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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进口贸易的问题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随着科学技术与运输手段的蓬勃发展,国际贸易日益繁荣,在世界逐渐变成一个地球村,人们享受着国际经济一体化与国际贸易带来的便利的同时,同时也产生了越来越多的法律问题尚待解决。平行进口即是其中之一。
平行进口是指产品制造商 供应商或商标权人将其商品投放到某一国或地区市场进行销售,但有人则将该商品进口至另一国家进行销售的行为。该进口国的该产品市场也被称为"灰色市场"。如相同的产品在A国的售价低于B国时,B国的销售商就愿意从A过进口相同的货物至B国销售。平行进口的产生与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市场情况,生产要素的价格,劳动力水平的不同有关。由于各个各种原因导致同样的商品在不同的国家与地区的销售价格有所不同,当不同国家的价格差异使得本地的销售商从别的国家或地区进口此类商品在本国销售从而对本国同一商品的销售产生压力。所以平行进口商品的特点在于有平行进口商品本身是通过合法的途径进口的真品,而不是假冒商品。同时其在进口国已经存在一个独家销售商,平行进口商品的知识产权已经在进口国得到保护而平行进口商的进口行为却未得到知识产权所有人的许可。
平行进口较典型的案例有,Christian Dior(克里斯汀。迪奥 简称CD)诉Evora案,CD是法国著名的高档香水品牌,荷兰销售商Evora未通过CD的销售网络而自己购入进口的CD香水自行在荷兰进行销售。1993年,Evora公司在广告宣传册中推销CD香水,CD公司认为Evora公司未经许可在广告中使用CD商标侵犯其商标权,此案最终被提交至荷兰最高法院审理。在如在1999年,在中国发现大量原产地为泰国的LUX香皂,而LUX为英国联合利华公司的LUX力士香皂在中国的注册商标,利华公司进口商未经许可销售泰国产的LUX香皂,侵犯了其商标使用权,而被告认为进口的LUX香皂是经LUX商标权人授权在泰国销售的,因此其来源是合法的。在上述案件中CD诉Evora案中,欧共体法院认为,根据商标权用尽原则,已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购买者加以转卖是合法的行为,而在广告中使用其商标去推销产品是转卖中合理的使用其商标的权利,那么其广告行为是合法的,当然欧共体法院也认为如果转卖商品的方式会导致对商标权人声誉的损害,则商标权用尽原则不在适用,所以关键在于判断被告在广告中推销香水的过程中是否损害被告的声誉。而在LUX案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而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构成侵权行为。
为什么两个类似的案例在最后的结果会完全相反呢?这是由于平行进口本身的特性造成的,平行进口产生的原因是由于相同商品在不同国家存在着较大的价格差异,即平行进口的商品比国内同一商品的价格低许多。这种价格差之所以存在,主要是由于各国经济、科技发展水平的差异及劳动力成本的不同,不同国家消费者的收入和消费水平不同,对商品的需求亦不同,汇率波动也会导致国际市场上相同商品的价格存在较大的差异,生产商或销售商为获得最大利润有意识地在不同国家的市场上实行价格差别化策略。平行进口商分销或转销的成本较低。平行进口商一般没有固定的销售场所、设施,不必为了开拓市场打开产品的销路进行大量的广告宣传,也不必为了维护商品信誉而提供优良的售前售后服务或技术培训,所以其销售成本低。现代传播技术的发展使平行进口商能够迅速、廉价地获得全球的商品价格信息,从而可以对产地、销售地的选择等作出决策。所以有时为了保护本国消费者可以更加廉价的或得商品而做出对商标权人不利的判决,有时为了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以及维护良好的投资环境而做出对商标权人有利的判决。
在带有商标的商品已经在商标权人的许可下进入市场进行流通,商标权已经在他人购买此商品后一次用尽,他人有权将带有该商标的产品转售,如果允许商标权人限制转售产品,就意味商标权人对其已销售出去的物品仍有权利,这将会对他人的财产物权的侵犯。也违背了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贸易自由流通的原则。在欧共体《欧共体商标一号指令》中第七条规定了欧共体内的"商标权用尽原则",即带有商标商品一旦经过商标权人许可进入任何一个欧共体国家流通,商标权人就不能阻止他人将该商品转卖到其他欧共体国家。但此文件其目的是在欧共体内部实行这样的规定是对建立统一市场是有利的。此文件并未规定在欧共体市场外有"商标权用尽原则"。而在美国,通过NEC电子公司诉Circuit Abco等案件,确认了如果对于不会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的平行进口应当允许,但如果平行进口的商品与商标权人在美国市场上销售的产品存在实质性差异的,或者会导致消费者混淆的,除非平行进口商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对商标权人声誉的损害,否则构成侵权。
由于在90年代以前,中国很少发生平行进口事件,因为中国劳动力成本较低,各种生产要素价格相对便宜,商品价格较之国外低。所以国外的相同产品进入中国销售没有利润。但是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劳动力及各项资源的价格上涨,人民币汇率的调高后,平行进口问题在中国日渐突出,在LUX案之前就有调查显示97 98年市场上50%的LUX香皂为东南亚进口。对其要尽快立法加以规范。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虽然对平行进口的合法性不能一概而论,但本人认为只要平行进口产品在没有对商标权人的声誉造成不良的影响,应当允许平行进口。平行进口虽然会对本地的制造商和独家经销商产生不利的影响,一般平行进口的产品是没有相应完善的售后服务和体系的,消费者或者对制造商的产品产生不信任感,而且平行进口的产品会大量冲击产品制造商投入大量资金建立起来的企业,同时使其对产品声誉的维护的投入被他人使用。但平行进口可以更多的保护本国消费者的利益,是本国消费者可以以更低的价格享受的同样的商品,更可以打破某些商品独家许可的垄断地位,有利于活跃市场,形成竞争机制,从而提供更好的服务,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如中国的汽车市场,由于外资总经销商独家总,从而由一家公司垄断了一个品牌汽车的进口权,使得中国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其定价而没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导致在中国销售的汽车比在欧洲,美国的销售价格还贵,这对中国消费是极大的不利。虽然平行进口不利于保护国内产业,而且会影响政府税收和财政收入。从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角度分析,商品平行进口对一国经济发展有利有弊,对平行进口的立场也自然因国情的不同而有差异。所以合理适当的开放平行进口政策,这是与现在中国转变产业结构,扩大内需的政策是相一致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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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蔡雄飞:WTO框架下平行进口问题研究。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7年第27卷第4期。
[4]肖卓:论商标平行进口法律规制的贸易政策性。湘潭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5月第30卷第3期。
关键词: 进口贸易;生存分析;持续时间
中图分类号:F22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217(2013)02-0088-05
一、 引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中国和世界各国贸易往来越来越多。不仅出口在迅猛增长,进口也是在逐年增加。2004年进口贸易总额5612亿美元,2006年7914亿美元。与此同时,中国进口产品种类和进口来源国数量也在不断增加。《海关进出口数据库》显示,2004年中国进口产品种类6994种,2006年7114种;2004年中国从210个国家和地区进口,2006年这一数量增加到216个国家和地区。从总量上看,中国与世界各国的贸易关系是持续稳定增长;从微观层面上看,公司是贸易关系的承载者,基于公司层面的考察,或许可以从更深层次揭示国际贸易关系。当我们将考察视角定位在公司层面上,即一个公司从某个国家进口某种产品被视为一个特定的贸易关系时,发现中国2000年有166万对进口贸易关系,2001年183万对,2002年199万对。表面上看,中国外贸公司似乎与各伙伴之间的进口贸易关系是持续、稳定、长期的,在新的贸易关系产生的同时,旧有的贸易关系也在继续。但在作进一步分析后发现,情况完全相反,中国公司与各国之间的进口贸易关系是不断变化、不断调整的,旧有的贸易关系不断结束,新的贸易关系不断产生。在2000年的166万对进口贸易关系中,只有68万对贸易关系持续到了2001年,大约60%的贸易关系没有持续到第二年。2002年,仅有38万对贸易关系(占22.8%)还存在。只有10万对贸易关系(占6%)持续时间超过7年。究竟是什么因素在影响着贸易关系呢,他们又是如何影响的呢?
