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5 17: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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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基层审计;信息系统;审计模式
一、基层信息系统审计模式的提出
先从一个感性的信息系统案例谈起:2007年9月,西安市医保中心使用未经测试、未经验收的软件系统将医保资金打入个人账户时,先是重复给18万余人账户多打入医保资金1090万元;在发现错误扣回这些资金时,竟又多扣了1.85万人账户上的资金。为恢复数据,该中心被迫紧急叫停西安市医保信息系统,在长达7天的时间里,全市130万市民拿着医保卡却无法购药、无法就医,西安市社保局局长厅局级干部张平均因信息系统混乱诱发的“权力法规”而丢了官。
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信息系统无处不在,被审计单位不仅仅在会计核算实现了电算化管理,而且在业务流程环节也实现了计算机信息管理。对于审计人员而言,首先面对被审计单位的信息系统,其次才是由信息系统产生的业务数据、财务数据等资料。如果审计人员未对信息系统进行审计,仅对它产生的财务数据、业务数据进行审查,那么审计结论的可靠性就要受到质疑,审计风险也就在所难免。传统的财政财务审计,在以“金关”、“金税”、“金财”以及ERP系统为代表的信息系统时代受到了巨大冲击。国家前审计长李金华同志的断言“不搞计算机审计,我们就会失去审计的资格”,实际上,这已经成为各级审计机关的共识。信息系统审计已成为当今审计发展的大势所趋,正如国家分管计算机工作的副审计长石爱中同志所言“把信息系统审计作为一种审计常态,换句话说,作为正常审计程序的一环”。
纵观基层审计机关开展信息系统审计的情况,采用的审计模式大体分为三类:一类是独立型信息系统审计模式,一般是对信息系统进行单纯的、专业的分析;二是结合型的信息系统审计模式,具体工作与常规审计类型相结合,表现为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与绩效审计相结合等;三是“伪信息系统审计”模式,即仅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功能对被审计单位的电子数据进行采集和分析,挂个信息系统审计的“名”,并未非对信息系统本身实施审计,实质上是对电子数据审计。
区县级基层审计机关必须搞好信息系统审计,否则难以落实“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要求,无法实现融入世界审计主流的目标,那么哪种信息系统审计模式才是基层审计的最佳选择?
二、基层信息系统审计模式的适应性分析
从基层审计机关的观念、技术、效果、实践结果等四个方面对独立型和结合型两种模式进行分析,探索基层信息系统审计模式最佳的组织方式。
(一)审计观念接受性分析
基层审计机关常规性审计工作主要包含财政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等,审计观念仍局限在查错纠弊上,审计习惯于“就账审账”,对信息系统的理解还停留在计算机辅助审计或辅助审计软件开发及应用的层次上,尚未全面树立制度基础审计和风险审计的理念。如果区县审计机关从一开始确立独立型的信息系统审计模式,审计人员在思想观念上难以接受,同时审计思路难以衔接,会造成不知如何下手,从而引起畏难情绪,望而却步。
结合型信息系统审计模式可以与审计人员日常审计工作结合起来,在思想认识上感觉到熟悉,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并实现思想的飞跃。特别是在信息系统审计探索阶段,区县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需要一个过渡时期,而结合型的信息系统审计模式恰恰符合现阶段区县审计机关工作人员的思维方式和审计方法。
(二)审计人才技术胜任性分析
独立型审计模式要求高,主要体现三个方面:一是具有很强的技术性,信息系统审计需要掌握一些专门方法和技巧,常常要采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审计人员操作时存在一定难度;二是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审计可能影响被审单位的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审计人员的取证存在一定难度;三是具有一定复杂性,不同的信息系统其物理结构不一样,采用的计算机软件、硬件就会有所不同,这就决定了审计人员对被审系统进行了解、测试和评价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总体来说,独立型审计模式要求的人员专业素质高。目前,基层审计机关参加审计署干部培训中心开展的计算机中级水平培训的人数比例不到总人数的30%,参加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培训的人员更少,基层审计机关专业计算机人员尚不到总人数的10%。专业人才少、知识结构单一、审计经验欠缺,导致独立型信息系统审计的目标难以实现。
相比之下,结合型信息系统审计具备天然的优势,它对专业技术要求相对较浅,涉及到财务审计、业务审查多方面内容,而这些正是基层审计人员的优势,轻车熟路、运用自如,在实际审计过程结合信息系统审计,容易达到由此及彼、步步深入的效果。特别是在基层审计机关信息系统审计工作的起步阶段,从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胜任能力来考虑,结合型信息系统审计模式更适合现阶段区县审计机关的实际。
(三)审计取得效果性分析
独立型与结合型信息系统审计模式下,基层审计机关都进行不同程度的尝试与探索,从两种项目取得的成效来看,采取结合型信息系统审计模式取得成效更加显著。具体体现在:结合型审计成本低、在具体审计实践中相比容易操作、审计面比较宽,更容易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审计成果转化率高,因而取得的成效大于单纯的独立型信息系统审计模式。
(四)审计实践结果分析
从目前实践来看,专门进行的信息系统审计主要适用于一些大型信息系统的审计,如投资大、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信息系统。基层信息系统审计的规模小、耗资低,独立进行信息系统审计成本太高,有条件的审计机关可以进行独立型审计模式的探索和尝试。但是,如果要把信息系统工作作为基层审计机关工作的常态,至少现阶段基层审计机关独立型审计模式难以实施。
综上所述,现阶段结合型信息系统审计模式更加适合区县审计机关开展信息系统工作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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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层结合型信息系统审计模式的内容
目前,基层审计机关独立开展信息系统审计的难度大,基层审计机关在审计实践中普遍采用与财政财务审计结合、或者与绩效审计结合等模式,为审计工作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但随着社会经济及审计事业的进一步发展,结合型审计模式也应创新。
《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提出:“坚持多种审计类型的有效结合和全面推进绩效审计,到2012年每年所有的审计项目都开展绩效审计”的要求。
刘家义审计长2009年在计算机审计科研评审会议上说过,计算机审计研究不应孤立进行,要结合财政审计、财务审计,加强对企业、财政等相关领域的研究,形成财政、企业 “一条线”的计算机审计模式。
由此,结合基层审计实际,我们提出了基层信息系统审计的新模式:“信息系统审计+财政财务审计+绩效审计”三者相结合的审计模式,其具体内涵为:基层审计机关在审计实施中,一般是从被审计单位的信息系统入手,通过实施信息系统审计,在确保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安全、可靠和数据真实、完整的情况下,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 通过加强信息系统管理,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资金利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这种审计模式下,信息系统审计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保障,是整个审计过程中的出发点;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信息系统审计密不可分,两者在审计内容、方式方法上可以有机结合,利用财政财务审计的内容和经验,及时发现系统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财政财务审计的重要事项,往往都是系统审计处理的重要业务模块;绩效审计是系统审计的落脚点和着眼点,信息系统审计发现的所有问题最终要体现在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提高系统的利用绩效上。
三种审计类型能够有机结合主要基于以下四点:
一是审计目标的一致性,信息系统审计的总体目标是通过评价信息系统本身的安全性、可靠性,从而合理保证信息系统所产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从而保证企业资产安全性、完整性以及效率效果性;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目标是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绩效审计的目标是被审计对象的对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审计,通常所说的“3E”审计。从这一点来说,三种审计类型的落脚点都是对被审计单位绩效进行审计监督,这一点符合审计署五年发展规划的要求。
二是审计对象的趋同性,信息系统审计的对象主要是计算机系统内各模块,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对象是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绩效审计对象,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OSAI)概述为对人力、财力和其他资源的使用效率进行审计,包括检查信息系统、绩效评价和监督机制等内容。可见绩效审计包含了信息系统审计及财政财务审计的对象和内容,而财政财务审计对象必然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及信息系统输出的其他各类非财务数据等,由此可见三种审计类型都涉及被审计的信息系统。只有把财政财务资料和信息系统审计有机结合,才能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三是审计程序的相同性。信息系统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还是绩效审计,审计程序上大体都遵循审计立项阶段、审计的准备阶段、审计的实施阶段、审计的报告阶段和后续跟踪阶段,每个阶段实施的审计程序基本相通,存在相通之处,在审计程序上三者可以融合。
四是审计方法的交融性,信息系统审计的方法,除了信息系统测试的方法如数据测试法、受控再处理法等方法外;还采用询问法、检查法、观察法等方法、这些方法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绩效审计中都大量运用,三者有着相互交融之处,可以在审计过程中相互结合,相互借鉴,达到全面审计的目标。
四、基层信息系统模式在具体实践中的运用和成效
徐州市贾汪区审计局2007年度首次对贾汪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信息系统进行探索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信息系统的开发、管理和营运等方面的审计,发现新农合基金信息系统在设计软件补偿模块功能设置、系统软件容错性不强、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等5项信息系统的问题;财务收支审计查实全区2007年参合病人少补偿988966.02元,部分医院利用系统容错性差,变造、伪造参合人员3800名,套取补偿资金45万余元;提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系统控制制度、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系统功能、加强对数据进行认真检查、完善新补偿弥补措施等8条建议。被审计单位出台文件2个,2名计算机管理人员受到内部处理。
