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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1.经营方式创新驱动,即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协调发展多元化商业。将分散的村落集中到一起,村民在聚集居住过程中,应加强引导村民土地流转的宣传力度,推进农业用地规模化,发展设施农业。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教育学习程度,引导络活农村村民逐步成为现代化的新农民,继续推进农业相关产业发展,完善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不断调整我国农业产业增长方式,逐渐剔除小而分散的农业生产,推进多元化生产方式,集约农业、商业、工业、旅游业多元化发展的经营模式。
2.人际交往创新驱动,村庄合并、共同居住的生活模式打破了旧的村与村、组与组和家族、宗族的传统居住格局,消除了邻里矛盾、家族矛盾,形成了“广入住、大融合,谋发展、促和谐”的新的人际关系。与此同时,在经济组织管理层面政府需要转换管理方式,以现代经济市场的运行原理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居民可形成具体民间服务组织,在进行居民协作过程中形成利益团体可自觉维护组织的利益,逐渐变换为现性的人际关系。
二、基于城乡一体化中国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发展的新挑战
通过近三十年的农村经济组织改革进程,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战略的推动下我国农村经济组织飞速发展。农村经济组织的建立明显改善了农民的生活质量,优化农村的产业结构,健全了农业增长方式,加大了农业的资金投入,更好地推进我国农村城镇化的进程,不过在推进过程中也显露出一些问题。
1.农村经济组织的发展与农业生产方式紧密相关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不断发展,现行的土地制度逐渐表现出其固有的传统农业性质和计划经济的痕迹,在一定程度上阻扰了我国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和新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很多问题尤为突兀: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不断加大对农业资金和政策的投入,我国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地经营方式和农业生产方式也不断发生变化。如果农地经营仍是分散经营,居民点也必然与之相适应;如果农地实现规模经营,或者已经实现产业转型,随着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诸多问题也显现出来。
2.农村经济组织的发展与农村内部环境紧密相关
我国各个省份、直辖市的农村合作组织各式各样,杂乱无章。大部分合作社按照传统模式发展而来,社会体制的局限性给合作社的体制规范带来局限性,致使我国农村合作组织缺乏统一管理,甚至没有规范、章程、宗旨模糊、职责不清。大部分农村合作组织是以农户之间的协作劳动和资金合作为基础的自发性管理模式,这种合作方式决定了我国农村合作组织思想基础较弱,合作研究与教育相对滞后难以满足农民对合作理论的要求。
3.农村经济组织发展与农村外部环境紧密相关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组织的稳定发展离不开农业知识、管理知识和相关法律的支持。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等各类生产要素市场的发育受到来自各种政策的制约因素。制约我国农业生产要素的自由组合,一定程度上阻碍我国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健康成长。合作组织主动求助各级政府的帮助,依托于各种部门甚至直接由政府组织建立,依此来保证合作组织的稳定发展。
4.农村经济组织发展与农村集体土地制度紧密相连
农村土地种类很多,农村土地问题主要表现在其使用过程中,比如说使用权、所有权问题等。农村大部分用地是集体所有,根据相关法规制度规定所有权归集体所有,相对平均地分配到村民手中,但现阶段规模农业产业发展强劲势头下,平均分配到村民手中的农业用地统一管理利用的职能被很大程度上抑制了,随着农业产业的不断完善农民在承包农业用地时的积极性有所降低。其原因可归纳为两点:第一,希望进行大规模利用农业用地进行规模生产经营时,农户很大程度上不能顺利地获得土地。第二,希望进行非农业种植的部分农户出于对自己用地的保守态度不能自主地进行土地流转。这种比较典型的矛盾长期存在,这样就加剧了农村集体用地转化的阻力。
三、基于城乡一体化推进中国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建设的对策思考
1.不断培育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社会组织及管理体制
农村社会组织的迅速创新发展是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创新管理的重要标志,农村组织的功能是否得到有效的发挥直接导致社会的内生力量能否得到有效发挥,也直接影响着社会组织是否能进行有效的管理创新,更是城乡社会焦点矛盾的有效解决方式。所以,农村经济组织的社会组织在管理创新和加强管理的过程中,不仅是完善经济组织管理机制,而是多元化的社会组织建立势在必行,其方法为:第一,民间机构的参与和社会群众组织的有效推广,培育学习型、服务型的民间组织,对进入民间组织的标准要放松,建立行业协会成立听证制度,破除传统的管理模式,探索民间组织管理“以民管民”新格局。第二,大力加强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的创新力度,政府部门要推出相关政策,加大扶持农村社会组织的发展,完善监管机制,规范农村社会组织发展。
2.不断加大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的力度
一、目前现状
改革开放迄今,我国农村组织体系的实质性进展并不十分理想。计划经济体制沿袭下来的合作经济组织和自上而下延伸至农村的群团组织,其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难以满足农村发展的需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协会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总体上发展滞后,其主要原因是:思想偏见的制约。有人认为,农民缺乏合作传统,因而对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持不屑一顾或消极无为的态度。
也有人担心,我国农民那么多,农村又面临着紧迫的发展压力,农民一旦组织起来可能会削弱基层政府的职能和权威,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因而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持防范戒备心理。体制惯性的挤压。我国“三农”管理体制是多头管理、部门分割,现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分别挂靠在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水利、林业、粮食等10多个系统,各自为政,各行其是,难以实现跨地域、跨系统、跨所有制发展。法律支持的滞后。除了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目前我国对其他类型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尚无法律规定。农村合作组织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影响了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
政府干预的不当。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绝大多数是在政府直接或间接推动下组建的,与政府及相关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行政力量前过多介入,扭曲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一些由地方政府出面组织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其实际控制权仍掌握在政府部门手中。有些专业协会的农民只是名义上的会员,实际上却与协会无关。许多用行政手段“捏合”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运转十分困难。
二、重要举措
