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8 10:30:51
导语:在森林防火社会实践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春节乡镇工作总结1
为营造春节、元宵节喜庆、祥和、团圆、美好的节日气氛,让学生深切感受到中华民俗文化魅力,加强爱国、爱乡、爱家的思想教育和亲情教育,栗雨小学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了“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节”主题系列活动。
一、加强领导,广泛发动
1、根据上级要求,学校迅速制定了活动方案,并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开展本次寒假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
2、在休学典礼上组织全校学生认真学习本次主题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意义和具体活动内容。
3、利用家校通告知学生家长利用传统节日,对孩子进行文明礼仪、传统美德和感恩励志的教育,最大限度的发挥了学生的自主性和家长的支持力度,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并要求家长和孩子一起完成“寒假德育作业表”的填写。
二、 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1、学生发展中心积极组织全校师生开展创编“节日手抄报”活动,学习节日文化,搜集节日资料,深入了解春节、元宵节的文化内涵,通过自编的“节日手抄报”,展示节日收获和感悟。
2、要求学生观看春节、元宵节文艺节目,增强对民族传统节日的喜爱,同时又结合学校特色,要求学生以书画形式表现节日的喜庆,加强学生对中华文化的理解。
3、鼓励学生积极收集春联且诵读,并在开学展示自己收集或是编写的春联,引导学生学习欣赏春联、创作春联、书写春联。
4、开展“学会感恩 奉献温暖”美德实践活动,号召全校学生利用寒假休息时间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多与父母沟通交流。如为辛劳的父母敲一次背,道一声“新年快乐”;合理使用压岁钱,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使学生懂得了要力所能及地帮助家长做些些家务,主动帮助老人做些事,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5、开展主题班会,深化活动。开学初,各班围绕“我们的节日”召开主题班会。让学生通过语言交流、才艺展示等方式汇报自己的寒假生活,在寒假里所见、所闻、所学,以及学校号召的“节日感恩活动”实施情况等。
通过活动,学生体验、熟悉了我国传统的春节、元宵节活动的热闹氛围,体会人们对美好生活的热烈向往,亲身感受到中华民族文化的魅力所在,进而更加尊重我们的民间风俗习惯,热爱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在学生心中树起了民俗文化之根。
春节乡镇工作总结2
为活跃节日期间学生文化氛围,我校结合自身实际,以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以及读书活动为抓手,整合各方资源,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广泛发动
接上级通知后,我校结合学校实际,德育领导小组、少先队大队部迅速制定了活动方案,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宣传开展本次寒假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在放假当天组织各班认真学习本次主题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意义和具体活动内容。让家长和孩子们一起明确活动的意义,增强对此项活动的重视。告知家长们利用传统节日,对孩子进行文明礼仪、传统美德和感恩励志的教育,最大限度的发挥了学生的自主性和家长的支持力度,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 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1、举行了一次校会。在校会上学校以“我们的节日 春节”为主题对全体师生进行了教育讲话,号召同学们“小手拉大手”扎扎实实搞好活动。
2、体验民俗,热爱传统。我校围绕“春节”,要求学生参与有趣生动的年庆和民俗活动,引导广学生进一步认同传统、尊重传统、弘扬传统。学生们在假期中学习节日文化,搜集节日资料,参加民俗活动,深入了解春节的文化内涵。在开学第一节班会上展示自己收集或是编写的春联,引导未成年人学习欣赏春联、创作春联、书写春联。
3、以“我眼中的春节”为主题,学校在三年级以上班级进行手抄报作品创作,开学初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到学校,由少先大队部进行统一的评选。
4、开展“学会感恩 奉献温暖”美德实践活动,全校同学利用寒假休息时间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多与父母沟通交流。如记录父母的生日和年龄,为辛劳的父母洗一次脚,敲一次背,擦一次皮鞋,道一声“新年快乐”……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度电、每一粒米,合理使用我们的压岁钱,不乱花零钱,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学生懂得了要力所能及地帮助家长做些些家务,主动帮助老人做些事,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5、开展朗诵比赛,深化活动。开学初,各班围绕“我们的节日”朗诵比赛。让学生通过语言交流、才艺展示等方式汇报自己的寒假生活,在寒假里所见、所闻、所学,以及学校号召的“节日感恩活动”实施情况等。老师根据学生们的汇报情况进行活动总结,引导学生们要从科学的角度看待一些春节习俗,有判断的吸收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
此次活动意义显著,它丰富了学生精神文化生活,激励了他们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增加了传统节日文化氛围,更好地体现了传统节日的魅力和时代感。今后我们要继续做好这项活动,不断掀起活动的。
春节乡镇工作总结3
2xx年春节期间,__乡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文件及会议精神,按照“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加大对安全工作的力度。
在有证煤矿安全方面。全乡共有有证煤矿3对(生产煤矿21对,新建煤矿2对,技改未验收煤矿7对),其中资源整合煤矿8对,朱家沟煤矿现已关闭。在管理上我乡主要是强化对《安全生产包保巡查监管制度》、《互纠互查制度》、《夜查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煤管站的领导。经与县煤碳局充分协调,将煤管站人员分成两个检查组,分片区交叉检查有证煤矿安全生产,达到了每个煤矿白天检查每周最低2次;夜间检查每周最低1次,确保零点班的安全生产。乡副科级领导干部到煤矿巡查2次/月。对资源整合和发现有安全隐患的煤矿实行煤管站人员驻矿督促整改。
在打击取缔非法采煤窝点方面。包保领导每周带领乡、村干部白天拉网式巡查、排查不低于1次,夜晚重点巡查不低于1次,每周向乡安办报一次包保巡查周报表。各包村、包点人员每两天必须书面或口头向包保的乡领导汇报一次包保巡查范围内的巡查情况。包保的乡领导在组织巡查时,发现有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将隐患及处理情况向分管安全的领导和乡政府主要领导通报。规定包村、包点的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若不能处理的立即向包村领导汇报。在巡查中,明确非法采煤窝点的土地户作为非法采煤窝点启封、反弹的监管责任人。玉马公路施工挖出的露头煤,实行施工标段、驻村工作队和村干部白天、晚上的巡查监管,由所在村作为民用煤供应给农户。对炸封、填封、砌封的非法采煤窝点实行登记、照相、立牌管理,并在标牌上标明“谁启封谁坐牢,监管责任人XXX”等字样,村村建立了台帐,做到了“严、硬、狠”。元月份,共填、炸、砌封非法采煤窝点老井口12口,处罚盗采国家煤炭资源行为人员3人;因包保巡查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有5名干部受到责任追究。
