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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合同管理

时间:2023-06-11 08: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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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合同管理

第1篇

【关键词】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FIDC合同条件

引言

二战之后,世界的经济进入了一个相对较稳定的时期,全球的建筑业随着经济的平稳发展得到了快速地发展及提升。随着全球建筑业规模的不断“膨胀”,一个份额巨大的国际工程项目承包市场就应运而生了。本文就是为了能够使国际工程的承包和合同管理能够更加地趋近于标准化,在实际的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管理中采用的了FIDC合同条件在合同管理中对国际工程合同变更的应用,探讨了国际工程承包管理中的工程变更的具体应用和程序、国际工程变更与索赔之间的关系。

1 概述

1.1 国际工程承包

所谓国际工程承包,指的就是一项以工程建设为重要对象的、特点为跨国经济技术的综合性的技术经济交往及商务实践活动。国际工程承包主要通过国际间的招投标,由具有法人地位的承包商与国际工程项目业主之间按照一定的价格和其他条件来签订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对双方的权利及义务进行约束和规范,承包商与业主都要按照合同的要求来办事。

1.2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4]

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工程项目承包的范围日益广泛,且适用于比较广泛的经济项目,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三大类经济项目:(1)基础设施及土木工程项目;(2)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项目;(3)制造业工程项目。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类型也可以分为三大类,即(1)总价合同,即在一个国际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中已经对承包价格进行了规定,业主按照承包合同中的规定分批次或者是一次性地付清工程款。(2)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相对于总价合同而言的,指的是按照合同的单价来支付工程款。(3)成本加酬金合同。指的是业主将工程的成本所需的成本费用以及双方商定的管理费和利润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一种合同形式。

2 FIDC合同与国际工程承包

2.1 FIDC的涵义

FIDC的的英文缩写为Federation International Desingenieus Consils ,翻译过来即为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C成立于1913年的英国,二战结束之后,随着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FIDC迅速发展起来。迄今,全球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加入其中而成为会员。中国于1996年加入,这就使得FIDC迅速壮大。

2.2 FIDC与国际工程承包变更

当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技术规范出现了让业主不够满意的情形时,业主就会根据这些因素的变化而对工程项目加以更改,使得工程项目某些部分的质量、形式以及施工的顺序等方面均发生变化。这就称为工程变更。在FIDC的条款规定中,国际工程承包变更是一个重要的内容。

2.2 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分析

工程项目的业主应该在工程项目合同专用条款中制定合理可行的工程变更处理程序,并保证在实际的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地按照合同中的变更程序进行施工。笔者通过查阅相关的资料及实际的工程经验,先将工程变更的程序罗列如下几点:

2.2.1 首先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是工程师)需要准备一份经过授权的申请书,指出该项目需要变更的地方、费用估算以及工程项目变更的依据和理由;

2.2.2 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或工程师将申请材料准备完毕之后,需要上交给工程项目的业主,业主需要对该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地查看,待其对申请进行了批准之后,此时项目负责人需要与承包商共同协商下即将变更的项目的价格,对变更工程的价格进行确定;

2.2.3 如果价格等于或少于批准的总额, 则工程师有权向承包商必要的变更指示,如果价格超过批准的总额, 工程师应请示业主进一步给予授权;

2.2.4 在紧急情况下, 不应限制工程师向承包商他认为必要的此类指示。如果在上述紧急情况下采取行动, 他应就此情况尽快通知业主。

根据如上关于工程变更的程序的描述,可以将上述的五个国际工程变更的程序用下述拓扑图来表示:

图1 国际承包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2.3 工程变更与施工索赔之间的关系分析

对于工程变更和施工索赔两个概念之间的界限,有很多人都不能够很好地辨别。笔者通过查阅相关文献,看到很多文献中经常将二者混淆视听,因此笔者认为对于二者的区别进行澄清显得十分有必要。究其原因,可以知道施工索赔主要是由于工程变更、业主原因(主要有工程图纸、征地以及支付等发生了延期)、施工的自然及社会条件发生的变化、业主风险、物价原因、工程效率低下等方面,而工程变更仅仅是施工索赔产生的原因中的一个方面。工程变更与施工索赔在处理程序上有着本质的、较为明显的区别(施工索赔和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均有三步,但是却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主要区别可以用下表1所述。

表1 工程变更与施工索赔处理程序上的差别

项目 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发生前工程师同承包商协商变更支付价款 工程师发出工程

变更指令 承包商实施工程变更

施工索赔

施工索赔事项发生后, 承包商发出施工索赔通知, 提出索赔要求 承包商报送同期记录,索赔事项结束后, 在规定时间内, 承包商报送索赔报告及总帐单 合同双方协商解决施工索赔支付 业主、工程师决定索赔支付款

由以上对工程变更以及施工索赔在处理程序上的区别的分析可知,二者存在如下的区别:(1)工程变更的价款在工程项目施工之前就已经确定好了,而施工索赔价款却恰恰相反,在一个工程项目在索赔事项结束之后才确定;(2)工程变更时,工程项目价款的确定需要工程师与承包商共同协商而定,而施工索赔款的确定权却在于业主和工程师,承包商却处于被动的地位。(3)施工索赔中,业主可以向承包商提出反索赔,但是工程变更却不同,只有业主和工程师有权作出工程变更, 承包商只能要求工程变更, 没有决定权。

由上述对施工索赔的定义可知,工程变更仅仅是施工索赔的一个方面,这就是说发生了工程变更并不代表施工索赔就会产生,按国际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一般原则, 发生工程变更后由工程师确定变更工程单价并报业主批准。如承包商对此无异议, 则按合同正常程序支付。此时, 承包商不存在施工索赔问题。只有当承包商认为工程师确定的单价不合理时, 承包商可就他认为的不合理款项进行施工索赔。在这个过程中, 承包商对变更工程单价的认可与否是确定下一步是否进行施工索赔的分界点。

3 结论

综上所述可知,在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对工程变更的正确认识,非常有利于对工程项目的正常开展,也能够保护施工项目各方的利益。在这其中,无论是工程项目的业主,还是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承包商,都应该对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进行熟悉的掌握和了解,如果一个工程项目在发生某些纠纷时,完全可以按照程序进行处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

参考文献:

[1]李太成,申明亮. 国际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工程变更研究[J].湖北水力发电,1999(2).

[2]张久国.论施工承包商工程合同风险管理[J].科技资讯,2008.

[3]吕文学.国际工程合同管理[M].化学工业出版社,2O06.

[4]高建海.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管理中应注意的几个因素[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3,13(6).

