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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审计的依据

时间:2023-06-15 17: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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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审计的依据

第1篇

关键词;政府采购项目工程结算探讨和建议

中图分类号: F253 文献标识码: A

一政府采购项目的现状

(一)审计监督缺乏相关依据

《政府采购法》于2003年实施至今十年多了,但在该法中就审计部门如何对政府采购项目如何进行审计监督没有明确的法条(《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八条:“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2010年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至今未颁布实施)中依旧没有相关条例明确,导致政府采购项目审计监督缺乏权威的审计依据和规范。而且,《政府采购法》与《招投标法》也没有一个清晰明确的界定。

通过对近几年的相关论文的检索,也没有发现有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工程审计的相关论点和建议。

(二)基层审计机关面临的问题

2014年1月9日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总理也提出了“要实现审计全覆盖,凡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和项目,都要接受审计监督”的要求,使用财政资金的政府采购项目应该纳入审计。同时,采购单位也要求对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结算审计。

目前,基层的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主要以路灯安装(含路灯)、智能化安装等项目为主。此类政府采购项目以安装专业为主,包括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两部分,在施工过程中,安装工程容易发生变更。发生变化时,都以变更形式计入原政府采购项目。变更部分如果仅仅是设备部分,政府采购合同中有此部分单价,结算问题不大。如果发生在安装部分,因原政府采购合同中无相应的单价,多以“安装费”一项计入合同,无相应的中标单价或下浮率,结算时就难以准确的计价,造成审计争议。

那么,政府采购是否应该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如何进行结算审计?这是本文需要探讨和阐述的问题。

二、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合法性的分析。

(一)《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审计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审计机关有职责对政府采购活动和相关当事人进行审计和延伸审计。工程结算审计作为对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审计监督的延伸审计,是有法律依据的。

(二)《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对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政府采购行为进行审计监督是符合审计全覆盖的要求的。

综上所述,对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审计是审计部门的法定职责。

三、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审计的方式方法。

(一)作为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的延伸审计。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俗称“同级审”,是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的工程结算审计,作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延伸审计,在项目实施完毕后,由财政部门提出,由审计部门先期介入,对其进行工程结算审计。

(二)作为工程决算审计的一部分。与非政府采购的工程项目相同,由财政部门向审计部门提出,在政府采购项目订立采购合同时,并就结算审计先期约定。待项目实施完毕后,由采购单位征得财政部门同意后,向审计部门申报结算审计。

(三)审计方法。

审计方法主要还是采用工程结算审计的常规方法进行结算审计。

1.对原招标部分的单价依据《合同法》、《招投标法》在工程结算阶段不予调整,但对单价和合理性进行审计。

2. 对于采购数量,依据合同数量和采购单位接收数量进行点验,核实,并在结算时依据实际数量调整。

3. 对政府采购程序等的合规性进行审计,如发现问题,在结算审计报告中指出,并要求整改。

四、关于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审计的相关建议。

对于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应该分阶段、分情况考虑,但必须以采购单位对采购项目的现场工程量、规格、品牌做好确认工作为前提,审计机关不能“越位”:

(一)设计、招投标阶段

1.完善设计图,严格执行批准预算。明确施工方式、工序,在此基础上编制招标文件,尽可能避免在施工中发生变更。《政府采购法》第六条中明确要求:“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在源头上避免项目发生变更。

2.将货物采购与安装工程分离。以路灯安装工程为例,路灯设备以政府采购形式发包,在结算时只需核对路灯数量,路灯数量即使发生变化,政府采购合同中已有单价,便于结算;安装部分通过工程项目形式进行发包,明确单价、下浮率等,采用工程结算审计方式进行结算。

3.在招标时,除了明确设备的价格以外,对在设计阶段不能准确定出工程量、需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调整的部分,如电缆线、数据线等,可以在招标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对该部分先行报价,一旦发生变更,即有结算依据。

(二)工程实施阶段

在这个阶段,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需要分情况考虑:

1.当工程发生变更、在原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中追加标的物且在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以内时,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并参照原中标单价结算。

2.当工程发生变更、但不是在原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中追加标的物或在原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中追加标的物且在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以外时,采购单位应当将变更部分看做另一个工程,通过政府采购或以工程发包形式重新发包。

(三)工程结算阶段

1.对于没有变更的政府采购项目,或虽发生变更、但变更部分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有单价且变更部分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政府采购项目,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采购单位与供货单位签署补充合同,并依据采购单位的接收记录和合同单价直接结算。

2.对于虽然变更增加部分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有单价但变更部分采购金额已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政府采购项目,百分之十以内部分,同第一条执行。超出百分之十部分由采购单位报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牵头,会同监察、审计共同对超出部分进行会办,可协商并与供货单位约定下浮率结算。

第2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结算;审计

引言:所谓竣工结算审计,是以国家规定的计算规则,在准确计算工程数量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及地方定额站颁发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设计文件、变更费用及签证为依据,对施工单位所做的工程竣工结算费用进行审计。通过审查工程结算,为建设单位节省了建设资金,防止了资金的损失和浪费,保证了工程项目投资的合法性、合规性。

1.工程结算审计的重要性

工程结算审计是对建设项目有关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盈利的审计和核算过程,审计和评价的结果关系着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和企业的效益,也关系着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竣工结算审计是对建筑工程固定资产评价的主要依据,占了整个工程审计的一大部分。竣工结算审计的审计人员与项目没有直接的行政关系或经济关系,他们代表着建设企业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价,应公正真实的向建设企业汇报审计的结果。对于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是依据法律法规等技术标准和管理准则而进行的具有很高权威性的一项经济活动。建筑工程的竣工审计要求施工企业在建筑工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准则和经济标准等,这就可以对建筑工程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由此看来,工程结算审计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来说是有非常重要经济价值和约束价值的。

2.竣工结算审计的目的

竣工结算是完成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同及经济关系的最后阶段, 是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它反映了建筑安装实物工程量的完成情况,编制竣工结算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作,它既要严格地执行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又要正确的反映建筑安装工程的经济利益。通过对工程结算审计的实践,施工单位的结算普遍存在高估冒算,不能做到实事求是,通常所做结算的工程量都大于实际工程量, 所以结算审计对单位节约建设资金, 提高投资效益有着重要意义, 作为审计监督部门必须进行结算审计。

3.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3.1明确竣工结算审计的前提条件

3.1.1竣工结算以工程量计量为基础!计量必须以质量合格为前提!工程结算审计结果是实施竣工工程结算的依据!所以!竣工结算审计必须建立在工程合格基础上,即只对合格产品进行价值认定。

3.1.2竣工验收是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最后一个程序,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设工作、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是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内容之一!因此,审计竣工结算必须建立在工程竣工验收且质量合格的基础上。

3.2收集竣工结算审计资料

竣工结算资料的完备性、有效性是开展审计工作的前提,是得出真实可信的审计报告的保证。建筑工程的竣工结算审计中一般需要如下审计资料:①工程预、结算书、甲供材料清单;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各种补充协议;③工程设计及竣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联系单、施工签证单、地勘报告;④招投标项目还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投标文件、招标答疑、询标纪要等相关资料;⑤工程项目批准建设、开竣工报告、竣工质量验收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有关文件;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等技术资料。

