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心理论文

时间:2022-08-13 07: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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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心理论文

第1篇

第一,当中职生熟悉校园生活后,班主任应帮助学生了解自身的心理特点、发展状况、学习情况和情绪变化。经常组织和开设心理科学知识讲座,从而使学生了解心理健康和心理保健的相关知识,引导学生进行自我学习和提高。班主任一定要对学生充满信心,通过组织讲座、主题班会等方式,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培养学习兴趣。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使学生了解本专业和行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明确在校的专业学习对自己、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令中职生更好地发现和激发自己的潜能,从而热爱学习、热爱生活。对于学生厌学的现象,不能仅仅采取批评和指责的方式,而应采取友善、关心的态度,去帮助和感化厌学的学生。班主任要让学生正确认识自己以及当今社会的就业形势,即很多单位和企业不仅仅单一地注重高学历,更倾向于有实际操作技能的人才。举成功人士的事例尤其是本专业的模范典型来激励他们,使学生自觉设计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部分中职生就业要求过高或过低、不符合社会现实时,班主任应使其了解社会的就业现状、工资标准、用人制度等,帮助他们认识到理想与现实的差距,确立合理的发展目标,为提高综合素质积极去学习。

第二,任何一位中职生都有自己的特长和优势。班主任应该用全新的眼光去了解和认识每一位学生,帮助他们找出自己的闪光点,重拾学习和生活的信心。比如有些学生学习成绩不好,但热爱文体活动并积极参加。只要仔细挖掘和发现,每个学生都有长处。当发现学生的优点或者是某种积极表现后,班主任应及时给予肯定并加以鼓励,让学生重拾自信,进而带动其它方面的全面进步。让学生在团体活动过程中自己总结优点,然后进行自我评价和互相评价。对于被大家公认的优点,学生会有自我满足感;对于潜在优点,鼓励学生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努力表现,并在今后的团体活动中进行发掘和检验。努力坚持下去,学生自身会有很大进步,会越来越有自信心,拥有自己的发展动力。指导学生学习和掌握自我调节的方法,学习增强自信心和自强不息的方法。班主任应主动了解每个中职生的家庭特点,对症下药,通过沟通、辅导,对比成功人士的职业生涯进行教育,使其克服自卑心理。

第三,中职生的人际交往能力特别是人际交往中的优秀品质,对其今后的发展非常重要,要有针对性地引导。对于与人相处好的学生榜样要加以表扬。针对性格比较内向的学生,可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或者是主题班会等方式让其演讲,增强学生对人际关系的感受及协调能力,在人际交往中克服其心理障碍。班主任要正确地认识及对待学生的偏激、逆反心理,并适当地进行帮助和疏导。由于所处的年龄阶段等因素,中职生表现出的偏激、专横、叛逆实属正常,与学生的品质无直接关系,并不意味着对老师的不尊敬和对同学的不友善。对这类中职生的教育要讲究方式和方法,可在自然的氛围中,选取他们感兴趣的话题进行交谈。

先拉近师生心理距离,然后再进行教导教育。班主任可积极指出他们身上的优点或者长处,毫不吝啬地加以赞赏,使学生感受到老师是了解和关注他们的,就能比较容易接受教导。同时,要帮学生找到充分表达自己情绪的方法,既不能压抑自己,也不能放纵自己。比如,组织学生每天做一定量的体育运动或者游戏,体力的消耗会让他们宣泄不良情绪。还可以向班主任或者同学倾诉,找到解决问题的新思路,获得更多的理解和支持,使不良情绪得到宣泄,缓解压抑的心境。班主任要加强班集体的建设,使每个学生都能感受到班集体的温暖。道德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是必不可少的,可以使学生的个性得到健康而全面的发展,为他们今后人生的成功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2篇

由于钢琴教学从基础知识的教授到钢琴曲目的欣赏和分析等内容的学习需要在学生的脑海中形成意义分明的逻辑单元,并且能够将理论用于实际的弹奏之中。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讲钢琴弹奏的过程也可视作学生的认知过程。国外的钢琴教学过程中也经常会涉及和运用到认知心理学这方面的理论和方法。

二、认知心理学在高校钢琴教学中的应用

(一)培养学生的听觉认知

对于一名合格的钢琴演奏者而言除了要有较高的演奏技能,还要具备高度敏锐的听觉,因此在高校的钢琴教学中,教师既要训练学生具备高超的钢琴弹奏能力,使学生能够颇为熟练的完整的演奏完一首曲子,还要对学生的听觉进行严格的训练,让学生能够听到自己所弹奏出来的声音,结合自己的理论知识,判断自己的演奏的好坏,在听的过程中及时调整自己不足的地方,且学生还可以从中自我反馈,清楚掌握自己当前的演奏水平以及有待提高和改正的地方,帮助学生扬长补短,与此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重技能,轻鉴赏是我国高校钢琴教学中所普遍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学生一弹错教师就立马上前指正,而离了教师,学生就弹奏不起来了,这表现出学生在弹奏过程中对教师的过度依赖,学生无法独当一面,学生的“听觉”迟缓,还何谈以听来纠正自己的演奏,还怎么获取反馈信息,使自己不断提高。因此,在高校的钢琴教学中,教师要注意培养学生的听觉认知,让学生从听的过程中认识到自己的真实情况,从而有效帮助学生提高钢琴演奏的水平。

(二)培养学生的逻辑认知

钢琴演奏并不是按下琴键发出声音这么简单的事,再难的演奏技能,相信只要勤加练习都可以有所小成,但是要想真正地演奏出一首完整的曲子,需要演奏者从内心感受曲子中所蕴含的真实情感,并在演奏中正确表达自己所理解和感受到的内容。高校生大部分都已是成年人,具备相对成熟的想象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因此在高校的钢琴教学中教师要注意因势利导,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引导学生对要演奏的曲子形成合理的认知。比如在演奏贝多芬的《月光》时要要表现出安静的,沉思的情感和状态,而在演奏《骑士》这首曲子的时候则要表现出一种雄壮、威武的气势。理性的分析以及对作品创作背景的了解是学生正确而完整的演奏完该曲的基础。这里所讲的背景包括作品作者的生平、作品创作的社会背景、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科技的发展水平等,这些都有助于学生从细节和整体上把握作品中的独特意义以及想要表达的意境,使学生更好地驾驭将要演奏的曲子。

(三)提高学生的注意力

第3篇

[关键词]供应链管理;信任;理论;实践

一、供应链信任关系的理论分析

(一)供应链信任关系的社会交换理论分析

社会交换理论(socialexchangetheory)是对社会成员进行社交活动时的心理学规律的解释,其基本研究范畴和概念包括价值、最优原则、投资、奖励、代价、公平和正义等等,该理论认为人们运用自己已有的知识进行判断某人或某个群体是否可信。著名的现代社会交换理论学家布劳认为,交换行为发生前需要信任他人,相信他人会做出预期的等价回报,人们在对付出与回报进行估算之后,才会进行公平交换,双方信任的感觉才会产生,否则交换活动就会终止。因此,从社会交换理论可导出社会交往行为的原则应当为公平交换原则,社会交换是当别人作出报答性反应时就发生,当别人不再作出报答性反应时就停止的一种自愿。

基于社会交换理论,供应链企业间的信任关系来源于企业间对公平的感知,合作双方对交换的公平性的认可程度与信任的程度具有正相关的关联。公平性包括三种形式:收益性公平、程序性公平及互动性公平,其中收益性公平是对交易的结果预期所得的经济利益的公平性;程序性公平是指交易双方在履行交易程序的过程当中的行为上的公平性;互动性公平涉及交易一方对另一方所表示的态度看法等的行为方式,如同情、尊重、体谅等等。收益性公平度量的是行为的结果,而程序性公平和互动性公平度量的是行为的方式,交易者对于这三类公平的感知程度都与信任关系的构建息息相关,但互动性公平的主观性一般大于程序性公平和收益性公平。

