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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索赔总结

时间:2022-11-15 08:28:35

导语:在施工索赔总结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施工索赔总结

第1篇

关键词:投资;设计变更;施工结算;管理;索赔、合同管理;竣工结算

0前言

所谓投资控制,就是对工程项目建设投入的资金或资源及投入的过程所进行的调节和控制,主要是通过项目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项目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把建设项目的总投资控制在一定的限额之内,使建设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前,由于全过程,全方位投资管理的理念在目前尚未形成,投资管理的各个层面还不够完善,建设项目普遍存在“三超”(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投资失控现象。为此,建设单位在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的有效控制,对提高建设管理水平,降低投资成本与风险,提高资金的利用率都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项目前期阶段的控制

1、建设项目立项阶段的控制

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立项的最基本要求和程序。加强可行性研究,对不同的建设项目和方案进行技术、经济的比较和选择,作出判断和决定;项目决策的正确与否,都会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及投资效果的好坏。正确决策是合理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的前提,正确的项目投资行动来源于正确的项目投资决策。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市场需求及发展前景,合理确定工程的规模及建筑标准,并从客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对投资项目的风险进行认真分析与对比。

2、基本建设招投标阶段的控制

在招标阶段,一定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招标投标制度,择优选择施工队伍。招标成功的关键取决于建设单位对市场价的掌握程度。在建筑市场上,各施工单位在管理水平、施工工艺、组织方案及工效等方面存在着差异,对于同一个工程项目,其造价离散性很大。项目管理者在招标中可采取的办法:一是设定标底但不唯标底,评标时,对商务标上下封顶,低于底线的。必须有可行的降价措施;二是推行国际通行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可使真实的价格更加明朗化;三是用奖励的办法鼓励承包商使用新技术来降低工程造价;四是引导承包商在费率上进行竞争,对有些主材料占比例大的项目,大幅度进行总价降点对承包商显失公平,但可以采用综合费率降点招标;五是采取措施,防止投标单位的围标、串标的行为。

二、建设项目施工期间设计变更的管理策略

FIDIC 施工合同条件明文规定: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的任何时间,工程师可通过指示或要求承包商提交建议书的方式,提出变更。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通过监理单位会同建设、设计、施工等各方共同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再由监理单位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施工单位实施。否则,任何人员无权擅自变更设计。为此,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必须加强对设计变更的管理,使其能与原设计有机地衔接并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任何一项建设工程的实施,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都应认真学习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参建各方应充分认识到设计变更的严肃性和各自权限,做到变更依法有序、真实有效,实现设计变更管理的规章化、法律化。

2、做好图纸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作。工程项目的方案决策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必须认真推敲、集思广益,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均要认真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先进性。实践证明,工程方案的决策阶段是最为关键的阶段,该阶段技术工作做得充分具体及细化,对以后的施工图设计和项目投入使用后的综合效益发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加强对设计变更的审查。尤其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从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方面严格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在工程变更实施前及时与施工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所涉及到的工程量和价款及工期。

4、设计变更必须注明变更原因、变更要求及必要的附件等内容,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责任明确。

5、设计变更应尽量控制在设计阶段初期。如在设计阶段变更,则只需修改图纸,其他费用尚未发生,损失有限;如在设备采购阶段变更,不仅需要修改图纸,而且设备、材料还需重新采购;若在施工阶段变更,除上述费用外,已施工的工程还须拆除,势必造成重大变更的损失。因此,应尽可能把可预见的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初期,以减少损失。

三、建设项目施工结算的控制与管理

1、项目索赔与反索赔的控制与管理

既然承包商寄赢利希望于索赔,自然发单位业主也会千方百计地通过反索赔以减少索赔,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因此,有索赔必然也就有反索赔。反索赔通常是业主对付承包商索赔的手段。索赔和反索赔是进攻和防守的关系,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商必须能攻善守,攻守相济,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都在寻找索赔机会,一旦干扰事件的发生,都推卸自己的责任,并企图进行索赔。不能有效地进行反索赔,同样要蒙受损失。所以索赔和反索赔具有同等重要的关系。

1)防止对方提出索赔,积极的防御通常表现在:

①防止自己违约,要按照合同办事。通过加强工程管理,特别是合同管理,使对方找不到索赔的理由和依据。工程按合同顺利实施,没有损失发生,不需提出索赔,合同双方没有争执,达到很好的合作效果,皆大欢喜。

②在实际工程中所发生的干扰事件双方常常都有责任,许多承包商采取先发制人的策略,首先提出索赔。争取索赔中的有利地位,打乱对方的阵脚,争取主动权,另外,早日提出索赔,可以防止超过索赔的时效而失去索赔机会。

2)反击对方的索赔要求

为了避免和减少损失,必须反击对方的索赔请求。对承包商来说,这个索赔可能来自业主,总(分)包商、供应商。最常见的反击对方的索赔要求措施有:

①用我方的索赔对抗(平衡)对方的索赔要求,最终使得双方都作出让步或互不支付。

②反驳对方的索赔报告,找出理由和证据,证明对方的索赔报告不符合其合同规定、没有根据、计算不准确,以及不符合事实的情况以推卸甚至减轻自己的赔偿责任,使自己不受或少受损失。

2、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手段

1)把好合同签订关,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2)动态管理合同履行,合同实施交底制度化

在施工项目合同管理中,合同交底更为重要。只有“按合同施工”才能在执行合同时不出或减少偏差。合同依法签订后,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日常事物性工作有序地进行,使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受控状态,以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建设单位应动态管理合同的履行,首先要作合同交底,分解合同责任,按合同的有关条款做好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目标工作流程图,抓好各目标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特别是事前控制。对签订的各项条款必须牢记,找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提前制定各种减少合同纠纷的预防措施。

3)做好合同实施管理,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

在合同变更中,量最大、最频繁的是工程变更,它在工程索赔中所占的份额也最大。合同变更意味着索赔机会,所以必须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合同管理人员应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各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经常检查与参建各方往来的各种工程文件、记录、指示、信件等资料,以确认它们对合同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以作为工程变更调整费用、工程索赔的基本依据。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项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4)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

5)普及合同法制教育,合同管理人员应专业化

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建设单位应重点培养有应变能力、坚持原则、知识面宽广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合同管理工作。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总结以住投资项目合同的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

6)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制

主要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要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合同管理的主要环节包括: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的日常事物性工作很多,要协调好各个方面的关系,使合同的实施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按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工作。第二,要建立文档系统。文档系统的建立与管理对日后工程的索赔与反索赔有重要意义,合同管理人员应负责各种合同资料和相关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建立合同目录、编码和档案,列入永久保存资料,从而有利于合同的存放和查找,并且为查询、检索合同条款,分解、综合合同条款等高层次服务提供方便。第三,要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总承包商和业主、监理工程师、分包商等参建各方之间的交流和沟通都应该以书面形式进行,或以书面形式为最终依据。这既是合同的要求,也是经济法律法规的要求,更是工程控制与管理的需要。对在工程中合同双方的任何协商、意见、请示、指示都应落实在文字纸面上,使工程活动有依有据。

第2篇

索引关键词 :工程项目;施工索赔;索赔现状;索赔措施

第一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索赔是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建筑行业与国际惯例接轨出现的新问题。随着我国基本建设制度与国际接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工程索赔就变得尤为突出。索赔在工程项目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一些项目管理专家说:一项工程是否有效益,在很大程度上看承包商能否对索赔运用自如。工程索赔在国际建筑市场上是承包商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的和有效的手段。许多国际工程项目通过成功的索赔能使工程收人的改善达到工程造价的10%一20%,有些工程的索赔额甚至超过了工程合同额本身,但工程索赔及其管理还是我国工程建设中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在国内还存在各方面问题。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工程索赔意识薄弱的现状,探究造成我国索赔管理落后现状原因,进而提出提高我国索赔管理水平,和改善我国索赔现状的具体措施。

1.2 索赔在国内发展概述

相对于国外的研究工作,国内对国际工程索赔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己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著作大都是对索赔进行一般要领性的叙述,或是具体经验的总结,或是结合工程实例对索赔进行定性的分析和说明,而对索赔的系统理论分析和定量研究却很少。国内已出版的著作中,以《国际工程承包经营管理策略》、《建筑工程索赔》等对工程索赔的论证详细,但内容多为基础知识的介绍和理论性的叙述,几乎没有具体方法的研究。虽然理论工作者和工程界人士越来越重视索赔问题但是我国对索赔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国内对施工延误索赔研究主要是从案例角度对索赔做了一些分析,文献的内容主要放在索赔的合同分析和责任划分以及工期延误分析上,再结合施工管理中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一些索赔分析评价的原则和方法,在费用索赔分析方面也开始有所涉及[2]。

