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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时间:2023-06-08 15:16:08

导语:在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第1篇

完整的货币市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要有丰富的货币市场工具可供交易;二是价格应是开放的,即利率是市场化与自由的;三是有不同类型的众多市场参入者;四是要有优化的结构和层次。目前我国交易的品种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交易的国债、中央银行融资债券、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和高信用等级的中央企业债券等债券,兑现基本不成问题。在国债回购市场中尽管目前不尽规范,证交所系统和银行系统不能联网,容量小,效率不高,但这些问题应会很快克服。资金拆借的期限一般较短(大部分是在一个月以内),拆借的双方大都为金融机构,进入同业拆借市场的机构必须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信誉良好,拆借市场采取抵押的方式,增强了资金偿还安全性,拆借的额度一般较大,比较适合保险资金的运作,风险相对不大。在国债买卖中,保险公司平均收益率维持在5%左右,对货币市场的介入目前应主要限定于国债和重点中央企业债券,对一般的债券和商业票据应暂不介入,条件成熟后逐步全面介入货币市场。

资本市场

自1992年以来我国证券市场建设成效显著,市场规模、市场工具和市场质量实现了质的飞跃。1998年,我国股市市价总值、流通市场值与GDP比率分别达24.52%和7.22%,因此保险资金介入证券市场,是历史的必然和现实的选择。

1、直接投资股票或基金市场

(1)充当战略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参入新股的认购

以目前的情况而论,历来新股的收益率一直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相对定期存款要高出许多。以1998年为例,平均年收益率在15%左右,而且基本不受股市波动影响,2000年的收益更高,最底的高达30%,高的超过200%,充当战略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参与新股配售,在短期内是保险资金运用的良好选择。当然,随着新股发行方式的改革和申购资金的不断增多,以及新股发行的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收益率也处于逐年下降的趋势。

(2)直接介入二级市场买卖

保险公司参入股市的自营业务是必然趋势。保险公司并非没有股市投资人才,而且这种人才也不难获得,保险公司在国债市场上的良好表现就是明证,2000年上半年保险公司在证券投资基金上波段式操作,赢利率达到10.52%也是一个证明,根本的问题在于要不断搞好保险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保险市场的良好竞争机制,同时使用不同的金属机构在政策上处于同一起跑线上,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充分利用市场的竞争机制。决定专业化分工与合作模式。当然,在投资的前期阶段,可借助证券公司的投资咨询力量,利用证券公司的专业优势。

2、通过证券公司投资股票市场

入股证券公司或委托证券公司投资,目前收益较高。如证券市场上的超级机构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华夏证券公司、国泰证券公司、南方证券公司,1997年的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分别为38、16.2、22.6、15.7;国信证券、大鹏证券的盈利能力也很强,均在1999年上半年火爆的股市中完成了全年的任务,而且1999年国信证券的人均利润高达240多万元,净资产利润率超过35%,在短期内委托信誉良好的大型综合性券商进行资金运用为一个良好的选择。

3、发起设立保险基金或通过证券投资股票市场

(1)通过证券投资基金

保险资金通过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方式间接入市是一种较为可行的方式,因为证券投资基金的经营水平和分红水平目前基本令人满意,同时因为它们数量多、规模大,便于保险资金运用,基本可以作为保险资金的选择之一。目前由于限定保险公司仅能投资与证券投资基金间接入市,才导致了在庞大的保险资产由于受持有每一基金不能超过10%的限制才对每个基金均有大量投入的怪现象发生,同时由于证券投资基金少,大的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额度使得它不得不超过持有10%以上的单一证券投资基金。

(2)通过开放式基金进入股市

开放式基金的最大优点是避免了投机炒作,管理更为公开,更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为投资者真正分享专家的理财业绩提供了较好的条件,具有优胜劣汰和良好的市场约束的特点,透明度高,流动性好,是国际投资基金的主流品种,是市场长期发展的产物和选择,也是我国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方向。(3)通过保险投资基金

根据不同保险资金的特点,由寿险公司发起设立的保险基金的存续时间应相对长一些,而由产险公司发起设立的存续时间相对短一些。由于我国保险业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保险资金数量也在迅速增长,因此保险基金的形式可以更多地采取开放式基金的形式,而开放式私募和公私结合的募集方式为主要的途径,便于保险公司套现。

保险资金运用的发展

1、投资监管应从投资方式控制转为比例控制,实现投资的多元化。

日本的投资方式有:有价证券投资、不动产投资、银行存款、短期资金交易及各种形式的抵押贷款,并规定各种投资比例。我国保险投资方式的单一极大的限制了资金运用的有效性,而投资方式的灵活多样能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不同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合适自身的投资方式,保险监管机构也可以利用明确的资金比例引导保险资金的投资方向,确保保险投资的稳定性,防止过度投机,保证保险公司在兼顾安全性的同时获得较好的收益。

具体说,应在放宽投资渠道的同时,对寿险资金运用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通过各种规定限制保险投资品种的比例,达到资产和负债在种类和时间上的合理搭配。这一投资比例的大小可随投资环境的完善而逐步扩大,在投资环境尚未完善时,投资比例应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其后逐步扩大。

2、逐步放宽投资政策,允许国内保险公司选择海外较为成熟的资本市场进行投资。

针对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完善,投机盛行,风险较大的状况,可以为保险公司提供必要的政策,规定一个最高比例,允许其在海外投资。国外比较成熟的资本市场,大多具有良好的组织设施和完善的投资环境,电子化程度高,法律制度较为健全,是良好的二级流通市场,投资收益率与国内相比较高,能够保证保险资金增殖。这样做既能增加国内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进一步扩大投资组合,降低风险程度,而且还能为国家创汇,为增加外汇储备做一点贡献。

3、结合现阶段国情,进行基本设施投资。

我国目前国内需求不足,消费不旺,就业压力大,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是政府扩大内需,刺激消费,增加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尤其在当前西部大开发的条件下,此举更具有现实意义。可以考虑靠发行政府债券或金融债券,由保险公司定向购买,将保险资金投资于基本设施建设。保险资金作为一种长期性资金,需要一种收益稳定、风险小的长期投资渠道,基础设施投资由于具有资金需求大、占用时间长、收益稳定、风险小的特点,能够满足保险投资的需要,特别是在当前国家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迫切需要寻找资金来源的时期,有效地利用保险资金,既可以解决国家基础设施投资的资金缺口,又可以提高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效益,促进保险业的发展。

第2篇

[摘要]同为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托和保险存在着优势互补、互动发展的关系,在信托、保险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一方面信托未作为保险投资渠道而得到重视和利用,另一方面保险业面临着拓宽资金运用渠道的当务之急。应将信托纳入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促进保险资金运用多元化,加速保险公司投资业务的发展;根据保险资金的性质特点和运用原则,灵活设计信托产品,为信托赢得资金来源;根据信托业发展需要,开发新的保险产品,开辟新的保险市场,推动保险服务创新;加强信托、保险金融服务融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一、从信托业、保险业的职能看,信托业和保险业存在着优势互补、互动发展的关系

目前,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契约关系成熟、商业信用乃至货币信用的发展,以及分工的日益精细繁复,信托得到了蓬勃发展。保险公司既是风险保障的提供者,又是金融资产的管理者。在创新和国际化的大环境中,各金融机构业务全能化、综合化,积极开发新产品,信托适应性强,灵活多样,富于弹性,保险公司管理着全球40%的投资资产,保险和信托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关系。美国的信托业经历了起源于保险业,后逐步推广发展成为商业银行兼营信托业为主的信托模式的发展历程,目前金融信托业已成为金融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美国的信托机构可成为联邦储备委员会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成员。在美国,保险公司是资产证券化交易市场上的重要机构投资者,并通过本身的风险管理的专业能力,以抵押贷款信用保险为资产证券化增强信用。美国的保险公司通过创立或加入共同基金、不动产信托投资公司等多种信托方式拓展投资渠道,如投资不动产信托(REIT)不向美国联邦当局交纳所得税,同时必须将其收入的90%分配给股东,美国许多州也对REIT豁免交纳州所得税,REIT与债券、股票的相关性均很低,有利于降低整个投资组合的风险。日本1996年的金融改革取消了银行、证券、信托子公司的业务限制,允许信托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允许寿险、财产险以及保险业和其它金融业相互渗透,取消保险公司资产运用限制,放宽保险商品设计限制,废除养老金“532”资产运用限制,放宽证券投资信托资产运用限制,人寿保险公司可以作为形成财产基金信托的受托人,日本已经进入了“信托时代”,信托的金融功能和财务管理功能均得以充分发挥,信托业务蓬勃发展。英国的投资型保险是将终身险、养老险、定期险及年金金额与投资信托基金的市价连接起来,英国寿险公司通过与既有的投资信托公司合作、与既有的投资信托基金的管理公司合作,共同创设投资信托基金,自行创设投资信托公司自行管理等方式进入单位连接保险市场。由于英国是投资信托的发祥地,投资型保险顺利发展,投资型保险保费占总寿险保费比例达到50%。