系统审计历时39天,成员共5人,其中计算机专业人才仅一名,面对人员少、无经验、任务重的局面,审计经过周密调查,大胆采用了“信息系统审计+财政财务审计+绩效审计”的审计模式,实践证明该模式为及时、圆满完成审计任务发挥了重大作用。审计组首先通过系统后台数据的审查,确保了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杜绝了以往的“就账审账”的现象。然后,审计组把财政财务审计和信息系统审计有机结合,利用财政财务审计人员的经验和做法,确定重要的经济业务、找出系统舞弊及控制薄弱的环节,进而对上述重要业务和关键环节的系统流程或系统模块进行重点的分析核实,找出系统的问题。这样做有三点好处:一是从思路上容易被审计人员接受;二是,财政审计经验被充分利用,违规违纪问题最终要在系统中有所反应,由此根据财政审计经验,容易找出系统控制的薄弱点,发现系统问题;三是财政审计和系统审计程序基本相同,很多方法可以互相结合,互相借鉴,产生“1+1>2”的效果。本次审计中,参合病人少补偿近百万元的问题就是首先通过财务审计发现,进而沿着财务审计的线索追踪至新农合补偿系统设置,最终通过系统测试、验算,发现该补偿系统的部分参数设置不符合文件规定,造成了应补资金未能补偿到位的问题。在审计建议下,被审计单位花费数万元,重新开发了“二次补偿”的软件补充系统。审计对新农合信息系统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效益的影响进行分析,找出深层次的问题,提高资金管理效果,资金利用效率和效益,让新农合资金切实为民服务,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社会矛盾。本次审计,发现新农合参合人员系统控制存在薄弱点,容易出现虚假参合人员的现象,如参合人员姓名中出现非法字符如*、&等,严重影响资金利用效果,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进行了整改,审计建议得以落实,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基层信息系统审计模式应注意的问题
基层审计机关采用“信息系统审计+财政财务审计+绩效审计”实施审计时,为了达到三者的有机结合,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效果,在审计实施的四个阶段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审前准备阶段首先要重点把握审计立项,未雨绸缪、早做计划,基层审计机关应根据自身业务能力情况确定信息系统审计项目,把握好“五性”原则,即重要性、可行性、主动性、风险性、增值性;其次搞好前期调查,把握审计重点,在财政财务审计调查内容中应注重信息系统的调查,可以向系统使用和管理人员发放调查问卷或者调查表、查阅或者索取有关的资料等方式,通过分析性复核,确定信息系统在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发挥的作用,以此确定审计重点。
(二)审计实施阶段从降低审计风险的角度出发,对财政财务审计相关的内容进行重点审计。一般来说,基层结合型系统审计重点关注以下四个方面:信息系统下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审计,避免“假”账真审;信息系统控制审计,能否保证系统运行的安全性、有效性和效率性;信息系统对重要的经济业务的处理功能审计,是否能够满足实际需求;信息系统的控制功能审计,查找系统中的控制薄弱点和漏洞,确保信息系统使用的效益性。
(三)在审计报告阶段环节,信息系统审计报告没有统一的规范格式,结合型审计可以不必单独出具系统审计报告,但相关系统审计内容应加入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基本情况介绍、绩效评价、系统审计实施情况、发现的信息系统、财务收支、影响效益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审计建议。
(四)在审计跟踪阶段,审计人员不仅对发现的财政财务和绩效问题进行整改跟踪,还要对信息系统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跟踪,查看被审计单位是否整改落实,整改效果是否优化了被审计单位的软件、是否有利于被审计单位的工作等。
主要参考资料:
1、《信息系统审计实例》,主编:董明灿 华夏文化艺术出版社
2、《信息系统审计内容与方法》执笔:庄明来 吴沁红 李俊 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3、《西安社保局局长因系统问题损害市民利益被免职》
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是受托经济责任重要类型之一。ASOSAI(最高审计机关亚洲组织)指出,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指管理公共资源的当局或个人对资源管理情况进行报告,并要说明自身履行所应承担的经营和财务责任等义务。如果按照此界定,公共受托经济责任也应强调报告责任和行为责任两方面。村级财务中,村委会向村民充分披露,并证实村级公共资源应用的合规性与合理性,是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重要要求。随着村委会支出规模和项目的增加和村民参与村务愿望的加强等,其行为责任的要求以3E为基础,向环境性、社会性等要求不断的拓展,其报告责任同样不断拓展,两种责任相互匹配。在村级财务审计中,CPA审计对公共受托经济责任起到的作用存在一定的必然性。当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中出现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时,传统的村级审计难以解决村级财务公开时存在的问题,所以,由政府部门主导的村级审计之外,将CPA业务引入村级财务审计中,CPA参与经济管理活动,并对农村财务的公开进行监督和检验,对村级财务中各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进行调节,不仅是受托经济责任随村级财务审计发展而发展的需要。与此同时,CPA行业也在村务审计业务的发展中取得了契机。以村级公共受托经济责任为基础,将CPA引入到村级财务中,拓展了其审计功能。
二、CPA服务村级财务审计的实现路径
(一)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报告体系的创新具体而言,针对CPA服务村级财务审计,新的村级集体经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报告体系包含:第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需要提供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度的预算资金执行情况相关信息,为预算资金执行情况的开展提供信息载体;第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年度会计报告。主要反映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和运营状况的信息;第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活动及目标实现情况报告。通过提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相关经营活动的信息和目标实现程度,来反映对上级及本村规定的遵循情况,和政策执行效果;第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村社会责任报告。对自身环境、经济和成员贡献的一种表达和梳理。由于审计工作形成的审计成果(主要表现为审计报告)主要是给广大村民看的,而他们绝大多数是非专业人士,因此,CPA应该出具详式审计报告,而不是像公司年报审计那样出具格式化审计报告,报告结构安排、词句用语应通俗易懂,对于村民关心的村级收入和支出等信息,信息量应充分。可以在审计报告后附审计报告使用说明,更好地满足村民对村务公开、透明的需求。
(二)受托经济理念的树立,责任村委会的建立可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推进责任村委会建立:第一,村级财务目标经济责任的确定与经济责任履行报告体系的建立;第二,以目标经济责任为导向,构建以经济责任履行报告体系为基础的村级财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第三,完善村级财务经济责任审计的运行机制和深化村级财务审计的关系;第四,公告与有效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相关制度,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公告,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村级干部考核和提拔的重要依据,进而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村级财务审计中的作用。
(三)CPA审计导向的村级财务审计模式的构建与实施构建良好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CPA审计有利于强化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村级财务审计的本质功能在于保证和促进村级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CPA审计导向的村级财务审计模式强调从评估村级财务审计状况入手,CPA审计导向的村级财务审计模式立足点在村级财务审计评价之上,通过对村级财务审计状况的分析,据以识别审计重点,并估算审计风险,进而进行基本审计程序的实施,编制审计报告。此前,应该深入研究以下几点问题,为村级财务审计导向的CPA审计模式的开展提供理论支持:第一,村级财务审计状况的评价方法。村级财务审计状况的评价方法可从公司财务审计评价方法的思路出发,从廉洁反腐、村务公开、内部控制、乡村治理责任、经济绩效、可持续发展等维度考虑;第二,审计的重点识别和风险估算。CPA审计要成为村级财务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同样受到村级财务审计状况的影响。所以,CPA审计导向的村级财务审计模式不仅需要关注更多相关者在村级财务审计结构中的利益保护,而且还需要考虑村级财务审计结构中其他相关者与审计本身可能产生的影响。
一、财务审计风险及其类型
对于财务审计风险的定义国际准则、美国审计准则还有我国审计准则不是很相同,但是实质是相同的。国际准则强调材料误报的这种可能带来的风险,而美国审计准则强调审计人员无意中的过失,审计人员对于重大错报报表没有修改意见所带来的风险,而我国审计准则强调的是有意过失因素,审计人员在发现重大错误和漏报的基础上,仍然发表不合适的审计意见的风险。总之,各国审计准则根据各国具体情况制定的不同的定义。
审计风险可以分为三种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现场风险。固有风险与财务工作相互依存,财务工作由财务人员进行,财务人员管理活动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错误,这种错误只要涉及财务工作就存在,不可避免,所以称为固有风险。控制风险与审计工作相关,审计工作不可能将企业所有财务数据进行审计,不能做到对于财务情况的完全审计,所有财务数据通过审计仍然会有错误的可能,这种风险就是控制风险。现场风险与审计人员相关,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对于审计的财务数据或者财务活动中存在的风险但是并没有发现造成的财务数据错误的风险是现场风险。
二、财务审计存在的问题
财务审计涉及到方方面面,有审计人员的参与,有审计单位针对被审计单位设计的审计流程,有针对特定财务数据或者整体数据的审计方法等等,每一环节有问题都会带来财务审计风险,因此本文从以下这3个方面讨论财务审计存在的问题:
1.审计程序不规范
财务审计工作相当于一个系统工程,首先要确定一个审计目标,由于不同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和审计目标是不相同的,所以审计程序设计也是不同的。但是,在财务审计工作过程中往往忽略审计目标的区别,设计的审计程序都一样,导致审计工作的不适应性、不规范问题。此外对于一些国家法规进行了规范的操作,审计取证环节不能够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导致审计程序走形,最终影响审计质量,导致审计风险。