1.3 施工索赔的现状

我国工程索赔是从20世纪80年代在云南鲁布革引水发电工程首次采用国际工程管理模式中出现而开始的,索赔概念也自此进人中国。经历了近20多年的风风雨雨,工程索赔管理工作已取得了长足发展,获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索赔无论在数量或金额上都呈不断递增的趋势。倍受业主、承包商及有关部门的关注。是否运用索赔以及索赔是否运用得当,直接关系自己的利益、生存和发展。但工程索赔及其管理还是我国工程建设中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我国工程企业对索赔的现状可描述如下[6]:

1.3.1对索赔概念普遍存在模糊认识

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索赔的损失结果与被索赔人的行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有些人或部门对索赔概念认识不够,大惊小怪,认为发生索赔,就必受法律的惩罚,负刑事责任,从而采取一些违背常规的手段,以至损失更大。事实上,在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管理比较发达的国家,没有一项合同是没有发生索赔就结束的。索赔是一项正当的权利要求,是一项正常业务。有根据、有章法的索赔要求是在正确履行合同基础上本应该得到的合理补偿。

1.3.2索赔专门人才缺乏

有关专家认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合同管理,而合同管理的关键又是索赔管理。索赔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参与索赔管理工作的人员既要熟悉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各种条例,又要具有相当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能全面掌握施工的各个环节,同时还需具备一定的财会贸易、公共关系等在内的知识,这样才能使索赔有理有据。而在我国建筑施工企业,“T”型人或“金字塔”型人缺乏,企业内部知识结构不合理、知识素质不高;懂经济管理的人才甚缺。

施工索赔在国外现状

国外对工程索赔的理论及实证研究从七十年代就进入了较高的水平,近几年,国际上对于工程风险管理研究日益成熟,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先后开发、研究了各种,项目风险分析技术,经过几十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国际工程风险管理理论逐渐成熟,涉及到工程管理的各个方面,形成了以风险的辨识、评价、控制和管理等构成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尤为重要的是,各种风险分析技术也不断得以改进。成熟的工程风险管理理论促进了索赔风险管理理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索赔的计算分析有完整的方法,用系统的方法进行结构分析和专家系统的研究。国际上承包商对于索赔的定性分析运用得较为充分,侧重于对索赔进行和同、法律上的责任分析,还紧密结合具体的合同条件讨论索赔对策。在发达国家和地区还成立专门的工程索赔研究机构。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计算机水平的发展国际上计算机在施工索赔领域应用比较广泛。利用文字处理、表格处理、进度控制等计算机常用软件准备索赔材料,收集整理数据和实现基本的计算功能,改进日常报表工作等,这部分得到的结果往往是其他应用方面的基础。利用计算机的仿真和人工智能技术模拟施工过程、决策过程、以便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达到预防索赔的目的,利用多媒体技术和数据库技术对施工技术进行分类、汇总、存储和提取,能够有效地支持索赔。

1.3.3索赔经验及索赔实例资料贫乏

索赔管理虽在我国经历了二十几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也解决了不少的事件。但其经验还处于探索期间,其研究处于理论研究阶段。比如,对工程索赔的计算,采用网络分析法和比例计算法。前者比较复杂,一般不常用,而后者虽简单、方便,但其不满足业主指令采取加速措施或删减工程量等条件,而且操作时,人为因素较多,所以也不能全面反映索赔的合理性。近年来,由于法律的不断健全,以及人们法制观念与意识的逐渐加强,施工索赔逐渐被国内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所认识和重视,但对于施工索赔及其索赔管理还缺少经验。只注重施工索赔意向的提出,不知道如何进行运作,使得对施工索赔的方法、索赔依据的保管及收集、索赔的程序及计算不科学、不规范,存在不会索赔现象。

2.1索赔的含义

索赔(Claim)一词具有较为广泛的含义,其一般含义是指对某事、某物权利的一种主张、要求、坚持等。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因素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业主方、监理工程师和承包方之间的一项正常的、大量发生而且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合情合理的行为。

2.2 索赔的意义

索赔在国际建筑市场上是承包商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索赔能够维护承包公司的合同利益;能够保证合同的履行;能够提高承包企业的管理水平;索赔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索赔有利于国内工程建设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中标靠低价,盈利靠索赔”是许多国际承包商的经验总结。通过成功的索赔能使工程收入的改善达到工程造价的10%-20%[4]。

2.3索赔的重要性

索赔作为保护承包商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其重要性不言而欲,其重要性重要表现在一下方面:

2.3.1工程索赔是承包商维护其合同权益的重要手段

2.3.2工程索赔是承包商经营管理水平的体现

2.3.3工程索赔是承包商谋取正当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在国际上,很多有经验的承包商都善于通过索赔,来提高工程收益和竞争力。索赔能使企业取得补偿损失,导致企业获得应有的工程收益。索赔的取得常常会使建筑企业因需准备充分的资料和依据,从而使其经营管理得到加强,并扭亏为盈。可见,工程索赔对建筑企业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2.4产生施工索赔的原因

2.4.1施工环境的多变性和特殊性

2.4.2施工合同的多样性和理解的差异性

2.4.3施工建设主体的复杂性和多元性

一个工程项目往往涉及很多单位,如业主、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监理工程师等,各方面的社会关系、经济关系、技术关系复杂,容易出现一方失误而引发他方损失,进而引发经济纠纷和施工索赔。

2.5索赔的特征:

从索赔的基本含义,可以看出索赔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索赔是双向的,不仅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 (2)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 (3)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

第三章 施工索赔程序及索赔报告的内容

3.1施工索赔程序

3.1.1、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

3.1.2、工程师审核索赔报告

3.1.3. 确定合理的补偿额

(1) 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补偿

工程师审核索赔报告后初步确定应予以补偿的额度往往与承包人的索赔报告中要求的额度不一致,甚至差额较大。主要原因是对承担事件损害责任的界限划分不一致,索赔证据不充分,索赔计算的依据和方法分歧较大等,因此双方应就索赔的补偿进行协商。

(2). 工程师索赔处理决定

经过认真分析研究,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充分讨论后,工程师应该在一定时间内向发包人和承包人提出自己的索赔处理决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如果在28天内既未予答复,也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的话,则视为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要求已经认可。

工程师在“工程延期审批表”和“费用索赔审批表”中应简明地叙述索赔事项、理由和建议给予补偿的金额和延长的工期,论述承包人索赔的合理和不合理方面。通过协商,工程师与承包人达不成共识时,承包人仅有权得到工程师认可的补偿金额和顺延的工期。当然,承包人仍然具有继续索赔的权利,直至通过仲裁和诉讼解决争议。

工程师批准的补偿金额和顺延的工期天数如果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则工程师可将此结果通知承包人,并抄送发包人。补偿金额将计入下月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证书内,顺延的工期加到原合同工期中。如果工程师批准的额度超过其权限的,则应报请发包人批准。

3.1.4、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索赔处理

通常,工程师的索赔处理决定不是终局性,对发包人和承包人都不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如果承包人接受最终的索赔处理决定,索赔事件的处理即告结束。如果承包人对工程师的决定不满意,就会导致合同争议。通过协商双方达成互谅互让的解决方案,是处理争议的最理想方式,如达不成谅解,承包人有权提交仲裁或诉讼解决。

3.2编写索赔报告的基本要求

索赔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规书面文件,对重大的索赔,最好在律师或索赔专家的指导下进行。编写索赔报告的一般要求有以下几个方面:

3.2.1 索赔事件应是真实的

3.2.2责任分析应清楚、准确、有根据

3.2.3充分论证事件造成承包商的实际损失

3.2.4索赔计算必须合理、正确

后 记

总之,加入国际竞争必然会产生经济纠纷。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或减少经济损失,必须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开展合理、合法的卫权活动。因此,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和法律条文的学习,运用法律武器,规范施工索赔行为,建立施工索赔机制,不断学习和总结索赔经验,提高我国建筑企业的索赔管理水平,达到转移风险、避免或减少亏损。

工程索赔是利用经济杠杆进行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对承包商、业主和监理来说,处理索赔问题的成功与否,即可反映其对项目管理的水平如何。索赔的健康开展对于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促进建筑业的发展,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有利于促进双方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履行合同;有助于双方提高管理水平和素质;有助于加强合同管理、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有助于双方更快地适应国际惯例;有助于对外承包的开展。我国法律规定工程索赔就是追加合同价款,属于工程造价构成。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发展,索赔在项目管理中变得越来越重要。因此,索赔是承包商或业主在工程项目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工作内容,应当重视索赔管理,加强索赔意识,做好索赔管理对提高项目管理业务能力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综合水平、以至企业如何溶入市场和实现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常志成:施工索赔分析与应用研究[D]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5

[2] Hughes,GA.andJ.N.Barber(1992),Building and Civil Engineering Claim in

PerPective,Longman Science & technical,England

[3]李启明:工程建筑合同与索赔管理[M] 科学出版社, 2002

[4]刘文奇:浅议建设施工的索赔[J] 陕西建筑 2010年3月第36卷第7期

[5]俞为荣:浅议工程索赔[J],工程技术,盐城建筑工程学院,2009年36期 [

[6]耿耀坤.浅谈工程的施工索赔[J].山西建筑,2004,(7):86-87.

