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2 09:32:43
导语:在研究绿色金融的意义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城镇化的保障
城镇化道路是国家未来中长期发展的既定战略,也是中国经济社会继续发展的必然道路。然而,城镇化过程中,将会遇到更加严厉的资源环境约束,这是由当前经济增长的规模、模式和速度造成的。近期北方雾霾围城,更加凸显出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之路的迫切性,城镇化必须要集合社会经济各种力量来应对和解决资源环境问题。
要想解除资源环境对新型城镇化的阻碍,先要提前估算为完成此项工作需要多少投入,以及长期存在的风险,然后再提前布局谋划,让市场机制和金融工具发挥出作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资源环境风险。因此,新型城镇化需要金融向绿色转型,绿色金融是新型城镇化的保障和必由之路。
发展绿色金融的条件
在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接下来的工作重点就是培育和建立起一种让全民都来参与的市场机制,通过这种市场机制引进来的金融工具,可以有效地落实那些有关资源环境的公共治理政策,提高社会整体解决能力,尽最大可能为城镇的绿色发展筹集资金,降低风险,这就是“绿色金融”能够发挥的作用。
从原理上说,金融所具有的特性使其不仅可以服务于私人部门和经济社会的整体产业发展,而且还可以根据资源环境的特定状况,为公共部门提供服务。绿色金融的发展也会带来同样效果。狭义的绿色金融是指与资源和环境市场交易直接相关的各种工具和机制,而广义的绿色金融则涵盖了从市场交易到资源环境产业发展,以及防范相关风险的各种金融应用。
当然,发展绿色金融,推进新型城镇化,也要具备一些条件。其中最紧要的条件是,充分考虑城镇资源环境的特定条件,对资源环境的利用,进行总量或比例上的严格控制,对各种资源环境进行有效定价。换言之,怎样才算在资源环境领域引入了市场机制,那就是看市场中是否存在有效的价格调节机制,唯此才可以引入各种现成的或创新的金融工具。
绿色金融的特性
绿色金融的特性有三。首先它从属于金融部门,只不过是将金融工具应用于不同领域;其次,它在发挥降低风险、提高效率的作用中,存在资源环境的硬性约束;最后,他采取的市场工具,最适合于降低资源环境带来的风险,实现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特定目标。譬如,就节约能源资源、保护气候环境的节能减排而言,绿色金融就体现为能够在碳排放权定价基础上有利于促进低碳发展的碳金融,这是当下在城镇化过程中发展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换言之,如果说碳金融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市场化途径,而绿色金融便是在更大范围内解决城镇资源环境问题的市场手段了。
城镇绿色金融的发展,要靠什么要素才能推动?这里首先要把资源环境管制政策和框架建立和完善起来,也就是城镇绿色金融的顶层设计,包括法律体系、部门架构、发展战略和规划等。其中,关键的设计应该是在全社会范围内,提高(稀缺)资源利用成本和环境污染成本,为其后的市场定价创造条件。
城镇绿色金融的重要内容
现在这些工作虽然已经具备一定基础,但是,具体到当前的新型城镇化过程,仍需进一步在更大范围内、更细致地制定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标准,并在各方参与的基础上设计好治理结构。这样,可以让参与城镇化过程的具体部门和个人,清楚地知道将以什么价格、花费多大成本使用或者利用城镇的资源环境。不然,即使城镇资源环境被利用,甚至被破坏或者污染,也难以追溯到具体责任人。不仅如此,城镇化发展也将在中长期遭遇资源愈发短缺和环境愈发恶劣的硬约束,使新型城镇化的努力功败垂成。
除了缺乏相应机制,导致无法追溯责任人,进而使城镇资源环境进一步恶化外,还有一个很大的困难,就是即便建立了相关制度和机制,追溯到责任人,也不能从根本上改善城镇越来越恶化的资源环境。因为就算有关责任人本身愿意进行积极的技术创新和改造,管理部门也对它们征收更多的税收,但是资源环境使用者或者破坏者如果没有足够的支付能力,那么城镇发展就必然陷入“环境污染―缺钱治理―继续污染”的恶性循环中。
引入绿色金融最直接的作用,就是可以打破上述恶性循环,扩大城镇的筹资能力,提高相应支付能力,这对于城镇的绿色转型意义明显。
不仅如此,对资源环境的管理作为一项事业,任何对资源的节约和环境的保护,从头到尾都离不开对资金的需求和投入,将会产生一系列金融业务;由于资源环境的特殊性,这些业务具有回报时间长但溢出效应高的特点。也就是说,当期的投入,将在未来取得回报,并使全社会受益。因此,具备跨期分配和利益共享的合理机制,才能妥善解决资源环境的问题,绿色金融可以在这一领域发挥独有的优势。
绿色金融对新型城镇化的
重要意义
绿色金融推动新型城镇化还有一层很重要的意义,那就是降低风险。
资源总是稀缺的,对资源的保护力度再大,也无法保证资源的进一步消耗。因此,在城镇化过程中,资源和环境压力不断增大是必然趋势,而在城镇之上的经济社会的运行,面对的来自资源环境和其他各方面的综合风险也越来越大,由此也会进一步加大社会经济对绿色金融的依赖程度,这一点也符合金融工具本身具有的避险特性。
一般而言,城镇在资源环境领域,将主要面临三种风险。
第一种是政策风险。参与城镇化过程中的众多微观主体,为应对政府出台的资源和环境的保护政策,达到环保要求,将要付出更多成本。随着资源环境管理力度的加大,政府是否会随之采取更加严厉的政策,成为城镇化的微观主体乃至城镇整体经济需要面临的风险,因为它们可能为此需要付出更大成本。第二种是受灾或污染的风险。资源环境问题处理不当给城镇带来的最直接后果体现为各种损失,或是催生更多的自然灾害(如气候变化)而给农业等生产带来减产,或造成更大面积的污染(如雾霾)波及公众的健康,这些风险都客观存在。第三种是经营风险。面临资源环境的诸多压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也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包括在企业声誉、竞争力以及资源环境的合法性等方面都会遭遇越来越多的挑战,从而令企业陷入困境。
绿色小额信贷一般意义上是指将扶贫、绿色生态与经济活动相结合,通过引导小额信贷领域的经济活动,促使扶贫、绿色生态与信贷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其中主要包括清洁能源的开发,生产及合理利用,将低碳减排理念和技术应用到小额信贷领域。绿色小额信贷概念的正式确立要追溯到小额信贷,鉴于国外研究人员从减少贫困和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做出的研究,因此绿色小额信贷在改善低收入者生活水平的同时,促进对生态的维护,激励资源的可持续管理。
绿色小额信贷作为一种有效的扶贫和环保手段,仍处于起步阶段,其发展尚未成熟,但对生态环境和经济的促进作用已十分明显。在目前的发展过程中,虽然还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但却不能因此而否认绿色小额信贷的时展趋势。这就需要从地区具体实际情况出发,不断创新,积极探索新的绿色小额信贷发展模式,促进扶贫、环境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地区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事实上将绿色小额信贷作为处理环境问题的工具之一,已经存在很多可借鉴的方面,包括向小微企业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提高其能源利用效率,推广绿色产品和技术。绿色小额贷款以可持续环保的贷款行为,兼顾金融与环保,构建绿色经济。通过绿色小额信贷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小型企业革命,通过市场化解决方案创造一个更舒适、公正的生态经济环境,实现生态农业与绿色金融的双赢发展。
根据党的十报告确立“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提出“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而我国已经将环境保护问题提升到战略高度,这更为绿色小额信贷的可行性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二、河北省绿色小额信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力度小,农民对其认识不高
通过实地调研,我们发现只有2.44%的农户对绿色小额信贷十分了解,22.31%的农户比较了解,不清楚绿色小额信贷的占比75.66%,农村政策性金融功能不健全、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局限、金融产品创新有限、宣传力度不大等问题都影响农民对绿色小额信贷的认识程度。
(二)从正规金融机构融资难
正规性金融机构都是以营利性为目的的企业,绿色小额信贷要求低息无息的援和扶贫性不能吸引正规金融机构参与放款,在客观条件下,农村处于欠发达地区,正规金融机构进入绿色小额信贷领域只会使其陷入亏损境地,因此其在在小额资金借贷方面的支持力度严重不足,仍旧需要进一步发展。
(三)小额信贷公司利率偏高
数据表明,大部分农民获得小额信贷资金的利率集中在6%-10%,这个利率水平对于贫困农民来说是比较高的。而0%-3%的真正意义上的低息只占到11.11%。小额信贷公司满足绿色小额信贷的“小额”要求,但其仍是追逐利润的企业,不提供无偿性与援的贷款,无法实现扶贫与绿色的结合,其较高的利率使得大部分农民因无法按时还款而不敢申请贷款,绿色小额信贷需求在小额信贷公司难以得到满足。
(四)政策性金融机构缺位
旨在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农业发展银行主要面向大型公司和企业或者农村联合性组织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对农民个人的信贷资金力度较小,在扶贫和保障金融弱势群体平等的信贷资金支持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缺位,使得农户绿色小额信贷需求的解决存在很大困难。
(五)融资体系尚未建立
金融机构中对于绿色小额信贷的发展需求没有提起足够的重视,面对众多农户的绿色小额信贷需求,缺少相关专门的贷款业务及专业的工作人员来满足。
针对融资体系,我们对信贷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采访,了解到,我国目前的融资种类相对单一,并不能满足当前绿色农业发展的需要。现阶段,我国只有绿色小额信贷同时促进扶贫与环保发展,小微企业与有资金需求的农户可以通过向银行申请环保项目的贷款,利用贷款资金发展低碳经济项目,操作简单便捷,适合小微企业与农户。
三、促进政策性金融支持绿色小额信贷的建议
(一)政策性金融机构角度
1.创新信贷产品,促进投资多元化,拓宽融资渠道
政策性金融机构要深入农村地区开展农村信贷情况调研,切实了解农户的绿色信贷需求,针对不同农户需求开发基于实际情况特色的绿色小额信贷产品。
政策性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该地区农业及相关绿色产业发展状况情况调研,密切关注农村经济及农业发展动态,为创新绿色小额信贷产品做好宏观基础铺垫。
政策性金融机构应积极借鉴国外优秀合理的发展经验,培养、利用优秀人才,研发适合我国农户的绿色小额信贷产品,创新业务发展方式,进而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融资可能性,指导农户投资,鼓励农户进行绿色信贷,促进农民经济健康发展。
2.加强绿色小额信贷产品的宣传及介绍,增加民众认知度
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绿色小额信贷知识宣讲会、绿色小额信贷知识下乡等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深入农村宣传绿色小额信贷知识及政策,全面介绍国家绿色小额信贷政策的优惠措施和对农村绿色经济发展的扶助举措。
积极宣传政策性金融机构对绿色小额信贷的优惠措施,加大机构信贷产品的宣传力度,结合农户实际介绍相适应的绿色小额信贷产品,加强民众对相关产品及政策的认知度,提高绿色小额信贷的普及程度。
3.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由于农户贷款额度低,群体大,管理相对困难,管理成本高,以往政策性金融机构贷款金额较大,致力于服务整个农村经济,主要针对大型机构企业提供信贷服务,而不面向农户个人及小微企业提供小额信贷。
推动政策性金融机构对绿色小额信贷的支持就要适度调整和放宽对贫困人群提供绿色小额信贷的准入政策,降低进入门槛,强化监管约束,构建多元化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和严格的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能够增强绿色小额信贷对小微企业和农户的帮扶作用,同时要注意严格制约的适度性,避免过于严格的限制导致绿色小额信贷主体发展受阻。
4.制定绿色小额信贷标准化体系,提高信贷操作流程可行性
标准化体系的缺失直接影响我国绿色小额信贷的实际操作,推动绿色小额信贷体系建设可以借鉴国际上比较成熟的绿色信贷准则――“赤道原则”。第一,政策性金融机构内部成立专业的绿色小额信贷业务团队,建立具有独立处理资格的小额信贷审批通道监督绿色小额信贷的执行。第二,对绿色小额信贷的服务对象按不同标准进行归类,制定更适合地区实际的绿色小额信贷操作细则。第三,对借款人环境信息进行强制披露,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具体操作体系参考如下:政策性金融机构依据专业人才和技术成立专业绿色小额信贷部门,结合地区实际经济状况建立相关信贷机制和操作方法,深入农村地区开展信贷操作。