2.财务审计缺少科学性
由于现在财务管理手段多样化,审计手段需要相应的变化。但是首先审计工作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很多审计手段既不符合规定又没有科学支撑,其次,为了避免审计工作的复杂性,采用一些替代手段,以致于细节被忽略,审计质量下降。
3.审计人员能力缺乏
专业人员人员原因是财务审计中的主要问题,首先是专业能力方面,很多审计工作人员虽然具备审计人员证书要求但是不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对于审计风险不敏感,缺乏敏锐的专业判断能力。其次是个人素养方面,很多审计工作人员缺乏责任感和职业素养,审计工作进行中不细心,能过就过,责任意识差。最后是审计人员组织纪律性差,调理不清,导致审计工作混乱,审计质量下降,导致审计风险。
三、财务审计风险防范措施
财务审计风险有不可完全规避性,但是很多财务审计可以通过主观意识进行规避。所以,本文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设置防范措施:
1.建立有科学依据的审计程序
审计程序是一个系统工程,而一个系统工程可以通过科学的指导进行合理流程的设计,做到内部程序相互制约,避免一些不合理程序的带来的失误,起到程序内部控制的效果。所以,在审计工作进行中,要根据被审计单位目标进行审计程序设计,在设计过程中注重科学合理性,规定明确的操作流程和审计人员工作内容的详细介绍,对于取证内容合理分类保管,提高审计效率。同时审计程序设计过程中要根据现在财务手段的新变化,吸取国内外的先进审计经验,力求将新发生的审计风险规避。
2.加强审计人员培训
审计工作虽然会通过其他手段方法进行,但是审计工作的基本元素还是审计人员,因此,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至关重要。首先,对于审计人员专业能力严格要求。所有参与人员必须拥有专业证书,此外挑选审计人员过程中,对于该项审计项目进行培训然后筛选,筛选出来有能力审计人员参与审计工作,保证所有参与人员具有专业能力,减少审计风险的发生。其次,对于审计人员职业素养进行考察。审计人员具有专业能力外,最重要的是要责任感和纪律感,审计工作是需要细心的,所以所有参与人员要认真负责,对于自身的工作要能够承担相应责任。另外,“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每个参与人员都要能能够遵守相应的审计纪律,这样审计工作才能顺利进行,保证审计质量,减少审计风险。
3.健全法律监督体制
审计风险一部分可以通过规范审计程序,选择科学审计手段进行规避,但是有些??计风险是不可避免,对于不可避免审计风险,审计单位要进行评估,对于评估出来的风险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分散,比如建立专项基金账户,一旦出现审计风险可以运用专项基金进行赔偿,在一定程度提高了抗风险能力。此外,国家的规章制度对于审计工作具有最大的约束作用,如果审计部门能够针对普遍审计风险通过完善或者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可以降低风险发生的几率;对于不能进行规范的内容,可以通过制定监督措施,防止审计工作钻漏洞导致审计风险的发生。
(一)财务审计报告意见
《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就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形成审计意见。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发表财务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的主要工作,根据2009年至2014年财务审计意见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比例占总审计意见的90%以上,且数量在逐步增加,绝对数量从2009年1656份增加为2014年2569份主要是由于随着相关部门的对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增大,促使上市公司不断提高其经营管理能力,也提高了其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的数量随之增加。非标准审计意见除了2012年有所增加之外,基本呈现下降趋势,其中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意见占非标意见的绝对比例,说明审计师更倾向于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意见,一方面反映了审计师的谨慎态度,另一方面反映了审计师更愿意出具较轻的带强调事项段审计意见来替代出具保留意见和否定意见。2009年至2014年审计师没有出具过否定意见,说明上市公司还没有较明显的会计政策运用的不合理与明显的舞弊行为,但是无法表示意见的数量绝对值没有下降,说明外部审计遇到的无法出具审计意见的事项在不断的变化,也说明整个审计工作的开展遇到一些新问题。
(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要求,审计师应当就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发表审计意见。如果审计师根据收集的审计证据得出结论认为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难以就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收集充分适当的证据,那么审计师应当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审计意见。由于2009年和2010年没有强制要求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2009年和2010年对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叫做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根据2009年至2014年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近五年公开披露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数逐年上升,从2009年的627家逐年上升为2070家比例呈现直线上升趋势,这与我国政策要求的逐步分批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的要求有关,但是也反映了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评价的重视程度在逐步的增加。其中,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数量仍呈现绝对比例,占97%以上。但是,我们发现,随着内部控制披露的不断成熟,标准无保留意见比例在不断的下降,从2009年的99.06%下降为2014年的95.94%,说明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评价越来越严格,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缺陷与不足予以充分披露。与此同时,不仅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绝对数量在逐步增加,从2009年的3份上升为2014年的82份而且非标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的比例也从2009年的0.48%上升为2014年的4.06%。在内部控制审计的非标意见中,审计师更加倾向于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其数量占非标意见的绝对比例。这是由于审计师在评判内部控制评价中,更愿意采用强调事项段来提醒使用者关注企业的内部控制评价效果,这种方式既能够保持足够的严谨性,也不至于使公司难以接受。在非标意见中,审计师出具的否定意见仅次于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意见。由于内部控制的评价本身不存在无法获取审计证据的情况,出具保留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况很少,如果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可以直接对其持否定意见。从数据中可以看出,2014年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否定意见21份比2012年的4份曾加18份说明审计师对内部控制评价标准越来越严格。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分析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要求管理层根据公司切实情况对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进行评价,发表书面评价意见并以报告形式出具的一种书面文件。可以认为,2009年我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制度开始规范化,随着近几年职能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要求的不断深入。整体来说,2009年至201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从简单公布披露数量到详细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类型,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有了质的飞跃。2009年至2014年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披露总数从2009年的1108家上升2014年的2586家,披露比例从62.85%上升为98.29%,上升了35.44%,披露比例直线上升,而未披露公司数越来越少,除去连续亏损,重组等特殊事项以外,绝大多数公司都能够完全按照《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进行强制披露。
综合分析可以看出:一是随着我国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建立,内部控制自我评价逐步完善,上市公司能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的要求,公开披露内部控制运行效果,也不断的促使上市公司完善内部控制运行的合理性。二是由于2009年月1日才开始执行内部控制评价制度,2009年至201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经历了一个非常明显的变化。这也说明了国家政策的强制要求对上市公司有了威慑作用,但是我们还发现,到2014年,还是有45家上市公司未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排除一些重组、兼并等客观原因以外,还没有完全达到100%的披露。
二、财务审计意见、内部控制审计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比较分析
(一)财务审计意见与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的比较分析
