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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与管理

时间:2023-06-13 16:08:36

导语:在税收政策与管理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税收政策与管理

第1篇

据一些地区反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政策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60号,以下简称160号通知)中存在一些政策界限不够清晰、管理方式难以确定问题,要求总局及时明确。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纳税申报问题

(一)《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金额单位可暂取整数,保留到元。

(二)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在办理免税申报时,除了按照160号通知规定提供相应资料外,还应提供所在地海关核发的《回国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准购单》(以下简称准购单)。凡是不能提供准购单的留学人员,车购办不予办理免税手续。

(三)已使用未完税车辆,如果纳税人主动申请补税,但缺少《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其他相应资料的,车购办应受理纳税申报。

二、关于计税依据问题

(一)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按每满1年扣减10%,未满1年的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

(二)已使用未完税车辆发生转让、补税行为的,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

三、关于税款征收问题

(一)车购办在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时,应实地验车。

(二)车购办对已使用未完税车辆除按照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补征税款外,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规定加收滞纳金。

四、关于退税问题

(一)对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已税车辆,纳税人可以到车购办办理退税手续。纳税人在办理退税手续时,应提供160号通知规定的所有资料,纳税人如果不能提供退车证明和退车的发票,车购办不能为其办理退税手续。

(二)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的,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税款全额退税。

五、关于免(减)税申请问题

(一)160号通知规定的挖掘机、平地机、叉车、装载车(铲车)、起重机(吊车)、推土机,车购办可依据已下发的《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以下简称免税图册)直接办理免税手续,不需再报总局审批。其他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除总局已下发图片且说明图片视同免税图册的车辆不需再报总局审批外,其他车辆一律重新办理免税申请审批手续,并报总局审批。车购办未接到总局批准免税文件(免税审批表)前,为了不耽误纳税人上车牌时间,可以先征税后退税。

(二)设有固定装置车辆的生产企业在向当地车购办提出免税申请时,需填写《车辆购置税免税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免税申请表),但不用填写免税申请表中发动机号码、车架(底盘)号码、机动车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号码和购置日期。此外,还需提供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产品所在页码与技术参数页码,车辆内观、外观彩色5寸照片2套。

(三)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流转税处分别于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向总局报送免税申请表。总局分别于4月、7月、10月及次年1月将免税车辆图片列入免税图册。

六、关于完税证明问题

车购办在核发完税证明正本前,需将纳税人的车牌号码打印或填写在完税证明正本上。完税证明遗失的,纳税人在申请补办完税证明前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车购办依据遗失声明为纳税人补办完税证明。

七、关于政策规定

(一)港、澳留学人员可比照留学人员享受税收优惠。

(二)对国家税务总局尚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

车购办应依照已核定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征税。同类型车辆由车购办确定,并报上级税务机关流转税管理部门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部门应自行制定办法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备案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在本地区统一。并于每月月末将统一的价格信息上报总局。上报路径为总局 FTP服务器“centre\流转税司\消费税处\车购税”。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对车辆购置税纳税人逾期申报应交纳的滞纳金按万分之五收取。

八、关于表证单书印制问题

(一) 由于免税审批表是车购办执行免税政策的依据,各地印制的免税审批表需严格按照160号通知规定的格式、尺寸、采用压感技术印制。

(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部门应于每月7日前向国家税务总局报送上月车购税月报表(式样见附表1)。上报路径同上。

九、本通知自2005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车 辆 购 置 税 收 入 统 计 月 报 表

编报单位:                    单位:辆、元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备注

项 目

       

              

         

征税车辆数量

            

           

        

征税车辆价格

         

         

       

征税金额

         

        

       

征税车辆数量

          

           

        

征税车辆总价

        

         

         

征税金额

        

          

      

合计

         

          

      

(一)汽车

1、国产汽车

2、进口汽车

(二)摩托车

1、国产摩托车

2、进口摩托车

(三)挂车

1、国产挂车

2、进口挂车

(四)农用运输车

(五)电车

1、国产电车

第2篇

[关键词] 自主创新 税收政策 理论分析

一、创新活动的特征

1.创新活动的外部性

现代社会中,市场被认为是实现资源最佳配置的有效机制,但在现实中,市场运转的失灵又是不可避免的,从弥补市场缺陷的角度看,税收可以在矫正外部效应方面发挥作用。外部效应是指一个经济主体从事某项经济活动过程给他人带来利益或损失的现象。当出现正的外部效应时,生产者的成本大于收益,利益外溢,得不到应有的补偿;当出现负的外部效应时,生产者的成本小于收益,使受损者得不到应有的利益补偿。外部效应无法由市场机制来解决,只能由政府采用非市场的方式予以矫正,而税收就是矫正外部效应的重要工具。

在创新活动中,往往存在正的外部效应。创新活动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私人收益和社会收益的不对称性,私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导致创新活动投入不足,企业自主创新乏力。其一,研究与开发活动本身具有外溢性。技术创新是企业得以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石,它可以实现一般知识的积累和提高,但一般来说,研究与开发项目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从提出建议到付诸开发阶段历经数年时间。与此相比,研究与开发投资的社会收益率却远远大于私人收益率。如果私人投资于R&D,R&D最终成果的公共产品属性使其收益不能由投资者独享。美国有研究表明,研发活动的私人收益率大约为10%,而社会收益率大约为50%(哈维・S・罗森,2003),研发项目的社会收益率至少比私人收益率高出二分之三,而且其投入成本较大,私人投资者难以回收其全部的社会效益,这抑制了私人投资R&D的积极性。由于技术创新的效益不能被研究者所独占,这种研究将在低于最优的水平上进行。此时如果完全由市场来调节,资源就不能得到合理的配置。研发活动的外溢性更明显地存在于市场经济机制发育不完善的国家,这主要与这些国家知识产权等法律制度和执法环境的不完善紧密相连,此时只有通过政府的政策干预来弥补。另外,技术创新的外部性也会影响企业研发活动的积极性,由于技术创新的企业不能将创新的全部收益据为己有,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创新活动的萎缩,使得社会的创新活动低于适当水平。其二,进行研发活动的主体即高科技人才本身也具有外部性。科学技术的竞争,从某种程度上是科技人才的竞争。高科技人才的形成需要大量的教育投入,教育投资,尤其是基础教育带有明显的公共性。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基础性教育是形成高科技人才的基础,一个国家要想促进科技进步增强本国的经济实力,就必须发展基础教育,这不仅要加大财政投入,而且也应当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一定的优惠。其次,科技人才的再教育与培训。这属于企业的职责,但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科技人才具有较强的流动性,企业对职工的培训与教育往往最后形成一种社会的收益,这种私人投入不能由企业独享,必然减少企业对员工的培训。此时也必须由政府出面进行一定的政策干预,主要包括对企业员工培训投入进行适当的税收支持,才能矫正市场的失灵。

2.创新活动的溢出效应

创新活动的溢出效应是创新活动外部性的具体表现形式。创新活动的溢出效应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创新技术的溢出效应、创新市场的溢出效应和创新收益的溢出效应。创新活动的溢出效应一般是正效应。创新活动在行业内扩散迅速,不可避免地存在不创新的企业可以免费获得信息“免费搭乘”的现象,由于不创新的企业采取技术模仿而非技术创新的战略,一方面致使不创新的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愈来愈弱,另一方面缩减了创新企业的技术领先优势,削弱了企业创新活动的战略意义,挫伤了技术创新企业的创新积极性,出现了市场失灵。

3.创新活动的不确定性

创新活动与其他投资活动不同,创新投入的产出是不确定的,特别是在研发活动的早期,常常会发生失败,致使创新投入资金、成本难以回收,增加了创新活动的风险性,不仅限制了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也使得提供的研发投资不足,不利于企业进行技术创新。

4.创新活动的信息不对称性

技术创新的实施者与资金的供给者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也为政府干预支持提供了制度基础。技术创新的成功和收益在于技术保密,但为技术创新融资需要公开必不可少的信息,以获得信任和支持,这之间存在信息的不对称性。正是由于这种信息不对称导致创新企业陷入两难的窘境,致使许多有研发前景的项目因缺乏资金支持而终止。技术创新市场存在的这种信息不对称限制了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政府为鼓励研发项目获得其充分的融资渠道,也需要给予一些政策的扶持。

