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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资质新标准

时间:2023-06-08 15: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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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资质新标准

第1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生态主体;生态环境

1.从生态主体角度分析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作为生态主体,对于保证检测数据的客观性、准确性以及检测行业的长远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1.1检测人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通常根据单位的机构类别、技术能力、所开展的检测项目及检测工作量配备相应数量的检测人员。建设工程质量的检测结果是由检测人员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诚信度几方面所共同决定的。(1)现阶段,检测机构普遍存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从业门槛低,流动性大的现象。一些检测人员上岗培训时间较短,专业水平相对偏低,同时对评定标准和检测规范了解不深入,再加上平时对于检测培训不够重视或者培训工作不够系统化,这就容易提高漏检、误检等错误现象发生的概率,或者由于外界其它干扰因素的影响导致检测结果失真现象的发生。(2)工程质量检测的结果也受到检测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职业道德意识等重要因素的影响。在经济利益等外界因素的驱使下,会出现部分检测机构的个别检测人员背离检测的根本原则的现象,检测工作未能认真负责、严谨客观,或者在检测过程中选用错误的检测方法导致故意制造失真结果现象的发生,严重影响了工程质量检测过程的公平、公开和公正性以及检测结果的科学性。

1.2技术管理人员。(1)当前我国建设工程检测行业普遍缺少高素质技术管理人才,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于高素质技术管理人才缺口较为明显。与检测行业申报资质要求相比,当前部分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技术人员普遍存在不满足专项检测要求的现象。(2)当前检测机构技术管理人员综合能力有待加强,在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中,遇突发性技术问题普遍缺乏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当前检测机构技术管理人员普遍存在着检测服务观念相对落后,跟不上检测行业快速发展的要求。

2.从行业生态环境角度分析

2.1检测标准和检测方式明显滞后于建筑行业的发展速度。(1)当前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依然不完善。例如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数量众多,可是由于国家层面没有统一质量检测标准作为依据,导致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普遍不一致,同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也缺乏国家层面的规范化管理,造成当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较为混乱的现状。(2)检测标准的缺失和执行的滞后性。在实际的检测过程中普遍缺少相应的检测标准作为依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尤其是随着工程建设要求的逐渐提高,建筑行业逐渐采用一些新技术和新材料,但是这些新技术和新材料还缺乏相关的国际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可行的国际标准的缺失就会在一定程度上给工程质量检测带来一定的难度,进而导致检测工作无法正常有效开展。(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方式相对较为落后。我国当前工程质量领域大部分检测业务仍然位于传统阶段,检测方式或手段距离新型材料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建筑工程建设中使用到越来越多的建筑材料,这也对工程质量检测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2硬件环境。(1)建设质量检测结果的可靠性也会受到部分因素影响,比如部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为了节约成本,在检测过程中使用过于老化、质量或精度不符合标准的设备等。对于属于强制检定范畴的一些计量器具,必须经过计量检定方可用于检测工作。(2)由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设备的价格普遍较为昂贵,因此,新购置的检测设备普遍存在较长时间的使用周期,但是伴随检测市场异常迅速的发展,因而检测市场和检测设备不同步的矛盾逐步凸显出来,导致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影响。

3.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3.1国家和行业管理层面依法加强行业管控能力。(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行业发展需要不断充实完善相关的行业管理法规、规定和办法,逐步规范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行为,进一步强化对于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管控能力。具体来讲,就是在工程质量检测实践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相关的法规制度逐步改进和完善,更好地促进检测机构的科学健康发展。此外,也应在充分考虑和结合我国检测行业实际情况基础上,进一步吸取国外检测行业先进实践经验,制定更为健全和完善的质量检测法规制度和管控机制。(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面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核,应严把关口,将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工作场所、仪器、设备以及具备开展各个检测业务的相应资质作为申请人所必备基础保证。(3)作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生态主体,检测机构及其检测人员在开展相关检测活动过程中可能会受到一些不正当的干预,这些干预可能来自经济、行政等各个方面,建设主管部门对此不仅要开展相应警示和制约,并且应针对具体现象及时制定相应的行业处罚条例。

3.2不断完善充实检测技术标准文件并落实到位。(1)对现行有效标准规范加盖“受控”章,对作废标准规范加盖“作废”章,防止误用或者继续使用。加强标准文件内部控制,设专人负责,制定标准汇总清单,确保每个检测项目有对应的检测标准。检测机构采用新技术标准,汇总清单应及时作出相应修改。(2)使用新标准,新方法实施检测时,对所用的仪器设备、环境要求、人员技术等条件予以确认,及时更新作业指导书,做好宣传学习。(3)为了使工作人员在工作种对自己的工作职责更加明确,更加清楚的认识自己的工作任务模块划分,应该对其应该遵守的章程及其工作流程加以明确确定。检测室应该拥有专门的相关检测质量手册和检测活动所遵循的程序文件,努力解决目前存在的检测标准的缺失和执行的滞后性问题,成立专门技术小组,重点关注和解决标准执行的问题,务必促使检测标准选用及时和正确。

3.3确保检测设备的高性能。(1)在进行资质审核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好关,对申请人在开展检测工作所使用的相应的仪器、设备及开展工作的场所进行严格把控,确保符合开展检测活动的要求;其次,为保证保证检测设备性能可靠,检测机构要加强对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对于经过检定被认定为合格的仪器,应根据检定报告,在检测数据中引入校正因子,进一步保障工程质量。(2)充分运用先进检测技术和检测设备,检测设备性能参数直接影响到检测的数据结果。加强对先进设备和先进技术的应用及推广普及,优化创新具体的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以及设备,不仅是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平的一个重要手段,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准确率。

3.4不断提升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意识。(1)在制定培训方案时应根据检测人员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开展:对于新员工,要重点培训其操作技能,注重其对检测原理的掌握,加强其对基本知识的理解;对于老员工,则促使其深入了解检测工作的实质,提升他们在检测工作中快速准确处理问题的能力和判断能力;针对新型建设施工材料的质量检测,由于其对检测设备和方法要求更高,为了避免检测人员出现偏差,更要对其加大培训和再教育的力度。(2)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协会或机构应创造条件或机会组织或委派质量检测人员去国外先进的检测机构交流沟通,学习先进的检测方法和检测理念,从而提高检测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3)为确保检测结果公平公正而又不失科学准确性,对质检人员的个人品质应把好关,对其职业道德素养进行评估,同时加强对质检人员的工作监督。实行责任制,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个人,增强责任意识,保证质检工作最终结果的规范性。

4.结束语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科技进步,要保证建设工程检测质量,通过健全和完善行业法规制度和管理办法、提高检测人员综合素质、确保检测仪器和设备的高性能等途径来确保和增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此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开展实际检测工作过程中,也应充分考虑和分析其它具体影响因素并据此制定科学的改进策略,才能真正有效确保建设工程的检测质量,促进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作者:闵 燕 单位:武汉市东西湖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参考文献

[1]朱小伍,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重要性及控制要点,江西建材,2016(19):294-300.

[2]刘军虎,浅谈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建筑科学,2016(35):277-278.

[3]陈林,向开峰,浅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质量检测,2016(34):142-144.