3.3准确计算工程量

工程量是工程结算的基础,它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工程结算的准确性。要做好这项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要确定计算的依据。根据有关规定,一般以施工图设计(或竣工图)加现场签证为依据,而且必须有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确认已按图施工的书面意见,对于那些既无图纸又无变更凭证的工程量,则不予认可;其次,必须深入现场认真勘测,并做好详细的记录,让甲、乙双方都签字认可,这是计算工程量的关键,然后,按照定额上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有关说明,按照顺序逐项进行计算核对,特别要重点审核容易混淆或容易出漏洞的项目。例如:在墙体工程量计算中,内墙是极易出问题的部分,在计算这种工程量时,内墙墙体高度应算至板底,而且要扣除门、窗、洞口(0.3m2以上)及梁、柱所占的体积,这样得出的结果才是准确的,但在实践中施工单位在计算这种工程量时常常是不减板厚、不扣减或少扣门、窗、洞口及梁、柱所占体积,其结果往往是大大超出实际工程量。作为审计人员就应对此严格把关,重点审核。

3.4核实材料用量和单价

一项工程中材料费用约占60%~70% ,由于占造价的比重较大,是影响成本的关键因素,是结算审计的重点监控内容。对于材料用量的审计,首先调整好工程量,在此基础上主要根据定额进行分析,对于钢材等可按竣工图等实际用量进行调整的,还应当有针对性的对照定额进行抽查,以确定调整的准确性。由于目前市场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如钢材、水泥、砼、砂石等,材料差价就必须重点关注,施工合同对材料价格调整是否有约定,没有约定如何调整。一般情况下合同施工期内材料价格风险应由业主、施工单位合理分担,通常材料价格涨幅10%内由施工单位承担。另外对于信息价上未的价格我们称为无价材料,对于这类材料价格审核人员就要做好市场询价工作,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3.5加强工程现场签证的审查

工程现场签证是由建设单位甲方代表、监理单位、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的以证实施工活动中实际发生且在施工合同以外的一种以书面形式记录的原始资料。工程结算审计时,发现工程现场签证存在的问题往往是签证不规范、签证内容不实、签证数量虚高、同一工作内容前后重复签证。针对这种情况,审计人员应采用认真踏勘现场搜集证据、请相关人员说明情况、刨根问底等方法核实具体工程量,工程现场签证的审查时应重点对隐蔽工程签证进行审查。

3.6审查取费标准的合理性

对取费标准审计时,应首先审查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或协议,了解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工程类别、承包方式、结算方式、工期状况、奖罚协议、相互责任等,并注意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其次,仔细研究费用定额及相关取费文件,明确各项费用的计取条件、使用范围、计算基数并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审查。再次重点审核费率,注意其法定性,遵循“干什么工程就执行什么定额,直接费定额和间接费定额配套使用”的原则,避免工程项目之间交叉取费、低费用项目套高费用定额。例如某单位室外供水管道应按安装定额计取费用,审计中发现施工单位工程结算套用市政定额并按市政定额取费,从而增加了此工程造价。最后对规模小特别是一些零星工程的取费审计也应引起高度重视,对这些工程建设单位往往重视不够,在合同或协议(有的只是口头协议)中对取费标准约定不明确,作为审计人员在审计时,要注意检验施工单位的取费等级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对不予取费或应扣除有关间接费或应降低取费的,从严把握。

3.7认真审查应扣除的费用

一是按标准损耗扣除施工用水用电费用,二是扣除由建设单位提供的临时设施费,三是扣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四是扣除其他不应计取的费用,如不可预见费用等,对此都要按规定予以扣回,特别是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往往不安水、电表,生活和施工用水、电都不交费,而且往往由建设单位提供住房、材料仓库等,审计时不应忽略。总之,审计时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实际情况调整。

4.结语

总之,把握好基本建设结算审计关,既要讲原则,按法律、法规办事,又要实事求是,做到既合法又合情理。审计后的数据与施工单位核实,经双方认定并签字后才能确定最终造价。

参考文献:

[1]经涛.如何进行建筑工程竣工决算审计[J].中州审计,2004,(11).

第3篇

关键字:结算审计资料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识码: A

工程结算审计有三个特点:一是政策性强。为了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管理,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国家对管理和使用建设资金制定了许多制度和规定。正确执行和运用这些法规是管好、用好建设资金的保证,更是审计人员进行竣工结算审计的重要依据。二是涉及面广。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既涉及资金使用、往来、中间结算的资金运动全过程,又涉及材料供应、图纸变更、国家政策调整、价格浮动等各环节的方方面面。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对上述环节的各方面做到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调查、审核和认定。三是技术性高。对工程竣工结算审计,要精通工程图纸识读、工程量计算、综合单价确定、规费税金计算、项目建设各环节的工程技术等专业知识,对这些知识的正确掌握和运用,会直接影响到竣工结算审计的质量。

工程结算审计涉及的资料多而细,专业性强,在审计前期,如果做好了资料接收与质量控制工作,后续审计工作就有了顺利开展的基础;如果前期接收的审计资料不全面、不真实,就会给审计工作带来诸多风险和困难。

如近期完成某大楼精装修工程结算审计,完成时间较紧。工作组进点接收资料时发现,甲方提供的两个标段资料均达不到审计要求:甲标段送来的图纸是白图,未盖竣工图章,经现场复核尺寸,部分细部尺寸与实际不符,且做法很复杂,缺少大样图,细部做法图;乙标段送来的不是竣工图,是之前的施工图,且未盖竣工图章。由于图纸版本较早,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许多重大变更,签证页不全,不能完全反应变更情况,图纸不能满足审计要求。

审计组立即与甲方协调,要求甲方责成施工单位提供与现场相符的竣工图。但最终结果,施工单位在短时间内未能配合提供合格的竣工图,而审计工作必须要开展,审计组采用了实地测量画现场草图,甲方、施工方、审计共同确认原始尺寸,结合录像资料计算工程量的做法。虽然审计结果能做到最大限度与现场实际符合,但存在诸多审计风险。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点:

一是没有正式竣工图审计的风险。按照《需提供的资料清单》要求,甲方必须提供正式的竣工图纸作为结算审计依据。经甲方、监理、施工方散发认可的最终竣工图纸,应与现场情况符合,方可作为合法有效的审计依据。由于图纸与现场多处不符,造成审计人员工作量增加,且画出的草图在法律上并不能作为结算审计的依据。

二是签证、变更资料不全的风险。甲方提供的签证,仅覆盖了部分变更,很多重要变更如墙面由壁纸变为石材、房间布局变化等都未能在签证中反应。这部分变更造成的结算价格变动时很大的,但缺少资料支持,为工程量计算和价格认定造成了隐患。