二、税收政策与企业自主创新关系的比较静态分析

基于创新活动的上述四个特征,在创新活动方面存在市场失灵,为政府介入企业技术创新,以政策支持技术创新提供了基础。政府干预旨在减少私人收益和社会收益的差距,矫正市场失灵。而政府干预最主要的政策为税收政策,至于政府干预的效果如何,通常利用创新生产函数进行分析。创新生产函数,是研究创新投入,如R&D投入或人力资本投入,与有形产出,如专利或新产品的声明之间的关系(Griliches,1984)。观察两个指标前后是否发生变化,可以判断政府的税收政策是否有效。本文选用R&D投入作为衡量企业创新活动的指标,利用比较静态分析的方法探讨税收政策对于企业创新活动的激励作用,见下图。

图中横轴为代表性厂商自主研发的R&D投入,纵轴为其它资本要素投入(包括外购高新技术产品)。该厂商在得到R&D税收优惠之前,等成本线为LM,等产量线为Q1,点C为该厂商利润最大化的生产要素组合。在得到税收优惠之后,由于税收优惠的存在使得自主研发的R&D投入价格下降,该厂商所面对的等成本线发生变化,由LM移动到LN,均衡点也从C点变为D点。可以看到,在新的均衡点下,R&D投入从A点移动到B点,R&D支出增加。由单个厂商可以推知整个行业企业R&D投入的增加。根据以上分析不难得出,从纯理论角度,政府通过税收优惠对企业给予收入分配方面的让渡能够激励企业的自主创新活动。

参考文献:

[1]倪红日:鼓励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与制度完善分析.税务研究,2007(4)

[2]铁 卫 周宝湘:税收支持技术创新的理论依据及作用点.税务研究,2007(4)

第3篇

[关键词]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绿色工业;绿色农业;征收管理制度

1前言

对于我国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推行,存在一些问题,无法确保政策推行足够顺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国家长久发展。所以在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推行期间,要选取科学的方式加以优化与整合,尽可能地增强绿色财政收入政策的推行效果,调整实际工作情况,通过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推行工作,带动国家绿色产业持续化运行,取得更为理想的税收管理效果。针对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推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下是笔者给予的相关信息和建议。

2绿色产业发展概述

最近几年,我国经济水平快速提升,时常会产生环境污染以及资源浪费的情况。随着全球化环境问题逐步增多,绿色环保长久发展是重点内容,现阶段环保类的产品备受关注,越来越多的人强调,环境节约资源的开发,可以说绿色产业逐步和社会范围接轨。针对绿色产业,重点是存在于生产环节、运输环节以及消费环节中,通过绿色无公害和环保科学技术,实现社会资源的节约目标,保护好自然生态环境,发展绿色生产的优质化格局。即便最近几年,我国已经取得绿色产业的管理成效,然而在环境污染以及资源浪费等问题的出现背景下,我国加大力度关注绿色产业的发展,实施绿色财政税收政策,要求绿色产业在实际生产期间做到资源节约以及控制环境污染,以先进的生产技术为主,为生态环境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绿色产业是在实际的生产与运行和消费过程中,节约能源与保护环境促进企业发展,由此给人们提品与服务的高效率部门。然而,绿色产业发展时间比较短,可是我国经济技术的发展促使部分企业过于追求效益,破坏自然生态的完整性,因此政府要转变经济管理模式,通过集约管理方式替换以往的粗放管理方式,促使财政去收得到更多支持,继而把企业零污染持续化的发展优势转为经济成功转型的关键手段。

3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推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推行过程中,表现出诸多问题,主要问题如下。3.1缺少绿色工业以及绿色农业支撑,税种问题显著。在实际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推行中,没有石油和绿色农业以及绿色工业的发展情况提供条件支持,形成的政策内容表现出不足。第一个层面是发展绿色产业过程中,没有结合农业发展要点进行政策补贴与投资,无法保证绿色农业,朝向良好的方向转变。第二个层面是绿色工业发展过程中,没有充分按照绿色工业的发展倾向优化与编制优惠政策,无法提供优惠方案,阻碍绿色工业前进与发展的脚步。与此同时,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推行中表现出显著的税种问题,即便我国越来越关注环境保护作业,然而实际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推行期间,工作时间比较短,不能在有限时间内积累丰富的工作经验,无法保障全面性,进而产生政策推行的问题。另外,税种政策规定的内容不够完整,不能在推行期间带动绿色企业前进发展,减小政策推行的效果,甚至阻碍绿色环保时代顺利发展。3.2征收管理制度不够完整,政策宣传不够广泛。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推行期间,没有及时设置完整的征收管理方案,对应的管理制度不够完整。第一个层面是在实际的征收管理过程中,相关人员没有设置全面的监督工作流程,在实施工作上表现出随意性,不能切合实际的控制征收问题。第二个层面是在具体工作中缺少完整的漏税与偷税有问题处罚制度,不能时效性的管理好偷税以及漏税现象,无法适应政策推行的需求要点。除此之外,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推广范围比较狭隘,也就是说,没有完整的政策宣传制度,无法借助多种宣传手段与宣传途径等指引相关企业对税收政策进行了解,这样企业管理者不能全方位了解政策内容,无法结合优惠政策的要点,引进生产技术以及设施,势必会引起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推行的滞后性,无法保证在社会发展中贯彻政策推行,继而影响企业长久运行与发展。

4完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推行中存在主要问题的策略

4.1增强对绿色产业以及工业的支持,打好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推行基础。对于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推行,应该加大力度对绿色工业以及农业进行支持,结合农业与工业的发展需求,落实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推行,确保高质量达到工作目标。对于绿色农业的发展,要进行政策补贴支持,适当增加农业补贴的农民产值,强化金融投资,保障给绿色农业的生产与经营提供资金支撑,构建相对完整的资金链。并且科学增加绿色农业生产期间设备的补贴,保障能够结合绿色农业的发展需求建设工作设施,提供补贴支持。在此期间,要确切对补贴比例进行划分,针对性进行工作,通过足够的资金扶持绿色项目开展,体现绿色农业生产的规范性。除此之外,绿色工业发展期间,立足于绿色工业的发展理念,贯彻优惠政策,提供对应支持,通过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手段,引导工业领域引进绿色技术,促使绿色生产的质量与效率得以提升,调整目前工作情况,为绿色工业的持续发展做好铺垫。4.2增设与完善税种,处理税种问题。因为现阶段我国在推行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方面取得的成效不够显著,因此在实际的政策推行期间,要主动开发新的税种,重点对环境进行保护,确保依托新税种的优势带动绿色产业发展。科学增加新税种,立足于环境保护与环保节约的要点,目的性设置税种,针对绿色产业发展过程中存有的排放与水污染现象,结合具体情况增加水污染税种,全方位检测生产过程中排放污水是否达标,尤其是关注污染物指标以及有毒物质含量指标。并且增设多个级别的税率检查标准和污染税起征点,由此控制污水排放数量,保证实际生产期间水资源处理成效以及绿色生产标准相适应,实现预期的转型目标。或者在建筑管理中产生的噪声污染情况,增加噪声污染税种,不只是能够控制噪声污染问题,还可发展绿色生产的促进体系。与此同时,完善现有的税种条款,以增加新税种为前提,全面思考政策是否存在不清晰的情况,确定税种调整的内容足够合理与科学,带动政策顺利推行。对于环境资源税种调整,适当增加征收对象,把非矿藏资源以及矿藏资源的开发和资源税务征收工作结合起来,由此控制非可再生资源的开发,以免产生环境资源枯竭结果,体现绿色税收政策的作用。需要注意的是相关人员还应该结合三废原料生产的角度进行优惠政策提供,引进环境治理投资政策与环境保护投资政策,增强环境治理以及环境保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适应现阶段绿色产业发展的要点。4.3整合税收管理,健全税收管理结构。要想顺利地推行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以获取更好的税收管理成效为目标,要整合税收管理流程,确保政策推行的任务有效实施。即便在实际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推行期间能够处理环境污染以及资源浪费的问题,此种状态下,相关人员要健全税收管理结构体系,确切规定多个类型税种在征收实施方面的标准、日常工作方案以及岗位工作责任等,全方位对偷税现象和漏税现象进行监督和检查,配合运用惩处手段,将偷税问题和漏税问题的产生概率最大化减小。除此之外,保证管理体系足够完整,增强财政税收的体系优化水平,以免产生漏缴税款的管理问题,使得税务征收工作时效性开展,更好地推行绿色财政税收政策。4.4扩展政策宣传范围,提高政策推行质量。我国要想高效地对绿色财政税收政策进行推行,要拓展政策宣传范围,通过多元化宣传手段,促使企业对政策逐步深入与确切的了解,保证政策顺利实施,起到引导企业运用绿色技术与管理技术开展工作的作用,促进绿色产业得以发展。在征税期间给企业介绍政策内容,发放对应文件,保证企业管理者对政策内容形成确切的了解,并且创造政策推广与宣传的平台,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强化管理者对税收政策的认识,引导企业积极运用绿色生产技术,构建绿色生产框架,凸显企业管理和运行的可靠性与持续性。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目前处于经济转型的发展过程中,因此国家应调整整体结构,延伸绿色产业的服务范围,健全营业税以及增值税机制。在营业税征收过程中,把全额征收模式转变为差额征收模式,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营业税,帮助企业减小纳税负担,最终把企业服务征税的情况进行调整,规范抵扣税收数量,更加全面的提高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推行水平。