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乡交管办配合县交警队、派出所坚持每天上路巡查,并建立巡查登记台账;在电三轮车外部印上“严禁载人”字样;加大对车辆超载和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的监管,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坚决禁止上路。在八道湾等危险路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树立路标牌11块,进行路检路查2次。
在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非煤矿山和消防安全的管理方面。根据县的文件及会议精神,乡党委政府切实开展了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煤矿企业、非煤矿山的民爆物品器材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对非法销售和制造土火炮业主给予严厉打击,对在市场上销售的烟花爆竹、土火炮业主实行倒查制,对已取缔非法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和制造土火炮点进行定期复查;对全乡人口密集的村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以排大火灾隐患、消防知识宣传为重点,预防各类火灾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截止1月31日,取缔土火炮制作点4个,销售点2个,销毁黑火药15.5公斤,共没收制造土火炮银粉35公斤,纸筒21个,硫磺55公斤,土火炮3余枚,刑事拘留3人。
在森林防火、供电安全方面。按照县政府关于森林防火、用电安全的'文件精神,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护林员、各村综合执勤队对全乡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全面巡逻,同时向群众进行宣传。供电所组织全体员工对全乡境内的高压、低压线路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处理,确保农户用电安全。
2010年寒假将至,春节即来,为了使全校师生过上一个平安、快乐、文明、祥和、健康、有益的寒假和春节,所以,我们今天在这里集会给大家进行一次假期前的安全教育。安全涉及的内容很多,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讲一下寒假期间的安全问题,以及在春节期间的注意事项。
1、关爱自己,紧绷安全之弦
老师们和各位的家长每天所最惦记的就是你们的健康和安全。据了解,每年因各种事故,数以万计天真无邪的儿童少年死于非命,相当于在中国960万公里的土地上每天要消失一个班的学生(重大自然灾害除外),这给社会、给家庭带来了非常的不幸,给很多父母造成无法愈合的创伤。因此,同学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懂得安全的重要意义,做到:安全第一,从我做起;安全第一,从小事做起。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人人讲安全,保证人人都安全。
2、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春节是走亲访友的高峰期,也是各类交通安全事故多发期,希望同学们在寒假期间遵守交通法规,外出要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骑车上道,不管是摩托车也好,还是自行车也好,同时严禁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和进行各类游戏活动。注意乘车安全,报废车不要乘;无牌无照的车不要乘;拥挤的车不要乘。若发生交通事故,要想法及时通知家长,并拨打120及时实施抢救。
3、正确燃放烟花爆竹。
接近年关,烟花爆竹大量上市,一些“三无”劣质产品偷偷上市,同学们在购买时一定要注意,最好能在家长的陪同下,在正规的经销处购买。春节燃烧鞭炮、焰火时,要由家长陪同,要在宽敞地方放,不要对准人放,避免造成人员伤亡,严防伤害事故发生。
4、防火、防电、防煤气。
寒假期间我们每天都可能会与火、与电、与煤气打交道,同学们要了解有关知识,在生活中要注意消除水、火、气、电等存在的隐患,做到不玩火,注意防火,若遇到火警时要知道及时拨打119报警。不玩电,不私自拆装电器防电;注意取暖安全,防止煤气中毒等。
春节将至,上坟烧纸现象也将骤增,野外用火概率增加,风干物燥,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同学们假期不要玩火,严禁在上坟烧纸时烧荒燎堰,杜绝把火种带上山,以防止山林火灾。
5、监控文化生活,严防精神污染。
网络世界对青少年具有强烈的诱惑力,长时间沉溺会导致人际交往、社会适应能力的下降,会情绪低落、思维迟缓、孤独焦虑、食欲不振、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睡眠障碍,甚至犯罪或消极自杀。所以希望同学们要远离网吧,不登录不健康的网站,不在网络上查看**的内容。也不要涉足营业性电子游戏室等娱乐场所。不参加不健康的娱乐活动,不听、不信、不传、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坚决抵制*活动。不购买、不借阅内容不健康的书刊、报纸、光碟、录像带;不看低级趣味的电影、电视。多读健康的书刊,多看乐观的节目。要培养文明行为,抵制消极现象,促进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社会风气的形成、巩固和发展。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准参与“”赌博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
6、不到池塘、河湾、水库边沿玩耍,若发生事故,要大声呼救。
7、出门必须和家长打招呼,并按时回家。不准未告知家长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防止被绑架、拐骗或走失。
8、与陌生人打交道时,要提高思想警惕,谨防上当受骗。遇有紧急情况,要见义巧为,善用智慧取胜,避免力敌不过反而危害自身现象的发生。
9、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饮、暴食,要合理饮食,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买“三无”食品,每个同学在假期中要做到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生活要有规律,按时起居,多锻炼,预防疾病侵染,提高身体素质。
10、同学们在家要帮助父母做家务和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制定好寒假学习计划,认真完成寒假作业,开展好“五个一”活动,即读一本好书,并写出读后感,看一部好电影,学唱一首好歌,做一件好事,当一天家长,体验一下做父母的辛苦,并做好记录或日记。
11、提倡勤俭节约,培养良好品德。
关键词:高等教育;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专业;实践教学
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专业(以下简称“森游专业”)是1998年教育部根据社会需求并顺应专业调整改革要求设立的新专业,隶属于森林资源类学科。它是由原来的森林保护专业、森林资源管理专业和森林旅游专业整合而来,与林学专业、植物保护专业和旅游管理专业相近。但是,与旅游管理专业相比,森游专业除了传授一般的旅游管理知识外,还强化了林学、生物学、生态学、资源学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传授;与林学、植物保护专业相比,则强化了对森林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研究,使学生具有较广阔的就业市场和更长远的发展空间。
自1999年以来,全国已有20多所农林院校开设了森游专业。另外,西南交通大学、桂林工学院、宁夏大学、北华大学、长江大学等院校也开办了该专业。
