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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外部融资依赖;金融发展;出口贸易;银行信贷;外商直接投资;外资依赖度;信贷依赖度;信贷密度;外资密度
中图分类号:F752.62;F22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131(2015)01-0066-10
一、引言
作为驱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国际贸易与金融发展的关系一直受到学界的关注。国外学者的研究认为,金融发展对贸易的影响在于完善的金融体系可以降低外部融资成本、扩大融资规模。Kletzer & Bardhan(1987)指出,一国的金融发展水平可以被视为和资源禀赋、技术水平一样的比较优势决定因素,外部融资依赖度高的产业在金融体系完善的国家更具有贸易比较优势。Raja & Zingales(1998)的研究结果从行业层面证明金融体系能够通过便利资产交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对外部资金依存度较高的产业将发展更快、出口份额更高、贸易获利更大。Beck(2000,2002,2003)从金融市场动员储蓄的功能角度分析了金融部门对贸易模式的影响,并在一般均衡模型中引入规模经济,采用多国多行业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得出规模收益越高的制成品对外部融资的依赖性越强、规模收益与外部融资需求具有正相关关系的结论。Svalery & Vlachos(2005)和Manova(2008)通过实证研究证明金融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在外部融资依赖度较高部门的出口份额较大。Bena & Ondko(2012)利用1996―2005年欧盟国家的相关数据检验了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认为金融发达国家的企业需要借助外部融资实现高速增长,为企业成长提供外部融资是金融体系的重要功能。
国内学者对于金融发展与贸易关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实证分析。朱彤等(2007)使用中国23个行业的相关数据对金融发展影响比较优势的传导机制进行了经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金融发展能够通过外部融资支持并提高外部融资依赖较强行业的比较优势。谈儒勇(2007)选取31个省区20个行业的1 860个样本,通过在模型中引入金融发展与外部融资程度的乘积项发现,金融发展对不同省区不同行业增加值增长的影响会随行业外部融资依赖度的不同而不同;在金融相对发达的地区,适合引导外部融资依赖度高的行业发展,而对外部融资依赖度低的行业则宜于到金融相对不发达的地方发展。朱彤和曹珂(2009)基于行业外部融资依赖视角,采用中国制造业部门2001―2006年28个行业的相关数据,针对金融发展对出口商品结构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表明,各行业因外部融资依赖度的差别而导致资金获取规模的不同,外部融资依赖度较高的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更容易通过金融发展而得到丰富的资金支持,实现出口商品结构的升级。李连发和辛晓岱(2009)通过分析33个国家非上市企业的数据得出结论,企业的外部融资依赖性越强,融资成本就越低,金融发展对企业增长的促进作用也越大。高玮(2010)通过构建PR模型考察了银行业竞争程度对不同外部融资依赖度的制造业部门的影响,得出了金融发展程度的提高有利于外部融资依赖度较高类型的制造业发展的结论。齐俊妍(2010)基于行业的外部金融依存度,考察了中国金融市场发展与行业贸易竞争力的关系,发现行业的外部融资依赖程度是金融市场发展促进国际贸易的重要影响因素。孙灵燕和崔喜君(2011)从融资约束角度考察了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外源融资能力,结果显示,民营企业的外源融资能力对出口增长的作用更明显。贵斌威等(2013)使用2001―2007年金融业和制造业的省际数据检验了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融资依赖效应,结果表明,行业的融资依赖度越大,国有比重越小,将从金融发展中取得越大的优势。
曾璐璐:外部融资依赖、金融发展与出口贸易增长
综上所述,在已有的研究金融发展与国际贸易之间相互关系的文献中,研究者大都将金融作为一种影响因素,通过分析金融市场的广度、深度、效率等方面对出口结构产生的影响来阐述一国金融发展水平对国际贸易的作用;也有部分文献基于比较优势理论,将金融视为一种要素禀赋,讨论如何通过动员和利用外部资金来影响一国的贸易水平。但是从外部融资依赖角度考察金融发展如何影响贸易发展的研究并不多见,并且大部分现有研究都是从金融市场的功能出发,而没有区分外部融资的资金来源。然而从融资渠道来看,不同类型的外部资金,例如银行信贷、FDI、股票与债券以及其他来源的资金,很可能对一国贸易水平产生差异性影响。因此,本文试图从资金来源出发,讨论不同类型的外部资金与外部融资依赖程度的相互作用对地区出口贸易产生的影响。具体讲,本文将分别考察两种主要的外源性资金――“银行信贷”和“外商直接投资(FDI)”与外部融资依赖程度的相互关系,并分析在不同的外部融资依赖度条件下这两种异质资金对地区出口贸易产生的影响。这样,一方面可以在一个系统框架下考察外部融资依赖度、金融发展和地区贸易增长三者的关系,另一方面还可以为研究金融发展与贸易发展的关系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二、计量模型、变量及数据说明
根据Raja和Zingales(1998)所提出的金融发展水平差异性可以通过微观机制和影响渠道对经济增长产生不同效应,本文预期得出以下结论:地区经济越依赖外部融资,金融发展对地区出口贸易的促进作用越大;考虑到不同的外部资金融资渠道,即银行信贷和外商直接投资可以对外部融资依赖性较高地区的出口贸易产生更大的促进作用。下面首先构建计量模型,然后对所使用的变量和数据进行说明。
1.模型构建
本文借鉴Raja & Zingales(1998)建立模型的方法,使用金融发展和外部融资依赖程度的交互项作为核心解释变量,考察金融发展和外部融资依赖度的联合作用对各地区出口贸易产生的影响,构建如下回归方程进行检验:
EXPORTit=c+α1INDit+α2FINANCEit+α3INDit×FINANCEit+α4CVit+μi+γt+εit
上式中,被解释变量EXPORTit表示出口贸易额,采用各地区当年出口额(按照年均汇率换算成以人民币为单位,并用GDP平减指数消除价格因素影响)度量。
解释变量INDit表示地区i在第t年的外部融资依赖程度,FINANCEit表示地区i在第t年的金融发展水平;INDit×FINANCEit表示地区i在第t年的外部融资依赖度与该地区同期的金融发展水平的交互作用项,用来分析金融发展水平与外部融资依赖程度的相互作用是否对出口贸易增长产生影响,如果这一指标的系数显著,则表明金融发展在外部融资促进出口贸易增长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联结作用; CVit表示控制变量,μi、γt、εit分别表示截面特定效应、时期特定效应和残差项。
在所有的待估系数中,α3为本文实证检验的关键。如果α3的符号为正且显著不为零,则可以说明地区经济的外部融资依赖程度越高,金融发展对出口贸易增长的促进作用就越大。具体就不同融资渠道而言,地区经济对银行信贷和FDI的融资依赖度越高,金融发展对出口贸易的促进作用越明显。
2.变量选择
(1)衡量金融发展水平的指标
Beck、Demirguc-Kunt和Levine(2001)以国际金融统计的相关数据为基础,编制了一套衡量各国金融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此后的研究大多沿用了这一体系中与金融中介相关的金融发展规模、金融发展效率、金融发展结构等指标作为金融发展水平的变量。Love(2003)将金融中介发展指数与股票市场发展指数之和作为反映一国金融发展水平的总体指标。考虑到我国的股票市场发育不完全以及我国金融市场融资主要来源于银行信贷和外商直接投资,本文区分了不同的融资渠道,从两个方面度量金融发展水平(FINANCEit):一是全部金融机构贷款额占当地GDP比重,即信贷密度,用DENLOANit表示;二是外商直接投资占当地GDP比重,即外资密度,用DENFDIit表示。其中,第一个指标着重刻画金融部门的信贷资金的集中程度和金融发展深度,信贷比重越高表明金融机构(银行)投放贷款量越大,越有利于企业获取外部资金、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产出;第二个指标侧重讨论可获得的外源资金中FDI的资金数量和贡献率,外资密度越高表明外资的流入量越大,越有利于解决资金约束瓶颈,促进出口。
(2)衡量外部融资依赖程度的指标
Rajan & Zingales(1998)、Beck(2002,2003)、Svaleryd & Vlachos(2005)、谈儒勇(2006)的相关研究中,外部融资依赖程度指标的测量均以行业数据为基础,以检验不同行业由于各自的行业特征差异对外部融资依赖程度是否不同。与以上着重微观层面的行业研究不同,本文侧重从宏观层面考量不同地区对不同融资渠道的依赖程度。考虑到企业融资的主要目的是用于固定资产积累及再生产,我们借鉴并改进黄玖立(2010)的做法,对外部融资依赖程度(INDit)的度量考察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地区经济对银行信贷资金的依赖程度,用INDLOANit表示,采用国内贷款来源的固定资产投资占全部外部资金本文将除自筹资金之外的其他形式的资金,包括国家预算内资金、国内贷款、利用外资(主要为FDI)、债券、其他来源,统一界定为外部资金。 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来度量;二是地区经济对FDI的依赖程度,用INDFDIit表示,采用利用外资来源的固定资产投资占全部外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来度量。
(3)控制变量
地区出口贸易的增长除了与该地区的金融发展水平相关以外,还受该地区的一些其他因素影响。为了控制其他地区特征对出口贸易增长的影响,本文的控制变量重点考虑了以下影响因素:
一是政策性因素。为把握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环境对出口贸易的影响,我们在模型中加入了一些政策特征因素:国内投资(DIit),采用各地区的固定资本投资额与外商固定资本投资额之差度量;政府支出(GOVit),采用各地区当年财政支出额度量;外资比重(SHFDIit)中国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大多从事出口贸易,FDI对地区的出口贸易应当具有相当重要的影响作用。 ,采用各地区外资工业企业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的比重度量。其中,前两个指标反映了地区经济的政策导向和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程度;第三个指标不仅能够直接体现外资企业所占份额,还能够间接体现地区的市场化程度和对外开放程度。
二是制度性因素。本文选取用两个制度性变量:国有化程度(SOEit),采用国有经济固定资产投资额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额比重度量;信贷偏向(BIASit),采用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利息支出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息支出比重度量。由于体制和历史等因素的影响,我国银行的信贷资金大部分流向效率较低的国有企业,相对高效的非国有经济在国内信贷市场受到融资约束限制,这种信贷资源的偏向性供给可能会对出口贸易带来不利影响。
三是要素禀赋,包括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中国各地区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分布不同,根据比较优势理论,资源丰富程度和劳动力密集程度也是影响地区出口贸易的重要因素。采用农业总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度量农业禀赋(DENARGit),采用当年煤炭工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的工业总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比重度量自然资源禀赋(DENINit),采用就业人数(LABit)和高等学校在校人数(EDUit)度量人力资源禀赋。
3.数据说明
本文使用的数据是中国内地29个省区(不包括、重庆)2001―2012年的面板数据。文中所有数据均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中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年鉴》以及各省区统计年鉴和国家统计局网站。有些省份某些变量的数据区间小于2001―2012年,本文保持原数据区间不变。计量所用数据均采用CPI指数消除了物价因素,并将相关数据单位以当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同时,各变量均进行了对数化处理,以增强数据测量的平衡性。表1为数据描述性统计。
本文采用面板数据的固定效应(FE)和随机效应(RE)估计方法,即利用虚拟变量最小二乘法对固定效应模型进行估计,利用广义最小二乘法对随机效应进行估计,并由Hausman检验决定最终采用固定效应还是随机效应的计量结果。通过检验结果的对比可知,本文的待估模型均应该选取固定效应的形式。由于文中采用的数据是面板结构,因此我们使用GLS方法消除面板数据中的异方差。
三、回归结果及分析
本文利用stata11.0软件对计量模型进行了回归,表2的(1)~(4)列列出了采用“信贷密度”(DENLOAN)衡量金融发展水平和采用“外资依赖度”(INDFDI)衡量外部融资依赖程度的估计结果;(5)~(8)列列出了采用“外资密度”(DENFDI)衡量金融发展水平和采用“信贷依赖度”(INDLOAN)衡量外部融资依赖程度的估计结果;(9)列报告了以上四项变量的联合回归结果。
