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9 16:29:34
导语:在合同管理的风险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第一,石油合同管理系统存在风险。在石油合同管理中存在着一种其他合同管理中罕见的风险――合同管理系统风险,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市场波动、政治因素和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都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起到重要的影响,最终给合同管理系统带来一定的风险。企业应当注意的是合同管理系统风险并不受企业自身所控制,属于不可控制风险、不可预测风险范畴,在全面风险管理中也被称为系统风险。合同管理系统本身存在的漏洞使得石油企业合同签订常常处于无序状态,最终导致了企业合同管理和风险规避的难度都大幅度上升。
第二,石油合同监督方面存在风险。在合同的签订之后,一些石油企业不注重合同的跟踪监督,导致合同的执行和实施得不到有效的跟踪处理,给石油企业的发展带来较大的经济风险和管理风险。部分石油企业的履约意识较差,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往往还面临着违约风险。在某些情况下,石油企业因为对自身管理不到位导致合同履行难以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终影响了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和稳定发展。
第三,石油合同签订和管理过程中存在法律风险。石油企业在签订合同或者管理合同时,往往因为条款的合法性和恰当性而给合同带来一定的问题和风险。由于法律上的风险带来的经济利益侵害将会将石油企业带入到合同纠纷的旋涡,最终可能因为经验的不足而导致纠纷问题处理的不当,产生经济利益损失或者名誉损失。
二、规避石油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策略
(一)完善管理机制,建立清晰的权责关系
首先,要建立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石油企业应该完善管理体制和制度,企业领导应该承担起建立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积极地进行部门建立和资源分配,对合同档案保管和中大?济合同谈判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签订专用章,将合同的归口管理落在实处。
其次,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明确各部门的沟通职责。企业要清晰地划分财务部门、业务部门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并在各个部门之间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渠道,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实时沟通、定期了解。
再次,要完善并落实管理制度。在结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石油企业可以针对合同管理各个层面进行职责划分,确定各部门签订经济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明确合同审批流程和权限,并对经济活动的关键环节设置详尽的流程以供遵循,在明确要求的基础上坚实地落实各项制度。
最后,要注重合同档案管理。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地进行资料整理和更新,根据合同谈判和签订的进程来收集、整理和保存档案资料,各部门还应该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建立合同台账。
(二)有效地规避合同管理系统风险
石油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做好市场调研工作,进行国际形势变化预测,从市场经济发展的角度去思考将风险管理和企业管理有效融合的方法和对策。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企业应当在考虑市场现实状况和综合分析自身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考虑签订事宜,分析合同签订过程中每一个环节可能潜在的风险,及时做出风险评估和预警方案,提升企业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和合同管理能力。石油企业应当针对合同管理系统风险形成自己的一套科学化和有笑话的管理方案,让合同管理能够有章可循,使得各个合同管理部门能够明确自身的职责,在无形中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合作,合同签订的每一个过程都要有明确的记录和记载。除此之外,石油企业还要加强对合同管理相关人员的培训,使得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够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得到大幅度的提升,以便胜任将来更多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进行事前调研、做好源头管理工作
第一,对采购需求进行审查。在实施采购活动之前,石油企业首先应当对采购需求进行调查,论证采购目标的合理性,如果合同涉及到较高的专业技术和复杂的法律关系,还要组织技术专家、财务人员和法律专家参与到合同的签订过程之中来,力求使得采购需求合理合规,避免资源的浪费和重复的购买。对于不同金额和不同重要程度的采购合同,要采取不同级别的立项审批流程。
第二,加强合同订购的前期审查。石油企业需要在签订合同前对对方当事人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资质情况、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进行详尽的调查,论证其是否能按时履行合同、合同履行质量高低以及产品质量保证程度,将合同风险降到最低。
(四)注重合同审查,强化监督程序
首先,要注重对合同的审查。合同的签订应该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在签订合同前对合同文本、合同约定事项进行严格地检查,避免出现漏洞,留下风险隐患。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风险与防范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近几年来,我国的建筑工程发展迅速,也因此使得建设工程合同的重要地位日益凸显。工程合同的主要作用就是明确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并约束双方在施工阶段的行为。但是由于建筑工程的建设周期长,规模大,而且材料消耗量也相对较大,这些都增加了合同管理的难度。因此,为了有效降低工程合同的风险,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这些风险给工程质量埋下隐患。
一、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意义
作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建设工程合同的风险管理成为各项管理工作的核心,而且其已经成为我国建筑行业实现科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风险管理具有动态特征,因此在管理时应当因时、因地制宜,注重管理的技巧。具体来说,要以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风险具有深刻的了解为基础,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归纳、总结合同管理的技巧,及时解决问题,从而使得参与施工的各方都能自觉履行合同,保证建筑市场秩序的良好运行。
二、筑工程合同中存在的风险
1承包人资质风险
承包人只有在出示了相关证件,充分证明自己有能力承包相应的工程项目之后,才具有承包工程的资格。尽管,相关法律已经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然而在实际的施工活动当中,仍然大量存在着承包人只有工人资质,而不具备施工企业资质,然后通过借用其他具有施工资格的企业资质进行合同的签订,这必然会给工程项目造成巨大的风险。
2合同文本风险
为了给建筑市场的繁荣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国家工商部门和建设部加强了对建筑行业的管理,使其的发展更加规范化,并制定了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合同文本,其中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发包方和承包的责任、权利与相应的风险。尽管有许多施工单位非常了解这些规定,但是为了逃避责任,在实际施工当中并没有严格执行文本规定,而是自己制定或采用不符合要求的文本签约。这些合同因其不符合文本规定的要求,其内容比较模糊,避重就轻,而给工程合同在实施过程中留下巨大的风险隐患。
3招投标风险
现阶段,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相关法律,要求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而且大部分工程项目也是以这种方式完成的,特别是规模较大的项目。但是,虽然在发包时使用了招投标的方式,但是却未能保证相关流程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而给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带来风险。
三、合同风险的原因分析
1缺乏专业人才
缺乏具有专业技术,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的人员。建设单位,对一般的经济合同都能够做到规避风险,但由于很少接触到专业性较强的建筑行业的技术合同,而使得人才匮乏这一问题更加突出。
2资质审核不严格
招标前,并没有对参与投标的各施工单位进行有效的实地考察,未能对其业绩、能力、实力等进行有效的评估,而仅凭招标公告薄膜审核后的书面资料加以确认,这种方法并不能实际体现施工单位的能力。
3签证、变更等未及时办理
首先,在建设工程的实际施工当中,尤其是规模较大的项目,施工条件一旦发生变化,就必然会出现临时签证;其次,由于设计单位经验的欠缺或者由于部分使用功能的调整,而使得图纸发生变更。针对这些签证和变更,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都做出了明确的时间区间。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涉及到工程造价的,建设方未能及时做出答复可视作认同。另外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同样对工程结算和发生索赔事宜也统一作出了相关的时间区间规定。倘若这些情况在发生时,建设方都没有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则极易给合同埋下风险。
四、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监理策略
1工程担保策略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方与发包方同样会面临着合同风险。双方在降低合同风险上可以采取相同的方法,即利用工程保险或担保以在最大程度上降低其所承当的合同风险。合同管理中会涉及到的保险比较多,根据不同的性质将其分类,可以分为人身伤亡保险,工程险和第三方责任险。这些保险在消除合同风险方面都会发挥其实际瞎用。而在对其进行应用之前,监理单位应首先对相应的风险进行审查,并及时督促承包方与发包方缴纳相应的保险费用,如果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发生相应的事件,监理单位将及时记录事件的经过并协助保险公司人员解决相应的问题。发包人在投资的过程中,会要求承包人出示必要的证件,如工程投标函、支预付款函等。为了保证函件的准确性,监理单位有义务和责任对承包人所提供的函件进行严格的审查,合格后才能够签订合同,从而有效避免无谓的风险。
2经济策略
通常来说,在进行投资预算的过程中,发包方就会对可预见的风险进行仔细的考量,而为了有效的控制风险,发包方往往会准备一定的风险资金,并将其列入暂定金额。在施工的过程中,如果发生相应的问题或者是产生不确定的费用,可以利用这部分资金以暂缓合同风险。而从承包方的角度来说,其风险资金主要来源于报价中的风险附加费。这部分费用主要是为了当出现合同风险时,用于弥补合同风险中的部分损失,从而平衡合同价格风险责任。一般情况下,承包方会采用报价策略来降低合同风险。
3技术和组织策略
在施工过程中,风险是不可避免的,如何提高风险的防治能力成为承包方亟需解决的问题。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不断完善组织机构,并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技术和综合素质,让熟悉合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到合同的签订中。特别是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合同,一般会由发包方负责合同的起草,并聘请法律专家或咨询顾问共同进行相应文件的起草工作,而在起草的过程中,必然会或多或少的含有不符合承包方利益的条款。针对这种情况,承包方在合同签订商讨中,必须至少有一位是精通工程技术、法律等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的工程监理,从而实现合同谈判的平衡性,提高信息的对称性。
参考文献
[1] 刘荣素,强化合同内涵管理,积极化解施工企业风险 [J] ,价值工程,2011,2:79
关键词:分包;合同;风险;防范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 水利施工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与完善,国家逐渐出台了《合同法》、《招投标法》、《建筑法》等以合同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合同成为联系各合同主体的纽带,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必然要受法律的制裁。目前水利施工市场竞争激烈,施工企业利润减少,合同的风险加大。只有重视合同,重视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