三、加强信托保险的互动发展是中国信托业、保险业发展的现实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保持30%以上的增长速度,初步形成了国有、民营和外国资本共同参与的保险市场体系,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随着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可运用的资金不断增加。截止2003年底,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已达8739亿元,预计到“十五”期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将达到10000亿元。近年来,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逐步拓宽,如允许保险公司购买中央企业债券、参与同业拆借市场的回购、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大额协议存款等。根据保监会网站提供的统计数据,2003年我国保费收人为3880.4亿元,截止2003年6月底,银行存款为3576.3亿元,国债投资为1262.5亿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为365.8亿元,资产总额达7782.6亿元。由于保险投资体制不完善,资金运用率普遍偏低。从现有的保险投资结构来看,目前保险资金仍以银行存款为主,占保险资金运用额的一半以上,其次是国债,其它为投资证券投资基金、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等。而银行存款中人民币大额协议存款占72.1%,由于协议存款的利率大幅度下调,使保险业的资金收益下降。由于受资本市场的影响,保险业2002年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率是负21.3%,从而使保险业的资金运用率由2001年的4.3%下降到2002年的3.14%。在保险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保费收入的快速增长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狭窄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如何拓宽资金运用渠道,在保证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盈利能力的问题。

与证券市场低迷形成对比的是,不断涌现的信托产品相继掀起了购买热潮。随着《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实施,信托投资公司在中国金融体系中的功能和市场定位将逐渐廓清。信托投资公司将回归本业,作为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专业化的、综合性的资产管理机构,适应社会对外部财产管理制度的强烈要求,基于委托人的信任广泛开展受托理财活动。信托投资公司可以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国家有关法律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等。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可以接受为了公益目的而设立的公益信托等。在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时,可以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采取出租、出售、贷款、投资、同业拆放等方式进行。信托公司受托理财的信托财产,除了现金、动产、不动产、股票、有价证券等有形资产,还包括物权、债权、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信托法》、(管理办法)为信托业的重塑和市场化经营提供了很宽的业务边界和广阔的发展空间。信托投资公司在目前金融业分业经营的背景下,事实上成为国内唯一准许在金融市场和实业领域同时投资的金融机构,根据实业投资和金融投资之间的热点灵活改变投资方向,具有国内其它金融机构无法比拟的行业优势,从而拓宽投融资渠道,提高资源优化配置的效率。重新登记的信托投资公司凭借其专业优势推出各具特色的信托产品,集合社会资本,投资经济建设,开创了以信托计划为金融工具投资城市土地开发、基础设施、房地产建设的新通道,具有稳定的投资回报、良好的流通性、安全、稳健等特点,从而受到了广大投资者的追捧。

进入2003年,随着股市行情的变化,面向资本市场的股票、债券等信托计划纷纷面世。信托产品的设计反映出信托公司具有多元化的投资渠道,能够根据实业投资和证券投资之间的热点转化,灵活地改变投资方向的优势。根据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的追踪统计,自2002年7月18日至2004年1月末,已推出的集合信托产品达255个,总规模约为252.62亿元。广泛涉及城市土地开发、基础设施、房地产建设、管理层收购、证券投资、外汇、不良资产的处置、融资租赁、股权投资等,信托产品的开发日益市场化和多元化,信托创新成为中国金融市场的一个亮点。

由于信托公司在办理信托业务过程中,不得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和其它公共媒体进行营销宣传,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200份,保险业聚集的可用于中长期投资的巨额保险基金成为信托公司营销的重点。然而,与银行、证券、保险并列成为现代金融体系四大支柱的信托业还远未作为保险的投资渠道加以重视和利用。金融业内部加强协调和沟通,实现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是现代金融体系的基本要求。加强信托、保险的合作,在合作中优化资源配置,进行优势互补,是信托业和保险业发展的内在需求。四、加强信托、保险合作的思路

(一)将信托纳入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促进保险资金运用多元化,加速保险公司投资业务的发展

投资管理已成为发达国家保险公司经营的重要环节,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提高保险资金使用效率,已成为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当务之急。新(保险法)对原有资金运用的禁止性规定作了适当修改,授权国务院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其它资金运用作出具体规定。应充分认识信托具有功能齐全、手段灵活、综合性强的特点,可以连接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以出租、出售、贷款、投资、同业拆放、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为信托资产提供金融服务的作用,将信托纳入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利用信托的桥梁和管道作用,利用信托的专业理财优势,投资国家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从而打通保险资金运用于基础设施、市政建设等众多领域的通道。

(二)根据保险资金的性质、特点与运用原则,灵活设计信托产品,为信托赢得保险资金来源

保险公司的经济补偿职能、融通资金职能和利润最大化的追求使之必然要运用保险基金。保险基金是保险公司专门用来履行保险合同所规定的赔偿或给付义务的专项资金。由于保险资金的筹集和支付受保险契约的制约,所以保险基金在履行经济损失和给付义务方面就具有保证性、及时性和条件性的特点。保险资金不仅要保证其专用性,而且还必须具有随时处于备付状态的变现能力。保险基金的性质、特点与构成决定了保险基金的运用原则,保险基金的运用更注重安全性和流动性,以保证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信托公司利用保险资金开发信托产品时,必须增强流动性、安全性的设计,利用银行、证券、网络等渠道提供交易、转让、质押贷款等流动性平台,在强调本金安全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实现低风险下的较高回报,吸引大规模的保险资金为信托赢得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三)根据信托业发展需要,开发新的保险产品,开辟新的保险市场,推动保险服务创新

由于央行规定,信托投资公司从事信托业务过程中不得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也不得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信托投资公司在推出信托产品时为了增强信托产品的吸引力和投资者的信心,在确保资金安全控制风险方面应采取多种保障措施,如利用良好的政府背景由地方财政予以支持,进行资产抵押和质押、股权回购、第三者担保、风险评估、利用银行信用增信等。可发挥保险的保障和经济补偿职能,开发增强信托产品安全性的保险产品,开拓新的保险业务领域,由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信托风险,为委托人提供保证本金安全和预计收益率的实现的保险保障,为信托产品增信。

第3篇

“当然,没有理由阻挠保险公司直接入市,毕竟钱是人家的。”于华补充说。

关于保险资金的直接入市问题最近又被提上日程,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和中国保监会财会部联合撰写的“保险资金入市研究报告”已经完成两稿。第一稿由中国保监会执笔,已经通过了中国保监会的主席会,第二稿由中国证监会执笔,目前正在等待中国证监会负责人阅读后在办公会上发表的意见。

“双方在很多问题上有严重的分歧,涉及到入市模式和监管体系,”一位知情人士说,“双方意见的汇总将直接影响保险资金入市的最终政策。”

重提老话题

保险资金的运用一直是困扰整个保险行业的一个大问题。

1986年至1996年,中国的保费收入以平均每年30%的速度增长。1997年保费收入1027亿元,比1996年的856.46亿元又增长了20%;1998年又比上年增长了14%;1999年仍然在增长;2000年,保费收入达1595.9亿元,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了3373.9亿元;2001年,保费收入已达2109.3亿元。此外,保险公司总资产在这一年也达到了4591.3亿元。

到了2002年,保险业保费收入达3053亿元,同比增长44.7%,增幅创历史之最,与此同时,保险总资产高达6494亿元,资金运用余额逾5799亿元,同比增长56%。