(二)供应链信任关系的交易成本理论分析

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认为,任何不同经济主体在交易过程中所进行的谈判、讨价还价、搜集信息等活动都要发生费用,并称之为交易成本。在科斯理论的基础上,威廉姆森进一步发展了交易成本理论,并将交易费用进一步细分为事先的交易费用和事后的交易费用两种。前者包括起草、谈判和维护契约的成本,即与市场相联系的交易费用,如研究信息的成本,谈判和决策成本、检验和履行成本。后者则包括:当交易偏离了所要求的准则而引起的不适应成本:为了纠正事后的偏离准则而引起争论的成本;伴随建立和运作管理机构的成本,如管理机构解决交易纠纷的成本:保证生效的抵押成本。如果存在一个有效的信任机制,交易的总成本(包括事先的交易费用和事后的交易费用)是可以控制的,对于降低交易成本的途径,新制度经济学派提出了正式的制度安排,然而,某些正式制度安排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如道德风险、信用风险、机会主义等问题,需要采用特殊的技术来建立信任机制,以利于降低交易的成本。

交易成本理论认为任何交易都可用交易的频率、不确定性和资产专用性来衡量。这三个维度的不同组合形式决定了交易成本的不同。但可以肯定的是,企业在最初的交易过程当中通过信息的沟通交流及考察评估,双方可以逐步建立信任的关系,对于以后的交易则意味着超越合同上的灵活性,作进一步的信息交换等,由此可以降低不确定性。此外,信任机制的建立还可减少供应链企业对专用资产的投资,因此交易的总成本随着不确定性和资产专用性的降低而下降。不可否认,信任的一方有可能被另一方所利用,所谓机会主义的产生,这同样需要通过采用有效的技巧来避免信任的被利用。

二、建立供应链信任机制的应用实践

(一)信任关系的形成阶段

信任一词是复杂的本属于心理学范畴的内容,从企业跨组织的结构关系来看,信任可划分为能力型的信任和特征型的信任,前者意指一方对于合作方或交易方的能力的信任,其中能力包括产能、质量、产品创新、服务等在内的客观上所获得的评价;而特征型的信任是基于一个组织的文化和哲学的,其表现形式大体有:不会给对方企业造成攻击性;保护对方企业的福利、利益;在主观上给予对方企业值得信赖的感知等等。在发展供应链关系之初,即信任关系的形成阶段,特征型的信任方式一般难以凭空产生,而需要一个逐步积累的过程,能力型的信任却是信任关系构筑中的一个必要条件,一方只有在相信另一方的能力的基础上才有可能逐步作出信任的举措。因此,企业在挑选供应链关系成员之初,应当制定一定的供应链成员能力的评估体系,全面系统地对供应链候选成员的能力进行考察,然后进行初步的筛选排除,其后对有能力的企业进行再评定,并将之视为进一步发展为具有特征型信任条件的候选企业。

由于双方企业都受到对方能力的吸引,合作双方憧憬在建立供应链关系后可获得一定的回报,即所谓的双赢,这是信任关系之初的激励作用。在这一时期,激励机制起着重要的主导作用,激励机制的前提是应当达成包括:共同的目标、双方组织的相容、角色的描述正确等在内的内容。若要构筑进一步的信任关系,企业在对供应链伙伴的选择上应当注重选择那些能够带来互补性的资产和相容的价值观的合作企业,当供应链合作双方的社会背景和公司文化的相容程度高,双方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相容的可能性越大,后续的信任关系的抗干扰的能力越高。此外,相似的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也可能使供应链成员间具有相似或相容的管理风格、工作方式等,使得不同企业人员的相容性高,一定的血缘关系、情缘关系和人缘关系纽带亦有利于供应链企业间信任关系的发展,从而确保供应链成员间强大的凝聚力。在这一时期,企业除了考察供应链成员的能力、口碑之外,还应当考虑双方是否拥有共同的目标;组织是否相容;双方角色的定位等问题。

(二)信任关系的发展阶段

供应链中的信任关系是一个成员双方相互诱导的过程,而行为的连续性决定了过去的行为对现在及将来的行为存在着重要的影响,行为人以往所获得的经验是现在与将来的信任关系构筑的基础,因此只有一个长期持续、相互诱导的关系才能进一步转化为良性循环的信任关系。当合作关系至少为双方带来预期的利益时,相互信任的关系才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得以强化。双方的政策制定者在战略上的一致固然重要,管理层经理在生产、计划、物流等职能上的相互磨合也奠定了信任关系的基础,如果企业能够使双方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关系发展为一定程度的私人关系,将可能大为提高供应链的协调、沟通能力,其结果必然会减少企业间的摩擦而提高相互信任的程度。

在信任关系的发展阶段,供应链关系的破灭最常发生,对企业的打击也是最致命的,有的企业甚至在付出了大量的时间与资金后却遭遇了信任关系的陷阱。因此,在这一阶段,企业应当考虑有效的约束机制,在供应链关系中建立一个机会主义的防范机制。这一防范机制的内容应当包括:建立有效的风险规避机制;阐明各企业应当履行的责任义务;并提高当欺诈、逃逸、懈怠发生时的沉没成本,从法律上、信誉上稳定供应链关系。虽然要建立一个面面俱到的契约是相当困难的,因为未来的许多事件在签定合同时难以预料,而且判断信任与否很难有一个明确的界定,然而,在不断的学习累积过程当中企业对关系变化的预测准确性可得到提高,如果企业在关系发展的每一步都密切注视对方企业的动向,这将会提高预测的准确性。

第4篇

1.1认知心理学的发展

认知心理学是在行为主义心理学的思想影响的背景下产生的一种哲学主义思想观念,它最早出现在19世纪50年代,经过数百年的发展,认知心理学已逐渐成熟,也渐渐地成为了当代心理学发展的主流学派。而成人英语教育中的认知心理学的引入,对教育产生了发挥着指导性的作用。

1.2认知心理学在成人英语教育中应用的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也越来越大,但由于近几年来成人教育发展越来越快速,导致施教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包括学生英语基础水平参差不齐、教材针对性不强、教学方法不当、教学进度难把握等。学习的过程是新知识与已有知识的相互作用,最终在人脑中形成新的认知结构,而认知心理学的引入不仅能解决上述问题,还能提高学生学习效率,对促进成人教育的发展,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1.3研究内容和方法

认知心理学在考虑到人脑与计算机的相似之处后,采用电脑模拟人的认知过程。由此可看出,认知心理学的本质过程就是信息加工的过程。常见的认知心理学研究方法主要包含反应时研究法、计算机模拟和类比法和口语记录法三种方法。反应时研究法是一种科学性证明法,可以提供更多的有关内部状态的信息。计算机模拟和类比是心理学家采用的一种特殊方法,可以用来检验某种理论,发现其缺陷,从而加以改进。口语记录法是运用最多的方法,对研究人类思维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2认知心理学对成人英语教育的指导作用

2.1注重认知能力的培养

在成人英语教育中,提升学生的学习策略能力、反思能力及学习课程的能力是重点内容。培养学生的学习认知能力的方法有很多种,包括:教会学生吸收知识方法,培养学生学习能力等,这些方法不仅有利于学习提高学习效率,还可以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从目前的研究来看,学生对教师的依赖程度还比较明显,为了让学生独立地运用认知策略,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指导。一是让学生了解认知策略的运用条件和知识;二是为学生提供练习的机会,在教师的示范指导下,对学生的思维过程进行指导。

2.2注重对学习过程的研究

2.2.1制定明确的教学目标

为了有较高的教学效率,在上课之前,教师要对学生已有的认知结构进行了解,从学生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目标。教师除了要对教学材料进行分析取舍外,还要加入教学材料进行补充,使教学内容与学生掌握的知识达到逻辑关系上的关联统一。

2.2.2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课堂导入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教师要可以学生使所学的知识内容和学生已有的知识结构建立联系,对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有很大的帮助。因此,学习新知识要在学习者的认知结构中找到可相互作用的关联点,这就是认知同化理论的核心-相互作用。