第2篇

“十二五”“推进国家运输通道建设,基本建成国家快速铁路网和高速公路网,发展高速铁路”的步伐正在稳步前进。2014年中国以“走出去”为特征的第三次铁路刺激政策大幕已经开启。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作为把控材料及实体质量的第一道关口,其业务能力、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加强试验检验的管理是铁路基础建设保障工程质量的必然要求。本文主要从施工单位试验室组建、运营等角度分析,浅析试验检测工作的现状,旨在为铁路工程试验检测问题得到解决提供一些借鉴。

关键词:铁路工程 施工单位试验室 试验检测 管理

1、引言

随着铁路建设规模的加大和对试验检测工作重要性认识的不断深入,试验检测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与铁路建设高速增长速度相比,和其他建设工程相比,铁路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水平提高较慢,试验检测管理体系不尽完善,虽然《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Q/CR 9204-2015)对施工单位试验室提出了在检测的原则、技术的标准、试验检测的管理等方面的基本准则,试验检测工作还存在很多突出问题,造成工程质量存在很多隐患。建立完善的铁路建设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体系刻不容缓。

2、铁路工程施工单位试验室要求

依据Q/CR 9204-2015的标准要求,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应根据项目规模、特点和工程内容设置,既要先进可靠又经济实用,资源配置合理,管理井然有序,满足工程质量控制要求,符合标准化、信息化管理要求,确保检测结果的公正性。

施工单位试验室主要职责是根据工程需要及母体试验室授权检测能力,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执行《程序文件》及《质量手册》,完善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现行标准或设计规定的项目和频次进行试验检测,把好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以及实体质量的试验检测关,接受母体试验室、监理、建设、质检单位的监督检查。

3、施工单位试验室存在问题及分析

3.1、技术力量薄弱,检测能力不足

有的检测单位为取得较好的经济收益,通过相应的人际关系、金钱购买等非合法的形式取得检测单位的资质,这些公司在检测技术力量,专业设备,人员配备等方面都达不到国家的相应资质要求。这样的检测单位作为母体试验室难以对授权的工地试验室进行有效监管及技术指导。

在铁路建设各项技术工作中,试验工作往往被当做技术含量极低的工作,试验人员工作经常成为施工单位职工子弟安置型工种,待遇偏低,且被认为没有发展前途,况且试验检测资格证很轻易的通过内部培训取得,门槛要求低。因此,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大量充斥着各类学历偏低甚至没有学历、能力不强的试验人员。

这种现象造成了基层试验工作技术力量薄弱,检测能力不足,检测报告的质量无法保证,很难起到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

3.2、试验设备陈旧,计量难保精确

部分母体试验室或项目领导为获取较大的收益,组建工地试验室时启用其他项目淘汰设备或者直接购买购买二手设备,设备进场前维修不彻底,设备的部分功能丧失,校准标定时不能覆盖设备的全部计量参数。日常使用中不能有效维修保养,自校用标准物质不全或计量员能力有限,设备的期间核查得不到有效验证。缺乏专业的设备管理,部分检测设备使用年限长久不进行更换,或为节约成本,不能对损坏设备及时进行维修、校准、更换。

3.3、检测指标冲突,要求难成规范

不同规范规定的检测项目不统一。如粉煤灰常规检测项目在《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与《铁路混凝土》(TB3275-2011)规定中出现安定性和游离氧化钙含量的区别;

不同规范中检测频率要求不统一。如《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要求同养试件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次数的10%进行平行试验,而《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30-2010)则要求监理单位进行10%见证。

对标准规范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标准查新、更新不及时,有效文件清单作废标准与有效标准同时存在,新标准GB/T228.1-2010、JGJ18-2012、TB/T3360.1-2014、Q/CR9205-2015等未能及时收集,缺少新标准培训、确认记录,难免在实际执行中出现差错。

3.4、材料过度检测,资源严重浪费

检测项目指标多余。混凝土抗渗标号比较适合于判定低强度等级混凝土的密实性,但却难以区分现代混凝土的密实性,因为强度等级超过C30的混凝土,抗渗等级几乎均能达到P20及以上的水平。而铁路工程中隧道衬砌、梁体等高标号混凝土对抗渗标号依旧作为重要检测指标。

材料重复检测过度。铁路工程试验检测目前基本形成了“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见证及平检,第三方检测平行,建设单位巡查,各级质监站督查抽查”的试验检测管理体系。举例水泥来说:水泥出厂必须要经过厂家质检部检验合格,出具合格证及质量证明文件;通过物流到达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试验室按每批次取样检测;监理试验室按批次数量进行频率抽检平行检测;建设单位及监督站不定期抽样送检到第三方检测机构;会导致同一批次水泥检测次数达五次之多,造成检测资源极大浪费。

3.5行业竞争激烈,监管难取成效

重视程度严重不够。一些工程单位对铁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不重视,对母体试验室资质及能力认识不足,或基于经济、感情方面造成托付的检测单位资质不够,工程质量存在极大隐患;

部分领导观念陈旧,认为试验检测工作仅仅是出具合格检测报告,试验室被边缘化、附属化,试验检测工作经常被行政命令干涉。施工单位试验室作为工程项目部技术管理部门,对材料的质量分析,材料的用量方面能提供专业数据,在工程质量控制中起到重要作用。

检测机构恶意竞争,母体试验室良莠不齐,低价中标转嫁成本;不按投标承诺配置人员、设备,临时人员为主力,二手设备主战场,资历待遇得不到认可,服务水平大打折扣。

目前工地试验室大部分是由母体检测单位通过资质授权模式成立,仅有少部分是由母体检测单位完全独立组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授权模式屡屡出现工地试验室脱离母体管理、违规借取资质等现象。

4、几点建议:

4.1、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保证铁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质量。建全铁路工程试验检测人员培训、考核体系。

4.2、亟待建立铁路工程试验检测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全面掌握评价检测单位的实力,增强试验检测人员和机构诚信意识,促进铁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健康发展。加强对资质授权的准入,防止工地试验室检测能力与母体检测能力脱节。

4.3、培育核心竞争力,要从技术、人才、服务、文化四方面入手,脚踏实地的在技术保障、人才队伍、服务能力、文化品牌四个重点课题上干出业绩。提高服务质量,增加客户满意度;以获得良好的社会形象。

4.4、完善铁路工程试验检测监督体系,对铁路工程试验检测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充分体现了政府监督职能。

总之,铁路工程施工单位试验室存在若干突出问题,其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归根结底在于缺乏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和监督体系。研究建立和制定一套完善、规范、可行的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体系是当前亟需要做的事情,也是今后铁路行业更加规范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的必然所为。

相关文献

[1]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 《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 工管办函[2013]284号 2013

第3篇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会上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一文件,重启了中国各个行业改革的路线图。2014年被称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而建筑业也在这一年开启了行业新的变革,7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了《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这份文件中对行业陈年旧疾的改革意见被人们视作老生常谈,并没有引起很大的反响,然而2015年,人们看到了一系列行业改革举措的出台,建筑业正在重启帷幕,继续上演改革的惊天大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建设水平,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和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了《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其核心思想是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紧紧围绕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核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深化建筑业体制机制改革。发展目标是简政放权,开放市场,坚持放管并重,消除市场壁垒,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全国建筑市场体系;创新和改进政府对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市场和现场联动,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意见总共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改革目标,其一是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其二是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其三是促进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自从《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出台以后,住建部下发了一系列的文件,对长期影响建筑业发展的不合理制度逐一进行了清理,积极快速地推进改革意见的落实。下面我们分建筑市场、建筑企业和执业资格等几个方面,对这些改革政策做一个简要的介绍。

一、建筑市场

1.规范承发包市场

就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出台仅一个月后,住建部了《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管理办法中明确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作出了详细介定,并对以上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罚的主体、依据及具体行政处罚标准进行了规定。管理办法分别对企业和个人提出了要求:

企业:对认定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可依法限制其在3个月内不得参加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招标投标活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并对其企业资质是否满足资质标准条件进行核查,对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资质审批机关撤回其资质证书。对2年内发生3次以上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资质审批机关降低其资质等级。

个人:对认定有挂靠行为的个人,不得再担任该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有执业资格证书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执业资格注册;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终身不予注册。

文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查处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记入单位或个人信用档案,同时向社会公示,并逐级上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公示。

