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3 07:39:47
导语:在认知心理论文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关键词信任机制供应链电子商务
1概述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管理思想的不断成熟,越来越多的企业感到通过最佳整合内部资源来提高竞争力的指导思想已经明显与21世纪的市场环境不适应,而在此基础上建立的“纵向一体化”管理模式也开始向“横向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发展,借助企业外部资源来快速、准确、有效地响应市场需求的管理方法——供应链管理(supplychainmanagement,SCM),也就应运而生了。
供应链是指围绕着核心企业,在从采购原材料开始,到制造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的过程中,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由此可见,链中成员的关系是十分错综复杂的,而作为一个以“共赢”为最终目标的利益共同体,如果没有一个相互信任的基础,他们就不可能结成一个稳定的联盟,也不可能获得最大的整体利益。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支撑下,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正使全球经济向一体化的方向迈进,一项电子商务活动的供应链节点同样也包括了产品的原材料供应商、制造商、经销商、零售商直至最终用户,除此之外,还包括了网络服务供应商及物流服务供应商。由于电子商务活动最显著的表现是交易双方无需见面就可达成交易,如果没有一个相互信任的关系作为支撑,交易就不可能达成。因此,电子商务环境下供应链成员间信任机制的建立也就显得尤为重要了。那么,供应链成员间的信任指的是什么呢?
供应链成员之间的信任是指供应链成员对整个供应链网络的秩序、其他成员承担一定的义务和责任,以及对他们所拥有的技术角色的期望的基础上所形成的一种肯定性的预期和信心。这种预期和信心使他们在面对未来不确定的情况下,信任合作伙伴能够完成他们的义务,履行他们的承诺并且相信他人的良好意愿,从而使自己处于一种脆弱性暴露,利益有可能受到对方损害的状态。换句话说,供应链的信任是指供应链企业在面对不确定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心理状态和主观预期。
2电子商务环境下供应链成员间的信任关系组成
根据电子商务活动的一般分类,可分别探讨供应链成员间的信任关系组成。
(1)BtoB,即企业与企业间的电子商务。这种电子商务模式所交易的商品一般是大批量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或是服务,因此其供应链成员间的关系可能包括原材料供应商与生产商的关系、生产商与经销商的关系、经销商与客户的关系、供应商与客户的关系、生产商与客户的关系、企业与物流服务提供商的关系、企业与网络服务供应商的关系。
(2)BtoC,即企业与消费者间的电子商务。这种电子商务模式交易的商品一般是单个或小批量的成品或服务,因此其供应链成员间的关系可能包括原材料供应商与生产商的关系、生产商与经销商的关系、经销商与消费者的关系、生产商与消费者的关系、企业与物流服务提供商的关系、消费者与物流服务提供商的关系、企业与网络服务供应商的关系、消费者与网络服务供应商的关系。其中,若商品是企业负责运输,那么就是企业与物流企业达成信任关系;若商品运输由消费者自身负责,那么就应是消费者与物流企业间形成信任关系。
(3)CtoC,即消费者与消费者间的电子商务。这种电子商务模式交易的商品一般也是单个或小批量的成品或服务,与BtoC不同的是,交易双方没有自己的交易平台,它必须依赖某个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商才能实现交易。因此在这条供应链中除了产品生产中的一系列关系之外,还应包括消费者与消费者间的关系、消费者与物流企业间的关系、消费者与交易平台服务商的关系。
另外还有BtoG(企业与政府间的电子商务)等,由于究其商务活动内涵与BtoB类似,因此这里暂不予讨论。
3如何建立供应链成员间的信任机制
对于如此错综复杂的关系,应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信任机制来保证供应链成员间的相互信任、进而促进整个供应链运作效率的提高呢?
3.1对供应链成员应慎重选择,可实行“淘汰制度”
对供应链节点企业而言,在供应链形成之初,就应充分考虑信任这一因素,选择自己信任的企业来做合作伙伴,而这种信任的建立必须以一定的考核、求证为支撑,对于已经成为合作伙伴的企业,要有一套完善的标准来进行评估,一旦低于考核标准,便应进行淘汰,寻找其他可依赖的合作伙伴。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供应链的其他成员对整个供应链保持信任度,保证他们对预期回报的信心。而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对于供应链中的单个用户而言,也应有一套身份认证体系,只有让企业确认了用户的身份属实、用户也确认企业的资料属实,才能使交易双方取得信任,才能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
3.2形成有特色的“链”文化
建立一个相互间客观信任的供应链后,还必须有一定的主观努力来增进成员间真正的信任,主要手段有学习、交流、信息共享等,在此基础上形成有特色的“链”文化,并在此过程中得到更多进步。对于企业与企业间、企业与消费者间、消费者与消费者间这三种不同关系,建立信任机制的手段也不尽相同。
3.2.1企业间信任度的提升
(1)促进成员间的学习、交流。首先,必须让供应链各成员意识到“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这一根本原则,使他们不再将自身仅局限于一个小团队,而是涵养整个供应链各成员的大联盟。其次,经常进行团队学习及培训。团队学习既包括显性知识又包括隐性知识。随着具有不同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成员之间知识交流和整合过程的不断深入,一方面在成员之间加强彼此技术知识能力的把握和了解的同时,还使自身的知识技能不断得以提高和完善,这就使得个体不仅增强了对其他成员所拥有的技术角色和能力的了解,进一步强化对他人的能力和技巧的尊重和信任,同时也增强了对自身能力的信心,从而使得以自我价值感与目的感为基础的信任能够得以形成并逐渐强化和加深。另一方面,团队个体成员之间知识的交流和共享的结果,不仅在于使个体成员技能的增强,更重要的是,在这一过程中,组织会形成自身所独有的超越个体知识技能简单相加的知识技能存储和增值系统。这一知识技能系统就成为组织实现其绩效目标,努力实现自身价值最大化的重要基础。有了这一系统的积累,成员才能对组织整体的前景目标充满信心,从而使自己所在团队对整体能力产生一种信任感,并随着组织知识技能系统的积累和增值而不断增强。因此,可以说团队内持续进行的学习过程同时就是团队成员以及个体对团队整体的信任不断强化的过程。
(2)建立供应链企业之间的广泛有效的交流机制。信任的建立是以认知为基础的,而除了在建立供应链之前对各供应链企业的能力进行评估外,还应该加强供应链企业之间的广泛有效的交流机制,加强供应链企业之间的沟通可以提高供应链企业的信任度。因此,应该建立有效的机制使得供应链成员之间可以进行全面、频繁、公正的交流。
(3)供应链企业之间的交流除了强大的商业关系外,还应该包括供应链的信息系统的共享。在现实中,往往供应链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程度很小。供应链管理要求企业与企业之间及时的交换信息,因此,为加强供应链企业之间的交流沟通,必须建立有效的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一味的封锁信息给供应链企业之间的协作带来不利,但如果对供应链企业的核心业务信息或制胜秘方也在供应链间共享的话,那样就很容易泄漏商业秘密,从而容易被同行模仿造成损失,因此企业应该确定在多大程度上将内部信息在供应链间共享,即应该确定授权信度。供应链企业可以根据需要确定合适的信息共享程度。
3.2.2BtoC中企业与消费者间信任度的提升
企业要提升在消费者心目中的信任度。首先,应切实做好自身的管理,树立企业良好的信誉,形成独特的企业文化;其次,企业应做好品牌形象宣传,高的知名度有助于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信任度的提升;再次,企业应加强客户关系管理,与消费者多进行信息交流,消费者对信息量的掌握程度将直接影响其对企业的信任度。同时,企业也可通过与消费者的交流更敏捷地捕捉市场需求,促进产品的创新和企业的发展。
而消费者要取得企业的信任主要是通过两个方面:一是通过企业的身份认证;二是企业确认银行到款。
3.2.3CtoC中消费者与消费者间信任度的提升
这一模式下由于交易的双方都是单个的个体而不是组织,所以更加难以达成信任。