5结论

综上所述,由于我国推行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期间表现出一些问题,无法确保政策时效性推行,缺少税种制度规定,没有形成监督管理体系,宣传效果不佳,所以在实际的绿色财政政策推行期间要关注税种的增加,健全现有税种类型,明确征税管理监督制度,通过多样化渠道,拓展宣传教育的范围,强化宣传教育效果,全方位贯彻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推行,引导企业通过绿色生产技术完善生产与管理模式,不断给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段美娟.节约型社会视角下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J].纳税,2019,13(3):33.

[2]杨光.节约型社会背景下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分析[J].纳税,2019(2):16.

[3]胡小梅.发展绿色金融的财税政策设计和建议[J].中国财政,2018(16):31-32.

[4]许光建,魏嘉希.我国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配套财政政策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9(1):10-16.

[5]崔旭枫.基于绿色理念的财政税收政策优化策略[J].中外企业家,2020(11):33.

[6]许冰倩,姚锦文,张子和,等.宿迁市促进绿色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J].江苏科技信息,2018,35(10):67-69,80.

[7]袭城元.促进城市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财政税收政策探析[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19(8):3.

第4篇

关键词:就业;税收政策;税收优惠

一、我国现行促进就业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政府已认识到我国就业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相应地先后出台了一大批促进就业的税收法律法规,实施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在特定时期、特定范围和某种程度上确实发挥了不小的积极作用,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不少的贡献。但是,我国现行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在其制定和执行等方面任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1.税收政策在设置上仍存在不合理性

我国现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存在着适用范围狭窄、缺乏系统性及对影响就业的新问题关注不够等缺陷。

(1)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狭窄

(2)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系统性不强,缺乏长期性和稳定性

(3)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对影响就业的新问题关注不够

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不足

目前我国实施了包括促进第三产业、新办企业、福利企业、为农业生产服务企业等主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从执行的情况来看,还存在问题:一是促进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比较零散,未形成完整的优惠体系,执行效果比较差,管理难度较大;二是税收优惠仍然局限于部分行业,未能体现公平和效率,也未能发挥中小企业更多的提供就业岗位的积极作用;三是对中小型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还比较弱,以直接优惠为主、未能发挥间接税收优惠的作用;四是对中小企业扶持不够,中小企业的发展速度直接关系到我国的就业水平,被视为“创造就业的机器”。但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资金、信息、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都处于劣势,因而扶持中小企业成为税制建设中重点关注的内容。

3.税收政策在执行管理方面存在缺陷

首先,优惠政策繁多,缺乏协调性。多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单独行文或联合通知的形式,先后下发了十几个文件。这些文件和政策由于出台的背景、时间不同,政策口径不一,相互之间缺乏协调性,并且对外宣传不足,税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制度不够完善,对于这些优惠政策,别说普通纳税人不太了解,就连税务主管机关的相关工作人员也不一定能解释清楚,也就谈不上纳税人在实际中很好利用政策来为自己谋取正当利益了。

其次,制度不完善,致使管理难度大,影响政策效应。一个法律制度的出台,它的初衷是良好的,可以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是光有法律制度是不行的,政策条文和配套法律决定着政策功能的实现效果和操作性。

二、完善促进我国就业的税收政策建议

税收政策作为政府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经济手段之一,在促进就业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经济与社会问题不断涌现,税收政策能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这些问题能否得到很好的解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建立符合中国情的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已经成为中国政府当前工作的重点。

1.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

(1)扩大促进就业税收政策的适用范围

中国现行的税收政策大部分仅适用于特定的下岗失业人员,为了进一步缓解当前的就业压力,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应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失业人员,对失业人员创办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给以相应税收优惠待遇,提高其市场竞争力,中国先行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对其适用的企业类型有一定的期限,为了进一步缓解当前的就业压力,能够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的企业应该从个体经营者扩大到所有新创办的小型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新办小型企业,在创办期间给与税收优惠。

(2)促进税收政策的规范化,取消一些不实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中国制定的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相当一部分具有短期性,主要是着眼于几年内的就业形势,为的是避免在短期内出现大规模的失业,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应逐步取消这种类型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起有利于实现充分就业的长效机制。因此,为了建立有利于实现充分就业的长效机制,应逐步取消短期性的税收优惠政策。

2.加大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扶持力度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目前,中小企业已经成为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不断改善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服务。良好的税收服务可以不断降低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使中小企业顺利实现资源的优化重组。在税收的征管管理过程中,税务机关应当在涉税事务上重视中小企业,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税务管理及税务宣传,及时为中小企业办理各项涉税事宜,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种优质的税收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其次,禁止对中小企业进行不合理的收费,减轻中小企业的经济负担。中小企业经济负担过重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不合理收费项目过多。目前,中国政府的职能正在转变过程中,在这一过程中,应当不断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杜绝政府的各种不合理收费现象,坚持税费改革,不断规范税收制度,从根本上减轻中小企业的经济负担。

3.加强税务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完善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

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不仅关系到纳税人的切身经济利益,还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既要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待遇,又要避免少数违法分子利用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违法活动,是政府在制定相关税收政策时所不可回避的问题。首先,建立促进就业税收政策的公示制度。相关税务信息的公开不仅关系到税收政策制定与实行时的透明度,还会直接影响到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结果。政府公开的税务信息,是纳税人获得税收政策信息的主要来源,只有纳税人准确了解了相关税收政策,才能保证国家预期的税收政策目标得以实现。另外,对申请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事项公示制度,可以借助社会力量对那些试图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违法活动的不法行为进行制约。

其次,加快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税务机关要不断增强自身的税收征管能力,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加速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税务机关要加强计算机网络建设,充分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跟踪调查,对骗取税收优惠政策的违法活动进行及时、严肃的处理。另外,税务机关要提高税务信息的透明度,及时公开税务信息,使纳税人及时、正确的掌握相关税务信息,树立权利意识,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就业问题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是一项艰巨的战略任务。解决就业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必须持之不懈坚持下去。税收作为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不可否认对促进就业具有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第5篇

