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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公允价值

时间:2023-06-21 09: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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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公允价值

第1篇

关键词:公允价值;财务报告;资产评估

一、公允价值的含义

无论是FASB准则体系,还是国际会计准则体系,以及中国的会计准体体系,公允价值只是诸多会计计量属性中的一种。而关于公允价值定义,目前亦无统一认识。但各国机构对公允价值含义的表述都强调以下几点:(1)公允价值是在公平的交易中形成的,交易双方是自愿的,彼此熟悉情况,交易金额公平,是双方一致同意的;(2)公允价值计量的对象是全面的,即公允价值是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3)形成公允价值的市场是普遍存在的,只要在该市场环境下存在公平交易,那么不管是在活跃的市场中还是在不活跃的市场中都可以形成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概念主要倡导的是会计计量要使交易的双方做到公平与公正,强调真实性和公允性。公允价值并非特指某一种计量属性,而是几种计量属性的一种组合的概念,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都是公允价值的表现形式。

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与公允价值会计的关系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是基于企业会计准则或相关会计核算、披露要求而产生的一项新的资产评估业务。会计准则体系中公允价值计量的广泛运用催生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基于企业会计准则或相关会计核算、披露要求,运用评估技术,对财务报告中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或特定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由此可知,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是为会计的计量、核算及披露提供专业意见。财务报告以公允价值计量是会计目的的客观要求,因为历史成本比较可靠和客观,同时体现了会计信息的有用性,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国际会计准则在世界范围的实质性运用,使得更多的企业有了选择公允价值模式的机会。国际会计准则中规定,如果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可能会涉及到对资产的评估和重估,有的具体会计准则甚至直接要求由专业评估师进行评估,如IAS16。应当说,只有当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价以后,才产生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而在严格的历史成本模式下,没有必要进行以会计为目的的评估。资产评估由于其专业性和独立性,在公允价值的确定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当前,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采用为资产评估带来了空前需求。以我国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为例,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要求更多地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并且规定了公允价值可靠计量的三个标准:(1)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市场中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2)资产本身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3)对于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的资产,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资产评估作为以公允价值为主要基础的计量模式,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资本保全状态,能够从计量单位与计量属性两方面完善会计的配比原则,真实反映企业的收益,合理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有效地提供会计信息,因而能够满足新会计准则公允价值计量提出的基本要求。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采用为资产评估带来了空前需求。

与此同时,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采用促进了资产评估服务领域的拓展。在我国市场化程度尚不高的情况下,会计职业判断大量运用,财务报告中的公允价值计量更需要资产评估机构的协助,财务报告的真实性更需要社会中介机构的鉴定。而社会中介机构对财务报告的鉴定,相当程度上依赖资产评估结论。这在国际资产评估准则中也得到了印证。在《国际资产评估标准》(IVS)中,标准3《以财务报告及会计事项为目的的资产评估》说明了资产评估本身也可以为会计提供技术服务和专业支持。因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财务报告中的运用为资产评估扩展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提供了契机。

三、公允价值下财务报告目的的资产评估发展对策

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开展财务报告目的的资产评估工作,必须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加强资产评估业与会计业的合作。资产评估业加强同会计界的合作与协调,可以获取会计界的支持,创造和谐的准则实施环境,共同推进评估立法中遇到的、涉及到为会计准则服务的评估技术衔接问题,从而逐步改善评估标准立法层次不高、权威性不足的现状,积极引导企业价值评估实务更好地服务于会计报告事务。

而在合作的过程中,应该大力推广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公允价值的推广应用是资产评估业与会计业合作的最大推动力。随着评估行业在经济中作用的发挥,以及会计行业对评估结论依赖程度的加大,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正快速增长,对相应准则的需要日趋迫切。根据计划,国际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IVSC)将对国际评估准则进行全面复核,目的之一是审查国际评估准则是否满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对相关资产评估的要求。

二是要明确评估师与会计人员的分工。从世界各国公允价值计量的实践看,根据市场的活跃程度及资产公允价值确定的复杂程度,区分两种不同的情况分别采用不同的计量主体模式,确定被计量资产的公允价值。一是:并非所有的公允价值确定都由外部评估师去承担。二是:被计量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比较复杂性,或不存在活跃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多由专业评估师和评估人员介入以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所以,在公允价值确定方面,企业会计人员和外部评估师需要有合理的分工,这是公允价值计量会计改革本身的一种内在要求。

三是要加强评估队伍建设,提高评估队伍的专业水准和公信力。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评估行业是通过政府的推动而迅速发展起来的,因而我国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往往习惯于政府强制性地规定某种情形下必须评估的做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强制规定的服务范围已更多地让位于市场,资产评估行业要在市场经济中获得长足发展,最根本的是要提高专业水准和公信力。要让市场认可,就必须给市场以优质服务。

四是要搭建公允价值信息平台,促进财务报告目的的资产评估工作的开展。公允价值的确定不易得到市场的验证。当无法从活跃市场中获取公允价值时,公允价值的计量需要依赖一些技术手段和市场参数。这些技术手段所得出的结果必须足够可靠,支持这些技术手段的市场参数也必须较丰富和完备,否则公允价值就难以可靠地计量,甚至可能导致对会计利润和资产价值的人为操纵。为此,除了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及各家评估公司自身的积累以外,评估行业协会应该搭建一个信息平台,拓展信息渠道,逐步建立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相适应的全国市场价格信息数据网络,大力推进信息资源公开化,形成良好的市场价格信息体系。

参考文献:

[1]李琴琴,蒙小兰.公允价值下财务报告目的资产评估研究[J]. 东方企业文化,2010,18.

[2]高志英,王淑珍.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探讨[J]. 财会通讯.2010,29.

第2篇

【关键词】 新会计准则; 资产评估业务; 资产认定; 公允价值; 评估技术

在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当代,资产评估作为估算资产价值的专业工具,其重要性越来越明显。当前,资产评估业务逐步转变为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这已成为主要评估类型,体现了资产评估与《企业会计准则》之间的密切联系。财政部于2006年2月新会计准则的举措,对资产评估业务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资产评估业务现状

我国资产评估业务是从1989年大连炼铁厂中外合资项目开始的,主要为国有经济服务,目的在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企业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转让、兼并、合资等经济活动日趋多样化,各领域对资产评估的需求不断增加,资产评估的管理、规范也逐步完善。2007年11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其中新的准则包括《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资产评估作为专业工具,一项主要职能是为会计业务服务,二者的联系随经济体制的深入而逐渐密切。尤其是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在17项具体会计准则中大量运用,进一步加强了资产评估与会计业务的合作。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成为主要评估业务类型。2007年11月9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中评协[2007]169号),规定了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评估方法及披露要求,规范了资产评估的主要业务类型,已于2007年12月31日起施行。

二、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新会计准则提出了一些新概念,对许多会计要素重新定义,在资产、负债的计量属性中大量使用“公允价值”,部分会计处理方法产生了较大变化,对财务信息披露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准则对公允价值限定使用条件,规定固定资产等一些长期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能在以后期间转回,能有效地避免人为调节会计利润,有助于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符合股东利益,有利于企业保持持续盈利能力,获得长远价值。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增加了企业会计业务对资产评估的专业支持需求,在合作过程中,对资产评估业务也将产生巨大作用。本文从资产认定、价值类型、评估技术等几个方面,在分析新会计准则变化的基础上,论述这些变化对资产评估业务带来的影响。

三、新会计准则对资产评估的影响

在财政部的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图中,可以清晰地看到资产评估准则的完善方向。体系中的规划中准则以及已为指导意见、待上升为具体准则的准则,勾勒出了资产评估准则体系逐步健全的主线。包括资产减值、企业合并、投资性房地产等准则,与新会计准则的变化在内容和实质上是一致的。新会计准则包括了一些特殊行业的会计准则,在新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中,也针对特殊资产评估,规划了森林资产、金融工具等评估准则,反映了新会计准则对资产评估的新要求,也体现了会计准则和资产评估的相辅相成。可以看出,在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时,我国的资产评估准则也在逐步与国际资产评估准则接轨。