但由于交易是在某个服务供应商提供的交易平台上进行,因此交易双方可以通过服务供应商提供的身份认证服务来确认对方的可信任程度。服务商目前主要采取的手段有信用度评估、用户留言板、中间银行等。信用度评估是服务商通过消费者的历史记录根据某个特定的标准计算出来的信用程度,表现形式为一项指数。用户留言板是为了方便交易双方的沟通,让消费者掌握更多信息。而中间银行相当于一个虚拟的货款汇转处,买方将购买所需货款转至中间银行,中间银行确认到款后通知卖方发货,当买方收到货物证实符合要求,中间银行再将货款转入卖方账户。这里,它充当的不仅是一个转存处的角色,同时也是一个监督者的角色。在这种交易模式下,消费者要提升信任度,唯一的方法就是确实守信,在与其他消费者交易时留下良好的口碑。
3.3建立公平的利益回报机制
供应链之所以建立就是其可以为参与供应链的各成员带来比合作前更高的利益。供应链中的企业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在供应链整体利润一定的条件下,某些企业利润的提高会导致其他企业利润的降低,某些企业获利水平过低将导致其采取其他机会主义行为来弥补受到的不公平分配或者其他消极合作,甚至退出供应链,最后使供应链崩溃。因此,建立供应链的信任机制也应该包括建立公平的利益回报机制。
另外,要加强供应链成员间的相互信任,建立一个较完善的保障机制也是必要的。这里的保障机制主要包括法律保障、监督、评估制度以及供应链的敏捷转移机制等。
参考文献
1刘慧.供应链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2刘南,李燕.供应链信任机制的建立[J].经济论坛,2004(21)
由于钢琴教学从基础知识的教授到钢琴曲目的欣赏和分析等内容的学习需要在学生的脑海中形成意义分明的逻辑单元,并且能够将理论用于实际的弹奏之中。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讲钢琴弹奏的过程也可视作学生的认知过程。国外的钢琴教学过程中也经常会涉及和运用到认知心理学这方面的理论和方法。
二、认知心理学在高校钢琴教学中的应用
(一)培养学生的听觉认知
对于一名合格的钢琴演奏者而言除了要有较高的演奏技能,还要具备高度敏锐的听觉,因此在高校的钢琴教学中,教师既要训练学生具备高超的钢琴弹奏能力,使学生能够颇为熟练的完整的演奏完一首曲子,还要对学生的听觉进行严格的训练,让学生能够听到自己所弹奏出来的声音,结合自己的理论知识,判断自己的演奏的好坏,在听的过程中及时调整自己不足的地方,且学生还可以从中自我反馈,清楚掌握自己当前的演奏水平以及有待提高和改正的地方,帮助学生扬长补短,与此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重技能,轻鉴赏是我国高校钢琴教学中所普遍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学生一弹错教师就立马上前指正,而离了教师,学生就弹奏不起来了,这表现出学生在弹奏过程中对教师的过度依赖,学生无法独当一面,学生的“听觉”迟缓,还何谈以听来纠正自己的演奏,还怎么获取反馈信息,使自己不断提高。因此,在高校的钢琴教学中,教师要注意培养学生的听觉认知,让学生从听的过程中认识到自己的真实情况,从而有效帮助学生提高钢琴演奏的水平。
(二)培养学生的逻辑认知
钢琴演奏并不是按下琴键发出声音这么简单的事,再难的演奏技能,相信只要勤加练习都可以有所小成,但是要想真正地演奏出一首完整的曲子,需要演奏者从内心感受曲子中所蕴含的真实情感,并在演奏中正确表达自己所理解和感受到的内容。高校生大部分都已是成年人,具备相对成熟的想象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因此在高校的钢琴教学中教师要注意因势利导,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引导学生对要演奏的曲子形成合理的认知。比如在演奏贝多芬的《月光》时要要表现出安静的,沉思的情感和状态,而在演奏《骑士》这首曲子的时候则要表现出一种雄壮、威武的气势。理性的分析以及对作品创作背景的了解是学生正确而完整的演奏完该曲的基础。这里所讲的背景包括作品作者的生平、作品创作的社会背景、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科技的发展水平等,这些都有助于学生从细节和整体上把握作品中的独特意义以及想要表达的意境,使学生更好地驾驭将要演奏的曲子。
(三)提高学生的注意力
调查当今中学生心理素质现状,结合访谈结果,发现影响中学生心理素质发展的因素,提出相应对策,为下一步实验研究做准备。经某中学学校领导同意,对该校高一、高二和高三部分学生发放量表,共发放量表900份,收回880份,回收率97.8%。然后删除不适合作答的量表(如有规律性的作答、缺失作答、波浪式作答和同一题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答案等),最后得到有效问卷857人。其中男生388份,女生469份。研究工具采用SCL-90量表,包含90个项目,涉及比较广泛的精神病症状学内容,如思维、情感、行为、人际关系、生活习惯等。该量表按照5级评定,包含9个因子:躯体化,强迫症状,人际关系敏感,抑郁,焦虑,敌对,恐怖,偏执,精神病性。本文采用了龚耀先教授修订的艾森克人格问卷标准化版本。问卷的儿童版共有88个项目,包含4个分量表。EPQ建立在艾森克提出的外倾性(E)、神经质(N)、精神质(P)三种人格维度理论基础上。N维度反映情绪稳定性,最不稳定者为神经质。E维度反映内向和外向性,P反映精神病质倾向,L(撒谎)作为效度量表使用。研究采取团体施测,在获得被试的知情同意后,采用纸笔测验的方式,由经过训练的主试进行施测。统计分析使用SPSS16.0进行统计分析,主要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相关分析。1.SCL-90和EPQ的独立样本t检验以各因子≥2作为异常标准,共检出217例,其中女生128例,男生89例,中学生心理问题的检出率为25.20%,女生检出率为27.29%,男生检出率为22.93%,两者比较差异显著(Χ2=4.21,p<0.05)。以性别分组,对SCL-90和EPQ做独立样本t检验。SCL-90的结果表明,在关系敏感、焦虑、抑郁和恐怖上性别之间有显著差异,而且在得分上从高到低依次是关系敏感、抑郁、焦虑、敌对、强迫症状、偏执、躯体化、精神病性和恐怖。EPQ的结果表明,在神经质和精神质上男女生有显著差异,女生比男生得分高。2.SCL-90和EPQ的相关分析从SCL-90和EPQ各因子的相关分析中可以看出,躯体化、强迫、抑郁等和总分与神经质及精神质均有显著相关,与内外向呈负相关或者虽呈正相关但无显著差异。这表明中学生的人格特质与心理素质有密切关系。在改善中学生的心理素质时要考虑到人格因素,如何改善中学生的性格,不仅有助于行为的改善,更利于长远发展。测量结果表明,25.20%的高中生有心理问题,这与国内外研究相似,女生检出率为27.29%,男生检出率为22.93%,性别差异显著,女生的心理素质水平比男生差,表现在躯体化、焦虑和恐怖上。调查研究与访谈研究结合可以看出,不仅客观调查中学生心理问题有较高的检出率,而且中学生自身也感到心理健康水平不高,更多的心理问题出现在关系敏感、抑郁上,这些都与人际交往有密切的联系。所以下一步进行人际关系团体心理辅导,通过改善中学生的人际交往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
二、人际关系团体心理咨询对心理素质发展的影响
访谈和调查研究结果表明,中学生的心理健康和心理素质亟待发展,而且中学生本省也有提高心理素质的需求,所以研究二拟采用一系列团体心理辅导活动,采用实验的方法,探讨在人际交往中提高中学生心理素质的可行性。为了防止学生的期望效应,采用班级整体辅导的方法,首先在高一高二随机抽取四个班级作为实验对象,年龄在14-18岁之间。实验对象分为两个组:实验组和对照组。其中实验组包括高一高二各一个班,分别为46人和52人;对照组包括高一高二各一个班,分别为51人和53人。男生113人,女生89人。研究时间从2013年3月到2013年7月。为了防止测量对后期实验的干扰,研究二采用了不同类型的量表施测。中学生心理素质量表包含207个题目,包含认知、个性和适应性三个维度,具体化为22个因素。16项人格因素问卷,由卡特尔根据人格特质说,采用因素分析的方法编制而成。研究采用前后测实验设计,同时使用实验组和对照组。在进行团体辅导之前对实验组和对照组进行测量,之后对实验组进行团体心理辅导干预,对照组不进行干预。干预结束后再对实验组和对照组同时进行后测。(表一)首先对中学生心理素质量表的前测分析,结果发现实验组和对照组在认知、个性和适应性维度上差异不显著。再次对实验组对照组的16PF前测分析,结果发现除敏感性上有差异外,其他人格因素的差异都不显著。团体辅导能够使中学生心理素质提高,而引发心理问题的因素下降,经过实验处理的学生变得更善于处理学习和人际问题,身心发展更加健康。冯正直、张大均的研究认为心理素质包含认知、个性和适应性三个维度,认知是心理素质结构的基础,个性是心理素质结构的核心,适应性是心理素质结构的表现。本研究发现无论是实验前还是实验后,实验组和对照组的认知结构差异都不显著;在个性和适应性上前测差异不显著,但实验增量的差异显著。这表明人际关系的团体辅导对中学生提高还是个性发展和适应性能力增强上。另外我们还使用16PF探讨了中学生经过团体辅导后人格的变化,结果发现乐群性、聪慧性、稳定性和有恒性上有显著增加,幻想性和忧虑性显著下降。表明人际关系团体辅导后,学生处理学习和生活问题的能力有较大提高,做事风格更加沉稳。与心理问题发生的相关因素却减少,在人际交往中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提高。
三、结语
1.1认知心理学的发展