三是隐蔽工程没有资料记录的风险。如装修工程的特点是,一旦完工,仅凭外表很难辨别内部的详细做法,如一面墙是否铺设了龙骨,是轻钢龙骨还是木龙骨,凭“看、摸、敲、照”很难发觉。这就需要甲方或监理,在重大隐蔽工程发生时留下影像资料,为结算审计提供依据。

以上三点风险,都是资料提供不及时、不全面引起的,深入分析背后的原因有三方面:

一是审计虽然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补充资料的要求,但补画竣工图需要一定的时间,在交办任务必须按时完成的情况下,没有充足的时间等待竣工图出来再审,只得创造审计条件开展工作。

二是甲方未尽到资料初审的义务。审计方已书面明确提出要提供的资料的要求,甲方接到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有义务进行初审和复核,对不合格的竣工图、不完整的签证,应事先通知施工单位退回重报至合格为止。本次审计,甲方将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原封提供给审计,造成资料缺失、发现不合格的时间滞后,影响审计进度,也给审计带来了被动。

三是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提供竣工图。施工单位最晚应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就提供最终的竣工图纸,该工程已投入使用,竣工图却没有画好,可见施工单位的工作远远缺失,甲方也担负了没有竣工图就予以验收的风险,最终造成结算审计风险。

通过本次审计实践与总结,对今后的工程结算审计资料接收管理有以下对策:

一是优化审计流程,做到事前控制。提早介入结算审计。一旦确定审计计划,发审计通知书前就与甲方沟通,了解所需资料准备情况,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提醒甲方尽快补充,减少由于甲方初审不严格造成的资料质量风险。对结算审计资料提供要包含:工程竣工报告、竣工图及竣工验收单;工程施工合同或施工协议书;施工图预算或招标投标工程的合同标价;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记录资料;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现场施工变更记录;经建设单位签证认可的施工技术措施、技术核定单;预算外各种施工签证或施工记录;合同中规定的定额,材料预算价格,构件、成品价格;国家或地区新颁发的有关规定。审计时要审核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对遗留问题处理是否合规。

二是事中及时补充资料,查找第三方证据印证。对签证、变更等涉及造价的过程资料的缺失,责成甲方会同监理补齐;隐蔽工程没有影像资料的,查看监理日志,结合甲方书面确认,作为审计依据;有的单位工程签证草率,没有认真负责的态度。比如在土方工程审计中,就发生过土方挖、转运、回填草率签证的事例。工程签证仅写明 “情况属实”四字概括全过程,对于此种资料应属于不合格资料。必须与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沟通,补充项目真实情况。避免费用多算。有的工程监理日记和签证相互矛盾。如签证中钢筋型号与规格与当日监理日记中记录的钢筋替换规格不一致。经审计,我们通过材料送检报告上的数据,证明了签证信息的不实。还有故意在工程签证中弄虚作假的行为。如没有采用满堂脚手架,虚报工法,提高费用等。

对于接受到的资料,一定要把好质量控制关,这是对甲方、对审计负责的态度。目前,在很多建设项目中隐蔽工程缺少验收记录,到竣工结算时,施工企业才找相关人员后补记录,才列入结算。有的甚至没有发生也计入结算,这种事后补办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仅存在严重质量隐患,而且使造价提高,并存在腐败现象,因此,在审查隐蔽工程的价款时,要严格审查验收记录手续的合法性、完整性。验收记录上除了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人员签字外,还要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注明记录日期,防止事后补办或虚假记录的发生,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设计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图纸,设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重大的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同意,否则不应列入结算。在审查设计变更时,除了有完整的变更手续外,还要注意工程量的计算,对不符合变更手续要求的不能列入结算。

三是明确责任,依法追究责任。对施工单位上报的不真实竣工结算资料,要追究相关责任,必要时依法进行诉讼,使施工单位意识到审计的严肃性。审计应当对工程结算资料进行核对,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资料,应通知施工单位完善资料,补办相关手续,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涉及以下事项的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改变结算方式;改变结算工程类别;涉及标底漏项等重大变动;投标时采用不均衡报价,变更部分价格差异较大的;竣工图与施工现场不符;工程材料、设备价格与合同约定不符;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增加的费用;隐蔽工程结算以及其他事项。凡未按期提供资料,不符合审计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处可将工程结算资料退还送审单位,并办理退还交接手续。产生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

工程结算审计工作遇到的工程项目各不相同,情况千变万化,这就需要审计人员不断地学习,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在审计工作中真正体现出公开、公平、公正的审计原则,为委托单位把好投资关。

参考文献:

[1]杨晴.  加强现场签证管理 有效控制工程造价[J]. 山西建筑. 2011(12)

第4篇

[关键词]: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 控制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全部承包的工程,经有关部门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款结算。竣工结算是一种动态的计算,是按照工程实际发生的量与额来计算的。经审查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决算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工程结算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结算的编审过程中由于工程造价编审人员所处的地位、立场、目的不同及水平的差异,因而编审结果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亦属正常,但是相差太大,就有故意压低造价或高估冒算的可能。因此,确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建设工程结算方式,对促进建筑业和建筑企业深化改革和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如何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结算审核,作者根据自己多年来工作的经验,阐述了对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工作的认识和体会。

一、工程造价结算失真的原因分析

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中,常发现有工程预算造价多而失真的现象产生。究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几方面:

1.1极少数的结算编制人员业务水平不过关,以致计算失真。

1.2建设单位在发包合同及现场签证中用词不严谨而导致结算与实际有出入;施工单位顾虑结算卡得太紧而有意提高结算造价。送审结算是建设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审核的,中介机构的主观愿望是核减核增的额度来收取业务费,这自然形成施工单位加大水分多报的可能。

1.3现场签证方面。现场管理人员盲目签证,事后补签证,签证表述不清、准确度不够等现象。

1.4工程量计算方面。工程量的计算是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联系单和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来编制的,是结算编制的基础。工程量计算误差主要包括在定额中子目录再次计算、计算单位不一致而造成工程量的小数点错位和个人理解不同等。

1.5套用定额方面。对定额中的缺项套用子目或换算的理解有出入、忽略定额综合解释,补换算系数、高套定额。

1.6材料价格文献。主材的型号、材质在设计中不明确;除了规定的材料价格外,还有大部分采用的是市场价,这也影响了结算的造价。

1.7费用计算方面。不按合同要求套用定额,或合同用词不严而导致高套定额。如根据工程类别划分,三类工程高套用二类工程等。

二、控制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的有效措施

2.1工程结算审核的重点内容。

2.1.1审计结算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时效性和适用范围。

结算的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时效性和适用范围。

结算的编制依据主要有:国家、省、市有关单位的现行定额和文件及取费标准;施工图及设计说明;地质勘测报告及其它相关资料;建设施工合同、竣工图、招标文件、标底、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签证单等.