(一)新会计准则对资产评估、资产认定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对一些会计要素重新定义,也提出了新的资产概念。《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准则将旧准则按长、短期划分的股权投资、债券投资重新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生物资产》准则将生物资产定义为与农业生产相关的有生命的(即活的)动物和植物,按会计核算的不同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公益性生物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要求将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长期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企业拥有并已出租的建筑物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新准则还提出资产组及资产组组合的概念,规定资产组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是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资产组组合。

新会计准则对资产的新界定,一方面扩大了资产评估的业务范围,要求对一些原来不需要评估的资产进行评估,如原来未纳入核算范围的生物资产;另一方面,对于评估客体的界定给出了相应的规范,要求评估工作的第一步就是在熟悉新会计准则中资产定义的前提下,根据资产特征明确评估对象。原来可能分别评估不能产生独立现金流的三个相关资产,而三个资产组成的资产组能产生独立于其他资产的现金流,现在应以三个资产所组成的资产组为评估对象,确定相应的评估方法。

(二)新会计准则对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及公允价值等五种计量属性,为会计业务提供了更为灵活的处理方法。同时,《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资产评估业务价值类型的选择,规范了资产评估中的价值类型与会计准则中价值类型的关系,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应当根据会计准则等相关规范关于会计计量的基本概念和要求,恰当选择市场价值或者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作为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

公允价值是新会计准则的核心问题,也是资产评估的核心价值类型。2003年12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提出了公允价值的运用原则。随着财务报告准则越来越多地要求从公允价值计量,2004年10月,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IVSC)将公允价值引入了资产评估,有力地发展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业务,加强了资产评估与会计的密切联系。

1.公允价值确定的专业性分析

公允价值在具体准则中大量运用,其价值确定成为一个重要问题。企业使用的公允价值常由会计人员确定,由于其自身的专业水平、数据来源等方面的局限,以及使用有利于企业效益的公允价值的利益驱使,使得企业确定的公允价值往往存在偏颇。

资产评估机构作为专业服务机构,具有独立、专业的特点,公允价值通过评估中介界定,能有效避免企业通过使用不恰当的公允价值操纵企业利润,保证公允价值的合理性。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如果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会涉及到对资产的评估和重估,有的具体会计准则甚至直接要求由专业评估师进行评估,如IAS16。

公允价值的使用加大了对资产评估服务的需求,进一步突出了评估师专业水平的重要性。资产评估师得出的公允价值不仅影响到被评估资产,也为相关行业的同类或类似资产提供了一个资产价值标准。使用的价值是否公允,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如何得出合理的公允价值,都是关乎评估质量的核心问题。

2.公允价值确定的操作性分析

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对资产评估专业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评估人员首先必须熟悉公允价值的实质含义及其可靠计量标准:在市场活跃时,公允价值等于市场价;当市场不够活跃时,公允价值应当以类似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对于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可比交易时,公允价值则需要通过其它估值方法得出。

在各个具体会计准则中,针对不同资产的特性,公允价值的使用方法不同,确定方法也不同。对于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等存在较为活跃市场的资产,其公允价值的获取主要依靠市场信息;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则可能由于自身市场信息的局限,需要参考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在确定无形资产或一些其他资产的公允价值时,很可能无法获取市场或类似资产市场的相关价格信息,而需要使用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或采用其他估值技术得出。

3. 公允价值带来资产评估业务量的增加

许多原来以历史成本计量的资产,在新会计准则中要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如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将带来资产的价值重估。企业交易活动中也大量引入公允价值,这意味着对资产评估业务需求量将大大增加。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当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债务重组》准则中,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与该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

(三)新会计准则对评估技术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的许多具体规定改变了资产价值的含义,并调整了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这些变化对原有资产评估过程中的具体评估技术也产生了相应的影响。

1.新准则资产项目对评估技术的影响

新准则对部分资产价值含义的规定有所变化。《固定资产》准则规定,企业外购的固定资产付款期限若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固定资产的价值等于购买价款的现值,而非各期付款总额;对于一些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应考虑弃置费用,其现值应计入固定资产初始成本。这些规定要求评估师在进行固定资产评估时,应明确固定资产的付款期限是否超出正常信用条件;如果存在融资性质,固定资产的价值是否应全部归属企业。同时,还需考虑固定资产是否属于需要考虑弃置费用的特定资产,若属于特殊资产,弃置费用及折现率又如何确定,这些都是新会计准则对资产评估的新要求,在评估中必须全面做出专业判断,从而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无形资产》准则明确规定,内部研发的无形资产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应费用化,符合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才能资本化。同时,开发支出作为资产项目在新资产负债表中单列出来。该类无形资产往往不存在同类资产市场,需要采用其他估值技术。评估人员应首先明确被评估资产是否达到预定用途,即能否划为无形资产。对于企业自行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其未来产生的现金流量常常难以合理估计,则需要采用重置成本法,分析构成该无形资产成本的支出是否符合开发支出的条件;对开发支出价值的大小进行评估,则是一个新增的资产评估业务。此外,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不仅可以采用直线法摊销,还可采用生产总量法等方法,这要求评估人员应注意判断无形资产的摊销是否合理,从而正确确定其损耗。

《资产减值》准则规定,企业的一些长期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减值一经确认,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从而有效避免企业通过计提、转回资产减值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因此,企业在计提减值准备的时候,为达到效益最大化,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兼具长、短期利益,很多工作需要借助资产评估的专业服务。《资产减值》评估准则也已作为规划中准则列入资产评估准则体系。

2.价值确定方法对评估技术的影响

收益法是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它涉及三个基本要素: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折现率和被评估资产取得预期收益的持续期间。要素的确定与资产特征、所处行业密切相关,在评估实务中有许多相应的技术方法。新会计准则规范了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原则,《资产减值》准则中明确了资产未来现金流量预计的内容、基础、考虑因素和方法以及折现率的预计方法。要求在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时,要考虑是否存在改良、重组等事项,不应包括筹资活动和所得税收付产生的现金流量,内部转移价格应当调整。对通货膨胀因素的考虑应与折现率一致,折现率应为税前的折现率,从而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基础一致。因此,当评估人员使用收益法对资产进行评估时,应遵循会计准则中相关参数确定的基本原则,使评估结果更符合企业及市场的实际情况。

四、结论

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对资产评估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资产评估业务开辟了新的领域,促进了会计业务与资产评估业务合作的进一步加强,有利于资产评估更好地为会计服务。新会计准则带来的契机,必将推动资产评估业务加速成熟。本文仅对新会计准则对资产评估业务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初步探讨,相应资产评估的具体程序及方法,还有待于在将来的理论和实务中不断完善。

【主要参考文献】

[1] 王珏.资产评估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北方经济,2006,(6):36~37.

[2]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准则2007[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

[3] 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讲解[M].人民出版社,2007.