认知心理学是在行为主义心理学的思想影响的背景下产生的一种哲学主义思想观念,它最早出现在19世纪50年代,经过数百年的发展,认知心理学已逐渐成熟,也渐渐地成为了当代心理学发展的主流学派。而成人英语教育中的认知心理学的引入,对教育产生了发挥着指导性的作用。
1.2认知心理学在成人英语教育中应用的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也越来越大,但由于近几年来成人教育发展越来越快速,导致施教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包括学生英语基础水平参差不齐、教材针对性不强、教学方法不当、教学进度难把握等。学习的过程是新知识与已有知识的相互作用,最终在人脑中形成新的认知结构,而认知心理学的引入不仅能解决上述问题,还能提高学生学习效率,对促进成人教育的发展,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1.3研究内容和方法
认知心理学在考虑到人脑与计算机的相似之处后,采用电脑模拟人的认知过程。由此可看出,认知心理学的本质过程就是信息加工的过程。常见的认知心理学研究方法主要包含反应时研究法、计算机模拟和类比法和口语记录法三种方法。反应时研究法是一种科学性证明法,可以提供更多的有关内部状态的信息。计算机模拟和类比是心理学家采用的一种特殊方法,可以用来检验某种理论,发现其缺陷,从而加以改进。口语记录法是运用最多的方法,对研究人类思维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2认知心理学对成人英语教育的指导作用
2.1注重认知能力的培养
在成人英语教育中,提升学生的学习策略能力、反思能力及学习课程的能力是重点内容。培养学生的学习认知能力的方法有很多种,包括:教会学生吸收知识方法,培养学生学习能力等,这些方法不仅有利于学习提高学习效率,还可以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从目前的研究来看,学生对教师的依赖程度还比较明显,为了让学生独立地运用认知策略,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指导。一是让学生了解认知策略的运用条件和知识;二是为学生提供练习的机会,在教师的示范指导下,对学生的思维过程进行指导。
2.2注重对学习过程的研究
2.2.1制定明确的教学目标
为了有较高的教学效率,在上课之前,教师要对学生已有的认知结构进行了解,从学生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目标。教师除了要对教学材料进行分析取舍外,还要加入教学材料进行补充,使教学内容与学生掌握的知识达到逻辑关系上的关联统一。
2.2.2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课堂导入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教师要可以学生使所学的知识内容和学生已有的知识结构建立联系,对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有很大的帮助。因此,学习新知识要在学习者的认知结构中找到可相互作用的关联点,这就是认知同化理论的核心-相互作用。
2.2.3进行有效地教学设计
教师在进行新知识传授时,要考虑实际的教学情况,以信息加工学为依据,避免额外认知负荷对学生的学习产生不利影响。另外施教过程中要注意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课堂的设计;二是注意各个章节之间的联系。课堂的设计要求教师进行新知识的选择,避免学生出现无法理解内容的问题出现,还要注意重复教学,加强学生对新知识的记忆。加强各个章节之间的联系,可以更好地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习效率。
2.2.4强化记忆
在现代成人英语教学中,多媒体教学是强化教学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不同形式(包括声音、形状、色彩等)的传播,使学生在收到多个感官的感知信息后,在头脑中形成多个相互联系的通路,加强知识的记忆和信息的提取能力另外分类归纳也是加强记忆的一个重要手段,不仅有利于记忆过程的信息贮存,还有利于信息的提取。
2.2.5丰富学生思维,提高学习效率
在成人英语课堂上,教师应充分发挥自身引导作用,使学生以更为活跃的思维对提出问题进行分析,在学生进行课堂练习时,应提醒学生认真审题,理清思路。教师可在课堂讲解时引导学生阐述自己的做题思路,并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认知结构和思维策略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此外还应注意教材的编排,要依据信息加工学对教材进行编排,不仅可以减少学生注意力的分散,还可以减小多余内容对学生注意力的影响,对提高学习效率有很大的帮助。
2.3注重对学生的评价
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应侧重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关注学生学习效率是否提高,另一方面则是检测学生的学习效果有无改善。由于传统的考试测评不能真实地反应出学生的学习情况,所以教师对学生的学习评价要强调对学习过程的评价,可在日常学习中对学生的课堂表现及努力程度等作详尽的记录。
3结束语
一、前言
人力资源的价值自古以来就是世界学者们所着重研究的重大课题。根据已有研究成果,人力资源价值的文献最早源于威廉·配弟(SirWilliamPetty)的《政治算术》,他在该著作中提出“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的观点,充分肯定了人力资源的价值。此后,学者们从各个方面对人力资源的价值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其中不乏一些具有深远价值的理论,如亚当·斯密(AdamSmith)的劳动工资论、大卫·李嘉图(DavidRicardo)的价值理论和卡尔·马克思(KarlMarx)的劳动价值论等。到了20世纪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人力资本理论开始作为一种独立的经济学理论而出现,学者们对人力资源价值的研究范围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展,并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理论体系。时至今日,人力资源的价值已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它已是一个企业乃至一个国家的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100多年来始终立于不败之地,其原因在于它仰仗贝尔实验室的近5万名科学家;微软公司股票面值仅0.L美分,市价却高达100美元,它从现行资产负债表上看不过是个小公司,但其最大的资产是其拥有的高技术人才。另外,世界银行目前计算一个国家的财富,是从人力资源、产出资产、自然资源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计算,它们所占的比例分别是64%、16%和20%。这些事实充分说明了人力资源的重要性。
学者们在着力研究人力资源价值的过程中,也采用各种方法对人力资源价值进行计量,如配第采用“生产成本法”计算英国人口的货币价值,法尔(WilliamFarr)对人力资源价值的计量则采用“现值收入法”,维特斯坦则把生产成本与现值收入两种方法结合起来,从终身收入和终身成本两个方面分析了人力资源的价值。目前,人力资源价值的计量方法已形成不同的计量模式,不同模式下又有不同的具体计量方法。但是,人力资源价值信息至今仍没有作为企业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企业信息一起向利益相关者进行披露。其原因何在?如果企业需要披露人力资源价值信息,应如何计量人力资源价值?人力资源价值信息的披露与其他信息披露有何不同?本文试回答这些问题,以供参考。
二、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计量与披露的理论基础:企业所有权
人力资源作为一种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生产要素,它的价值以及目前的使用状况等信息都是企业利益相关者所需要的。美国北伊利诺斯大学的亨德里克斯(JamesA.Hendricks)1976年的一项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在现行的会计报表中增加有关人力资源信息的项目,将会对股票投资决策产生影响。我们在1998年就中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需求进行的调查分析表明,90.00%的机构投资者和77.27%的个人投资者表示,他们作出投资决策时需要人力资源信息。企业人力资源信息是企业利益相关者所需要的重要信息,但它至今尚未向利益相关者进行披露,很多学者认为是由于人力资源价值难以计量所致。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有待于商榷。人力资源价值难以计量,主要是针对货币计量来说的。货币计量只是资产计量的一种方法而非唯一的方法,非货币计量曾作为一种重要的计量方法在人类计量史上发挥过重要作用;另外,现在的信息使用者能够接受的不仅仅是用货币单位计量的信息,非货币单位计量的信息甚至用文字说明的信息,他们同样能够接受。在我们看来,企业人力资源价值之所以尚未作为企业的一种重要信息向利益相关者进行披露,其原因在于它缺乏相应的企业所有权理论的支持。
