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2 09:32:44
导语:在房地产业涉税风险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关键词]:商业房产抵押贷款 税收风险 防范
一、案例
客户王某在外地承包工程,户籍在本地,准备以本地的100平方米的商业房产进行抵押贷款,该商业房产由于购买较早,当初购买价位3000元/平方米,现在已经升值到了8000元/平方米。王某以该房产抵押贷款500万元。由于房地产和重要工程建设的应收账款较多,导致客户资金链断裂,无法归还,形成了不良贷款。但是在处分该抵押物时,需要将相关税款扣下,涉及契税(买卖双方各承担成交价的3%)、营业税及附加(出卖方承担成交价的5.5%)、个人所得税(按照偶然所得承担增加值的20%承担)、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部分,承担增加值的50%税额)。所以大约增值额的80%需要缴纳税款。最后算下来,剩余部分还不够贷款本金的。
二、处分该房产的经过
经过法院的判决,拍卖该房产,首先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并以该价格进行拍卖,经过第一次降价,没有人购买,经过第二次降,比市场价便宜很多,有人有意向,但是能够经过咨询税务局的相关人员后,即使属于法院拍卖,相关的税款也不能免除,最后流拍。法院裁定该房产作为抵债资产为银行所有。由于该借款人还欠个人借款,以及第二顺位的抵押人都要求银行处分该抵押物,他们可以享受剩余价值。于是进行进一步降低价格出售,去掉相关的税款,连银行的借款本金也不够偿还。
三、对于增值较大的商业性房产涉及税务风险的忽视
授信审查阶段的忽视。经济上行阶段,资产在不断地增值,几乎不会发生商业性房产的税务风险。由于经济上行,银行也愿意接受房产抵押,房产抵押占据了国内贷款的大部分份额。这个银行不贷款,另一个银行也会接受,续贷的比例很高,所以发生商业性房产处分的比例较少。这个风险几乎是被忽视的。但是在经济下行阶段,资产也在缩水,抛弃抵押物的不良贷款呈现上升的趋势,商业性房产的成交也在下滑。在苏北的一些地区,整体社会的信用环境在变差,很多的民间借贷破产,银行不得不接受了大量的抵债房产。高额的税款阻碍了抵押的房产的处分。
在不良资产处分阶段的忽视。抵押贷款成为不良资产,一般的处理方式是拍卖、变卖等方式,第一次流拍可以下降百分之二十的比例进行再一次的拍卖,第二次下降百分之二十,相比较以往的情形,由于价格较低,很少流拍,总会有人买走,所以不会发生这样的税务风险,导致这样的风险被银行的经营者忽视了。但是,在进入经济新常态以及三期叠加的阶段,很多的抵押房产,即使经过二次降价,购买者也是应者寥寥,最终法院只得裁定该抵押物为抵债资产,转给金融机构自行处理,只要发生过户的情形,那么相关的税款就产生了。在农村商业银行经营的县城区域,这样的现象在逐步增加。
四、防范相关税收风险的措施
降低抵押率,将未来可能会涉及抵押物处分所涉及的税收考虑在内。房产抵押贷款的抵押率,大部分银行的惯例都是控制在70%。现在这样的惯例,针对升值较大的商业性房产,则需要降低抵押率。
减少对第二还款来源的依赖。抵押物即使相对容易变现也是第二还款来源,需要改变国内多年形成的惯性思维,将依赖抵押物转变到主要依赖第一还款来源上。
增加担保人,将房产的剩余价值作为反担保物进行第二顺位反抵押给担保人,由担保人来最终处理抵押物。银行对于抵债资产有严格的管理规范,在二年内必须要处分,但是担保人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其可以以该房产进行投资入股来减少税款,也可以一直占有的形式来规避产权转让,也可以进行对外租赁。
采取债权转让的形式,将债权和抵押权一并转让给想要购买的人,由其以长期占有的形式来规避产权转移。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 纳税 偷税行为
近年来,房地产企业面临空前严重的来自税收的压力。一方面,国家税务总局配合宏观调控的政策要求出台了多项针对房地产业的税收政策,房地产企业已成为各地税务部门征管工作的重点;另一方面,购房者的维权意识在国家着力规范房地产业的背景下普遍有了提高,向税务部门举报开发商开票不规范的越来越多。于是,我们在媒体上看到,一些房地产企业上了欠税的“黑名单”,其中不乏知名度较高的大企业。房地产企业的税收工作,既有会计记帐、税收申报、税款缴纳等工作,还有税务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的工作。这些工作要求企业的负责人对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有准确、科学的认识。
一、偷逃税款的危害