第3篇

我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在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各国机构对公允价值含义的表述都强调以下几点。(1)公允价值是在公平的交易中形成的,交易双方是自愿的,彼此熟悉情况,交易金额公平,是双方一致同意的;(2)公允价值计量的对象是全面的,即公允价值是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3)形成公允价值的市场是普遍存在的,只要在该市场环境下存在公平交易,那么不管是在活跃的市场中还是在不活跃的市场中都可以形成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概念主要倡导的是会计计量要使交易的双方做到公平与公正,强调真实性和公允性。公允价值并非特指某一种计量属性,而是几种计量属性的一种组合的概念,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都是公允价值的表现形式。

二、公允价值计量运用存在的问题

1 存在活跃市场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的取得不具有及时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商品都能在一个开放的市场中找到其相应的价格,根据供需理论,活跃市场中的非货币性资产的现时价格应当合理反映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在最新颁布的SFASl57中,将活跃市场中的公允价值列为第一等级,充分肯定了活跃市场中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和相关性,但是这种相关性应该具有一个潜在的前提条件,即公允价值的及时性。目前,企业主要是通过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活跃市场中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使得这些部门所的公允价值信息严重滞后于市场信息。一个不具有及时性的公允价值,很难具有相关性,这为公允价值的应用带来了一定障碍。

2 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中各种估计参数的取得具有一定弹性

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思路简单、容易理解,但是在实际运用中,由于各种变量的确定方法都有很大的弹性,如果变量的选择不合理,将导致计算结果不具有公允性和可比性,会对投资者造成误导。一般情况下,能够反映不同类型的未来现金流差异的要素有五个方面:

(1)对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或者在更复杂的情况下,对一系列发生在不同时点的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

(2)对这些现金流量的金额和实践的各种可能变动的预期;

(3)用无风险利率表示的货币时间价值;

(4)内含于资产或负债价格中的不确定性;

(5)其他难以识别的因素,如资产变现的困难与市场的不完善。而以上每一个方面都需要财务人员的职业判断和估计,不同的参数将直接导致公允价值的重大差异。

3 资产评估的流程尚不规范,资产评估队伍的建设有待加强

如果既不能在活跃市场上,也不能运用模型法确定公允价值,那么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将成为企业公允价值取得资产或者负债公允价值的又一重要选择。但目前很多专业的评估机构不按业务操作规程执业,影响了评估机构的执业质量,难以取得客观、公正的公允价值。另一方面,评估师执业时的自我意识和专业水平的高低也是影响公允价值的一个原因。公允价值是评估人员根据被评估资产自身的条件及其所面临的市场条件,对被评估资产客观交换价值的合理估计值。也就是说,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评估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公允价值的公允性。

4 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操纵盈余留下了隐患

新准则使企业盈余管理的弹性增强。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准则规定在满足公允价值计量条件下,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损益。债务重组准则规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人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由于公允价值的计量具有弹性大、不确定性的特点,管理当局很可能根据需要通过非货币易或债务重组操纵盈余。因此如何确保公允价值计量的可靠性,防止管理当局利用公允价值操纵盈余,成为实施新会计准则面临的一项现实而严峻的问题。

三、公允价值计量运用的建议

1 完善公允价值应用的市场条件

虽然公允价值并不等于市场价格但是市场价格毕竟是最为客观、可靠程度最高、最简便的公允价值的来源。所以当前应该努力培育各级市场,特别是生产资料市场和二手交易市场,从而使公允价值的取得更为客观、直接,最大程度地保证公允价值的可靠性。为促进生产资料市场持续、稳定地发展,在市场运行过程中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生产资料市场监测与调控工作,不断提高监测、调控水平,适时市场监测信息,保证公允价值获取途径的通畅;二是积极培育农村生产资料市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是大力创新流通业,推动生产资料市场增长方式的转变;四是加快批发市场的改造和提升。对于二手交易市场,应引导品牌企业进入,建立适当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把资质审查关。在发展二手市场的基础上,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中介服务机构,从而使交易双方能够获得相对公允的市价信息。

2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素质

交易是人的活动,公允价值是人们计量经济业务的手段,没有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公允价值不可能得到合理地估计和运用。公允价值应用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职业判断,在新旧准则交替之际,加大教育投入,转变会计人员的计量观念,培养具有公允价值观念、懂得理论与实务的会计人员,是公允价值得以全面使用的必备条件,也是降低公允价值计量成本,应用公允价值的需饔。另一方面,公允价值应用中大量不确定因素的使用,为企业利润操纵提供了便利,这就要求加强会计人员的守法意识和道德教育,从主观上消除利润操纵的动机。

3 规范资产评估流程,加强资产评估队伍的建设

公允价值的完善离不开资产评估的发展。

(1)强化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管。一方面应当提高检查监管部门的监管水平,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从技术上防范资产评估机构违规操作,并提高对资产评估机构违规操作的识别能力。另一方而应当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积极提倡、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此外,成立专门负责对注册资产评估师监督和处罚的机构,财政上要保证其资金的充足到位,不能因为对资产评估部门实施监管的成本过高而放弃对其监管,要确保资金的充分合理利用。

(2)加强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素质。加快建立资产评估继续教育相关规范,在法规方面保证资产评估师的继续教育质量,加强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从思想上保证资产评估的公允性。

(3)减少守信成本,增大失信损失,改善评估执业环境。充分发挥资产评估协会的作用,促使政府完善立法,改革评估执业环境,使得失信者遭受的损失大于守信的成本,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执业环境,将诚信建设在评估行业持续地开展下去。

4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公允价值可靠性的外部环境

监管部门制定严格的法律,对通过操纵公允价值操纵盈余的行为,实施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市场准入等处罚手段,从外部环境上保障公允价值的可靠性。

当管理当局在权衡处罚成本与操作公允价值获得利益的高低时,更严厉的处罚能够震慑管理当局,从而在外部监管方面对公允价值的可靠性起到保障作用。

第4篇

上个世纪八九十年生在美国的储贷危机被认为是储贷机构使用历史成本计量法的财务报告掩盖了问题贷款,没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影响了投资者对经营风险的判断,从而导致了多家金融机构破产。2006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57号公告:公允价值计量》(SFAS No.157[1]),公允价值概念开始在会计准则中大规模地应用和推广。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了我国修订后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2006年10月30日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新的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趋同,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等方面都引入了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引入是新会计准则的重大突破,它对于提高会计报表的相关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应用

新准则中有17个准则涉及公允价值计量,包括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资产减值、非货币易、租赁和套期保值等(见下表)。

公允价值的变动及计量的可靠性对企业损益具有较大影响,根据财政部对我国2129家上市公司2010年财务报告中公允价值使用情况的统计:(1)在2129家上市公司中,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有397家,占比为18.65%,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合计为54.27亿元。因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有29家,其中,中国银行(601988)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最大,损失额高达10.02亿元。(2)存在投资性房地产的上市公司数量833家,采用成本法计量的806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27家,投资性房地产公 允价值计量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为36.24亿元。(3)2010年完成债务重组的252家上市公司多数都披露了债务重组对营业外收支的影响金额,只有少数上市公司披露了债务重组过程中所采用的公允价值确定方式,26家上市公司的债务重组损益在净利润中所占比重超过了100%。(4)2117家上市公司2010年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355.26亿元,占到上市公司整体利润总额的10.57%,较2009年增加372.68亿元,增幅为18.80%。从资产减值损失的构成来看,金融类上市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集中在商业银行类上市公司的贷款减值损失,非金融类上市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中存货跌价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和坏账损失。在发生资产减值的2117家上市公司中,仅有6家上市公司明确披露了非流动资产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三、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与传统资产评估的区别

我国财政部关于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公允价值是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美国第157号准则《公允价值计量》中,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的有序交易中,假设将一项资产出售可收到或将一项负债转让应支付的价格”。《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对于市场价值的定义是:“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从定义上看,资产评估中市场价值和会计中的公允价值差异不大,都是以公平市场作为判断公允的标准。

但是从操作层面来看,会计中的公允价值在评估对象、价值内涵、具体的价值定义、评估假设等方面都有很大区别。以资产减值为例,会计准则中规定,当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低于资产可收回价值(recoverable amount),企业应该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对可能存在减值的资产确定其可收回价值并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确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会计师在判断资产的可回收价值时,通常会借助评估师提供的专业意见。

(一)价值概念

1.可收回价值: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其使用价值二者之中的较高者。

收回或支付的现金净流量的估计数,应等于预期处

2.使用价值(value in use):指资产在未来持续使用过程和使用期限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现金流量现值。

3.销售净价: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扣除处置费用后的金额。处置费用指可直接归属于资产处置的增量费用,不包括融资费用和所得税费用。

(二)评估对象

与通常的资产评估不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对象是以最基本的现金流产出单位为主体。现金产出单位(cash generating),指从持续使用中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的可辨认资产组合,而该资产组合的持续使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