市局充分发挥贯彻执行各项政策法令的税政组织职能,坚持税政学习、调研两手抓,两不误,促使干部职工认真学好政策,准确理解政策,严格执行政策。

(1)完善加规范,不断探索税政管理新思路。20__年,市局提出了以规范所得税管理、减免税管理、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为重点,以建立和推行《税收政策检查督办制度》为举措,以建立“五簿一账”为载体,以“典型引导”为基本工作方式,不断提高税政管理水平,确保税收政策正确执行到位为目标的工作思路。20__年,市税政管理工作以全面准确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为主线,以“抓点扩面”工作为手段,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重点,不断健全完善税收政策检查督办制度,努力打造税政管理品牌,全面提升税政管理水平和质量。贯彻实施新的工作思路,使全市地税部门转变思想观念,规范税政管理,有力保障了税收政策执行到位。

(2)能力加责任,配齐配强税政管理人员。市地税局各级领导十分重视税政管理工作,一方面在人员、经费上给予倾斜,逐步配齐配强税政管理工作人员,对进入税政管理岗位的人员,实行逢进必考,选拔了一批综合素质较强的人员进入税政管理部门。今年初,市局税政科两名同志被提拔到县、市局任副局长,又从稽查、办公室等部门调入两名工作责任心强、熟悉税收业务的同志,始终保持了税政管理部门的整体素质。目前全市各级税政管理部门均配备了4至5名综合素质强的工作人员。另一方面,明确了税政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建立了税政岗位工作责任制,将税政管理工作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联系起来综合考核,增强了税政管理人员的责任感。

(3)制度加督导,时刻加强税收政策学习。建立健全了税收政策学习制度和税政业务例会制度。县(市、区)局收到上级政策性文件后,及时组织学习传达,基层分局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要求人人学习有笔记,次次学习有收获。按季召开税政业务例会,加强对学习过程及结果的检查。县局按季对分局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市局半年对县局、分局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其结果并入税政工作考核。通过定期召开的税政业务例会,及时发现和纠正政策执行中的问题,统一了税收政策的执行,加深了对政策的学习理解。积极参与各类教育培训,当好辅导员。各级地税机关每年都组织举办各种税收政策业务培训。去年至今年九月份,全市各级地税部门组织了对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培训班14期。受市劳动局邀请,5次参与了全市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业务培训工作。各县(市、区)局还就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汇算清缴、房地产开发税收征管等业务组织了培训,确保了各项税收政策在基层得到落实。

(4)理论加实践,认真开展实务调研。该局把税政调研工作作为税政管理的重要内容狠抓不放,除了按期完成省局下达的调研课题外,还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跟踪式、超前性、协调性、针对性的调研。去年,组织了全市涉农税收、部分审批项目取消后续管理、全市涉外税收征管工作情况、医疗机构涉税情况等专项调查7次。今年,开展了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两税、农村信用社税率下调等课题的调研。通过调研,为基层分局税政管理工作提出了合理建议,为上级决策提供了依据。

二、发挥税政协调职能,努力创建“透明服务型”税政

在实际工作中,全市充分发挥税政管理在执行税收政策过程中处理新情况、新问题的协调职能,积极宣传、公示税收政策,解释答复税政咨询,深入基层面对面辅导,确保税政管理工作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服务税收征管。

(1)政策宣传广。全市各级地税部门每年开展税收政策宣传都不少于20余次。每年的税收宣传月,税政部门就成为宣传活动的主力军,走上街头,宣传政策,现场解答政策疑难,服务纳税人。各级地税机关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在当地电视、广播、报纸上开辟税收政策宣传专栏,对新的重要的税收政策连续播放、刊登,使税收政策公之于众,家喻户晓。全市各级地税部门去年发放税收政策宣传资料15000份以上,编印《税务行政执法公示手册》5000本、《税收优惠政策指南》2200本,发放到纳税人手中。今年重点宣传了“两税”政策,在《××日报》上刊登了“两税”有奖试题,在电台电话解答纳税人关于税收政策的咨询80余次。

(2)政策公示快。全市36个基层分局均设置了税务公示栏,对税收政策实行按月汇编公示,并存档备查。去年全市36个基层分局累计公示税收优惠政策达100余期。嘉鱼县、赤壁市、咸安区地税局使用电子显示屏,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税收政策。市直征收局在办税服务大厅安装了电子触摸屏,方便纳税人查询税收政策。税收政策的及时公示,使广大纳税人抱疑问而来,怀满意而 去。

(3)政策咨询严。全市各级地税部门严格政策咨询的程序,及时为纳税人释疑解难。去年,全市地税机关在原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税政咨询服务工作,统一规范了政策咨询的类型、登记的内容和承担的责任。在咨询类型上,明确了来人当面咨询,下户当面咨询,电话咨询,书面咨询等四种类型的服务标准。如税务干部主动上门辅导纳税人,要按次填写税政咨询答复单。对答复纳税人有误的,由分局税政督导员下达纠错通知单,再次正确答复纳税人。对需请示上级部门答复的疑难问题,必须先填写自己的初步答复意见,以此促进税务干部加强学习,明确责任。

(4)电子服务新。去年,市局在《××市地税局内部信息网》上创建了“税政专栏”,分别设置了“税政发文”、“税政咨询”、“税政调研”、“税政动态”四个栏目。在“税政发文”栏目中,将省局下发的、市局转发的、市局自发的政策性文件和税政便函录入网站,共计196份。在“税政咨询”中,将各类具有代表性、共同性、普遍性的问题制表录入网站,达到“解决一个,辅导一片”的效果。在“税政调研”栏目中,录入各级地税干部撰写的有指导性的政策性调研文章。在“税政动态”栏目中,录入了各地税政工作的先进作法、典型经验,以供相互学习借鉴。

三、发挥税政监控职能,努力创建“规范责任型”税政

为了充分发挥税政管理对各项税收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控职能,全局始终抓住工作重点,勤于检查,勤于督导,确保了重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1)减免税管理严格规范。制定了《减免税管理办法》,对纳税人和审批机关的权限、职责及义务作了明确规定,使减免税管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统一了减免税文书,建立了《减免税登记台账》,对减免税申请表、审批表及其它相关的9种文书进行了统一规范,使全市减免税工作从事前的调查、审批到事后的登记和跟踪管理有了一整套规范资料,保持了减免税管理的完善性和连贯性。加强了减免税统计工作,针对过去减免税统计数据不全的问题,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将法定减免纳入统计范围,力求真实、完整地反映地方税收减免税总量和结构。加强了跟踪管理,同民政部门一起每年组织一次检查,对年审合格的福利企业由两家联合发文认定;对下岗再就业的从业人员,采取与劳动、工商部门互通信息,年度审核把关的办法,有效地保证了税收优惠对象的真实性。20__年元月至今年6月份,全市共减免各项税收1310.42万元,其中下岗再就业减免税收483万元。

(2)货运业税收管理保质保量。货运业税收实行电子化管理以来,该局按照上级要求严格货运业税收管理,及时准确地汇总、传递货运税收信息,检查督办货运税收管理政策的落实情况,现场纠正和解答货运发票管理中的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统一规范货运发票的信息采集、汇总、传递工作要求,认真搞好总局货运发票信息稽核比对结果的检查审核工作,确保了货运税收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去年,全市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1002.86万元,同比增长34.73。今年元至9月征收873.7万元,同比增长19.65。

(3)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程序规范。针对企业改组改制后,部分企业已不适应查账征收的情况,全市着力加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去年上半年,确定嘉鱼县地税局为此项工作的试点单位,通过多次现场辅导,取得了把好“五关”、程序规范、收入增长的效果。一是把好宣传关。采取印发资料、召开企业有关人员座谈等形式,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对象、范围、原则和要求进行了全面的宣传与讲解。二是把好认定关。除实地查看“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许可证照”证外,还向工商管理部门咨询,核实具体的企业管理体制,从实质上判断纳税人是否属于核定征收对象。三是把好查实关。采取查帐、询问和走访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资料、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四是把好核定关。对同行业同地区因经营规模不同的纳税人,实行不同的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定额。五是把好资料关。共发放鉴定表165份,使用检查文书20份,采集数据、资料底稿100多张,询问笔录4份,核定通知书22份。并对所有资料进行了整理,单户归档,进入专盒,实行专人保管。至今年9月份,嘉鱼县局核定企业所得税的21户,核定所得税税额47.6万元,同比增长36。嘉鱼县地税局试点工作的成功,为全市此项工作的全面开展打下了基础,探出了新路。

