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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案件案例

时间:2023-06-14 16:36:18

导语:在刑法案件案例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刑法案件案例

第1篇

一、背景

三台县位于四川盆地中北部,绵阳市东南部,辖区幅员面积2659.38平方公里,辖13个乡、49个镇、1个街道办事处,932个村、110个社区,全县户籍总人口141.4万人,是全省典型的丘区农业大县、人口大县。

囿于自然地理条件和人口规模,三台县农村人口占比较大,全县城镇化率为37.5%,低于全省12.9个百分点,相当比例的农村地区人均占有资源少,产业基础薄弱,交通不发达,脱贫攻坚任务较为艰巨。2014年全县共识别贫困人口超过8万,有建档立卡贫困村140个。同时,三台县也存在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全县范围内南北差异、东西差异较大,约30%的贫困村、贫困人口聚集在南路乡镇。

近年来,三台县针对南部贫困区域发展滞后、诉求多元、问题交织,靠单兵突进、单点改革难以奏效等实际情况,抢抓省农村改革综合试验区、市丘区农村扶贫攻坚示范区(简称综改区)建设契机,通过整合资源、创新机制、主动探索,集成实施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定向颁发经营权证、“三变”改革等15项省市县改革试点,着力探索产业发展与贫困户增收互促发展新路子,实现了精准扶贫与区域发展融合互动。综改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4年的7600元增长至2018年的15166元,保持年均13%的增速,9个贫困村4862名贫困人口提前实现脱贫摘帽,相关改革经验被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电视台专题报道。

二、做法

(一)构建“双区”叠加推进机制,形成市县联动、三方共建的工作格局

坚持综合改革与脱贫攻坚“双区”叠加、互促互动,充分发挥政府、社会、群众三方作用。

一是市县齐抓共建。建立市、县、乡、村、社齐抓共建,五级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市、县分别组建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和前线指挥部,落实2名县级领导任副指挥长常驻前线指挥部一线指挥,选派3批170名市县机关干部到指挥部挂职或村任第一书记(副书记)和乡镇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

二是社会各方支援。明确社会投资、群众投入等以奖代补政策31条,策划包装项目180余个,引进铁骑力士、可士可、牡丰、梓商等农业龙头企业18家,累计吸纳社会投资3.2亿余元。与清华大学、中国农大、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院校合作,建立专家工作站和远程教育培训基地,成功纳入中国工程院“村镇规划建设重大课题”调研点,形成专家咨询与技术支撑的“区校合作”新模式。

三是群众主动参与。县财政设立300万元的返乡农民工创业基金,吸引65名在外务工人员回乡成功创业。制定《综改区项目推进办法》,对村民筹资修建村社道路、维修塘库堰渠、自建农业设施等分别按照一定比例予以补助,明确“村民筹资额度达到项目总投资30%以上的,可采用村民自建方式进行”。

(二)构建“双轮”驱动建设机制,形成规划引领、建管同步的发展态势

坚持规划引领、建管同步,实现“输血”“造血”双轮驱动。

一是多规合一。坚持“丘区风貌、新村功能、农家情趣、现代品质”于一体,聘请清华大学、中国农大等规划机构,同步编制示范区总体规划和道路交通、农田水利等4个专项规划及11个镇乡的总规和控规,明确城镇、产业、生态三类空间布局。开展扩权强镇试点,加快构建“乡—村—社”三级管控体系,推动规划落实。

二是整合项目。坚持资金用途、管理权限、实施主体“三个不变”,采取“一个部门牵头、一张图纸设计、一个标准验收”,授权综改区指挥部“双审双签”全程把控。3年累计整合实施各类涉农项目46个、资金9.96亿元,建成县乡道路74公里、村社道路355公里;整治渠道450公里,新建山坪塘90口、蓄水池60口,新建高标准农田近万亩,实现水网、田网、路网、电网“四网配套”。

三是创新服务。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行土地“三权分置”,探索定向颁发土地经营权证500余宗,引导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新培育家庭农场、专合社148个,连片建成甜橙、藤椒等基地3.5万亩。探索“互联网+定制农业”,建成1个区域电商创业孵化中心和20个村级电商服务网点,实现电商交易额516万元。开展政府购买水稻植保公共服务试点,作业面积2万余亩,亩平直接创收92.1元。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组建农村资金互助协会5个,累计发放借款260余万元;与农商行合作创设“产业扶贫贷”,落实300万元分险基金,由银行放大10倍进行放贷,撬动社会投入1.8亿元,带动农户1000余户,被评为2017年“四川省十大金融创新案例”。

(三)构建“双带”同步受益机制,形成多方合作、长期共赢的脱贫路径

坚持“带动贫困村发展现代农业、带动贫困户持续增收”,通过“产业+扶贫”,推动精准脱贫、同步收益、多方共赢。

一是四方分成互惠共赢。引导农户以土地入股组建甜橙种植专合社,引进可士可公司发展甜橙产业。专合社委托公司代建代管基地三年,盛产后由专合社统一经营管理,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并按1元/斤保底价回收,收益按照农户、公司、专合社和村集体四方“7:1:1:1”分成。目前已建成甜橙基地2000亩,入股农户1200户(贫困户172户453人),盛产后可带动人均增收3000元以上。

二是股权量化精准扶贫。采取土地、资金入股等方式组建水产养殖专合社,发展台湾泥鳅净水面养殖。探索创新财政支农方式,整合财政补助资金量化到合作社成员,整合扶贫产业周转金和社会帮扶资金作为贫困户集体股本,集体股本收益80%由贫困户按人分成,20%建立脱贫巩固基金。目前已发展泥鳅养殖和稻鳅共育基地350亩,带动68户贫困户户均增收1500元以上。