2.1.2审查结算文件的组成和具体项目。

检查工程量的计算是否符合计算规则、是否准确;检查分项工程的定额套价是否准确;检查定额缺项工程是否依据有关规定编制补充定额并报经上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认可;检查工程价格计价方式是否按”结算价=合同价+设计变更价+签证价”进行编制,其计价原则是否依据充分、资料明确、手续完善、价格合理;检查有关计价条款与招标文件是否违反“招标投标条例”;结算范围与合同承包是否一致;检查工程取费是否按施工合同约定及相关取费标准规定计取;检查工程工期质量如有特殊要求,其赶工措施费或优质奖励是否按合同约定计算(标底)或报审结算以及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一致,与现场签订的工程量核定单一致;检查人工、材料、机械和设备的购买价格是否符合市场实际,手续是否完备合法.

2.2工程结算审核的有效方法。

为实现工程预结算的快速审查,就要按照从粗到细、对比分析、查找误差、简化审查的原则,对编制的预结算采用对比、逐项筛选和利用统筹法原理迅速匡算等技巧、方法,使审查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实效.

2.2.1分组计算审查法。

分组计算审查法是把预结算中的项目划分为若干组,并把相连且有一定内在联系的项目编为一组,审查或计算同一组中某个分项工程量,利用工程量间具有相同或相似计算基础的关系,判断同组中其他几个分项工程量计算的准确程度的方法。

2.2.2全面审核法

这种方法实际上是审核人重新编制施工图预算.首先,根据施工图全面计算工程量.然后,将本人计算的工程量与审核对象的工程量一一进行对比.同时,根据定额或单位估价表逐项实审核对象的单价.

2.2.3重点审核法

这种方法类同于全面审核法,其与全面审核法之区别仅是审核范围不同而已.该方法有侧重地、有选择地根据施工图计算部分价值较高或占投资比例较大的分项工程量.

2.2.4分析对比审核法.

该方法是在总结分析预结算资料的基础上,找出同类工程造价及工料消耗的规律性,整理出用途不同、结构形式不同、地区不同的工程造价、工料消耗指标.然后,根据这些指标对审核对象进行分析对比,从中找出不符合投资规律的分部分项工程,针对这些子目进行重点审核,分析其差异较大的原因.

2.2.5“常见病”审核法

由于预算人员所处地位不同、立场不同,则观点、方法亦不同.在预算编制中,不同程度地出现某些“常见病”由于“常见病”的范畴具有普遍性,审核施工图预算时,可根据“常见病”线索,剔除其不合理部分,补充完善预算内容,准确计算工程量,合理取定定额单价,以达到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之目的.

2.2.6相关项目、相关数据审核法

施工图预算项目数十、数百、数据成千上万.这些项目、这些数据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只要我们认真总结、仔细分析,就可以摸索出它们的规律.我们可利用这些规律来审核施工预算,找出不符合规律的项目及数据,如漏项、重项、工程量数据错误等,然后,针对这些问题进行重点审核.

三、 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应注意的事项

3.1工程造价预结算审计工作必须紧扣建筑施工合同.

建筑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筑施工合同具有合同的一般属性,如平等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如建筑施工合同未涉及的问题,可以参照合同法一般原则进行处理.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应充分领悟建筑施工合同的制定原则及具体含义,遇到问题能准确进行判断,了解合同中的造价是如何确定的,包含哪些工作内容.如建设方在合同中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需要审计人员熟悉我国法律和相关法规,并根据法律法规来加以纠正.

3.2平时多搜集、整理好竣工资料、严把竣工结算审查关.

竣工结算的审核是控制投资的最后一个环节,不仅直接关系到建设方与施工方之间的利益关系,也关系到项目工程造价的实际结果.在这一阶段,要求有关审查人员必须认真、仔细,决不能出现放松心理.同时还要与工程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实践证明,通过对工程项目结算的审查,一般情况下,经审查的工程结算较编制的工程结算价款相差10%左右,有的高达20%,对控制投入节约资金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竣工资料包括: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各种签证、主材的合格证、单价等.竣工图是工程交付使用时的实样图.对于工程变化不大的,可在施工图上变更处分别标明,不用重新绘制;对于工程变化较大的,一定要重新绘制竣工图,并对结构件和门窗重新编号.设计变更通知必须是由原设计单位下达的,必须要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和设计单位的印章.各种签证资料、合同签证决定着工程的承包形式与承包资格、方式、工期及质量奖罚;现场签证即施工签证,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如实施工确认签证;主体工程中隐蔽工程签证;暂不计入但说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的项目工程量签证以及一些预算外的用工、用料或建设单位原因引起的返工费等。

3.3补充费用是否有依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新情况变化,会发生设计变更、签证使造价增减,对这一类费用如何审计呢?我们应该分开处理.

3.3.1签证变更部分:必须是具有设计资格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才是合法有效的,且变更原因造成未施工的费用要随之扣减.

3.3.2签证部分:首先,必须审查签证的合法性,应该依据合同的约定程序办理签证手续.其次,审查签证的合理性,审计人员应该充分利用专业知识进行判断;能明确该签证费用已含在合同造价中则不应计取,要杜绝巧立名目合同的情况发生.另外签证之间有时会发生工程量交叉的现象,工程造价预算审计人员应该根据资料认真审查.

3.3.3原合同或原施工图不明确的费用,确实属于签证而建设方又不肯签证的情况,审计人员应本着公正的原则充分运用组织协调能力将问题圆满解决.如果仍然不能解决,则可以依据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仲裁或判决.

3.3.4慎重对待新工艺、新材料取定单价,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相应的补充定额尚未出台,审计人员应慎重对待此类单价,必要时还应深入市场了解建筑材料的品种及价格.

3.4深入施工现场全面掌握工程实况,做到心中有数,才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5熟悉掌握专业知识,讲究职业道德.

预算人员不仅要全面熟悉定额计算、掌握上级下达的各种费用文件,还要全面了解工程预算定额的组成,以便进行定额的换算和增补.此外,预算员还要掌握一定的施工规范与建筑构造方面的知识.竣工结算的阶段,是一项集技术与经济为一体的工作.同时也是多部门相互配合作出成果性文件,最终完成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配合关系和经济责任.