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改革过去管得太宽、统得太死的社会管理体制和组织控制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各种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创造性。转变观念。应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尊重农民群众的探索和选择,切实转变“全能政府”、“大包大揽”的观念,该管的一定管好,不该管的坚决放开;坚持用市场的、民主的、法制的办法引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活动;摒弃放任自流的消极思想,在因势利导中推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简政放权。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转变基层政府职能。那些不属于政府的职能应逐步交给中介组织、社会团体、民间服务组织,政府将工作重点放在政策引导、法规监督、提供服务、营造环境上。深化供销社、信用社等合作组织的改革,使其真正成为农民自愿参加、自主管理、自我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推动农村群团组织职能转型,使其深入农村、服务农民,同时积极发展各类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改革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双重管理”体制,实行合作经济组织管理部门登记管理,加强思想政治引导。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简化登记管理程序,鼓励发展各类合作经济、合作金融、社会公益、社区服务等民间组织。推进村民自治,纠正村委会“行政化”倾向,充分发挥它们在农村社会事务中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作用。
[关键词]农村经济 存在问题 可持续发展
随着农村人口的快速增长,农村经济必须也要不断地发展,才能够保证农村经济较城市经济而言不落下。中国的区域和人口重点在农村,因此,农村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笔者就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问题进行浅析,并且提几点建议。
一、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及原因
1.计划经济体制沿袭下来的合作经济组织和自上而下延伸至农村的群团组织,其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难以满足农村发展的需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协会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总体上发展滞后,原因是思想偏见的制约。有人认为,农民缺乏合作意识,因而对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持不屑一顾或消极无为的态度;也有人担心,我国农民那么多,农民一旦组织起来可能会削弱基层政府的职能和权威,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因而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持防范戒备心理。
2.体制惯性的挤压
我国“三农”管理体制是多头管理、部门分割,现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分别挂靠在农业等10多个部门,各自为政,各行其是,难以实现跨地域、跨系统、跨所有制发展。
3.法律支持的滞后
除了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目前,我国对其他类型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尚无法律规定,农村合作组织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影响了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
4.政府干预或服务不当
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绝大多数是在政府直接或间接推动下组建的,与政府及相关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行政力量过多介入,扭曲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一些由地方政府出面组织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其实际控制权仍掌握在政府部门手中。有些专业协会的农民只是名义上的会员,实际上却与协会无关。许多用行政手段“捏合”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运转十分困难。
二、如何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改革过去管得太宽、统得太死的社会管理体制和组织控制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各种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创造性。
1.实行多予农村扶持补贴政策
(1)统筹实行财政鼓励和资金支持政策。除国家和省有特殊支持政策外,省对农村财政支付补助额保持稳定不变,不因县域增收节支而减少转移支付额。建立财政鼓励机制,提高工业、商业税收返还比例。
(2)统筹对县域经济的人才支持。县域可与国内各大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经济技术协作关系,通过产学研、技工贸结合,提供技术、项目和人才服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增强县域新技术推广应用和开发能力。县域还可以仿效西部开发政策采取相关措施,动员和鼓励大专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创业。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经常到县、乡服务,帮助县域提高科技、教育、医疗和文化水平。
2.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转变基层政府职能
那些不属于政府的职能应逐步交给中介组织、社会团体、民间服务组织,政府应将工作重点放在政策引导、法规监督、提供服务、营造环境上,积极推动农村群团组织职能转型,使其深入农村、服务农民,同时积极发展各类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改革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双重管理”体制,实行合作经济组织管理部门登记管理,加强思想政治引导。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简化登记管理程序,鼓励发展各类合作经济、合作金融、社会公益、社区服务等民间组织。推进村民自治,充分发挥它们在农村社会事务中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作用。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规政策,加快相关立法步伐
对束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有关限制性政策规定进行清理。坚持边培育、边规范,先实行备案管理,待运作规范、具备登记条件后,再逐步将它们纳入统一管理。近几年,沈丘县围绕兴农富民目标,积极调整产业结构,着力培育主导产业,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但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不断深入,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日益显露,已阻碍了农村经济向更深层次发展。为改变这种状况,县委、县政府把培育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作为推进结构调整的重要切入点,加快培育和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截止去年,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到72个,其中龙头企业带动型7个,行业协会带动型3个,专业市场带动型3个。经纪人队伍不断壮大,如龙头企业依托型,金源种业的“公司+基地+农户”模式的合作组织。经纪人销售合作型,即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农产品产加销服务的经济合作组织,如山药销售协会等。
4.坚持城乡发展的思路
(1)统筹放活城乡民营经济。民营经济是县域经济的主体。要进一步放宽进入领域,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产业和行业外,全部向民营经济开放。支持民营企业采取收购、兼并、控股、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使民营经济能够充分带动城乡劳动力、资金和资源等生产要素的合理组合。
(2)统筹扩大城乡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拓宽招商渠道,提高招商成功率,扩大对外经贸合作,搞好项目谋划,搞好园区建设,搞好全程服务。不仅扩大城市的对外开发,同时要高度重视农村的对外开放,大力开放县域的特色农产品,有条件的要由相关政府组织,对其产品进行精深加工,采用就近原则,扩大对日本、俄罗斯、韩国和朝鲜等国的对外开放。
