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

市场价值评估方法

时间:2023-06-22 09:32:44

导语:在市场价值评估方法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市场价值评估方法

第1篇

关键词:生物资产 资产评估 评估方法

一、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背景

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物质基础。地球上多种多样的植物、动物和微生物为人类提供了不可缺少的食物、纤维、木材、药物、工业原料和服务。与此同时,由于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科技的不断发展,对生物资产的需求也越来越多。而且,由于生物资产本身的一些特性,其在人的劳动与自然力的共同作用下生长的,受自然规律和自然环境的影响,另外每种生物资产的生长、发育、成熟、结果都不同,因此,对生物资产的研究不管是从会计角度还是评估角度都是比较重要的。从会计角度看,全球范围内不管是组织、协会还是个人已经认识到生物资产的确认与计量问题,在这方面研究最早的是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Australian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简称AASB)于1998年颁布的1037号(AAS35)会计准则,即自生和再生资产(self-Generating and Regener-atingAssets简称SGARAs)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农业》(以下简称IAS41)对生物资产的研究从概念的界定、初始确认到后续计量作了详细具体的介绍。我国在借鉴国外会计准则的基础上,2006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但从资产评估的行业讲,对生物资产的价值评估的研究很少。目前具体的生物资产的价值评估准则,这给从事生物资产的企业的经济活动带来了不便,制约了其快速发展。而且也不能很好地向信息使用者传递一些有用可靠的信息,影响了信息使用者的决策。为了保证会计与评估的相互协调与合作,进一步体现评估对会计的补充和完善作用。在当前市场经济不断深入的大潮中,生物资产的租赁、重组、典当、保险、交换等经济行为的不断增多,不能仅依据生物资产的账面价值来反映,还要借助于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相关理论与方法,以资产评估结果重新确定其价值。

二、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意义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涉及生物资产的企业与日俱增,探讨生物资产价值的评估问题,对评估行业和企业都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从理论上讲,首先,为生物资产价值评估做出理论贡献。通过借鉴其他国家对其他行业,尤其是农业资产评估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价值评估理论,可以得出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目的、依据和方法。在评估范围越来越细、越来越广的情况下,可以为进一步研究资产评估理论体系和评估方法、模型提供参考,对于推动资产评估理论的发展有重要意义。其次,可以推动会计学相关理论在该领域的应用。从实践上讲,有利于建立全行业统一的评估准则,使评估机构能够很好的按照规范行事,使生物资产的评估更加明朗化;有利于持有生物资产的企业更好地掌握本企业的资产价值情况,促进企业加快生产,提高企业资产价值;有利于不同地区企业持有的生物资产的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可比性;有利于生物资产的信息使用者获得全面、详实、可靠的评估信息;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和完善评估准则,加快我国评估领域的发展;有利于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发展;有利于协调有关评估各方的经济利益。

三、西方国家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现状分析

英国《评估指南》(红皮书)1996版指南12――森林与林地资源评估,提到了关于资源类植物价值评估的一些方法。《欧洲资产评估准则》(EVS)2000版指南5

贷款为目的的农业资产评估中将农业资产划分三个大部分来说明:第一部分介绍农业资产包含的内容以及相互之间的区别、评估方法以及市场价值的确定;第二部分介绍了多年生植物的存在形式――正在生长着的、培育中的、收获的和其他形式的,还介绍了一些牲畜;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在评价这些动植物时影响因素和多年生植物的评估方法。《IVS指南10――业资产评估》2005版该指南中指出了生物资产是活的动物和植物,评估中将其划分为附着地的生物资产和非附着地的生物资产,将其区别于农业资产和个人财产进行评估,要求根据农业生物资产的类型和周期性按照市场法对农业资产进行评估。《澳大利亚评估准则与实践》对乡村资产评估进行了介绍,其中包括对生物资产相关不动产的阐述,如果园的建设投资、养殖设备、设施等评估。国外学者进行很多有关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评估的理论、方法及其应用的研究,从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的类型、评估方法和案例研究等方面进行论述,国外比较流行的是条件价值法。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福利经济学对消费者剩余、机会成本、非市场化商品与环境等公共产品价值的思考,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的评估研究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理论、方法体系。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经合组织,OECD)将评估方法分为三类,即实际市场价格法(市场分析)、模拟市场法和替代市场法。

从上述国外研究现状来看,虽然国际评估准则和发达国家的评估准则中对农业资产评估的研究有许多可取之处,但相对于其他资产评估研究来讲,起步较晚,而且也不成熟。各评估准则中只是粗略介绍影响生物资产的自然因素,都没有详细说明生物资产具体的评估依据、评估原则和不同生长阶段下的评估方法及一些参数的选取,未将其作为重点进行研究.、随着社会的进步及评估的范围的不断扩大,现有的国外的理论与方法不能满足生物资产发展的需要。

四、我国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现状分析

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是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经济的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属于新兴行业。1989年,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国有资产产权变动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若干规定》,这是我国首次提及资产评估问题的政府文件。1993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成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资产评估项目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涉及行业越来越广,技术复杂程度也越来越高。1996年颁布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规范(试行)》,2001年又颁布《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具体准则。但目前关于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文献很少,而且部分都是从森林资源或者森林生物多样性角度进行的,尚未对生物资产有较全面和系统的研究。本文从生物资产概念、森林资源价值评估、森林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评估、作物种质资源价值评估和果园资产评估等方面进行说明。

(一)生物资产的概念2006年以前,一些专家学者们借鉴IAS、《澳大利亚自生和再生资产会计准则》和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对生物资产的界定还没有统一的认识,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给出了生物资产的定义:生物资产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并将其划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为了研究方便可将生物资产划分不同种类:按其生物学特性分为动物和植物;按其生长周期长短分为一年生生物和多年生生物;按价值转移方式的小同,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

性生物资产;还可划分为成熟生物资产和未成熟生物资产(何梦圆、马慧,2006)。

另外,我国学者在会计核算基础上总结出生物资产和其他资产相比,具有下列基本特性:一是生物资产形成的特殊性。一般资产完全是依靠人们的生产劳动取得的,而生物资产是通过人的劳动和生物自身的生长、发育过程相互作用形成的。生物资产的价值形成除凝结有人类劳动以外,自然力作用的生长、发育会形成其增值;生物资产的经营受自然规律的制约,遵循自然规律,生物资产就会顺利地生长、发育,不断再生,反之则会消亡,失去其价值。二是生物资产的多样性。生物资产的种类繁多,这使其各自的生长、发育特点差异很大,增加了计价难度。三是生物资产经营周期的既定性。生物资产的投人、生产、经营、回收的周期完全决定于生物的生命周期,不同于工业生产周期以及资产价值转化的周期可人为控制。生物资产的这些特点决定了生物资产会计处理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二)资源类价值评估资源类的价值评估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森林资源价值评估。我国资产评估协会尚未制定有关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的相关规定,1996由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林业部制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以适应我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事业的发展,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保护森林资源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林业部、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局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制定的,具体规定了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程序和基本方法,对林木资产评估、林地资产评估、森林景观资产评估及整体林业企事业资产评估作了详细规定,规范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为。按照大范围森林资源包含的经济林也属于生物资产的范畴,此《规范》中指出了森林资源中林木、林地、森林景观及整体林业企事业的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

侯元兆等(2005)第一次比较全面地评估了中国森林资源价值,核算出了生态服务价值,即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和净化大气的经济价值三项生态服务价值,首次得出了森林的这三项环境价值远大于立木价值的结论.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森林资源价值核算的理论。王强(2006)按照森林资源资产的特殊性,以及影响森林资源资产价值因素的复杂性,详尽的介绍了各类森林资源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成交价比较法、市场价倒算法、年净收益现值法、年金资本化法、收获现值法、重置成本法、序列工数法、历史成本调整法,重点介绍了运用收益现值法时应考虑的折现率问题和质量调整系数。该项研究中还按照不同种类介绍了各评估方法的应用,其中林木资产评估中从用材林、经济林、竹林、防护林和特护林方面,详细介绍了评估方法的应用及评估时涉及的影响因素。何梦圆、马慧(2006)研究指出,按照生物资产的特征,消耗性生物资产采用重置成本法和市场倒摊法进行评估,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生长阶段确定评估方法。邹继昌(2006)采用收益现值法对用材林林木资产进行评估,给出了评估参数及评估公式,说明了采用收益现值法的理论依据。谢德新(2006)提出了经济林按照生长阶段产前期、始产期、盛产期和衰产期进行评估,指出成本法主要适合于产前期,市场法理论上适合于任何长阶段,但现阶段因前提条件不具备限制了这一方法在经济林资产评估实践中的实际应用。经济林的收益年限在整个经济林寿命中所占比重最大,故经济林的资产评估主要以收益法为主。