一直以来,企业“挂靠”问题是行业的顽疾,挂靠现象使得资质证书失去了其原本应该发挥的作用,扰乱了建筑市场,在招标竞投中,无法展现企业本身的实力,更重要的是,一些资质不够的施工单位通过借用资质,承接了其无法完成的工程,其施工的工程可能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将对人民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产生威胁。

据《山西日报》报道,职业证书“出借”背后有着一条完整的利益链条,一级建造师的出借价格:建筑工程3万-3.5万元,市政公用4.0万-4.5万元,矿业工程5万-5.5万元,民航机场5万元……而按市场价格,一旦通过考试拿到资格证,通过出借到企业,一年就可收回成本。中介公司只要提供持证人电话就收费几千元,真正牵线出借成功还得另付一笔费用。有的企业是为提高自己的资质,有的是为申请资质时使用。虽然花费不少,但如果有了资质后拿到工程,可谓是一本万利。

自《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以来,住建部在全国范围内对于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据住建部透露,截止到2015年9月,全国各地共查处有转包行为的企业626家,有挂靠行为的企业807家,有出借资质行为的企业235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人员,主管部门分别采取了停业整顿、罚款、限制招投标资格等一系列行政处罚或行政管理措施。

2. 统一建筑市场

建筑业因为其行业的特殊性,其市场开放程度不及其它行业,打破市场壁垒是2015年建筑行业改革的重要一项。2015年9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了《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这一举措对建筑市场来说,不啻是个惊人的地震。根据通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给予外地建筑企业与本地建筑企业同等待遇,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

文件的主导思想是要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方面要解决人为分割市场、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外地企业等问题;另一方面要切实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保证优秀企业自由流动,对建筑业发展起到带动作用。因此通知一经,在建筑行业内引起了不小的反响。

但其实早在在2013年住建部就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市场壁垒问题,出台《关于做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已经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外地建筑企业与本地建筑企业同等待遇,严禁设置地方壁垒;不得对外地企业设立审批性备案和借用备案名义收取费用;不得强制要求外地企业在本地注册独立子公司、分公司;不得强行扣押外地备案企业和人员的相关证照资料;不得要求企业注册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等。

2015年的《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相较于2013年《关于做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有了本质的改变,如果说前者是要求从思想上转变,那么后者则是实实在在的行为要求;而且《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相较之前文件,在具体操作层面提出了指导办法。《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不仅仅是要求各地方开放建筑市场,而且要建立起“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这意味着政府对建筑市场监管方式开始转变。《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明确要求:外地企业须向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基本信息,并纳入当地全省统一的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由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告本地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示,而后,才可以在本地承揽业务。其核心要求是:对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时弄虚作假的建筑企业,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其列入黑名单,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同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公布。信息平台将与各省级平台相对接,统一公开各地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行为信息,对违规违法的建筑企业进行曝光,政府对建筑市场的管理从暗箱操作变为信息公开,市场监督。

这项改革使得各地政府在建筑市场中的身份发生了变化,从主导者变成了监督者,主要体现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跨省企业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对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外地建筑企业承揽业务的,要及时纠正和通报批评;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及时组织核查群众和企业的举报投诉,并依法进行处理;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存在禁止行为以及企业反映强烈、举报投诉较多、拒不整改的地区要进行约谈、通报、曝光。

《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中第三条要求要“营造有利于实力强、信誉好的建筑企业开展跨省承揽业务的宽松环境。”可以看出,统一建筑市场的目标,不旦是要打破区域壁垒,还是对于优质企业的鼓励,希望优秀的企业可以自由流动,这将有助于整个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企业资质

资质是建筑企业的命根,无论是施工资质还是设计资质都和企业的生存密切相关,资质问题上的任何变动,都会牵动企业的神经。为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2014年11月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随后在2015年1月22日下发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并于当月31日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并对于企业更换新的资质证书做出了详细说明。

有评论(政府采购信息报:《简政放权,激发活力促进竞争》)认为,此次建筑业企业资质新规反映了政府职能化的转变,无论是在资源配置方面,还是在监督管理层面,都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经济法治体系,强调市场调节的基础性作用,实行简政放权。住建部印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政府及其部门进行简政放权的实际作为,这都将有力推进我国政府的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企业能否承担3000万元或6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不应由政府部门说了算,而是应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为自己把脉。

这些文件中对建筑企业资质调整影响最大、最深远的当属以下几项调整:《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取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的考核;第五条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第二十八条“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对其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要求的资产和主要人员是否满足标准要求进行检查”的规定;取消第四十二条关于“企业最多只能选择5个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换证,超过5个类别的其他专业承包资质按资质增项要求提出申请”的规定。”

对于参与建筑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的企业来说,这些资质管理的调整对自身发展至少有三方面的影响。首先,企业自身发展将由企业自主负责,政府不再对企业的内在生产因素进行干预,给企业松绑,让企业根据自己的实力在市场竞争中找到位置配置适当的资源,参与竞争,这等于激活了企业自主发展的活力。其次,随着时代的进步和技术的创新发展,政府原来制定的考核标准也许不能及时跟上时代的步伐,在考核过程中难免出现“走过场”的嫌疑。加之,一些建筑企业为了追求所谓的“达标”,不惜采取造假、挂靠、串通等极端手段,造成了不良的社会风气,影响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健康有序开展,甚至影响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同时还会使企业掉入“唯资质论”的怪圈,从而不能一心一意地将重点放在如何提高工程质量、科技水平上,导致了一些“豆腐渣”工程的出现。第三,考核因素取消后,还将给中小企业注入一定的正能量,使其能够在市场竞争中自由博弈,凭借自身的优势取得较好的发展。资质本身的作用是反映企业实力,而不是企业要去跨越的门槛,成为企业发展的枷锁,所以当前市场和行业发展也迫切需要企业资质进行改革。

三、执业资格

纵观近来建筑行业的改革,个人从集体中凸显了出来,其目标是要将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个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简报》2014年第3期特稿了文章《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探讨个人执业资格制度有待完善的几个方面。文章总结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资质管理的弊端逐渐显现,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资质的目的是保证工程质量,但企业资质是集体行为,工程质量发生问题时追责个人难,威慑力差,且问题企业可以改换牌子继续经营,造成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得不到落实;

二是由于招投标条件门槛设置越来越高,一般二级(乙级)资质企业无法进入,造成市场上存在高资质企业出借资质(挂靠)的现象,干扰了市场秩序;

三是企业资质标准把执业人员数量作为企业资质升级的重要条件之一,导致执业人员出借、挂靠证书现象十分普遍,加上企业资质评审的人为因素比较多,影响了企业资质管理的公正性;

四是现行的资质管理标准带有浓厚的部门管理色彩,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大序列,每个序列又划分为几十个资质类别,过细的划分,使得相近专业的企业能力得不到充分发挥,减少了竞争机会;

五是当企业施工业绩、人员数量、自由资金、工程质量、经营管理水平发生明显变化时,政府不能对企业资质进行有效的动态监管。

从以上五点不难看出,企业资质管理存在一定漏洞,工程质量发生问题时难以追责,无法形成严密的监督,而且也给企业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困扰,迫使企业去挂靠。

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加大了对人员的要求。新的质资标准除了对企业的资金和固定办公场所有要求外, 对企业人员要求的变化最大。新标准取消了对项目经理的要求,将旧资质中对项目经理的要求转变为了对建造师的要求;一级资质对建造师要求大部分专业保持不变,个别有所减少;二级资质对一级建造师的需求明显增加;同时建造师可以做公司的技术负责人。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还减少了对高级职称人员的要求,取消了对企业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的要求,仅强调技术负责人具有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与工程类别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技术负责人要求明显提高,由旧标准中的“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变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强调了对中级职称人员的专业必须与资质专业相关,对中级职称人员数量要求明显减少。 提高了对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的要求。新标准规定“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建立个人执业资格制度,通过资格考试保证关键岗位的人员具备必须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诚信和执业监管,强化执业人员在工程建设中的权力、义务和法律责任,建立行之有效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对提高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起到积极作用。