四、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结算审核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知识性很强的工作.工程造价预结算审计人员应该熟练掌握专业的审计知识,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公正的审计原则认真进行审计,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来处理设计过程中的复杂问题.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若不能严格把关的话将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要求审计人员审核要认真、细致、不少算、不高估冒算.不存侥幸心理,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自身信誉.在以上基础上保持“量”与“价”的准确合理,做好工程结算去虚存实,保证工程结算审计的准确性,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第5篇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能够改善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对事业单位的管理风险起到预防的作用,从不同程度上让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保证了事业单位的价值,同时也促进了事业单位合同管理问题的目标实现。根据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具体情况,可以从审计管理和增值型内部审计两个方面对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工作加以探讨。由于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基本研究才刚刚开始,因而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相关理论指导和实践经验还比较欠缺,这就导致了事业单位的合同种类的选择上需要进一步加强,而且也要及时的对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加以解决,以此来促进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完成。

二、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出现的问题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台帐和登记情况也都要就拿下有效的控制。然而,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论述如下:

(一)相关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相应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并不完善。而且很多内部控制的审计制度没有详细的内容。主要表现在财务管理制度、设备物资管理制度和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审计三个方面。首先,财务管理制度只是单纯的介绍了相关的执行资料,却并没有健全审查制度,包括计划、资金、收入等等都不够健全。其次,设备物资管理制度的审计是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重要环节,但是目前这一环节进行的并不健全,而且分工也不够明确。最后,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审计上,由于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存在很多不恰当的情况,这就导致劳动人事制度的审计工作对事业单位员工的工作热情没有好处,甚至会产生没有负责人的情况。

(二)财务项目结算大部分无结算依据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财务项目结算工作都没有按照严格的规定进行合同条款的签署,而且经常使用的结算方式都是通用条款,导致事业单位的造价提高。而且经常会产生这种结算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这是导致财务项目结算产生的重要原因。再加上没有依据的结算导致合同违约,甚至对结算款不能及时偿还等情况,都是导致财务项目结算的重要原因。

(三)合同变更程序执行不到位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合同变更,会产生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合同条款的约定并不按照规定的条款原则进行确定,同伙私也没有履行合同规定中的各个条款,产生违反原有规定的质量问题,或者是变更前已经签署了最终确认合同等情况,都是导致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问题的重要原因。

三、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对策

(一)优化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存在很多不够完善之处,因而需要进行及时的优化和修订。《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虽然对合同管理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要求,然而却存在内容分散,条款单一等等情况,对合同管理制度造成一定的影响。因而,要想让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顺利进行,必须对合同的变更、落实等进一步优化,体现出各部门负责的执行制度,以此促进审计工作的自觉性。

(二)加强财务结算管理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有关财务结算管理的相关工作必须要进一步加强。要对合同中设计的单价合同,进行及时的清算,对工作量不同的合同也要加强财务结算。尤其是要由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财务结算工作,要保证事业单位有具体的部门对财务结算管理进行备案,以此来促进财务结算金额能够得到及时确认,避免了合同管理的毫无根据。要保证人员的收入稳定,加大调节力度,避免存在合同风险等问题,以此促进合同的正常运行。加强财务结算管理同时可以让事业单位的结算条款更加的清晰,促进结算条款的正确性,让合同项目与事业单位的预算相一致,保持了结算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同时也能避免其他单位从中获得不合法的经济利益。

(三)明确法律对合同变更的规定

针对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产生的合同变更问题,要通过相关法律来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具有不够完善的合同变更或者解除的依据、条件及需要的相关手续问题。这就需要事业单位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机械能落实,以此来增强负责人的责任心。可以通过具体的规范文本对合同加以规定,而且要严格依据合同变革的具体规定进行。同时,在合同变更过程中,要保证每一个程序都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进行,要在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情况下,才能加以变更。而且对事业单位的公章也要加强管理,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对合同变更加以规定,以此避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问题的产生。

四、结束语

第6篇

关键词:工程结算审计特点应用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是指在工程竣工并由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对照原设计施工图,将有增减变化的内容,按照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方法和规定,对原施工图预算进行相应的调整,进而确定工程实际造价并作为最终结算的经济文件。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是以工程竣工资料为依据,对承包方编制的工程结算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全面的审查。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定额换算不合理,新技术、新结构和新材料的不断涌现,导致定额缺项,致使定额应用不合理。另外由于工程造价构成项目多,且变动频繁,使计算程序复杂,计算基础不一等等均容易造成错误。因此,如何掌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重点及如何全面提高结算审核质量值得我们深思。

一、工程结算审计的特点

1、政策性强

为了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管理,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国家对管理和使用建设资金制定了许多制度和规定。正确执行和运用这些法规是管好、用好建设资金的保证,更是审计人员进行竣工结算审计的重要依据。

2、涉及面广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既涉及资金使用、往来、中间结算的资金运动全过程,又涉及材料供应、图纸变更、国家政策调整、价格浮动等各环节的方方面面。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对上述环节的各方面做到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调查、审核和认定。

3、技术性高

对工程竣工结算审计,要精通工程图纸识读、工程量计算、综合单价确定、规费税金计算、项目建设各环节的工程技术等专业知识,对这些知识的正确掌握和运用,会直接影响到竣工结算审计的质量。

二、当前工程结算审计现状分析

1、目前工程结算审计主要依据的是定额, 而定额编制落后于建筑业的发展现行定额编制是依据社会平均成本的原则, 反映的是某一时期内消耗在单位工程上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水平, 定额规定的成本价与企业成本价二者之间必然存在着差异。但目前, 定额的作用仍然是作为一种国家定价性质的文件执行的, 如果政府或有关行业提供的定额有偏差, 会对本地区、本行业的经济健康发展不利。同时,由于定额编制落后于建筑业的发展, 不能完全适应结算工作的需要, 从而造成审计单位与被审计单位经常出现争执, 有时甚至是讨价还价, 影响了结算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拖延了结算的时间, 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工程款拖欠的现象。

2、工程间接费和利润的取费问题。目前, 工程结算过程中间接费和利润取费按差别费率原则, 按企业类别和工程类别取费, 以直接费为基础, 按照规定的费率计取, 其实质是按直接费的大小并根据工程类别和企业类别来分摊其他费用。按照这一标准, 同一工程在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费率, 人为造成差额, 这一规定也导致了现行定额与WTO的基本原则(非歧视,公平贸易等)相违背。

3、市场经济带来的价格多元化, 为准确计算工程造价带来诸多困难。由于工程结算审计多是事后审计, 工程建设期间大部分材料的价格在不同时段、不同品牌之间往往差距较大, 这就使得在计算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时遇到了困难。

4、工程结算审计人员的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工程结算审计工作较好的部门和单位, 审计人员可以参与项目的全过程, 但大多数现有的结算审计人员的主要任务是计算工程量, 然后套用现有定额, 但对定额的理解往往因人而异, 计算结果也往往因人而异, 其准确性就可想而知了。

三、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中的应用措施

1、加大审计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审计人员的水平。审计人员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审计工作质量。要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可以通过岗前的教育和在职培训。高校在审计人才培养方面承担着繁重的任务,需要各级政府加大对高校的支持力度,使高校能够为社会上培养所需的人才,满足企业和社会的需要。

2、重点审查工程量。工程量是工程造价的基础,工程量计算正确与否,直接影响整个工程项目的投资,一定要核实清楚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根据施工图纸、实际验收的工程量、工程量计算规则及预算定额说明等,对已计算出来的工程量计算表进行审查,增加的工程量必须要有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同时要减去工程变更减少的工程量。如发现重算、漏算、和错算的工程量,应予以更正。如原地面高程、放坡系数、放坡起点的确定值是否合理,砌体的计算应审查是否扣除了门窗洞口、空圈、嵌人砌体的构件等所占的体积,混凝土工程的计算应划分好梁、板、柱等构件的界限,避免重算,道路工程量计算应审查不规则交叉口的面积计算等等。