(三)对评估操作的具体要求

在操作层面,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计量与传统的资产评估相比,其规定更为具体。

1.预测的基础

(1)评估师对未来现金流量预测是建立在合理、有根据的假设基础上,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该假设代表管理部门对资产剩余使用期限内整个经济状况的最好估计;

(2)现金流量预计应以管理部门通过的最近财务预算或预测为基础;

(3)现金流的预计以资产的当前状况为基础进行估计,未来现金流量估计数不包括预期从下述事项中产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入或流出:1)企业尚未承诺的未来重组;2)改良性资本支出(超过资产的原有能力或水平)。如果企业已经承诺重组,则未来现金流量预测应基于重组假设。

2.预测周期及预测要求

(1)最多应涵盖五年,除非有理由证明更长的预测期是合理的;

(2)对预测期以后的现金流量应使用稳定或递减的增长率,除非有理由证明递增的增长率是合理的。并且增长率不应超过企业、行业或国家的长期平均增长率,除非更高的增长率有理由证明是合理的。

3.未来现金流量的构成要素

(1)未来现金流预测不包括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或流出;

(2)未来现金流预测不包括所得税收入或支出;

(3)在资产的使用期限结束时,通过处置资产而 置资产公平市场价值扣除资产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4.折现率

折现率应是反映货币时间价值的当前市场评价以及资产特有风险的税前折现率。如果评估师获得的计算折现率基础数据是税后的,应对其加以调整以反映税前利率。折现率不应反映据以调整了未来现金流量估计数的风险。

5.销售净价评估

(1)资产销售净价的最好证据是正常交易中确定销售协议中规定的价格;

(2)如果没有确定销售协议(binding sale agreement),应以资产的市场价格扣除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

(3)如果没有确定销售协议或活跃市场,则销售净价应以企业在公平市场交易中,处置资产能够获取的、扣除资产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

(4)除非被迫立即销售资产,否则销售净价不反映强制销售价格。

四、公允价值计量需要借助更多的估值技术

公允价值弥补了历史成本在“相关性”方面的不足,但是目前国内公允价值的推广使用情况并不理想,主要原因是我国会计界很多人士对公允价值的使用持谨慎态度。其关键问题是对会计师而言,一些公允价值计量方面的技术问题缺乏解决办法,在实务操作上,对一些复杂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采取回避措施,因此导致了大家对会计报表的合理性产生质疑。

在我国,大部分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均简单地将购并日被收购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做为商誉处理,而对企业属于可辨认无形资产,均以技术上无法确认其公允价值为理由作为商誉处理。按照我国的会计准则,商誉不需要摊销,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而可辨识的无形资产则按其使用寿命进行摊销。不同的合并对价分摊对合并企业的损益将产生不同的影响,特别是对一些无形资产未在账面完整反映的高技术企业影响很大。

简单资产的计价可以直接使用市场价值,对于复杂资产,如无形资产、金融衍生品等无法找到相同或相似的市场参照物,必须依赖估值技术。例如对银行信贷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违约率(PD)、违约损失率(LGD)的估计必须借助复杂的估值模型。

会计界的另外一个担心是估值技术所确定的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实际上,使用估值技术、估值模型并不一定代表可靠性的降低,同样,对于交易不活跃的市场、可比性差的市场、价格变动剧烈的市场,即使找到相同或相似的参照物,其价值也未必公允。

估值模型的建模数据也是来源于市场,估值模型对于复杂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更为科学、更为精确,同时也减少了专业判断的使用,使得估值结果更为客观。对于大家担心的可靠性问题,好的估值模型一般都会给出估值结果的置信区间,其评估结论也是经得起市场检验的。公允价值计量离不开估值技术和估值模型,模型估值可能会在整个公允价值计量中占相当大的比例。

企业合并中的购买价格分配(PPA),特别是如何确定可辨识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如何确定商誉的公允价值是困扰会计行业的一大问题。由会计师来计量可辨识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已经超出了他们的专业范畴,对于合并对价分摊、无形资产计量、投资性房地产、金融衍生工具等复杂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师应该更多地利用评估师的专业服务。

在美国,会计界、评估界和审计界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已经进行长期、广泛的合作。2007年,FASB成立了专门研究评估问题的机构,以便更好地借助评估技术解决会计准则中的公允价值计量问题。2010年,他们重点讨论了企业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无形资产评估以及公允价值计量的溢价、折价等问题。有关合并对价分摊(PPA)、商誉计量等问题的讨论,推动了服务于会计和财务报告目的的评估业务发展。美国公共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提出的认可评估师为审计活动中专家的规则提案(proposed rule)中针对第三号审计准则,指出:“委员会相信依赖专家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专家在审计业务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例如评估师(appraiser)、精算师(actuaries)和环保咨询师(environment consultants) 在资产价值、计算假设、环境损失准备等方面提供十分有价值的数据。”

20世纪90年代后期,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包括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就如何利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了大量的沟通与协调,从2005年起先后颁布了国际评估应用指南1(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评估指南8(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中的成本法)以及《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无形资产评估指南》等技术文件。

近年来,在财政部有关司局的支持下,资产评估行业与会计行业在评估服务于会计方面进行了有效沟通,达成了许多共识。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7年组织制订并颁布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该指南针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服务的特点,重点在评估对象的确定、评估价值类型与会计计量属性的衔接、评估方法的应用等方面作出了创新性的规定。2010年又颁布了《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对投资性房地产评估的概念、评估对象、评估基本要求、适用的评估方法、信息披露等各个方面进行了较为详尽的指导和说明,同时对评估方法中涉及到的各类参数取值都做了基本要求,是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的补充和细化。指南和指导意见的,对于规范和提高资产评估师服务于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业务的执业水平将起到关键的作用。

第5篇

[关键词]公允价值;会计计量;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14-0070-03

1 公允价值计量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1 缺乏完整成熟有效的市场环境

公允价值是在公平交易中,双方自愿进行的资产交换或者账务清偿的金额。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市场的计量,充分活跃的市场,信息畅通,才可能保证公允价值中所谓的“公平交易”。公允价值的获取应该在一个活跃的、完全竞争的市场下进行的。

首先,虽然我国的市场经济体系基本确立,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有较大的发展,但活跃市场远未形成,市场不活跃,信息获取不对称,很多小企业在获取信息方面远比不过大机构,因此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公平交易”前提自然无法满足,公允价值自然无法体现。其次,我国的市场经济的转型并没有完成,非市场化的因素依然存在,企业之间的非货币交易不规范,证券交易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等都不成熟,价格难以真正反映价值,绝大多数资产的公允价值难以获得。因此,造成公允价值计量方式在实践中运用比较困难。

1.2 缺乏完善的公允价值体系

第一,没有单独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新会计准则中虽然大量运用了公允价值,但没有一个单独的关于公允价值方面的主体准则。从我国目前会计准则中关于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新会计准则对于哪些经济事项适用于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已经作了明确规定,它们分散在各个准则中,但对于其他公允价值却没有给予充分说明。第二,公允价值的披露方法不完善。虽然在新的会计具体准测38项中,涉及公允价值计量的准则有17项,但对公允价值计量如何披露的规定只在金融工具列报标准中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其他涉及披露的条款很少。第三,公允价值计量的理论基础还没有定论,计算方法还不规范,对公允价值计量的运用都是体现在别的准则中,使公允价值计量缺乏相应而有效的解释与指引,这不利于公允价值计量的推广和应用。

1.3 税收影响更具不确定性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带来了税收上如何衔接的问题。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会大大增加纳税调整的工作量,收益的税收问题又是公允价值在会计中一个很实际而且很重要的问题,这些都会影响到企业的现金流。如企业在首次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后,调增的留存收益在税法上是否需要征税以及未实现收益是否征税等,如果要为尚未实现的收益付税,企业可能面临不得不出售某些资产来缴税的问题。另外,现行准则在资产和负债的计价基础方面大量引入公允价值,导致财务会计与纳税申报的“游戏规则”渐行渐远。例如,现行准则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将这些资产和负债出售或结算之前,这类损益实质上属于未实现损益。这种性质的未实现损益是否缴纳所得税仍然悬而未决。会计改革的超前与税收规定的滞后,导致企业活动的税收影响更具不确定性,纳税筹划将变得更加重要。