文章《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中认为个人执业资格制度集中体现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法治的原则,符合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

建设行业的企业资质制度在工程质量的保障上主要是通过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实现,对人员的法律责任未加明确。工程出现问题是由企业作为责任主体进行赔偿,这也是企业资质保留的原因所在。而国际上通行的注册师对工程质量的终身责任制实际上是在个人执业制度的基础上形成的,并通过工程保险体系模式强化注册人员在工程责任体系中的作用。

文章《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还建议学习和借鉴国外已有经验,逐步建立以执业人员为主体的工程责任保险体系,与个人执业资格制度相配套。

在建筑设计领域,建筑师负责制业也进入试水期。2015年10月28日上海浦东建筑业专项改革新闻会召开,会上相关负责人宣布将在保税区率先探索建筑师负责制。浦东将在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和监管中试点探索建筑师负责制,在工程建设上,以建筑师为建设单位委托的责任主体,在建筑设计到工程竣工全过程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最终将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建筑作品和工程完整地交付建设单位。

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多、时间长、效率低,一直是困扰企业投资发展的问题。通过建筑师负责制,一个项目可以节省3个月到6个月时间。据介绍,建筑业专项改革重点围绕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重点解决政府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问题,理顺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试点“建筑师负责制”后,政府不再为建筑活动的全过程背书。浦东新区规土局建设和监督管理处处长赵j荧说:“现在政府对建筑活动的审批主要包括合法性审批和技术审查,今后将逐渐把技术审查交给专业人士。”在发达国家和地区,把具有独立从事工程咨询资格的专业工程师称为“专业人士”,政府往往选聘“专业人士”中专业水平较高、执业信誉较好的一部分人,授予其代表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权力,让专业人士能够参与到建设工程审批或监督的事务中,既能提高政府行业管理的科学性,又可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目标。

这项改革包括聚焦转变政府职能精简审批事项、实行开工前三个主要环节的“一口受理”机制、理清建筑业管理中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培育市场多元化服务体系、加强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事中事后监管等五个部分,推动浦东新区建筑业管理体制优化,从“政府-、市场+”两个维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争取将浦东新区建设成为国家级建筑业改革示范区。从以上改变不难得出判断,个人资格将在未来建筑行业将发挥主要性作用,在具体工程中,个人将起主导性作,有更大的发挥空间,当然,相应个人也将承担更大的责任。

总而言之,建筑行业的改革已经开始,新的改革措施将给行业带来巨大的影响和变化,以简政放权为核心的改革,将调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宽松的市场将给建筑行业的发展带来更大的活力。建筑企业以及相关行业的企业需要极积应对这一系列的变化,紧跟改革的思路进行思想上的转变。

第4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创新;发展

中图分类号:TU712+.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行业日益成长为我国经济的支撑行业之一。然而,受制于各种限制性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现阶段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无法满足现代化市场变化的需要,监管体制中仍然有一些亟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结合自己在建筑行业多年的工作实践经验,简述了建筑工程监督管理发展的现状,提出了在当前监管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如何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创新发展的新思路。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受多重因素相互作用的影响,在现如今的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体制中仍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表现如在:

1、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政策、法规尚不完善

现如今,在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然而,由于政策、法规尚不完善,变动周期相对比较短,变动范围也较大,缺乏一贯性。一种情况是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所参照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对于如何处罚施工企业的不良行为,所参照的法律法规与现实情况往往会有一个较大的差别,处罚依据不能做到适度可行。另外,随着新技术、新工艺的快速发展,质量监管中相应的新标准、新规范还无法做到及时有效的出台,往往会出现质量监督标准跟不上形势的变化。同时,伴随着市场化的发展,建设和施工企业在流动性和变动性方面表现的越来越强,如果没有一个较为有效的方法,想要追究其中一方的质量责任也越来越困难。

2、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机构的相应定位不明确

质量监管机构的性质、监督方式、监督内容还需要再做进一步规范和明确,监管机构的监督工作时常会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混淆。政府有关部门可以自己履行质量监督管理责任,也可以委托具有质量监管资质的机构代为执行,这样就会出现监督机构是政府行政执法单位还是专业技术部门,监督人员是政府雇员还是专业技术执业人员等定位问题。监督机构行政职能不完整,只有质量监管的执法检查权,却无行政处罚权,这就造成在发现问题时只能采取停工整改等几种措施,执法威慑力不强。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的性质定位不明朗,直接导致监管内容和方式无法统一,极大的影响到监管的效率。

3、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形式较为单一

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的时候,更多的是采用巡回监督,一旦发现质量问题便进行处罚的单一处理模式。特别是在现今条件下,由于一些能够有效保证工程质量的市场手段(如信用制度等)没有很好地完全建立起来,造成了在质量管理方面建设方和施工企业对政府有一种较强的依赖性,缺少一种自觉提高质量的积极性。

4、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人员综合素质表现的参差不齐,主要是:监管人员素质不高、监管行为不规范、监管工作不准确、把关不严格等四个方面。在现有的质监人员中,更多的会发现人才结构有一定的缺陷,众多监管人员中高级职称人员相对较少,而对于一些新进入的质检人员则缺乏施工现场的实际工作经验,大多数质检工作者所受的高等教育没能很好的发挥出来。质监在技术上的专业性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有的专业不对口,专业人才青黄不接,专业结构配备不齐的现象。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及发展

对于当前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我们需要更加积极的应对,做到创新发展,改进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建立起一整套“建设主体自控、经济手段制约、政府加强监管、社会舆论监督”的体制,真正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

1、完善工程质量监管法规法规

作为我们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需要做进一步的完善,建立健全有关规范标准、法律法规体系,让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的可操作性得到提高,从而实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为此,一方面是要加强法制建设,用法律来保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监督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代表政府依法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纳入法制管理轨道。另一方面,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编制建筑工程技术标准和技术指南。最后,明确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在工程建设中应遵循规定,以及违反规定所应该承受的处罚。

2、改进工程质量监管形式

社会转型期的现在,我们有必要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思路进行一个有益的调整,改变过去单纯靠抽查和处罚的办法,应用市场化的手段,做到以市场为导向,加以引导。因此,在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时,除了加大查处力度外,还要运用市场化的手段和方式进行引导,通过市场化手段制约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违规行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涉面广,影响因素多,需综合治理,要注重发挥社会各界力量为工程质量监督服务。

3、明确监管机构职责

政府对于工程质量所实施的监督管理,能够有效地规范工程建设企业的行为,保障国家和人民的权益。因此,可以适当的强化政府在工程质量监督这一方面的职能,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进一步明确工程质量监管检测机构的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从而实现质量监督执法工作操作性的提高,确保监管机构有序开展监督和管理工作,使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4、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人才建设

对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队伍的职业素质、专业素质和创新意识建设要高度重视,培养监管队伍廉洁高效、善于学习、乐于奉献的良好品质来最大程度的做好工程质量监督的适应工作。首先,完善岗位责任制、监督工作制和责任追究制,增强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操作能力和执法水平,质监人员要学法、懂法、守法,严格按程序执法,从而体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权威、专业、公正。此外,做好对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考核、培训,用最严格的标准做好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资格认定。质量监督工作人员要不断学习和掌握新技术、新方法,切实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牢固树立对社会、对人民负责的责任感。第三个方面,完善质量监督管理手段,改善检测硬件设备,改变过去传统的“敲、打、看、摸”等落后检查方法,运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来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准确度和效率。

