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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网络传播研究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5)06-0123-01
一、网络传播为中华武术文化的传播创造了新的发展空间
网络传播具有速度快、范围广、方便快捷、影响力大等优势特点,也为中国武术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随着众多武术网站的建立,网络传播与武术传播逐步实现并轨发展。在网络传播模式的作用下,武术文化也呈现出了更为多元化的发展态势,中国武术在武术论坛的传播下也得到更多人的关注,彰显出发展的活力。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武术传播对网络的依赖度也将会继续加深,作为武术发展的重要载体,网络技术定将成为促进武术传播以及武术发展的重要保证。
二、武术文化在网络传播中存在的问题
(一)武术文化资源库的问题
随着武术文化的不断发展,其发展内涵以及方式也在日益丰富,如何才能够使武术爱好者更加方便快捷地找到自己寻求的内容,并合理利用他们是当今武术文化网络传播的重点问题。如果建立一座完善武术资源库就可以解决这类问题,武术资源库如同一座武术文化的资料库,不仅包含了武术的教学指导、理论研究以及各种拳种流派的相关信息,同时还包括文学、影像以及视频、音频等影像资料和信息,武术爱好者可以方便快捷地寻找到自己的寻找目标。
(二)高校武术科研资源的整合与利用
作为中华民族宝贵遗产的中国武术,具有极其深厚的文化底蕴,属于多学科交叉、全方位立体化的体育项目,高校中拥有雄厚的科研力量以及物质条件,在武术历史的文化、理论以及教学训练方面都具有极强的优势,所以可以实时增强高校武术网站的建设,将众多教授、科研成果、教学经验以及教学课件整合起来,建立出综合大型的武术资源库,这样,不仅可以为学生提供交流和学习的平台,还可以为建立武术资源库贡献出素材。
三、武术文化网络传播的发展对策
(一)提高武术文化传播者的信息技术
武术文化的网络传播是建立在网络信息技术发展之上的,是依赖信息技术的基础而发展的,所以,无论是武术文化信息的制作还是武术网络信息的传递,都对传播者的电子计算机以及现代信息技术熟练掌握并有所研究。例如,信息处理的一般原理与方法、计算机操作系统、数据库原理、数据库的应用,以及信息系统的使用方法要做到心中有数,并且能够熟练应用。同时,武术文化的传播者要树立牢固的武术文化资源开发与利用的意识,将武术文化传播的中心转移到武术信息的开发与利用上来,武术文化的传播者需要具备武术信息服务的观念和态度,熟练掌握网络用户利用武术信息的心理和行为规律。
(二)建立科学的武术文化网站
1.资源的整合和利用
在数以万计的武术网站之中,武术文化信息的数量浩如烟海,但是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的武术信息是重复的,这不仅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同时也给阅读者带来很多的负面情绪。为此要整合好武术文化的相关信息,做好质量把关工作,逐步建立完善武术文化综合资源库,真正意义上地为各层次、各地区的武术爱好者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和不道德行为,树立良好的武术文化传播形象。
2.积极树立品牌武术文化网站
武术网站能否长久发展,获得发展优势,不光要明确自身网站的定位以及内容质量,同时也要促使更多的武术爱好者及研究人员认同自身的品牌。但品牌的树立更多的是要凭借网站的质量高低,网站的建设可以与传统媒体进行合作,增强网站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武术爱好者以及民众了解网站,形成自己的品牌。武术网站在发展的同时,也要注意与传统媒体之间的合作,扩大自身的影响力,使更多人关心武术网站的发展,参与到网站的建设中来。
四、结语
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武术对于国人人格的塑造、民族向心力的凝聚以及中国传统文化的表现等方面都具有极为重要的发展意义,其传播与发展也从侧面反映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历程。我国武术文化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被赋予了不同的文化内涵,从最开始搏击格斗发展到如今具有丰富文化底蕴的“国术”。网络这种新型传播方式进一步降低了对武术发展的限制,改变了传统意义上的武术传授方式,也使得武术理论的发展达到了更高的层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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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网络传播权全称为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法条明确规定,无论是以任何形式发表的作品,无论作品是不是利用网络第一次发表,只要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其著作权人均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
网络传播权是一种网络信息的权益,是著作权人通过网络信息的传播获得利益的基础,而对网络信息传播的合理合法的约束正是行使该权力的必要。网络本身就是极端开放和自由的,网络信息传播的特点是传统媒介所无法比拟的。这特点不仅表现在其超越以往的传播迅捷性,更体现在广博的地域性上。网络时代被称为信息爆炸的黄金时代,一个网络信息的传播就如同一次多米诺骨牌效应,其速度的递增呈现出几何扩散的特性,其辐射地域的增长则表现出扇面铺展的特征。每一台介入此信息的电脑都在有意无意地扮演着增速站和扩散器的角色,这让网络信息的传播变得不可捕捉和遏制。当网络信息的传播发生了侵权后,也就是出现网络版权保护问题的时候,维权者首先便会陷入难以寻找侵权者和难以控制侵权损失的窘境中。即使寻找到了侵权者,也不过是网络上的一个IP地址,一个虚拟身份。真正的侵权者为何人?侵权发生地在何处?这些在现实世界中并不算太难的问题,在网络中,只需要一些简单的网络手段和技术,就完全变成了一个扑朔迷离的难题。而难以控制的侵权损失,则体现在难以控制其传播和是否认定为侵权这两方面。正如之前我们所提到的,每一台电脑都是一个扩散器,每一个电脑的使用者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能用一个鼠标轻点的动作,便把维权者苦心维持的权益发送到千家万户,而一个非赢利的、非利益驱使的但将原始侵权信息作二次转发直至N次转发的行为该如何认定?推而广之,网络本就自由开放,网络信息呈现在浏览者面前的多是公开、公用的面孔,浏览者又如何认定这浩如烟海的信息中,哪些具有版权的专有性呢?笔者认为对于网络传播权的的保护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制订更完备的法律法规条文,明确传播权所有者所应该享有的权利及网络信息合法的传播途径。当一部作品被传播到网络,其版权所有人理应拥有相应的权利,如控制其传播途径的方式的权利,约束其传播范围的权利、获得相应的经济收益的权利。经济收益的来源,应该是在网络中对该作品进行浏览和访问的网络单元在访问、浏览、阅读、复印、下载该作品的同时,向版权所有人支付的费用。这种费用的成功获得,就应该是版权所有人通过控制作品传播的手段而实现的。
笔者认为,从技术上来说,访问、浏览和阅读的控制可以通过访问站点的注册制、实名制、会员制来实现,相关费用的发生也可以从注册过程中完成,可以说并不存在特别的难点。问题还是在于这之后的传播上。在一个网络单元支付了相关的费用,访问、浏览、阅读了版权人的作品产生的网络信息后,该网络单元无形中就完成了对该网络信息的接收。此时,版权人所获得的收益仅限于该单元。而该网络单元在接收了该信息后,并没有实际获得该信息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但它在网络这个缺少约束的环境中,却又矛盾地拥有充分自由地传播该信息的可能和能力。如果该单元将信息作出传播,它就很可能成了该信息进一步的获益人。或许(其实多数的传播者都是)该单元并没有主动获益的意思表示,也没有获得实际收益,但至少,原始版权人可能获得的权利在这一层面上已经被架空了。对于传播的约束,是版权人权利是否能得到保护的重要前提。