1.分别用“信贷密度”和“外资依赖度”衡量金融发展水平和外部融资依赖程度的估计结果
仅加入INDFDI变量未加入DENLOAN变量的回归结果见表2的(1)列,INDFDI变量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值。表2的(2)列为未加入INDFDI变量的回归结果,用以检验金融发展水平指标信贷密度是否会独立对出口贸易产生影响,数据显示信贷密度对出口贸易增长的作用显著为正。表2的(3)列为同时加入DENLOAN和INDFDI变量的回归结果,DENLOAN对出口贸易增长的作用显著为负,而INDFDI对出口贸易增长的作用是显著为正。加入DENLOAN和INDFDI交互项的回归结果见表2的(4)列,交互项系数显著为正。因此,回归结果表明:银行信贷是各地区的重要外部资金来源,但与出口贸易增长负相关,信贷资金供给越多越不利于地区出口贸易的发展;同时,对外资依赖度越高的地区,出口贸易增长速度越快。
信贷密度与出口贸易负相关的结果与预期不符。根据以往经验研究(孙兆斌,2004;阳佳余,2007),地区银行信贷可以促进当地对外贸易发展,增加出口。而本文模型中的这一指标系数显示为负,表明信贷资金的密集投放并没有对地区的出口贸易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中国银行体系的信贷资金多供给较低效率的国有经济,而相对高效的非国有经济在信贷市场融资困难。控制变量中的两个制度性因素――国有化程度(SOEit)和信贷偏向(BIASit)也支持了这一判断,这两个指标的估计系数均为负 ,其中国有化程度更是在1%的水平上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表明在国有经济集中和信贷资金流向国有经济较多的地区,银行信贷对出口贸易没有正向助推作用。也就是说,国有化程度越高,信贷资金越集中供给国有经济的地区,出口贸易发展越缓慢。
值得注意的是,(4)列结果显示DENLOAN和INDFDI的系数均为负,而DENLOAN与INDFDI的交互项系数为正且显著,这说明信贷密度和外资依赖度之间有明显的互动关系,见表3。
INDFDI临界值为0.07%,大于临界值时,DENLOAN增加有利于出口贸易增长;小于临界值时,DENLOAN增加不利于出口贸易增长。
DENLOAN临界值为0.35%,高于临界值,则INDFDI越高越能促进贸易出口;小于临界值时,INDFDI较低有利于贸易出口。若INDFDI大于临界值0.07%,DENLOAN越高越有利于出口贸易增长;若DENLOAN大于临界值0.35%,INDFDI越高越能促进出口贸易增长。结论是,INDFDI越高的地区,DENLOAN越高越能促进经济增长。
若INDFDI小于临界值0.07%,DENLOAN较高不利于出口贸易增长;但DENLOAN过低以至于低于0.35%时,INDFDI的增加对出口的是不利的。结论是,在INDFDI较低的地区,应该有适宜的DENLOAN与之相匹配。
从表3中可见,要使外资依赖度对出口贸易的作用为正,信贷密度必须大于一定临界值,即全部金融机构贷款额占当地GDP比重超过0.35%,低于0.35%时外资依赖度的增加对出口贸易有负效应。这可能是由于信贷密度较低的金融市场不仅不能通过信贷投放为地方企业提供资金,形成规模经济效益,满足地区经济发展需要,相反还可能因为滞后的经济环境减少对外资的有效利用。(4)列数据还表明,DENLOAN对出口贸易增长的边际作用是-0.46+6.69×INDFDI,当外资依赖度高于0.07%时,DENLOAN与出口贸易是正向关系,反之仍为负向关系。因此,结合INDFDI和DENLOAN对出口贸易的边际作用得到的结论是:不同地区、不同外资依赖程度下的信贷密度对出口贸易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在外资依赖度较高(大于0.07%)的地区,无论是从INDFDI对出口贸易的边际作用还是DENLOAN对出口贸易的边际作用来看,较高的信贷密度(大于0.35%)更有利于出口贸易增长;而在外资依赖度较低(小于0.07%)的地区,过高的信贷密度将直接通过DENLOAN变量对出口贸易产生不利影响,但是信贷密度太低(低于临界值)的金融发展水平,又会由交互关系导致外资依赖程度对出口贸易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这些地区需要寻找一个适宜的信贷密度与当地的外资依赖度相匹配。
2.分别用“外资密度”和“信贷依赖度”衡量金融发展水平和外部融资依赖程度的估计结果
仅加入INDLOAN变量未加入DENFDI变量的回归结果见表2的(5)列,INDLOAN的系数显著为负。表2的(6)列为未加入INDLOAN变量的回归结果,用以检验金融发展水平指标外资密度是否会独立对出口贸易增长产生影响,分析显示DENFDI对出口贸易增长的作用显著为正。表2的(7)列为同时加入DENFDI和INDLOAN变量的回归结果,DENFDI对出口增长的影响仍显著为正,而INDLOAN对出口增长的作用仍显著为负。加入DENFDI和INDLOAN交互项的结果见表2的(8)列,交互项系数虽然为正但不显著。因此,回归结果表明:外商直接投资是各地区的重要外部资金来源,与出口贸易增长正相关,FDI数量越多越能拉动出口贸易增长,也就是说,FDI有助于缓解地区经济的融资约束,弥补资金缺口;同时,对信贷资金依赖度越高的地区,出口贸易增长速度越慢。
对于信贷资金依赖度与出口贸易存在反向作用不难解释。与一般发达国家的金融体系有所不同,中国是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具有明显的选择性压制或制度偏向特征(黄玖立等,2010)。由于证券市场发育迟缓,大量外部资金以信贷方式集中于国有商业银行,而银行贷款的发放带有强烈的选择性,其主要依据不是投资项目的潜在获利前景,而是制度特征,即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Huang,2005)。制度上的偏向使得低效率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可以长时间依赖银行贷款这种廉价和便捷的融资方式,以优先获得连续、丰富的资金供应。这意味着,对信贷资金依赖度越高的地区,其国有经济成分所占比重越大。而据统计资料显示,全国出口额的三分之二以上是由非国有经济贡献的,也就是说,相对效率较高的非国有经济并不能从信贷渠道寻求更多的资金来源以支持其出口比较优势。
与DENLOAN作为金融发展水平衡量指标的估计结果类似,表2的(8)列结果显示INDLOAN的系数为负,而DENFDI与INDLOAN的交互项系数为正,这说明外资密度和信贷依赖度之间存在相互促进关系。INDLOAN对出口贸易增长的边际作用是-2.31+1.41×DENFDI,这表明,要使信贷依赖度对出口贸易的作用为正,外资密度必须大于一定临界值,即外商直接投资占当地GDP比重超过1.64%,低于1.64%时,信贷依赖度的增加对出口贸易表现出负效应。这可能是由于外资密度较低的金融市场不仅不能缓解信贷资金不足对非国有经济带来的资金约束,相反还可能因为非国有企业通过非正规渠道向国有企业借贷而增加低效率的国有经济对银行信贷资金的依赖程度,减缓出口贸易增长。结合DENFDI和INDLOAN对出口贸易增长的边际作用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外资数量的增加可以给地区出口贸易带来正向效应,但不同地区、不同信贷依赖程度下的外资密度对出口贸易的影响不尽相同;外资密度较高(大于1.64%)的地区,信贷依赖有利于出口贸易增长;而在外资密度较低(小于1.64%)的地区,信贷依赖会给出口贸易带来不利影响。
表2(9)列的结果也支持了以上分析,无论是以信贷密度衡量金融发展水平还是以外资密度衡量金融发展水平指标,都表明金融发展水平在外部融资促进出口贸易增长过程中具有正向影响。也就是说,在外部融资依赖度越高的地区,金融发展水平越高就越有利于出口贸易的增长。此外,在表2的估计结果中,外资密度的估计系数均大于信贷密度的估计系数,表明相比信贷资金,外商直接投资对出口贸易的拉动作用更强。
3.控制变量的估计
政策性因素中只有政府支出指标(GOV)显著为正,表明政府政策的干预与调节是地区经济增长和对外贸易的重要影响因素,同时也符合我国一直以来推行的出口导向型政策推动经济发展的一般预期。国内投资指标(DI)的估计系数为负但不显著,外资比例指标(SHFDI)的稳健性不强,表明这两个指标对出口贸易的影响并不明确。
制度性因素中国有化程度(SOE)和信贷偏向(BIAS)的估计系数均为负,其中国有化程度在各方程中都通过了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显著性较高。这基本反应了我国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偏向较低效的国有经济的事实,非国有经济的融资困难阻碍了出口贸易的发展。
要素禀赋变量中的农业禀赋(DENARG)的系数为正,但稳健性不强,表明农业资源是影响地区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的因素之一,但各省份之间的禀赋差距不大;自然资源禀赋(DENIN)的估计系数均在1%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自然资源禀赋的确是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来源,但并不能在我国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的出口商品结构中形成贸易优势;表示人力资源丰裕度和技术水平的变量LAB和EDU的系数均显著为正,一方面揭示出我国充足而又低廉的劳动力是构成现有劳动力密集型商品出口结构比较优势的根基所在,另一方面也表明人力资本的技术水平也是经济持续增长和对外贸易发展不可缺少的必要因素。
四、稳健性检验
为了增强结果的稳健性,本文选取地区出口增长率(GEX)作为被解释变量,重新估计金融发展水平与外部融资依赖的联合效应对出口贸易的影响效果和显著性。我们重复了表2的模型回归,将结果列于表4,其基本结论与之前分析基本一致。估计结果再次表明,外部融资依赖和金融发展水平之间存在密切的相关关系;对于外部融资依赖程度较高的地区,地区金融发展水平越高就越有利于出口贸易的发展。前文的分析结论是稳健可信的。
五、结语
本文采用中国29个省区2001―2012年的相关数据,基于外部融资依赖度的视角,实证分析了中国的金融发展对地区出口贸易的影响,分析表明:(1)银行信贷和外商直接投资都是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外部融资渠道。在信贷资金的配置过程中,由于银行部门存在制度性选择歧视,信贷资金大量集中于低效率的国有经济,而非国有经济普遍遭遇“融资约束”,这使得信贷资金并没有在促进出口增长的过程中发挥积极推动作用,同时也限制了地区出口比较优势的体现;而外资数量的增加对出口贸易有积极影响,可以在一定程度缓解非国有经济的融资压力。(2)金融发展对地区出口贸易有促进作用,但外部融资依赖特征不同的地区,金融发展通过不同融资渠道对出口贸易产生的影响也不一样。在外资依赖度较高(大于0.07%)的地区,较高的信贷密度(大于0.35%)更有利于出口贸易增长;而在外资依赖度较低的地区,需要寻找一个适宜的信贷密度与当地的外资依赖度相匹配以促进出口增长。在外资密度较高(大于1.64%)的地区,信贷依赖有利于出口贸易增长;而在外资密度较低的地区,信贷依赖会给出口贸易带来不利影响。(3)与信贷融资相比,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出口贸易的作用效果更强。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得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第一,调整银行体系的信贷资金配置结构,纠正制度性扭曲对非国有经济造成的融资约束;第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对外贸易、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引导FDI向经济欠发达地区转移,以缩小贫富地区的出口差距以及收入差距;第三,在对外资的引进过程中,要注意结合我国不同地区的融资依赖特征,发挥信贷资金与外资的相互作用;第四,提高金融市场发展水平,匹配地区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需要。
本文基于中国29个省(市)的面板数据样本,从融资渠道角度实证分析了金融发展促进出口贸易的作用,但不足之处在于:(1)对于融资渠道的度量并不全面,银行信贷和外商直接投资只是金融市场的两条主要融资渠道,股票、债券以及其他形式的外部资金来源并没有在文中涉及,在以后的研究中,随着数据可得性和可操作性的增强是,对其他融资渠道的研究也可以纳入;(2)本文的样本区间仅为2001―2012年的数据,研究区间较短可能会影响对某些变量的分析及其显著性的讨论;(3)本文采用的是宏观层面的样本数据,后续研究可以考虑采用行业、产业层面的微观数据进一步研究融资渠道与对外贸易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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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供给链融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Abstract:Astheintensificationofmarketingcompetitionandthedevelopmentoftheindustry,thesystemofenterprisewhichis“largeandfull-scale”isbreakingdown,thecompetitionbetweencorporationsareturningaroundthoseofsupplychain.Inordertodecreasethecostoffinancing,increasetheamountofthesaleandenhancethecapabilityofcompetitionintheinternationalmarket,thoseenterprisesonthesupply-chainof“product-supply-sale”haveabigneedofSupply-ChainFinancing.Ourcommercialbankshouldconsiderthesituation,expeditetheinnovativedevelopmentofsupply-chainfinance,andestablishthecoexistedandcontinuanceecologicalindustryofthebank,enterpriseandsupply-chainofcommodity.