(4)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全市推开。20__年,市局以赤壁市地税局为试点,狠抓行政、企事业单位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工作,通过努力,赤壁市地税局初步建立了以代扣代缴网络为支撑,以自行申报为先导,以全员全额管理为核心,以微机管理为依托,以稽核检查为后盾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新模式,并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赤壁市20__年底代扣代缴的单位在原来139个的基础上增加到301,人数由原来的7100人增加到26289人,月均税额由原来的4.9万元增加到了26.5万元。20__年,赤壁市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417万元,同比增长306万元。赤壁市地税局这一经验得到了省局的肯定,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通报。今年,市局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这一经验,明确要求各地必须按照赤壁经验开展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要求各地在执行过程中,不论是行政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都必须纳入扣缴网络;不论是高工资,还是低薪金,都必须列入监控范围;不论是明收入,还是暗补贴,都必须计入应税项目。为确保各地明确各自的工作目标,市局在统计部门摸清了各地20__年度的城镇在岗职工人数和年工资总额,要求各地按此数据奋力赶超,尽快实现个人所得税的全员全额管理。20__年元月至9月,全市纳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的单位1157户,比年初增长607户,人员93885人,比年初增长60243人,入库工薪个人所得税1548万元,比同期增长47.71。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带动了全市个人所得税的全面大幅度增长。元到9月份,全市完成个人所得税3909万元,同比增长22.92。

(5)两税征管实现一书当关。根据两税征管特点,确定了“以土管、房产部门的配合为依托,以完税费凭证审核通知书为载体,健全信息互通网络,实行纳税人上门申报,地税机关直接征收,相关单位协管护税,落实先税后证控管,构筑房地产税收征管体系”的管理模式。重点推行了完税费凭证审核制度和源泉控管“两税”、 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私人建筑安装营业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的征管方式,即凡在房产土管部门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的申请人,必须完成纳税手续后,才能凭完税费凭证审核通知书办理房产土地证照,以此实现了两税征管“一书当关,多税同管”。通过推行完税费审核凭证通知书制度和健全完整的两税基础资料,实现了房地产税收征管信息的共享和共用,掌握和控管了涉及房地产行业的各个税种,既提高了征收效率,又减少了征收成本,同时增长了相关税收。今年元至9月份,全市入库“两税”税款1105万元,同比增长21,同时,全市以“两税”为把手,狠抓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元至9月份全市房地产税收同比增长43.56。

四、发挥税政考核职能,努力创建“落实创新型”税政

在实际工作中,市、县两级都制定了《税政管理办法》,坚持不懈地开展税政考核工作,通过考核,认真落实国家税收政策法规,通过考核,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推进税政管理日益科学规范。

(1)制定税收政策检查督办制度。去年年初,市局印发了《税收政策检查督办制度》,对税收政策的传达宣传、请示答复、贯彻实施、检查督办等方面进行了统一规范,监督和制约了地税人员依法行政行为,为促进税收政策执行到位奠定了基础。同时结合各地实际迅速拿出了县局、分局两级《税收政策检查督办制度》。县局、分局的《税收政策检查督办制度》,将税收政策执行的检查督办过程,分宣传辅导、组织学习、规范管理、准确登记、定期检查、及时整改等六个环节予以明确,言简意赅,便于基层分局操作。市、县、分局三级《税收政策检查督办制度》的建立,适应当前税务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需要,体现了依法配套、系统规范、简捷实用的特点,有力监控了税收政策执行的全过程。

(2)设置税政管理“五簿一账”。为了进一步落实《税收政策检查督办制度》,根据全市税政工作实际,印制了税政“五簿一账”。即税收政策收文登记簿、发文登记簿、政策咨询登记簿、政策疑难问题登记簿、税收政策检查督办情况登记簿、减免税登记台账。将全市统一的“五簿一账”发至全市各县局、基层分局使用,充分发挥了税政服务基层、服务税收征管的作用。为了统一规范填写口径,专门下发了“五簿一账”填写说明,并多次赴各县局、分局进行实地辅导和检查,确保了“五簿一账”的统一执行和规范填写。

(3)不断完善税政考核办法。市局始终把税政管理考核同税政工作的发展结合起来,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去年,结合《税政检查督办制度》的出台,及时完善了税政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如在税收政策的传达和宣传上,查税收政策收文、发文登记簿,对政策文件缺少、应转未转的;查公示栏内容,每差一月的;查干部学习笔记,每少一人次的;查税政例会记录,每少一次的均按标准扣除相应分值。在税收政策请示答复上,查税收政策咨询和疑难问题登记簿,分别少于40条和10条的扣相应分值。在税收政策的贯彻实施上,查减免税台账,查税票、查企业所得税征管档案,查高收入行业、高收入个人档案及代扣代缴情况,查货运业征管资料,对未达要求的扣除相应分值。在税收政策的检查督办上,查税政检查督办登记簿,对分局未按月抽查、按季检查,县局未按季抽查、半年检查的,每少一次扣相应分值。今年该项局又将两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有关工作列入了考核范围。新考核标准的出台,增强了税政考核的可操作性和政策执行的严肃性。

第6篇

关键词:税收筹划 优惠政策 税收管理

一、税收优惠政策专业工作描述

(一)专业工作的内容

通过开展持之以恒、周期性的税收筹划管理工作,及时对各项税收政策进行解读,发现符合公司业务范围的税收优惠政策,并进行深入分析,按政策法规要求进行备案、利用,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发展的促进作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税务会计对与公司业务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政策利用相关要求和可行性,针对公司实际业务找出政策利用切入点,确保与税收部门沟通效果。充分运用纵向(省市县)贯通,横向(国地税)协同的常态化税企交流机制,强化国地税对公司的税收政策支撑,详细规定优惠政策内涵、外延、税务处理口径,具体操作程序,推动优惠政策全面落地。对提交的反馈问题进行审查,诊断出税收优惠政策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属于业务调整不到位、利用形式不规范、资料充分性等何种原因造成的,避免以后年度税收检查中对税收优惠政策利用提出异议,降低或规避潜在的纳税风险,保证公司依法纳税、合理节税。

(二)专业工作的范围

争取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开展税收政策学习、税收优惠政策分析、税收优惠政策争取利用、总结评价四个环节,工作范围涉及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各方面。

(三)专业工作的要求

不断拓宽税收政策的分析范围,加大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分析深度,并结合实际业务充分加以争取利用,体现税收优惠政策的导向、扶持作用,充分享受税收方面的利益。

二、税收优惠政策专业工作的组织架构

(一)完成工作的组织机构

税收优惠政策利用涉及到公司的各个职能部室,由财务资产部具体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对分管经理和总经理负责。办公室负责协调和监督,各业务部室予以配合。

(二)组织机构中各层次分工

总经理:负责对税收优惠政策利用相关材料的审批,按集体研究意见进行重大税收问题的决策。

分管经理:负责税收优惠政策利用有关具体业务,对公司重要税收问题与税收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财务部:负责税收政策的分析,提报税收优惠政策利用相关资料进行上报审批,并对具体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办公室:负责协调财务部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并对各业务部室涉税业务按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各业务部室:按税收优惠政策利用管理要求对具体业务实施进行调整,反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接受办公室的监督考评。

三、税收优惠政策专业工作流程

税收优惠政策争取利用管理流程主要包括开展税收政策学习、税收优惠政策分析、税收优惠政策争取利用、总结评价、资料归档五个环节,管理范围涉及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

四、争取税收优惠政策取得的主要成效

公司财务部按“三集五大”要求,紧紧围绕公司经济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学习培训,规范提高了税收管理水平,从节税、财政资金支持方面增加了公司的经济效益。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提高了税收管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及时性

2012年12月份开展税收政策学习时,通过对税收【2006】162号印花税优惠政策的深入分析,发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级电网之间、电网与用户之间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财务部税务会计立即向公司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向税收部门递交了请示,及时进行了减(免)税情况备案,维护了公司利益。