2.2.3进行有效地教学设计

教师在进行新知识传授时,要考虑实际的教学情况,以信息加工学为依据,避免额外认知负荷对学生的学习产生不利影响。另外施教过程中要注意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课堂的设计;二是注意各个章节之间的联系。课堂的设计要求教师进行新知识的选择,避免学生出现无法理解内容的问题出现,还要注意重复教学,加强学生对新知识的记忆。加强各个章节之间的联系,可以更好地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习效率。

2.2.4强化记忆

在现代成人英语教学中,多媒体教学是强化教学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不同形式(包括声音、形状、色彩等)的传播,使学生在收到多个感官的感知信息后,在头脑中形成多个相互联系的通路,加强知识的记忆和信息的提取能力另外分类归纳也是加强记忆的一个重要手段,不仅有利于记忆过程的信息贮存,还有利于信息的提取。

2.2.5丰富学生思维,提高学习效率

在成人英语课堂上,教师应充分发挥自身引导作用,使学生以更为活跃的思维对提出问题进行分析,在学生进行课堂练习时,应提醒学生认真审题,理清思路。教师可在课堂讲解时引导学生阐述自己的做题思路,并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认知结构和思维策略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此外还应注意教材的编排,要依据信息加工学对教材进行编排,不仅可以减少学生注意力的分散,还可以减小多余内容对学生注意力的影响,对提高学习效率有很大的帮助。

2.3注重对学生的评价

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应侧重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关注学生学习效率是否提高,另一方面则是检测学生的学习效果有无改善。由于传统的考试测评不能真实地反应出学生的学习情况,所以教师对学生的学习评价要强调对学习过程的评价,可在日常学习中对学生的课堂表现及努力程度等作详尽的记录。

3结束语

第5篇

一、前言

人力资源的价值自古以来就是世界学者们所着重研究的重大课题。根据已有研究成果,人力资源价值的文献最早源于威廉·配弟(SirWilliamPetty)的《政治算术》,他在该著作中提出“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的观点,充分肯定了人力资源的价值。此后,学者们从各个方面对人力资源的价值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其中不乏一些具有深远价值的理论,如亚当·斯密(AdamSmith)的劳动工资论、大卫·李嘉图(DavidRicardo)的价值理论和卡尔·马克思(KarlMarx)的劳动价值论等。到了20世纪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人力资本理论开始作为一种独立的经济学理论而出现,学者们对人力资源价值的研究范围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展,并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理论体系。时至今日,人力资源的价值已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它已是一个企业乃至一个国家的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100多年来始终立于不败之地,其原因在于它仰仗贝尔实验室的近5万名科学家;微软公司股票面值仅0.L美分,市价却高达100美元,它从现行资产负债表上看不过是个小公司,但其最大的资产是其拥有的高技术人才。另外,世界银行目前计算一个国家的财富,是从人力资源、产出资产、自然资源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计算,它们所占的比例分别是64%、16%和20%。这些事实充分说明了人力资源的重要性。

学者们在着力研究人力资源价值的过程中,也采用各种方法对人力资源价值进行计量,如配第采用“生产成本法”计算英国人口的货币价值,法尔(WilliamFarr)对人力资源价值的计量则采用“现值收入法”,维特斯坦则把生产成本与现值收入两种方法结合起来,从终身收入和终身成本两个方面分析了人力资源的价值。目前,人力资源价值的计量方法已形成不同的计量模式,不同模式下又有不同的具体计量方法。但是,人力资源价值信息至今仍没有作为企业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企业信息一起向利益相关者进行披露。其原因何在?如果企业需要披露人力资源价值信息,应如何计量人力资源价值?人力资源价值信息的披露与其他信息披露有何不同?本文试回答这些问题,以供参考。

二、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计量与披露的理论基础:企业所有权

人力资源作为一种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生产要素,它的价值以及目前的使用状况等信息都是企业利益相关者所需要的。美国北伊利诺斯大学的亨德里克斯(JamesA.Hendricks)1976年的一项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在现行的会计报表中增加有关人力资源信息的项目,将会对股票投资决策产生影响。我们在1998年就中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需求进行的调查分析表明,90.00%的机构投资者和77.27%的个人投资者表示,他们作出投资决策时需要人力资源信息。企业人力资源信息是企业利益相关者所需要的重要信息,但它至今尚未向利益相关者进行披露,很多学者认为是由于人力资源价值难以计量所致。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有待于商榷。人力资源价值难以计量,主要是针对货币计量来说的。货币计量只是资产计量的一种方法而非唯一的方法,非货币计量曾作为一种重要的计量方法在人类计量史上发挥过重要作用;另外,现在的信息使用者能够接受的不仅仅是用货币单位计量的信息,非货币单位计量的信息甚至用文字说明的信息,他们同样能够接受。在我们看来,企业人力资源价值之所以尚未作为企业的一种重要信息向利益相关者进行披露,其原因在于它缺乏相应的企业所有权理论的支持。

新古典经济学认为,企业是一个以劳动、资本、土地等为生产要素的生产函数。它假定市场是组织分工。配置资源唯一重要的机制,它像一只“看不见的手”支配着人们的行为,通过价格信号,一方面反映供求关系,另一方面又通过引导资源流向,调节着供求关系,决定着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行为。作为企业生产者,他们的基本考虑是把有限的收入合理地分配在生产要素的配置上,以取得利润的最大化。新古典经济学认为企业是一个“使利润最大化”的黑箱,是一个生产实体,其研究重点在于价格及其对生产者和消费者行为的影响。至于企业所有权及其结构,它并不是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重点,因为新古典经济学一向认为企业的所有权属于物质资本所有者。在这种理论下,人力资源价值信息不可能作为企业的重要信息向利益相关者进行披露。众所周知,企业中的任何资产都有其相对应的权益要求权,如企业的资产是由投资者投入的,则投资者拥有企业相应的权益要求权;如果企业的资产是向债权人借入的,则债权人也就拥有企业相应的权益要求权,只不过投资者的权益要求权与债权人的权益要求权有所不同而已;如果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增加了资产,则相应地增加了投资者的权益要求权。新古典经济学并不认为人力资源所有者是企业所有权的拥有者之一,这样,人力资源虽然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但它并不是企业所拥有的资产,企业能够拥有的只是企业用工资所购买的人力资源所有者的劳动。也就是说,企业所购买的只是部分人力资源价值,工资便是企业购买这部分人力资源价值的成本。如果将企业的人力资源价值作为一种重要的信息向利益相关者进行披露,那么它披露的将是人力资源的整个价值,这必然会导致企业部分人力资源没有相对应的权益要求权。因此,即使学者们认识到了人力资源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只要新古典经济学没有将人力资源所有者作为企业所有权的拥有者之一,企业的人力资源价值就不可能作为一种重要的信息向利益相关者进行披露。

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有机组合,是个人之间交易产权的一种方式。它与其它市场契约之所以不同,就在于企业契约包括了人力资本的参与,它是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契约。作为签约人的企业参与者,首先必须对自己投入企业的要素拥有明确的产权,没有产权的人是无权签约的。投资者和债权人拥有对所投入的物质财产的所有权,而工人等则对自己的人力资源拥有财产所有机企业是由不同财产所有者组成的,不同财产所有者就拥有不同的企业所有权。这样,企业所有权实际上是一种“状态依存所有权”(state-contingentownership):如果企业的总收入为X,应该支付给工人的合同工资为w,企业对债权人的合同支付(包括本金和利息)为r;如果企业处于“x≥w+r”的状态,股东是企业的所有者;如果企业处于“w≤x<r+w”的状态,债权人是企业的所有者;如果企业处于“X<w”的状态,工人是企业的所有者。这表明,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人力资源所有者不仅拥有其自己的人力资源的财产所有权,也拥有其参与签约的企业的所有权。人力资源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它就有了相对应的权益要求权,这才使企业披露人力资源价值信息成为可能。