Keywords:Supply-ChainFinancing,;CommercialBank;Riskmanagement
一、供给链融资的概念和特征
所谓供给链融资,是指对一个产业供给链中的单个企业或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全面金融服务,以促进供给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产—供—销”链条的稳固和流转畅顺,并通过金融资本和实业经济的协作,构筑银行、企业和商品供给链互利共存、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
和传统的贸易融资业务相比较,供给链融资的最大特征就是在供给链中寻找出一个大的核心企业,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为供给链提供金融支持。一方面,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供给链失衡的新问题;另一方面,将银行信用融入上下游企业的购销行为,增强其商业信用,促进中小企业和核心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协同关系,提升供给链的竞争能力。
从操作上看,供给链融资业务的特征可总结为“封闭运行,单笔操作”。银行围绕贸易本身进行程序设置和寻求还款保证,提供信贷时,着重关注的是融资链流程是否符合“封闭性、自偿性和可控性”三原则。银行对资金流向和物流信息进行监控,跟踪融资的使用和进出口结算情况从而能够有效的控制资金流向,大大降低融资的风险。同时银行对于授信企业的考量不再强调企业所处的行业、企业规模、固定资产价值、财务指标、担保方式等的考量,而是强调企业的单笔贸易真实背景和供给链主导企业的实力和信用水平,从而使一些难以获得信贷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贸易融资或的银行的支持。将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三者统一起来控制管理,这就是商业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发展的新阶段。
二、我国供给链融资市场的发展目前状况
在国际上,不管是作为供给链核心的大型制造企业,或是承担供给链整体物流业务的大型物流企业以及承担供给链资金流服务的金融企业,都在积极参和供给链金融活动,全球供给链融资理念已经形成。而我国供给链融资业务的发展起步较晚。
(一)国内商业银行供给链融资的主要模式
国内商业银行基于中小企业的供给链融资模式主要包括三种方式:(1)应收账款融资。这种模式一般是为处于供给链上游的债权企业融资,下游的债务企业在整个运行中起着反担保功能。即一旦融资企业出现新问题,债务企业将承担弥补银行损失的责任;(2)存货融资。当企业处于支付现金至卖出存货的业务流程期间时,可以以存货作为质押向金融企业办理融资。银行重点考察企业是否有稳定的存货以及长期合作的交易对象和整合供给链的综合运作状况作为授信决策的依据。(3)预付账款融资。这种模式一般是银行为下游企业提供短期信贷支持。供给链中的下游企业往往需要向上游供给商预付货款,才能获得所需的原材料、产成品等,这种业务适用于供给商承诺回购条件下的采购融资。
(二)国内商业银行供给链融资的开展状况
和欧美企业相比,供给链融资在我国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但其发展非常迅速。
2005年,深圳发展银行先后和国内三大物流巨头——中外运、中储和中远签署了“总对总”战略合作协议,正式拉开了我国供给链金融活动的序幕,短短一年多时间,已经有数百家企业分享到了供给链融资平台带来的便利。
中国工商银行的供给链融资主要体现在“沃尔玛供给商融资解决方案”中,利用沃尔玛公司的优良信用,对其供货商提供从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融资支持。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推出的“企业供给链融资解决方案”中,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创新推出了在线账款管理方案、采购商支持方案、供给商支持方案、区内企业贸易融资方案、船舶出口服务方案和工程承包信用支持方案的六大业务方案,针对企业供给链管理的各环节需求精心设计而成,为企业的供给链管理提供了一整套全面、专业的银行支持服务,力争实现银企双赢。
2008年百年不遇的全球性经济危机殃及世界。这场让许多知名企业倒闭的危机使得多家银行出现大量不良资产,然而在这轮危机中,光大银行贸易金融业务不但没有受到影响,反而还成为一大亮点。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光大银行贸易金融业务得以脱颖而出?为什么光大银行贸易金融业务能取个如此快速的发展?
为此,本刊记者专访了光大银行贸易金融部总经理彭毅平。
承受危机考验
“实际上,早在2006年光大银行明确了贸易金融部职能调整、业务转型、大力发展贸易融资的战略。” 彭毅平表示,经过他们几年努力,贸易金融业务已完成由国际结算向国际、国内业务并重、重点培育国内业务转型,在对全行利润增长贡献度、产品体系建设、风险控制、市场推广与认可度等方面成效显著。
传统国际结算业务在光大银行贸易金融业务中仍占较大比重,出口业务以欧美为主要目的国,其在金融危机中也受到一定冲击。近年来,光大银行在授信风险管理制度及系统建设上不断加强和完善,在贸易金融业务的整合中凸显贸易融资产品自偿性特征,使光大银行的贸易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及风险控制能力得以极大地提升,并得到了实践的验证,金融危机并没有给光大银行的贸易融资业务造成新的不良。目前,光大银行贸易融资业务的不良率仅在0.3%左右。这也是光大银行贸易金融业务能经受住这次金融危机的考验,继续保持业务平稳增长的根本所在。
据了解,近年来,光大银行着重打造贸易金融品牌--“阳光供应链”,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市场地位不断提升。在有效整合传统国内外结算和融资产品基础上,以核心客户供应链为线索,依托供应链融资综合解决方案,重点探索推进“应收账款融资、物流融资、服务增值”三大类主打产品,满足核心客户及其上下游目标客户的资金融通和现金管理(保值、增值)需求,相关业务连续几年保持着快速发展。今年1-5月,光大银行贸易金融项下的中间业务收入、贸易融资同比增长56%和43%。其中,货押业务实现跨越性增长,同比增长2.3倍。保理业务融资金额同比增长76%,业务总量在股份制银行中排名第二。
在光大银行的整个业务线中,贸易金融部是对公条线中的产品部门之一。贸易金融部具体的职能定位为从产品角度对全行贸易金融业务的产品设计研发、营销组织推动和过程风险防控,突出管理的专业化。光大银行在“阳光商品融资”品牌下先后推出了现货质押、未来货权质押、保兑仓融资等多个业务品种,使得一些虽然没有雄厚财务实力,但是供需关系稳定、经营管理规范的客户可以得到银行的融资支持,从而助力企业成长。为进一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在“阳光保理”品牌下,光大银行研发推出了“环球通”出口保理、“1+N”保理、保理融资池、租赁保理等系列化“应收账款行业解决方案”。
有效控制风险
十年来,中国贸易在国际经济中迅猛发展,中国也成为世界的加工厂,内、外贸易市场前景广阔,银行贸易金融业务潜力巨大,但同时也伴随着很高的风险,因此光大银行在业务风险管控方面有很多举措。
彭毅平表示,贸易金融业务主要涉及信用、债项及操作三方面风险管控。信用风险最主要的是核心企业风险。债项风险是对供应链中核心企业以外的融资申请主体的融资需求的评价。操作风险是供应链融资中最为核心的一种风险控制。光大银行充分利用供应链条下贸易融资业务自偿性特点,以核心企业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及其优质信用支持为依托,在进行全流程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封闭控制的前提下,通过精确了解企业需求、充分掌握交易背景、合理设计业务方案、专业化授信审批准入及强化授信后风险管理等维度,通过专业化的业务过程管控手段,把控供应链融资项下业务风险。
目前,国家对银行的监管逐步加强,特别是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控制更加严格,而贸易融资业务的特色恰恰是占用风险资本小、收益率高、资金周转速度快、赚取利润多,并且带动中间业务收入非常大,凭借这几点,贸易融资在商业银行发展过程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贸易融资业务近年来被各商业银行列为重点发展领域而备受青睐,因与其他银行信贷产品相比,具有较高综合风险收益水平。” 彭毅平认为,首先,非息收入对银行的意义重大。贸易金融业务所带来的中间业务收入对改善银行的收入结构具有积极作用。其次,风险调整后收益显著。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项下贸易金融业务的风险资本占用都相对较低,贸易金融业务的开展对于增加银行的低风险收益、减少风险资产占用并最终提高综合收益具有重要意义。第三,交叉收益可观。贸易金融业务项下的结算、清算、结售汇等业务可直接形成人民币、外币结算资金沉淀;保函、信用证、货押、保理等业务均可产生保证金存款的直接资金沉淀;贸易金融业务项下新增客户还可带来对公存贷款以及零售业务的交叉销售业务机会。此外,贸易金融客户稳定性对银行具有战略意义。贸易金融业务的客户定位多以中端客户为主,较一般大型客户在对公存贷款业务中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同时,银行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及较好的综合回报,且在大型企业纷纷进行金融“脱媒”的“挤出”效应中受到冲击较小。
拼出一番天地
提及贸易金融,2002年春的南京爱立信“倒戈”事件,仍被银行业内众多人士所谈及。该业务由国际业务演变而来,现在已延伸至国内业务,国内各家银行已意识到其重要性,整个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也可想而知,光大银行将在目前的竞争格局中探索出了一条适合于自己的发展之途。
据彭毅平介绍,爱立信“倒戈”事件暴露出中资银行加快金融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光大银行必须找准市场及客户定位,依托产品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不断提升自身服务水平。秉承“为客户增加价值、为社会创造财富”的经营理念,光大银行针对市场需求的变化,与时俱进,依托自身的整体优势,不断完善产品管理和客户服务体系,凭借高效的理财服务和灵活的融资安排,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在产品方面,光大银行贸易金融业务以货押业务的起步、发展及保理业务的品牌推广为特征,实现了国内外结算及贸易融资产品的整合,贸易金融产品体系日渐完备。
在服务客户方面,光大银行实行保理业务“平行作业”的模式,即客户经理、产品经理和风险经理协同工作,共同参与完成产品研发、客户营销和授信审批等过程。在总、分行分设了“作业集约化、管理规范化、人员专业化”的货押中心。光大银行主动开发具有行业性、模式化、区域化的贸金产品,如行业性保理、模式化货押、区域性货押等。结合传统贸易融资业务,根据企业实际需要,为企业量身定制个性化、综合性的改善资产负债表的无追索权保理、货押融资方案等。推进“阳光服务年”工作,进一步贯彻“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管理理念。
在营销方面,加强内部营销资源整合,为客户提供专业、全面的整体融资方案。在营销方式上,推行模式化、行业化及区域化营销,针对区域、行业特征,深入了解客户的赢利模式和商业网络,结合市场实际需求,对于具有行业优势明显、产业集群较为突出、客户基础较为稳固、合作模式较成熟等特点的钢铁、石油石化、煤炭、有色金属、以及汽车等行业,制定有针对性的行业融资解决方案或操作模式。对重点客户、战略客户,通过提供个性化、客户化的综合性的融资及服务方案,为其提供贴合其需求的产品组合,深化与重点客户的合作,培育光大银行的核心客户群体。
“下一步,光大银行贸易金融业务工作重点将围绕供应链金融业务展开,以优化资源配置、深度整合产品、加强研发创新、有效防范风险、持续稳步发展为指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动光大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向纵深发展。通过贯彻‘中端市场’战略,有效整合国内、国际贸易金融相关资源及产品和服务方案,在不断完善组合营销机制、提升贸易金融授信政策适用性和审批专业化的基础上,以特定行业供应链融资服务方案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深入挖掘行业核心客户上下游业务资源,在有效管理风险的前提下,做大做强光大银行贸易金融业务,形成品牌优势,不断提升其对光大银行转变经营模式、优化收益结构的综合贡献度。货押业务将成为贸易融资领域的蓝海。”彭毅平自信而坚定地告诉记者。
打造光明未来
在银行贸易金融领域里有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比如,各银行高层人士重视程度不够,政府政策上的倾斜与支持不够,以及专业人才的培养方面才刚刚开始等。今后,银行业若想在这一领域有“大做为”,还必须弥补哪些短板?