北京市地税局早在2005年对全市1103家房地产注册企业的税务稽查中,发现有965家企业存在偷税漏税100万元以上的情况。情况越演越烈,到2010年税务稽查全市房地产企业罚款4301万元。企业偷漏税收的行为一旦被查实,补交税款之余,可能还要接受处罚,企业名称还可能被媒体曝光。偷税情节严重的企业,甚至会有灭顶之灾降临:总经理坐牢,项目停顿,甚或被迫转让项目以补交税款和罚款。如果企业面临偷税漏税的不法行为,税务局查证其税收问题将涉及企业开发的每一个环节,渗透到了企业内部的每一个毛孔。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纳税遵从,防范风险
税收是房地产企业经营中不可避免的一项支出。作为企业的经营者,希望尽量降低经营成本,但违法逃税显然不是一条正路。企业应杜绝无意识的少申报税收行为的发生。在企业完成各项经济交易活动后的纳税登记计算和申报等一系列工作中,应严格遵从税收法律。纳税遵从主要是为了降低企业的纳税风险。这种风险既有少申报带来的处罚风险,也有多申报带来的效益流失风险。纳税遵从的核心内容是纳税申报,企业的办税人员必须准确理解和掌握税法所规定的各项税款的计算方法,准确、按期、完整地填写有关的纳税申报表。
另外,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对于能否有效降低纳税风险至关重要。在房地产企业的漏税行为中,就有相当数量的案例是非主观的,是由于企业的财税人员对税法不够精通造成的少申报。然而在现实中,这种行为经常被税务部门当作偷税处理,企业形象也因此受到不必要的伤害。企业的财税人员不精通税法同样会导致多申报税收。纳税申报既检验着一个企业办税人员的税收政策水平,也检验着企业对纳税工作的重视程度。企业应组建与财务部并行的税务部,重视纳税行为,建立防范风险发生的机制,防范纳税风险,减少因人为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
三、税务筹划,减轻负担
房地产行业的政策近两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行业的平均利润在变薄,而税收征管却变得严格了;并且,相当多的企业在政策调控下出现资金紧张,因此研究企业依法、合理在税收上的减负,成为房地产企业关注的焦点。企业应做好“纳税筹划”等工作,减轻税收负担和不当操作带来的风险损失。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发生各项经济交易活动之前的纳税准备以及与纳税准备相关的一系列工作的总称。它是纳税人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和实现涉税零风险目的,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活动进行事先安排的过程。纳税筹划与偷税、漏税、抗税、骗税、欠税和避税最大的不同,是具有合法性。一方面,纳税筹划应交由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及其领导下的部门经理们完成,而不是如处理纳税遵从问题一样由企业的财务人员和税务人员负责;另一方面,纳税遵从与纳税筹划以企业的经济交易活动是否发生作为分水岭:如果发生了,企业处理相应的纳税事务就应该依照纳税遵从的原则;如果未发生,企业处理相应的纳税事务就可以依照纳税筹划的原则。现实中,很多企业的负责人把纳税遵从和纳税筹划二者混为一谈或搞颠倒了。当然,纳税遵从和纳税筹划之间也有紧密的联系。纳税遵从是纳税筹划的前提和基础,离开了这个前提和基础,纳税筹划就无从谈起。假设一个企业只想赚钱,而不想交任何税收,纳税筹划无法满足它的要求。纳税筹划所能做到的,是不交或少交某项税收。
四、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对房地产企业而言,其面临着复杂的市场环境,因此建立纳税筹划概念、进行必要的纳税筹划是十分必要的。房地产企业的经营者或投资者在从事经营活动或投资活动之前,应该把税收作为影响企业最终经营成果的一个重要因素来设计和安排。
第一,房地产企业整体税收负担较重。根据一项权威统计,中国房地产企业的平均税负率是10-15%。美国《福布斯》杂志公布的2010年“税负痛苦指数”中,中国内地的水平高居全球第二,仅次于法国。这个评价是否公允,难以给出简单的回答,不过客观地说,中国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确实比较重。在很多行业具有普遍性的逃税行为与此有密切的关系[4];第二,税务征管逐步规范化的需要。从政府的角度看,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它为地方财政贡献着不小的税收收入;房地产企业面临的税收大环境正在从宽松走向严谨;第三,政府间歇性打击富人逃税的需要。从建设和谐社会的角度看,这个行业迅速制造着富翁,从业者却声誉不高,民众的不满反过来给执政者造成了压力;最后,这是摒弃无税经营决策模式的需要。很多人在开办公司时没有想过税收问题,或者在经营决策的过程中没有考虑过税收问题。这种无税经营决策模式必须改变,要先考虑税收,然后考虑经营方式,最后考虑风险。
