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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与服务

时间:2023-06-16 16: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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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与服务

第1篇

为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服务,规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管理,2010年年底,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研究出台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以下简称“110号文”)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80号),对业界普遍关心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以及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过程中所涉及的资产税务处理问题、权属转移过程中的收入确认等问题,都做出了具体而合理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与界定外部门对此类涉税项目的前置管理、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等问题,为征纳双方提供更加明晰的指引,切实将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堵塞税收漏洞,共同推动做好合同能源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在110号文规定基础上,有必要对落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过程中涉及的具体管理问题加以明确。因此,2013年12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3年第77号;以下简称“77号公告”)。77号公告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77号公告前,已按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仍按原规定继续执行;尚未享受的,按77号公告规定执行。

进一步明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依据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原则,该类项目应具备查账征收条件,实行核定征收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对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期短于定期减免税优惠期的处理问题,按照孰低原则,规定对效益分享期短于6年的,可以按合同约定的实际效益分享期享受上述定期减免税优惠。

110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第2项规定“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按照应税收入与税前扣除匹配的原则,避免这部分资产因税法规定折旧或摊销年限大于合同约定管理年限而未折旧期满或摊销结束,77号公告规定部分资产的折旧或摊销年限,应与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保持一致。即,有关投资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应按税法规定作资本化或费用化处理。形成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应按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周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对于在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内发生的期间费用,77号公告规定了合理分摊的具体办法。即,期间费用的分摊应按照投资额和销售(营业)收入额二个素计算应分摊比例,二因素的权重各为50%。

77号公告还明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项目应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规定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包括余热余压利用、绿色照明等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优惠实行事前备案管理

节能服务企业享受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涉及多个项目优惠的,应按各项目分别进行备案。节能服务企业应在项目取得第一笔收入的次年4个月内,完成项目享受优惠备案。办理备案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减免税备案申请;

(二)能源管理合同复印件;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确认表》,或者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出具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确认意见;

(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表》;

(五)项目第一笔收入的发票复印件;

(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发生转让的,受让节能服务企业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项目转让合同、项目原享受优惠的备案文件。

企业享受优惠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如不再符合享受优惠条件的,应停止享受优惠,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对节能服务企业采取虚假手段获取税收优惠的、享受优惠条件发生变化而未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的以及未按77号公告规定报送备案资料而自行减免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税收征管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税务部门应设立节能服务企业项目管理台账和统计制度,并会同节能主管部门建立监管机制。

第2篇

一、农村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观念转变不够,扁平化服务理念存在偏向。一是机构扁平化了,人们的扁平化服务理念并没有完全更新过来,许多干部的工作思维方式还是习惯于过去“县局——股(室)——分局(所)”传统思维定式,视“税收管理员”为传统的“税务专管员”,喜欢口头说教和要求,对农村税收管理员缺乏配套的监督管理机制,农村税收管理员工作积极性不高,比如:对农村税收管理员下乡的交通工具,双人上岗等没有从根本上用制度去解决,致使农村税收管理跟不上。二是机构扁平化以后,不少人员对《宜昌市地方税务局税费征收管理工作规程》学习不够,误认为在乡镇设置的代办点就是现在的办税服务厅,服务是代办点的事,服务质量的好坏与己无关,使“纳税人找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涉税事项,一律由办税服务厅受理或办理;税务机关找纳税人调查核实事项,一律由税收管理员完成”的“两个一律”规定落实不够到位。部分农村税收管理员在找纳税人调查核实涉税事项时,仍然习惯于通知纳税人到税务机关接受调查或提交资料,而纳税人找税务机关办理事项时,依旧楼上楼下找农村税收管理员,致使农村税收执法服务水平不高。

(二)税收管理的重点不明确,服务纳税人理念存在偏向。一是在税务管理活动中,人们受传统思维的影响很深,认为税务机关就是管理者,而纳税人却是被管理者,只能处于服从和被支配地位。在这种思想意识的支配下,税收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只是以完成收入任务为中心或以应付考核为重要目标。而没有将纳税人置于政治、人格平等的地位上来对待,来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向纳税人提供必要的服务。二是一个农村乡镇只有一名农村税收管理员,由于受考核指挥棒的影响,农村税收管理员的大部分精力不得不放在公路沿线大部分未达起征点的纳税人上,不需管理的要求管理,应管的没时间管,应该服务的事项未及时有效地服务到位。

(三)征管信息化软件应用水平不高,依法依率征收理念存在偏向。一是实行委托代征以后,税收管理和服务是通过信息网络化实现的,这种信息网络化管理的科技含量较高,一但出现网络故障和其他应用技术问题,很难及时排除;加之,代征人员税收业务不熟练,为税收服务、税收管理工作增加了一定难度。二是“磨嘴皮”、“讨价还价”仍是不少农村税收管理员所采用的主要管户手段。实际工作中的税收管理,基本上以反复催报和协商交涉为主,农村税收管理员管户主要凭借的还是个人影响力和实际工作经验,说到底就是还在沿袭传统“税务专管员”的管户方式。

(四)代办点税收服务项目单一,不能满足服务要求,“抱西瓜,不忘捡芝麻”理念存在偏向。一是目前委托代征网络还只是在采花、湾潭、长乐坪、仁和坪四个乡镇建立,而且服务项目仅仅只是代征税收、发售发票和代开简单的发票,纳税人反映比较强烈的办证问题难以及时解决。这种服务的单一性,不能达到优质服务的的基本条件。二是近年来虽然县局对管理科力量进行了一些补调,同时也组织了一些培训,但农村税收征管力量依然薄弱,往往形成农村税收管理员疲于奔命,结果还是农村税收管不到、管不深、管不严的局面。

(五)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管理理念存在偏向。一是对农村税收管理员考核激励机制不完备,一直以来,对农村税收管理员的考核主要是侧重于税收收入,忽视了对工作服务质量的考核,考核基本上是留于形式,凭印象打分,任务一好遮百丑,不能很好地去激励老老实实干事的人、能干事的人,这样致使农村税收服务工作滞后不前。二是对代征体制考核机制不健全,没有建立和形成系统的考核办法。由于农村税收管理没有摆脱“收入中心”模式束缚,因此县局对税费管理科,税费管理科对农村税收管理员,只要能完成收入任务,其他诸如税收政策、农村税收征管考核办法、人员管理及纳税服务等问题,均缺乏具有前瞻性、深层次的调查研究和制定相应措施。比如:饮食业发票和娱乐业发票,实际领用的都是同一版面没有区别的有奖定额发票,而这两种行业的税负相差20多个百分点,由于有奖定额发票本身设计的缺陷给纳税人偷税造成有机可乘,给农村税收管理增加了工作的难度。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税收征管模式的对策及建议

(一)更新思想观念,树立全员扁平化服务理念。一是根据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基本要求,针对当前现状,要完善农村税收管理制度,确保农村税收管理员双人上岗,制约内部的特权思想,积极营造有利于农村税收管理的工作环境,促使农村税收管理员完成应尽的工作职责,加强思想观念的教育,由管理型干部向服务型干部转变,由过去的坐等服务为主动服务上门,一切从工作实际出发,以“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为目标,经常了解纳税人需要什么服务,切实树立纳税人是衣食父母的意识,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二是抓好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源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树立全员扁平化服务理念,构建“依法治税、信息管税、服务兴税、人才强税”税收管理新格局。把税费服务科建设成为服务纳税人的核心与纽带,按照纳税人找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一律由前台受理和办理,税务机关找纳税人事项一律由税收管理员完成的“两个一律”目标,科学设置农村税收管理员岗位,对农村税收管理员加大考核激励的措施,充分调动农村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以定期考试培训和定期轮岗方式为长期抓手,逐步提高农村税收管理员执法服务水平。