新古典经济学认为,企业是一个以劳动、资本、土地等为生产要素的生产函数。它假定市场是组织分工。配置资源唯一重要的机制,它像一只“看不见的手”支配着人们的行为,通过价格信号,一方面反映供求关系,另一方面又通过引导资源流向,调节着供求关系,决定着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行为。作为企业生产者,他们的基本考虑是把有限的收入合理地分配在生产要素的配置上,以取得利润的最大化。新古典经济学认为企业是一个“使利润最大化”的黑箱,是一个生产实体,其研究重点在于价格及其对生产者和消费者行为的影响。至于企业所有权及其结构,它并不是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重点,因为新古典经济学一向认为企业的所有权属于物质资本所有者。在这种理论下,人力资源价值信息不可能作为企业的重要信息向利益相关者进行披露。众所周知,企业中的任何资产都有其相对应的权益要求权,如企业的资产是由投资者投入的,则投资者拥有企业相应的权益要求权;如果企业的资产是向债权人借入的,则债权人也就拥有企业相应的权益要求权,只不过投资者的权益要求权与债权人的权益要求权有所不同而已;如果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增加了资产,则相应地增加了投资者的权益要求权。新古典经济学并不认为人力资源所有者是企业所有权的拥有者之一,这样,人力资源虽然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但它并不是企业所拥有的资产,企业能够拥有的只是企业用工资所购买的人力资源所有者的劳动。也就是说,企业所购买的只是部分人力资源价值,工资便是企业购买这部分人力资源价值的成本。如果将企业的人力资源价值作为一种重要的信息向利益相关者进行披露,那么它披露的将是人力资源的整个价值,这必然会导致企业部分人力资源没有相对应的权益要求权。因此,即使学者们认识到了人力资源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只要新古典经济学没有将人力资源所有者作为企业所有权的拥有者之一,企业的人力资源价值就不可能作为一种重要的信息向利益相关者进行披露。
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有机组合,是个人之间交易产权的一种方式。它与其它市场契约之所以不同,就在于企业契约包括了人力资本的参与,它是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契约。作为签约人的企业参与者,首先必须对自己投入企业的要素拥有明确的产权,没有产权的人是无权签约的。投资者和债权人拥有对所投入的物质财产的所有权,而工人等则对自己的人力资源拥有财产所有机企业是由不同财产所有者组成的,不同财产所有者就拥有不同的企业所有权。这样,企业所有权实际上是一种“状态依存所有权”(state-contingentownership):如果企业的总收入为X,应该支付给工人的合同工资为w,企业对债权人的合同支付(包括本金和利息)为r;如果企业处于“x≥w+r”的状态,股东是企业的所有者;如果企业处于“w≤x<r+w”的状态,债权人是企业的所有者;如果企业处于“X<w”的状态,工人是企业的所有者。这表明,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人力资源所有者不仅拥有其自己的人力资源的财产所有权,也拥有其参与签约的企业的所有权。人力资源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它就有了相对应的权益要求权,这才使企业披露人力资源价值信息成为可能。
在现代企业理论下,企业披露人力资源信息不仅仅只具有可行性,它将成为一种必然。这种必然性体现在以下两方面:(l)人力资源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因为企业向利益相关者披露信息的目的在于向利益相关者传达企业资产和权益的结构以及企业资产的运用状况等信息,以利于利益相关者据此分享企业利益并作出是否继续参与企业契约以及如何参与企业契约的决策;(2)人力资源价值是人力资本所有者参与企业利益分配的重要依据。虽然同样的财产所有权可能形成不同的企业所有权安排,不同的财产所有权更可能形成不同的企业所有权安排,但投入企业的资产价
值仍是企业剩余索取权在企业参与者之间进行安排的重要基础。可见,现代企业理论不仅为企业披露人力资源价值信息提供理论基础,使企业披露人力资源价值信息成为可能,而且也要求企业披露人力资源价值信息。
三、企业契约性质与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计量方法
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是一种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非人力资本权益的形成主要来源于实物资源和财务资源(合称为“物质资源”),而人力资本权益的形成则来源于人力资源。在企业契约中,同样的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可能享有不同的企业剩余索取权,但企业契约中的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对企业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它们都同样地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果说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有所不同的话,这种不同就是它们所凝结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不同,它们的资源稀缺程度不同,从而导致它们的价格不同。这说明企业资产的计量与企业所有权的安排是没有联系的,企业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计量应该遵循同样的计量规则。
根据现有研究成果,企业人力资源价值的计量主要有两种不同的模式:个人价值模型和群体价值模型。个人价值模型主张企业人力资源价值的计量应先计量企业每个人的人力资源价值,在此基础上进行总计,从而得出企业所有人力资源的价值,其依据在于企业的许多决策是以个人为中心的,经营成果的好坏与一些个人的经营水平和领导能力有直接关系,人员的投资和管理也是以个人为基础的,如对具体某个人的招聘。培训、安排等费用的发生;群体价值模型则主张企业人力资源价值应从企业整体的角度进行计量,它并不是企业单个人力资源价值的简单加总,其依据在于人力资源价值是指人在组织中的价值,个人作为组织成员之一,离开了组织就无法衡量他的价值。显然,群体价值模型对企业人力资源价值的考虑要比个人价值模型全面,因为事实上企业整体人力资源价值往往并不等于单个人力资源价值之和,因为不同的人在一起工作往往会产生“1十1>2”或“1+1<2”的效应。但是,群体价值模型并不符合现行企业物质资源的计量规则。当然,企业拥有不同的物质资源,也会产生不同的经营效应,但物质资源的计量并不考虑这种效应,而只是以单个资产的价值为基础,其原因就在于这种效应已经作为企业的经营成果的一部分通过损益表进行了披露,如果再次考虑这种效应,显然是对这种效应的重复计量。根据这一计量规则,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虽然不是单个人力资源价值的简单加总,但它的价值计量应采用个人价值模型进行计量,群体价值模型与个人价值模型下的企业人力资源价值之差则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成果的一部分,分期地反映在各生产经营期间的经营成果之中。
然而,个人价值模型对人力资源价值的计量有多种方法,其中最主要的有“未来工资折现调整法”。“未来收入折现法”、“随机报酬法”和“内部竞价法”等四种。“未来工资折观调整法”将职工未来工资(一般为未来5年的工资)折现值总额乘以反映本企业盈利水平与本行业平均盈利水平差别的效率系数,作为人力资源的价炒。“未来收入折现法”以职工今后工作年限内工资收人的现值总额为基础,并考虑死亡概率来计算人力资源价值。“随机报酬法”认为,职工对企业的价值是与他预期所处的职位或服务状态(servicestates)相联系的,而职工在未来时期所处的服务状态,是一个随机过程,人力资源价值应为职工在特定时期内处在木同服务状态时所获得的期望价值的现值。其中,每一服务状态的货币表现可以用服务的数量(如销售量)乘以价格来确定(价格一一数量法,Price-QuantityMethod),也可根据职工未来可提供的收益进行确定。“内部竞价法”认为,在一个组织中,只有那些稀有的人力资源才具有价值,是各部门竞相争用的对象,这些人力资源的价值,可由各部门或各利润中心的经理通过投标竞价来确定,其中最高的竞价即为该人力资源的价值。在实际操作中,内部竞价法以以下假设为基础:(1)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中心;(2)至少有两个投资中心试图获得同一位或同一群员工;(3)各投资中心已有规定的预期投资报酬率;(4)各投资中心均将提高预期投资报酬率作为其重要的奋斗目标;(5)在计算投资报酬率时,非人力资源按其现时经济价值计价。