第2篇

【关键词】 工程承包合同 风险管理

1. 概述

在任何经济活动中,要取得盈利,必然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这里的风险是指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它如果发生,就会导致经济损失。一般风险与盈利机会同时存在,并成正比,即经济活动的风险越大,盈利机会则越大。

由于承包工程的特点和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承包工程风险很大,范围很广,这往往是造成承包商经营失败的主要原因。在现代工程管理中,风险管理已成为衡量承包商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2. 承包工程的风险

承包中常见的风险有如下四类:

2.1工程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风险

2.1.1现代工程规模大,功能要求高,需要新技术,特殊的工艺,特殊的施工设备,工期紧迫。

2.1.2现场条件复杂,干扰因素多;施工技术难度大,特殊的自然环境,如场地狭小,地质条件复杂,气候条件恶劣;水电供应、建材供应不能保证等。

2.1.3承包商的技术力量、施工力量、装备水平、工程管理水平不足,在投标报价和工程实施过程中会有这样或那样的失误,例如:技术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和组织措施存在缺陷和漏洞,计划不周,报价失误。

2.1.4承包商资金供应不足,周转困难。

2.1.5在国际工程中还常常出现对当地法律、语言不熟悉,对技术文件、工程说明和规范理解不正确或出错的现象。

2.2业主资信风险

业主是工程的所有者,是承包商的最重要的合作者。业主资信情况对承包商的工程施工和工程经济效益有决定性影响。属于业主资信风险的有如下几方面:

2.2.1业主的经济情况变化,如经济状况恶化,濒于倒闭,无力继续实施工程,无力支付工程款,工程被迫中止。

2.2.2业主的信誉差,不诚实,有意拖欠工程款。

2.2.3业主为了达到不支付,或少支付工程款的目的,在工程中苛刻刁难承包商,滥用权利,施行罚款或扣款。

2.3外界环境的风险

2.3.1在国际工程中,工程所在国政治环境的变化,如发生战争、禁运、罢工、社会动乱等造成工程中断或终止。

2.3.2经济环境的变化,如通货膨胀、汇率调整、工资和物价上涨。物价和货币风险在承包工程经常出现,而且影响非常大。

2.3.3合同所依据的法律的变化,如新的法律颁布,国家调整税率或增加新税种,新的外汇管理政策等。

2.3.4自然环境的变化,如百年未遇的洪水、地震、台风等,以及工程水文、地质条件的不确定性。

2.4合同风险

上述列举的几类风险,反映在合同中,通过合同定义和分配,则成为合同风险。工程承包合同中一般都有风险条款和一些明显的或隐含着的对承包商不利的条款。

3. 承包合同中的风险分析

3.1承包合同风险的特性

合同风险事件是指合同中的不确定性。它有两个特性:

3.1.1合同风险事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但一经发生就会给承包商带来损失。风险的对立面是机会,它会带来收益。

3.1.2合同风险是相对的,通过合同条文定义风险及承担者。在工程中,如果风险成为现实,则由承担者主要负责风险控制,并承担相应损失责任。所以对风险的定义属于双方责任划分问题,不同的表达,则有不同的风险,则有不同的风险承担者。

3.2承包合同风险的种类

具体地说,承包合同中的风险可能有如下几种:

3.2.1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

一般工程承包合同中都有明确规定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条款,常见的有:

⑴工程变更的补偿范围和补偿条件。例如某合同规定,工程变更在15%的合同金额内,承包商得不到任何补偿。则在这个范围内的工程量可能增加是承包商的风险。

⑵合同价格的调整条件。如对通货膨胀、汇率变化、税收增加等,合同规定不予调整,则承包商必须承担全部风险。

⑶业主和工程师对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的认可权和各种检查权。在国际工程中,合同和合同条件常赋予业主和工程师对承包商工程和工作的认可权和各种检查权。

⑷其他形式的风险型条款,如索赔有效期限制等。

3.2.2合同条文不全面、不完整,没有将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全面表达清楚,没有预计到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

3.2.3合同条文不清楚,不细致,不严密。承包商不能清楚地理解合同内容,造成失误。这里有招标文件的语言表达方式,表达能力,承包商的外语水平,专业理解能力或工作不细致等问题。

3.2.4发包商为了转嫁风险提出单方面约束性的、过于苛刻的、责权利不平衡的合同条款。

3.3合同风险分析的影响因素

合同风险管理完全依赖风险分析的准确程度、详细程度和全面性。合同风险分析主要依靠如下几方面因素:

3.3.1承包商对环境状况的了解程度。要精确地分析风险必须作详细的环境调查,大量占有第一手资料。

3.3.2对招标文件分析的全面程度、详细程度和正确性,当然同时又依赖于招标文件的完备程度。

3.3.3对业主和工程师资信和意图了解的深度和准确性。

4. 合同风险的对策

对合同风险一般有如下几种对策:

4.1在报价中考虑

4.1.1提高报价中的不可预见风险费

对风险大的合同,承包商可以提高报价中的风险附加费,为风险作资金准备。

4.1.2采取一些报价策略

在国际工程中,许多承包商采用一些报价策略,以降低、避免或转移风险。

4.1.3在法律和招标文件允许的条件下,在投标书使用保留条件、附加或补充说明。

4.2通过谈判,完善合同条文,双方合理分担风险

通过合同谈判,完善合同条文,使合同能体现双方责权利关系的平衡和公平合理。

4.2.1充分考虑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在合同中予以详细地具体地规定,防止意外风险。

4.2.2使风险型条款合理化,力争对责权利不平衡条款,单方面约束性条款作修改或限定,防止独立承担风险。例如:

合同规定,承包商应准时开工,则同时应规定,业主在规定日期内为承包商的劳务人员、机械设备的入关办好各种手续。

4.2.3将一些风险较大的合同责任推给业主,以减少风险。当然,常常也相应地减少收益的机会。

4.2.4通过合同谈判争取在合同条款中增加对承包商权益的保护性条款。

4.3购买保险

工程保险是业主和承包商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一般在招标文件中,业主都已指定承包商投保的种类,并在工程开工后就承包商的保险作出审查和批准。

承包商应充分了解这些保险所保的风险范围、保险金计算、赔偿方法、程序、赔偿额等详细情况。

4.4采取技术的、经济的和管理的措施

在承包合同的实施过程中,采取技术的、经济的和管理的措施,以提高应变能力和对风险的抵抗能力。

4.5在工程过程中加强索赔管理

用索赔和反索赔来弥补或减少损失,这是一个很好的,也是被广泛采用的对策。

4.6其他对策

4.6.1将一些风险大的分项工程分包出去,向分包商转嫁风险。

4.6.2与其它承包商合伙承包,或建立联合体,共同承担风险等。

结语

通过对工程承包合同中荐在风险的分析探讨,能使承包商有效地对合同风险进行管理,从而规避风险、管理风险,尽可能地取得盈利机会。

参考文献:

第3篇

关键词:施工合同 合同管理措施 风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双方商定的建设工程,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合同风险是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环境与技术、经济方面、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等情况发生变化导致的损失。慎重分析研究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因素,加强施工合同管理,采取有效措旋,防范工程承包中法律风险的发生。