1.审计目标的不同,导致出具审计意见的标准不同。国际审计准则ISA 200第2条规定,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是审计人员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适用的财务报告框架编制发表意见;美国审计准则公告“独立审计人员的职责和职能”第1段明确规定:财务报表审计的一般目标是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按照公认会计原则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这可以看出,财务报表审计目标在于对财务信息是否存在重大错报发表审计意见。同时,ISA 700“整套一般目的财务报表的独立审计人员报告”第6条强调,审计意见用词必须包含“给出真实公允印象”或“公允反映”。所以,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的发表,主要是对“公允性”进行评价,审计的标准的重点放在“重大错报”上。然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目标有所不同。PCAOB在AS5第3段规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目标是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由此可见,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目标是“有效性”。PCAOB在AS5第3段同时进行了说明,如果存在重大漏洞,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无效的。因此,注册会计师必须计划并执行审计,以取得在管理层评估日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的证据。由此可见,判断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的重要依据是“重大缺陷”。正是由于财务报表审计目标体现为“公允性”,而内部控制审计目标体现为“有效性”,所以导致审计的标准从关注“重大错报”到“重大缺陷”。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的出具依据公允性,对财务信息的重大错报进行程度分类,从而出具相应的审计意见。而内部控制审计通过对有效性的判断发现内部控制的缺陷程度,从而反映内部控制的运行状况。所以导致其审计意见的内涵有较大差别。值的注意的是,当审计师认为内部控制有效时,财务报表审计中也要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从而开展风险评估程序。这种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内容有所重叠,但是财务报表审计并不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这也说明,二者虽然存在在审计目标以及标准中存在差异,但是在具体审计过程中,也会有一定的交叉,不能把两者明确的分开。
2.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的不一致,导致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差异。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划分为五种类型,分别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以及无法表示意见。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只有四种,分别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否定意见以及无法表示意见,比财务报表审计少了一个保留意见。注册会计师不能出具“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主要是因为内部控制审计在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评价时,会存在一定的主观性从而难以评估,因此不能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做出过于乐观的评价,否则会增加审计风险。这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审计指引中明确规定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中没有保留意见类型。由于财务审计开展得较早,且实践过程较为成熟,相对于刚刚强制实施不久的内部控制审计,由于相关规定的贯彻与实施的不同,也成为了审计师在出具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的区别。
(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的比较分析
1.评价范围以及对象有所不同。内部控制自评结论是针对企业所有内部控制运行进行的评价,关注公司的管理层、人力资源部门、销售与采购部门、财务部门等一系列流程部门内部控制系统的建立与运行状况。而内部控制审计的对象则是企业财务报告层次的内部控制,侧重于对外报告范围内的内部控制运行状况,由于自评报告针对的是企业所有的内部控制,而内部控制审计针对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如果审计师注意到企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也需要在审计报告中予以说明。虽然两者都是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评价范围要比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广泛,其本身还是通过评价过程来完善内部控制运行机制,提高内部控制运行效果。
一、绩效审计的概念
GAGAS强调,是根据不同的审计目标来划分审计类型和确定应采用的审计准则的。2007版的GAGAS根据不同的审计目标,将审计划分为财务审计、鉴证业务和绩效审计三类。其中,对绩效审计的概念表述为:
绩效审计是指对照设定的标准,例如具体规定,准则或详细的商业实践,在对充分、恰当的证据进行评价的基础上,提供保证或结论。绩效审计提供客观的分析,管理部门和管理者能够运用这个信息来改善项目的绩效和运行,降低成本,负责监督和采取纠正措施的有关各方使用这个信息易于做出决策,使绩效审计贡献于公共责任的履行。
这个绩效审计的定义,其包含的主要审计目标包括对项目的效果性、经济性和效率性、内部控制、合规性、预期分析五个方面。这五个目标也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的,有的审计项目可能只涉及其中一个目标,有的审计项目会涉及其中多个目标。
在该GAGAS中,又分别对上述五个方面的具体目标作了详细说明,限于篇幅,本文仅对五个方面做简单说明,不再详述。
项目的效果性审计经常与项目的经济性和效率性相关。关注项目效果性和结果的审计以衡量是否达到项目目的和目标为衡量标准。关注项目的经济性和效率性的审计则以达到项目结果时的成本和资源使用为目标。内部控制的审计目标与一个组织设立的,用于对经营效果和效率、财务和绩效报告的可靠性、适用法律和规章的遵循性提供合理保证的内部控制系统相关。合规性审计的目标与法律、规章、合同条款、拨款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确立的标准遵循情况有关。预期分析的审计目标是对将来可能发生的事件以及被审计单位对这些事件的可能反应提供分析或做出结论。
二、绩效审计概念的发展
美国国会1921年通过的《预算和会计法案》,不仅设立了GAO,而且赋予其对“公共基金的收入、支出和实施的所有事项”广泛的调查权力以及“提出建议使公共基金的使用更加经济和有效率”的职责,从设立伊始,就强调GAO要对公共基金使用的经济性和效率性进行审计并提出建议,远远超出了财务收支审计的范畴,在这个类似GAO的法案中,就赋予GAO广阔的发展空间。在以后的几十年中,GAO为满足国会对政府履行责任的监督需要,在开展财务审计的同时,逐步将重点转向绩效审计,开启了美国政府审计新的阶段,发挥了政府审计的作用,提升政府审计的地位。
1972年GAO制定出第一份GAGAS,在这份准则中,尚未根据审计目标的不同,划分不同类型的审计,只是在对审计这个术语作解释和确定审计范围时,审计的概念包括了财务和合规性、经济性和效率性以及项目结果三个方面。
1981年GAGAS修订版中,在审计范围中按照财务和合规性、经济性和效率性以及项目结果划分为三种类型的审计,并将经济性、效率性审计和项目结果审计的现场和报告准则与财务及合规性审计的现场和报告准则相分离,分别作为准则的两个独立章节。特别是在这版准则的一个注释中,指出“一个困扰政府审计工作的问题是缺少标准的术语,尤其是关于审计类型的。”如对在这部分表述的后两类审计即经济性和效率性、项目结果(Economy and efficiency,program results)审计,会使用不同的其他术语,如“效果审计”、“管理审计”、“经营审计”、“绩效审计”、“合规性审计”。审计报告应当使用本准则的上述后两类术语即经济性和效率性、项目结果审计,以免误解。
1988年GAGAS修订版中,第一次在准则中明确使用绩效审计(Performance Audit)这个术语,将整个审计类型分为财务审计和绩效审计两类,并将绩效审计分为现场工作准则和报告准则两个独立部分,明确了绩效审计的目标包括经济性和效率性、项目审计和合规性审计,并在注释中说明绩效审计的概念大于货币价值审计的概念。
1994年GAGAS修订版中,绩效审计的概念和目标仍为上版的口径。
2003年GAGAS修订版中,进一步将绩效审计的目标扩充为项目的效果性和结果、经济性和效率性、内部控制、合规性及提供前期的分析、指导或总括性的信息等五部分内容。
从上述GAGAS修订过程中可以看出,GAO基本上把握住了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的主线在发展绩效审计,但不同的时期对其目标把握的不一样,对名词术语的使用和解释也不尽相同,甚至有的时候还正好相反,如在1981年版本中,不主张使用绩效审计这个术语,而在1988年版本中,就统一使用绩效审计这一术语,同时在一些版本中也提出一些比较实际的意见,如在1981年版中,对经济性和效率性作解释时,就指出,经济性和效率性是两个相对指标,对审计师来说,不可能发表一个单位是否达到了最大水平的意见,准则也不期望审计师发表这样的意见,相反的,如果有特殊的程序、方法或行为可以带来更高的效率和经济性,则审计师应当作为审计结果来报告,并应当作为审计建议来提出改进意见。在同一份审计准则中,还提出政府项目的目标和衡量标准经常不明确,需要审计师与被审计单位明确项目目标和衡量标准。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会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学院事业发展,根据《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关于高等学校建立经济责任制加强财务管理的几点意见》等法规文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与资金供给的关系。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1、加强资金管理,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
2、合理编制预算和决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
3、科学配置学院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努力节约支出,防止国有资金流失;
5、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院经济秩序;
6、如实反映学院财务状况,对学院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条 财务管理体制主要是通过建立权责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制,使学院的财经工作和财务活动顺利进行。
第二条 学院的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统一核算,分级管理”。
第三章 财务管理组织
第一条 按照学院“统一领导,统一核算,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全院财务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主管财务副院长协助院长管理学院的财务工作,学院重大经济事项由党委会审议决定。
第二条 财务审计处是学院的唯一财务机构,在院长和主管财务副院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院的各项财务工作。
第三条 各部门财务管理工作实行“部门负责人”责任制,并成立财务管理小组,小组成员由部门负责人和负责日常财务收支的工作人员组成,财务管理小组成员一经确定一般不要随意调动。
第四章 财务工作职责
第一条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财务收支工作的责任人,对本部门的财务管理负全面责任。