在现代企业理论下,企业披露人力资源信息不仅仅只具有可行性,它将成为一种必然。这种必然性体现在以下两方面:(l)人力资源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因为企业向利益相关者披露信息的目的在于向利益相关者传达企业资产和权益的结构以及企业资产的运用状况等信息,以利于利益相关者据此分享企业利益并作出是否继续参与企业契约以及如何参与企业契约的决策;(2)人力资源价值是人力资本所有者参与企业利益分配的重要依据。虽然同样的财产所有权可能形成不同的企业所有权安排,不同的财产所有权更可能形成不同的企业所有权安排,但投入企业的资产价

值仍是企业剩余索取权在企业参与者之间进行安排的重要基础。可见,现代企业理论不仅为企业披露人力资源价值信息提供理论基础,使企业披露人力资源价值信息成为可能,而且也要求企业披露人力资源价值信息。

三、企业契约性质与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计量方法

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是一种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非人力资本权益的形成主要来源于实物资源和财务资源(合称为“物质资源”),而人力资本权益的形成则来源于人力资源。在企业契约中,同样的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可能享有不同的企业剩余索取权,但企业契约中的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对企业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它们都同样地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果说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有所不同的话,这种不同就是它们所凝结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不同,它们的资源稀缺程度不同,从而导致它们的价格不同。这说明企业资产的计量与企业所有权的安排是没有联系的,企业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计量应该遵循同样的计量规则。

根据现有研究成果,企业人力资源价值的计量主要有两种不同的模式:个人价值模型和群体价值模型。个人价值模型主张企业人力资源价值的计量应先计量企业每个人的人力资源价值,在此基础上进行总计,从而得出企业所有人力资源的价值,其依据在于企业的许多决策是以个人为中心的,经营成果的好坏与一些个人的经营水平和领导能力有直接关系,人员的投资和管理也是以个人为基础的,如对具体某个人的招聘。培训、安排等费用的发生;群体价值模型则主张企业人力资源价值应从企业整体的角度进行计量,它并不是企业单个人力资源价值的简单加总,其依据在于人力资源价值是指人在组织中的价值,个人作为组织成员之一,离开了组织就无法衡量他的价值。显然,群体价值模型对企业人力资源价值的考虑要比个人价值模型全面,因为事实上企业整体人力资源价值往往并不等于单个人力资源价值之和,因为不同的人在一起工作往往会产生“1十1>2”或“1+1<2”的效应。但是,群体价值模型并不符合现行企业物质资源的计量规则。当然,企业拥有不同的物质资源,也会产生不同的经营效应,但物质资源的计量并不考虑这种效应,而只是以单个资产的价值为基础,其原因就在于这种效应已经作为企业的经营成果的一部分通过损益表进行了披露,如果再次考虑这种效应,显然是对这种效应的重复计量。根据这一计量规则,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虽然不是单个人力资源价值的简单加总,但它的价值计量应采用个人价值模型进行计量,群体价值模型与个人价值模型下的企业人力资源价值之差则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成果的一部分,分期地反映在各生产经营期间的经营成果之中。

然而,个人价值模型对人力资源价值的计量有多种方法,其中最主要的有“未来工资折现调整法”。“未来收入折现法”、“随机报酬法”和“内部竞价法”等四种。“未来工资折观调整法”将职工未来工资(一般为未来5年的工资)折现值总额乘以反映本企业盈利水平与本行业平均盈利水平差别的效率系数,作为人力资源的价炒。“未来收入折现法”以职工今后工作年限内工资收人的现值总额为基础,并考虑死亡概率来计算人力资源价值。“随机报酬法”认为,职工对企业的价值是与他预期所处的职位或服务状态(servicestates)相联系的,而职工在未来时期所处的服务状态,是一个随机过程,人力资源价值应为职工在特定时期内处在木同服务状态时所获得的期望价值的现值。其中,每一服务状态的货币表现可以用服务的数量(如销售量)乘以价格来确定(价格一一数量法,Price-QuantityMethod),也可根据职工未来可提供的收益进行确定。“内部竞价法”认为,在一个组织中,只有那些稀有的人力资源才具有价值,是各部门竞相争用的对象,这些人力资源的价值,可由各部门或各利润中心的经理通过投标竞价来确定,其中最高的竞价即为该人力资源的价值。在实际操作中,内部竞价法以以下假设为基础:(1)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中心;(2)至少有两个投资中心试图获得同一位或同一群员工;(3)各投资中心已有规定的预期投资报酬率;(4)各投资中心均将提高预期投资报酬率作为其重要的奋斗目标;(5)在计算投资报酬率时,非人力资源按其现时经济价值计价。

从计量思路上考察,个人价值模型下的四种人力资源价值的计量方法可以区分为两类:一类是以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未来收入为基础来确定人力资源的价值,包括“未来工资折现调整法”、“未来收入折现法”和“随机报酬法”;一类是以人力资源的交易价格作为人力资源的价值,“内部竞价法”就属于这种计量思路。无论是“未来工资折现调整法”中的“未来工资”。“未来收入折现法”中的“未来收入”,还是“随机报酬法”中的“报酬”,它们都是人力资本所有者将人力资源投入到企业之后所获得的投资报酬。显然,从投资报酬来推算投资成本是不合理的。因为同样的资本投资于不同时期不同企业,可能产生不同的投资报酬,实际上,投资报酬不仅与投资成本,还与企业经营成果相关,而企业经营成果则与企业所处的整个宏观经济环境以及企业整个生产经营过程紧密相关,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虽然企业资产的价值在于给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但由于未来经济利益具有不确定性,并且企业的经济利益不能恰当地被区分其分别是由哪些资产带来的,因而用未来经济利益来计量企业资产的价值,往往不具有可验证性,故企业对资产的计量并不以资产给企业带来的未来的经济利益为依据。为了保证企业信息的可靠性,企业对资产价值进行计量时,一般将资产的交易价格作为资产价值,即使资产的价值在企业持有的时间内发生变化,但资产的计量价值并不随着变化,这也是现行会计遵循“历史成本原则”的原因所在。从这个角度来看,运用“内部竞价法”对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进行计量比其他方法更能符合现行企业资产计量的规则。但是,“内部竞价法”认为人力资源的交易是在企业各个部门之间进行的。按照现代企业契约理论,人力资源的交易是在人力资本所有者与非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进行的。因此,我们认为,应将企业契约签订过程中签约双方对人力资源价值的谈判认定价格作为人力资源的价值。如果双方无法取得比较一致的价格而又希望能够签订契约,这时往往需要聘请第三方对人力资源的价值进行评估,则评估价即成为人力资源的价值。当然,第三方评估价格也应是交易双方都能接受的,因而它实际上也就成为双方谈判认定的价格。无论是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还是第三方评估的价格,它都是以形成目前状态下的人力资源所支付的社会平均成本为依据,在考虑供求关系的基础上所形成的。

四、企业人力资源产权特性与企业人力资源价值披露

企业计量人力资源价值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企业利益相关者进行披露。从表面上看,披露应该是非常简单的,无非是把计量出来的信息向信息使用者进行传达。实际上,披露不仅仅是把经过计量的信息传达给使用者,而且要把相关的信息同时传达给使用者,因为仅仅经过计量的信息并不能完整地反映企业资产的状况。比如,企业对长期投资信息披露,不仅要区分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联营投资分别进行披露,而且还要分别披露与这三类投资相关的信息。与股票投资相关的信息主要有被投资单位、股数、持股比例、各投资金额和期末市价;与债券投资相关的信息则主要有债券种类、到期日。面值、年利率、各投资金额和累计应计利息等。根据这些相关信息,信息使用者可

以从多个角度对长期投资的价值和质量进行评价,从而得出比较客观完整的结论。企业在披露人力资源价值信息时也应披露与人力资源的价值和质量紧密相关的信息。至于与人力资源相关的信息具体包括哪些,则与人力资源的产权特性紧密相关。

第6篇

一般认为,专家责任理论介绍至国内,肇始于1995年梁慧星教授翻译的日本学者《专家的民事责任》文集。①十余年来,作为一个前沿法律问题,国内学者论著颇丰。新闻记者因采访报道而产生的新闻侵权责任问题,也一直是国内新闻界和法学界所共同关注的一个议题。因为上述两个问题的重要性,最高院陆续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指导相关案件的审理。学术界亦给予了相当的关注,二者在目前已经出版的侵权法学者建议稿中均或多或少有所体现。