1建设工程合同法律风险分析

1.1施工合同签订方面的风险。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当事人意思表述是否真实;合同内容和形式是否全面、或未能针对性地拟订解决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工程的保险和索赔、工程款的拨付、合同解除等具体情况的条款。这些问题通常都会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条款不平等,存在着单方面的约束性,责极利不平衡,使承包方在极其苛刻的条件下,被动地承受着质量、工期、资金等多方面的风险。比如索赔条款本应是合同的主要内容,但在许多合同中却闭口不谈;又如误期罚款条款,几乎所有合同中都有详细规定,而且罚则极严,但提前工期奖励从不细说。

合同文字不严谨,语言叙述不准确,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发争议。有效合同的订立,应当有准确、明晰的文字来体现。但有些合同签订时由于人为的或客观的原因,对合同条款拿捏不准或措辞含混不清,或对承包人的义务规定得非常具体,而对其应享有的权利则一笔带过,甚至对有些关键事项含糊其词。比如有些工程承包合同中在有关追加款额的条款中写道:“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可增加款额”这类字句。那么,何为重大设计变更则并无细则说明。一旦出现类似情况,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往往便会视情随意曲解。

1.2发包人资信因素。发包人履约能力差,存在着拖欠工程款的风险。由于发包人经济情况发生变化,无力支付工程款;或发包人的信誉差,不诚实,建设资金缺乏或违规工程的存在,使后续资金不能按时到位。

1.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或付款,或者发出错误的指令。

1.4合同选择的分包商不当,会遇到分包商违约,不能按量按时完成分包工程,影响了整个工程的进度或发生经济损失。

1.5经济方面的风险。市场价格不稳定,存在着劳动力市场、材料市场和设备市场价格变化大,直接影响着工程的承包价。建筑工程的合同标的,存在着先定价后成交的价格风险。合同的标的需要一定的过程才能完成,受市场经济等多种因素影响人工、材料的价格时常发生剧烈波动,固定价合同、包干价合同的签订均给承包人带来较大的风险。

1.6管理和技术方面、环境风险和工程量的变更、经济签证的风险。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设计施工图的更改,施工的自然条件和作业条件的意外变化等,使工程量增加。而发包人不按时签证或回复联系单,给承包人带来利益损失的风险。

上述列举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存在的主要风险,从风险表现来看,这些现象属于合同风险管理的范畴。因此,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合同管理体系,防范和规避市场中的合同风险,切实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防范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律风险

2.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使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专业化、正规化,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到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合同管理人员的组成应以法律顾问为核心,由企业的管理人员组成,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负责管理合同的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制度网格:一是指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和程序,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规章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二是指企业各层次都应有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的评审制度;委托制度;合同考核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帐、统计及归档制度。同时,还要将这些合同管理制度与建设工程合同投标报价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有机结合起来,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建设的始终。

2.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一是合同管理人员要具备现代化管理知识,精通和掌握有关工程施工阶段的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及合同签订和变更、索赔程序;同时还要具备工程管理、造介管理知识和实际运用的能力。二是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和培训。随着建设市场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需要对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使其在岗位上成才。三是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其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2.3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在工程投标阶段,认真研究和全面分析招标文件,详细审查图纸,复核工程量,研究投标策略,报价准确合理,是减少风险的潜在因素。

2.4加强合同履行管理,分析工程风险。积极推行合同管理目标制,其目的是通过在工程项目承包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监督和协调等工作,促使建筑企业内部各部门、各环节互相衔接、密切配合,以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项目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合同目标管理的过程是一个动态过程,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为实现预期的管理目标,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对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行为实施有效管理的活动过程。这个过程主要包括:合同订立前的管理、合同订立中的管理、合同履行中的管理以及合同纠纷管理。

第4篇

【关键词】工程施工;分包商;合同管理

一、分包合同的内容及注意事项

(1)工程协调。合同中需明确所分包的工程范围、内容以及为承接工程所承担的相关任务,对于各专业的工程界面都应该有明确的划分跟合理的搭接。(2)价格协调。总包合同的报价中包括了分包合同的报价,分包报价水平直接影响到总包合同的造价以及竞争能力。分包合同是在总包合同签订后才进行签订的,因此,分包商应该积极配合总包商进行总包合同的签订工作,确保双方的最大利益。(3)时间协调。分包合同要像总包合同一样,明确有关分包商工作的时间期限以及工程中合作部门间的时间关系,明确工程延误后的所有责任问题。(4)技术协调。分包合同中应该明确指出各分包队伍的具体工作职责及该队伍所涉及的工程技术,确保工种间的技术协调能够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和完成。(5)风险协调。建筑施工承包合同往往都会有风险的存在,一般总承包商会将自身和容中的风险分摊在分包单位上,所以分包企业应该认真分析分包合同,为工程开展和面临的问题做好相应准备。此外,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工程内容的变更等问题,随之而来的将是合同变更,分包商需要注意相关合同条款。在工程出现问题而需要索赔时,为确保双方利益,分包商需要全力协助承包商工作。需要注意的是,在合同签订之前,除了认真了解分包合同之外,还要仔细了解工程施工的某些相关部门及单位,比如其他分包商,要了解分包商的大体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以确保工程开展过程中能够良好的配合,确保施工进度,还有材料商、以及其他合作伙伴,一定要降低工程风险,保证工程的整体进度。

二、施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商需要监督和控制的有施工成本、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而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围绕着分包合同展开的,是一个全面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因此,施工监督过程便是分包合同的履行和管理的过程,需要分包商在项目实施的全部过程中,需要认真分析合同,认真做好分包合同的管理工作。(1)业主。在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分包商会有同业主打交道的时候,在同业主进行交流的过程中,要同业主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为后续合作打好必要基础。(2)设计部门。设计部门对整个工程方案的和施工效果具有重要的监督作用,工程的变更同设计部门有着非常大的关系,因此,分包商应该格外重视设计部门,同时还可以通过设计部门对施工进行优化,方便工程的顺利进行。(3)监理。监理,是负责管理整个施工工程的预算、进展速度等问题的部门,分包商同样需要认真对待。(4)其他分包商。搞好分包商之间的关系,对工程的开展同样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部门间的合作,工作的协调开展,对项目实施同样至关重要。由于分包商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涉及到业主、设计、总承包、监理等多方面人员,又要时刻因对工程中项目变更、内容变更以及设计变更等多方面因素,所以,分包合同的管理工作最大特点便是动态性。

三、工程施工中的索赔问题

一是工程变更。这是最容易引起纠纷和索赔的问题之一,在正常的施工过程中,业主出于某种原因对承包方提出修改、减少或增加部分工程量。二是工程延误。在工程项目进行小部分变动时,工程变更的设计图和相关资料业主没有按时交付承包商,造成工程延期;业主或监理人员要求改变原合同施工顺序,造成工程延期。三是工程停工。总承包与分包商之间的工程纠纷引发的索赔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施工过程中,总承包商不能按时提供分包商关于工程施工的所需材料、设备及施工费用等。第二,总承包商没有按合同要求像分包商支付工程款。第三,总承包商对分包商提出了有关分包合同内容外的额外要求。如果是工程中出现的不太严重的问题,分包商首先要考虑的应该是继续保证工程进度,双方尽可能的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法,将损失降到最低。内部索赔问题,真正需要的不是盈利,而是重在解决目前所碰到的问题。