参考文献:
[1]李玉凤 王广金:我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探讨[J].农业环境与发展,2010,(01)
吴珺 何民捷:努力实现城乡经济共同繁荣、城乡居民共同富裕[N].人民日报,2008,(11)
[关键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研究
[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5-0110-02
1、国内发展概述
20世纪80年代一些地区出现了农民协会等经济组织,国内学者们才开始关注这一问题,并逐步开始深入探讨。彭军(1999)、牛若峰(2000)、黄祖辉(2008)李觐(2009)从农业、农民及政府三大视角论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必然性与合理性,其基本结论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适应农业基本生产特点,维护农民利益的必然产物。胡振华(2009)分别从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三个层面论述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必要性、合理性。牛若峰、程同顺(2003)等将其划分为社区合作组织和专业合作组织,罗必良(2001年)提出市场主导型、企业主导型和政府主导型。张晓山(2005)根据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功能,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分为生产型、采购型、销售型、加工型、(技术)服务型综合型等六种基本类型。孙小燕(2012)根据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创办者的身份,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分为能人牵头型、龙头企业带动型、衣服部门兴办型、政府发起型等类型。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对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主要集中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必要性、类型等方面,大多数都是一个宏观层面的研究,对区域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研究也集中在沿海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研究不足,芷江县尚属欠发达地区,本文以此为例,意在丰富欠发达地区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研究。
2、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作用
2.1增强了社会化眼务功能
成立合作经济组织的目的在于实现统一生产经营,提高组织化程度,解决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弊端。由于合作经济组织坚持“内联外销”原则,形成市场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的链条,有效地解决了单个种植农民与产品市场的对接问题,提高了商品率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对农户实行统一价格,按质论价,根据客商车辆,为每户衣户统一安排每次的销售量,并由客商直接与衣户结算。这样,既能保证客商的货源需求,又能使农户产品有稳定的价格和销售渠道,而且在价格上略高出市场零售价。
2.2推进了产业结构调整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一头连接市场,一头连着农户。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和产业发展状况,通过专业合作组织发挥自身优势,把一家一户组织起来,以市场为导向,变被动调整为主动调整,变分散生产为规模生产。规模化生产促使农业产业集群的产生,有农业产业延伸出农产品加工、流通产业,打破以前的产业格局,推进了产业结构调整。
2.3促进了农业科技进步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利用自身的规模和资金优势,进行农业技术的引进和改良,以期提高农业生产、加工效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把推广科学技术作为发展生产的重要手段,建立常年培训机制,组织科技培训,培养了一批科技能人,使不少农民学科学、用科学掌握了一定科学生产技能。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的科学技术素质,也促进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创新。
2.4推动了土地经营权流转
随着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农业的经济效益大大提高,农民的收入也随之增加。合作经济组织需要大规模的土地,这也使得农村实行土地流转经营成为可能。企业可利用衣户流转的土地进行大规模承包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使农村间置的土地充分发挥了经济效益,同时也使有地无劳力耕种的衣户增加了收入。
3、芷江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问题
3.1芷江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
(1)、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已初具规模
芷江县在上世纪80年代末就开始出现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到2012年为止,芷江侗族自治县已登记注册备案的专业合作社95个,其中种植业45个,养殖业23个,林业11个,药业7个,专业服务型5个,加工型3个,综合型(产加销一条龙)1个,基地面积12.97万亩,办公场地860m2,专职管理人员405人,已建帐的23户,其中开户13户。
(2)、促进农民增收
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获得上级各部门累计投入资金508.7万元,自投资金4498.5万元,专业合作社成员3864人,带动农户29671户,技术指导培训63期,人员6434人,农户增收每户平均2000元,盈利分红5家共计分红42.3万元,年总收入26327.3万元,纯利9214.6万元。截止2012年在注册登记的95家专业合作社中运行较好,有发展前景,能带动农户增收的有25家。农民依靠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一方面得到土地流转的收入,另一方面,获得农产品的消费者剩余。
(3)、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目前,我县已形成了粮油、水果、蔬菜、畜禽、烤烟五大支柱产业格局,优质农产品基地面积达到43.6万亩,其中优质粮油基地26万亩、优质水果基地10万亩、优质蔬菜基地5万亩、优质淡水鱼养殖基地2.6万亩。2009年,全县完成农业总产值17.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528元。
3.2芷江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农户对合作经济组织实际定义不甚了解
.户由于受自身教育程度的限制,对合作经济组织的定义以及运作不甚了解。一些牵头农户或其他形式的经营组织,为享受政府政策倾斜,跟风登记合作社,实际上并没有以合作社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和经营只想以合作社的名义个人获利,坐等上级部门的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有的专业合作社既无经营场地和办公场地,从未开展经营,每年套取上面资金数万元。
(2)、组织化程度不高
现有的合作组织中,大多数系营销为主,而且销售的绝大多为原始的初级农产品,没有真正把产、供、销、加、储、运人部组织起来,合作组织还只停留在简单的叠加以增大规模,没有真正呈现有机结合质的提升。组织内部的分工欠缺,尤共缺乏龙头企业的带动,合作组织共同体与衣户生产的联系欠紧密,难以真正做到生产销售上的统筹安排和协调,没统一标准的技术规程,生产技术难以统一规范,造成产品质量难以一致。
(3)、对农户的带动力弱
目前,从总体而言,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全县农村经济的辐射作用很低,带动农户能力不强。专业协会组织32个,中介组织52个,有成员20085人,辐射农户近12万余人,对全县农户的带动率不到30%,难以适应目前带动农民增收创业的需要。
(4)、缺乏法律支持