森游专业开办至今不到十年,是一个十分年轻而又朝气蓬勃的专业,其发展受到了相关人士的关注。一些专家、教师对该专业的特色与发展、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知识与技能的结构和需求等进行了有益的探讨,有的还对该专业的课程教学进行了研究。但有关森游专业实践教学方面的研究较少。而事实证明,实践教学体系的合理建构对整个专业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加强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书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这句诗道出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并强调了实践的重要性。我国的高等教育曾经长期将焦点聚集在理论教学上,而忽视了实践教学。这导致的后果就是学生的理论水平较高,而实际动手能力较差。“高分低能”一度成为社会对高校所培养人才的尖锐批评。
实际上,实践教学是理论与实践、抽象概念与具体思维、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结合的教学过程,与理论教学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可分割的。实践教学既是理论教学的继续和深化,也是学习方法、技能和经验的教与学的过程,对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动手能力以及创新能力有着极大的帮助。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人们逐渐意识到理论离不开实践,理论学习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指导实践。于是,高校对教学计划进行了适当的调整,提高了实践教学在教学中的比重,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了许多有益的实践教学环节。
森游专业是一个应用性很强的专业,要求学生既要具有林学、植物保护专业所要求的实验、调研能力,又要掌握旅游管理专业所要求的实务操作技能。因此,学生必须通过公益劳动、专业课的课程实习、课程论文、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论文以及课外创新训练等多种实践环节,巩固基础理论知识,培养良好的动手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团队合作精神,以便在毕业后能够较快地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
二、实践教学体系的建构原则
(一)以学科特点为依据
实践教学体系的建构,就是对各类实践教学环节进行整理、归纳,并使之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不同学科的实践教学体系,其内容、形式各异。森游专业隶属于森林资源类学科,要求学生具备数学、生物学、林学、地理学、旅游管理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森林旅游资源开发、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设计、森林旅游环境影响评价、旅游市场分析及管理的方法;具有监测和保护森林资源、协调森林旅游与森林资源关系、开展森林生态公众教育等基本能力;熟悉我国在森林资源保护、林政管理、环保、旅游等方面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规。
由此可见,森游专业的实践性、应用性很强。这种实践性与应用性体现在实践教学体系的建构上,一方面要明确实践教学的目的;另一方面要制订一个切实可行的实践教学计划,以统领实践教学的开展,并突出强调生物学、林学以及旅游管理等方面的实践内容。
(二)以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创新能力为目标
本科教育不同于职业教育,并非以从事某种职业为教育的根本目的,但也不排斥从职业教育中汲取有益的经验,包括增加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实际操作的能力,从而在此基础上着眼于学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与锻炼,以克服理论与实际相脱节的弊端。
21世纪是强调创新的时代,只有具备较强操作能力、创新能力的专业人才,才能得到社会的青睐。因此,培养可在林业、旅游、海关、城建等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从事森林保护、旅游管理、动植物检疫及景区规划设计等工作的高素质综合型人才,是森游专业的培养目标。这就要求该专业所建构的实践教学体系在内容的选择和设计方面多考虑可操作性和创新性,以利于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三)突出时代性与系统性
实践教学体系必须与时俱进,符合时代要求。因此,在内容设置、形式设计、管理手段等方面要不断改进和更新,及时淘汰过时的、不适应时展需求的一些陈旧的内容和形式。更重要的是,作为一个体系,必须突出体系的系统性,即在实践教学环节的时间安排上要保持连续性,所选择的实践内容要与理论知识保持一致性。也就是要以人才培养目标为依据,根据学生在不同阶段应掌握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要求,循序渐进地安排各种实践教学,使不同层次的实践教学环节相互衔接,形成具有连续性、系统性的实践教学体系。
三、构建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
一个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应包括实践教学计划、实践教学内容、实践教学的方法和形式以及实践教学的考核和管理等内容(如图1所示)。
(一)实践教学计划的制订
实践教学计划是实践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是在明确实践教学目标的前提下,根据理论学习的需要确定的实践内容、实践教学的学时和学分、实践教学实施的时间以及实践活动的形式。科学、高效、实用的实践教学计划,必须以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为出发点,科学地设计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使实践教学计划与理论教学计划相互配合。
目前,各高等院校开设的森游专业,其实践教学计划各不相同。从总体上看,多数院校规定实践教学的学分占总学分的17%左右,而一些学校的实践教学仅占总学分的9%,与理论教学相比,所占比例较低。为了培养出高素质的综合型人才,笔者认为应加大实践教学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的比重,实践教学的学分应占总学分的20%-30%,实践教学的总学时数应保证有30-40周的时间。以华南农业大学为例,学校在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相应的实践教学 环节的同时,还根据课程的性质精简了实践课程的门数,通过优化组合实现了多课程的综合实践,共安排了33周的实践教学,实践教学的学分已占总学分的22%。这样,既可以保证实践教学更好地开展,也有利于创新型、综合型高素质人才的培养。
当然,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制订的实践教学计划必须具有一定的弹性,应为以后实践教学的开展及修订留有一定的余地。教学计划不是一成不变的,通常每两年就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次全面修订。此外,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让相关企业参与教学计划的制订或修订;也可以将制订好的教学计划交与相关企业,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使学校教育与社会需求紧密联系起来。
(二)实践教学内容的设计
实践教学内容是实践教学体系中最核心的部分,内容设计的是否恰当关系着实践教学成效的高低。一般来说,实践教学内容应与人才培养目标相符合,与理论教学内容相对应;内容应尽量丰富,使学生能在实践中加深对理论的理解,从而提高运用知识的能力、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森游专业的实践教学内容应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基础性实践,主要是帮助学生对基本概念、基础理论有更深的理解,使学生具备行业要求的基本素质,如礼仪礼貌、职业行为习惯、语言沟通等。这通常可以通过公益劳动、形势与政策教育、旅游认知实习、树木学实习、森林保护学实习、野生动物学实习等实现。
二是专业技能性实践,其目的是让学生掌握基本的专业操作技能和服务技能,如饭店服务、景点服务、森林公园服务、旅行社服务、森林防火、植物病虫害防治等技能。这些技能可以通过酒店实习、导游学实习、旅游规划实习、森林管理课程实习等进行培养和锻炼。