三是代养代管无本增收。与铁骑力士公司合作,在试点村建立以贫困户为主体的合作社,通过综改区“产业扶贫贷”和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解决合作社代养场建设资金,公司提供鸡苗、饲料、设备、技术,合作社负责鸡苗代管代养,鸡苗成熟后由公司按3.15元/只支付代养费,优先安排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参与管理,促进贫困群众参与产业发展并实现“无本增收”。目前已建设金鸡代养场6个,出栏土鸡80万只,代养收入252万元,带动农户220户(贫困户200户),户均增收7800元。

四是内股外租保底分红。农户以土地入股成立旅游度假股份合作社,引进四川牡丰公司发展油用牡丹产业,集中打造“九龙山•牡丹谷”乡村旅游景区。利用农村土坯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政策,采取统一规划、政府补助、众筹集资、入股招租等方式,将农户闲置房屋流转整合,建设集休闲、旅游、居住为一体的客栈式居民点或农家乐,发展乡村旅游业。公司支付入股农户400元/亩保底租金,并将当年景区收益的30%按照入股农户、村集体、贫困户“7:2:1”的比例进行二次分红。目前已带动入股社员人均增收1390元。

(四)探索“双盘”联动合作机制,形成资源整合、创新利用的发展模式

坚持“盘活农村资源要素、盘活群众参与意识”,全面开展“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改革试点。

一是盘活闲置资源资产。在综改区36个村组建集体经济、土地、劳务、旅游(度假)、置业等5大股份合作社110个,吸纳21000余名群众入社。其中,土地经营权入股4500户、25000亩;劳务合作社入社7400余人,承揽藤椒、麦冬、蔬菜、油用牡丹种植采收和泥鳅养殖等劳务业务,实现劳务收入500万元、带动人均增收3134元。

二是激活农村内生动力。以盘活集体资产资源为着力点,建立公司制、股份制、合作制等不同类型的集体经济组织,探索资产运营型、资源开发型、服务创收型、产业带动型、土地经营型等发展新路径。依托五大股份合作社,以“百企帮百村”为契机,投入帮扶资金物资近1200万元,大力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股东)”模式,吸纳困难群众就近就业9300人次,通过入股分红“找钱”、有偿服务“挣钱”、盘活资产“生钱”三种方式,增强农村造血功能,实现村企共建、互利共赢,逐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三是规范产权交易机制。构建以“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为核心、“镇村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为基础的“1+N”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制定农村产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完善交易规则和流程。开展省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设立300万元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资金,发放产权抵押流转收益贷款1540万元。依托产权(股权)交易平台,将资源向全社会推介,综改区流转交易土地11万亩,实现股份制、规模化经营耕(林)地6万余亩。

三、启示

三年多来,综改区用自己的坚持和努力,取得了区域发展历史未有的巨大进步,在基础设施、环境改善,特别是产业发展上有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同时,还需要注意以下破题丘区脱贫、助力乡村振兴的三个核心方面:

(一)着力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留守多为“38 61 99人群”,村社干部普遍年龄偏大,且学历偏低,创新发展意识不足、能力不足,加之待遇偏低、杂事繁多,缺乏改革动力。现代农业发展普遍缺能人带头,缺乏龙头企业或种养大户引领。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特别缺营销人才。优秀干部和企业人才的培养,特别是“三爱”人才的培养,关系到乡村振兴的长远发展。

第2篇

国家档案局在《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了档案治理法治化的目标:“基本形成较为完整的档案法规标准、高效的档案法治实施、严密的档案法治监督、有力的档案法治保障的档案法治体系,档案法治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档案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明显增强。”[1]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将其落实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其最主要的工作内容就是“严密的档案法治监督”,只有将“严密的档案法治监督”落到实处,才能使“档案法治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所谓“严密的档案法治监督”,就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行政,严格履行《档案法》赋予的监督职能,依法对档案事务和档案行政相对人进行科学的监管。

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以往依法监管档案事务和档案行政相对人来说,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做得并不好,是方法简单,效果一般。主要的监管方法就是实施档案行政监督检查(简称“行政检查”),也就是我们档案部门常说的档案执法检查。就是这单一的方法其效果也不理想,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市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存在的问题就更多。据对河南档案执法检查现状调研,一般一个县(市、区)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每年大约只对其八分之一的单位进行了档案行政执法。显然,这个执法力度,是很不够的。从实地调研和平时掌握的情况看,全省县(市、区)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档案行政执法确实是个软肋,个别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时一年连一次档案行政执法都没有”。[2]即便是对很少一部分被检查的单位,“但面对违法事实,在履行法定职责时,往往过多考虑到单位与单位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碍于情面,在实施行政处理时,常常是避重就轻、厚此薄彼,处理结果也往往不尽如人意,大多以责令整改为主,致使个别单位出现改了又改的现象,档案行政处理停留在浅层次上”。[3]很显然,这些现象的存在离“严密的档案法治监督”和应有的“档案法治治理能力”都有很大的距离。

要改变上述现状,落实国家档案局提出的档案治理法治化的目标,就应当加强对档案行政监管的研究,实施科学有效的监管,将科学监管落实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具体的档案行政行为中,以增强档案治理能力。而科学有效的监管既是档案治理能力提升的体现,也是档案治理法治化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实现档案治理法治化的重要研究课题之一,本文就此做一些探索,以期为我国档案治理法治化和治理能力建设提供借鉴和参考。