专家责任与新闻侵权责任一直以来是“井水不犯河水”,各自独立,并无联系。然而,最近在江苏常州举行的“侵权法改革”国际论坛上,王利明教授却提出了将“杂志社、报社记者的不实报道引发的侵权问题”纳入专家责任范畴的主张。②

鉴于王利明教授在国内民法学界和侵权法立法上的较大影响力,以及专家责任理论引入新闻侵权责任后所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对其提出的这一主张,法学界和新闻界均应当给予高度关注并加以研究,以期在理论上和未来侵权法立法中能有一个适当的结论。这也正是本文的研究目的所在。

专家责任理论概述:概念、归责原则、构成要件与责任形态

(一)专家责任的概念

“专家责任”乃一简称,实指“专家民事法律责任”(professional liability),是指专家在执业中因其过错,违反约定或法定义务,致其服务对象或相关第三人损害而由专家个人或其所属执业机构依法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③就专家对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而言,专家的不当行为可能会导致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或两者责任竞合的发生;而关于专家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大陆法系主要以违约责任来解释,英美法系则主要适用侵权责任。由于本文讨论的范畴限于侵权法,故仅对专家责任中的侵权责任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所以,专家责任在本文中也可以直接限缩为“专家侵权责任”。

所谓“专家”,在民法学上,一般仅指那些具有专业知识或技能,得到执业许可或资格证书,以为委托人提供专业服务为职业的专业人士。“专家”的特征为:一是作为“专家”的行为能力须经授权取得;二是专家执业工作在性质上属高度技能化和专门化,内容以智力判断为中心,工作成果具有不确定性;三是专家与委托人及公众间存在特别信赖关系;四是专家被赋予高度的义务;五是专家被赋予更高的职业道德标准。④

与“专家”的民法学定义以及特征相关,更为直接的一个问题是如何确定专家的范围。所谓“专家的范围”,是指现实生活中哪些需要专门知识或专业技术、并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领域的职业者属于专家民事责任中的专家。⑤由于民事责任中的专家是一个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的称谓,因经济、法律环境不同,各国对其认识既有共性亦有差别。这其中,德国的做法值得关注。在德国,“专家”相当于德语中的“自由职业从事者”,包括医业从事者;法律上、经济的职务从事者;建筑、科技职务从事者;教育、精神科学职务从事者;艺术、著述职务从事者。但是,从事教育的、精神科学的职务者(独立的教育者、司牧者)和从事艺术的、著述的职务者(作家、新闻业者)并不发生专家责任问题。反而不属于上述自由职业的金融业者(银行等)却在实践中可能承担专家责任。⑥就我国而言,根据专家的定义和特点,民法学意义上的“专家”,一般可以与纳入专业执业资格管理范畴的相应专业人员相挂钩,但并非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都可作为专家,还要判断其是否满足其他几个特征要件。一般而言,目前学术界均予以认可的专家包括律师、医生、注册会计师、注册建筑师等,学术讨论亦围绕这几个常见专家类别展开。

(二)归责原则

在专家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方面,学者意见基本一致,即采取过错责任原则。稍有不同的是,在表述上,有直接将其确定为“过错推定原则”的,⑦也有仅将其表示为“过错责任原则”并辅之以“举证责任倒置”的。⑧

(三)构成要件

与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相同,专家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为四个,即专家不当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专家过错。

专家不当行为是指专家的执业行为在客观上有悖于法律或不加害于他人之一般原则所要求的行为模式,致其委托人或相关第三人造成“不法损害”的加害行为。一般有以下类型:一是高度注意义务违反型;二是忠实义务违反型;三是不当信息提供型。⑨

专家责任中的损害事实应为广义的损害,即不仅包括财产损害,还包括人身、精神损害。另外,还包括一种特殊的对第三人造成的无形经济损失,该损失在多数情况下不易确定,但国外有关国家的判例已承认该损失的可赔偿性。⑩

与当前通行的侵权责任因果关系理论相同,专家责任亦采用“相当因果关系说”。⑾

专家过错,是专家在从事执业行为时,违反其应尽和能尽的“特殊义务”,因而为法律和道德非难的行为意志状态。⑿

(四)专家责任的形态

所谓侵权责任形态,是指在侵权法律关系中,根据不同的侵权行为类型的要求,侵权责任在不同的当事人之间进行分配的表现形式。侵权责任形态有三种基本形式:直接责任和替代责任;单方责任和双方责任;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⒀

首先,专家责任通常与雇主责任相联系,即属于替代责任。这一点因我国专家个人开业稀少而更为明显。杨立新在其《侵权责任法草案建议稿》第94条即明确规定了专家责任的“替代责任”。但是,也有学者将其作为自己责任处理。如王利明在其主持起草的《中国民法典学者建议稿侵权行为编》第1862条规定了基于自己责任的连带责任。

其次,专家责任多为专家单方责任,特别是在侵犯第三人权益时往往如此。但实践中,委托人却常常由于对非法利益的追求而采取不当行为,此时委托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就委托人和专家的双方关系来说,此时成立双方责任。

再次,专家责任中单独责任和共同责任都存在。对于共同责任,目前理论界、实务界有不同主张。专家责任中的共同侵权有两种形式,一是两名以上专家共同对外签署法律文件或提出专家咨询意见、做出专业决策的,此时的专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是针对第三人的侵权中,委托人和专家承担的责任形式存在一定争议。杨立新认为在有直接侵权人的情况下,专家仅承担补充责任,但最人民法高院《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中则区分专家的“故意”和“过失”,分别规定了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而《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2003年2月1日实施)则不论专家系“过失”抑或“故意”,均规定了连带责任,稍有不同的是,前者为“负有责任部分内的连带责任”,而后者则是“全部可能责任”。

新闻侵权责任理论与专家责任理论的比较

(一)基本概念:新闻记者不属于“专家”

如前所述,专家责任理论中的“专家”需满足一定的特征条件,而新闻记者显然并不完全具备这些条件。首先,我国目前实行的“新闻记者证”及相应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与专家责任理论中的“执业许可或资格证书”不同。我国当前实行的这一制度,其基本出发点仍然是加强对新闻记者的行政管理,以应对实践中频发的“假记者”问题以及新闻单位自身对采编人员管理薄弱的问题。与对社会开放的“执业许可或资格”不同,目前新闻采编从业资格仍然局限于“体制内”,尚未成为一种完全意义上的执业准入制度。⒁而且,将新闻记者纳入行政许可范畴加以管理,至少在西方发达国家没有先例,如我国硬性将新闻记者纳入专家范畴并追究其专家责任,其合理性必将因缺乏比较法基础而受到质疑;其次,对新闻记者而言,并不存在特定化的“委托人”,而是面对无法特定化的社会公众。而对专家责任理论来说,区分“委托人”与“第三人”是其理论基石;再次,新闻记者没有被赋予“高度注意义务”,而只有基于新闻职业要求的“一般注意义务”。只要其报道内容“基本属实”,即可免除侵权责任。⒂这是基于尊重新闻规律以及鼓励舆论监督的需要。⒃

因此,新闻记者虽然属于西方社会中的“自由执业者”,奉行“新闻专业主义”,以其“智力成果”对社会提供服务并应具备较高职业道德,但其并不具备民法学上“专家”的核心要素。德国法中明确排除了“从事艺术的、著述的职务者(作家、新闻业者)”的专家责任,就是一个最好的说明。

(二)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在新闻侵权责任和专家责任中的差异

对于新闻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目前国内学者通说认为应当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归责原则。⒄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关于审理名誉权的解答》第7条亦对此做了明确规定。

而对专家责任的归责原则来说,虽然也属于过错责任,但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过错责任。杨立新教授明确将其规定为“过错推定责任”,其他学者采取另行规定专家的“举证责任倒置”义务的方式加以表述,其本质是相同的。

(三)构成要件与责任形态:“形似实不同”