1.4 经营业绩的波动性明显加剧

对汇率、利率和交易价格变动比较敏感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由于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将导致拥有大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在不同会计期间的经营业绩出现大幅度波动。此外,发生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换的企业,如果所涉及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较大,将不得不在特定会计期间确认巨额的损益。从财务角度看,企业经营业绩的波动越大,通常也意味着企业风险加大。因此,如何通过风险管理减少经营业绩的大起大落,将成为拥有大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企业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1.5 会计从业人员素质偏低

会计人员素质高低是影响公允价值确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国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和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整体水平偏低,部分会计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首先,缺乏高素质、高技能的会计人才。由于公允价值获取上的难度和获取方法的难量化性,对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判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允价值的实际操作中,会计人员虽然知道哪些具体业务需要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但如何计量,从哪里找到参照物,却显得无所适从,力不从心。结果会计人员更多的是运用主观随意性有关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由此得到的财务数据既不相关也不公允,更不可靠,极大的影响了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会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综合会计能力较差,便成为合理应用公允价值的又一难题。其次,面临企业高管人员和会计人员道德风险的挑战。公允价值本质是个估值的金额,需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既然有主观判断,也就不同程度的受到企业管理当局和会计人员主观意志的影响。而目前我国公司治理结构还存在许多缺陷,一些高管人员和会计人员由于道德观和诚信意识的缺失,容易出现利用公允价值操控利润、粉饰财务报表的现象。在目前这样一个道德缺失的背景下推行公允价值,我们必然面临企业高管人员和会计人员道德风险的挑战。

2 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会计运用中的建议

尽管我国在公允价值的应用过程中,面临着很多困难,但是本文认为,只要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就能够提高公允价值的可靠性,促进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完善与发展。

2.1 完善公允价值应用的市场条件

虽然,公允价值并不就等于市场价格,但是市场价格毕竟是最为客观的、可靠程度最高,也是最简便的公允价值的来源。所以当前应该努力培育各级市场,特别是生产资料市场和二手交易市场,从而使公允价值的取得更为客观、直接,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允价值的可靠性。为促进生产资料市场持续、稳定地发展,在市场运行过程中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生产资料市场监测与调控工作,不断提高监测、调控水平,适时市场监测信息,保证公允价值获取途径的通畅;二是积极培育农村生产资料市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是大力创新流通业,推动生产资料市场增长方式的转变;四是加快批发市场的改造和提升。与此同时,对于二手交易市场,引导品牌企业进入,建立适当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把资质审查关,将有助于我国二手市场的完善与发展。在发展二手市场的基础上,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中介服务机构,从而使交易双方能够获得相对公允的市价信息。

2.2 加强公允价值理论研究,建立公允价值计量准则

加强公允价值的理论研究,建立公允价值计量准则,使公允价值计量真正做到与国际接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我国现阶段还是一个正待深入研究的领域,我国理论界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研究仍然十分有限,无法建立完善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对公允价值确认、计量的要求及方法散落于各个具体准则之中,准则之间的差异导致了不一致,这些不一致性又增加了公允会计原则的复杂性。理论研究的缺失,特别是对公允价值概念及其外延研究的缺失,将极大地阻碍公允价值的应用与发展。在目前的准则体系下,公允价值计量很难真正做到与国际的接轨,加强公允价值的理论研究,如何尽量以合理的渠道和方式取得公允价值信息,以保证相关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避免主观因素对企业财务信息产生影响。建立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2.3 加强审计的配套建设

会计与审计密不可分,会计执行好坏,还有赖于审计的完善与发展,在公允价值会计下,会计信息具有很大主观性,因而为了防范会计人员随意操纵会计数据提供虚假信息,加强审计工作力度是必不可少的。2006年2月15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初步规范了我国公允价值的审计方法和过程,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会计报告的真实性。但是,由于我国公允价值确认、计量的相关理论并不完善,这给公允价值审计准则的执行带来一定难度。当注册会计师按照第1322号审计准则第十条的规定,评价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中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是否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时,评价标准本身就不明确不统一,从而影响注册会计师评价的正确性;当注册会计师按照该准则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公允价值进行独立估值时,更需要明晰统一的参考指导。显然,我国相关会计审计准则的完善之路任重而道远。

2.4 规范资产评估流程,加强资产评估的队伍建设

资产评估是公允价值确认的重要途径之一,公允价值的完善离不开资产评估的发展。但是,从上文的论述中我们不难发现,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环境中,资产评估的流程尚不规范,资产评估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首先,应强化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管。一方面,我们应当提高检查监管部门的监管水平,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从技术上防范资产评估机构违规操作,并提高对资产评估机构违规操作的识别能力。另一方面,应当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积极提倡、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此外,成立专门负责对注册资产评估师监督和处罚的机构,财政上要保证其资金的充足到位,不能因为对资产评估部门实施监管的成本过高而放弃对其监管,要确保资金的充分合理利用。其次,应加强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素质。加快建立资产评估继续教育相关规范,在法规方面保证资产评估师的继续教育质量;加强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从思想上保证资产评估的公允性。最后,应减少守信成本,增大失信损失,改善评估执业环境。充分发挥资产评估协会的作用,促使政府完善立法,改革评估执业环境,使得失信者遭受的损失大于守信的成本,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执业环境,将诚信建设在评估行业持续地开展下去。

2.5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素质

交易是人的活动,公允价值是人们计量经济业务的手段,没有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公允价值不可能得到合理地估计和运用。公允价值应用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职业判断,在新旧准则交替之际,加大教育投入,转变会计人员的计量观念,培养具有公允价值观念,懂得理论与实务的会计人员,是公允价值得以全面使用的必备条件,也是降低公允价值计量成本,应用公允价值的需要。另外,公允价值应用中大量不确定因素的使用,为企业利润操纵提供了方便,这就要求我们加强会计人员的守法意识和道德教育。从主观上消除利润操纵的动机,是杜绝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根本措施。

参考文献:

[1]徐丽.新会计准则下公允价值计量的探析[J].商业会计,2009(9).

[2]刘宏洲. 公允价值计量及其在我国会计中的应用[J]. 改革与开放,2009(3).

第6篇

关键词:公允价值;资产价值;资产评估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和实施标志着我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其中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货币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标志着公允价值在我国的研究和应用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本文拟从探索公允价值的内涵入手,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资产价值计量中的运用进行一些探讨。

一、公允价值的内涵

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对公允价值所下的定义是:“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公允价值的实质就是客观价值,要求企业必须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资产和负债项目进行重新计量,动态及时地反映其价值变化,使报表信息与决策更相关。公允价值具备以下基本特征:第一,公允性。公允价值是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在公平交易中自愿形成的交易价格,以这样的价格进行会计计量对企业得利益相关者是最为公允和可接受的。第二,时空性。公允价值计量目的在于满足企业众多利益相关者的决策需要。能够满足决策需要的信息,必须是与决策相关的信息。

二、公允价值计量的意义――能够合理地反映资产价值

我们可以从会计或者评估的角度来计量资产的价值。长期以来,按历史成本计量资产价值是会计的一条基本原则。历史成本,是指取得资产的原始交易价格。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有助于对资产、负债项目的确认和计量进行验证和控制,同时可防止企业任意调整资产价格。但历史成本原则是建立在币值稳定基础上的,若资产的市价低于账面价值,则期末需计提减值准备;若市价远远高于原账面价值,资产的账面价值就不能反映其在市场上的真正价值。而公允价值计量有效地解决了此问题。它要求以当期的市场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合理地反映出相关资产的价值。