3、审查甲供材料的计取是否真实。一般情况下,工程中材料价格占总工程造价的70%左右,对工程造价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应把材料的审查作为一个重点。审查甲供材料,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审查材料数量是否与定额含量、甲方代表签证量、实际领料票量一致。实际的材料用量应该是三者中取最小值。

(2)施工费包干项目中甲供材料是否重复计费。审查施工单位投标报价书中施工费是否已经含了一部分甲供材料费,如果含了应予以扣除。

(3)审查材料是否找差。无论是正差还是负差,都要对每一种材料进行找差。

(4)根据实际结算金额调整甲供材料税金,多扣少补。

4、加强工程现场签证的审查。现场签证往往是甲乙双方争议最多也是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如乙方提出,而甲方未签;甲方签经手人姓名,而未签处理意见;甲方签字认可,而经查与实际不符等。工程现场签证是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现场代表共同签署的以证实施工活动中实际发生且在施工合同以外的一种以书面形式记录的原始资料。工程结算审计时,发现工程现场签证存在的问题往往是签证不规范、签证内容不实、签证数量虚高、同一工作内容前后重复签证。针对这种情况,审计人员应遵循三个原则:首先是客观性原则,不仅要审查有无甲乙双方的签字与意见,而且要审查签字、意见的真实性。其次是整体性原则。应把签证事项放入整个工程的大环境中加以考虑,避免工程量的重复计算。第三是全面性原则。不仅要审查签证事项发生的真实性,而且要审查签证事项发生数量的真实性。

5、做好工程量清单计价或定额套用的审计。项目单价是工程审计重点,结算项目单价的取定:对于招投标项目,投标书有的项目单价按投标价计算,投标书没有的项目单价按合同约定方式计算单价,一般情况下投标书没有的项目单价计算按现行定额计算,下面主要对按定额重新组价的价格计算作详细说明。

(1)审查结算中所列工程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是否与所套用的定额相符,是否存在错套现象。实际工作中,由于部分编制人员缺乏现场施工经验,或对定额套用说明理解模糊,或为了自身经济利益,在套用定额时,常常出现高套,如将基础梁按单梁子目套算、垫层混凝土按面层混凝土子目套算等。所以要重点核实价高或量大对应的定额单价及定额子目容易混淆的单价,着重应对主要材料、主要机械、人工等价格进行审核,核查套用定额有无就高不就低或多套定额的问题。

(2)审核对应该换算的材料是否按规定进行换算及换算方法是否合理、正确。特别是砌筑、混凝土标号的换算,抹灰砂浆的标号和配合比,如设计要求除柱用C30外,其余用C25,施工亦如此,但结算书中,施工单位可能将梁、板、柱均以C30计算套定额。

(3)审核自编的单价,由于此类单价无定额依据,审核难度较大,施工单位往往也钻了这个空子,报价偏高。笔者建议平时要注意市场新动向,多收集这方面的资料,经常深入了解新工艺的具体工作过程,参改定额子目的某一工艺数据来测定新工艺所需数据。

(4)审核时还要注意由于定额缺项或定额适用条件不符而发生高估冒算或弄虚作假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黄伟. 如何搞好工程结算的审计[J]. 审计与理财, 2011,(05) .

[2] 刘万海. 工程结算审计工作要点控制分析[J]. 价值工程, 2011,(09) .

[3] 董民杰.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J]. 现代经济信息, 2010,(11) .

[4] 金晓光. 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问题及对策[J]. 现代商业, 2010,(07) .

[5] 彭红涛,邱忠毅,姚新宇,程娉,朱敏. 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跟踪审计运行模式研究[J]. 施工技术, 2011,(04) .

第7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工程量;审计;清单计价;分析

当施工单位完成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工程时,施工单位需要经建设单位以及相关部门进行合格验收,当验收手续完成之后,需要根据施工中的设计、签证、预算、材料结算等多份资料根据相关规定与建设企业单位进行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竣工结算审计不但是工程造价确定的重要依据,还能直观反映出建筑工程的投资效益。虽然结算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阻碍着竣工审计工作的科学高效实施,因此必须针对竣工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科学有效的解决办法,使竣工结算工作可以更加高效进行,使其更加准确合理地确定建筑工程的实际造价,并有效地实现建筑项目的目标管理。

一、工程概况

1.审计的基本内容

2013年5月5日至14日对越南华瑞三期厂房及室外附属工程进行了审计,本次审计的厂房工程位于海阳开发区越南华瑞新厂区二期工程旁边,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钢架结构,无吊顶,屋面采用保温棉隔热,配套设施有:洗手间、道路及上下水、吃饭间及过路雨棚。

本工程原投标报价四家,分别为:升龙红河公司14,655,475,000越盾、河中公司8,272,369,000越盾、雄鹰公司6,895,922,000越盾、同心公司13,407,914,000越盾,最终由升龙红河建筑公司接标,让利后合同价格为11,033,00,000越盾

合同规定结算方式:厂房、洗手间、吃饭间及过路雨棚工程为总价包干;上下水及道路工程为按实结算。合同外增加项目有:电气工程及消防报警系统,老厂房维修项目。

2.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

1)厂房地基增加沙回填约1000立方,决算价格159,066,000越盾。因厂房现场实际沙回填厚度约35cm,施工方所报预算中沙回填厚度约15cm,按合同规定厂房为包干价,最终双方协商按差额工作量的40%补偿施工方。

2)决算价格争议。本次按实结算项目价格,施工方是按人工、机械费费率按中标价,材料价按原预算价,不参与比例下浮,审计过程我们按工程总价让价比例核减,即:当时预算报价除最终让价后合同价的比例78.6%进行核减,施工方不同意,我方也不让步,连续谈判僵持了7天,最终施工方无奈只得认可。

3.对于本次审计工作的思考

1)审计过程中发现,招投标过程中的资料除合同外都为电子版,无书面资料存档。审计建议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洽商纪要等相关文件应按书面资料存档,并投标文件有施工方法人及单位公章,工程价格最终确定会议洽商纪要有甲乙双方参与人员签字。

2)工程签证内容不完善,审计建议签证项目除增加项需签证外,施工过程中取消项也应有相应的签证。

二、关于竣工结算审计工作的建议

1.工程量的精准审核

建筑工程竣的工结算审计中有很多审计流程,而这其中的审点即为工程量的审计工作。工程量审计的准确性将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审计整体工作的准确性。根据竣工审计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来看,由于工程量大等原因,经常出现工程量估算失准的情况,直接导致了审计的准确性存在问题,因此审计人员必须根据此种现象,严格控制工程量的审查质量。首先要根据工程图纸、施工现场情况以及各工作流程的定额工作量为审查依据。并核查施工是否满足图纸要求,对计算尺寸以及图示尺寸进行精确核对,看起是否相符,以防止计算误差。并且对专业分包与总承包进行仔细区分,避免计算叠加,防止产生重复计算,要对计算中的多算、重算、错算以及冒算等行为加以控制。除此之外,相关审计人员为了提高审计工作的工作质量,应当进行现场实地勘察,并且做好记录,并把竣工图中的数据和现场情况进行比较,以此确保竣工结算符合实际,提高审计的准确性与可靠性。