下面就以施工企业为例,浅析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就目前国内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施工企业对合同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分包合同签订不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合同签订前没有审查对方当事人是否取得相应的建筑施工资质证书,是否由法律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评审,甚至有的施工企业还存在先干活后签合同的情况。
2、合同管理流于形式。通常情况下,施工企业对合同签订阶段的工作比较重视,但是对分包合同的执行情况如分包项目进展是否顺利,是否满足合同约定的进度要求,结算、支付情况是否正常,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管理是否满足要求等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
3、合同管理机制不健全。部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没有单独的计划合同部门,有时整个项目只有一名负责办理结算的经营人员,无法履行合同管理的相关职能。合同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全方位、全过程、全员性的工作。项目部要成立以项目经理牵头,以总经济师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同时,做好合同管理人员的引进、培养、任用工作,切实加强合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二、合同管理中应注重防范的风险
常见的施工合同风险因素主要存在于经济方面、工程方面和管理方面:
1、经济方面的风险:资金供应,即项目的资金支付能力情况;要素市场价格的波动;工程量清单存在失误等。
2、工程方面的风险:技术规范是否合理,技术说明是否明确;分包方提供材料设备的供应不及时或发生质量问题导致工程延误,施工准备和施工组织是否存在不足。
3、管理方面的风险:双方签定的合同条款不完善,文字不细致严密,存在漏洞;项目管理不到位,前期项目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对合同条款是否心中有数。
近年来,在建筑施工行业发生多起因合同管理不规范而引发一系列的问题,轻则使企业面临经济纠纷、拖延施工进度;重则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施工企业必须规范合同管理,提高企业的履约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合同风险的防范措施
施工合同中的问题和风险总是存在的。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实施时,首先要发现合同中的风险,然后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尽可能控制风险、避免风险发生,降低风险损失。主要措施有: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充分了解《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在对外签订合同过程中一旦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会导致合同的无效,造成巨大的损失。企业应制订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使企业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规范化、程序化。
2、在签约前应充分了解、调查并评估对方当事人资信状况。对引进新的分包方,必须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对标的额巨大的合同,项目部应组织对分包方进行实地考察,做好考察评价记录。在经过充分了解后,再根据专业工程性质,进行公开招标,选择专业资质强、市场信誉好的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3、使用合同规范文本,明确约定合同条款。签订合同时应当尽可能使用国家推行的合同示范文本,以保证合同条款的完备。同时,合同管理部门应认真填写合同中所列明的每个条款,尤其应当明确约定标的物及其数量条款、质量和包装条款、付款方式和时间条款、交货方式和时间条款、违约责任等条款,注意用词严谨,避免语意模糊。
4、做好合同评审工作,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和分包程序。施工企业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起草工程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分包合同起草后,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评审,审查合同条款是否齐全、完备、严谨,以保证所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切实可行。合同经过评审后,按照合同会签程序,组织项目部相关领导和职能部门进行会签,并根据不同的审批权限报批。项目部按规定履行了审批手续并且获得批准后,才能以项目部的名义与分包方正式签订合同。
四、实行合同全方位的动态管理,做好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
1、落实分包合同交底工作。分包合同生效,分包方进场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分包方进行分包合同交底,主要内容有:分包合同施工范围,及其与其他分包施工单位工程范围的界限、协助关系;分包合同的进度要求、关键线路、工期节点;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和重大的技术方案,关键工序工艺的技术要求等;分包工程的质量目标、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等。
通过分包合同的交底,明确了分包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明确了项目部与施工分包单位在分包合同管理中的职责,解析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了分包合同的严格履行。
2、加强分包工程技术管理。项目部施工员严格要求施工分包单位按设计图纸施工。施工分包单位在实际施工时遇到与图纸不一致或有疑问,向项目部总工程师提出,不允许自行改动。
3、加强分包工程进度管理。项目部不定期抽查施工分包单位投入资源的情况,检查施工分包单位在现场的施工设备、技术力量、劳务人员等是否符合分包合同的规定。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随时监控施工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对出现有进度滞后的现象时,及时查找原因并制订解决方案。对分包方施工进度,严格按分包合同规定执行奖惩。
4、加强分包工程质量管理。分包单位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签订质量责任书,编制并实施质量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项目进行质量自检、互检,确认合格后由项目部组织验收。同时项目部的质检人员应不定期地对现场施工的质量状况进行监控和抽检。分包合同条款中明确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由项目部负责供应,防止施工分包单位使用质量低劣的材料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对施工分包单位采购的其他材料进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存放在施工现场,更不得用于施工。
5、加强分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环保管理。分包单位应做到配备专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保证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分包单位应认真进行危险源及环境因素的辨识和评价,找出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认真制定和落实控制措施。项目部定期对各施工部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和环保检查,并将检查的结果予以通报,给予奖惩。
6、施工企业计划合同部门应坚持合同履约期的评审制度,在施工过程中,每月组织项目部各职能部门、施工分包单位召开一次合同管理会议,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审视,分析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合同的顺利实施。
一、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
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
2、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岐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3、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就是说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不懂得签合同应当"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4、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是"无源之水",而"无源之水"是不存的。
5、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不少建筑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
(二)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1、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作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更重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
2、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没有发。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可惜这一点往往遭到忽视,结果受到惩罚。
3、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些建筑公司的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
4、应当追究的却过了诉讼时效。建筑行业被拖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放弃债权主张,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
5、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合同法》赋于了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大多数建筑公司不会行使。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不程进度款,建筑公司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但却没有行使,怕单方面停工要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了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问题更难解决。
6、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和(或)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超过期限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只是废纸一张。
二、建筑企业合同风险管理分析
合同风险是合同中的不确定因素,它是工程风险,业主资信风险、外界环境风险的集中反映和体现。合同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是由工程的复杂性决定的,是合同双方必须共同承担的。我们从事任何一项商业活动,或大或小地承担着风险,风险与收益是对等的。根据合同主体行为,可将其分为主观性合同风险和客观性合同风险。
合同的客观风险是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的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回避的,通过人的主观努力往往无法控制。例如,合同规定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有,工程变更在1.5%的合同金额内,承包商得不到任何补偿,这叫做工程变更风险;又如合同价格规定不予调整差价,则承包商必须承担全部风险,如果在一定范围内调整差价,则承担部分风险,这叫做市场价格风险;还有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商必须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否则索赔失效,这叫时效风险。
合同的主观性风险是人为因素引起的,同时能通过人为因素避免或控制的合同风险。在相当多的国内施工合同中,业主利用有利的竞争地位和起草合同条款的便利条件,在合同协议中通过苛刻的条件把风险隐含在合同条款中,让承包商就范。而承包商为了急于承揽工程,在合同协议中,对自身权利不敢据理力争,任其摆布。对合同谈判只重视价格和工期,对其他条款不予注意。这样即使不平等的合同也愿意签,甚至有欺骗的合同也敢签,在
合同签订上表现出极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三、解决建筑企业合同风险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一)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可从下述四方面着手:
1、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
2、组织好在职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
3、选送有关院校深造。