工程分包在提高工程效率,提升工程质量方面做出了突出的的贡献,对于工程项目的圆满完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就分包合同的具体实施展开分析,希望能够给今后的工程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促进我国建筑事业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汪小金.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索赔管理[J].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第5篇

【关键词】: 合同、管理、分包、评审

随着社会化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要求越来越高,任何一个施工企业不可能完全满足大中型施工项目的全部施工要求。施工企业根据自己承接任务及工程情况,在项目多、任务量大、工期紧的条件下,对工程的部分项目施工进行分包,以减少单位任务压力。同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确保分包工程安全、保质、按期完成。下面就工程,谈谈怎样进行合同管理。

1. 严审施工队伍资质

签订分包合同前,要对施工队伍经营资质、施工能力和信誉进行严格的考察和验证,以确保分包工程合同的顺利履行。前几年的泡沫经济,一夜之间冒出许多公司,这些公司有的经过几年经营,已经资不抵债;有的本身就是皮包公司;有的社会上的施工队伍是借用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就地租赁设备和召集劳务进行承包工程。这些公司与施工队伍没有技术实力和组织能力,无法满足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要求,因此,对于施工队伍的资质、资信的审查,必须慎之又慎,绝不能只听对方的自我吹嘘,也不能只看对方提供的文字材料,应当多方面了解,以掌握承包施工队伍的实际情况,选择履约信誉良好,施工业绩突出,资信可靠的施工队伍。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严格按《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企业标准――工程、劳务、测试分包程序》中的分包单位资质评价来审核施工队伍的资质。

2. 重视合同签订过程

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认真审核合同条文逐字逐句反复推敲,才能防患于未然。书面分包合同应严密、具体、逻辑性强、不能简单化。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进行分包,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材料采购、验收、运输、保管及合同名称、项目单价、工程质量、工程工期、项目内容、工程价款、价格调整以及双方责任与权利等作明确规定,有利于项目合同履约和项目管理。

2.1 不能只凭经验、按习惯办事,要认真学有关法律、法规

在日常工作中,不但要注重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而且应不断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在当今市场经济形势下,为着各自的经济利益,竞争是激烈、残酷的。甚至为了获取利益,不惜采取欺骗手段来达到目的。所以我们必须依法签订合同,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在合同管理中,无论合同金额的大小,均应签订书面合同,切忌口头协议、君子协定。

2.2 重视合同商约阶段

做好合同商约阶段工作:

在商谈合同前,充分分析对方有可能提出的问题和条件,根据我方准备谈判的合同进行研究分析,拟定最低应达到的目标和力争的目标等来确定总的原则和基准;

认真组建谈判。参与谈判的人员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合同谈判中分别按事前商定的原则陈述自己负责的问题,做到互相配合、互为补充、刚柔相济、有张有弛,即要学会用委婉的语言表达坚定立场,又要维持自己的利益,据理力争。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充分利用对方的弱点,来达到目的。

2.3 严格评审合同

合同初稿形成后,严格按《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企业标准――工程、劳务、测试分包程序》及《水电五局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组织合同评审,依据ISO9000:2000质量标准以及质量手册,作好评审记录,并将评审合同需要的全部文字材料整理、归档等。

3. 重视合同履约阶段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签订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当事人双方一旦签订合同,通过合同将双方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并使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因此,合同是双方开展经济合同的唯一准则,必须全面履行合同,增强合同意识,加强合同管理。按合同条款对施工队伍进行工程质量、工程形象、施工进度、投资控制、施工技术工艺流程、工作环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项履约情况进行综合性的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将双方在履约时的来往文件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双方依据合同条款进行管理,并按合同文件承担经济责任。

3.1 质量控制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有好的质量,才能有好的信誉。分包施工队伍的工程质量直接影响我们在业主、监理以及社会上的信誉程度,所以我们必须加强对分包队伍工程质量控制。在施工前要求分包施工队伍拟定一份施工技术工艺流程,如何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的措施等申报我方批查。从开工起,我方就应安排专人现场监督、检查,并严格按《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企业标准――记录控制程序》做好相应的记录。同时要求施工队伍必须树立强烈的质量意识,建立和保持良好的工艺作风。

3.2 进度控制

在项目计划体系中,施工进度计划处于核心位置,而进度计划的须利实施是通过管理来控制。进度在施工过程中的控制是关系到工程能否按期完成、顺利履约的重中之重。分包施工队伍的施工进度,直接影响下续工程和周边工程的施工,乃至于整个工程的竣工,所以我们必须严格控制分包队伍的施工进度。

在施工进度的执行过程中,我们必须不断地收集施工进度信息,包括分包施工队伍完成的工程量、进度报表、定期召集工地会议、现场检查进度情况等;并进行数据处理汇总与计划比较,若出现偏差应及时分析其原因,分析其对后续施工工期的影响,找出原因后及时拟定措施,纠正进度偏差,并制定出相应的调整方案并实施。

3.3 投资控制

资金控制对分包施工队伍是最直接、最直观的、也是最敏感的。严格按分包合同约定对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工程款预付和结算,严禁超借、超付现象的发生。按合同及时扣留质保金。一般分包合同是按单价承包,因此工程量的计算控制是投资控制的基础,只有严格按合同条款中规定的计算方法和计量程序,签证认可、支付,才能真正达到投资控制的目的。

4.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

安全管理必须贯穿生产的全过程,在施工生产中安全要放在首位,大会、小会着重强调,按施工合同严格执行奖惩制度,明确责任,严格要求分包队伍对其职工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技术知识,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并做好工作环境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检查记录,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纠正,并对纠正效果进行验证,努力创建文明工地。

我们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图纸等资料必须妥善管理,以便需要时查找、核对;对履行合同时出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取得对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在出现纠纷之时维护我们的权益,争取经济利益。合同履行完毕时,组织相关人员竣工验收,同时双方当事人进行书面确认,避免留下“尾巴”。一旦合同中出现纠纷,详细拟定解决合同纠纷的具体策略和方案,争取最大限度地保护我们的经济利益和社会信誉。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激烈的竞争中,许多大中型水利工程都是低价中标,而且工程规模大、工期紧。有时机械设备满足不了施工要求,有时承包商的自己专业化程度达不到要求,有时为了赶工期等原因将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队伍,承包商在加强合同管理时有明显经济效益。下面举例说明:

例1.江西上饶大坳水利枢纽工程中溢洪道、放空洞的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因当时施工能力有限,专业化程度达不到要求,以及机械设备不足等原因将其承包给当地施工队伍,从工程投标单价中提取15%的管理费用后分包。如果我们自己施工,购进设备、组织专业人员,选建场地等费用以及金属结构的加工制作、安装,预算单价超过投标单价,无利可图。分包给当地施工单位后,对其质量、进度随时监督、检查,加强合同管理,保质、保量、按期地完工,同时也为施工局盈利几十万,大大提高经济效益。