由基本的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出发,新闻侵权责任和专家责任的构成要件基本相同,即均采“四要件”方式,但是其中对“不法行为”和“过错内容”有较大差异。新闻侵权责任中的“不法行为”,一般包括诽谤、侮辱、侵害隐私以及失实报道等一般侵权行为,并不存在专家责任中“高标准”不当行为。同样,新闻侵权责任中的“过错”,在标准和认定上也与专家责任不同。

从责任形态来看,二者均普遍存在替代责任形态,但是新闻侵权责任中替代责任的理论与司法实践有差异,需要尽快调整。⒅新闻侵权责任中存在媒体和新闻源提供方等第三方对外承担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形态,但由于不存在专家责任中的“委托人”,新闻媒体对外责任中尚无学者提出所谓“补充责任”问题。而对专家责任而言,如前所述,此种责任形态已经为学者和司法界所认同或部分认同。

(四)制度功能:“严”与“宽”的对立

从法律制度的功能来看,专家责任旨在通过对专家负以较高责任,保护给予专家高度信赖的委托人和第三方,并最终维护分工已高度细化的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而新闻侵权责任制度则是通过构建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的严格的责任构成和明确一定的免责事由,来达到倾斜保护新闻自由的目的。⒆可以说,二者一个是“严”,一个是“宽”,内在旨趣大不相同。

结论:专家责任理论不能扩张适用于新闻侵权责任

经过上述研究,本文认为,专家责任理论具有特定的适用范围,对可以成为民法学上“专家”的职业人员有明确的限定,而新闻记者显然不在此列;就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来说,专家责任使用特殊的过错原则(过错推定),而新闻侵权责任中则坚持一般过错原则;在构成要件和责任形态方面,二者虽形式上类似,但内在却有较大差异;更为重要的是,二者在制度功能上,存在明显的“严”与“宽”的对立。

总之,王利明教授新近提出的将新闻侵权责任纳入专家责任的主张,无论在逻辑上,还是在价值功能上,都无法成立,也与其前期的学术主张相矛盾。在制定侵权法的过程中,必须予以坚决反对。否则,该主张一旦反映到侵权法中,必将导致民法层面上对新闻自由保护的倒退。

注释:

①刘燕:《“专家责任”若干基本概念质疑》,《比较法研究》,2005年第5期

②丁国锋:《侵权责任法正在起草中,特殊侵权行为将得到详细界定》,法制网, 省略/0705/2008-06/15/content_879655.htm,2008年7月11日

③④⑤⑨⑩⑿唐先锋 赵春兰 王洪宇:《我国专家民事责任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5年8月第一版

⑥【日】浦川道太郎:《德国的专家责任》,梁慧星《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二)》,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9年1月第一版,第329~330页

⑦如杨立新在其主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中,将“专家责任”列为第三章“过错推定的侵权行为”之中。

⑧如梁慧星在其主持的《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之侵权行为编》中,在第1584条规定专家过错责任,同时另在第1586条规定了专家的“举证责任”。又如唐先锋、赵春兰、王洪宇在其《我国专家民事责任制度研究》所给出的“立法建议”中,亦采用先专条规定专家的过错责任,另在一条规定专家的“举证责任”。

⑾相当因果说认为造成损害的所有条件都具有同等价值,因而都是法律上的原因,即一切被确认为事实上原因的行为都具有法律上的原因力。

⒀杨立新:《侵权责任形态研究》,《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

⒁柳斌杰:《人才是新闻出版业核心竞争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gapp.省略/cms/cms/website/zhrmghgxwcbzsww/layout3/index.jsp?channelId=367&infoId=458756&siteId=21,2008年7月11日

⒂最高院1993年《关于审理名誉权的解答》第8条规定:“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没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的,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⒃需要说明的是,国内有学者对此有不同观点。如康守玉认为,新闻记者应当负有对他人的特殊义务,即应比一般人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参见王利明、杨立新主编:《人格权与新闻侵权》,中国方正出版社,1995年10月第一版,第588页);魏永征先生认为,新闻记者的专业要求其对真实性尽到更高的注意义务(参见魏永征著:《新闻传播法教程(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11月第2版,第155页);匡敦校认为,新闻记者在采访活动阶段应当承担比一般的注意义务更高的谨慎和注意义务(类似契约义务),在传播阶段媒体应当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参见魏永征、张鸿霞主编:《大众传播法学》,法律出版社,2007年2月第一版,第139页)。但笔者仍然赞同杨立新教授的观点,即由于新闻有时效性限制,新闻从业人员很难全面、准确地掌握事实,难免发生事实依据失实或事实认定失当的情况,所以对新闻侵权行为过错的认定上应当采用一种较为宽松的标准(参见王利明主编《人格权法新论》,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45页)事实上,如上所述,最高院1993年的司法解释已经采用了这一标准。

⒄过去曾有学者(如康守玉)认为,在确定新闻侵权行为人过错时应当采用过失推定制度,并认为唯有这样才能使受害人的合法权利得到有效保护,避免困难以举证而蒙受不正当的侵害(参见王利明、杨立新主编:《人格权与新闻侵权》,中国方正出版社,1995年10月第一版,第592页)。但目前学者通说认为,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必须以法律有明确规定为前提,新闻侵权为一般侵权行为,不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最高院1993年的司法解释也确认了新闻侵权属于一般侵权行为并应采用普通过错归责原则。但由于受有关学者前期学术主张的影响,加之对举证规则的理解不全面,诉讼纠纷中经常出现不利于新闻媒体的情形,比如要求自证无过错。笔者认为,这是司法实践中某些法官对法律理解适用的不当,不能以此反证我国新闻侵权采用过错推定原则。

⒅对于新闻侵权中的替代责任,学者意见是较为一致的,即应由新闻记者所属新闻单位对外承担侵权责任,但最高院1993年《关于审理名誉权问题的解答》第6条却允许原告选择仅新闻记者本人。此规定显属不当,应当尽快调整。

第7篇

摘要:本文认为,以人为本是新时期我国公共政策的核心价值取向,它是对“以物为中心”的反思、扬弃和超越,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决策目标人性化,决策程序民主化,决策主体群众化,彰显公共利益价值,弘扬公平原则,探索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方法和渠道,都是人本思想在公共政策中的具体应用。

关键词:以人为本,公共政策,价值取向

改革之初,为了抓住机遇促进发展,我国公共政策采取“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这一政策取向打破了“大锅饭”、“平均主义”的僵死局面,调动了全国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使我国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同时也使得自然生态矛盾突出,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极不谐调。这些冲突和矛盾是公共政策在社会全面改革和转型过程中的价值偏颇的集中体现。面对改革开放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公共政策的人本价值取向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第一次把以人为本提升到了公共政策核心价值的地位,明确了我国公共政策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

一、我国公共政策人本取向的理论与现实依据

第一,“以人为本”是哲学的基本思想,是对哲学的总概括,是的实质和精髓。哲学蕴含着丰富的人本思想。在哲学视野中,人是世界之“本”,认为人是世界的本质和终极本质;人是价值之“本”,认为人是世界上最有价值意义的生命存在;人是历史之“本”,认为历史是人的活动史,人是历史的主体,人类创造并主导着历史。

第二,以人为本的公共政策价值理念,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全党和全国人民同心协心、共同奋斗,我国已经实现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目标的第一、第二步,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其实,这种小康只解决了人民的物质层面的需求,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不平衡的小康。而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仅仅满足了人民的物质方面的要求,是远远不够的。所以,以人为本的公共政策,在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同时,又要以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目的,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才能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

第三,以人为本的公共政策价值取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科学发展观把以人为本置于首位,强调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把满足人的全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公共政策的终极目标。这就要求我国的公共政策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追求物质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愿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第四,公共政策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国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谐社会的内涵就是要让社会各成员、群体、阶层、集团之间的关系融洽、协调,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和相互帮助,气氛良好。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时期,这一过渡和变革时期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取向多极化、利益差别显性化、利益矛盾尖锐化。在这样一个不稳定的特定状态下,如何有效整合社会各成员、各阶层、各利益群体、各地区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社会和谐,关键在于我国公共政策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