(2)森林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评估。北京大学教授张颖开创性地利用市场价格法、机会成本法和支付意愿法,对我国森林生物多样性的价值进行核算,得出了我国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成果。吴火和(2006)研究认为,针对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的不同价值需要采用不同的计量评估方法,主要采用市场价格法、替代市场法和模拟市场法(假想市场法)。为提高评估的效率和评估结果的准确性与可信度,在综述了国内外生物多样性信息系统研究和应用进展的基础上,尝试设计了基于专家知识的智能型森林生物多样性资产价值评估专家辅助系统(ESEFBA)。而且文献还列举了龙栖山自然保护区森林生物多样性生物资产类价值评估,从木材生产价值评估和林副产品生产价值评估角度对直接实物资源资产进行评估,其中林副产品采用的是市场价值法。李银霞(2002)以祁连山自然保护区为例,从直接使用价值评估方法和间接使用经济价值评估方法两方面对森林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评估进行论述。

(3)作物种质资源价值评估。作物种质资源又称作物遗传资源,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朱彩梅(2006)在对作物种质资源的价值概念、价值属性、价值特点、价值分类、价值内涵以及价值评估方法系统研究的基础上,系统地探讨了作物种质资源的价值构成分类及其评价方法,提出了作物种质资源价值评估的原则和依据。其中涉及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市场法的应用。

(4)果园资产评估。应容枢(1998)在对果园调查研究基础上,根据果园的特征、经营果园面临的行业风险和涉及到的果园时间价值补偿因素,得出果园应采用重置成本法和收益现值法。

从以上对国内的生物资产价值评估研究现状的分析可以看到,对于生物资产的概念界定问题从会计上已基本达成共识。由于研究问题的方式、方法的不同,对生物资产的分类还是还存在争论。我国目前还没有完整的农业资产评估准则,就生物资产的角度,对植物经济价值的评估的文献还是较多的,具体有经济林及林副产品,但没有涉及到其它植物,如蔬菜、经济作物、粮食作物的评估方法及影响因素。并且对动物的评估理论与方法的研究较少。

第2篇

Abstract: This article begins with an introduction of corporate valuation theory and lists the limits and problems in traditional corporate valuation assessment study and practices. The author indicates the implementation of an auto program through creating a dynamic corporate value concept and tries to develop a comprehensive corporate valuation assessment system which covers the net stable value, the profitable value and the dynamic value of the enterprise or the program.

关键词:企业价值评估;企业动态价值;案例研究

Key words: corporate valuation assessment;dynamic corporate value;case study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0-0001-02

0引言

企业投资价值是企业资产、产品和服务在目前和可预见的未来赢取价值的能力。在项目投资过程中,无论是资金投入还是退出,都需要对被投资企业或项目进行价值评估。然而传统的会计指标体系不能有效地衡量企业创造价值的能力,会计指标基础上的财务业绩并不等于公司的实际价值。同样,企业的实际价值也并不等于企业的帐面价值。本文试图就某汽车项目收购过程谈谈企业动态价值评估的操作技巧。

企业动态能力与动态价值研究。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李卫红认为,企业价值创造的根本在于企业的核心能力和竞争优势。企业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根据外部环境和自身资源的变化,不断调整资源配置,围绕企业价值创造来开展经营管理活动,获取无法复制的核心能力和持续的竞争优势。所以说,支撑企业核心能力和竞争优势得以持续的不是某种静态能力,而是驱动企业价值创造的动态能力。企业的核心能力和竞争优势来源于动态能力,动态能力是企业价值创造的驱动囚素。如何通过动态能力的演进提升企业的价值,获取持续竞争优势,保持可持续发展,一直是企业管理研究的热点。

1项目简介

河南S市一个汽车贸易集团欲收购一家品牌商用车3S店,该店由于经营不善已停业近八个月,该店位于A市新区汽车销售区黄金位置,是严格按照品牌厂家要求建设的集整车销售、配件供应和服务为一体的3S店。该店占地35亩,与产权单位签订10年用地合同。原投资人因个人原因选择业务转型退出汽车行业,该店建设投资120万元,银行贷款本息合计128万元。为不影响该品牌汽车的声誉并保证收购方的顺利经营,银行愿提供5000万元的平价贷款额度支持以弥补收购方的交易损失。出售方要求收购方代偿128万元的银行贷款本息并提供60万元的员工疏散和建设施工尾款等善后费用。

2项目分析

本项目从传统静态价值评估角度看,应该是一个负价值项目,因为店面价值如果不继续经营肯定跌价无数,收购者接收项目首先要代偿银行的贷款本息。土地只有租用权没有出售权也不能得到升值收益。但企业价值评估应结合项目对收购单位的整体贡献和价值做全面评估,依据其拥有或占有的全部资产状况和整体获利能力,充分考虑影响企业获利能力的各种因素,结合企业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背景,对企业整体公允市场价值进行的综合性评估。

动态价值评估与传统的单项资产评估有着很大的不同,它是建立在企业整体价值分析和动态价值管理的基础上,把企业或项目作为一个经营整体来评估企业价值或项目投资价值。既要测算目标项目或企业的财物价值,又要考虑目标项目或企业的品牌价值和机会价值。现在看收购方的情况,收购方本身为汽车贸易集团,获得品牌厂家的经销权将方便该集团在S市和A市两地的市场拓展,5000万平价贷款额度在银根紧缩的背景下能够从现金流上为集团提供很大的支持。5000万元的平价贷款额度可比市场价节省贷款利息15~20%,同时,本项目的成交将为该贸易集团赢得第二家品牌商用车的经销权加分。此外,受基础原材料和建筑施工成本提高的影响,新选店址建店,会比收购现有品牌店投入高出30%以上。综上所述,项目价值尽管未能在财务记录上体现,但可能在实际经营中变现的价值对并购交易更有意义。

3项目投资价值评估的操作步骤

3.1 财务信息与经营状况调研本项目的收购决策之前,收购方调阅了原经营者的品牌经销商资质、投资证明和财务报表,确认了项目截止当时的应收应付账款和银行税务信息,并要求出售方书面承诺对收购后发生的店面建设、装饰装修及员工工资拖欠承担全部责任。

3.2 利用资产负债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通过资产负债表将原公司会计人员所记录的公司资产和负债的历史价值与它们的市场价值等同起来。这种方法适合与出售方讨价还价,是项目或企业并购中常用的手法。

3.3 确定内部评估参数在遵循常规价值评估准则的基础上,本项目决策组创新性地引进了动态价值评估法。动态价值评估就是综合项目的财务记录资产价值和可能变现的机会价值确定项目的商业投资价值。在本项目中,机会价值体现在目标项目对收购方提供的品牌准入价值、市场准入价值和银行贷款成本让渡价值。这三项指标的和远远超过财务记录所反映的资产价值和交易成本。

3.4 力求多赢的项目策划在融资或项目并购时,企业要立足双赢或多赢,做出公平估值,新老投资者不要互相倾轧。本项目的达成使出售方、收购方、关联银行和品牌厂家都成为赢家,可谓多赢的游戏。

4结论

项目价值或企业价值评估是一个动态变化过程,不同的项目在不同的时空背景下对不同的企业有着不同的价值,因此,项目价值评估不能脱离投资主体和投资动机与背景孤立地评估值与不值。在商业项目价值评估中,应当建立专业人员主导、财务人员配合完成的价值评估团队。在现有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基础上加入并充分考虑动态价值因素,构建静态价值和动态价值兼顾的企业综合价值评估体系对创新价值评估理论、丰富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不失为一种有意义的探索和尝试。

参考文献:

[1]张艳纯. 企业价值评估贴现模型的比较研究[J].特区经济,2005,(02).

[2]周筠梅.关于并购中目标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探寻[J].商业经济,2005,(03).

[3]李妍.企业价值评估应用研究-基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D].2009.