彭毅平坦言,银行业要想在贸易融资领域有“大作为”,还必须弥补很多不足。首先是缺乏具有充分议价能力的基本客户群。商业银行原有传统贸易融资业务均为大型、高端客户,且占比极为有限。银行内部客户经理维持对大客户的追逐趋势,银行贸易金融业务自主性差、波动性大、议价能力弱。“大、高客户战略”并不等同贸易金融业务的发展思路,甚至会直接影响银行贸易金融发展战略的实施。其次是贸易金融文化的培育。目前贸易金融业务的推动在很大程度上是“自上而下”,即总行为各分支机构下达贸易融资业务经营指标。基层经营机构客户经理认为存、贷款是银行核心业务,对贸易金融业务重视程度不高。如果经营机构客户经理认识到推进贸易金融业务能够减少风险资产占用、提高收益率,形成“自下而上”的营销冲动,主动推进贸易金融业务的开展,必将惠及贸易金融业务的长效发展。贸易金融文化培养依赖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提升。贸易金融团队不仅包括产品经理,还包括经营机构客户经理在内的平行作业广义团队。如大批经营机构客户经理贸易金融知识相应提升,贸易金融业务就会实现大发展。
作为贸易金融部总经理,彭毅平用他自己的办法,带领自己的团队适应新的形势,应对日渐激烈的竞争。按照光大银行中期发展规划,贸易金融业务被列为战略重点业务之一,彭毅平力求通过贸易金融业务的突破性发展以达到优化资产结构、改善收入结构、拓宽收入来源、培育核心客户、有效提升资本收益水平。
未来光大银行贸易金融业务的发展将在充分巩固既有客户群的基础上,依托现有客户和特定行业核心客户逐步拓展上下游企业,通过对行业供应链的深入发掘,开展交叉销售和链式营销,培育核心客户群体,提高光大银行客户的行业集中度,形成行业优势。
“在丰富产品体系方面,我们将继续以传统贸易融资业务为主体,以货押和保理业务为核心,大力拓展货押和商品融资,抓住国际国内大宗商品价格逐步回升、国内经济回升向好的趋势,大力发展钢铁、有色、能源三大行业货押业务、积极推进业务模式创新。”
号称有数十亿资产,在化纤、地产、投资等诸多领域广泛涉猎的裘德道和他的道远集团,在疯狂扩张了10年之后,突然之间却病入膏肓。有媒体在今年4月曝出,去年下半年道远集团巨亏20多亿元,几尽资不抵债。董事长裘德道更是大病一场,几乎丧失活下去的勇气。
事实上,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包括道远集团等诸多浙江企业尤其是重型企业,其坠入困境或陷于破产都肇始自贸易融资――将国际贸易作为一个融资的平台,以贸易的方式变相获得融资,进而将套取的资金大量投资证券和房地产等领域,而当危机来临时,资金链断裂,企业转瞬崩溃。
道远集团:巨亏始于贸易融资
裘德道1998年开始创业,靠5000元起家,至成为总资产20多亿元的道远集团掌门人,一度风光无限。巅峰时,道远集团旗下拥有杭州四海化纤有限公司、杭州道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德民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澳门德威国际有限公司、香港力远投资有限公司等实力企业,位列浙江省百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福布斯“中国顶尖企业榜百强”。
2005年,裘德道花费6500万元购买“首相一号”私人飞机,成为中国大陆第二个拥有私人飞机的商人,令其名声大振。2006年,他以1亿元设立道远慈善基金,专门救助患白血病的困难人群,这是浙江省迄今为止单笔数额最大的慈善捐款。裘德道由此跻身国内顶级慈善家,并成为2006年度浙江经济人物。2008年他以个人名义给汶川灾区捐款1000万元。
2003年,是道远集团发展历程中至关重要的一年。这一年,专营PTA、PX等化纤产品生产的道远集团开始将主要精力从工业制造转向国际贸易。“当时我已经觉察到化纤行业低价竞争这个问题,所以把原来的扩张停下来了。”裘德道曾表示,虽然当时道远集团的化纤行业年产已达28万吨,但进一步的盈利空间有限。
这也是裘德道迄今为止对外解释的主要财富积累来源,在国际贸易这一领域,道远集团收获颇丰。“国际贸易这一块,整个公司里包括司机才16个人,人均创利1500万元以上。”2006年,裘德道透露,道远集团当年实现销售额300亿元,利润6亿多元,而国际贸易占了50%,原来起家的化纤制造却只有10%。
但外界对此说法显然有所保留。坊间流传,裘德道3年内能迅速积累财富,全赖于其期货投资。而种种迹象也显示,道远集团其后广泛在金融、地产、能源等领域进行投资。投资的相当部分资金则可能来自道远集团旗下四海化纤的贸易融资。
众所周知,这几年,国际贸易本身不但风险大,而且赚钱速度慢。因此浙江一些企业深谙此道,早在几年前纷纷放弃了做贸易的想法,而只是将贸易作为一种融资的平台,以贸易的方式变相获得融资。在过去经济快速发展期,贸易融资作为一种有效的融资途径曾让贸易流通型企业获得了超过自身承受能力之外的大量资金和额度,浙江的许多贸易型企业由此获得了超常规的发展。一家不到500万元注册资本的公司可拿到近3个亿的额度,前提是只要有足够的贸易业务的支撑,理论上就可以拿到相应的融资需求,于是不少企业不惜一切代价做大贸易量,目的就是为了能获得有效的银行或民间贸易融资额度。
企业利用贸易的名义,大量开立远期信用证(一般都为90天),从国外进口大宗原材料然后在国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其损失部分即为融资成本。一般行情情况下融资成本在年息20%以内,虽然很高,但相对于浙江一路高涨的民间借贷成本而言,还是属于较低成本的融资,这让很多企业不断铤而走险。套取了90天左右的资金使用期限,到期归还之后再开设信用证,循环使用,从而使资金得到了延续使用的可能性。毫无疑问,这种内耗式高成本的资本运作犹如饮鸩止渴和吸食鸦片,一旦涉足就不能自拔,而且滚动次数越多耗费成本越高。
四海化纤被指就是利用该模式进行大量融资。四海化纤的PTA,2006年一年产能30万吨左右,但是从其进口PTA的量来看,却达到100万吨以上,也就是说大约有近70万吨的PTA是在市场上销售掉,而非企业自身需要,它是通过大量进口PTA给自身和他人融资。这也很好地解释了PTA市场为什么多年来萎靡不振:大量的融资类PTA在市场上以远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从而极大拉低了PTA的市场价格。
2008年下半年以来,突如其来的金融危机彻底粉碎了这些公司的发财梦。由于原材料的大幅度跌价导致贸易融资成本暴涨,以及去年两度失利于期货市场,损失或达20余亿元,关于道远集团“破产”、“倒闭”的说法,开始在坊间流传。网上更有传言,道远集团欠债数十亿元,裘德道不堪重压,于去年11月7日晚试图自杀。与此同时,裘德道的“首相一号”从去年11月开始就不飞了,现已抵押给了北京的债主。
贸易融资模式的两大致命伤
有文章分析,在经济形势一片大好的情况下,应该说在2008年之前,整个浙江省虽然偶尔有业务风险出现,但是就贸易融资的发生额和逾期金额相比,坏账率还是非常的小,要远低于不良贷款率,的确表现出了所谓的较低风险业务的特征。其更多原因主要还是由于该类业务有一定的载体和渠道交易的特征,能够一定程度上规避风险。
但贸易融资模式有两大不确定性:来自贸易融资成本的不确定性,以及来自银行和国家宏观调控的不确定性。
前者主要是由于进口的大宗原材料的价格瞬息万变,而从进口到国内销售又需要一段时间,使得融资成本具备不确定性。理论上说,按照2007年的商品市场,贸易融资非但没有成本,反而会出现货物到港后价格大涨,拿了钱又可以赚差价的情况;而到2008年上半年时,利润已经没有了,但很多人出于对流动资金的渴望,仍然持续不断地进口,其间10%以内的亏损基本还算可控,甚至与银行直接融资成本相当,真正的危机出现在10、11两月, 所有产品价格暴跌普遍达50%以上。在原材料的大幅度跌价过程中,这种模式的成本也高达50%以上。
后者表现在:贸易融资最长期限一度达到180天之久,但随着宏观调控的日益加紧,同时外汇政策的日益改变,以及银行对贸易融资的关注,使得期限不断被压缩,最终目前基本上定在90天之内。期限的缩短,对于企业意味着成本增加的同时,也意味着延续性成为不确定。180天的情况下,企业一年只需考虑两次周转,而90天的情况下,一个季度就需考虑是否周转得出来。如果资金归还银行之后,银行出于风险的考虑在大势不好的情况下收缩额度,不让企业继续开证,直接导致企业的信用收缩,动辄几千万的现金流无法持续,如果在正常贸易的情况下,并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有钱多做贸易,没有钱就少做贸易,但是在纯粹套取信用的情况下,就变成了非常严重的问题。因为大量的资金已经实际上被提前予以使用,套取出来的钱已经被投入到了大量的固定资产建设之中,例如房产类项目。企业归还信用证项下的钱很多时候都只是为了临时周转而从大量的民间借贷资本掉头拆借而来,一旦无法周转出来,资金链就要崩溃。
关键在风险控制
除了PTA之外,还有铜、镍、铝等有色金属,由于其价格金额较大,同时用途广泛,市场巨大,容易销售,所以也被作为贸易融资的载体出现,浙江许多进行此类产品交易的企业,以帮助企业融资的名义四处兜售这种融资模式,从中赚取高额的收益:它们帮助企业安排好货物,一般都放在保税区,这样节省了货物运输时间,可以节省成本,然后让企业通过银行开设信用证给它们的境外公司,单据到达之后,银行一旦承兑,它们就安排转口或者别的方式帮助企业将这些货物再转卖给它们的另外一家公司,从而套出资金给企业。它们拿到的是银行信誉做保的信用证,几无风险,银行成了类似模式下最大的风险承担者,收益却最小,基本上仅为信用证金额的千分之几。
而银行之所以这样做,主要原因是:目前银行收入80%以上来自于利差收入,各家银行因此都将中间业务收入作为努力大幅度发展的重点目标,而缺乏很好的中间业务收入产品的情况让各家银行都将着力点放在了国际业务上。国际业务目前是银行创造中间业务收入的最大产品,尤其在浙江这样的进出口大省,中间业务收入中国际业务占了90%以上的比重,主要来自手续费收入、结售汇收益等其他一些资金产品的收益。在各家银行都日益竞争的情况下,许多银行都在国际业务收费上降低标准,导致了纯粹的价格竞争,同时还对风险相对控制较为宽松,都普遍认为有贸易载体下的融资风险相对较小,从而在额度审批上相对会较为简单。尤其在宏观形势良好、融资环境宽松的情况下,各家银行甚至还支持和帮助企业提供各种融资帮助,甚至主动给企业提供各种规避政策管制的办法,以使它们最大限度地获得资金。
分析同时表示,浙江企业普遍投资冲动剧烈,为了支撑这种投资冲动,企业在将现金流压缩到极限的同时,也特别喜好短贷长用,将短期的借款投入到长期的项目之中。但由于贸易融资等短期资金的前述不确定性,一旦遇到宏观形势紧张,其并不具备可延续性,这就直接导致了浙江企业总是特别容易在宏观调控的情况下,因现金流断链而导致大量倒闭。
其实,在那些大宗的、易变现的行业里,都有贸易融资的身影,也不仅是浙江企业在利用贸易融资,全国各地很多贸易公司,背后都是一些资金饥渴的大型公司,其中不乏上市公司,只不过它们隐藏得很深罢了。
关键词:大宗商品;结构贸易融资;风险评价
Abstract:Along with the deeply global economy financial integration,commodity trading is developing rapidly,and brings commercial banks the opportunity to develop commodity structured trade finance. Meanwhile,it also poses a challenge to commercial banks to control risk in practice operation.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risk assessment of commercial bank's commodity structured trade finance. Starting with analysis of the risk of commodity structured trade finance,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theoretical foundation of risk assessment,and then establishes risk assessment model.
