和社会文化的排斥,是解决留守流动儿童问题的关键。特别是对无人监管的留守儿童,要建立长效帮扶和管护机制,对他们成长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教育指导。此外还要加快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吸引外出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鼓励、支持和帮助有条件的外出农民工带着子女举家进城,使更多农村儿童能够在父母身边成长,减少农村留守儿童总量;针对大龄流动儿童教育需求,稳步出台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异地参加中考、高考制度的相关政策,使更多的流动儿童能够在自己生活的城市接受高中教育。
民M广东惠州市直一支部2011年5月由市直支部拆分成立,现有会员20人。支部2010年获“民进全国先进基层组织”称号,2012年获“民进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先进集体”称号。
民进广东惠州市直一支部长期以来不断增强“三个自信”,增进“三个认同”,扎实推进政治交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健康发展,取得了新成效。
组织建设有新发展。支部建立了一套干部培养的工作机制,加大培养后备干部的力度,选派骨干会员参加专题培训,着力提高履职能力。近几年,支部吸收了一些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人士加入,优化了队伍结构,进一步拓宽了界别,为支部提供了新生力量,增强了组织活力。支委班子每逢佳节都上门慰问离退休老同志,向老同志汇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意见,了解和掌握会员的思想动态及工作、生活情况,特别是会员生病住院或有困惑时,及时送上组织温暖和给予帮助。支部还多次与其他支部联合开展活动,着力增强组织活力和凝聚力。
参政议政有新成绩。支部创新参政议政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紧紧围绕惠州市委、市政府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总目标、总任务建真言、谋良策,参政议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近年来支部有多件提案被立案,其中《关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议》、《关于加快智慧医疗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强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的建议》、《关于创建平安医院的建议》、《关于加快推进演达二路至下马庄道路建设的建议》、《关于建立特殊人群就业机制强化社会管理的建议》等提案获评优秀提案。
对象与方法
1.调查地点课题组采用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法抽取样本。首先根据山东省经济发展水平和东中西分布,在山东省随机抽取2个县(高唐、长清),再在高唐县随机抽取四个乡镇,长清区随机抽取三个乡镇,然后再根据各地人口数量不同,在每个乡镇随机抽取1~3所幼儿园,并将抽取到的幼儿园的全部幼儿纳入调查对象,最后共有8个乡(镇)的幼儿园成为调查地点。2.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课题组根据课题标书及文献资料进行问卷设计,多次召开课题组讨论会对问卷题目进行反复推敲和修订。对选取的幼儿园内的大中小班儿童共735人进行了问卷调查,由其监护人回答儿童的日常行为,共回收有效问卷730份,合格率达99.3%。本次调查用自行设计的问卷进行调查,主要内容包括学龄前儿童及其家庭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性别、独生、监护人等)、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包括时间、收入等)、儿童健康保健情况(包括免疫接种、患病情况等)、饮食和日常生活情况(包括饮食习惯和卫生习惯等)、精神和行为健康情况等。由经过课题组严格培训的硕士研究生作为调查员进行一对一的面对面访谈方式进行问卷调查,以保证问卷的质量。3.统计学方法采用Epidata软件建立数据库,对问卷采取双重录入并进行逻辑纠错。因学龄前期一般指3~6岁,且本文研究的有些行为是2~3岁所不具备的,所以对数据进行了整理,保留了3~6岁的学龄前儿童共615人进行分析。采用SPSS19.0进行分析,对于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之间的差异采用非参数检验中卡方检验和秩和检验进行比较,并根据平均秩次判断哪组表现更好,以α=0.05作为检验水准。4.相关定义目前国内外关于留守儿童的定义很多,本文采用周福林[4]的定义“留守儿童指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方务工或经商,留在农村户籍所在地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共同生活在一起,且分开时间超过六个月的,由其他看护人长期看护抚养或独立生活的18周岁以下的儿童。本文将留守儿童分为单亲留守和双亲留守儿童,单亲留守儿童定义为父母一方在家,双亲留守儿童为父母均不在家。”
结果
1.研究对象的基本情况本次共研究农村学龄前儿童共615人,其中留守儿童311人(50.6%),非留守儿童304人(49.4%),男性儿童336人(54.6%),女性儿童279人(45.4%),独生子女254人(41.3%),非独生子女361人(58.7%)。在留守儿童中,单亲留守儿童68人(21.86%),双亲留守儿童243人(78.14%)。留守儿童的现在监护人,父亲监护8人(1.3%),母亲监护60人(9.8%),爷爷奶奶监护216人(35.1%),外公外婆监护25人(4.1%),其他监护2人(0.3%)。可见,隔代监护占了很大比重。2.学龄前儿童的饮食行为比较经卡方检验结果显示,学龄前儿童的饮食行为在留守儿童和非留守儿童间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说明不良的饮食习惯普遍存在于农村学龄前儿童之间。其中经常吃零食占48.3%,挑食占42.6%,吃饭时看电视占61.5%,睡前吃东西占21.1%,不吃早餐占12.0%,边吃边玩占57.9%,吃饭要哄占57.9%,厌食占35.3%,详见表1。3.学龄前儿童的卫生行为比较经卡方检验分析结果显示,这几种卫生行为在留守儿童和非留守儿童之间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再经秩和检验结果显示,两组在卫生行为方面表现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5),其中在晚上刷牙方面留守儿童比非留守儿童表现好,在饭前便后洗手和早睡早起方面以非留守儿童表现较强,详见表2。4.不同监护类型下的学龄前儿童卫生行为比较在与其监护人类型的χ2检验和秩和检验中,结果都显示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通过平均秩次比较,在晚上刷牙方面隔代监护做的最好,而在其他两个方面双亲监护做的较好,隔代监护最差,单亲监护居中,详见表3。5.独生与非独生下的学龄前儿童卫生行为的比较经卡方检验和秩和检验结果显示,独生子女中的留守与非留守儿童在这几种卫生行为上的差异都有统计学意义,非独生子女中的留守与非留守儿童在这三类卫生行为上的差异也都有统计学意义。其中在晚上刷牙方面留守儿童做的比较好,而在饭前便后洗手和早睡早起方面非留守儿童做的比较好,详见表4。
讨论与建议
关键词:留守儿童;教育状况;解决措施;心理关爱