由于绿色小额信贷发展多以农户或小微企业为资金需求对象,因此小额信贷中心可以以农村村委会为依托,开展建立农户信贷档案工作,并将与贷款相关的资料宣传页发放到有信贷需求的农户手中,使群众了解绿色小额信贷的办理步骤和方式。在授信过程中,充分征求村委会或村民代表意见,确保信贷公开、公正。根据具体农村地区的经济结构布局,确立该地区农业发展核心方向,以该方向为重点支持对象,建立特色信贷机制。期间信贷业务负责人主动深入辖区重点农户、村委会调查了解农户信用状况;深入工商部门了解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注册信息。实地调查,真实了解客户自有资金情况、信用程度及贷款资金用途等,为小额信贷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条件。
5.加强建立专门的绿色小额信贷业务,完善机构设施及人员配置
依据绿色小额信贷的标准化体系建设,政策性金融机构应该规范绿色小额信贷操作程序和管理制度,建立专门的绿色小额信贷业务,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力度,吸引优秀人才,改善机构硬件及软件设施,从而提高服务效率,形成高效便民的借贷机构。
6.积极开展部门间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开展绿色小额信贷模式建设,其中关键的部分就是要处理好绿色产业和污染产业的矛盾关系。要大力推动绿色产业的发展,努力解决污染产业,这就需要绿色小额信贷部门与环保部门的共同合作,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好经济发展与环境恶化的矛盾关系。各部门之间可以相互利用彼此的优势,相互监督、共同合作,推动绿色小额信贷的开展和实施,同时实现经济和环境双赢。这种合作关系主要是在开展绿色小额信贷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致力于环境保护的环保部门及部分政府扶贫相关部门之间,加强机构部门之间的联系,建立部门间的特殊运营通道,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度,提高绿色小额信贷的实施效率,在维护环境绿色发展的同时推动绿色小额信贷的建设完善。
(二)政府部门角度
绿色小额信贷的开展离不开政府的有效配合,政府部门可以利用其特殊职能和作用加强对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为其推进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及农户双方搭建信息交流平台,推动信息共享及时、有效发展,降低信息交流成本,提高信贷服务效率
基于农户对政府部门的了解程度高于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特点,政府部门可以利用自身机构优势,充当信息传播中介平台,综合利用电信、电子邮箱、网站公告等多种方式,建立农户绿色小额信贷需求收集反应机制,有效收集农户绿色小额信贷需求信息,另一方面将政策性金融机构创新、优质的信贷产品向农户宣传介绍,即以政府机构为中心平台,促进信息交流共享。
2.创新绿色小额信贷激励机制
绿色小额信贷的激励机制是指提高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积极性的激励措施,进而推动绿色小额信贷业务的开展。政策性金融机构通过各个途径的调研,综合各种因素设计出适合本地区农户和小微企业发展特点的绿色小额信贷产品,并建立专门机构开展此业务。当地政府部门应采取实质性的奖励措施,对绿色小额信贷业务开展良好并且为本地带来较大生态经济效益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实施奖励,就此形成长期机制,带动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开展绿色小额信贷层面的积极性。
关键词:能源安全;绿色金融;产业结构
一、引言
能源作为人类社会生产生活的先决条件,是一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能源安全是一国经济安全的重要方面,它直接影响到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爆发于20世纪70年代的两次“石油危机”使得世界经济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经济遭受了巨大的打击,同时也宣告了西方世界“黄金时代”的结束。此后,能源安全问题一直是倍受世界各国关注的重大战略问题。为此,世界许多研究机构、国际组织和学者们都对能源安全问题展开了一系列相关研究,并取得了大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就经济学领域而言,能源经济学已成为一门专门以研究石油问题为主的经济学分支学科,主要研究和探讨石油价格波动对世界石油市场供求关系和各国经济的影响。国际上研究能源经济学的学者们其研究也大多集中于分析国际油价的变动对世界石油供求和各国经济的影响这一问题上。例如,NoureddineKrichene(2002)通过考察1918~1999年间的世界原油与天然气市场,并对1918~1973年和1973~1999年这两个时期的原油与天然气的供给与需求弹性进行了估算,发现1918~1973年这一时期的原油与天然气价格稳定,而1973年之后石油与天然气价格变得极不稳定,反映了1973年石油危机以来世界石油与天然气的市场结构已经发生深刻的变化;JamesD.Hamilton(2003)运用计量经济学方法证明了石油价格的变动与GDP增长之间呈现出非线性关系的特征;J.Bielecki(2002)从能源安全概念、石油市场演进、制度安全框架、目前石油安全状况、未来石油安全需要、增加能源安全战略措施等方面分析了世界能源未来的发展趋势,并认为尽管未来不会出现像1970年代那么大的全球能源危机,但某些能源安全的严重程度将继续值得关注,未来并有可能进一步加重,因而对于能源安全没有任何自满的余地,目前的石油紧急措施有必要扩大到包括发展中国家和其他能源来源;DavidK.Backus和MarioJ.Crucini(2000)通过考察石油价格与贸易条件后发现在最近25年中石油价格的变动主要是由贸易条件的变化所引起的,并且量的作用也是极不相同的。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引致了能源需求的稳步上升。特别是20世纪90年后,快速推进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刺激了以电力、石油为主的能源消费需求急增。近年来,国内能源产供能力受多种因素制约短期内难以大幅度增加,能源供求矛盾日益突出,能源安全问题开始越来越受到众多国内学者的关注,如舒先林、阎高程(2004)、王树林(2001)、曹志峰(2004)等,他们都对中国能源安全问题开展了相应研究。然而,与国际上学者的研究相比,国内学者对能源安全问题的探讨才刚刚起步,还有待于不断深入和系统化。诚然,国内外学者所做的上述研究为进一步更好地开展对中国能源安全问题研究提供了极其丰富的研究参考基础。但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单一石油能源以及能源安全供给问题上,而有关能源生产和消费所带来的环境影响分析研究得较少。正是基于这一考虑,本文以国内外研究为基础,更为深入地分析和探讨金融部门如何通过实施绿色金融发展战略把金融业务运作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强化节能减排有机地结合起来以确保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思路与对策,为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决策参考。
二、中国能源安全现状分析
所谓能源安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的需求,保障能源的持续、稳定供给,即能源的供给安全;二是减少和降低能源生产与消费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即能源生产与消费的环境安全。就中国能源安全现状而言,主要面临以下三个方面的严峻挑战:
(一)持续扩大的能源需求所形成的供给压力不断加大,能源供给安全受到极大挑战
自20世纪90年代后,中国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目前已进入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同时也是能源消费高强度时期。从城市化发展水平来考察,中国城镇人口已由1978年占总人口的17.92%上升到2005年占总人口的42.99%。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开始逐步向城市和非农产业转移,城市就业人口呈稳步上升趋势,从1985年城市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25.68%上升到2005年36.04%(引自2005BP世界能源统计)。从城市人口和城市就业人口两个方面的数据来看,按照世界城市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城市化率在30%—70%为高速发展时期,因而中国城市化已步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就工业化发展水平来考察,根据赛尔奎因和钱纳里产业结构模式,再结合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产业结构变化趋势来判断,中国工业化正处于中期快速发展阶段。
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急剧地扩大了能源消费需求,而我国能源消费需求又主要集中在工业、建筑业和交通运输等三大行业部门。1995年工业、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三大行业能源消费量为103388.70万吨标准煤,占当年能源消费总量的78.82%,2005年三大行业能源消费量为178139.50万吨标准煤,占当年能源消费总量的79.77%(见表1)。尽管1995—2005年工业、建筑业和交通运输等三大行业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没有多大变化,2005年的比重只比1995年高出不到1%,但三大行业的能源消费需求量却增加了72.30%。特别是工业和交通运输业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石油和电力能源消费需求呈急剧上升态势。就石油而言,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国内石油产供能力短时期内难以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为满足国内石油需求只有通过扩大石油进口来实现。1993年之前,中国还是一个石油净出口国,而1993年之后已成为石油净进口国。1995年,中国石油净进口为1218.7万吨,而到2005年石油净进口达14275.1万吨[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2005》、国际能源机构(IEA)及美国能源署(EIA)网站数据整理而得]。另据国家海关统计,2006年中国进口原油14518万吨、成品油3638万吨,原油进口金额664.11亿美元,成品油进口金额155.52亿美元。随着石油进口的增加,中国石油进口对外依赖程度也随之提高,1994年中国石油对外依赖程度还只有1.9%,但到2003年却高达48.6%,并且石油对外依存度还在不断提高,中国已经成为一个石油消费与进口大国也已是不争的事实。因此,随着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和经济总量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能源需求还将持续较快地增加,能源供给压力加大,供求矛盾仍会长期存在,特别是石油天然气对外进口依存度将进一步提高,能源供给紧张格局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难以有根本性改变。
(二)能源结构不合理,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加大了对环境影响的压力
从能源资源禀赋状况来看,中国是煤多、气少、油贫。煤炭是我国的基础能源,煤炭资源储量相当丰富,且煤质较好。中国煤炭资源探明可采储量为1145亿吨,占世界探明可采储量的12.6%,居世界第三位,但人均储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且2004年中国煤炭资源采储比只有59年,而世界煤炭资源的平均储采比为164年。就石油资源而言,截至2004年底,中国累计探明石油地质储量为248.44亿吨,累计探明可采储量67.91亿吨,而累计采出量已达43亿吨,剩余可采储量只有24.91亿吨。相比世界富油地区来说,中国石油资源是比较匮乏的,而且人均石油资源储量就更低了。根据英国石油公司(BP)2007年的数据显示:2006年底,中东地区的石油资源探明可采储量约为7427亿桶,约占世界的61.5%;欧洲(主要是俄罗斯)石油探明可采储量约为1444亿桶,占世界的12%;非洲约为1172亿桶,占世界的9.7%;北美地区约为599亿桶,占世界的5.0%;亚太地区石油资源最少,约为405亿桶,占世界的3.5%,其中中国约为163亿桶,占世界的1.3%。中国能源资源禀赋决定了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在短期内较难改变。由于中国煤炭清洁利用水平低,煤炭燃烧使用所产生的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等污染性气体大分部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空气中,给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这种状况受我国能源结构制约还将持续下去,对本来已经十分脆弱的生态环境形成了巨大的压力。