4、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领域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通过以上途径,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包括他们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语文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主要是建立和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
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
制度网络,一是指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二是指企业各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总部要建立和健全总的合同管理制度,分公司则根据自身的需要补充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项目经理部也可以作一些必要的补充。
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构成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体系的动作,必须通过定期的检查来保证。要检查合同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适应合同管理的需要和市场需要。对不适应部分进行必要的调整。一句话,对合同管理体系也应进行动态控制,及时调整,不断完善。
(三)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1项目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
首先,认识到项目合同管理中合同的订立方式及传输中的法律风险。在现代通讯技术的高速发展及广泛应用,传真、电子邮件、MSN等新兴通讯方式促进了商业贸易的发展。不但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商务洽谈、信息传递中,而且还应用在订立合约的过程中,对于我们项目合同的管理来讲,意识到传真形式订立合同的法律风险是非常重要的。虽然,使用传真订立合同使交易更加简便快捷,但是在享受传真等数据电文方式带来的快捷便利之时,其中存在着的商业和法律风险,是我们必须要重视和面对的重要问题之一。
其次,通过对我国项目合同管理的认识,加强法律认识。我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口头形式是合同当事人用语言来体现合同内容的形式,包括面谈、电话接洽、录音表述等。虽然口头形式合同简便易行,但无文字为据,一旦发生争议难于举证,不易分清各方的责任,一般只适用于能够即时进行的交易。通常,重大交易一般不宜采用口头形式。另外,根据《合同法》和《电子签名法》的规定:书面形式的合同种类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其中的数据电文是指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其应当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所以说,针对合同金额较大或者履行期较长的单笔合同,应尽量避免采用传真件形式缔约,避免合同管理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问题。如果需要采用传真方式缔约的,应当立即要求对方以信函补寄合同正本或者双方及时另行签订合同书。虽然,目前以传真方式缔结合同业已经成为各个企业、工程项目中订立合同较为常用的一种方式。但是,作为数据电文之一的合同传真件属于书面合同,作为传真文件使用的纸张存在着不能够长期保存的问题,并且经过一段时间容易褪色或者传真机老旧等问题,会造成字迹模糊不清,这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我们要清晰的认识到这类问题。
另外,在进行项目合同管理时,避免出现“合同倒签”,引起的法律风险。“合同倒签”是在合同履行前没有通过书面形式对合同双方进行划分,导致在后期合同责任追究缺乏有力的证据。
综上,项目合同管理的过程是对项目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或纠纷进行处理,以确保合同依法订立和全面履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注意传真订立合同及“合同倒签”的问题,使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各方面能相互协调,帮助合同双方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2项目合同管理中的防范措施
第一,签订完善的项目合同。项目合同应该依法签订合同。我国的《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对合同的约定内容的法律作用也愈来愈被当事人所重视。第二,在订立合同时要积极掌握市场的价格动态,使报价准确合理,避免为了争取中标,不顾实际情况和客观条件一味压低标价,造成亏损。第三,规划好签订合同的可行性。项目合同管理的相关者在谈判和签订施工合同前,要对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论证,对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风险进行分析探索,对于承担风险过多、有失公平的合同不能签订。对于合同是否具有可行性,进行考查,同时,我们在项目合同管理中要注意使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
与此同时,我们进行项目合同管理中要注意研究合同并预测风险。合同项目管理人员首先要对项目合同进行完整、全面、详细的研究分析,准确了解自己和对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与义务,同时预测合同的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及索赔的可能性,便于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其次,明确项目合同管理目标。在项目合同准备阶段,要根据合同要求编制计划,安排各项生产,制定工期目标、质量目标、成本目标,合理利用项目合同,建立配套的组织体系、责任体系,确保项目合同管理目标的有效实现。
总之,我们只有在合同签订和合同履约管理中,始终坚持“保障各方利益的原则”并且避免法律风险,力争依法签订并完善合同的订立,不断强化项目合同管理履行约定管理,在合同中规避风险和转移风险,做好各种防范措施,把每一项活动存在的风险降到最低,才能让企业获得最大的利益。我们要通过对项目合同管理的前提、价值、基础、主体、焦点及未来等基本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适应法治时代的要求,实行“合同之治,契约之理”,并且通过对项目合同的管理提高合同的有效性,坚持按合同办事,不断完善合同条款,充分发挥好项目合同管理的优势及主导作用。通过对项目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避免及防范措施,保障合同双方的合理权益,进一步推进项目合同的管理。我们应该把对于项目合同的管理看成是一项复杂、全面的系统工程,因为项目合同管理的成败直接关系着我们整个项目的运作及最终目标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 丁乐群.朱越.张镭.项目合同中的约束激励问题研究[J].东北电力大学学报,2006(4).
[2] 王世杰.违约风险博弈分析下的信用构筑[J].华东交通大学学报,2004(6).
[3] 洪伟民.王卓甫.工程监理寻租行为的博弈分析与对策[J].人民黄河,2008(2).
关键词: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企业建筑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工程保质保量完成、工作期限及工程价款,规范建筑市场有着重大的影响。由于建筑工程合同标的物具有特殊性—建筑项目的固定属性与施工生产的流动属性具有一定对立矛盾;且合同管理包括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及履行、签证与索赔、工程结算及工程款催收等诸多过程,涉及内容很广泛,合同期间存在许多难以预料或无法百分之百明确的问题,这种不确定就是风险因素。风险与收益是对孪生兄弟,往往相伴相随,不分你我,之所以没有任何建筑工程的发包和承包不承担任何风险,是因为没有任何建筑工程的参与者不追求利益,因此,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同时,风险也是可控的,控制风险的程度取决于识别风险,确定风险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二.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的识别
2.1工程招投标阶段
之所以招标投标交易方式逐渐成为被建筑市场认可,是因为其以公开、公平竞价的方式优化配置资源。它有利于“看不见的手”调节市场价格,反映各承包企业的经营实力和实际素质,并为发包商节约成本,扩大受益。
在招投标阶段的风险主要包括:招标方的“透露标底”、“有意扩大准入条件”“私自改变招标方式”“非法的招标主体或项目”等违法招标带来的风险。投标方面临的风险有:“标书造假(施工资质不足、技术及建筑能力欠缺)”、“投标程序上的不合法”、“串通排挤同业者”等风险。建筑项目涉及当地文化遗产、环保绿化等社会热点领域时,容易引发的社会舆论风险。
2.2建筑工程合同签订阶段
在建筑工程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主体不规范;合同当事人资质不够,签订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合同约定不规范;常见的有文字不严谨,表达不清晰,模棱两可,导致合同无法落实或引起争议,条款缺漏、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没有涵盖责、权、利导致事后纠纷。只有从合同缺乏主合同;主合同是不受约于其他合同而约定、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如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及保证合同和质押合同等是随主合同转让而转让、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单独无法存在的合同;缺乏了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无效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签订无效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明确规定,规避法律、行政法规而签订的,表明形式合法,其实质合同还是属于无效合同,属于弄虚造假行为。国外的合同文本差异;随着国际化进程的加快,有些工程合同需要使用到境外文本,因为各国法律不一样、语言表意相差很远,很容易产生表意不同。对这些不同要及时校对请教,在合同上加以详细说明,,以维护正当权益。对对方合同签约人的表见权限确认不清楚,很容易造成风险。
2.3 建筑工程合同履行阶段
在建筑工程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主要包括:应当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合同变更包括合同条款的调整和合同利益方的更改,不少负责商讨变更合同的管理人员缺乏签订变更合同的维权意识,及时去管理部门登记合同变更,最后导致损失自身利益。应当发出的书面资料没有发;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面说明,是合同履约的一种体现,同时是建筑企业必备的自我保护手法,可是往往许多企业不注意这一点,最终损害的是自己利益。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履约过程中的签证也是引发风险的高危行为,因为建筑企业的工地管理职工没有牢牢树立维权意识,没有要求承包方负责人、发包方负责人和监理人同时在场才签证,更不要说提前保存有效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应当追究的超过了诉讼时效;建筑行业因为工程投资大、工期长,拖欠工程款现象在所难免,有些拖欠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却没有及时诉诸法律,导致无法挽回损失。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赋予了合同当事人抗辩权等权利,但为数不少的建筑公司没有有效利用这一法律武器。应当重视收集有效证据(资料)却被忽视;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证据,应当是原件、与事实有关、有负责人盖章或(和)签名、内容明确、未超过期限的。
2.4 建筑工程合同终止后
考虑到诉讼时效,一些建筑企业认为合同的义务履行完了,结算款项了,就算合同终止了,合同管理中的风险防范也就结束了。其实,在施工合同终止后,在合同管理中仍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例如在诉讼时效内,如果施工企业违反施工合同的保密、协助以及通知等善后责任,其还是会被告上法庭,承担违约责任。
三.防范合同风险的方式
针对建设工程合同从招投标、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签证与索赔、工程结算及工程款催收的各个阶段可能存在的风险,我们的防范措施主要有: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经营范围、资质等级等信息;对施工合同的工程项目进行深入考察,确定工程项目本身是在本企业的资质经营范围之内;清楚确认对方合同签约人的签约权限,确保合同能被有效履约。仔细审查合同的每一条款,确保无歧义、无遗漏,覆盖内容完整。变更合同及时去登记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面说明。履约过程中的签证必不可少。工程款管理有序,及时回收拖欠较久的款项。保存有效法律文件资料,以便举证不时之需。仔细阅读《合同法》,了解相关法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合同终止后,继续履行后合同的保密、协同和通知等义务。
四.结语
建筑工程的周期长,相应的合同管理难度大,其面临的风险也更多,更不易防范。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方法要与行业、法律法规的变动及时更新,总结建筑工程合同风险防范的经验及教训,建立公司风险防范的案例库,定期举办培训,在每一位员工的脑海中牢牢树立风险防范优先的意识,才能有效防止不法分子的不法行为,有效保护企业自身利益。
五.参考文献
【1】肖茂臣.浅谈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J].山西建筑,2008,36(12).