【中图分类号】G420
一、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
在现代社会中,社会环境对儿童的教育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而影响留守儿童教育的因素除了来自社会环境还包含其它方面。其具体表现有:(1)学习中存在各种问题和隐患。由于父母不在,留守儿童通常由老人代养。所以许多留守儿童的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状态十分严重。他们没有明确的目标,对生活以及学习保持麻木,他们的学习时间比一般的孩子要差。一些孩子由于没有受到有效地约束,甚至出现逃课、厌学或打架的情况。(2)心理不健全。一般的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都需要父母的关爱和引导,留守儿童很明显缺乏这样的条件。由于缺少父母的关怀,他们的人格会存在一定的缺陷,容易使他们形成孤僻的性格,很容易产生心理问题。一些孩子变得自私冷漠、自卑、抑郁、害怕与人交往。(3)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严重。关于留守儿童问题的权威研究小组认为,中小学生处于身心发育与心智慢慢成熟的时期,在这一时期他们的人际交往、学习方式都会发生较大变化,这个过程常常伴随着一些困扰。这时他们需要家人的建议和支持,而此时父母却不在身边,这既容易造成家人之间的隔阂。
二、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成因
(1)办学条件和应试教育的缺憾。在现代社会,许多学校仍把学习的结果当成首要任务,倡导应试教育,忽略了儿童的全面发展。在教学机构体制下的竞争也是十分激烈的,教师们为了使自己收获良好的成果,致力于学习成绩的变化,对于给予留守儿童特别的照顾更是微乎其微,甚至没有。同时学校丧失了辅助孩子心理发展的功能,完全沦为为了考试而学习的机构。(2)家庭带来的创伤。在留守儿童成长的各个时期,父母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由于父母长期在外打工,使得与孩子之间的沟通减少,亲子之间的关系变得冷漠,心理问题便尾随而来了。缺少正常家庭下父母的关爱,留守儿童的心理会发生变化,容易走向自卑、孤僻或任性等极端。除了父母,监护人也对留守儿童的发展造成了影响。留守儿童的监护有许多形式,它并不是单一的,主要有隔代监护、单亲监护、亲友监护等形式。在隔代监护的情况下,留守儿童很容易形成自制力差、纪律意识差或霸道的性格缺陷。这往往是由于监护人过分宠溺造成的,他们总认为孩子应该幸福地成长,因此采取着极为放纵的方式管理他们。(3)社会经济之间存在的差距。我们可以从社会均衡论角度来分析,当社会保持稳定发展,一些部分受到影响产生失调,其他的部位则会辅助失调部分使社会保持平衡的状态。在现代社会,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社会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城镇与农村之间的差距,而大部分留守儿童主要来自农村。由于经济状况差,农村儿童的父母只好外出打工,使这些孩子成了留守儿童。另一方面,城镇地区的工业化速度快,父母们大都向城镇转移,子女则被留了在农村托养。我们从根本上寻找原因,发现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决定作用。
三、解决留守儿童教育的对策与建议
改善留守儿童的教育状况需要社会各界的努力,另外这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我们需要从许多方面总结问题并探讨出解决措施。许多专家和学者在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实践情况中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以下途径是一些权威机构提出来的解决措施,对于改善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有着重要作用。第一,我们要改革户籍制度,将农村人口逐步转移到城市里来,减少城乡发展的差距,促进经济发展,为留守儿童创造出一个好的社会环境;第二,支持社会关爱系统,如一些社会组织的建设,发动群众的力量;第三,完善社会儿童监护体系,创造一个好的家庭环境;第四,加强学校的宿管建设,注重孩子成长过程中的问题,积极关心他们;第五,要加强中小学的心理课程建设。试图从法律上、制度上,把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纳入正轨,使其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另外,我们可以从大体上考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在管理城市教育的过程中,我们应稍稍放松对留守儿童的入学要求,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积鼓励务工人员携带子女进城上学,促进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解决。同时也要试图以法律法规强化父母的教育责任,并结合学校和社会的努力。第一,要加快新农村建设,要尽可能改变市场经济条件对农业发展的不良影响,以保证农民的权益,逐步提高他们的经济收入,改善留守儿童的生活条件;第二,暂时性的措施也是必要的,某些情况下,对于留守儿童的教育可能存在漏洞,因此,我们必须加强留守儿童集中地区的寄宿制学校的建设,除了在生活环境上改善,更应安排老师与他们时刻沟通,防止出现心理问题。另外,对于留守儿童监护人的培训也是相当重要的,因为某些监护人受教育水平不高,一些监护人甚至过分溺爱孩子,这些都是影响孩子成长的不利因素。我们同时要让各城市允许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方便孩子与父母的交流;学校、政府、社会组织都积极加入到关爱留守儿童的行动中等等;第三,我们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政府应颁布各项利于农村发展的政策推动地区发展,另外一些地区的管理机构可以利用自身优势发展经济,如发展旅游业等等。可以说这样来帮助留守儿童既有短期目标,又有长远规划。更有研究员建议:第一,我们可以使人口流动更合理,通过一系列的鼓励措施或者优惠政策;第二,做好城市教育的管理工作,让他们宽容接受留守儿童;第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家长对留守儿童教育的认知。只有通过综合管理,采取多样的办法改善留守儿童教育条件,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综上所述,以教育部门为中心,关心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发展,要以客观事实为基础;第二,总结现代社会留守儿童教育的教训,发挥有利的条件;第三,提高政府为人民服务的激情,充分发挥其主动性,让他们从实际出发,做好带头作用,促进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解决。
四、总结
对于留守儿童的教育,我们需要作出各个方面的努力。除了发挥政府的作用,我们也要行动起来,主动给予他们关怀。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对未来祖国的建设有着重要作用。因此,我们应把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推进。
参考文献:
[1]金访.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探索与研究[J].中国校外教育.