(三)三次产业结构不合理,高能耗产业比重过大,单位GDP能耗高,能源效率低下,进一步加剧了能源供给紧张局面
从能源消耗强度来看,2004年,全世界能源消费强度(单位GDP产出能源消耗量)为2.5吨油当量/万美元GDP,而中国为8.4吨油当量/万美元GDP,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36倍,美国的4倍多,日英德法等国的近8倍。根据国家发改委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的数据,目前中国的能源利用效率为33%,比发达国家低约10个百分点。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建材、化工、轻工、纺织8个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平均比国际先进水平高40%;钢铁、水泥、纸和纸板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比国际先进水平分别高21%、45%和120%;机动车油耗水平比欧洲高25%,比日本高20%;中国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相当于气候条件相近发达国家的2—3倍。导致中国能效低下的原因有多方面,包括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替代能源等技术的开发相对滞后,节能降耗、污染治理等技术的应用还不广泛等,其中一个根本原因是中国产业结构不合理,高能耗产业所占比重过大,而耗能少的高新技术产业比重偏低。例如,2004年采掘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石油化工、冶金、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等几大高耗能行业的产值就占当年GDP的57.68%。因此,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降低能耗,节约能源资源,是确保中国能源安全的首要任务之一。
三、实行绿色金融以确保能源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意义及对策
(一)实行绿色金融以确保能源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意义
所谓绿色金融,是指金融部门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自己的一项政策,通过金融业务动作同加强资源环境保护、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强化节能减排有机地结合起来,以确保能源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金融营运战略。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能源安全对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约束日益增强趋势下,金融部门实行绿色金融战略意义极其重大,主要体现在:有利于金融部门正确认识金融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相互促进辩证关系,提高对加强资源环境保护的认识水平,增强绿色金融意识,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环境、生态、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把环境保护这项基本国策贯彻到具体的金融业务之中去,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克服过去那种只顾经济效益单纯追求经济增长而资源环境保护的传统发展模式的不足,提高金融部门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与化解金融环境风险的能力;有利于金融部门通过金融业务运作把好信贷、证券融资关口,促使企业实行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从而促进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金融部门通过运用信贷杠杆、证券融资等多种金融手段对产业结构调整和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产业导向作用;有利于金融部门利用自身的金融优势,通过金融业务运作来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循环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实行绿色金融以确保能源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1、金融部门应积极开展绿色金融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绿色金融意识与能源安全意识以及在金融业务中贯彻落实加强资源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自觉性。
2、金融部门通过业务运作利用金融手段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凡有利于环境资源保护、能源资源节约、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的产业和节能减排技术项目,一律给予金融上的优先支持;而对违背可持续发展原则、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高能耗产业,金融部门一律不予支持,也不为其开办其他金融业务。
3、金融部门应加大对洁净煤技术开发与应用、节能技术改造、新能源和再生能源及替代能源开发技术与应用推广、能源综合利用的金融支持力度,降低资源能耗,保障能源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
4、将绿色金融发展战略制度化、具体化,使之成为金融业务运作的具体可操作准则。金融部门应按照可持续发展原则,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国家产业政策、国家发展战略方针等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把绿色金融发展战略进行具体细化,使之成为一套完整的金融业务运作操作准则,提高绿色金融业务运作的实效性。
5、为使金融部门配合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让绿色金融发展战略落到实处,金融部门可以借鉴世界银行的经验,在金融机构内部设立相应的环境保护机构,及时准确掌握国内外环境保护、节能降耗信息动态,并加以认真分析和研究,为实行绿色金融、领导科学决策与金融业务运作,提供有力的方法指南。
参考文献:
1、舒先林,阎高程.石油——中国能源安全的核心与国际战略[J].石油化工技术经济,2004(3).
2、王树林.关于能源安全问题的思考[J].石油化工技术经济,2001(5).
3、曹志峰.中国能源安全问题研究[J].宁夏社会科学,2004(5).
【关键词】绿色金融 环境污染 绿色金融工具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许多环境问题暴露出来,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的可持续发展。环境问题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经济结构调整刻不容缓。为了实现经济转型,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中国需要向绿色经济发展方向转变,而绿色经济存在投入大、周期长的特点,仅依靠政府的财政投入和政策引导作用有限,故还需要金融发挥其投融资的功能。绿色金融可以引导资金流,调动社会资源流向绿色发展领域,从而发展环保产业,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最终实现在节能环保的前提下经济的稳步增长。
绿色金融是引导发展环境友好型的投融资活动,来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现有的绿色金融工具如下。第一绿色信贷,银行向绿色环保型公司提供较低的贷款利率等福利,而对高污染企业提高贷款的门槛,来让环保型公司更好地发展。第二绿色证券,企业或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会被设置环保门槛,以此来监管公司上市及之后的经营行为。第三即绿色保险,企业投保,在运行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环境污染等题,当企业所造成环境污染和危害影响到他人的利益时,便会面临赔偿他人损失的问题,而这时就需要保险公司来赔偿,因而保险公司会担起监督企业的职责。第四绿色风险投资,由于环保产业风险大、收益高,需要绿色风险投资提供资金,引导投向可再生能源等高新技术的开发和设备的研发。除此之外,绿色债券,绿色融资租赁,绿色产业基金等也属于绿色金融工具。
绿色金融的运行需要发挥政府、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的作用。政府政策自身会影响市场的运作;政府政策同时可以引导金融机构和公众的决策,例如通过改善公众的消费理念,决策,使公众资金流向绿色产业。金融机构运用投资、信贷、债券等工具作用于市场,同时对社会公众也会起到投资引导的作用。社会公众对金融机构投资起到监督的作用。在三方的相互作用下,投融资会偏向限制高污企业,支持环境友好型企业,以促进节能减排和绿色产业的发展,最终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和环境友好的社会体系。
二、国外绿色金融经验
美国,在金融部门方面,银行会为建造绿色建筑的开发商提供贷款优惠,并为购买节约型住房的贷款人提供福利,让客户运用便捷的融资方案购买节能环保的住房;对风电市场及各大可再生能源的开发进行投资;企业自身也会在环保方面进行融资,购买或使用绿色产品;此外金融部门提供绿色资产证券化服务、绿色抵押贷款等,同时在风能等清洁能源方面进行私募股权投资。产业部门方面,企业的资金来源会受环境的影响,环境友好型企业更容易得到环保部门的审批;对不同污染程度的企业会有不同的税收,对绿色企业会有部分资助,而污染型企业会收到相应的处罚。消费市场方面,实行低碳消费,交通方面大力开发绿色的交通方式。美国绿色金融的发展实现美国从高耗能到低排放低污染的发展模式的改变,能源消费、就业、投资等结构都向绿色转变,环境得到改善,污染也被控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并随后促进了绿色科技的发展。
欧洲,以欧洲投资银行为例。第一,大力发展融资减排业务。促进可再生资源例如风能、太阳能、生物能的融资,帮助可再生能源工厂的建设;实施建筑绿色供暖;对绿色交通融资,加强对城市轻轨、铁路、公路等的开发,发展环保清洁的运输方式。第二,建立相关基金,通过募集社会公众资金,对可再生能源进行推广,为可再生项目融资。第三,对欧盟成员国提供借贷资金,以支持它们的环保建设。
日本,以政策投资银行为例。为减轻环境压力,提供环保方面的投资。同时发放绿色信贷,并利用环境评级业务,帮助商业银行规避投资风险。对环保项目的实施注重奖惩并重,评估监督各企业贷款项目,对高污染企业规避投资,逐渐注重全过程的综合治理,从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发展到环保技术的投资研发,帮助环保产业融资,促进企业环保方面的建设。
韩国,由最初制定低碳绿色增长战略,到最后与国际接轨,广泛参加绿色金融国际会议,同时建立基金对绿色产业进行投融资,对绿色产品设立优惠利率。
总体来看,各国都会对环境友好型企业进行信贷优惠,对高污企业进行惩罚或规避投资,通过融资、证券化、私募股权、成立基金等方式,为绿色产业发展募集资金。同时设立家庭、商业保险和碳保险,并制定各类环保评估指数,为绿色企业的发展以及资金的投资规避风险。大体上绿色金融产品的发放对象具有明显的针对性,而政府会对绿色金融进行法律、政策的支持与引导,与市场结合,全面引领绿色金融的发展,引导资金流向绿色产业。
三、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
由于我国环境污染的成本不断提高,需要大量的财力来维持发展,而仅靠政府的投资不足以支持庞大的费用,因此,中国的经济转型需要金融的帮助。我国应发展绿色金融,通过金融优化资源配置,引导资本流向绿色产业。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速度快,但起步晚,对比其他发达国家仍存在差距。主要特征有以下几点。第一,以绿色信贷为主。我国银行大力推进绿色信贷,直接融资的比重较小。同时我国国家环保总局及银监会等相继推出绿色保险、绿色证券和绿色债券,但仍在探索起步阶段。第二,碳交易市场的逐步完善。碳交易指企业将剩余的碳排放指标拿到市场上买卖,使实际碳排放量不超过规定总量,环保企业可以通过卖出碳排放权获得节能减排收益。第三,碳金融起步,成立私募碳基金。
中国的绿色金融未来发展空间十分广阔。首先,碳市场发展日益紧迫,碳交易市场发展可以加快我国实现节能减排。环保企业可以从中获得利益,高污染企业则会面临成本的提高。其次,中国是第一大碳排放国,但我国在全球碳市场上缺乏定价主导权,绿色金融的发展可以帮助我国掌握碳交易主导权。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至今,已获得许多成就。在政府的推动下,我国绿色金融的法规体系逐步建立,实现从行政方面到技术方面的拓展,绿色金融的基础设施建设也不断完善。而且,我国的绿色金融规模逐渐增加,对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支持程度逐步加大。主要的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都发挥了不同作用。