三是综合性实践,主要是对学生进行学习和运用知识、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逻辑判断和创新思维、沟通和协调管理等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的培养。通常可以通过社会调查、暑期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形式开展实践。
四是研究创新性实践,这是实践教学内容的最高层次,并不是所有的学生都能够顺利开展和完成的。它要求学生通过参加各种科技竞赛活动、科研课题研究、课外发明创新活动,不断挖掘自己的潜能,从而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实践教学这四个方面的内容也是实践教学体系中的四个层次,对学生能力的要求是逐层上升的,构成了实践教学内容的不同梯级平台。学生只有很好地完成了低层次的实践内容,才能顺利地实现更高层次的实践。
总之,实践教学内容的设计应尽可能地考虑各课程的侧重点和交叉点,以及学生的特性和专业的发展趋势,要具备系统性和前瞻性。在时间的安排上,基础性和专业技能性实践宜安排在第一、二学年,而综合性和研究创新性实践宜安排在第三、四学年。
(三)实践教学方法与形式的优化
教学方法不存在优劣之分,只有适合与否的区别。目前高校采用的实践教学方法与形式多种多样,按实习的方式不同可以分为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但是,不管采用何种方法与形式,都应适用于“提出理论问题一设计实施方案一开展实践应用一进行实践总结”的实践教学模式。
根据森游专业的特点,笔者认为,宜将集中性实习与经常性训练结合起来,采用以下几种实践教学方法与形式。
1.在实验室开展实践活动。在实验室开展的实践活动,由于实验目的明确、操作程序既定,所以若实验条件具备,通常都能获得成功。这对基础性和专业技能性实践有较大的帮助。一般而言,旅游规划设计、“3S”技术、酒店客房和餐饮服务、模拟导游、植物病虫害检疫、野生动物学等方面的实践内容宜在实验室进行。各实验室应本着最大限度满足实践教学需要的宗旨,打破学科专业垄断的壁垒,全面协调各实验室的教学与管理,做到资源共享,以利于实验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与运用。
2.在实习基地开展实践活动。实习基地将学校与社会、企业紧密地联系起来,为学生的实践活动提供了较便利的条件。一方面,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分期分批到实习基地实习,通过现场教学、生产实践和亲身体验,既巩固和加强了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又增强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利用校内的优势资源,发挥基地自身的设备优势,协助相关单位进行科技攻关,或与基地单位进行技术交流与合作,为合作单位开办各种培训班或讲座,从而建立共赢的协作关系。
因此,高校应进一步加强实习基地的建设。实习基地建设可以采取“内联外拓”的策略:对内,充分利用校内资源,将基地建设与学科建设、专业实验室建设结合起来;对外,广开渠道,积极与校外企业联合,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教学基地多样化。例如,华南农业大学为了满足森游专业的教学实习需要,除了将校内的树木园作为教学实习基地外,还分别在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帽峰山森林公园、华南植物园、深圳仙湖植物园等地设立了实习基地;目前还拟与一些知名酒店和旅行社联合建立教学实习基地,以充分满足学生的实习需要。
3.开展个性化实习。学校应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实际情况并结合专业学习方向,利用暑假或其他课外时间到企业实习、参与社会实践、进行科研调查等,并为其创造便利条件。开展个性化实习突出了实践教学的灵活性,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实践教学的考核
实践教学的考核,既能考查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又能反映教师的实践教学水平;同时也是对实践教学计划的一种检验。因此,应将实践能力的考核成绩与理论测试成绩同等对待,重视实践教学的考核。
实践教学的考核方式可以根据课程的特点灵活选择,包括进行实际操作、课程设计,撰写课程论文、实习报告、调研报告等形式。例如,导游学的课程实习宜采用实际操作演示的考核方式,而生态旅游课程可采用调研报告的方式。但是,无论采取何种考核方式,都应制订出具体的评分标准,做到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客观、公正地评分,以真实地反映学生的能力。
在实践教学的考核内容方面,应增加能反映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造能力的内容。同时,对学生参加各种科技竞赛、社会调查活动、课外发明创造活动、教师的科研课题等实践活动,都应根据工作量的大小、质量的高低予以一定的学分。这样,可以对不同层次的学生进行更公平的考核,同时也为那些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强的学生提供了脱颖而出的机会,从而有利于更客观、全面、切合实际地评价学生。
例如,华南农业大学森游专业在实践教学中增加了“课外创新训练”的内容,并规定不要求学生集中实践,也不需要所有的学生都参加。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自行选择感兴趣的项目,在教师指导下开展科技创新实践。学校则根据实践的难度、工作量的大小以及取得的成果,给与学生相应的学分;但创新学分累计最高不能超过6学分。这极大地激发了学生参与科研、创新的积极性,获得了较好的效果。
五、实践教学的管理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全面领导本市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及时制定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定期研究、分析本市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安排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对国家和省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加强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并安排相应配套资金;
(五)组织制定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保障应急救援投入,组织对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
(六)组织、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对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对事故调查报告作出批复;
(七)组织实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关闭工作和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取缔工作;
(八)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九)对在安全生产工作和事故抢救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对在生产安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市长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副市长协助市长负分管领导责任,其他副市长对其主管工作中涉及的安全生产事项协助市长负主管领导责任。
第三条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定期向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和主管副市长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报告市安委会和主管副市长;
(三)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