5、推动工程质量监管信息化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普及,信息化建设能够有效地为提高工程质量监督透明度、实施工程质量动态管理提供重要手段。积极推行监督管理网络化和信息化,加强工程质量行为全过程监督。首先,建立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网站,实现市联网制度,让监督任务能够从网上下载,监督档案在电脑中贮存,整改指令全部联网,规范标准随时查阅。采用网上报监、投诉、备案等手段,提高效率。其次,推行数字化工地,逐步取代现场监督工作,使用摄像头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质量监督管理远程监控,做到实时实地了解工程进展情况。

三、结论

城镇化的发展必然会让我国的工程建设规模进一步扩大,而政府职能的转变也会给质量监管模式产生深刻的变化,质量监管任务更加艰巨。我们全体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人员要做到主动适应新形势要求,科学规范管理,不断创新和发展监管机制,让我们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得到更好的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第5篇

关键词:工程建设监理 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建筑工程质量问题逐渐凸显,建筑工程的监管是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受到人们的密切关注。我国建筑工程的监管自开展以来取得良好的效果,监管机制逐渐建立和完善,监管体系的逐渐形成,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管逐渐迈向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监管队伍也得到了扩大,监管人才得水平得到了提升。建筑工程的监管有效制止了建筑工程施工中的盲目性、随意性,减少了建筑工程中的资源浪费,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建筑工程的监管有效保障了建筑工程施工的依法建设、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对建筑行业的发展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管形成了新的格局和体系,不断适应现代化的发展和变化,有效的监管甚至起到了防止腐败贪污的行为,监管对我国经济建设发挥的巨大作用,得到了人们的日益认同,因此,本文针对建筑工程的监理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

2 工程建设监理存的现状

2.1 监理模式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的监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建筑工程监理主要是在工程的施工阶段,但是由于我国建筑行业发展的不完善,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应该贯穿与始终,包括工程从开始的设计、到具体的施工、到施工后的监督等环节,都需要合理的监管。但是,由于各方面的限制,我国目前建筑工程的监管工作局限于施工阶段,这对于整个工程质量来说没有得到有效的保证,因此,应该改革现有的监管体系,把监管工作贯穿于施工的整个过程之中。第二是建筑工程的监理仍是一种混合型的监理。监理的主要机构从属于建筑工程的业主,现场的监管工作也是服从于业主方的管理。但是由于业主的管理人员很多都是非专业人士,对施工的技术和现场的管理不能按照科学规范要求,对于紧急突发状况的处理不到位,往往对施工的工作起不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因此监理工作不规范、不完善等。

2.2 监理收费标准已经不能适应现实情况发展,缺乏科学标准,一些监理单位盲目压价,导致出现“优汰劣胜”的不正常现象,形成恶性竞争。

2.3 工程监理招标导致恶性低价竞争

自从工程监理招标实行最低价中标以来,价格竞争似乎成了最重要的手段,工程监理费的收取普遍低于收费标准。很多建设单位不是以考察监理单位的资质和人员的素质作为优选条件,而是以最低的工程监理费作为选择的唯一标准。部分监理单位为了能得到监理业务,互相压价,从而致使恶性低价竞争。

2.4 项目建设单位认识片面

现如今,有一种说法:“工程有事找监理,监理是怎么监理的”。工程有任何问题,直接对准监理,这让人感到有点不可思议。按照监理规范,监理单位承担的只是监理责任,任何时候都不能免除施工单位的责任,因为施工单位才是工程质量的保证体系,而监理单位只是对工程进行控制。但个别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由于不了解监理,在工程中总认为施工最重要,而忽略监理在工程控制中的管理作用,总认为监理是拿他的钱,就应该听他的话,导致监理开展工作无法做到公平、公正。

3 解决我国建设工程监理问题的对策

3.1 强化监理委托程序。监理市场的规范化,对建设监理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要。因此我们必须规范各方的市场行为。业主选用建设监理单位应严格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直接委托应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监理,不应使用内部监理单位搞自我“监理”,以及施工、监理为同一行政管理单位的同体监理。业主应与中标的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监管部门应强化竣工备案制度,对工程监理应招标而不招标的工程,对挂靠、转包的工程,一经查实,不予验收备案。由于国家目前尚没有一个规范化的监理招标法规,而且监理市场和监理招标确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建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尽快制订与颁布《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使监理招标步入规范化的轨道。

3.2 出台新收费标准

采用菜单式工程计价方法,规范监理收费2.3.1 新出台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明确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在勘察、设计、施工、保修等阶段的工作内容及收费标准。监理企业应严格执行新标准和规定,对违反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要依法予以惩治。

根据新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将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计价方法分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其中,工程投资额在3000 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投资规模未达到标准或服务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实行市场调节价。菜单式工程是一种全面考虑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各阶段的工作特点,使服务价格与服务内容有机联系,用一致的数学――物理模型描述各阶段价格关系,规范并统一了各阶段的一种计价方法。

3.3对执业人员的不定期培训,提高监理业务素质。监理人员的――素质是企业形象的窗口,企业要重视、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培训。从监理在施工现场反映的情况看,监理企业主要应抓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

3.3.1 及时、适时及做好施工图的熟悉、审阅工作。监理单位在收到全套施工图纸后,监理公司要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阅图纸,领会设计意图,熟悉图纸细节,明确工程监理的关键部位,对控制目标进行分解,编制分项主程、关键部位监理旁站规划及实施细则。在施工图审阅和监理时,要克服和消除“施工图是经过审查的”、只要“按图监理就可以”的思想。要领会、理解设计说明中“未尽事宜按有关规范、标准施工”的深层含义,事前发现诸如护栏高度不足,楼梯平台净宽不足等违反强制性标准、不符合规范规定且影响使用功能等设计疏忽,并在工程施工、隐蔽前发现、协调处理。

3.3.2 适时做好从业人员的不定期培训。当今是新知识、新材料、新技术各各行业应用速度极快的时代,不断更新思想,更新观念,更新知识,更新技术是各行各业生存发展的需要,不更新就意味着倒退,就意味着等待淘汰。当国家对建筑业有新的法规、政策出台时,当某种现象已经成为行业的通病或顽疾时,当菜工程质量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影响极大时,当国家对建筑新材料的使用、推广应用新操作技术,对规范、图集作较大调整时,监理企业要适时对从业人员进行短期的强化培训,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从业人员要克服通过行业准入关就可万事大吉的思想,要及时、主动、尽快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拓宽知识面,掌握从业的基本技能。

3.4 对于业主方面

首先,业主管理人员要在监理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不能把合同之外的东西强加给监理,更不能私自变更监理指令;其次,业主方面的管理人员应加大培训力度,认真了解国家法律法规、监理规范等,使自己在工作中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充分认识到监理的重要性;第三,监理单位要加强和业主的沟通,特别是业主发出的指令,一定要进行严格的筛选,若业主行为得当,就应该及时的执行,若指令是错误的,要及时指出其错误,并认真讲明原因,争取得到业主的认可。

第6篇

关键词 : 城市排水工程建设改造探索

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城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当前,全国各类城市一般存在短时排水能力不足问题,仅2011年各类新闻报道的城市排水问题就有很多起,武汉、南京等大中城市排水问题仍然突出,武汉市首次对责任人问责。中小城市排水问题更是层出不穷。本人参加了郎溪县县城排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对解决城市排水问题进行一些探索。

1城市排水规划

城市排水工程建设首先应修定相应的城市排水规划,没有规划的城市排水工程建设寸步难行,城市排水规划按程序应报有管辖权的政府或部门批准。

1.1排水区域划分。分区排水是城市排水规划的一个重要原则。一般城市分为老城区和新城区,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范围不断扩大,城市排水标准调整和提高,新城区按新标准建设,老城区按新标准改造。