四、中国绿色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绿色金融法律建设落后,缺乏相关配套政策,行政运行中存在问题。我国已出台部分绿色金融相关文件,但体系仍不完善,执行力度、监管力度上存在问题,制约了绿色金融的发展。具体执行过程中,还面临着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间的难以两得,例如政府绩效、转型升级与就业压力之间的矛盾存在。再者,企业对于绿色金融的有效需求不足,污染企业的高收益仍对商业银行的投资有吸引力。同时,环保资金以应急为主,缺乏长期战略布局。
绿色金融机构参与不足。主要业务仍局限于限制高污企业和促进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上,未将绿色金融置于核心业务中,缺乏激励机制,对企业环保项目执行的审查较弱。
信息不对称。企业获取绿色贷款与其环保项目评估相挂钩,而企业可能隐瞒真实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使银行难以获得真实信息,造成银行开展绿色信贷存在风险。上市公司对污染的排放情况等披露不足、监测不足。
主要依赖于银行的绿色信贷,其它非银金融机构作用发挥不足,社会公众的参与力度也不够。绿色金融创新支持不足,中介服务机构例如律所、咨询公司等发展滞后,缺乏相关专业人才。
国际上处于滞后地位,在碳市场中议价能力弱,缺乏话语权。
五、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的建议
(一)政府层面
完善的绿色金融法律制度,建立一套完整的引导绿色金融发展的法律体系,以便对企业进行激励和监督。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的管理体制,明晰定位;给金融机构提供有效的信息联通机制。环保部门要统一量化标准,对企业进行监察;政府引导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绿色金融的投资力度。
(二)绿色金融机构
加强对绿色金融的认知程度,加大参与度;继续完善绿色信贷业务,在贷款和税收方面,对环境友好型企业进行优惠,对高污企业实施贷款利率上升和高税收政策;创新其他绿色金融产品,拓展绿色信贷以外的其他产品,拓宽环保资金渠道;发展碳交易市场;加强风险管理,让银行获取真实信息;建立绿色银行,将绿色金融发展具体化;加强对绿色金融人才的培养。
(三)企业
加大对环保的宣传力度,企业自身文化、价值观要与环保相契合;创新环保技术;自觉披露自身环保方面信息,不隐瞒不造假,坚持绿色环保发展。
(四)社会组织与公众
引导公众了解绿色金融的文化理念,让公众深入对绿色金融的理解,积极投入绿色金融的建设;建立公益、基金等第三方企业,带领公众加入到绿色金融的投资中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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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生态文明;区域绿色金融;发展路径
一、生态文明背景下加快发展绿色金融的重要意义
(一)绿色金融对促进生态文明的技术进步提供资金支持。要解决生态问题实现生态文明目标,需要依靠发达的科学技术尤其是绿色技术创新,但现实中开发新技术尤其是绿色技术创新,需要承担巨大的创新风险,且需要投入巨大的资金成本,因此作为创新主体的的企业就需要寻求金融部门的支持,运用金融手段确保新技术的成功开发。金融部门往往自企业技术创新前期就介入予以支持,待企业依靠新技术产生利润时再逐步退出该企业,这个过程相当于金融在先进技术创新及成果产业化过程中发挥孵化作用,增强了企业进行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的动力。金融对先进技术开发的支持,使得新技术的开发得以顺利完成并实现产业化应用,由此带来企业经营业绩的提升,同时也有利于整个社会资源利用率的提高和环境风险的降低,最终推动生态文明目标的实现。
(二)绿色金融促进生态文明产业结构优化。绿色金融市场通过引导资金流向、进行风险再分配等,改善资源配置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具体而言,绿色金融对能源消耗与环境污染低的节能环保型绿色企业和项目,以及企业新技术开发优先给以贷款支持或提供优惠利率;而对那些高污染、高能耗又不愿意进行技术升级改造的企业或项目则不予贷款支持。通过资金导向机制作用,高污染、高能耗、低资源利用率的行业企业因难以获得资金注入而逐渐萎缩,低能耗、低污染、高资源利用率的行业企业则在信贷扶持下获快速发展,而这又加快了资金和资源流向的调整,使得落后污染行业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被逐步淘汰。同时,绿色金融在生态文明发展中也发挥着风险再分配的作用。一般而言,新兴绿色产业的投资风险远高于传统产业,而大部分资金都是风险规避型和利润导向型的,如果没有绿色金融市场的风险再分配机制,则大部分资金极易流向风险小可见收益高的传统产业,绿色金融市场正是通过其风险再分配功能为绿色产业创造了获得发展所需资金的机会。
(三)绿色金融为生态环境优化提供资金支持。国内161个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显示,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不到10%,达标城市数量仅有16个;我国高达75%的饮用水源水质污染超标,超过19%的耕种面积遭到土壤污染。有研究表明,我国仅空气污染带来的经济损失就占当年GDP的3.8%。要解决这些生态环境问题需要投入巨额资金,据环保部测算,我国在“十三五”期间,仅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所需的投资额就约需1.7万亿元,但财政能够投入的资金仅为500亿~800亿元,还存在85%以上的绿色投资缺口。对此,绿色金融可通过资金杠杆及资金导向作用,撬动数倍于自身的民间资本以PPP等模式投向这些项目或领域,通过民间绿色资本达到环境优化与经济增长的双重目标。
二、区域绿色金融实践(以福建省宁德市为例)
(一)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当前我国绿色金融取得了较大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绿色金融相关规范开始建立并不断完善。国家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和银行陆续出台了相关法律、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支持绿色金融的发展,如1995年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信贷政策和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中国银监会的《关于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加强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三家机构联合下发的《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等。二是部分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金融实践。兴业银行是国内绿色金融的先行者,经过10年实践已形成门类齐全的绿色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等机构也积极进行绿色金融相关实践。三是绿色金融产品种类迅速发展,除普通绿色信贷外,我国的绿色金融产品已拓展至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信托、绿色租赁、绿色担保、碳金融、绿色金融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绿色产业基金、绿色文明生态的理财产品等。
(二)区域绿色金融实践情况总部位于福建省的兴业银行在其总行一级设立环境金融部,开展环境效益测算,对环境效益进行量化统计且并入台账。从宁德市情况看,兴业银行绿色金融业务主要以水电项目为主,同时也涉及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处理、废旧金属回收利用等行业,业务品种主要以绿色信贷为主,同时也在传统信贷模式的基础上实现了一些新突破:
1.发放排污权抵押贷款。2015年12月16日,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以其购买的排污权设定抵押从兴业银行获得排污权抵押贷款,该笔排污权抵押贷款总金额为23万元,这是宁德市首笔排污权抵押贷款。
2.发放绿色并购贷款。作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CATL)及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ATL)的控股企业,宁德和盛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为满足CATL及ATL企业发展的战略部署,发展上下游产业链,提升市场地位及市场份额,宁德和盛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拟并购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邦普是迄今国内唯一一家“从事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的整体工程”获得环保部认可“国家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同时其工程应用核心技术入选“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目录”的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企业,为此兴业银行对宁德和盛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并购贷款1.9亿元,期限5年。
3.发行绿色债券。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发行201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用于企业日常运营周转及水电站维修等。该期短融券发行面额1亿元,期限为365天,其中浦发银行和兴业银行为此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
4.引入境外绿色融资。福建省(屏南)榕屏化工有限公司是是一家以氯酸盐和双氧水为主打产品,年产值7亿元左右的化工企业。其主要产品氯酸钠、双氧水被称为“21世纪绿色产品”,主要应用于水处理、纸浆漂白、纺织印染、食品消毒等行业领域。该企业在2013年开始的氯酸钠和过氧化氢厂的升级和扩容改造中,需要筹集一笔长期资金,其集团公司耀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5日,向境外非银行金融机构———德国投资与开发有限公司成功借入一笔技术升级改造资金,借款总额2200万美元,期限7年。
三、区域绿色金融发展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一)发展区域绿色金融面临的挑战。一是内部化环境外部性的挑战。企业生产伴有外部性已为大众所周知,实现环境外部性向内部化有效转化的难度很大,如部分制造企业污染环境,导致区域内居民健康状况受到影响,但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向污染企业索赔,其负外部性未能充分内部化,客观上助长了污染企业的过度投资和过度生产;又如污水处理或土壤修复等环保项目可提高社区环境质量和住宅物业的市场价值,但若不及时借助适当的机制将这些正外部性货币化,则此类项目可能因无法产生足够的收益而难以吸引社会资本。二是来自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的挑战。具体实践中,相对长期的项目融资时常面临长期资金供给不足,这一期限错配问题在绿色金融领域更为突出,且目前的绿色金融产品主要以绿色信贷为主,难以满足实际需要。三是来自金融业分析能力的挑战。由于绿色金融发展起步较晚,金融业对于绿色金融的认识及分析也处于早期阶段,这种分析能力包括对绿色金融重要性的认识、对环境风险因素的识别、项目分析中的发展思维以及基层机构的执行力等方面。四是来自地方政府干预的挑战。受地方政绩观的驱使,地方政府对金融资源的配置往往具有强烈的干预欲望,在当前的金融体制下,这种干预多表现为一种间接的隐性形式。
(二)发展区域绿色金融面临的机遇。一是政策机遇。当前福建绿色金融发展已迎来政策鼓励、允许试错的契机,有利于区域绿色金融创新及发展。二是业务基础。作为中国绿色金融先行者,目前兴业银行正逐步从绿色银行向绿色金融集团迈进,并致力于打造全球领先的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商。截至2016年11月末,兴业银行累计为7000多家企业提供绿色金融融资超过1万亿元,目前绿色融资余额逾4700亿元,绿色金融业务已成为兴业银行的核心品牌业务、优势业务。此外,福建已成立碳排放交易机构。2016年7月29日,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在福州挂牌成立,成为全国第九家自愿减排交易机构。在全国性市场启动后,福建完全可以凭借自身丰富的生态资源、依托生态文明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在全国碳市场中占据更加重要的地位。
四、区域绿色金融发展路径