而要进行网络作品的传播,首先就要谈到复制。有别于传统的纸张油墨模式,网络作品的复制在传播中是第次出现的。包括了作品上载到网络系统中的复制,也包括该作品在传输过程中由一系列网络服务器或计算机系统所做出的自动的和暂时的复制,还包括访问者在阅读该作品时在自己所使用的计算机中发生的自动的和暂时的复制。显然,传统的复制概念不具有网络传输中的这种种复制的含义,尤其不包括各种形式的自动的和暂时的复制。这也就意味着,传统的版权保护中对复制权的理解在网络中并不适用,这就需要制订更详尽的法律条文和解释,来明确限定网络复制权的性质和许可范围。笔者认为,对于传播过程中的暂时复制,虽然是纯技术上的发生,也不应被排除在“复制”的定义之外,应当在合理和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做出适当的限制。其技术上的产生和消灭必须受到相关的监控和监督。对于主动复制,则应视其复制行为的目的具体认定。如复制的目的仅仅是为了个人收藏,则不构成任何问题。但如果复制的目的有对其复制内容再次的可能性,就必须予以禁止。复制者往往以小范围传播或不具赢利性为理由提出抗辩,但由于网络辐射性之大之广,并不是复制者本身可能控制和约束的,尽管复制者本身的意图是小范围内传播或者非赢利传播,但却并不能保证作品被其传播后所导致的失控后果,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堵塞源头的行为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有观点认为,网络中的复制权与发行权是同一的,两种行为在网络中难以单独划分,这种观点是合理的。只有有效控制复制行为,才能保证网络传播权的正常实现。目前有很多网站通过技术手段限制了用户对浏览内容的复制和下载,这只能是权宜之计。技术是可以随时更新的,通过技术的约束是可以被随时突破的,只有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约束、对法律条文进行符合日新月异的网络形势的必要更新和完善,才是长久之计。
有了明确的法律条文为基础,接下来就是要明确相关人的权力义务。所谓的相关人,包括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技术人员、版权所有人、浏览者。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具体身份又要视其在网络操作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作不同的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可分为提供连线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和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前者指仅提供连线、接入等物理基础设施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后者则提供关于具体内容的平台,如论坛、聊天室、博客等。前者在网络信息的传播过程中仅提供物理支持,不能也无法对传播的具体内容进行认定和控制,所以不能作为侵权责任方出现,但可以作为维权的辅助方发挥作用。如在侵权行为出现时,通过如断线、断路、停止侵权方对网络的接入等手段,停止侵权行为的进一步扩大,同时在寻找侵权方的过程中,也可以通过技术获取侵权方网络地址、信息等方式进行辅助。当然,以上手段必须是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的。而作为提供具体内容平台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则必须与侵权方一起承担连带责任,既然提供了开放的平台,就必须对保障平台的合理合法性付出义务。网络技术人员的权利义务认定更为复杂一些,因为他们往往有通过物理手段直接干涉实际传播内容的技术方法,很难如同网络服务提供者那样做简单的二元认定。网络技术人员又有正规与非正规之分,正规的技术人员,即是为正规的网络服务公司工作的,以维护正当的网络环境为工作任务的人员,对他们的约束,有法律条文、行业规范及公司规定共同约束;非正规的技术人员,囊括了通常意义中的网络自由技术人士、黑客、红客等概念,其行为表现出更多的自由性和不确定性,构成侵权的可能性也更大,造成危害的可能性也更大。仅以民事法律行为调整其权利义务,力度不足。对于构成重大危害、造成巨大损失的行为,应在刑法范围给予其权利义务更为严厉地约束。而作为传播权拥有者的著作权人,也即是版权所有人,在明确了其通过传播获得利益的同时,也要对著作权人本身合理合法使用其传播权作出更明确的约束,如传播权的授予、传播途径的选择等。有了以上三者权利义务的明确,作为最广泛的浏览者的权利义务约束便简单明了得多。即使如此,浏览者的行为也不能简单地被归纳为合法与不合法,作为网络最经常和最广泛的使用方,为了维护自身的合理网络使用权,浏览者有也应该有协助司法机关进行网络监督的义务,发现非法的侵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应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反应、举报。
即使制订了准确的条文,作出了明确的认定,我们也必须看到,传播权的保护并不能仅仅依靠法律条文的约束,还有赖于司法实践中的准确、合理合法的操作方式。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完成对侵权人、侵权行为地的确认,以及对侵权行为的具体认定等,都是需要法律工作者们认真思考的问题。网络时代不同于传统的传播方式,必然也衍生出不同以往的侵权方式。其手段、模式和造成的后果,也往往不同于以往的单一界定,这就又存在着一个法律界限问题和法律适用的问题。证据如何获得?获得的证据又如何认定?
除此以外,我们还必须看到,网络传播权的保护仅仅依靠法律手段是远远不够的,社会群体公信意识的普及和增长也是十分必要的。社会群体公信意识的普及,有赖于对网络传播权合法合理的使用方法的宣传,而意识的增长,则同样依托于法制宣传。对侵犯网络传播权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和社会影响,必然引进公众对自我及他人网络传播权的重视。
社会化网络是基于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网络,为人与人、人与机器的沟通和互动提供支持的社交网络。它突破了时空限制,使用便捷,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手段。基于社会化网络的档案信息传播模式使得传播媒介与受众的互动性显得更加突出,受众对档案信息的感知也逐渐增强。因此基于社会化网络来进行档案信息的传播,可使档案信息实现价值增值,有利于建设更加完善的档案信息资源体系,并在此基础上自主开发信息资源,为用户提供更为满意的信息服务。
2档案信息传播与档案信息价值
档案信息主要来源于档案,还包括加工、整理和编研后形成的新信息。档案信息由封闭到开放的转变,其目的就是为实现档案的有效利用,通过对档案信息的深入研究,为社会各行各业提供高品质的档案信息服务。档案信息传播指的是基于馆藏档案信息资源特征及用户需求,将原始档案信息进行编纂加工并形成多种形式的信息产品,通过适合的传播媒介传递给用户,并随时掌握档案信息用户的反馈情况及档案信息传播所取得的效果的过程,这样的过程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档案信息传播链。档案信息传播的目的是实现档案价值,即所传播的信息具有一定的利用价值或对档案信息用户产生相应的影响。传播是档案价值实现的重要手段,因此提升档案信息的传播效果至关重要。
3社会化网络下档案信息传播
3.1社会化网络对档案信息传播的影响
3.1.1社会化网络促使档案信息传播角色转变在社会化网络中,受众的角色从简单的信息接受者逐渐向信息制造者与传播者等角色转变。基于社会化网络的档案信息传播模式中,每一个用户都是一个传播中心,档案信息沿着人们的社会关系网络传播,信息并非直接传播给最终的受众,而是通过“裂变”使得信息短时间内被广泛的用户所接收。