2 实施科学有效监管的方法与途径

实施科学有效监管的方法与途径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2.1 分类监管。一般来说,档案行政管理就是对产生与管理档案的组织机构的档案事务进行监管。“档案事务由管理体制、组织机构架构、运行模式及物质保障等形式性要素和管理制度、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利用服务、安全设施等实质性要素构成。”[4]但是,由于产生与管理档案的组织机构千差万别,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也有社会团体组织、民营企业,等等,由于这些组织机构的性质不同,其档案工作的内容也不相同,因此,对它们既不能够,也不可能用某种相同的单一方式进行监管,应当进行分类,选择不同的监管方法,以适应不同类别的组织机构的特性。

2.1.1 对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档案事务的监管,要全方位地从严监管。也就是要对其档案管理体制、组织机构、运行模式及人财物保障、档案管理制度、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档案利用服务、档案安全设施等方面按照档案法律法规、档案标准规范进行全面严格的监管。对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的档案事务之所以要全方位地从严监管是因为其形成的档案不仅对当地社会具有保管利用价值,对国家也具有保管利用价值;而且其档案工作和档案管理所需经费是由公共财政负担的。因此,“对国家机构形成的档案及档案工作的监管要严于对社会组织形成的档案及档案工作的监管,这既合情也合理”。[5]

2.1.2 对于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团体组织机构则重点监管那些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安全和民生的组织机构的档案事务。对于这部分组织机构档案事务的监管,也应当分为两类:其一,对于那些由公共财政支持的社会组织机构的监管基本上涉及其整个档案事务,对其档案事务的监管内容应当是全面的,可近似于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档案事务的监管。对其监管内容应包括档案事务的各个要素,既有实质性要素也有形式性要素。之所以对这部分组织机构档案事务的监管要实施近似于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档案事务的监管,是因为它们形成的档案不仅对当地社会具有保管利用价值,对国家也具有保管利用价值,而且其档案工作和档案管理所需经费是由公共财政支持的。其二,是对非公共财政支持的社会组织机构的档案事务的监管,对其的监管不应当涉及全部档案事务。对其档案事务的监管内容则应是重点的,而非全面的。主要应当注重对实质性要素的监管,而对形式性要素不做强制性的统一要求,甚至可以不管。之所以对其注重对实质性要素的监管,是因为它们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安全和民生。对它们的监管,主要应当限定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性、禁止性条款上。对其在档案事务上是否履行了其应尽的义务,是否有违反禁止性条款的行为发生进行监督。只要其不违反禁止性条款的规定,履行了义务,具体如何实施形式性要素,则是其自己的事情,?n案行政管理部门无需监管,也无权监管。因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许多企业与社会组织已经采用了不同的档案管理体制、组织机构架构、运行模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既无力也不应当要求其采用与政府机关相同的形式要素。如果非要强制其按相同的形式要素来管理档案工作,则实际上是一种乱作为。

2.1.3 对于其他一般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团体组织机构,则应当采取一般的宣传、培训、指导等的监管方式。对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团体组织机构档案事务的监管,传统的宣传、培训等共性的监管方法仍然行之有效。当然,这些监管工作并不一定非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来做,这些监管工作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高校、档案学会协会、档案馆、档案中介等专业机构提供。档案行政管理机构需要做的是,做好宣传、培训的计划、内容、标准与要求等,选择合适的专业机构,并对其履约情况进行严格监督”。[6]

2.2 协同监管。档案工作与各行各业的工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只靠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单打独斗”难以起到应有的监管效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单独进行监管的精力十分有限,而且效果很一般,并且在许多方面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都难以触及。因而,应当采取协同监管的方式,形成合力,实施“大监管”。档案协同监管体系建设的最终目标是通过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鼓励档案事业有序健康发展,有效防范各种不利于档案事业发展的因素,着力促进档案事业各参与主体的规范及自律机制,推动我国档案事业朝着更加专业和高效的方向发展。探索建立多主体间协同治理协同监管的运行方式和机制。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2.2.1 建立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为主,联合管理组织机构的监管协调机构,增强监管合力。以“专业分工、条块分割”为特征的传统档案行政监管体制,暴露出各个部门壁垒、协调成本高和监管漏洞等诸多弊端,难以适应快速多变的信息化社会对档案事务的监管需求。当前,顺应信息化时代要求,强化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不同行业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合作和协调,构建无缝隙、一体化的“整体型政府”已成为当前公共行政改革的新趋势。[7]对档案事务的监管也应顺应这一趋势,在进一步细化各个部门监管职责的基础上,着力构建跨部门的协同监管体制。建立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为主,联合管理组织机构的主要部门(如国资委、工商局、民政局等)为成员的监管协调委员会,制定协调监管策略、方法,统筹协调监管档案事务。尽快设立联席会议,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共享机制、信息披露机制和违法违规行为协查机制,开展跨部门综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2.2.2 构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各行各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分工协同监管的模式。档案事务的协同监管不仅需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各行各业行政管理部门多主体各司其职,共同参与,更需要各主体之间围绕共同目标凝聚共识,依法依托统一协同的监管平台,互联、互通、互动、互助,形成有机的协同监管体系。第一,在建立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为主,联合管理组织机构的监管协调机构的基础上,建立多种形式的协同监管交流协商机制。转变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单打独斗”的传统监管模式,通过多种形式的对话和协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各行各业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商讨档案事业发展中遇到的矛盾与问题,研究解决策略,促进档案事业协同监管各主体间的充分沟通,彼此尊重,凝聚共识。第二,依法规范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各行各业行政管理部门各自对档案事务的监管边界,明确各自的监管责任,积极主动地协同监管,特别是要注意管好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各行各业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档案事务的结合部,消灭“?粝潞凇保?不留漏洞,不留空白地带。第三,加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各行各业行政管理部门具体监管工作的互动互助。通过一定的沟通平台,实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各行各业行政管理部门的有效互动,为对方和双方档案事务的结合部的监管范围执法提供信息,互动帮助提高档案事务监管执法的精准度。