但是,中国保险业的承保利润率近年来呈持续下降趋势。从1989年的10%左右下降到了1995年、1996年的2%和3%,1997年、1998年更趋于零乃至负数。这期间,央行连续七次调低存贷款利息,利差损现象越来越明显。

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和偿付能力已经越来越多地取决于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

截至2003年一季度末,各公司资金运用余额为6291.55亿元,其中银行存款占50.39%,投资国债占18.1%,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占5.12%,投资金融债券占9.12%,投资企业债券占3.44%,投资其他占13.83%。

但是银行资金充裕令保险公司协议存款利率持续走低,协议存款的利率由2001年的5%左右下调至2002年的3.4%左右,而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不佳严重影响了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率。数字显示,保险行业可运用资金的年收益率从2001年的4.3%降至2002年的3.14%。

2001年,各个保险公司为了提高资金收益,纷纷改组投资部门,同时大量引进金融证券人才,并且设计了保险定向募集基金的方案,即是几家甚至一家保险公司将资金交给特定的基金管理公司运作,基金管理人只对参与投资的保险公司负责,并不承担向市场披露信息的义务。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保险定向募集基金的管理费比封闭式基金1.5%的管理费低很多,方案中为0.5%。同时,保险公司将拥有更多的发言权,明确要求基金公司的投资方向、不准买卖哪些股票,还可以通过基金管理公司撤换基金经理。但是这一方案因为不符合《保险法》中的政策最终夭折(详见本刊2001年第10期《保险基金功亏一篑、开放基金出台在即》)。

2002年10月28日修改的《保险法》对原有保险资金运用的禁止性规定作了适当的修改。虽然新《保险法》没有明文规定保险资金可以直接进入股市,但是也没有明文规定不允许。“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其实是为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留了一个活口。

于是,关于保险资金的直接入市以及设立定向募集基金、保险公司参与发起基金管理公司等话题被各家陷于资金运用困境的保险公司重新提起。而与过去不同的是,中国保监会在这次过程中首次表现出主动姿态。

年初,中国保监会由财会部牵头,几大保险公司投资部门人士参加,成立了一个专门的课题小组研究保险资金运用,其中包括保险资金投资企业债券市场、保险资金投资证券市场、保险资金中外汇资金的运用等问题,分别与国家计委、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合作,写出相关的研究报告。这其中与中国证监会合作的保险资金入市研究篇幅最大。

“中国保监会的新领导班子对于这件事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积极。”一位保险公司投资部的人士这样评价。

冲击

6月3日,中国保监会公布了《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保险业投资企业债券的范围将扩大到自主选择购买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发行,且经监管部门认可的信用评级在 A A级以上的企业债券,投资企业债券的比例提高到20%。

“这是中国保监会今年迈出的第一步,中国保监会从今年年初开始重提拓宽资金运用问题,这么快就出台实质性办法实在是很有效率!”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丁益对此政策评价很高,“下一件事就是讨论直接入市了。”

泰康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段国圣表示,“企业债市场规模目前很小,每年发行企业债总量仅为400亿元~500亿元,相对于高速增长的保费收入来说,企业债投资范围和比例有限的拓宽对缓解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压力无异于杯水车薪,因此应该加快其他投资渠道的开放,包括保险资金直接入市进行股票投资。”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中心总经理刘廷安表示,保险公司在直接入市方面是有准备的。“作为中国最大、拥有资金最多的保险公司,中国人寿的资金运用已经有相当成熟的决策系统、风险监控系统和效益评估系统。”刘廷安说。

太平洋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中心总经理曹贵仁说,“保险公司的投资人才是国内最早储备的,在风险控制方面,太平洋保险不仅有风险控制模型,还有独立运作的风险管理系统,而且注重基本面与技术面的结合。”

就在保险行业一片“大干快上”的口号中,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却表现出一种矛盾的心态。

一方面,欢迎保险资金入市。在保险公司5799亿元的可运用资金中,无论多少比例能够进入证券市场都将是投资基金行业的一大利好。但另一方面,基金业担心失去大客户。如果保险公司拿到了很高的直接入市比例,保险公司必然会减少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转而直接投资证券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就会失去大客户。

因为从公开资料无法计算出保险公司持有基金的份数占已发行基金总份数的比例,因此外界对此的测算多为推测。

中国银河证券公司研究中心胡立峰在其2003年5月的基金月度研究报告中分析到,“截至2002年12月31日,54只封闭式基金份额合计为817亿份基金单位。各只基金前十大持有人持有份额合计为257.64亿份,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31.53%。我们一般以前十大持有人持有比例作为考察封闭式基金持有人集中度的主要指标。该指标从2001年12月31日的29.47%到 2002年6月30日的31.13%,一直保持稳定。因此保险公司是基金的主要持有人。”

来自中国证监会内部的一个数字显示,以持有基金份额来计算,保险公司持有的基金,占到了基金总份额的28%。

就在保险公司控盘封闭式基金的同时,资料显示保险资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上的收益率却逐年下降。2000年底保险资金投资基金余额为134.03亿元,实现收益率为11.98%;2001年底投资基金余额为203.62亿元,实现收益率为16.29%;2002年底投资基金余额为313.37亿元,实现收益率为0.05%。

但是如果计算上保险公司的账面潜亏,这个实现的收益率0.05%就会大打折扣。2002年,由于证券市场的问题,保险业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收益率很差,整个行业是-21.3%,差不多抵消了保险业2001年通过基金获得的收益率,意味着账面亏损额约为66.7亿元。

针对保险公司目前投资证券投资基金规模不大的现状,中国保监会财会部主任马学平认为,出于对风险防范的考虑,保险资金没有盲目地扩大投资基金的规模,这反映了保险公司的合理稳健的投资理念;同时,目前证券投资基金市场规模偏小,不能满足大额保险资金投资基金的需求;此外,目前个别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理念和运作结果与保险资金的需求并不吻合,这也是投资基金额度没有达到上限的一个原因。

截至2003年4月30日,保险资金投资证券投资基金金额为298.22亿元,比3月30日的314.65亿元减少16.43亿元。对此胡立峰认为:“减仓基金,不管是封闭式基金,还是开放式基金,均说明保险公司对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持谨慎态度,这或许与其一直推动的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思路有关。”

分歧

“关于保险资金入市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双方意见一致,认为保险资金需要入市,证券市场也欢迎保险资金的加入,方向上没有分歧,”参与课题研究的一位人士表示,“关键是如何入市。”

6月10日,负责这一研究课题的中国保监会财会部主任马学平在网上回答问题时表示,放宽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范围和比例,是保监会根据资本市场的发展、保险公司风险管控能力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水平而逐步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其中一个步骤。

“保监会本着成熟一个推出一个的原则,今后还会推出一些适合保险资金特点的投资渠道。比如说保险资金投资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直接投资股票市场、境外投资等。但投资渠道放开需要一个过程,目前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时间表。”马学平说。

马学平说,“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在国际上也是一个通行的做法,我们正在研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证券市场的问题。”

按照正在讨论中的保险资金入市研究,入市方法大致可以归纳为三种模式:保险公司自行管理、保险公司委托有资格的机构进行管理和由保险公司设立的公司进行管理。

保险公司自行管理通常被理解为保险资金的“直接入市”;委托有资格的机构管理则目前已经实行,也就是保险公司购买基金公司发行的公募基金。另外,在讨论方案中还有为保险公司开设独立账户和在基金发起方式上进行改革;而保险公司设立公司管理则指保险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资金管理。

平安保险公司的一位人士坦言,他们对第二种方案的兴趣相对较小。虽然专户理财也是一个比较好的方案,但目前基金公司的管理绩效、产品设计以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均距保险公司的要求还有相当距离。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丁益表示,“要合理地对直接入市资金比例进行限制,全面加强对直接入市保险公司的资格审查及严格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资料显示,美国保险公司资产组合中股票所占比例达到20%左右。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中心总经理刘廷安强调,“这三种方案不应该是非此即彼,有他无我的关系。只要能够保证外部监管和内部控制机制完善并能有效发挥作用,防范风险,上述三个方案完全可以同时采用。”