3.1.2社会化网络丰富档案信息传播方式传统的档案信息传播方式主要集中在:档案参考咨询、档案阅览与外借服务、档案编研、举办档案展览与宣传、制作开发档案文化产品等,表现形式比较单一。运用社会化网络进行档案信息传播,可以将文本、语音、视频、图片、动画等自由组合,再加上超链接功能的运用,使档案信息以更加生动的形式综合呈现在受众面前。
3.1.3社会化网络突破档案信息传播的空间和时间限制社会化传播媒介使档案信息传播从传统的物理空间拓展到了数字空间,从面对面地实体档案信息传播走向了虚拟档案信息传播。实体档案的保存和利用有时间和地点的要求,档案馆可将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利用社会化网络进行传播,这样不仅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而且增强和方便了档案信息部门与受众互动、互助。利用社会化网络可以弱化任意国家和地区的界限,扩大档案信息传播的范围和影响力,更大程度上满足受众的利用需求。
3.2社会化网络下档案信息传播效能分析
Granovetter认为社会化网络的连接模式影响信息传播效能。网络连接度与网络集群是影响信息传播的两个因素。
3.2.1网络连接度网络连接度是指用户在社会化网络中与他人的连接数量。例如在新浪微博,通过计算关注和粉丝人数数量测量网络连接度。一个有多个相邻节点的主节点更有可能影响这些相邻的节点。假设一个邻居节点通过了一项服务,用户更容易接受该服务。在社会化网络中,用户不需要很大的努力就可以与他人建立联系,也不需要知道彼此在现实世界的关系。除了网络连接度,用户的亲密度也会影响信息的传播,彼此不熟悉用户很可能表现出低水平的信任,而彼此熟悉的用户可能会表现出更高平的信任。社会化网络的广泛连接度,扩大了档案信息传播范围,档案信息受众呈多元化、社会化特点。档案信息的社会化传播使得档案信息的受众范围有了更大拓展,从科研、行政、技术人员扩展到社会各行各业和各个阶层,与此同时,不同的受众对档案信息的需求也呈现多元化,档案馆应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区分不同的受众并选择恰当的传播内容与渠道,这样更容易获得理想的档案信息传播效果。
3.2.2网络集群集群网络的连接密度是用户在社会化网络中的互相连接程度。一个高密度的网络意味着大量的连接,节点通过交互可能增加。彼此熟悉的人更有可能互相提供帮助和回报。此外,信息传播和社会化过程能进一步加强彼此的熟悉程度,信息传播变得更加高效和有效。Katona等认为用户有更多连接时更具有影响力,因为他们可以将信息传播给更多的人。无论是高或低集群的网络,有更多朋友的用户通过增加信息的范围影响信息传播的效果。高集群网络意味着网络中的用户更可能相互联系,并允许信息通过更多的渠道传播。也就是说,在高集群网络中,一个节点不仅在特定节点,还可以从邻近节点接收信息。在具有高集群特征的社会化网络中,用户可以采取交互性的方式获取信息,使档案信息的传播者和受众具有更强的自主性和参与性,而不再是被动的接受信息,同时对受众的需求做出迅速及时的反馈。高集群的社会化网络会产生大量数据,通过对档案信息用户和潜在用户行为的大量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识别特定用户群及其兴趣与需求,进行定向推送。综上所述,用户使用社会化网络能拥有更多的用户以及更多的传播路径、传播内容,社会化网络为档案价值的实现提供了可操作的技术平台。
4档案信息社会化传播模式构建
图1所示的档案信息社会化网络传播模式是对档案信息社会化网络传播过程的一个概括。它虽然不能完全展示出社会化网络传播的纷繁复杂,但是它通过一个简单的图例展示了社会化网络中档案信息是如何传播的。
4.1档案信息驱动机制馆藏资源是档案信息传播活动的基础,馆藏资源的种类和数量决定着档案信息传播效果。文件形成单位及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以其是否具有凭证、情报和精神文化等价值为原则进行鉴定,确定哪些档案信息可以向公众开放,实现造福人类社会的现实价值。我国档案信息传播已进入面向公众需求传播的阶段,并逐步向双向互动传播的等级发展。档案馆应思考如何以较丰富的档案信息内容满足用户的信息需求。首先要了解公众的档案信息需求,有针对性地传播档案信息。公众的档案信息需求可以分为4种:(1)学术研究性需求。档案蕴含着大量的信息资源,除文书档案外,还有各种科技、专门档案。科研人员在进行课题研究和撰写论文时,需要理论性和专业性较强的档案信息,为了提高科研效率,他们往往需要查阅大量的档案资料,利用档案的凭证价值和情报价值开展深入研究。(2)证据参考性需求。档案具有原始性,可以作为法律凭证。公民可以利用档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同的利用者有不同的档案信息需求,多是为了处理婚姻、财产、房产等民事纠纷,或是为了证实个人学历、晋升职务、出国留学而用。(3)决策管理需求。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业领导利用方向性和政策性强的档案进行决策管理,主要是修订和制定战略规划,调节和控制管理活动。(4)休闲文化需求。档案是人类文化活动的结果或产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众开始重视精神生活品位的提高,档案馆应尽量满足公众的休闲文化需要。档案馆是档案信息的主要提供者和者,需要了解馆藏资源和用户需求,还应分析采用何种技术传播档案信息,主要的信息传播技术有:信息拉取技术,即档案馆对用户的请求进行处理并向用户返回结果,被动的完成信息传输任务;信息推送技术,即通过相应的技术标准和协议,主动从网上搜寻信息,经过筛选、分类、排序,档案馆按照用户的特定要求,主动推送给用户;信息定制技术,即通过定制网络跟踪最新“动态”。在信息定制过程中,档案馆为用户提供的信息是经过分析、过滤和整合后的,密切关注用户的一些特征,如年龄、兴趣、职业等,反馈用户新的需求,保证档案信息服务的个性化。在基于社会化网络的档案信息传播模式中,档案信息是经过数字化处理的信息。档案信息的数字化进一步加强了档案信息之间的联系,为档案信息传播提供了便捷、高效的途径。社会化网络中档案信息的方式多样化,既可以编辑文字,也可以上传相片、音频与视频,丰富的方式能够更好的展示档案信息,传播的内容也更广泛。如,2014年上海市档案日举办了以“上海先行•档案记录”宣传系列活动,以上海市档案馆和各区档案馆馆藏资源为依托,利用大量的档案史料、照片和影视资料传播档案信息,让大众更好地了解档案。在该模式中,用户角色逐渐转变为信息生产者与传播者为一体,具有传播者与受众双重身份,通过社会化网络,他们不仅可以接收来自档案馆的信息,也可以直接或间接接收其他任意一个传播者的信息,同时直接或间接地向社会化网络中任何一个受众传播档案信息。除此之外,社会化网络为档案信息传播者与受众提供双向传输的信息渠道,使受众可以随时与档案信息传播者沟通交流,形成一种双向互动的传播氛围。档案信息受众还可以依据自己的知识、经验以及档案信息需求对档案信息进一步提炼、加工、整合和检验,选择合适的传播媒介进行二次传播。
4.2档案信息联动机制档案信息联动机制是指以档案馆自身力量为主,与社会机构合作,借助社会文化力量,形成开放式、社会化的编研机制。档案馆与社会机构合作,其传播选题要以公众需求为导向,选编易懂、大众化的题材,内容要有特色,语言要生动、简练。另一方面,合作要有针对性,根据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社会情境以及不同事件驱动下产生的不同需求,注重需求的时效性,紧随社会需求进行选题,才能确保档案价值实现。主要合作方式有:(1)联合媒体进行新闻。如山东省档案馆开馆仪式,其与山东省电视台合作,进行广泛的媒体宣传,即提升了档案馆形象,又吸引了众多参观者。(2)联合文化中心与高校档案馆开展档案展览。例如,2014年5月27日至6月3日,由上海市档案馆与复旦大学档案馆合作,在复旦大学光华楼一楼大厅展出《庆祝上海解放65周年档案图片展》,吸引了复旦师生驻足观看。(3)联合影视媒体传播档案信息。如上海市档案局与永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摄制《追忆——档案里的故事》电视系列专题片,该专题片依托上海地区丰富的档案馆藏,再现了上海的沧桑巨变与风土人情,并在上海电视台纪实频道黄金时段播出。又如针对上海市档案日,东方网、《解放日报》《文汇报》等各类媒体通过追踪报道、深度采访、制作系列节目等形式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其中东方网通过开设主题活动、新闻报道、图说等三个专栏进行展示;《解放日报》对上海市档案馆主编的《档案揭秘外交风云》连载32天;《文汇报》将这次活动的日程内容安排整版刊载等。(4)联合博物馆、图书馆等公益文化单位传播档案信息。如配合上海档案日宣传活动,上海天文博物馆、上海邮政博物馆等24家博物馆、陈列馆举办公共开放日活动。
