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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的结算方式

时间:2023-06-15 17: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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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的结算方式

第1篇

[关键词] 托收 信用证 货款结算方式

2008年我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从1978年的206亿美元上升到2.56万亿美元,我国在全球贸易中的排名连年上升,成为仅次于美国和德国的第三贸易大国。贸易量的快速增长,就使贸易结算能否安全收汇问题的重要性逐渐突出。目前中国对外贸易货款结算及其出口收汇的实际情况已经表明,由于货款结算方式的选择不当,货款结算安全的风险已经比过去明显增加,并且迄今至少已有1000多亿美元的海外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有些地区对外贸易的逾期应收账款高达18%~20%,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均衡发展。因此,选择最好的国际贸易货款结算方式,避免收汇风险已经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必须引起外贸企业的高度重视。

国际贸易货款结算的基本方式包括汇款、托收、信用证。汇款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多用于劳务和资本往来,但在货物贸易中,由于卖方承担的风险太大,很少被使用;托收结算方式虽也属于商业信用,但托收方式中的跟单托收由于出口商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在国际结算中使用较多;目前,信用证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货款结算中最为普遍,它属于银行信用,对贸易双方均有约束,双方承担对等风险。本文将着重分析信用证和托收这两种国际贸易货款结算方式的各自的特点,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托收结算的特点与优劣

托收是指出口商为了收取货款,出具以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票,委托当地银行通过它的国外分行或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方式。托收根据使用汇票的不同,可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以跟单托收使用较多,而跟单托收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又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D\P”是指出口商将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给银行托收时,指示银行只有在进口商付清全部货款时才能交出货运单据。“D\A”是指出口商的交单以进口商的承兑为条件,进口商承兑汇票后,即可向银行取得货运单据,待汇票到期日付款。由此可见,选择“D\P”方式比选择“D\A”方式较为安全。只要买方未付款,货运单据仍在银行,那么,货权仍归卖方,卖方仍可将货物转卖他人或运回。而“D\A”方式的风险就比较大,因为,买方可能签署了承兑书,取走了单据、提走货物之后,到期不来付款,卖方损失更大。

国际贸易货款采用托收结算的方式,优点在于其费用低廉,手续简单迅速,方式灵活。但托收方式是一种商业信用,银行只提供服务,不提供信用,进口商是否付款赎单或承兑,或承兑后是否付款,出口商能否按时收回货款,完全取决于进口商的信用。假如进口商因商情变化,到时拒不付款或者拒不承兑,出口商就有可能迟收或收不到货款的危险。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银行对此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托收对进口商有利,特别是“D\A”对进口商更为有利,而对出口商来说则存在较大的风险。比如,经常有进口商在出口货物出港后提出降价,如果这时出口商不同意,那么出口商只好将货物转卖他人或者把货物运回,有时货物已经到达目的地,进口商就是不赎单,结果造成了滞港费、仓储费等。出口商不但没有收到货款反而无辜受到损失。可见,出口商在托收业务中,不仅资金负担重,而且收汇风险很大,因此在出口业务中一定要认真审查进口商的资信状况。虽然托收从形式上来讲,进口商的利益受到较大的保护,但其依然面临着被欺诈的风险,要防范出口商以虚假单据或发运残次货物等形式骗取货款。

此外,在国际贸易货款结算中采用托收结算的方式时,其最基本的交易基础是买卖双方必须相互信任,在其他方面没有明显妨碍卖方收款的诸如国家风险、政治风险、外汇管制风险等不利因素,托收的货物往往是跨国公司内部母子公司交易的、非热销的货物,并且双方都有着减少手续费用,缩短交易时间,节约成本的愿望。

二、信用证结算的特点与优劣

正因为托收结算方式存在上述弊端,为了解决买卖双方的互不了解、互不信任问题,信用证结算方式应运而生。所谓信用证结算方式是指,银行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向出口商开出的,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文件。

信用证结算方式的特点主要在体现三个方面:一是开证行取代进口商承担起向出口商付款的第一责任,这也是信用证结算中“银行信用”的根本体现;二是信用证是纯粹的单证交易,收益人只有按信用证的规定办理和提交各项单据,才能保证其货款得到及时的偿付,这是信用证“纸面交易”特点的突出体现;三是信用证是独立自足的文件,也就是说,尽管信用证是进口商依据合同约定向开证行申请开立的,但一经开出就构成了开证行和出口商之间的契约关系。由此可见,信用证是法律意义上的独立合同,银行仅凭单据是否与信用证要求相符来决定是否偿付货款,而与任何其他合同无关。

由于信用证结算具有上述三个特点,其优点也就十分显然,能够把原来由进口商履行的“凭单付款”责任,转化为由银行承担,即通常所说的“以银行信用取代商业信用”。由于银行信用更加可靠、稳健,并且银行的资金也更加雄厚,能够为进出口双方提供资金融通的便利,使得买卖双方都增加了安全感,从而大大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此外,采用信用证结算对银行也不无裨益,银行利用自身声誉向外开出信用证而获得一定的开证手续费收入,并且它所做出的付款承诺也是以卖方交来的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以及买方的开证押金或保证金或质押为基础的。因此,信用证结算方式上的述优点,使得它成为当前国际贸易货款结算中使用得最为广泛的一种结算方式。

但是,目前欧美市场上利用信用证进行国际贸易结算的比例不到20%,而其他商业信用方式则要占到80%以上。这是因为在国际贸易货款结算中,采用信用证结算的方式虽然优点明显,但其操作程序复杂,要求严谨,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贸易的结算成本,而且还有其本身体制的内在缺陷,稍有不慎则会增大贸易货款结算的难度。例如,美国Beyene公司以信用证方式给阿拉伯共和国的Mohammed Sofan出口一批货物,就因为在提单中将“Mohammed Sofan”打成“ Mohammed Soran”仅一字之差就遭到了银行的拒付,而且法院最终判定银行胜诉。

从这个案例不难看出,信用证方式结算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信用证是纯粹的单证业务,银行付款严格按照“单单相符、单证相符”而不管货物,对于出口商而言,即使已经按合同和信用证要求履约,但如果在制单过程中出现失误,则同样可能面临不能安全收汇的风险。此外,对于出口商而言,还可能因开证行资信不佳或收到虚假信用证、软条款信用证而遭受风险和损失;对于进口商而言,即使在信用证中设置了约束对对方履约行为的要求,但如果对方提交假单据或单据与货物不一致,同样可能蒙受损失。

三、两种国际贸易货款结算方式的分析比较

通过以上的比较可以看出,托收和信用证作为两种最常用的国际贸易货款结算方式,各自都有不同的利弊优劣,托收结算收汇风险高于信用证结算,托收结算占用资金多于信用证结算;然而,信用证结算的手续却比托收结算的手续繁琐,且银行费用也较高。因此,对于一笔具体的国际贸易业务来说,进出口双方应从安全收汇、占用资金、手续繁简和银行费用等方面综合分析,才能确定并选择最为合适的货款结算方式。

特别地,在一笔具体的国际贸易业务中究竟采用哪一种货款结算方式,往往还要取决于买卖双方在对自身收益与风险衡量基础上的谈判,以及与双方所交易货物的特点、交易习惯和相应法规密切相关。如果双方违约的风险几乎为零(如跨国公司位居两个国家的分公司之间的交易)的时候,托收结算优于信用证结算;如果有一方存在违约的可能性时,从该笔货款结算的安全角度考虑,则双方首选的支付方式就应该是信用证。

我国对外开放时间不长,国内进出口商与国外进出口商之间还没有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彼此之间的了解和信任不足,因此在我国国际贸易货款结算中首先需要考虑是货款安全因素,因此,很多企业都较多地使用了信用证方式结算。使用信用证方式结算,虽然手续比较复杂,要求比较严谨,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结算成本,但却能够降低货款结算安全的风险,确保安全收汇,从而提高双方履约的积极性。毕竟,在规避风险和降低费用之间,前者更为重要,只有在履约得到保证的前提下,才能考虑降低成本的问题。因此,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外贸企业在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不断开辟市场空间,扩大对外贸易的过程中,最好是选择信用证结算的方式,以便有效地规避贸易风险,获得最大的比较贸易利益。