【2】张宁.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其风险防范[J].建筑与工程,2012,7.
【3】吴静.发展扩建项目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探讨[J].江苏科技信息, 2012(10).
1.招投标不规范,为合同管理埋下了隐患
现在建筑市场出现了一种激烈竞争局面,项目少而竞争企业多,所以为了从极少的项目中取得施工权利,一些承包商不惜采用暗箱操作、非法手段取得项目。而发包人在招标过程中则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对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条件,迫使承包人压级压价,给承包人增加额外负担,甚至直接压低中标价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以至于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使施工合同的管理处于被动状态。
2.存在不符合价值规律的合同
现在我国也在逐渐和国际接轨,采取合理的低价中标方法进行评标,不设置标底,评委按照最低的报价开始评,从低朝着高走,并依据项目实况进行分析论证,方案、技术、报价合理者才能够中标,如果报价过高根本不考虑,通过这种模式来促使建筑市场顺利发展。虽然想和国际接轨,可是从我国现状来看招投标并不规范,各个方面的管理还存在问题,如果一味采用这种招投标方式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其在实际运用中并没有充分论证与分析最低标价的组成以及施工设计考察,必定会有所遗漏,让一些存在漏洞的标书中标,极难确保承包商的合理利润。
3.不平等、不规范的合同依然存在
事实上,施工合同具有法律特征,一旦签订之后双方就必定具备民事行为,这就要求合同要具备科学性、完整性以及严密性。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承包商及业主都没有高度重视,很多施工合同的内容几乎都是格式化,没有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某些条款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争议。例如某公司承建了一个桩基工程,地勘报告没有说明地下有原来的基础,导致承包人在施工中造成断桩,承包人认为这应该是勘察单位的责任,但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一条不公平的条款,一切断桩由施工方承担,发包人认为应按照合同由承包人承担,由于合同的不规范、不严谨,致使合同双方最终必须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4.合同风险管理意识薄弱
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施工合同中的新条款也层出不穷,施工合同条款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果承发包双方不重视合同管理,不严格履行合同条约,必然给双方造成严重的损失。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有一些承包商不重视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履行情况,导致资金紧张,工程材料质量无法保证,偷工减料现象严重,从而无法保证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如果因为业主原因造成工期索赔、费用索赔、利润索赔等等,承包商不严格履行合同,不采取有效索赔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各种问题归根结底就是合同管理意识薄弱,给企业带来的损失是相当严重的。
二、加强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措施
从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现状可知,现在许多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就需要结合实况来采取合理的改进措施。
1.做好签订施工合同前的准备工作
施工企业应该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合同谈判之前要求合同管理部门成立专职小组仔细审阅,彻底对发包人的资信、经营作风以及合同中各种条款做全面了解,主要涉及的内容包含施工图纸、立项文件、土地规划以及建设许可证等等,各种必须具备的手续是否到位,从各种渠道对发包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尤其是工程资金到位情况。在投标之前要深入研究招标文件,彻底掌握和分析业主的意图与要求,并且深入现场进行勘察、审查图纸及分析合同条款等,降低签订合同之后的风险。
2.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明确承发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中各项条款必须要编制严谨,用词准确,杜绝使用迷糊的字眼,防止出现合同歧义。对于一个建设项目而言,并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够建设完,施工期间的施工材料价格及人工费上涨现象必定会造成风险,所以在施工合同中承发包双方要根据内容作出必要的约定,依据实况提出合理分摊的比例。
3.认真做好合同交底,加强合同履约管理
施工合同签订以后,承包单位合同管理部门要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向项目经理及项目相关人员进行解释和说明,组织大家学习合同,使各管理人员对合同有更全面的认识和理解,把合同责任具体地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上。合同风险贯穿整个建设过程,涉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验收阶段、保修阶段,承包人应组织强有力的项目班子,根据工程的实际特点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及时主动反馈信息,从技术管理、经济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加强合同在实施过程中的动态管理。
4.约定好违约责任,各负其责
合同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违约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违约行为主要表现在发包人迟延付款、迟延验收和结算等;承包人迟延完工、迟延交付、其施工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发承包双方的违约行为往往相互交错,互为抗辩。对此,要分别作出认定和处理,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强化合同规范管理,严格追究违约责任。
5.加强防范措施,处理好出现的风险事件
尽管对施工合同做好各种防范措施,但是也不能够完全避免发生风险,因此就必须要及时处理风险事件,通过有效措施控制化解风险,降低风险所造成的各种影响。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应对策略包括风险回避、风险转移、风险自留。要提升执行合同的力度,任何一方都不能够私自更改合同,如果确实要更改,必须要各个合作方的主管人员在场,共同商议沟通来确定。
三、结语
关键词:风险管理 外贸企业 合同签订
1.企业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分析
1.1合同成立的风险
合同成立,即订约双方但是人针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达成一致。订立合同指双方达成协议,表明了各方意思并一致。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方式为要约、承诺。在当事人协商过程中,一般情况下要一方先做出意思表示,另一方予以符合,前者即为要约,后者即为承诺。因此,在法律角度上来讲,合同订立时的程序分为要约和承诺,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达,要约既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
另外,根据《合同法》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来订立的合同,如果要约人制定了特定的系统来接受数据电文,受要约人的承诺的数据电文进入特定系统的时间便为到达时间,如果没有指定特定系统工程的,那么就将数据电文进入要约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当做达到时间。
1.2 合同生效的风险
在合同签订后,无论何时都可以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无论何时都可以向对象履行义务,决定与合同是否生效,合同成立表明合同当事人对于合同的内容进行一致认可,合同生效即合同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开始对各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一般情况下,依法成立的合同,要自成立之时开始生效,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和等级等各项手续生效的,要按照规定来办理各项手续。
1.3 合同形式的风险
在外在表现形式的角度上讲,合同能够分为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一般来说,要式合同要求当事人一定要采取一定的形式订立之后才能够生效,例如书面的文字、传真等,而口头合同中当事人要以语言来作为意思的表达,有许多合同法律都要求采取书面的形式,例如房屋买卖和抵押等。
如果法律规定必须要采用书面的形式,那么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的话,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同样具有法律效应。一般来讲,采用口头合同的原因主要为:便捷省事、特殊的信用关系、没有订立合同的习惯、有其他能够证明交易关系的存在等。
2.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管理措施
2.1 合同签订前的措施
合同签订前采取的措施即事先防范,事先防范建立在法律风险防控的基础之上。在合同签订之前需做的工作主要为审查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能力、信誉等。具体为以下几方面:1.合同主体一定要是依据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2.通过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和资信的审查能够了解当事人是否具备履约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资金情况、货源情况、技术情况、能力情况、债权债务情况以及商业信誉等。3.一般情况下,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确定的合同,普遍具有公平、公开的特征,并且能够适当的降低成本。