例2.江西景德镇市城市防洪工程,防洪大堤长达5.03km,堤顶只有6m宽,大堤土石填筑达60万m³。该工程施工场面狭窄、工期短。料场距大堤3km,途中经过居民生活区、施工干扰大。施工局自有的运输车辆少、运输量达不到要求。施工局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在当地大量租用运输车,并按照我局贯彻的ISO9000标准,严格合同管理,特别注重安全生产的管理。在运输高峰期外租车辆达100多辆,在高强度的情况下,保证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顺利并按期完成了工程任务,并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在景德镇城防大堤填筑工程中有80%以上的工程量由地方车辆完成运输任务,与自己运输车辆进行成本核算比较,每m³少2元多,提高经济效益达100万元。

第6篇

关键词:国际工程;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 C93 文献标识码: A

一、EPC总承包合同的概念

工程总承包合同是指业主与总承包商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总承包企业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工作艰巨而重要。

二、国际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的特点

1、复杂性

国际工程总承包方的合同管理涉及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和试运行等各方面。作为项目实施的总组织者和具体管理者,总承包方的合同管理同时扮演着双重角色,一方面必须面对项目的业主,管理与业主之间的总承包合同关系,落实业主对工程整体构想;另一方面又需要管理与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等各方的分包合同,从而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总承包方合同管理的纽带地位决定了其合同管理的影响因素多、合同接口多,也决定了其无可避免地成为了各方矛盾的集中点。

2、风险性

大多数国际工程总承包项目是由总承包方对设计和施工负大部分或全部责任,总承包方要对设计基础资料的准确性负责、对工程投资的准确性负责、对建造工期负责,甚至要承担项目所在国的政治风险,因此总承包方的合同管理承担着巨大的风险。

3、国际性

国际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参与方一般来自多个国家,因此总承包合同管理避免不了要受到与合同参与方有关的各国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制约。由于整个工程建设与相关物资流动常常需要跨越国境,相应的人员、资金和信息也随着工程的实施进行着跨境流动。因此对合同管理人员也提出了国际化的要求,需要掌握国际化的习俗文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语言水平知识。

4、系统性

合同管理的系统性体现在全阶段合同管理和全员参与合同管理两个方面。国内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往往只重视后期的合同履行以及变更索赔等方面,忽视了项目前期的合同管理。实际上,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绝大部分问题是在投标阶段和合同谈判阶段产生的,因此,作为国际工程总承包方,合同管理应当贯穿整个工程的全阶段。除此之外,目前工程项目的管理者也常常有这样一个误区,认为合同管理仅仅是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实际上,合同是工程项目参与各方权责利和工程技术在法律上的综合体现,合同管理的对象并非合同本身,而是合同所描述的具体事务,所以合同管理需要项目管理各部门、各机构全员参与,任何人都要责无旁贷地参与到合同管理工作中。

三、EPC总承包合同管理

1、合同前期工作

国际总承包工程复杂,情况瞬息万变,因此在签订总承包合同前,需要针对合同条件进行详尽的调查,同时还有工程投标,选择合作伙伴等大量准备工作。下面将介绍几个方面的合同前期工作。

2、建立完善的文件与信息管理系统

国际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结构复杂、关系众多,对外信函、会议纪要等书面材料往来密切,特别是由于国际工程的复杂性和在工程中对书面文件的强调,相比国内工程,对总承包方的文件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总承包项目部应当从投标开始建立起有效的文件管理制度,注意在工程中留下对己方有利的书面证据为将来变更索赔提供依据。在信息管理系统方面,中国企业需要引人国际先进的信息管理理念,应用国际先进信息管理软件系统,对信息的流动进行流程再造,改变目前信息流动途径过长,信息流动不畅的现状。

3、索赔管理

合同管理过程是动态的控制过程,一方面在合同的实施过程经常会受到外界的干扰,呈波动状向合同目标靠拢,这就需要及时发现偏差,并加以调整;另一方面,随着工程项目的进展,业主可能会有新的要求,合同本身在不断变化,绝对不变的合同是不存在的;此外,三边工程(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施工过程中的不可预见性、随意性较大,引发的变更较多,也是合同管理的难点。根据法律及合同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或疏忽,而属于应由发包人或分包单位承担责任的事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请求的要求即为索赔。索赔管理的重要任务是通过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计划外事项,如工程变更、施工条件变更、施工干扰等,索取投标价格以外的、由于索赔事项引起的附加成本开支,以维护承包商的合理经济利益。每项索赔的成功与否直接取决于索赔管理工作的优劣。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要对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了如指掌,随时注意业主和工程师的变更指令或口头要求,一旦发现实际工程超出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时,及时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并精心准备索赔报告。同时,要做好施工阶段的成本管理,通过定期的成本核算和成本分析工作进行成本控制,随时发现成本超支的原因。如果发现哪一项直接费支出超出计划成本时应立即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发现是属于计划外的成本支出时,应找足证据提出索赔补偿。总承包商还应尽量保证分包合同文件的严密性,保证设计质量,尽量减少设计变更,以减少被分包单位索赔的几率。

4、风险管理

总承包商的风险贯穿了整个EPC合同的每个条款和每份附件,这就要求总承包商在合同谈判和签订阶段认真审核合同正文条款及有关附件,不遗漏任何一个潜在的风险,尽可能地回避或减少风险的发生,将日后可能发生的风险损失降到最小程度。如审核合同文件是否规定了明确的工程范围,注意承包商的责任范围与业主的责任范围之间的明确界限划分;审核合同价款的构成及调整办法;审核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注意业主资金的来源是否可靠,延期付款时审核业主对延期付款提供什么样的保证;审核法律适用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

在合同履行阶段,总承包商可能会面临业主资金不到位、支付能力差,分包商的工期拖延、质量不合格,规范变动、设计变更,工程范围不明、各方责任义务不清,通货膨胀以及不可预见等情况。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加强项目参与方的互相沟通、相互信任,提高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选择合理回避风险还是积极采取风险预防措施。

5、分包合同管理

施工分包合同签订时,要按照项目的实际要求和当事人的能力制定有关的目标(如质量、费用、工期、人员要求等),过低的要求可能导致工程实施水平的下降,过高的要求可能导致达不到工程建设的要求或引起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增加工程管理的难度。合同谈判过程中,涉及合同范围、权利与义务、价格、接口管理、质量与进度控制等,各种因素错综复杂。双方在尽可能保护自己的利益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所谓合同不过是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相互妥协的产物,一方的利益和另一方的利益是密不可分的。只有双方同心协力,通力合作,优质如期地搞好项目的建设,才能为双方带来最大的利益。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评价工程的实际情况,不折不扣地执行合同的规定和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合同的执行是按照各方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签订时的“合意”进行,保证合同执行的公平性。

6、采购合同管理

设备和材料采购应根据总进度计划要求编制采购计划,建立招标采购制度,引人市场竞争机制,降低采购成本。采购的范围、合同条件及技术标准要明确且严密,避免出现模糊和矛盾的条款。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及时跟踪设备产品的生产进度情况进行设备的催交,关键性的大型设备采购还应有设备监造人员。设备交货时,应组织严格的验收,保证采购产品质量合格。

结束语

近年来,虽然中国企业在国际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揽中表现突出,但中标之后的项目实施情况却并不乐观,其暴露出的合同管理能力已经成为制约中国工程企业发展的瓶颈,中国企业必须正视自身的不足,提升国际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能力,进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才能够实现在国际工程建设领域的成长与成功。

参考文献

[1]何伯森.国际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02).