参考文献:

[1]蔡玉彬主编:《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7月

[2]平主编:《国际支付与结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

[3]张宏东:《国际结算方式的变化与发展趋势》.《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年第7期

第2篇

关键词:结算方式 选择 应用

1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发展趋势

一是信用证结算方式所占地位逐渐下降。在传统的国际交易结算方式中信用证阶段方式因为有银行给予保证,一直处于主导地位。但随着国际贸易竞争的日益激烈,市场出现了买卖双方地位的变化,尤其是国家交易的快速发展,带动国家交易竞争的激烈程度越来越大,商品之间的差距已经不明显,为了获得更高的出口额,占领国外市场,需要改变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商业信用作为一种新式的国际贸易交易结算形式,有利于提高出口商的竞争力。根据国际贸易的变化可以看出商业信用已经逐渐成为当前国家贸易结算的主要方向,而传统的结算方式已经逐渐的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失去竞争力,国际贸易结算已经实现了由“传统代付型”向“贸易融资型”转换。二是新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得到发展。世界经济的一体化、科学技术的进步带动新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出现,国际保理、包买票据等新型的结算方式越来越被广泛地应用。而且各国对于国际保理的法律规定越来越重视,国际保理的业务也越来越规范。

2 主要国际结算方式的比较分析

2.1 传统国际结算方式的比较

在同等条件下,汇款、托收、信用证这三种传统的国际结算方式对进、出口方风险系数的大小是不同的,可以通过下图表进行简单的描述:

从图中可以看出,信用证风险具有中性的特点,而汇款和托收风险承担具有一定的不对称性。国际结算的方式不同势必造成结算方式所需要的各种手续的不同、发生费用的不同等。

由表2分析可知,汇款和托收结算方式较为简单,结算手续较少,银行不承担收款风险和责任,因此,结算费用低。信用证是结算手续最复杂、结算费用最高的方式。银行承担开证、验证、通知、修改、议付、审单、偿付等大量工作,并且开证行承担了第一性付款责任,因此结算费用最高。

2.2 国际保理与包买票据的比较

国际保理与包买票据在融资担保和支付条件融为一体的今天,这两种新型的结算方式越来越被广泛应用。由于它们各自的特点不同,这两种融资方式有着贸易领域和融资期限的互补性,风险承担方式也各不一样。

3 国际结算方式的应用

在国际贸易中,必须选择合适的国际结算方式,选择支付方式的最终目的是尽量降低结算的成本,分散结算的风险,从而促使国际货物买卖的顺利进行。通过以上分析研究,没有任何一种结算方式是完美的,都存在利弊,因此,单纯采用某一种结算方式已经不能满易各方的要求。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国际市场,出口商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必须合理运用不同的结算方式组合,确保安全收汇,加速资金周转和达成交易。

3.1 信用证与汇款相结合

信用证与汇款相结合是指部分货款采取信用证,余款采用汇款结算方式。这种结算组合方式,主要适用于允许交货数量有一定幅度的某些初级产品的交易。在具体操作中又可以有三种形式:①信用证与装船前汇款相结合;②信用证与预付款结合;③信用证与装船后汇款相结合。

3.2 信用证与跟单托收相结合

这样的结算模式就是在国际贸易结算时可以采取二者结合的形式进行结算,在综合各种因素之后可以灵活使用其中的一种或者二种同时使用。此种结算形式的具体操作流程是:商品发货方在发货以后要开2张汇票,根据汇票的属性确定不同的操作流程,属于信用证的货款要以光票为付款依据,而托收的则以全套单据,结算时要将全部货款交付完之后才能交单。这样的组合形式对于商品出口企业来说具有较强的安全性,能够保证货款的及时到付,降低汇付交易风险。

3.3 跟单托收与汇款相结合

跟单托收与汇款相结合是指在跟单托收方式下,商品出口企业让进口企业先给予一定的保证金,作为全部货款的保证,出口企业一般要求进口企业支付20-30%的货款保证金。具体的操作流程是:在货物发货之前要求进口方先给予出口企业全部货款20-30%的保证金,然后进行发货,再发货之后,出口企业将进口企业交付的保证金以货款的一部分给予扣除,而剩余的货款,则交付给银行进行收取。此种交易组合形式具有很大的安全性,因为在发货之前进口企业已经交付了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为出口企业的货款提供了基础保证,一般情况下进口企业在交付了一定的保证金之后,他们不会出现拒收货物的行为,因为拒付就会造成已经交付的保证金损失。

4 结束语

总之,在国际贸易中,对于国际结算方式的选择和组合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关系到交易各方的利益,也关系到交易的成功与否。不同的结算方式涉及不同的信用,对于当事人的风险有明显的区别。出口商在选用结算方式时,应充分了解和掌握不同的结算方式的主要特点,在必要时,也可以采用综合支付方式进行结算货款。

参考文献:

[1]新型国际结算方式的应用研究[J].黑龙江金融,2011.

[2]我国外贸企业防范国际结算风险的应对措施[J].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

第3篇

关键词:国际结算 发展 对策的研究

在对外贸易交往过程中,结算是至关重要的一步,直接关系到能否顺利收到货款。常用的国际结算业务的种类有汇款、托收、信用证、保函、保理等。进入20世纪六七十年代,全球进出口贸易额的85%以上都是采用信用证方式来结算的。这与信用证结算是银行信用的特点分不开。随着出口竞争方式日益多元化,出口商只凭商品本身的优势已不能满足竞争的需要,而使用商业信用交易方式使交易过程简化,无疑是进一步增强竞争力的良好手段。由于金融危机使得国际市场的经济大环境恶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这些外贸企业对自己的市场拓展力度减小,对一些有着良好回报项目的投资也非常谨慎。因此要全面提升外贸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出口贸易的风险防范以及增加融资能力,就必须加强对我国外贸企业国际结算业务风险管理。同时,运用有效的手段来防范风险,已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趋势。所以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际贸易结算中出现了非信用证化趋势,信用证支付方式的使用率迅速下降。在非信用证方式下,除了传统的汇付、托收外,近年来国际保理、福费廷等新兴的国际结算方式在国际结算中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保理既以债权转让的方式降低了出口商的收汇风险,又兼具融资、信用保险、账款管理及追收等多种职能,因而深受欧美贸易商的青睐,近年来在我国的业务开展也很迅猛。

1、国际结算最新发展趋势

1.1 信用证结算方式出现边缘化

长期以来,在汇款、托收和信用证三大基本结算方式中,信用证(L/c)这种以银行信用作为付款保证的支付方式,一直处于主导地位。但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加深,买方市场在全球贸易中逐步形成。与此同时,出口竞争的方式日益多元化,竞争的层次也愈来愈深,出口商单凭商品本身的优势(品质、包装、价格)占有市场已不能完全满足竞争的需求,而是使用商业信用交易方式来进一步增强竞争力,同时,运用有效的手段来防范风险,已成为许多国家出口商的一种常规做法。由此,商业信用重新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重心所在,整个贸易国际结算市场则出现了信用证结算方式被边缘化的倾向。

1.2 附属结算方式的开始广泛的应用

国际结算中的附属结算方式日益广泛应用国际结算中的附属结算方式,如保理、保函和包买票据等,越来越被广泛地应用,它们作为新的结算方式,也可能会取代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主导地位。国际保理业务在世界各地发展迅速,在我国的发展方兴未艾。原因在于,发展国际保理业务对出口商、进口商和银行都有独特的优势。对进口商而言,运用国际保理业务最大的优势在于能获得无追索权的、手续简便的贸易融资,出口商出口货物后,就可以获得80%的预付款融资和100%的贴现融资;借助保理业务可以向客户提供赊销、付款交单、承兑交单等商业结算方式,因而,大大增强了产品出口的竞争力;特别是那些出口业务增长性极好的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运用保理业务,不仅可以增强产品出口的竞争力,而且可以得到融资。