关键词: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家庭教育政策
中图分类号:G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142(2013)05-0152-05
一、引言
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城市化的推进,农村劳动力加速转移和经济快速发展促进了流动人口的大量增加,大量流动、留守儿童随即产生。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跨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为22143万人,十年间流动人口数量增加逾80%。据此推算,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的37.7%,占全国儿童21,88%。五年间全体农村留守儿童增加约为242万。同时,0-17岁城市流动儿童规模为3581万,在2005年基础上增加了41.37%,且有增长的趋势。
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同属于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随父母迁移或与父母长期分离的状态可能会对儿童的发展带来诸多影响,他们的家庭教育面临着新的挑战。有研究认为:家庭经济条件根本制约着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流动儿童父母自身素质影响家庭教育的质量。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状况更加不容乐观。这些留守儿童或仅由在家的单亲看护,或由祖父母、亲戚等父母之外的人代为照料,他们无法享受到家庭正常的抚养、教育和关爱,儿童权益受到严重的侵害。因此,针对流动、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其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使其有效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是势在必行的。
本研究通过文献研究和调查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中国内地31个省的流动、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状况,特别是“十一五”期间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状况进行总体描述,并对当前中国流动、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存在的部分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中国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政策环境、现状与问题
近十年间,各部委相继出台了“全国家庭教育工作五年规划”、《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积极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通知》、《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等文件。从参与全国家庭教育工作的部委来看,部门数量显著增多,有利于从多个角度开展工作;与此同时,中国家庭教育工作已将流动、留守儿童作为独特的群体开展工作,工作的目标和任务逐渐明晰;特别是从新的“五年规划”来看,“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的提法更加强调了政府的职能和接受指导服务的社会福利性质。
(一)全国各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现状与成绩
近五年来大多数地区采取了措施,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普遍开展了“共享蓝天”等关爱行动,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对贫困家庭进行济困扶助和指导服务。
1 党政领导对流动、留守儿童工作重视,形成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格局
相比于对其他人群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很多省份对流动、留守儿童的重视程度最高,均建立了党政领导、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格局。如云南省、黑龙江省妇联均组织协调十余家相关部门联合下发“关爱留守流动儿童”的相关文件。甘肃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担任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将涉及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教育、民政等16个政府相关部门全部纳入,各地均建立了留守儿童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构建了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司法五大关护网络。
2 探索校外托管机构建设,深化“家长”模式
调查发现,在阵地保障上,各省积极筹措资金用于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场所的建设。如:2010年,安徽省政府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建设纳入全省33项民生工程,计划3年在全省2万所农村小学、1308个乡镇建设留守儿童之家。
在服务模式上,“托管家园”和“妈妈”成为开展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主要模式。如:湖北省开展了“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其中实施了“11135工程”,即开通1条留守流动儿童维权服务热线,创办10个留守儿童托管中心,创建100个留守儿童服务站,招募30000名“爱心妈妈”,安装50000部亲情电话。重庆市、杭州市、长春市均开展了“家长”行动,参与家庭数万乃至数十万。北京市西城区创新活动形式,将不同年龄段的未入园流动儿童组织起来成立了“四环游戏小组”。2007年广东省开展了“爱心父母牵手困境儿童志愿行动”,2010年该活动建立健全项目各种标识要素和行动规则,建立活动长期开展的网络平台和爱心父母的支持系统。
3 动员各方力量,做好困境儿童教育、救助工作
调查发现,家庭教育工作专项经费不足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各省积极募集资金用于流动、留守及其他困境儿童的帮扶工作。广东省帮扶困境儿童总数40万人次,帮扶款1.5亿元。黑龙江省共开展关爱活动4000余次,募集资金(物资)约5千万元,救助儿童5万余名。