1、遵守国家的财经法规和学院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部门的日常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和与本部门职能有关的财经制度。
2、按照国家和学院的有关规定,组织本部门的经济活动、经费预算的编制、调整和执行。
3、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所有收入必须纳入财务审计处统一管理,不得设立“小金库”。
4、部门负责人“一支笔”审批本部门各项经费支出。
5、保障、支持和监督本部门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6、保证本部门上报的各类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7、按照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的资产进行管理,对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负责。
第二条日常财务收支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具体财务收支管理。
1、负责具体办理本部门的各项具体业务。
2、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执行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对违法违规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和向上级报告。
3、协助本部门负责人制定日常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和与本部门职能有关的财经制度。
4、业务上接受学院财务审计处的指导和检查,并及时与财务审计处进行核对工作。
5、正确反映本部门各项经济收支活动,保证会计核算及其资料的合法、真实、完整。
6、协助本单位负责人维护各类资产的安全、完整。
7、负责向有关部门、领导提供经费使用明细数据。
第五章 预算管理
第一条 学院实行预算管理制度。
第二条 预算编制原则:编制预算必须坚持“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原则。
第三条 预算编制方法:学院预算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学院预算年度招生计划、教育事业发展计划与财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减因素进行编制。编制收入预算时,既要考虑收入渠道的增减,又要尽量核实收入;编制支出预算时,在确保人员经费、教学经费和维持学院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支出。基建、设备购置和修缮要突出重点,逐年解决。
预算由院级预算和所属各部门预算组成,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四条 预算编制和审批程序:各部门预算计划经本部门财经管理小组审议后报财务审计处。院级预算由学院财务审计处根据收支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院党委审议后通过,并由财务审计处负责监督和控制预算的执行。
第六章 经费管理
第一条 经费核定指导思想:创造宽松条件,打造品牌专业;确保正常教学,鼓励节约创收。
第二条 经费核定指导原则:
1、节约使用经费,若有结余,可留次年使用,但专款专用。
2、鼓励依法创收,净利润两年内自留使用,不再上缴学院。
3、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如有违纪,立即处罚。
第三条 经费管理具体办法:
财务审计处根据各单位的上报预算计划,结合学院的财力,提出预算建议方案,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由财务审计处负责分解和下发当年预算指标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1、人员支出:
(!)工资标准、各种补贴等由财务审计处根据人事处提供职工人数(含合同制)统一管理。
(2)出勤奖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教工出勤情况,将发放明细于每月末报到人事处,结余归各部门留用。
2、日常公用支出:
(1)日常办公用品、水电费、取暖费、环卫费、维修费的支出由财务审计处根据后勤处提供的支出依据,按实际发生金额进行支付。
(2)车辆费、交通费、午餐、误餐的支出由财务审计处根据院办公室、后勤处提供的支出依据,按实际发生金额进行支付。
(3)办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电话费、招待费、印刷费、教学经费(含聘用人员经费)、学生活动经费、学生实践实训经费、实训耗材费用等,(本文来自于范-文-先-生-网)根据服务对象和服务性质制定下发标准。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离退休费、住房补贴等支出由财务审计处统一管理。
第四条 经费核定标准:
第五条 经费支出项目必须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经费开支。不得超支使用经费,接近限额时,财务审计处将通知有关部门,达到限额时,财务审计处有权停止支付。年度结余的经费可转至下年使用,但必须专款专用。
第六条 各系、部的教学经费、讲课费的使用由教务处负责监控核实,有关管理细则请教务处另行制定。辅导员费用、学生活动经费的使用由学生处监控,相关管理细则请学生处另行制定。
第七条 各部门的经费支出项目应遵守增收节支原则,合理使用各项经费。如有部门经费以外的专项费用发生,必须填写“申请报告”到财务审计处审核,经主管财务院长审批后方可立项使用。
第七章 现金管理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现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不得以任何名义套取、挪用和坐支现金;
第三条 不得以“白条”抵库;
第四条 严格遵守我院现金结算起点(500元)和使用范围;
第五条 库存现金不能超过规定的限额;
第六条 收入现金及时存送银行,不保留账外现金;
第七条 现金账登记及时,做到日清月结,账钱相符;
第八条 现金支票要认真填写,金额大写正确,印章要齐全;
第九条 不得编造用途或以支取差旅费、备用金名义套取现金;不得利用私人或其他单位账户支取现金;不得用公款转存储蓄;不得用转账方式通过银行、邮局汇兑、异地支取现金;不得用转账凭证换取现金。
第八章 支票管理
第一条 支票(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的管理由财务审计处负责,指定出纳员专门负责,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被盗。
第二条 建立支票使用登记制度。登记的内容:支票号、使用日期、收款单位、用途、金额、领用人、经办人签字;收回已使用过的支票存根,作废的支票要及时核对注销。
第三条 支票在使用前,不得先盖章备用。
第四条 支票和印鉴分别存放,实行印鉴分管制,不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
第五条 有关部门和人员领用支票一般必须填制《借款单》,说明领用支票的用途、日期、金额,有经办人签字后,按金额逐级领导审批。
第六条 支票由指定的出纳员专人签发。出纳员根据经领导批准的《借款单》按照规定要求签发支票,并在支票签发登记簿上加以登记。
第七条 支票必须由本单位人员领取,严禁领用空头支票、远期支票,特殊情况必须经有关部门领导同意,方可领用。
第八条 对过期或作废的支票要盖上(或签写上)作废字样,妥善保管。
第九条 建立健全支票报账制度。领用支票的有关人员应及时报账,三天内原始凭证交与财务审计处结算。如遇有特殊情况,三天内不能报账,请与财务审计处及时取得联系,以便能掌握支票的使用情况,合理地安排使用资金。
第十条 一旦发生支票遗失,立即向财务部门报告,由财务审计处向银行办理挂失,同时请求银行和收款单位协助防范。
第九章 收费票据管理
第一条 票据的种类和使用范围
2、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收款收据”。
以上两种收据主要用于对院内各类学生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杂费、教材费等。严禁相互借用、转让、转销、或为他人代开收据。
3、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限于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经营服务性收款使用),主要用于单位代订书籍、资料收取的工本费;下属单位上缴主管部门的代收款项;地方性社团组织收取的会员费和接受社会捐赠款项;单位、部门、上下级之间的往来业务款项;单位代收职工的水电费、房租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 票据的领用和使用规定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务审计处指定专人负责办理票据的领购、开具、保管工作。票据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要妥善办理交接手续。
2、所有领购票据部门,必须在财务审计处办理内部领购手续。财务审计处设票据领购簿。领购簿内容包括;用票单位,单位类型、核准领用票据种类及名称、准领数量、起止号码、领用人、违章记录。
3、学院各部门领购票据时(往来工作必需),应先提出申请领购票据用途、数量等报告,并盖上处室公章及本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领购手续。收款结束后必须将所领购的票据(己用和未用)全部交财务审计处办理有关手续。
4、票据管理人员在领用和启用整本票据前,应先检查有无缺联、缺号或票据内项目有无差错,如发现上述情况,应即刻办理退办、退换手续。
5、票据应按种类和顺序使用,填票内容必须和票据的使用范围相一致,不得超越范围使用。填开票据时必须写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填票日期、金额等。数字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填票人要签名。
6、严禁虚开票据,不得涂改、挖补或撕毁票据。如有写错或作废的票据全联应保存完整,盖好作废章以备查验。票据的存根联应整本保存,不得撕开。
7、每本票据的所收款项及时如数交财务审计处入账,每本用完后将票据的存根联整本交回,经核对无误后,才能换领新的票据。
8、用票单位发现丢失票据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写成书面材料送财务审计处转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章 资金收入支出管理
第一条 资金收入管理
1、学院收入是指学院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具体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2、学院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取得物价局的收费许可证;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院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不得设置“小金库”。
3、各项收入必须按照学院票据管理办法使用合法票据,各部门不得自行印制收据进行收费。
4、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审批的范围、标准进行收费;不得任意变更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5、新增办学项目,各部门需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财务审计处,并共同到物价部门办理增项手续。
6、联合办学的项目,需将协议或合同及对方物价审批文件或收费许可证报财务审计处,并共同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
7、未能办理收费许可的项目,请限期尽快办理。如不能办理收费许可,确实需要保留的,提出申请,报请院党委会研究决定。