1.3 国际结算的电子化程度越来越高

在全球,国际交易中的电子化支付越来越普遍。当前,我国国际结算方式主要还是以传统方式为主,电子化程度在不断增强之中,目前我国开展国际结算业务的商业银行都已经加入SWIFT网,每天不停运转的电脑系统具有自动加押、核押等安全功能,因此,国际结算的安全性和效率已经逐步提高。

1.4 国际结算的汇率风险不断增大

在我国,一方面,人民币尚未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汇率形成机制不健全,在政府有管制的浮动汇率机制下,国际结算所使用的货币兑换成本和风险较大;另一方面,外汇汇率的市场化机制在逐步完善之中,汇率的浮动幅度在逐步增大,伴随着货币增值或贬值的不确定性增强,同时不断蔓延的全球金融危机还在冲击各国的经济稳定和金融安全环境,国际结算货币的汇率风险必然随之增大。

2、国际结算发展趋势的潜在风险与防范对策

在当达的交换中,没有“信用”为基础,就不可能有贸易的产生和双向流动。但另一方面,信用活动总是伴随着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在以信用关系规定的交易过程中,交易的一方不能履行给付承诺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可能性。由于国际贸易是跨国家的商人间的交易,又由于各个国家间的商业习惯及法律差别很大,国际间商业交易的正常运行势必受各国法律环境差异的影响。在不了解对方法律环境的情况下,一旦产生贸易纠纷,则将极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国际诈骗的存在,又加深了这种复杂性。国际结算中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再加上我国开展国际业务的时间较其它发达国家还尚短,相关业务人员专业知识不足、不规范操作、考虑问题不够周全造成的结算风险提高。

在国际结算中,客户信用风险又称应收账款风险,是指进口方拖欠出口方货款产生应收账款风险的可能性。在国际贸易中,宏观环境的不确定性,进口国贸易政策变化、经济滑坡、国际市场变化、利率变化汇率变化等,这些因素均会导致信用风险发展中国家在信用管理领域较发达国家而言严重滞后,再加上开展国际业务的时间较短,因此导致风险较大。欧美等发达国家在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已有多年的研究和实践经验,形成了较有效的监控机制,并提供较有力的司法保障。但是,目前国际社会的信用欺诈司法约束严重不足,尽管国际社会为促进贸易公平健康发展而制定了一系列公约或规则,但对如何惩治信用欺诈尚未制定足够完备和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法律规定。目前,可采用以下的防范方法:

2.1 交易前与贸易目标国政府签署合作协议

与目标国政府签署合作协议是一种寻求官方保护的方法。外贸企业应尽可能与目标国政府签订官方合作协议,以使今后的国家风险最小化。这样可以为进出口贸易提供法律保护和支持,可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

2.2 对贸易的合作国进行风险评估了解所在国的政策及经济环境并做出评估,可以大大减少国家风险的发生概率也可以通过市场调研的方式进行分析,其中包括贸易国政府的支持力度及态度、各笔交易风险与收益的对比、当地消费者偏好和当地同行业市场规模等。

2.3 签订由官方承保的信用保险

使用进出口贸易的各种保险是一种有效的规避风险的方法。很多国家为了鼓励本国进出口业务的开展,对外贸企业提供进出口贸易保险,这些保险对外贸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因风险遭受的损失都给予一定补偿。对于我国外贸企业来说,在从事进出口贸易前,可以选择签订出口信用保险,在一定程度上规避风险,把风险转嫁给保险机构,使企业本身能更好的进行国际贸易,而减少商业风险带来的潜在损失。

2.4 设立信用管理部门及专职机构且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

目前,外贸企业内部管理中出口部门和财务部门往往在收账问题和风险控制上职责不清,出现问题互相推诿。究其根源在于企业内部缺少信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没有专业人员从事风险管理工作。国际经验表明信用管理部门是现代出口企业中一个举足轻重的职能部门,信用风险管理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和综合性较强的工作,必须由特定的部门才能完成。信用风险是国际结算核心风险,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工作的重点是对客户信用的管理。客户信用管理实质上就是对客户的支付信用和支付能力进行评价。企业要制定客户资信管理制度,以客户资信管理为核心实施一套防范和控制客户风险的管理方法,包括收集管理客户信息、建立完整的数据库进行资信调查、筛选信用良好的客户和剔除信用不良的客户。

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就是要从根本上改变销售和管理决策严重失控的局面,在企业内部形成科学的制约机制,以新增设的信用管理部门掌握和评估客户资信状况,对每笔交易的价值和风险进行独立的、科学的、定量化的审核,并以此对应收账款发生和运行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监控。这样能使企业的交易决策权限和拖欠风险职责更加明确,以有效地控制应收账款,而且使企业的销售管理体制从对外销员的管理为主拓展到以对客户的管理为主这一现代销售模式上来。

2.5 加强客户资信管理且重视国际资信调查

第4篇

【关键词】出口企业 国际结算风险 风险规避

一、我国出口企业国际结算管理存在高风险

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增长,其特征之一是我国的对外贸易迅速发展。尤其是加入WTO后,我国出口企业更是快速繁荣起来,但同时国际结算中的坏账问题日益突现,应收账款坏账率过高已成为阻碍我国出口企业发展的瓶颈。发达国家企业一般只有0.25%~0.5%的坏账损失率,国际平均坏账损失率为1%,与之相比,我国出口企业的平均坏账损失率达到了5%以上1,这就成为比较严重的问题。据商务部研究院的保守估算,我国企业的海外应收账款坏账早已超过1 000亿美元,并且每年以150亿美元左右的速度增加。尤其是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后,出口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使得我国出口企业的国际结算过程存在很高的风险。其结果是:一方面,我国出口企业的货款难以正常收回,严重影响了现金流转;另一方面,出口企业的毛利率越来越低,盈利能力逐步下降。这些都阻碍了我国出口企业的正常发展。目前,如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充分降低坏账成本,使国际结算风险最小化成为我国出口企业具有现实意义的重要课题。

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目前我国出口企业在国际结算风险控制和管理上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如缺乏量化的风险评估管理制度,不重视客户资信管理,在国际结算中缺乏风险防范措施等。这些都造成我国出口企业的应收账款坏账率明显高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其客观原因在于国际结算的复杂性,而主观原因主要是我国出口企业缺乏国际结算风险管理经验。

二、我国出口企业国际结算管理中的风险因素分析

由于国际结算涉及多方当事人,其间的经济、法律关系复杂,因此国际结算中存在着多重风险。本文站在出口企业的角度,将这些风险分为内生的和外生的,前者包括由企业外部客户带来的信用风险和企业自身在不同国际结算方式选择中的风险;后者主要指外生于企业的各种显性、隐性制度产生的风险。

(一)客户信用风险

客户是企业利润的来源,但客户也会给企业带来较高的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也称履约风险,即交易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交收责任而造成的风险。在国际贸易中,由于进出口双方位于不同的国家,从出口企业发货到进口商付款,不论是采用即期付款还是远期付款,出口企业都会有一个收款的时滞。在出口企业收到货款之前将伴随着多种原因引起的客户信用风险,客户信用风险主要源于决策人员掌握的客户信用信息不充分、不真实。容易造成企业信用风险损失的客户主要有3类:一是大额订单客户。这类客户往往以大额定单为条件,获取优惠的信用条件,付款时以种种理由少付、拒付货款。二是新客户。出口企业对这类客户缺乏了解,如果采取远期信用结算方式,可能会给公司带来“欺诈性风险”损失。三是经营困难客户。这类客户财务状况较差,偿付能力不足,一旦向其提供赊销业务,产生呆账、坏账的风险将大大增加。