1.2排水工程布局。城市排水工程布局,既要考虑原老城市排水工程利用,又要根据新城区建设标准,统筹谋划,合理布局,满足排水功能要求。

1.3排水工程过水能力复核。城市排水沟渠分片分级排放,各级渠道建筑物的过水能力要分别复核,建议留有余地,防止突发事件。

1.4城市排水调蓄功能保护。城市建设要注意保护现有沟塘的调蓄功能,不能一味追求土地利用率。现有城市路面不透水材料使用量大,暴雨产流量高,要结合水景观建设加大城市蓄水工程建设与保护,增加城市蓄水调节能力。

1.5排水工程控制运用规划。城市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污水通过污水管网搜集到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水又通过雨水管网排放,建设相应控制建筑物实现排水目标。制定城市排水工程调度运行方案,报城市防汛指挥部批准执行。

2城市排水工程设计立项

城市排水工程建设方案关系城市排水的成败,方案涉及项目投入、项目功能、城市景观等方方面面,每一个环节都不能疏忽。

2.1委托设计。项目建设单位可以通过招投标程序委托有资质、有信誉的设计单位承担项目设计任务,项目建设单位把自己的要求和想法告诉设计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拿出项目设计方案。

2.2项目评审。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设计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补充,使设计方案不断完善提高,方案不断优化。

2.3方案报批。城市排水设计方案根据不同的资金渠道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如当地政府自筹资金建设,建设程序应适当简化。

3、城市排水工程施工

城市排水工程施工质量是项目建设核心,城市生活用水排放每天不能中断,施工排水是城市排水工程建设的难点。

城排水系统一般组成:住户排水管网―分区排水支管网―排水干沟管网―自排或提水进入河道。具体由管网、明渠、箱涵、桥梁、水闸、泵站等建筑物构成。

3.1排水管网施工。住户排水管网和城市支干排水管网一般采用混凝土管涵,也有采用其他材料管涵制品,安装要点是管涵进出口工程控制,防止使用中堵塞。排水干沟一般采用箱涵或明渠形式,箱涵的顶部回填土布置成景观带,明渠的边坡稳定和淤积要特别重视。

3.2桥梁施工。城市排水干沟上明渠有时需要建设交通桥或人行桥,城市桥梁一般是景观桥,施工要点保证质量安全和景观效应。

3.3进、出水闸施工。城市排水出口如自流排水,为防止河水倒灌一般安排防洪闸。如需提水排水时,则需建提水泵站,提水泵站进水口因泵站检修需要建设进水闸控制,进水闸前安装清污机,防止城市垃圾随水流进入排水泵站。

3.4排水泵站施工。城市排水泵站施工是一项综合性工程,涉及专业多,主要有电气工程、机电工程、金属结构、土建工程等,泵站建设或改造要点应确保排水能力并留有余地,泵站建筑风格与城市建筑的融入。

4、城市排水工程管理与保护

城市排水工程是一项古老而复杂的系统工程,管好用好城市排水工程,管理是一个重要环节。

4.1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城市管理部门成立相应城市排水工程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能,配备管理人员,落实管理经费,组成高效运转的管理团队,切实负起管理职责。

4.2管理调度方案.城市排水管理机构应根据城市排水规划目标要求,结合城市排水工程建设实际,编制城市排水工程管理调度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4.3城市排水工程使用保护.对一切随意截断排涝沟渠、堵塞管道等破坏防洪排水设施行为,给予严惩,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法律责任。5、结论

综上所述,城市排水问题产生主要原因:一是气候异常,降雨随机分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二是各类城市排水工程标准不够,投入不足;三是城市排水工程管护不到位,垃圾杂物雍水阻水事故不断。解决问题的一般思路:从修订城市排水规划入手,加大投入,制定方案,精心施工,落实管理,城市排水问题一定能逐步得到解决。

参考文献:

[1]郎溪县县城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宣城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2002.

第7篇

关键词:工程建设 水泥质量 管理

中图分类号:TQ17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水泥是工程建设的三大材料之一, 其质量的优劣关系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寿命, 尤其对混凝土强度、密实性、耐久性、抗裂性等性能均有重大影响。高质量的水泥, 较大程度地提高水泥各项物理性能, 显著改善混凝土的工作性能、力学性能、耐久性和密实性, 降低泌水率、水化热、化学收缩率, 提高混凝土使用寿命; 且可节约单位体积混凝土水泥用量。

一、我国水泥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水泥新标准规定了通用硅酸盐水泥的定义与分类、组分与材料、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等。对促进新型水泥工艺的发展,淘汰落后产能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水泥标准的实施促进我国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符合我国水泥行业的产业政策要求。现在国内水泥新标准和质量管理规程都得到了深入的推广和实施,很多水泥方面的技术有很大进步。但是也要看到近几年我国水泥质量监督和管理存在一定的问题,在水泥质量控制上还有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我国水泥质量管理存在问题之水泥原料问题

水泥的生产工序具有连续性强的特点,因此原料的质量会对后续生产产生重要影响。比如石灰石。石灰石是水泥生产的关键原料之一,它的质量会对生料的质量产生直接影响。但是一些企业忽视了原料的质量控制,不论是从自己拥有的石灰石矿山开采还是通过外购形式购进石灰石,石灰石质量指标没有得到严格的遵守。国家不仅对混合材料的种类、用量等各方面都有相关规定,而且还对掺加混合材料的种类也有详细的规定,但是在实际生产中,一些水泥企业没有遵守这些规定,对混合材料使用的种类和用量都比较随便,对水泥质量产生很大影响。比如以普通水泥的生产为例,目前活性混合材料添加量不能超过15%,非活性混合材料惨量不能超过10%,而现在很多企业在实际生产中都超过这个用量。

2 我国水泥质量管理存在问题之乱用外加剂

水泥企业对外加剂的添加不够合理。例如,部分水泥企业利欲熏心,为了降低成本,提高水泥早期强度,在水泥生产中加入早强剂。早强剂能够加速水泥水化速度,促进混凝土早期强度的发展,降低熟料的用量,节省了生产成本。但是常用的效果较好的早强剂中都含有一定的氯盐,对于钢筋混凝土来说,容易造成钢筋生锈,混凝土开裂,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容易造成较大的事故。现在国家有关部门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所以《通用硅酸盐水泥》新标准规定了水泥中氯离子含量不能超过0.06%。

3 我国水泥质量管理存在问题之水泥出厂质量问题

用户在使用水泥过程中,按照标准的重量进行计算,调配水、砂子等掺加量,如果水泥重量有误,那么水泥强度就不能达标。对散装水泥的强度和标号也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缺乏完善的监督和管理,会造成由水泥质量引起的事故隐患。

4质量控制缺乏全员参与

质量控制是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致力于满足质量要求。质量控制存在整体性、严密性、政策性、适应性和前瞻性等特点,因此质量控制是衔接上下游质量的重要纽带。在水泥企业,质量控制作为质量管理部门的一个组成部分,仅仅承担着对原料、半成品、产品的检验和控制,而全面质量管理的质量控制要求对组织任何质量的控制,不仅限于生产领域,还包括原料的采购,产品的设计,服务的提供,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的配置等,因此质量控制是全员参与的,不只是控制组的事情。

二、我国水泥质量管理对策

1 我国水泥质量管理对策之加强对原材料的质量管理

水泥生产企业要根据质量管理的要求,选择合格的供应商,或者对自己拥有的矿山进行开采时要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配料要求进行有效的控制,以保证原料符合规定的工艺技术条件要求。对于外购的企业,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出具检验报告,水泥企业应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原料使用前应先检验,确认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后方可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原料,应及时通知供方,不得投入使用。另外还要借鉴先进的管理方法,加强库存管理,以提高原料的使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2 我国水泥质量管理对策之加强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

水泥经营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水泥质量的监管。各级水泥经营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水泥质量管理的监管。对水泥生产单位、使用单位、从事水泥批发经营单位,必须设立水泥质量检测部门,配备水泥计量和质量检验设施,配备经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书的质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水泥零售经营,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水泥质量检验机构负责水泥检验,但必须实行分批次检验。加强对水泥生产、经营、运输、消费各环节的质量监管。对在水泥中有意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取缔。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将使用的水泥质量和使用情况纳入建设工程监理范围,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水泥的质量检测。