尽管农业法明确要求合作组织要“依法成立、依法登记”,但是依什么法很不明确。我国目前还没有—部“合作经济组织法”,造成农民合作组织工作中的三难,登记难、贷款难、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难,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我且的许多合作组织均未按照政策、法律、法规进行登记,以致在对外的业务往来难以理直气牡以合作组织开展工作。个别合作组织还系乡(镇)政府组织牵头,这与服务型政府的职能有悖。更重要的是造成成员对政府的依赖,办好了万事大吉,若出现问题则不得了,怨天尤人怪政府。
(5)、运作不规范
由于没有可借鉴的经验,合作社发展存在不少隐患,特别是内部产权设置不清晰,带来诸如经营决策不民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这些隐患不加以解决,将有可能导致合作社走偏方向,一些合作组织没有章程和相关制度,有的即使有也形同虚设,不能按照章程行事,没有相应的制度约束,没有必要的经费开支,以致内部易出现矛盾纠纷,工作运行困难。
4、发展芷江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措施
4.1部门牵头,共同发展
涉衣服务部门(县直单位及其基层站所)的根本任务就是为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的,同时又具有技术力量强,信息灵,网络广的优势。在所辖区域内本行业牵头组织、支持合作组织,既可以发展产业,同时这些部门也可以通过合作组织得到自己应得的经济利益,发展壮大本部门。
4.2因地制宜,多种形式
农民专业合经济组织在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组建形式上,可以农民自办,或者由国家经济技术部门、事业单位牵头办,也可以是农民与其它涉农企业、公司联办。在服务内容上,可以是单项的,也可以是多项的,只要能解决农民的实际困难,能帮助农民办实事,都应大胆地尝试和发展。在发展模式上,可以是合作社办企业,也可以企业办合作社,或者是采了“公司+专业合作+农户”等多种模式。
4.3宣传推介,正确引导
紧紧围绕各县(区)特色资源的开发和优势产业的培养,制定鼓励扶持发展的政策,提业发展的规划,强化组织引导,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明确发展方向,搞好发展定位,确定其生产经营的主导产品和服务范围。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必须坚持“自愿、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各级政府要摆正位置。既不能由政府来领办创办,不能对合作组织施以行政干预,也不能对合作组织的发展漠不关心,听之任之。各级政府应该采取积极引导的办法,加速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对办得好的专业合作组织进行总结,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召开专门的会议进和地表彰奖励,以典型示范推动其发展,总结推广先进合作组织的做法和经验,带动更多的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4.4优化环境,培育扶持
建立小额信贷扶持制度、会员资金融通制度和财政补助支持制度,认真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别是起步价的资金短缺问题。帮助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完善的投资融资机制,对外吸纳资本金,对内开展资金合作,充分利用民间闲散资金,挖掘各种社会资源潜力,不断增强经济实力。对扶持资金的支持,应重点优先考虑有规模、有场地,按专业合作社要求运行,能真正带动当地农民致富的项目上,在资金分配时应有目的的了解专业合作社的运行状况,对不合格的没有按专业合作社运行的,应不予以资金支持,对以获得资金支持的专业合作社,主管部门应了解资金的使用和运作情况,确保资金用于发展专业合作社。民政、工商等部门要简化登记手续;税务部门尽可能给予税收减、免、缓;涉农部门在引进新技术,提供新信息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4.5总结经验,加强引导
这不仅是一个方法问题,更是当前的工作任务。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一条基本经验,就是凡是群众创造的就有生命力,例如联产承包、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小城镇建设等就是如此。同样,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必须认真总结工作中经验和教训,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相反,事先设计再好的想法,如生硬地照搬照套,也会走弯路。当前,我们一个最重要的任务要尊重实践,从实际出发,把群众的实践经验总结起来,进行归类,分成不同地方、不同条件的不同模式,让群众去选择,让群众自觉地接受这个事物,让群众自主管理好这个组织。也就是我们通过总结,将若干模式推荐给群众,老百姓觉得解决这个问题用这个方法比较好,他就会对号入座。总结经验让群众自己去选择,并不是不加强引导和规范,在发展中引导,先发展后规范。要吸了过去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一哄而起、一哄而散的教训,理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部运行机制,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机制。同时要本着“立足服务办实体,办好实体促服务”的原则,开展合作社企业经营。
参考文献
[1]彭军.办好农民专业协会,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J].调研世界,1999.4:11-13
一、新型农村“三位一体”合作经济发展现状分析
“三位一体”将原来处于分散状态的各种涉农组织整合起来,打破延续多年的农业部分分割和城乡分割的现状,对涉农组织和部门实现资源整合,由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农业技术问题,由供销联合社解决农业市场问题,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解决农业资金问题。但长期以来,资金短缺一直都是制约合作经济中发展的最大难题,农村金融发展作为合作经济的核心,是促进农村经济和“三位一体”发展的根本推动力。然而“三位一体”合作经济正处于新型合作组织发展的初级阶段,金融机构合作机制不够完善造成了合作经济平台在发展过程中缺乏资金支持,“三位一体”缺乏根基,难以实施。金融机构支持农资匮乏,而原来的农村信用社逐渐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进一步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并谋求上市,其商业化趋势已不可逆转,其他金融组织更是谋求于较快收益的城市商业,与农业、农民的经济发展渐行渐远。
二、金融发展对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的影响
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金融发展会提高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的供给,“三位一体”作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要发展业务,服务农民会员各种需求,扩大组织自身积累和提高盈利能力,都需要与金融组织在涉农信贷、规范金融业务、合理规划金融机构形成良好的相互促进。其主要影响如下:一是农村金融的发展会促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资金投资合理化,“三位一体”合作平台虽然掌握了大量的资源,但是没有选择有利投资和消费空间,在农村金融结构发展下,会降低不确定风险因素和投资交易成本,会大大提高农村建设资本的配置效率。二是金融发展满足“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组织的融资需求,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需求离不开资金推动。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的建立可以有效解决农户季节性资金需求,以弥补季节性资金短缺与应对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并在风险发生时,农户与专业合作社可以依靠金融信贷来维持生活和再生产,保证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在“三位一体”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建设中,金融机构的发展会使政府角色实现从建设者到扶持者身份的转变,为了更好地为农民提供金融支持,农村金融的完善会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以新型合作组织作为担保桥梁,降低政府行政成本,确保外部资金流入,扩大农户和农民企业的信贷广度,解决成员经济匮乏,扩大合作经济规模。
三、完善构建“三位一体”合作经济中金融体系的建议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用;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6-0015-1
1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特点