Key Words:commodity,structured trade finance,risk assessment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1)05-0054-05
一、引言
结构贸易融资(Structured Trade Finance,STF)是指购买商或者销售商以其未来或者已持有的商品权利为抵(质)押向银行申请短期融资的业务,它根据国际贸易项目以及社会环境的具体情况,创造性地运用传统的和非传统的融资方式,将多种融资方式进行最佳组合,并使买卖双方获得全程的信息和信用风险管理服务,是一种集信息、财务、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工具。
大宗商品结构贸易融资(Commodity Structured Trade Finance)是商业银行以大宗商品贸易作为融资对象、以客户信用为基础,对商品交易全过程进行监控,为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与大宗商品进出口贸易相关的中短期资金融通。商业银行通过货权质押、信托收据、保险及公证、货物监管、提货通知、货物回购、资金专户管理等一系列结构化设计来掌握货权、监控资金,为其提供的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个性化贸易融资。大宗商品主要包括大宗原材料石油、大宗农产品等,它们通常具有易仓储、损耗少、易变现和高保值等特点。我国是目前世界上大宗商品贸易的主力,对外贸易中呈现的贸易总量的增长和大宗化、资本化的发展趋势,不仅为我国商业银行在贸易融资领域带来巨大的商机,也对商业银行传统的贸易结算方式提出了挑战。在此背景下,大力发展大宗商品结构贸易融资,不仅能促进我国贸易结构的优化,更为重要的是能拓展我国商业银行贸易融资领域、促进金融产品创新、加速银行国际化进程。
商业银行大宗商品结构贸易融资的风险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信用风险,指银行信用支持的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本息的可能性。按照信用风险的来源,主要包括:客户信用风险、国家风险和开证银行信用风险。客户信用风险通常是由客户的偿付能力和经营状况决定的。首先,银行为出口商办理出口融资,受益人将融资资金不恰当运用或挪作他用,或者债务人经济状况转坏、清盘或破产,银行就会有无法收回款项的风险。其次,银行为进口商办理进口融资或授予开证授信额度,若开证保证金以外的资金不落实,当开证行收到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时企业账户无足额资金,开证银行只能对外垫付。国家风险是指当债务人所在国采取某种政策,如外汇管制等致使债务人不能履行义务时造成的损失。开证行风险是指开证银行信誉较差或经营情况不佳,出现被接管、破产倒闭等情况时,会导致收汇困难。二是货物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和仓储物流风险。前者体现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后者是指由于市场利率、汇率或商品价格的波动,使融资企业遭受机会成本或者实际成本提高的风险。因此,抵押商品的保值对融资银行来说十分重要。在仓单融资业务中,客户以货物本身为抵押,银行取得货物所有权,从而需要委托专业仓储公司对抵押货物进行有效管理与控制,银行会面临来自仓储物流等环节的风险,具体包括:货物的管理风险、仓单的流通性风险、货权风险等。三是操作风险,是指在结构贸易融资业务中由于银行管理不完善或失灵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导致发生损失的可能性。操作风险可分为四类:人员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如操作失误)、流程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如流程执行不严格)、系统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如系统失灵)和外部事件导致的操作风险(如外部欺诈、突发事件)。
我国商业银行的大宗商品结构贸融资业务始于二十世纪90年代初,此后业务量逐步增加,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但是,国内商业银行的大宗商品结构贸易融资业务相对于外资银行仍有很大距离。外资银行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中,结构贸易融资占其总额的50%,而我国银行结构贸易融资业务的开展一直处于较低水平,且相对于外资银行为企业“量身定做”各种融资组合的方式,国内商业银行多以单独使用融资工具为主,涉足的商品也多以价格稳定的商品为主。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运用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将各部门有效连接,对其进行全面风险控制,推动大宗商品结构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
二、风险评价理论基础
(一)层次分析法
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AHP)是一种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以定量为主、系统化和层次化的分析方法。层次分析法采用先分解后综合的系统思想,使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实现定量化决策。首先将所要分析的问题层次化,根据问题的性质和要达到的总目标,将问题分解成不同的层次结构,按照指标间的相互关系及隶属关系,将指标按不同层次聚集组合,形成一个多层次分析结构模型。运用层次分析法进行系统分析、设计、决策时,可分为4个步骤进行。
1. 构建多层次指标体系。按照条理化、层次化构建层次指标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复杂的问题被分解成若干指标因素,该体系应该包括最高层(目标层)、中间层(准则层)、最底层(方案层或者指标层),每一下层指标对上一层指标有一定程度的从属关系(即权重)。
2. 构造判断矩阵。对同一层次的各元素与上一层中某一准则的重要性进行两两比较,构造两两比较的判断矩阵,可以消弱因个别判断失误对整个指标体系权重判断的影响。构建两两指标比较的判断矩阵需要遵循Seaty的1―9标度法。
根据专家对指标i相对于指标j的相对重要性情况的打分,可以得到判断矩阵:
3. 层次单排序。由判断矩阵计算被比较元素对于该准则的相对权重,即判断矩阵A对应于最大特征值的特征向量W,经归一化即为同一层次相应因素对于上一层次某因素相对重要性的排序权值的过程。具体步骤如下:
将判断矩阵A的每一列向量进行归一化,得:
4. 层次总排序。计算各层元素对系统目标的合成权重,并进行排序。对上述层次单排序中的各指标值的权重进行层次总排序,就可以得到在整个评价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权重。
(二)相邻指标比较法
为避免层次分析法判断矩阵不一致及工作量过大,本文拟采取相邻指标比较法来确定各层级指标的权重,即先根据指标的相对重要性进行排序,同时也确定相应的权值的序关系。然后根据专家或实际工作者对具体问题的分析评判,对相邻指标的重要性进行打分,给出权值的比较标度。再由这一系列的比较标度,对权值进行归一化处理。
(三)模糊综合评判法
三、建立大宗商品结构贸易融资风险评价模型
(一)风险评价体系指标设置
在确定大宗商品结构贸易融资风险后,评价指标体系图就清晰可见(表2),本文将影响风险评价的指标分为三层,第一层以风险来源作为基本层面影响因素,第二层为与各种风险来源相关的影响因子,第三层则具体到第二层指标的细化影响因素。
以上三层用指标集表示为:
(二)各层级指标权重的计算
2. 第二、三级指标权重排序与相邻指标比值。依据专家经验分别对二级、三级指标进行排序(表3),在排序基础上确定相邻指标比值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主观判断的影响,但确定相邻指标比值仍带有很大的主观臆断,本文指标的选取参考了前期大量的银行资深专业人士意见,尽可能力求指标比值客观准确。
3. 各层级指标权重的计算。根据计算,各层指标的权重如表4。
(三)建立第三级指标的评分矩阵
1. 风险指标度量方法。在对各层级指标权重分别确定以后,要对第三级指标进行风险评估。建立大宗商品结构贸易融资风险评价表(表5),征求专家意见进行打分,为确保评价结果准确客观,专家小组人数可在保证一定样本数据基础上择优选取。
评分方式采用九级评分法,将评价指标Uij按程度不同分别划分为5个等级,由好到低依次为5、4、3、2、1分,指标分值介于两者之间的,取上下两级的平均值,即4.5、3.5、2.5、1.5分。
2. 建立评分矩阵。若专家有K位,分别按以上方法对评分表进行了打分,将这K位评价者编制序号为k(k=1,2,3,…),然后根据第k个评价者对Uij评分dijxk,则可得到评分原始矩阵D:
3. 对矩阵进行标准化处理。n为评价项目总数23,K为聘请的专家数。
四、结论
与传统的纯粹依赖财务数据或仅凭专家意见来进行风险评价不同,以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进行风险评价的方式具有理论与实践上的可行性。首先,利用层次分析法将风险来源分为三个方面,每个来源既有全面系统又相互独立的指标体系,指标是结合实践中大宗商品结构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并大量征求资深专家意见整理获得。其次,指标选定后,各层级指标对最终风险的影响程度是在排序基础上再定性确定相邻指标风险比值,进一步增强了结果的科学性与客观性;最终风险值是综合考虑了大宗商品结构贸易融资业务三方面风险来源,每个风险来源及各自的风险点和影响程度层次分明、系统全面、定性基础上定量,从而将不确定风险值最终进行量化。
现行各商业银行大宗商品结构贸易融资业务还停留在基本依赖专家评审委员进行风险决策的层面,虽说专家委员会有一定的专业水准与权威意见,但无可否认这种决策安排受主观因素与个人偏见影响,有很大的局限性。本文探讨的这种方法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主观因素的影响,由此计算出的风险值更加客观科学。
参考文献:
[1]刘洋.适时开展大宗商品结构性贸易融资[J].农村金融研究,2005,(2).
[2]齐芳.结构贸易融资:名为融资实为控制贸易风险[J].国际融资,2007,(1).