2.2 过程管理中的措施
2.2.1 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企业出现法律风险的根源表示内部管理制度的漏洞和不完善,因此建立健全有效的制度体系才能够在实质上防范法律风险。在企业进行制度体系建设的过程中,首先要建立健全法律顾问以及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体系,通过制度规范来制约各级管理行为,使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和标准,另外还要克服“人治”的观念,避免管理行为中出现随意管理的现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新的合同管理制度,结合自身企业特征实际,充实完善新内容,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程度。
2.2.2 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
对企业法律风险进行控制,不仅需要有制度进行保障,更要有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进行配合,因此要不断加强各级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提升工作,加强队伍建设以及人才培养,组织一些法律培训和学习活动,促进依法治企的实现,从而达到控制法律风险的目标。
2.2.3 落实合同管理基础工作
要加强对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如果连基础工作都做不好,那么精细管理便无法实现。因此,要与自身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实际进行结合,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保证每项工作都能规范的、标准的。另外,可以通过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基础工作的检查活动,来促进企业职工落实基础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基础工作水平。
2.3 合同签订后的管理措施
企业面对的是千变万化的市场情况,风险往往不期而至,让企业措手不及,因此要企业内部要建立起合同法律风险预警机制,对一些潜在风险进行全程的监控,如果发现情况和监控偏离的话,那么要立即启动风险处置预案。首先,要建立健全证据预警机制,证据预警机制机在无收发货记录或是合同收发记录存在瑕疵,有可能会造成合同效力和履行等负面影响的时候,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人员要及时提出,并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等方法来进行补救。其次,建立健全时效预警机制,针对一些距离最后付款较长时间未达成书面还款协议的合同,要及时向业务人员提出催收等。再次,建立健全质量预警机制,要经常性的提醒业务人员在约定检验期内,对货物的质量进行检查检验,并对相关书面证据进行保留。最后,建立健全偿债预警,如果发现有逾期贷款或是负债方有合并、破产、改制等行为,会影响到合同履行时,企业要形式自身不安抗辩权和代位权等寻求司法救济,利用法律保护自身,从而达到对风险的控制和管理。
3.结论
本文通过自身多年工作经验以及对相关文献资料的查阅和研究,针对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如何进行风险管理提出了一些个人建议和措施,希望能够通过本文的研究分析,为外贸企业的管理者提供参考,并为合同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敲响警钟,要全面的、科学的、深入的进行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研究,才能够保证风险在控制范围内,并能够及时的、积极的采取应对措施,为企业更好的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陈雅玲.浅析我国外贸企业的风险管理问题[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6,04(82):60
[2]陈雅玲.浅析我国外贸企业的风险管理问题[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6,04(82):62
以2008年为拐点,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施工企业面临的不确定因素骤然增加,很多原本隐形的风险转变为现实的危机。伴随着建筑市场劳动力等要素成本持续上升,资源和环境约束日益增强,外需增长的空间萎缩,传统比较优势逐渐缺失等严峻挑战,建筑企业各种结构性、深层次的矛盾集中显现,这使得现阶段全面风险管理提升工作显得尤为迫切。而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在市场竞争条件下取得优胜的重要管理环节,如何有效地防范和控制合同风险是每个施工企业面临的重大问题。
[关键词]
建筑施工 全面合同履约合同管理 风险管控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引言 如何进行工程项目合同履约管理暨风险管控一直是我们关注与探讨的重要课题,应该说不少经济专家与同行在这方面都进行过卓有成效的探索。本文在此结合笔者十多年的工程项目管理控制实践,对合同管理做了全方位、全过程的剖析研究,具体再就此问题作进一步探讨,提出了各环节的风险及管控措施,力求全面、及时、有效地发现和规避合同风险,实现公司经营管理效益的最大化,以供同行相互交流、学习与共同提高,从而更好的为工程建设和经济建设服务。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合同意识淡薄,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的施工企业有的还不能完全适应靠合同来维护企业自身利益这种市场竞争的方式,许多企业不设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全过程进行有效地监管。有些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二)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内容不一致
目前仍然一些业主存在着买方市场优势地位,或者要求附加条款,或者强调施工企业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出现较大的背离,从而为施工合同的执行带来很大困难。近几年来,建筑市场内的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完善,然而,仍有一些单位依仗天高皇帝远,对个别项目不报建、不招标;或先招标,后报建;或明招、暗定;较普遍的存在强行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施工;随意压减工期;压减造价;提高质量要求等等。最终都是施工合同的管理及执行得不到保障,造成工程不能正常履约。 (三)忽视合同的严肃性
建筑施工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建筑施工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其一,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其二,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
(四)合同中存在用词错误、矛盾及二义性的问题
按照建筑施工合同的一般解释原则,承包商应对施工合同的理解负责,业主应主动为合同文件起草,应对合同文件的正确性负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施工单位根据业主的意思,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草拟合同协议条款,经业主认可后签署,往往几经确认,最后招、投标文件中相应的合同条款已相差很远。其一,是承包商常常在合同签署上过分迁就业主,主要表现在‘质量等级’要求提高;‘工程进度’要求缩短;‘工程造价’要求让利,最终或违反自然的建设规律,或低于工程成本,使得工程质量无法保证,合同执行必然受阻。其二,是施工单位认为合同只是一种表面形式,不重视,造成在合同文字表述错误和矛盾用词的出现,甚至一些施工单位被迫有意使合同用词错误、矛盾,或设置二义性问题,流待事后通过‘沟通’解决;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低。
(五)合同管理人才缺乏 ,无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管理和合同索赔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和法律性很强的工作,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虽然有些施工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开始在项目部设立合同管理机构,但大多数施工企业仍尚未建立正规的合同管理机构,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实施有效的动态的合同管理,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二、全面风险管控的内涵及建筑施工合同风险的分类
(一)风险管理起源发展简述
1、在中国,“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和“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都说了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防患于未然,预先觉察潜在的危险,并采取防范措施;二是一旦发现自己处于危险境地,要及时离开。
2、在西方,风险管理的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时代,但风险管理的概念及理论的明确提出,一般认为开始于20世纪初。由于像芝加哥大火、股票交易中的股票价格不确定性、天气变化而对谷物期货价格带来的变化等等,给人们带来生命或财产上的各种损失,人们出于减少这些损失的愿望,开始了对风险的研究,试图找到一些可行的方法来认识风险、分析风险、监测风险以及规避或减少风险的损失。
3、1921年美国经济学家佛兰克.奈特在他的《风险,不确定性和利润》一书中,对风险做出了经典的定义:“风险是可测定的不确定性”,从此风险管理的研究及应用,便在这样的理论框架下拉开了序幕。
4、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是进行全面风险管理。它是指组织为达到其目标而确认和分析相关风险,对风险进行控制的过程,包括风险识别、衡量和控制三个环节。美国反欺诈财务报告委员会管理组织(COSO)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是目前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最为权威的纲要性文件。
(二)风险的概念
1、风险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与给定的期间内,可能发生结果与期望结果之间的负差异(AARCM推荐定义)。
(三)风险的构成
1、风险因素:促使或引起风险事件发生的条件,以及风险事件发生时致使损失/机会增加、扩大的条件。