(二)国际结算方式中的风险

由于贸易或非贸易往来而发生的国际间债权债务将采用不同的结算方式,不同的结算方式下会产生不同的结算风险。在汇付结算方式下,出口企业则在交付货物而未获得付款前失去了对货物的控制权。这时若进口商的资信较差或财务状况不佳,出口企业将面临钱货两空的风险,这种结算方式下的风险最大。在托收结算方式下,出口企业的结算风险主要来自于进口企业:进口商可能破产、陷入财务危机,或在货物交付后市场价格下跌,或货物的规格、包装等内容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货物遭到海关罚没造成损失等原因,使得进口商不愿如期、如数付款。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出口企业可能会有以下这些风险。第一,软条款风险。即信用证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未清楚规定操作细节、但实际决定权在买方的条款。软条款使得出口商在履约过程中十分被动。第二,遭受欺诈的风险。在南美、非洲、中东等高风险地区,应特别关注人为的欺诈风险。例如进口商伪造信用证;或进口商从一些资信不良的小银行开出信用证,使出口企业收汇困难或造成单据不符而被迫主动降价;或进口商不按合同规定开立信用证等。第三,被拒付的风险。由于信用证只处理单据而不涉及货物,若涉及到水果、食品等时令性产品,当市场价格有不利变化时,一些资信欠佳的客户或开证行就会在单据中挑毛病,以达到降价或拒付的目的。目前国际金融危机致使美国银行破产倒闭频率创下近14年之最,说明银行不再是保险箱,信用证同样可能带来高坏账率。第四,结算人员工作疏漏造成出口商的收汇风险。

(三)国际结算中的制度风险

出口企业在国际结算中还存在一些制度风险。如进口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变化、以及国内金融制度的变化都将影响该国企业或银行的支付权利与义务,影响其对“合法资金结算”的理解和执行。又如进口国在不同时期的外汇管理制度,如外汇是否被管制、汇率制度等,也将直接影响出口企业的资金支付能力和资金结算数额。同时,进出口企业所在国家的显性法律制度、隐性文化惯例不同,可能使得交易双方产生制度理解或执行中的制度风险。另外,商品的国际市场情况、供求关系变化,引起商品价格水平波动,会造成货款回收风险和资金结算风险。这些制度风险对企业自身来说是外生的,但却是现实中对出口企业影响较大的风险,必须给予较多关注。

三、我国出口企业国际结算中的风险规避

(一)构建出口企业的国际结算风险管理体系

1.制定国际结算的风险管理目标和原则。出口企业须先明确自身的经营目标,是短期的利润最大化,还是长期的企业价值最大化?是否注重自身声誉、市场地位的确立,能够承担多大的风险,然后据以制定出相应的风险管理目标,并确定相关的控制管理原则。

2.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和风险监督控制制度。出口企业应建立一套系统的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包括:客户资信调查、客户资信档案、客户信用分析、客户资信评级;赊销业务预算与报告制度;客户信用限额审核等。

3.根据企业自身的经营规模、组织结构、管理模式,建立适合出口企业自身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企业应根据风险管理活动的内容、性质和重要程度不同,在战略、执行、操作3个管理层级上划分相应的风险管理责任,每个层级要求有相应的职能机构和人员落实风险管理责任。

(二)国际结算业务操作风险的规避措施

国际结算业务的操作风险主要包括客户资信调查方面的风险和国际结算方式中的风险。

1.就客户资信调查而言,首先,需要核实对方是否具有合法的对外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具备经营实力、是否能提供资信担保措施。其次,对客户信用进行分析、评价客户信用等级和信用限额,减少交易的盲目性。

2.对于国际结算方式中的风险,较为重要的一点是应针对不同类型的客户选择不同结算方式。首先,在欧、美、日、澳等金融市场比较发达的地区,其客户的资信相对较好,可直接采用信用证结算、D/P即期结算等方式,在收取定金的情况下可采取成本较低的电汇方式,而在南美、中东、非洲等地区,部分客户的资信不高,出口企业应注意执行合同的主动权。尽量不采用托收结算方式。对于风险难以判断的客户,出口企业须预收部分定金,或要求对方提供信用担保,或采用银行保函业务以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其次,还应根据合同金额的大小选择不同的结算方式。对于合同金额较大的,尽量采用信用证结算,若采用托收结算,合同金额一般不能超过客户的经营能力和信用限额,尽量投保出口信用险或采用国际保理。对于合同金额较小的,在充分考虑风险的前提下,可灵活选择不同的结算方式。

主要参考文献:

[1]奉灵芝.信用风险管理之痛.中国对外贸易,2007年第12期.

[2]顾爱怡,颜逊.国际结算方式发展趋势.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年第8期.

[3]娄锟.对外贸易风险探讨.现代商业,2008年第18期.

第5篇

文章编号:1005-913X(2017)06-0060-02

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国中小型外贸企业由于缺乏国外订单或收汇困难引起资金链断裂而大量倒闭。2010 年全球经济逐渐复苏,国外市场需求逐步回升。但对我国中小型外贸企业而言,对外出口却面临着严峻而复杂的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一方面为摆脱金融危机困境,增加本国竞争力,刺激经济、增加就业,欧美等国对人民币汇率的逼压不断升级,人民币升值步伐加快;另一方面在前期国内宽松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作用下,国内通货膨胀预期明显。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给中小型外贸企业的财务风险管理带来了严峻挑战。

一、中小型外贸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

(一)人民币升值压力增大,汇率波动影响出口商实际收汇

中小型外贸企业所使用的国际结算货币一般都是美元,因此在贸易成交结算时存在汇率变动的风险。我国中小型外贸企业出口产品多为劳动密集型,产品附加值低,同质化严重,相当一部分仅处于产业链的加工环节,价值创造能力偏低,再加上出口竞争无序,据商务部公布的统计数据表明,目前我国许多出口企业平均利润率仅为 2%~3%,最高5%,很多行业的出口利润甚至只有出口退税。由于价格的粘性以及金融危机影响下外商对于提价的敏感程度更高,人民币升值预期使得外贸企业面临汇率波动风险,出口的外汇收入缩水预期加大,盈利空间在微薄的基础上被汇率上升进一步挤压。

(二)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利率波动增加了中小型外贸企业的筹资风险

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可抵押的资产不多、信誉度不高、缺少债务担保,融资困难早成为中小型企业发展的瓶颈。为了缓解市场的通货膨胀预期,央行连续十次上调了存款准备金率,以应对国内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中国大型金融机构和中小型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已经分别高达20. 50% 和 17. 00% 的历史高位,意在进一步紧缩银根,减少货币供应量。紧缩的货币政策不仅让中小型外贸企业融资困难,同时也增加了企业融资的成本,不利于核算出口报价。

(三)国外进口商的信用缺失使中小型外贸企业坏账损失风险加大

早在2004 年一项对中国 1000 家外贸企业的调查中,68% 的企业曾因贸易对方信用缺失而利益受损,超过半数企业遭遇过“应收账款延迟收付”的境况。金融危机以来,外贸企业的“出口坏账”率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出口坏账损失风险加大,曾经被外贸出口企业划为最优质客户资源的欧美等发达国家进口商也开始赖账,出现货款拖欠、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挑刺、拒绝付款的现象。根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统计显示,目前中国企业境外应收账款的坏账率已超过5%,每年损失高达400 亿美元,损失率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 10~20 倍。中小型外贸企业由于缺乏外贸经验,信用风险管理意识以及能力较弱,出口产品同质化严重,以价格竞争为主,在与外商谈判过程中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应收账款风险较大型外贸企业更大,加上金融危机背景下国外进口商为维护自身经济利益而产生的信用缺失风险加大,致使中小型外贸企业财务状况恶化,切实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已成为我国外贸企业尤其是中小型出口企业的当务之急。