(二)体现了税收优惠政策的导向、支持作用

2015年末通过开展税收政策学习,共发现电力行业税收优惠政策26个,为我公司所用的5个。在2015年为公司节约印花税8万多元,审批备案1份企业所得税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19.53万元,真正做到了依法纳税、合理节税。

(三)提高了税收管理水平,提升了公司形象

2011年以来,通过及时、持续性地开展税收政策学习培训,在提高税收工作管理水平和提升公司形象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2013年,被赣西供电公司评为2012年度财务工作先进集体;2014年被江西省国(地)税局评为2012-2013年度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

第7篇

关键词:创新;中小企业;扶持;财政税收制度

财政税收是我国经济的来源之一,财政税收制度能够促进财政税收的顺利进行,能够为财政税收政策的执行提供制度上的支持,能够促进国家经济发展,使社会的发展更加有序,能够促进社会公平,现在,我国的经济制度实现了一定程度上的改革,现在的财政税收制度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不能与社会发展协调起来,所以。我国应该创新财政税收制度,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一、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

现在,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人心,我国的经济环境出现了一系列的新情况,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但是,我国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中小企业的分量越来越重,所以,我国的财政税收政策对中小企业有了新的规定,但是,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规模不大,而且还要面临着高额的税收,这不利于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在高额的投资中,又面临着市场的风险,企业出现倒闭的现象是比较普遍的,这时,就要通过国家的财政税收政策才调整中小企业的发展,使中小企业能够在发展的过程中减小压力。

二、我国的财政税收制度对中小企业发展的限制

1.我国的财政税收制度不具有先进性特点

现在,我国的财政税收政策还是沿用传统的方法,在管理方面也是比较落后的,而且,不能够与现代化的发展相协调,我国的财政税收政策在落后的管理模式下,不能根据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更新制度的内容,也没有对市场进行调研,导致我国的财政税收政策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2.相关的政策还不够细节化

现在,我国的财政税收政策在细节处还是存在一些漏洞的,导致企业出现偷税和逃税的问题,导致国家的税收减少,我国的财政税收政策中,主要是运用开发票的形式,但是,我国很多企业都开具了一些虚假的发票,导致我国的税收不能有序的执行下去。

3.财政税收政策的内容有失偏颇

现在,我国的经济实现了长远的发展,我国的财政税收政策得到了一定的完善,但是,财政税收政策还是有失偏颇,我国的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在缴税方面的制度是不一样的。尽管国家为了能够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但是,却没有达到效果,这些政策在大型企业中比较适用,没有结合中小企业发展的情况。

三、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分析

1.按照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完善财政税收制度

在财政税收政策调整的过程中,应该进行市场调研,分析市场发展的情况,从而能够有效地降低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压力,使财政税收制度朝着现代化的方向发展。

2.改善财政税收的法律和法规

我国的财政部门应该针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法律和法规,使我国的市场不断地完善,从而能够使中小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有足够的资金,从市场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按照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现状,制定合理的法律制度,从而能够使我国的财政税收制度更加得完善,朝着科学化的方向发展,使我国的税收工作能够得以落实,减少偷税和漏税现象的发生。

3.财政税收政策支持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

在我国,财政和经济是密切相关的,在完善我国的财政税收制度的时候,应该分析财政和市场经济之间的联系。现在,我国在制定财政税收政策的时候都是针对大型的国有企业的,而且能够站在国有企业的立场上分析,但是,在制定财政税收政策的时候不能结合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扶持中小企业,使中小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让中小企业在科技的引导下能够提高生产力,对中小企业的科技研发可以提供一定的资助,从而能够确立中小企业的科研目标,将那些技术和设备租赁给中小企业。

4.设立中小企业管理机构

在对中小企业进行财政税收的管理时,可以与大型的企业区分开来,专门设立中小企业的管理机构,设置中小企业的代办处,能够对中小企业进行直接的管理。

四、结语

现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在不断地进步,中小企业越来越多,中小企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的财政税收政策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在征税的过程中,导致中小企业的压力过大,所以,出现了偷税和逃税的问题,中小企业底子比较薄,在缴纳大量的税收后,他们的资金不容易周转,不利于扩大规模,所以,我国应该创新中小企业的税收制度,使财政税收制度能够与市场的发展协调在一起,从而能够使中小企业实现进一步的发展,同时,也能够使国家的税收得以完善,促进经济增长,将财政运用到人民的生活中,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田怡.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税收制度创新研究[J].中国商贸,2013,29:54-55.

[2]张晓红.试析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的扶持[J].现代商业,2014,17:107-108.

第8篇

关键词:电于商务;税收政策;征收管理。

一、电子商务的内涵及特点

电子商务是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兴起的一种崭新的企业经营方式。具体来讲,电子商务是一种通过网络技术快速而有效地进行各种商业交易行为的最新方式。它不仅指基于国际互联网上的交易,而且指所有利用国际互联网、企业内部网和局域网来解决问题、降低成本、增加附加值并创造新的商机的所有商务活动,包括从销售到市场运作以及信息管理在内的众多企业行为。尽管电子商务活动通过互联网提供的销售、服务多种多样,但就其方式而言,综合归纳起来不外乎两大类,即直接电子商务方式和间接电子商务方式。

直接电子商务方式主要针对无形货物或服务(指可以数字化的产品),像音乐、软件、图片、VCD等内容的在线(online)订购、付款、交付,或者全球规模的信息服务。在这种场合下,互联网是有形交易的一种替代形式,它使交易双方越过地理界线直接进行无缝的电子交易,最适用于远程购物。

间接电子商务方式是指企业在互联网上开设主页,创建“虚拟商店”、“在线(online)目录”,提供货物信息,客户通过电子函件系统向销售商发出订购单,在互联网上完成必要的电子单证信息交换后,销售商(或委托配送中心)以传统的邮寄方式或直接送货上门的方式完成产品的交付。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实体产品,如消费产品(服装、餐饮、鲜花)等。在这种场合下,互联网的使用只是给交易双方提高了交易效率,而在实质上,它和传统的通信或交货渠道如电话、传真或邮寄等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电子商务的特点是指电子商务的实质是综合运用信息技术,以提高贸易伙伴之间商业运作效率为目标,将一次交易全过程中的数据和资料用电子方式实现,在商业的整个运作过程中实现交易无纸化、直接化。电于商务可以使贸易环节中各个商家和厂家更紧密地联系,更快地满足需求,在全球范围内选择贸易伙伴,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利益。电子商务的发展相对于传统的商务活动而言,是社会进步和科技水平提高在商务活动实施过程中质的飞跃。它的涉税事项管理与传统商务活动的税收管理有着巨大的区别,甚至原有许多税收政策及管理方法无从适用。正因为如此,在某种程度上为商家和消费者避税提供了机会。从实质而言,现行电子商务活动与传统商务活动相比,电子商务活动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具有无地域性。

由于互联网是开放型的,国内贸易和跨国间贸易并无本质上的不同。在电子商务活动中,通过超级链接、搜索引擎等信息导航手段,人们能掌握大量信息,包括文本、声音、图像等多媒体信息,人们不必亲临现场,就能了解产品性能,进行价格、服务谈判,完成许多交易过程。因而,网上贸易是突破了地域限止的新型贸易。如许多跨国商务交易活动不受海关检查就可以自由进行,没有出、入境限制,缩短了供需双方的距离,但同时也跳出了税务监督管理的范围,使原有的税收征管方法和税收监控手段失去了作用。

(二)具有货币电子性(ElectronicMoney以下简称EM)。

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使用的是一种可转换货币,已经被数字化、电子化,可以迅速转移。从税收的角度看,传统的现金交易逃税是有限的,因为现金交易有国家严格的制度限制,而且现金交易数额也不可能巨大。然而,在EM交易形势下由于交易金额巨大,且隐秘、迅速、不易被追踪和监督,因而逃税的可能性空前增加。

(三)具有实体隐匿性。

由于缺少对互联网使用者的有效控制,互联网的使用者具有非常强的隐匿性、流动性,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的双方,可以隐匿姓名,隐匿居住地;企业只要拥有一台电脑、一个调制解调器、一部电话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改变经营地点,因而税务主管机关对使用者交易活动的地点也难于确定。