在传统的国际贸易模型中,人们经常忽视了贸易关系持续时间问题。一些理论模型总是倾向于假定贸易模式是静态的和稳定的,在这些模型中,他们认为贸易关系一旦确立就会持续到永远。例如俄林的要素供给比例理论认为,贸易是基于两国间要素禀赋的差异,在某种程度上说只要这种要素禀赋差异在两国中存在,这种贸易关系就会保持下去。尽管有另一些模型涉及到贸易的动态关系,但也很少讨论出口市场的退出问题,这些模型更多的是考虑新的出口商的进入,而对于已经存在的贸易关系会怎么样,则没有进行分析[2-5]。
除了利用理论模型来考察国际贸易关系之外,学者也利用数据进行了不少实证分析。如利用生存分析方法分析了美国的进口贸易关系及其持续时间以及德国的进口贸易关系[6,7]。
以下将根据2000~2006年《海关进出口数据库》的进口贸易数据,运用K-M曲线以及Cox比例风险模型,考察贸易关系的持续时间。同时,与Besedes & Prusa(2006)关于美国的进口贸易关系持续时间的相关研究不同,这里考察的视角定位在公司层面的贸易上,以能够更为细致地描述和揭示中国的对外贸易关系的持续时间问题。
二、 数据、模型和变量选择
(一)数据的说明及其描述性统计分析
《海关进出口数据库》(2000~2006年)包括出口和进口贸易数据,这里使用的是进口贸易数据,该数据库的产品分类标准为8位国际HS编码,逐月统计了中国进口贸易公司从各个国家进口的各种产品的金额、数量、价格等信息。为分析方便,以及借鉴同类文献的做法,本文使用经过整理后的年度数据,即只要以年为单位发生了一次或以上的贸易,都认定贸易关系持续,否则认为贸易关系中断①。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该数据可能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存在删失数据(censor data)。因为考察期间是2000~2006年,共7年(表1表明,贸易关系持续时间超过7年的仅占5.12%,绝大部分不超过7年,所以,7年样本数据可以说明问题),有些贸易关系一直持续到2006年,但我们却不能观测到2006年之后的状态,因而存在删失数据问题;二是Multiple spells问题②。它涉及到进口贸易关系中断后又再产生的问题。为了简化问题,同时又与Besedes & Prusa(2006),Nitsch(2009)的处理方法保持一致,将中断后再产生的贸易关系视为新的贸易关系。
表1描述了进口贸易关系数量及比例。我们发现在所观测到的1 967 613对进口贸易关系中,有1 191 671(60.56%)对贸易关系只持续了1年;有100 757(5.12%)对贸易关系持续了7年以上。删失数据(censor data)有209 523对贸易关系,占到整个贸易关系的10.65%。存在Multiple spells问题的贸易关系(即贸易开始年份不是2000年)306 064对,占整个贸易关系的15.56%。
四、结论
以上使用“公司-产品”层面数据考察了中国进口贸易关系持续时间及其影响因素,分析发现:中国公司与各贸易伙伴之间的进口贸易关系持续时间短,大部分(80%)贸易关系仅能持续1~2年,很少(5%)的贸易关系能持续超过7年。这表明从“公司-产品”层面看,中国进口贸易关系是动态调整的:大量贸易关系结束的同时,不断产生新的贸易关系。进一步使用KM图形方法和COX比例风险模型实证分析发现:语言与贸易关系持续时间正相关,当贸易双方语言相同时,贸易关系结束可能性小,贸易关系持续时间长;初始交易额、产品交易额、GDP和人均GDP等四个因素与贸易关系持续时间正相关,其数值越大,贸易关系结束可能性越小,贸易关系持续时间越长;距离因素与贸易关系持续时间负相关,贸易伙伴距离越远,贸易关系结束可能性越大,贸易关系持续时间越短。
注释:
①
例如:从2001~2005年A公司都从B国进口第C种产品,但2006年A公司没从B国进口第C种产品,那么该贸易持续时间为5年。
②例如,从2001~2003年A公司都从B国进口第C种产品,2004年A公司没有从B国进口第C种产品,但在2005年A公司又开始从B国进口第C种产品。
参考文献:
[1]Besedes, T.Prusa, T.J.Ins, outs, and the duration of trade [J] .Canadian Journal of Economics LVIII(39),2006,(3):266-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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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加工贸易负面作用的认识,有些是客观存在,有些则是由于看待问题角度的失误,存在夸大甚至强加于加工贸易之嫌。无论如何,看待像加工贸易这样重大的事物,关键要从大局出发,比较其利弊得失。分析存在的问题,不是为了“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否定加工贸易发展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而是为了解决问题,引导加工贸易更好地发展。因此,对于存在的问题,需要认真地分析。
一、关于加工贸易“飞料”走私问题
我国的加工贸易政策规定,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实行“保税”监管政策,即用于加工贸易出口的料件进口时,免征关税与增值税,出口时不退增值税。以加工贸易名义进口的料件,若用于生产内销产品,要补交关税与增值税。对于采用部分国内中间投入品的加工贸易出口,出口退税实行“免、抵、退”政策。应该说,这是在当前我国增值税率和关税水平较高的情况下,发挥我国比较优势充分利用国际市场的一个明智之举。正是实行了这些政策,才使我国加工贸易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是,少数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利用加工贸易进行走私犯罪活动。不法分子采用虚报品名、规格、数量,进口以多报少,出口以少报多,高报单耗,以次充好,甚至采用“假单证、假印章、假签名”等“三假”手段,从事走私勾当,将保税进口的货物在国内倒卖。1997年开展严打走私运动以来,连续几年破获了大量以加工贸易之名进行的走私犯罪活动。据海关统计,1997年查获30万元以上的加工贸易走私大要案401起,合计案值33.3亿元,分别占全国海关查获大要案总数的36%和总案值的54%。1999年查获加工贸易走私大要案47起,合计案值28.7亿元,分别占全国查获走私案总数的39.5%和总案值的53%(邵祥林、王玉梁、任晓薇:《未来国际贸易的主流》),第82页,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1年)。2000年全国海关共查获加工贸易渠道走私案件752起,案值25.4亿元,虽然案件数只占全部走私案件数的7%,但案值比例高达42%。2001年上半年,海关调查部门立案的走私案件,涉及加工贸易的案值,仍达到总案值的42.7%;海关缉私警察立案的走私案件,加工贸易的案件呈明显上升势头,共立案148起,增长48%,案值12.5亿元,增长76%,擅自倒卖保税料件、成品、甚至减免税设备是走私的主要形式。
从海关查获的走私案件看,利用加工贸易走私案占较高的比例。但是,能否据此认为加工贸易就是走私最重要的渠道呢?答案是不确定的。据国际经验,查获的走私案值,一般约为实际走私案的10%,甚至更低。在查获的走私案件中,不同方式的走私,被查获的难度不同,因此,不能简单地从已查获的走私案件中的比例,来推算不同方式在全部走私案件中的比重。加工贸易走私,由于必然在海关留下有关单据,因此,与那些“闯关”走私案相比,以加工贸易之名走私的案件,事后仍然可能查获,所以,当大规模开展打击“走私”活动时,对以往的案件,加工贸易走私更易被查获。因此,我们尚不能从近几年海关查获走私案中加工贸易走私所占的比重来推论其在全部走私渠道中的比重。也许所查获的以加工贸易方式走私金额占较高比重,只是说明这种走私更易被查获。
走私活动的猖獗,不是因为实行加工贸易政策,而是由于过高的关税和增值税造成的巨大利益的刺激,以及监管手段的落后和官员的腐败。只要上述诱发走私的原因存在,不管是否实行加工贸易政策,走私都是不可避免的。
开展打击走私活动以来,海关加强了对加工贸易进口的监管,同时,通过保证金台账“实转”等方式,试图防范加工贸易走私,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也应该看到,现行的监管手段降低了通关效率,对正常的加工贸易活动,特别是交货期很短的高端产品的加工贸易活动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这说明,沿袭这种传统的方法加强监管,成本与收益是不对称的,必须探索新的监管思路与监管方法,在提高监管效率的同时,更加方便加工贸易进出。
二、关于加工贸易出口与贸易磨擦问题
加工贸易的快速发展,使我国与贸易伙伴之间的贸易关系出现了新的变化。有观点认为,加工贸易出口快速发展,引发出两个问题,一是与有关国家之间的贸易不平衡问题,二是所谓的贸易磨擦问题。
中国加工贸易的快速发展,得益于东亚新兴经济体对我国转移出口导向型的制造业。日本和亚洲“四小龙”都大幅度向中国转移了生产制造能力,这些企业原本就是以美国市场为主要出口市场的,移到中国后,由于充分利用了我国生产要素低廉的优势,很多企业的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因此,对美出口进一步增加。中国加工贸易的发展,在东亚新兴经济体、中国和美国之间形成了独特的“三角贸易”关系:中国从日本和“四小龙”进口料件,在华组装后出口到美国市场。因此,在很短的时间内使中美之间贸易不平衡问题突显出来。按照美方统计,2000年中国已经取代日本成为美国贸易逆差最大来源国。深入分析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有几个问题需要指出。第一,中国对美贸易出口的大幅度增长,实际上是取代了以往东亚其他经济体在美国的市场份额,并没有直接威胁美国本土的企业。例如,1986~1988年间,美国鞋类进口的60%来自中国台湾和韩国,中国大陆只占2%。到1999年,这两类产品进口国的位次完全颠倒过来,美国从中国台湾和韩国进口的鞋类仅占2%,而从中国大陆进口的鞋类所占份额上升至60%。玩具和体育用品的情形也相类似。1985年,美国从中国香港、台湾和韩国对该类产品的进口占60%以上,中国大陆仅占6%,到90年代末,所占份额数刚好相反,中国大陆占60%,香港、韩国和中国台湾减少至6%。(N."Lardy,IntegratingChinaintoglobalEconomy",Chpt.5,TheBrookPress,2002)。第二,由于香港的转口贸易,中美两国对双边贸易的统计都出现了误差。在美国的统计中,经香港对大陆的出口,被统计为对香港出口,而非对中国大陆出口;而中国经香港对美出口的产品,按原产地原则,仍然被统计为自中国的进口。中国的统计恰好相反。因此,美国统计的双边贸易逆差夸大了实际情况,而中国的统计则低估了贸易不平衡状况。有关研究表明,中美贸易逆差应介乎两国统计之间。第三,中美贸易不平衡,并非中国保护市场造成的,实际上,近10年来,中国市场是美国出口增长最快的市场之一。1990~2000年间,美国对中国的出口几乎增长了四倍,1990~2000年,美国企业对中国出口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其他出口市场,到2000年,中国成为美国在全球的第出口市场。
但是,不管原因何在,中美贸易不平衡使我国在对美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特别是,一些美国政客出于政治动机,夸大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以期在对华交往中取得主动地位。中美贸易不平衡的主要影响,并不是像一些论者所宣称的,影响了一般贸易的对美出口,实际上,美国借中美贸易不平衡对中国出口产品直接采取的限制措施并不多,除少数纺织品受配额限制外,绝大
多数产品并没有直接受到限制措施,主要原因就在于,加工贸易出口快速增长导致的贸易不平衡,只是转移了其他东亚经济体对美贸易的顺差,并没有直接威胁美国本土企业。而且,很多中国加工贸易企业对美的出口,本来就是美国在华投资的企业,或者美国企业在华的“代工”企业的产品。这种贸易不平衡的主要影响,主要体现在美国在双边贸易谈判中,以贸易不平衡为武器,要求中国加大开放市场、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加速了我国市场开放,对国内企业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压力。但是,从长远来看,市场开放对我国经济效率的提高、竞争力的增强是利大于弊的。
第二方面的问题则是贸易磨擦问题,或贸易伙伴针对中国产品采取的不正当保护措施。最为突出的是中国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遇到的反倾销问题。目前,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诉讼已经超过500起,中国已经成为全世界被反倾销最多的国家。不少国家将反倾销作为贸易保护主义的手段,对中国出口产品滥用反倾销措施,使我国出口形势空前严峻。不少学者与官员认为,之所以出现这么多对华反倾销,是因为加工贸易出口增长太快造成的。但是,国家经贸委委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最近完成的一项反倾销研究课题的调查表明,我国被反倾销的产品绝大部分是由一般贸易出口引起的,针对我国加工贸易出口的反倾销案例不到全部对华反倾销案例的5~10%。加工贸易出口之所以不易被反倾销,基本原因在于,加工贸易出口大多仍利用了外方原有的出口渠道,出口量、价格均由外方控制,不会出现一般贸易出现的乱打价格战的情形。这一研究成果显示,以往对加工贸易的评价,夸大了其导致贸易磨擦的负面作用,实际情形并非如此。
三、关于加工贸易与一般贸易的关系问题
有观点认为,加工贸易的发展挤压了一般贸易发展。在进口方面,对加工贸易设备与中间投入品进口实行保税政策,使我国进口纳税产品比重很低;在出口方面,加工贸易挤占了一般贸易出口市场份额。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一)关于加工贸易与进口关税收入的关系,以下几点需要明确
第一,对加工贸易进口免征关税,是合理的。加工贸易进口最终会包含在出口产品之中,如果对加工贸易进口征收关税,就会扭曲进口投入品的价格,使我国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下降。
第二,关税对总税收贡献的下降主要是由降低关税水平引起的。我国算术平均关税水平从1985年的44.3%(N."Lardy,IntegratingChinaintoglobalEconomy",Chpt.5,TheBrookPress,2002)下降到2001年的15.3%,降幅为66%,但同期关税占全部税收的比重只从10%下降到5.5%。
第三,关税比重降低的原因还在于其他方面的减免税。我国有四大类产品不纳关税,一类是加工贸易进口,二类是外资企业设备进口,三类是技术改造等进口减免税,四类是外国政府与国际组织的馈赠。1998年我国进口应税品比重只有19%,加工贸易进口占总进口比重为48.9%,外资企业投资项下进口占10.3%,二者合计为59.2%,通常馈赠进口不到1%,因此,技术改造等免税进口占到20%。也就是说,在应该缴纳关税的一般贸易进口中,政策性免税进口额达到一半以上。关税收入比重的降低,这类政策性减免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二)加工贸易挤占一般贸易出口市场的观点,是难以成立的
第一,加工贸易出口市场是一个开放的竞争性市场,即使中国不发展加工贸易,这部分市场也不会自动地留给一般贸易出口。从事加工贸易的外国投资者可以在其他国家,如东盟国家加工出口。因此,中国发展加工贸易并没挤占一般贸易市场,只是挤占了其他发展中国家在第三国的市场。从过去10多年来中国和东亚其他经济体的不少劳动密集型产品在美国市场份额的增减,可以看得很清楚。
关键词:进口贸易差异;消费者异质性;地区发展
DOI:10.13956/j.ss.1001-8409.2016.12.06
中图分类号:F752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409(2016)12-0024-05
Provincial Differences of Import Trade, Consumer Heterogeneity and Regional Development
GAO Xin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Shanghai 200439)
Abstract: Based on the provincial level consumer heterogeneity, this paper studies provincial import trade and the regional development by including consumer heterogeneity in theory model. On the basis of panel data analysis about 14 provinces with multiple trade partners from 2000 to 2013, it finds that the difference of provincial import trade is not only positive correlation with both GDP and consumer heterogeneity significantly, and negatively related to the distance and trade cost, at the same time, also related to the regional development difference, such as GDP value, regional development and peoples livelihood index and the regional difference and import the structural differences.