五、结论
总之,企业要处理好纳税事务,既防范税务风险,又节约税收成本,企业经营者就应该有这样的认识:企业的财税人员要掌握好国家的税收政策和精神,在做纳税遵从的工作时尽可能地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企业的决策层则要挖掘企业的经营资源、调整企业的经营思路和经营方式,通过纳税筹划尽可能地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参考文献:
[1]周叶.企业家纳税行为的经济学分析.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2]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数据资料.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10,04
就是在这样一个复杂多变、跌荡起伏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下,xx财务部在公司领导班子的正确指引下,理清思路、不断学习、求实奋进,在财务部的各项工作上实现了阶段性的成长和收获。下面就将财务部所做的各项工作在这里向各位领导和同仁一一汇报:
一、会计核算工作
众所周知,会计核算是财务部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工作,是财务人员安身立命的本钱,是各项财务工作的基石和根源。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张、随着公司走向精细化管理对财务信息的需要,如何加强会计核算工作的标准化、科学性和合理性,成为我们财务部向上进阶的新课题。为努力实现这一目标,财务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建立会计核算标准规范,实现会计核算的标准化管理。财务部根据房地产项目核算的需要、根据纳税申报的需要、根据资金预算的需要,设计了一套会计科目表,制定了详细的二级和三级明细科目,并且对各个科目的核算范围进行了清晰的约定。同时还启用一本房地产会计核算的教科书做为财务部做帐的参考书。有了这一套会计科目表和参考书就保证了会计核算口径的统一性、一贯性和连续性;有了这套会计核算标准规范可以使我公司的帐务不管什么时候去看这套帐都象是一个人做出来的,有了这套会计核算标准规范也使得新的会计人员能快速上手公司的帐务。值得一提的是,按照我们设的明细科目和项目辅助核算能直接快速地计算出某个房开细项的收入、成本、费用,相关税金,迅速地计算出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使得土地增值税和所得税清算工作变得轻松、快捷、明了。我公司的会计科目设置得到了集团领导的好评。
2、重新对原有的会计核算流程进行了梳理和制定,现在的财务部内部会计核算流程更加突出了内部控制,明确了各个流程所占用的时间,对什么时候出什么表、出什么帐、出什么凭证,凭证如何传输都做出了明确清晰的规定。保证了财务信息能有序地、按时、按质地提供出来。采用新的工作流程后,工作效率提高了,各岗位的矛盾和扯皮现象减少了,财务报告的及时性得到了有效地保障。使我公司上报集团财务部的各类财务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均达到集团财务部的要求。
3、加强各业务单位及往来单位帐目的清理核对工作,定时与各单位打电话或发传真来清理核对帐目,使得我公司xx户客户往来和xx户的供应商往来帐目清楚准确。同时加强应收往来款的追讨,在年内追回了xx的往来款xx万元。
4、除此之外,财务部组织全体员工在xxxx年共完成了:收取xx二期回笼房款xx亿元,契税维修基金xx万,审核原始凭证x万多张,填制、复核,整理装订记帐凭证xx张。出具统计报表xx份出具纳税申报表xx张,税源统计表xx张。出具xx集团、xx集团相关财务报表xx张,出具预算报表xx张等。
二、 融资、预算与资金管理工作