从计量思路上考察,个人价值模型下的四种人力资源价值的计量方法可以区分为两类:一类是以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未来收入为基础来确定人力资源的价值,包括“未来工资折现调整法”、“未来收入折现法”和“随机报酬法”;一类是以人力资源的交易价格作为人力资源的价值,“内部竞价法”就属于这种计量思路。无论是“未来工资折现调整法”中的“未来工资”。“未来收入折现法”中的“未来收入”,还是“随机报酬法”中的“报酬”,它们都是人力资本所有者将人力资源投入到企业之后所获得的投资报酬。显然,从投资报酬来推算投资成本是不合理的。因为同样的资本投资于不同时期不同企业,可能产生不同的投资报酬,实际上,投资报酬不仅与投资成本,还与企业经营成果相关,而企业经营成果则与企业所处的整个宏观经济环境以及企业整个生产经营过程紧密相关,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虽然企业资产的价值在于给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但由于未来经济利益具有不确定性,并且企业的经济利益不能恰当地被区分其分别是由哪些资产带来的,因而用未来经济利益来计量企业资产的价值,往往不具有可验证性,故企业对资产的计量并不以资产给企业带来的未来的经济利益为依据。为了保证企业信息的可靠性,企业对资产价值进行计量时,一般将资产的交易价格作为资产价值,即使资产的价值在企业持有的时间内发生变化,但资产的计量价值并不随着变化,这也是现行会计遵循“历史成本原则”的原因所在。从这个角度来看,运用“内部竞价法”对企业人力资源价值进行计量比其他方法更能符合现行企业资产计量的规则。但是,“内部竞价法”认为人力资源的交易是在企业各个部门之间进行的。按照现代企业契约理论,人力资源的交易是在人力资本所有者与非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进行的。因此,我们认为,应将企业契约签订过程中签约双方对人力资源价值的谈判认定价格作为人力资源的价值。如果双方无法取得比较一致的价格而又希望能够签订契约,这时往往需要聘请第三方对人力资源的价值进行评估,则评估价即成为人力资源的价值。当然,第三方评估价格也应是交易双方都能接受的,因而它实际上也就成为双方谈判认定的价格。无论是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还是第三方评估的价格,它都是以形成目前状态下的人力资源所支付的社会平均成本为依据,在考虑供求关系的基础上所形成的。
四、企业人力资源产权特性与企业人力资源价值披露
企业计量人力资源价值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向企业利益相关者进行披露。从表面上看,披露应该是非常简单的,无非是把计量出来的信息向信息使用者进行传达。实际上,披露不仅仅是把经过计量的信息传达给使用者,而且要把相关的信息同时传达给使用者,因为仅仅经过计量的信息并不能完整地反映企业资产的状况。比如,企业对长期投资信息披露,不仅要区分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联营投资分别进行披露,而且还要分别披露与这三类投资相关的信息。与股票投资相关的信息主要有被投资单位、股数、持股比例、各投资金额和期末市价;与债券投资相关的信息则主要有债券种类、到期日。面值、年利率、各投资金额和累计应计利息等。根据这些相关信息,信息使用者可
以从多个角度对长期投资的价值和质量进行评价,从而得出比较客观完整的结论。企业在披露人力资源价值信息时也应披露与人力资源的价值和质量紧密相关的信息。至于与人力资源相关的信息具体包括哪些,则与人力资源的产权特性紧密相关。
一般认为,专家责任理论介绍至国内,肇始于1995年梁慧星教授翻译的日本学者《专家的民事责任》文集。①十余年来,作为一个前沿法律问题,国内学者论著颇丰。新闻记者因采访报道而产生的新闻侵权责任问题,也一直是国内新闻界和法学界所共同关注的一个议题。因为上述两个问题的重要性,最高院陆续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指导相关案件的审理。学术界亦给予了相当的关注,二者在目前已经出版的侵权法学者建议稿中均或多或少有所体现。
专家责任与新闻侵权责任一直以来是“井水不犯河水”,各自独立,并无联系。然而,最近在江苏常州举行的“侵权法改革”国际论坛上,王利明教授却提出了将“杂志社、报社记者的不实报道引发的侵权问题”纳入专家责任范畴的主张。②
鉴于王利明教授在国内民法学界和侵权法立法上的较大影响力,以及专家责任理论引入新闻侵权责任后所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对其提出的这一主张,法学界和新闻界均应当给予高度关注并加以研究,以期在理论上和未来侵权法立法中能有一个适当的结论。这也正是本文的研究目的所在。
专家责任理论概述:概念、归责原则、构成要件与责任形态
(一)专家责任的概念
“专家责任”乃一简称,实指“专家民事法律责任”(professional liability),是指专家在执业中因其过错,违反约定或法定义务,致其服务对象或相关第三人损害而由专家个人或其所属执业机构依法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③就专家对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而言,专家的不当行为可能会导致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或两者责任竞合的发生;而关于专家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大陆法系主要以违约责任来解释,英美法系则主要适用侵权责任。由于本文讨论的范畴限于侵权法,故仅对专家责任中的侵权责任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所以,专家责任在本文中也可以直接限缩为“专家侵权责任”。
所谓“专家”,在民法学上,一般仅指那些具有专业知识或技能,得到执业许可或资格证书,以为委托人提供专业服务为职业的专业人士。“专家”的特征为:一是作为“专家”的行为能力须经授权取得;二是专家执业工作在性质上属高度技能化和专门化,内容以智力判断为中心,工作成果具有不确定性;三是专家与委托人及公众间存在特别信赖关系;四是专家被赋予高度的义务;五是专家被赋予更高的职业道德标准。④
与“专家”的民法学定义以及特征相关,更为直接的一个问题是如何确定专家的范围。所谓“专家的范围”,是指现实生活中哪些需要专门知识或专业技术、并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领域的职业者属于专家民事责任中的专家。⑤由于民事责任中的专家是一个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的称谓,因经济、法律环境不同,各国对其认识既有共性亦有差别。这其中,德国的做法值得关注。在德国,“专家”相当于德语中的“自由职业从事者”,包括医业从事者;法律上、经济的职务从事者;建筑、科技职务从事者;教育、精神科学职务从事者;艺术、著述职务从事者。但是,从事教育的、精神科学的职务者(独立的教育者、司牧者)和从事艺术的、著述的职务者(作家、新闻业者)并不发生专家责任问题。反而不属于上述自由职业的金融业者(银行等)却在实践中可能承担专家责任。⑥就我国而言,根据专家的定义和特点,民法学意义上的“专家”,一般可以与纳入专业执业资格管理范畴的相应专业人员相挂钩,但并非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都可作为专家,还要判断其是否满足其他几个特征要件。一般而言,目前学术界均予以认可的专家包括律师、医生、注册会计师、注册建筑师等,学术讨论亦围绕这几个常见专家类别展开。
(二)归责原则
在专家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方面,学者意见基本一致,即采取过错责任原则。稍有不同的是,在表述上,有直接将其确定为“过错推定原则”的,⑦也有仅将其表示为“过错责任原则”并辅之以“举证责任倒置”的。⑧
(三)构成要件
与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相同,专家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为四个,即专家不当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专家过错。
专家不当行为是指专家的执业行为在客观上有悖于法律或不加害于他人之一般原则所要求的行为模式,致其委托人或相关第三人造成“不法损害”的加害行为。一般有以下类型:一是高度注意义务违反型;二是忠实义务违反型;三是不当信息提供型。⑨
专家责任中的损害事实应为广义的损害,即不仅包括财产损害,还包括人身、精神损害。另外,还包括一种特殊的对第三人造成的无形经济损失,该损失在多数情况下不易确定,但国外有关国家的判例已承认该损失的可赔偿性。⑩
与当前通行的侵权责任因果关系理论相同,专家责任亦采用“相当因果关系说”。⑾