(四)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督管理责任,检查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
(五)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六)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信息库,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治理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管理;
(七)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对受理的安全生产举报进行调查处理;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按照规定向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沟通制度,互相通报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和执法监督信息;
(八)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按照规定向市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及时组织事故抢救,并按照事故等级和分类,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九)依法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验收等),并对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十)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条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副职负责人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安全生产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
第五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本市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市安委会办公室的工作,定期向市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
(二)研究、分析本市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并向市安委会提出建议;组织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性规定;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市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负责分解落实本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组织实施对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机构和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五)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和冶炼、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六)依法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并对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存储、使用情况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依法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八)依法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行为;
(九)组织开展全市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协调、监督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负责对市安委会督办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督查;
(十)负责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经市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委托,组织开展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中央、省在宜企业、市属企业、经济开发区范围内企业发生的一般事故,以及市辖三区范围内建设施工领域、全市烟花爆竹行业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施监督;
(十一)负责本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
(十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市公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组织道路交通事故的抢救,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办理驾驶许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二)依法实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纠正和查处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监督检查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的责任和措施,组织实施火灾事故的扑救和调查处理,负责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三)依法实施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依法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单位实施行政许可,负责对爆破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
(四)依法实施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
(五)依法实施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烟花爆竹在道路交通运输环节的安全,负责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监督管理;
(六)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犯罪案件,按照规定组织或者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七条市工业经济(国有资产监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煤矿、民用爆炸物品、铁路道口、电力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负责铁路无人监护(地方监护)道口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铁路道口安全整治;
(三)负责煤矿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四)负责电力设施保护和电能保护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有关所属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内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和职责范围内的公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实施内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船舶登记、检验和船员考试、发证,查处违反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