资金对于企业来说,就如“血液”对于人体一样重要。特别是房地产业进入了新一轮行业周期的历史时刻,国家为调控房地产的经济泡沫,通过各种货币政策、信贷政策、税收政策、土地政策来进行宏观调控,目的就是为了抬高房地产业的资金门槛,对整个房地产业进行重新洗牌。再加上我公司要按计划完成xx改制投产、工业项目的全面挂牌启动,xx的前期开发。最严重的是XX年楼市低迷,今年的销售大大低于预期,使得我公司的资金“造血”功能极为不畅。使得我公司随时面临“缺血”的风险。所以对于xxxx年财务部来说,如何做好融资?如何做好资金预算?如何做好资金管理成了财务部摆在第一位的头等大事。为此,财务部也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做好相关资金管理工作,尽最大努力去帮助企业渡过资金难关。
1、财务部加强与七家商业银行的联系,与各家银行逐一进行谈判和沟通,不断寻找和触碰各商业银行的底线。可由于受到国家货币政策的宏观调控的影响,商业银行自身的资金流动性大大降低,这使得商业银行为降低经营风险,在核准贷款的时候会显得更加小心谨慎,特别是对于房地产企业是慎之又慎。xxxx年xx市各商业银行对房地产业的贷款总量较去年已经下降xx%。就是在这样一个非常恶劣的融资环境下,财务部并没有被眼前的困难所吓倒,反而在我公司资产总额和实收资本不足的情况下运用智慧、勇于创新与各家银行展开艰苦的商业谈判。这其中与银行的各级主管领导洽谈、会餐、应酬,跑了多少次银行、复印准备了多少授信资料,加了多少次班,牺牲了多少业余时间,财务人员已经无法用数字去统计了。值得高兴的是,最终财务部在公司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凭借在工作中总结出来的谈判技巧在公司最有利的时点完成了在x行的x亿元房开贷款、xx万元工业项目贷款和xx万元额度的承兑汇票,完成了xx行的xx万元的工业贷款,完成了一个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我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和项目实收资本占总投比例均没有完全达到银行的信贷条件。同时为公司争取了最大的土地抵押率和最低的银行利率。毫无疑问,xx财务部可以骄傲地说,在融资方面,XX年xx财务部走在了同行业财务部的前面。
2、预算执行方面,在公司领导的大力推动下,在财务部的积极组织下,目前公司的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已经融入到各个部门的日常工作当中,各个部门已经能熟练的运用全面预算这一管理工具来管理各个部门的资金流。财务部还定期组织预算差异分析会议,总结讨论预算差异产生的原因,提高了各个部门对财务数据的重视程度。目前各个部门在财务部的组织下积极投入地参与全面预算管理,为来年的全面预算的编制和推行打下坚实的基础。也正是因为有了全面预算,才使得公司领导对资金调度能做到心中有数,提前对资金进行合理的统筹安排。
3、在年初资金充裕时,根据已编制的预算,在较短时间内比较各家银行的理财产品,从各家银行中选出与x行签订了购买xx万理财产品,六个月利率为xx%,为公司获得理财收益94.6万元。另外利用闲散资金,在x行理财x次每次分别为x万元(x天)、x万元(x天)、x万元(x天),共获得理财收益xx元。在x行理财x次,每次xx万元分别为xx天和xx天,获得理财收益xx。1月开始ipo打新股,投入xx万元,获得理财收益xx万元。使得公司全年获得理财收益为xxx万元。为公司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资金使用成本。
4、充分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工程款,降低资金使用成本。xxxx年财务部共办理承兑汇票xx笔,充分用足商行xx万的承兑汇票的授信额度。
5、在日常资金管理上,财务部重点加强了以下工作:与各家银行开通了网上银行业务,帮助公司实时了解公司的银行存款状况;建立了资金日报体系,每日向公司领导上报头天的公司资金状况,为公司领导进行资金调度提供了依据;每月定期编制各家银行的银行余额调节表,保证了公司资金的准确性和安全性;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在大量收款的几天,每天核对收款收据与银行缴款单和进帐单,保证了资金收取的准确性;在付款流程上增加了资金经理对出纳填制的支票和进帐单的复核程序;通过这一系列的工作,使得公司资金的收取和使用上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大大提高,使财务部在资金管理的规范化管理方面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三、涉税管理工作