在全国绿色金融发展框架中区域绿色金融要实现健康高效发展,需要当地政府及相关机构积极作为,勇于创新,探索出台能够有效对接国家政策、契合区域经济金融实际的政策措施。同时,保持一份审慎的态度,避免绿色金融的发展偏离预期目标。
(一)完善相关配套
以对接中央绿色金融发展政策。随着“绿色发展”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绿色金融也被提上金融改革的重要议程。近年来,国内出台了多项绿色金融的相关政策,并且专门成立绿色金融研究小组进行顶层设计。对于区域而言,如何完善相关的配套对接中央出台的相关政策,确保政策在本区域的执行效率,应是首要任务。
1.科学规划重点生态功能区。2016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以通知形式印发《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实施办法》,着手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由此,福建应根据本省自然资源与经济发展情况,科学规划滩涂、海域、生态林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并拟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对于现址在重点生态功能区且属于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企业,要通过财政、税收与金融支持等措施帮助其完成厂址迁移。
2.争取绿色金融投贷联动试点政策。2016年4月,中国银监会、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了《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并公布了第一批试点机构及试点地区名单,福建未被列入第一批试点地区。但鉴于绿色金融业务与科创企业融资有许多相同点,甚至一些绿色生产企业同时就是科创型企业,福建可借助生态文明试验区金融创新平台,会同福建银监局、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等相关机构,向中央争取在福建开展绿色金融投贷联动试点,有效增加绿色金融供给总量,优化金融供给结构。
3.完善碳市场建设。作为国内仅有的两家非试点碳交易平台之一,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要进一步完善自身建设以对接全国碳市场,可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摸排减排潜力,探索适应福建需求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式,同时支持各市、县(市、区)推出减排项目,参与碳汇交易;二是以林业碳汇为重点,构建具有福建特色的碳交易管理和服务体系;三是积极完善碳市场相关的制度建设、能力建设,迎接全国碳市场交易启动。
4.先行探索银行体系绿色化。在全国推动银行体系绿色化的框架下,可在省内先行探索,如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一批绿色金融专营支行,通过绿色金融事业部和专营支行,建立起与绿色金融配套的治理机制和内部制度,完善绿色信贷全流程管理,完善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下放绿色项目贷款审批权、简化审批流程、前移审批关口,为绿色项目贷款开辟绿色通道;引进熟悉绿色金融国际准则和实务运营的专业人才,与国内相关教育机构、环保部门联手培养专业人才,并及早组建专门从事绿色金融业务的部门机构,打造高水平专业团队。
5.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主体发行绿色债券。积极支持省内法人金融机构依法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由于绿色信贷;积极支持地方政府发行绿色市政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环境工程和能源建设;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企业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所筹资金用于绿色产业、项目。
(二)同步展开区域绿色金融整体框架布局
1.合理布局产业发展。在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同区域间竞争往往造成产业园区布局分散,如宁德福鼎的皮革产业布局于龙安与文渡两个工业园区,需要政府集中实施皮革产业污染治理项目,而地方政府的资金实力有限,难以兼顾两个园区的污染处理。因此,亟需省市级政府统一规划此类产业布局,同时通过政策引导将零星分散的污染行业企业往同类行业工业园区聚集。
2.建立绿色金融政府增信机制。许多绿色项目存在前期投资大、缺乏可抵押资产、项目收益不确定等特点,对增信与担保服务具有强烈需求,对此政府部门可通过设立专项的绿色金融担保基金、成立国有背景的绿色金融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分散金融部门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潜在风险,消除绿色金融的担保瓶颈。
3.设立绿色产业基金。可支持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发起成立区域性绿色发展基金,支持社会资本和境外资本设立各类民间绿色投资基金。绿色发展基金要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投资管理,服务于节能减排战略,支持低碳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
4.建立项目评估专家库。建议省政府建立省级专家库,引入全国其他地区专家,各地大型项目在立项之初,应由上级环保部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专家组成评审团,对项目进行环境风险评估,此举可在较大程度上避免地方干预。
5.培育和引入绿色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培育本地绿色机构投资者、引导本地机构投资者绿色化或者引入区外甚至国外绿色机构投资者,有效拓宽区域绿色产业发展的资金来源渠道,实现区域绿色金融市场多元化。具体做法是通过向市场释放明确的绿色产业战略政策信号,提振机构投资者信心;积极与国内外有相关经验的投资机构合作,开发适合区域使用的环境成本/收益量化分析工具等,将环境因素纳入信用评级,辅助投资机构对绿色项目进行科学分析;在市场发展初期,尽量将吸引机构投资者的重点放在开发其最感兴趣的、有较好流动性的债券和股票类产品。
(三)找准绿色金融发展突破口
1.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绿色金融发展要从当前的浅层次信贷产品为主,向多层次多维度方向拓展,为绿色企业或项目提供从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到风险管理的全方位金融服务,开发适合区情、能够为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供配套服务的绿色金融产品。拓展信贷质押物范围,完善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质押贷款,允许绿色企业设定知识产权质押、出口退税账户质押等。在此基础上,开发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适合项目长期资金需求的金融产品,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加强绿色期权、期货、股票指数等绿色金融衍生工具的创新。
2.以PPP模式开展绿色项目。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在节能减排等生态环境保护十三大领域积极推广PPP模式。在绿色产业中引入PPP模式,鼓励将节能减排降碳、污染治理等环保绿色项目与各种相关高收益项目打包捆绑,提高绿色项目收益,吸引社会资本以及金融机构参与,并推动完善绿色项目PPP相关法规规章。同时,鼓励金融机构总结现有PPP项目经验的基础上,提供更丰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各类绿色发展基金参股PPP项目。
3.培育典型绿色企业,梳理绿色项目清单。鼓励商业银行对所有客户进行分类,掌握客户的环保情况,梳理绿色项目清单。在此基础上积极扶持一批标杆绿色企业做大做强,将绿色交通项目、清洁能源项目等列入重点扶持对象,体现绿色发展的价值取向和政策取向。
(四)绿色金融热潮下的“冷”思考
1.关注可能的产能过剩。在绿色金融热潮下,区域内财税、金融资源向绿色行业倾斜,应警惕过度资源聚集可能造成的产能过剩。产能过剩不仅仅是对资源的浪费,同时也影响所投入金融资源的安全。因此,在区域政策制定实施过程中,应尽量防范产能过剩的情况发生,针对区域内不同行业的发展状况及赢利能力来灵活施策,并对政策实行动态调整,在绿色行业自身可以实现良好发展的情况下,可降低或取消政策扶持力度。
2.关注“政策套利”。在现有绿色金融环境下,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同时考量货币收益与环境效益两个维度,但金融市场现有信息披露体系往往难以识别环境效益的优劣。因此一方面,不排除部分企业将自身包装成绿色企业、绿色项目,以套取优惠政策及绿色金融资源;另一方面,相对于收益不确定、不可量化的绿色效益项目,财税补贴这类金融资源仍更倾向于成本低、收益高的项目,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政策套利行为。
3.关注地方保护主义。目前绿色金融市场将关注点放在“正外部性”的绿色产业,通过财政补贴大力支持其发展,而对于具有“负外部性”的高消耗高排放行业,则通过课征高额税收及加大相关财政处罚的方式进行干预。但如果这类企业是地方政府主要税收与GDP增长来源,则易导致地方保护主义滋生,上述这种“负向激励”难以见效。
4.关注利益驱动下金融主体的行为。尽管绿色产业拥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是其技术开发需要巨额资金投入,且面临较大的失败风险,短期内可获得的利润远低于目前已发展成熟的传统产业,这明显与金融资本追逐高收益与规避风险的本性产生冲突。因此,在发展绿色金融的国家战略下,微观金融主体的经营行为有可能基于利益驱动而偏离政策目标,此前融资担保行业与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此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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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业银行;实施;低碳金融;战略
在哥本哈根会议上,低碳经济、赤道银行、碳金融等专业名词,成为举世瞩目的焦点,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们的经济生活中。商业银行,作为社会组织重要形态之一,随着我国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模式转型有着重要的影响,并对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提升、强化自身盈利能力等提出更高要求。因此,商业银行要求得发展,就必须顺应时代潮流,实施低碳金融战略,以实现自身的跨越式发展。
1、低碳金融的意义
所谓低碳金融,即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等技术和项目的直接投融资、碳权交易和银行贷款等金融活动。低碳金融的首要目标,是为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支持[1]。我国低碳经济正处于起步阶段,从长远看,低碳经济的发展有赖于银行业的大力支持,因此,实施低碳金融意义重大。
(1)国际碳交易有赖于低碳金融提供平台。在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和控制下,全球已经形成碳排放权的统一交易市场,共有强制减排交易、自愿减排交易、配额交易和零售交易四种主要交易机制,目前的年度交易量在350亿一400亿美元。(2)金融创新有赖于低碳金融的发展。低碳经济与国际碳贸易的出现,对于以传统制造业为服务重点的金融体系提出了挑战,因此金融创新必须适应新趋势,发展低碳金融衍生品,应对低碳经济发展需要的低碳金融机制和工具。
2、商业银行低碳金融战略定位与措施
2.1商业银行低碳金融战略定位
目前,人们把赤道原则作为国际银行业务发展的环境和社会责任标准,这与发展低碳经济的理念达成一致。商业银行业首先就要树立这种理念,上下一以贯之;其次要探索建立节能环保金融服务的长效机制,确保商业银行为低碳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可以建立相应的经营策略、管理机制和激励考核体系,从业务流程与规则上把好项目入口关和惩罚关。
当前,国际碳交易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碳货币化程度也不断发展,碳排放权已衍生为具有投资价值的金融资产,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因此,商业银行业应进一步加强对国际碳金融发展的跟踪研究,既要控制金融风险,同时还应积极开展“绿色信贷”和金融服务创新,争取在全球碳金融体系中拥有更大的话语权和主动权。