(二)确定农村税收的工作重点,树立依法服务理念。一是放宽农村的未达起征点纳税人的税收管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服务重点企业、已达起征点的纳税人上去,对农村税收管理重点突出服务,要宣传好、落实好党的惠农政策,放水养鱼,鼓励发展。二是树立税收管理员依法服务理念,本质上讲,税收管理员从事税收服务的过程就是宣传税法和税收政策并最终落实的过程,其他工作都是为实现这一目标服务的,为纳税人服务、让纳税人满意虽然重要,但必须服务服从于依法办事主题。税法明确了税收管理员相应权利和责任,就应在日常的税收服务中用好这个权利,并且贯穿于税收服务的全过程,要认识到不依法服务的严重后果,就是失职。

(三)提高征管信息化软件应用水平,树立依法依率征收理念。一是进一步提高农村税收管理员网络化管理的实际操作水平,对代征单位要起到既能“领”又能“导”的作用,努力提高组织、指挥、管理和协调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大对代征人员税收业务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代征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树立依法依率征收理念,只有依法依率征收,才能体现税收公平和培养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也才能发挥好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规避税收管理员自身的执法风险,税收管理员也才能理直气壮地说服纳税人。除规模小的个体经营户税收实行“双定”或达不到起征点的免于征收外,其他纳税户都应逐步走“查帐征收”、“以票控税”和“税控收款”的道路。新晨

第3篇

论文内容提要:本文回顾了我国10多年税收管理改革实践,在解析主要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税收管理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及对策措施,以加-陕实现传统税收管理向现代税收管理转变。

伴随着新税制的实施和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人,我国税收管理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但是。税收管理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加人WTO后,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正面临新的挑战,迫切要求加快税收管理的改革创新,实现传统型管理向现代型管理转变。

一、税收管理的理论创新

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创新税收管理理论是变革税收管理的前提。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对税收管理理论研究不够重视。税收管理理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税收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也落后于其他一些重要社会科学领域。

我国税收征管改革摸着石头过河走了10多年。税收征管改革从一开始就缺乏科学的理论准备和理论指导。税收征管改革基本上是凭经验和直觉进行。在解决改革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中徘徊。无论是20世纪80年代末,进行的“征、管、查”三分离或二分离的摸索,还是新税制实施后,对传统专管员制度全面改革,所形成的“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模式,以及进人21世纪后,采取科技加管理措施,以信息化推进专业化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基本上都是在理论准备不足的情况下进行的,未能从理论上对税收管理改革目标体系进行深人系统地研究,在科学把握税收管理的本质、规律、原则等基本理论问题的基础上,形成税收管理改革的基本理论框架,给予税收管理改革坚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因此,在改革的目标方向上,缺乏准确清晰的定位。目标设计缺乏系统论证,征管改革的框架和基本模式一直处于变化之中,对征管改革的方向经历了反复探索和较长时间的认识过程;在改革的思路上。始终循着相互制约的指导思想,沿着职能划分的思路。把分权制约过多地寄望于征、管、查职能的分解上。追求税收征管的模式化;在改革的范围上,侧重于税收征管的改革,忽视税收行政管理的改革。未能把对以纳税人涉税事项为主要管理对象的税收征收管理和以征税机关、征税人为主要管理对象的税收行政管理作为改革的整体进行系统设计,忽视人力资源的配置管理和开发利用;在改革的进程上,对不同地区制约征管改革的因素研究不够,缺乏整体规划。常常处于走一步看一步,造成各地改革进度不一。带来征管业务的不规范、信息技术应用的不统一。由此导致税收管理改革走了一些弯路,浪费了不少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大了改革成本。

当然,税务部门在改革实践中也进行了一些理论探索,但主要还是停留在对改革方案的修修补补。疲于寻求解决具体问题的措施上,缺乏在税收管理改革实践基础上理论创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解决税收管理改革中的问题和矛盾,加快建立现代化税收管理体系,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必须创新税收管理理论。

推进税收管理的理论创新,首先要转换传统税收管理的理论视野和研究方法,注意在改革实践中进行税收管理的理论探讨,善于总结经验教训,把成功的经验系统化、理论化;其次,要注意研究借鉴当代西方公共管理理论和工商管理领域发展起来的管理理念、原则、方法和技术,结合我国税收管理的实际,创造性地加以吸收和运用,形成适合中国税收管理特点的新思想、新方法、新体系,并在指导税收管理改革实践中加以丰富和发展;还要注意不断研究税收管理的内在规律、原理和发展趋势,善于抓住揭示税收管理内在客观性的发现性认识,创造税收管理科学的前沿理论。通过寻求税收管理理论突破与创新,推动税收管理的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彻底改变我国税收管理改革目标不明、方向不清的被动局面,彻底改变税收管理理念僵化、管理方式陈旧、管理手段单一的落后局面,实现传统税收管理向现代税收管理的根本转变。

二、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

科学技术是税收管理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创新税收管理离不开现代科技手段的支撑。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对税收管理正产生着革命性的影响,为创新税收管理开拓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创新税收管理技术,以信息技术和通迅技术为基础,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是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伴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入,我国税收管理信息化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人脑到电脑、从单机运作到网络运行的历史性跨越,信息技术对税收管理的支撑作用日益显现,税收管理技术有了重大突破。但不容忽视的是,我们不惜重金投入,购置相当数量和一定档次的计算机技术装备,与应达到的应用程度和应用效果仍有相当差距。在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税收信息化建设缺乏总体规划,软件开发应用杂乱无序,信息系统平台不统一,数据处理缺乏层次性和综合性,形成许多“信息孤岛”;信息资源利用不充分,集中分析监控能力不强,导致高技术与低效率并存,高成本与低产出共生,造成人财物的极大浪费。对此,我们应当认真总结和吸取过去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中留下的深刻教训,从战略高度推进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加强对信息化建设工程组织学的研究,克服盲目性和随意性,加强对税收管理技术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彻底改变机器运作模拟手工操作的状况,挖掘信息网络技术的潜在效能。

创新税收管理技术,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是科技与管理相互结合、相互促进,推动税收管理发展,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过程。目的是要使人工管理与机器管理组成的整个管理体系效能最高。实现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应突出四个重点:

一、坚持按照一体化原则,遵循“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保障安全”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优化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方案和具体规划,逐步实现业务规程、硬件配置、软件开发、网络建设的一体化,在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整体推进上求得新突破。

二、从管理思想、管理战略上突破传统观念和管理方式的束缚,适应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发展的要求,实现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的互动,在现代技术和科学管理有机结合上求得新突破。通过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改造管理流程,重组职能机构,变革管理方法,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权力运行,把整个税收管理工作有机地联系和带动起来,形成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的互动响应机制,构建起与信息技术发展相适应的管理平台。

三、利用先进的通讯和网络技术,建立多层次有针对性的税收服务技术体系。一方面大力推进网上申报、电话申报、磁盘申报、银行卡申报等多种电子申报方式,大力推进税、银、库联网,实现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信息的网上流转,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及时快捷申报纳税,为实现集中征收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全面建立税法咨询、税收法规、涉税事项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包括提供电话自动查询和人工查询系统,电子化的自动催报催缴系统;利用电子邮件向纳税人定期提供税收政策法规信息,向特定纳税人进行有针对性的纳税辅导。利用互联网提供税收法规查询,与纳税人沟通交流,实行网上行政,网上办理涉税事项,接收对偷税违法行为和税务人员廉政问题的举报、投诉等等,使信息技术在方便纳税人,提高办税质量和效率,降低税收成本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四、以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为依托,把税收管理全过程纳入完整、统