3 我国水泥质量管理对策之提高质量管理的认识

水泥产品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关系极为密切。如果质量上存在问题,会给人们的生命、社会的稳定和企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威胁和损失。因此水泥生产企业要从源头抓好水泥质量管理。各水泥企业要强化产品质量意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条件为基础,合理组织生产。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促进节能减排和质量管理并行。鼓励创新,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使先进的科学技术真正转化为生产力、推向市场。在企业内部领导者要重视生产的质量管理,要明确各岗位质量管理的责任,确立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以国家颁布的标准和规程对水泥的质量管理进行监督和控制。设立企业的化验室,对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都要进行检验和监督。

4 我国水泥质量管理对策之加强对外加剂、混合材料的管理

通过制定和执行专门的规定和标准,企业要对水泥生产的外加剂、混合材的使用种类、范围和用量进行规范。外加剂和混合材料的使用,对水泥质量的影响是双重的。一方面应用外加剂、混合材能够改善和调解水泥的某方面功能,另一方面如果添加不当,则会对水泥的性能造成损害。我们要进行客观的分析和科学的界定,使其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发挥优点。比如水泥中掺加适量的混合材料,既可以调节水泥标号与品种,改善水泥的某些性能,又可以增加水泥产量,降低生产成本,还能够综合利用大量工业废渣,具有环保和节能的重要意义。

5质量控制只有延伸到水泥企业生产的各个方面才能保证每一道工序的合格

例如对供应商的质量控制是生产的源头,采购部门只能依据供应商提供的报告和质量部门要求的标准去比对是否合格,而质量部门不可能建立方方面面的标准,如粒度、地质条件、晶体大小、杂质种类与含量等,不利于生产的高效运行。如果是全员参与就能够协调各方意见,建立采购委员会,保证各方面的要求得到体现,即使条件无法满足某一方面的要求也可以获得该方面的支持,因此全员参与的质量控制是最凝聚人心的质量管理体制。质量控制应该充分的发挥每个员工的积极性去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

结束语

随着水泥工业的快速发展,水泥产能得以高速增长,但相应的质量管理职能和科学管理方法未能得到同步的改进和提高,因而,需要相关人员不断积累经验,加强我国工程建设水泥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

参考文献

[1] 郑红英,蒋彬平.浅谈我国水泥质量管理[J]. 科技资讯. 2011(27)

[2] 田延平.水泥企业如何做好出厂水泥的质量管理[J]. 中国水泥. 2009(05)

第8篇

关键词:电力企业;物资;质量控制;

1、前言

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有赖于质量精良、优质的电力物资,加强整个电网使用的物资质量控制工作,是搞好物资管理和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和保障,所以至关重要。物资供应质量的保障,无疑影响着整个电网安全持续的稳定,因此,这是新时期供电企业物资部门新的课题。

2、影响物资质量的因素

电力物资采购过程中,由于供应商提供的物资质量不符合要求,而导致产品的性能达不到质量标准,从而给电力企业的生产带来严重损失,并给用户造成经济乃至人身安全等方面可能性的损害,这就是物资采购质量风险。这风险源于供应商,但也可能与电力企业内部控制有关。由于受利益的驱动,目前,社会上还存在不少的假冒伪劣商品不法商贩以次充好,提供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商品,如果电力企业本身不加强采购物资质量管理与控制,不按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和验收。那么假冒伪劣商品很可能会蒙混过关,造成质量风险。

3、物资质量控制的重要性

物资管理是电力建设工程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项目建设前的重要而复杂的准备工作,物资消耗费在项目建设成本中占60%至70%的比例,因此,搞好物资管理对工程项目建设活动和增产节约,促进技术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而物资管理的好坏更离不开对其的质量控制,科学而合理的组织好物资供应工作,是保证电力工程项目建设活动正常进行的前提条件,加强物资质量控制,是改善工程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取得良好经济效果的重要环节。工程项目建设中物资管理是对物资流通过程中各要素及其运动过程中进行有计划的组织、指挥、协调与控制,以达到用最少劳动损耗及资金占用,取得最大经济效益。每个项目建设的物资管理都有自己的特定管理程序和管理步骤,项目建设中的物资品种多。物资规格随着新技术、新设备的不断应用或升级换代产品面临着千变万化,这就使得物资的供应和管理变得复杂和困难,而物资管理正是针对提高物资的供、管、用三方面的工作,保障供应、降低库存、加速资金周转等具有重要的作用,物资管理有利于工程的开源节流.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工程造价成本高的问题。

4、全过程物资质量管理控制

在物资管理的不同阶段,质量控制的工作内容不同。根据物资管理实施的不同阶段,可以将物资管理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

4.1事前质量控制:在物资管理实施前所进行的质量控制就称为事前控制,其控制的重点是做好物资管理实施的准备工作,且该项工作应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主要工作内容有:

4.1.1技术准备:熟悉和审查项目建设中的物资需求计划、设备物

资的技术参数、有关资料、图样等;调查分析项目的自然条件、技术经济条件;确定物资管理实施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确定物资的验收标准和计量方法以及质量检测技术等。

4.1.2物质准备:对项目所需设备、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检查与控制;对项目实施中所使用的设备或装置应检查其技术性能,准备必要的质量检测设备、机具及质量控制所需的其他物质。

4.1.3组织准备:建立组织机构及质量保证体系;对项目参与人员

分层次进行培训,提高其质量意识和素质;建立与保证质量有关的岗

位责任制。

4.2事中质量控制:在物资管理实施过程中所进行的质量控制就是事中质量控制。事中质量控制的策略是:全面控制实施过程,重点控制供货进度或供货质量。合同对质量管理起着决定性作用,合同是进行项目质量管理的主要依据。要用合同达到对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购物资的质量要求的一系列说明文件,如图纸、规范、技术参数、交货期、交货地点、物资交接时的检验方法等其具体措施。在合同中给各方一个清晰的质量目标。合同中应规定供应商的质量责任,划分界限,并定义检查方法、手段及检查结果的处理方法。合同中定义材料采购、工艺使用的认可和批准制度,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和性能符合采购要求。物资质量控制方法主要是检查验收,正确合理的使用,建立管理台帐,进行收、发、储、运等技术管理环节,避免物资的混用和将不合格品使用到工程中,造成工程的隐患。在物资管理的实施控制中还应注重掌握物资的信息,优选供应商;合理组织物资供应,确保施工正常进行;合理组织物资使用,减少物资损失;加强物资材料检查验收,严把物资材料质量关;重视物资材料使用的认证,以防错用或使用不合格的物资材料:加强现场物资材料的管理。真正做到质量预控有对策;物资管理实施有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有交底;动态控制有方法;物资交接有验收;手续变更有记录;质量处理有复查;行使质控有否决;质量文件有档案。在物资管理的过程中做到可控、在控,确保工程中提供的物资材料质量合格。采购物资到货验收与检验,是把好采购质量的重要关口。质量检验人员应熟知采购标准、试验方法、质量评定规程,对于新标准,应认真宣传贯彻,弄懂其技术原理,应按照采购标准中规定的取样方法进行取样,确保选取样品的代表性,按照采购标准的试验方法标准的各项要求,对采购物资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与采购标准中技术指标进行比较,做出合格与否的判定。对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物资,根据质量问题分类,通过采用组织供应商换货、现场修复、签订质量保证函、扣除质保金的方式进行妥善处理。