第7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分包管理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一、引言

自从我国推行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初步形成了以施工总承包为龙头、以专业施工为骨干、以劳务作业为依托的企业组织结构型式。其中,我国建筑施工行业结构不合理,没有形成合理的以总承包为龙头,以专业承包为依托,以劳务分包为基础的三层次承包服务组织结构体系。大部分劳务队伍都是挂靠资质,专业化程度低,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需要施工总承包单位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源来管理劳务队,管理精力被牵制,管理水平无法提高,管理成本加大。因此,认真研究我国建筑工程分包管理中的合同管理,对我国建筑行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二、 工程分包常见的风险

(一)质量不能达到合同要求

对工程分包来说,分包商质量管理和控制是十分重要的。分包商采购的材料不合格,以次充好是常见的问题,也是造成分包工程质量不达标的主要原因。工程分包市场中,分包商相对于总承包方,在工程材料质量、材料价格等方面具有信息优势。材料选择和使用,直接决定了工程项目的质量,但也关系着分包商的经济利益。选择低价的工程材料,往往有利于分包商获取可观的经济利益,但是工程质量相对较低;选择高价的工程材料,往往减少分包商获取可观的经济利益,但是工程质量相对较高;如何获取低价格、高质量的材料成为分包商需要考虑的重点问题。当前,很多分包项目质量不达标多是由于材料不合格引起的。

(二)分包合同主体、内容、形式不合法

在项目分包行为前,必须进行严格的分包方案规划。这样才能确保方案实施在法律法规的要求范围内。然而,当前分包方案存在违法行为是十分常见的,主要表现在:

1、工程项目分包违反总承包合同规定;

2、项目主体结构出现违规专业分包;

3、分包项目工程量超过总承包项目工程量比例限度;

4、分包前没有取得建设单位认可;

5、工程项目违规分解、违规转包;

当前,普遍存在工程项目分包把关不严,分包合同主体不合法的现象。分包合同主体不合法直接影响了分包工程质量。分包合同主体不合法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没有取得建筑施工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无照营业;第二种是违规借用和挂靠有资质的建设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分包过程中,对于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分包商,以及丧失建筑施工分包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的分包商,凭借关系,有意无意的将工程项目分包给非法的分包队伍,造成工程分包的风险巨大。

(三)总包和分包管理问题

1、总包“以包代管”

工程项目分包过程中,部分总承包商往往根据自己与分包商之间的个人关系,或者以往的合作经历,将工程项目部分分包给分包商。但分包以后,不再派遣现场管理人员,实行“以包代管”,将工程项目履约全部依托给分包商实施。在没有监督和管理的情况下,分包商为了追求最大经济利益,往往偷工减料,尽最大可能缩减工程成本,所以“一包代管”风险巨大。

2、总包管不住分包

在工程项目分包中,也存在一些分包商,他们凭借强硬的关系,获取分包项目,在工程项目实施中,不服从总包管理,个人行为严重,总包难以树立权威地位,更难以加强对分包商的管理,工程质量和安全就难免存在风险。

3、总包管理不足

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快,我国逐步引入了分包模式,但是该模式下,总承包方对分包的管理存在很多不足。一是对分包管理的经验不足,管理人员缺乏,很多刚毕业的没有管理经验的大学生直接进入分包管理的一线工作,使总包管理水平不高;二是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出现偏差,或者根本没有执行;三是总承包商对分包合同管理不严。总承包商对工程分包管理不足,最终造成工程进度、质量、安全不能满足工程主合同要求。

三、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

(一) 分包合同的履行管理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挂靠行为是违法行为。表面上看,挂靠经营方式似乎是双赢的,但仔细分析后便会发现其实双方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风险是严重不对等的。对挂靠人而言,其仅承担着上缴少额管理费用的义务,对被挂靠人来讲,虽然享受收取相对较小数额固定收益的权利,但却承担了相当大的风险,一旦挂靠经营上违约或者侵权,势必造成被挂靠人难以量的损失。大多数情况下,因工程本身存在的问题挂靠人并没有妥善处理好债权债务纠纷,最终债权人会找到被挂靠人。因此,建立完善的分包法律法规,至少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构建:

1、禁止总承包商将其承包项目全部转包其他分包商,禁止总承包商将其工程项目解包以后,以分包的名义承包给其他分包商;

2、总承包商可以将其承包项目,部分分包给其他承包单位,但是这些承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合格资质。承包项目中,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项目内容,必须经过建设单位认可方可进行分包;

3、法律法规必须严格规定分包单位带有连带责任;

4、总承包商可以将其承包项目中非关键性项目内容分包给其他单位,但分包工程量不能超过总工程量的三分之一;

(二)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

总包合同已经有了明确的质量目标,分包合同要分解总包合同的质量目标,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质量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包括工程适用规范、验收程序及标准、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责任等。在分包合同中约定总承包商负责分包商的技术、质量和安全管理,并要求分包商在分包合同生效后规定的期限内向总承包商提交分包质量计划和相关程序。如果由于分包商自身的原因达不到上述标准的将承担违约责任,扣除质量保证金。制定严格的分包合同质量标准,对分包商的施工质量随时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有可能出现质量隐患的地方要派人旁站,全过程监督施工,并随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总承包商,保证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可控制的状态,防止施工随意性,以优良的工程质量保证工期,避免因质量问题而返工。

(三)分包合同的支付管理

由于建筑工程建设市场的规范性和市场环境的制约,总包商无法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获得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为了承揽项目获取利润,多数项目总包商还需要垫付一部分资金,因此总包商承担着相当大的资金压力。为了保证总包项目的正常运转,有些分包合同的结算方式是竣工后一次性结算支付,进度款以分包商的借支方式支付。有些项目的管理人员有限,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及时的计量工程量,采用根据分包队伍的人数和市场日工资水平以及预计工程量进行估算控制的方法来支付分包商的进度款,误差也就由此产生了,有些分包商也会趁机以各种理由向总包项目部借款,而总包项目部在没有对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计价之前就随意拨付工程款,容易造成工程款的超付。一旦出现工程款超付的情况,合同双方履约能力就不对等了,制约分包商的手段就无效了,容易给总承包商带来损失。因此,及时准确的计量计价分包工程,不仅是履行合同的要求,也是控制分包工程款支付的基本保证。