一、共享的信息系统,实施全方位的实时监控。一是建立高度集中的数据处理系统。在统一数据结构和标准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征收信息向地市局和省局集中,进而再向省局和总局两级集中,克服信息传递中封锁、变异和沉淀,提高征收入库操作的规范度,实现数据管理效率和质量的全面提升。二是建立以信息收集分析利用为重点的税源税基监控系统。从信息经济学角度分析,管理薄弱是与信息获取能力不足相伴而生的,只有信息完备才能实施有效管理。因此,在加强纳税申报信息采集管理的同时,要加快与工商、银行、技术监督、海关、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和共享,以增强税务机关获取外部信息的能力。三是建立以依法行政为重点的管理流程控制系统。在将税收管理全过程纳入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利用信息技术控制业务处理流程,减少自由裁量的环节和幅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参与税收管理质量的控制和改进,实现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使税收管理全过程每个环节责职、每个权能行使、每项工作绩效,都能通过网络透明地呈现在管理决策平台上,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三、税收管理的组织创新

税收管理机构是根据履行国家税收职能需要,围绕税收行政权力设置、划分和运行而形成的组织体系。设计科学的税收管理组织结构是有效实施税收管理的组织保证。税收管理组织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能否履行好国家税收职能,能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影响到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的高低。

回顾我国税收征管改革历程,有关方面一直在寻求建立一个科学高效的税收管理组织体系。每次征管改革几乎都离不开对征管组织机构的撤并调整,特别是新税制实施后,征管组织机构处在不断的调整变化之中,有的撤销税务所,按区域设置全职能分局;有的在分局下还设有中心税务所;有的很快又取消全职能分局,按征、管、查职能外设征收局、管理局和稽查局等专业局;有的仍留存着一直游离于机构改革之外的外税局、直属局。总的说来,这些改革措施始终没有打破原有征管机构的层级,没有跳出按征、管、查设置机构的框框,没有冲破地区行政管辖范围的界限,没有发挥运用网络技术构造组织结构的优势。税收管理组织机构庞大臃肿,管理层级环节过多,机构设置不统一,职能部门交叉重叠,权力结构过于集中,管理组织过于分散,资源配置不讲成本效益,组织结构效率低下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甚至有些更为突出。

要从根本上解决征管组织结构问题,提高税收管理组织合理化程度,必须大力推进税收管理机构的改革创新。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日益提高,税收管理机构改革创新的着力点应放在依托信息网络技术,打破部门约束和层级限制,根据税收管理的内在规律,优化管理资源的配置,使传统封闭的机械式组织向现代开放的网络化组织方向发展。一要减少管理层次,收缩征管机构,确立税收管理机构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框架。现代管理组织理论和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要提高组织结构效率,必须减少行政管理层次,精简管理机构,实现组织结构的扁平化。我国目前税收管理组织结构,从总局、省局、市(地)局、县局到基层分局有5个层级,除基层分局外,有4级行政管理层。世界上很少有这种5级架构的征管组织体系。要创新税收管理组织结构,必须打破这种僵化的5层“宝塔”结构,冲破行政区划的约束,根据经济区域、税源分布、规模大小,设置税收管理机构。从改革的渐进性考虑,税收管理机构改革的近期目标可以定为实行总局、省局、市局、县局4层组织结构。今后条件成熟时,对省级局还可以进一步考虑打破行政区划,根据经济区域进行撤并,设置跨省大区局,如像人民银行跨省设置分行机构。

二要统一征管机构设置,实现基层征管组织结构的扁平化。根据企业组织理论学的研究,企业管理组织机构设置通常有四种模式,即以产品为基础的模式、以职能为基础的模式、以客户为主的模式和融合前三种的矩阵模式。按照前述税收管理机构的改革目标和国外税收管理机构设置的做法,适宜采用按税种类型和职能分工相结合的模式设置内部机构。在基层局(县、区局和将来实现征管实体化的地市级局)适宜按职能分工和纳税人类型相结合的模式设置机构,除稽查局可作为外设机构外,其它专业局都应全部转为内设机构,同时还应撤销过去外设的直属局、外税局,实现对内外税、不同行业、不同预算级次企业的统一管理。基层局的主要职能是对辖区内税源税基的控管。分类管理是专业化管理的基础,对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是国际上许多国家的成功做法。

三要构建与信息化相适应的税收征管运行机制,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利用信息技术改变税收管理的流程和组织结构,建立一种层级更少基层管理人员权责更大的管理体制。在县(区)局内部,根据税收征管和信息化的内在规律,重新设计和优化税收征管业务和征管流程,将咨询受理等纳税人找税务机关办理的涉税事项集中到前台办税大厅实行全方位服务,解决纳税人多头多次跑的问题;将纳税评估、调查执行、稽查审计等税务机关找纳税人的所有管理事项,集中到后台实施分类管理,解决税源税基控管薄弱的问题。

四、税收管理的制度创新

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既需要消除不适应现代税收管理发展要求的制度,更需要针对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新的制度安排。优化税收管理制度设计是税收管理改革与发展重要内容,也是从制度层面解决当前税收管理存在问题的必然要求。税收管理的制度创新应当紧紧围绕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税务机关管理效能,降低税收风险即法定税收与实际税收之间差额这一税收管理目标,在税收管理制度体系优化设计上求得新突破。

当前税收管理制度创新应当突出两个重点。

(1)要着眼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促使其如实申报纳税,解决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一要建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税收服务制度。税收服务是保证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重要条件,必须按照新征管法的要求,尽快将税收服务从过去的道德范畴上升到行政职责,构建起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税收服务制度体系,为纳税人提供享受各种税收服务的制度保障,包括设立多渠道政策的制度,确保所有公民享受和获得税收知识的权力,使纳税人有能力自觉、及时、准确申报纳税,减少无知性不遵从;设立以客户为导向的程序制度,确保办税公平公开,程序简便规范“一站式”服务到位,使纳税人减少“懒惰性”不遵从;设立完善的权益制度,确保客观公正开展行政复议,主动实施行政救济,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减少情感性不遵从。

二要建立以纳税评估为基础的纳税信用等级制度。纳税信用度的高低直接体现着税法遵从和税收管理水平的高低。实施纳税信用等级制度,根据纳税人纳税诚信度实行差别管理,对信用等级低的纳税人严加管理。制定鼓励诚信守信,制约惩处失约失信的政策措施,促使纳税信用成为与纳税人生存发展紧密相联的无形资产。让依法纳税者受到社会广泛尊重,使诚信纳税者得到实惠,增强忠诚性遵从的荣誉感;让失信违法者付出利益代价和荣誉代价,促使纳税人诚信纳税。同时要把建立纳税信用等级制度与建立纳税评估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建立起科学的纳税评估机制。

三要建立“轻税重罚”的违法处罚制度。增大违法成本是强化税收管理的重要举措。对外要健全偷逃税处罚管理制度,增大偷税成本;严惩知法违法者,对不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该罚的要罚,该判刑的要判刑,减少纳税人自私性不遵从,增加预防性遵从。

(2)要着眼提高税务机关内部管理效能,约束税务人员寻租,对工作业绩进行有效激励,解决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一要建立科学的税收管理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税收管理绩效是促进税收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手段。税收管理绩效考核导向至关重要。要彻底扭转过去绩效考核重收入轻管理,重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轻机关内部考核的倾向,从组织收入型向执法保障型转变。要以正确实施国家税收政策,降低税收风险为目标,将绩效监控和评价贯穿税收管理全过程,使绩效考核成为加强管理的有效手段。可以考虑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和机关内部两个层面建立绩效考核制度。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绩效考核,应从税收风险、执行政策、服务质量、人力资源利用、成本效益等方面,通过客观科学地制定考量目标和指标体系,准确评价下级税务机关税收管理的成效和不足,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使之明确税收管理的改进方向。对机关内部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应重点围绕行政行为、行政过程和行政结果等方面进行考量,可采取事项与岗职相结合的绩效考核办法,通过定岗位、定职责、定事项、定人员、定目标、定指标、定奖惩等方法,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对税务人员工作业绩进行有效的监控和评价,使个人工作绩效与集体组织绩效高度关联,激发个人和群体奋发向上的活力。