8、各项资金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各部门须以《通知单》的形式,通知财务审计处收费。各项收费均由财务审计处统一进行,集中上缴,其他部门无权收取任何费用。
注:以上系指使用我院正式收费收据的收费项目。
第二条 资金支出管理
学院的支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按《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的规定,进行各项费用的支出。对无预算或超预算的开支项目,有权拒绝支付或报销。
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和大型修缮等项目,必须实行招投标,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必须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一章 审批权限
第一条 审批范围
……
第二条 审批原则
各处室(含辅助部门)经费支出按领导分工,业务归口管理;按审批权限,逐层逐级签批。
各系部经费支出由各系部门负责人“一支笔”审批;超出审批权限,由主管财务副院长审批、院长审批。
各独立部门经费支出由各部门负责人“一支笔”审批;超出审批权限,由主管副院长审批后报主管财务副院长审批、院长审批。
第三条 审批权限
1、凡以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开展的工作,属专项支出的
2、凡各处室的各项支出
3、凡各系部的各项支出
4、凡独立部门的各项支出
第十二章 审批程序
第一条 正常支出
凡未直接取得对方有效票据的支出,首先到财务审计处填制《借款单》,按审批权限履行签字手续后,办理借款;凡已直接取得对方有效票据的支出,可在履行签字手续后到财务审计处取款,但票据上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审批人同时签字。
第二条 特殊支出
包括自制凭证的支出(如讲课费、加班费、劳务费、招生费等)及不可预见性支出等,一律在履行正常手续后,由主管财务院长审批。
以上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及未含的有关内容,财务审计处报请主管财务院长、院长,一事一议。
第十三章 报销程序
第一条 发生支出业务后,具体经办人员在取得正式有效的发票背后,居中盖上报销印章,按审批权限及印章上的要求,逐一审批。
第二条 会计人员对经办人取得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支出定额标准、金额的一致性进行审核。
第三条 出纳人员对审核无误的发票金额支付现金或转账支票。
第四条 非本院教职员工前来报销,拒绝支付。
第十四章 借款办理程序
第一条 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按审批权限,逐一签批。
第二条 会计人员审核《借款单》后,通知出纳员支付现金或转帐支票。
第三条 借款人在有关借款事宜办理完毕后,应在三日内办理核销手续。无故不办理核销手续的,原则上不准予再次借款。
第四条 借支差旅费,会议费,必须持有院长的审批意见,并填写出差地点、出差人员名单、起止时间;参加会议、考察和学习的,需附上通知的复印件。
第五条 非本院教职员工领取现金或转帐支票,拒绝支付。
第十五章 政府采购办理程序
第一条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确定政府采购行为。
第二条 由经办人提出需求和市场价格,报请本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批后,到国有资产处、后勤管理处办理采购手续,填写《政府采购审批表》,再到财务审计处办理请款手续,。
第三条 持《政府采购审批表》到市教育局办理审批,并送市财政局科教文处。
第四条 等待市政府采购中心通知评审。
第五条 确定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供货、验收。
第十六章 资产管理及采购程序
第一条 学院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目前学院设置的资产管理部门有:一、图书馆负责图书、书刊的购置和管理;二、后勤处负责学院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和管理;三、国有资产处负责学院的固定资产的购置和管理。各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所有分管资产的安全、完整,定期与使用单位核对盘点,每学期末向财务审计处提供所管资产的财产明细清单,学院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资产核对清点工作。
第三条 各部门须设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分类分户账,做好购进、领用和管理等工作,定期与学院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账、卡、物核对工作。
第四条 各部门对的资产安全、完整和维护负责。不得随意处置资产,资产的报废、损毁应由负责人向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分清责任,属于个人过失的由过失人赔偿,属于自然损坏的经资产管理部门申请,主管财务副院长审批后报财务审计处备案。
第五条 各类资产需自行采购的,将需求报请国有资产管理处或后勤管理处批准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按《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待资产购回后,到国有资产管理处或后勤管理处办理登记,并按报销程序进行报销。
第十七章 经费转账的有关规定
各部门间的经费转账,由提供服务的部门登记汇总后,在取得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签名批准后,定期交到财务审计处办理转账和扣费,财务审计处登记入账后将通知各部门,做好互相核对工作。
第十八章 创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学院鼓励各部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展教学、培训、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活动(由技能培训中心负责的项目除外),增加收入,提高学院自我发展能力。
第二条 学院开展社会服务活动的所有收入必须纳入学院财务统一管理,再按照学院有关管理办法进行结算。
第三条 财务审计处对各部门开展的社会服务活动实行项目管理。每一个创收项目必须向学院财务审计处提供有关经济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和项目预算和计划,并提前一周通知财务处,以便安排收款和票据的准备工作。
第四条 各部门须在项目完成后十天以内通知财务审计处进行有关经济结算工作。
第五条 创收项目的收入一定按照收费标准和项目协议执行,支出由各部门负责人“一支笔”签字。创收结余……
第十九章 相关业务财务报销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 教学费用
1、开支范围:讲课费、聘用人员费、课程设计费、专题报告费、命题费等。
4、开支提取:无特殊情况下,财务审计处于每月10日前,按开支汇总表总额到银行领取现金,并做好发放前的准备工作。
5、开支发放:每月10日为发放日(节假日顺延),届时由各处室负责发放人员,到财务审计处领取进行发放,并于每月15日前将领取签字后的发放表,交至财务审计处,以便留存。
第二条 差旅费
1、公务差旅费
(1)教职工公务出差的差旅费,报销前应填制由财务审计处统一印制的“差旅费报销表”。经部门负责人、业务主管领导、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2)原则上教职工出差严禁乘坐飞机,出差的车船费按公出人应享受乘坐等级标准报销。
(3)乘坐火车,从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凡报销差旅费时发现与出差地点不符者,不予报销;无故绕道者,绕道部分不予报销。
(4)符合条件,未购卧铺票的,乘坐慢车或直快列车的,按票价的60%计发给个人;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票价的50%计发给个人;乘坐新型空调特快列车或新型空调直达快车的,按票价的30%计发给个人。
(5)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内凭据报销。
出差人员宿费标准
人员市内区县一般地区特区、海南
正副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执行…… 元) (规定80元)(执行……元) (规定100元)(执行……元) (规定140元)
正副处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执行……元) (规定50元)(执行……元) (规定60元)(执行……元) (规定80元)
其他人员(执行……元) (规定30元)(执行……元) (规定40元)(执行……元) (规定60元)
(6)住宿费超过标准的部分个人承担30%,其余部分有单位承担。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亲友家,无住宿费收据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9)凡交纳会议费的公出人员,会议期间的伙食补助不予报销。
(10)公出人员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2、探亲差旅费
(1)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每年由学院报销一次。
(2)已婚职工每四年一次探望本人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的工资基数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负担。
(3)年满五十周岁以上并连续乘座火车四十八小时以上的探望配偶和未婚探望本人父母的职工,可报硬席卧铺票,未买卧铺票的按乘坐的慢车硬席票价或直快硬席座位的30%发给补助;乘坐特快硬席的,按其座位票价的25%发给补助。
(4)已婚职工探望父母,应坐未坐卧铺的,按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席座位票价,扣除个人实际负担的金额(工资基数的30%减去应坐未坐卧铺的补助)为单位应报销的金额。
(5)乘长途公共汽车凭收费单据按实支报销,旅行车或出租车的不予报销。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照中转地点的交通起止站的公共电车、汽车和轮渡费,凭票据按实报销,但乘坐市内出租车的不予报销。
(6)教职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座飞机的,可按实际相同里程的直线车船票计算报销。
(7)凡符合一年一次探亲条件的职工(己婚探配偶、未婚探父母),经人事处审核后财务部门凭票报销。
第三条 加班费
1、严格按照学院自身规定标准执行,不能超出沈阳市财政局和沈阳市人事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加班夜餐补助费(电话通知)》的标准。
2、凡加班应填制由人事处统一印制的“加班费审批表”,并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由人事处备案。每月末,人事处将各部门的填制的《……费用支出表》审核后,并报业务主管领导、主管财务院长审批后,财务审计处于每月10日进行支付。超出规定权限,报院长签批。
3、对于寒、暑假期间的加班,应在放假前做好加班计划,报人事处备案,报销时按实际加班数填写,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由人事处汇总,并报业务主管领导、主管财务院长审批后,报院长审批。
第四条 交通费
教职员工不需乘坐班车上下班的,每人每月补助100元,由后勤处将名单统一于每月末送达财务审计处。
第五条 书报费
公务订阅报刊杂志,由宣传部(还是办公室)统一订购,持正规的发票,到财务审计处报销,原则上一律使用转账支票。除离退休职工外,严禁用公款为个人订阅报刊杂志。
第六条 采暖费
2、采暖费报销面积标准:局级及相当级别人员为140平方米,处级及相当级别人员为105平方米,科级及相当级别人员为85平方米,一般工作人员为60平方米。
第七条 托费补助