第3篇

一、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和方法的形成与发展

19世纪中后期,现代评估业就随着欧美等国经济的发展逐渐形成,特别是不动产评估得到充分重视和发展。由于评估实践的发展急需理论指导,因而与评估相关的理论体系逐步从传统经济理论中分化独立出来。马歇尔成为第一个探讨评估方法(尤其是不动产评估方法)的现代经济学家,他提出和发展了许多在现代评估理论中广为应用的概念,这些概念包括根据收益折现确定价值、建筑物和土地折旧对价值的影响、建筑物类型和土地用途对价值的影响等。在马歇尔的论著及其它以他的思想为基础的论著的影响下,以探讨评估、调查方法并提供经严格定义的价值为主要内容的评估理论最终与价值理论分开,形成了现代评估理论的基础。

20世纪20—30年代,评估首先与不动产业的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土地经济学从相关的几门学科中独立出来并发展成为一门正规的科学。1927年,Mertzke出版了《不动产评估》一书。该书采纳了马歇尔的观点,在价值理论和评估理论之间建立起有机的联系,将抽象的经济理论运用到评估实务中,建立起了一个以三种评估方法为主的体系,特别是解释了资本化率在评估中的应用。K.LHyder等人在30—40年代又发展和强调了三种基本评估方法,建立起了运用成本法、比较法(市场法)和收益法的系统程序。Schmuatz建立了一个评估价值的模型,并随后将其纳入到美国不动产评估师学会1951年出版的《不动产的评估》中。至此评估理论在价值理论的基础上基本形成。

评估方法是企业价值评估的核心问题,直接影到价值评估的结果及市场交易的实施。总体上看,价值评估方法可以划分为三大类:成本法(costapproach),是从历史成本的角度评估企业价值;市场法(marketapproach),是从目前市场价格的角度评估企业的价值,又称市场比较法;收益法(incomeapproach),是从未来收益的角度评估企业的价值。这三大类评估方法的形成与经济学中的价值理论有着很深的历史渊源。另外也有学者将评估方法分为四类(Come1,1998):(1)利用资产负债表进行评估,即直接将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证券账面价值进行加总。此法虽然简单,但却易把企业的账面价值与市场价值混淆,因此必须对账面价值加以调整;(2)加总企业发行在外的所有证券的市场价值来评估企业价值,通常只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评估;(3)通过与价值已知的可比企业进行比较评估企业价值。采用这种方法首先需要计算资本化比率,再用该比率乘以被评估企业的利润,即可估算出该企业的市场价值(4)首先预测企业的未来现金流量,将这些现金流量折现后,即可获得企业证券持有人拥有的企业价值。根据这些基本方法,评估师在进行评估时还会根据具体情况,设计或使用更具操作性的方法。诞生了诸如相对估价法、价格/帐面值比率(PVC模型)法、折现现金流量法、期权定价法等方法。

二、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的企业观与企业价值观

我国的资产评估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末期,由于我国至今尚处于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市场经济还不够发达,适合我国国情的评估理论体系尚未形成,在评估方法上,对于单项资产评估经过模仿和探索开始进入成熟阶段,但对于企业价值评估还刚刚起步。对于相关理论和方法的探索多散见于资产评估教材中,很少有对企业价值评估的系统论述,大多是将资产评估的理论和方法移植于企业价值评估之中。

企业价值评估是资产评估的组成部分,但又不同于传统的单项资产评估、整体资产评估。单项资产评估包括流动资产、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长期投资以及无形资产的评估;整体资产评估是以各个企业,或者企业内部的经营单位、分支机构作为一个经营实体,依据未来预期收益来评估其市场价值,它更多地考虑资产之间组合方式的协同效应带给企业价值的增值。而企业价值评估逾越了前两项资产评估中的“资产”项目——即传统财务报表中涉及的项目,而将外部环境分析(包括政治环境、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区域政策、环保政策、交通条件甚至地理位置等)、行业分析、产品与市场分析、业务流程分析、组织结构和权限分析、人力资源分析、信用分析、管理层经营绩效分析和财务评价(常见的有偿债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和发展潜力分析)等纳入评估体系。

1.企业价值评估的企业观

我们研究企业价值评估,准确理解企业的含义是必不可少的。研究企业价值评估的企业观,就是要在评估中准确界定企业的内涵与本质。

在我国,关于企业的定义是运用属加种差的方法得出的。一般认为:企业是依法设立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企业的这一定义,明确了企业本质上是一个依法成立的社会经济组织,同时也揭示了企业这一社会经济组织不同于其它社会经济组织的主要方面,即企业的根本目的在于盈利,企业在面临资源约束的条件下,要独立核算、以收抵支、自负盈亏,设立企业的条件与程序要合乎法律规定等。

关于企业内涵与本质的界定,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新古典经济学是以市场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市场价格在交易中的作用。因此,企业被认为是一个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黑匣子”,即企业是在技术既定、信息充分、没有交易成本的条件下,仅面临市场约束的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微观经济主体。自20世纪30年代企业理论产生以来,现代经济学企业理论的研究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果,以“科斯”等经济学家为代表的交易费用学派和以“张五常”等经济学家为代表的契约学派对企业的研究极大地丰富了企业的内涵。科斯等认为,企业不同于市场的“显著特征就是作为价格机制的替代物”,在企业之外,市场是个

典型的契约组织,资源配置由价格机制来协调,而企业是一个不同于市场的“层级”组织。企业内不存在市场交易,生产要素的分配由行政或计划机制来协调。“张五常”等认为,企业是一种契约组织,它在本质上同市场没有什么差别,企业之所以能够出现是由于企业团队的生产效率高于单个生产的生产效率,或者是由于风险的重新分配,或者是由于管理劳动交易的特殊性等等。

企业究竟是什么?弄清楚这个问题是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前提。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对企业价值评估的企业观的确立应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现代经济学等的经济学中关于企业的理论,并结合分析国际评估界的观点和我国的实际,界定“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企业”内涵和本质,以此确立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的企业观。

(1)企业是一个区别于市场的经济组织。它是由若干成员组成,有一定组织结构的有机体,其内部成员或部门间的分工协作不是通过价格机制来进行的,而是通过科层制组织进行的,这是企业区别于市场的主要标志。

(2)企业是一个面向市场的经济组织。它是产品的生产者或服务的提供者,所提供的产品(劳务)必须满足一定的社会需要,并且受市场的选择和制约,这是企业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和消费者的主要标志。

(3)企业是一个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经济组织。企业的活动以盈利为目的,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它通过交换和其他生产单位以及消费者发生联系,它是一个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实体。

(4)企业是一个能主动发展壮大自己的经济组织。在市场竞争机制中,企业要减少市场交易费用或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必然会形成企业的一体化趋势,一体化的过程就是一部分企业被另一部分企业兼并或重组的过程,也是企业主动发展和壮大自己的过程。

2、企业价值评估的企业价值观

企业价值评估是将一个企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依据其拥有或占有的全部资产状况和整体获利能力,并充分考虑影响企业获利能力诸因素,对企业整体公允市场价值进行的综合性评估。可以说,它是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的产物。关于企业价值评估,西方发达国家经过长期发展,已形成多种模式,并日趋成熟。我国处于经济体制的转型期,企业的性质呈现多元化特点,企业价值评估不可能完全套用西方的模式。采用什么样的企业价值观,对企业价值评估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迄今,经济发展历经农业经济、制造经济、服务经济、体验经济四个大的时代。不同时代,财富创造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价值创造的主体随之改变。相应地产生了劳动价值论、资本价值论、客户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等企业价值理论。按照价值来源的主体不同,企业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以劳动创造价值为主的企业,二是以资本创造价值为主的企业,三是以客户创造价值(包括效用体现价值)为主的企业。对于企业价值评估,劳动价值论的理念主要是劳动创造价值。一方面,对于企业本身来说,由于它的产生和存在凝结了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并且能够生产具有使用价值的各种商品,商品可以上市、买卖,企业本身也可以兼并、收购、改制、重组、破产,通过市场交易来体现出自身价值的高低,企业价值=企业的成本价格十利润;另一方面,企业的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付出了劳动就会相应创造价值,企业的价值体现在企业生产的商品上,企业价值=企业未来生产的商品价值的现值-企业生产成本的现值。资本价值理论是现代西方经济学的主流理论之一,其核心内容是不仅活劳动创造价值,而且死劳动也创造价值。所谓死劳动,实际上就是资本,具体包括实物资本、无形资本、人力资本、资源资本等。可以说,在企业家眼里,一切都是资本,一切都能产生价值。资本趋于隐性化、人性化、智能化、自然化。按照资本价值理论:企业价值=实物资本(或其创造)的价值+无形资本(或其创造)的价值+人力资本(或其创造)的价值+资源资本(或其创造)的价值。客户价值理论认为,价值是由客户决定的。就顾客而言,其购买的已经不完全是产品、服务本身,更重要的是一种感觉,而感觉是极具个性化的。认可才有价值,认可就是价值。客户认可你的产品,就有价值;客户不认可你的产品,就没有价值。客户购买得多,价值就高;客户购买得少,价值就低。可见,客户价值理论是企业从客户的视角来看待产品的价值,这种价值不是由企业决定的,而是由客户感知的,即企业价值来源重心从企业内部转移到了企业外部。客户在感知价值时,除关注企业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本身外,还关注相互间的整体关系,客户价值不仅来源于核心产品和附加服务,更应包括维持关系的努力,通过发展良好而持续的客户关系来创造企业价值。按照客户价值理论:企业价值=客户对企业产品和服务的认可度。效用价值论的核心就是一切商品的价值取决于它们的用途,取决于人们对该商品的主观评价。商品的价值是由它的效用决定,也就是由使用价值决定。这里的所谓价值,实际上就是人们对商品的主观感受。人们通常从生理、情感、智力、精神这四个层次上体验生活,这四个层次影响着人们对产品价值的主观判断,形成的是一种复杂的、多层次的价值观念。按照效用价值论:企业价值=企业商品为消费者带来的效用。