然而来自中国证监会的声音则不尽相同,“我们欢迎保险资金入市,但是直接入市会引发很多风险,包括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以及管理道德风险,这里面问题很多。”一位证监会人士这样说。中国证监会还提出,保险公司应该在组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完成之后再进入市场,防止保险公司内部对于资金划拨的随意性。

中国保监会通过其官方网站公布,该会已于5月9日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此前,中国人寿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方案也已通过。另据悉,除此次获批的人保和人寿外,新华人寿已向保监会递交了申请报告,准备将目前的资产管理中心升格成立独立法人的资产管理公司。同时。泰康人寿、华泰财险等多家保险公司也在加紧准备材料。

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还认为,保险公司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内控应该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监管。“中国证监会管理基金公司这么多年,经验是很丰富,但人家让不让你管是一个问题。”一位消息人士这样说。

第4篇

一、法律形式探讨

法律形式上,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分为公司型和契约型,二者的法律依据不同。前者依据《公司法》,后者为信托法。公司型REITs的投资者为公司股东,由股东选举的董事会选聘管理公司。而契约型下,投资者与基金管理公司是委托关系,由受托人代表投资人聘用管理公司。对于我国来说,具体采取何种形式,应从目前的实际出发:第一,现阶段金融市场相关法律和配套措施都不足。表现在:法律方面只有《证券投资基金法》;实践中财产管理则主要采取信托、委托或契约型基金方式,尚无公司型基金。第二,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水平较低。我国上市公司目前普遍缺乏有效的职业经理人激励约束机制,使得经理人容易采取违背股东利益的行为。如果大规模的采用公司制结构,普通投资者很难对管理者形成有效约束,必然会限制REITs的长远发展。为此,建议初期可以选择从契约型入手,长期看应结合实践进行专项立法,以契约型为主要调整对象,同时兼顾公司型。

二、管理模式探讨

(一)信托计划模式

信托计划模式是由信托公司发起的一种约定集合资金投资方式。运作方式如下:1、信托公司聘请证券公司作为承销商,向投资者发行信托受益凭证募集资金,并约定资金的投资方向。根据自身优势,信托公司可以是REITs管理人,也可以聘请专业的第三方管理公司;2、信托公司聘请物业管理公司来负责所投资物业的日常管理,物业公司向其收取物业管理费用;3、设立托管银行,对信托财产进行保管,并收取托管费用;4、投资者购买信托合约后,可以定期获得分红,取得投资回报。

(二)产业投资基金模式

产业投资基金模式是由基金管理公司发起成立的,与证券投资基金相似的特殊的基金形式。基金管理公司可以成立自己的房地产投资管理团队,也可以聘用第三方管理。为保证REITs顺利运行,在相关法规中,应参照证券投资基金模式,对受托人、房地产管理公司的资格和责任予以相应的规定。该种模式的主要优势在于:基金管理公司具有成熟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经验和专业的管理团队;同时可以规避某些投资领域的限制,并具有税收优惠。

(三)上市公司模式

上市公司模式是房地产公司为主体设立的。以现有的《公司法》、《证券法》为依据,对公司结构、经营范围、资产要求等方面做出规定,明确对房地产信托投资公司投资目标和收入分配的要求。

我国目前的法律结构对房地产公司发展REITs具有一些障碍:①《公司法》要求拟上市的企业必须经营三年以上,且最近三年连续盈利,这就限制了以房地产为主要资产的REITs的发行和上市;②公司的对外权益投资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这会阻碍房地产公司通过收购房地产项目而实现增长;③公司的管理与房地产项目的管理合二为一,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所以说,上市公司模式的REITs目前在我国存在着较大的障碍,暂不适合我国采用。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发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可以探索信托计划模式和产业投资基金模式,即信托公司和基金公司分别作为主体,发行适合我国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

三、流通方式探讨

(一)公开交易/非公开交易

从流通方式来说,REITs可以分为公开交易和非公开交易。长远来看,非公开交易的模式会限制其规模的扩大。公开上市交易除了交易所上市,还包括在银行间市场流通转让。交易所和银行间这两个公开交易市场能够吸收众多散户和机构投资者直接投资,有利于规模的扩大,是我国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长远发展的保障。

(二)封闭式/开放式

流通方面另一个问题是采取封闭式还是开放式。封闭式REITs发行规模固定,投资者不能直接以净值交易,只能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同时成立后不得再募集资金。开放式REITs 的发行规模可以增减,投资人可按照基金的单位净值购买或赎回。一般而言,采用封闭式运作REITs 能够保证资产运营的稳定,而采用开放式运作REITs需要预留较多资金,以备支付投资人的赎回款项。从实践看,房地产投资回报需要一定的期限,而封闭式REITs 存续期固定、不可随意赎回,有利于管理人管理和风险控制,适宜于房地产行业的实际状况,也便于监管人监管。同时为有效激励资产规模的扩大,可以赋予REITs 投资人收益再投资的权利。

四、投资模式探讨

根据投资模式不同,REITs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股权型、抵押型和混合型。股权型REITs以长期投资为目的,拥有和管理能够产生现金流的房地产为主。股权型投资广泛参与到各种房地产的经营活动,如投资或出售房地产、租赁、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抵押型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则直接对房地产管理者和开发商提供抵押贷款,或直接购买房地产抵押证券。混合类REITs即同时包含了以上两种业务。

第5篇

关健词:产业投资基金资本市场管理

一、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内涵及其现实意义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借鉴西方发达市场经济规范的“创业投资基金”运作形式,通过发行基金受益券募集资金,交由专业人士组成的投资管理机构操作,基金资产分散投资于不同的实业项目,投资收益按资分成的投融资方式。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作为投资基金的一个种类,它具有“集合投资,专家管理,分散风险,运作规范”的特点。

(2)产业投资基金一般定位于高新技术产业,有效率的基础产业的基础建设,如收费路桥建设、电力建设、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等,促进产业升级与结构高度化,以高风险实现高收益。

(3)产业投资基金一般以实业投资为主,但也作一定比例的证券投资,以保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4)产业投资基金区别于“行业基金”,其投资方向一般是跨行业、综合性、以符合组合投资原则并且避免蜕化为某个行业的行政附属物。

产业投资基金在我国可以发挥作用的范围很广,凡是符合国家鼓励发展并具有较好回报的产业,均可以运作产业基金这种形式进行投融资运作。因此,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推进我国基础产业的快速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这需要巨大的资金需求,而目前国家财力和银行信贷难以满足。从世界发达国家来看,实现基础设施融资的证券化,特别是利用产业投资基金为基础设施发展融资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产业投资基金聚小为大,使基础产业的民众投资成为国家财政投资的有力补充,就可以配合国家投资,改变我国基础产业严重滞后的局面。同时,由于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是一种劳动密集型产业,还可以吸纳大量的产业工人,缓解下岗职工的就业压力。

(2)有利于促进高科技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目前,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主要是依靠科学技术而不是依靠扩大规模来实现经济增长。高科技产业是充满风险的产业,依靠银行贷款来支持高科技产业有很大的局限性,而以创业基金的形式支持高科技产业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创业基金具有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优势,是支持科技发展事业,提高产业领域的科技含量,实现经济集约化发展的有效途径。

(3)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和推动产融结合。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难点是巨额存量资产的盘活。目前陷于困境的许多国有大中型企业,人员素质较高,生产经营环境也不错,但由于缺乏大量资金的启动,而坐看一些高技术、重工产品市场机会的丧失。如果这些企业能借传统优势,并在产业基金的推动下再入市场,就可以焕发出巨大的生机和活力。产业投资基金可以投资于国有企业,而各类企业也可以购买持有产业投资基金的证券,从而促进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

(4)有利于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强化产权约束功能。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居民储蓄已达6万多亿元。随着利率不断下调,储蓄和投资日益分离,并且居民投资呈多样化趋势,除银行存款外,投资于股票、债券、基金越来越多。产业投资基金的推出,拓宽了投资渠道,可以满足多层次的投资要求,从而优化了资本市场结构。另外,在资本市场上,产业投资基金可以以股权形式为未上市企业提供融资,改善未上市公司的产权制度与内部治理结构,从而培值大批具有上市前景的股份公司,为股票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产业投资基金还可以将一定比例的资金以股权形式通过购并国有股、法人股的形式投资于上市公司,以雄厚的资本实力和强有力的产权约束对上市公司实施监督,使资本市场的法律监管体系建立在有效的经济监督之上。