[7] 王耀东.浅谈施工过程中的索赔问题[J].山西建筑,2004,(7):77-78.

[8]汤燕群:工程索赔在我国的现状及发展[J],森林工程,中南林学院,2003年1期

[9]晓莉、程维林:建筑行业索赔现状及对策[J] 实践・探索2009 年第12 期下半月・总第442 期

[10]奕峰: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及索赔探悉[D]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7

[11]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M] 东南大学出版社

[12]李昆红:施工索赔现状及对策研究[J] 长春工程咨询服务中心 工程管理

[13]刘黎虹:施工索赔现状及对策研究[J] 长春工程学院管理学院 工程管理

第3篇

    关键词:施工索赔;施工合同;工程项目

    我国工程索赔是从20世纪80年代在云南鲁布革引水发电工程首次采用国际工程管理模式中出现而开始的,索赔概念也自此进入中国。经历了近20年的风风雨雨,工程索赔工作已取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并获得了较为显着的成效,工程索赔无论在数量或金额上都呈不断递增的趋势,备受业主、承包商及有关部门的关注。但工程索赔及其管理还是我国工程建设中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一方面,工程承包企业在索赔管理方面还普遍地缺乏经验,有些工程公司领导对施工索赔的作用还估计不足,对索赔业务知之甚少,急需培养出一批有经验的索赔管理专家;另一方面,作为从事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咨询监理公司,由于开展业务时间较短,也缺乏索赔管理方面的经验。目前,我国的咨询工程师尚未在国际上得到认可,国内咨询监理公司还无资格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一、我国施工索赔管理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对索赔概念普遍存在认识模糊,理解偏差,甚至错误的现象

    索赔是当事人保护自己避免损失、增加利润、提高效益的重要手段。而我国的很多承包商一直对索赔存在惧怕的心理,对索赔讳莫如深,担心索赔会损害己方与业主的关系,害怕引起争端甚至打官司,影响其长远发展。有些业主则由于项目投资不足、自己决策失误等原因,利用自己的有利地位的条件,不准承包商索赔,不让承包商索赔,也不同意承包商的正当和合理索赔要求。事实上,西方承包商认为,没有一项工程合同可以不发生索赔而结束。索赔完全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是在合同实施工程中的一项正常的业务。美国某机构曾对政府管理的各项工作进行调查,被调查的22项工程中,共发生施工索赔达到427次,平均每项工程索赔约20次,其中378次为单项索赔,其成功率为95. 15%, 49次为综合索赔,其索赔成功率为75.15%。

    (二)索赔经验与索赔实例资料贫乏

    索赔管理虽在我国经历了二十几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也解决了不少的事件,但其经验还处于探索期间。由于我国学者或承包商有专门从事索赔即索赔管理的理论研究,致使索赔理论远远落后于实际工作的需要,施工索赔的方法、手段不够严谨,不够科学,易被业主抓住漏洞,从而使索赔不能成功。由于我国承包商对索赔的模糊认识,对国际、国内经典案例很少进行系统总结,很少对典型索赔案例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所以企业在针对具体工程索赔时,不知如何进行和运作,存在不会索赔的现象,不但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失去了索赔经验积累的机会。

    (三)对索赔风险认识不足

    在实际项目建设过程中,有许多技术因素、人为因素、社会因素以及自然因素等在不同程度影响着项目实施的实际效果,这些因素会随着项目的进行而不断发展变化,如果不加以研究控制的话,就有可能形成项目的重大损失,导致工程项目索赔的出现。要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工程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就需要认真分析和研究影响项目实际效果的各种因素,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种潜在的风险因素,将项目实施的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二、施工索赔管理研究的必要性

    (一)索赔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

    当前的工程承包是一个买方市场,“僧多粥少”竞争激烈。在工程承包中业主始终处于主动地位,不仅在招标中压等压价,而且在承包合同中提出一些不平等的条件,从而导致承包商在经营活动中步履艰难,因而不愿在施工索赔方面提出自身的要求,担心以后在工程承揽方面有不利的影响。如果工程承包商不善于施工索赔,那么经营利润就会降低,甚至发生亏损。因此,施工索赔就成为企业能否生存发展的关键之一。

    (二)索赔有利于加强合同管理,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中索赔条款是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合同管理有直接的联系。因此,索赔是合同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的环节,也是保证合同实施的一个重要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市场主体

    之间相互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通过合同来确定的。合同是索赔的依据,合同的全面履行是索赔工作的必要前提,严格的合同管理是索赔工作成功的保证。

    (三)索赔管理对推动工程承包市场国际化起着重大作用

    国际化是当前工程承包业发展的潮流。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对外工程承包业逐步走向了现代化、国际化。现在我国已正式加入wto,国外的承包商已进入我国市场,我国的承包商将更多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这要求我们按照国际惯例进行工程项目管理,需要我们去研究学习、适应国际惯例。索赔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我国建筑行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国际惯例接轨出现的新问题。

    三、加强施工索赔管理的分析

    (一)施工索赔管理机构的设置

    对于工程项目多、合同金额大、索赔项目多而复杂的工程承包商,应有一名副经理专门负责或分管索赔工作,并建立专门的索赔机构,负责对公司各工程施工项目的索赔工作统一指导和协调。一般说来,施工项目经理部设立的索赔机构应由下列人员组成:1名有索赔经验的工程师作为索赔的负责人来负责该项目的索赔工作,1~2名具有工程知识、法律知识等的合同管理的专、兼职索赔人员,1名成本分析人员,1名资料管理人员。在工程实践过程中,这种人员组成方式是能够满足索赔和索赔管理的要求,有效地进行索赔工作的。在工程规模较小、施工时间较短、估计索赔项数较少、索赔金额小的情况下,项目经理可以不成立专门的索赔机构来进行索赔和索赔管理工作,而由项目经理直接负责。

    索赔管理部门要有索赔目标、索赔计划,定期召开分析会议,寻找己经出现的索赔机会或潜在的索赔机会;要检查已提出索赔项目的索赔进展情况,采取一定措施来保证索赔成功;同时,应保持索赔人员的连续性、索赔工作的连续性、索赔管理的连续性和系统性。对工程规模大、工期长的施工项目,还要保证工程记录、索赔资料收集的连续性、系统性、完备性。

    (二)施工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

    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活动及其运行过程的行为规范,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对施工索赔是否成功的影响至关重要。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管理评估制度、合同管理目标制度、合同管理质量责任制度和合同信息管理制度。

    (三)施工索赔的日常管理工作

    施工索赔的日常管理工作要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是索赔成功的保证,也是索赔管理工作的重点。施工索赔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熟悉和掌握施工索赔依据、收集施工索赔证据、遵循施工索赔的程序以及施工索赔的防范。

    1.熟悉和掌握施工索赔依据。索赔的依据主要是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惯例,尤其是双方鉴定的工程合同文件。由于不同的工程有不同的合同文件,索赔的依据也就完全不同,合同当事人的索赔权力也就当然不同。合同文件中的合同条款,特别是合同通用条款,对在哪种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提出索赔,以及索赔原则和实效都予以了规定。熟悉和掌握索赔依据是承包人日常索赔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2.收集施工索赔证据。索赔证据是关系到索赔成败的重要文件之一,工程索赔事件中,承包人已及时抓住施工合同履行中的索赔机会,但如果拿不出索赔证据或证据不充分,其索赔要求往往难以成功或被大打折扣。索赔证据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索赔的成功与否。

    3.遵循施工索赔的程序。索赔程序是指从索赔事件产生到最终处理全过程所包括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步骤。由于索赔工作实质上是承包人和业主在分担工程风险方面的重新分配过程,设计到双方的众多经济利益,因而是一项繁琐、细致、耗费精力和时间的过程。因此,合同双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的索赔程序进行工作,才能圆满解决索赔问题。

第4篇

关键词:施工企业 索赔机会 索赔工作方法

中图分类号:F406.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6—253—02

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经济赔偿或工期索赔要求的行为。索赔是经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经常发生。由于合同是在工程实施前签订,合同规定的工期和价格是建立在对环境状况和工程状况预测基础上,同时又假设合同各方都能顺利地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但是,在工程实际施工中经常会遇到许多不可预见的情况,所以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是经常发生索赔行为。索赔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承担风险比例的合理再分配,是非常合理和正常的行为。结合多年从事经营工作的经验,笔者对索赔形成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对如何做好索赔工作,进行了粗浅的探讨。

一、索赔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随着铁路建筑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项目的经营越来越难,利润越来越低,企业如何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关键在于能否提供质量高、工期短、造价低的建筑产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如何提高劳动效率缩短工期、控制项目成本降低造价成为项目施工管理的核心内容。但在建设速度越来越快、工程成本越来越高的市场环境下,寻找索赔机会,进行二次经营才是施工管理的核心点。索赔经营贯穿于从项目招投标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必须在组织和控制措施上给予高度重视,理念上不断创新,才能取得较好的经营效果。