Key words: provincial differences of the import trade; consumer heterogeneity; regional development
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本质和经济贸易格局的转变成为主要方面:前者的焦点是质量,主要体现在民生、环境等与经济发展的融合;后者指的是中国由经济贸易大国向强国的转变,关键在于进口贸易是否是以消费者为核心的内需驱动①模式。对于经济增长而言,1978年开始,中国GDP年平均增长10%左右,2012~2013年,年均增长77%, 2014年下降为74%;对于进口贸易发展而言,1995~2014年贸易总额从132084亿美元以年均约18%的增长速度增长为43030亿美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从1814%增长到1891%。进口贸易的重要性越发得到认可,但快速发展不足以表明可持续发展,需关注经济效益、社会价值和民生的结合。同时,省际进口贸易呈现出不平衡的态势,以2013年为例:广东省进口总额约为45517亿美元、增速约为11%,进口地区主要集中在香港、美国、欧盟、日本和韩国等;新疆进口贸易总额为529亿美元、增速为-91%,进口地区主要集中在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蒙古、美国、德国、印度等。
由于各省份进口需求存在着差异性,如果将各地区作为一个消费者,即可说明消费者差异性。2000年开始,根据《地区发展与民生指数②编制方案》,有关机构对中国各地区发展与民生指数进行监测,说明了各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也更加科学、全面地反映了民生改善情况,为本文选取此指标作为各省份的消费者异质性③提供了依据。
因此,进口贸易、消费者需求以及民生问题都是中国发展不可忽视的。本文研究省际层面消费者异质性对省际进口贸易差异的影响,并且与民生问题相结合,这不仅符合新常态的发展思路,也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
1文献综述
传统贸易理论认为进口贸易“抑制经济增长”的观点已经发生转变:Coe和Helpman等认为进口贸易的发展会产生技术溢出效应,从而促进经济发展[1];李俊和蔡彤娟、裴长洪指出进口贸易间接或直接为中国经济增长提供了动力[2,3]。虽然章安平基于江浙两省的比较得出贸易方式的转变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有所差异[4],但是对于省际层面的研究还很少,特别是进口结构差异方面。文洋和张振华指出产品层面的进口贸易主要取决于收入分配的影响[5];陈玉明基于1987~2009年相关数据进行动态面板分析,结果表明进口贸易的影响分为正向和反向两类[6];于燕认为双边贸易成本降低以及产出和工资成本的提高促进进口贸易发展[7]。这类研究关注进口贸易的影响因素,但忽略了民生问题,相应研究处于概念定义阶段。鲜祖德、李晓西等认为GDP对经济质量和进出口贸易的实际贡献测度不能完全体现[8,9],这便突出了GDP含金量的重要性和合理性。省际层面,DLI不仅考虑到GDP的作用,还基于民生改善、社会发展等多方面对地区发展进行全面评价。
目前,多数贸易学者重生产方面轻消费方面,比如Melitz用企业生产效率方面的差异来诠释企业异质性[10],但并不能解释所有贸易现象,极可能是消费者同质性的假设忽略了消费者的作用。虽然,Comite等基于MO的模型对消费者偏好不对称性进行扩展,并分析了出口贸易的数量以及出口价格[11,12];高新基于MO的消费者异质性扩展对出口贸易总额进行分析[13,12];高新指出中国国家层面的消费者异质性对进口贸易有正向影响[14],但是省际层面进口贸易的研究还有所欠缺。
GDP含金量和DLI反映了地区经济消费能力,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省际层面的消费者异质性。因此,本文选取GDP含金量和DLI作为省际层面消费者异质性的衡量指标对省际进口贸易差异进行研究。
4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41基础性检验
(1)单位根检验。本文选择LLC检验方法进行单位根检验,如表1(b)所示:除了LHETh之外,对数序列均为平稳序列,可以直接进入计量方程进行估计。
(2)基础性检验。Hausman检验如表2(a)所示,故采用固定效应模型:模型(1)表明省际进口贸易与中国和贸易伙伴经济总量显著正相关、与距离显著负相关,这与传统结论相一致;模型(2)表明双方的贸易成本与进口贸易额显著负相关,多边贸易阻力为负相关、但不显著,结论与Novy 等、钱学峰以及马涛和刘仕国的结论基本一致;模型(3)说明在不违背传统引力模型的基础上,消费者异质性(DLI)有显著促进作用,这是本文核心的部分;模型(4)则验证了本文的理论结果,双方经济总量和进口方的消费者异质性对进口贸易有显著促进作用,地理距离、贸易成本则有抑制作用。
省际进口贸易差异体现为省份差异、区域差异和进口地区结构差异,因此本文还进行了差异性检验:将进口地区结构分为亚洲、非洲、欧洲、拉美、北美和大洋洲,将大洋洲视为参考组,dumasia、dumafrica、dumeurope、dumla和dumna分别设为0和1的虚拟变量,而LHEThdumasia、LHEThdumafrica、LHEThdumeurope、LHEThdumla和LHEThdumna分别为消费者异质性与进口地区结构虚拟变量的交叉项;将各地区所处区域分为东、中、西部,将东部地区设为参考组,并取dumcenter、dumwest为中部和西部的虚拟变量,而LHEThdumcenter、LHEThdumwest则为消费者异质性与区域特性的交叉效应,同理假设江苏为参考组,其他13个省份可取为虚拟变量以及消费者异质性与省际差异的交叉项。结果表明不同的交叉效应对进口贸易的影响有很明显的差别。由表3可知,区域特性的交叉效应使得DLI引起进口贸易变化的弹性从大到小分别为东部(5646)、西部(55765)、中部(5441);进口省份差异的交叉效应使得DLI引起进口贸易变化的弹性从大到小依次为江苏(4398)、上海(4153)、浙江(4147)、福建(3938)、河南(3899)、天津(3734)、广西(3699)、陕西(3662)、云南(3621)、安徽(3596)、山西(3591)、江西(3523)、黑龙江(3379)和新疆(3276),基本与区域特叉弹性一致;仅考虑进口地区结构差异,其弹性从大到小分别为拉丁美洲(69635)、大洋洲(6926)、北美洲(6767)、非洲(6716)、欧洲(6664)和亚洲(6575)。考虑到两种交叉效应相结合,比如东部、中部、西部区域特性和进口地区结构差异相结合的交叉效应,弹性从大到小分别为拉丁美洲(东部59515、中部57435、西部58834)、大洋洲(5897、5689、58289)、北美洲(5739、5531、56709)、非洲(5697、5489、56289)、欧洲(5636、5428、55679)和亚洲(5557、5349、54889);进口省份差异和进口地区结构差异相结合的交叉效应则更为复杂,具体见表3。
42稳健性检验
收入能力体现了购买能力,因此,就省际层面而言,本文将选取GDP含金量指标进行稳健性检验(如表2(b)所示):省际进口贸易与双方经济总量和消费者异质性显著正相关;与双边贸易成本显著负相关、与多边贸易阻力负相关但不显著,结论与基础性检验基本一致。
5结论与建议
基于消费者异质性视角分析省际进口贸易,理论和实证部分得到较为一致的结论:省际进口贸易与贸易双方的生产总值和消费者异质性显著正相关;与双边贸易成本以及多边贸易阻力负相关。这不仅为新常态下省际进口贸易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视角,也为平衡发展提供了一些思路:
首先,出口贸易推动经济增长缺乏足够动力,进口方面就显得非常重要,即需要从“国内资源+国际市场”向“国际资源+国内市场”改变,这是向贸易强国转变的核心。当然,进口发展的主要目的是平衡贸易,并不能意味着忽视出口贸易的发展,对于出口贸易而言也同样需要注重数量和质量相结合。
其次,正视GDP的作用,经济强国的内涵是追求国民经济发展的质量,因此,环境保护、社会民生等方面均应得到重视,注重可持续发展,本文选取DLI地区发展与民生指数和GDP含金量来衡量消费者异质性符合中国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对于进口贸易而言更应从经济、环境、民生等多方面进行考虑。
再者,在平衡各省进口贸易发展的同时还应注意质量方面的平衡,充分利用消费者异质性对进口贸易发展的促进作用,这也为区域差异分析提供了一个新的分析角度,为了克服区域发展不平衡,不仅需兼顾供给侧和需求侧,还需兼顾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利益。
当然,本文仅限于省际层面的消费者异质性对省际进口贸易的影响,省际出口贸易方面以及微观层面的拓展将是下一步研究的重点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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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平行进口;知识产权保护;知识经济时代
[中图分类号] F752.62[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改革开放以来,国际贸易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国际贸易所产生的净出口额是国民生产总值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国内由于知识产权保护所引起的平行进口现象日渐增多。这也进一步加剧了平行进口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矛盾 。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与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摩擦也随之层出不穷。处于知识经济时代的大潮中,如何正确理解知识产权保护至关重要。因此,为了保护我国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减少贸易摩擦,在知识经济时代全面到来的背景下,如何协调平行进口问题值得思考与进一步研究。
一、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经济是相对于工业经济和农业经济而言的新经济形态,它是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核心,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存储、使用、消费之上的经济。先前的一些研究表明,知识能以很低的成本复制,知识的投入打破了一直以来所遵循的效益递减规律,而显现的是效益递增现象。科技知识是知识经济时代最为人们所推崇的知识。而真正的知识并不只是单一的科技知识,还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商业活动、工作中的经验知识和人们获取、运用、创造知识的知识等。
知识产权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一般认为它包括版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是科技、经济和法律相结合的产物,在实质上体现了“知识”作为资源的归属问题,是一种激励和调节的利益机制,对知识经济时代的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深入探究发现,知识产权也是包含在知识经济内的一个重要的内容和特征,知识经济时代也可以理解为知识产权时代。知识产权是知识投入人就特定的知识产品根据现有相关法律所取得的专有权,是特定的知识产品与法定权利的结合在一起的产物。没有特定的知识产品,知识产权定然无从谈起,但特定的知识产品若不能依法取得知识产权,其中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等,不能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知识产权所体现的激励和调节机制也就不能发挥作用。知识产权是由相应的法律,即知识产权法来确认和保护的,没有知识产权法就不可能存在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法虽然不是在知识经济时代才产生的,但知识、知识产权与知识经济的特殊联系使得知识产权法在知识经济时代具有更为重要的作用。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按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解释是知识经济的核心法律问题。知识产权保护,旨在鼓励发明、维护公平有序竞争的科学机制,可以促进一个国家的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并在增强国家综合竞争力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知识产权法正是通过对特定的知识产品拥有者的专有权的确认和保护来鼓励知识的生产、传播和利用,从而最大化知识产权的经济增长效益。知识产权法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为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进步创造了良好的保障。