二、我国产业投资基金存在的问题

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历史较短,在其运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各种问题和不规范的地方,具体表现如下:

(1)对产业投资基金认识不足。产业投资基金作为一项金融创新,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在其发展过程中,需要人们解放思想和提高认识。而目前仍然存在以下两个错误倾向:一是把产业投资基金简单地与筹集资金等同。由于我国基金大多是由地方政府或部门自发组建,缺乏一个严格的运作规则和长远的发展规划,在其发展初期存在种种问题在所难免。但是,如果简单地将由产业投资基金所进行的筹集资金活动等同于一般的筹集资金,这无疑将基金的科学性给摸杀了;二是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不利于其他金融部门的发展,认为产业投资基金将会与现有的金融部门从资金市场争夺资金份额,二者的发展是此消彼长的关系。

(2)产业投资基金的法制不统一、不健全。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统一的、规范的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和与之相关的法律体系,如《投资基金法》、《投资顾问法》、《投资者利益保护法》等。由于缺乏健全的基金法规,导致我国产业投资基金业的各种不规范现象,如:发起人资格审定不规范、基金内部组织结构不规范、基金性质不够明确、基金投资限制性不够、基金信息披露不规范等等。

(3)产业投资基金运作缺乏应有的专业人才。产业投资基金在我国出现时间不长,真正懂得如何操作产业投资基金的人才很少,进而导致了普及推广基金知识不够,投资者对产业投资基金的了解程度不深,因此,制约了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所以,目前亟待提高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经理的整体素质,系统地引进海外基金的操作规则,提高投资者对基金的认识水平。

(4)对产业投资基金监管缺乏统一的机构和应有的力度。目前,基金设立与上市的批准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有关交易所(如: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沈阳证券交易中心、南方证券交易中心、武汉证券交易中心等),形成了事实上的多头管理局面。至于基金的行业自律组织目前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因此,对产业投资基金的监督管理,由于机构的不统一,相应缺乏应有的力度。

三、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思路

1.加强产业投资基金的宣传,让广大投资者真正了解产业投资基金的内函及其运作规则,更主要的是其低风险性和高收益的稳定性(相对于股票投资而言),克服认识的片面性。

2.建立健全积极用人机制,尽快培养我国的基金管理专业人才。可考虑以下办法:一是建立基金经理资格认证制度,通过严格的考试,对于符合基金经理人资格条件的才允许进行市场;二是加强对基金经理人的管理,规范其行为,对于违规的基金经理进行严厉的制裁;三是加强与国际同行的合作与交流,可考虑引进与送出培训结合的办法,尽快培养出我们自己的较为完善的队伍;四是对现有的保管人业务进行改组,选出实务雄厚、资信好、人员素质较高的单位进行试点,并逐步向专业化保管公司发展,使其成为真正的基金保管机构;五是与国外机构合作,有选择地引进国外信托银行或组建中外合作的基金保管机构。

3.规范产业投资基金运作,促进资本市场完善,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经济发展。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在募集方式上,应以公募为主。在国外,创业投资基金无论是对法人、还是对公众,均以私募为主。以私募方式设立基金,建立在投资者和基金经理之间基于相互了解和信任而达成的委托-关系之上,基金运作环境较为宽松,较少受制于国家主管机关的监管。而我国目前投资者不够成熟,采取私募方式不利于基金的规范化运作和确保投资者利益,因此,应以公募方为主设立基金。公募方式设立基金,有利于形成规模较大的基金筹资途径,从而形成规范的公司型产业投资基金,并有利于基金的上市。

(2)在组织形式上,应以公司型基金为佳。相对于证券投资基金所投资的上市证券而言,产业基金所投资的未上市证券的透明度要差,因此,投资者参与重大决策和强化对基金管理的监督十分必要。另外产业投资基金适应产业投资的需要,法人等机构投资者要占较大比重,投资者参与基金决策的愿望要强于证券基金。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适应自身运用特点,产业投资基金按公司型设立为佳。产业投资基金应按《公司法》设立,同时,由于在操作上比较复杂,可制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对《公司法》所难以规范的内容作更详细的规定。

(3)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人应选择经营股权的各类投资公司。由于产业投资基金主要从事实业投资,收益主要来自于投资后的长期分红,所以,产业投资基金必须由同时具备实业投资经验和资本经营经验的金融投资机构对其重大决策承担责任。因此,应选择经营股权的各类投资公司而不是经营实物商品的各类工商企业作为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人。在现阶段,可选择证券公司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

(4)在产业投资基金形式上,可发展中外合资产业投资基金。我国国内投资机构比较熟悉国内的投资环境,但缺少投资经验;而国外的投资机构虽然不大熟悉中国的投资环境,但投资理念比较成熟,并可以从全球发展的角度对整个行业进行前瞻性的分析。因此,发展中外合资产业投资基金有利于优势互补,引进国外资本与先进的投资技术,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战略。

4.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加强法律监管,促进产业投资基金的规范运作。我国发展产业投资基金,与证券投资基金及创业基金都有差异,没有现成的国际法规可援引,监管经验也不足。产业投资基金应先行试点,在试点过程中逐步建立和完善法规监管体系。应尽快制定《投资基金法》、《投资顾问法》、《投资者利益保护法》等,目前可考虑先制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使试点过程有法可依。《办法》的制定既要借鉴国际创业基金的运作经验,又要考虑我国产业投资基金运作的自身特点和具体国情。为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规范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应充分赋予《办法》对基金发行、募集、设立和运作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管的法律权威。

5.政府在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中应发挥导向作用。产业投资基金作为一种商业性的投融资主体,其市场化运作原则与发挥产业投资基金的政府导向作用并不矛盾。政府不宜干预基金的运作,但可以根据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通过对基金的设立审批程序和基金的基本投资限制来发挥必要的导向作用。另外还可以对设立的向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定向投资的基金在税收上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因此,产业投资基金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作出符合自身发展的投资战略,增加了国家产业政策的可操作性。

参考资料:

1.《投资基金与金融发展》(徐洪才)中国金融出版社1997.8

第6篇

关键词:ABS融资;基础设施;问题;措施

1.ABS融资方式

资产支持证券化指以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具体地说,就是把缺乏流动性、但具有预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汇集起来,形成一个资产池,以该资产可预期的、持续稳定的现金流为保证,通过结构性重组,将其转变为能够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进行融资的过程。

ABS融资方式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首先被应用于住房抵押证券化,随后在欧欧和亚洲迅猛发展,成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的一种重要方式。1992年的三亚地产投资券、1996年的珠海高速公路证券化和1997年重庆市政府与亚洲担保及豪升ABS(中国)控股公司签订了ABS计划合作协议,是ABS融资方式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成功运用。

2.基础设施建设采用ABS融资方式的优势分析

2.1 降低融资成本

ABS融资方式涉及机构较少,且无须提供担保,通过发行债券在国际市场上融资,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运作,减少酬金、差价等中间费用;在国际高等级证券市场筹资,信用等级高、利息率较低,从而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

2.2 扩大融资范围

一方面,有些投资者受法规和行业条例的限制,只能投资购买“投资级”(穆迪或标准普尔评级BBB以上信用级别)的债券,ABS通过“信用增级”,提高了原本信用级别较低、但未来收益稳定的拟证券化资产的信用等级,从而扩宽了投资者的范围。另一方面,项目的运营、决策权始终归原始权益人所有,不用担心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项目被外商控制,如不适合BOT模式的铁路干线、大规模发电厂等都可以采用ABS模式。

2.3 降低投资风险

ABS通过“真实出售”实现“破产隔离”,降低了投资者的风险;投资者是资本市场上的债券购买者,数量众多,可以极大地分散投资风险;发行的债券可以在二级市场流通转让,变现能力强、投资风险小,并且通过“信用增级”可进一步降低投资风险。