1.1 自愿联合,民主管理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成员都是在自愿联合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实现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在管理上,内部组织结构日趋完善,规章制度逐步健全,规范民主。在利益分配上,注重搞好利益分配和盈余返还,增强合作社凝聚力。在经营上,通过提前、产中、产后服务,开展技术创新,降低生产成本,扎实经营,打造品牌,大大提升了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1.2 组织成员主体多元化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组成主体呈多元化特征,参与成分有农户个体、有集体组织、有大型企业、有政府部门等。具体可分如下四类:一为龙头企业带动型。主要由龙头企业牵头发起,创建的“企业+协会+基地+农户”为合作模式的合作组织。二为部门牵头领办型。主要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创建的“部门+协会+基地+农户”为合作模式的专业合作组织。三为能人大户带动型。主要是通过政府出面牵线搭桥,农业大户参加,农民中的能人牵头而创建的“能人大户+协会+基地+农户”为合作模式的合作组织。四为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型。即由村组等传统集体组织牵头创办的合作组织。如由天门市黄潭镇万场村委会牵头组织创办的万场瓜果专业合作社。
1.3 经营范围广泛、专业突出
从各地反映情况看,当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经营范围十分广泛,无论是传统产业还是新型产业,只要农村有的行业几乎都有合作经济组织。同时,各合作经济组织专业突出,经营相对单一。
2 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作用
2.1 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
各种专业合作组织借助利益机制,将行业内的成员“串联”起来,通过劳动、技术、资金、资产等生产要素的联合,以及产加销各环节的有机连接,把农民的小生产组合成社会化大生产,优化了各种生产要素的配置组合,使一般农户都能够有条件从事专业生产,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和农民专业化水平的提高。
2.2 优化了农村经济结构,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生产者,市场供求信息很容易传导到生产者手上。各地在合作社的统一引导下,有效调整了农业生产结构。
2.3 有利于提高农产品品质,打造农产品品牌
市场竞争就是质量的竞争,品牌的竞争。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很重视农产品质量,注重品牌的创建和新技术、新品种的开发引进及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推广。
2.4 有利于发挥集体的作用,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能够依托产业调整、建立基地、挂靠龙头、开发市场等手段,较好地解决基层组织“统”不了、政府部门“包”不了、单家独户“办”不了的各种难题,成为政府部门的“助手”和农民致富的“帮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成员融为共同体,当成员在生产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时,主动找专业合作组织帮忙解决;当组织成员遇到困难时,专业合作组织会积极为其排忧解难。
3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问题
各级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支持力度不大,财政倾斜的力度不够,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的制约;农民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认识不够,许多农民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缺乏了解,多数采取的等待观望,不积极参与的态度;部分规模小的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民的联系不够紧密,真正的利益联结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合作水平低,市场占有率低,没有真正起到组织农户进市场、避风险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化程度低、规模小,实力不强,自我积累和服务于民的能力还较差,辐射面较窄。
4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议及措施
4.1 充分认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性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从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高度,重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达到要素投入的集约化、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生产手段的科技化和产业经营的一体化,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以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求。
4.2 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扶持
一是县、乡政府每年要拨发一定的资金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扶持。二是金融部门要积极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给予信贷方面的支持,用于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三是制定相应的税费优惠政策,让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过程中能够享受到国家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以及其他涉农经济活动中的税收优惠政策。
4.3 加强培训宣传,让农民从思想上提高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认识
关键词: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民
1.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概述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当前农村有组织发展经济和进行建设的重要组织形式,是调动农户积极性,实现有效组织和高效率生产,完成农民增产增收的重要结构形式,为了更好地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价值与作用,必须展开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全面研究。
1.1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的现状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范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经在广大农村普遍推行,根据不完全统计,大多数农户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认知程度还处于关心和想要了解的阶段,但是,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经济效益与社会价值在短时间尚未全面展现出来,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广大农户中的认知上还存在不足,很多农户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都抱有观望的态度,必须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各方面效益与收益,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得到农户的广泛认可,形成农户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组建、发展、壮大的全面支持。