此外,低碳经济的发展对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低碳经济已经成为新增长模式的重要因素,成为全球经济复苏的“曙光”。对我国而言,发展低碳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面临巨大挑战,但已经迫在眉睫。以往我国产业结构偏“重”、能耗偏“高”,在倡导可持续发展条件下,显然这种经济发展模式必将改变。又由于外需长期低迷,迫使我们必须对高能耗的中低端产业进行结构性调整。因此,转变我们以往“高耗能、高排放”的“高碳”发展模式,加快技术创新,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优化经济结构,刻不容缓。
2.2商业银行实施低碳金融战略的措施
2.2.1积极树立低碳理念
当今时代,国家在大力提倡发展低碳经济,国民也逐步认识到低碳生活的重要性,商业银行作为企业组织理当坚持推行绿色运营,积极成为低碳理念推广的践行者,以“公益创新”践行低碳金融。可以不同的方式来践行,比如拓展公益事业宣传、开展公益事业关联营销、社会营销、慈善活动、社区志愿者活动以及提供负责任的商业实践等方式,将低碳金融理念、产品、服务、技术、教育和培训等资源与企业、社区以及公益事业相结合,与客户结成伙伴关系,不断拓宽沟通渠道,让低碳经济、低碳金融深入人心。
2.2.2实施低碳金融服务创新
低碳经济的发展呼唤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同时也为银行业在低碳金融服务创新方面提供巨大空间。商业银行不仅可以通过提供信用咨询、理财产品、低碳项目融资等服务新产品,满足巨大的“绿色信贷”需求。还可以通过开发出与碳交易有关的金融服务来实现金融创新,包括工具的创新,机构的创新、业务的创新、流程的创新等,并随之发展碳基金、碳证券、碳信托。
2.2.3允许低碳融资业务的准入与融资规划操作执行
低碳融资业务是指商业银行给予客户融资,专项用于支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广应用节能减排设备等用途的业务,一般属于商业银行优先支持的信用业务类型。首先项目准入应符合下列要求:项目业主具有专业经验以及项目实施能力,所运用的技术成熟可靠、具备商业化运作条件;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我行信贷政策,属于国家政策鼓励和支持的节能减排项目类型;审慎介入限制类项目;禁止介入淘汰类、环保不达标及本行明令禁止介入的相关主体的节能改造项目。其次,关于融资规划,鼓励以中短期融资形式支持节能减排领域的授信业务。最后,项目贷款的现金流控制要求应为:鼓励采用按月或按季分期方式还款,项目主体较强的,可不强制对现金流作封闭控制,项目主体相对较弱,如项目可独立产生现金流,应争取对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现金流收入进行封闭运作,监控管理。
2.2.4加强碳金融产品包的营销执行
碳金融是服务于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主要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以及其他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当前,在中国主要是针对清洁发展机制的主要参与方提供的系列金融服务,主要参与方包括碳卖家、碳买家和碳减排收入的国家收费管理机构等三方。碳交易市场产品包,是本行为全国性或区域性环境容量使用权交易市场提供的系列金融服务。目前各地纷纷组建各类涉及环境、能源、排放权的全国性或区域易市场,已挂牌成立的有北京环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等,在筹建中的有武汉、成都、江苏等地的交易市场。现阶段总行正在开展“总对总”营销,拟从交易资金结算、清算,交易产品开发、交易规则制定、撮合交易方面与之进行业务合作。
参考文献
关键词:绿色贸易;长株潭;两型社会;环境
一、绿色贸易有利于两型社会建设
1、绿色贸易的含义及其双重作用
绿色贸易是有关国家主要是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保障人类健康、促使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为目的,凭借经济和技术优势,通过立法或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对可能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贸易活动加以管制和限制。
一方面,绿色贸易阻碍国外(主要是发展中国家)相关产品进口的一种非关税贸易壁垒保护措施。与其他的贸易保护措施相比,它具有更广泛的保护范围,更强的隐蔽性,名义上更合理等特点。在经济效应方面,绿色贸易措施将一定程度上增加商品生产的边际成本,从而使商品价格上涨,提高国内市场的准入度,削弱商品出口国的国际竞争力,尤其是南北贸易中发展中国家这种影响更明显。另一方面,绿色贸易措施促使企业积极进行生产技术改进,新产品的研发,原有产品质量的提高,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同时可以一定程度上抑制有害物,危险品和资源密集型产品的贸易规模,减缓国内稀缺资源的消耗速度,这些有利于真正建立资源友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正确把握正当的贸易环境措施与绿色贸易壁垒之间的差异,对于入世的中国在国际贸易中有效地遵守和推广前者并抵制后者具有重要意义。贸易环境措施具有其保护环境的功效和合理性,但又容易形成贸易保护主义。能带来环境收益、以环境保护为目的、以保护环境所需程度为限、具有非歧视性的与贸易有关的环境措施属于正当的贸易环境措施,不符合其中任何一点则构成绿色贸易壁垒。
2、两型社会的含义与意义
两型社会指的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是指整个社会经济建立在节约资源的基础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核心是节约资源。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形态,其核心内涵是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可持续发展。环境友好型社会是由环境友好型技术、环境友好型产品、环境友好型企业、环境友好型产业、环境友好型学校、环境友好型社区等组成。主要包括:有利于环境的生产和消费方式;无污染或低污染的技术、工艺和产品;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无不利影响的各种开发建设活动;符合生态条件的生产力布局;少污染与低损耗的产业结构;持续发展的绿色产业;人人关爱环境的社会风尚和文化氛围。
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节约、环保、文明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让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成为每个企业、村庄、单位和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也就是说,经济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必须建立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之上。那么这样的“综改区”,也就是以节能降耗、保护环境为核心要素的改革试验区。
3、绿色贸易有利于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根据Henderson(1996)和Kahn(1997)的研究表明,美国清洁空气法就曾导致该国的空气污染企业产地的地区分布发生很大的改变。Aderson(1992)再考察自由贸易区对农业的影响时发现,贸易壁垒使发达国家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减少。Van Bergerjk(1991)对OECD的贸易与污染排放的研究表明,贸易对SO2和NOx的排放的负面影响特别明显。除此之外,哈佛商学院的Michael Porter在1991年和1995年的文章中提出了“波特假定”(Porter Hypothesis)认为,严格的环境制度带给企业的压力和竞争带来的压力一样会推动企业创新,导致更有价值的新产品和生产工艺被发明出来。引入绿色贸易体系,使得企业的利润函数不仅是价格、产量的函数,同时也是环境的函数。随着企业污染的增加,环境成本也会增加,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是企业的利润减少。企业在利润最大化的驱动下,进一步的研发或者采用新技术,降污设备和原材料,从而使得在每一相同的利润水平上,对环境的污染降低,真正做到环境友好与资源友好。
根据美国经济学家格罗斯曼•克鲁格、谢弗克•班德沛野(GrossmanKrueger, Shafik Bandyopadhyay,1992)借用1955 年美国经济学家库兹涅茨提出的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的著名倒U 型假定, 经过研究提出了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概念。环境库兹涅茨曲线试图描述污染问题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如图1所示。
横轴表示人均收入,纵轴表示环境的受污染退化程度。我们可以把环境质量与经济发展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O-A段为经济发展时期,即工业化水平较低时,这时几乎没有工业污染,人口也比较少,生产活动在环境能够承载的范围内;第二阶段,A-D段也是所谓的两难阶段,经济发展与环境这间的矛盾最为明显,随着人均收入的提高,对资源的开发和工业废物等的排放都超出环境能承受的范围,环境不断的恶化;第三阶段,人均收入达到较高的水平,环保意识也比较高,污染程度与经济增长呈负相关,也就是进入了真正的两型社会。曲线BE是在采用绿色贸易之后的情况,在B点,对各种高污染,高环境危险的产品进行限制,取消这类产品的出口退税,反而对其征收环境污染税,把外部成本内部化。缩短了进入第三阶段时间和第二阶段的环境退化速度,这是绿色贸易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之路。如果没有绿色贸易措施,AB段无限延长,影响人类的健康和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那么,什么因素决定了拐点D的出现呢?根据现有的研究表明,决定这一位置和形状的主要因素包括:对无污染环境需求的收入弹性、消除污染的规模经济和经济结构的变化等等。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与收入正相关,如果某一经济体收入增加到一定程度,使得人们对环境质量的改善的需求的增加快于对其他产品和服务的需求,那么该经济体就可能超越了D点。
二、长株潭绿色贸易与环境保护的现实情况
1、长株潭城市群发展简介
长株潭城市群由长沙、株洲、湘潭三市组成,长株潭区域2007年人口1300万,实现GDP3461.78亿元,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1.5%,占全省经济的比重为37.9% ,长株潭城市群以占全省不足l/7的面积,不足1/5的人口,创造了全省1/3以上的经济总量,在湖南省的经济发展中处于核心增长极的地位。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促进长株潭城市群经济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从1998年长株潭经济、金融一体化建设以来,长株潭区域金融建设取得了较快的发展:长株潭城市群的经济发展迅速,增幅明显高于全省水平,区域产业结构不断优化;长株潭区域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日趋完善,金融同城顺利推进,区域金融资本的吸引效应和辐射效应得到了明显增强;同时,长株潭区域的社会、法制和文化等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取得长足进步,有力地促进了长株潭城市群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2、长株潭绿色贸易的现实情况
近年来长株潭城市群对外贸易飞速发展,成为带动湖南外贸快速增长的核心区域。据长沙海关统计,2007年长株潭城市群进出口总额达63.8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3%,其中出口42亿美元,进口21.8亿美元。分析数据显示,2007年,长株潭城市群完成了全省近三分之二的外贸总额,外贸所占份额超过GDP所占份额。在2008年中,出口的产品主要是机电产品、农产品和原材料锰和银,进口产品中主要是机电产品和铁矿及其精矿。多年来,长株潭与湖南进出口商品中,“两高一资”产品占比较高。长期来走传统线性经济的道路, 即按照“资源――产品――废弃物”的生产模式, 已使资源严重匮乏, 环境污染极为严重, 许多工业原料已逐渐依靠进口来维持生产, 如铁矿石、铬矿石等。企业绿色营销意识淡薄、产品技术含量低、绿色产品认证少的现状, 成为长株潭与湖南省企业跨越“ 绿色壁垒” 的障碍。
3、长株潭生态环境的现实情况