2.2.3 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和公众参与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的协同监管作用。面对众多的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团体组织机构的档案事务,仅仅依靠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单一的监管主体,显然很难监管到位。因此,应当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和公众参与监管,通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社会第三方力(包括档案学会、档案中介机构等)和社会公众“三位一体”监管机制进行合作协同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的协同监管作用。

2.3 创新监管。科学监管的动力是开拓创新,对档案事务监管的创新,主要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2.3.1 改变监管理念,实施阳光监管。其一,建立档案行政监管权力清单制度,公开监管权力与事项。凡是涉及档案行政监管权力的,要在清单中一一列出,每一项监管职权都必须明确列出与之对应的职责,以及相关的责任追究内容,做到有权必有责,权责相对等,防止档案行政监管权力的异化。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国家安全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都要把监管事项、内容、依据、标准等一一列出。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原则,充分向社会公开。并对监管对象按照公开的监管事项及时进行监管。其二,加强社会力量监督。要保证档案行政监管权力清单的实施效果,还应当加强社会力量监督。要让社会群众参与到档案行政监管权力清单制度的运行过程中来,增强社会群众对档案行政监管权力清单的认同感。加强舆论宣传,积极营造社会群众监督档案行政监管职责履行的氛围。拓宽社会公众参与渠道,搭建各种平台,鼓励引导社会群众参与监督档案行政监管权力清单制度运行的全过程,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格局,更促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管。

2.3.2 改革监管方式,采用多样监管。一是激励型监管。激励型监管,是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物质和精神诱因方式和手段间接引导档案行政相对人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以实现其既定的政策目标的行政活动方式。激励型监管容易使被监管的档案行政相对人接受而自愿实施特定行为从而实现监管目标。二是协商性监管。协商性监管是指为了实现档案行政管理监管目标,“监管主体与被监管主体或第三方组织在对话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制定监管政策和目标,并围绕目标的实现以契约或其他形式明确各自权利义务且付诸实现的监管方式”。[8]协商性监管极好地体现了合作治理理念。协商性监管的优势在于:各方主体能够更为广泛地直接参与;创造性地解决监管问题的机会;避免诉讼的潜在可能。三是行政指导。档案行政指导是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针对特定的档案行政相对人采用辅导、协助、劝告、建议、示范、告诫等非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促使档案行政相对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从而实现一定的档案行政目的的行为。相对于其他监管方式,被监管的档案行政相对人对是否接受指导具有行为选择上的自主性。档案行政指导以其简便、灵活的特点,充分发挥出补充替代、协商疏通、引导促进、预防抑制的作用,不但弥补了档案法律法规的某些空白,而且充分调动了档案行政相对人的积极性。

2.3.3 改善“技管”条件,推行智能监管。积极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化手段创新和加强档案行政监管。搭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各行各业行政管理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平台。加快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各行各业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监管信息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全面整合各种档案监管信息资源,为档案行政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以提高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档案治理能力。

3 结语

第3篇

作风是一个人在思想、工作、生活上表现出来的态度和行为,不仅是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外在反映,更是其思想品质、道德修养、精神境界的具体体现。党员干部有了好的作风,就会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会有较强的事业心、进取心,就会满腔热情地投入工作,真心诚意地关注民生,心无旁骛,执着坚韧。

思想是本质,作风是表现。作风建设事关干部形象,影响社会风气,关乎事业成败,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不能一劳永逸,也不能一蹴而就,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只有长期抓、务实抓,人人关注、人人践行,才能把作风建设切实落到实处,真正打造出新风来。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转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作风,必须明辨荣辱,特别要大力弘扬新风、抵制歪风,让干事创业成为主流,让勤奋敬业成为习惯,坚持求真务实,提倡只争朝夕,以优良的作风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作风建设重在落实。细细分析一下,“作风”一词,“作”字在先,“风”字在后,颇为耐人寻味。“作”意味着“做”,凡事只有去做,才可能出成绩。求真务实、创业创新,群众会喝彩;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群众会不满。“风”意味着“快”,更代表做事的一种风格。遇到工作有任务,碰到群众有难题,立即行动,抓紧解决,才是雷厉风行的好作风。不愿用脑剖析新形势,不肯用心化解新难题,遇事推诿扯皮,行动拖沓无力,闻“风”却难以动起来,自是坏作风,势必会影响工作的开展。

第4篇

1 医院安全管理需要以思想工作为主

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从宏观讲,关系国家稳定、民族安危,从微观看,关系到一个医院的稳定、安全、发展。作为一名保卫干部,保证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为医院创造一个稳定安全的内部环境,是做好保卫工作的根本。保卫干部只有坚持原则、秉公执纪才能化解矛盾。在医院安全管理实践中体会到,由于医院的社会性、复杂性强,涉及面广,工作复杂、矛盾较多,突出点和矛盾点主要在医疗服务的公正、公平、合理等方面。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第一、一视同仁,才能体现人民医院的本质,如果整个医疗队伍都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那么医院的风气就会很快被社会所公认。保卫工作者要想在职工中、在医患间化解矛盾,思想政治工作是首要的。保卫干部必须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必须有爱岗敬业精神,有廉洁自律的风范,有做思想政治工作和调动群众积极性的本领。