二、中小型外?Q企业加强财务风险管理的对策

(一)增强出口结算方式的灵活性,利用金融衍生市场套期保值

由于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对于大打价格战的中小型外贸企业来说,接受对于国外进口商有利的付款方式成为维持竞争优势、保住客户的重要手段。由于货到付款、远期付款交单、远期承兑交单以及延期付款信用证都让进口商赢得了资金的时间价值,也为进口商将来以各种借口拒付货款提供了便利,成为目前中国中小型外贸企业出口结算的常见方式。在目前全球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中,出口商面临的进口商信用及支付能力的不确定性加大,而人民币升值的压力继续增加,容易造成中小型外贸企业的坏账损失,或者减少了企业在进行出口外汇核销后的人民币收入。然而在买方市场上,国外进口商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既得利益,中小型外贸企业在谈判过程中的不利地位也使得在出口过程中难以争取到安全快速的结算方式。因此企业只能选择降低结汇风险的方式,将交易对手的信用、交易货物的特征、结算方式费用的高低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采用信用证与托收、信用证与汇付相结合的方式。另外,还需要重点考虑国际保理业务、福费廷( 银行买断) 和银行保函等附属结算方式降低收汇风险。

如果出口商采用了远期收汇的结算方式,由于人民币兑美元升值的预期,一段时间后收入的美元外汇所兑换的本币数减少,降低出口商盈利水平。为了避免汇率损失,中小型外贸企业必须要增强风险转嫁的意识,在外汇市场上做远期外汇交易,将某一段时间后的汇价锁定在远期外汇买卖双方约定的价格水平上。因此中小型外贸企业要提高外汇市场操作专业知识以及风险规避意识,利用套期保值控制风险。

(二)提高风险意识,建立内部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1.加强客户的资信管理。通过专业咨询机构对海外客户进行全面、认真、仔细的调查,及时掌握和了解其经营情况,资信及偿付能力,为扩大出口、安全收汇打下良好的基础,对于往来的客户逐一建立档案并进行信用分级,给予客户不同的信用额度,并采用不同的结算方式,在签订出口订单时有的放矢。对客户的档案管理要采用动态更新管理制,及时载入新的信息,以防对老客户的信用掉以轻心。

2.提高应收账款管理水平。目前中小型外贸企业对于应收账款的管理只注重账款到期时的催账和收账,缺少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容易造成收汇过程的被动局面。因此外贸企业内部应该建立一套科学的、行之有效的应收账款管理技术,增加应收账款资产的流动性,减少逾账、坏账,降低由于账款拖欠增加的成本。企业在密切监督客户资信状况的同时要加强应收账款的跟踪管理,重视货款到期日之前的监控工作,多与客户做沟通交流。一旦发现客户的资信情况出现异动早期及时催账,控制或减少风险。

3.加强外贸业务员信用管理能力。目前外贸业务员工作重心是开拓市场,其工作业绩主要与出单量和销售金额紧密挂钩,缺乏对后续的账款回收的关注。中小型外贸企业由于规模小、人力财力相对缺乏,无法像大型企业那样单独设立信用管理部门。而外贸业务员负责国外市场的开拓与出口订单的签订,与进口商沟通交流密切,处理出口有关事宜,对于客户和订单的情况比较了解,因此企业应该提升外贸业务员的信用管理意识,通过培训提升他们的信用管理能力,加强从出口前的资信调查,出口后的收汇跟踪,到出险后的补偿追讨各个环节的风险控制。

(三)拓展融资渠道,加强资金管理

融资问?}一直是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瓶颈。对于中小型外贸企业而言,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外部融资比较困难,也无法通过在金融市场上发行股票、债券和商业票据获得所需资金,内部融资和民间借贷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通过自我积累来获取发展所需资金的模式不能适应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而民间借贷的成本相对较高,中小型外贸企业需要拓宽融资渠道,规范会计账簿的凭证审核、制单、记账等环节,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同时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以现金流量为重点,对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实施预算管理,保证按期如数偿还银行贷款,树立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及投资者中的良好信用形象,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逆向选择及道德风险;对于高新技术行业的中小型外贸企业而言,可以寻求风险投资基金获得融资;关注国际保理、福费廷等新型国际结算方式,尽快收汇,转嫁风险;办理信用保险贸易融资业务,投保中国信保信用保险,将赔款权益转让给融资银行,使中小型外贸企业摆脱由于抵押、担保能力不足,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的尴尬局面,为其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竞争力创造有利条件。

第6篇

关键词:汇率机制;外贸企业;财务策略

一、我国现行汇率机制及其对我国外贸企业的影响

2005年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揽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此举扩大了人民币汇率的弹性和浮动空间,促使人民币走上升值道路。汇改当日,人民币大幅升值2.1%。此后,人民币汇率保持逐年持续上升趋势,截止2012年8月底,累计升值幅度已达27.82%。而2013年4月以来,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幅度累计接近700个基点,中间价逼近“6.1”底线,创2005年汇改以来新高。

由此可知,随着我国政府对金融管制的逐步放宽,人民币汇率体制愈发与国际市场接轨,受其影响,人民币持续升值且汇率波动频繁,成本增加、出口不畅、融资风险加大,使得我国以加工出口为导向的外贸企业遭受重创,承担着巨大的汇率风险

二、我国外贸企业在现行汇率机制下的理财策略

(一)合理选择融资渠道,发挥财务杠杆效应,实现多元化融资

企业融资时,应调整资本结构中权益资本和负债资本的比重,灵活运用财务杠杆,维持合理的负债资本结构,降低资金成本风险。当前,企业可通过提前偿还人民币债务、适当增加美元银行存款等方式,降低人民币负债比重、增加美元负债比重,这样一来,企业就可以从美元贬值中获得汇兑收益,降低因汇率变动造成的损失。此外,长期以来,银行贷款的债务融资是我国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在股权融资和境外融资方面侧相对薄弱,这造成了我国企业资金来源单一的缺陷,不利于企业资本的长期运作。因此,企业要善于发掘国际金融市场的融资渠道,实现多元化融资。如积极进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扩充股权融资;利用合资经营融资的方式,寻求外国合作者的支持;从多个国家的金融市场筹集资金,使用多种货币结算等。

(二)统筹运营外币资金,降低采、销环节资本运作成本

首先,对外采购产品时,企业可充分应用运用供货方提供的信用优惠,尽可能推迟应付款项的支付期。若对方提供的折扣优惠比率低于企业的对外投资收益,企业可选择放弃此项折扣,在信用到期日付款即可。其次,企业管理者要制定适宜的采购、库存管理计划。在企业库存管理上,加快存货周转速度、避免存货积压、控制存货比例不可忽视。当前,企业以外币计价的存货价格不断下跌,若存货周转期过长,期末对存货计提的减值准备将使企业的账面收益大打折扣。最后,销售产品时,若涉及外币收款业务,可采取提前收款策略,如此即可加快资金回笼,又可规避日后汇率变动对企业收益的不利影响。

(三)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有利的结算币种,降低出口风险

当前,大多数外贸企业出口仍采用单一美元作为结算方式,而在现行汇率机制下,对企业更加有利的做法是——选择非美元外币进行结算。首先,对于接受以人民币作为结算方式的外资客户,采用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例如,相对非洲和阿拉伯国家的货币,人民币更加强势,币值更加稳定,汇率风险几乎为零。对此,企业出口到非洲或阿拉伯国家的商品就可采用人民币进行结算,提升贸易安全性。其次,利用各国货币在一定时期内币值升降方向和幅度的不同从而相互抵消汇差的特性,用本币、外币组合或多种外币组合结算方式代替单一结算方式,分散风险。例如,在当前日元对人民币大体呈现升值趋势,而美元、欧元对人民币大幅贬值的情况下,若企业对结算方式进行合理划分,采用日元、欧元、美元进行综合贸易结算,合理减少其中美元、欧元所占的结算比例,那么日元结算带来的结算收益,就可冲抵使用美元或欧元单一结算带来的贸易损失。