由于房地产企业涉税环节特别多,相关税收政策也非常繁杂,征税较重,这使得纳税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成本支出。在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下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减少纳税支出,是财务部涉税管理的首要工作。这要求财务部在事先、事中对各项经济业务进行审核、筹划将各项纳税支出降到最低。凡事有矛必有盾,在降低纳税支出的同时还要规避涉税风险。实现公司经济业务的涉税低风险甚至零风险是涉税管理的另一项重要工作。公司在接受税务稽查时会面临三种不同性质的稽查:1、日常稽查。日常稽查是指稽查部门主要负责的对管辖区域内企业日常情况进行的检查,要求被检查的公司数量一般不得低于一定比例。2、专项稽查。专项稽查是指根据上级税务部门的部署,对某个行业、某个地区、某个产品、某项减免税政策进行全面的清理检查。3、举报稽查。举报稽查是指任何单位和个人根据征管法的规定,都可以举报纳税人偷税漏税的行为。税务机关在接到举报以后,采取一些措施对纳税人进行检查。下面就对财务部XX年所做的主要涉税管理工作进行回顾。
1、审核各类收入和付款合同。由于将财务审核加入到了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订环节,使得财务部在业务发生之初就能进行纳税评估和纳税筹划。XX年财务部共审核相关经济合同xx份。
2、xx月,财务部与税务局充分沟通后认为我公司必须主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因为目前国家对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力度一年比一年大,将查得更细。如果等到明年清算条件成立由税务局进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很可能会增加纳税支出。财务部征求公司领导和集团财务部的同意后组织人员进行了xx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
3、通过分析国家增值税的发展趋势,工业项目的所有购进设备均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将设备的增值税开票时间拖到XX年,这样就可以在XX年享受新的消费型增值税的好处,为公司争取了xx万元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好处。
4、通过对销售部员工年终奖金的发放方式进行合理筹划,不仅使公司按按税收法规履行了代扣代缴义务,又保障了员工的利益,使公司的大部门员工少交了xx元个人所得税,增加了员工的税后收益,得到了广大员工的称赞和好评。
5、定期将各类大额的工程发票送到税局进行发票真伪鉴定。由于房地产公司收到的发票金额巨大、数量和种类繁多,一旦收到假票将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涉税风险。为控制这一风险,财务部定期组织人员将相关发票送往税局进行真伪鉴定。
6、x月x日—x日xx市稽查局对我公司进行税务稽查,要求我公司填写xx-xx各税种税款交纳明细,再根据情况进行实地税务检查。财务部立即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全面税务自查,一方面积极与征管税务局沟通,取得征管税务局的理解和帮助,另一方面主动与稽查局相关人员联系,建立了良好的人际关系。最后,由于及时将未交足的税款补交到征管地税局,避免了稽查局到公司进行实地税务检查的涉税风险。
7、x月份xx国税局来到我公司就我公司xx年的所得税申报表列示的销售收入xx万元,对应的成本只有xx万元提出质疑,要求立即出具收入确认的证明,即文件xx区的主体竣工证明,否则xx区对应的收入xx万元不能予以确认。由于涉及调减我公司申报的所得税xx万元,财务部立刻将这一潜在的巨大涉税风险汇报给集团财务部,因为根据税法规定偷税金额超过全年纳税总额的10%将被定为偷税罪。根据集团财务部的指示,财务部立即组织财务人员重新对xx年的所得税重新进行清算和填报申报表,另一方面积极与主管税务机关协商并取得税局相关主管领导的理解,只是调整了纳税申报表,并没有认为我们恶意提前确认收入、滥用所得税优惠政策。这也证明了财务部平时与税务局的沟通做得比较到位,才不至于发生重大的涉税风险。
8、通过与地税主管税务局主管领导的良好沟通,财务部积极争取纳税a级企业,目前税局的相关领导已经承诺明年将会将我公司申报纳税a级企业。如果申请纳税a级企业成功,就将意味着税局将二年内不来公司查帐,一是为为公司营造良好、宽松的纳税环境。二是为公司获得了荣誉,为公司与xx政府部门沟通谈判增添了一项重要法码。