第4篇

一、深化征管改革。改革传统的征管模式向现代征管模式转变,改革县级税务机关单一管理型向征收管理服务型双重职能转变,从外延式向以内涵式转变。一是逐步推行县以下税务机关扁平化管理。扁平化管理就是要针对各县(市、区)局的机构、人员编制、内设机构、推行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强化税源精细化管理的需要出发,调整征收一线各环节现有人员配置,确保税收管理员占全体人员比例在50%—60%之间。二是重点税源重点确保税收管理员力量。要按照税源大小、税源结构情况,确保有限的管理力量主要放在重点税源和难于控管的重点户管理上,真正体现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三是建立专业税源管理机构。在机构内设立两个小组:一个是税源管理组,该组由税收管理员组成;另一个是综合分析组,该组由有经验的评估人员、检查人员等组成。在税源管理组建立“管理到户、责任到人、人户对应”的管理模式。综合分析组负责分析税源管理组所收集的纳税人的信息,协助税收管理员进行对纳税人的纳税评估和税务约谈。税源管理机构应积极与其他专业管理机构沟通,形成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税收管理员和税务稽查人员三方密切配合的局面。

二、提升立法层级。税收管理员是税收征管的主要承担者,因此,制定规范、科学符合实际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十分重要。一是提升《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法律地位。近期可将《税收管理员制度》改称“税收管理员管理暂行办法”,以局长令下发;远期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员暂行条例》,由国务院;按照国家法制建设步骤,可将《税收管理员制度》写进未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以进一步提高税收管理员制度的立法层次和法律地位。二是扩大税收管理员概念范围。应包括税源管理部门中并不直接管户但又从事税源管理的人员,如征管信息的录入、维护、税务事项(定税、减免税、不够起征点户确定)的调查审查人员。三是赋予税收管理员相应政治地位。现在的税收管理员事情最多、责任最大、地位最低、待遇也最差,其他干什么工作都有补助,唯独税收管理员没有相应补助。要在新立法中明确税收管理员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通过建立“税收管理员级别制”和“纳税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并给予一定的物质或职务升迁奖励。四是赋予税收管理员依法处罚和强制执行的适当权限。这是符合《税收征管法》的。在实际工作中,对有些违法行为,如《税收征管法》第60条所列情形和纳税人不按期进行纳税申报或缴税的,不可能都要求稽查部门一一进行立案查处。

三、规范岗责体系。一是规范属地分类责任管理。税源管理机关在所辖区域内,按纳税人的行业、规模、年平均纳税数量、发票使用情况等特点将纳税人分为不同纳税信誉等级,然后针对不同类别的纳税人,在纳税申报、发票领购、纳税评估、税务检查、纳税服务等方面采取不同的管理和服务措施。对于重点纳税人,可以按行业管理;对于普通纳税人,可以按地域划片管理。二是规范工作日考务平台。借助征管信息化管理手段,通过流程再造,将税收管理员工作流纳入信息自动化管理,将各业务按流转环节细化职责,从接受资料、操作事项、操作时限、传递关系等方面按事先设计的各种工作流转表单,使税务管理工作流程在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上按步骤由相关人员进行受理、签收、处理、传递,为税收管理员提供规范、清楚、明确、可预见、可监控的工作信息。同时,税收管理员可通过工作平台登录系统,并及时得到系统提示,系统针对纳税人涉税信息自动比对、分析,促使税收管理员采取相应措施,为纳税人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的服务。系统也同样把税收管理员工作日志和工作质量记录下来,对税收管理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直接评估和监督,以作为税收管理员晋级升迁评选的重要依据。

四、创新服务模式。以发展税务为契机,大力发展税务性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把税务管理中一些事务性工作交由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去做,可以大大缓解税收管理员力量的不足。一是创新发展思路。税源管理机关密切与其他政府部门、纳税人、代扣代缴人、代收代缴人的联系,定期召开评税会议、联谊会、座谈会,组织税法、税收政策讲座等,增加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信息交流渠道,并通过建立接待纳税人日制度,设立纳税人信息网、电话、信箱等,建立税务局长网站,开辟网上执线,及时解答纳税人的愿望和需求。同时,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加强同工商、国税、财政、金融等部门的信息比对和交流。二是创新服务中介。以“双向服务、双向协调、双向监督”宗旨要求,大力扶持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规范税务,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通过规范的法规制度管理,包括资格考试、资格认定、后续教育、业务监管、执业范围等,加快制定和完善规范涉税中介服务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完善信用体系,营造涉税中介服务业发展的法治环境。重点通过外引内联,培育一批具有区域影响、专业化、高层次的涉税鉴证权威机构。同时,通过建立纳税服务社会志愿者组织,以帮助没有条件聘请税务的纳税人。

第5篇

[论文内容摘要]税收征管的目标是提高质量和效率?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是抓好税源监控及管理工作?而税收管理员制度则是实现该目标的组织载体。当前税收管理员面临着工作量大、管理对象复杂、自身素质还有待提高等诸多问题?要想真正做好税源管理工作?应该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提高自身素质?做好减负工作?深入一线?强化征管手段?搞好纳税评估?同时也要加强对管理员自身行为的监督与考评?这样才能将税收征管工作做得更好。

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国家税务总局在全面深入分析总结税收管理水平的基础上为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强化税收征管措施而出台的一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基础制度?是以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为目的的。

在当前的税收征管工作中?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是目标?强化税源管理工作是关键?而税收管理员制度则成为实现工作目标的组织载体。要做好税源监控管理工作?问题在于如何应用好税收管理员制度?使税收管理员在工作中发挥最大的作用。通过两年多的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落实也确实促进了税收征管工作的质量但是我们必须承认在税收管理员制度推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及时解决?就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税源监控职能的有效发挥?税源监控的质量和效率也受到一定影响。

一、税收管理员在税源管理工作中的现状分析

1、税收管理力量有待进一步增强。一是税收管理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税收管理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有的税收管理员在对税源户的管理中?对税源变动情况不敏感?所采集的信息质量不高?归集的资料不完整?税源监控基础薄弱?税源监控难以深入?税收管理员的年龄结构不尽合理?有大量的基层税收管理员年龄偏大?知识老化?学习更新知识的难度较大?难以适应税源管理难度不断加大?信息化水平要求越来越高的形势?税收征管能力与科学化、精细化的税收管理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有人做过大致的估计?在很多基层单位?管理员中有少部分?大约十分之一?知识较为全面?综合素质高?成为单位的中坚骨干?有三分之一左右综合素质可以满足工作要求?其余二分之一还多的人员综合业务素质较差?只能按照明确的工作要求进行工作?能动性较差。这种现状如果不得到改变?将大大影响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推行的质量。

二是税收管理员日常管理工作较为繁杂?工作量大?难以在税源管理这一项工作上集中太多精力。在基层单位?税收管理员的日常工作包括了户籍管理、催报催缴、欠税管理、纳税评估、税法宣传、发票管理、日常检查、信息采集等?几乎覆盖了除受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违章处罚和税务稽查以外的面向纳税人的所有涉税事宜。随着纳税户数的增加和各项管理措施的不断细化?税收管理员的日常工作量还在加大。这就造成税源管理的重点不突出?深入业户了解情况的时间较少。税收管理员没有精力深入企业调查了解?缺乏信息的主动获取?涉税信息主要依靠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取得?税收管理尤其是重点税源户的管理没有落实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全过程?造成税源监控上的空档。影响了税源管理的实效性?税收管理员的主观能动性得不到充分调动。