(四)调整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定价议价能力

我国出口企业多为劳动密集型产业,采取低价竞争策略,利润微薄。而当前,原材料、劳动力成本不断提升,多数企业丧失竞争优势,面临产品转型升级关卡。对此,企业必须着眼于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增加单位产品附加值。于此同时,企业应当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设立产品研发团队,加大研发投入,发展自己的核心技术,打造自主品牌,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扭转自身不利局面,重新夺取竞争优势。只有提高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才能拥有对产品定价议价的权力。从近年来广交会的交易情况可以发现,生产陶瓷、玩具、轻纺工业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企业缺乏议价能力,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自主营销企业的议价能力明显增强,品牌产品的成交也好于一般商品。还有部分企业通过质量、环保、安全认证,其产品价格高于同类企业,深受采购商的欢迎,交易量良好。由此可见,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绿色环保是企业提高议价定价能力的关键。①

(五)加强人才储备和培养

当前,我国汇率愈发与国际接轨,呈现日益出复杂化的态势,这对我国外贸企业的财务工作人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企业的财务工作者们不仅要熟练掌握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精通当下最有效的ERP管理系统,懂得运用高效的信息管理模式监控企业资金流向。此外,外务工作者们还要涉猎国际金融贸易领域,拥有国际视角和敏锐的金融嗅觉,预测汇率变化,为企业管理者提出应对方案,帮助企业及时规避风险。当下,我国外贸企业对此还没有足够的重视,导致企业频繁遭受汇率波动带来的损失。对此,企业可通过定期培训的方式,为财务工作者讲解国际经济贸易和货币银行方面的知识,鼓励员工学习并考取ACCA、CIMA等国际证书,提升自己的国际财务素养,为企业的发展出谋划策,帮助企业实现更大的利润。

第7篇

一、电汇结算方式的使用情况

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简称T/T),是汇付方式中的一种。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用电报、电传或SWIFT (环球银行间金融电讯协会) 等电讯方式发出付款委托通知书给收款人所在地的汇入行,委托汇入行将款项解付给指定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根据性质不同,电汇分为“前T/T”(Payment In Advance)和“后T/T”(Deferred Payment)两种。所谓“前T/T”,即“预付货款”,就是卖方在发货前即已收到货款,然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发给买方的一种结算方法;所谓“后T/T”,即“延迟付款”,是在签署合同后,由卖方先发货,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再付款的结算方式。显然,“前T/T”对于出口商较为有利,因为出口商在发货前就已经收到了货款,等于得到了进口商的信贷,其出口收汇的风险得到了控制;而“后T/T”则相反,对进口商比较有利,因为出口商要等到进口商收到货物的一段时间之后才能收回货款,等于给予进口商信贷,需要承担较大的风险。

在传统的进出口贸易中,一般采用信用证作为货款的结算方式。但由于开立信用证的手续很繁杂,而且还要在较长时间内占用进口商的资金或授信额度,因此,很多进口商不愿意开证,而是倾向于使用电汇结算。我国也不例外,电汇结算方式已经在我国的进出口业务中被广泛使用,是中小企业在出口业务中的主要结算方式。根据上海外汇管理局的数据表明,目前上海的出口业务中有超过50%是采用电汇方式进行结算,而在贸易活跃的广东和浙江,中小企业80%以上的出口业务都采用电汇付款方式,而且大部分是采用“后T/T”方式,因此,出口商所面临的风险不言而喻。

二、电汇结算方式的风险

虽然电汇结算方式具有手续简单、速度快捷和费用较低等优势,在实际业务中深受中小企业的欢迎,但是,电汇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一种结算方式,如果使用不当或稍有不慎,将给双方带来很大的风险。对于出口商而言,使用电汇结算方式主要的风险有:

(一)来自进口商的风险

由于国际市场上竞争日益剧烈,进口商占据了交易的主导地位,出口商为了达成交易,往往只能采取货到付款方式。由出口商先发货,待进口商收到货物后立即或在一定期限内将货款通过电汇方式汇给出口商。这种结算方式,相当于由出口商向进口商提供了信用和资金融通,进口商没有承担任何风险,而出口商则面临着以下两种风险:

一是由于市场行情恶化,进口商没有能力付款,导致出口商承担长期占压资金或收不回货款的风险。这种现象在金融危机发生之后尤为突出;二是进口商恶意实施“电汇诈骗”,导致出口商钱货两空。“电汇诈骗”是指进口商打着正常贸易的旗号,蓄意伪造、涂改电汇凭证,谎称已支付或汇出货款,诱使出口企业发货,以骗取其出口货物的不法行为。

(二)来自业务银行的技术风险

所谓技术风险是指由于汇出行设计汇款路线不合理或者因汇出行不能使解付行收到或及时得到内容完整准确的付款委托书而导致出口商承担迟收汇款的风险。具体情况有两种:一是汇出行设计汇款路线不合理、不通畅或所选择的解付行效率低而造成迟收;二是汇出行不能使解付行收到或及时收到内容完整准确的付款委托书而导致出口商迟收汇款。

三、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签订合同之前应加强对进口商的资信调查

由于电汇是一种以进口商信用为付款保证的结算方式,出口商能否安全收回货款完全取决于进口商的信用,因此,加强对进口商的资信调查,选择资金实力雄厚信用好的进口商是保证安全收汇的根本保证。特别是对于通过网络进行的交易和与新客户的交易,出口商更应慎重,在签订合同之前通过各种商业渠道或有关驻外机构对客户进行充分的资信调查,如果客户资信不佳时,则坚决不要采用电汇方式结算。

(二)订立完善的合同条款,约束买方按时付款

1. 签订定金条款,尽可能争取提高电汇预付金额的比例。进出口业务中,电汇货款预付比例一般是30%。当然,预付金额比例越高,出口商遭受损失的风险越小,如果预付100% ,即变成预付货款,就相当于把风险全部转嫁给了进口商。因此,在实际业务谈判中,出口商应该根据交易对方的信任度、资信状况和谈判桌上的实力对比,在选择合适的预付比例的基础上,通过适当让利的方式来争取进口商提高预付金额的比例,并在合同中用定金条款规定下来,从而规避一定的风险。同时,对于电汇部分,则应规定进口商须选择其所在地信誉卓著的世界性银行或与出口商的开户银行有良好合作关系的银行作为付款行,以防止进口商和当地银行串谋的风险,保证按时安全收汇。

2. 签订所有权保留条款,以保留对货物的收回权。所有权保留一般是指买卖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货物虽已交付买受人,但须支付所有欠款后标的物所有权方才发生转移的条款。所有权保留条款的作用是利用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法律原理,使出卖人的利益处于更可靠的地位,从而使交易过程中的风险降低到最小限度。在签订了所有权保留条款的进出口贸易中,进口商在已接受货物的交付,但未取得所有权期间,可将货物运用于生产过程,甚至可以将货物转卖,但此时进口商不是作为所有人,而是作为出口商的受托人对货物进行处分。在此期间,如进口商破产或发生其它变化,出口商可优先于进口商的其他债权人,以所有人的身份将货物或货物的价值收回。因此,在以电汇结算方式的贸易中,如果能签订所有权保留条款,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出口商的风险。

3. 使用合适的贸易术语,争取由卖方办理运输手续。对于电汇结算方式的合同,卖方还应该争取在合同条款中规定使用由卖方负责办理运输手续的贸易术语,最好是采用CIF术语成交,卖方就通过可以委托当地知名的运输公司负责承运货物,利用双方之间良好的业务关系,及时了解货物运输的进展,防止进口商与船公司串通骗取货物或通过出具保函从船公司办理无单提货,从而导致出口商无法安全收汇。

4. 采取“分批发货、分批收汇”条款来降低收汇风险。对于合同金额较大、预付金额却不大的订单,出口商可以通过在合同中规定“分批出运、分批收汇”条款,要求进口商必须根据交货的进展按时分批付款。出口商在前一批次货物的货款收妥后,再决定后一批次的货物是否发运,从而避免一次性大额货款收不回的风险。这种办法适合于大宗商品的多次运输。