总之,知识经济时代,通过技术创新和知识的扩散所产生的知识、技术以及信息是一种无形资本。如果不给予知识投入人以产权保护,知识就会被无偿使用甚至滥用,如此,创造的积极性必然受到重创,而且极有价值的无形资本就难以形成,依赖知识的知识经济时代也就失去了基础和活力。换言之,知识产权失去了保护,就等于知识经济时代丢失了前进的车轮。
二、平行进口问题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关系探究
知识经济时代,国际贸易作为国家间的交易行为,一直是最为活跃的一份子。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之间更为密切的关系也出现在知识经济时代,这就必然导致在国际贸易和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交叉领域中产生许多复杂的问题。平行进口就是一个典型的因知识产权保护而引起的国际贸易问题。所谓平行进口,一般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或独占被许可人有无权利禁止合法生产的产品从国外进口的问题,即在国际贸易中,合法持有知识产权产品的一方未经进口国相关知识产权权利人同意,将该产品经由合法途径进口至该知识产权受保护的国家并销售的行为。平行进口问题在本质上集中反映了知识产权贸易与货物贸易之间的冲突,以及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自由化之间的矛盾,是知识经济时代一个备受关注和争议的热点。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贸易中的平行进口纠纷也不断增多,.但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给出平行进口是与非的明确规定。平行进口是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贸易问题,其合法性问题产生的理论根源在于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原则”和“权利用尽原则”。
1.地域性原则
即知识产权只能根据一国法律在其地域内受到法律保护,权利取得方式、权利范围、保护时间长短都依该国法律而定,权利穷尽与否也依该国法律而定。受地域限制,一国法律规定知识产权人的权利因销售而穷尽的效力仅发生在本国,不能施及全球。该理论认为,各国的知识产权法在保护的期限、范围和方式等内容上存在很大差异,知识产权仅是一个国家法律的产物,因此,依不同法律产生的知识产权应是相互独立的。按照这一理论,平行进口构成对某一特定国家知识产权的侵犯,不具有合法性,应予禁止。
2.权利用尽原则
又叫权利穷竭原则,其含义是知识产权人或其授权人的许可而产生的知识产权产品,在首次投放市场后,权利人即丧失了对它的控制权,其权利被认为用尽。凡合法地取得该产品的人,只要不将其用于侵犯知识产权人的专用权即可以自由使用、转卖、处置该知识产权产品。“默示许可”理论和“自由贸易”理论为权利用尽原则提供理论支撑。根据这种理论,只要商品的首次销售得到了知识产权人的许可,则以后任何转售不再构成侵犯其知识产权。权利用尽原则是为了平衡知识产权人专有权所产生的负效应而设置的,其主旨是对知识产权人的权利加以必要的限制,以免产生过度垄断,阻碍产品的自由流通。这在商标权和专利权领域得到广泛认可,在著作权领域也有所体现。
作为平行进口问题的上述两种互相对立观点,权利用尽原则和地域性原则两种理论基础在不同时期受到了不同的推崇。过去的几十年,由于技术相对落后,知识扩散缓慢,地域性原则占据了主导地位。但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其技术因素的增长导致一些问题并不能通过地域性原则得以解决,权利用尽原则登上了处理平行进口案件的舞台,并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协调平行进口问题的相关建议
由以上探讨可知,平行进口问题绝不单纯的只是知识产权问题,更多涉及的是贸易问题,确切的说是一个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贸易问题。平行进口问题,并不能单一的通过权力用尽原则或者地域性原则进行协调。根据平行进口问题的特质性,应综合各个方面进行协调方法的设计。基于此,笔者提出了协调平行进口问题的相关建议。
1.合理协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平行进口问题
首先,专利权穷竭具有地域性。因此,专利权的平行进口是一种侵权行为,侵犯了专利权人的进口权。根据目前我国发展现状,要鼓励、保护和利用发明,以达到促进产业发展的目的,同时,还要继续引进国外的技术,提高产品质量。随着国际贸易往来的进一步频繁,为了实现发展中所需要达到的种种目标,应该禁止专利领域的平行进口。其次,对商标领域的平行进口是中国贸易领域和法律界的一个新问题。在商标领域,应当采用权利用尽原则,允许平行进口。商标权用尽原则的核心在于,一旦某种商标商品由商标所有人自己或经其同意合法投入市场,商标权人在该产品上的权利即不复存在。有利于防止商标权人滥用自己的权利,促进国际自由贸易,打破贸易壁垒,从而更好地维护各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再次,著作权应当禁止平行进口。禁止著作权的平行进口,有利于保护国内版权人或被许可人的利益,既能鼓励创作又能鼓励作品的传播,在打击遏制非法盗版行为和走私行为时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只有保护了作者和权利人(包括被许可人)的利益,才能激发作者的创作热情,从而保护了创作源泉,最终能够实现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
2.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
首先,在知识经济时代的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知识产权纠纷越来越多、专业性越来越强,而行政机关具有追求效率和比较专业化的特点,要适应客观要求,制定相关的法律体系。其次,所制定的法律条款应要做到既利于鼓励知识的生产又要能促进知识的传播。知识经济既要求知识的大量生产,又要求知识的快速传播。知识产权法应当从兼顾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出发,实现它们的平衡来解决这对矛盾。再次,在处理知识产权的平行进口问题上,要做到既保护其合理性又防止其滥用。在完善知识产权法的同时,应建立一套相应的机制,使法律既能保护知识产权的合理垄断性,又能防止其滥用。最后,要处理好知识产权保护的全球化、国际化与适当保护本国利益之间的关系。知识产权法在国际化的同时,要拥有相关的法律对策,来防止因过分保护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而给本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带来困境,从而对我国经济、社会和技术的发展造成阻碍。
四、结语
知识经济时代全面来临的今天,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在国际贸易中更为凸显。为了在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越来越多的国家都已经制定和实施了知识产权战略。面对国际上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新趋势和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面临的知识产权新形势,中国必须加紧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保护国家的技术等知识产权,促进国内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和限制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滥用。总之,要紧跟时代的步伐,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在知识经济时代取得竞争优势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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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cia Garcia-Herrero,时任国际清算银行高级经济学家。作者用实证的方法对人民币汇率和亚洲贸易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中国的贸易平衡对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的波动敏感。目前中国的贸易盈余已如此庞大,汇率政策本身不足以改变贸易收支的失衡状况。通过人民币升值使贸易盈余缩减的潜力有限,因为中国的进口对人民币升值的反应并不如预期――进口有下降趋势而非如预期上升。作者通过中国与其主要贸易伙伴双边进口模型,发现进口对升值的反应在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贸易中得到进一步的确认。该结果可能源于亚洲的垂直一体化,因为中国从东南亚进口中的相当一部分将再次出口。此外,研究发现许多亚洲国家的出口总量因人民币升值而下降,说明亚洲国家的出口依赖于中国的出口。
本刊征得作者同意,将此文翻译并予以发表,以期为国内读者提供有益的借鉴。作者对本刊的译文给予逐字逐句认真校正,其敬业精神让我们颇为感动,谨向Alicia Garcia-Herrero 女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关键词: 国际经济 贸易平衡 汇率政策 人民币汇率
中图分类号: F830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6-1770(2009)09-09-06
Alicia Garcia-Herrero,作者时任国际清算银行亚太地区经济学家。
曾任欧洲中央银行执行委员会顾问团顾问,为该团五名成员之一。现为西班牙对外银行驻香港新兴市场首席经济师,重点研究新兴市场的经济发展情况。
一、介绍
中国在世界贸易中所占份额在过去几年中增长迅速,已经成为与德国和美国相媲美的世界上最大的出口国。根据中国海关统计,中国的贸易盈余在2004年仅为320亿美元(GDP的1.7%),从2005年起大幅攀升,2006年达到1800亿美元(GDP的7%),2007年进一步增长,超过GDP的10%,见图1。
一方面,中国的政策制订者希望人民币汇率能够人为地保持较低水平,以便利用外部需求,使经济得到较高的增长率。另一方面,价格在中国的转型经济中对供需的影响有限,对于提高汇率是否能够减少贸易盈余存在争议。
与第一个问题有关的事实是中国正面临来自工业化国家要求人民币升值的强大压力。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REER)在1994年到1997年末间呈现直线上升态势,在此之后开始下降,并持续至2005年7月中国宣布实施更为灵活的人民币汇率制度。问题是,贸易盈余的快速上升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是因为人民币汇率贬值而产生的。