9、加强了涉税管理的资料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在岗位职责中加入了税收政策的收集、整理、汇编工作,每月定期到税局网站上更新下载与房地产有关的税收政策,并进行整理汇编。财务部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所得税申报、税务自查、日常申报时,将各工作底稿进行整理,把过程列出来,做为公司的涉税相关文件进行归档。为了以后进行涉税管理时提供一份原始参考资料,也为了以后新的财务管理人员能够快速地了解了公司的相关涉税管理工作提供备查。
四、财务分析与风险预警工作
财务分析是以财务报告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为依据,采用一系列专门的分析技术和方法,对企业等经济组织过去和现在有关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分配活动的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和增长能力状况等进行分析与评价的经济管理活动。它为了解企业过去、评价企业现状、预测企业未来,做出正确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或依据。
过去我公司的财务分析几乎是一片空白。但是企业的规模越来越大,资金调度也越来越大,如果没有财务分析对企业的运营状况进行一个理性的评价和分析是非常危险的。所以公司领导对此非常的重视,对财务部也提出了殷切的期望。有要求才有提高,财务部在编写财务分析经验不足的情况下在网上大量收集相关资料,包括房地产的相关经济政策,对比分析各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在x月份出了一份xx公司上半年的财务分析。所幸得到了公司领导和其他各部门同仁的认可。
在这篇财务分析中,财务部对当前房地产企业的不利和有利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共分析了x条不利影响因素和x条有利影响因素。并指出了目前房地产企业的x条应对策略。事后证明,这两段分析为公司日后的发展提供了及时、必要的信息和依据。
根据对我公司各项财务数据与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的对比分析和评价,财务部指出了当时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
1、资产负债率已经到了银行接受的极限70%,下半年的融资将非常困难。事后财务部仍然毫不畏惧困难,运用智慧、勇于创新,突破这一瓶颈和局限,仍然为公司融下巨额的银行资金。
2、公司未能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在需要资金周转的时候开盘,造成公司资金起伏较大,增加资金断裂风险。
3、预期的销售收入过于理想化,未能充分考虑市场变化而对预算进行调整。最后证明下半年的收入预算真的偏差很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资金的调度。
4、指出下半年资金断裂的风险,要求公司领导积极筹措资金。
事实证明这次财务分析和风险预警在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上是成功的、有效的,正由于充分预估了资金断裂风险,财务部在资金仍然充裕的情况下为公司尽可能多地向银行融资。提前做了充足的准备。
五、投资管理工作
由于集团总公司的战略规划,目前我公司带有两个工业项目,这两个项目有独立的经营核算实体,财务部主要起到一个投资和监管的作用。为了便于公司领导进行决策,财务部组织力量对xx改制和工业项目组建进行了项目投资测算,运用一系列的投资测算工具和对项目相关人员进行大量的调查和询问,参与编写了两个项目的可行性调研报告。
六、组织建设和制度流程管理工作
组织建设和制度流程管理是一个组织有效运转的灵魂,相当于人体的骨架和神经系统,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如何实现财务部的各项管理职能,就必须在这方面好好研究和设计。
1、为了配合公司发展对财务部各项职能的需要,财务部在xx月份重新设计了财务部的组织机构图、工作流程和岗位说明书。更加明确了各个岗位的职责,避免了一些重复和扯皮的职责。这套系统在设计上着重强化了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的职能。
2、在推行新的组织机构图时特别向财务部的员工宣传和推行一套垂直指挥系统,这套垂直指挥系统是为了有效保障上级的各项指令在传递中能够顺畅有序,现在财务部的全体员工已经理解、接受和运用这一套垂直指挥系统来处理日常工作事务,使得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3、为保证财务工作计划的有效实施和执行,财会部在今年实行了定期召开财务部内部管理会议制度。着重强调上阶段工作的总结和下阶段工作的布置。通过该内部会议使得各项财务工作在会议上进行有效地沟通,及时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并对会议内容进行会议纪要工作,通过会议纪要来跟踪各项任务的执行情况。大大提高了财务部各项工作和指令的贯彻力度。