1.2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价值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为农户提供广泛而准确的生产信息和技术服务,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自组织作用将分散的农户结合起来,形成农业专业经济生产的规模优势,共同抵御存在的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动的风险,从而走出一条集团化快速发展的道路,
1.3农户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认知
不同专业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具有不同的功能,农户对各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认知也不尽相同,农户想要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结构和模式的改变来提升自身的经营与生产水平,改善当前农户信息、技术和管理缺乏的问题。
2.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农村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接受程度不高
相当数量的农户缺乏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必要了解,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没有一个正确的认知,害怕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范围内自身的特点受到影响,降低了自身的收益和效率,这样的心态具有普遍性,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普及上的困难,出现了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门槛心理”,难于跨越关键的步骤。
2.2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速度缓慢
农户讲求实际的经济利益,如果没有切实的收入增加会降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吸引力,同时,如果没有农户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也将落入低质量和低速度的怪圈,而且还会影响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外部农户加入组织的积极性,形成一个恶性的循环,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价值和作用难于发挥。
2.3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模难于增大
规模效益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生存关键,当前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数量在不断增多,而在规模和影响力上却存在严重的不足,不但不能实现对农户需要的满足,而且不能起到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一步发展的促进作用,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历程的艰辛和发展速度的缓慢。
2.4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服务功能不足
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和运行过程中过多地重视专业性,而失去了对农户服务这一核心理念的贯彻,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能够为农户提供生产全过程的技术指导,也不能够为农户提供全方位的高层次服务,不能满足农户的普遍性与差异性需要,进而丧失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农户的吸引力,影响到农户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性。
3.提高农户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措施与方法
当前应该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工作当作推动农村工作的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要将发展看作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动力,最大限度地动员和组织真正有需求的农户的自主参与提高农民自身发展能力。
3.1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吸引力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发挥规模、技术和集群化的优势,科学设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途径,这也是增强农户关注度,扩大农村市场的主要方法。现阶段,合作社把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户联合起来,发展规模生产和专业化经营,促进了农户收入的提高,发展前景广阔。但是,随着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人数的增多,农业劳动力素质有所下降,加上农户的生产经营规模小,经营体制分散,这都制约了农业规模效益和生产效率的提高,制约了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
3.2大力培育新型农民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主动出击,通过愿意带领农民闯市场的专业人才吸引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来,通过教育培训帮助农民增长农业科技、开阔思路、建立市场观念和竞争意识,形成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扎实基础。
参考文献: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控制制度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了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控制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
一、引言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通过资本联合、劳动联合、农产品加工及销售联合等方式,将单个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成为市场经济中的平等竞争主体,融入到市场经济当中,从而实现分散经营的农户与市场连接起来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它有助于农户对市场经济的适应和竞争,实现农业生产与市场需求的对接,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强科技服务,增加农民收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对壮大我国县域经济,解决“三农”问题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首先应加强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但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内部控制制度在现实运行中却不容乐观。
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控制制度现存问题分析
1.管理者思想陈旧保守
长期以来,由于受计划经济和传统管理思想、方法、手段的影响,我国部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对会计工作不够重视,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不到位,合作组织负责人行政干预会计工作,内部会计监督流于形式。大多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经营管理者对内部控制的理论学习不够,知识掌握不多,认识上还存在差距。另外,不少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重视不足,即使制订了一些相关制度,但基本上为会计管理或财务管理的部门性制度,甚至和业务脱离,和具体实施差距较大。
2.外部监督措施缺位