工程索赔是合同双方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与守约并不矛盾。恪守合同是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共同义务,索赔是双方的合理诉求。只有坚持守约才能保证合同的正常执行,进行合理索赔才能使双方权利得到保障。所以提出索赔要求有它的必然性,并且可能贯穿施工项目全过程。索赔是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都有的权利,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表现的都是施工企业的索赔。因为每项工程在承包过程中采取哪种形式承包,使用哪种合同由建设单位决定,但不可能照顾到每个单位的利益,是一种相对的利益平衡,即使在合同签订前的磋商也只能是在个别条款上进行调整。所以,企业为确保在施工中超过合同要求的支出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增加结算收入也是合理的。再加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标价格相对较低,在施工过程中稍遇条件的变化即要处于亏损的威胁之下,为此,施工企业必然寻找一切可能的索赔机会来减少自己的风险,对企业和业主之间承担风险比例的进行合理再分配,也是减少亏损增加收入的重要手段之一。

二、把握索赔机会

企业在事业上的成功,主要是是否取得最好的经济效益,由于投标竞争激烈,企业利润越来越小,要想形成好的经营结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是否善于索赔。而在施工过程中能否及时、全面地发现并掌握潜在的索赔机会是完成好索赔工作的前提条件,而作为一个好的索赔人员也必须具备丰富的施工技术管理经验,熟悉施工中的各个环节,了解有关建筑法规和合同规定,并具有一定的财务知识,才能及时准确的捕捉潜在的索赔机会。而实际上,施工索赔机会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笔者结合自己多年来的工作经验,总结如下。

1.业主的行为潜在着索赔机会。(1)因业主提供的招标文件中的错误、漏项或与实际不符,造成中标施工后突破合同包价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于施工项目从立项到设计到施工,时间很长,施工所在地的政府收费标准可能发生变化。要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标书,与施工现场情况进行比较,如:资源费、占地费、各项管理费等等,掌握好变化情况,寻找索赔的机会。(2)业主未及时组织施工单位和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未及时进行设计交底;目前,施工建设中常常有设计不完善,设计资料比较粗,尤其是地质勘测,往往是以点带面、以点带线,所以设计与施工有很大的差异,设计时是土方,施工时可能是石方等等。特别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各种情况变化很大,掌握这些情况,就能避免很多损失,及时履行索赔手续,就能得到补偿,产生利润。(3)业主拖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如拖延图纸的批准、拖延隐蔽工程的验收、拖延对施工单位所提问题进行答复,没有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应由他们提供的材料、设备等,造成施工延误。(4)业主要求赶工。由于业主要求提前完工,打破合理的施工组织,不能按正常工期组织施工,所以必须加大投入,增加大量的劳力、资金、设备,势必增加成本。有的工程要满足工期要求,就必须冬季施T,就必须采取特殊冬季施工措施,这些费用都要合情合理、详实记录、有理有据向业主清算。(5)掌握各种干扰造成的损失。就是各种干扰对工程效率的降低,特别是既有线上的施工,行车干扰对施工进度影响很大,间断性、等待性的施工特点,对效率的降低,怎么计算,都要掌握好,这都是索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6)由于业主单位中途变更建设计划,如工程停建、缓建造成施工力量大运迁、物质材料、设备积压、人员机械窝工、合同工期延长、工程维护保管工作增加等造成的经济损失;

2.设计变更潜在着索赔机会。工程的性质决定了。任何工程项目都会发生设计变更。因此,要把设计变更牢牢把握好,现场发生变更时,主动提出变更方案,主动提供变更资料,主动提供方便条件。如业主、监理、设计能按施工方提供的方案确定变更,施工方利润空间就可能产生。如果,合同规定Ⅱ、Ⅲ类变更包干使用,也要积累变更资料,若积累超过包干费,最后业主也可能给;不积累变更资料,就等于自己放弃了利润。

3.施工方案的变化潜在着索赔机会。施工方案的变更造成设计或投标时的施工组织与实际情况不附,无法组织施工;或由于业主对工期的要求或由于受运输的影响等,需改变施工组织方案而造成经济损失的,要及时整理、保存包括改变后的施工方案、业主的有关文件、纪要和批复意见,监理、设计的意见等等,做好索赔准备。

4.国家政策法规的变更潜在着索赔机会。掌握人工、材料、设备价格的变动情况,市场变化特别大的,要及时了解人工、材料、设备价格,随时收集有关证明材料,尤其是施工过程中的发票、当地政府公布的市场价信息、结算单据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在工程中停止使用某种设备、材料的通知等等,为索赔打下基础。

5.不可抗力事件潜在着索赔机会。自然灾害是不可避免的,按合同规定是可以得到补偿。若业主委托给保险公司办理,也可以索赔。如:降雨量是不是超过历史最高降雨量,第一次降温提前多少天,对工期的影响,对工效降低的影响等,这些细小的工作都要认真去做,分析好、做好记录,这也是索赔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实际索赔工作中,只有善于捕捉索赔机会,及时准确把握好索赔机会,及时提出索赔要求,才能为索赔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掌握索赔工作的要点

前面提到,索赔贯穿于从项目招投标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因此,在把握住索赔机会的同时,也要掌握好索赔工作的要点,分阶段做好索赔工作。

1.第一阶段:施工项目前期阶段。过去一直认为索赔只有在施工过程中才能发生,缺乏索赔的预计性和前瞻性,其实在项目前期阶段就有许多工作要做。一是合同签订后,拿投标概算与设计概算对比,查找设计概算中工程量、价、设计漏项、编制原则以及编制方法与投标概算的差异,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施工图纸到位后及时进行现场调查,做出合同、图纸、现场实际调查工作量以及价格的对比表,从中找出索赔的切入点,同时为优化施工组织提供基础数据。三是用心研究招标文本和合同文本,找出文件中的错误、漏项或与实际不符以及条款之间存在的矛盾。四是积极与业主、监理、设计沟通,加强与他们的联络,条件成熟时把我们计划索赔的项目进行沟通。

在大秦线2亿吨配套工程中由于甲方概算人员缺乏,笔者积极与甲方沟通,派员协助甲方进行了设计概算的分劈工作,提早掌握了工程的概算情况。通过帮助甲方统计概算数量,发现概算中有很多缺项。如防雷单元FTl—U、道岔跳线、钢轨绝缘、信号机安全连接、电化区段室外信号设备安全接地、电缆数量严重不足等等。由于对概算各编制章节、区段费用情况进行了透彻分析,摸清了底数,在开工初期就这些问题与甲方及设计单位进行了沟通,同时在认真研究施工图纸及甲方关于该工程的施工标准文件后,由我们向建设单位提交了最初的索赔计划,取得了良好的前期效果。

同时,内部及时对设计概算、人工以及材料费用进行分析。由于本工程设计期与施工期年份相差较大,而且为限额设计,造成概算费用紧张并且工期又紧。为了尽可能规避风险,一是积极主动与建设单位联系,对设计概算单价低、利润比较小的物资由甲方供货,从而减轻物资供应和资金压力。二是优化施工组织,尽量压缩工期减少劳动力投入,严格控制物资投入使用数量,由于前期工作做得相对到位,所以在后期的经营中做到了有的放矢。

2.第二阶段:项目施工阶段。这是积累资料和索赔同时进行的阶段,也是工作量非常大的重要阶段。原始资料是通过施工过程。进行逐步积累的,要想索赔成功,必须随时细心地收集、整理可能发生索赔的资料,并履行各种审核手续。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索赔方案。索赔的成功与否关键是索赔方案和思路正确。现在建设单位对索赔项目、资料要求将更加严格。只有认真研究、分析项目索赔的特点,精心制定索赔方案和保证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这是确保实现索赔目标的前提条件。二是扎实做好索赔基础资料。加强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建立详细的第一手资料,是索赔成功的基础。只有认真研究施工承包合同,熟悉掌握索赔资料的要求,结合施工中的各种突发事件,才能掌握索赔时机,全面收集相关证明材料。树立“以合同为依据,不以合同为约束”的索赔观念,融洽协调与业主、设计、监理的关系。要有目标地做好每一项索赔变更,要清楚这项变更是属新增工程、代甲、地方要求增加、还是吃风险包干。如果合同规定Ⅱ、Ⅲ类变更包干使用,也要积累变更资料,若积累超过包干费,最后业主也可能考虑,不积累变更资料,就等于自己放弃。如果有条件促成,Ⅰ类变更,(针对不同情况编制索赔文件),将会为实现索赔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切实做好索赔与施工管理的紧密配合。索赔事件的发生是伴随着施工进行而发生的。在组织施工的过程中就要掌握,哪些工序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变化,可能引起索赔事件的发生,哪些可以创造条件转化成可索赔事件发生。做到这一点就要求施工组织人员,在熟知施工承包合同的同时,对施工组织方案和施工管理过程做到心中有数。四是密切关注索赔政策变化,开创性地做好索赔工作。目前,施工管理和投资管理都发生了变化。甲供料管理更趋于规范,随之产生的供需(时间和量)、运输、二次倒运、储存等等问题将逐渐显露出来,如果从计划提报时就明确使用时间和数量,并及时记录供给情况,及时做好与业主的接收确认工作,也可以成为索赔的一项重要工作去做。