2.准确套用定额

定额的高套、错套以及重套等情况时施工单位在竣工结算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审计工作人员,必须对定额编制依据、内涵进行良好掌握,并熟悉竣工图和实际工程情况以及内容,严格保证定额套用的准确性。对于直接将定额单价进行套用的情况,要在结算审计时注意结算中的工程项目、规格以及计算单位都是否和套用定额配套,检验是否存在错套、审核基价高或者定额子目是否混淆等情况,以确保工程竣工造价审核工作的准确性。对于需要换算的定额单价进行审计时,还要弄清楚是否允许换算内容是要指定额中的部分还是全部,进行换算时是否满足相关规定与工程实际。需要进行定额补充的审核工作,要检查编制的方法以及依据有无错误,材料、人工以及机械使用费用是否合理,而缺项定额需要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进行协商或者对其它类似项目的定额进行参考。

3.准确计算材料差价

工程建设中费用的调整会直接影响最终工程造价,因此在工程竣工审计时,如果没有将材料做好处理,那么将有可能导致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发生审计矛盾,在材料审核的过程中,首先要看工程中各个材料的规格型号是否满足设计要求,需求量是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的设计分配。此外还要看材料的价格是否符合业主规定的限价范围和当地的市场价格。对于包括装饰类的特殊材料需要看其价格是否符合甲乙双发合同中的材料相关内容以及是否与采购发票保持一致。

4.对工程取费进行合理审查

工程中的取费费率是由建筑工程的类别以及施工单位取费资质来决定的,审查人员要根据工程的类别划分准则和施工内容来核定该建筑项目的工程类别,并且施工单位要提供取费资质证书材料和审核施工单位的取费等级,由此确定施工单位的取费率。并且要对所执行的取费表进行审核,看是否符合工程性质,以及费率核算的正确性,对于费率下降或者工程总价下浮的建筑工程中,应当对建筑工程造价的相关合同条款内容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此外审核各子项目费用时的技术基数也十分重要,审核人员要根据实际的不同情况,进行区别对待。

5.加强设计变更等情况的审核工作

工程竣工审核结算中往往会忽视设计变更时带来的价款变动。此外工程最终的现场签证也是审核工作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审核相关人员不仅要对施工设计中的内容进行现场勘查核对,还要将计划变更对实际施工造成的影响考虑在内,如果在施工中存在设计变更,需要施工单位提供变更通知以及明确的图示等详尽的资料说明,必须要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签字盖章。最终的现场签证环节必须确保手续的合理、健全等合法性,以确保其具有法律效应。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要想做好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工作,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配以实事求是的求真务实精神,要让审计工作在准确精细的同时具有法律依据。审计相关人员还要必须具有主动的服务意识,以及承担责任义务的职业素质,要确保建筑工程造价的真实客观性,充分发挥自身在造价控制管理中的督导作用。在审计之后还要再与施工单位进行核对,经过双方认定之后签字并最后确定工程总价款。综上所述,竣工审计工作必须要以确保审计工作的真实可靠性为前提,并尽量降低审计工作的成本,更具工作实效地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工作。

参考文献:

[1]郝文涛,刘志遥,陈大庆.浅谈跟踪审计在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中的作用[J]工程与建设,2010, 20 (4).

[2]林善义,马辉,姜海潮.如何进行建筑工程竣工决算审计[J].中州审计,2012, (11).

[3]陈菊萍,李丽芬.工程结算审计中应注意的问题[J].工程与建设,2011,21(07).

第8篇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越来越多,项目结算审计工作量也相应增加。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有许多方法,其中工程结算审计是确定工程造价的一个重要环节,如何做好工程结算审计,在工作中我们积累了一些经验,具体来说就是严把工程结算审计“四个关口”力求审计结果真实可靠。由于涉及到社会稳定和建设单位的经济利益,竣工结算审计工作任务重、责任大、要求高,有的项目结算往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时间才能完成。合理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工程管理程序,促进项目建设实现预期目标,进一步提升投资项目审计质量和水平,是做好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关键。

一是控制工程量关,因为工程量是计算费用的开始,也是审查的核心。实施审计时,我们以工程竣工图及施工现场为依据,严格按照各专业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逐项进行核对,检查有无多算,重算,冒算和错算现象。对认为不符合客观实际或图纸标识不清、存有疑议的地方进行实地测量、现场取证,重新计算工程量。如,某市政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结算审计,施工单位原报结算资料中显示排水管沟回填土方工程量为9108m3,审计后发现施工方在计算工程量时未按照清单计价规则执行,填土标高未扣除路面结构层,审计后核减了工程量1898m3。

二是严把定额套用和取费关。定额单价确定了定额子项工程的单位价值,是合理耗用人力、物力的关键指标。我们着重对比主要材料、主要机械、工艺及工作深度,尽量做到切合实际,套用方法正确。重点审查定额套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看是否有高套、错套、乱套定额;对无定额可套用的情况下借用近似定额的,审查其是否适当、合理。建筑产品计取的费用较多。情况各不相同。进行审计时首先熟悉施工合同及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工程类别、承包方式等情况,其次熟悉建设项目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最后仔细研究费用定额及相关取费文件。明确费用的计取条件、适用范围、计算基数并结合实际进行审查以计取正确的费用。如,某市政工程结算审计项目,开工日期为2011年1月18日,竣工日期为2012年4月28日,送审的竣工结算全部按80号文件进行调整,多取费用约为19万元,根据规定,2011年6月1日起完成的工程量按湖北省文件《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鄂建文[2011]80号)执行,审计人员认真核对了施工期间的相关资料,将2011年6月1日后施工的工程量进行划分后执行80号文件,审减工程造价。

三是严把现场签证关。现场签证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因此我们切实抓好签证资料的审查和识别工作,对签证上增加的内容与实际施工的内容进行认真核实,以便准确地核定工程量。对于图纸以外的现场签证,严格审核签证的时间、地点、事由、几何尺寸或原始数量,必要时通过现场勘验进行确认,对于一些重大的现场变化,还应及时拍照或录像。强化过程跟踪审计,实行现场复测和逻辑性分析,从专业的角度审查签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避免出现随意增大签证工作量、伪造资料、巧立名目、人为虚增签证费用的现象。如,在某一市政工程道路改造项目结算审计中,审计人员发现其破除混凝土路面的签证存在可疑之处,审计资料中提供的签证记载路面厚度为22CM,而审计人员跟踪审计的日记中记录的路面厚度则只有18CM。于是审计人员将跟踪审计时的现场照片资料等证据比对,使施工方不得不承认存在有虚假签证的问题。仅此该项工程就审减14万余元。