2 医院安全管理需要以超前防范为先

随着经济社会和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医院的安全管理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出现,现有安保制度与医院安全管理

中实际操作之间矛盾逐渐突出。如:社会各类治安事件的频发给医院安保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各种医患矛盾直接影响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医院的安保力量相对薄弱,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少部分人员对安全不重视及防范意识薄弱;医院的防盗、监控和消防等技防设施普遍已陈旧老化等问题。解决好当前医院安保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正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着力点和落脚点。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坚持实事求是,摒弃自身思想上、作风上、行动上的消极因素,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要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超前防范、预防控制为先,使矛盾和不安全因素解决在萌芽之中为优。医院在医疗作风、医术高低、收费合理与否等方面,为千家万户所关注,是矛盾比较突出和复杂的,这给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做到超前防范,首先要按思想政治工作的一般规律抓苗头,通过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达到安全管理的发展。其次要抓好医院的医德医风建设,一个医院如果有一支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服务周到的职工队伍,在社会上就会有非常良好的影响,医患矛盾就会相应减少,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就会有明显改善。第三,要加强医院安全技防的投入,通过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提高医院安全管理的效能。

3 医院安全管理需要以创新管理为优

实践科学发展理念,做好医院安保工作,必须坚持以“转变安保观念、创新安保思路、加强安保能力、优化安保管理”为主线,充分利用现有的安保条件,努力破解安保难题,完善安保管理制度,创新安保工作机制,为医患提供优质、高效的安全保障服务。

3.1 统一思想认识,加强责任意识。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要坚持用发展观指导医院安保工作实践,增强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讲政治、讲全局、讲安全入手,要牢记服务宗旨,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要与时俱进,更新知识,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政治责任感,为医院的安全保卫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3.2 完善管理机制,推进制度建设。大力推进制度建设,提高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水平。首先,必须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医院安保工作的长效管理,适时地研究解决安保工作实际问题,真正做到把安保工作抓紧抓好。其次,必须加强安保工作制度管理。安保工作必须在制度约束下才能顺利进行。要建立健全一系列安保工作制度,依靠制度来规范安保工作,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促进安保工作的落实,从而实现管理制度化,执勤规范化,确保安保工作的正规有序。第三,必须加强经常性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制度。把安全防范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做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突出抓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重要部位的检查。在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制定措施,堵塞漏洞。

3.3 制定防范措施,提升管理水平。新形势下必须加紧修订和完善医院安保工作的各项防范措施:一是加强治安防范措施。针对人员进出医院频繁的实际情况,加强巡查,严格执勤,文明执勤。要对进出医院的各类可疑人员进行严格的排查,通过实行严密的治安防范,杜绝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保证医院的治安安全。二是加强消防防范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精神,狠抓消防工作的落实。适时地对医院的消防控制系统、消防管网、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进行故障排查和维护,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消除一切安全隐患。三是加强技术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技防设施的更新,不断完善技术防范设备,充分发挥消防报警、监控系统设备优势,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控。

3.4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提高保安队伍素质,是做好安保工作的重要保证。加强保安队伍的建设:一要抓住安

第5篇

近年来,我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不断增长,并出现不同的案件类型,针对新类型、新情况,我院立案及审理法官认真钻研与探讨,根据劳动争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别做出不同的处理结果。现就几年来的审判实践,对此类案件的类型及审理中的做法进行以下粗浅的分析。

一、 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0年受理42件;2011年受理24件,比2010年增长

   %;2012年受理6件,比2011年增长    %。

二、 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的类型

根据几年来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统计,此类案件的类型

大致有以下几类:

1、索要劳动报酬案件,此类案件受理  件;

2、 确认劳动关系案件,此类案件受理  件;

3、工伤保险待遇案件,此类案件受理  件;

4、 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形成的案件,此类案件受理  件;

5、 非法用工赔偿案件,此类案件受理  件。

三、 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一些做法

1、在审查立案阶段,注意审查劳动争议案件是否经过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属前置程序,在此类案件起诉到法院时,审查立案阶段,注意审查是否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或是不予受理通知书。对没有经过仲裁程序,告知当事人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当事人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第6篇

一、建立成长档案对幼儿个性发展的意义

幼儿成长档案是幼儿成长过程的记录,其目的在于通过幼儿作品及相关资料的有意收集,反映幼儿的兴趣、态度以及在特定领域中的努力、进步与成就,它把目光聚焦于幼儿发展过程中的特长与成就,而不是从消极的观念出发去发现幼儿的问题、失败与缺点。它包括教师对孩子在园生活与学习的记录与评价,家长对幼儿在家庭生活中各种行为趣事的记载,还包括孩子自己对各种作品的收藏、活动的记录以及资料的收集等等;它不仅能够真实记录孩子的点滴变化及成长过程,还能体现教师的个别化引导策略。具有以下三方面的意义:

1、兼容体现综合:综合性的评价方法,兼容了多种具体评价方法,可融过程与结果为一体。

2、真实体现价值:把评价统整为学习历程的一部分,真实地反映幼儿的成长、发展过程,体现教育在幼儿成长过程中的价值取向。

3、持续体现成长:档案评估法是一个持续的评估过程,是对幼儿过去、现在的成长足迹的客观真实的记录,它能反映给教师幼儿现在在学什么,并预期他们未来能做什么。

所以,我们把建立幼儿成长档案作为促进幼儿个性发展的方式方法,使其能真正成为教育教学的依据,并努力地把每个幼儿的教育落到其个性化实处,使教育更有针对性。

二、成长档案的内容与幼儿个性发展的关系

幼儿一日在园生活除了正式的集体教学外,还包括其他几种不同的生活形式,如区角活动、生活活动等。这些生活形式基于一定的空间场域,更多时候是以幼儿的自主活动为主,包含着对儿童发展的不同要求以及各种教育契机。“幼儿成长档案”是幼儿成长过程的真实记录。通过它,我们可以看见幼儿的家庭成员及其他们的爱好、特长;可以看见幼儿在各种活动中的点滴进步与成长;可以看见幼儿在学习与生活中受到的挫折;可以看到成人对幼儿的关爱;可以看到体现幼儿创造才能的各类作品;还可以看到幼儿园、教师、家长与幼儿共同成长的足迹。“幼儿成长档案”里既有幼儿之间、师幼之间的活动,也有幼儿与家长之间的共同活动,是多种教育资源综合利用的过程。

“幼儿成长档案”从使用者角度来分,包括教师篇、幼儿篇、家长篇;从操作方式来分,可分为图表类、文字类、作品类、影片类;从内容来分,可分为实录式、对话式、评价式、交流式等。通过各种记录形式,使“幼儿成长档案”的参与者们能够根据预设的观察重点(目标)、活动需要、活动形式以及教师自身的操作能力、活动习惯等进行选择,还可以自行设计自己所需要的“幼儿成长档案”内容。

幼儿成长记录档案的内容覆盖幼儿的身体、动作、认知、情感等多个发展领域,其具体形式是丰富多样的,概括下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反映幼儿具体生长发育的材料:这部分材料主要反映幼儿身体各方面的生长发育情况,如身长、体重、视力、牙齿、动作、血色素等方面的指数。其来源主要是幼儿园对幼儿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身体健康状况测查以及上一级的幼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该园幼儿进行的健康状况抽查的数据。

2、反映幼儿智力发展的材料:这部分材料主要反映幼儿智能的发展水平,它是对幼儿进行的各种智力测验的记录。应该说明,这些材料来自于专门的、标准化的智力测验,因此并不是很多。另外,正如本文开头所述,标准化的测验、评估有其不可避免的缺陷,单凭这些材料是不能断然对幼儿的智力发展做出结论的,必须与其他材料一起使用和说明。

3、反映幼儿操作能力的材料:幼儿动手操作的活动最多,因此,幼儿“档案”中的这部分材料是最容易收集的。教师可以把幼儿不同时期的操作活动(如插塑、积塑、小型积木、自制玩具等)的作品有选择地进行拍照,然后归入每个幼儿的“档案”。

4、反映幼儿语言发展的材料:由于口语具有即时性,幼儿说出的话,如果不能有效地记录下来,就很难对不同时期幼儿的口语发展作出比较和评价。教师可以利用录音磁带,记录幼儿的讲述、背诵、同伴交谈以及对问题的回答等一切能够反映幼儿语言发展的资料。

5、反映幼儿认知发展的材料:涉及幼儿认知发展的材料实在是太多了,那么教师在这方面的选择也就更容易一些。要着重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资料,如幼儿对数、物体形状、时间和空间关系的认知,幼儿户外的自然探究活动等可以代表幼儿科学认知的资料;体现幼儿值日、同伴之间合作。互助与协商的活动等可以代表幼儿的社会性和社会认知发展的资料。

6、反映幼儿艺术活动的材料:主要包括幼儿在不同时期的美工活动作品如绘画、纸工、泥工等作品;歌唱、跳舞以及对幼儿文学作品的再现活动的资料等。

在具体的实践中我们设计了两套策略:一是教师个别化地教,包括教师设问的个别化、教师答复的个别化、教师交流的个别化、教师供材的个别化、教师帮助的个别化;二是幼儿自主性地学,包括自主选择学习内容、自主选择学习难度、自主选择学习材料、自主选择学习手段、自主选择学习方式等。通过收集幼儿的作品,教师与幼儿相互的交谈,可以发现每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了解幼儿独特的兴趣、能力和需求,从而教师可以重塑自己的方法与组织形式,使自己的活动更符合幼儿发展的需求,使每个幼儿的不同能力都得到相应的提高。教师要贯穿“关注个别,体现自主”的有效教学思想,敏锐地捕捉儿童的每一个发展契机,以此促进幼儿个性的和谐发展。

三、以幼儿成长档案为载体构建幼儿个性和谐发展的教育模式

不同的幼儿个性迥异,这使他们具有不同的学习风格和教育需求,因此通过多种途径全方位地了解幼儿的个性,是培养儿童和谐个性的重要前提。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教师可以通过问卷调查、谈话、日常观察等多种途径来综合收集儿童个性发展的信息,在此基础上形成对儿童个性的客观认识。从而为采取相应的教育措施提供基础。档案的记录要求完整、全面,还有大量事件及说明,对事件的分析、对幼儿的评价也要结合场景和前因后果进行。

为儿童提供张扬自己个性的途径,既能很好地调动儿童自主发展的积极性,也能够借此引导儿童进一步获得良好的个性,形成自信、活泼的个性品质。具体而言,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展现幼儿的个性风采:1档案中作品展示。通过平面作品和立体作品展示幼儿静态的风采;2网络展示。教师通过每班的“班级网页”向家长展示幼儿在园的风采,家长可通过互动型“电子成长档案”传送幼儿在家的相关表现;3档案中活动展示。年级组定期举办幼儿才艺展示活动,班级则利用一日活动的间隙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通过建立幼儿的书面档案和电子档案,为教师和家长综合了解儿童的个性发展状况提供条件与机会。