3.ABS融资方式在我国运用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虽然ABS融资方式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并在不同程度上获得成功,但研究还不够深入,目前还没有为ABS的顺利实施提供各方面的环境与保障。为使ABS更好地为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融资,要深入分析现存的问题,并积极探索相应的解决办法。

3.1 相关法律法规

ABS融资方式中涉及的机构、主体及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都需要明确的法律法规予以保证。SPV是ABS能否成功的关键,但SPV的性质和法律地位都没有明确界定。ABS的会计处理直接关系到“真实出售”和“表外融资”能否实现,但我国会计准则还未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另外,我国现行税法也未对ABS中的税收问题给出明确的处理方法。

因此,要根据我国国情和国际惯例,修订和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快配套法律体制建设,制定一套专门适用于ABS的法律体系,为ABS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3.2 机构投资者

基础设施建设一般规模很大,单靠个人投资者难以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应吸收大量有实力的机构投资者。但我国的机构投资者在规模和体制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证券投资基金是我国证券市场上最为专业化的机构投资者,但总体规模还较小,加之国债在流动性和收益性方面的优势,证券投资基金更倾向于购买国债。社会保障基金不但规模有限,而且大部分属于财政性资金,由各级政府管理支配,很少用于债券投资。而保险公司不但资产质量没有保障,其经营范围还受到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经营管理体制的影响,投资领域受到严格限制,对ABS的投资能力有限。

为进一步发展我国的资本市场。一方面,通过市场自身的发展来培育更多的机构投资者,扩大它们的规模。另一方面,政府要改革现有的政策法规,扩大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范围,并进一步放宽对机构资金的入市限制,使机构投资者成为资产支持证券市场的投资主体,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

3.3 人才培养

我国引入ABS的时间还较短,除了解决其运作过程中涉及到的各方面问题外,专业人才的培养也是ABS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现阶段,我国专门负责研究、管理ABS的人员还很匮乏,实践经验也不足。从资产池的确定、SPV的成功组建,到信用增级、信用评级,最后在国际市场上发行债券融资、对投资者还本付息,整个过程涉及法律、金融、财务等诸多方面,必须有专门的人才来进行操作。

因此,要加快专业人员的培养,不但对ABS融资方式在理论方面做深入的研究,更要培养一大批能够在国际金融市场进行实际操作的专家,加快我国ABS的发展。(作者单位: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郑州校区))

参考文献

[1]黄佳.基础设施ABS融资模式研究[J].国际经济合作,2007

[2]魏建国,胡艳平.水电项目ABS融资模式研究[J]. 国外建材科技,2006

第7篇

3月13日,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王娴表示,证监会已关注到市场对于新三板试点园区扩大范围的呼声,正在积极推动,但目前没有明确的时间表。王娴指出,下一阶段场外市场建设的重要目标是扩大覆盖面,最终目标不只是扩大到全国国家级高新园区,而是要扩大到全国非上市股份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只是场外市场整体建设中代表着全国性市场的一部分,而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方面,各地正衔枚疾进。王娴强调了两者的区别。其指出区别之一是服务范围区别,新三板定位于服务全国,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应限于其所设立的省、市行政区划内的企业,不鼓励跨区经营;二是挂牌公司属性不同。全国性场外市场内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中的股东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200人;三是交易方式不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不能进行连续交易,要有买入卖出必须在5日以上的规定。(21世纪经济报道)

发改委:各地PE备案规则须6月底前出台

3月25日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股权投资企业(以下简称“PE”)备案管理工作。通知要求各地抓紧推进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制度建设、尽快出台地方性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规则;全面摸清股权投资行业情况,做好“应备尽备”工作;加强股权投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法人代表建立信用记录工作;加强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备案管理服务工作。

各地最迟应于6月底前出台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规则,并以地方政府规章的形式。如果有困难,可以部门规章形式,以便在全国范围内形成较完备的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制度体系。

发改委指出,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规范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的投资运营。发现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发放贷款等违规行为的,要通知其限期整改。未按规定整改的,要列为“运作管理不合规股权投资企业、运作管理不合规受托管理机构”,并在相应国家或省级备案管理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布。

下一步,发改委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选择一批适合开展基金法人、法人代表信用记录征集的专业征信机构,向市场进行推荐。在此基础上,开展股权投资基金法人、法人代表信用记录征集工作。同时,积极推进股权投资基金法人、法人代表信用记录在股权投资基金备案事项以及其他涉及行政审批事项中的应用工作。(投资与合作)

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将出台

3月13日,证监会上市一部主任欧阳泽华在证监会举行的记者会上透露,证监会在2013年上市公司监管工作中将重点做好四项工作,其中将力争年内推出上市公司监管条例。欧阳泽华表示,在上市公司监管方面,今年首先还是要继续完善上市公司监管方面制度安排,去年已经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将上市公司监管条例相关草案基本成形,目标是力争年内推出上市公司监管条例。此外,在加强日常监管方面,还要继续推进公司规范运作,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为基本原则,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安排。去年要求上市公司以去年年报为基础,作简版披露和网站详版披露,为不同投资者提供不同的信息安排。今年将做进一步的修订。同时,下一步将推进修订收购办法和审核办法,进一步减少行政许可,放松管制,加强服务。今年将进一步增加并购重组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新华网)

美联储利率及宽松政策不变

北京时间3月21日凌晨,美联储在结束两天会议后宣布,考虑到经济增长在2012年年初陷入停滞之后恢复到温和增长状态,但是经济前景还存在下行风险,将继续维持积极的宽松立场,即维持利率在0-0.25%区间不变,继续每月采购450亿美元长期美国国债和400亿美元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

美联储在政策声明中指出,美国经济在去年末增长停滞后现在已恢复小幅增长态势,近几个月来劳动力市场改善但失业率仍很高,家庭开支和企业固定投资继续增长,但财政政策已受到更多局限,通胀一直略低于美联储的较长期目标,而近来临时性的波动主要与能源价格波动有关,长期通胀预期依然稳定。

美联储随后公布了决策委员们对美国经济前景的预测,美联储官员们认为失业率将在2015年的某个时候下降到足以促使联储作出提高利率决定的程度,并预测劳动力市场在2013年期间就会有更快的改善走势。(《投资与合作》)

证监会召开座谈会征求私募基金管理办法意见

3月15日上午,由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部主办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座谈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议室举行。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部王林主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孙杰会长、中国创投委常务副会长沈志群,以及来自上海市创业投资协会、浙江省风险创业投资协会、上海股权投资协会、江苏省创业投资协会等11家股权和创业投资协会的负责人和代表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沈志群常务副会长在座谈会上提出,《暂行办法》将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纳入证券投资基金业进行管理的提法有欠妥当,有些概念的界定不够明确清晰,部分内容与《证券投资基金法》以及2008年十部委联合并实施的《创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也有一定的冲突。其他参会人员也纷纷提出对《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希望证监会在修订“暂行办法”时予以考虑,也希望证监会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避免VC/PE行业的管理上出现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现象。(《投资与合作》)

VC/PE有望进入股转系统

3月22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以下简称“股转系统”)召集72家主办券商及参与推荐挂牌项目排名前10位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举行培训会。据会上透露的信息显示,该公司已取消对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审批,符合条件的券商在股转系统备案后即可开展相关业务。此外,其已于近日接受72家券商提交的主办券商业务备案申请,同意上述券商作为主办券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从事推荐、经纪等业务。

目前,股转系统正积极引导各类机构投资者入场,以吸引长期投资者,进一步激发股转系统的活力。VC/PE、社保基金、银行理财、险资、信托等多元化投资主体或将获准进场。据了解,之前股转系统在中关村试点时期,不允许其他类型资金参与。(中证网)

普华永道:中国仍是全球投资首要目的地

第8篇

一、保险资金管理的必要性

2015年2月底,国内保险资金余额已达到95559. 66亿元。当前国内保险资金规模扩张较为迅速,而其投资收益率则处于偏低状态,保值增值的功能未充分体现。同时,鉴于无风险利率下行等因素相互交织,优化保险资金配置的必要性也日渐显现。

(一)偿二代体系的客观要求

2015年3月23日开始,国内保险业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简称偿二代、正式进入试运行阶段。该体系的逐步运行,客观上要求保险公司进一步强化资金运用的管理工作,进而提升其市场运营的稳健性。