四是严把材料价格审核关。工程造价中材料费占总造价的60 %以上,因此对工程材料价格的确认十分重要。在审计中应当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核定,通过比照招投标文件、造价部门的材料价格信息以及审查材料采购合同协议、施工企业购买材料的付款凭证等办法,来确定施工单位提报的工程材料价格是否合理,是否与施工期间的市场价格相符,对单价差别大的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招投标文件上有的项目依据招投标内容确定价格,招投标文件上没有的项目根据同期市场指导价格、同期类似工程的招投标价格或者市场调查价格来确定材料价格。确认价格时还应严格审核合同条款的具体约定。如,某单位的办公楼安装工程结算审计中,审计人员对原报结算资料中主材料的报价进行检查时,对照市主管部分的工程造价的信息价,发现其报价高出数倍。审计人员通过认真研究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竣工图纸,开展市场询价,核减该项工程主材料报价118万元。施工单位在事实面前不得不予以认可。

第9篇

【关键词】结算;审计;控制措施;处理程序

一、建设项目结算审计阶段的影响因素分析

在建设项目竣工结算阶段,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结算资料的合理性、完整性,直接影响着结算金额的大小,是竣工结算审计基础性资料。根据相关的工程经验总结,对于建设项目结算审计阶段的具体影响因素分析如下: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资料(含竣工结算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差;竣工结算编制和审查活动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强制性规范的要求相冲突;工程竣工结算文件五花八门,未完全按规范要求采用统一的格式;竣工资料签字和审批程序不严格;审查和评审竣工结算过程中的处理程序不规范等,导致审计过程资料往复、争议不绝;审计时间拖延;审计程序混乱;审计结论缺乏科学性。

二、编制及报送竣工结算资料的控制措施

结合笔者多年的工程实践经验,对于竣工结算资料的编制及报送,应在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专业工程施工已完工的情况下,按程序经五大主体单位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后,施工单位必须于规定的时间内,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的约定,编制完整的竣工资料(含竣工结算书),分册装订后送监理单位。以下是施工单位在编制竣工结算资料过程中应重点控制的相关措施:

(一)施工单位应高度重视编制的竣工资料(含竣工结算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编制的竣工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尤其是涉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隐蔽资料、竣工图等相关资料。若不符合实际施工情况,或与《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相关条款、招投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不一致时,编制单位应及时修改,审查单位发现后,应将资料返回编制单位,并要求据实修改补充后重新报送。对漏报或需要完善的资料,由审查单位(监理,下同)或评审单位(造价咨询,下同)发书面函件及需补充资料清单。由造价评审单位发出的函件,要求补送或完善资料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共同签字盖章确认,提交业主单位审查后批转造价评审单位办理。

(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资料应详细包括整个建设活动的所有资料。例如:招投标文件、合同、招标时的施工图纸(含CAD图纸)、竣工图(含CAD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纪要、隐蔽资料、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工程量计算书等。

(三)竣工结算的编制,应当遵循发承包双方在建设活动中“责、权、利”对等的原则施工单位应按《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的约定,完整、真实、准确地反映和调整影响工程价款变化的各项内容,注重所有结算资料的确认、签字、审核、审批手续齐全完备。

(四)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应按规范要求采用统一的格式主要由工程结算汇总表、单项工程结算汇总表、单位工程结算汇总表和分部分项(措施、新增项目、其他、零星)工程结算表及结算编制说明等组成。工程竣工结算编制说明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单位工程为对象进行编制,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范围、编制依据、编制方法、有关材料、设备价格和费用的说明、其他有关问题的详细说明等。

(五)提交工程结算文件时,施工单位应当同时提供与工程竣工结算相关的附件主要包括所依据的发承包合同调价条款、设计变更、签证、工程洽商记录、材料及设备定价单、调价后的单价分析表等与工程竣工结算相关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竣工结算审查和评审过程的相关控制措施建议

(一)制定科学的审查和评审处理程序为了做好建设项目结算设计,在完成上述举措的基础上,结算审计需要从程序上进一步完善。根据参与各方的职责和建设程序,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查和评审可按如下程序处理(竣工结算评审工作流程图1)。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进行全面审查(主要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查),将审查意见送施工单位复核,经签字、盖章确认后,再报业主单位审查。业主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以及监理单位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查确认后,送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评审。造价咨询单位按“竣工结算评审工作流程图”(图1)进行全面评审后,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同时出具征求意见稿,再根据各单位的回复意见据实进行调整后,通过会签,确认《评审认定表》,出具评审报告。若涉及国家资金项目需国家审计署审批的由业主单位将评审报告上报国家审计署审批。

(二)明确审查和评审中的处理原则

当建设项目由多个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构成的,在编制和审查、评审竣工结算时,按单项工程分别编制和评审,最后汇总。监理单位在审查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时,所遇到的问题,要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相关条款、相关文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与施工单位沟通、协调,尽量达成共识,并报业主单位审批。若不能达成共识,应形成书面意见,上报业主单位。

造价咨询单位在审核中遇到的问题,同样应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结合现场情况,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尽量达成共识,形成的初步意见报业主单位审批后执行;若不能达成共识,向业主单位请示,召开业主、造价咨询、监理、施工单位四方协调会,形成会议纪要,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若四方协调会未达成共识,由造价咨询单位和业主单位牵头,书面请示省造价总站,以其解释或批复作为审核的依据,并按咨询结果出具评审报告。若对省造价总站解释结果不满意,同时拒不签认评审报告的单位,可按《施工合同》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讼。

(三)找准审查和评审的重点

造价咨询单位对竣工结算文件和相关资料审查和评审的重点,首先从审查内容上应重点放在如下几个方面:施工合同范围以外调整的工程价款;分部分项、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工程量及单价;发包人单独分包工程项目的界面划分和总包人的配合费用;工程变更、索赔、奖励及违约费用;规费、税金、政策性调整以及材料差价计算;实际施工工期与合同工期发生差异的原因和责任,以及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其它涉及工程造价的相关内容等。其次,在审查和评审方法上,必须对所有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进行全面审查和评审,严禁采用抽样审查、重点审查、分析对比审查和经验审查的方法,避免发生审查疏漏现象。只有对竣工结算文件和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审查完后,才能对竣工结算进行实质性的审查和评审,审查过程中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重点对建设项目工程量、综合单价、规费、税费的审核。对工程结算内多计、重列的项目应予以扣减,对少计、漏列的项目应予以调增。

四、结语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是项目建设过程中非常关键的原始记帐凭证,工程结算的准确程度直接影响着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要搞好建设项目审计工作,除了编制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约定完整、真实、准确地编制反映和调整影响工程价款变化的各项内容,审查单位严格按程序对结算审计进行审查外,编制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和业主单位还应明确各自在审查过程中的各项职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技术标准。作为编制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履行职责,确保所编制的竣工结算结果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误差范围内。作为整个审查过程的核心――造价咨询单位人员,除了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外,还应该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在对整个建设项目竣工结算的全面评审工作中,严把评审工作质量关,重视对审查项目的评审实施三级复核制,确保建设项目结算的评审结果真实、合法、准确,确保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工作优质、高效、有序、圆满的完成。

参考文献:

[1]李连花.工程结算审核分析[J].知识经济,2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