三是税收管理员的管理对象也日趋复杂。我国目前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纳税户经济性质多样化加大了税收管理员征管的难度?例如一位税收管理员每天核实两户纳税户的生产经营、财务核算情况?等这位管理员了解完所辖所有纳税人情况的时候?最初核实的纳税人的情况可能又会发生变化?何况管理员还应兼顾纳税评估、税法宣传等职能?更难以解决管理到位的问题。而纳税人方面在利益的驱使下?纳税意识与以前相比日趋淡薄?往往形成表面规范而实际上假账林立的情况。另外纳税人变化频繁?不断有新设立、注销、变更、分设、失踪等情况?在管理员没有太多精力管理的情况下?应用相应手段偷逃税款的情况更是屡见不鲜。

四是限于条件纳税评估工作未能发挥最大作用。税收管理员把握全局的能力和分析能力相对不足?必然影响纳税评估水平的准确性?税源监控职能未能有效发挥。

二、税源管理工作对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要求

税收管理员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对税源进行监控?要发挥好税收管理员在税源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我们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抓好提高人员素质技能培训。推行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不但需要一定的人力保证?而且更需要税收管理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具备的业务技能。因此?必须针对基层局一部分管理员不能适应推行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要求的现状?把对税收管理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工作列为基层局干部培训的重点来抓。各基层局也应当结合工作实际?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税收管理员的业务技能?确保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顺利推行。

2、税收管理员要减负?要减少繁杂的事务性工作。建立依托于网络的信息交流制度?上级机关要尽量整合向下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将要下达的业务事项进行按时间、地点、缓急的分类?做到对同一纳税人相关核查事项统一下达。切实发挥好综合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统筹部署工作?避免交叉重复。要深入实施对纳税人各税种的综合评估?注重基础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一次采集?共享利用?减少税收管理员的重复劳动。依托税收管理员工作信息平台?及时对人工采集的涉税信息进行电子化处理。实现任务分配、综合查询、工作底稿、数据更新等操作功能?提高税收管理员工作效率。

切实减少由税收管理员填写的各类报表?上级机关通过征管信息系统能够查询并合成的报表?不要再分派给基层税收管理员来完成?使税收管理员从纷繁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使其有更加充足的时间深入企业了解真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异常问题?集中精力投入到税源管理工作中。

3、强化户籍管理?做到不漏管?了解全面。户籍管理是实施税源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是税源管理的基础点。税收收入就是来自于这些税源点的集合。因此?税源管理必须强化户籍管理工作?使税源管理达到人户对应的效果?从而提高税源管理工作的针对性、连续性和专业性。税收管理员从纳税人开业登记环节就要介入管理?进行实地调查?认真核实纳税人实际情况?保证登记认定事项的真实性。日常工作中?必须经常开展日常检查工作?及时掌握纳税户变动情况?有效解决辖区内纳税人基本户数不清、具体情况不详、变化原因不明的问题。要定期开展户籍清理工作?严格清理经营不登记、漏征漏管等非正常业户?做到监控到户、责任到人。

加强国、地税、工商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沟通?实现信息共享互通。在这些部门还没有完全实现网络联通的情况下?尽量采用人机结合、人工比对、实地核实相结合的方法?及时发现漏征漏管户?采取相应措施?将其纳入税源管理范围内。

4、深入税源一线?加强税源管理的时效性。必须进一步强化对所管辖税源户的日常管理?建立起涵盖广泛、反应灵敏的动态税源管理体系?及时对静态采集的数据信息进行补充和维护?使税源管理更具层次化。要及时采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实时变化的信息?加强同税务登记信息、纳税申报信息的比对?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要加强对纳税人使用发票的日常管理?严格遏制帐外经营行为?有效防止非正常的低税负、零税负现象。要对纳税异常业户及时开展纳税评估?通过约谈、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纳税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在纳税人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时?必须及时清缴纳税人的税务证件、发票?清算应征税款、罚款、滞纳金?使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的税收信息得以综合利用。

5、建立与纳税户的联系机制?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建立税收管理员与纳税人经常联系的工作机制?在依托办税服务厅向纳税人提供共性化服务的同时?更有针对性地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使税务机关所实施的管理和纳税人所要求的服务协调一致起来。税收管理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通过深入业户与纳税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政策?帮助纳税人正确办理相关涉税事宜?能够使纳税人有效防范因不了解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造成税收违法行为。通过认真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将进一步融洽征纳关系?营造一个公开、公正、透明、高效的税收管理环境。

第6篇

57年来,随着国家 政治 、 经济 形势的发展,税收制度的建立与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税制改革的发展大致上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新

我国税收征管模式随着各个时期税制结构的变化,不断地进行了一系列的变革与演进。每一次税收征管改革,既是对过去税收改革积极成果的继承,同时又都受到当时社会 历史 条件的影响,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从总体上看,新

 3.新的征纳关系。税收专管员时期的税款征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强制执行的行政行为。税收管理员制度下的征收却是一种协作管理的行为。征纳双方都在 法律 的范围内履行自身的义务,合作促成税法的落实。因此,纳税人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纳税观念增强了,重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较好地排除了税务人员个人意志的干扰。在税收管理员制度下,纳税服务是税收管理员的重要职责。税务机关的服务观念增强了,形成了服务与管理并重的局面。 4. 经济 市场化背景。所有制结构变化、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是影响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经济成分基本上是单一的公有制经济,1978年国内生产总值中由公有制经济创造的占99%.税制比较单一,税收在纳税人之间不会引起较大的利益分歧。相应地,专管员的税收工作以实现“照章纳税”为目标,能够做到“一人进厂,各税统管”,集“征、管、查”于一身,既裁判,又执行。以后,特别是十五大以后,非公有制经济成为经济 发展 中增长速度最快的经济成分,形成了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商等不同经济成分在市场竞争****同发展的局面。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对税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在的税收管理员,不但要掌握相关的税收实体法,而且还要按照程序法的要求,约束自身的行政行为,实现税收征管程序的正义,以调节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同时,税源的急剧扩大和税源状况的复杂性,是专管员制度下的“单兵作战”无法胜任的。税收管理员的管理建立在专业分工、集中管理、信息化和法制化的基础上的,它能有效发挥税务机关的整体优势,更好地应对税源复杂性。

(二)税收管理员制度的优点

《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国家税务总局首次在制度上明确税收管理员的具体工作职责。为各地税务机关规范税收管理员管户责任和执法行为提供了依据。新的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对传统的税收专管员制度的扬弃,体现了“革除弊端、发挥优势、明确职责、提高水平”的原则和“ 科学 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税收管理员制度的优点:

1.借鉴税收专管员的管户责任,调动了税务人员税源管理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税务专管制度之所以能够长期发挥积极的作用,就是税源管理责任明确,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调动了税务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动性和责任感。建立和完善税收管理员管户制度,使税收管理人员的责任与纳税人一一对应,推动税收管理员对税源的积极管理,有利于全面深入掌握纳税人的户籍管理、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税款缴纳、发票管理等情况以及其他各类涉税信息,加强对所辖区域的税源动态情况的分析监控,并对纳税人实施纳税评估,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对于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开展纳税评估,强化税源管理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2.吸取集中征收的教训,实现“管事”与“管户”相结合,强化对税源的管理。管事离不管户,不然就没有针对性;管户就要从具体事务入手,不然就失去了工作内容。税收管理员制度把管户与管事有效结合起来,一方面,税收管理员按照规定与纳税人保持制度化的联系,提供专业的纳税服务和指导,帮助纳税人及时准确申报纳税,保证税务管理工作的高效率。另一方面,通过税收管理员的实地调查报告,税务机关能够掌握税源户籍、财务核算、资金周转和流转额等关键的涉税信息,从而提供针对性的、有效的税收管理。通过逐户管理实现加强税源管理的目的。

四、税收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规定: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中负责分片、分类管理税源,负有管户责任的工作人员。并且从两个方面对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进行了总概述:

一是税收管理员在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的管理下,贯彻落实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政策,按照管户责任,依法对分管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行为及其相关事项实施直接监管和服务;

二是税收管理员原则上不直接从事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审批减免缓税和违章处罚等项工作。特殊情况,如 交通 不便的地区和集贸市场的零散税收,税收管理员也可直接征收。

那么,税收管理员具体应该管什么呢?《税收管理员制度》中第二章第五条至第十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可以概括为纳税服务、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申报征收管理、纳税评估、欠税管理、涉税事项调查和审核、纳税资料的管理九大类,如下:

纳税服务。主要包括宣传贯彻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政策,开展纳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咨询和办税辅导;纳税信誉等级的初步评定等内容。

税务登记管理。主要包括调查核实分管纳税人税务登记事项的真实性;掌握纳税人合并、分立、破产等信息;了解纳税人外出经营、注销、停业等情况;掌握纳税人户籍变化的其他情况等内容。

账簿凭证管理。主要包括督促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 会计 制度、加强账簿凭证管理。了解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的基本情况。

发票管理。主要包括对纳税人使用发票的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和检查,对各类异常发票进行实地核查;督促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安装、使用税控装置。

申报征收管理。主要包括对分管纳税人进行税款催报。

纳税评估。主要包括对分管纳税人开展纳税评估,综合运用各类信息资料和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查找异常,筛选重点评估分析对象;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做出初步判断;根据评估分析发现的问题,约谈纳税人,进行实地调查;对纳税人违反税收管理规定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欠税管理。主要包括掌握纳税人的欠税情况和欠税纳税人的资产处理等情况。

涉税事项调查和审核。主要包括调查核实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下同)事项和其他核定、认定事项的真实性。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依申请的调查和审核,如税务开业登记、减免缓抵退税申请、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申报方式的确定等;另一类是管理工作的内容,如征收方式的认定、定额核定、纳税人担保资格的认定、发票资格认定等。

纳税资料的管理。按照纳税资料“一户式”存储的管理要求,及时采集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等相关信息,建立所管纳税人档案,对纳税人信息资料及时进行整理、更新和存储,实行信息共享。

除上述九类工作外,还要特别注意把握好两个方面的重点:一是在工作中遇到纳税人有《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第十六条所列举的14项行为,税收管理员应向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提出管理建议:二是纳税人有《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第十七条所列举的3项行为,应提出工作建议并由所在税源管理部门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五、如何做好税收管理的工作

第7篇

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税收征管工作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深化,逐步建立了“以纳税申报和优质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征管模式。多年来,这种征管模式在组织税收收入,加强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近几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税收征管工作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和矛盾,特别是在税源管理方面存在着对纳税人户籍不清、经营状况不明、纳税信息失真,税源管理不精不细等问题。究其原因:在上述征管模式下客观上没有处理好管事与管户的关系,税务管理人员只管事不管户,不能及时掌握纳税人的动态信息,造成管事与管户严重脱节。因此,国家税务总局适时提出了新型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它既是对传统的税务专管员制度的扬弃,又是对现行税源管理责任人制度的深化和完善。目的是加强税源管理,切实解决“疏于管理,谈化责任”问题。所以积极推行和探索税收管理员制度是一件迫切而又十分有意义事情。

二、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几点做法

地税二分局近年来在实践中积极推行并探索税收管理员制度,按照“革除弊端,发挥优势,明确职责,提高水平”的要求,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全员参与、分类管理、稳步推进、注重绩效”工作思路,采用信息化与手工台帐相结合的办法,抓住重点,管好一般,稳步推进税收管理员制度,取得一定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人人担当管理员”——打破了股室与职位的界限,充实了管理一线力量,解决了税收管理员人手少的尴尬局面。

推行好税收管理员制度人的因素起到决定性作用。就该局而言管户有500多户,而正式干部只有13名,剔除综合、征收、评估和分局中层以上人员外,以前在管理一线人员很少。加之现行征管岗责设置过细、各种指标考核及上报材料过多、部分外挂软件实用性差等等,管理一线人员疲于应付,下户次数较少,甚至连一些纳税人的基本情况也不了解。所有这些客观上造成税收管理重心失衡,形成了按区域粗放式管理格局。针对这种局面,该局科学制定了税收管理员工作流程图,明确岗位职责和责任,合理确定责任区域和责任人,分局除正职局长和内勤人员外,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都被确定为税收管理员范畴,各自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承担起管户任务和责任。特别是分局中层以上人员由以前幕后指挥冲到一线作战,承担起管户责任,既做好了表率,又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这样,打破了股室与职位的职责界限,缓解了税收管理员人手少的的矛盾。

(二)“分类管理,注重绩效”——抓好重点或大户,管好中户,不放松小户,对不同税源采取不同的管理和监控方式,提高了税收管理效能。

二分局是税收收入最高的分局,其辖区内包含县、区、镇级税收管理。根据税源管理的需要和纳税人的实际情况,该局打破区域划片管理的模式,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合理确定分类管理的方法和标准。一是根据内部机构设置特点,结合纳税信誉等级制度,把管户分为三个级别:对非常户、漏征漏管户和一次性工程税收、房地产开发税收以及重点骨干企业实行一级管理,主要由评估组负责;其它所得税查帐、核率征收户、所得税国税管理户实行二级管理,主要由管理组负责;对定期定额户(含集体)实行三级管理,主要有个体组负责。纳税人级次不同,所管理的力度、手段和内容各异。二是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分局根据各自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年龄结构,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合理安排管理户数。分局中层以上人员主要负责纳税大户、骨干企业、定报企业的管理,其他人员主要以行业分类为重点,合理确定管户户数,做到各尽所能,人尽其才。

(三)“下户采集信息-登记手工台帐-实时信息维护-开展综合分析-提出征管建议”——建立纳税人综合参数体系,掌握纳税人的“活信息”,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提高了税收精细化管理程度。

没有税源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连续和完整作基础,就无法实现税收管理的精细化。基础信息失真,连续性差;户籍不清,经营情况不明等问题,已成为制约税收征管质量提升的“瓶颈”。分局采用管事与管户、信息化与手工台帐相结合的办法,切实解决目前税源管理所面临的被动局面。一是通过税收管理员定期下户管事,到实地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涉税信息资料和原始数据,通过手工台帐登记,建立纳税人综合参数体系,包括:纳税人基础信息、固定税源状况、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企业近几年成本、税负率及同行业对比情况等;二是通过手工登记信息与机内信息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护和修改,各项机内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得到了大大提高。该局通过对首批200多户企业信息进行登记核对,修改信息1000多条,特别是老城区企业以及改制企业信息存在问题比较严重;三是定期分析税源情况,即充分利用各种税源信息资料,搞好信息比对,分析预测税源的现状和变化趋势,及时发现税源管理中存在的疑点和问题,通过必要的实地核查,找准税收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管理建议,有针对性地制定管理措施,提高税源监控的实效性;四是税收管理员在做好税源管理的同时,针对每一个纳税人的具体需求,为其纳税辅导、宣传政策、释疑解难,提供“个性化”服务。通过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沟通,了解纳税人所思所盼所需所难,维护了纳税人权益,融洽了征纳关系,彰显了税收的人文关怀,税收服务的针对性、时效性也得到大大增强,实现了管理与服务的统一。

(四)“监督与激励并举,注重管理绩效”——既保证了税收管理员有效实施税源管理,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是制定工作操作规程。对税收管理员的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和目标责任等进行规定和明确,确保税收管理员制度规范、高效、协调运行。税收管理员原则上实行两人下户、定期轮岗、交叉评估等制度,税收管理员每两年轮岗一次,不对包干户直接实施评估,防止和制止不廉行为的发生或反弹。二是实行能级管理。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科学测试和评定税收管理员的能级,合理调配管户或级别。三是严格目标责任考核。根据税收管理员管户的级别等不同,合理确定岗位责任制,量化目标,细化指标,强化考核。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将税收管理员履行岗位职责及