3.第三阶段:项目末次验工阶段。项目末次验工阶段是业主最后处理积累问题的阶段,价值小的、好处理的索赔项目在施工中已得到处理,对于可给可不给的项目或施工单位想争取的项目,这个阶段业主会根据资金完成情况和使用情况,有些松动,此时一定要有耐心,据理力争来增加收入。一是积极和业主联系,了解资金完成情况和使用情况,以及批复情况。二是把工程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发生情况及时与业主沟通,得到他们的理解。三是如果本工程由其他单位一起完成,应积极与他们联系,以便了解他们资料情况。四是分析自己提报的索赔资料,分出主次、轻重,以便争取最好效果。

在大秦2亿吨工程中通过分析,过渡工程为实际发生,因概算编制费用不足,合同中未签订,争取足额要回;工程数量差部分占主要份额,上级部门批复份额也较大应作为重点进行谈判;价差部分,包含甲方供料部分,谈判难度要大,尽最大努力争取最好效果;提高标准部分,为业主要求,但上级部门不认可;窝工、赶工丢失及配合费业主不认可,难度也很大。

由于前期工作考虑周全,与建设、设计监理单位进行了充分沟通,申报索赔4007.33万元,最后批复3110万元。实现大秦2亿吨工程扭亏为盈,由亏损2479.97万元,变为盈利630.03万元,得到较好的经济效益。大秦2亿吨工程的索赔工作,充分体现了施工全员、全过程控制的重要性。

四、结束语

索赔工作涉及到工程管理、技术、财务、法律以及公共关系等众多知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部分,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因此索赔工作也将成为项目经营管理中越来越重要的问题。只有不断学习,不断体会,不断总结经验教训,这样才能提高索赔管理水平,更好地开展索赔工作,这不仅是企业做强做优的需要,也是企业生存的需要。

第5篇

基于施工合同在项目中的重要性,从合同策划、实施计划、实施控制、索赔管理及合同后评价五方面,分析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策略,从而提升合同的管理水平,实现工程建设目标。

关键词:

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合同策划

合同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合同作为承发包双方工程任务委托和承接的依据,双方必须认真执行。作为承包方,为了履行合同义务,施工企业才进行工程的建设,那么施工企业要如何履行合同责任,才能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现在就从合同的策划、实施计划、实施控制、索赔及合同后评价方面进行探讨。

1合同策划

为了保证合同总体目标的实现,我们必须进行合同策划。合同策划首先要认真研究企业战略和工程实施战略,为减少在合同签订实施中的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在合同签订之前,我们首先要对我们承建的项目进行全面了解。了解施工图纸的设计是否准确完善,本项工程的建设规模,施工的技术难度,招标文件对工程在质量和工期上的要求,投标时所做的质量工期承诺、工程的施工范围有哪些不确定因素,项目工程的资源供应能否满足要求,有哪些条件限制等。我们还要了解工程所在地的法律环境、建筑市场的规范程度,物价是否稳定,还有工程的气候、地质及现场条件。当然,对签订合同另一方的资信、企业规模和管理水平及项目资金的准备情况更应做好调查。根据掌握的各方面信息资料,综合考虑,保证合同策划内容详细,为签订合同打好基础工作。合同策划的重点是合同风险策划,工程项目风险分担首先决定于所签订合同的类型,对于固定总价合同的签订必须谨慎,因为这种合同一旦签订,发生物价和工作量的变化,承包商就要全部承担,风险系数大,所以只有在工期很短、工作量基本无变化的项目工程才能采用,目前市场上一些开发商对工程量变化不大但工期长的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加变更合同,合同约定,对于因物价波动部分承包商承担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超出范围则超出部分由发包人承担,这样避免了因价格异常波动而给承包商带来的风险,使合同可以顺利执行;而对成本加酬金合同,承包商不承担任何风险,这种合同仅适合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对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一般采用单价合同,承包商承担报价风险,业主承担工作量风险。我们在合同签订之前要认真分析,根据工程性质选取适宜的合同计价方式。

2合同实施计划

合同实施计划对项目的执行起着关键的指导作用,有计划地去执行是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的保障。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我们首先要组建组织机构,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根据合同的各项目标责任要求作出布署安排,制定出合理的合同实施计划。当然,一份好的计划,首先要将合同承包的内容全部涵盖进来,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合同的相关条款,结合施工企业的人力、财力、物资储备情况,确定哪些项目自主完成,哪些项目分包。对分包合同要有明确的责任范围划分、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风险评估,作出切实可行的计划,从而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对于复杂型、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项目,企业自身的技术水平无法达到时,需合理选择专业化分包单位。对于风险大或经济会出现亏损情况的项目可以选择将部分内容分包给生产效率高的专业单位。作为合同实施的项目经理部应明确自行承担和委托分包的工程内容,以及自行采购和委托采购的材料设备范围。根据范围把合同实施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各参与方的责任范围及落实内容。各参与方都应对合同内容、范围及未完成合同要求的相应处罚有详细了解。计划要有保证体系,将合同的各项目标进行分解,责任到人,目标责任的落实要有一整套完善的经济奖罚制度来保证,与项目经理部的成员经济上挂钩,每月要有合同责任目标考核,优者奖,差者罚,使合同的质量、安全、进度、目标的实现有了保证。而对于分包商,我们在合同签订时已做了详细策划,只要在合同约定中明确了双方的责权利关系,我们就可依据合同来约束分包商,使其按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3合同实施控制

合同实施控制也就是过程控制,在合同实施前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交底的目的就是要让相关人员熟悉合同内容,了解工程范围和各自的合同责任,通过合同交底,把合同目标和一些重要条款让执行的人做到心中有数,大家只有了解了合同的各种规定和责任义务,才能自觉遵守合同,按照合同条款来指导自己的工作,合同目标才能得以实现。当然,监督作用必不可少,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我们必须做好监督工作,跟踪每一个目标的实施过程,检查实施过程是否在合同计划的范围之内,若出现偏差,就要及时查找产生偏差的原因,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合同计划的执行和落实,必须要认真落实合同中的每一项任务,并根据建设工程的需要,为分包商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保证,不得出现因材料供应不及时而让劳务方无法正常进行工序作业,要按合同及时支付分包商款项,积极协调好各种关系,有效解决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如因合同责任界面不清而引发的争执,工程建设过程中因为工序搭接的时间引发的争执,相互交叉作业时因作业面引发的争执等。因合同责任界面不清而引发的争执是最常见的。对于一些合同内容表述不详细的条款,或是未明确划定范围的责任,就会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现象,谁也不愿多承担责任,从而引起了内部和外部的争执,对于这些问题和争执,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做好调解工作,做出正确的判定。现举例说明一二,晋城方化圜2号楼工程,主体的一次结构和二次结构的劳务部分分别分包给了两家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分包商,一次结构施工任务完成后撤出场地,同时要将外防护架拆除,而此时二次结构正在砌筑使用中,因此而起争执,最后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出面才调解此事,这是分包商之间的争执还有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争执,如费用结算问题,劳务方签订合同按建筑面积计取劳务费用,因采光井是否计算引起争执。合同规定建筑面积计算执行GB/T50353—2005计算规范,此规范中明确规定采光井无论是否有盖均不计算建筑面积,而按新规范GB/T50353—2013中的规定却是要计取的,此部分施工作业消耗人工费用还比较多,后经协商按一半计取。我们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在遵守法律及合同规定的条款的同时,要以完成合同为目标,协调解决合同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的变更,我们一定要认真对待,进入施工现场后,对施工现场产生的任何合同内容变更,都必须由合同管理人员负责提出,特别是向业主的任何文字性的答复和请求,必须经过合同管理人员的审核。在合同实施中产生的会议纪要、设计变更、业主或工程师指令,附加协议等文件也是合同的一部分,也应审查并妥善保管。项目经理部要对合同阶段性目标的完成情况、工程范围的相符性、成本增减等进行分析预测,通过计划与实际的对比分析,找出产生差异的原因,采取技术、经济、组织和管理等措施,以确保合同目标的顺利完成。