(三)慎放正本提单,利用运输单据规避收汇风险

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也是船公司凭以交货的凭证。在电汇的方式下,出口商惟一能够约束买方按时付款的就是整套提单,因此,尽管出口商在货物在装运港装船后通常即可获得提单等全套运输单据,但是为了规避收汇风险,除非进口商已经付清货款或有足够的信用,出口商不应立即将正本提单交付给进口商,以防止进口商在获得物权象征的正本提单后逃避付款责任。在实际业务中,出口商一般是在装船后先将提单副本交至进口商,证明货物已经按照合同规定装运;在获得银行出具的进口商电汇货款的收据并确认无误以后,再将正本提单等全套运输单据交付给进口商。另外,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出口商必须什么时间将提单的正本寄给进口商,那么,出口商就要充分利用在获得进口方传真的电汇收据与交付正本提单或指示承运人放货之间的时间差,把提单先保留在自己手里,在船航行期间,加强与银行和进口商的联系,以保证银行将款项汇出,从而规避进口方在获得正本提单后立即向银行撤销汇款的风险,因此,最稳妥的方法是汇款到账后再提交提单正本。

(四)利用第三方金融服务措施来有效回避风险

1. 使用进口保函。进口保函是银行保函的一种,也是一种建立在银行信用基础上的结算方式。是指担保银行应进口人的请求开给出口人的保函,其中规定在出口人按照有关合同交货和交来规定的单据时,如果进口人未能及时付款,则由担保银行负责付款。因此,在电汇方式下,出口商如果能够要求进口商通过知名银行开立进口保函,那么,在进口商拒绝付款的时候,出口商就可以得到担保银行的付款保障。

2. 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是国家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赢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卖方回避收汇风险的一种有效措施,目前已有超过10%的国际贸易额的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出口商通过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既可以由信用保险公司去调查进口商的信用,从根本上避免可能出现的风险;又可以在风险事故发生时,从信用保险公司得到一定程度的赔偿。我国已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作为国家信用保险机构开展对外贸易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建立了一套信用调查体系和风险追偿体系。因此,在使用电汇结算的出口贸易中,出口商业可以通过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把收汇的风险转移给保险机构。

第8篇

【关键词】国际贸易;结算;风险;应对措施

经济全球化浪潮不断推进,作为企业,要想在全球的激烈市场竞争下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就必须从根本上实现自我保护,规避在经济交流和合作当中的风险,保障企业和国家的经济利益最大化。

2007年9月在美国华尔街爆发的全球次贷危机可以说是历史性危机,起先在美国出现,逐渐波及全球,使得全球各国家都受到连锁影响和反应。美国的多个企业和公司乃至银行倒闭,全球经济陷入了瘫痪,我国在这场波及世界的金融危机当中,也受到了非常严重的损失,因此必须对国际贸易结算当中的风险进行一个全面分析和探讨,更好地规避风险,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

一、在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之下,中国进出口企业在贸易结算当中存在的风险和形势分析

1.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结构发生变化,进出口企业风险加大

纵观我国的国际贸易发展历史和现状,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传统结算方式大致分为三种:信用证,托收和T/T。

信用证曾在国际贸易发展中作为进出口企业国际结算中的首选方式,以厦门某知名XX进出口企业为例,在上世纪90年代以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高达90%以上,信用证是银行信用,卖方只要如约交货并提交相符的单据即可收到货款,倘若买方破产或无力偿付,开证行将承担第一付款责任,保证了卖方的收汇安全;另一方面买方在信用证项下付款或承兑即可获得有物权凭证的全套提货单据,如果单证不符,买方可以暂提付甚至拒付,也保障了买方的利益。信用证结算方式的风险主要来自开证行的资质信用,以及能否提交与信用证要求相符的单据,而后者很重要的是取决于信用证是否有软条款(诸如客检条款等),所以只要选择信誉良好的开证行开立信用证,严格审核信用证条款,以信用证作为国际结算方式是相对安全的。

但随着日益高昂的银行成本、繁琐且专业性要求很高的单证处理,以及日益激烈的全球市场竞争,出口买方市场更多要求以对其更有利的非证方式结算,如:托收或TT,其中TT更多是赊销(OA);进口业务,特别是进口稀缺的资源性物资,很多国外供应商也会要求一定比例的预付款(TT)。

国际贸易发展到今天,其结算方式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前面XX企业为例,出口以信用证方式结算的比例已经不到10%,进口预付款(TT)总比例也增加到5%,个别合同预付款比例高达30%-50%。托收和TT都是商业信用,不再是银行作为第一付款责任人,完全取决于客户良好的履约付款能力,这意味着进出口企业随着结算方式结构发生变化,它面临的收汇或付款风险加大。

2.金融危机加大了进出口企业国际贸易结算的风险

2007年9月在美国华尔街爆发的全球次贷危机,由此引发一系列以金融、银行企业为首的破产、倒闭的金融危机使得世界各大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遭到世界评级机构的资信普遍降级,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信用证结算方式也因为银行资信下降导致风险加大;另外金融危机使得各国银行的授信额度紧缩,在进口业务中,国外供应商从银行获得开证额度减少或被要求增加开证保证金,因此国外进口商开始放弃成本较高的信用证方式,转而采取一些非证(如托收或TT)的结算方式,将交易的风险与损失转移给我国的出口企业。

3.汇率变化增大进出口企业国际结算的不确定性

作为发展中国家,人民币尚未进入自由兑换,进出口企业在签订国际贸易合同时基本上还是选择硬通币(诸如美元、欧元)。自从金融危机爆发之后美元和欧元的汇率变化可谓是跌宕起伏,发生了许多翻天覆地的变化,而汇率的变化对于进出口企业的结算具有很大的影响,进而影响整个外贸经济发展。我们知道企业从签订合同(甚至应该前移至报价阶段)到最后的实际收汇或付汇会间隔一段时间,而且我们还常常选择远期结算方式(如远期90天信用证、D/A90天或OA90天等),如果在这期间合同外币的汇率发生变化,那么合同的预算成本和利润肯定就发生变化,汇率变化愈大,这个影响就越大。在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持续的美元贬值,人民币升值,给出口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甚至举步维艰,对于我国这样的出口大国来说,出口企业的利润风险存在很大隐患。当然另一方面也使得进口成本下降,一定程度上刺激了进口的发展。

二、进出口企业在国际贸易结算当中规避风险的应对措施

面对当前跌宕起伏的经济形势以及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我们不难发现,要想更好的保障进出口企业的经济利益和未来良好发展,就必须加大对于国际贸易结算当中风险的防范和规避,尽可能的选择一些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来规避风险。

1.重视客户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

在贸易业务环节当中,客户资信是基础,所以资信调查是非常重要的。鉴于国际贸易横跨空间之大,企业自身去现场了解也十分有限,所以借助第三方(如专业信息咨询公司或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新客户做资信调查是我们了解客户基本信息、财务报告、银行交易记录以及诉讼事项的重要途径,这些专业公司有专业的人才团队、强大的信息数据和全球信息网络,还会根据自身内部指标对客户进行分级,供企业参考。当然我们还可通过官网或实地考察等途径多方了解客户资信。总之就是尽可能选择资信良好的客户进行合作,对于资信等级不好或有不良记录的客户就不要开展业务。

有了客户资信调查报告作为基础,企业还可通过客户履约记录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对有违约或不良记录客户及时预警甚至纳入黑名单管理,降低再次发生的风险。

2.合理选择国际贸易结算方式,降低收付汇风险

(1)合理选择传统结算方式

对于当前的经济形势,进出口企业在进行国际贸易结算的方式选择上也要尽可能的慎重。一般而言,出口业务对于信用等级较低的地区和国家我们最好选择货前TT或信用证的结算方式,而且还要关注开证行的资信,如果开证行实力不强,最好还须对信用证进行保兑以保证收汇安全,对于信用等级较好的地区和国家,我们可以综合考虑降低信用证银行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等方面进行包括托收、TT等多元化结算方式。