2、风险(危机)事件:引起损失/转机的直接或外在原因;使风险造成损失/转机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的媒介。
3、损失/转机:非故意、非计划、非预期的经济价值减少的事实/或增加转机的可能性。
图1风险构成图
(四)风险的种类
图2风险损失分布图
从风险损失的角度,可分为可控制的损失、不可控制的预期损失、不可控制的非预期损失以及极端损失。
风险管理的定义
1、项目风险管理研究是风险管理研究和项目管理研究的结合点,同时项目风险管理研究又是理论研究和实务研究的结合点。项目风险管理研究是从分析项目风险的起源入手,探讨降低项目风险、为项目提供安全保障、促使项目顺利完成的方法。
图3 项目风险管理图
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的意义是合理分配企业资源,梳理重大风险管理的内部流程,建立风险的信息报告系统,制定重大风险事件的应对措施,建立关键性风险的预警机制,评估企业的风险承受度,作为重大的决策依据。
图险评估的内容与步骤
(七)风险识别方法
图5常用风险识别方法
(八)风险对策
图5风险应对方法
(九)全面风险管理内涵
近年来施工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从零开始、从无到有、由少到多、从点到面、由浅入深,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绩,但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回避存在的问题。随着大型施工企业的高速发展,规模扩张很快,但风险管理能力并没有与之相匹配。风险管理工作较好的企业扩张比较适度、发展比较稳健;风险管理能力不强的企业扩张的非常快,导致了一些风险事件发生,而这些问题,正是开展全面风险管理提升要解决的短板和瓶颈。
1、对风险管理重视程度不够,风险意识有待加强。 2、风险管理职能定位不明确,体系运行不畅。部分企业风险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的职责定位没有理顺,风险管理部门有被边缘化倾向,导致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运行不畅,风险管理流于形式。
3、重大风险有效控制办法比较少。部分企业每年都会开展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确定重大风险。重大风险评估出来,怎么预防、怎么监控、怎么动态管理是个问题。4、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还比较初级。 5、风险管理专业人才比较缺乏。
(十)建筑施工合同风险的识别及分类
工程承包合同的风险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合同本身所带来的风险。二是合同履约过程的风险。1、合同本身所带来的风险。合同本身风险即合同条款形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价格、结算方式、合同工期、工程款支付、洽商单及变更单、其他费用等风险。
(1)合同价格风险。合同价格风险主要因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成的风险,该类型合同一般工程量相对明确,或有相对明确的图纸,施工单位根据现有图纸、资料在短期内进行报价。由于报价时间短,承包商无法详细计算工程量,尤其是二类费用通常只要按经验进行报价,错报、漏报现象时有发生。并且施工单位为了中标,不敢报高价,报价水平较低,承包商索赔机会小,亏损风险大。该类型合同阶段简单,有利于业主控制投资,是近阶段业主采用的主要合同形式。(2)合同结算方式风险。合同结算方式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中约定采用的定额及取费、结算总价降点率、结算件审核时间、结算件审核程序、结算件审减额扣款、合同外调价方法、结算争议解决方法等。在签订合同时施工单位一定要注意结算条款,尤其是要明确结算件审核时间,有的业主以没有约定结算时间在项目竣工后迟迟不给结算,有的业主要求结算实行三审或四审,或聘请外审,人为设置结算障碍,故意拖延结算时间,造成项目竣工后几年不能结算。 (3)合同工期风险。合同工期是项目在合理施工组织条件下要达到的项目交工的日期,合同工期的制定要科学合理。由于业主原因一般项目工期都处于前松后紧状态,到工程后期业主为实现交工,一味压缩正常工期,不管前期受何种因素影响,都会采取强制手段,倒排工期,后门关死,往往造成施工单位进行赶工。
(4)工程款支付条款中的风险。工程款的支付按时间划分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质量保修金。当前拖欠工程款已成为困扰施工企业的严重问题,垫资、带资施工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这些都给施工企业的良性发展带来困难,同时对正常工期也受到影响,也是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要原因。许多工程合同对这部分条款不甚明确,尤其是对工程款支付违约索赔条款约定不完整、不严密,不公平,给施工企业造成经济纠纷和经济损失。 (5)工程变更风险。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工程项目施工的长期性,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常涉及工程变更问题。如果承包商在施工中提出了关于设计更改、材料设备换用的合理化建议,经业主工程师同意,可以变更。但如未经业主、设计及监理同意,擅自变更,即使是合理的,承包商也要对此赔偿损失,并且不顺延工期。在变更程序上的疏忽,容易导致业主的反索赔。2、合同履约风险。合同履约风险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形成的风险,施工合同一旦生效,项目的各个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权,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施工合同的圆满实现。合同履约风险主要包括:安全、质量、进度管理风险。
(1)安全风险主要包括违章罚款,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保证安全生产而增加的安全投入等造成的项目管理成本增加。
(2)质量风险主要包括执行规范标准,提高产品质量的投入,或重大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
(3)进度风险主要包括为赶工而增加的成本投入。
三、 建筑施工全面合同履约管理中合同管理的风险管控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从大的方面可以划分为合同订立阶段和合同履约阶段。合同订立阶段包括合同调查、谈判、起草、审核、签署等环节;合同履约阶段包括合同的履行、补充和变更、解除、结算、登记等环节。
(一)合同签订前阶段
合同订立前要对项目进行科学论证、详尽审查项目情况和可行性,再进行实质性谈判。应当调查项目当地的地理、民俗、气候条件、法律环境以及地方政策(国际工程应尤其注意)、设计施工图、各种行政许可审批文件是否到位、拆迁是否到位、“三通一平”工作是否到位、施工资金是否到位、合同对方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是否有效等,也可以争取了解对方实施以往工程所签订的合同条件。
主要风险有: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忽视被调查对象的主体资格审查,将不具备特定资质的主体或未取得国家行政审批的主体确定为准合同对象;与不具备权或越权的人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或引发潜在风险;在合同签订前错误判断被调查对象的信用状况,对被调查对象的履约能力给出不当评价等。
主要管控措施有:
第一,审查合同相对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等材料的原件,避免对方造假。
第二,若合同签字人是被授权人,应关注授权委托书是否合法有效、被授权人的行为是否在其被授权范围内。授权委托书上应有公司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要有授权委托人的签字字样或印章,方便我方以后签署合同时与合同上的印迹比对。
第三,要充分掌握业主和分包方、监理的情况。应获取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往交易记录等信息,分析其获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评估其财务风险和信用状况,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持续关注其资信变化,建立和及时更新合同对方的商业信用档案,分析其合同履约能力。
第四,可以与被调查对象的主要供应商、客户、开户银行、主管税务机关和工商管理等部门沟通,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
(二)合同谈判阶段
施工企业要充分考虑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种种情况,对项目全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并设计好相应对策、在合同中予以体现。对对方提出的特别不利的条款,应坚持原则、取得对方理解,尽量将风险转移给对方。
主要风险有:谈判中忽略合同重大问题或在重大问题上做出不当让步;谈判经验不足,缺乏技术、法律和财务知识的支撑,导致企业利益受损等。
主要管控措施有:
第一,在谈判前应当收集谈判对手的资料,充分熟悉谈判对手情况,做到知己知彼;深度考察业主的真实意图,以便在项目谈判中取得有利地位。
第二,关注合同核心内容、条款和细节,具体包括合同标的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合同价格的确定方式与支付方式,履约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法、合同变更或解除条件等,每一个条款都要斟酌。有的合同往往约定竣工日期为业主向承包方颁发竣工验收证书或履约证书的日期为准,但要考虑到实际竣工日期与签发证书的日期并不一致,业主很有可能拖延颁证时间,导致结算、付款的延迟,甚至可能引发承包商的工期违约;有的合同约定按日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好有封顶条款,即不超过一定的金额,锁定风险。
第三,要注意担保和垫资条款。要审查担保的形式、担保物的价值,一般来说,银行保函、抵押、质押的风险最小,第三人信用担保的风险较大,如果采纳第三人信用担保,要审查担保人的信用及资金能力;要注意担保的价值不能少于合同金额,担保期限要跨越整个合同履行期间。对于有垫资施工要求的项目,应充分考虑到自身的资金情况以及财务、融资成本。谨慎参与直接垫资、隐性垫资或借款等其它变相垫资项目的投标,为确保自身利益,应由业主提供支付工程款的担保,以及规定延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逾期支付计息等。
第四,要重点注意双方的权利义务条款,防止合同相对人加重我方责任、推卸自己责任。对于业主附加给我方的责任,应视情况接受或不接受,尽量将风险锁定。
第五,研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产业政策、同类产品或服务价格等与谈判内容相关的信息,正确制定本企业谈判策略。
第六,尽量采纳通用条款的规定,少设定专用条款。因为通用条款往往对于权利义务、程序的规定较为详细、公正,而专用条款则往往偏向于维护合同强势方的利益。