(二)费率市场化的逐步推进

2015年2月16日,中国正式实施万能险费率改革。这是国内普通型、万能险、分红险费率改革中的第二步。万能险费率的市场化运行,使得各保险公司的实际结算利率竞争趋于深化,保险资金的配置结构也需相应调整。

(三)无风险利率逐步下行

当前,随着基准利率的逐步下行,银行存款的收益在进一步下降。2015年一季度,中国GDP同比增长7. 0%,经济增速的逐步放缓进一步强化了降息预期。然而,国内保险资金投资银行存款的比例接近300/g这一状况使得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率面临较大压力。为此,保险公司有必要进一步优化当前的投资组合,此外,行业竞争的日益深化和货币实际价值的下降等因素,也对保险资金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国内保险资金管理的状况

(一)保险资金的运用现状

依据中国保监会的数据统计,截至2015年2月底,国内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95559. 66亿元。其中,银行存款为24928. 6亿元,占比26. 09%;债券为35740. 99亿元,占比37. 40%;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为11476. 24亿元,占比12. 01;其他投资为23413. 83亿元,占比24. 51 截i1: 2015年2月底,保险资金配置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达到12. 01,与30%的监管上限相比仍然具有较人的调整空间。同时,保险资金投资基建等长期性板块的比例仍然较低,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保险资金管理的特点

1.资产配置集中度较高。截至2015年2月底,在保险资金投资分布中银行存款和债券合计所占比例为63. 49%.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占比为12. 01%}这种配置结构在控制风险的同时也制约了收益率的提升,为此,在国内投资渠道日益丰富的背景下,保险公司有必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分散资金配置,以获取证券等投资渠道的较高收益。

2.投资收益率的偏低。目前,保险资金较人程度上集中于银行存款和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其投资收益率整体上处于偏低状况。2001 } 2013年,国内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均值为4. 60/g 2014年伴随国内证券市场的向好而上升至6. 30%。

3.风险管理水准有待提升。目前,国内保险资金人都集中于银行存款和国债等利率敏感型产品,容易面临市场利率变动的系统性风险。同时,由于国内风险管理的理论尚不成熟,专业型资产管理公司相对较少,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投资渠道的拓展。

4.资产负债匹配有待优化。目前,国内寿险产品的期限相对较长,而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人都集中于银行存款和固定收益类产品,期限错配较为明显。为此,保险公司可适当增加不动产和基建等长期性投资的配置比例。

三、保险资金管理的路径选择

(一)逐步完善国内金融市场

目前,国内金融市场正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金融体系尚不太完善,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保险资金管理的发展。因此,金融监管部门之间需要加强协调,逐步构建更为完备的金融体系,为保险资金提供多样化的投资环境。此外,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也将对保险资金投资产生积极影响。优先股和上证50期权等新产品的市场化运行,将促使保险资金配置的进一步优化。

(二)优化资产配置结构

目前,保险资金的配置机构制约了收益率的提升。随着优先股和基建等投资渠道的拓展,保险资金的配置将迎来更多机遇。

1.普通股。2014年四季度以来,保险资金逐步提高了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2014年的平均投资收益率也由此提升至6. 3%。2015年,随着证券市场注册制改革进程的日益加速,权益类融资比重将呈现大幅上升趋势,从而为保险资金带来更多投资机遇。

2.优先股。优先股与保险资金尤其是寿险资金的期限较为匹配,且股息率相对较高,已成为保险资金较为适宜的投资渠道。2014年10月7日,中国保监会发《关于保险资金投资优先股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拓展了保险资金的配置渠道。目前,国内已有17家公司了优先股发行预案,发行总额为4529亿元。优先股试点的逐步展开,将进一步丰富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

3.基建投资。基建由于其投资期限的长期性,以及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稳定的现金流,较为适宜保险资金进行投资。截至2014年底.保险资金发起的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已达到1. 1万亿元.较年初增长56.8%。

依据2015年全保会的相关工作部署,保险资金将更加注重对接实体经济。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基建投资将呈现大幅增长,这将为保险资金提供更多投资路径。

(三)强化市场监管机制

随着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多元化,以及金融混业经营进程的加速,完善市场监管机制的迫切性也日益凸显。因此,监管部门需要强化协同监管效应,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使保险资金运用更趋于合理化和透明化。

(四)发挥资产管理公司的功能

截至2014年底,国内保险业总资产已达到101591. 47亿元,较年初增长22. 57%。然而,国内已获批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不包括香港)仅有21家,尚有较人拓展空间。2014年9月,中国保险资产管理协会在北京成立,这将促进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市场化进程,进一步提升保险资产管理能力。

第9篇

股权投资,包括对金融企业的投资、产业投资和风险投资

证券投资,包括债券、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券

资产委托管理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7月份全国金融统计数据显示,全国企业存款已达4024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1.6%。而同时期我国GDP的增长为8.2%。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随着经济的增长,企业的现金资产不断上升,且增长速度超过经济增长率。同时表明,大部分企业将现金资产都存入了银行,反映出投资渠道的单一。企业存款中,又有相当大部分(约60%以上)是属于企业集团的闲置资金,这部分资金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进入生产领域,而是在银行获取较低的收益,无论从资源配置还是企业资产保值增殖的角度,都是低效率和不利的。因此,对于企业集团来说,通过各种手段进行资产经营,是十分重要的课题。

一、企业集团进行资产经营的必要性

1、进行资产经营是企业集团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企业集团在多年的经营中,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现金资产,这部分资产能否合理运用,实现保值增值,是关系到企业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现金资产是企业的活血,是保障企业发展后劲的重要物质基础。如果仅以银行存款的形式存在,由于我国的利率尚未市场化,银行利率难于根据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的迅速变化作出及时调整,因此仍然面临着一定的风险。同时,银行存款的收益率较低,不能满足企业集团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资产结构多元化是企业抵御风险的客观要求。

目前我国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时期,许多行业已进入成熟期(例如能源、电力和钢铁)甚至衰退期(例如煤炭行业),表现为技术落后、市场趋于饱和,追加投入的边际收益不断下降,因此处于这些行业的企业都面临着两个重要问题,一是先前的积累如何进一步保值增值的问题,二是所处的行业本身生命周期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因此,资产结构多元化,进行资产的有效组合,是企业集团实现存量资产保值增值、抵御市场风险和实现部分甚至全面转型进入新兴行业的必要手段。

3、产融结合合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发达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必然会有一个融合的过程,这是社会资源达到最有效配置的客观要求。这种融合,宏观上有利于优化国家金融政策的调控效果,微观层面有利于产业资本的快速流动,提高资本配置的效率。因此产业资本进入金融业,资本的相互转化和融合,是商品市场和金融市场发展的交叉点,从这个角度来说,企业集团的一部分资产进入金融业,成为金融资本的一部分,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另一方面,这种趋势也为企业集团资产经营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渠道。

二、企业集团资产经营的原则和宗旨。

企业集团的现金资产具有数量巨大、对安全性要求高的特点,因此资产经营策略必然的原则之一是安全性,在保证安全性的基础之上,获取稳定的收益,而不追求过高的超额收益,因为那样必然是以牺牲安全性为代价的。同时,投资立足于长线,对流动性要求不高。

综合起来,企业集团资产经营的原则是:长线投资、确保安全、稳健为本、力争收益,从而达到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的目的。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对企业集团的资产经营策略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三、企业集团资产经营的手段分析及策略建议

企业集团资产经营手段,实际上就是企业集团合理运用闲置资金进行各种投资的方式和渠道。下面分为股权投资,证券投资和间接投资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股权投资

1、金融企业的股权投资。

金融行业在我国属于朝阳行业,具有发展前景好,收益较高的特点。从我国目前的现状考虑,对于商业银行的股权投资比较困难,而且收益较低,以深圳发展银行为例,2000年中期的净资产收益率仅6%,即使按照80%的分红率计算,按每股净资产进行股权投资的收益率也只有4.8%。因此,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是切实可行的手段。