《国际会计准则》,提倡或允许同时使用历史成本和现行公允价值对有关资产进行记账和披露。例如,1992年版的《国际会计准则16――固定资产会计》第21条指出:“有时财务报表不是在历史成本的基础上编制,而是将一部分或者全部固定资产以替代历史成本的重估价值编制,折旧也相应计算”;第22条指出:“重定固定资产价值的公认方法,是由合格的专业估价员进行估价,有时也使用其他方法,如按指数或参照现行价格进行调整。”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一次全面引入了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资产减值等具体准则中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并对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规定了一些条件: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市场中的交易价格作为公允价值;资产本身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的资产,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由此可见,无论是从会计还是从评估角度,公允价值在资产的价值计量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运用。

三、公允价值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允价值计量的可靠性问题

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尚不完善,市场交易不够活跃,与成熟的“市场经济”相距甚远,因此如何确认公允价值就成为难题。一些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可能会发生人为操纵资产价格的情况,难以满足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要求。

(二)公允价值有可能成为调节利润的手段

公允价值的运用必须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活跃的资产交易市场和客观公正的资产评估机构,目前我国这两个方面都比较脆弱。一方面,一些专用性强的固定资产和无实物形态的无形资产,缺少相应活跃的交易市场;另一方面,公允价值计算过程中的技术经济指标值如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和资产未来收益期限的确定,均要求一定程度的估计,客观上有操纵利润的可能。

四、公允价值的完善与发展

目前,我国在公允价值的计量制度、手段等方面不够完善影响着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优势的发挥,仍需要进行改革与完善:

第一,建立活跃的公开市场体制。即优化市场资产的估价系统,使各种资产的市价很好地反映其真实价值。

第二,提高对公允价值的认识和增强公允价值计量的可操作性。会计人员和评估人员应熟悉新准则对公允价值的要求,规范公允价值在具体实务操作上的要求,增强职业道德意识,为公允价值全面应用提供保障。

第三,加快发展资产评估行业,完善资产评估方法体系。作为资产评估的方式之一,公允价值离不开评估技术。没有资产评估技术的支持,公允价值计量可能难以实施。因此,要大力发展资产评估行业,完善与公允价值应用相关的市场环境。

第四,谨慎运用公允价值。由于公允价计量较为复杂,涉及许多技术经济环节,执行难度较大,因此目前我们仍应采用多种计量属性并存的做法,由历史成本计量逐渐向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过渡。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杨敏.公允价值在我国会计准则中的应用回顾及启示[J].会计之友,2008(8).

第7篇

【关键词】 投资性房地产; 评估准则; 会计准则

一、引言

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是新增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用于规范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和披露等业务。为了加强会计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的协作,推广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2009年了《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与此同时,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Valuation Standards Council,IVSC)在2011年的第九版《国际评估准则》中也新增了有关投资性房地产评估的内容,即国际评估准则第233号《IVS233在建投资性房地产》(以下简称“IVS233”)。虽然在建投资性房地产情况比较特殊,但IVS233与我国的指导意见之间不乏可比性。本文期望通过对这两者的比较为今后进一步完善我国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准则提供一些借鉴。

二、国际资产评估准则与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的总体框架比较

第九版《国际评估准则》与早期版本相比,修订后的准则在语言和形式上有了重大的变化,准则内容突出了原则性。《国际评估准则》是由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制定的。2008年,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Valuation Standards Committee)改组为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Valuation Standards Council),简称为IVSC。IVSC是一个独立的、非营利的民间组织,实行会员制。改组后的会员不再局限于专业评估机构的社团组织,还吸纳了包括评估机构、评估报告使用方和学术界等更为广泛的代表,目前由来自54个国家的74个成员组织组成。第九版《国际评估准则》包括3项通用准则、6项资产准则以及2项评估应用。通用准则适用于所有的资产类型和评估目的。资产准则对具体资产的评估提供指导,包括“准则”和“注释”两个部分。评估应用服务于常见的评估目的,包括“准则”和“指南”两个部分。

《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中的基本准则是由国家财政部以规范性文件形式;评估具体准则则是由财政部授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并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主要负责制定资产评估执业具体准则和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依法接受财政部和民政部的指导与监督。至2012年,我国财政部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共了21项资产评估准则,包括2项基本准则、9项具体准则、4项评估指南、6项指导意见。与国际评估准则相比,我国的评估准则层次更加分明,内容更为充实。另外,我国的资产评估准则还特别强调了评估师的职业道德以及评估机构的质量控制。

三、《IVS233在建投资性房地产》与《投资性房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比较

目前IVS233对投资性房地产制定的准则主要针对在建情况,但仍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一般情况及相关概念进行了描述。抛开IVS233中对在建情况的描述,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将IVS233的相关内容与我国指导意见中的相关内容作个比较。

(一)主要相同点

1.主要依据相同

《IVS233在建投资性房地产》在国际评估准则中不属于《IVS230不动产权益》,IVS233主要依据通用准则和不动产权益准则的原则制定。同时,IVS233在注释3中将财务报告作为评估目的,在注释12中将财务报告列为特别注意事项,所以IVS233也必须遵循《IVS300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的原则。《投资性房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在第一条就明确指出,该指导意见是依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制定的。我国的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了投资性房地产是企业的一项重要资产,必须列于财务报告中。因此,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是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

2.评估一般目的相同

在我国的资产评估理论中,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是资产的公允价值,而资产的市场价值是公允价值的基本表现形式。IVS233注释4指出,“此准则提供评估在建投资性房地产的市场价值时应遵守的原则,市场价值是指在市场中模拟交换的价格”。指导意见第三条指出,“对符合会计准则规定条件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第十条指出,“会计准则中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一般等同于资产评估准则中的市场价值”。由此可见,两者的评估一般目的都是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即市场价值,而我国的指导意见则更加侧重于结合会计准则。

3.评估方法相同

由于投资性房地产自身的特性,成本法不适合用来评估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IVS233和指导意见都优先考虑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来评估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IVS233注释6指出,“在缺乏直接可比的销售证据时,评估价值必须使用一个或多个以市场为基础的估值方法”、“关键投入的可比市场数据用以支持贴现现金流量预测或收入资本化的计算”。IVS233不仅赞成使用市场法,而且支持更加广义的市场法——“在不同的地点或在不同的条件下可比房地产的销售证据”、“在不同的经济条件下成交的房地产销售证据”。评估人员依据IVS233运用市场法时可以获取更广泛的信息,但是必须对不同条件下的差异作出合理的解释和适当的调整。运用收益法时,有关参数选择还需结合市场法。指导意见则在《第四章评估方法》中用大量篇幅对市场法和收益法的运用进行了详细阐述。

4.重要参数相同

用市场法评估投资性房地产价值,评估结果的准确性有赖于可比案例的选取。IVS233注释6和指导意见第十五条及第十六条都明确了可比基础的重要性。指导意见采取了更为谨慎的态度,同时对有关比较因素作出明示,包括“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容积率、使用年期、面积、具置、经营业态和所带租约等”。收益法的主要参数有:收益额、收益期限和折现率。IVS233在注释11“租赁”中对租赁收入的解释体现了收益的计算;注释9“现金流可能持续时间”体现了对收益期限的确定原则;注释11“风险”中指出,“折现率是市场中典型的买方所要求的最低回报率”。指导意见则在第十七条至第二十条内容中以“净收益”、“收益期限”、“折现率”这样的字眼明确提出了对收益法三大参数的相关要求。

(二)主要区别

1.表述不同

IVS233中并没有对“市场法”、“收益法”等类似字眼形成一个专有名词,而是用“现金流量预测”、“收入资本化”等来描述。由于语言的不同和翻译的缺憾,势必约束了对国际评估准则的全面理解。但这些差异尚且停留在局部,未对全局造成重大影响,亦不构成IVS233和指导意见的实质性差异。

2.定义不同

IVS233中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土地、建筑或部分建筑。不包括:(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2)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作为存货销售的房地产。我国指导意见中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企业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其中,“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指导意见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与IVS233的定义略有不同。