中国的贸易盈余数量如此庞大,从而使这个问题不仅成为中国的重要问题,而且成为关系全球其他地区的重要问题。现有的研究并没有给出定论,因为缺乏适合的数据和足够长的时间跨度,人民币汇率和人民币贸易之间关系的研究受到制约。2003年夏起,大家普遍开始关注人民币汇率低估问题,对人民币汇率政策的研究大量涌现,但大部分集中于预测人民币的长期均衡汇率值,以及探讨什么样的汇率政策适合中国经济。这两组问题显然是相关的,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考虑到全球经济的不平衡――中国是否应让人民币升值以减少其巨额贸易盈余。
本文运用协整分析法来研究这个问题。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人民币升值从长期来看有利于减少中国贸易盈余,但效果有限。本文发现的中国进口弹性的特殊性可以解释这种现象:人民币实际汇率的升值对中国进口额有负面影响。通过分析双边进口模型,我们发现来自亚洲国家进口额趋于下降,但其它国家的并不下降。这一明显反常现象可以由亚洲国家的贸易垂直一体化来解释:中国来自东南亚国家的进口中相当一部分将再次出口。此外,我们发现东南亚国家难以通过增加对其它国家的出口弥补对中国出口的减少,这些国家的总出口因为人民币升值而下降。换句话说,东南亚国家的出口是中国出口的补充而不是替代。
本文第二部分解释分析方法和数据,第三部分显示中国出口和进口如何应对汇率和需求的变化,第四部分深入分析中国进口为何不会因人民币升值而大幅增长,为此我们分析了中国主要贸易伙伴的双边贸易模型并分析了有关亚洲国家的出口模型。第五部分得出结论。
二、研究方法和数据
为了评估中国进出口对人民币实际汇率的敏感性,我们建立标准的进出口模型,运用协整方法是因为我们对长期的关系更感兴趣。此外,我们使用进出口缩减式模型(Reduced-form),可以独立估算供给和需求,以避免联立方程偏差。为了避免因忽略变量而出现潜在问题,我们在缩减式模型中引入了供需因子。
两个估计模型如下:
模型中Xt是中国的出口量, Mt是中国的进口量, REERt是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Yt*是国外需求,Yt是中国国内需求,估计参数如下:α1出口汇率弹性,α2出口收入弹性,β1进口汇率弹性,β2进口收入弹性。
考虑到加工贸易在中国经济中的重要性,我们将加工贸易出口和一般贸易出口,以及加工贸易进口和一般贸易进口分别开进行研究。
在处理中国的贸易数据时,因为缺乏进出口价格总指数,价值和数量不容易分开。因而我们使用了价格指数的替代品,中国的CPI,我们用此的一个原因是因为中国整体的销售价格指数不存在。对于进口价格我们计算了中国25个最重要贸易伙伴的出口加权价格指数,并用该指数对中国进口进行调整。作为稳健性检验,我们将出口香港的价格替代中国出口价格,得到的结果相同。
REER来自IMF的国际金融统计,由以下公式表示:
公式中,N是指数中的货币数量,wi是货币ith的权重,rerit是中国与每个贸易伙伴的双边实际汇率,我们也用BIS构成的REER作稳健性检验,结果一致。
我们预期出口的汇率弹性为负,因为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存在竞争。预期进口汇率的弹性并不明显。如果人民币升值增加的购买力强于因出口下降而减少的需求,汇率升值会刺激进口。进口对升值如何反应将依赖于其结构,如果进口产品作为国内产品的替代,价格弹性将是正的,即升值会增加进口。如果进口产品主要是出口加工部门的原料和设备等――这部分在中国份额很大,升值对进口的影响将是负的。
国外对中国出口的需求由世界进口(除中国进口)来计量,并用全球进口价格指数来调整。实际上也可以使用一些基于生产的衡量办法,但是缺少月度数据。更重要的是,该种数据难以体现过去几年世界贸易快速增长的特性――明显快于GDP增长――源于新兴经济体的开放。
对于中国国内一般贸易进口需求,我们使用工业生产量。GDP是经济产出的更宽泛的衡量,但2005年中国统计改革以来,中国尚未公布1994-2005年的GDP季度数据。对于加工贸易进口,我们使用加工出口量作为长期的需求因素。进出口的收入弹性预期同样为正。
考虑到贸易理论中提到的相关变量及中国特定因素,进出口模型中也引入一些额外的控制变量。对于出口,我们测试增值税(VAT)退税的作用,该税种在中国作为一种政策工具,取决于经济周期,对出口起到鼓励或限制作用。VAT退税的预期影响明显正相关。在缩减式模型中引入供给因素,我们使用产能利用率指标。经验来看,高的产能利用率会限制潜在的供给,从而阻碍出口增长。产能利用率由工业生产与其趋势的差异而决定,后者使用HP滤波方法加以计算。
出口模型中最后的控制变量是国外直接投资(FDI)存量。贸易和出口的关系在有关研究中已经很清楚,由于进入中国的FDI大量流入出口部门,中国对其相关性需加以考虑。尽管通常人们期望FDI存量增长会刺激中国出口,复杂的生产链结构,即在构成要素和未完工产品到达最后市场之前,可能通过多个国家周转,这会使经验结果变得复杂。
在进口模型中,进口关税需加以考虑,因为在中国加入WTO以后进口关税得到大幅削减。第二个控制变量同样是FDI存量。我们特别期望获得FDI存量的正的相关系数,因为国外公司比中国公司在生产中更可能使用进口机器、组件和零件。但由于外国公司在调整中国的生产链,进口会随着FDI存量的增加而减少。
最后,当统计显著时,决定性趋势变量会被纳入出口和进口模型。趋势变量有助于反映生产率的改进和中国经济中正在进行的改革,这些因素难以用其它方法衡量。
所有变量取对数,VAT优惠和进口关税除外,两者以占进出口价值的比重加以衡量。因为中国的数据不合乎季节形式,我们更愿意使用未经调整的系列,新年和12月份采用虚拟变量。
我们用1994年-2005年的数度数据,因为中国市场改革在1994年取得突破,之前的数据意义不大。一些改革与我们研究的问题特别相关,两种汇率系统得到统一,进口计划消除,许可和配额减少。价格改革也得到推动,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中可兑换,私人部门受益于新公司法,得到快速发展。
三、中国进出口模型的显示结果
第一步,我们测试分析变量单整的阶数,使用ADF作为单根检验。近乎所有变量都是不平稳的,但是一阶差分都是平稳的。之后我们用Johansen方法测试协整变量是否存在。结果发现每个变量集中都至少存在一个协整变量。正如Phillips和Loretan提议,协整的存在使我们能够对滞后变量及其差分用非线性最小方差法进行回归预测。该方法会产出无偏和稳定的短期和长期预测参数。
对于在全样本中对出口和进口模型的回归(1994-2005),我们也采用较小时期,加入WTO以后时期(2000-2005),进行回归分析。在两种情况下,区分加工贸易和一般贸易很重要,因此,在进出口中分别进行分析。引入模型中的短期时滞最多有3个,我们最终只选入统计上显著的。
出口模型的检验结果可见调整后的表1。正如所预期的,中国出口的长期汇率弹性――加工贸易和一般贸易――都是负的,在加入WTO以后为显著。两个阶段中加工贸易出口的预期长期实际汇率的影响在-1.3,一般贸易出口从-2.3跌至-1.6。我们的结果非常接近于使用协整分析的其它文献的结果。(总出口1.5, Lau et al,2004;1.3, Shu and Yip ,2006),对于主要工业国家来说同样相似(美国和英国分别为1.5、1.6,Hooper et al ,1998)
对于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出口,在全样本中,世界需求对中国出口的长期正效应非常小而且统计上不显著,但是在加入WTO以后的时期确实变得显著。该结果与中国在加入WTO以前面临相当大的壁垒以从其它国家的增长中获益的事情相吻合。另外,对于近期例子,正如所预期的,中国出口的收入弹性非常接近于1。
至于控制变量,产能利用率对于出口在暂时或在滞后1个月中有显著影响,产能利用率的符号为负,与高增长时期国内市场的生产占更大份额的事实一致。VAT退税在统计上不显著,因而将它们从最后的估计中排除出去,因为将其考虑在内会因数据限制而缩短估计期。正如上文提及,FDI存量数据从1997年开始有,存量作为解释变量是在更近时期才被引入。令人奇怪的是,FDI存量对中国出口的影响统计上不显著。对于所有模型来说趋势变量都是正的且显著,出口在新年下降和12月增加。如果我们将趋势从估计中排除,世界需求和FDI存量的系数都是显著为正,而且重要。不过,我们对于汇率弹性的研究结果保持未变。
需求因素在解释过去进口时起到一个相对中性的角式。在较近的子样本中,加工贸易进口确实对外部需求有正向的反应,以加工贸易出口来衡量。同时,国内工业产出上升也增加了一般贸易进口,与预期一致。
正如人们预期的,FDI存量在长期对于一般贸易进口和加工贸易进口都有正向影响。最后,进口关税下调在长期会刺激进口。至于出口,在大部分检验中新年和12月份的虚拟变量显著。
最后,进口汇率弹性经常是负的且通常显著。唯一的例外是较近时期内的加工贸易进口,汇率的负系数仅在15%的水平上显著。汇率对加工贸易进口不仅有直接联系,而且通过加工贸易出口有间接联系。换句话说,人民币实际汇率升值倾向于减少进口而非增加进口。尽管初看下来有些矛盾,这个负的弹性在最近的文献中被提及,如Marquez 和Schindler (2006)。结果表明进口――即使是一般贸易进口――对于人民币升值而导致的出口下降比购买力的增加更为敏感。
四、探寻负汇率弹性背后的原因
人民币升值对进口影响为负这个结果需加以认真分析,特别是因其会涉及到人民币升值对贸易盈余的影响。我们先验的假设是这一结论与中国贸易的特殊性有关,正如中国与不同国家的双边贸易中所显示的巨大差异。
中国从亚洲其它国家进口大量中间商品供加工和再出口。因此,亚洲出口国家的高度垂直一体化使其对中国的进口更多的是对中国商品的补偿而非替代。这意味着人民币实际汇率的升值不仅会导致中国出口下降,也会导致中国的进口下降。
垂直一体化更适用于加工部门,但多数一般贸易进口,如投资品和原材料,也是出口部门的投入。总体来看,中国进口中低质量消费品的份额相对较小,因而仅有一小部分进口产品与中国国内生产形成竞争。一些进口产品仅跟随外国直接投资。
用数据对该问题作进一步的探究,我们对中国10个最大的贸易伙伴进行回归分析,评估人民币实际汇率升值对这些伙伴的影响是否不同。我们的先验结论是来自东南亚国家的进口,主要是供中国组装和再出口的中间产品,应该对人民币升值有负反应。依次的,来自其它国家的进口有望对人民币升值有不同反应,这依赖于这些国家的出口结构。估计双边模型如下所示:
中国的出口和进口国为J国(分别由Xtj和Mtj表示),双边实际汇率解释为(RERjt),外部和国内需求(Ytj* 和Yt),包括其它控制变量。因为缺乏有关数据,我们不能将进出口的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产品分开。如前一致,CPI作为中国出口的缩减因子,进口数量经每个贸易伙伴的出口价格指数进行转换。人民币和中国每个进出口伙伴国货币的双边实际汇率用CPI衡量。对中国出口的需求由每个出口伙伴国的实际GDP取代,中国国内需求由工业生产表示。我们在进出口模型中同样引入双边FDI存量。与以前相同,我们在中国出口模型中引入产能利用率。最后,当统计显著时趋势变量被引入。
我们取2000年-2005年作为估计的双边出口模型时间段,因为一些国家缺乏整个时间阶段的数据。这样不仅让我们能在国家之间进行结果比较,也可以对总的进出口模型的结果进行比较。与前面的程序相同,我们对所有双边变量构建单根检验。所有都是I(1),而且每个双边进出口模型中至少有一个协整向量。
双边出口模型的结果与我们总评估的结果非常相似,在不同国家间也类似。人民币对贸易伙伴国货币的升值将减少中国出口,尽管对美国和中国台北的相关性不显著。唯一的例外是中国香港,系数是正的但统计上不显著。考虑到香港与大陆之间贸易数据较难解释,香港的结果并不令人吃惊。对新加坡的出口汇率弹性是最高的,对美国出口不显著,见表2。
我们也发现中国贸易伙伴国的经济活动会增加中国出口,与预期一致。双边收入弹性除德国以外都高度显著。对于一些国家,特别是欧洲和美国,这种弹性非常大。可能原因是中国加入WTO以后较短的时间,使得世界贸易结构出现标志性变化。另外,较大的弹性说明了需求因素对于解释中美以及中欧间的巨大贸易不平衡具有重要性。
在一些案例中,我们对改进生产率、趋势变量的衡量,为正且显著。对于韩国和中国台北,趋势变量为负。至于FDI,韩国或中国台北对中国FDI的上升,增加了中国对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出口,但是对于德国和意大利,这种影响是相反的。影响不同是因为亚洲和欧洲各国在与中国交易中行为方式不同。如上文所示,负的相关性可以反映生产过程向中国转移的情况。例如,过去一些半成品可能先从中国出口到德国然后加工后装运到最终目的地,但现在生产过程移至中国,不再需要将产品装至德国。当然这个结果仍需进一步的验证。
双边进口模型的结果不很一致,首先,我们预测长期价格弹性显示人民币实际汇率的升值减少中国从所有亚洲国家的进口。韩国和泰国的系数显著。对于高收入国家――美国、德国和日本――系数是负,但是在统计上不显著。只有俄罗斯和澳大利亚的系数是正,但统计上不显著。
至于收入弹性,通常是正的,尽管很低,统计上经常不显著。中国从日本、台北、德国、俄罗斯、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进口随来自这些国家FDI的增加而增加。韩国有些例外,FDI长期系数是负的且显著。表2汇总了中国双边出口和进口模型中的长期价格弹性和收入弹性。