内部控制重在执行,有的组织虽然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得较为完善,但由于外部监督环境不到位,内部控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以至于很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出现会计造假行为。如有的合作组织内部各职能部门都开设银行账户和私设小金库,资金管理严重失控;有的合作组织甚至发生负责人卷巨额公款外逃的现象。失去了外部监督的权利成了滋生腐败的温床,行政机关、金融系统等等,几乎年年都有蛀虫发生,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国家、人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3.内部审计弱化
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及前提,是影响控制制度正常运作的环境因素,也是内部控制的宏观因素。目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普遍存在着缺乏有效的财务监督和经济监督机制,财务管理十分混乱。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缺乏制约,收支上又有随意性,支出不合理的超预算等问题层出不穷,,弄虚作假等违纪现象难以查处。在审计机构的设置上,大部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只设立审计部,并且审计部多数是由董事会、监事会或者主管财务副总经理领导,而且多数审计人员都是领导的“好帮手”。
4.组织规模过小
调查发现,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绝大多数规模小,不到10人的占相当大的比例,经济实力不强,服务功能较弱,有的仅起到单一的生产合作作用,难以实现“产供销、农工贸、产学研”一体化的目的,也谈不上按照国际、国家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组织生产,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达不到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要求,带动力也不强。
因此,对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而言,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势在必行。
三、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控制制度的对策
1.提高合作经济组织领导者的管理水平
经营管理者在建立一个有效的控制环境中起着关键作用,直接影响到组织的行为和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内部控制的成败,取决于组织员工的控制意识和行为,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领导者的内部控制意识和行为是关键。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领导者内部控制的随意性往往会限制内部控制作用的发挥,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到整个组织的发展。管理者有积极的态度和高水平的管理理念,无疑可以极大的有利于控制环境的优化。
2.授权批准控制
授权批准是指合作组织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必须经过授权批准以便进行控制,授权批准按其形式可分为一般授权和特殊授权。不论采用哪一种授权批准方式,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必须建立授权批准体系,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3.强化内部审计作用
审计部,设置应高于其他部门,以加强其独立性和权威性,这种组织形式有利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同时,其职能也应从查错防弊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经营上,建立全程监控防线,在财会部门常规性核算基础上,对各岗位、各项业务进行日常性和周期性的检查,通过内部稽核、离任审计、落实举报纪律检查、专项审计等手段,争取找到一条适合组织发展的内部审计方法。此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配备内审人员时,不但要配备懂得会计、审计专业知识的人员,而且还要配备掌握企业管理、公共关系以及工程技术专业知识的人员,从而优化内审人员结构。
4.加强组织规模建设
要改变组织规模过小的状况,首先,政府应当根据各地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方向,用产业政策引导、鼓励、支持农民创办各种不同类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二是采取灵活的方式解决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融通问题;尤其是金融部门应扩大对农业、农村的服务范围;三是财政、工商、税务、计划、国土、交通、技术监督等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制定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具体措施,出台扶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为农民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兴办、经营、发展排忧解难,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培育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
总之,不管采用何种内部控制方法,不管如何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治理结构,都应确立管理层在内部控制系统中的核心地位。从我国《农村合作机构内控指引》的规定看,建立健全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控制制度对于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减少工作差错,加强工作人员责任心,维护财经纪律、经营秩序,防止或抑制营私舞弊行为发生以及事后审计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一、基本现状
1.打破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形成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我区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大体上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92年起,按照“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政策扶持”的原则,推行个人账户积累式养老保险制度。对于这种储蓄型的参保制度,公共财政没有任何投入,农民享受的标准极低,有的农民缴费10年后,领取养老保险仅为每月4元钱,根本无法达到养老保障的最低生活要求,也实现不了老有所养的目标。这一阶段,农村传统的养老模式未能得到根本改变,符合现代要求的农村养老体系及良性机制没有真正形成,农村老年人绝大多数还停留在家庭养老阶段。第二阶段,从2004年开始,全面实施劳动年龄段内的失地农民“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截止2005年6月,我区参保人数已达23019人,参保率89%,其中2003年“前征地人员”参保22434人,参保率达到98.9%。已有862人每月领取不低于450元的养老金,基本上达到了老有所养的要求。
2.实行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其他医疗保障形式为补充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农村合作医疗早在20世纪70年代曾已全面铺开,但从80年代开始,由于种种原因纷纷解体。我区从2004年开始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政府、集体、个人多方筹资。截止2005年6月,我区新型农村医疗参保人数共计110978人,参保率达88.4%,筹集资金1020.04万元,使全区农民能够基本享受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保险制度。
3.建立面向困难群众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我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1997年开始实施以来,通过出台政策,适时提高保障标准,覆盖面有所扩大,保障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到2005年6月,全区对380户、897名困难群众实行了低保,解除了他们的生活之忧。
二、存在的问题