第七,加强保密工作,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予以记录并妥善保存。
第八,每次合同谈判会上应派专人作文书记录,于会议结束时做成会议纪要,由双方签字确认,对于双方已签字确认的内容不允许变更,以巩固谈判成果、避免时间和精力的浪费。
(三)合同文本拟定阶段
主要风险有:选择不恰当的合同形式;合同内容和方式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冲突;合同内容和条款不完整、表述不严谨准确,或存在重大疏漏;通过操纵合同金额等条款规避国家合同管理的规定,如将需要招标或上级审批的重大合同拆分成标的金额较小的若干不重要合同等。
主要管控措施包括:
第一,规范合同文本。所有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打印的形式,禁止手写、手填,防止合同被篡改。国家或行业有合同示范文本的,可以优先选用,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完整、条款齐全、权责明确、风险分担公正合理,建议严格推行;国外工程尽量采用FIDIC合同文本。
第二,严密合同用词。不能使用“争取”、“大约”、“左右”等不规范用语,前后条款不能互相矛盾,约定都必须具体、明确。例如,由发包人完成的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应写明水、电等管线接至的地点、接通的时间和要求,道路的起止地点、开通的时间、路面的要求,施工场地的面积和应达到的平整程度等要求以及影响开工的责任等,以及如果由于发包方的原因导致承包方不能如期开工,则工期顺延。
第三,合法、合规。合同内容和方式应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一致,尽量避免签订黑白合同、转包合同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目的的合同,否则合同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第四,合同文本一般由业务承办部门起草,其他各部门配合,重大合同或法律关系复杂的特殊合同应当聘请律师参与起草。
第五,履约保函格式要请专业人员把关,防止业主恶意没收保函,造成我方不应有的损失。履约保函内容中应尽量回避“见索即付”、“不能抗辩”、“不可追索”、“保函可转让”等字句,规定好保函的生效条件和有效期间,并在业主的书面索偿与银行付款之间增加间隔期限。
第六,不管是手写还是打印的合同,要特别留意“其他约定事项”、给出多个选项让合同当事人自由选择的条款等需要补充填写的栏目。如不存在其他约定事项,应注明“此项空白”或“无其他约定事项”;对于需选择的,应明确标明选项,不可空白;对于不采纳的条款,应在选项处划斜线,或标明“不采纳”,防止合同被篡改。
第七,考虑到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时间长、情况复杂多变等特性,应在合同中给自己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以留余地。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业主严重拖延支付工程款、分包方严重拖延工期、重大的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给我方带来不利影响等。
第八,合同规定“若发生纠纷则在合同签约地诉讼”等类似条款的,应在合同中标明签约地。
第九,对纠纷处理方式的规定应明确,诉讼和仲裁只能选择一个,不能规定为“可以诉讼或仲裁”,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对诉讼管辖法院的指定要唯一、明确,对仲裁机构的选择要唯一、明确、合法。
(四)合同审核风险管控
主要风险有:未能发现合同文本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对发现的问题未提出恰当的修订意见;未根据审核人员的改进意见修改合同,导致合同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未被纠正。
主要管控措施有:
第一,审核人员应当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经济性、可行性和严密性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关注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公司的经济利益,对方当事人是否具备履约能力,合同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是否明确等。
第二,建立会审制度,对有重大影响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文本,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相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提出评审意见,再由牵头部门收集汇总并修改,如果不能按照审核意见修改,应出具书面说明论证。
(五)合同签署阶段
主要风险有:对方签署合同的方式违法、无效;授权委托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合同印章管理不当;签署后的合同被篡改等。
主要管控措施有:
第一,合同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应当有授权委托书,并把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证件作为合同附件。
第二,严细印章管理制度。
第三,采取恰当措施,防止已签署的合同被篡改。如加盖骑缝章,骑缝章应盖在合同侧面,不可盖在上下角,且要全面覆盖合同的每一页。也可使用防伪印记等。
第四,禁止用铅笔等可涂抹的笔来签字。
第五,合同的签署应同时有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不可遗漏任何一项。
第六,不要遗漏合同签署日期。
第七,合同签署页如果是单独一页,应标明“本页无正文”。
第八,签署合同应该尽量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集中签订,若是对方先签订再传递过来的,签署前应再仔细审查每一个合同条款,防止对方私自修改合同。
第九,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方可生效的合同,或须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应当履行相应程序。
(六)合同的履行和结算阶段
合同的履行和结算是问题高发阶段,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有:对方违约,造成我方的损失;我方违约,遭到对方的索赔;未办理工程签证或签证无效;未保留有利的索赔证据或证据无效;违反合同条款,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金额或方式付款;疏于管理,未能及时催收到期合同款项;在没有合同依据的情况下盲目付款等。
主要管控措施有:
第一,组织部门有针对性的进行合同交底,对分析出的风险按管理部门进行交底,明确各部门管理重点,督促部门指导现场进行风险控制。第二,相关管理部门应当熟悉合同,建立合同的分类台账,制定详细的履行计划,严格按合同的约定施工、付款以及催收到期欠款。
第三,应派专人做签证的管理和来往信函、文书、电报等证据的收集工作。如发生设计变更、工期延长、价格调整等情况,应及时办理签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具备风险防范意识,随时多方搜集有利于我方的证据。首先,签证文件应该提交给对方项目经理或工程师,以使对方对签证有实质性响应,避免提交给对方收文人员而久拖不决;其次,签证上应有对方的签收意见,不应仅仅是“已收到”、“知悉”、“情况属实”等,唯有签收意见才能表明对方的态度,是同意还是不同意,如果同意,补偿多少钱,延期多少天等;再次,签证应作三联,一联交业主,一联交监理,一联由我方保存;最后,签证应保留原件,方可作为证据使用。
第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合同风险因素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对于可预见的风险,要认真分析,制定专门的防范措施,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并下发风险控制文件,随时跟踪事态的发展,力争最大可能的降低风险。
第五,对合同对方的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若发现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丧失商业信誉、故意重大违约等情况的,应及时书面上报公司,并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提示风险、立即暂停施工等,避免合同损失的发生或扩大。
第六,禁止未签合同而先履行。应签订书面合同而双方未签订的,应当立即补签合同,作为结算、付款、索赔的依据。
第七,合同不得已而中止或终止的,要办理中止、终止手续,签订书面的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因中止、终止合同给我方带来损失的,应及时追究对方的责任。中止、终止的合同又恢复继续履行时,也应依程序办理恢复施工的手续。
第八,对项目部印章的保存和使用应实行专人专管,建立起科学合理的用印审批制度并做好记录。防止印章滥用、出借印章,禁止给分包方的材料买卖、设备租赁等合同盖我方公章。
第九,禁止给分包商的材料采购、设备租赁等行为提供任何担保。
第十,当接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解释或提出反索赔,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在对方出具的索赔报告、对帐单等确认类文书上签字盖章,确须确认的,应经公司领导或相关管理部门同意。
第十一,对履行周期长、标的大、复杂疑难的重大合同实行计划履行和定期报告检查制度,并定期对帐。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管理人员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七)合同补充、变更和解除阶段
主要风险有:没有就质量、价款、履行地点等内容与合同对方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对于条款显失公平、有误或对方有欺诈行为等情形,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已经或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变更后的合同未能争取到更多利益,反而使我方变得更加被动等。
主要管控措施:
第一,变更后的合同视同新合同,须履行相应的合同管理流程,严格审核合同条款,对不符合要求的合同以及不利的条款拒绝签订,切忌一味屈从。
第二,在合同履行中,项目管理人员要对合同的不足之处进行归纳总结,制定详尽的索赔计划,下达不同阶段的索赔指标,并派专人跟踪落实,争取取得对方的理解,并签订补充变更协议。
第三,对于显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存在欺诈行为的合同,以及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已经或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的合同,要按程序及时通报合同对方,力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办理合同变更、索赔或解除事宜。