为了更好地理解中国与不同国家进口汇率弹性中存在的不同结果,我们检验了中国与其主要贸易伙伴国的进口构成。澳大利亚和俄罗斯对中国主要是出口能源和原材料,这也许可以解释中国从这些国家的进口对汇率反应较弱的原因。有些奇怪的是,中国经济活动的增加对于从俄罗斯的进口并没有显著的正的影响(实际上,其关系是负的,但统计上不显著)。缺少联系可能是因为俄罗斯和中国之间交通联系不发达:如果铁路满负荷,需求增加不会令更多的石油可以运入中国。相反,来自澳大利亚的进口确实随中国工业增加值的增加而增加。
在结果中可以清晰加以区分的第二批国家是那些高收入国家。德国、日本和美国的出口对于双边实际汇率的变化不敏感。德国和日本对中国的出口主要由FDI驱动,但美国对中国的出口受益于中国经济发展。考虑到从这些国家的出口结构,这些结果很自然。德国和日本出口到中国的商品一半为机械与电子,用于出口导向企业(主要是外资企业)。来自美国的进口,种类更多,包括大豆、飞机和高技术芯片。美国的大部分产品直接用于中国的国内部门,没有中国的替代品与其竞争,这可以解释低的甚至是负的汇率弹性。
第三类国家包括亚洲新兴国家,对中国的出口受人民币升值出现负影响。主要对中国的出口部门出口产品、部件和零件,因而他们对中国的出口与人民币升值负相关。
自从1992年我国决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我国对外经济贸易朝着更加自由化和市场更加开放的方向发展。1992~1997年,短短的五年中,我国关税总水平从43.2%降至17%。关税所降幅度,无论是从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角度,还是从我国目前国内市场的承受能力的角度来看,都是很大的。关税下降的结果是进口贸易量的扩大,从上海市近两年商品进口的情况看,关税税率大幅度下调,降低了企业进口成本,刺激了进口商品贸易量的增加。从上海海关的统计数字反映,1996年上海口岸进口货物总值达256.6亿美元,比1995年增加31.3亿美元,增长了13.9%。同时上海口岸进口货物总值在全国进口货物总值中所占比重也在逐年增加,1994年为15%,1995年为17%,1996年为18.5%。在进口商品结构中,不仅低税率商品的进口贸易量在扩大,而且高税率商品也在陆续增加,但低税率商品进口贸易量比高税率商品增长的幅度相对较大。像化工类产品,由于关税税率下降的幅度比其他商品大,近几年的进口贸易量呈强势增长,这表明税率的高低仍然是决定进口商品成本大小的主要因素,它对商品的进口贸易量产生直接影响。
从另一方面看,国内市场的需求状况也影响着商品进口的贸易量。如果国内市场疲软,有效需求不足,那么尽管关税税率下调,商品进口的量也是相对有限的。相反,对于那些国内市场需求量大的商品,一旦税率降低,商品进口的贸易量就会急剧增长。如葡萄酒的进口情况就是如此,据从上海海关的统计反映,由于国内市场葡萄酒的需求旺盛,1997年第1季度葡萄酒的进口总量与1996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8倍。
关税税率下降对国内经营进口的企业和对国内的生产企业产生着不同影响。对于经营进出口贸易的公司,关税税率下调,降低了公司的进口成本,公司的进口利润增加;对于那些使用进口原料或零部件来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关税税率下调,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了企业的出口竞争力。但是,对于其他国内生产企业,降低关税税率则增加了生产企业的市场竞争压力,尤其是对那些生产家用电器、精细化工产品和一些轻工产品的生产企业,市场竞争压力更为明显。从上海市的调查结果反映出,随着我国关税税率的大幅度降低,进口贸易量扩大,已开始冲击部分国内市场,对上海市地区的生产企业形成了一定的市场竞争压力。在被调查的多数企业都认为,我国新的梯形结构关税税率对国内产业虽然也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相对减缓了进口商品对国内市场的冲击,抑制了进口规模无限制地扩张,但是这种相对保护只是暂时的。从长远来看,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最终还是要靠提高企业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二、在新关税制度下进口贸易结构呈现出新的变化
我国新关税制度的宗旨是:降低关税水平,理顺税率结构;扩大征税税基,稳定进口税收;削减税率峰值,实行适度保护。经过几年来的关税税率的不断调整和减免税的清理,使上海口岸的进口贸易格局呈现出新的变化。从大的贸易格局看,随着减免税政策的调整,减免税进口商品的贸易量日渐下降。尤其是1996年起,国家对贷款、捐赠、易货贸易等项目的进口货物减免税的取消,并开始对1996年起新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物资一律征税后,上海口岸进口贸易结构同1995年以前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据上海海关统计,1995年以前,在上海地区的进口货物中减免税货物在进口货物总量中所占的比例分别大于加工贸易货物和一般应税货物在进口货物总量中所占的比例。而到了1996年随着国家对于一些进口货物减免税的取消后,减免税进口货物在进口货物总量中的比例开始下降,而加工贸易和一般应税货物的进口量相应增加,形成了一种新的贸易格局。这一新的贸易格局在1997年仍然保持不变,即加工贸易货物领头,应税货物随后,减免税货物进一步下降。
从进口商品结构看,机电产品、化工产品、运输工具、金属制成品及纸制品这五大类商品占进口税收总额的绝大部分。机电产品虽然在进口税源中仍居首位,但其原有的优势地位在逐渐下跌。随着税率的降低,化工类商品在税源结构中的比例逐渐呈上升趋势,这主要是由于化工类产品的平均关税降幅大于总体关税的平均降幅。另外,在进口商品贸易量中,低税率商品进口波动较大。这说明新的关税税制结构和关税税率的调整,进口商品的贸易结构也相应发生变化。
三、名义关税税率下降,关税收入逐年增加
从历史上看,我国的关税税制主要有三个特点:其一,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相似,我国的实际关税税率大大低于名义关税税率。据有关专家估计,我国的实际关税税率接近于有些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关税水平。其二,实行高名义关税税率的结果,是大量应税商品的走私进口,使得大量税收流失。其三,大量过滥的减免税的存在,使得税基、税源过窄。1993年以来,我国多次调整关税税率和关税结构,使名义关税税率逐步接近于实际关税税率,同时清理过多、过滥的减免税。经过几年的调整和清理,在名义税率大幅度下降的同时,关税税基和税源在不断地扩大。海关税收并未因我国名义关税税率的大幅度下调而减少,相反关税收入逐年增加。从上海海关的统计, 1995 年上海海关的关税收入比1993年增长了50%,而1996年又比1993年增长了1倍以上。 据上海海关估计,由于原定取消的减免税期限又延长到1997年,1997年上海海关的关税收入同1996年相比,不会有大的增长。但随着1998年减免税政策取消,及浦东新区减免税收比例的逐年递减,上海海关的关税收入还将会进一步增加。
四、新关税制度下税源结构趋于合理
1992年以来我国关税税率逐年下调,1996年、1997年,国家又连续大幅度调低名义关税税率,使我国的关税算术平均水平从35.3%降至17%,涉及税目总数接近80%。名义关税税率下调的幅度虽然比较大,但从上海海关的统计结果来看,上海口岸的进口应税商品的实际关税水平基本保持平稳,而且应税商品也在不断增加。
据上海海关的统计,在名义关税水平逐渐接近实际关税水平的情况下,上海口岸应税货物实际关税水平1994~1996年这三年中基本保持平稳。这表明通过降低关税理顺关税结构,即形成按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税率逐步上升的梯形结构,改变了税源结构,达到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有效保护与促进民族工业的目的,新关税制度的这一目标初见成效。
在上海海关的税源结构中,除机电大类商品进口量比较稳定,平均负税水平同上海海关总体税收水平接近外,在低税率应税进口商品中,如化工产品、金属材料、运输工具、机电产品、矿产品、纸制品等商品的进口贸易量的波动比较大,而这些低税率进口商品的关税收入在上海海关关税总收入中占了很大的比例。这种低税率进口商品贸易量的波动就成了影响上海海关关税收入波动的主要因素,也为上海海关准确预测上海口岸关税税源带来了一定难度。
五、关税税收的严格征管制度已基本建立起来
从1993年开始实行计划征收任务起,关税税收的严格征管制度也相应逐步地建立起来。其一,是审价补税。主要是针对一些企业,尤其是减免税政策调整后三资企业在进口商品中的低价高报或高价低报偷逃国家税款的不法行为,以保护守法经营者,维持良好的外贸经营秩序,以及保证国家应征税款。目前我国海关系统已基本建立起以三级参考价格为依据的海关审价补税制度,实践证明这一制度对进口商品的审价补税管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据上海海关反映,在国家海关审价补税制度的基础上,上海海关还建立起同三级参考价格相配套的审价补税措施,主要包括加强对进口机器设备的审价分析;引进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进口企业的分类审价管理;加强对专项商品的价格调研等。从新的审价补税制度和审价补税措施的实行结果看,这一制度有效地堵住了进口中的逃税、漏税的不正当行为。其二,是严格缉查走私,组织辑查人员严格辑查各种走私违法案件,对于走私违法案件给与了严厉打击。从调查中反映,上海口岸的伪瞒价格逃税案件和走私案件低于全国海关统计的平均水平,表明上海海关已建立起高效运转的关税征管制度,使伪瞒价格逃税案件和走私案件大大减少。其三,是推出新的通关制度,即以改进作业流程,简化海关手续,改变报关方式,运用edi技术,方便企业报关,加快通关速度为主要内容的通关制度改革新方案1998年开始实施。新的通关制度正式运作后,海关的征管制度将进一步完善,征管效率也将进一步提高。
六、新关税制度运行所遇到的问题
1.关于关税征收的理论依据及其科学的计划征收指标体系问题。在上海地区调研中,其中反映最大的问题之一,是海关关税的税源比较难确定的问题。从海关方面可以把握的相对稳定因素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我们国家的进口需求的刚性,决定了只要国家的对外开放政策不发生大的变化,就会有一定规模的进口。另一个是出口对关税收入影响不大。相对而言关税税源的不稳定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国家大的宏观政策的调整。比如,国家利用外资政策的规模、结构的调整,减免税政策的延长或取消,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汇率的变动等,都会引起进口的贸易结构、税源结构和进口价格的变化,从而影响关税收入。(2)国家每年的出口贸易形势,决定了每年的进口贸易规模的大小和相对的税源规模。近两年我国的外贸出口形势不好,外贸出口后劲不足,对于地方海关来说很难准确预测第二年的出口规模,因而税源规模也就相对难以预测准确。(3 )贸易方式和进口商品结构的变化也是税收难以测定的一个因素。应税商品或应税高税率商品进口量大,关税收入自然增加;反之则减少。如近两年上海口岸低税率商品进口比例大,而且进口贸易量也不稳定,相应的税收收入也就波动较大。(4 )国内经济形势和国内市场需求状况。国内经济形势好,国内市场需求旺盛,则关税税源有可能增加;相反就会减少。(5 )外省区通过上海口岸进口的税源也是税源难以测定的一个因素。目前我国海关征收关税主要是国家海关总署依据前一年各海关的税收统计数据作基数,分块下达各地区海关关税征收任务,缺少一个更为科学的关税征收预测指标体系。在存在诸多税源不稳定因素的情况下,仅以前一年历史数据作为依据制定来年的税收征收任务,很难确定当年税收、税源的实际情况。因而需要建立一个科学的关税征收预测指标体系模型,对于不稳定税源因素给出一个相对准确的量的测定,这样海关总署下达的关税计划征收任务可能会更接近各地区海关每年的关税税源和税收实际。
2.关于加工贸易中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中的公平税负问题。在调查中一些企业反映,经过几年的关税税率的调整和减免税的清理,就总体而言关税税收的税负问题日趋合理。但是,在加工贸易中仍存在着税负不公平问题。比如,同属于加工贸易,但来料加工可以免征关税,而进料加工却征进口关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这一做法,主要是为了防范进料加工中的飞料走私问题。从多年的实践证明,进料加工中的飞料走私问题可以通过各种措施堵住漏洞,这一问题已基本解决。在加工贸易中对于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实行不同的关税税收政策,这种做法对于进料加工比例大的地区的企业明显存在着不公平税负问题。税负公平与否,关系到企业间是否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公平竞争。这对于建立统一、规范、公平的进口税收政策是十分重要的。建议今后在调整关税税收政策时,对来料加工和加工实行统一的关税税收政策。