投资参股证券公司。近两年来,许多大企业集团抓住国内券商增资扩股的契机,纷纷投资参股成为券商的大股东。例如深圳机场参股国信证券(20%股权),投资额为54480万元,七个月即获得了5293万元的收益(数据来自深圳机场1999年年报),年回报率约为16.7%;青百控股青海证券,初期投资额为5016.6万元,1999年实现利润1100万元,收益率为22%;申能股份1999年8月投资12142.84万元入股海通证券,年终获得1820.53万元的股利,年收益率为36%。

参股证券公司的优点是:(1)证券业是新兴行业,成长性好,收益较高。(2)不直接面对证券市场,由于中间有券商作为隔离带,风险大部分被券商所分担,主要风险是证券公司的经营风险。

参股证券公司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证券公司的选择问题。由于主要的投资风险是券商经营风险,因此券商的素质成为选择的重要依据。选择标准包括管理水平高低,财务状况优劣、风险控制体系完善与否等方面,尤其风险控制体系的完善与否,直接决定了股权投资受证券市场风险影响的程度。一般来说,风险控制体系完善的证券公司,将致力于使证券市场对公司股东投资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其二,控制权的问题。由于投资额度较大,因此必须对投资的情况进行一定的监督,有必要获得一定得公司控制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一定的参与。参股的股权比例应该以大于20%为宜,因为根据有关规定,这是股东拥有公司财务审计权的最低股份比例。深圳机场就是按照这个标准对国信证券投资的,占有20%的股份。

保险公司。保险业也是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行业,但是目前的状况并不乐观,主要是因为投资工具较少,国家对保险公司的投资管制较多,造成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较大。

由于目前存款利息和国债利率较低,而保险公司向客户承诺的利率相对较高,仅靠利差收入来维持,收益十分有限,造成保险公司经营面临相当大的困难。长远来看,国家将逐渐放松管制,保险公司资金的投资渠道将越来越宽,尤其是可投资于股票市场的资产比例逐渐提高,使保险公司在未来的发展前景看好。但是目前介入的力度不宜过大。

基金管理公司。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也是一种可行的投资手段。尽管1997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只有非银行金融机构才能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但目前在实际操作中已经放宽了条件,国有企业也可以作为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

按照目前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收益状况,一个管理20亿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8000万元之间,按照管理费收入(无风险收益)计算,每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也将超过10%,如果旗下基金的收益较高,还将获得丰厚的佣金收入,同时随着基金规模的扩大,可预期的管理费收入还将增加。因此,以发起基金管理公司的方式投资,可以在保证基本收益率的基础上获得较高的收益。

不足之处在于容量较小,即发起基金管理公司所需资金量较小,很难满足企业集团投资需求,目前资本规模最大的博时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才1.5亿元人民币。因此,对于企业集团的现金资产来说,这种方式在投资组合中只能占很小的比例,其风险/收益特性对于整体来说影响不显著。从发展的眼光来看,随着开放式基金的推出和扩张,对基金管理公司的资本规模和抗风险能力将提出更高的要求,进而扩大对初期股权投资的需求,因此,发起基金管理公司仍不失为一种具有投资潜力的的方式。

2、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投资。主要是指投资于公路桥梁建设等公用事业项目。这种行业属于通常所说的“防守型行业”,具有明显的优点,即收益稳定,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小。缺点是建设期和投资回收期较长,意味着收益实现的时间较长和资产流动性较差。如果需要资产变现,则会遇到相当大的困难,尽管企业集团资产经营对资产流动性要求不高,但由于市场变化速度太快,难免会遇到根据经济形势和市场状况改变投资方向,调整投资组合的情况出现,因此为保证这种灵活性,就需要一定的流动性。

以投资于公路为例,上市公司湖南高速(0900),主要的收入来自于高速公路收费,1999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为10.59%,当年湖南省以及全国的经济形势并不乐观,车流量较往年没有明显增长,但湖南高速仍然取得了较高的收益。重庆路桥(600106)也是从事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司,收入来自路桥收费,1999年的净资产收益率达11.93%。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要注意的问题。

其一、地域的选择。进行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应当选择目前不太发达但是具有经济增长潜力的地区,同时国家政策的扶持也是相当重要的。选择不太发达的地区是因为地价等成本较低,初期投入相对发达地区少,意味着未来潜在收益率提高。

其二、项目的选择。尽管公用事业整体上具有收益稳定的特点,但稳定也有高低之分。通常建设期长的项目收益较高,因为项目建设周期长的项目风险相对较大,因而收益中必然有一部分是风险补偿。因此,在项目的选择中,有必要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寻找平衡点,必须进行严格的项目论证。

其三、控制投资数量。由于公用事业投资所需资金量巨大,投入产出周期长,时流动性较差,因此这种投资在整个资产经营策略中的比例不宜过高。如果企业集团的现金资产数量较小,则应投资于流动性更强的项目。

3、风险投资。风险投资在国外已经是非常成熟的行业,投资方向主要是处于初创期或进入成长期的新兴企业,具有风险大、潜在收益高的特点。国内的风险投资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市场,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教训。随着国内二板市场的推出,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将逐渐完善,而且,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为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为代表的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因此从外部条件,投资客体的角度来看,目前在国内进行风险投资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同时,企业集团资金数量大,能够满足风险投资进行项目群投资组合操作的资金需求。

企业集团从事风险投资可以采取两种方式,直接进行投资和通过发起风险投资公司(或基金)进行风险投资。由于在风险投资的实际操作中,投资项目的发掘,培养和风险/收益评估要求很高的专业水平;在新兴公司的成长过程中需要在很大程度上介入其经营管理,对风险管理和控制的要求高;风险投资的退出过程中需要专业化的操作,因此,我们认为,企业集团进行风险投资,以上述的第二种方式为宜。同时考虑到风险投资的高风险特性和前述资产经营的原则,风险投资在整个的投资额中应占较小比例,不宜超过5%。

(二)证券投资

证券投资的最突出特点是流动性强,适合于投资组合的调整,目前主要的投资品种有国债、股票、基金券。

1、国债。风险小,收益稳定,最近发行的三年期国债,票面利率为3.14%。由于其风险/收益特性十分明显,在此不作详细分析。

2、股票。目前国家对于国有企业股票投资管制已经放松,国有企业既可以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一级市场的配售,也可以参与二级市场的股票投资。从目前的状况看,在一级市场对业务相关性较强的新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优先认购是风险较低而收益较高的方式。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例,每年通过这种方式投资的收益率均在10%以上,占其总体收益的比例达25%——50%。因此企业集团采取这种投资方式比较理想。

另外,企业集团也可以在二级市场进行投资,企业集团直接投资于二级市场的优点是可以自主进行风险控制,决定投资策略和投资品种,决策比较迅速,但缺点是企业集团内部缺乏股票二级市场操作的经验和人才,专业化程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风险,因此比较合适的方式是委托机构进行资产管理,在下面将有分析。

3、证券投资基金。对基金券的投资从目前看也是比较理想的投资方式,从我国证券市场新基金两年来的实践看,大部分都给基金持有人带来了良好的收益。

(三)资产委托管理。

这种方式优点是委托机构进行操作,不需要进行额外的人力物力投入,而且专业化程度高,可以获得相对稳定的收益,并有效地管理风险。委托金融机构进行资产管理,并不仅仅限于股票二级市场的投资,还可以其他方式——例如风险投资等的操作来实现收益。采取这种方式应该注意的主要问题是受托人即机构的选择。选择的标准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其一,以往证券业务自营的业绩。这一点反映了机构操作大资金的能力和盈利水平,是决定投资收益率的重要因素。

其二,操作风格。不同的机构具有不同的风险偏好,反映在操作风格上就表现为积极型和稳健型。企业集团处于本金安全性的考虑,应该选择风格稳健的机构。

其三,风险管理水平。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高低和风险控制机制是否完善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本金的安全性。

(四)策略建议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对于企业集团的资产经营策略提出以下建议

1、根据安全性和收益性相结合,并兼顾一定的流动性的原则,建议将投资分为流动性较强的证券投资和流动性较差的股权投资两部分,各占50%左右。

2、在股权投资中,对金融企业的股权投资可占30%——40%,这部分资产的流动性相对较强(资产质量好,易于转让),但风险较大。产业投资中,公用事业投资可占50%——60%,风险投资占10%左右(总量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