4 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全面提升监护人素质及家庭教育工作者的指导和管理能力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涉及的人群主要是三类:管理者、指导者和家长。调查发现,一些地区为提升家庭教育工作者的指导和管理水平,开展了针对特殊群体的培训工作。如:云南省举办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示范家长学校管理人员培训。重庆市举办了首期争创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学校示范校骨干培训。黑龙江省建立了30所流动人口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学校,注重面向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的咨询、指导。北京市丰台区在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成立了全市首家流动人口子女(家长)法制学校,将流动人口子女及其家长同时列为法制学校宣传教育对象。
(二)全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问题与不足
1 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政策不断完善,但对政策落实的力度不足
从党政与家庭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的文件来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工作组织形式、内容都进一步明晰,从宏观的关爱支持趋向对家长的直接指导。但从实际工作成绩来看,尚未全面体现政策指导的内容。当前的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以关爱、帮扶等活动为主,真正开展对儿童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的较少,政策落实的力度不足。
流动、留守儿童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多发群体,最主要的原因是父母关爱和管教的不足。因此增强流动、留守儿童家长的责任意识、关爱孩子的情感,掌握教养技能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尽管当前相关政策文件的核心内容是引导和帮助留守、流动儿童家长增强家庭教育的责任意识,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但基层开展的活动多是直接针对流动、留守儿童的关爱、帮扶活动,这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流动、留守儿童的困境,但是这些治标不治本。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这种救助活动对于庞大的流动、留守儿童群体无异于杯水车薪。而且在采取“家长”、“留守儿童托管”措施的地区,一些留守、流动儿童的父母更加安心地将孩子交给托管机构,没有后顾之忧地外出打工,甚至连春节都不与孩子团聚,与活动的初衷出现了背离。
因此从政策层面上来看,在抓政策制定的同时,还要抓政策的落实,抓效果的评估;变指导性文件为可执行的目标任务,并确保有效的保障措施。
2 管理系统有待完善,缺乏统筹安排
(1)各管理部门缺少协调沟通
目前中央多个部门,如教育部、民政部、妇联、关工委等,都在参与全国的家庭教育工作。多部门管理的格局,有助于从多角度开展工作,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和体系,让家庭教育工作在短时间内有较大发展。但是目前各个部门之间缺少完善的沟通协调机制,合作还仅限于一起指导文件、开展调研的层面,在具体的管理和指导工作上大多是依托各自的体系展开,没有系统的分工,经常出现一些工作重复做、一些工作没人做的局面。相互之间也缺少信息和资源的共享,影响了指导工作的成效。
(2)地方的管理体系、管理政策仍需完善
目前各地都出台了一些针对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服务的政策,但是这些政策过于笼统,没有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的工作内容,考核评价也不规范,工作人员也没有接受过专门培训,大多是教育或妇联部门的工作人员兼职搞家教指导工作。家教指导工作任务重,难度大,由于缺少强有力的推进机构和专业人员,各地家庭教育工作的进展比较缓慢。
3 指导机构数量不足,指导阵地有待开发
(1)针对流动、留守儿童群体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数量不足,质量有待提高
由于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特殊性,往往更需要个性化的指导服务,目前针对流动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的数量还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与此同时,留守、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的质量普遍不高,持续发展困难。例如,广东反映针对流动、留守儿童家长的指导工作普遍存在缺经费、缺场地、缺师资、组织家长学习难的“三缺一难”现象。山东也强调针对留守儿童的家长学校的管理制度不完善,师资力量比较薄弱,教学内容不够科学规范,教学质量有待提高。经费不足、人员缺少培训也是困扰其他各省市家庭教育发展的主要问题。目前经费困难一方面是和国家投入的经费总量不足有关系,另一个原因是流动、留守儿童的工作经费往往用于活动室的建设、疾病救助、助学等方面,真正用于流动、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经费非常少,严重制约了指导服务和人员培训工作的开展。
(2)社区和企业在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的作用有待加强
据本次调查研究统计,全国目前已建立幼儿园、中小学校家长学校35万所,是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主要阵地,但受资源和工作体系的制约,各类家长学校在开展针对流动、留守儿童家长的指导服务时存在不便。同时,在校学生不能覆盖所有流动、留守儿童群体。社区、企业组织流动、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本应更具优势,但目前建立的街道、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仅有5万所,企业的参与率更低,这和实际的需要还相差太远。
4 指导服务的对象主体存在易位,指导服务的针对性不足
(1)实际工作中未体现“家长”的主体地位
每种教育活动都有其特定的指导对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对象是指新婚夫妇、孕妇、18岁以下儿童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家长”是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主体,而当前实际工作中主要指导服务的主体是“儿童”。其原因之一是针对家长的指导服务难度要大得多,面临着很多的实际问题,如人员分散不易组织,文化素质参差不齐,需求各不相同,培训周期长、见效慢等。
(2)流动、留守儿童中的低龄和大龄群体更易被忽视
从留守、流动儿童的年龄结构来看,在全部留守儿童中,0~5周岁的占27.07%,6~14周岁的占55.37%,15~17周岁的占17,56%;在全部流动儿童中,0~5周岁的占27.97%,6~14周岁的占44.43%,15~17周岁的占27.59%。可见,学龄前及义务教育后的流动、留守儿童数约占到全体流动、留守儿童总数的一半。然而,这部分儿童及其家庭往往不是中、小学家长学校能够覆盖服务的对象。他们的家庭教育又不容忽视,就学龄前儿童而言,早期家庭教育决定了其生长发育、认知发展、情感及社会性等诸多方面;就义务教育后儿童而言,求学与就业中的诸多问题均亟待解决,同时,有数据表明这些大龄流动儿童已成为犯罪高发人群,他们的家庭教育亟待加强。
(3)流动、留守儿童是需要被区别对待的两个群体