(四)具有实体虚拟性。

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企业经营使用的场所、机构、人员都可以“虚拟化”。互联网上的商店不是一个实体的市场,而是一个虚拟市场。网上的任何一种产品都是触摸不到的。在这样的市场中,看不到传统概念中的商场、店面、销售人员,就连涉及商品交易的手续,包括合同、单证甚至资金等,都可以虚拟的方式出现。在税务征收管理上,难以确认准确的对象。

(五)具有单据无形性。

在传统的交易活动中,资金流动需要真实、合法的票据作核算的证据,但电子商务交易方式的特点是方便、快捷、节约成本。传统商务方式所用的信息及其载体被数字化了。人们被授予识别号、识别名或识别文件作为其在网上活动的标识,手写签名、图章被电子签名代替,纸质凭证、记录被电子表单、记录、文件所代替。由于电子数据不直观,需要专门的软件才能阅读,容易被删除、修改、迁移、隐匿,这就给税务监督、管理和跟踪、审计电子数据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同时,电子支付体系的采用,使货币、账簿也变得电子化、无形化,加大了对交易内容和性质的辨别难度。再加上加密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只有具有私人密钥才能破解信息,这也给税务监督管理带来了技术上的难题。

(六)具有商品来源模糊性。

互联网上大多数站点都设有镜像站点,镜像站点通常是位于其他国家的计算机,其中存储着与原始站点完全相同的信息。采用镜像的目的是避免互联网上“交通阻塞”,使互联网用户访问与之物理位置相对较近的计算机,从而加速信息的交互过程。为此,对网络贸易的消费者而言,他并不知道是哪个国家的计算机为他提供了产品或服务。当然对消费者而言,只要获得所需的产品和服务,它们的来源情况如何是无关紧要的。然而这一特性却加大了税务当局的工作难度。[论/文/网LunWenNet/Com]

二、发达国家对电子商务进行税务监控的主要对策

由于电子商务活动具有上述特点,给原有税制要素的确认带来了困难,也使税收政策、税收制度、国际税收规则和税收征管面临新的挑战。近年来,因国际互联网商务活动的快速发展,产生的税收问题引起了各国政府和税务征收管理机关的高度重视,并就此进行了积极广泛的研究,也制定出了许多相应的对策。近年来发达国家的主要对策有:

(一)电子课税原则的确定。

电子课税原则是电子商务征税的具体规则,在这方面,欧盟于1998年底制定的电子商务征税五原则,与其他国家相比最具代表性,其主要内容包括:(1)对网上贸易除致力于推行现行增值税外,不开征其他新税。

(2)从增值税意义上讲,电子传输被认为是提供服务,是科技、信息进步的表现形式。(3)现行增值税的立法必须遵循和确保中性原则,不应加重电子商务活动正规经营的负担。(4)税收政策和监督管理措施必须易于遵从,并与电子商务经济相适应。(5)在新型征收管理模式下应确定网络税收的征管效率,以及规定将可能实行的无纸化电子发票。

从上述可以看到,欧盟制定的适用课税的五原则是在对网络贸易主要征收增值税的前提下提出的,虽然谈及税收中性原则,也只是从增值税的角度出发。而美国对税收中性原则的解释有所不同,他们的宗旨是要求对类似的经济活动行为在税收上给予平等对待,强调在制定相关的税收政策和税务管理时应采取中性原则,以免阻碍新技术、新科学的发展与应用。

(二)是否课税的确定。

对电子商务是否课税,许多国家都有自己的看法。如美国是世界网络贸易最发达的国家,是最大的输出国,信息产业已成为其第一支柱产业,并从中获取了巨大的商业价值。为保持其在这一领域的主导地位,美国政府于1997年7月在克林顿政府时期就发表了《全球电子商务纲要》,主张对国际互联网商务免税,但对网上形成的有形交易除外。美国的这一做法世界上许多国家持有异议,如日本、法国、德国等作为全球网络贸易的主要消费国则主张征税,理由是不征税会丧失大量税收收入,丧失税收,最终将无法改变其在网上贸易中的不利地位。

(三)税收管辖权的确定。

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或地区对其税收征收管理的权限范围,世界各国通用的税收管辖权有居民管辖权和来源地管辖权。许多国家为了维护本国的税收权限,几乎都同时采用了居民管辖权和来源地管辖权。但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美国等一些国家认为,新技术和网络贸易的发展将促使居民税收管辖权发挥更大的作用,来源地原则已难以有效适用,并从其贸易输出国经济利益角度考虑,主张废弃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四)常设机构的确定。

常设机构的确定是实施居民管辖权的基础,在国际间有着重要的地位。日本认为,对国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是否构成常设机构,主要应依据其在日本所从事的经营活动来定,如提供者仅是通过设在该国的电话公司来提供连接服务,不被认定为常设机构;如提供者被作为国内服务的服务者则应该被认定为有常设机构。目前,这种认定方法在国际上得到了许多国家认可。

三、我国应对电子商务的税收对策

电子商务是电子科技发达的表现形式,由于我国电子科技发展较晚,10年前电子商务正处于起步阶段,有关涉及税收方面的矛盾和问题虽然存在但还不十分明显。但近几年我国经济得以高速发展,电子商务活动的发展也十分迅速,涉税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从我国科技的快速发展不难预计,将很快出现电子商务活动的大量交易行为,电子商务税收政策与税收管理将处于重要地位。

从实际而言,我国目前对电子商务税收政策问题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较权威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和具体的法规,实际情况是政府重视程度不够。从历史看,我国的电子商务是从1999年开始的,至今已有10年,由于电子商务的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相关法律环境建设,网上支付体系、配送服务体系以及经营者内部信息系统的建设等问题,我国电子商务系统环境的完善还有相当长一段路要走。但笔者认为,我国应对电于商务的税收政策及其相对应的法规的确立刻不容返。根据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国家应制定以下相关对策:

(一)实施鼓励、支持的税收政策。

电子商务是高科技的产物,是社会进步和科技进步的表现。电子商务代表着未来贸易方式的发展方向。其应用推广将给各成员国带来更多的贸易机会。在发展电子商务方面,我们不仅要重视电子信息、工商部门的推广作用,同时也要加强政府部门对发展电子商务的宏观规划和指导作用。因此,对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要突出体现鼓励、支持政策,特别是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阶段,我们的税收政策和法规要立足于、有利于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而不是忽视和限制其发展。否则,我国电子商务活动将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在税收政策的制定前,要到电子商务的实践中去调查,找寻电子商务活动的实质,以利于鼓励、支持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具有针对性。

(二)实施公平、公正的税收政策。

对于发展中的电子商务税收问题,要制订积极、稳妥的税收政策,跟发达国家一样,保持税收中性的原则,不能使税收政策对不同商务活动形式造成歧视,更不能由于征税阻碍电子商务活动的发展,限止网上交易,不应区分所得是通过网络交易还是通过一般交易取得的分别征税。对相类似的经营收入在税收上应公平对待,不应考虑其收入是通过电子商务形式还是通过一般商务形式取得的。笔者认为,在某种程度上应给予电子商务一些优惠政策,以促进高新技术的发展。

(三)实施适应科技发展的税收政策。

根据电子商务的特点,制定税收政策要做到精细化、科学化,不能按照传统的商务活动制定税收政策和具体的税收法规。制定政策、法规前要摸清电子商务的实质,掌握交易活动发生的全过程,要以高技术手段解决由于高科技的发展带来的税收问题。要紧跟电子商务技术发展的步伐,研制开发跟踪、监控和自动征税系统。采取技术政策,要结合电子商务和科技水平的发展前景来制定税收政策,要考虑到未来信息经济的发展可能给税收带来的问题,使相关的政策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根据目前科技发展的速度来看,我国未来税收征收管理模式的发展方向应该是智能化征管。