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体制的转型阶段,不仅三类企业同时并存,而且还存在一些新的特点。由于劳动力资源极其丰富,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的加工厂。同时,我国经济已开始融入世界经济洪流,产品的销售受到世界政治、经济形势变化的制约,不少企业特别是不少国有企业的资本构成已经呈现多元化、无形化、智能化等特点,而许多国有企业又还没有完全市场化,承担着许多的政府职能和社会责任。这些特点和因素的影响决定着我们的企业价值理论不能单纯坚持劳动价值论,也不能简单的套用资本价值理论。虽然也有不少企业适合客户价值理论或效用价值理论,但我们的企业还根置于经济尚不十分发达的市场经济环境中,我们绝大多数人还仅仅是达到小康的生活水平,几千年来保守的生活传统,客户价值理论或效用价值理论的适应性也不具普遍性。

因此,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的价值观应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不能拘泥于某一理论、某一方法,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综合运用资产价值构成理论(劳动价值论、资本价值论、效应价值论等)、资产补偿理论、货币的时间价值理论、产权理论等,结合国际评估界的观点和我国的实际,在实践中通过互相验证来确立符合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实际的企业价值观。

三、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选择

就评估方法本身而言,全世界都是一样的。自JamesC.Bonbright于1937年在其经典著作《ValuationOfProperty》描述到评估任何资产,工厂设备及用于商业或工业目的的无形资产只有三种方法。这三种方法被JamesC.Bonbright划分为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从那时起,我们曾经修改过这些方法的名字,但是无论我们称之为收益法还是收益资本化法,其本质是一样的。同样的,市场法的另一种叫法,用于房地产评估时,现在称之为销售比较法,用于非上市控股企业和整体企业评估时,称为指标公司对比法。无论我们赋予现代评估方法什么名字,其本质,当我们把这些新方法的外衣被剥离后,它们仅仅是成本,收益和市场法的修改和变形。

对评估方法的选择,由于各个国家的法规、商业习惯不一样,会计制度存在着差异,因而其资本市场的环境、投资者的爱好、乃至评价的方法亦不相同。因此我们在评估方法的应用之中,应当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国际通用的评估方法灵活地运用于我国的评估实践,并在实践中加以完善。

1、成本法的运用

成本法是指在评估一个企业价值时,把这个企业的全部资产按评估时的现时重置资本扣减各项损耗来计算企业价值的方法。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实际上就是在资产清查和审计的基础上将企业整体资产化整为零,以单项资产的评估为起点,对各项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分别根据各自的特点和使用状况,用重置资本减去贬值来确定各组成要素资产的个别价值,最后将全部资产进行加和。一个企业的整体价值并不等于企业各单项资产的价值之和,单项资产组合需要组织成本,组合后的资产整体价值还会发生增值。对一个企业的价值评估,主要是对发生了增值的资产整体进行评估,是对其未来服务潜能产生的收益评估。换言之,价值评估应该是对企业内在价值、经济价值的评估,着眼于未来。而成本法着眼于现在资产的重置价值,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成本法并不是评估企业价值的方法。当然,成本法非常适合每一单项资产的单独评估,我国目前还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阶段,市场经济不完善,产权交易市场不发达,大量的国有和集体企业要进行改制重组、拍卖兼并,没有交易活跃的市场作比较,只能对企业实有资产进行客观的评估。在对国有资产实行全面清产核资、改组改制、理顺和明晰产权关系,以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方面,需要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时成本法被大量使用。即使是这样,这种应用也是一种有选择的应用。比如,功能性贬值的问题,经济性贬值的问题,土地的作用及价值问题。

2、收益法的运用

收益法通常又被称作收益现值法。我们在进行资产评估时有一个重要的方法是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在未来尚可使用年限内的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得出被评估资产的评估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运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资产评估时,是以该资产投入使用后连续获利为基础的。另外,投资者投资购买该项资产时,一般要进行可行性分析,其预计的内部回报率只有在超过评估时的折现率时才肯支付相应货币额来购买该项资产。因此,运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资产评估时,应该具备如下前提条件:

其一是被评估对象必须是经营性的资产,能独立发挥效用,具有连续获得收益的能力,资产与经营收益之间存在稳定的比例关系。由此可见收益现值法一般只能对整体资产进行评估,对于单台机器设备无法预计它的未来收益,但有些单项资产如无形资产、房地产等可以预计其未来的收益额,所以也可以用收益现值法。

其二是未来收益值能准确的预计,能用货币来表示,经营风险可以预见,能够量化。

收益法通常被认为比成本法和市场法更适用于企业价值评估,特别是在涉及为企业并购服务时。收购者投资于目标企业是预期能获取未来收益,但是这种预期的未来收益因具有不确定性而蕴含着风险。收益法为量化影响企业价值的这些关键变量提供了路径。但是,并非所有的企业价值评估均适用收益法。在运用收益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必要的前提是判断企业是否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且能够被合理的计量。只有当企业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且能够被合理的计量且能够被合理的计量时,运用收益法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才具有意义。

3、市场法的运用

经济理论和生活常识告诉我们,类似的资产应该有类似的价格,一个理性的投资者,在一个公开透明的市场上,购买一项资产的价格,不会高于有相同效用的替代品的价格。我们对一个企业的价值进行评估,通过比较市场上相似或相近的可比企业公允交易价格,经过类比分析,适当修正后得到目标企业的价值,这就是市场法。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企业交易市场活跃,人们对企业价值的判断更信赖于市场的眼光。市场交易的价格更具有说服力,它是被交易企业对于购买者的内在经济价值,投资者购买了它,说明它能够为购买者带来现金流量。而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计算企业的价值,当这个企业一直亏损时,无法预测其现金流量,但假若这个企业有很大的改造潜力,或其自身存在多年已具有一定知名度,有一定的客户资源和销售市场,投资人购买这个企业后进行重整,完全可以使其变为盈利企业,为投资者带来滚滚财源。所以用市场法可以评估企业的真实内在价值,因基于市场导向,接近现实,故容易为当事各方所接受和理解。但运用市场法评估企业价值需要满足两个基本前提条件:

第4篇

关键词:企业 价值评估 DCF

企业价值评估,是指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估算。企业价值评估在企业经营决策中极其重要,能够帮助管理当局有效改善经营决策。价值评估可以用于投资分析、战略分析和以价值为基础的管理;可以帮助经理人员更好地了解公司的优势和劣势。企业价值评估方法选择合适与否对企业价值判断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企业价值评估方法选择

(一)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类别、原理及使用范围

1.成本法

(1)原理

成本法是指在被评估资产现时重置成本的基础上,扣减其各项损耗价值,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

被评估资产评估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2)适用范围

原则上说,对于一切以资产重置、补偿为目的的资产业务都适用。具体而言,除单项资产和特殊用途资产外,对于那些不易计算未来收益的特殊资产及难以取得市场参照物的资产评估业务都可用此法进行评估。

2.市场法

(1)原理

市场法是按所选参照物的现行市场价格,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参照资产之间的差异并加以量化,以调整后的价格作为资产评估价值。

(2)适用范围

只适用于以市场价值为基础的资产评估业务。只要满足市场法的3个前提条件就可以运用市场法。但下列情况不宜采用市场法:(1)因资产具有特定用途或性质特殊,很少在公开市场出售,以致没有公开市场价格的资产,如专用机器设备,或无法重置的特殊设备都不宜采用市场法;(2)对于大多数无形资产而言,因其具有保密性、不确定性及不可重复性等特点,所以其交易价格资料往往不对外公开,评估人员无法收集其价格资料,因此不宜采用市场法。

3.收益法

(1)原理

收益法是通过预测被评估资产的未来收益并将其折现,以各年收益折现值之和作为资产的评估价值,是以资产未来收益的折现值作为计价尺度。

(2)适用范围

一般适用于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或者能够预测未来收益的单项资产或者无法重置的特殊资产的评估活动,如企业整体参与的股份经营、中外合作、中外合资、兼并、重组、分立、合并均可以采用收益法。此外,可以单独计算收益的房地产、无形资产也可以应用此法。

(二)不同评估方法的选择

1.符合以下条件的评估项目一般选择成本法:

a.被评估资产的实体特征、内部结构及其功能必须与假设的重置全新资产具有可比性;

b.应当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成本法的应用是建立在历史资料的基础上的,如复原重置成本的计算、成新率的计算等,要求这些历史资料可以收集;

c.形成资产价值的各种损耗是必要的;

d.被评估资产必须是可以再生的或者是可以复制的。被评估资产能够继续使用并且在持续使用中为潜在所有者或控制者带来经济利益。

2.符合以下条件的评估项目一般选择市场法:

a.有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资产市场;

b.公开市场上存在在功能、面临的市场条件上与被评估资产可比的资产及交易活动(参照物),且参照物成交时间与评估基准日时间间隔不长。参照物与被评估资产可比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以收集到的。

c.参照物的基本数量至少为3个,参照物成产成交价格必须真实,参照物成交价应是正常交易的结果,参照物与被评估资产之间大体可替代。

3.符合以下条件的评估项目一般选择收益法:

a.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计量。要求被评估资产与其经营收益之间存在着较为稳定的比例关系。

b.资产的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是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计量。

c.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三)高科技企业特点及价值评估方法选择

1.高科技企业的特点

(1)高科技企业中无形资产的比重远远大于有形资产,而无形资产的评估对有形资产较为困难。作为知识密集型企业,高科技企业主要以技术、专利、商誉、科研人员的创新能力等无形资产为价值核心,无形资产的重要性要远远超过有形资产与实物资产。同时,由于其自身的不可复制性以及不确定性,无形资产的评估成为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的重点。