流动、留守儿童同样是受人口流动产生的群体,但其境遇的改变及因此带来的一系列生活和心理的改变却截然不同。有研究比较了两类人群其环境资源的不同,同时两类儿童的家庭互动模式也不同,其家庭功能及由此产生的家庭教育问题也截然不同。但从调查的情况来看,一般活动并没有将两类家庭区分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而仅把“流动”和“留守”视作两个连续的“词汇”。
5 指导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1)活动流于形式,专业性不足
在调查中,我们看到针对流动、留守儿童家长的指导服务呈现出一种“过节性”重视的状态,只有在过重要节日时,或政府出台了相关文件时才开展活动,其他时间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浅层原因是针对家长的指导服务难度较大,深层原因是指导人员的非专业化问题。中国从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人员以非专业人员居多,工作人员往往缺少流动、留守家庭指导服务方面的培训,不知道指导工作如何开展,因此流动、留守儿童工作的内容上体现出重对儿童的“情感补偿”,轻对家长的“效能训练”的特点。因此,投入专业工作队伍、进行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开展专业指导服务项目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基础。
(2)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研究不对接
在调查中,很少有地区提及开展过针对流动、留守儿童家庭的相关工作与实践研究。同时,本研究发现在目前发表的相关文献中,一般仅限于对问题的研究及一般性建议,很少有对干预及其效果的研究。理论与实践存在差距,这是今后实践和研究工作需要提升的空间。
三、对中国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思考与建议
1 对政策文件落实的建议。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政策的制定既要考虑政策的全面性,又要考虑政策的实践指导价值。从政策的文本分析和各省的实践情况来看,当前政策存在两大落实难点。
第一,引导和帮助留守、流动儿童家长的责任意识,提高其能力水平。这一点从近十年的政策来看是在不断的明晰并愈加强调,但在落实中的关爱活动多、直接指导少。原因可能在于指导者的能力不足及指导服务渠道不畅。因此在政策落实中首先要加强对指导者能力的建设、理顺对家长开展指导的渠道,如加强在劳动力转移中的家庭教育指导,以及对学校、社区、企业单位等社会支持网络的建设。另外,各地在制定家庭教育发展规划时要制定配套的评估标准,切实推进政策的落实及对政策效果的评估,保证各项指导工作的完成。
第二,从新的政策文件看,强调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向困境儿童及家庭提供家庭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这一提法对政府角色提出了更高要求。一般来讲,对于成人进行的教育旨在提升生活品质,属于支持性公共服务。但对于流动家庭而言,它牵涉到社会的发展并对个体的生存状态具有重要意义。在中国个别省份已经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地区发展的战略部署,为实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而进行。如何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是需要政府、研究者及实践工作者共同解决的难题。
2 对组织管理的建议。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涉及人群分布广、层级多、差异大,完全由一个部门承担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在现有资源和体系上都不现实,由各级妇联、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合推进的工作模式在较长一段时间内还会保持,因此目前的重点是继续完善这种工作模式。第一,政府应提升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角色,合理设立家庭教育职能部门,加强对家庭教育特别是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监督和管理。第二,科学分工,根据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需要和各部门的优势合理划分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和指导人群,实现人群的全覆盖和各项指导内容的全落实。第三,建立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妇联、教育等部门虽然有分工,但是在各项工作上经常有交集,因此有必要建立沟通机制,如定期召开各部门参与的工作会,互通信息、共享资源。第四,完善基层的管理机构和管理政策,注意理顺上下级关系。第五,尝试以项目化运作的方式,建立横向的业务联系,打破以往工作运行以“体制内”进行的传统方式。
3 对健全指导服务阵地的建议。加强街道、社区、企业家庭教育指导力量,完善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网络,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指导者素养;发挥社区功能,帮助流动家庭提升家庭外社会资本;利用社区活动中心、远程教育网等资源,宣传家庭教育知识,提供多元化的指导服务;建立稳定的专家队伍、师资队伍及志愿者队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加强企业的社会服务意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参与度。
【关键词】“留守儿童” 教育 城市化 家庭
一、研究背景
1、城市化的历史必然性。从20世纪90年代,中国开始大规模由农村向城市人口流动,这大批流动人口主要是农村中活跃的劳动力。人口流动的理论支持主要有两种:一是古典经济学的创始人威廉*配第的经济学理论指出了人口流动原因,认为比较利益差异的存在促使了社会劳动者从农业部门流向工业部门和商业部门。二是经济学家舒尔茨人力资本论,国内或国际迁移是一种人力资本投资形式。其目的在于获得更好的人力资本配置收益。
2、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二元制”发展模式。长期的城乡户籍制度安排使得公民权利实现“属地化”特征,农民工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的权利缺乏制度保障。义务教育等公共产品的权利是以地方户籍身份为凭证的,在流动人口大量增加的背景下,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义务教育管理制度已经捉襟见肘。
二、“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表现及其现状
国内研究者对“留守儿童”的关注、研究,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1994年上官子木发表《“留守儿童”问题应引起重视》一文率先提出了“留守儿童”问题。至2013年,据全国妇联当年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 ,中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已超过6000万。而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主要表现在家庭教育、学业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