结论与展望

本文提出了分包工程常见的风险,在选择分包商时需要考察分包商的资质、履约能力以及分包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合规等因素。提出了如何加强分包工程合同管理,如何做好风险防范,确保分包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满足工程主合同要求。分析了分包工程计量支付需要注意的问题,以保证总承包商正当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 吕绍庭,于杰方,张建勋;以WTO原则审视我国工程分包制度[J];建筑经济;2004年05期

【2】 黄泽民;建筑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中的合同管理[J];四川建筑;2005年02期

第8篇

【关键词】市政工程;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工作

前言

随着市政行业的蓬勃发展,市政设施项目的增加,但市政工程分包及合同管理工作仍存在不少缺陷。市政工程建设工期短,工程量大,对资金投入的需求量也较大,且业主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故需要做好一个建设项目依靠施工单位自身的能力较难实现,而对工程实行分包管理占据重要地位。而发包方与承包方为实现他们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相关的详细内容就需要签订合同,从而确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也将成为确定当事人在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开展相关工作的最直接标准,也是明确双方经济活动范围、平衡双方工作关系以及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根据。因此加强企业分包工作及合同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1市政工程分包存在的合同问题

1.1分包人为不适合主体

依照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分包人为违法主体将造成分包合同无效,存在以下两种情况:①没有取得建筑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单位或个人;②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订立合同。由于分包方资质条件的缺乏,其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以及民事行为能力,将导致总包方需要承担分包合同无效的民事责任。假如出现分包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是导致总包合同工期被耽误等问题,总包方需要向业主承担违约和赔偿的连带责任。但在具体的工程实践里,总包方由于各种原因经常在责任承担之后难以在分包人处获得真正的赔偿。

1.2分包合同内容、形式不符合法定要件

根据《建筑法》第29条第1款和《合同法》第270条之规定:“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完成”。依民法的基本原则,业主将市政工程交付给总包方进行施工,是其对总包方的各方面履行合同能力及对其资质审查之后的信任为基础,总包方在制定分包合同时有必要先得到业主的认同许可,且要能保障工程项目的主体结构建设内容由本单位施工完成。反之,就合同本身来说即属于重大违约行为,以法律角度来说虽属于一般合同行为,但其内容违法。

1.3违法分包

不仅在总承包合同协定的内容之外进行的分包属于违法分包,没有经过业主许可的分包行为也属于存在风险的违法分包。虽然在许多市政工程项目里,业主的招标文件和总包合同里都详细规范了禁止分包,然而许多总包方却忽视该点规定,一些甚至把工程项目的主体结构也分包出去。目前,我国在工程建设领域立法及监督管理等执法工作尚未完善,加上各种复杂社会因素,例如发包方法律意识、合同意识淡薄,导致承包人的违法分包行为难以查出,或者虽然被查出,由于立法执法系统的缺陷而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这些无疑放任了承包方的违法行为,使得违法分包现象频发。

1.4转包和拆解后分包或分包人再分包行为

根据《建筑法》第28条之规定,可知,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拆解之后凭借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为禁止,第29条第3款规定可知,分包方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再分包也为禁止。此外,《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对该类行为也有相同的禁止性规定。在具体操作中,一些施工单位就连项目经理都缺乏足够的合同意识,经常为了获得额外管理费将其承包的项目转包或者拆解以后挂分包的名头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或是分包人对工程进行再分包。某些单位看似开设了项目经理部门,却在实施具体管理工作的时候只安排一两个人进行现场监管,不负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不安排监管人员,全部交给接受转包的单位进行施工与监管。这些行为无疑给工程质量带来巨大隐患:不但总包合同的工期、质量与安全很难得到保障,还经常导致总包方所承担的实际亏损远超出其获得的管理费用。

1.5分包合同签订格式不规范,必备条款遗漏

根据法律签订的正规合同是明确并约束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根据。目前,施工单位经常更重视的是合同的成功签订,却忽视对分包合同的格式以及条款等认真审查,对于合同工期、质量监督、施工安全以及竣工验收、违约责任等经常出现约定不明或是未作约定,导致分包合同无法顺利完成,例如当合同一方违约形成纠纷后,另一方因没有合同约定,而无法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市政工程项目分包及合同管理工作具体措施

2.1加强对市政工程分包合同文本的制定、分析工作管理

签订合同前,合同的文本形式应尽可能选择合同示范性文本。在具体操作时,由于合同格式不规范而出现经济争议的实例屡见不鲜。因此如果不是发生特殊情况,应尽量避免选择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私自制定的合同文本形式,从而实际避免其制定的合同文本存在大量不平等条款和存在必备条款遗漏等现象。与此同时,还能加强行政管理部门对分包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便于仲裁机关以及人民法院快速解决争议,使得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对于制定合同文本的具体内容,合同管理者一定要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进行深入考察,从而使得所制定的合同有一定的预见作用,此外还要对合同做详细探讨,防止其制定的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与此同时,要能够保证订立一个合法分包合同的各项材料完善、合同条款无遗漏、合同用语精确以及能充分预见工程分包中可能出现的不合理现象。

2.2完善市政工程项目分包及合同管理系统

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完善分包及合同管理制度至关重要。合同管理步骤十分复杂,包含合同的协商、草拟、审核、订立、责任拆分、履行监控、变更、中止、解除以及终止等,建设单位要加强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第一步要做的即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步骤都贯穿完善的管理制度形成系统,从而让合同的管理工作有依据有约束。在合同订立以后,合同管理者需要向各阶层的项目管理者以及每个工作小组的责任人完成合同交底工作,对合同的重要条款进行解释与阐明,使合同交底制度更加完善。

2.3对市政工程分包合同进行实时管理

目前,在工程进行中合同变更现象愈加频繁,而合同的变更通常会造成索赔争议,故在签订合同以后,合同管理者应加强对市政工程分包合同实施实时监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严格管理现场签证。在依据合同条款履行义务时,要避免提前、超量签证,尤其是在合同变更添加条款的签证要特别小心,签证一定要按照有关的合同条约来确定,能够实现互相制衡。特别不能忽视设计更改以及施工图失误,这种签证只要求签更改或者是改正的部分。(2)迅速记载、收集并清理项目有关的所有材料,审核并详细研究对合同变更内容。在具体操作时,合同变更需和索赔的提出同时完成,要业主和承包方形成统一观点之后再完成合同的变更。(3)迅速解决停工的亏损(包含因承包商原因外造成的停工亏损),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协议的期限用书面形式,根据正规步骤签字确认和停工有关的详细事项。(4)对于定额的约定应该严格遵守,没有对定额进行约定时,需按照工程具体情形或是参照同等类的定额标准与相关的规定进行弥补。