4索赔管理

对施工单位来说,在承包合同的实施中,我们要善于发现索赔机会,针对具体的索赔事件,收集整理好索赔证据。具体在建设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索赔事件主要是:因设计图纸和地质勘察等资料不到位而延误工期,工程地质出现异常情况,合同缺陷,业主的指令改变原合同规定的施工顺序和施工部署,工程变更,附加工程、不可抗力等。一旦这些索赔事件发生,施工日记首先要详细记录好事件过程,做好原始记录,并规范整理相关资料,这样才能在提出索赔报告时及时收集到索赔证据,既节约了时间,也保证了索赔证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这样不但反映了事件发生时的真实情况,也能经得起推敲。当然除了真实性和及时性,索赔证据必须具备全面性和法律证明效力,只有索赔证据全面,并具有法律证明效力,才能对承包商有利。对一切口头承诺和协议都不能产生法律证明效力,所以合同变更协议必须要经过承包方和发包方的签字认可方能生效。只有保证证据的真实、及时、全面、有效,才能使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易于接受。

5合同后评价

工程承包合同内容履约完成后,合同自然终止。合同完成后应进行后评价,将合同总结与项目管理总结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企业合同管理知识经验积累,改进和提升企业的管理工作。我们进行的合同后评价,首先要评价合同的签订情况,看是否实现预期的策划和战略,是否正确解读招标文件,是否准确分析合同风险,合同的实施方案是否切实可行,工程报价存在哪些问题,合同谈判中遇到些什么问题,我们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在以后签订合同必须要注意。其次是要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合同在执行中是否与合同实施计划相一致,合同执行中遇到的特殊情况及所采取的措施,合同风险控制的利弊得失,以及与分包商之间协调的问题,索赔和纠纷处理的经验。再次是要对合同签订的具体条款,特别是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条款的表达和执行利弊进行评价,如在某某工程项目施工中,合同形式为固定总价加变更合同,并有专用条款约定,钢筋、木材、水泥超出投标报价的5%时可予以调整,而在施工中遇商品混凝土价格大幅增长,在结算的审核中商品混凝土是否调价便形成争议,后经多次商讨,发包方才同意将商品混凝土的80万元差价支付给承包商,因此项合同中争议较多,随后公司召开会议将此项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及经验教训进行总结,企业在后来签订的合同中,将类似合同可调价部分材料明确化,具体细化到价格波动可调整的具体材料上,也为结算人员的工作带来便利。

6结语

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核心,对企业来说尤为重要,要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在建筑市场上牢固扎根,就必须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树立企业形象,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越战越勇。

参考文献:

[1]张剑锋.论加强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J].价值工程,2010(16):72.

[2]邓海霞.谈建筑工程合同管理[J].山西建筑,2012,38(8):273-274.

第6篇

1)招标阶段应认真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有关标准规范、现行定额编制,内容完整无遗漏,尤其是关于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必须明确,并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完全响应。必要时聘请造价咨询公司审核工程量清单,防止清单工程量出现缺漏项,并制定详细的评标办法,严格评审投标文件。2)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管理工作。首先在合同签订之前应进行详细评审:对照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由涉及工程技术、经济、法律等各专业人员共同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完备性,评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明确不可抗力、意外风险的范围,防止合同纠纷,减少索赔事件产生因素。其次合同实施前应进行交底:合同管理人员应将合同双方的职责范围、合同实施计划、工程款支付及结算、合同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合同风险范围及风险划分、违约条款等内容向现场人员进行交底。再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做好工程施工记录和日常的文件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在合同履行结束后,组织合同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等相关专业人员对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管理过程进行评价,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和教训,建立适合本企业的标准合同范本,从而降低合同风险。3)约束设计、减少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首先应给设计单位提供详细、有效的当地水文气象资料及本工程地质勘查资料等原始资料,其次应从合同方面约束设计单位,约定设计责任,督促设计单位严格按规范设计,减少设计缺陷,加强各专业间图纸会审及衔接,减少由于施工图遗漏、各专业间矛盾等出现的设计补充,把设计变更引发的索赔机会降到最低。4)明确业主代表及监理工程师职责范围,严格控制现场签证。首先要建立对业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的制约机制,明确职责,防止因业主代表或监理越权审批、专业知识不足或责任心缺失等而引起索赔。其次,业主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应公正及时履职,加强对现场签证的审核,严格审查签证事项发生的原因、范围及费用,明确责任划分。5)根据工程进度及时采购甲供材料和设备,合理安排进场时间,对采购产品质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不合格品流入工地。6)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严把工程质量关,避免延期支付引发索赔。

2建设单位在索赔发生时的应对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果施工单位提出索赔,建设单位需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首先审查索赔依据、索赔原因、索赔时间;其次审核索赔事件的发生是否为自己的责任、施工单位在索赔事件发生时是否采取了积极有效的减损措施、不可抗力及法规变化是否属于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能够合理预计的范围等;当索赔要求合理时,应仔细审核索赔款额。1)建设单位应及时收集、整编在施工期间的所有现场记录、书面文函、质量记录和报告以及各种声像资料等。文字内容应包括气象资料、双方往来信件、会议纪要、在场设备的数量性能参数及使用情况、现场停水停电记录、施工日志、检验报告、技术鉴定,工程中的特殊事件及处理记录等。这些资料是处理合同纠纷及索赔的主要依据,可以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如因地质条件变化发生地下抽水费用索赔,但定额包含了雨水的抽排,所以由“下雨引起抽水台班”便是关键参数。2)严格执行索赔时间。标准合同规定“索赔事件发生后28d内发出索赔意向,索赔事件结束后28d内提出索赔报告”[4]。索赔方如逾期提出索赔要求,则其胜诉权将得不到法律支持。如北京仲裁委员会2002年裁决的索赔争议案中,申请人某集团公司提出索赔的时间超过了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而被仲裁委员会认定为索赔无效[5]。3)严格对工期和费用索赔的审核。工期索赔重点审核内容:a.干扰事件是否发生在关键线路上;b.是否有重复计算;c.共同或交叉延期的判断。费用索赔重点审核内容:a.索赔报告计算基础的合理性;b.是否重复取费;c.评估停窝工损失的可能性;d.利润索赔的合理程度。4)提高反索赔意识。因施工单位责任造成工期延误、质量不合格等情况发生时,要主动进行反索赔。索赔报告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计算索赔费用时,要详细列明自己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管理人员成本、租赁费、附加监理费、直接经济损失等直接成本,还要考虑推迟联合试运转造成的赢利损失等。

3结语

第7篇

关键词:建设施工;合同管理;变更索赔

中图分类号: TU7 文献标识码: A

当前,由于建设工程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多数承包商都在合理范围内采取低价竞标,在此情况下,工程变更索赔的重要性日益突显。建设项目在中标后,工程变更索赔已成为承包商提高项目利润率,降低施工成本的主要手段。

一、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变更问题现状

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变更包含多项内容,例如工作内容的数量、工作质量或性质、工程的位置、标准、附加工作或者删减工作以及工作时间的改变等,总结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方式落后

我国工程合同的管理目前还是采用的传统的手工作业,管理中缺乏现代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在工程各方之间的合同沟通和协调上,还是单纯的采用纸质合同进行处理,不但效率上难以提高,在信息的准确性上也难免会出错或遗漏。目前国内还没有适用统一的现代工程管理软件,工程合同的变更信息在处理和反馈上也存在很多阻碍。

2、工程合同事先控制不到位

对于工程合同的管理变更问题,更多的人认为需要重新进行签证的认定和进行变更事项的谈判,但是这些工作只是合同变更的事后处理措施,并不是全部合同变更的内容。工程合同管理的事先控制也是变更的重要环节,事先的有效控制,不但能够使合同条款更加完善可行,减少变更问题,对于发生的变更也能进行正确的指引,起到有效的保障作用。事先控制的不到位,产生变更问题就必然会引起多次的谈判,增加成本、浪费时间。

3、工程合同事中管理的不到位

工程合同的管理是贯穿整个项目的全过程的,对于工程合同的变更管理也是一个过程,但是目前大多数的工程单位都只在工程实施阶段进行合同变更的控制与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却缺乏对合同变更的管理和重视。整个项目的实施都是以决策阶段的决策和设计作为依据的,也就是说决策的内容和设计的内容直接决定着施工中的变更事宜,因此提高决策和设计阶段的工程合同管理才是控制变更的最重要内容,才能真正的降低因合同变更造成的各种不良影响。此外,工程合同变更管理的相关制度规范和程序规定、执行的不到位,责任不清晰等也都影响着工程合同的变更管理,针对我国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变更问题的严重性,控制变更产生的风险,降低对工程的影响就成为了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

4、合同主体不符合相应的法定要求

在当前的施工中,通常情况下都是“包工头”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在领取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证时,根据相关的要求,施工企业与具有劳务分包资质企业单位之间的劳务合同是必须要提供的资料。但是,在这方面劳务公司在国家制度面前只是一个摆设,是一个被挂靠的皮包公司。在实际的现场施工过程中,班组的日常工作依然通过“包工头”进行组织和管理,在这些班组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根本不存在正规有效的用工合同。一般情况下,“包工头”往往直接与施工单位签订相应的合同,甚至直接与项目部签订相应的合同,以及“包工头”签订合同后通过分包的方式转给其他包工头的现象在当前的施工企业中普遍存在。