“以物为中心”的公共政策的弊端

第一,城乡差距不断扩大。目前,无论从人均收入水平、消费水平、城乡劳动生产率、工农技术装备水平等经济差距看,还是从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差距看,我国城乡差距都很大,并且呈现出继续扩大的趋势。衡量城乡差距是否适度的标尺,通常是基尼系数。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我国城镇居民基尼系数和农村居民基尼系数均在波动中呈现扩大的趋势。1990年,我国农村居民基尼系数为0.31,城镇居民基尼系数为0.23;到2002年,我国农村居民的基尼系数上升到0.365,城镇居民的基尼系数为0.32,从中可以看出扩大的趋势是十分明显的。

第二,地区差距不断扩大。我国实施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实现了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成就,但由于自然禀赋、历史基础、区位条件、政策取向等种种差异,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仍然是不平衡的,地区差距不断扩大。我国东、中、西三大地带间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经济增长速度的差距在不断扩大;东中西部地区人均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也明显扩大;东中西部地区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差距也在拉大。

第三,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失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与市场机制作用的强化,社会公众的利益正在分化,有些人成为市场化的正收益者,有些人则成为市场化的负收益者。因此市场机制在某种意义上可以实现资源配置的效率最优,但无法矫正由自身引起的不同利益群体利益失衡,具体表现为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利益失衡。在现实中,强势利益群体已经结成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团体,有能力利用各种资源,以各种形式诉求自身利益,影响公共政策制定。有些强势利益集团在某些地方政府决策中甚至会影响政府,使得政府决策向强势利益集团偏向。但另一方面,弱势群体自身既没有资源,也没有能力利用资源,缺少有效途径和渠道来诉求利益,他们在公共政策过程中往往被边缘化。弱势群体本来在市场机制过程中利益已经受损,而其利益诉求在某些公共政策过程中又不能得到反映,因此社会利益格局愈发失衡。

二、人本思想在公共政策中的具体应用

(一)建立“以人为本”的公共政策决策机制

公共决策要坚持以人为本就要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健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笔者认为要做到以下几方面:首先,决策目标人性化。决策目标人性化就是决策目标不仅要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需求,而且也要满足人民的社会生活、精神生活等各种需求,切实关心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把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利益作为公共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使人民不断获得经济、政治、文化利益,为人民群众造福。

其次,决策程序民主化。决策程序民主化,是公共决策以人为本的关键之所在。所谓决策程序民主化,就是在整个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全体决策参与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正确决策。无数的事实证明,凡是坚持以人为本,按民主集中制进行的决策,决策方案一般来讲是正确的或比较正确的,即使有了缺点或错误也比较容易发现和纠正;而凡是搞家长制、“一言堂”、个人专断所作出的决策,由于没有决策的民主化,决策的原材料不足,信息不够,决策过程简单,缺乏科学可靠的依据,主观随意性大,根本谈不上科学,决策失误就在所难免。

再次,决策主体群众化。长期以来,我国公共决策一直实行“精英”决策模式,公共决策由少数人操纵,而普通人民群众被拒之门外。这种不民主的决策作风,必然导致决策失误。所以,公共决策必须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只有这样,才能克服决策中的主观主义、唯意志论、独断专行的作风;才能真正反映人民的意志。笔者强调人民群众是决策的主体,并不是否定领导者在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其在决策中的“拍板定案”的作用是其他任何人都不能替代的。我们只是想通过强调人民群众在决策中的主体地位,使领导者在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的基础上作出的公共决策能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构建“以人为本”为核心价值的公共政策制定模式

这就意味着制定任何公共政策时,都必须把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人民群众的权利作为根本前提。

首先,公共政策的制定要彰显公共利益取向。公共政策作为对社会利益的权威性分配,集中反映了社会利益,从而决定了公共政策必须反映大多数人的利益才能使其具有合法性。因而,许多学者都将公共政策的目标导向定位于公共利益的实现,认为公共利益是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和逻辑起点,是公共政策的本质与归属、出发点和最终目的。“对于公共政策应该与公共利益还是私人利益保持一致这个问题,绝大多数人将选择公共利益。”坚持公共利益取向,就是制定公共政策必须反映、综合、表达绝大多数人们的利益,满足绝大多数人们的利益需要,必须从维护和谋取人民的利益出发。只有符合人民利益的政策,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接受,才能调动人民群众执行政策的热情,才能维护社会稳定,才有利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其次,探索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方法和渠道。“以人为本”的公共政策将更加重视人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作用,充分尊重人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民主基础上通过充分讨论来完成政策制定过程。随着公民社会的发展,公民的独立自主意识、政治参与意识以及政治民主化的要求不断增强。一方面,探索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方法,如政府组织中加入公民代表、公民训练、基层意见搜集法、听证制度和网上公开征求民意等;另一方面,探索公民影响公共政策制定的渠道,如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个别接触、舆论扩散、集体推动、游说工作等政策参与渠道。

(三)以人为本的公共政策应弘扬公平原则

公平是公共政策的基本价值,公共政策是实现公平的媒介、手段。公平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代内公平,即当代人之间的公平,它要求消除不同阶层之层、不同地域之间在机会选择和成果占有上差别悬殊和两极分化现象,尤其把消除贫困作为优先考虑的问题。二是代际公平,即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公平。代际公平强调,人类赖于生存的自然资源是有限的,所以,当代人不要为自己的发展和需要而掠夺式地使用资源,从而损害后代人发展和需要的条件,要给世世代代以公平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的权利。因此,这就要求政府在利用公共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要在其目标取向上做到:以横向的代内公平,促进经济社会现实的发展;以纵向的代际公平保障经济社会未来不间断的发展。公共政策要以立体公平为目标,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映.地区差距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J].云南社会科学,2004

2.文力.多元利益集团下的社会均衡[J].中国改革,2005

3.赵尔奎,占绍文.构建以人为本的公共政策制定模式[J].理论观察,2006

4.潘尔春.论哲学视野中的“以人为本”[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

5.吴湘玲.缩小我国城乡不合理差距的公共政策分析[J].科学社会主义,2006

第8篇

关键词:人文关怀 心理 疏导

党的十报告指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这是党在新时期对思想政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对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和“与时俱进”宗旨的创新。

1.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性

当前,我国处于一个高速变革的社会阶段,工作和生活节奏不断加快,职业竞争日趋激烈,这些对职工的思想造成一定的冲击和压力。如何使思想政治工作有的放矢地帮助和关怀职工,舒缓职工的心理压力,保持职工的身心健康,都将成为现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课题。

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既是一种工作理念的创新,也是一种工作方法的创新。二者都以提高人的思想政治觉悟为主旨,而不是脱离政治性、意识形态性谈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一方面,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体现了思想政治工作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另一方面,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有利于理清思想政治工作的思维模式。以往思想政治工作存在惯于把问题症结锁定在或归结为思想素质、政治觉悟或道德品质问题的思维倾向,因而容易造成错误地选择切入点,不仅没能解决问题,反而可能给人带来某种新的心理伤害,导致思想政治工作失效。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则有利于分清问题的性质,找准切入点,理清工作思路,提高实效性。因此,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要从注重思想政治教育逐步向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转变。

2.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在人事管理中的应用

2 . 1人文关怀的要求

人文关怀,一般认为发端于西方的人文主义传统,其核心在肯定人性和人的价值,要求人的个性解放和自由平等,尊重人的理性思考,关怀人的精神生活等。在思想政治工作视野中,人文关怀是指关注人的生存与发展,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和个性差异,关心人丰富多样的个体需求,激发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关心人,爱护人,尊重人,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具体到单位而言,一方面是要着力改善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尽可能地减少员工的后顾之忧,这是人文关怀的基础所在。物质利益是人类生存的基础,是人们进行其他社会活动的最基本条件,在当今的社会改革中,许多人已不再像从前那样谈到利益就“犹抱琵琶半遮面”了,而是理直气壮地把物质利益作为一个重要内容提出来,所以说进行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不能忽视对职工物质文化生活的关心,要确保各种合法合理的待遇得到落实,取得职工的信任,为开展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奠定坚实的基础。