1、家庭教育。虽然从法律意义上,留守儿童拥有完整的家庭,但是实际生活中,他们往往生活在临时的单亲家庭或者隔代家庭中,即拆分型家庭模式。2010 年以来,根据大量的调查表明,家庭关爱不全或破碎、家庭功能的弱化或者缺失等,都会严重地影响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2、学业教育。由于留守儿童年龄较小还属于他律阶段,自律能力很弱容易养成不良习惯,另一方面学校的教育单一,导致学习较差。根据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得出留守儿童的教育机会显著偏高,其中与母亲一起留守的孩子,教育机会才得到改善。另外女童教育机会明显低于男孩。段成荣则把教育分成了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经过在重庆的调查发现农村留守儿童教育进度滞后、超龄就学现象突出。
3、心理健康教育。调查发现留守儿童有一定的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他们不同程度地形成焦虑紧张、自卑内向、自私任性、霸道蛮横、逆反心理重、以自我为中心等极端性格。留守儿童在人际关系紧张与敏感、适应性差、心理不平衡、情绪失调、焦虑、抑郁、敌对、偏执、躯体化等方面有问题的显著高于非留守儿童。
4、安全教育。农村留守儿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由于缺少父母的监督在全国各地,留守儿童溺水、触电、打斗等意外伤亡事件屡见不鲜,甚至被拐卖、被侵犯的恶性案件也常常见诸报端。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主要表现为自我伤害和伤害他人,前者是指留守儿童作为弱势群体自身的安全得不到保障,后者主要指由于心理扭曲造成的违法犯罪行为,从而伤害他人的现象。实质上后者也是一种自我伤害。
5、思想道德教育。外出打工的父母大多采取“ 物质( 金钱) + 放任”的方式来补偿,从而导致致使子女好逸恶劳、奢侈浪费、摆阔气,产生“ 拜金主义”等思想。调查显示,农村留守儿童因缺乏有效监管,在学校不遵守规章制度,说谎、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小偷小摸;在家里不听监护人的教导,顶撞祖辈、我行我素、恶语伤人,其行为问题较其他学生要多。
三、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产生原因
范方通过对隆回县实证调查指出“留守儿童”亲子教育的替代导致了家庭环境的恶化;不良的家庭环境引起或诱发了儿童不良人格因素;不良人格因素表现为或导致了儿童行为问题和学业不良,且三者互相影响,恶性循环。
四、政策建议
对“留守儿童”问题的干预不仅要进行行为矫治和心理辅导,而且要整合社区、学校、家庭的力量,改善其家庭环境和心理氛围,为“留守儿童”建构有效的支持系统。在农村抓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 可以让留守儿童受到更多的监督、照顾与关爱,减少留守儿童受教育的断层与真空;在城市重点解决流动儿童的上学贵和上学难的问题;另外广泛推广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成功经验,如在学校建立留守学生档案,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增加特色课程。在搞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同时,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体作用。积极鼓励城市公办中小学降低入学门槛,尽可能地接纳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入学。从学校教育视角要注重留守儿童的心灵关怀,这种关怀在留守儿童的精神世界表现为:闭锁心扉的打开尊重感、平等感的获得感受到生活的乐趣和希望。
参考文献:
[1]莫丽娟,袁桂林.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几个基本判断
[J].上海教育科研,2010(1).
[2]郑磊,吴映雄.劳动力迁移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发展的影
响―来自西部农村地区调查的证据[J].北京师范大学学
报(社会科学版),2014(2).
[3]任运昌.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研究的进展与缺失[J].中
国教育学刊,2007(12).
[4]段成荣,吕利丹.城市化背景下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
与学校教育[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14(3).
[5]张文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研究―以甘肃省农村留守
儿童教育为例[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3(14).
[6]刘明华,李朝林.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研究报告[J].西
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
[7]杨菊华,段成荣.农村地区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
教育机会比较研究[J].人口研究,2008(1).
[8]李佳圣.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关于鄂东
南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调查报告[J].教育探索,2011
(12).
[9]张俊良,马晓磊.城市化背景下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的探讨[J].农村经济,2010(3).
[10]殷世东,朱明山.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社会支持体系的构
建―基于皖北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调查与思考[J].
中国教育学刊,2006(2).
一、成立组织,强化责任
针对鹤壁市留守儿童问题,市委领导高度重视。市委有关领导专门听取了团市委关于留守儿童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团市委十分重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将其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团市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学校部、权益部、少工委联合负责的工作小组,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工作机制。同时,各县(区)团委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团市委与各县区团组织负责人签订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责任书,实行定人员、定责任、定奖惩的工作责任制,将工作实绩与年度工作考评挂钩,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此基础上,团市委计划在全市各级团组织中开展以“平安留守.快乐成长”为主题的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对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确立了以活动开展促工作进步的基本思路,为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关爱行动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创新方式,丰富载体