内容提要: 福费廷作为一种以无追索权为特点的新型贸易融资方式,是国际贸易实践的产物。尽管它只有几十年的历史,但其因具备使用范围广、无追索权、融资金额大、利率固定等特点,获得了众多出口商的青睐。但是,在福费廷业务的发展过程中,由于福费廷业务的性质至今没有明确,致使其运行规范难以确立,导致有关纠纷日益增多,严重阻碍了相关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和福费廷业务的进一步拓展。
福费廷是英文“forfaiting”一词的音译,也有人将其意译为“票据包购”、“包买票据”或“买断”。该词源自法语“a forfait”,意指将权利放弃给他人[1]。作为一种金融产品,国内学者对其有多种界定。有学者认为,福费廷是为“商业银行或其附属金融机构对出口商持有的经银行担保的远期承兑汇票或本票进行无追索权的贴现或购买的业务活动”[2];也有学者将福费廷界定为“融资商对未到期的贸易应收账款进行的无追索权的贴现”[3];还有学者认为,福费廷就是指由包买商(通常为银行或其附属机构)从出口商处无追索权地购买由进口商承诺支付并经进口地银行担保的远期汇票或本票[4]。笔者同意第三种观点,因为第三种界定真实地反映了福费廷业务的实质,福费廷业务本身是一种以买卖票据为形式的债权的转让,与传统的票据贴现具有明显的区别。
一般认为,福费廷业务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至60年代初期[5]。当时西方各国的经济实力较二战结束初期多有恢复,出口竞争加剧,世界商品市场(尤其是资本货物市场)逐渐向买方市场转变。买方日益要求延长延期付款的信用期限,希望突破90—180天,而卖方自身却难以承受长达数年的信贷期限,希望得到银行融资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富有长期贸易融资经验的瑞士苏黎士银行协会便以美国向东欧国家出口谷物为背景,率先开办了以融资为目的的福费廷业务[6]。
1965年瑞士的第一个福费廷公司——苏黎士的Finanz AG开始营业,这标志着福费廷业务作为一种融资新产品正式走上国际金融舞台[7]。此后该业务迅速扩展到欧洲其他国家,但瑞士在这方面仍然保持着领先地位,并一直被视为福费廷市场发展的中心。尽管福费廷业务起源于消费性物资商品交易,但其付款期限较长、金额较大等特点使它更适合于资本性物资的商品贸易。因此,福费廷业务的服务重点逐渐由消费性货物的进出口贸易转向资本性货物的进出口贸易。福费廷业务发展初期,西方工业国家对苏联、东欧以及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出口资本货物,如成套设备等,不少就是通过福费廷业务进行的。
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后,由于国际债务危机的加深,使许多买主由于资金问题违约,从而导致保险单和保函项下的索赔案不断增加。于是,许多出口信贷保险公司不得不缩小承保险别和赔付范围,同时增加保险费。这种情况使得保险和担保业务减少,为福费廷业务的发展提供了空间。到了80年代,发展中国家大多受到债务危机的困扰,又进一步促进了福费廷业务的发展。经过30多年的发展,目前西欧主要有伦敦、苏黎士和法兰克福三大福费廷市场,其中,苏黎士市场的历史最长。但因瑞士对各类交易的流通票据征收印花税(已于1991年8月废除),妨碍了福费廷业务的发展,反而使伦敦市场凭借其雄厚的实力和巨大的容量后来居上,成为目前国际上交易量最大的福费廷市场[8]。目前,我国许多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也纷纷加入此行列。如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以及中国民生银行等,也都开始介入福费廷业务。
近40年来,福费廷业务的发展为国际贸易注入了新的生命和活力,并不断得到推广和应用。但在福费廷业务的发展过程中,至今没有确立关于其运行的明确规范,而福费廷业务的国际性和运用的日趋广泛性决定了必须确立明确的法律调整规范,严格规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为交易提供有效法律保障。在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之前,首先必须解决一个根本问题,即福费廷业务中各方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据以产生的法律基础是什么?或者说福费廷业务的性质是什么?人们在研究这一问题时,有的从现存的法律制度中寻找答案,有的从业务本身的表面特征或局部特征出发,分别得出了几种不同的结论:
1.关于委托的观点。仅从解决进出口商之间的支付结算问题而言,福费廷可以被认为是对托收支付方式的一种发展。由第三方(福费廷融资商)凭进口商出具的本票(或出口商出具的汇票)在到期时向进口商催收因购买货物或接受服务而产生的应收账款,因而有观点认为,福费廷业务实际上是一项由银行为出口企业做的业务。[9]
但是,假如福费廷业务是委托,则实践中应出现这样的情况:(1)福费廷融资商以出口商的名义在债权到期时要求进口商或保证人支付贸易款项;2)在进口商违约或担保人无法支付贸易款项的情况下,福费廷融资商不承担收款不能的法律后果,相反承担此不利后果的应是出口商,在这种情况下,福费廷融资商就有权利凭借票据或其他债权凭证要求出口商赔偿自己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人有权要求被人支付因履行行为而发生的费用以及给人造成的损失)。
事实上,在福费廷业务中,在出口商依照福费廷协议的约定将有关票据交于融资商并获得贸易款项之后,其在贸易合同及福费廷协议中的主要权利义务就履行完毕了。在票据(或其他债权凭证)到期时,福费廷融资商总是以自己的名义向进口商或保证人出示票据(或证明自己是债权人的债权凭证)要求付款。当进口商或保证人违约不付款或发生政治风险不能付款时,只要贸易合同、债权凭证以及担保均合法有效,融资商就只能自己承担收款不能的后果,而无权要求出口商赔偿自己因此而受到的损失。这与委托制度的要求是不同的。
因此笔者认为,以委托制度作为福费廷业务的法律基础的观点是不可取的。委托中由被人承担行为后果的本质特征刚好否定了福费廷业务中融资商为出口商提供的无风险收汇的可能性,而这正是福费廷业务的特点和优势所在。
2.关于债权质押的观点。在实践中,福费廷融资商通常是按照下面的程序向出口商提供资金融通的,即出口商发运货物或提供劳务后,将代表应收账款的票据或其他债权凭证交给融资商,融资商在扣除相应利息后将票据金额全额支付给出口商。这种具体操作和其实际达到的功效使一些人认为福费廷业务在实质上与债权质押并无不同之处,因此认为出口商是将其对进口商享有的债权出质给福费廷融资商,融资商以其为担保向出口商提供贷款。
但是如果福费廷业务的法律基础是债权质押,则出口商在发运货物或提供劳务后向福费廷融资商提交单据的行为应为出质行为,该出质行为所担保的债权应是融资商向其提供的、数额与债权凭证中记载的债权数额相当的“贷款”。当出口商提供的作为“质物”的债权到期时,福费廷融资商直接行使对第三人的债权。按照债权质押的理论,这应被视为质权的实现。
这种观点表面上看起来比较合理,但实质上,由于福费廷业务与债权质押之间存在本质区别,因此上述推论都是不成立的。
首先,福费廷业务中的融资商向出口商支付的款项并不是融资商向出口商提供的贷款,出口商在获得贸易款项后,其在贸易合同与福费廷协议中的主要义务即告终结,其与融资商间不存在债权债务,所以也就根本不存在以后再偿还所得款项的问题。也就是说,在福费廷业务中根本不存在所谓的被担保的主债权,那么债权质押作为一种具有从属性的担保物权也就不具备存在的基础了。
其次,在债权质押中,在作为质物的债权无法实现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另行采取其他方式偿还主债务,而在福费廷业务中,在进口商或其保证人不能支付相应款项时,融资商不能要求出口商支付债务金额,而只能自己承担损失(前提是贸易合同正当,债权凭证及保证均合法有效)。
再次,在债权质押中,存在收回“质物”——债权凭证的可能性,即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代债务人履行了主债务,则债权质押失效,对第三人的债权将重新归债务人所有。而在福费廷业务中,由于不存在主债务,所以也就不存在主债务被清偿以及债务人收回质押的债权的情况。
最后,在债权质押中,在主债务到期前,债权人对质押的债权只享有一种担保权益,不享有处分权,即不能将其转让,而只能以其担保未来主债权的实现。但在福费廷业务中,融资商在支付相应款项后,就享有了对所获得的债权凭证上所记载的债权的完全的所有权。融资商可以在票据到期前即将其转让,而不会受到任何约束。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福费廷与债权质押存在着许多本质上的差别,因此,以债权质押作为福费廷的法律基础也是不可取的。其实,许多人会有这种想法,主要是因为他们将出口押汇与福费廷业务混淆了。
3.关于国际借贷的观点。目前国内的许多著作在介绍福费廷业务时,都是将其与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并列作为出口信贷的一种方式来看待的。持此种观点的人认为,出口信贷是为鼓励和扩大本国商品的出口,尤其是资本货物(如大中型机器设备或成套项目)的出口,本国银行在政府支持下向出口商提供的中长期优惠贷款。而福费廷业务提供的刚好是中长期融资,并且由于融资商无追索权地买断出口商在贸易中取得的票据,在降低出口商收汇风险的同时增强了本国产品的竞争力,达到了鼓励和扩大本国商品出口的目的,刚好符合出口信贷的特点。
笔者认为,这种观点过于表面化。出口信贷属于国际借贷的一种,其理论基础为借贷,而借贷是指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由一方(贷款方)将一定数量的货币借给他方(借款方),他方按照约定时间以同等数量和同一种类的货币归还,并按约定给付利息或不给付利息。而在福费廷业务中,正如上面所提到的,出口商只要从融资商处获得与贸易款项相当的资金后,其在福费廷业务中的主要权利义务即履行完毕,不存在向融资商返还相当数额资金的义务。既然福费廷业务不属于国际借贷,那么当然更不可能属于国际借贷中的出口信贷。
从上面的分析可见,委托、债权质押以及国际借贷几种观点都只是从某个或某些方面抓住了福费廷的某些特征,但无法从整体上对福费廷业务的法律基础做出合理的解释。笔者认为,根据福费廷业务中产生的法律关系以及福费廷业务的运作和职能,福费廷业务的法律基础在于应收帐款的转让。具体理由如下:
首先,福费廷业务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表明,福费廷业务是建立在应收账款转让基础上的。出口商在将应收账款做福费廷业务后,不再享有收款的权利,也不再承担进口商的信用风险,而福费廷融资商却有权持有相应票据在债务到期时直接向债务人收款,并自己承担债务人和担保人的信用风险以及债务人所在国的政治风险和一般汇率风险。债务人到期是否付款不影响出口商对福费廷融资商所支付款项的所有。唯一能够对融资商向出口商支付的款项产生影响的就是票据等债权凭证上承载的债务等以及担保的效力。
以应收账款转让作为福费廷的法律基础可以合理完整地阐明福费廷业务中各当事人的关系:融资商向出口商支付的款项是其为取得应收账款而支付的对价。应收帐款转让后,融资商成为该应收账款的所有人,当然取代原所有人——出口商承担该账款的有关风险,同时作为所有人,其也有权利在债务到期前将该账款进行转让或在债务到期时以自己的名义要求债务人付款。当转让的应收账款本身存在瑕疵(如因诈骗等原因而无效),作为受让人的融资商则有权冲破无追索权的束缚,要求出口商承担票据责任。
其次,在福费廷业务的实际运作中,出口商发货取得代表应收账款的票据后将其背书转让给福费廷融资商,(这种转让的背书不同于设定质押的背书,被背书人成为正当持票人,享有完整的票据权利),完成这一环节后,当事人才进入福费廷业务的实质性阶段。另外,出口商从融资商处获得的款项在会计账目中列为资产,从实际运作来看,应收账款确已转让,而且正是这种转让引起了整个业务的开展和进行。
注释:
[1][4][5]周继忠:《国际贸易结算》,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第204页。
[2]张东祥:《国际结算》,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8月第1版,第256页。
[3]荣锡祺:《要学会利用福费廷》,上海友谊集团,《产业用纺织品》2002年第3期。
[6]张东祥:《国际结算》,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8月第1版,第257页。
[7]陈力平:《国际贸易融资的“新军”:福费廷》,中国建设银行结算部。
在我国当前经济市场化进程中,金融总量开放度不断提高,对外贸易迅速发展,特别是国际贸易条件的改善、进出口商品结构的升级、贸易部门经济效益的提高等,既是我国金融深化的结果,又反过来促进了资本流动和资源配置,推动了我国的贸易进一步深化。然而,我国的金融深化与外贸领域的市场化、国际化并不对称,外贸领域的市场化、国际化水平较高,金融领域的市场化改革较慢,开放水平较低,这又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外贸发展。
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情况
1.我国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发展受阻的原因。一是企业的认识不到位,我国新一轮汇率改革才刚刚起步,在汇改之前,许多企业还没有意识到贸易金融的重要性,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尚不会以金融手段为贸易避险;二是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缺乏,大多数出口企业还沿用多年来形成的传统交易方式,忽视对进口方资信的调查,加剧了出口企业的收款风险。三是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一些亏损企业管理混乱,资信欠佳,常因资金短缺而利用押汇、打包贷款等融资手段套取银行资金,甚至挪做他用。四是银行内部问题,各大银行虽然都有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但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在观念、体制、流程、产品和人员还不适应该项业务的迅速发展,特别是缺乏复合型的高素质人员。
2.各层面都在大力推进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近几年各家银行都加快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市场的拓展力度。中国银行2009年底的贸易融资余额约为240亿美元,占市场份额的35%左右,其出口双保理业务量超21亿美元,居全球首位,旨在建设国际一流银行,行先后获得海内外权威媒体评选的“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最佳国际业务”、“最佳贸易融资银行”等奖项;建设银行连续两年获得了《环球金融》杂志颁发的“最佳贸易融资银行”奖,标志着建行在贸易融资产品创新、服务技术和风险控制走在了同业的前列。国家越来越重视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针对日益严峻的对外贸易形势,2009年的“金融国九条”明确指出“改进外汇管理,大力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适当提高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比例,方便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贸易融资”。
3.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畸形发展。基于其广泛用途,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已成为各家银行争相发展的业务。但是,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投资依旧占主导地位,即房地产行业。房地产行业的高回报导致了很多畸形的金融现象,特别是资金的投资预期回报率与房价的涨幅挂钩度越来越高,经营环境的恶化导致资金逐步由实体经济流入房地产市场。大多数企业和个人都在固定资产上过度投资,且其资金来源越来越依赖银行融资,甚至民间融资。一些地方的金融环境过于宽松,以温州为例,温州的金融生态环境在国内一直名列前茅,过去的几年里,国际贸易融资作为一种有效的融资途径让大量的贸易流通型企业获得超过自身承受能力之外的大量资金和额度,帮助温州的许多贸易型企业获得了快速的发展。一家不到1000万注册资本的公司可以拿到近3个亿的额度,且全部为担保方式。只要有足够的贸易业务的支撑,就可以拿到相应的融资需求,这就是国际贸易融资能够突破企业自身限制的一个有利条件。也就是基于此,大量的企业不惜一切代价做大流量,做大贸易量。
三、银行如何有效发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