3.详略程度不同

IVS233相比指导意见更具原则性,内容较为简洁;指导意见则更加具体,在解释有关概念时更为详细。例如,在运用收益法时,IVS233要求用建造成本、租约条款、经营成本、增长假设、折现率、资本化率和其他关键投入的可比市场数据来支持收益法的计算;指导意见要求评估师应当关注投资性房地产现有租约条款对公允价值的影响,包括租金及其构成、租期、免租期、续租条件和提前终止租约的条件。指导意见相比IVS233对“租约条款”进行了适当阐述,更加清晰明了。

4.结构不同

《IVS233在建投资性房地产》由准则正文和注释两部分构成。准则正文部分包括准则的适用范围、工作范围、实施、报告和生效日期,注释部分阐释了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及其类型、评估方法、评估输入参数、财务报告特别注意事项、抵押贷款评估注意事项。我国《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包括“引言”、“基本要求”、“评估对象”、“评估方法”、“评估披露”和“附则”。《IVS233在建投资性房地产》延续了国际评估准则中资产准则的一般结构体例,即采用了准则加注释的模式。其中,除了对在建情况的详细描述和一般要求外,主要涉及术语解释、评估目的、评估方法、评估参数和特别注意事项等。《投资性房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结构体例大体和其他专业准则的结构体例相同,采用了部门规章性质的条款式体例,符合我国的一般阅读习惯。主要内容涉及具体操作要求、评估准则、评估方法和会计准则中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等。两者在结构与内容上的差异主要来自于不同地区之间行文方式的差异,这些差异并不妨碍阅读者的理解,同样也不构成IVS233和指导意见的实质性差异。

5.关注内容不同

IVS233中除了对在建工程评估一系列注意事项的强调外,还特别明确了财务报告、抵押贷款评估的注意事项。除此之外,IVS233还在评估目的中列举了“收购、兼并和出售企业或部分企业、诉讼”,这些内容尚未体现在我国的指导意见中。指导意见中则提出了“土地使用权”、“区间值”的有关事项。指导意见第二十一条指出,“注册资产评估师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评估投资性房地产时,评估结论通常包括土地使用权价值。”第二十三条指出:“注册资产评估师运用市场法和收益法无法得出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时,可以采用符合会计准则的其他方法。如果仍不能合理得出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经委托方同意,还可以采用恰当的方式分析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区间值,得出价值分析结论,并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公允价值评估结论和价值分析结论的区别。”指导意见在分类、剩余使用年限和评估结论等方面对土地使用权作出了多条说明。而区间值则是我国评估准则中较为创新的部分,有效解决了我国评估实践中的难题。关注内容上的差异主要是由不同地区之间不同的政治经济政策以及具体评估实践不同引起的,都旨在解决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这些差异是必须关注的实质性差异。

四、比较启示与改进建议

(一)评估准则的制定与会计准则密切相关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中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满足特定条件的,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可以更好地反映资产的市场价值,满足会计信息相关性的要求。在经济增长的情况下,市场价值一般都会高于账面价值。企业资产的增加能够提升企业形象,有助于企业融资决策。专业的评估人员可以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提供专业意见,因此,IVS233和指导意见都在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中体现了会计准则的要求。IVS233在注释12中提出了对财务报告的特别注意事项,要求评估人员关注持续经营假设。指导意见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七条至第十条的内容中,明确要求评估人员在评估投资性房地产时,必须理解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与委托方及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其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披露的具体要求与建议。评估机构在执行其他评估业务时,同样会涉及到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八条至第十四条关于可收回金额的内容中,对市场法获取公允价值、收益法获取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行了具体的阐述;第二十八条则要求披露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 ——企业合并》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在企业合并或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时,都有可能涉及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评估业务,而目前指导意见未对此作出特别说明,指导意见可就第8号、第20号会计准则以及其他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进行补充和完善。

(二)明确评估特定目的

评估特定目的会影响评估方法的选择进而影响评估结果。评估人员在评估时,必须首先确定评估特定目的。IVS233相比于指导意见明确了4个特定目的:财务报告、抵押贷款、诉讼和收购兼并。指导意见中主要涉及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但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各项经济活动频繁发生,单一的评估目的将无法满足未来经济发展的需要。目前以抵押贷款、诉讼和收购兼并为特定目的的评估业务已经较为普遍,指导意见中也应该加入特定目的的描述。例如,抵押评估是当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抵押权人依法以提供担保的投资性房地产折价或拍卖、变买该投资性房地产时,该投资性房地产所能实现的客观合理价格折算到设定抵押权时的价值。在确定抵押价格时,应根据抵押房地产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估价方法。对收益稳定的投资性房地产,可选择收益法评估。对可比实例较多的投资性房地产,可选择市场法评估。

(三)改进评估方法

在运用市场法评估投资性房地产市场价值时,可借鉴IVS233适当放宽条件。投资性房地产只是不动产中的一部分,可能会缺乏大量的实际交易案例来建立严格的可比基础,放宽在地点、时间和交易情况上的限制,便于实际评估工作。同时,这也要求评估人员要有扎实的业务水平和丰富的经验来调整差异,尽可能排除评估人员主观因素的影响,在对同一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评估时,由至少3名评估人员共同确定可比实例的最终选择,确保选取的可比实例能较真实地反映待估房地产的价值。

而在抵押评估中,在建的投资性房地产也经常作为抵押标的,评估在建投资性房地产可以选择假设开发法。假设开发法又称剩余法,是成本法与收益法的综合运用,符合房地产估价的最高最佳使用原则,适用于待开发土地、待拆迁改造的再开发地产、旧有房地产重新利用、在建工程等具有开发价值或潜力的房地产的评估。假设开发法考虑了在建投资性房地产未来的收益,评估结果更为合理,指导意见在评估方法一章中可加入假设开发法的应用说明。

【参考文献】

[1] 王志芳,闫建■.试论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及其方法[J].税务研究,2010(4).

[2] 王小力.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偏好分析[J].财会月刊,2012(1).

[3] 刘颖.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实务应用——资产评估在投资性房地产评估中的应用[J].会计之友,2010(8).

第8篇

关键词:资产评估 中允价值 会计问题

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工作人员需要企业的财务报表来作为资产评估标准。特别是在一些假设的经营状态下,对资产成本、资产收入、资产风险等方面的评估,更加需要企业财务报表的准确性。由此可见会计在资产评估过程中的关键。而且,会计统计数据时如果出现信息失真等会计信息,会给资产评估结果带来不可避免的误差。

一、资产评估概论

资产评估是指对企业资产价值形态的一直估量。通过专业的评估人员或者机构,按照公允标准,用科学的方法,在某一个时间点上对企业资产进行评定估算的一种行业行为。

资产评估是市场经济形势下产生的新型行业,企业或者商品为什么要进行资产评估,我们通过几个简单例子来具体说明:对于市场上大众需要的一些消费品,人们对其特点、性能、价格等方面都有一个大概的了解,通过比较、协商,在没有第三方参与下双方对成交价格可以达成统一意见,从而进行交易。这类产品的特点是价格浮动相对不大,人均使用率较高。但对于一些价格相对较高且不用经常购买的对象来讲,例如收购一家公司,在双方没有达成一致价格,或者在没有参照的情况下无法确定公司价值的时候,就会利用第三方的加入来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提出可以被公允的价格,促使双方达成交易。从例子中可以看出,产生资产评估的最主要基础是交易信息的不对称。交易信息的不对称是指交易双方,一方比另一方拥有的信息更多。而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

二、资产评估问题分析

资产评估行业在我国发展时间较短,具体是在改革开放之后,才慢慢发展起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商业行业内的资产交换日益增多,使得资产评估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但是由于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起步较晚,行业内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国家有关政策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积极探索发展资产评估行业,使其健康发展。主要问题如下:

(1)会计信息质量问题。会计信息的失真,信息质量等问题,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以及财务状况。由于企业资产评估,特别是企业持续经营下的依据,主要来源于财务数据与会计资料,对资产的成本、预期收入,市场风险等预算,都离不开企业财务数据的支持。如果资产评估人员对会计失真数据不加以重视,处理不当,将引起评估结果的不真实。

(2)对资产评估认识不够。目前很多企业认识不到资产评估的重要性,认为资产评估不仅没有用处,还给企业增加资金负担。只有提高企业对资产评估的认识,了解其重要性,才可以最大限度的使企业经济客观化。

三、会计中允价值浅析

各国之间对会计中允价值的定义存在差异,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买卖双方在了解资产情况下自愿达成资金交换、债务清偿的金额。我国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熟悉情况的当事人,出于正常商业考虑,自愿进行资产的买卖的价格。虽然定义有所不同,但其意义内涵是一致的。

井尻雄士(1975)指出,在历史成本会计下,根据定义,资源A 和B 合在一起的历史成本就是A的历史成本与B 的历史成本之和。然而,不论是会计还是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通常没有这种可加性,整体的价值不一定等于各部分价值之和。缺乏可加性意味着各资产必须被多次评估,以得到一个恰当的评价。

公允价值具有三个特征:

(1)买卖双方必须是公平交易。

(2)买卖双方对交易信息可以在没有障碍下随时获取,对交易活动相对了解。

(3)买卖双方完全出于自愿进行交易。

四、会计问题对资产评估的影响

(1)信息失真会影响资产评估结果,误导评估人员判断。在现实社会中,有些企业通过虚构账目、提前支付、推迟收入、转移资金、虚报资产产值等方式投机取巧,谎报财务报表,提供不切合实际的财务信息。此外还有企业不反映真实财务状况,或者故意伪造财务账目。在资产评估过程中,这些失真的信息不仅导致评估结果的误差,同时对资本经济市场造成负面影响。所以,会计在账目报表时是否诚信,直接关系到评估结果的真实性。

(2)即使评估结果客观真实,评估人员也需要进行具体核查。财务报表的客观真实性,是一种相对真实性。真实会计信息是指,会计是否以反映情况为基础,同时又可以接受有关人员进行核实,并且向用户保证其反映情况的质量。由于资产评估与会计核算的观点不同,资产评估人员如若不对评估数据进行分析,难以判断评估数据是否符合评估预测。

五、面对资产评估过程中会计方面造成问题的处理方法

(1)虚假的财务报表迫使评估人员需要具有扎实的会计理论专业知识,和敏感的分析真伪能力。评估人员需要对评估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公司资产、公司销售额与盈利进行分析,用来比较财务信息是否属实。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必须留心企业是否利用虚假财务报表操控公司利润。

(2)如果会计信息不存在信息失真问题,评估人员需要由表及里。从资产评估的角度来看,需要对一些会计处理结果进行调整。例如:财务负债表中的冗长信息的调整、收入项目的调整。评估人员需仔细阅读公司财务,收入、费用等财务报表及附注。分析公司经济发展宏观因素、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与发展性。从而确定评估企业的财务数据是否客观真实地描述了企业的资产经营状况。资产评估人员对财务数据的调整是评估工作质量的保证。

六、总结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处于蓬勃发展与改进过程,资产评估行业中的各类会计问题,都是对行业发展的潜在阻碍因素。相关财会人员只有诚实守信,坦诚布公,才可以促进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刘萍.会计计量属性更新发展与专业评估的互动,国有资产管理,2005(8)

第9篇

【关键词】审计;资产评估

随着资产评估理论与实务在我国的发展,对资产评估的各种规范相继完善,资产评估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社会生活中。作为两个重要的中介服务行业:审计与资产评估,理清他们在企业评估中关系,有助于更好地服务于实务工作。

进行资产评估时,通常情况下,如企业全部产权变动,部分产权变动等,应该先审计后评估。特殊情况下,例如单项资产的评估等,则可以不先进行审计而后评估。理由如下:

一、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的关系

首先,资产评估与审计的方法具有相同的地方,例如资产评估机构在进行评估作价时,往往采用与审计方法相同或相似的程序,如监盘、函证、抽样、测试等。而审计机构在审计时,需要采用公允价值测试资产价值,并据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确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这与评估并无很大区别。并且资产评估和审计都是一种针对事实的判断。这种相似性建立了他们可以借鉴结果的关系。但是,审计是基于历史信息,对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进行审核;资产评估是对资产未来能产生的价值的公允性进行评估。这决定了他们之间的不可等同性。

从企业整体评估采用“收益现值法”为例,其“收益现值法”的基本思路是根据企业以往的生产经营情况和企业外部条件,预测出企业未来每年的平均收益额,然后将收益额通过收益还原或称资本化处理,从而确定企业资产的总体价格。这种资产评估方法的基础是“企业以往的生产经营情况”,而最能反映企业这个“情况”的恰恰只有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验证的企业会计报表。

二、资产评估的目的及依据

资产评估的一般目的是取得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具体目的则是根据当事人的委托进行特定目的的资产评估。只有在保证使用资料真实性、完备性的前提下,资产评估的目的才有可能达到。

资产评估的依据包括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取价依据(内部资料、外部资料);其中内部资料就会存在真实性,完整性等问题。这就需要审计作为前提条件。还有就是产权依据中的各种证的真实性,也可以通过审计证实。

也就是说,只有审计在先,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企业会计准则》第21条规定:“财务报告应当全面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果评估工作在先,财务会计报告所反映的“会计要素”势必受到影响。影响主要来自两个方面:评估机构按某一时点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后,企业资产、股东权益必然发生增减变化;对企业经营者的经营成果,我们认为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应当只反映一定期间和某一时点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结果及所体现的“会计要素”,如果把因物价变动而使资产发生变化的评估结果混杂在其中,必然使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的使用者不能清晰地了解到他所希望或应该知道的内容。

资产评估方法的实施需要以真实、正确地反映企业会计要素的会计资料为前提,而这个会计资料也只能是经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书所验证的企业会计报告。

三、资产评估的前提

资产评估主要是解决计量问题,这个计量工作是建立在企业提供的账面基础之上的。也就是说账面数据是企业资产评估的前提。而审计主要是解决账面问数额的真实性问题。所以大部分学者认为,有些资产评估,如考虑企业整体价值时,评估数据应依赖于审计,妥当的办法就是先审计后评估资产首先要利用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会计要素”的会计资料为基础,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则主要通过注册会计师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说明。具体来说,在债权债务的评估中,应先通过审计查明有无帐外的或是虚假的债权债务,以免评估时产生漏评或错评。

四、财税体制的要求

根据现行财税体制的有关规定,一般应先由审计机构对企业的会计资料及所反应的经济活动先进行审验,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评估机构以与审计报告审验完一致的企业帐、表为基础,进行资产评估。这是国家财政、税务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从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出发,正常经营的企业的企业与产权拟变动的企业在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所反映的基本内容,计算口径、会计处理方法上根据不同的需要,可能存在详细和粗略反映的差别,但是绝对不会存在本质的差异。即不应该在企业产权拟变动,且在未进行审计之前就先进行资产评估,并将资产评估的结果反映到企业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上后,再报给财政和税务机关。

特殊情况下,也有可能发生需要审计和资产评估相互配合工作的情况,这个时候就会弱化谁先谁后的问题。如,相关规定中要求“外商投资企业因改组、或者与其他企业合并成为股份制企业而进行资产重估的,重估价值与资产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该计入外商投资企业资产重估当期的损益,并计算缴纳所得税;这种业务的处理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事务所共同合作,才能完成企业的审计、重估。

参考资料:

[1]胡晓明.《资产评估与审计关系的综述及思考》.资产评估,2011.1.

[2]将应光.《浅析实务中的资产评估与审计的相互协调》.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5.

[3]程德元. 《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过程中应关注的几个问题》.中国资产评估,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