二、工程变更索赔的方法

1、多角度探寻索赔方向,制定灵活的索赔策略

工程在建期间,合同双方通过工程索赔实现利益最大化已成为建筑行业中的一项惯例。施工过程常常会受到自然因素和非自然因素的影响而造成进度拖延,有的会因为设计图纸、合同条款、规范、一系列标准文件等的变更受到影响,难免发生索赔事件。而如果有明确的索赔方向,并制定针对性的索赔策略,将有利于变更索赔顺利实施。成本管理中出现与合同内容不相符的成本项才想到变更索赔,但为时已晚,在索赔方面已处于被动地位。在变更索赔阶段,提前依照合同内容确定索赔方向,进一步明确索赔流程和具体实施办法,用以指导实践工作。在深刻理解业主合同条款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合同落实过程中有利的因素,同时针对其中潜在的问题提前采取预控措施来规避变更索赔风险,彻底扭转变更索赔中的被动地位;另一方面,要强化公关力度,就合同中不合理的部分及时与对方磋商,以进一步修缮合同内容,为施工单位赢得更多的获利空间,同时为后续的索赔争取主动权。工程索赔要从设计环节开始就注重索赔资料的搜集,需要在施工前明确索赔方向,确定索赔策略,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重点关注可能发生变更的环节或施工内容,而不是在发现现场情况与合同内容不符时才临时发力自乱阵脚。应该广泛搜寻一切可以作为变更索赔的证据或条件,尽量在合乎法理的范围内最大限度扩充利润空间。如果现实条件不利于变更索赔,也应该创造条件,实现索赔目标。

2、合同签订及审查工作要做好

在签订合同时,以该工程的相关文件及国家规定的合同标准来起草合同文本,对待建工程的特点必须要考察,选取合适的价格调整及发包条件等,各条文条款应明确,合同内容应清晰,拟定草稿后,对合同草稿,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审查。

3、控制变更审批

变更可分为政策影响或业主要求的如设计功能改变或工程内容的增减和建设材料、非强制性的工期变更等两种。在变更发生前应弄清变更的根源,随后确定其是否必须发生变更还是可采取其他方案代替,对是否出现变更应听取设计及专家的意见,必须变更的一定要坚持变更,对有必要变更的则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采取集体决策并征求专家意见的方式,可不变的则应从成本控制出发而坚持不变。

4、树立合同法律意识,规范合同管理

了解合同的相关知识,应组织相关技术及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明确企业内合同管理条例,并依据合同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制定出适合于企业自身的合同管理制度,组织相应的管理机构,对整个项目管理工作进行统一调度及指挥,以合同管理为核心,设立各级合同管理部门,建立检查,统计以及报告制度,配置相关的合同管理技术人员,使合同管理工作趋于规范化,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

5、加大合同管理力度,做好合同实施管理

严把合同审查关,将合同管理工作作为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加大合同履约的管理力度,做好合同的实施管理工作,坚决避免垫资,欠资施工现象,一方面以合同为依据及时解决项目造价等方面的问题,另一方面为避免反索赔的发生,要积极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

6、建立和完善企业合同管理体系

根据合同法和有关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进行建立和完善。对于合同法来说,就是实际运用合同理论。建国以来,尤其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通过不断总结合同管理经验教训,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中已经纳入了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条文。

7、重视监理工程师的作用

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必须先报监理工程师,判定索赔条件是否成立以索赔成立后其索赔要求是否合理为准,计算是否正确或准确,待做出结论后报业主批准,并通知承包商。合同文本确定了索赔程序由监理工程师主导,是基于以下考虑: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管理中的责任、地位,对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事件发生的原因、责任和影响较为清楚;某些事件对承包商造成额外的费用支出或工程延期,可能是由于监理工程师为协调合同问题顺利履行而的变更指令导致的,由监理工程师处理更为有利。重视与监理工程师的良好、融洽的合作关系,可以创造良好的签证索赔环境。

8、索赔所需各类资料收集整理齐全,形成有效地索赔证据

索赔成功的主要依据是合同文件和法律及与此有关的证据。根据合同法,没有签证而需要索赔的,承包人应当设法固定其他证据(如会议纪要、往来函件、人证、书证、视频、录音、录像、照片等)为索赔基础。因此索赔资料具有全面性,涵盖施工全过程特点。因此在施工开始就应关注与索赔相关的资料的收集。索赔证据必须具备及时性,通常后补的证据很难被对方认可。索赔报告中所涉及到的问题都应有相应的证据,因业主退回报告,要求补充证据而延迟索赔的解决,将损害承包商在索赔中的有利地位;索赔证据必须有法律证明能力,相关索赔证据必须是索赔事件发生时的书面文件,禁止口头承诺、口头协议等无效行为。相关文件必须经对方签署认可,且为决定性决议。

结束语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从施工合同的签订到工程竣工,始终存在着索赔的发生,做好合同管理,正确认识索赔理论,提高索赔意识是做好索赔的前提条件。施工企业要减轻自己的风险,必要充分利用索赔手段,赢得效益。施工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做好变更索赔工作,它对提高管理素质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乔治强.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下的承包人索赔[J].山西建筑,2012年07期.

第8篇

关键词:施工企业原因分析索赔工作

近年来我国工程项目建设迎来了新的发展高峰,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也不断完善,其中,合同管理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费用索赔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施工企业为争取自身经济效益不受损失,索赔意识不断增强。在施工过程中,受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总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突况,这些客观因素增加了企业的额外费用,延长工期,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各个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根据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出赔偿。

一、产生费用索赔的原因分析

在施工过程中,因各种因素造成的额外费用索赔现象非常多,综合分析,主要有以下几大方面:

(一)发包人违约

发包人违约常常表现为没有为承包人提供合同约定的施工备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付款等。工程师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如未能及时发出图纸、指令等也视为发包人违约,如:提供施工场地方面不及时,影响施工工期;提供施工场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材料不及时,由此造成施工企业不能正常施工,导致人工窝工、机械闲置等,这严重损害了施工企业的经济利益,给施工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二)不可抗力事件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施工内同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施工过程中常遇到如:地震、台风、水灾,、发现地下珍贵的文物古迹等。

(三)合同缺陷

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合同本身可能存在不严密或不合理的条款,合同中的漏洞和错误现象也是存在的。对合同中存在的较大的错误和漏洞,合同缺陷监理单位要给以解释和说明,不然由此增加的经济损失会给施工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

(四)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表现为设计变更、施工方法变更追加或者取某消些工作、合同其他规定其他变更等。

(五)工程师指令

工程师指令有时也会产生索赔,如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速施工、进行某项工作、更换些某材料、采取某些措施等

(六)其他第三方原因

其他第三方原因常常表现为与工程有关的第三方的问题而引起的对本工程的不利影响。如发包人提供的原材料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

二、施工现场索赔计算分析――以地质条件变化、设计变更为例

由于地质条件变化、设计变更给工程造成各种损失或费用增减,对非承包人原因造成或风险范围内,承包人在提出工期索赔的同时,还可以提出与工期有关的费用索赔,例如窝工费,材料上涨费,机械闲置费,工地管理费等。

例如,人工损失费的计算。合理的索赔应考虑如由于索赔事件的干扰,现场无法施工,此时的人工损失只能按窝工标准索赔,而不能按正常标准工资索赔:以案例为例说明。

某工程综合办公楼工程由10层主楼和3层辅楼组成,其中主楼工程主要包括基础工程、主体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室外工程为配套工程,建设单位(甲方)与施工单位(乙方)签订了承建该办公楼的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286d。合同约定,工期每提前(或拖后)1d天奖励(或罚款)3000元。其中,主楼的相关工作均处在关键线路的关键工作。合同约定人工费标准为40元/工日,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25元/工日,工程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等综合取费率为30%。事件1:主楼基坑开挖过程中,遇到局部软土层,乙方应甲方指令配合地质复查,配合用工8个工日。后又根据批准的地基处理方案,进行地基处理增加费用3万元。因地基复查使基础施工工期延长2d,人工无事可作12个工日;事件2:在辅楼施工中,由于设计尺寸不当,甲方要求对已完部分拆除,重新施工,增加用工22个工日,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增加3万元,楼主体工期延长2d。

该案例涉及的问题主要:索赔的现由?乙方可以向甲方索赔的工期及费用数额? 