能级管理等情况与奖金发放和公务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奖励挂钩,奖勤罚懒,充分激发了税收管理员队伍干事创业积极性。三、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第一,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是过去税务专管员制度的“复古”。

新型的税收管理管理制度,是对传统的税务专管员制度的扬弃。它继承和发扬了过去专管员制度下的管户又管事、管理又服务等好的传统和作法,变集权式管理为分权式管理,变全程式管理为环节式管理,是一种新的管理模式。同时又是对现行税源管理责任的深化和完善,其基本职责定位于税源管理、纳税服务,但不直接从事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审批减免缓抵退税和违章处罚等工作。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我们关键要处理好管户与管事,管理与服务,区域管理与分类管理的关系,正确把握新制度的精神和实质,彻底解决当前征管工作中情况不明、信息不畅、管理粗放,责任不清以及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第二,要抓住重点,兼顾一般,不宜搞“一刀切”。

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推行就是要不断提高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最终实现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但在具体执行该制度的时候,我们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在面上要视税源管理的现状和工作的实际需要而定,不能搞“一刀切”,否则就容易达不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相反会给税收工作带来负担。同时,要坚持对纳税人分类管理原则,要视规模和情况,分清主次和侧重,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对不同的税源户采取不同的管理和监控方式,突出对大户和重点户的管理,从而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

第三,要坚持“人”与“机”有机结合,才能体现制度的优越性和生命力。

管理需要科技支撑,科技是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要防止片面夸大信息化手段的作用,认为科技手段无所不能,有了信息化征管质量就能得到保证,这是一种误区。要注意挖掘人的内在潜力,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缺少人的积极因素,再先进的科技手段也难以释放出应有的潜能和效应。注意运用各种有效的手工管理措施,全面、准确和及时收集各种税收基础信息并适时进行输入、更新和维护,否则,信息化作用难以得到保证。所以,我们在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实践中,只有坚持“人”、“机”有机融合,才能充分体现该制度的优越性和生命力。

第8篇

一、着力解决“四管”问题

(一)整合业务流程,解决谁来管的问题。将办理税务登记、发票领购、政策咨询等日常业务流程进行整合归并,制定了内部征管业务传递衔接程序,将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具体事项,集中归口到办税服务厅前台受理;将纳税评估、信息采集、纳税人约谈等业务岗责到人,建立起以税源管理为主,辅之以综合申报管理等有效运行的岗责体系。

(二)明确岗位职责,解决管什么的问题。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分片、分类管理税源并负有管户责任的税务人员。税收管理员的职责可归纳为“五管”,即管户、管事、管税、管评、管指导,并要求他们能做到“五清”,即管户及相应基本情况清、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清、申报纳税及欠税情况清、发票领购及使用情况清、适用税收政策清。

(三)完善税源管理制度,解决怎么管的问题。建立纳税评估制度与重点税源管控机制,细化分类管理和实行属地管理相结合,逐步完善税源管理制度。主要以行业作为分类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和交通运输业由税收管理三科集中管理,建安房地产业和农业“两税”由税收管理四科集中管理,其他企业、个体户由税收管理一科、二科划片管理。

(四)落实岗责考评机制,解决管得怎么样的问题。为了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和税源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加强对税收管理员工作的监督考核:一是进一步优化重组业务流程;二是建立岗责考核制度;三是制定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

二、落实“三化”与“三提高”

(一)税收管理员工作的规范化和税源管理质量的提高。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落实,使管理员的工作从繁忙无序状态趋向规范化。将管户和管事有机结合起来,税收征管和税源管理质量进一步得到提高。如对房地产税收实行“一体化”管理,对个人所得税实行全员全额申报管理,个人所得税申报率达到90%以上。

(二)税收管理员工作考核的量化和税收服务质量的提高。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后,规范了征管工作流程,细化、量化了管理员岗位职责,做到按月考核,奖惩兑现。通过抓“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务以及上门服务、约谈制度的落实,办税服务水平和税收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税收收入增长的良性化和管理员责任感的提高。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推行,将管理员的责任分解到岗、到户,量化、细化到具体标准,管理员明确了工作方向,种好“责任田”、管好“自留地”成为大家的共识,从而加强了征管基础工作,堵塞了征管漏洞,保证了各项收入的及时均衡入库。

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健全配套制度。管理员工作职责确定后,还需制定管理员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增强管理员文明、规范、廉洁从税意识;建立健全征管机构与稽查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制度,达到相互之间密切配合和良性互动。

(二)强化信息网络功能。目前的税收管理手段还停留在层次较低的人机结合上,现行征管软件在业务覆盖面、信息集中程度、监控管理方面还很薄弱,管理手段信息化程度不高成为管理员制度有效实施的“瓶颈”。因此,一是要提升征管软件的功能;二是要扩大计算机信息来源渠道和覆盖面,以便于对管户的动态监控分析和评估。

(三)努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东城分局现有在职干部85人,其中35岁以下的只有15人,既懂业务又懂计算机的人员比例较低,知识更新慢,学习动力不足。因此,要创新培训方式和方法,使税收管理员做到“五知五会”,即知悉税收法律法规,会解答和处理一般的税收业务问题;知悉财会知识,会检查账表;知悉计算机应用技能,会计算机操作和征管软件的应用;知悉管户的基本情况,会帮助纳税人提高财务管理和办税能力;知悉管片基本情况,会进行税源监探和分析。

第9篇

县税务局落实税收管理员经验材料

夯实基础创新手段促进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

某县地税局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局《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办法》,坚持在抓落实上求创新,以明晰职责、严格考核为根本,以税收管理员“双竞双优”制度为手段,对税收管理员制度进行深化和细化,实现了由“淡化责任、疏于管理”向“落实责任、精细管理”转变,强化了税源管理,促进了征管水平的提高。

一、以明晰职责、严格考核为根本,夯实基础工作,推动税收管理员制度全面落实

税收管理员制度出台后,为落实好这一制度,我们以解决责任不清、范围不明、管理不细为出发点,召集业务骨干深入一线调研,结合实际,制定了《推行税收管理员实施方案》及《细则》,增强了工作操作性和针对性,为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明确岗位职责,量化工作目标,规范工作程序。我们首先明确管理岗位,将全县2600余户纳税人全部分配到23名管理员身上,个体按地段、乡镇分开,企业按行业划分,做到户户有人管;其次明确管理员工作职责,称之为“五员定位”:即信息采集员、纳税评估员、税收分析员、政策辅导员、纳税服务员。具体职责包括:纳税辅导、催报催缴、文书审核、行政处罚、纳税服务(包括纳税提醒、税收约谈、查前辅导)、纳税评估、重点税源分析、实地巡查和网上巡查,纵有范围、横有职责,使管理员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再次是明确工作规程,针对征管系统和业务工作规程,对管理员进行培训,使管理员知道该怎么干;最后是量化工作目标,对每项工作职责进行量化,明确工作标准、工作时限,对达不到工作标准或超过工作时限的,每错一项或不达标要作扣分处理,大到每一户次,小到每一项文书的项目,让管理员知道工作干到什么程度。

(二)严格考核,公正公开,客观评价税收管理员工作。在对税收管理员考核中,主要采取三种方式,即业务考试、业绩考核、思想测评。业务考[此文若非在 =站-出现,那均为抄袭。欢迎举报]试实打实。采取封闭式,单人单桌,50岁以上实行开卷独立完成,50岁以下闭卷考试,组织严密、要求严格,真正考出了水平,满足了工作需要。业绩考核面对面。以基层为单位,全体参与,县局科室监督,利用激光投影仪通过征管系统公开进行考核,纸质资料交叉审核,当场确定分值,体现了公开公平。思想测评背靠背。围绕工作纪律、政治素养、勤政廉洁、团结同志等10项内容,根据日常现实表现逐项打分,互相回避,测评结果由管理员评定委员会汇总,保证每个人的意向得到尊重。经过考试、考核、测评,客观地反映出每个税收管理员的能力、实绩和品质,最后由县局根据每位管理员的综合得分,确定等级。