专家过错,是专家在从事执业行为时,违反其应尽和能尽的“特殊义务”,因而为法律和道德非难的行为意志状态。⑿
(四)专家责任的形态
所谓侵权责任形态,是指在侵权法律关系中,根据不同的侵权行为类型的要求,侵权责任在不同的当事人之间进行分配的表现形式。侵权责任形态有三种基本形式:直接责任和替代责任;单方责任和双方责任;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⒀
首先,专家责任通常与雇主责任相联系,即属于替代责任。这一点因我国专家个人开业稀少而更为明显。杨立新在其《侵权责任法草案建议稿》第94条即明确规定了专家责任的“替代责任”。但是,也有学者将其作为自己责任处理。如王利明在其主持起草的《中国民法典学者建议稿侵权行为编》第1862条规定了基于自己责任的连带责任。
其次,专家责任多为专家单方责任,特别是在侵犯第三人权益时往往如此。但实践中,委托人却常常由于对非法利益的追求而采取不当行为,此时委托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就委托人和专家的双方关系来说,此时成立双方责任。
再次,专家责任中单独责任和共同责任都存在。对于共同责任,目前理论界、实务界有不同主张。专家责任中的共同侵权有两种形式,一是两名以上专家共同对外签署法律文件或提出专家咨询意见、做出专业决策的,此时的专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是针对第三人的侵权中,委托人和专家承担的责任形式存在一定争议。杨立新认为在有直接侵权人的情况下,专家仅承担补充责任,但最人民法高院《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中则区分专家的“故意”和“过失”,分别规定了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而《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2003年2月1日实施)则不论专家系“过失”抑或“故意”,均规定了连带责任,稍有不同的是,前者为“负有责任部分内的连带责任”,而后者则是“全部可能责任”。
新闻侵权责任理论与专家责任理论的比较
(一)基本概念:新闻记者不属于“专家”
如前所述,专家责任理论中的“专家”需满足一定的特征条件,而新闻记者显然并不完全具备这些条件。首先,我国目前实行的“新闻记者证”及相应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与专家责任理论中的“执业许可或资格证书”不同。我国当前实行的这一制度,其基本出发点仍然是加强对新闻记者的行政管理,以应对实践中频发的“假记者”问题以及新闻单位自身对采编人员管理薄弱的问题。与对社会开放的“执业许可或资格”不同,目前新闻采编从业资格仍然局限于“体制内”,尚未成为一种完全意义上的执业准入制度。⒁而且,将新闻记者纳入行政许可范畴加以管理,至少在西方发达国家没有先例,如我国硬性将新闻记者纳入专家范畴并追究其专家责任,其合理性必将因缺乏比较法基础而受到质疑;其次,对新闻记者而言,并不存在特定化的“委托人”,而是面对无法特定化的社会公众。而对专家责任理论来说,区分“委托人”与“第三人”是其理论基石;再次,新闻记者没有被赋予“高度注意义务”,而只有基于新闻职业要求的“一般注意义务”。只要其报道内容“基本属实”,即可免除侵权责任。⒂这是基于尊重新闻规律以及鼓励舆论监督的需要。⒃
因此,新闻记者虽然属于西方社会中的“自由执业者”,奉行“新闻专业主义”,以其“智力成果”对社会提供服务并应具备较高职业道德,但其并不具备民法学上“专家”的核心要素。德国法中明确排除了“从事艺术的、著述的职务者(作家、新闻业者)”的专家责任,就是一个最好的说明。
(二)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在新闻侵权责任和专家责任中的差异
对于新闻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目前国内学者通说认为应当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归责原则。⒄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关于审理名誉权的解答》第7条亦对此做了明确规定。
而对专家责任的归责原则来说,虽然也属于过错责任,但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过错责任。杨立新教授明确将其规定为“过错推定责任”,其他学者采取另行规定专家的“举证责任倒置”义务的方式加以表述,其本质是相同的。
(三)构成要件与责任形态:“形似实不同”
由基本的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出发,新闻侵权责任和专家责任的构成要件基本相同,即均采“四要件”方式,但是其中对“不法行为”和“过错内容”有较大差异。新闻侵权责任中的“不法行为”,一般包括诽谤、侮辱、侵害隐私以及失实报道等一般侵权行为,并不存在专家责任中“高标准”不当行为。同样,新闻侵权责任中的“过错”,在标准和认定上也与专家责任不同。
从责任形态来看,二者均普遍存在替代责任形态,但是新闻侵权责任中替代责任的理论与司法实践有差异,需要尽快调整。⒅新闻侵权责任中存在媒体和新闻源提供方等第三方对外承担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形态,但由于不存在专家责任中的“委托人”,新闻媒体对外责任中尚无学者提出所谓“补充责任”问题。而对专家责任而言,如前所述,此种责任形态已经为学者和司法界所认同或部分认同。
(四)制度功能:“严”与“宽”的对立
从法律制度的功能来看,专家责任旨在通过对专家负以较高责任,保护给予专家高度信赖的委托人和第三方,并最终维护分工已高度细化的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而新闻侵权责任制度则是通过构建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的严格的责任构成和明确一定的免责事由,来达到倾斜保护新闻自由的目的。⒆可以说,二者一个是“严”,一个是“宽”,内在旨趣大不相同。
结论:专家责任理论不能扩张适用于新闻侵权责任
经过上述研究,本文认为,专家责任理论具有特定的适用范围,对可以成为民法学上“专家”的职业人员有明确的限定,而新闻记者显然不在此列;就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来说,专家责任使用特殊的过错原则(过错推定),而新闻侵权责任中则坚持一般过错原则;在构成要件和责任形态方面,二者虽形式上类似,但内在却有较大差异;更为重要的是,二者在制度功能上,存在明显的“严”与“宽”的对立。
总之,王利明教授新近提出的将新闻侵权责任纳入专家责任的主张,无论在逻辑上,还是在价值功能上,都无法成立,也与其前期的学术主张相矛盾。在制定侵权法的过程中,必须予以坚决反对。否则,该主张一旦反映到侵权法中,必将导致民法层面上对新闻自由保护的倒退。
注释:
①刘燕:《“专家责任”若干基本概念质疑》,《比较法研究》,2005年第5期
②丁国锋:《侵权责任法正在起草中,特殊侵权行为将得到详细界定》,法制网, 省略/0705/2008-06/15/content_879655.htm,2008年7月11日
③④⑤⑨⑩⑿唐先锋 赵春兰 王洪宇:《我国专家民事责任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5年8月第一版
⑥【日】浦川道太郎:《德国的专家责任》,梁慧星《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二)》,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9年1月第一版,第329~330页
⑦如杨立新在其主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中,将“专家责任”列为第三章“过错推定的侵权行为”之中。
⑧如梁慧星在其主持的《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之侵权行为编》中,在第1584条规定专家过错责任,同时另在第1586条规定了专家的“举证责任”。又如唐先锋、赵春兰、王洪宇在其《我国专家民事责任制度研究》所给出的“立法建议”中,亦采用先专条规定专家的过错责任,另在一条规定专家的“举证责任”。
⑾相当因果说认为造成损害的所有条件都具有同等价值,因而都是法律上的原因,即一切被确认为事实上原因的行为都具有法律上的原因力。
⒀杨立新:《侵权责任形态研究》,《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
⒁柳斌杰:《人才是新闻出版业核心竞争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gapp.省略/cms/cms/website/zhrmghgxwcbzsww/layout3/index.jsp?channelId=367&infoId=458756&siteId=21,2008年7月11日