而幼儿成长档案中的每次评价是本阶段的终结,也是下一阶段起始;每次的评价是幼儿的现有水平,也将是幼儿的原有水平。

四、建立幼儿成长记录档案后的主要成效

幼儿成长记录档案的建立在对发现每个幼儿的个体差异,挖掘每个孩子的潜能,使教育评价科学化、正确化,达到家园共识,促进家园合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幼儿成长记录档案成为了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资源和素材之一,丰富了幼儿园的课程资源。幼儿成长档案的创建、制作和使用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教育教学活动的过程。

2、幼儿成长记录档案成为了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发展、认识幼儿教育、建立经常性家园联系的有效活动。在幼儿成长档案中的材料连续不断的制作、添加的过程中,不但促进了教师与幼儿的交往,也促进了教师与家长的合作与沟通。教师可以用幼儿成长档案来生动的描绘幼儿在园的努力、发展和成就。家长可以通过幼儿档案来了解自己的孩子在幼儿园的表现和进步,并以此为依据对幼儿在家庭中的生活进行指导;家长还通过参与幼儿档案的制作和补充,可以进一步了解和关心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家长对幼儿教育和幼儿成长的关注。成长档案形象的描述了幼儿成长与发展的过程。成长档案中保存的是幼儿不同时期的作品、教师观察记录、幼儿的成长足迹等,这些资料都为教师和家长提供有关幼儿成长与发展的丰富信息。

3、成长档案可以动态评估幼儿的发展水平。幼儿在各个领域的发展水平有没有进步,是否达到了规定或预期的发展目标,存在的优势与不足到底有哪些,这些都需要用科学、合理的方式来予以评估。传统的评估方法多使用测验的方式,尽管使用起来较方便,但它们只重结果而忽略过程,而成长档案的使用,可以将幼儿的各种作品和相关资料收集和积累起来,为幼儿发展水平的提高提供全面、丰富、生动的信息。教师通过成长档案在一段时间里积累的各种作品来评估幼儿的发展水平,使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结合起来,也保证了评估的准确性。

4、成长档案的建立增进了教师对幼儿的了解,进一步促进了幼儿的发展。

第7篇

1、依法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是否立案侦查。

2、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是否有管辖权。

3、不符合法定立案条件不应当立案,而公安机关予以立案的,检察机关通过立案监督予以纠正。

【法律依据】

第8篇

关键词:行为

一、行为安全基本原理

行为安全管理理论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早期。是基于对人的可靠性分析。行为安全管理就是将人的异常行为找出并加以改变,将人的安全行为加以强化,从而超前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

二、行为安全管理实施

对于行为安全的管理,可以通过五个方面的步骤来进行实施和管理。现在简述如下

第一步:制定《关键行为标准》

要想对员工的行为进行管理,那么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行为标准来进行对标,让员工能准确区分安全行为和不安全行为。制定《关键行为标准》是行为安全管理中很重要的一步。

1、对关键行为进行筛选,可以通过鼓励员工对各自作业中的关键行为进行辨识,可以通过日常HSE观察卡、车间开讨论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初步筛选。

2、对关键行为的确定。需要组织专门的人员进行讨论和确定。比如:车间主任、安全员、班长代表、操作代表等,针对国内外发生事故情况、公司内部违章行为情况、法律法规企业规定要求等对作业中的行为要求进行规范和描述。

3、行为要求的描述必须要是书面表达,并且要操作性强,能够很好的界定,同时没有歧义。就相当于我们的作业指导书,但是更加细致和具有可操作性。

第二步:向员工进行《关键行为标准》的推广

对于已经做好的《关键行为标准》,可以通过培训、考核、安全会议、发文等多种形式进行推广。关键行为的推广和普及对于行为管理是很重要的一步,因为员工只有熟知正确的行为要求,才能按照这些要求去进行作业。

第三步:观察员工行为,记录安全和不安全行为

公司可以通过HSE观察卡、日常检查等多种方法发动员工和管理人员进行员工行为的观察,记录员工的安全行为和不安全行为。

对于不安全的行为要当场进行沟通和指出,但是采用不记名制以鼓励全员参与。对于违章可能造成事故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如违反相关处罚条例的要进行处罚。

第四步:对员工行为观察结果进行收集、总结、分析

通过对HSE观察卡等多种渠道观察出的行为进行收集和总结分析,通过分析数据,作为进行安全管理的依据以及关键行为的依据。同时指导下一期行为观察的重点,并对关键行为进行修改或增减。

第五步:传达分析结果,并奖励

经过对关键行为观察,能一定程度上寻找到公司安全趋势。

比如

从表1a,我们可以看出该公司一季度PPE方面占很大比例,可以看出该公司基础管理较薄弱,应该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培养和教育。

从表1b可以看出该公司施工作业中不安全行为中高处作业中较多,实际上经过进一步统计该公司高处作业不安全行为较突出,尤其2-5米高空作业尤为突出,下一步可以对此类问题列为重点管控对象。

对于分析的结果向员工进行通过多种方式传达,并根据各区域的各行为改进情况进行表扬或奖励,从而提高员工改进违章行为的积极性。

现对其施图表示如下

图 1 行为安全管理实施流程图

三、实施行为安全管理的优点

首先,行为安全管理能促进事故预防,同时能很好的弥补企业日常安全检查所带来的不足。公司安全检查的参与者需要较高的现场管理和工艺知识,其检查出的问题都是已经存在的,进行问题整改的时候可能就会出现很难杜绝一类问题的发生。然而行为安全管理,全员