4.3事后质量控制:一个项目工程的物资供应开箱验收工作结束后形成的结果只是完成了一部分的质量控制,并没有完成全部的质量控制,而要通过对质量活动结果的评价认定和对质量偏差的纠正作为事后质量控制。事后质量控制的重点是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及评定。对安装的设备进行试验检查,以证明设备的性能、指标达到采购的要求。在设备投运前进行最后一次质量把关。以验证设备材料的质量指标达到预期的要求,保障工程的安全投产。

5、物资质量成本控制

涉及物资质量控制全过程的管理,必然需要考虑是成本,应加强质量成本控制和考核。质量成本控制是应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用一切手段,对各项实际发生和将要发生的质量成本进行核算、审查,对质量成本费用的形成过程进行监督。电力企业为降低质量成本,应加强对质量成本计划目标实施控制,包括对质量成本计划目标的实施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考核质量成本管理活动情况及质量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保证企业质量成本管理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无条件的不计质量成本追求“高质量”是不可取的;而使用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本身也是最昂贵的。因此应加强和有效控制质量成本管理,确定质量成本的最佳水平,使企业总成本降低。

6、结束语

随着电力建设日益加大,保证采购电力物资质量是提高供电可靠率的至关因素,应该得到充分的重视。确保进入电网的物资质量精良、优质,保障电网安全可靠运行,更好地发挥全方位质量控制管理的优势,同时加强质量成本控制管理,重点突破,确定质量控制成本的最佳水平,使电力企业经营得到“双赢”局面。

参考文献:

第9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在当前施工阶段之中的项目管理是整个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核心环节,是其中的关键组成部分,对于整个项目最终的效果有着直接的影响,并且是整个产品形成的一个最为关键的阶段。总的来讲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各个阶段之中,施工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以及投资的控制,是主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应当从以上几个环节着手,真正意义上制定出完善的政策和妥善的措施,保证管理的协调性和妥善性,加强对细节部位的把控,并且加强对其中影响因素的重点分析,以更好的实现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水准和效益的持续改进,为更好的增强管理的效益奠定坚实基础。

1.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性

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对于项目效益的实现和项目核心标准的完善有着重大的意义,所以还应当对此环节的工作引起较高程度的重视,正如上文所分析到的,在当前施工阶段之中的项目管理是整个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核心环节,是其中的关键组成部分,对于整个项目最终的效果有着直接的影响,综上所述,根据对当前现代化的施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重点和各个环节的核心原则等进行系统性的分析,从实际的角度着手对施工的核心环节等进行了集中性的探析,旨在以此为基础更好的实现工作的改革和创新发展,真正意义上为实现新时期的建设事业新标准而奠定坚实基础条件。

2 民用建筑施工中的常见管理问题

2.1施工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由于民用建筑施工人员缺乏相应的安全施工意识,不能够按照既定的施工流程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并且随着施工任务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进入到民用建筑施工队伍中,一些施工队伍为了追赶工期,并没有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和安全培训,导致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相对较低,只能凭借自身的工作经验进行工作,导致民用建筑施工的质量和安全都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2.2施工材料管理混乱

施工材料时民用建筑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随着民用建筑行业的发展,施工材料逐渐的呈多样化方向发展,施工现场的施工材料种类、数量越来越多,如果缺乏对于施工材料的管理,势必会影响施工质量和施工进程。但是,在民用建筑施工现场,施工材料通常都是随意摆放,暂时用不上的材料被随意乱丢乱放,这样不仅会影响工程施工质量,还会增加工程施工和管理成本。

2.3缺乏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民用建筑施工的各个环节都离不开质量管理,但是许多民用建筑施工企业并不重视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导致质量问题频有发生,长此以往势必会导致严重的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2.4安全管理意识缺失

许多施工单位都缺乏安全管理意识,例如,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并没有摆放相应的警示标志,导致施工人员在没有安全提示下发生安全事故;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没有佩带必要的安全设备,再加上施工现场缺乏管理,导致安全事故频有发生,不仅会降低工程施工质量,还会影响工程施工进度。

安全措施经费投入不足安全生产是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的重点,是企业效益的保证。我国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等,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以此保障生产安全!但是,在实际施工现场管理中,安全意识不强,往往是重生产,轻安全,只要进度,不要安全; 在人员配备方面,只有施工技术人员,不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监管缺失,安全措施费用变成了企业的预期利润,安全保障经费没有保。

3 应对民用建筑施工管理问题的有效策略

民用建筑施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民用建筑在施工的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严重的影响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以及施工成本等。因此,应该采取科学的实施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并实现建筑施工的现代化,对于保证民用建筑施工安全、有序进行,以及促进建筑施工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3.1提高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

人是民用建筑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民用建筑施工的整体质量,因此施工人员素质的提高已经成为当务之急。想要提高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其一,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再教育,帮助施工人员掌握相关的施工技术,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其二,管理人员从多个方面展开,做好施工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在管理人员当中创建明确的管理考核制度,以此提高整体施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其三,在各个施工阶段施工之前,做好所有施工人员的技术交底工作,并且只有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施工人员才能从事相关的施工工作,制定持证上岗的制度,以此保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有序的进行。

3.2加强施工材料与设备管理

民用建筑施工材料与设备的管理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在采购施工材料和设备之前,必须进行市场调查,对施工材料和设备供应商的信誉、产品质量、供货能力等进行调查,选择信誉好、产品质量高、供货能力强的供应商;其次,当材料和设备进场之前,供应商需要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材料和设备的生产许可证、合格证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必要时进行抽样检查,将样品提交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检测合格之后才能允许材料和设备进场;其三,做好材料和设备的储存管理,在进行材料和设备储存时,应该根据民用建筑施工进程,对材料和器材进行合理的规划,保证施工材料和设备供应跟上施工进度,同时做好防潮、防水、防鼠、防盗等工作;其四,制定施工材料和设备发放、回收工作,做好施工材料发放工作,能够避免造成材料的浪费,做好建筑废料的回收工作,能够避免材料的浪费与丢失,能够有效的节约工程成本;其五,记录并核对建筑材料使用状况,为以后的材料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

3.3构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由于民用建筑施工环节众多,导致影响建筑施工质量的因素也相对较多,并且一些施工单位在进行民用建筑施工过程中,为了追赶工期肆意加快施工进程,都导致民用建筑施工管理出现许多问题,因此,民用建筑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已经势在必行。民用建筑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工程质量事故上报制度、工程质量统计制度、施工现场质量检验制度、施工控制制度、施工现场会议制度、施工技术复核制度以及质量责任制度等。此外,建筑工程监理单位承担着监督和管理工程施工的责任,应该派遣专职监理控制人员到达施工现场,认真的做好施工现场的组织工作和监理工作,当一项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该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测,对于质量不合格的分项工程,应该限令施工单位进行调整,直至满足相关的质量要求。同时,应该创建集体监督责任制度,以此保证整个施工过程执法监督的强制性、全面性、准确性以及时效性,提高民用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力度。

3.4强化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首先,建筑施工单位领导应该充分的认识到施工安全的重要性,并形成安全管理意识,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对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治理,并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以此保证施工单位制定的所有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能够贯彻落实到实处;其次,应该提高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保证所有的施工人员严格的按照相关的工作流程进行施工,通过规范其行为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以此保证施工安全;再者,创建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监督,如果发现安全问题,必须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如果出现严重的安全事故,应该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这样能够提高相关负责人的安全意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结束语

总而言之,民用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其施工管理存在许多问题,严重的影响了民用建筑整体施工质量和安全。因此,建筑施工领导应该充分的认识到工程管理的重要性,针对施工管理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以此保证民用建筑施工能够安全、有序的进行,进而建造出质量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并促进我国民用建筑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丁经伟 . 民用建筑施工的管理问题与解决策略 [J]. 现代装饰(理论),2011,(7):112-113.

[2] 牛涛 . 民用建筑施工的管理问题与解决策略探讨 [J]. 科技创新导报,2012,(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