随着”长株潭”城市群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社会生产虽然获得了空前发展,但由于人们沿袭传统的发展模式,对自然超限度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归纳起来有以下3点。(1)环境污染加剧。长株潭作为老工业区,长期以来受重发展,轻环保的思想的影响结构性污染问题比较明显,区域内一直以工业为主, 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加上区内水网交错,导致污染传播更快。3市城区及所辖县市,S0,和TSP两项指标经常超标.不能稳定地达N类标准的水平,且污染面广.造成严重的酸雨污染。(2)绿地面积不足且分布不均。目前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城区绿化覆盖率分别为26%、38.3%、38.14%,人均绿地分别为6.04m、8.05m、7.2m,远远低于联合国生物圈与环境组织制定的标准(绿化覆盖率60%)。“长株潭”城市群城市绿地分布也不平衡,绝大部分位于城区边缘。如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区和省森林植物园占了全市公共绿地的62%,老城区7.4km绿化覆盖率在6%以下,不仅远低于联合国生物圈与环境组织制定的标准,而且也低于25% 的国家标准。(3)资源消耗大。因凭借第二产业作为重要支撑,一直没有摆脱资源消耗型的传统发展模式,致使资源消耗过大,尤其是水资源、土地资源及工业生产相应所需要的矿产资源和能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粗放型发展模式已难以支撑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发达国家与地区的经验借鉴
在贸易与环境的关系上处理上,发达国家与我国的发达地区的经验值得借鉴
1、欧盟的经验
在2001年,欧盟颁布了第六环境行动纲领《环境2010:我们的未来、我们的选择》,后来因为具体的可实施性而以环境指令的方式使环境的目标具体化。化境指令只规定了各国需要达到的目标,而各国可以自由选择达到目标的各种环保手段,但是当在规定期限内未到达目标时,环境指令奖直接在成员国内强制执行。同时,考虑到各成员国之间的经济水平、自然环境、国内现行环境法等方面的差异,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有例外,即成员国由于经济实力的问题可以降低指令所要求的环境目标,或者请求经济援助;对于国内环境措施与指令目标相同的,可以制定比指令标准更高的环境保护。
2、发达地区的经验
随着国际贸易中“绿色”条款的不断增加和各国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广东的农产品出口受到极大的影响。自2000年7月1日起,欧盟对进口茶叶实行新的农药残留标准,限制和禁止使用的农药从原来的29 种增至62种,部分农药残留标准比原有标准提高了100倍以上,使广东对欧盟的茶叶出口逐年萎缩。此后广东加强对农业环境、渔业水域、特别是土壤环境的监测。及时掌握农业环境受污染损失状况,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调整产业结构(例如将受污染的土地种植花草等进行植物修复);在促进农业化经营的过程中,牢固树立农副产品的品牌意识,建立绿色基地,创立绿色优质品牌;同时通过生物与环境之间的良性互动增加农业产出,同时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了解国际农业的基本情况,然后结合国际农业行情和中国农业发展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在此基础上,改善环境,保护土壤质量,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的基础条件。加大对生态农业发展的研究力度,积极给予政策支持。提高农业品种的产出、抵御灾害能力,采取措施鼓励发展生态农业,促进生态农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构建绿色贸易体系促进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整体方案
绿色贸易体系是指通过一定的环境管理政策手段来绿化或优化贸易结构、调控贸易总量、提高贸易的环境效率,最终能够减少并扭转贸易的资源环境逆差和促进绿色贸易发展的政策体系。
1、社会形成绿色贸易意识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密切关注社会舆论的最新动态,积极引导大众加深对“绿色贸易”的认识,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根据前面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论述,提高全面的环保意识有利于改正已经扭曲的环保需求与收入之间的关系,尽可能的加快对人们对环境质量的改善的需求的增加,可以使D点,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同时发展的转折点尽快到来。
2、政府构筑绿色贸易制度
政府要构筑一整套的与国际接轨并和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绿色贸易制度。制定基于环保目的的市场准入与准出制度,设计投资的资源环境导向等环保“阀门”和手段。应着力填补有利于环保的贸易政策,比如环境法规、绿色标志、绿色认证、绿色包装和绿色保障体系等。减排目标在分解给地方政府的同时,也可以考虑给贸易部门和行业部门分解相应的减排指标;依据环境影响的程度,对产品、企业和行业分别进行鼓励、许可、限制和禁止贸易的分类管理。
3、企业做好绿色生产与贸易
相关企业致力于发展绿色经济,生产绿色产品,开展绿色营销。走“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生产模式,同时减少排放或在完美情况下,实现“零排放”,对于建设两型社会有深远意义。特别是考虑到占进口额88.62的铁矿国际市场价格不断上涨,经济意义重大。企业建立稳定的绿色营销渠道,实施绿色促销策略。绿色促销方式多种多样, 主要包括广告推销和公关推销等。绿色公关能帮助企业更直接、更广泛地将绿色信息传到广告无法达到的市场,给企业带来竞争优势
4、高校培养绿色贸易人才
拥有一支具有具有绿色贸易专业知识的团队是顺利建设两型社会的基本保证。长株潭因为自身的特别的区位优势,正好能够有条件提供这种保证。长株潭区域内科教和智力资源丰富,共有60多所高等院校,两院院士达45人,有10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5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9个博士后流动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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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发展环境金融是实施绿色信贷政策的一条重要途径。本文以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为例,对如何发展环境金融,并促进柴达木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作一探讨。
2007年 7月30日,我国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出台绿色信贷政策,提出要为生态保护、生态建设和绿色产业融资,构建新的金融体系和完善的金融工具,增强信贷资源支持循环水平的效用。发展环境金融是实施绿色信贷政策的一条重要途径 ,有助于提高柴达木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 环境金融介绍
(一)定义及发展趋势
1997年,国外学者首次提出环境金融这一概念。目前,关于环境金融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国内外学者也存在多种观点:①环境金融是金融业根据环境产业的需求而进行的金融创新;②环境金融是针对环境保护,以及为推动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而开展的投融资活动;③环境金融就是把循环经济、金融创新放在一个有机的系统里,探讨所有能够提高环境质量、转移环境风险、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以市场为基础的金融创新。
纵观上述观点,一个共同的认识是 :环境金融是针对环境保护开展的金融创新 ,研究用于环境保护用途的金融创新工具,因此应具备金融创新的范畴 ,明显的环保意图,并能提高循环经济水平等特征。这就与当前各国政府倡导的绿色、环保等政策不谋而合。可以预见,环境金融将成为 21世纪金融业发展的一大趋势。笔者认为,在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发展环境金融就是要研究如何利用金融创新途径达到控制污染物排放,保护柴达木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促进柴达木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并达到政府一企业 一银行多方共赢。
二、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有必要发展环境金融
(一)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面临严峻的环保压力
循环经济包括清洁生产、生态工业园区和循环型社会三个层面 ,分别定性为小、中、大循环。目前 ,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围绕盐湖化工、煤化工、石油天然气化工 、有色冶金等四大特色产业,初步形成了格尔木、德令哈、大柴旦、乌兰等四个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正处于从企业清洁生产向生态工业园区过渡的阶段,即小循环向中循环过渡,这一阶段的显着特征是生态保护功能有待改善 ,突出表现在:一是循环利用水平不高。由于柴达木循环经济仍处于探索阶段 ,产业关联度不高,产业链短,资源开发中的废弃物未得到充分利用,因此破坏环境和资源浪费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水资源缺乏,但利用率偏低。目前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单位面积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 14%,但万元 GDP用水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 1.9倍。三是减排防污压力较大。尤其是二氧化碳导致的温室效应,致使当地温度在以每 10年 0.44摄氏度的速度上升。
(二)发展环境金融有助于缓解当前的环保压力
1、发展环境金融与循环经济的要求相适应,宏观助解环保压力。从宏观上看,环境金融和循环经济的目标一致,二者均期望在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促进柴达木地区经济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2、发展环境金融正向引导企业的环保行为,微观助解环保压力。从微观上看,企业提高清洁生产能力是缓解当前环保压力的保证。环境金融的关键是以环保为宗旨,通过金融杠杆作用,实现金融资源的绿色配置与使用,间接影响循环经济中的企业的环保行为,激励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环保能力,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吸引信贷资源。
3、环境金融参与循环经济有助于实现多方共赢。循环经济讲求以最小的环境代价为成本实现最大的经济收益,在资源利丌]上“榨净”,最终政府既保护了生态环境,又获得了绿色财政;企节省了成本,提升了利润空间。环境金融与循环经济并行后,金融支持循环经济的效果更加突出,银行也能从循环经济的发展中收获更大的效益。
(三)循环经济为发展环境金融创造了优势条件
从循环经济“资源一产再生资源”的生产模式来看循环经济模式最大程度降低了生产对环境的破坏,节约了资源,增强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并且一定程度上规避了信贷资金因环保因素所形成的风险,信贷资源的“洼地效应”强于传统经济模式,为银行发展环境金融创造了优势条件。但是金融创新体制的弊端是发展环境金融的最大阻力,如:作为基层金融机构,末经上级授权 ,金融创新难以有效展开 ,并且基层银行机构创新研发人才欠缺,现行的金融创新产品中难寻针对环保因素的会融创新产品。
三、发展环境金融有助干促进试验区企业全面采取环保措施
假设柴达木地 企业存在信贷资源争夺战,并由此产生博弈行为,柴达木地区从时间依次经历了“传统经济模式——循环经济模式——循环经济模式 +绿色信贷”三个阶段,三个阶段博弈情况如下:
第一阶段:银行向企业投放信贷资金是必然事件 ,企业采取环保措施是偶然事件。因此不管企业采取环保措施与否,银行均向企业投放信贷资金,并且企业采取环保措施要花费一定的资金成本,此时企业的上策是都不采取环保措施,并且能获得银行信贷支持。
第二阶段:银行向企业投放信贷资金是必然事件,参与循环经济试点的企业采取环保措施是必然事件,末参与的企业可以不采取环保措施。因此参与试点的企业以“符合同家环保产业政策、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要求”为获得信贷支持的取胜条件,但环保投资见效慢,银行不愿向试点企业提供信贷支持。银行仍然可以为环保不达标的项目和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获得短期效益。最后导致银行信贷资金大部分投向非环保企业,对循环经济的支持作用不充分。
第三阶段:银行向企业投放信贷资金是必然事件,参与循环经济试点的企业采取环保措施是必然事件,未参与的企业可以不采取环保措施但不能获得信贷支持。绿色信贷实施后,给予了发展环境金融产品的良好机遇。从期望值角度看,同一条产业链条上的所有企业都有意愿采取环保措施,因为同一链条上的企业都不希望因其中一个环节的断裂,而导致自身经营闲难。不同产业链条上的企业之间,不采取环保措施的非循环经济试点企业之间,虽然不存在利害关系 ,但由于绿色信贷政策的硬性约束,为了获得信贷支持不得不采取环保措施。因此博弈结果是柴达木地区所有企业均采取环保措施,共享信贷资源,最终促进柴达木循环经济水平上台阶。