(2)高科技企业在市场中很难找到具有可比性的企业。由于高科技千差万别,一般很难找到行业、技术、规模环境及市场都相当且可比的企业,这会给评估师利用可比企业信息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带来更大的难度。

(3)高科技企业的收入确认方面还存在问题。由于高科技企业产品销售和服务的特殊性可能导致账面收入与实际收入不符,从而在评估时对企业历史或现有的收入进行确认增加了难度。

(4)高科技企业的不确定性太大,对风险缺乏有效测量,难以估计企业的未来收益,即使进行估计,主观因素也占据着主导地位,这也是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的一个重要特点。

2.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选择

(1)采用期权定价法对初创期企业进行价值评估

初创企业资产基本不能够产生现金流量,完全由专利或专有技术期权组成是期权定价法应用的特例。初创期企业往往是没有取得销售收入或销售收入比例很小的企业,净现金流量为负,以单一的技术及产品为主,可采用期权定价模型进行评估。

(2)取得一定销售收入、但净现金流不一定为正的企业,可将研发费用资本化,采用净利润法评估

在一般的会计处理中,自创无形资产研发费用一般作为管理费用列支,在形成无形资产之前不作资本化处理。高科技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科研机构、持续投入等)是企业获利能力延续保证。研发费用应视为为取得未来收益所进行的投资,将其作为长期投资,直接进行资本化,在适当的年限内摊销,计算出当期净利润,这样有利于估测企业利润增长趋势。

(3)对实现净现金流为正、较为成熟的高科技企业,净现金流贴现法仍是较为适用的

净现金流贴现法符合资产经营中不断追加投资和回收投资的动态过程,比较真实的模拟企业在未来经营中收益的实现途径和过程。该方法对于净现金流为负的企业评估误差较大。

3.降低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风险的主要途径

(1)根据高科技企业所处阶段,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

(2)对高科技企业估值模型进行修正如对研究开发费用的调整、利用收入指标如价格销售比模型、修正的市盈率模型等。

二、DCF估值方法讲解

(一)DCF估值方法简介

DCF估值方法又叫做现金流贴现模型,是由美国西北大学阿尔弗雷德・拉巴波特于1986年提出,目前应用极为广泛。现金流贴现法原理是通过评估未来的现金流和其风险,并把风险评估纳入分析,然后找到现金流的现存价值,来完成现金流贴现法。

(二)DCF估值模型的建立

该模型是依据未来收益折现法建立的。模型公式为:

V=Ci/(1+r)i + Cj×(1+g)/(r-g)/ (1+r)j (i=1,2,3……n,j=n)

其中,V 是企业的评估价值,Ci为公司第i年自由现金流量,r为预定折现率,g为公司的永续增长率。r是由加权平均资本即WACC确定,g是根据行业未来发展前景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Ci根据公司的财务预测数据确定。

1.r的确定

r=WACC=KiWi+KeWe

其中Ki 、Ke分别为债务资本成本和权益资本成本,Wi 、We分别为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在公司长期资本结构中的比率。

(1)Wi、We的确定

Wi=有息债务/(有息债务+公司所有者权益)

We=公司所有者权益/(有息债务+公司所有者权益)

(2)Ki的确定

Ki= Kd×(1-T),其中T为企业所得税税率,Kd为债务的税前成本。

Kd=KdlWdl+KdsWds,其中Kdl、Kds分别为长、短期债务的资本成本,Wdl、Wds分别为长、短期债务占的比重。

(3)Ke的确定

Ke=Rf +β×(Rm-Rf),其中Rf为市场无风险收益率,Rm为市场预期收益率,β为某一股票的系统风险系数,β系数值为所考察股票的收益与整个市场股票组合M收益的协方差和M收益的方差之比,整个股票市场收益的β值等于1。

如果某一股票的β系数大于1,表示其收益的波动幅度大于整个市场收益的波动幅度,因而其风险也大于整个市场的风险水平;如果它的β值小于1,表示其收益的波动幅度小于市场收益的波动幅度,风险水平也低于整个市场的风险水平。

2.g的确定

g为公司的永续增长率,在稳定状态下,公司的销售收入增长率与永续增长率是相同的。根据竞争均衡理论,后续期的销售收入增长率大体等于宏观经济的名义增长率。如果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宏观经济的增长率大多在2%-6%之间。

3.自由现金流量Ci的确定

Ci=净利润Ci1+折旧Ci2+摊销Ci3+利息Ci4-资本支出Ci5-净营运资本增加额Ci6

利润表是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来编制的,因此在计算自由现金流量时要加上计算净利润时已扣除但实际上并没有资金流出的折旧、摊销;财务费用一般为债务利息,属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它减少了净利润,而不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所以计算自由现金流量时应当从净利润中加回;资本支出是投资厂房、机器设备等耐用品所需的支出,计算自由现金流量时要扣除;净营运资本增加额是公司增加的投资,在计算自由现金流量时要扣除。

(三)DCF估值模型构架图

(四)附录 相关参数确定依据

1.Rf一般采用相对应期限国债的收益来估计无风险资产的收益率。

2.Rm一般采用证券市场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β=COV(Ri,Rm)/σ2(Rm),其中COV(Ri,Rm)为股票i的收益率Ri与市场组合收益率Rm的协方差,σ2(Rm)为市场组合收益率的方差,COV(Ri,Rm)=E{[Ri- E(Ri)]*[Rm- E(Rm)]}, σ2(Rm)= E{[Rm- E(Rm)]2}。

参考文献:

[1] 单炳亮.公司价值评估理论的发展[J].当代经济科学.2004

[2] 科勒(Koller,T.),(荷)戈德哈特(Goedhart,M),(美)威塞尔斯(Wessels,D)著.价值评估:公司价值评估的衡量与管理(第四版)[M].高建等译.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7.2

第5篇

关键词:国企改制;垄断行业;价值评估;基本方法;收益法;SWOT分析法

当前国企改制过程中,尤其是垄断行业国企改制过程中,企业价值评估结果,未能合理反映企业真实价值。为了解决这个现实问题本文将从价值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的选择,尤其是收益法中的非财务指标等表外因素对价值评估的影响进行深入探讨。

一、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制中价值评估的特殊性

垄断行业国企改制主要是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辅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大部分来源于主业)。原国企辅业管理层及正式职工等购买国有股权后变成了民营企业。但是主业对辅业一般有3-5年的扶持政策,即主业保证在政策扶持期内继续只接受改制企业一家的商品或劳务。另外,即使扶持期过后,辅业企业仍保持着与主业密切的商业联系。由于主业是垄断行业,因此改制后的企业仍具有一定期限的垄断性质。这就需要在企业价值评估时,以下述成本法评估结果作为提供参考的底线价值,以下述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产权交易价格依据。

二、现有国有企业改制中所选用的价值评估方法分析

企业价值是指企业作为特定资产综合体在现实市场条件下的交换价值,由企业获利能力所决定,是企业在现有基础上获利能力价值和潜在获利机会价值之和。基本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每种方法都有其原理、适用性和优缺点,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选择。因为:一方面不同的评估方法有不同的侧重点和不同的假设前提,所得出的企业价值也会不同;另一方面不同企业的竞争环境和财务特点各不相同,没有一种通用的评估方法。

1.收益法原理、特点及适用性

收益法是基于经济学中的预期效用和贴现理论,结合企业的历史经营收益和现有发展趋势以及未来发展前景,对企业未来经营期的收益进行预测,按照一定的风险折现率进行折现,然后累加求和,据以确定被评估企业价值。

收益法注重目标企业的现金流量而非单纯意义上的会计盈利,其涉及企业的财务状况,加入了财务预测、考察了风险因素,可以衡量企业的整体获利能力,是企业内在价值,最符合经济学原理。收益法必须具备的条件是目标企业的获利年限、预期收益及其风险能够合理预测,且现金流量具有可持续性。由于企业的经营环境总在不断变化之中,各种参数的预测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对资产评估师专业素质要求高,限制了收益法的使用范围。

对于行业风险较大,无法确定折现率,无法确定经营期限的企业例如:初创期的企业,处于困境中的企业,收益具有周期性特点的企业,拥有较多闲置资产的企业以及风险问题难以合理衡量的企业不适合选择收益法。国企改制,尤其是垄断行业国企改制中被改制的企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具有一定的垄断性质,能持续经营并获得超额收益,收益的风险回报率可以预测,使用成本法评估价值一般低于真实价值,运用收益法对企业进行评估,能够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成本法原理、特点及适用性