3、不入托幼园所的子女,由父母单位每月各补贴11元。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非独生子女不入托幼园所的,由父母双方各补贴9元。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托幼补贴费和园所代办费由父母一方单位负担:丧偶或离婚的;一方丧失劳动能力并无经济来源的;一方现役军人,其子女在地方托幼所入托的,由地方单位全额补贴;在部队托幼园所入托的,地方不发补贴。
第八条 招待费
招待费发票以地税版刮奖式定额餐费或机打票据为报销依据,过期版的,不予报销;严禁违反规定参与用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
第九条 印刷费
依据沈阳市2004年政府采购目录,印刷支出预算金额1万元以上,需要办理政府采购。
第十条 维修费
1、校舍维修、改造等不论数额多少,必需报请预算,均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请业务主管领导,财务主管副院长审批、再由院长审批后生效。
2、依据沈阳市2004年政府采购目录,工程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需要办理政府采购。
购买建筑装饰材料单价1万元或批量5万元以上,需要办理政府采购。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
1、购买固定资产不论数额多少,原则上由国有资产管理处专人统一购买。经办人提出需求申请,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根据金额,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
2、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学生桌椅等),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3、学院规定教学设备单价在200元及以上,行政设备单价在200元及以上,图书及批量达不到单价起点的家具,必须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财务审计处凭有关固定资产单据报销。
4、购买固定资产一律采用转账结算方式。
5、依据沈阳市2004年政府采购目录,单项支出预算金额1万元以上或批量5万元以上,需要办理政府采购。
第十二条 低值易耗品
1、购买低值易耗品原则上由后勤管理处专人统一购买。经办人提出需求申请,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根据金额,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
2、凡达不到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单价在200元以下),但民用性较强,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如小型计算器、工具等,需按以上归口在院有关部门办理低耗品登记后,财务审计处凭有关单据报销。
3、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消耗不保持实物形态的易耗品,如碳粉、墨盒、复印纸等,不需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一、管理审计的涵义、特点及职能
(一)管理审计的涵义。管理审计的产生,源于受托责任的发展。伴随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委托人的受托责任观念日益增强,他们不再满足于对财务报告进行鉴证,进一步要求对受托人的经营管理行为的效率和效果进行认定、计量和报告,而管理审计就是这种受托责任发展的必然产物。鉴于受托责任有受托财务责任和受托管理责任之分,审计也就有财务审计和管理审计的分化。管理审计是指对企业所有业务活动和管理活动的恰当性和有效性以及人力资源的拥有和使用进行检查、分析和评价,鉴证经营者履行受托管理责任的业绩,鉴明现存的和潜在的薄弱点,并就其改进提出措施,以便更加有效地使用企业所拥有的物资资源和人力资源,改善管理,提高企业的获利能力,保护所有者利益。
管理审计的对象是受托管理责任或结果性受托责任,或业绩受托责任。受托管理责任如同受托财务责任一样,也有内部和外部之分,所以管理审计也有两类:内向型管理审计和外向型管理审计。内向型管理审计是对内部的各种管理活动进行独立的、客观的、综合的、建设性的、面向未来的检查和评价,以帮助管理当局这一资金受托人改进决策,提高获利能力和经营能力,更好地完成受托责任。外向型管理审计是由独立的外部注册会计师或外部审计师,为了维护股东、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委托人的利益,通过对组织的资金状况、盈利能力及组织结构等的分项研究,来就受托人对受托管理责任履行情况发表判断性意见,并对外报告。
就目前情况而言,管理审计是与财务审计相对应的审计类型。财务审计主要审查企业基本的财务信息,而管理审计则主要审查企业的管理信息。但是,随着以后管理理念的发展,管理信息所包括的范围越来越广,相信财务审计将归为管理审计的一个分支。
(二)管理审计的特点。与财务审计相比,管理审计有如下特点:
1、管理审计对象是受托管理责任。依据审计和委托责任的关系,财务审计的对象是受托财务责任或程序性受托责任;管理审计的对象是受托管理责任或结果性受托责任,或业绩受托责任。这种责任既包括管理业绩,也包括产生业绩的原因,即管理活动。对于管理业绩,除了要审查财务报表,还要审查财务报表以外的其他管理报告和统计报告;对于管理活动,不仅要审要业务的决策过程,而且要审查决策人和执行人以及他们的组织。
2、管理审计的目的主要是审计企业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的“3E”。即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进行审计和评价,及时发现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的危机和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管理的措施和建议,从而达到提高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的目的。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管理审计是审核检查管理能力和水平,评价管理素质的一种经济效益审计。
3、前瞻性。管理审计是通过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和结果进行审查,发现管理和控制中的缺陷,并相应提出改善管理的措施和建议,同时也是通过管理审计督促管理者不断探索完善内部管理的方法,积极思考企业管理未来的发展方向。因而,管理审计目的是面向未来的,管理审计要在协调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基础上充分体现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及企业发展后劲,其结论具有前瞻性。
4、不可计量性。由于管理审计主要是对管理活动和管理绩效进行审计和评价,而针对不同的企业,管理活动本身就具有独特的特点,有些环节可以用到各类管理数据、资料,而更多的环节,例如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目标制定、企业文化等,则不可能用定量方法评价。因此,管理活动内容的不可计量性和未来事项的不确定性决定了管理审计的不可计量性。
二、公司治理相关概念分析
(一)公司治理问题的产生。追述公司的产生,其主要根源在于因委托―而形成的一组契约关系。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契约关系具有不完备性与信息的不对称性,因而才产生了公司治理问题。
现代公司中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股东与经理人员之间委托――关系的产生,会造成一种危险:公司经理可能以损害股东利益为代价而追求个人目标。经理们可能会给他们自己支付过多的报酬,享受更高的在职消费,可能实施没有收益但可以增强自身权力的投资,还可能寻找是自己地位牢固的目标,等等,一系列的道德风险问题。为了能够更好的评价公司经理的业务绩效,监督其经营决策,公司治理问题便应运而生了。
(二)公司治理的定义。公司治理的主体不仅限于股东,而且包括股东、债权人、雇员、顾客、供应商、政府、社区等在内的广大公司利益相关者。作为所有者,股东处于公司治理主体的核心。公司治理的客体就是指公司治理的对象及其范围。公司治理对象的范围实质公司治理的边界,即公司权利、责任以及管理活动的范围及程度。
基于对公司治理的客体与主体的分析,公司治理过程按照公司治理权力是否来自公司出资者所有权与《公司法》直接赋予,可分为公司内部治理和公司外部治理:公司内部治理是指按照《公司法》所确定的法人治理结构对公司进行的治理。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组成的一种结构。其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相互制衡共同实施对公司的治理。除了股东、经营者等公司利益相关者之外,还有其他利益相关者,如债务人、非股东融资者、雇员、供应商、消费者等,其治理公司的权利来源于债券、人力资本产权或其他与公司有利益关系而参与或影响公司治理的权利。这些利益相关者构成公司外部治理,他是一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从各国公司治理现状来看,都是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的统一。
三、管理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财务审计作为公司治理的组成部分已得到理论界的认可,但由于财务审计只能说明受托者履行受托经济责任情况,对于受托管理责任的履行情况,则只能从财务审计报告进行推测,这并不能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如果将管理审计引入公司治理,至少可以有以下作用:
1、内向型管理审计。(1)帮助管理当局这一资金受托人更好地履行受托管理责任,完善企业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通过内向型管理审计,可以发现企业管理工作的漏洞,有利于防范和控制企业经营风险,有助于改变企业管理混乱的局面。(2)评价企业的组织结构,看其是否有效利用所属员工和各种物质资源及人力资源,以及对实现企业目标和目的支持程度。(3)保证管理者科学决策,因为内向型管理审计可以及时对企业的经济活动和管理活动进行检查和分析,揭示其中的问题,促使有关管理部门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提高决策质量。(4)评价管理控制技术。确保各种相关、及时、适当的信息能传输给各层管理者,并遵照执行,提高管理效率。
2、外向型管理审计可以满足利害相关者决策的需要。公司治理中外部相关者除了股东、经营者、债权人、职工以外,还包括消费者、供应商、政府、社区等。他们不满足于仅仅通过财务审计报告来判断公司经营业界,更需要通过管理审计直接对公司经营过程进行监督。
3、管理审计可以弥补财务审计不足,增强监督作用。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信息不对称,经营者可能故意粉饰报表而不一定能为注册会计师发现。而管理审计的对象包括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等职能管理工作,涉及到产、供、销、人、财、物等各个方面和各个部门。凡是一切影响经济效益的管理活动,都包括在管理审计的范围之内。通过管理审计,可以对公司进行更全面深入的评价和审查,发现财务审计所不能发现的问题,对管理者的经营活动及其业绩进行更可靠的分析、判断,更准确地评价经营者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
关键词:内部审计;高等学校;科研项目
一、前言