事件1:

理由:因地质条件的变化引起的,属于甲方应承担的风险,由于事件发生在关键线路的关键工作上,所以可以索赔费用和工期。

索赔款额=(8×40+12×25+30000)×(1+30%)=39806元

工期索赔2d

事件2:

理由: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属于甲方应承担责任,可索赔费用,但发生在非关键线路的非关键工作上,不能索赔工期。

索赔款额=(22×40+30000)×(1+30%)=40144元

三、做好施工现场的费用索赔工作

(一)成立健全的索赔机构

一个健全的索赔机构能够对索赔工作进行完整、科学和详细的规划,索赔机构中的领导小组可由项目经理领导、各专业施工负责人、施工员组成。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总结上月或上个季度的索赔工作,讨论和布置下月的索赔工作,这对施工过程中的费用索赔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注意资料的积累

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认证资料,同监理、发包人、设计单位等研究的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的会议应当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会议参加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同时应建立严密的工程日志,包括工序验收、计量纪录、抽查试验记录以及发生的可能影响到合同协议的事件的具体情况等,同时还应建立业务往来的文件编号档案等业务记录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

(三)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

索赔发生后,必须依据合同的准则及时地对索赔进行处理。在索赔的初期和中期,可能只是普通的信件往来,拖到后期综合索赔,将会使事件进一步复杂化,索赔文件及其根据说明材料连篇,大大增加了处理索赔的困难。处理索赔还应注意计算索赔的合理性,如对人工窝工费的计算,实际补偿的应是工人由于更换工作地点及工种造成的工作效率的降低而发生的费用。

(四)正确处理好各方的关系

要想索赔成功,监理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索赔与业主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承包商的索赔很大程度上与业主的态度密不可分。因此,在索赔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与业主和监理的关系,以诚信为主,加强服务,建立信任,树立良好的信誉。在交往过程中要互相信任,建立友好合作的关系。

(五)注意谈判沟通技巧

要想取得索赔的成功,谈判必不可少,谈判的技巧在谈判过程中至关重要。谈判前要对对方有全面详细的了解,做好周密的谈判准备;谈判过程中要注意保持良好的态度,不卑不亢,谈判中讲究策略,统一谈判口径,然后根据现场情况随机应变,掌握主动权。

四、结束语

施工索赔是一种正当行为,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应重视并善于索赔,施工过程中注意资料的积累,及时合理索赔,索赔过程中注意沟通技巧和谈判,也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减少工期、经济损失,提高索赔成功概率。

参考文献:

[1]潘翔,程文香.浅议施工企业如何做好施工索赔工作[J].人民长江,2010

第9篇

关键词: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管理;控制措施

引言

在我国积极建设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国家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在高标准要求下,建筑施工阶段的资金预算也随之增多,以保证工程质量。因此,施工单位也对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越来越重视,希望把投资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切实保障整个工程的投资回报最大化。所以加强对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已成为现代建投行业关注的核心内容。

一、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概述

工程造价管理涉及建设单位的各个部门,是贯穿整个施工建设过程的大课题。它具有涵盖部门多,涉及专业领域广的特点,因此施工阶段造价同时也是一大难题。工程造价管理要把握住一个核心和两个基本点,一个核心是实事求是的态度,两个基本点是合理确定以及有效控制。实事求是的态度即是造价管理的核心也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的前提。首先,编制工程造价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的反映整个建筑行业的平均水平。而后在工程造价上体现合理性和科学性,最后有效控制是方法手段,控制造价不超出设计预算,再通过科学的安排施工,减少资源浪费,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对施工企业来说,施工阶段造价管理是是施工管理的核心和关键,施工单位应予以足够的重视,造价管理质量的高低会直接或间接影响施工进程和工程经济效益,同时更是一个企业管理水平和实力的真实反映。

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管理及控制创新措施

1、创新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对于施工进程极为重要,其质量在一定意义上决定了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高质量的施工组织设计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施工浪费、控制施工造价。施工组织造价如此重要,所以工程建设企业都应该认真研究提高施工组织造价质量的有效措施。要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就要落实好以下几点:第一,在编制组织设计前要做好充分的调查,调查项目实施地区的气候、地理条件以及经济发展状况,还要掌握施工企业自身的设备型号和工艺技术状况;第二,编制时要根据施工企业的实际工程水平,对选择施工技术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并结合经济效益来综合考量,实现组织设计的优化;第三,在编制时还需要结合施工工地的实际状况,对现场采用最科学的布局,让施工人员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以便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从而为节约施工开支打下基础;第四,在编制施工组设计时,要尽量缩短工期间歇保证工程提前完工,还要减少材料浪费节省资金开支。

2、人工、设备、材料费用的合理控制

建设工程施工周期越长,材料消耗和工人工资的支付就会比投标时的预算超出越大,还有其他的如银行贷款利率以及汇率等都会发生改变,使得工程预算失控。因此,造价控制人员要注意信息收集并及时做出调整,这样就能是将造价管理变成一种动态管理,使之服务于施工阶段的整个过程。

(1)努力控制人工费用。建筑施工需要大量使用人力,所以减少人力费用支出对降低建筑成本有极大的帮助。经过长期施工经验总结,合理调配施工工人、精确计算用工数、工序衔接科学化综合使用能有效地缩短工时并减少用工人数。

(2)材料价格是工程造价中一大部分,占有较大的比例,而工程材料的价格管理又往往非常困难。要做好材料价格管理就应遵循以下几点:第一,充分了解各种工程材料的市场价格,做好材料的甄别工作,在保证工程质量原则上,选择性价比高的材料;第二,比较各家材料供货商的价格,统计好材料的用量,通过大量采购来降低材料价格,并与有信誉的供货商保持长期合作,为今后材料采购做好准备工作;第三,经常关注材料价格的变化动向,做到及时预测材料价格涨跌,从而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3)实行限额领料办法。根据现阶段进行的工程任务,根据劳动定额来发放材料。具体流程是:首先在进行某个施工前发给施工工长任务单,由管理人员核算,统一发放材料,并在月底开展核算工作,对超领班组进行批评,奖励节约班组。

(4)降低运输成本。因为材料和设备一般都重量大、体积大,因此运输成本也会很高,为了降低运输成本可以采取就近购买。在设备和原材料出现故障和质量问题需要维修与退换货时,也节省了时间和运输费用。

(5)合理安排好机械设备的使用。施工需要许多机械设备,而施工部门不可能购买那么多设备,所以多数选择租用当地设备,这样就需要考虑机械设备的租赁费用。因此合理安排好设备的使用顺序,减少设备闲置时间,就能有效减少设备租赁时间,从而节省了设备费用。

3、重视加强合同管理

在施工期间施工方与建设单位有可能发生纠纷和索赔事件,一旦发生就会导致工期延误和设备限制,这样就会大大增加施工人员工资支出和设备租赁费用,造成成本增加。因此必须重视承包合同,一切按照合同办事,在有需要更改之处一定要事先与建设单位沟通,才能确定更改方案。施工方在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之前,一定要配备专业法律工作者,对合同进行仔细研究,明确合同的内容和范围,明确各方应尽责任和享有的权利,尽量规避合同中存在的漏洞以保证合同的公平性、严密性。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若发现了问题要及时沟通、处理。

4、正确处理并防范施工索赔

对于工程量较大的项目,一般施工周期较长,由于建筑工地都在露天进行,受环境、设备、材料和人为因素影响很大,所以经常出现索赔现象。施工方会在施工期间寻求索赔来获取更多利润,这就需要建设单位有熟悉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专业人员以及专业的法律人员,能根据承包商提交的工期延误及费用索赔材料,结合专业知识进行分析、辨识,并和施工方沟通,然后遵循以下几点来公正的处理好索赔事件:

第一,确定索赔报告提交时间,如果报告超出了合同规定的时间跨度,索赔就自动失去法律效力;第二,满足时间限制要求后,就要对报告的内容加以辨析,这时就要对照监理工程进度日记,了解影响工程的自然和人为因素,甄别索赔报告内容的可靠性;第三,责任认定,合理的划分责任,如果是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导致承包商施工费用超支,就按照索赔程序,给予施工方一定的经济赔偿。

由于索赔事件多发生在施工过程中,不但会延误工程进度还会影响建设单位和施工方的合作关系,为以后工程上的沟通增设障碍,因此,尽量避免或减少索赔发生索赔是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的工作重点。做到以下几点就能有效避免索赔事件发生:

(1)积极收集涉及到索赔认证的资料,并作为资料备案;

(2)对监理方要严格要求其尽到其职责,严格监督承包商施工,避免工期延误而造成索赔事件发生;

(3)总结工作经验,预先做好工程计划。例如某些施工方可能因为遇上雨季或是自然灾害等,导致施工进度延误,那么建设单位就有责任赔付其损失。如果工程管理人员经验丰富,能够充分考虑自然环境因素,合理安排开工时间,不但能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还能避免索赔发生;

三 小结

通过多年建设经验总结,许多建筑施工企业都意识到建设成本管理的重要性,建设成本不但影响工程的经济效益,对企业的长期发展非常不利,长此以往必然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因此要想更好的控制施工成本,那么工程造价管理必须要推陈出新,采取多种方式严格把控工程造价。

参考文献

[1]王新涛,克服弊端 科学实施建筑工程施工阶段招投标造价控制[J],中华民居,2011年0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