对于进口业务,尽量避免预付款(货前TT),如果避免不了也要尽可能降低预付款比例。另外进出口企业乃至国家要通过这二、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在世界不断累积企业的良好信用记录,提高国家信用才可以在进口贸易谈判中争取到对我们有利的又节省银行费用的托收或到货后付款的结算方式。

(2)积极创新贸易结算模式

①传统结算模式混搭组合,根据业务需要将两种以上的结算方式按一定比例进行组合,有利于促进成交和降低收汇风险;

②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积极运用新型金融产品,如:信用证项下的福费廷、非证项下国际保理,加速企业流动性,优化财务报表,又有利拓展海外市场,增加贸易额。

3.通过投保信用保险来规避风险

针对目前全球贸易环境,非证结算(特别是出口业务)已成趋势,很多还涉及赊销,给出口企业带来很大资金压力和收汇风险,我们要积极运用出口短期信用险来规避企业收汇风险,还可以利用地方政府对信保项下贸易融资的优惠利率及时回笼资金,许多地方财政还对出口信保保费和押汇利息进行一定比例的补贴。对于进口业务,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推出的进口预付款保险业务也开始在试点企业实行,进口企业可以在进口预付款保险下开展预付款业务,这无疑是对进口企业预付款业务顺利执行保驾护航。总之,投保信用险是企业规避和降低乃至转嫁风险的非常重要的手段之一。

4.通过运用金融工具减少汇率变动对企业国际贸易结算带来的影响

进出口企业要依托银行专业团队或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组建自己的专业团队,跟踪和管理进出口外汇,适时通过远期外汇买卖、套期保值等手段降低汇率变动给企业带来的损失,相反甚至可以为企业创造利润。

三、结束语

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状态,进出口企业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国际贸易结算是国际贸易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之一,它关系到企业的资金安全,是企业实现利润的最后一个环节,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其中暗藏风险,分析风险类型,及时发现风险并通过不断学习、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确实建立一套适合企业的国际贸易结算风险防范体系和应对措施,最大程度上规避风险,降低风险,才可以更好地为进出口企业的良性发展、为我国的对外贸易经济效益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李飞.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风险控制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2

[2]李娜.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2

第9篇

一、传统国际结算三种主要方式

(一)汇款。汇款是指付款方通过银行,使用一定的结算工具(票据),将款项交收款方的结算方式。在贸易项下可分为预付货款和货到付款两种。

由于汇款业务的资金负担和风险集中在付款方,因此在我国大多用于支付预付款或尾款,在国际结算中所占份额不大。而在在发达国家之间,由于大量的贸易是跨国公司的内部交易,而且外贸企业在国外也有可靠的贸易伙伴,汇款仍然是主要的结算方式之一。

(二)托收。托收是指出口商将有关单据交与本地银行,委托该银行通过其国外行向国外进口商交单取款的结算方式,按是否附带货运单据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

由于托收方式主要建立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对于出口商较为不利。在结算过程中出口商仅凭进口商的信用发货,发完货后才收款,风险较大,容易出现进口商承兑后拒付或延付的风险。因此,托收在欧美等商业信用较好的地区较为普及,而在亚太地区相对使用较少。

(三)信用证。信用证有光票和跟单之分,通常所说的信用证指跟单信用证,即银行根据买方的要求和指示,向卖方开立的,在一定的金额和规定的期限里,凭规定的货运单据付款的书面承诺。

与汇款和托收方式相比,信用证由于银行的介入使得银行信用取代了商业信用,出口商只要提供符合条件的单据就能取得货款,而进口商只要付款就可取得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买卖双方的风险都大大降低。

长期以来,信用证一直是国际贸易结算中最为常用的方式。但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推进,这种局面也在悄悄地发生变化。尽管信用证在我国和亚太地区的国际结算中依然保持着统治地位,但是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受到新兴国际结算方式的冲击,信用证结算的比例已经大幅下降。尤其是欧盟内部,信用证业务所占的份额很小,有“夕阳业务”之称。

二、国际结算方式发展趋势

随着国际贸易的深入发展,除了汇款、托收、信用证外,国际保理、福费廷以及备用信用证等新兴的国际结算方式也随之出现,并以其运用范围广泛、针对性强等特点而越来越多地被引入贸易、劳务和经济活动中。而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化,仅仅凭借传统的国际结算方式将无法满足对外贸易的需求。

(一)国际保理

1、国际保理业务的概念和特点。国际保理是指出口商利用商业信用出卖商品,在货物装船后,将发票、汇票、提单等有关单据无追索权的卖断给保理商,立即或远期收进全部或部分货款,从而取得资金融通的一种方式。

国际保理业务融资期限一般在180天以内,融资金额不超过发票金额的80%。它是一种集融资、结算、账务管理和风险担保于一体的综合业务,对于出口商、进口商和银行都有独特的优势。对于出口商而言,它能免除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麻烦,提升企业竞争力;对于进口商而言,它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而对于银行而言,该项业务可以丰富银行业务品种,并获得可观的收益。

2、国际保理业务发展前景。国际保理顺应目前国际贸易中流行的非信用证结算情况,在国外已经被广泛应用。目前,国际上已成立包括我国在内的130多个国家参加的国际保理联合会(FCL)并公布了世界各国保理公司所接受的统一惯例:国际保理惯例规则。在西欧和亚太地区的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该项业务发展尤为迅猛。国际保理业务在当今世界的国际贸易结算中已超过信用证业务结算量。

目前,我国的国际保理业务还处于起步阶段,开展的范围较小,客户认知度不够,整体业务量也偏低。据统计,2004年全球的国际保理业务量已达到680亿欧元,而同期我国的国际保理业务量仅为7.6亿欧元,仅为全球国际保理业务量的1.1%,这与我国进出口贸易大国的地位是不相称的。但作为一项新兴的结算业务,国际保理业务对于增强我国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有重要的意义。而对于国内银行而言,积极开展国际结算业务不仅可以丰富业务品种,获得新的利润增长点,更能确保自己和外资银行处于同一竞争起跑线。因此,未来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的发展前景光明。

(二)福费廷

1、福费廷业务的概念和特点。福费廷是指包买商无追索地以即期付款方式买进债权人所持有的,将来某一确定时期的债权,也称为包买票据或买断。

福费廷属于无追索权的融资,出口商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在其向包买商提交符合约定条件的单据及相关凭证,获得票款后即消灭,保证了出口商的利益。出口商在完成了福费廷业务后即无需承担资产管理和应收账款回收的工作及费用,节约了财务管理费用。与国际保理业务相比,福费廷所提供的融资期限更长,同时融资金额最高可达发票金额的100%。

2、福费廷业务发展前景。随着国际买方市场环境的形成,许多出口商开始选择赊销的结算方式,使自身的资金压力加大,这为福费廷业务的发展创造了条件。近年来,福费廷业务在欧美及亚太地区的国际贸易中得到了广泛使用,国内出口企业对于该项业务的需求也有所增加。但是尽管目前许多国内银行都已经提供了福费廷服务,但受到国内立法尚不完善、相关人才相对匮乏以及操作经验不够丰富等因素的影响,业务开展尚不普及。相信随着我国立法的完善和人员梯队培养的完成,该项业务将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三)备用信用证

1、备用信用证的概念和特点。备用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请求对受益人开立的承诺承担某项义务的凭证。即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或不开汇票),并提交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取得开证行的偿付。

备用信用证属于银行信用,开证行对受益人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履行其义务时,即由开证行付款。因此,备用信用证对谓受益人来说是备用于开证申请人发生毁约时,取得补偿的一种方式。如果开证申请人按期履行合同的义务,受益人就无需要求开证行在备用信用证项下支付货款或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