1.农村社保制度明显滞后于城市。农村社会保险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但我国的社会保险政策一直是以城镇职工为基础逐步扩延和展开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虽然也能以集体经济组织的形式参加社会保险,但参保政策以及参保缴费基数都是以城镇职工为依据,并没有从农民的经济状况、生活标准和农村的特点来考虑。以2004年为例,全省城镇职工平均收入为18689元,而我区农民年人均收入只有8099元,农民的年人均收入只有城镇职工的43.33%,如此大的收入差距,使农民难以按照城镇职工的标准参加社会保险。
2.参保意识不强。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民养老一直是以土地为基础,以家庭为核心,靠子女赡养作为自身保障。多数农民年复一年地耕作土地,忙于生计,无暇顾及社会保障问题。社会保障的意识也比较淡薄,既不了解社会保障的含义,也不想贸然参加,认为将钱握在自己手里远比按月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障费用来得踏实。再加上部分农民收入较低,交不起参保费用。这是造成农民参保人数少的重要原因。
3.经济收入低,部分农民社会保障难以落实。从我区情况看,城市周边经济状况较好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解决得比较好。而大多数离城市较远的农民,由于就业机会少,收入较低,再加上政府投入社保基金的财力有限,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也无力补助,农民自身又交不起参保费用,社会保障工作难度较大。
4.社会保障管理多头分散。当前,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是城乡分割、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条块之间既无统一的管理机构,也无统一的管理办法。农村职工的社会保障统筹和农村养老归劳动部门管理,医疗保障归卫生部门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和优抚救济归民政部门管理。此外,人武部、计生委、残联等其他一些部门也都制定了社会保障办法和规定,对义务兵、独生子女和残疾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都各自有一套管理办法。
三、工作思路
根据西湖区的实际,借鉴城市社会保障工作的经验,我区农村社会保障应以农民自我保障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支持,统一制度,统一管理。在承认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保障水平、制度安排上有所差距的前提下,建立两者的可转换机制,逐步使城乡社会保障走向一体化。具体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完善政策,建立适合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一是把农村养老保险纳入“十一五”规划,构建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框架,制订相应的政策法规,明确农村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有法可依。二是妥善处理原有的以储蓄积累为主要方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个人缴费为主、国家给予政策扶持和财政资助的筹资模式。三是逐年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比例,减轻农民负担,逐渐缩小城乡差别,最终实现城乡统筹。
2.明确职责,确立国家和集体经济组织的社会保障责任。在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国家有着不可推卸的职责。这是因为农村社会保障具有非盈利性、普遍性和强制性的特点。综观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从其诞生之日起,都是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是一种政府行为。并且从当前来看,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条件也日趋成熟,政府应及时承担起相应的职责。
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股份制改造后,农民既是村(社区)股份制经济组织的股东,又是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有责任使每位村民享受社会保障。为确保责任的落实,村(社区)集体在股份制改造中,应划出一定的股份或股份收益作为社会保障的专项基金,用于村民的社会保障。集体经济组织要按一定的比例承担村民参保所需的费用,并通过一定的程序确定下来,逐步形成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按比例承担农民参保费用的模式。
3.大力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对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具有突出的意义。为此,要根据农村的特点,建立起完善的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机制。政府应采取积极措施,对吸纳农村劳动力的企业实行政策倾斜;参照再就业扶持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的农村劳动力也可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形成城乡劳动力平等就业的制度。同时,重视农民职业技能的培训,将农民需求为主菜单式的培训改为企业需求为主菜单式的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把培训作为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突破口。
4.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对于缓解和改善农村看病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现参现报型”的“互助会”,这种形式必然导致医疗保障低、费用统筹难。因此,必须从政策和制度入手,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向城镇医疗保险制度过渡,将“现参现报型”向投保型转换,使其进一步完善。通过参照城镇医疗保险的组织形式,将投保与享受分开,门诊与住院分开,劳动年龄段与退休分开,政府再在财力上给予一定的支持,逐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医疗保障金。
5.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充分发挥安全网的作用。一是稳步扩大制度的覆盖面。目前,部分农民对这一制度还不够了解,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思想认识和工作还没有完全到位,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了解低保政策,让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高对低保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性;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掌握情况,足额落实资金,合理掌握进入标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到应保尽保,补助金及时足额发放;要建立适时提高标准的机制,把低保户的社会救助标准与本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挂钩,按年度进行调整,把更多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充分发挥“最后一张安全网”的作用。
6.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加大社会保障投入,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标志,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公共财政的重要内容。近几年,各级财政都逐步加大了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但力度还不够大。要下决心大力调整支出结构,切实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
7.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立法工作。社会保障的性质在于政府强制性和非盈利性,体现了社会成员在政府保障下的平等权利,目的是使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所以,不管农民是否有要求,从科学管理的角度出发,必须加快社会保障的立法工作,依法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确保基金使用安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