1.加强风险的防控能力。
(1)适应业务定位的变化,树立科学的风险经营与管理理念。一是针对国际贸易金融发展规划中的行业定位、客户定位及产品定位,明确和细化业务准入标准,通过市场细分,有选择地介入重点行业和目标客户,使风险的控制目标不受经营风险区间的变化而有所降低。二是实行适应国际贸易融资特点的授信规模控制方法,将评审工作的重心从风险识别逐步向风险评价过渡。三是加强与市场对接,建立有效的市场调研与沟通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授信政策和调整评审标准,合理引导营销取向。此外,不断提高专评审人员在国际贸易融资方面的专业能力和水平,进而逐步形成“专家型”评审。
(2)加强业务交流与培训。加强与同业的广泛交流,通过借鉴先进的风险理念及操作模式,结合自身实际,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
(3)加强贷后管理。建立风险监控和评价体系,加强对市场的监控。对大宗商品价格、行业景气度等保持及时跟踪。
2.采取适应国际贸易融资特点的担保方式。首先,针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创新思维,制订操作性较强的担保方案。其次,充分引入第三方金融机构的信用,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进口国的国家风险。第三,积极鼓励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险。
3.结合市场实际和客户需求。在发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时,区分其目的是首要的。对于非融资需求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担的风险较低,理应优先发展。对于改善现金流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要根据企业的自身实力,并结合其上下游客户的实力,进行选择性发展。
在当今经济趋向全球化与银行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中,国际贸易融资已经广为应用,但由于金融危机带来的阴影尚未完全消除,全球经济的发展仍然受到一定影响,使得银行贷款融资中国际贸易融资量逐渐攀升,带来的融资风险也随之增大。本文详细分析了国际贸易融资中存在的风险与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开拓国际贸易融资应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
【关键词】
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管理;措施
0 引言
国际贸易融资具备重复性、短期性及高流动性的特征,注重的是操作控制,有助于促进企业与银行之间形成持续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国际贸易融资与其他信贷业务之间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它融合了资产业务与中间业务于一体,不管是对进出口商还是对银行都会起到积极作用,并成为不少跨国性大银行的一项主要业务。然而,国际贸易融资所涉及到的资产业务、信用担保业务,不但具有风险,而且根据不同的业务其风险的大小也是各有不同,主要存在的风险包括:国家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物流风险、单据风险等。所以在国际贸易融资总量不断增长的同时,必须加强风险防范体系的建设,采取积极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就我国商业银行而言,其控制国际贸易融资的风险管理措施仍然采取的是传统信贷模式,其对企业考核的指标重视的是企业规模、财务状况、净资产、盈利能力、负债比率、现金流及担保方式和还款来源等方面。长期使用传统的信贷模式来管理国际贸易融资的风险,必然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
1 商业银行开展国际贸易融资存在的风险分析
1.1 银行内部存在的操作风险
商业银行在开展信用证或其他融资业务时,操作过程中没有实施严格的管理,或者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就会造成大量缺乏管理、监察不力、制度松弛等不当操作的现象出现,从而导致资金蒙受损失,产生了操作风险。商业银行内部存在的操作风险集中表现为:一是缺少必要的信贷监控系统;二是缺乏严格的贷款审查程序;三是贷款保障机制不健全。
1.2 银行内部存在的管理失控风险
国际贸易融资的开展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运用先进的技术方式监控管理整个操作业务中的每个环节,并且促使银行内部有关部门及各分支行之间相互协调配合。然而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在处理外汇业务的程序上相对滞后,在不同的部门及分支行之间业务运作比较独立,在管理方面缺乏协调统一性,网络资源缺少共享,业务操作流程缺乏规范性,对各项业务没有进行细分统计,这就难以实现互相制约、监控风险及资源共享的目标。具体而言:一是对市场客户缺少深入了解,发现控制能力比较弱,风险预警不到位;二是有些商业银行中的分支行开展的进出口业务存在比例失调的现象,融资业务没有必要的风险补偿;三是有些商业银行中的分支行内部考核机制存在问题,在年末进行考核时面临着完成国际结算业务总量的压力,对国际贸易融资降低了资产质量的要求。
1.3 进出口商存在的信用风险
我国进出口商总体效益欠佳,普遍存在多头开户结算、融资押汇与贷款现象,缺乏良好的信用状况。但是出于资金压力,经常孤注一掷,利用打包贷款、进出口押汇等国际贸易融资工具,从银行套取资金挪作他用,导致银行信贷资金体外循环,在名义上虽然贸易融资拥有追索权,但与信贷部门开展的依法收息一样,其实际收效甚微,难度非常大。
2 商业银行开拓国际贸易融资中的问题
2.1 风险管理制度不完善
首先,缺乏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不能对风险进行早期防范。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在快速预警制度、风险预警模块等方面还不完善,特别是一些重要风险指标暴露出非常严重的问题,如盈利能力、资本充足率及流动性水平等,缺乏真实的数据为风险预警系统的建立提供基础。其次,风险管理缺乏完善的组织体系,尤其是专业性高的中间机构较少,导致无法明确风险管理的职责,难以提高工作方面的专业化水平。最后,缺乏完善的风险分摊机制。当前有些银行尚未建立起一个涵盖金融同业、保险机构及总行在内的风险分摊机制,单一银行难以实现由风险分摊机制来有效化解流动性清偿问题。
2.2 国际贸易融资中缺乏灵活的授信额度管理
当前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的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包含了国际贸易融资。银行在统一授信管理中往往是依据企业的具体财务状况、资信水平等因素,最终为企业核定一个最大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且根据不同的授信业务品种给企业核定出分项授信额度。但是在我国进行国际贸易融资的中小企业、贸易类企业,基本都是规模较小,这种情况下使传统企业的财务分析对其核定授信额度就失去了指导意义。虽然中小企业一般都忽视了报表的作用,但它们重视有形的房产抵押。可见,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贸易类企业进行融资时所选择的策略比较滞后,跟不上国际贸易融资的前进步伐。此外,与传统授信审批的方式和重点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贸易融资并没有太大区别,时效性差难以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一旦确定了企业的授信额度,一年之内办理的业务只能在额度以内,而不是依据企业经营状况对授信额度进行随时调整。同时贷后管理不到位,没有从贸易融资的具体特点出发对物流与资金流进行有效管理。
2.3 国际贸易融资缺乏有针对性的贷后管理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对贸易融资业务还没有制定出有针对性的贷后管理办法,现在大部分客户经理对贸易融资业务依然按照以往的贷后管理模式进行贷后管理。这样就会容易产生两个风险:一是企业一旦出现违约,企业已经将充当第一还款来源的实物处理掉了;二是银行手里虽然控制着物权,但是对物权处理缺少应有的经验和能力,最终财产保全只能以追索担保方式进行,这样银行就处于被动的境地。然而事实上以其业务自身来防范风险是贸易融资业务所具有的特点,在对贸易融资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强化定期审核前提下,同时要注重将贸易融资业务的特性结合起来进行有效的贷后管理。此外,贷后管理还存在一个明显问题,银行相关信贷管理人员与业务人员之间的责任划定不明确,一旦出现风险容易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
3 商业银行开拓国际贸易融资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
3.1 强化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防控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针对越来越严重的内部控制问题曾颁发了《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指导文件。商业银行需要建立健全能够涵盖全部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全方位强化风险防范体系,使得国际贸易融资中能有效防范风险。一是为了保障内部控制制度能不断完善,就需要建立具有权威性的、独立性的内部审核监督机制。内部审核是商业银行的一项事后评价活动,它是对金融机构内发生的各种业务活动进行不定期、定期评价的同时,还要及时评价内部控制状况。二是内部控制的基础就是要强化安全、信息管理。商业银行应该充分应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与信息处理,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收集与反馈系统,还要严格管理各种业务的档案,对相关资料建立起完整的保全制度,保障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及其相关事项能够随时被监督与检查。
3.2 创新信贷模式,促进国际贸易融资发展
国际贸易融资的一个特点就是时效性强,在实践中能否获取业务的关键就在于便捷的审批流程。贸易融资业务需要重视的是贸易的真实性与连续性,审查交易方、信用记录、操作手续及贷后管理等方面,并且对贸易中产生的销售收入要引起重视,以及在期限方面要与贸易周期严格匹配等。依据业务自身的特点,以贸易融资的授信额度作为一种参考,实行全方位动态化的贸易融资业务管理。首先评定授信额度时不能仅仅关注那些财务报表上的传统指标,可以运用一些更能表现出贸易业务特点的财务指标,如应收账款周转率等,以此作为授信额度的测算标准。其次,针对贸易融资强化授信额度评级的灵活性、时效性。针对价格波动较快的进口商品,可由季度、半年评级来代替原来的年度评级的套路,这样对授信额度可以随时减少或增加;更加灵活的方式是直接参与制定企业贸易流程及控制货权,临时给予企业单笔授信。商业银行开展贸易融资业务时,对于用静态数据核准的授信额度只能作为参考,贸易企业应该适用动态化的财务审核指标。
由于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具有难以确定的风险,包括复杂的贸易和票据交割背景,对贸易融资业务来说必须坚持动态化的审查原则。商业银行如果不能考虑到环境和企业本身的变化,只是单纯的、机械化的使用原有的授信额度,最终将使自身置于非常被动的地位。
3.3 针对国际贸易融资强化贷后管理
首先,以动态审批为前提,按照不同贸易融资产品的差异化特点,建立切实可行的贷后动态管理制度。建立这样的制度需要体现出以下两点:第一,要切实进行动态监控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包括随时跟踪当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会对企业可能产生怎样的影响;第二,当出现风险后,或是风险即将发生时,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要尽量降低银行资产损失。其次,对银行来说贸易融资能掌握的货权。所以在贸易融资中掌握货权是至关重要的,然而银行对货物的监控缺乏相应的人力、物力,所以需要引人第三方监管机构,由专门的第三方代替银行监管质押物,控制风险的关键就在于此。此外,银行还需要充分考虑到质押物所具有的变现能力和企业自身的信用,如果货物有较大的价格波动,银行就应该要求企业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尽快处置抵押物。最后,为了防范潜在风险,商业银行内部需要强化联动机制。如果进出口商办理的业务是在相同银行,银行内部的联动机制就会发挥有效作用,保障银行对企业上下游情况及时了解,从而准确判断出贸易的真实性,贸易双方一旦出现信用风险,可以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4 结论
综上所述,经济的全球化和金融危机的加深,致使我们必须正视风险的存在,虽然商业银行开拓国际贸易融资具有较大的风险,但只要根据贸易融资的具体特点,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完备的贸易融资运作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使业务操作得到规范,就能将贸易融资所具有的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最终提高商业银行的整体竞争实力。
【参考文献】
[1]原擒龙.《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与贸易融资业务》[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
一、浙江中小外贸企业的国际贸易融资现状
随着我国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以及国内外贸易环境的变化,中小外贸企业在经济运行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创造就业机会、活跃市场以及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等等。但是,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中小外贸企业的发展受到各方面的制约,而融资问题首当其冲。
1.中小外贸企业的贸易融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中小外贸企业贸易融资困难在浙江省各地区普遍存在,在对义乌,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等市的中小外贸企业贸易融资情况调查中发现有50%的中小外贸企业认为取得贸易融资是非常困难的,资金紧缺是中小外贸企业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贸易融资困难这个问题迫切的需要解决。商业银行对实力较弱的中小外贸企业贸易融资兴趣很小,往往把贸易融资提供给经济实力强,利润高的大型企业,即使认识到中小外贸企业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但是由于中小企业自身实力弱,信誉较差,银行还是不愿意做风险较大的中小外贸企业融资业务。
2.中小外贸企业自身实力有限,难以满足银行的要求
目前,浙江省商业银行所提供的贸易融资产品品种比较全面,但事实上切实实施提供给客户的仍然是古老传统的贸易融资产品如:进出口押汇、授开信用证、贴现等,但是这些传统的融资产品是针对大型企业提供出的,并不适合经济实力较弱的中小外贸企业,较为适合中小外贸企业的贸易融资业务没有实际的提供给客户。
中小外贸企业同样具有先天不足的特点,自身资金实力较弱,流动资金匮乏,信用评级较低,缺少银行认可抵押担保。加之银行在经营业务的时候,尤其是在做资产业务的时候,首先考虑的是安全性,在授信审批的过程中,除了通过严格准入制,审查企业资产情况、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企业的上下游客户情况,业务真实贸易背景外,往往还要求企业提供第二还款来源,追加多重抵押、担保,无形中又抬高了贸易融资的准入门槛。