(三)奖惩分明,量力使用,激发干部学习和工作热情。我局税收管理员共23名,去年通过税收业务考试,评出一级税收管理员4名,占17;二级17名,占74;三级2名,占9。根据县局确定的税收管理员等级,确定了不同的奖惩办法。一是按级计酬。一至四级税收管理员除法定工资外,其余补助、奖金、津贴分成四等,按相应等级发放,考核达不到60分的,退出管理岗位三个月,只发工资,做内勤服务工作。一级和四级相差120多元。二是按能管户。一级税收管理员由于工作能力强、管户细致到位,负责管理100万元以上的税源大户。三是待遇优先。在基层报送先进时,必须是等次为一级的管理员;在评选管理能手时,必须考核总分在前五名;推荐市局的征管能手,必须考核总分在前两名。2008年,我局推荐的“全市十佳税收管理员”在全市考核中取得总分第一。除此之外,我们在入党、选拔后备干部、推荐市局管理人才库人选等方面都以此为参考依据。

二、以“双竞双优”为手段,优化税收管理员资源,实现精细化管理

为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作用,今年,我们在落实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基础上,开拓思路,创新手段,在税收管理员中推行“双竞双优”制度,即“税收管理员能级竞争、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重点税源岗位竞争、优化征管资源配置”,为管理员制度赋予了新的内涵和活力。

(一)加强动态管理,开展竞级活动,提高管理员队伍素质。今年初,我们在税收管理员竞级过程中,本着激励与制约并重、定性与定量结合的原则,将以往单纯的征管系统考核改变为以征管系统考核为主、人工考核为辅的方法,突出日常动态管理。一方面,印制《税收管理员工作机制》和《税收管理员工作手册》,要求每个税收管理员必须如实填写,做到全程记录和跟踪。定期对每个税收管理员每阶段的税源管理、日常管理、纳税人的档案资料进行全方位检查,增强了税收管理员的竞级意识和责任心。另一方面,定期深入业户走访调查,了解税收管理员对所辖纳税户管理辅导情况,调动了大家工作积极性。同时,先后开展“如何当好管理员”大

讨论、“公开你的工作”和“在学习中发展”两次深度汇谈,营造了良好的工作和学习氛围。在今年的考核中,多数管理员主动下户,20多位税收管理员的前5个月管理“三率”、纳税辅导准确率达到100,考试分数的档次也逐渐缩小,由去年的最高10多分级距缩到4分。目前,所有税收管理员全部达到一、二级水平,税收管理员的素质明显提高。

(二)推行岗位竞争,重点税源竞争上岗,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在开展税收管理员竞级的同时,我局对全县税源进行了分类,力求把好钢放在刀刃上,把精兵强将放在重点税源管理上,实现了税源的“分类管理,分级监控”。主要做法是:按照竞级考核得分情况,实行岗位竞争,得分高的优先选择管理岗位、选择重点税源,基本形成了一、二、三级管理员对应大、中、小规模纳税户的比较科学的格局。我局共有纳税人2631户,其中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大户24户,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中等规模纳税人160户,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2447户。对年纳税总额100万元以上税源大户,要求管理员做到“七清三准”,即:每一纳税户基本情况清、单税种应纳实纳税额清、适用税收政策清、税额增减变化清、纳税评估底数清、生产经营情况清、财务管理状况清、对税收未来预测准、对税源监控措施到位准、对征管政策手段适用准。对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中等规模纳税人,要求管理员做到“四到位三达标”,即:政策辅导到位、征管措施到位、日常检查到位、税源监控到位、财务管理达标、征管目标达标、纳税评估结果达到B类标准。对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要求管理员做到“简并征期,简化程序,理顺秩序,理清底数”。从而达到“大户管细、小户控全”的目的。

经过优化组合,科学布局,正常纳税户管理比去年少用了4名税收管理员,我们把他们组成建筑业组,专门同计委、土地、城建联合搞一体化管理。从土地、项目的立项开始监控,直到项目竣工、确定决算数额、结算完工程款为止。截止今年6月底,建筑业与去年同期相比,户数增加21户,税额增加3085万元,仅建筑业所得营业税比去年增收2735万元,增[此篇范文为 作者呕心呖血之作()-未经过站同意转载此文均为抄袭后果自负]长306.6,成为我局主要的税收增长点。实践证明,我局管理员竞争管理岗位,建立了条块结合的税源分类管理机制,做到了重点税源精细化管理,中间税源专业化管理,核定户规范化管理,零散税源协、护税管理,形成了全覆盖、无缝隙的税源监控网络和征管链条。

三、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取得明显效果

通过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推行“双竞双优”,有效解决了“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强化了税源管理与监控,进一步提高了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分清了范围与职责。将全部纳税户分配到管理人员身上,明确对纳税人税前辅导、日常辅导、查前辅导、催报催缴、发票管理、欠税管理、税收法制、纳税评估、税源分析的工作程序、工作时限、工作标准、工作质量、考核方法,使管理员工作范围、岗位职责更加清晰,做到了干有目标,行有示范规范。

(二)实现了基层领导同税收管理员之间管人与管事、管理员同纳税户之间管户与管事的有机结合。以往基层领导把主要精力放在管人上,而现在基层所长可以通过微机和实地检查,进行管户提醒,把主要精力放在协调、帮助个别管理员克服难点上,从繁杂无序中摆脱出来。以前,管理人员管户底数不清,只求管得到不求管得精,而现在每个管理员,每一纳税户都有目标,管理情况心中有数,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原先个体管200余户都怕多,现在管400余户也比较轻松,节省了更多时间放在新开业、早夜市、季节性销售、调整定额上。

(三)管理员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充分调动起来。实行“双竞双优”后,每个管理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以往是被动工作,全靠领导调度、催促,甚至为管户攀比,现在有客观的评价系统,人人可以竞岗竞级,正常工作管理员自主安排,领导就是监督与指挥。为搞好税源大户的分析,负责纳税大户的管理员每月要求企业在报送报表、申报、重点税源监控信息时,报文字说明及生产形势预测,在分析时有理有据,监控得滴水不漏。负责个体的管理员设计印制了“纳税提醒牌”1000份,在每一户显眼位置粘贴,使个体催报从以往的90余户下降到每月的20余户。目前,正在同移动、联通、网通联系,拟使用短信和电话提醒,进一步提高申报率。为推进个体定额户的规范化管理,我局城区所在县城一主要街道搞了“征管样板街”,逐户登记、亮证经营、定额公开、全员批扣,为个体户管理制定了透明“标准”。

(四)征管质量显著提高。由于工作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责任和任务到位,管理员配置优化,出现了“三升三降”:登记率、申报率、处罚率上升,欠税额、稽查补税额、纳税户违章次数下降。欠税额去年为36万元,今年只有24万元,新欠只有2万元,核销欠税8万元,清理欠税6万元;通过日常检查、纳税提醒、税收约谈、查前辅导、下发《政策指南》等措施,有效遏制了偷漏税行为的发生,稽查局去年同期查补入库198万元,今年在加大检查力度的情况下,仅查补入库77万元。以往,每个管理员每月都有近20条以上(个体达40条)的责令限期改正,通过加大处罚力度和提醒,现在企业几乎为零违章,个体为20余条。

(五)税收任务收入大幅增长。通过一级管理员监控税源大户,实施有效监控,提高了税收分析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任务收入大幅增长。截止6月底入库12337万元,占年计划的67.46,比去年同期增收4257万元,增长5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