(四)实施协调、配套的税收政策。

电子商务虽然有其特点,但其运行过程有其综合性,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解决不可能独立进行,必须融入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建设的大环境中去考虑。目前我国电子商务活动在电子商务合同、电子商务支付规则以及网上知识产权保护、安全和标准等方面亟需规范。制定税收政策、法规时要与其他法规相互联系、相互协调,否则难以将制定的税收政策、法规落实到位。除此这外,还要考虑国际上电子商务相关的税收协定,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快速发展的环境下,才有可能立于不败之地。

第9篇

关键词:财政税收政策 房地产 市场经济 影响 对策

一、前言

作为国家发展中最为有效的经济调节手段,税收是实现社会总供给、总需求之间的动态性平衡,这就需要认识到财政税收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影响,引导学生科学认识财政税收政策,进而有效改善人民生活状态以及住房条件等等,充分发挥财政税收政策在房地产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利用财政税收政策来促进房地产经济发展,促进国家经济增长,因此,需要结合我国房地产发展实际情况来采用更加有效措施,完善房地产市场经济税收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二、财政税收政策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影响

(一)财政税收政策有利于实现房地产消费理性化以及科学化

从目前来看,我国房地产价格呈现出疯长倾向,政府需要充分利用财政税收工作政策来引导房地产更好发展,这就需要不断加强房地产市场信贷资金实际回收工作力度,在不拖欠开放商资金前提下,市场商品量不断增加,这就使得房地产市场受到了巨大的刺激,同时还需要做好税收管理工作,利用有效措施来降低房地产市场价格,维护国家发展利益。由于房价过高或者是居民实际收入过低等现象使得房地产市场经济交易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因此,可以利用货币来实现市场交易,如果居民实际收入过低,那么实际购买力会受到影响,房地产需求量也不断降低,房地产市场交易数量也逐渐下降,这就需要刺激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经济更好发展。房地产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我国财政税收政策的房地产调控工作更多集中在需求方面。房地产市场发展预期从过于的乐观,逐渐的转化成为了谨慎,财政税收政策在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能够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化发展,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需要重视房地产市场经济调控作用,不断细化房地产市场税收工作政策,对于并不符合相关条件的房地产开发商往往并不给于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不断将其房地产在税收政策方面的研究工作力度,引导居民树立合理的消费理念以及节约消费利用,利用财政税收政策来实现房地产经济有效调节,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提升房地产发展质量,为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健康性以及稳定性提供保障。

(二)财政税收政策有利于完善相关税法政策

作为人类行为的重要规范,法律能够为相关政策以及相关制度提供有效的保障,这就需要完善财政税收相关政策,如果缺乏法律支持,那么房地产市场经济会受到影响,这就需要结合房地产市场政策以及房地产市场制度,为房地产税法质量提供有效保障。实际上,税收关系到国家发展问题,这就需要构建更加完善的房地产法律法规,严格相关税法,实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等等。传统房地产市场财政税收政策过程中,需要不断相关税收政策,完善违法措施以及惩戒措施,使得税收研究成果能够有效应用于税收工作中,为财政税收政策提供法律保障,为社会主义房地产市场经济有序运行提供有效保障,促使房地产市场经济能够处于稳定、快速发展环境中。房地产价格与税收收益之间具有非常密切的关联,房地产市场正是处于税收政策的开发阶段,房地产商品供给受到非常大的影响,投资规模以及投资方向都会受到非常大的影响。房地产的流转环节使得房地产出现了非常严重的投机行为,这就使得我国房地产市场需求受到非常大的影响,政府需要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积极参与到市场流通活动中,有效抑制投机取巧行为。因此,需要重视房地产财政税收政策的管理工作,实现土地资源合理优化配置,尽可能满足房地产市场发展需求,尽可能的减少土地闲置,为土地交易进行提供有效保障。

(三)财政税收政策有利于完善财政税收工作制度

为了能够有效规范房地长市场经济发展,相关政府工作部门需要改进物业税,结合房地产市场发展实际运行情况来进行评估。在设置物业税的过程中,需要结合我国发展国情,区别物业税的税率,在城市发展过程中,需要明确划分高收入以及低收入人群,充分发挥物业税调节作用,结合人群经济收入能力来进行分区设置,尽可能降低低收入人群的税收,或者是对于经济能力过低的收入者采取见面方式,这样符合我国的发展国情,有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构建更加完善的房地产评估工作体系,为房地产市场发展提出了非常高要求。财政税收政策有利于完善房地产税收配套政策以及配套制度,构建房地产的产权登记工作制度,同时还需要明确城市土地的实际利用情况,有效解决分块管理方式,实现房屋产权证与土地产权证合一制度,尽可能理清房地产市场管理关系,避免出现房地产的私下交易,构建更加完善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工作体系,相关税务管理工作部门需要构建更加完善的评税结构制度、专职评税制度以及房屋管理工作制度等,构建完善的房地产市场经济管理工作机制。

三、财政税收政策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实践对策

(一)保证房地产市场供应量充足

从目前发展来看,房地产行业给予方面存在着的问题,诸如,土地资源较为紧缺,房地产商存在着捂盘现象等等,由于居民需求的日渐增加使得房地产价格不断增加,这就使得房地产供应量存在着严重的不足。增加住房的供给能够有效解决房地产市场经济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房地产发展弹性,政府需要明确自身肩负的重要责任,保证房地产市场供应量充足,尽可能缓解房地产住房价格上涨问题。为了能够提高房地产供需供给,利用税负转嫁行为来有效抑制二手房市场中存在的投机行为,利用增加房地产供应量供给来增加供给弹性,尽可能减轻居民收入负担。

(二)重视房地产市场征税环节

作为房地产市场经济发展的关键性力量,投资型的购房者大多是利用房地产买卖来获取差价,进而获得高收益,这就需要利用房地产持有权来实现税收的保值以及增值。从目前政府发展来看,房地产在流通过程中出现了征收重税的现象,他们并不倾向于出卖房产,而是不断购入房产,这就使得二手房供给存在着不足,房屋流通效率并不高,从另外一个角度分析来看,由于房地产市场中购房竞争愈加激烈使得自用型购房者却无法购买合适住房。为了能够有效解决房地产市场发展中存在着供需不平衡的问题,政府相关管理工作部门需要不断加大房地产征税环节,诸如,利用物业税等来解决供需矛盾。仅仅实现征税却无法实现税负转嫁,购房者仍然需要承担一定税负,目的性更强,影响性更高,对于住宅面积较大并且长期闲置住房或者是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居民则是需要征收重税,进而使得投机者购房成本,促使投机者不得不卖出闲置的住房,增加二手房地产市场的供给量,实现房地产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提升房地产价格稳定性。

(三)实现征税对象的区别性对待

由于房地产征税对象存在着差别使得其承担的税负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别,但是普通的购房者居于不利地位。政府需要认识到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型购房、普通购房等之间的关系,投资型购房,政府可以征收更多的税收,这样能够有效抑制投资型购房者的购房热情。从目前发展来看,房地产市场呈现出信息不对称现象,即使在购房过程中无法有效判定购房者购房目的,往往根据购房者时候的买房行为才能够进行判定。总之,政府需要结合房地产市场发展特点来构建房地产信息的登记制度,进而有效了解购房者住房信息,对于购买多套或者是购买大面积住房需要征收更多的税负,对于购房投机行为来进行严格惩治。

四、结束语

随着家庭生活质量以及居民文明程度日渐提升使得居民已经不能够满足舒适住宅,而是对外部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房地产市场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需要充分利用房地产市场销售价格以及发展预期来实现房地产市场经济发展宏观调控,进而促使其能够有效认识房地产市场发展。从近些年的发展来看,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非常多不合理因素,特别是房地产供需之间存在着不平衡现象,这就需要重视房地产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利用财政税收政策来有效调节房地产市场经济,重视房地产市场经济监督工作以及管控工作,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来稳定房地产发展市场。

参考文献:

[1]覃事娅,伊长亮.基于VAR的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分析[N].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 2012, 28(6):34-40.

[2]童慧.税收政策对房地产市场影响的微观经济学分析[J].技术与市场, 2010, 17(7):5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