成本法基于劳动价值理论,重建一个完整的生产能力实体,以重建过程所需的投资额作为被评估企业价值。该实体由若干要素资产组成,具有与被评估企业相同的经营结构、功能和获利能力。成本法主要是利用企业现存的财务报表记录,对企业各项资产、负债分别根据各自特点采用适宜的评估方法得出,如:房屋建筑物采用市场法评估,无形资产采用收益法评估等。

成本法是以目标企业历史会计资料和资产现有价值为基础,评估过程相对比较客观,但评估结果不够全面,很难体现企业作为一个持续经营和持续获利的经济实体的价值。容易忽视资产间整合效应,漏评商誉等无形资产,也很难把握企业资产的实际效能、未来成长机会和企业运行效率。

成本法适用于目标企业表外项目对企业整体价值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资产负债表中单项资产的市场价值能够公允客观的反映所评估资产的价值,当被评估企业缺乏必需的财务数据和可靠地市场对比数据或非持续经营时,成本法就是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最客观、最方便的方法。非盈利资产较多的企业、处于困境乃至清算的企业使用成本法比较合适,处于垄断地位的国企改制企业只能将成本法作为辅助方法,提权交易参考底价。

3.市场法原理、特点及适用性

市场法是依据类似资产应有类似交易价格的原则,它的假设前提是存在一个支配企业市场价值的主要变量,在市场上能寻找到市场价值与该主要变量类似的企业即可比企业。计算可比企业的市价/主要变量的平均值,根据目标企业的主要变量乘以得到的平均值,计算目标企业的评估价值。市场法是将目标企业与可比企业对比,依据可比企业求出目标企业的相对价值。

市场法的好处在于价值比率使用起来较为简单,并能够解释这些比率与公司特征之间的关系。实务中寻找可比企业比较困难。即使是同业企业,也不一定都具有类似性,因而对可比公司的选择以及对价值比率的调整依赖于价值评估人员的主观认定。此外,市场法还要求整个市场处于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

当目标企业难以对未来的现金流量作出详尽的预测时或难以重置评估对象时,应选择市场法。使用市场法时,由于进行评估所需要的参数都是来自于公开市场,评估结果比较能够反映市场的现实价格,是一种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在我国实务中,大部分为非上市公司,信息搜集的难度及成本大大限制了市场法的使用范围。由于国企改制,被改制的辅业一般是非上市部分,难以发现国有产权的市场价格,因此不适用市场法。

三、案例分析—以某国有企业改制中价值评估方法为例

某公司是原中国网通的一个拥有约600名员工的子公司,根据国资委“国资分配【2006】1509号”《关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离安置富余人员第三批实施方案的批复》进行了企业改制。某资产评估师事务所主要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评估基准日(2008年4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成本法的评估结果是净资产增值率为4.66%,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是净资产的增值率为27.47%。考虑到所属行业为电信工程监理行业,收入来源主要为提供监理服务而非生产制造或商品流转等,净资产账面价值以及成本法的评估结果,不能完全体现该企业的真实价值。拟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

在资产评估师事务所与某公司进行沟通时,某公司提出了异议,认为收益法评估结果高于成本法,也高于企业实际价值,不能接受收益法评估结果。理由是:虽然该公司自成立以来,以较高的利润率持续盈利,尤其是过去三年加权平均利润率为20%以上,经营风险较小,现金流量稳定;但是改制后经营风险可能明显增大,尽管仍可持续盈利,但盈利能力可能明显降低。因此不能简单假设改制前的盈利能力和风险水平一直可持续,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某公司参照了SWOT分析法,进行了一系列分析:

1.外部环境的机会与威胁。机会表现为:①2008年世界性金融危机,我国政府为了及时应对,提出了针对十大行业4万亿的经济刺激方案,其中包括电信行业。某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绝大部分来自电信行业。电信行业仍具有垄断性质,且能保持长期稳定发展;②根据再就业减免税相关规定,改制后企业还将享受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威胁表现在:①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打破垄断行业的规定,电信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主业利润率逐渐下降,主业的成本控制将越来越严格,作为为主业提供监理服务的某公司获取业务收入将比改制前越来越困难;②三年扶持政策过后,电信监理服务业务门槛降低,将向全社会开放,新的竞争对手将不断涌现,改制后的企业利润将逐渐摊薄。

2.内部环境的优势与劣势。优势表现为:①虽然改制后变为民营企业,但主业对某公司有三年的业务扶持政策,仍具有一定的垄断性质;②某公司由原管理层及电信正式职工收购,公司能保持原国企正规的管理模式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以及与主业多年来形成的密切商业联系;③在电信监理服务行业信誉较好,专业市场知识和经验等资源较丰富,竞争能力较强;④某公司还具有原国企取得的核心竞争力即通信工程监理等甲级资质;劣势表现在:①某公司习惯于国企思维,改制后与其他民营企业展开市场竞争的灵活性及运营效率较差;②拓展社会市场的经验和能力不足。

综合上述分析,资产评估师充分考虑了外部环境的机会和内部环境的优势等有利因素以及外部环境的威胁和内部环境的劣势等不利因素;权衡利弊后,资产评估师适当降低有利因素对未来现金流量影响权重,提高了不利因素了对未来现金流量影响权重,最终降低了预期现金流量以及提高了折现率,还考虑了存续期长短问题。调整后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是净资产增值率为17.24%,并得到了国资委的批复,某公司改制成功。改制后四、五年经营发展的事实证明,企业的经营业绩与修改后的评估假设更接近。

四、国企改制尤其是垄断行业国企改制需要注意的问题

不同的评估方法将导致不同的评估结果。垄断行业国企改制一般不能只采用单一的评估方法,而至少使用成本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择优选用。采用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通常低于企业实际价值,采用收益法评估是较合适的,但若非财务指标等表外因素披露不充分、考虑不全面、研究不深入可能导致评估结果高于实际价值。

五、结论

总之,国企改制尤其垄断行业国企改制有其自身的特点,现有价值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有各自的原理、特点、适用性,本文结合某垄断行业国企改制价值评估案例进行探讨,指出了需要注意的问题。垄断行业国企改制中被改制的辅业企业一般为非上市企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具有一定的实质性垄断。因此,使用市场法的可操作性较差,使用成本法一般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使用收益法比较合适。但是,评估时不能简单地依据过去几年的历史财务数据,对盈利能力及其风险进行可持续性假设,而应该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借助SWOT分析法对外部环境的机会与威胁和内部环境的优势与劣势等非财务指标进行全面、尽可能深入的分析。否则可能高估预期收益,低估收益风险,导致评估结果高于企业实际价值。今后国企改制尤其垄断行业国企改制使用收益法进行价值评估时,应当建立关于非财务指标等表外因素的评估模型,使评估过程更加规范、合理,评估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参考文献:

[1]蔡亚杰: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比较与选择.合作经济与科技,2012,6(总第443期):36-37.

[2]赵 林:企业价值评估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商场现代化,2012,3(总第677期):14-15.

[3]吴树畅 赵兴莉:我国企业价值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财务与会计理财版,2010,12 :18-20.

[4]卢婷婷:企业价值评估目的及其方法的选择.现代营销,2011,7:13.

第6篇

【关键词】企业价值;评估;研究

企业价值评估是将一个企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依据其拥有或占有的全部资产状况和整体获利能力,并充分考虑影响企业获利能力的诸因素,对企业整体公允市场价值进行综合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有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一、企业价值评估方法选择的原则

(一)客观公正的原则

客观性原则要求在选择价值评估方法的时候应始终站在客观的立场上,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的科学态度,尽量避免用个人主观臆断来代替客观实际,尽可能排除人为的主观因素,摆脱利益冲突的影响,依据客观的资料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判断,选择合理的方法。公正性原则要求评估人员客观的阐明意见,不偏不倚的对待各利益主体。客观、公正这一原则不仅具有方法选择上的指导意义,而且从评估人员素质的角度对方法选择做了要求。

(二)成本效率的原则

评估机构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之一,也需要获取利润以促进企业的生存、发展,因而在评估方法选择时,要考虑各种评估方法耗用的物质资源、时间资源及人力资源,在法律、规范允许的范围内及满足委托企业评估要求的前提下,力求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只有如此,才能形成委托企业和评估机构互动发展的双赢模式,更有利于评估机构增强自身实力,提高服务水平。

(三)风险防范的原则

企业价值评估的风险可以界定为:“由于评估人员或者机构在企业价值评估的过程中对目标企业的价值作了不当或错误的意见而产生的风险”,根据这一定义,企业价值评估中的风险可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外部风险是指评估机构的外部因素客观上阻碍和干扰评估人员对被评估企业实施必要的和正常的评估过程而产生的风险。内部风险是指由于评估机构的内部因素导致评估人员对拟评估企业的价值作了不当或错误的意见而产生的风险。显然,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作为价值评估中的一个环节,可能会由于方法选择的不当带来评估风险。基于此,在选择评估方法的时候要有强的风险防范意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分析可能产生的评估风险,做出客观、合理的价值评估方法选择。