⒂最高院1993年《关于审理名誉权的解答》第8条规定:“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没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的,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⒃需要说明的是,国内有学者对此有不同观点。如康守玉认为,新闻记者应当负有对他人的特殊义务,即应比一般人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参见王利明、杨立新主编:《人格权与新闻侵权》,中国方正出版社,1995年10月第一版,第588页);魏永征先生认为,新闻记者的专业要求其对真实性尽到更高的注意义务(参见魏永征著:《新闻传播法教程(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11月第2版,第155页);匡敦校认为,新闻记者在采访活动阶段应当承担比一般的注意义务更高的谨慎和注意义务(类似契约义务),在传播阶段媒体应当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参见魏永征、张鸿霞主编:《大众传播法学》,法律出版社,2007年2月第一版,第139页)。但笔者仍然赞同杨立新教授的观点,即由于新闻有时效性限制,新闻从业人员很难全面、准确地掌握事实,难免发生事实依据失实或事实认定失当的情况,所以对新闻侵权行为过错的认定上应当采用一种较为宽松的标准(参见王利明主编《人格权法新论》,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45页)事实上,如上所述,最高院1993年的司法解释已经采用了这一标准。
⒄过去曾有学者(如康守玉)认为,在确定新闻侵权行为人过错时应当采用过失推定制度,并认为唯有这样才能使受害人的合法权利得到有效保护,避免困难以举证而蒙受不正当的侵害(参见王利明、杨立新主编:《人格权与新闻侵权》,中国方正出版社,1995年10月第一版,第592页)。但目前学者通说认为,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必须以法律有明确规定为前提,新闻侵权为一般侵权行为,不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最高院1993年的司法解释也确认了新闻侵权属于一般侵权行为并应采用普通过错归责原则。但由于受有关学者前期学术主张的影响,加之对举证规则的理解不全面,诉讼纠纷中经常出现不利于新闻媒体的情形,比如要求自证无过错。笔者认为,这是司法实践中某些法官对法律理解适用的不当,不能以此反证我国新闻侵权采用过错推定原则。
⒅对于新闻侵权中的替代责任,学者意见是较为一致的,即应由新闻记者所属新闻单位对外承担侵权责任,但最高院1993年《关于审理名誉权问题的解答》第6条却允许原告选择仅新闻记者本人。此规定显属不当,应当尽快调整。
1 目前,我国电视节目主持人的心理素质存在的几个方面问题
就目前来说,我国电视节目主持人的心理素质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紧张怯阵状态、懈怠状态、过度兴奋造成“应激反应衰竭”状态、追求赞许心理状态。
紧张怯阵状态是指:有不少刚从事节目主持人的主持人都会有这样的体会,在场下训练时能达到较好的水平,但一到上节目面临“实战”,这些主持人就会出现紧张、怯场、不自信,这时就会心理失控、紧张过度、丧失自信、不能自控,只要有一点干扰就会陷入不能自己的境地。[1]
懈怠状态表现为:情绪低落,四肢无力,动作怠慢,意志消沉,思维不畅,无精打采,电视节目主持人在面临直播任务前,过度疲劳,休息不好,或者缺乏事业心,责任感等都会容易出现直播时的懈怠。
过度兴奋造成“应激反应衰竭”状态表现为:不少电视节目主持人面对第一次上直播节目和面对实况转播,极易出现一种状态,就是离直播或转播还有很长时间。他们就会进入兴奋状态,表现为情绪特别高,这种过早兴奋,必然过多的消耗能量,到了“临战”时反而筋疲力尽了。
“临战”前的不适时的、过度的情绪应激,如果得不到及时缓解,就会出现“应激反应衰竭”。这是由于精神过度紧张而造成身体上的各种异常反应。
追求赞许心理状态是指:许多新的电视节目主持人由于缺乏自信,总希望自己的主持能够受到观众的赞许,但是观众对节目有批评有赞扬,这才是正常的反馈。
2 提高电视节目主持人心理素质的的途径
针对电视节目主持人存在以上这个四个方面心理素质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提高电视节目主持人的心理素质。[2]
2.1电视节目主持人在上场前应了解主持人临场心理特点
临场心理主要有:
2.1.1诚信关注、自信坦然
在电视节目直播现场,主持人的真诚、自信都是非常重要的。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要求主持人必须坦然应对,很好地把握。
2.1.2机敏专心、认知迅速
作为电视节目主持人,在节目现场必须做到注意力高度集中,主持人要严格要求自己,不能让自己受外界的任何干扰,要注意到现场上每一个变化,又要注意到每一个有价值的细节。
2.1.3思维敏捷、应变从容
在电视节目主持现场,主持人的思维必须高度清晰,对待问题反应要敏捷、迅速,对随时可能出现的问题,应变从容,因为任何事情都有可能随时随地发生,主持人不能在节目现场乱了阵脚,必须从容应对。
2.1.4准确移情、积极转变
“移情”包含三种含义:①“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问题”;“体验对方的情绪情感。”②“把自己的内心情感移入到对方和对方一起感受”;③“讲曾经有过的情感体验,‘移接’到另外的事物上”。
电视节目主持人“移情”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主持人要善于体会编导和节目所需传达的感情体验;②主持人要善于设身处地的体会谈话对象的情感体验;③主持人要善于用自己的情感借助声音或形象去感染观众。[3]
2.2电视节目主持人一定要做好临场准备,以及调整好自己的心理状态
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主持人获得好的临场心理状态的基础。如何做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2.1主持人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把握准视角
作为电视节目主持人要面对各种各样的采访对象,上至各界要人,下至平民百姓。主持人必须面对任何人都要保持平常心,平等对待任何一个观众。
2.2.2主持人要了解清楚节目现场观众要求、节目风格以及现场的气氛要求
主持人在了解受众的需求。在采访前要全面细致地研究受众的心理活动规律,了解他们喜欢什么、关心什么、想看什么、有针对性地提出他们所需要的对他们有用的信息,把握他们心理的承受能力,选择适合他们接受的语言环境。
主持人要调整好心态,以适应不同的节目类型。比如:政治论、谈话性的风格应是严肃认真的,要求主持人必须保持冷静、客观,因此主持人要具有一种平和、从容的心态;而文艺性、娱乐性的节目主持人则需要活泼、大方、反应敏捷,因此主持人必须要保持一种比较积极、欢快的心态。[4]
主持人的主持要适合节目现场气氛。比如,节目刚开始大家都很拘谨,这时主持人就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调节自己的心理状态,带动全场气氛。如:讲一些笑话、幽默故事等。原《实话实说》主持人崔永元就是这方面的典范。
2.2.3主持人应提前预演节目,增强自信心,要有很强的自我意识
电视节目主持人要想在节目现场表现自如,就必须在直播前反复演练,主持人应当主动参与到节目的策划,在策划过程中要与大家多交换意见,一起出主意、想办法。
2.2.4主持人要有很强的心理承受能力电视节目主持人的工作,是一个万人瞩目的工作,因而主持人的压力是非常大的。如果主持人没有很好的心理承受能力是很难胜任主持人这个职业的。当前,电视节目主持人面临的压力主要有:
电视节目主持人的工作周期是非常紧张的。一个电视节目主持人要参与节目策划、编排、制作等整个过程。从开始到最后,节目主持人的压力会越来愈大。
电视节目主持人的位置是:“众人评议”的。现在几乎家家都有电视,主持人是一个电视台,一个节目的形象代言人,即使有些失误并不是主持人的过错。作为电视节目主持人,必须要有足够的勇气,宽广的胸怀面对方方面面的压力,与节目组的人员和睦相处,不能有半点骄傲情绪。[5]
电视节目主持人的社会角色冲突。对于电视节目主持人,观众既希望他是个“博览群书、知识渊博、上到天文、下到地理”无所不知的“圣人”,又希望他是一个可以推心置腹,促膝长谈的“老朋友”“自己人”。此外,在荧幕上,他们是明星;在生活中,他们是普普通通的人,要为人父,为人母,为人夫,为人妻,这些都是角色转换时产生的冲突。电视节目主持人必须比普通人付出更多的精力,才能化解社会角色给他们带来的冲突。
总之这三点就足以说明电视节目主持人要有很强的心理素质。
3 结语
综上所述,良好的心理素质是电视节目主持人不可或缺的。主持人的心理素质决定了主持人的临场表现状态,从而影响节目的质量和受欢迎程度。因此,要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称职的节目主持人,就必须注意个人心理素质的培养和提高。这绝非是一副好嗓子或有一个漂亮的面孔就能实现的。只有不断地加强学习,增强个人的思想、文化、业务素质,才能成为一名受观众欢迎的、被社会认可的优秀的节目主持人。
参考文献:
[1]马丽.声屏经纬[M].北京:北广出版社,2004:20-30.
[2]付程.播音创作观念论[M].北京:北广出版社,2000:33-45.
[3]张颂.语言传播文论[M].北京:北广出版社,1999:123-132.