4.3档案信息反馈机制档案信息传播若想获得理想的效果,还需要建立一种信息反馈机制。信息反馈是档案信息传播所产生的信息回流,档案管理人员将反映档案信息传播作用和效果的信息进行搜集整理,根据受众的反馈信息做出相应的调整,然后开始新一轮的档案信息传播。图2为档案信息反馈流程。档案信息反馈机制在档案馆的整体管理和服务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它不仅是档案信息传播效果的表现,而且是管理决策的主要依据。档案馆需要建立用户反馈的双向沟通渠道,既需要档案馆主动调查用户的需求及满意度,即被动的信息调查;同时当用户主动进行反馈的时候,能够保障反馈渠道的畅通与反馈信息处理,即主动反馈信息的收集。在档案信息社会化网络中,解决之前档案馆与用户沟通方式少,周期长等弊病,档案馆可以对各种主动反馈的信息迅速及时的进行处理并给与答复,以进一步改进信息传播的效果,同时也要重视对用户被动反馈调查,以保证整个档案信息社会化网络传播模式的有效运转。
5结语
关键词:网络传播 心理互动 空间 隐忧
网络传播的心理互动,指在信息传播过程中,信息的发送者和信息的接受者之间不断进行的以网络为中介的心理上的动态平衡。现实生活中的信息以网络为载体进入虚拟的网络环境之后,引起信息接受者在认知及情感方面的变化,并对信息接受者的人格起到了影响作用,使信息发送者和接受者之间进行了思想上的碰撞,且信息接受者继续通过网络将自己的思绪和看法表达出来,网络媒体的发展离不开媒体和受众之间的心理互动。
一、网络心理互动的特点
1. 间接性。传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主要以面对面的直接交往为主,活动范围受到物理空间的限制。而网络交往是以网络符号(包括数字、文字、语音和视频等)作为工具,具有更加简捷、形象、易理解等特性,因此网络心理互动具有间接性的特点。 2. 平等性。网络中的所有网民几乎摆脱了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存在的由社会地位和角色扮演所限定的约束,显得更为淡定和从容,无需承受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种种压力,从而真实地展现个人的喜好和情感。3. 广泛性。通过网络进行的心理互动突破了时空和地域的限制,无论网民们的文化背景和知识层次的差异如何,经济方面的差距如何,只要存在共同的话题,均可以不受阻碍地进行互动和交流。4. 即时性。在网络互动过程中,网民在看到文字信息或图像信息的时候,可即时发表自己的看法,信息的发送者也能够即时得到接受者的信息反馈,使互动双方的喜悦或者压抑都能及时得到分享或释放。5. 张扬性。平常情况下人们受到社会习俗、法律和道德的约束,使自己的个藏在潜意识当中,而网络这个相对宽松的环境为潜意识的释放提供了便捷的条件。在没有心理压力的情况下,网民的个性以享受快乐为准则,释压的同时也显得张扬。[1]
二、网络心理互动过程中的隐忧
1. 虚拟与现实。虚拟只是一种充满想象而非真实的存在,通过网络技术不但可模拟现实,甚至实现超越现实的完美化理想,网民们这种构建于“虚拟实现”基础之上的感受严重脱离了社会现实,产生了游离于现实世界之外的价值观。阿多诺曾指出:“文化工业通过不断地向消费者许愿来欺骗消费者,它不断地改变享乐的活动和装潢,但这种许诺并没有得到实际的兑现,仅仅是让顾客画饼充饥而已。需求者虽然受到琳琅满目、五光十色的招贴的诱惑,但实际上仍不得不过着日常惨淡的生活。”所以,在对虚拟文化持肯定态度的同时应理性对待,不能过度沉迷于虚拟的泛滥。2. 传统与现代。传统文化主要是指人的思维方式和语言行为方式,而网络文化主要包括与互联网相关的活动、观念和生活方式。传统文化注重修身、强调伦理,突出个体对于整体的服从性和认同性,而网络文化所侧重的是娱乐化人生及个性化表达,通常情绪反应是最重要的,如果网络不能带来愉悦感而仅仅是为获取知识,则互联网早已不复存在。传统文化与网络文化的冲突体现了很多方面,比如互联网广泛使用之前的孩子与现在经常游弋于网络之中的孩子相比,知识的来源获得了巨大的改观,不但不再迷信于父母和老师,同时在心理上和言辞上变得更加复杂和尖锐,“代沟”现象也提前出现。3. 个体与群体。在网络当中,个人意识得到前所未有的强化,网民们可以自由发表自己的生活态度并记录一些日常琐事,不管是一时冲动的想法还是深思熟虑的结果,这些信息轻易地进入了网络群体领域。[2]
三、网络传播过程中的心理互动
就当前的网络现状来看,大型网站的网络新闻留言板和开放式论坛是发生心理互动的主要网络空间,比较有影响力的有新浪的网络新闻留言版、网易的网络新闻留言系统、搜狐的网络新闻留言评论、天涯社区和猫扑社区等等。这些空间的优势体现在:对网络新闻感兴趣的网民都可以基本上无限制(违反我国《互联网管理条例》的除外)地发表自己的言论、表明自己的态度,形成类似于米尔顿所谓的“观点的自由市场”。每个网民不仅可对新闻发表自己的看法,还可对其他网民的言论进行评论,从而形成一个网络互动语境。网络互动空间应具备一些共同的特点:首先是自由活动性,能为网民群体提供一个可以相对自由的网络平台,给予网民释放个人观点和情绪的自由;其次是议题多样性,空间涵盖的议题范围比较广泛,议题类型多种多样,满足各种需求网民的需要,使网民轻松地寻找到自己感兴趣的新闻专题或者新闻事件并发表自己的观点;最后是言论互动性,无论网民如何众说纷纭、各抒己见,最终难免会让少数意见或态度成为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此时网民就会寻找与自己意见或态度相近的观点进行互动,这也是互动空间中较为引人注目的现象。基于对上述互动空间的观察和总结,发现基于网络传播的心理互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情感互动。在网络传播过程中,信息内容的感性因素的影响力通常强于理性因素,但信息内容中的感性成分也应适度,过度则会干扰人的记忆,影响传播效果。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有许多礼仪规范、法律法规需要遵守,在传播的过程中,情感起到了桥梁的作用并贯穿于传播的整个过程。如果信息的传播过程是轻松愉快的,则无疑会调动起传受者的情感,感染力强;反之,如果信息的传播过程是枯燥乏味的,则无疑会影响传受者的情感,感染力低。因此,在网络中如果要进行有意义的传播,必然添加情感成分。
2. 人格互动。无论在现实生活中彼此之间有无关联,网民在网络中都能够密切地关联到一起。网民有着彼此不同的性格特征和个人气质,即网民群体是由具不同人格的人组成的,因此的信息必然带有发送者独具特色的人格特征,且得到许多完全不同人格的网民的评论。网络中传受者虽然是现实生活中的“陌路人”,但彼此的人格却在网络中进行着“亲密接触”,在传受者人格互动的过程中,双方主体在意的都是情感的第一反应,当信息的发传者被接受者关注且产生人格互动之后,那么发送者的自信心就会得到提升,且在这种鼓励下会产生进一步互动的意愿。
3. 认知互动。认知心理指信息接受者普遍存在的一种心理现象,其目标是获取信息,最终目的是为消除生活环境带来的不确定性,从而更好地应对和发展。从这个角度来讲,每一个受众都存在着一定的求知欲望,希望了解环境发生的新变化,并对所获得的信息进行个人的判断,以此为依据来调整自己以后的行动。网络给人们提供了用之不竭的信息资源,似乎满足了人们无穷无尽的认知需求,但在这个信息发送的过程中,如果信息发送者以先知先觉的角色自居,则可能就走向另一个极端,同时如果对信息接受者采取一味迎合,唯受众的需求是瞻也不可取。传受二者之间的理想状态是成为朋友和伙伴的关系,彼此促进,在互动的网络情境中一起协作,完成对客观世界的科学认识和合理阐释。发送者要尊重受众的认知能力,不能采取硬性灌输的方法,如同“教育行家”一样对接受者进行循循诱导,并主动吸纳接受者参与信息的传播,也唯有如此,才能保障接受者的知情权和话语权。[3]
参考文献:
[1] 邵培仁.传播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2] 董天策.网络新闻传播学[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7.