另一方面,人与动物不同之处正在于,人是有精神的。因此,人文关怀要从更深层的要求出发,不仅关心人物质层面的需要,更要关心人精神文化层面的需要;不仅创造条件满足人的生存需要、享受需要,更着力于人的自我发展、自我完善需要的满足。要承认人的差异性、特殊性,尊重人的不同需求,使人的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辅相成。要充分关注职工的情绪和精神,创造人性化的工作环境,为职工提供发挥聪明才智的发展平台,要对职工的工作状况、生活质量、思想情绪给予全方位的重视和关注。

2 . 2心理疏导的要求

心理疏导,从思想政治工作角度讲,是通过语言或其他方式,帮助职工进行心理调适、排除不良情绪、缓解心理压力,维护职工的身心健康。思想政治工作同防洪治水有异曲同工之妙,根治的良方在于“疏”而不是“堵”,只有平等耐心地与职工沟通、交流,才能真正了解职工的内心困惑和忧虑,因此,正面引导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方式和重要手段,要搞好心理教育,主要是正面引导,以理服人。我们不能回避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和一些敏感问题,对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要敢于面对,并做出科学的、客观的、有说服力的,符合实际的解释与说明。针对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思想动员,座谈讨论,个别谈话等方法,讲形势,谈未来,述改革,论发展,用共同的信念和理想统一认识,取得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其次,要善于从理想与现实的结合上,引导干部职工认识心理疏导的必要性,明确心理疏导是做好人事工作的根本要求;要善于运用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来引导干部职工理解人事制度改革,认同人事制度改革,激励职工参与人事制度。同时,注意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使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为广大群众所接受。

2 . 3实施要点

第9篇

关键词:心理健康教育;中职学生;健全人格

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教书育人,健全人格的培养也是教育的本来义务。中职学生的心理存在一些健康问题,要想培养中职学生的健全人格就要解决好这些心理问题,例如自卑心理问题、情感心理问题、自我心理问题、学习心理问题、个性心理问题、青春期心理问题。要从这六个心理问题着手,建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设心理咨询服务功能和专题讲座以及专项课题研究,才能做好中职学生健全人格的培养工作。

一、人格与心理健康

1.人格的定义

因为心理学家研究方向的不同,对于人格的定义也要从不同的研究方向来看。从综合角度来说,人格的定义粗略地说就是心理特征的总和,个体在长时间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独特化的心理特点的具体表现,是人们行为、灵魂、思想、道德以及态度和社会责任的统称说法。人格的特点主要有综合性、独特性与稳定性。当代中职生的健康人格应该具有自我情绪的调控能力、正确和客观的自我评价、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良好的学习适应能力、和谐的人际关系以及健康积极的兴趣爱好、良好的环境适应力。

2.心理健康的定义

心理健康从广义上讲是一种满意、高效、持续的心理状态,狭义上讲就是人的基本心理活动的过程要协调一致和完整,也就是人的情感、人格、行为、认识、意志要完整、协调,可以适应社会,跟社会保持同步。心理健康的标准有行为协调、情绪健康、智力正常、人际关系适应、意志健全、反应适度和心理特征符合年龄这几个方面。

而心理健康教育就是按照学生的心理和生理的发展特点,使用相关的教育方法,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心理素质全面发展,不但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也是培养符合社会发展的高质量人才的重要内容。

二、心理健康教育对人格培养的作用

心理健康教育是学生完善自我、调整自我认识的重要过程,人格培养的水平在于心理健康教育的水平。心理健康教育就是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纠正学生的行为偏差,提高预防心理障碍的水平。中职学生是未来产业军的重要来源,他们的心理健康与思想道德水平与我国产业大军的素养水平有直接联系。心理健康的首要任务就是加强中职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可以正确认识自己,提升自我调控能力,培养一个健全的人格,对学习环境有一个良好的认识,培养义务感、责任感以及创新能力,从而正确地处理人际关系,更好地适应学习环境、工作环境以及生活环境。很多中职学生具有心理障碍和心理困扰,给他们实施具有科学性、有效性的心理辅导,会帮助他们摆脱这些心理上的困扰,增强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提高自我发展的能力。

健全人格不但是心理健康的基础内容,心理健康也对健全人格的培养起着重要作用。首先中职学生承载着未来的产业,家长对其有着很高的期望值。因为大多数中职生都有着自卑心理,心理发展存在缺陷,缺少社会经验,承受的压力很大,社会适应能力很差,这些因素导致了中职生的众多心理问题。如果不尽快将其解决,中职生人格的培养就会受到牵制。只有解决了这些心理问题,才能提高中职生的健康心理水平,才能促进中职生健全人格的培养。

中职学校的目标就是根据社会行为准则来规范中职学生的日常言行,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要求学生可以承担要承担的社会角色,最终目的就是培养学生改造世界和认识世界的能力水平,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学生的培养内容有专业技能、科学文化素质、思想品德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这些内容会影响到中职学生的人格培养,健康教育不但可以培养学生完善的人格,还具有丰富培养内容的作用。

中职生走出了繁重的基础教育,开始接触社会,独立思考与处理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完善,还处于意志品质行程与心理素质建设的重要时期,学生会形成完整的个性特点,在这个阶段加强健康教育可以优化学生的心理素质,保证学生在这个转折阶段形成较为健全的人格,还可以促进人格产生的稳定性。可以将心理健康教育当作培养健全人格的落脚点,由于思想有着行动的决定权,思想会在外在表现体现,只有健康的心理才会有健全的人格,同时也突出了人格培养的主旨。其次,心理健康教育可以落实人文关怀,不再只关注学生的知识能力,还要重视学生的人格素养,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心理健康教育有利于国民素质的培养以及国民人格的提高,还会关系到祖国的兴衰和民族未来的素质水平。

三、利用心理健康教育健全中职学生人格的方法

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一种系统工程,要建设课内外的教育体系、指导体系、咨询体系。结合自助与咨询,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思想教育中,有效地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确保中职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得到有效的提高。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建设专业性的教育团队。由于中职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有高要求和周期长的特点,需要有专业水平高、涉及范围广泛的团队。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因为中职生的独立意识比较强,具有一定的批判思考能力,学生希望得到家长和老师的理解、支持、信任与尊重。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时候,一定要贯彻以人为本的信念,满足学生的自尊心,让学生感受到被关注和被关心,从而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和自发向上的决心,尊重学生的好胜心与进取心,包容他们的缺点和弱点。因为这些缺点和弱点中包含着他们的长处和优点,要充分挖掘他们身上的潜质,修复学生的心理问题,培养他们人格的健全性。

个性是指我们在社会生活中的性格、情感、思想和能力形成各不相同的特点,所以个性是成功的重要因素。回顾过去,很多杰出的人物,都有着自己鲜明的个性特点。所以在心理健康教育的路途上,要培养中职生自己的个性特点,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教育手段和方法,就能获得好的教育效果,就能帮助学生形成鲜明的性格特点,培养出适合社会发展的新型人才。将因材施教与个性发展相结合,让现代教育可以适应学生的个体发展,将学生的个性发展重视起来,结合学生的不同特点,培养学生的创造性、积极性和独立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中职学校的信息化程度得到了提高,中职学生面对环境的多样化和社会多元文化的影响,会产生很多心理问题,这些问题给中职生健全人格的培养带来了挑战。只有认识到心理健康教育的作用,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才能提高中职生人格培养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实现中职生健全人格培养的任务。

参考文献:

沈振伟。心理健康教育视阈下的中职学生健全人格研究.辽宁师范大学,2011(01)。

刘瑞凌。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对学生健全人格的培养.山东师范大学,2011(02)。

赖晓红。中职学生心理健康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福建师范大学,2005(22)。

谭银辉。中职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研究.重庆师范大学,2012(17)。

刘丽。中职生心理健康问题研究.重庆师范大学,20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