二、企业价值评估方法运用的条件

(一)运用成本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条件

一是进行价值评估时目标企业的表外项目价值,如管理效率、自创商誉、销售网络等,对企业整体价值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二是资产负债表中单项资产的市场价值能够公允客观反映所评估资产的价值;三是投资者购置一项资产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具有相同用途所需的替代品所需的成本。

(二)选择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条件

一是投资主体愿意支付的价格不应超过目标企业按未来预期收益折算所得的现值;二是目标企业的未来收益能够合理地预测,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可以客观地进行估算,也就是说目标企业的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合理的予以量化;三是被评估企业应具持续的盈利能力。

(三)采用市场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条件

一是要有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公开市场指的是有多个交易主体自愿参与且他们之间能进行平等交易的市场,这个市场上的交易价格代表了交易资产的行情,即可认为是市场的公允价格;二是在这个市场上要有与评估对象相同或者相似的参考企业或者交易案例;三是能够收集到与评估相关的信息资料,同时这些信息资料应具有代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三、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运用

(一)成本法的运用

成本法是指在评估一个企业价值时,把这个企业的全部资产按评估时的现时重置资本扣减各项损耗来计算企业价值的方法。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实际上就是在资产清查和审计的基础上将企业整体资产化整为零,以单项资产的评估为起点,对各项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分别根据各自的特点和使用状况,用重置资本减去贬值来确定各组成要素资产的个别价值,最后将全部资产进行加和。一个企业的整体价值并不等于企业各单项资产的价值之和,单项资产组合需要组织成本,组合后的资产整体价值还会发生增值。对一个企业的价值评估,主要是对发生了增值的资产整体进行评估,是对其未来服务潜能产生的收益评估。换言之,价值评估应该是对企业内在价值、经济价值的评估,着眼于未来。而成本法着眼于现在资产的重置价值,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成本法并不是评估企业价值的方法。当然,成本法非常适合每一单项资产的单独评估,我国目前还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阶段,市场经济不完善,产权交易市场不发达,大量的国有和集体企业要进行改制重组、拍卖兼并,没有交易活跃的市场作比较,只能对企业实有资产进行客观的评估。

(二)收益法的运用

收益法通常又被称作收益现值法。我们在进行资产评估时有一个重要的方法是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在未来尚可使用年限内的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得出被评估资产的评估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运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资产评估时,是以该资产投入使用后连续获利为基础的。另外,投资者投资购买该项资产时,一般要进行可行性分析,其预计的内部回报率只有在超过评估时的折现率时才肯支付相应货币额来购买该项资产。收益法通常被认为比成本法和市场法更适用于企业价值评估,特别是在涉及为企业并购服务时。收购者投资于目标企业是预期能获取未来收益,但是这种预期的未来收益因具有不确定性而蕴含着风险。收益法为量化影响企业价值的这些关键变量提供了路径。但是,并非所有的企业价值评估均适用收益法。在运用收益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必要的前提是判断企业是否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且能够被合理的计量。只有当企业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且能够被合理的计量时,运用收益法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才具有意义。

(三)市场法的运用

经济理论和生活常识告诉我们,类似的资产应该有类似的价格,一个理性的投资者,在一个公开透明的市场上,购买一项资产的价格,不会高于有相同效用的替代品的价格。我们对一个企业的价值进行评估,通过比较市场上相似或相近的可比企业公允交易价格,经过类比分析,适当修正后得到目标企业的价值,这就是市场法。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企业交易市场活跃,人们对企业价值的判断更信赖于市场的眼光。市场交易的价格更具有说服力,它是被交易企业对于购买者的内在经济价值,投资者购买了它,说明它能够为购买者带来现金流量。而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计算企业的价值,当这个企业一直亏损时,无法预测其现金流量,但假若这个企业有很大的改造潜力,或其自身存在多年已具有一定知名度,有一定的客户资源和销售市场,投资人购买这个企业后进行重整,完全可以使其变为盈利企业,为投资者带来滚滚财源。所以用市场法可以评估企业的真实内在价值,因基于市场导向,接近现实,故容易为当事各方所接受和理解。

【参考文献】

[1]成京联,阮梓坪.论企业价值理论与企业价值评估[J].求索,2005,(10).

[2]李海舰,冯丽.企业价值来源及其理论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04,(3).

第7篇

在近年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资产评估中,同时使用两种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比例逐年上升,同时使用多种评估方法对同一评估对象进行价值评估已成为企业价值评估发展的重要趋势。那么,不同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间是否存在一定的规律?评估师在不同评估方法的结果间进行取舍时,是否表现出一定的选择倾向?以2008年1月-2010年6月上市公司公告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置入股权类资产为样本,我们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实证分析。

一、不同评估方法间评估结果差异情况

(一)收益法评估结果普遍高于成本法结果

在同时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的上市公司重大重组置入股权类资产评估中,收益法结果大于成本法结果的比例一直保持在八成左右,收益法评估结果普遍高于成本法结果。

(二)市场法评估结果与其他方法结果间差异波动较大

样本中应用市场法对置入股权类资产进行价值评估的绝对数量较少,市场法评估结果与其他方法结果比较中表现出较大的波动性。

市场法与成本法评估结果高低比例接近。从统计期间全部样本看,成本法与市场法评估结果高低比例大体相当,成本法评估结果高于市场法结果的比例为53%,市场法评估结果高于成本法结果的比例约为47%。

市场法评估结果普遍高于收益法评估结果。在同时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企业整体价值评估的样本中,市场法评估结果高于收益法评估结果的现象比较显著,该比例达到88%。

从各评估方法原理角度解释上述实证结果,我们认为:收益法因为将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来考量,其反映的价值不仅包含经营所需的实物性资产价值,也包含企业作为一个经营整体涉及的管理水平、客户关系、商誉等无形资产的价值,而部分无形资产价值在成本法评估结果中无法得到体现,因此,对于管理水平对企业生产经营具有正向作用的优质企业,收益法评估结果高于成本法结果具有合理性;市场法评估结果一方面依赖于被评估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与水平,另一方面也与评估过程中所参照的可比企业市场价格表现密切相关,目前市场法应用过程中可比对象通常为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参照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得出的股权价值与其他评估方法得出的结果之间不存在特定的关系,但在股票市场整体表现良好的情况下,重组置入的优质资产市场法评估结果存在同时高于收益法与成本法结果的可能。

二、不同评估方法对应评估结果的取舍

(一)成本法评估结果与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的取舍

成本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的比例高于收益法。统计数据显示,无论成本法评估结果与收益法评估结果孰高孰低,成本法评估结果被确定为最终评估结论的比例都显著高于收益法;但在收益法评估结果高于成本法评估结果的情况下,该比例有一定降低。

(二)市场法评估结果与其他方法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的取舍

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的比例高于市场法。涉及市场法评估的股权类对象样本绝对数量较小,市场法评估结果与成本法评估结果间的取舍存在较大的波动性,但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的比例明显低于收益法。

三、结论

基于上市公司重大重组置入股权对象资产评估的实证分析,可以看到:

1.不同评估方法得出的评估结果仅就数值总体的高低来看,理论上可以通过解释,这在一定程度上检验了各评估方法应用的合理性;

2.评估师对于最终评估结论选取呈现出的总体特点,更多地体现了与评估方法使用比例的吻合;在收益法更能体现企业整体价值的情况下,其结果被接受的程度也会相应提高。

第8篇

[关键词] 企业价值 现金流折现法 相对估价法 经济增加值(EVA)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财务目标不断的转变,企业价值评估作为帮助企业实现财务管理目标的有力手段之一,越来越受到企业管理当局的关注。企业价值评估观点的不同,将直接影响企业在评估实务中对评估方法、模型的选择和应用,进而影响企业价值量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所以,对不同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进行比较显得十分重要。传统的评估方法有现金流折现法和相对估价法。近年来,经济增加值(EVA)法越来越多地应用到了企业价值评估体系中来。

一、现金流量折现法(DCF法)

目前,最基本的评估方法是现金流折现法。现金流折现法是建立在现金流量和折现率基础之上的评估方法,它以未来现金流量作为价值评估的依据, 运用一定的折现率, 将企业一定时期或整个寿命期的净现金流量折成现值, 从而确定企业价值。其一般公式是:

从上式看,DCF法的核心是现值原则, 在评估价值时,必须具备长远观点,它将反映未来收益的现金流量,反映风险程度的折现率与企业价值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体现了收益与风险的匹配关系,而且现金流相对于利润来说更真实可靠,其缺陷主要表现在:用DCF方法来评估的资产或企业目前的现金流量为正, 并要求在将来一段时间内的现金流量和风险能可靠地估计,但是对于未来现金流量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的资产或企业,就不适宜该方法的使用。