[关键词]新媒体;善行河北;现实价值;网络传播
一、“善行河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的提出
燕赵大地自古就有守信重诺、行侠仗义、团结友爱、奋勇争先的传统。历史上著名的一言九鼎、桃园三结义、药王摘匾、毛遂自荐、荆轲刺秦、完璧归赵、负荆请罪等历史典故均出自这里,崇信、重义、尚和、争先的人文精神成为河北精神生活的写照。这些深厚的文化底蕴熏陶了河北人的道德品行,也早已融入河北人的心灵深处。走进现代,在石家庄周围如西柏坡、保定等地又传承演绎出可歌可泣的革命正气。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家飞速发展,社会长足进步,物质文明提升很快,人的精神食粮略显匮乏,一些道德失范现象屡屡出现。公共交往中的见难不助、职业活动中的失信缺信、家庭生活中的孝老敬老问题,引发了人们颇多忧虑。种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失德现象一度让人们担心道德滑坡会影响经济的健康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和老百姓的“幸福指数”。
2012年2月24日,在河北省委八届二次全会上,“善行河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正式启动,河北省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号角正式吹响。“善行河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实施过程中受到了省委的高度重视,要求全省要扎实开展“善行河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河北落地生根。
何谓“善行河北”?河北省文明委解释了“善行河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名称的涵义:“善”就是引导人们讲道德,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新时代的雷锋精神,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厚德重义的燕赵风骨;“行”就是实践,引导人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平凡事做起。为此,将活动主题拟定为“善行河北”。“善行河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号召每位燕赵儿女,做一个乐于助人的河北人、做一个诚实守信的河北人、做一个孝老敬老的河北人,在社会上树立助人为乐光荣、见难不助可耻,知恩图报光荣、以怨报德可耻,惠民利民光荣、坑民害民可耻,信守承诺光荣、坑蒙拐骗可耻,孝敬长辈光荣、虐待遗弃老人可耻的导向。[1]
其实当代的河北并不缺乏善行,也不缺乏好人,在这片热土上一直活跃着30年来义务赡养孤寡老人的全国助人为乐道德模范林秀贞,50年来先后拿出40万元的积蓄扶贫济困、两次受到主席接见的“雷锋奶奶”谢清洁,还有20多年如一日为170多名孤残老人养老送终的大孝女周汝珍,更有投资建设福利院赡养老军人、建设孤儿村收养社会孤儿,被总书记称赞为“功臣的好女儿,孤儿们的好妈妈”常玉珍。最近,还涌现出了保定公媳接力义务搭鹊桥26年撮合良缘千余对的“超级月老”郑力华,在昌黎火车站英勇救人的“90后最美学警”李博亚,在武安勒住脱缰货车而牺牲的“最美农民工”王俊旺和在邯郸大雨中救人的农民工于利超、银行员工李劲松,等等。正是这些知名和许多尚不为人所知的“身边好人”,体现了河北社会主体的良好形象,代表了社会主流的价值追求,所释放出的道德正能量再一次鼓起人们的道德勇气,延续着我们这个社会向善的希望。开展“善行河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开展“河北好人”宣传评选活动,围绕“宣传河北好人、帮助河北好人、寻找河北好人、争做河北好人”,广泛宣传各类河北好人的先进事迹,大力推行行善之风,势在必行。
二、新媒体环境对舆情传播的影响
(一)何谓“新媒体环境”
新媒体是近年来蓬勃发展的新事物,美国网络新闻学创始人丹·吉尔默认为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可以称为旧媒体(Old media),以网络为基础的传播媒介称为新媒体(New media)。新媒体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它是以计算机信息技术为支撑平台的媒体形态,依托于数字化、网络化的信息处理技术和通信网络向海量用户群大规模提供交互式信息和娱乐服务以获取经济利益的各种新型传播媒介的总称,如数字报纸、数字广播、数字电视、数字电影、移动电视、网络、手机移动媒体等。这种相对于传统媒体所形成的新的大众传播的环境称为新媒体环境。
(二)新媒体环境对舆情传播的影响
新媒体出现后,传统的“点对面”广播式传播方式转变成了“点对点”交互式传播方式,受众由被动变为主动。再加上新媒体较少受地理环境、文化程度、年龄条件的制约,凭借着自身方便、快捷、大众化、互动性、平等性等优势迅速成为人们学习知识、认识世界、传递信息、娱乐身心、拓展人际关系的主阵地。新媒体具有匿名性、自发性、即时性,传播速度块,传播范围广、指向随机性等特点,它对舆情传播带来了深远影响。特别是以QQ、微博、博客为代表的全新网络媒介出现后,改变了只有传统媒体拥有信息和信息传播能力的局面,普通网民不但可以自由地信息,使得信息的传播从原来的单向变成双向。再加上这些新媒体不仅在电脑上,也可以在手机、掌上电脑(例如ipad)等移动设备上使用,使用新媒体的人数大大增加,使用时间大大延长,舆情传播的群体不断壮大。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11年底,我国微博用户数量达到2.5亿,网民人数已经达到4亿,到2015年,中国网民人数将突破7.5亿[2]。在新媒体环境下,网络舆情传播已经形成一种巨大的力量影响着人们的生活。
三、新媒体环境下“善行河北”主题活动的现实价值及网络传播策略
〔论文摘要〕 当前网络信息传播中,一种特殊的信息符号——网络语言备受关注,其相关研究多从语言学或传播学的角度展开。本文则试图将网络信息传播环境与之相结合,对这一虚拟世界的信息符号进行一定的总结和概述,并指出今后应该致力的研究重点。
信息传播是一种社会现象,它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通过符号媒介进行信息传播、接受与反馈行为的总称。使用符号进行信息传播是人最基本的属性,符号在信息传播中处于核心地位。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出现了很多在网络信息传播中的特殊符号,很多学者把它们称为“网络语言”。目前学术界对这一信息符号及在网络信息交流中的作用进行了许多研究,既有信息传播领域、语言学视角的分析,也有心理学、文化学、社会学等框架中的观照,当然也包括多学科交叉研究。就语言学方面看,研究最主要的集中点是词汇和非语言交际方面,而且研究中渗透了传播学层面的阐释。在此我们就对这些研究成果进行一些梳理和概括,并对今后网络语言研究的发展方向进行一定的探讨。
1 明确概念
在研究中对研究对象概念的界定是非常重要的,综合以往的研究成果,对于网络环境中出现并使用的新的信息符号形式都被限定为“网络语言”。潘美岑在《网络语言之研究初探》(2002)一文中,从语言的定义、特征、功能以及社会文化意涵等方面对网络情景中出现的语言进行了分析,认为其具备被当作语言来研究的合理性。这样从本质上确立了研究网络语言的价值和意义。
而对于网络语言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很多研究者都有具体的阐释。如于根元在《网络语言概说》一书中的定义:“网络语言”本身也是一个网络用语,多指网络的计算机语言,也指网络上使用的有自己特点的自然语言,将网络语言定义为自然语言。之后吕明臣在《网络交际中自然语言的属性》(2004)一文中,分别定义了网络交际手段、网络符号和网络语言,并指出网络语言是在网络中使用的自然语言,用语言学理论对其进行分析。另一些研究则将这些语言现象定义为网络交际语言,并且从言语交际学、人际传播学等方向进行了分析。广义上讲,网络语言泛指在网络传播中所应用或触及到的一切语言,大体上可以分为3类:一是与网络有关的专业术语;二是与网络有关的特别用语;三是网民在聊天室和BBS上的常用词语和符号。狭义的网络语言就指第三类。它是网络语言研究的重点,也是本文综述的基点。从上述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研究角度、理论框架给予网络语言不同的定位,但是概念的内涵还是基本一致的。在这个前提下,很多文章都从词语的分类、特点和语用规律等层面进行了深入而细致的分析和研究。