针对留守儿童缺乏有效家庭管理教育的实际情况,团市委计划鼓励动员基层乡镇、农村和社区的团干部担任留守少年儿童的“义务家长”,为留守少年儿童的学习、生活、安全等提供力所能及地、有针对性地帮助,给予他们亲情般的关爱。“义务家长”每季与留守少年儿童家长或监护人联系两次;“义务家长”每月与帮扶少先队员至少联系一次。“义务家长”在端午节、中秋节、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对帮扶留守少年儿童进行一次家访,力所能及地给留守少年儿童生活上一些资助;“义务家长”每学期与在外打工的留守少年儿童家长书信或电话联系一次,通报留守少年儿童情况。
三、立足职能,深入宣传
团市委立足自身职能,充分发动各级团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广泛深入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组织志愿者队伍进社区、进学校、进广场,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题宣传;二是安排各级团组织动员公安、检察、律师等队伍中的志愿者、法制副校长等,分别前往各主要中小学,利用“法制课堂”“法制讲座”等形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宣讲;三是组织开展“两法一条例”宣传,让志愿者走上街头,通过展板和传单进行宣讲,让社会更加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四是利用宣传活动,抓紧中小学生在校时间开展未成年人自救自护教育,组织各学校团委、少先队开展防灾演练;发动志愿者前往贫困山区小学开展预防溺亡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并发放青少年自救自护教育卡通书、防溺亡宣传单等。
四、借力新媒体,扩大覆盖
一是以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为平台,采取组建专业工作人员队伍的模式,由法律、心理等方面的专家和志愿者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心理、维权、自护等方面的免费咨询服务和受理对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行为的控告、投诉。计划今年将开展一次面向留守儿童的热线仪式,配合新闻媒体介绍热线的使用方法和具体作用,扩大热线在我市留守儿童群体中的知晓度,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多种形式层次推进,深化留守儿童帮扶活动。二是充分利用团属微信、微博、网站等网络新媒体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在团市委微信公众号“青春鹤壁”和官方微博进行不定期预防未成年人安全教育小知识,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吸引未成年人阅读,开辟专栏进行宣传,通过视频和图文宣传安全教育专题知识;同时组织各级团组织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播放关于中小学生预防危险、安全教育视频,扩大宣传范围,尽量多地覆盖广大未成年人,利用微信微博阵地每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的宣传,通过网络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
五、存在的不足及建议
工作开展以来,我们虽然取得了许多成效,但是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有:
(一)由于团市委人手力量不足、经费困难,在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存在覆盖范围不够广的问题。
(二)宣传形式比较传统,宣传手段和内容仍显单一在今后的防艾宣传教育工作中有待进一步创新。
结合存在的不足,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及内容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凉山彝族自治州位于四川的西南部,一直以来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加之特殊的历史原因,导致这个地区的经济比四川省其他地区落后许多,改革开放三十年来,随着经济的搞活,人们的思想意识越来越解放,很所生活在大山深处的彝族群众纷纷外出打工,但随之出现的就是大量的留守儿童。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少数民族地区要想发展必须从孩子的教育抓起,因此,对彝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就变得非常重要。
1 彝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在大凉山彝族聚居的地区,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离开家乡到城市务工,父母的离开使得很多的孩子不能由父母直接进行监护,从而成为留守儿童。由于父母没时间给与更多的照顾,以及学校教育没有特别关注留守儿童、社会上存在着一些不良因素影响等方面的原因,使得留守儿童们出现了这样或是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情感教育方面的问题
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留在家中的只有孩子和老人,这些老人很多都没有文化同时又要承担繁重的农业劳作,因此当孩子遇到情感方面的问题时,往往很难给出建议和指明方向。家庭是孩子认识社会的第一为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有助于健康人格的培养和塑造。但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是不完整的,这些孩子容易出现了内向、孤僻、自卑、不合群、不善与人交流、顽皮任性、冲动易怒、神经过敏等问题。此外,较少的情感沟通与交流容易导致孩子的性格冷漠,有和辟甚至是偏激。
1.2 学校教育方面的问题
由于地方偏远,生活环境恶劣,因此在彝区农村师资队伍较弱。民办教师大量存在,同时因为工作环境艰苦,很难留住教师。现在在彝区艰苦地区还有很多学校依靠支教自愿者做临时教师。当这就使得教师的文化素质参差不齐,这会使得学校无法对留守儿童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同时,现在的学校主要是负责上课时间孩子的管理,在课后基本很少过问孩子的学习情况。加之父母不在身边,所以这些孩子放学后就处于无人督促的状态,对于有些自觉性较差的孩子,很难自觉在课后认真学习,这就使得这些孩子的学习成绩滞后。
1.3 道德教育方面的问题
家庭教育是孩子道德教育的重要方面,父母的言传身教会直接影响一个孩子一生的道德观和人生观。但是留守儿童大多跟随老人们生活,而这些老人因为文化层次较低,对孩子溺爱和纵容过多,这很容易造成这些孩子无法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特别是对于处于青春期的孩子,对外面世界的懵懂无知和好奇,就催生了他们凡事都想试试的心理,在这种时候,没有父母为其把关的话,很容易受到诱惑而误入歧途。此外,目前中国的教育体制主要是应试教育,因此,学校在学生的品德教育方面的重视不够,甚至有些学校不开设这类型的课程。同时,留守儿童因为在家里面缺少情感、道德等方面的关注,在学校也为得到相关的指引,这很容易让孩子在迷茫期的时候不知所措。