二、相对估价法

现金流量法在概念上很健全,但是在应用时会碰到较多的技术问题,所以在实际中,更倾向于运用相对估价法。此方法是利用类似企业的市场价值来估计目标企业价值的一种方法。它的前提假设是存在一个支配企业市场价值的关键变量(如净利润等)。市场价值与该变量的比值,各企业是类似的,可比的,而且这些企业在一般情况下存在着合理的价格。

相对估价模型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股权市价为基础的模型,主要包括:股权市价/净利润;股权市价/净资产;股权市价/销售额等比率模型;另一类是以企业实体价值为基础的模型,包括实体价值/息前税后营业利润;实体价值/实体现金流量;实体价值/销售额等比率模型。

相对估价法最大的好处是比率使用起来比较容易, 并且能反映这些比率和企业特征之间的关系,能够随着企业特征的变化来预测比率的变化。但是在实际应用中,主要存在问题有:部分行业的上市公司较少,企业的可比程度很难确定;对于一些新兴行业的企业, 可能就不存在可比的企业,无法应用相对估价法;利用净利润等指标进行评估,会使企业注重短期利益,忽视企业价值的长期发展;在运用该方法时,还应注意将目标企业与可比企业的会计准则统一起来。如果两家企业会计标准不一致,可比性就会大大降低;如何利用上市公司的资料来评估非上市公司的企业价值,也是相对估价法面临的难题。

三、经济增加值(EVA)法

EVA(Economic Value Added),即经济增加值是1982年由Stern Stewart公司提出的,其思想根源是经济利润基础之上的剩余收益法。即一家企业要真正的盈利,除补偿该企业的经营成本之外,还必须补偿其资本成本 。

在计算EVA的过程中为了能更好的消减模型本身的缺陷和财务数据的失真,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经营业绩,要对财务数据进行调整。Stern Stewart公司在GAAP给出的160多项调整项目中,指出各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其调整项目亦不一样,在保证准确性的前提下,通常一个企业有5~15项要进行调整。

Stern Stewart中国公司针对中国的具体国情和会计环境,给出了EVA的计算方法:

EVA=NOPAT(税后净营业利润)-IC(投资资本)×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EVA法现在广泛应用于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如五粮液、青岛啤酒等,它具有其他评估方法无法比拟的优势:首先,EVA能更真实反映企业价值。EVA将“经济利润”引进企业价值评估,较充分地考虑了资本成本,在计算企业价值时,尽量剔除了由于会计失真带来的不良影响,更能反映企业的真实价值。其次,注重企业的长远发展。由于EVA是采用折现预期未来现金流的方法,更看中企业的长远经营能力,不主张企业采用短期行为而获利,鼓励企业的经营者和所有者进行能给企业带来长远利益的决策,如新产品研发、人才培养等。再次,对高科技企业评估具有重要影响。高科技企业研发费用,广告费用占企业费用的很大部分,EVA过多地把此费用资本化而非费用化,使得企业未来潜力发展更具优势。

和任何估价模型一样,EVA也存在其不足的方面:首先,EVA没有很好地反映税收问题。EVA在计算税后净营业利润时,采用的是利润表的税后利润。其次,EVA没有一个通用的公式对计算内容做出具体规定,它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对计算内容进行调整。这就使得企业找出适合本企业的EVA较好方法,可能需要较长时间。

每个企业要根据自身的情况不同而对企业价值评估方法进行选择,要充分考虑企业自身的特点,使其评估结果为企业决策提供可靠的和相关的依据。

参考文献:

[1]李麟李骥:企业价值评估与价值增长.第1版. 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1

[2]冯春丽李正伦:企业价值评估与投资决策.第1版.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4

第9篇

摘要:市场法在西方企业价值评估中是普遍采用的方法。与资产基础法、收益法相比,我国企业价值评估中应用市场法还较少。根据所做的专项调查显示,在230位被调查者中,仅有38位评估师将市场法作为企业价值评估中应用的基本评估方法。本文对市场法在我国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可行性、应用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市场法 问题 对策

一、市场法在我国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可行性

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根据可比指标的不同派生出了许多具体的评估方法,如市盈率法、价格/账面价值比率法、价格/收入比率法等。

市场法在国外上市公司的股票定价中,尤其在美国NASDAQ上市的高新科技公司股票定价中,被普遍应用。

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应用市场法,需要一个有效的市场作为参照。市场法中的参考企业比较法需要一个股票市场作为参照,市场法中的并购案例比较法需要一个企业并购市场作为参照。我国的股票市场已经形成,但问题在于我国股票市场的发育程度能否满足市场法的应用条件呢?这需要作较全面的分析。

我国股票市场已达到了一定的规模,从1990年起算也已有十六年的历史。截至2007年1月,我国境内上市公司已有1,445家,市价总值为105,643.47亿元。发行股份中的可流通股为5,806.45亿股,已达发行股份总数的38.09%。上市公司已覆盖22个行业。国家要求上市公司必须遵守信息强制披露制度、信息质量接受审计审查规定。因此,目前应用市场法评估企业价值获取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资料已经比较容易。但有很多人认为,我国的股票市场是“两大一不全”,即投机性比较大,不上市流通的国家股法人股比例大,股票市场法律不健全。我国的股票市场“市盈率”指标还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收益与其股票市场价格之间的比例关系,股票市场价格易受投资者情绪影响。但是,即使我国股票的交易量受到限制,我国股票市场的市场基本功能是具备的。何况,我国的股票市场正在逐步走向完善。因此可以认为,评估企业价值时应用市场法还是可行的。

二、存在的问题

为了解业内企业价值评估市场法的应用状况,笔者以国内的资产评估机构作为调查对象,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问卷共发放500份,地区涉及北京市、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陕西省、上海市、深圳市、辽宁省、新疆等十个省市,回收问卷230份。从对回收问卷进行统计分析中可以发现,评估机构认为市场法应用中的主要障碍不是不熟悉市场法的方法原理和具体计算,而是难以寻找参考企业与相关的市场数据资料。

在调查问卷的文字答复中,被调查者反映难以寻找参考企业与相关的市场数据资料的具体状况:

⑴ 企业的可比性程度难以确定。部分行业的上市公司太少,因此难以确定参考企业。

⑵ 国内证券市场同类企业的市盈率相差较大,不同地区市盈率差别也较大。而应用企业的财务指标时选取难度也较大。

⑶ 对相关数据的可靠性有疑问。

三、市场法在我国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对策

1.参考企业的可比性

如何衡量参考企业与所评估企业之间的类似性和可比性,是市场法应用中的首要问题。

在市场法中,应选取代表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各种指标与所评估企业最为接近的企业。目前,在我国的股票市场交易的22个行业中,每个行业平均有50多家上市公司。但股票市场目前的行业分类仅是一种大致的分类,被分在同一行业的上市公司的产品差异还是相当大的。目前在上市公司中找到的类似企业,往往除了生产与所评估企业类似的产品之外,同时还生产其他非类似产品。这样的上市公司并不宜直接作为参照对象。此外,所评估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还在规模、资本结构等方面存在差异。

2.参考企业选择的原则

国际评估准则和美国、欧洲价值评估准则中对市场法中参考企业的要求,均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并且基本上是一致的。现仅以《国际评估准则》中的规定来进行说明。

根据这些规定,参考企业的选择应从企业的规模和性质等方面进行考虑。为了能选取适当的参考企业,可以考虑以下几条原则:

(1) 扩展相关数据的来源。公开的股票市场数据是选择参考企业的基本数据来源,但还可以进一步搜集整体企业交易的市场数据、证券公司的企业分析报告、国家有关部门对行业发展的研究和分析报告搜集整体企业交易的市场数据,选择参考企业。

(2) 全面分析参考企业的可比性。参考企业的可比性研究要依据客观的原则进行,并应以定性与定量分析,对参考企业数据的可校验性和可靠性进行核准。选择参考企业应注重在企业规模和性质等方面的相似性,企业性质可以包括产品构成、资本结构、管理制度与管理理念、竞争力、财务状况和信誉度等各个方面。参考企业应尽可能选取同行业的企业,尽量避免使用其他行业企业的数据。所选择的参考企业与所评估企业存在一定的不一致性是难以避免的,采用评估比率的平均值可以消除这种不一致性。

国内与国外的相关评估准则都要求所选取的参考企业数一般不得少于3个。

(3) 财务比率是企业可比性的重要内容。如果所选择的参考企业与所评估企业之间财务比率有显著的不同,则我们应将该企业从样本中剔除。国内同行业内企业资产负债比差距较大,而在所有者权益的交易中,该比率对其交易价值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应特别注重国内企业的资产负债比率的对比。

参考文献:

[1]宋春兰.资产评估方法的比较分析[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1(1).

[2]汤岩丽.企业整体资产评估方法探讨[J].中国资产评估2001(4).

[3]田曾瑞.国内外创业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研究[J].河南师大学报,2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