2 网络语言的分类
分类是研究中的一个重点,只有明确类别才能更好的认识和应用网络语言。现有的研究中虽然对网络语言的分类很细致,但是大体还是对网络交流中出现的新词语进行分类。如邬敏(2001)将网络新词语分为旧词新义类、创新类、缩略语类和符号词语四类。孟伟(2002)则将网络传播中的语言符号运用归纳了7种:谐音、拼音及拼音的简写、使用数字、图形、同音异义字、象声词表示感情和特有的借称。而柳丽慧(2006)中更将网络语言的造字、造词和表达方式分为11类。其实要对网络语言进行分类,一个合理、科学的分类标准是前提。从网络语言使用的符号系统来看,它包含了字母符号、汉字符号、标点符号、数字符号,再加上将几种符号的杂糅混合使用,可以据此分为5类。而从网络语言的构词方法上看,应分为缩略构词、谐音构词、旧词新义、隐喻造词和将缩略、谐音等构词法综合运用的杂糅构词。其中缩略构词包含英文缩略、拼音缩略、汉字缩写。谐音构词也包含英文谐音、汉字谐音、数字谐音。而通常被成为表情符号的网络词语,因为其是用各种键盘符号采用象形的方式构成来表示交流者的面部表情、心理感受等,所以可以概括为象形构词。这样关于网络语言的分类问题可以论述的更清晰和明确。同时,由于网络语言大量是由网民在交流中创造的,只要网络交流继续进行,新的网络用语就会层出不穷,所以我们的分类系统必须是开放的、动态的,以容纳新的类别。
3 网络语言的特点
很多研究者都注意到了网络语言的特殊性。毛力群(2002)指出网络语言具有4大特点:快捷、简略;混编、杂糅;联想丰富,思维跳跃、谐音字大行其道。赵越(2000)则提出网络语言具有个性化、主观化、形象化、符号化、数字化、字母化等特点。网络语言的特点还有很多,如经济性、可视性、粗俗化、随意性、创新性等。要论述网络语言的整体特征,我们认为可以从两个层面来考察:其一,从网络语言本身来看,其具有符号化、象形化和简略化的特点。因为网络交流环境的限制,网络语言的构词符号系统必然具有符号化的特点。而为了追求生动、可视的交流效果,为了弥补非面对面交流中传播暗示的减少,网络语言必然具有极高的象形性。至于简略化是网络语言适应网络交际时效性要求的体现。从而也造成语言符号使用中错字多、多义性的结果。其二,从网络语言的使用来看,其具有快捷化、个性化和游戏性的特点。网络交际是分秒必争的,网络语言自身的简洁性就带来了使用中的快捷性。而网络的开放性、去中心化,给了网络更自由、平等的交流空间,张扬的个性和标新立异的追求就成了网络语言使用中的核心理念。同时随意创新、玩笑戏谑正带来了网络语言的游戏性。
潘美岑(2002)发现网络语言使用者常搭配符号的使用来加强语音效果;用空格或换行来分句;多属口头语体等现象。还有经常用重复的方式来表示强调,用大量的拟声词、象声词来暗示说话者的心情或表情反应,对说话的内容有补充、强调或否定的作用。同时网络语言的使用必须是在网络情景中,这样特定的语言符号和其所指涉的实物之间才有关联,所以语境因素对于网络语言的使用至关重要。
4 网络交际语言的语用研究
从语用学的角度对网络语言进行研究一直备受关注。首先吕明臣(2004)重点分析了网络交际中自然语言的属性,并认为网络语言是一种既非口语也非书面语的特殊存在状态。首先在交际功能分布上,网络语言既能完成口语的交际功能,又可以完成书面语的交际功能。其次,在言语交际行为特征上,网络语言兼有口语和书面语的特征,是一种特殊语体——网络语体。它具有视觉性、即时性和非面对面性等特征。朱萍(2002)分析了网上聊天语境的特殊性,指出在网上聊天的交际过程中,交际参与者具有非语言交际手段失效、身份隐藏,参与者群体以青年学生为主这3点特征;交际双方的平等性和身份的隐蔽性造成了语言行为的随意性和语言信息的不真实性,这是网络交际中语言行为的特征。
同时网络语言交际过程中,交际主体要达到预期状态,也应遵循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等交际原则,所以一些学者从语言交际原则出发去研究网络语言交际的特点。林秋茗(2003)就运用语域理论、哈贝马斯交往理性和格赖斯合作原则以及话轮理论分析了ICQ会话的特点。林文认为网络聊天会话的话语方式是以书面形式使用口语体。而从话语风格来看,网络聊天交际中,人们的社交身份偏向一致性,背离权势,社交态度偏向亲密一端,远离呆板一端。网上聊天的随意性和话题的不专一使其所涉及的话语范围大多属于非技术性的。而礼貌原则,尤其是其中的得体准则受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这一点李蔚然(2004)专门进行了分析论述,认为网络言语交际对合作原则中四条交际准则都有一定程度的偏离和补充。
4·1 关于数量准则,李文提出省约原则作为对其的补充,但省约原则要受到受话人容错能力的限制。而博客cicili-ay136在网文《网上聊天语言交际的语用考察》一文(以下以“网文”一词来代指)中提出,在网上聊天的交际过程中问答式对话经常出现,而且往往以被问一方做出包含信息较少的回答而提问一方继续追问的方式持续多轮,这样的方式是由于网络交际对于信息数量的要求往往比日常交际要低,可以看作是一种网络交际中独特准则——简便准则的作用结果。之外李文还提出网络语言交际中,交际主体有意违反数量准则造成网络话语的羡余,这是对数量准则的偏离。而网络语言交际的零信息现象则是对数量准则的违反。
4·2 关于质量准则,李文认为网络交际中的虚拟身份或虚假话语是对质量准则的违反。其实这里的“虚拟”是指交际双方隐去了现实环境中的各种身份信息,取而代之的是以网名和IP地址组成的网络身份。而“虚假”指网络交际中可能会出现的一些虚假信息,即无法判断网络交际中信息的客观真实度,无法证伪。但是即使这样,网络交际中,双方对信息的真实性验证的必要性要求还是要比现实世界小得多。
4·3 网络语言交际中由“个人现场”的话语带来的话题无关现象是对关系准则的违反。网络聊天中无论是一对一,还是一对多,交流者都可以同时进行“个人现场”的视听活动,所以,发话人可以将“个人现场”的信息内容引入共同的交际话题中,产生与原有话语或交际目的无关的新话语。同时这种话题转换的方式很常见,没有任何语言标志,但是一般交际双方却不会因此中断交流。可见,网络交际中对于关系准则的要求比日常交际要低。
4·4 网文中还提出网络语言交际往往因交际双方都同时可能存在其他网络活动而很难持续下去,所以交际双方一般会表现出比日常交际更大的耐心,并通过“哦”、“嗯”等话语来传达谈话可以继续交流等意义。因此,提出保持原则作为对会话原则的补充。
同时李文还指出在网络交际中礼貌程度较低,一些网络语言中不礼貌的交际辅助手段,将严重污染网络交际环境,亟待解决和规范。
以上两人的文章对网络交际现象的分析深入透彻,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关键词】人肉搜索 沉默的螺旋 网络 传统媒体
“人肉搜索”是一种利用人工参与来对搜索引擎所提供的信息进行甄别、删选、提纯的信息整合方式。由于近年来频频见诸于网络环境,人肉搜索可以说是网络民意一种曲折的反映,纵观网络中历次影响巨大的人肉搜索事件,人们不难看出,网络“人肉搜索”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现象,随着每一个事件背后的主人公被网络强大的“人肉搜索”曝光,人肉搜索对网络下人们的生活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大,这是福是祸?很多人都在思考这个问题,本文从沉默的螺旋这一著名的传播学理论入手,来梳理分析网络“人肉搜索”的利与弊。
网络环境下“沉默的螺旋”理论
沉默的螺旋理论最早是由德国人伊莉莎白?纽曼提出,纽曼认为,大多数人在用自己的态度做出选择时会有一种趋同心态,当个人的意见与其所属群体或周围环境的观念发生背离时,个人会产生孤独和恐惧感。于是,便会放弃自己的看法,逐渐变得沉默,最后转变支持方向,与优势群体、优势意见一致。这种理论也暗合了一种社会心理学的观点:“即一个人的意见在极大程度上依赖于他人的想法,依赖于对他人意见的理解。”最终的结果是形成了一个“一方越来越大声疾呼,而另一方越来越沉默下去的螺旋式过程”。沉默的螺旋理论认为大众传播通过营造“意见环境”来影响和制约舆论。“意见环境”的形成来自:所处的社会环境、大众传媒,而后者的作用更强大。