(二)依法实施公路、水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和运输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三)依法对本市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及相关辅业实施行政许可,依法对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四)负责公路(包括桥涵)、航道的交通安全设施(包括路标、航标、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安全护栏等)的设立、维护与管理;
(五)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
(六)按照规定参加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负责天柱山机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八)负责有关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九条市港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港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城市市政设施工程、城市燃气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供气、供水、公交等有关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对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对审查备案事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二)依法对城市燃气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三)依法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负责建筑机械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
(四)负责城市给、排水,路灯,以及市政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负责建设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六)按照规定参加建设施工领域和有关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负责园林单位及其游乐设施和游客的安全管理,负责园林绿化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一条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单位、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查处违法行为;
(二)负责发放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许可证,并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
(三)负责对安全生产用品质量实施监督,查处违法行为;
(四)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发证;
(五)按照规定组织或者参加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二条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实施行政许可;
(二)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监督管理,实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专题规划,依法查处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以及越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
(三)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本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地质灾害调查、规划、监测、警报制度和应急机制;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三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及调查处理,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登记。
第十四条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农业机械、渔港、渔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对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检验及其驾驶员的考试、发证和定期审验;
(二)负责组织实施对渔港、渔船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三)依法组织实施渔港、渔船检审;
(四)按照规定参加农业机械、渔港、渔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五条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本市行政区域内森林防火工作。
第十六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设施(包括水库、水闸、堤防等)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病、危、险水库的调度管理,防范决堤、垮坝事故的发生;
(二)对长江防洪墙大堤维护的安全监督管理;
(三)除泄洪特殊需要外,开闸泄水必须保证上、下游船舶、房屋、农田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对河道采砂实施监督管理,保证河道安全;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七条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教育单位和学生在校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学校加强对教师和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
(二)加强对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和参加公益劳动、爱国主义教育等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监督,确保学生安全;
(三)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
(四)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五)负责对校园内建筑物、道路、设施、设备以及涉及安全的教学、实验用危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对学校校舍进行安全检查,保障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安全;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八条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和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各种突发性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