2 解决彝区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的建议
2.1 完善相关法律的修改
目前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都没有对留守儿童作出特殊的规定,随着这类群体的日益增多,笔者建议应当在这两部法律中明确规定对农民工子女随父母异地上学的相关保障机制和法律责任。
此外,中国实行多年的户籍二元管理模式也应作出适当的调整。应用法律制度为农民工子女随父母进城就读扫除障碍。同时要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法》中加入关于剥夺不合格父母和监护人监护权的立法,严格强化父母对子女的监护责任和教育责任。同时依法赋予政法机关对留守儿童父母的追究权,严格执行《刑法》和《民法》,对那些侵害儿童权益的行为和教唆儿童违法犯罪的人依法严惩,切实保护留守儿童的利益。
2.2 完善监护制度
首先,留守儿童的父母需要加强对其子女的监护力度。父母对于子女的教育不单单是给他们提供物质条件,更重要的是给予足够的关爱以及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为此,父母尽量将孩子带在身边履行监护职责,这样,就能够及时了解孩子在学习,心里以及生活需求,引导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当然,在父母外出打工而实在没有条件带上孩子时,则要选择适当的监护人。同时,还要及时与与子女以及学校进行积极地沟通。其次,加强社会力量援助。目前,政府虽然积极采取各种方法不断改善留守儿童生活和学习状况,但政府资源还是有限的,对留守儿童进行监护的条件也尚不成熟。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认为可以在社区或学校的组织下,以民间的捐献、志愿者的参与为主体,逐步推行留守儿童的集体监护。 而且集体监护也正好为社会大众参与留守儿童的监护提供一个平台。
2.3 建立公平的教育机制
在农村教育过程中出现了城乡义务教育的不平等,所以应该修改相关法律,调整相关政策。尽快制定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的相关条例。与此同时,提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户籍外的地区入学的机会,给予这些农村留守儿童充足的教育资源。此外,学校应建立留守儿童成长档案和联系卡制度。学校每学期都要对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教育和托管情况以及父母的打工地点和联系方式等进行全面的了解。这样不仅可以帮助教师全面掌握留守儿童在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同时,也可以帮助家长了解孩子的状况,及时与学校协商有效的教育方法。
一些留守儿童步入歧途使人忧心不已。留守儿童正是身体成长的重要时期,也是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期。留守儿童在情感上比较孤独,同病相怜,往往自然地会走到一起,形成一个特殊的群体。在复杂的社会背景下,由于疏于父母的关心、引导与管教,缺乏警惕性与善恶的分辨能力,他们很容易受到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或沉迷于网吧,或闲逛于社会,更易于受到社会上不良分子的恶意教唆而误入歧途,去搅扰甚至危害社会,跌入犯罪的深渊,这让社会忧心不已。2012年第13期《半月谈》载文《留守少年儿童犯罪调查:呈多发低龄化趋势》介绍,由于疏于管教,加上社会诱惑增多,部分留守少年儿童沾染上吸毒、赌博等恶习,最后走上违法犯罪道路。2012年初,广西北流市连续破获两个抢劫团伙案件,涉案嫌疑人近20人,全部为“90后”。其中,一个11人抢劫团伙的部分成员沾染上吸毒恶习,为购买,他们先后抢劫10余次。据办案民警介绍,涉案嫌疑人的父母均长期在外打工,大部分由爷爷奶奶带大。据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杨赛宇介绍,近几年来,留守少年儿童犯罪有增多趋势。根据她掌握的数据,16岁到18岁阶段,少年犯罪占总案件的比例,2008年为10%,2009年为13%,2010年达到17%。今年1月份,她参与审判的此类案件数就与去年前四个月总和持平。
有识之士进一步指出,留守儿童不能健康成长,甚至走向犯罪,不是单一这个庞大群体的问题,而是国家的未来问题。一些留守儿童意外死亡使人揪心不已。留守儿童缺乏父母的呵护,在嬉戏玩耍时,也可能遭受意外伤害,甚至引起死亡。据央广网2014年7月6日资讯:湖南省武冈市稠树塘镇功德村的两名留守儿童,被捂死在柜子中。警方初步判断为窒息死亡。家属猜测,两个孩子很可能是模仿魔术,一起藏身于柜子里嬉戏,不料,木制老式板柜的锁栓突然自动挂上,两名儿童就此夭折。溺水而亡是农村留守儿童意外死亡的主要原因。据2013年6月29日央视新闻报道,南昌三名留守儿童因在池塘戏水全部溺亡,三人中最小的男孩5岁,最大的也才10岁。另据2012年5月9日人民网消息,宜春市袁州区天台镇塘溪村璜溪组老农王久寿的五个年幼的孙子和孙女,同时殒命于村后的一口水塘。惨烈的悲剧,使留守儿童安全问题再引社会的强烈关注。
二、工会服务应向留守儿童延伸
综上所述,发生在留守儿童身上的这些严重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甚至成为全国两会中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但遗憾的是,迄今为止,有关方面还未形成一个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切实方案。笔者认为,工会组织在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上应当有所作为,并且能够有所作为。留守儿童处境艰辛,解决他们的有关问题是外出打工父母的急切盼望。为职工服务是工会的天职,为他们解难事、排忧事、办好事,工会责无旁贷。工会是群众组织,单单依靠自己掌握的资源来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不现实,但只要做出最大努力,哪怕是切实解决他们面临的部分问题,那么,工会在职工中的凝聚力必然会大大增强,其社会声誉也会有较大的提高。对于工会参与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笔者建议,工会应当与教育部门联合起到主导作用。一方面,留守儿童的父母是外出打工人员,是工会的服务对象,工会将服务范围扩大一些,覆盖到留守儿童,可以了却其父母的心病,这是工会分内之事;另一方面,留守儿童多是学龄儿童,与教育部门联系最直接,对其的教育引导也与教育部门联系最密切,故而教育部门也应将教育、管理的范围再向课外延伸。
工会与教育部门主导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具体办法是,以乡镇中心小学为基础,工会出资,根据需要建起几间房舍,再购置一些床具,让学前及在学的留守儿童能够居住在中心小学内,由专职教师来管理他们的生活并起到监护作用;留守儿童的就餐,可以在教师食堂的基础上适当扩大,即可解决。这样工会就与留守儿童正常就读的学校实现了无缝对接,为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安全与健康奠定了基础。关于经费问题,根据具体情况,既可以工会为主、政府资助为基本模式,也可以政府为主、工会为辅。工会方面支出的经费,由省市两级工会承担。全国总工会拨专款予以资助,县乡工会操办。同时,还可以向社会募集专款,像当年唤起社会热情捐资建设希望学校那样,用社会捐资捐款来解决留守儿童生活所需的硬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