沉默的螺旋理论提出是在大众传媒也就是电视、纸质媒体如日中天的时代。在如今这个网络铺天盖地的时代,网络传播的特点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对传统媒介结构的冲击,已经对该理论提出了挑战。从立论根本上来说,在“沉默的螺旋”假设中起重要作用的是从众心理,但这也因为网络时代的到来而有所改变。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从众心理的产生主要是由于认知失调和对孤独的惧怕。而在网络时代,人们的交往空间随着网络的延伸而无限拓展,人们可以通过在网络中积极地寻找同盟者来消解孤独感,避免了在有限的生活圈子里一旦在意见上孤立就会在其它方面也陷入孤立的尴尬局面,从而大大降低了从众行为发生的动机。此外,由于互联网的平等性、匿名性和不受地域的限制,所以“群体压力”的主、客体都变得模糊起来,因为“由于网络上发表意见实际上是匿名的,‘自己的意见’和‘公开的意见’矛盾的问题就显得不那么尖锐对立。”
在网络人肉搜索事件中,大众媒体的影响在虚拟环境下也被弱化,网络下千千万万匿名的网友成了决定舆论方向的主力军,全部事件的发起、参与、结束的权力由网络决定,那么,是不是就可以断定“沉默的螺旋”理论在网络环境下完全不适用了呢,答案是否定的。沉默的螺旋在网络环境下依然“给力”,但其表现形式已经发生了改变。
一、行成“气候”的人肉搜索事件,都是社会热点问题,而这些社会热点之所以“热”,则是传统媒体刻意营造的结果
对近几年来网络人肉搜索大事件进行梳理,人们很容易发现:这些事件都与社会热点问题挂钩。网络人肉搜索事件中,数量最多的是反腐问题。“郭美美事件”、“周老虎事件”、“天价烟事件”、“林嘉祥猥亵女童事件”都是因着贴上了 “反腐”的标签而被网民无限扩大化,就连一开始只与婚恋问题相关的“3377事件”也因为一方当事人父母的“官员”身份而更加沸沸扬扬;数量排名第二位的是婚恋问题,婚姻家庭的稳定是直接关系到每一个社会个体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再加之电视、电影、报纸这么多年来在婚恋问题上“大力”渲染,让婚恋问题在网络中也成为焦点,人肉搜索大事件中也有相当比例直接与此相关,“铜须门事件”、“3377事件”、“死亡博客事件”、“原配假死事件”都因为直接触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定这一点,而激发了绝大多数网友尤其是女网友的“热情”,人肉“第三者”成了网络上最火爆的话题,网络下的战火终于燃烧到了实际生活中。
反腐、婚恋这两大社会热点成为当今网络人肉搜索的主要内容,而这些内容,并不是网民决定的,是由媒体决定的,可以说,正是因为媒体平日的渲染,才让个别事件脱颖而出,成为人肉搜索的热点。
二、在网络中,汹涌澎湃的网民优势意见是沉默的螺旋中上升的力量,与此同时,在网络中充当沉默的一群是两拨人:一拨是与主流网络意见背道而驰的弱势力量;另一方则是同样与主流网络意见相悖的公共媒体
以2007年轰轰烈烈的“3377事件”为例,这一事件的起因仅仅是小三(网友称为33)在博客辱骂前妻,在轰轰烈烈的网络吵闹中,因为一方当事人的隐私触及到这根高压线,引爆了网民“反腐”神经。事件最终大爆发,网民开始行动,人肉搜索至此才真正达到“大爆”的程度。
在整个论战过程中,网络主体意见很统一,这种强大的统一挤压了其它不同意见,在“众口一词”的压制下,其他意见都被湮没、孤立,成为“无足轻重”的一群。
如果说个别网民处于弱势,那么有着强大优势的公众媒体在汹涌的网络主流意见面前的弱势表现,更让人们意识到,在网络的世界里,网民优势意见才是“沉默的螺旋中上升的力量”。还以“3377”事件为例,《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都在这次事件中充当了网络优势意见的对立面,中国青年报发表了《中国网民道德声讨第3者遭网民质疑是群氓》,间接批评网友太过火。但在轰轰烈烈的声讨大楼中,这片报道没有激起半点火花,基本“无人问津”。真正当“反面”激起火花的是北京青年报的报道——《网络声讨走入现实》,这篇报道因为与网络优势意见背离得太明显,而被声讨大楼足足讨伐了好几页,写这篇报道的记者也遭到“人肉搜索”,个人隐私受到侵犯。面对网友的咄咄逼人,在“越来越大声疾呼的强势网友”面前,纸质媒体成了弱势,成了沉默的螺旋中“越来越沉默的一群”。
三、网络“意见环境”的形成,社会环境是因,网民优势意见是果。社会环境决定了哪些新闻有可能形成强大的舆论,网民优势意见一旦形成,多数网民为了规避“压力”,对“优势意见”采取趋同行动
关键词:5G环境;舰船载波通信;延时补偿;离散时间模型;时延误差
0引言
5G技术是指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在该技术的支持下,舰船载波通信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在正常的通信过程中,受到外部信号传输环境的影响,通信网络信息会产生一定的传输延时。在硬件驱动过程中,采用控制器调节网络环境中产生的信息传输时延,并在对应算法的支持下,调节通信网络环境中的延时,增强舰船载波通信传输时的信息安全[1]。为此,设计有效的舰船载波通信网络信息传输延时补偿算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有学者将舰船现有的载波通信划分为不同的波束,将网络信息变换为不同的链路,针对不同的链路构建对应的补偿算法[2]。但相同的载波通信间容易产生干扰,从而导致补偿算法补偿的参数数值过小。综合上述分析,在5G环境下,设计一种新的舰船载波通信网络信息传输延时补偿算法。
1算法设计
1.1利用5G技术获取舰船载波信息
在利用5G技术获取舰船载波信息时,控制舰船通信处于正常传输过程,然后模拟载波通信传输过程为一个空间单元,以无限通信传输周期作为统计周期,此时获取的载波信息可表示为:Q=λ(TmTs)t,(1)QTmTst其中,表示载波信息数据集,表示初始获取时间刻度数值,表示统计完毕刻度数值,表示统计载波变化参数。在对应的载波单元中,设定一个采集参数,计算相同载波频率下,对应网络产生的干扰就可表示为:Q′=q(k)qsttk,(2)ttkqsq(k)其中,表示标准载波处理时间参数,产生载波干扰时的处理时间,表示标准处理时间尺度下的载波信息数据集,表示载波信号产生的信息数据集。为了均衡化处理获取舰船载波信息,采用矩算法计算信号载波,计算过程就可表示为:mij=∑x∑yxiyjQ(x,y),(3)Q(x,y)xiyj其中,表示相同载波信息的数据集,和表示载波信息的几何矩参数。在上述处理过程中,不断平衡处理不同频率的载波通信后,判断通信网络信息延时状态。
1.2判定通信网络信息延时状态
使用上述获取得到的相同状态下的载波,在判断通信网络信息的时延状态时,构建一个离散时间模型描述舰船载波通信,可将其表示为:xi(k+1)=AB(xi+u),(4)xiABu其中,表示载波状态,和分别表示载波采样间隔,表示MAS状态参数[3]。描述完毕后,预测通信网络产生的延时,可表示为:u(k)=k∑j=Nljdk,(5)其中,lj表示有向延时函数,dk表示时延边界参数,其余参数含义不变。根据上述数值关系,在不同时间周期下,通信网络产生的时延变化如图1所示。可知,在初始的预测周期内,舰船载波通信网络信息产生了数值较大的时延,在第40s之后,载波在传输时并未产生较大变化的时延。为此,在对应的时间周期范围内,设定一个判断函数,数值关系可表示为:G(s)=s+1s2+ε,(6)其中,s表示载波产生时延的时间,ε表示网络闭合参数。在上述数值关系的控制下,为了判断上述计算公式(6)中判断函数的数值状态,构建一个一致性指标表达式,检验网络时延参数,表达式可表示为:limk+∞xi(k)xy(k)=0,(7)其中,xi(k)和xy(k)表示不同周期下的数值。重复检验处理后,将判断为信息延时状态的网络信息,作为补偿算法构建的对象。1.3完成补偿算法的构建在上述处理过程基础上,采用一阶换算处理方法计算产生时延载波的信号误差,可表示为:X(t)=cos(ωi)cos(ωc)t,(8)ωiωc其中,表示载波信号反馈信号,表示存在误差的载波信号。在多重通信支路中,采用一个VCO输入环节作为载波的控制,数值关系可表示为:U=12sinωcκ1,(9)κ1其中,表示输入环节参数,其余参数含义不变。将上述载波控制的载波作为理想传输,采用锁定算法补偿处理该部分理想传输,可表示为:cosωκ1τ=sinωτ,(10)其中,ω表示理想输入信号的传输速度参数[4],其余参数含义不变。在实现多通道延时补偿时,将上述计算公式(10)进行拆分处理,采用应用差处理拆分为模块化的算法,可表示为:costτ=limt0cos(tωτ)t,(11)对算法展开模块化处理后,将τ作为算法的输入参数,当模拟得到的算法频率特性趋于稳定时,算法完成对网络信息的延时补偿。综合上述处理过程,最终完成对传输延时算法的构建。
2仿真实验
2.1实验准备