第四,解除合同造成我方经济损失而对方有过错的,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
(八)合同纠纷处理阶段
在国际动荡的金融环境下,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大量增加,这就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应针对当前形势下合同履行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违约和纠纷,及时采取措施。
第一,对方出现违约或资金不足等情况时,可以视情况的严重程度要求对方提供抵押、第三人保证、提高履约保证金和履约保函额度等多种财产保全。
第二,对对方申诉、来函较多、诉讼群发的项目可以组织成立专门的调查组,深入现场调查并走访合同相对方,全面掌握项目情况和合同履行情况,化解矛盾和危机。
第三,一旦产生纠纷,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合同纠纷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应当签署书面协议;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根据合同的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处理过程中,相关经办人员不得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实质性答复或承诺。
(九)合同登记阶段
合同的签署、履行、结算、补充或变更、解除等都需要进行合同登记。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合同档案不全、合同泄密等。
主要管控措施有:
第一,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合同登记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
第二,建立合同文本统一分类和连续编号制度,以防止或及早发现合同文本的遗失。
第三,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或商业秘密。
第四,规范合同管理人员职责,明确合同流转、借阅和归还的职责权限和审批程序等有关要求,实施合同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合同保管情况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四、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承包商的风险识别及管控措施
(一)不同的合同价款约定方式带来的风险及对策
范本规定了合同价款约定方式,即:固定价款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固定价格合同给承包人带来的风险最大,按照固定价格合同签约后,承包人将完全承担约定风险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对固定价格合同风险,承包人可从以下三方面加以规避:1、在合同谈判时,将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通过专用条款加以明确具体,在专用条款中风险范围外可作价格调整的风险约定清楚。
2、风险费用计算方法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亦应明确细化,避免日后合同双方因理解不同而产生纠纷。3、承包人应根据调研并结合过去的工程实际经验,将风险按可能发生的概率和造成损失的大小进行分类,尽可能通过合同谈判,将发生概率高、造成损失大的风险纳入可调合同价款的风险范围内。
(二)合同文件中不同解释引起的风险及对策
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组成较多,各组成文件间可能会出现矛盾或二义性,给承包人带来风险。因此,承包人应投入足够的技术力量对合同各组成文件进行前后对照逐条逐字详细分析检查。特别是根据合同范本承包人应知道: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变更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其他合同文件,签署在后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签署在先的。这就要求承包人在工程实施的整个过程中,即使是在工程后期也要十分谨慎地对待与发包人和工程师签署的任何文字的东西,尽力避免文件间潜在的不一致性,谨防因疏忽在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中出现与早期文件相悖的不利于自己的内容,使原先争取到的有利条款前功尽弃。
(三)延期开工和工期延误风险及对策
合同范本通过条款规定,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但承包人对延期开工的通知没有否决权。尽管条款中有对承包商的约定,承包商往往只能获得因延期开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全部或部分赔偿,间接损失一般不容易得到赔偿,大多数情况下承包人都希望及时开工,缩短投标和开工之间的时间。延期开工会造成承包人原定人、机、料调配计划的变更风险、分包人的报价有效期到期风险、物价上涨风险等等。通用条例明确了7个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规定发包人未能履行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显然,工期延误会打乱承包人原定的施工计划,造成劳动力、施工低效率的损失,增加现场管理费。承包人可从三方面着手化解工程延误风险:1、在工程计划上应留有余地,使工期有一定弹性,提高工期的抗延误能力。
2、加强与发包人、设计人、供货人等的日常联系沟通,尽力消除各方可能造成工期延误的隐患,特别是努力避免关键路线工作停工。
3、在工期延误不可避免的情况下,收集有利证据科学合理地计算因发包人责任导致工期延误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使用有关通用条款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四)业主工程师对承包人的认可检查权带来的风险及对策
合同范本通用条款规定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这一条款的关键是“约定标准”,尽管在施工合同中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达到合理的标准,施工工作应达到工程目标的要求,属于不言而喻的默示条款,但既然有了“约定条款”,就成为衡量工程质量的标尺。承包人应促成专用条款中“约定标准”具体化明确化,承包人特别要对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仔细研究,检查约定是否含糊不清,是否有可操作性,避免由于与工程师、发包人对约定标准有不同理解而导致可能的返工等损失。通用条款还规定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可见在采购材料设备方面,标准不明确就无形中增大了承包人风险,因此也应在相关专用条款中明确标准要求。
(五)工程变更风险及对策
通用条款分别从两方面对工程设计变更做了规定。一方面规定承包人不得对原计划进行变更,另一方面规定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赔偿损失,不顺延工期。显然,未经工程师的同意承包人不能对设计进行变更,不能换用原定的材料设备,即便这些变更或换用是合适的优化的,承包人应严格把握承包人提出设计变更时要经过的关键程序,即:要经工程师的同意,慎防未经工程师同意的变更或换用导致被发包人索赔。在工程量的确认上也有类似的问题,通用条款规定对承包人超过设计图纸范围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算。可见严格遵守设计图纸是承包人减少麻烦避免风险的基本原则。
(六)分包风险及对策
分包一直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一个复杂棘手的问题。无论对发包人还是承包人分包都是一把双刃剑。通用条款规定,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作为总承包人,要规避分包风险就必须在遵照执行总承包合同的前提下制定分包合同,避免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矛盾给各方带来的风险和麻烦。对于重要的分包人,总承包人应要求其开出以总承包人为收益人的有关保函,通过保函获得经济担保,制约分包,规避风险。
(七)可投保的风险及对策
工程保险可将建设工程中可能发生的人为或意外的风险损失全部或部分转嫁于保险公司。保险是承包人减少风险的重要手段。合同范本通用条款规定了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参保的保险,其中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由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进行保险,支付保险费用。由于施工周期长,各种情况复杂,承包人不应报有侥幸心理不投保或不按规定期限投保,因小失大。
五、 结束语 总之,市场经济实际上就是契约经济,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和建筑市场逐步完善,合同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施工企业只有加强自身合同管理,把好合同管理的各种关口,树立风险意识,在投标时将合同条款逐条吃透,考虑风险预备费用;在谈判时细化明晰合同内容,争取有利条款:在项目执行中采取技术、经济和组织措施制定风险对策,规避风险并加以索赔管理,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谢辞
在论文收笔之际,首先要感谢多年来向我传授工程管理相关专业知识的几位老师,是他们的辛勤付出,使我掌握了服务社会的本领。我更要感谢王跃辰先生,这篇论文从选题到结构,帮助了我开拓研究思路。初稿写成后,经跃辰先生精心点拨及多次提出最宝贵的修改意见,才有了现在的成果。从跃辰先生身上使我学到了做学问要有一丝不苟的美德,严谨求实的态度,踏踏实实的精神,让我受益终生。在此,我们向诸位老师深深地鞠上一躬,并表示最最诚挚的敬意!
参考文献
[1]王宝平.关于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的问题[J].财务月刊,2006,(7).
[2]李济贵.试析项目成本管理[J].财会月刊,2004,(2).
[3]贾孝良。浅谈建筑上的合同管理[J]. 中国科技信息, 2005,(24)
[4]熊晴峰.成本管理的分析[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
[5]黄伦亚。浅述施工企业合同管理[J]. 科技信息(科学教研)
[6]刘晓坤.论建筑工程的预结算及其审核[J].魅力中国,2010,(13)
[7]高锦霞.浅谈我国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发展对策
[8]梁禄文。 施工企业如何建立合同管理体系[J].广东科技, 2007
作者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