2.4加强相关人员法律意识

对于市政工程合同管理者而言,要提高法律学习能力,加强工程分包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建设单位要不断加强所属员工尤其是各级领导、项目经理以及和经营财务等相关的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以及风险防范意识。使相关工作者能积极利用法律武器,保障施工单位的合法利益,在思想、制度以及组织上建立一道有效避免分包合同法律风险屏障。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作为市政工程分包工作的关键,市政工程管理的每部分工作都应该以它为中心实施,市政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工作现已是国内市政工程建设实现可持续规范发展、严格监管的关键工作。不能让市政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变成死板的格式化管理,它作为一个实时变化的工作,在进行管理时要运用合理的方案及方法,重视管理的灵活性。故,应以重点明确市政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以及深入了解其重要性为基础,在具体操作中摸索并迅速总结市政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的特点,探索出新的方案,防范风险,从而使参与工程建设的每一方都主动完成工程分包合同商定的条约,以此减少市政工程建设市场的风险,维持建设市场秩序稳定,保障市政工程项目能在工期内圆满完成。

参考文献

[1]工程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J].中国招标,2013(01):30~31.

第9篇

行业设计院传统业务是施工图纸的设计随着形势的发展行业设计院由施工图纸设计转为建设工程总承包,随着业务的扩展,原来的服务对象只是建设单位,而在总包工程中要与发包方、分包方、各类机械设备厂家等多个单位进行交往;原来只是按照图纸数量收取设计费用,总包业务还涉及机械设备采购费用、建安工程费及其它费用。合同是确定和调整合同双方经济关系的重要手段。加强合同管理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

超前服务;过程控制

正文:

我们公司是某一中型冶金设计院,传统业务是冶金行业施工图纸的设计,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设计院由单纯的图纸设计转为建设工程总承包,随着业务的扩展,原来的服务对象由单一的图纸设计委托方,逐步转变为发有发包方、分包方、各类机械设备厂家等多个单位进行业务往来。这样就更需要将合同作为各方在总包工程中的行为准则。合同是确定和调整合同双方经济关系,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加强合同管理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有着重要意义。所以合同管理工作尤为关键,合同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总包工程的效益好坏。

我们进行冶金工程总承包业务已经有六年的时间,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作为公司造价管理人员结合自己在总包工作中的实践,分阶段谈一下我们在合同管理中的一些体会。

一、签订合同阶段

公司在中标后,一般要与发包方签订总承包合同,然后与建安公司、设备提供厂家签订分包合同。总包合同是大多采用总价合同,包括设备费用与建安费用。在与发包方签订正式合同前,公司合同管理人员要对合同正文条款以及有关附件从头到尾仔细审核,每一条款都应仔细斟酌,避免出现不平等条款、定义和用词含混不清、意思表达不明、双方责任范围划分不清、双方对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的分担办法不合理,还应注意合同条款的遗漏,合同类型选择不当等内容。

在与发包单位签订总包合同时,双方就总包范围与界限划分已在招投阶段中大多已明确。总包价格一般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地基处理费用由发包负责,大家也常说是桩顶以上费用。不少人认为签订合同时,只要双方签字以后就不存在什么问题,实际情况不是这样,我们在日钢线材3号线总包工程中,就出现对合同规定的内容理解有分歧,比如与发包方地基处理费用的划分问题。原1、2号线地基处理采用的是砼灌注桩,而 3号线施工时发包方采用CFG桩,按照地基处理规范的规定CFG桩顶应该增加褥垫层,垫层是保证桩同承担荷载,调整桩与土垂直与水平荷载分担与减小基底应力集中的作用,所以说衬垫层应该是地基处理费用,而3线的总包合同执行的是前两线的合同规定。桩基公司将CFG桩做到设计标高,没有施工褥垫层。发包认为些部分费用是属于基础垫层部分,是基础的一部分,发包方只承担桩基费用。我们就这种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并根据合同要求,与发包方进行了友好协商,最后双方一致同意,垫层属地基处理费用。类似这样的事情 我们在与分包单位结算的时候也出现过 ,一般钢结构主厂房基础以上部分用单位包干形式,施工合同只写明每平方建筑面积包干价是850元,并在合同书中双方约定 “如果总包方设计的厂房图纸的钢含量如果超过98公斤/平方,双方应该调整价格”。我们公司理解的含钢量是钢构件的平方米含量,施工单位认为含钢量是指每平方米主厂房钢材用量。按照我们的理解计算的平方米含量是98公斤,而按照施工单位计算的平方米含量是119公斤,双方差距较大,后来这个问题是经双方领导协商同意按照108公斤/平方米进行调整结算价格。以上这些情况就是双方有关人员在合同谈判时没有将相关的范围与有关定义交代清楚。

分包合同是总包单位与各分包单位签订的合同,我们公司的设备供应合同由设备管理科进行签订,我们造价人员只参加与分包单位签订建安施工合同。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依据。签订严密的施工承包合同,同时在施工中加强合同管理,才能保证合同造价的合理性、合法性,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造价。

二、合同实施阶段

施工合同签订以后进入施工阶段,许多人认为合同双方签字完成以后,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也就基本结束了。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在合同签订后,要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及至经常性的工地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等作为合同内容的一种延伸和解释,必须完整保存,同时建立技术档案,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我们公司要求合同人员在工程开工以后,在保证工程按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价格要求的前提下完成以下任务:

1. 对公司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给他们在合同关系上给予指导与帮助,对每天来往的发生在工程中的各类资料,我们要依据合同中的有关约定进行法律上审查与分类。

2. 在工程进行中,合同管理人员要对工程实施进行有力的合同控制,协助合同双方正确履行合同;及时发现、预测有关执行合同中的一些问题,防止这些问题引起合同争执,更要避免由合同争执所造成的损失。

3. 对工程中产生的一些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尽最大努力使本公司处于不能被索赔的地位。

4. 在工作中及时向各级管理人员和向业主提供工程合同实施的情况报告,提供用于决策的资料、建议和意见。

通过我们以上的说明,我们能看出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处在核心的地位。我们可以说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中的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用合同来作为其它工作的指南,合同管理对整个建设工程的实施起控制和保证作用。在项目管理中有了好的合同管理,我们就能在整个项目管理中目标明确识,整个管理就容易形成系统,保证项目管理工作高效率运行,并能实现项目的最初目标。

合同管理如此重要,所以每个单位都应该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对于如何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我们公司进行了如下工作:

(一)把握好合同签订这一重要关口。我们在签订工程合同时,要按照各工程的特点,来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合同价款的调整条件,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此外对于合同文本一定要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其中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对等,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对合同的某些条款是否理解一致。

(二)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好合同管理系统。伴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建筑市场的逐步发育成长,工程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合同条款越来越复杂,合同文件包含的内容也越来越多,这样就需要利用计算机技术建立合同管理系统。像建立合同档案库、合同分析系统等。利用计算机合同管理体系,对合同从订立、履行、监督和检查等各阶段进行系统管理,也为保证合同管理人员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