四、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的环境金融产品设想
目前罔内外常见的环境金融产品有碳金融、绿色抵押贷款、巨灾债券、生态基金等产品,这些产品对设计适合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的环境金融产品有一定的启发意义。如碳金融中的碳指标交易是通过总量控制与配额指标交易,督促企业采取更清洁的生产技术,或者企业为了节省购买配额的资本,选择其他可替代的清洁能源。巨灾风险证券化是通过发行收益与制定的巨灾损失相联结的债券,将保险公司部分巨灾风险(包括人为造成的生态破坏风险)转移给债券投资者。
(一)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污染物排放指标交易机制
1、产品设想:政府在制定年排污总量指标时,根据上年度排污总量,适当减少下一年度排放总量,并逐年递减。桐关部门根据每户企业的规模、清洁技术、排污情况,将排污总量指标公平、公开、科学地分配到每户企业,规定配额指标可在试验区范围内自由交易,并且人民银彳丁、银监局等银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绿色信贷有关规定,监督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向指标超额或不足的企业发放贷款。
2、存在困难:(1)企业向银行虚报排放情况,骗取银行信贷资金。(2)企业获得贷款之后,肆意排放污染物,导致全年排放超标。(3)配额指标交易双方虚报交易情况,为某方制造指标充裕或排放达标的假相。
3、解决措施:(1)由政府相关部门(如环保局、发改委 、经贸委等)、人民银行、银监局制定完善的《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污染物排放指标交易机制实施方案》,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定期向银行机构通报指标交易情况、授信发生企业的实际排放情况;企业向银行提供的排放情况需由政府相关部门认证;人民银行、银监局制定相应的“信贷指导意见”并承担 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2)银/-i-~ll定与单位排放量相应的单位信贷资金规模,根据企业年度排放剩余指标计算最大信贷投放量,或根据企业使用配额指标的进度,按比例发放贷款 ,遇有违规行为,可暂停贷款发放。对于企业中长期贷款,银行可根据企业历史排放情况,保守估计贷款期的排放总量。(3)建立“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污染物排放指标交易市场”,将排放指标证券化,吸引社会资金介入。
(二)柴达木循环经济绿色债券
1、产品设想:由金融机构发行,专门将资金用于向循环经济项目贷款的金融债券,也可以由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单独发行,甚至地方政府可将试验区全部或部分绿色环保企业集中打包,发行“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绿色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全额用于环保产业。
2、存在困难 :(1)如何保证所募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的环保产业。(2)如何保证债券融资的成功率。
3、解决措施:(1)严格审核上市企业的环保资格,鼓励和支持符合循环经济特点的企业或项 目通过直接融资渠道发展环保产业。(2)由政府相关部门、人民银行、银监局组建债券运作管理委员会,负责债券的上市、日常运作管理及所募资金的使用监管。(3)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资绿色债券。(4) 建立柴达木循环经济绿色产业投资基金 (未上市股权投资基金 ),所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末上市企业。
(三 )柴达木循环经济生态补偿机制
1、产品设想:一是设立财政专项贴息补偿基金,专项用于补偿企业因违规排放造成的信贷资金风险,提高银行发展环境金融产品的积极性 ;二是设立由企业利润、财政资金组建的重大污染事件补偿基金,用于应对人为造成的重大污染事件的应 急处置。
关键词:赤道原则;绿色金融;竞争力;民间组织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1-0125-02
在致力建设“生态文明”实施“走出去”的战略中,如何履行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的承诺?如何树立中国作为地区和世界负责任大国的国际形象?如何规避或尽可能减少国际资源开发型投资的政治风险、金融风险及海外员工的安全风险,实现政治、外交、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多赢?这都是亟需探讨的问题。我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在致力建设“生态文明”,同时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而规避金融风险在目前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显得尤为主要。
2008年,由《经济观察报》举办了2007年度中国最佳银行评选,全球环境研究所、绿色流域、自然之友、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绿家园、守望家园、中国发展简报和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八家民间环保团体向兴业银行颁发了国内首个“绿色银行创新奖”。“绿色银行创新奖”评选是国内首个关于绿色银行和绿色金融的奖项,这也是第一次由民间团体发起并评选出的绿色银行奖项,对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环境保护具有开拓性的意义。
绿色银行,指的是银行承担环境责任和义务,并把环境目标融合在自己的发展战略和业务各个环节中。绿色银行的理念对银行的内部经营与业务管理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内部经营方面,绿色银行应当关注自身能源、纸张、水等资源消耗,鼓励员工参与环保工艺活动;在业务管理方面,绿色银行更要加强传统银行业务的环境风险评估,并拓展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业务开发,促进企业效益与环境保护的双赢。“绿色银行创新奖”的出现有三方面的原因:1银行业自身发展的需要;2民间社会的大力推动;3来自国际社会的压力。
最近几年,随着中国对外投资力度的加大,西方社会对中国对外投资在投资对象国所引起的环境问题的批评声音也越来越多。由于投资对象国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差异,中国对外投资或援助项目所执行的环境标准差别也不尽相同。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中国银行业急需采取措施,从源头上规范中国对外投资企业的环境行为。这样一来,不仅能化解外部矛盾,同时也能帮助“走出去”的企业规避组织政治、环境风险,提高企业竞争力,使中国的对外投资更加理性化。“绿色银行创新奖”的评选只是一个开始,我们希望推动中国银行业尽快出台符合国际标准,同时能立足于中国现实的环境举措。
据统计,到2007年底,中国共有社会团体21.2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7.4万个、基金会1340个。目前,中国的非政府组织已经广泛活跃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劳动、民政、体育、环保、法律、社会服务、经济服务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为人民群众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提供了重要载体和途径。在这个发展过程中,NGO也可以发挥十分关键的作用。例如,推动“绿色银行”发展,帮助银行业监督企业是否有效执行本国签署并加入的“国际公约”,同时严格遵守东道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在投资和技术“走出去”的同时,把我国好的环境政策、法规和经验也带出去,推动东道国尽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环境法规、标准,逐步实行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s,EIAs)、生态补偿(Payment for Ecological Services/Ecological CompensationMechanism)、协议保护机制(Conservation Concession Meeha-nism)和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tmnsibility。CSR)。
帮助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NGO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全过程进行评估。这次评选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尝试,证明了主流渠道对NGO努力的认可。我们应该在此基础上,争取发挥更大的作用。2007年7月,国家环保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颁布《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推动绿色信贷;2007年11月,银监会制定《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要求银行支持节能减排工作;2008年1月,国家环保总局(现国家环保部)和国际金融公司签署协议,合作研究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绿色信贷指南,为深化绿色信贷提供技术支持;2009年1月12日,中国银行业协会了《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督促银行业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
基于生态文明和科学发展观理念的绿色金融,肯定会成为使这个星球更适宜每个人生活的大众的全球化。要达到绿色全球化的目标可能需要时间和艰难的决策。但是,我们毕竟已经有了现行的实践,有了决心,也有了像NGO参与和推动绿色金融那样的措施。
在国际上,银行关注可持续发展已经逐步成为主流。在中国,绿色银行的理念还处于萌芽状态。尽管政府已经制定了严格的环境法规,但还是有些银行由于认识不足而违规支持了一些污染项目。最近几年,社会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呼声越来越高,绿色理念开始得到银行认可。一批前瞻性的银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关注金融活动中的环境与社会问题。2006年5月,兴业银行与IFC合作在国内首创推出“节能减排项目贷款”。2007年10月,兴业银行正式加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行动(UNEPFI),郑重承诺遵循相关环境法规,将环境因素纳入商业决策的考量范畴,支持可持续发展。2007年11月,兴业银行与IFC、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和金融时报社在北京共同举办"2007‘节能中国’高层论坛暨‘绿色信贷’创新研讨会”,积极倡导绿色信贷。2008年7月1日,兴业银行公告称,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申请加入“赤道原则”的议案。
“赤道原则”形成于2002年10月,由国际金融公司(IFC)与荷兰银行联合发起,全球主要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参照IFC的可持续发展政策与指南建立的自愿性金融行业基准。它旨在判断、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中的环境与社会风险,是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之一,也是国际金融机构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行动之一。“赤道原则”是全球主要金融机构判断、评估和管理国际项目融资中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的行业标准,对制造业、化工、能源、基础设施等62个行业在环境、健康、安全等方面的标准与解决途径做出规范。全球五大洲已经有60多家银行宣布加入“赤道原则”。2008年10月31日,兴业银行正式公开承诺采纳赤道原则。成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此举标志着兴业银行在引入国际先进模式,加强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推进科学、可持续发展方面走在了国内商业银行的前列。世界银行集团成员――国际金融公司作为赤道原则的发起者之一,对兴业银行承诺采纳赤道原则的努力给予了支持。在中国实现了零的突破。目前,“赤道原则”正日益得到国际银行业界的关注和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