高校是我国开展科学研究的重要阵地。近年来,高校科研体制改革和科研资金管理制度的不断变化,使高校科研经费来源出现了多元化的新趋势,而这也在某种程度上为科研经费管理带来了新的考验。如在立项阶段,投标立项时的预算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获得预期成果所必需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纳入经费预算的支出条款与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的花费往往不符。某省2006年公布的对辖区高校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报告显示,直接用于课题研究的费用开支仅占经费的40.5%,而管理费用、人员经费等开支占近六成。调查还发现,由于各高校普遍存在科研项目“结题不结账”的情况,以及受各高校经费管理制度的制约,大量科研经费长期闲置。在这样的形势下,高校如何利用自身的优势,充分调动自身的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科研项目的审计,对于保护好国有资金,提高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反腐倡廉,都有很大的意义。
二、我国高校科研项目内部审计的现状
(一)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有待提高
这是由内部审计本身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目前我国高校内部审计机构是属内部机构,且与其他科室是平行的。这种内审组织体制往往因利益关系的制约和人际关系的影响,使内审机构及其人员工作的独立性不强,不能客观、真实、公正、深入地开展工作,做出的审计处理决定也因管理体制上的制约而得不到有效的贯彻、执行。而且,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大多设置于管理层之下,在高层管理人员的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许多企业的领导者认为审计就是查账,作用不大,因而有意或无意地削弱或淡化内审机构,使之缺乏独立性和客观性,影响了内审职能的有效发挥。
(二)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我国科研单位的内部审计最近几年才开始启动,审计人员的数量明显不足,高水平的审计人员更为稀少,跟不上国家日新月异的社会建设和科技发展的步伐;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也比较单一,专业知识不够广泛,无法适应越来越复杂多样的财务工作的评价和监督。特别是近年来审计内容多、任务重,外出培训不仅经费缺乏,而且也挤不出时间,致使很多科研单位内部审计人员没有机会参加审计系统的继续教育培训,专业知识得不到及时更新,素质得不到得高。现在企业的多数内审人员来自财会队伍,专业比较单一,知识结构的覆盖面不广,审计手段也不够丰富。特别是许多交通企业的内审人员被单一地培养成仅仅关注财务控制和其他硬控制(如具体而又易于测量的管理信息系统)的职业素养,仅关注一些数字和具体结果,往往忽视了一些重要的、可能给组织带来灾难性影响的风险和因素。
(三)内部审计的范围有待扩大
目前,我国高校内审机构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查证及生产经营的监督上,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报表、账本、凭证及相关资料,其工作主要集中在财务领域,而未深入到管理和经济责任领域。这与西方国家成熟的内部审计模式有一定差距。西方国家的内部审计已进入风险导向审计阶段,其内部审计类型丰富,主要以管理审计为主、财务审计为辅的审计模式。因此,建立在财务报表基础上的、旨在审查财务状况、科研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是否真实、是否合法的财务审计将不再是现代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取而代之以内部控制审计、管理审计。这种审计的目标是促进高校不断改善科研项目管理、加强法制观念、确保科研项目经费有效利用,符合现代内部审计特征的要求。
三、我国高校科研项目内部审计的改进措施
(一)合理设置内审机构,认真履行审计职责
调整、理顺内部审计机构的隶属关系,合理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应独立于各职能部门。可以建立由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的内部审计体制,其在业务上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业绩,在行政上向最高管理层负责并报告工作,使内部审计不受管理层的制约,能独立、客观地开展工作,并能卓有成效地履行其职责。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应由审计委员会确定。在此基础上,审计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在做好“三个服务”中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的积极作用。
(二)拓展多种学习渠道,提升内审人员业务素质
内审人员需要具有全面的财务管理知识、系统的组织管理知识、物资采购和管理知识、工程管理知识、必要的法律知识和公共关系知识,同时有较高的学习能力、综合分析和逻辑推理能力等。此外,伴随着“知识爆炸”时代,内部审计理论和实务方法都在不断地发展。因此,审计部门应统筹安排全年项目计划,合理安排必要的条件对审计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后续教育。如创造条件,采取外派干部到相关部门实地锻炼,组织审计人员到其他高校学习先进经验等措施,以拓宽审计干部的思维和视野,做到专业知识、审计技能和学历教育“三管齐下”,鼓励审计人员通过各种途径的学习,逐步改变单一知识结构,提高综合应变能力。
(三)引进现代化手段,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高校内部审计开展电算化,可以提高审计效率和工作质量。在电算化之前,必须进行大量审计证据的调查和收集,只有充分的审计调查,才能保证计算机审计的质量;要建立计算机审计的标准化的作业流程,建议有关单位加快开发适于高校标准化操作的内部审计软件,要求其功能不仅可以把不同财务软件的会计数据转化为审计软件可识别处理的数据,而且对采取的数据可以分析、核对和评价,并形成审计决定,以推动高校内部审计更上一层;还要重视计算机审计结果的复核工作,可以通过内审前期和后期出现的线索及底稿资料进行复核,确保计算机审计的高质量水平。
(四)拓展内审范围,丰富审计工作类型
长期以来,我国内部审计职能单一,审计范围过于狭窄。我国高校科研项目内部审计应适时地调整其工作重点,并将审计范围从财务审计扩展到内部控制审计、风险管理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各个领域,把内部审计定位于服务导向型审计。
四、结束语
澳大利亚绩效审计方法借鉴
随着国外绩效审计的发展,绩效审计的方法也越来越呈现出多样化。在绩效审计中除了运用传统的财务审计的方法,还可以运用管理会计、信息论、控制论、概率论、规划论、网络技术、统计学、对策论、数量经济学等科学中的一些专门方法,形成了绩效审计的技术方法体系。这些技术方法主要有比较分析法、动态分析法、平衡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回归分析法、网络计划法等。这些方法被广泛地应用于绩效审计的实践当中。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审计局近三年来出具的审计报告与所使用的审计方法之间的关系如表1。
高等学校绩效审计方法体系构建
(一)构建原则
要构建适合我国高等学校的绩效审计方法体系,应遵循适用性和层次性原则。适用性原则要求构建的审计方法体系应能适合我国高等学校开展绩效审计工作的实际需要,能有效的指导实务工作。由于我国高等学校绩效审计开展的时间短,相关的规范均未建立起来,给实际审计工作的操作带来了许多的困难和问题。层次性原则是指审计方法应尽量体现层次性、递进性和鲜明性。绩效审计可以使用多种多样的审计方法,比如在总体审计工作的安排上,是按照“从上到下”还是“从下而上”;是采用“顺查法”还是“逆查法”;是“详查法”还是“抽查法”;是“定量分析”还是“定性分析”,抑或两者的结合。绩效审计方法体系的构建应体现层次性、鲜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二)方法体系构建
1.绩效审计方法按照其用途可分为信息收集方法和信息评价方法。客观地收集和评价证据是审计的核心。整个绩效审计过程就是一个证据收集、分析、评价并得出审计结论的过程。而审计方法就是审计师用于收集和分析证据的工具和手段。信息收集就是调查取证,通常可以从三个来源获取审计证据:人员、文件、实地观察。绩效审计中收集信息的方法有很多,而且在审计过程中运用非常灵活,它主要是沿用了一部分传统财务审计的方法,比如审阅法、核对法、函询法、实地观察法、盘点法、抽样法等,也有自身独特的方法,比如面谈、调查问卷、案列研究、座谈会等。信息分析评价方法的职能在于在信息收集的过程中,审计师所取得的审计证据往往是一些原始数据,如何把一个个孤立的、表面看相互之间并没有相关意义的数据联系起来得出结论,需要运用信息分析评价的方法。常用的有分析性复核、案例研究、线性规划法、量本利分析法、净现值法等。因此,绩效审计就是通过运用信息分析评价方法,对所收集的原始资料进行系统分析,查明被审计项目的所耗和所得,并加以分析对比、评价其是否节约,是否有效利用人力、物力和财力,是否达到预定的目标和预期的效果,从中发现问题,提出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的措施,促进被审计单位改善经营管理。
2.绩效审计方法按照通用性分为一般方法和特殊方法。无论是哪种审计,审计目的、程序、要求大体是一致的。因此,许多审计方法是可以用于各种不同的审计,包括财务审计、合规性审计、绩效审计、专项审计等。一般方法主要包括审阅法、实地观察法、询问和调查法等。相比较于特殊方法,绩效审计的一般方法在于了解高等学校绩效审计的相关标准。绩效标准是高等学校进行绩效评价的前提条件和准绳。按其性质,可以把高等学校绩效标准分为两种: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
高等学校绩效审计的定性标准,一般包括国家的各项方针和政策规定,以及各种法律法规。高等学校的各项活动有效性必然以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依据为前提,合法并且有效才能保证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高等学校绩效审计的定量标准,一般使用三种类型,一是预先确定的预算标准,是评价实际绩效的基本标准;二是历史标准,是以以前的实际表现为基础,但应考虑不同时期的变化因素;三是外部标准,以高等教育行业业绩为评价依据,但应找到一个与自己学校规模相当的横向比较对象。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绩效审计的一般方法中,专项审计调查法作为一种实用有效的工作方法,是审计方式的一种创新,越来越受到重视和加强,它是审计的重要补充,能及时发现和反映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更好的为宏观决策服务;能扩展审计监督的范围,扩大审计的影响,深化审计成果;此外审计调查目的性强、涉及面广、重点突出、方式灵活有效,可以更好地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更有利于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专项审计调查法具体包括:审阅调查法、重点调查法、问卷调查法和访谈调查法等。
绩效审计的特殊方法是相对于一般方法而言的。绩效审计不同于传统的财务审计,具有范围广、覆盖面大、针对性强、工作方式方法灵活等特点。相对而言,绩效审计主要是针对各个具体的项目和单位,侧重于发现问题,纠正和处理问题。而且,在对高等学校进行绩效审计时,绩效审计的对象是多种多样的,几乎没有什么限制,可以涉及与学校有关的各个方面,目的也各不相同,不能用一套固定的审计方法来完成不同的绩效审计项目。因此,必须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和目的设计不同的取证和分析方法。特殊方法可分为项目绩效审计方法和部门绩效审计方法。项目绩效审计直接以经济活动为审计对象,以特定的经济活动或具有相同性质的系列经济活动为审计内容,有确定的审计目标和确定的测量尺度,它所运用的审计方法有座谈会、分析性复核、案例研究、线性规划分析法等;部门绩效审计是以一个经济活动单位(部门和学院)为审计对象,审计一般是通过对部门和学院所发生的经济活动为审计内容,其所关注的是部门和学院工作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其经济效益难以量化。因此,部门绩效审计的方法除了包括一部分传统财务审计的方法之外,有其自己的独特方法,比如走访调查、调查问卷、部门工作流程图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