3.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贸易融资的积极性不高
我国的商业银行在长期“抓大放小"指导思想下,都把大中型外贸出口企业作为其核心客户,往往偏好于大中型外贸企业,认为大型企业经营稳定,贡献度高;而中小企业实力较弱,风险较大,加之授信审批采取终身制负责,客户经理往往也不愿意叙做中小企业的授信。同时商业银行对于中小企业地位和发展前景认识不足,在中小企业贸易融资业务方面的拓展力度和参与积极性不高。
4.贸易融资新产品和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产品很少
从目前商业银行的融资产品来看似乎融资产品很多,但实际叙做的均以传统贸易融资产品为主,即以信用证结算与融资相结合的方式为主,重点局限于授信开证、进出口押汇、贴现等,品种少,且功能单一。其他的融资产品特别是适合于中小企业特点的产品,如:打包贷款、假远期信用证、国际双保理、出口信保融资等几乎没有开展,近一两年国外和沿海地区新兴融资方式,如:仓单质押贷款、供应链融资更是涉足较少。
二、发达国家中小外贸企业的国际贸易融资的经验和启示
国际贸易及贸易融资已有上百年的历史,发达国家对于采取各种金融支持政策和手段来帮助中小外贸企业发展国际贸易融资均有一定的经验。虽然各国由于历史文化背景的不同,经济实力和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的差异,加上各国政府对对外贸易支持力度的不同,使得国际贸易融资在融资模式、方式和手段等方面差别很大,但各国在促进中小企业贸易融资方面仍有一定的共性。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对于进一步完善浙江省的中小外贸企业国际贸易融资体系具有现实意义。
1.完善的中小外贸企业融资体系
发达国家有完善的中小外贸企业融资体系,中小外贸企业融资体系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政府非盈利性的中小企业融资机构;二是商业性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对中小外贸企业的资金融通及投资:三是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其中政府作为中小外贸企业融资的纽带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既可以以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融资优惠政策支持中小外贸企业,又可以通过担保或监督的形式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德国、日本、韩国都非常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这些国家中小企业的比例都占90%以上,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他们共同特点是都设立了专门的机构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在美国,小企业管理局作为一个永久性的联邦政府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帮助小企业发展,尤其是帮助小企业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大多数发达国家除专设主管政府部门外还设有专门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发达国家的政府部门虽然也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资金,但最主要的形式还是提供担保支持,信用保证制度是发达国家中小外贸企业使用率最高且效果最佳的一种金融支持制度,它帮助中小外贸企业获得了商业性融资。
2.发达国家进出口银行发挥重要作用
进出口银行属于政策性金融机构,各国通过建立进出口银行,采取优惠的信贷政策和金融手段促进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在出口方面,进出口银行主要从事信贷、出口信贷担保与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为出口企业提供了出口融资便利。进出口银行的主要功能不仅仅是直接提供出口贷款,而是倡导,将商业银行及民间金融机构的资金引导到出口信贷上来,既能有效利用社会闲置资金,又能扩大企业出口,同时克服进出口银行资金不足,减轻政府负担。通过进出口银行的参与和倡导,出口信贷与出口信用体系协调统一,出口信用机构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和担保,商业银行和民间金融机构提供贷款,以少量财政支出利用信用中介的杠杆效应,博动巨大的社会资金,这是出口融资体系的最佳模式。发达国家己经基本具备这种发展模式,其进出口银行建立较早,发展完善,并且具备完备的出口信用体系,有明显的出口促进作用。发达国家的进出口银行已经摆脱完全依靠政府贷款再用其资助出口商的做法,出口信用担保己经成为其最主要的业务方式和内容。进出口银行通过对商业性金融机构提供担保,吸引、推动商业银行从事符合政策性意图的业务活动,达到以较少的资金保证较多的资金流向亟须资金支持的出口项目的作用。加上出口信用保险的有力配合,对出口商形成了强大的支持,同时也有效减缓了政府的财政压力。从而,发达国家的进出口银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3.政府在政策上大力支持中小外贸企业国际贸易融资
各国对中小企业资金援助的方式,主要包括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贷款援助、风险投资和开辟直接融资渠道等方面。近年,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推出中小企业新贷款方案,以此促进中小企业产品出口海外市场,批准过程仅需36小时。这项快速出口融资上限为15万美元。10万美元或以下的融资可获得中小企业管理局高达80%的信用保证,10万美元以上的融资,信用额度则为75%的融资保证。日本则以政府建立的专门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进行低息贷款的方式为主。目前,这些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低于市场2-3个百分点的中长期优惠贷款。此外,日本政府还设立“信用保证协会”和“中小企业信用公库”以向中小企业从民间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从发达国家建立的官方出口信贷机构的业务来看,中小企业是他们支持的主要对象,而发展中小企业,加大中小外贸企业国际贸易融资力度则是发达国家支持中小外贸企业发展的主要金融手段。例如,金融危机期间,随着市场预期的大幅波动和市场快速萎缩,外贸行业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寒流”,订单数量快速减少,大宗原材料价格大幅跳水,加之世界性的金融紧缩,导致大部分金融机构对外贸行业采取了避而远之的态度,中小外贸企业融资难问题尤为突出。面对极为严峻的形势,宁波市相关部门与金融机构紧密协作,发挥既有的银贸协作基础之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对全市外贸保市场份额、保市场主体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4.政府有力的指导和帮助中小企业发展进出口业务
由于发达国家建立有专门的机构扶持中小外贸企业的发展,更能够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有针对性的服务。美国政府就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开拓国际市场的各种机会。为了鼓励中小外贸企业出口,美国进出口银行将保险数额从200万美元提高到300万美元,还在各地设立许多“出口援助中心”,对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等方面的服务。由于政府的积极参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外贸企业外贸知识欠缺、信息不对称、缺少机会等问题,有力的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通过对有关发达国家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的经验来看,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国外政府都很重视和支持中小外贸企业的发展,而且都有支持中小外贸企业发展的专门机构,以及相应的政策及法律,形成了一套完善的中小外贸企业融资的体系。
解决中小外贸企业国际融资难问题是一个系统过程,需要相关部门政策的协调配合。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表明,金融支持是解决中小外贸企业融资问题、促进中小外贸企业持续稳健发展的有效办法,但是这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除了政府要有相对应的优惠、扶持政策外,还需要金融机构和其他社会机构的积极参与。
中小外贸企业国际贸易融资需要完整、协调的法律体系。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制定和完善有关中小外贸企业融资和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为中小外贸企业国际贸易融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浙江中小外贸企业国际贸易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国际贸易融资具有操作灵活、适应性广的特点,是促进浙江省中小外贸企业进出口业务发展的决定因素之一。但与此同时,很多中小外贸企业也深为融资难的问题所困扰,国际贸易融资难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外贸业务发展的重大障碍。中小外贸企业融资难主要有以下原因:
1.中小外贸企业国际贸易融资的外部环境
①浙江政府扶持力度弱
浙江政府普遍意识到中小外贸企业的重要作用,加大了对中小外贸企业的扶持力度,但关注的焦点是中小外贸企业的技术创新,对中小外贸企业的发展还缺乏长远考虑,浙江经济中的中小外贸企业大多是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企业,例如纺织外贸企业,因此政府针对具有浙江经济特点的中小外贸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特别是针对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方面的支持力度更弱。我国现行贸易促进体系中也存在着政策内容不全、体制机制不顺、资金来源不稳、促进手段不多等问题,需要通盘规划重新构建。
②信用机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形成,特别是与中小企业有关的公开信息难以取得,银行无法对除自己客户以外的企业进行信用评估。比如,在国外,进口保理商可以通过官方或民间的多种渠道获取进口商的信用评级和资信情况,再加上企业的财务报表就能为其核定信用额度。而我国企业的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值得质疑,加上部分企业不讲信用,有意拖欠贷款,逃欠银行债务的现象屡见不鲜,比如保理,银行担心一些客户通过国际保理业务,将不良应收帐款转嫁给银行,从而使银行相对而言更愿意给大企业进行国际保理融资业务,而对于中小企业保理业务基本不愿涉足。
③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法律环境不完善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涉及到国际金融票据、货权、货物的质押、抵押、担保、信托等等行为,要求法律上对各种行为的权利与责任有具体的法律界定。但是我国的金融立法明显滞后于业务的发展,有些国际贸易融资常用的术语和做法在我国法律上还没有相应的规范。例如,押汇业务中银行对单据与货物的权利如何,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债务关系如何;进口押汇业务中常用的信托收据是否有效;远期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己经承兑的汇票是否可以由法院止付等等。到目前为止,我国对保理业务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法院方面也极少有判例。例如保理的基础是债权的有效转让,但债权转让在我国只能按照《合同法》一两条很宽泛的规定:合同效力可转让,转让通知债务人有效,而在出口商业发票贴现业务(有追索权的保理)中,出口商一般不愿在发票上加列转让条款,则通知如何实现,这一问题无司法解释。由于这些法律空白和不完善的地方,银行从保护自身资产的角度考虑,往往从严要求,影响了国际贸易融资的开展。
2.中小外贸企业自身的缺陷
①规模小,经济效益低下
浙江中小外贸企业经营规模一般较低,技术水平落后,注册资金少,进出口额较小。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生产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流通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即可申请进出口权,出口经营权门槛的降低使得浙江省大量中小企业得以进入外贸行业,由于自身规模限制,中小外贸企业进出口额往往较小,经营效益相对低下,难以适应不断更新的市场需求和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经营风险增大。浙江省中小外贸企业多是技术含量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或缺少实体的贸易公司,没有自己的品牌和拳头产品,缺乏比较优势。
②财务管理不规范,抗风险能力差
浙江中小外贸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部分中小外贸企业的财务报告制度落后,信息不透明,缺乏审计部门确认的财务报表和良好的经营业绩,增加了银行对企业财务信息的审查难度。因此企业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不规范等都是制约其在银行取得贸易融资的障碍。同时,中小型外贸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财务记录混乱的特征,加大了国际贸易融资的风险,从而造成融资的一定难度。
③浙江中小外贸企业担保难、抵押难
企业要办理一笔财产抵押,需办理财产评估、登记、保险、公证等手续,涉及许多职能部门,并要提供多种相关资料,对于习惯进行灵活经营的中小外贸企业而言,无疑会带来很大的制约。而且抵押登记和评估费用高、随意性大,银行对企业的贷款抵押率较低,并且中小外贸企业的信用等级偏低,企业通过抵押实际得到的贷款数额相对较小。
3.商业银行 “惜贷”
①商业银行对风险的认识有偏差
商业银行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性认识有偏差,认为国际贸易融资不需要动用实际资金,只需出借单据或开出信用证就可以从客户赚取手续费和融资利息,是零风险业务。当出现问题后,又认为国际贸易融资风险很大,要面临国家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外管政策风险等等,一味的夸大风险,严格控制,制约了该项业务的发展。银行除了将贸易融资所依附的国际结算产品未来的应收帐款应作为第一还款来源,还要求企业提供担保、抵质押品,甚至多重抵押。使客户不得不放弃贸易融资业务,从而严重制约了业务的发展。
②银行与中小外贸企业信息不对称
中小外贸企业往往不主动与商业银行沟通,对商业银行在给予国际贸易融资时候的风险和政策都不是很清晰。银行仅仅通过中小外贸企业的书面财务报表来分析中小外贸企业的情况,而从书面的财务报表以及相关的企业资料,很难分析中小外贸企业的实际状况,和融资要求。商业银行也很少主动到中小外贸企业中了解企业的实际效益及成长情况,对中小外贸企业缺少深刻的分析和了解。因此造成了在融资上的中小外贸企业和商业银行的信息不对称,阻碍了中小企业获得商业银行的融资。
③商业银行对中小外贸企业的授信担保的门槛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