(四)负责检查、督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检查、指导本市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九条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体育运动安全和体育经营活动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依法批准的体育比赛及比赛器械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依法对涉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体育经营项目进行审批;
(三)依法负责督促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对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进行管理;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条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黄金周和小长假期间的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第二十一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伤保险和劳动保护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实施工伤保险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
(二)负责对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三)负责制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抚恤待遇等有关政策;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二条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安全生产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在建设项目核准、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查以及组织竣工验收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规定。
第二十三条市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对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督促其管理单位采取有效措施。
第二十四条市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安全生产经费落实;协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以及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存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及有关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和措施给予支持、协助。
第二十五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广播电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文化(艺术)馆等社会文化事业单位以及网吧、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工作;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领域内存在的较大、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舆论监督;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文化市场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管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
第二十六条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管理企业的登记注册。对申请设立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安全生产前置审批的企业,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或者审批文件前,不予核准登记注册;对负责安全生产前置审批的部门认定不具备安全生产经营条件、撤销原批准的企业,依法取消相关经营范围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督促集贸市场开办者做好集贸市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市统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安全生产主要指标列入统计指标体系,按年度予以公布,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主要指标数据和向市安委会通报有关统计指标情况。
第二十八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市行政监察主管部门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按照规定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行政责任,并对行政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十条市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负责违规建筑拆除的安全监督管理,做好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环卫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商贸、餐饮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物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危房隐患排查和危房鉴定工作。
第三十三条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依法监督、指导防雷减灾工作和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组织对防雷装置检测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
(二)依法组织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三)依法组织对相关场所和设施的防雷安全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设施的防雷安全监督检查;
(四)依法组织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活动的审批;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十四条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负全面领导责任,按照规定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和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并对本部门、本单位和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十五条市总工会负责维护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二)提出保障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三)依法参加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四)依法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