在验证上述设计的5G环境下舰船载波通信网络信息传输延时补偿算法的应用性能,准备已知参数的实验仪器,模拟舰船载波通信仪器网络工作过程,使用的实验仪器及参数如表1所示。使用表1所示的实验参数,连接各项硬件后,搭建如图2所示的实验环境。在图2所示的实验环境下,调试实验测试环境后,准备2种传统延时补偿算法与本研究算法进行对比实验,对比3种延时补偿算法的性能。
2.2结果及分析
针对3种算法补偿产生的差值,测量在相同时间周期内,补偿差值对原有网络信息传输时产生的误差,结果如图3所示。可知,控制3种延时补偿算法同时处理相同通信网络信息,在相同的实验周期控制下,传统补偿算法1的差值补偿数值在60dB~100dB,实际延时补偿产生的差值误差最大,传统补偿算法2产生的差值补偿数值在35dB~60dB,实际补偿得到的延时参数较大,算法产生的延时补偿较少,补偿效果较差。而本文算法产生的补偿信号数值在5dB~30dB,与2种传统补偿算法相比,本文算法实际补偿的网络信息与标准的网络信息传输数值相差不大,适合在实际补偿时使用。
针对于远洋的船舶,在船上就需要安装相关的船舶管理信息系统对应的船舶版的一些软件。船舶版的软件很多都是由客户端、服务器两层组成的,把客户端安装在高级船员的办公室内,将其进行联网,船舶的管理信息系统才能够进行使用。这个系统是通过电子邮件和相关的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数据的交换,能够使得船、岸船的船舶数据同步。通过了解,当前,船舶计算机的网络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其安全性以及可用性没有达到船舶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的最基本的要求。船舶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库、邮件的服务器、船员办公室中的计算机、船舶管理信息数据库这几者之间不能够联通。通过上船进行检查后发现,对船舶计算机网络系统影响最大的就是计算机具有的病毒。在船舶上,办公用的计算机通常采用的都是微软操作的系统,由于没有对其打补丁,同时也没有采取一定的防毒措施,就像在计算机上没有安装单机版或者是网络版的相关的防毒软件。有的船舶尽管已经安装了防毒的软件,但是,并没有对其进行及时的升级以及对病毒库进行及时的更新,因此,对新的病毒或者是已经变种的病毒起不到任何的作用,如果要想彻底的解决船舶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性以及可用性,就必须要考虑一些条件的限制:(1)船上计算机网络的构架在最初出厂的时候就已经被固定了,已经处于运营状态的船舶,是不能从新建立一个独立的计算机的局域网。(2)由于资金的问题以及船上进行安装的场所,船上的计算机网络的设备或者是一些设施,在比较短的时期内是不会被增加的。(3)对技术进行管理的方面来讲,目前,在船舶上没有比较专业的网络计算机的管理人员。
2船舶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
2.1对船舶网络系统进行管理时要确定目标。(1)针对管理级具有的安全性,要建立并不断的完善一整套可行的船舶计算机网络系统管理的一些制度,通过实施,并且采取一定的检查考核,使得网络的系统能够完全的运行,同时还能够得到有效的维护。(2)针对处于应用级的安全性,要对船舶计算机网络进行防病毒、防攻击等的管理,对其相关的数据进行备份,对一些数据进行加密、身份也要进行认证等,要使用非常适合的安全软件和硬件,要建立安全防护的体系。(3)针对整个系统级的安全性,要不断的加强对服务器、操作的系统、数据库等的运行进行监测,对系统的补丁要进行加强管理,通过使用两套系统的方式来保证最主要的核心系统进行运行,如果发生了故障,就要及时的使用备用的系统,等待恢复。(4)针对网络级的安全性,要想保证计算机的网络设备、网络的线路能够正常稳定的进行运行,要对核心的设备以及线路提供双路。(5)针对物理级的安全性,物理级的安全性能够使得计算机网络系统数据的安全性得到一定的保障,同时还能够将其系统及时的恢复,对信息以及数据的备份要不断的加强,同时也要对各类软件进行有效的管理。2.2网络系统安全配置的原则。船舶计算机的网络系统是属于移动式的计算机网络的系统,没有比较专业的人员进行相应的管理,目前的管理人员缺乏一定的管理能力;船舶的数量是非常多的,船舶计算机网络的系统规模是非常小的,同时也是非常简洁的,所以,跟企业的不听,必须要考虑经济的方面,制定即经济又实用的计算机网络安全的系统。当前,船舶上要想配备比较专业的计算机的网络系统的管理员是非常不现实的,所采用的安全措施以及相关的系统必须是容易安装、能够简单操作的、易于管理的。在保证系统功能和性能的前提下,才能够发挥其扩展性、适应性、船舶上的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系统是组件化或者是模块化的,这样更有利于进行部署;安全策略需要的配置是要非常灵活的,同时还要具有非常强的适应性,能够适应在船舶上计算机网络系统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安全的管理系统也要具有非常还的扩展性,这样能够有利于安全功能的扩展。进行的标准化、分步进行实施、保护投资的一些原则,这些都是要根据计算机系统安全方面的一些规定或者是行业之间的一些标准,使得相关的安全技术体系的建设都能够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规定,为了能够继续拓展、升级、集中奠定良好的基础。由于计算网络安全理论、技术的发展等原因,同时还因为企业自身的资金问题,针对船舶不同的情况要进行分期、分批的建设整体或者是区域之间的安全系统,配套相应的基础设施。所以,要根据对系统保护的基本原则,对其进行比较合理的规划,建立全新的网络安全的系统、投入比较新的网络安全的设施,另外,还要对目前正在使用的安全系统不断的进行完善、不断的整合,并且将其纳入网络完全相关的技术体系,发挥出相应的效能。2.3对网络安全管理进行演进的过程。建立并且完善船舶计算机网络安全的管理制度,首先,要建立一个非常合理的管理结构,要从整体以及全局的角度出发,要从信息管理的角度进行网络安全的建设,同时必须要从信息自身的出发,要对船上的信息的资产进行深入的分析、对风险进行评估、对网络的安全需求进行深入的分析、制定安全的策略、对安全的体系进行设计、要对其进行标准规范的制定、要选择比较安全的控制措施等,从整个计算机网络安全的管理上来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3建立并且完善船舶计算机网络管理的制度
对于船舶计算机网络管理的安全问题,必须要制定具有针对定的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的情况以及技术的手段来保证计算机网络的安全问题。制度和相关的流程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1)制定针对对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的总体方针政策以及安全策略等等,主要的内容包括总体的目标、范围、原则以及应该承担的责任等。(2)针对管理活动中的各类相关的管理内容要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的措施,以此对安全管理进行规范,起到约束相关人员的作用。(3)严格的要求管理的人员或者是操作人员日常的管理,对其操作的规程进行规范,避免在操作过程中造成的失误。(4)建立主要由安全的政策、安全的策略、管理的制度等组成的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体系。
4总结
(1)针对于正在建造的船舶或者是准备进行修理的船舶,要依据高较高级别计算机网络安全措施进行实施;(2)针对于正在运营或者是比较闲的船舶,要依据中等级别的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措施进行实施;(3)针对于没有计算机局域网的比较老的船舶,可以采取进一步简化安全问题来解决,主要是针对管理系统的病毒问题。
作者:田池 唐吉 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鹏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鹏力科技集团
参考文献
[1]戴宗坤,唐三.VPN与网络安全[J].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