参与在管理他人的同时也在改正自己不安全的行为,肯定自己的安全行为。同时能够很好的制止由一种不安全行为而导致的一类不安全问题。

其次,行为安全管理会减少员工违章行为的频次。由海因里希法则得知,违章行为频次的减少必然会降低伤害事故的发生。使得公司本质安全程度得到提升。

第三,行为安全管理能有效的促进良好企业安全文化的形成,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员工安全意识的提高。因为行为安全的实施都是全员参与的,而企业安全文化又是全员安全价值观、安全行为的具体体现。

四、实施行为安全管理的几个问题

1关键行为的收集以及行为需求的编写需要有经验的、有专业能力的员工。需要在前期做大量的工作进行筛选和定标。行为安全管理的推行也是需要循序渐进不断深入。结果的总结、分析也需要很强的能力,如何鉴别观察结果的真伪,如何进行分析是很重要的,因为很可能一项或几项伪造的观察结果就会导致我们对某一行为分析结果的偏差。

2不安全行为和违章行为容易混淆,行为和隐患也容易混淆,需要在《关键行为标准》和公司奖惩条例中做好界定,同时要加强全员的培训。

3行为安全管理不是万能的,他有独到的优势,也有不可弥补的缺点,所以行为安全管理要与工艺安全管理等其他管理方法的手段同时使用方能使企业安全管理更有效。

第9篇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自侦案件;律师会见权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这一条的规定促成了我国检察机关内部的一个新部门――自侦部门的形成。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分列我国刑法第八、九章中。自侦部门也就分成了民间俗称的“廉政公署”即反贪局和反渎局,在刑诉法规定的受案范围里涉及的案件往往被统称自侦案件。目前,刑事诉讼法迎来了时隔15年的第二次大修,这次修改被看作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拟增加的近60个条文中,被总结性的概括出了15个亮点。①其中“辩护制度、技侦手段”这两个亮点被律师界、检察机关格外关注。大家关注它,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将有可能撼动目前自侦案件中控辩双方的平衡点。下面就透过亮点谈一下权力重新划定下,律师角色因错位而引发的一些思考。

在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侦办过程中,检察人员往往面对的是一个特殊人群――身份特殊与高智商犯罪。所以与他们之间往往是一场智慧与技巧、毅力与信念的较量。律师作为接触案件最近的人,由于其职业的特殊性和在案件中所扮演的角色,其“一举一动”往往也牵动着办案人员的神经。在办理自侦反贪案件中,律师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便开始以辩护人的身份出现。按照律师法第33条的规定,律师凭借“三证”便可会见犯罪嫌疑人,且会见不被监听。在办案实务中,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出于对委托人及其家属回报性质的考虑,往往会帮助犯罪嫌疑人在会见中做一些庭审时应对性或者做一些应答策略、技巧上的指导,只要没有影响案件定罪,不影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即使有些言语、部分行为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也少有追究相应责任的情况出现。但是有些律师在会见中常常出现如下问题:

一是帮助犯罪嫌疑人编造虚假供述,伪造证据;

二是教唆、指导犯罪嫌疑人在出庭时对关键问题进行带有逃避性质的策略性应答;

三是有意混淆概念,避重就轻,刻意回避公诉人直接提问,导致庭审中犯罪嫌疑人对部分犯罪事实翻供。

诸多问题综合起来严重时可导致案件延期审理。而恰恰律师的纵容、帮助、指导行为只是发生在部分犯罪事实细节层面的供述上,编造虚假供述方面犯罪嫌疑人往往是始作俑者,律师只是纵容并参与、帮助其编造虚假供述,伪造证据,对犯罪嫌疑人的教唆、指导行为也只为刻意逃避公诉人的发问,且翻供性的供述对犯罪事实的定性没有根本性的影响。比如,对私分公款时地点、细节的供述庭审前后不一,律师按照犯罪嫌疑人的意愿帮助其编造另一个场景,但是对私分公款这一行为、私分金额等关键问题并没有回避,直接导致了庭审时的供述与在检察机关的供述前后不一,浪费司法资源的同时干扰了正常的诉讼活动。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分析会发现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上述行为或与上述相类似的行为在《律师法》、《律师执业规范(试行)》中并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

第二,刑事诉讼法第38条虽然规定了辩护人的义务,并提到了“辩护律师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并规定“违反者应当追究法律责任”,但是通过对刑法第306条的分析,上述类似行为还没有达到辩护人伪造证据罪、妨害作证的程度;

第三,上述行为有时尚未对案件定罪、量刑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和根本性的颠覆;

第四,刑事诉讼法第35条和律师法第31条虽然分别规定了“辩护人的职责”,可是对违反辩护人职责也没有作进一步详细的规定。

相信类似情况在别的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应该也是经常出现的,但是从法律的角度上讲,的确对律师参与、帮助做虚假供述,后果对案件没有较大影响这样行为的约束存在立法上的缺陷。换句话说,就是这种行为有时游离于法律和法规之间,不便于严格意义上的定性和处理。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对案件没有产生实质性影响就不去追究或者纵容此类事情的发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项最基本的原则,但是面临类似问题的处理在立法上的缺失,我们也面临着除了向其所属的律协反映,进一步的处理措施还是不能依法得到有效落实的尴尬境地。大概也正因为此,当年在重庆打黑时被指控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的律师李庄才会当庭说出“马晓军说我‘教’龚刚模在庭审时该怎么说。我承认。可这违法吗?在总结当事人陈述的基础上提供专业意见,这恰恰证明我是一名优秀的律师”这样的话来。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