3.关于关税征收计划任务与地区之间争税源问题。 我国从1993 年开始实行关税计划征收任务制度。通过四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一制度对于加强海关关税的严格征管和保障国家关税收入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但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效应,导致有些地区采用包税制来代替海关关税征收制度,同时还出现了地区之间为完成关税征收任务而相互争抢税源的现象。另外,这一制度还造成海关监管人员在执行进口货物监管时,监管尺度宽严不一。当年度关税征收计划任务提前完成时,海关监管人员的监管尺度则相对松一些。但当年度关税征收任务重时,海关监管人员的监管尺度则又过于严格。这种监管尺度宽严不一,也给企业把握国家关税政策的标准增加了难度。
4.关于技术改造项目进口先进技术设备税率高问题。上海宝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和上海贝尔电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都反映了关于进口关税税率与启动民族工业的问题。宝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主要反映了企业为进行技术改造以生产高技术附加值产品而引进先技术设备的进口,进口增值税太高,对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设备,进行企业技术设备的革新改造不利。上海贝尔电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自1984年和1985年起,就开始着手抓国产化,到目前为止国产化理论值已接近70%,硬件50—60%左右已实现国产化。公司还准备搞本地高科技科研开发项目,但这类设备成套进口关税高,企业进口成本大,影响加快国产化进程。他们希望能对那些有利于促进国产化进程的国外先技术设备的进口给以更多的优惠政策。
5.关于选择品种保护问题。自1992年起,我国经过几次大的调整,关税结构开始逐渐形成按资源类产品—原材料—零部件—半制成品—制成品由低至高的梯形税率结构。1997年10月1 日起再次在梯形关税结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税率结构。新的税率结构对国内产业已经初步形成了梯形结构保护。但从对上海地区企业的调查中反映,目前这种梯形税率结构保护只是一种粗的框架。对于一些具体需要保护的品种,有必要实行选择品种保护税率。比如象通讯设备行业,对于较为通用性的进口商品,税率可高一些。而对于专用性的商品进口关税税率可以低一些。对于那些国内已能够生产的而且具有一定的竞争力的商品,进口关税税率可低一些。这就需要对行业和企业以及国内市场的产品进行跟踪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选择品种保护关税税率,这样会更有利于民族产业的成长。
6.我国海关税则归类有待进一步完善。1992年1月1日起,我国以《商品分类及编码协调制度》为基础重新编排并实施了新的《海关进出口税则》,基本上实现了我国税则的现代化。但由于对hs(国际商品分类及编码协调制度)的追踪研究没有跟上,税目设置不能适应国际贸易和经济技术发展的需要,同时还由于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税则归类中心,缺乏对各口岸归类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的技术和手段,因归类引起的纳税争议和因归类错误而使国家税收流失的现象仍然存在。在上海调研中时,有的企业反映比如榨菜罐头应该被编在罐头产品类,但却被编排在榨菜类产品中。由于这两类产品的纳税标准不一样,引起企业同海关工作人员在纳税标准问题上的争议。这表明目前我国海关税则在有些产品的税则归类上还有待完善。海关需要进一步加强同贸易界、产业界的合作,加强对国内和国际市场的追踪研究,建立起既符合国际惯例又适合我国国情的税则分类制度。
七、几点结论
1.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并与国际结合接轨的新关税制度已初步建立起来,而且运行平稳。1992~1997年,在短短的五年时间里,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低税率、宽税基、硬税制、严征管的关税制度。从几年来的实践结果看,新的关税制度运行基本平稳,没有出现大的偏差,国民经济运转中没有出现大的波动,实践证明新的关税制度是成功的。
2.我国决定推出新关税制度的时机适时。进入90年代,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综合国力有了很大提高,1992年中央决定建立并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继续深化改革和继续扩大对外开放,加快与国际经济接轨的进程。其一,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在致力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大幅度下调关税税率,表明中国正在以积极的态度走向世界贸易组织;其二,经过1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一些民族工业的市场竞争力增强;其三,国内市场近几年一方面供大于求,出现买方市场局面,另一方面国内消费者的购买力增幅趋缓。因而尽管关税总水平下调的幅度很大,给国内市场带来一定的冲击,但只是使名义关税水平更接近实际关税水平,因而对国内市场冲击的力度比预计的要小得多。
3.我国关税的梯形税率结构已基本形成,而税率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将会更有利于加强对民族工业的有效保护。今后应当在已有的梯形关税结构税制基础上,进一步针对具体的商品品种制定税率,可以先制定试行暂定税率,试行一段后,如果可行再转换成法定税率。因为如果只按梯形税率结构,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不能实现相对有效保护,有些该保护的品种不能得到保护。对有些国内能生产并且已经可以代替国外同类产品的商品,关税税率就应当定得相对高些,对于这类产品如果关税税率定得过低,则国内产品就有可能会受到进口产品的冲击。
4.随着我国关税税率的大幅度下调,市场更加开放,国内的产业和企业都面临着来自国际竞争的挑战,必须加快调整和改革的步伐。在上海市的调研中,企业普遍反映关税下降后,企业的市场竞争压力增大。如果没有关税的适度保护,如果不加快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和国内企业改革的步伐,未来的中国企业面临的是生存竞争的挑战。从另一方面讲,关税下调也降低了国内企业的进口成本,从而有利于国内企业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设备,促进企业产品的更新换代,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论文摘要:风电行业是一个新能源行业,发展还未成型,资金积累也不够,拓宽融资方式显得特别重要.分析了我国风电行业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现状,研究了融资的战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对策,从而为风电行业的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1.风电行业国际贸易融资的必要性
我国的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发展,至今已走完20多年的历程.“十五”期间,风电发展非常迅速,累计总装机容量从2000年的3.44x105kW增长到2008年的1.2153x10’kW,位居世界第4名,仅次于美国、德国和西班牙.我国历年风电机组累计装机容量如图1所示。
虽然我国风电机组装机容量发展迅速,但面对如此庞大的市场,我国风电设备却始终依赖进口,尤其是高端的技术设备.据统计,在2007年中国风电设备新增市场份额中,国产设备(包括合资)占57%,进口产品占43%;2008年我国风电设备市场40%需求仍由进口产品满足。
根据海关总署的统计,2009年上半年我国共进口风力发电机组976台,金额超过了9853万美元.现在世界几大风机制造巨头订单已经排到两年以后,主要订货商都是中国的公司.这些设备价格昂贵,生产周期长,因此占用了大量生产发展所需的资金,影响了风电企业发展甚至日常生产经营。
我国的风电企业在设备制造技术上要与国际大厂商竞争还为时过早,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只能通过进口来弥补技术上的不足.因此,我国风电行业必须从进口方面入手,以获得最大限度的贸易融资,解决我国风电行业在国际贸易中的资金问题。
2.风电行业国际贸易融资方式
2.1短期国际贸易融资方式
融资期限在一年内的属于短期融资.传统的国际贸易融资方式以短期融资为主.需要进口风电机组的企业可以选择以下短期国际贸易方式。
2.1.1进口发票融资
对于一般性的单笔金额不大、生产周期不长、付款期限也不长的经常性贸易,应该选择进口发票融资,又称进口汇出汇款融资.它是在进口商收到进口货物,进口货物销售货款回笼之前,向进口地银行申请资金融通用以对外支付进口货款的业务.这一融资方式不需要冗长的审核,只要有票据就可以进行融资,而且效率高、风险小。因此,采用此种融资方式可以减少风电企业在进口设备时资金占压,并可优化资金管理.有了银行的信贷支持,可以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但由于银行需要控制风险,并不会对所有的发票都进行贴现,因此这种方式也有较大的局限性。
2。1.2进口押汇
进口押汇是银行为帮助进口商解决资金周转问题而向其提供的一种资金融通.根据所使用结算工具的不同,可分为进口信用证押汇和进口托收押汇,前者是开证行在收到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后即先行付款,进口商凭信托收据取得单据并将货物销售后,再偿还银行先行垫付的进口货款本息.对进口商而言,进口信用证押汇是以信托收据为抵押品,利用银行信用和银行资金完成其商品的进口贸易和国内销售的融资方式.进口托收押汇是银行给予进口商凭信托收据提货的一种融通资金方式.在付款交单条件下,进口商为了不占用资金或减少占用资金的时间,而提前付款赎单又有困难,希望能在汇票到期前、或在付款以前先行提货,就可以要求银行进行进口托收押汇.实际上,这是一种对进口商较为有利的短期融资方式。
2。1。3假远期信用证
在假远期信用证下,买卖双方达成的是即期交易,但规定受益人出具远期汇票,待提供单据后可即期收汇.这种操作方式对出口商来说是即期收款,对进口商来说要等到汇票到期日才对外付款.这实际上是出口方银行对进口商提供的融资,是进口商通过兑现它所持有的银行远期承兑汇票而实现的融资,因此付款银行的贴息及承兑费均由进口商承担.对于进口商来说,借助银行资金既实现了对出口商即期付款的承诺,又减缓了自身暂时的资金短缺.这样,不仅可以即期取货销售,还可以即期付款为条件,要求出口商对商品价格和数量给予一定的优惠,从而降低进口成本。
2。2中长期国际贸易融资方式
我国风电企业针对付款期较长、金额较大的交易可以采用中长期国际贸易融资,期限一般在1一5年或5年以上.中长期国际贸易融资较多应用于大型机电产品、成套设备、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或进口融资。
2。2。1福费廷
福费廷是一种以无追索权形式为出口商贴现大额远期票据提供融资,并能防范信贷风险的金融服务.主要适合对大型成套设备提供出口融资.福费廷是包买票据(Forfeiting)的音译,是指包买商从出口商那里无追索地购买已经承兑的、并通常由进口商所在地银行担保的远期汇票或本票的业务.福费廷属于批发性融资业务,适合于100万美元以上的中型合同,对于金额较小的项目而言,由于收费较高,优越性并不明显。
2。2。2出口信贷
相对大型的风电企业可以选择出口信贷形式,其贷款金额大、融资期限长,有些甚至可以长达10年.出口信贷是出口国银行通过向本国出口商或国外进口商提供优惠贷款,从而使国外进口商获得融资便利,增加购买本国出口产品的能力,以达到鼓励本国产品出口的目的.出口信贷作为一种支持本国出口贸易的政策性金融工具,受到了各国政府的推广.出口信贷可分为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两种。