关键词:人文关怀 心理 疏导
党的十报告指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这是党在新时期对思想政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对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和“与时俱进”宗旨的创新。
1.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性
当前,我国处于一个高速变革的社会阶段,工作和生活节奏不断加快,职业竞争日趋激烈,这些对职工的思想造成一定的冲击和压力。如何使思想政治工作有的放矢地帮助和关怀职工,舒缓职工的心理压力,保持职工的身心健康,都将成为现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课题。
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既是一种工作理念的创新,也是一种工作方法的创新。二者都以提高人的思想政治觉悟为主旨,而不是脱离政治性、意识形态性谈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一方面,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体现了思想政治工作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另一方面,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有利于理清思想政治工作的思维模式。以往思想政治工作存在惯于把问题症结锁定在或归结为思想素质、政治觉悟或道德品质问题的思维倾向,因而容易造成错误地选择切入点,不仅没能解决问题,反而可能给人带来某种新的心理伤害,导致思想政治工作失效。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则有利于分清问题的性质,找准切入点,理清工作思路,提高实效性。因此,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要从注重思想政治教育逐步向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转变。
2.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在人事管理中的应用
2 . 1人文关怀的要求
人文关怀,一般认为发端于西方的人文主义传统,其核心在肯定人性和人的价值,要求人的个性解放和自由平等,尊重人的理性思考,关怀人的精神生活等。在思想政治工作视野中,人文关怀是指关注人的生存与发展,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和个性差异,关心人丰富多样的个体需求,激发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关心人,爱护人,尊重人,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具体到单位而言,一方面是要着力改善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尽可能地减少员工的后顾之忧,这是人文关怀的基础所在。物质利益是人类生存的基础,是人们进行其他社会活动的最基本条件,在当今的社会改革中,许多人已不再像从前那样谈到利益就“犹抱琵琶半遮面”了,而是理直气壮地把物质利益作为一个重要内容提出来,所以说进行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不能忽视对职工物质文化生活的关心,要确保各种合法合理的待遇得到落实,取得职工的信任,为开展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奠定坚实的基础。
另一方面,人与动物不同之处正在于,人是有精神的。因此,人文关怀要从更深层的要求出发,不仅关心人物质层面的需要,更要关心人精神文化层面的需要;不仅创造条件满足人的生存需要、享受需要,更着力于人的自我发展、自我完善需要的满足。要承认人的差异性、特殊性,尊重人的不同需求,使人的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辅相成。要充分关注职工的情绪和精神,创造人性化的工作环境,为职工提供发挥聪明才智的发展平台,要对职工的工作状况、生活质量、思想情绪给予全方位的重视和关注。
2 . 2心理疏导的要求
心理疏导,从思想政治工作角度讲,是通过语言或其他方式,帮助职工进行心理调适、排除不良情绪、缓解心理压力,维护职工的身心健康。思想政治工作同防洪治水有异曲同工之妙,根治的良方在于“疏”而不是“堵”,只有平等耐心地与职工沟通、交流,才能真正了解职工的内心困惑和忧虑,因此,正面引导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方式和重要手段,要搞好心理教育,主要是正面引导,以理服人。我们不能回避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和一些敏感问题,对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要敢于面对,并做出科学的、客观的、有说服力的,符合实际的解释与说明。针对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思想动员,座谈讨论,个别谈话等方法,讲形势,谈未来,述改革,论发展,用共同的信念和理想统一认识,取得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其次,要善于从理想与现实的结合上,引导干部职工认识心理疏导的必要性,明确心理疏导是做好人事工作的根本要求;要善于运用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来引导干部职工理解人事制度改革,认同人事制度改革,激励职工参与人事制度。同时,注意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使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为广大群众所接受。
2 . 3实施要点
中职班主任管理工作问题对策一、新背景下中职班主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班主任既是学校班级的组织者、领导者及教育者,又是班中全体任课教师教学、教育工作的协调者,其中班主任综合素质及工作能力直接关系到班级环境与学习环境的营造。与高职学生相比,中职学生学习能力、态度等素质相对较低,此形势下中职班主任管理工作能力越来越成为中职学生学习效率与质量的重要因素。
实践表明,班主任管理工作水平高的中职院校,其教学质量与效率较高;反之亦然。对于中职院校而言,其不仅学生学习基础相对较差,学习积极性不高,而且专业分类较广泛,以此使得中职班主任管理工作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实际上,怎样提高中职班主任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始终为中职院校重点研究问题之一,究其原因在于通过加强中职院校班主任管理既有助于营造团结互助的良好班风班级,又对充分激发中职学生学习主观能动性具有显著积极效应。
二、当前中职班主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中职班主任管理意识薄弱
首先,中职班主任受传统教育教学模式的影响,一时间难以彻底摆脱传统教学理念、手段的束缚,以致中职院校教育教学效率较低。其次,多数中职班主任未能够正确认识管理的重要性,再加上对所提倡的素质教育要求理解不透彻,致使自身责任意识与管理意识缺失。再次,部分中职班主任普遍认为,教育教学是自身的工作重心,而管理工作则是学校的职责,与自身的关系不大,导致自身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不高。最后,部分中职班主任责任心不足,步入课堂后便一味讲授相关知识,丝毫不顾学生是否认真听讲、是否理解,此外中职班主任与学生沟通、交流较少,综合多方面给予中职班主任开展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困扰。
2.中职班主任缺乏正确的学生观
中职班主任开展管理工作时“差生”思想观念较严重,受该思想观念的影响,使得中职班主任管理学生积极性大幅度降低。一般而言,部分中职班主任面对学习基础差、表现不高的学生通常会发生下述行为:班主任总是以各种理由掩盖自身各项不作为,久而久之便养成了懒惰、怠慢的不良工作态度。班主任总是将自身摆在高高在上的地位,这让学生产生一种畏惧感,不利于拉近师生之间的距离;班主任管理方式不合理,即班主任总是以压制的方式约束、管理学生,给予正值叛逆期的中职学生带来一种压迫感,从而造成中职院校对班主任及学习产生烦感。归纳而言,上述多种消极的态度与生硬的管理方法不仅不会达到预期管理效果,而且还会大大削弱学生学习积极性。
3.受网络信息传播影响较严重
随着电子计算机技术与网络信息技术突飞猛进发展,互联网已贯穿至人们生活工作各个环节,并成为人们生活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尽管互联网对学生广泛收集有用信息,提高学生学习效率与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存在部分消极信息扭曲了学生的价值观、严重损害了学生思想、身心健康。
同时,对于正值青春期的中职学生来说,其对外界新鲜事物的好奇心较强,接受能力较高,一旦接受了网络中各种不良信息,使其产生盲目崇拜、跟潮流现象,必然会对其一生造成负面影响,甚至会引发其违法犯罪行为。
4.中职班主任教育爱心不足
爱心缺失是我国中职院校班主任存在的最显著问题,其主要体现为中职班主任不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处理学生相关问题,即当中职班主任发现学生出现过错时,不问青红皂白一味训斥学生,也不给学生任何辩解的机会,如此必然会伤害到学生的自尊心,挫伤学生的自信心。除此之外,多数中职班主任始终将管理工作倾向于挖掘学生不足之处,而对学生各类优点的关注力度不够。
三、加强中职班主任管理工作的有效对策
1.始终坚持耐心细致与严格要求原则
耐心细致、严格要求是中职班主任管理工作的必然要求,对于前者,要求中职班主任不仅要准确了解中职学生动态,充分挖掘、利用中职学生优势,而且还要善于调动学生学习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自信心,增强其对中职院校的归属感、依赖感;对于后者,要求中职班主任以学生实际状况为切入点,结合学生特点与需求,明确学生学习要求,以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从而推动中职班主任管理工作预期目标的实现。
2.重视起细节,树立“爱心”“耐心”,以爱为中心进行管理
一方面,积极推行艺术性批评。当班主任发现学生犯错误时,应结合学生的性格特点选择合理的批评方式,对于性格内向、自尊心较强的学生,班主任对其进行批评时切实考虑到批评场合及语气;对于性格外向、善于接受意见的学生,班主任可在教室或办公室内对其批评教育。值得注意的是班主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时必须坚持公平公正性原则为指导。另一方面,挖掘亮点,及时表扬。身为一名班主任教师,其每年都要面对不同的学生、处理不同的事务,这样以来极易让其产生疲倦感、焦躁的情绪。因此需要中职班主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做好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工作,善于从处理学生问题中发现乐趣,体会成就感,以激发自身参与对学生管理工作的能动性、责任感。
3.协调好网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网络在给学生提供帮助的同时,也给学生带来了一系列威胁,所以要求协调好网络与学生之间的关系。首先,中职班主任可定期组织主题班会、讲座等活动进行网络相关知识宣传,增强学生抵抗不良信息的能力,规范学生网络使用行为,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网络使用习惯。其次,中职班主任应落实好与学生家长沟通交流工作,要求家长辅助中职院校为学生营造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尽可能防范不良信息进入学生网络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