我国风电企业主要通过买方信贷进行中长期融资.买方信贷是进口商在进口货物运到至该货物销售出去取得货款期间,从银行获得的资金融通,一般由出口商所在的国家银行在出口信贷机构的担保下直接向进口商或进口方银行提供贷款,用于支付进口所需贷款.买方信贷对进出口双方都有利.对于我国风电企业而言,买方信贷可以使机组或者零件采用现汇报价,以便企业对商品货价、费用了解得比较清楚,而且也便于和其他国家企业的同类产品进行比较.另一方面,出口商则可以及时收到货款,从而避免向出口方银行申请贷款,支付不必要的费用。
3.风电行业国际贸易融资常见问题
当前,在我国风电行业充分利用国际贸易进行融资的过程中,也存在转多问题。
3.1缺乏完备的信用管理体系
当今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很多从事进出口贸易的风电企业没有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做后盾,一旦遇上风险便束手无策.究其原因是企业对国际贸易风险的认识不够深刻,易忽视对对方资信的调查一旦没有及时收到零配件和机组,就没有足够的收益,不仅企业难以归还银行的贷款,让自己的资信受到牵累,而且连国家也会受到巨大的损失。
因此,我国风电企业必须建立完备的信用管理体系,才能最大限度地规避贸易欺诈行为,同时圆满地完成国际贸易融资业务。
浅谈我国风电行业国际贸易融资方式分析
在进行贸易业务前,可以通过信用管理体系的全球信息网络,进行客户资信调查,从资金实力、信用程度等多方面了解客户的信息并对其作出全面的评估,帮助企业防患于未然.在交易过程中,可以通过信用管理体系即时跟踪国外客户的动态变化,适时评估客户的信用风险,并提示企业可能发生的风险.如果企业自身规模较小,设立这样专门的信用管理体系会大大增加管理成本,也可考虑直接将客户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外包”给信用管理咨询公司,同样可以达到规避贸易风险的目的。
3。2对国际贸易融资相关业务不够熟悉
由于企业内缺乏高素质的相关人才,对国际贸易业务和银行业务不熟悉,从而不能熟练地运用新的金融工具.现在越来越多样化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要求操作人员要有更高的技能和经验,而大多数的风电企业都不能很好地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融资工具.因此,风电企业应该加大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相关人才的培养力度,对业务人员进行国际贸易、金融、法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使工作人员了解银行的贸易融资产品。
另外,企业可以根据贸易条件和自身财务状况,选择国际贸易中的组合融资工具,达到最佳融资效果.单一的国际贸易融资方式必定有其特殊性和不足,可通过与其他贸易融资相结合的方式来填补缺陷.我国风电企业大多进口金额大的成套风机设备,融资期限较长,更需要根据国际贸易的特殊要求,创造性地利用传统贸易融资方式与现代融资方式,将整个贸易流程作为融资对象,通过组合搭配各种融资方式和风险缓释技术,设计专门的融资方案,以实现充分融资的目的。
3。3担保条件难以达到银行要求
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通常都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一方面,企业在寻找第3方担保时,会顾虑对方将来会要求自己提供担保,进而产生其难以控制的风险;另一方面,风电企业进口的风机设备是用于进一步投资风电场项目,而且投资风险较大、期限较长,缺乏银行认可的担保条件,如厂房、土地等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虽然能用于抵押,但是抵押率低,而且还有费用高、手续繁琐、时效性差等缺陷.在担保不能落实的情况下,银行不可能为没有实力和担保能力的企业提供较大的融资额度。
针对上述问题,企业本身要努力提高实力,提升自身的担保能力.只有在提升自身能力,增加资金积累、资信度和业务量的情况下,使银行承担的风险随之减小,自然就会愿意提高企业的资信额度,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贸易融资.当然,当前我国的风电产业还处于成长阶段,政府应该出面为风电行业的贸易融资提供担保,这可作为政府扶持绿色能源产业的一项措施.从世界各国风电产业的发展经验来看,政府的政策扶持显得非常重要。
此外,风电企业和银行之间还应该建立密切的联系.国际贸易融资同时涉及企业和银行两方面的业务,需要双方的协同合作才能达到最佳效果.如果企业和银行间能够建立比较稳固、相互依存的关系,那么银行可以掌握企业的基本信息,从企业的银行存款、外汇交易或者融资等业务中获得利益,同时也就愿意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贷款,这是一种共生共利的关系.企业和银行之间建立亲密关系,还可以使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变得相对快捷和方便,将整个业务所花费的时间和成本降到最低。
关键词:汇率因素 国际贸易 相关性
汇率也被称之为“汇价”,是指一国货币兑换另一国货币之间的比率,成为国家经济中重要的价格体现之一。由于每个国家的货币名称与币值都不统一,因此,一个国家的货币对其他国家的货币需要规定相应的兑换率。汇率强化了国际价格与国内价格之间的相关性,在最大程度上决定了国际贸易货物与劳务的相对价格。我国不断深入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拓展对外贸易,因此探讨汇率因素与国际贸易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一、汇率下降与国际贸易的关系
(一)汇率下降对进口贸易的影响
外国生产的产品都属于进口商品,其外币价格一般不会受到其它国家汇率的影响。随着国家汇率的降低,会造成国内的货币对外币贬值。外币价格折算成国内货币,会提升国内货币价值,减少进口量。比如:一台进口空调的外币价格为700美元,当汇率为1 美元等于8元人民币的情况下,这台空调在国内市场的售出价格为5600元人民币。假如人民币汇率降低25%,当汇率为1 美元等于10元人民币的情况下,这台空调在国内市场的售出价格为7000元人民币。这将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了这台空调在国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不断减少进口量。
(二)汇率下降对出口贸易的影响
出口产品指的是国内生产的产品用于国际贸易,其原材料的选取会直接影响到生产的成本。不同的条件,汇率下降对出口商品的货币价格影响也不同[3]。出口商品使用本国原材料:如本币升值,本国原材料价格会随之降低,节省更多的生产成本,降低本币价格。汇率下降导致本币对外币贬值,降低外币价格,增加出口量;如本币保持稳定,本国原材料价格以及生产成本无变化,出口商品的本币价格也会保持平稳,将本币价格折算成外币,增加出口量;如本币国内贬值,会提高本国原材料价格与生产成本,从而增加出口商品的本币价格,但是会降低汇率,将本币价格折算成外币。因此,本币国内贬值将会提升出口商品本币价格,汇率出现下降, 使本币对外币贬值的幅度会在最大程度上决定了外币价格的下跌幅度。比如:一台出口的国产冰箱为3200人民币,在汇率为l 美元等于 8 元人民币的情况下,在出口折算成美元的外币价格为4000美元。如果人民币汇率降低为25 % ,当汇率为1 美元等于10元人民币的情况下。此时,国内出现通货膨胀,人民币贬值,造成物价上涨,这电冰箱的售出价格也会随之上升。假如本币价格上涨幅度大于汇率下降幅度的50%,这台电冰箱本币价格会上升到4800元,按下降的汇率折算成美元外币价格为480元,相对上升的价格,将会减少出口。如本币价格上涨的幅度也是降低的幅度25 %,一台电冰箱的本币价格上升到4000元,按降低的汇率折算成美元的外币价格一样是400元,价格保持稳定,对出口无影响。加入本币价格上涨幅度低于汇率下降的幅度,仅10%,这台电冰箱的本币价格就会上涨到3520元,按降低的汇率折算成美元的外币价格为352元,价格降低,会增加出口量。
二、汇率上升与国际贸易的关系
通过以上分析汇率下降与国际贸易的关系,汇率下降会减少进口,增加出口,其中基本调节机制主要是受到进出口价格变化的影响。相同的道理,采取出口价格的变化机制进行探讨汇率上升与国际贸易的相关性,可得出以下的研究表明。
(一)汇率上升对进口贸易的影响
国外汇率的变动不会直接影响到进口商品的外币价格,因此,进口商品的本币价格会随着汇率的上涨而降低,进口量会增加。
(二)汇率上升对出口贸易的影响
出口商品指的是国内的生产产品,生产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原材料来源,币国内价值与本币价格呈现正相关的关系,主要体现如下。生产出口商品为本国原材料:如果币国内贬值,汇率上升,将会提升出口商品的外币价格,减少出口;国内币值保持稳定,外币价格会随着汇率的上升而提高,减少出口;如本币国内增值,降低出口商品本币价格,汇率上升带动外币升值,在最大程度上决定了出口商品的外币价格的上涨幅度。
三、分析“时滞”问题与“弹性”问题
(一)“时滞”问题
“时滞”现象是指,在汇率下降的情况下,通过一段时间后出现大量的出口,不断减少进口。但实际情况是,汇率不断降低,出口商品的外币价格下降后,外国对其出口商品的需求不会在第一时间就会大量增加,就算是需要立即就订货,但是订货与交货之间还隔着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因此,国内的出口量并不会立即就出现扩大现象,其进口量也不会立即就减少,因为在早期已经签订了进口合同。贬值对进口的影响需要过一段时间才能发生作用,因此,在汇率刚下降的时期,不会立即增加出口,进口也不会那是减少,需要过一段时间后,才能增加出口,减少进口。
(二)“弹性”问题
汇率降低后,将会增加出口,供求的弹性会减少进口。简而言之,就是本国出口商品的供给弹性与外国对本国出口商品的需求弹性,会在最大程度上决定了出口的增加程度。假如这两种弹性比较高,汇率降低后,将会引起大量的出口。相反,如果这两种弹性比较低,汇率降低后,将会影响到出口的增长。相同的道理,本国对外国进口商品的需求弹性会影响到进口的减少,进口需求弹性的升高,汇率降低后,进口将会出现大幅度的减少情况。目前,大部分国家都是利用降低汇率的方法,以增加出口量,减少进口,来改变贸易逆差现象,保证良好的国际收支情况。最具有效益的结果表现为:出口量随着出口价格降低幅度的减少而增多;进口价格上涨的幅度较小,进口量减少幅度大,在不断增加出口总额的同时减少进口总额,有利于改变国际收支情况。因此,在改变国际收支中最关键的是弹性问题,汇率的降低,将会影响到国际收支的改善程度。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探讨汇率因素与国际贸易关系的过程中,没有综合考虑进出口补贴、进出口关税等因素产生的影响。以上研究中的相关因素,会随着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进程,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提高将会发生变化。其实,汇率的变动除了需要考虑国际贸易的影响,还需要综合考虑到国际收支、通货膨胀、经济增长率、货币供应量、银行利率、信息资源、心理情况等多项因素。汇率变动起到的作用是多方面、多领域的,主要体现在每个国家的生产经济活动中,改善国际收支,保持国家经济平稳,拉动消费水平等方面。总而言之,在分析汇率因素与国际贸易关系时,需要全面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的影响,确定合理的汇率,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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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粘嘉文.影响中美贸易关系的人民币汇率问题及其解决对策[J].商场现代化,2011,17
[3]孙刚,焦克.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波动与国际贸易关系的实证分析——基于全国样本的GMM检验[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
[4]马俊华.我国国际贸易融资与国际贸易关系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