七、团队管理与员工学习成长
bsc、swot、5s、pest、价值链、战略、目标、策略、企业愿景、工作理念、职业素养、团队、鱼骨图、头脑风暴等等新鲜的管理名词在xxxx年从高端的管理殿堂走进了我们公司,走进了我们的部门、走进了每个管理人员的大脑,并烙下了深深的印记。时代要进步、企业要发展、员工要成长,在这个充满着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从国家到企业、从大人到学生,如果不能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和思想意识,就将面临被这个社会遗忘和淘汰的危险。好在我们xx公司领导x总能够高瞻远瞩、远见卓实,为我们安排了一堂堂精彩生动的培训课程和户外拓展课程,使我们能以更积极的工作态度、更睿智的管理思维和更有效的管理工具开展我们的日常工作。下面谈几点财务部在这方面的收获和体会。
1、财务部中层管理人员参加了公司的bsc导入实施培训,通过坚苦的bsc导入实施培训,财务部中层管理人员更加清晰地了解了企业管理的深厚内涵,对管理的认识也从中层执行层面上升到企业战略层面的高度。通过制定出企业远期的战略目标就使得公司各级员工具备更充足的动力为实现企业战略目标而努力工作。通过bsc对财务部的工作梳理使财务部的职能架构更清晰了,并且是以战略地图的形式印在管理人员的大脑里。通过实施bsc对日常工作进行考核,提高了员工完成各项工作的紧迫感,加强了工作的执行力度,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各项工作的有效实施。各项工作也渐渐步入轨道,开始进入一个高效、良性的循环。
2、财务部中层管理人员参加了公司组织的职业经理人培训课程,通过培训让财务部中层管理人员深刻地了解到一个职业经理人应具备的职业态度和素养,了解到如何打造一个合格的管理团队。先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上开始转变,最后带动整个团队朝职业化团队进行转变。一个高效、和谐的职业化团队应该是建立在尊重和信任的基础上具备以下要素:a、具备统一、清晰、明确的奋斗目标。b、强有力的核心领导者。c、统一的工作理念,包括思想、态度、行为、习惯。d、各成员有胜任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e、成员之间有着良好的沟通。f、成员之间能够相互支撑、补位、鼓励。这也是财务部XX年的努力方向,那就是打造一只高效、和谐的职业化团队。
3、财务部部分管理人员还参加了房地产全面预算管理与成本控制的培训,吸收了很多先进的房地产全面预算管理的实战经验,开拓了眼界,这套系统从组织架构、工作流程、指标选定、考核办法提供了一整套的解决方案。这堂培训课为XX年在xx项目上实施房地产项目预算奠定了理论基础。如有可能,财务部希望能请到这堂培训课的培训老师x老师来我们公司进行房地产全面预算的咨询和培训。
八、其他临时工作任务
1、完成与xx集团股东资产剥离方案的设计工作。根据领导的预测,前后设计了有x套剥离方案,并对每套方案进行一个总结和评价。
2、历时大半个月,配合股东下派的审计人员进行董事长离任审计工作。
3、完成集团总部的xx银行资料的准备工作。
虽然财务部在xx年有了不少收获、进步和成绩,但还是有一些方面需要注意、改进和加强。
1、财务团队离职业化团队还有一定的距离,在应付一些高强度和高负荷的工作任务时团队的配合和协作不够顺畅,会出现一些执行偏差。
2、合同管理还有待加强。
3、成本管控力度还不到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12月2日在京的XX年《经济蓝皮书》中指出,XX年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以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下,房地产市场将步入较长时间的调整期。
蓝皮书指出,xxxx年,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作用显现,市场供给方资金链条绷紧,需求方处于明显观望状态,商品房交易量大幅下降,房价上涨幅度逐步放缓,房地产市场景气回落。 XX年将延续xxxx年房市的低迷,需求方短期内难以走出观望,开发企业会迎来一轮“洗牌”,供需双方作用下,短期内房价面临进一步回调。炒房者将因投机能力下降而不同程度地退出市场,首次购房的自住性需求将更为谨慎;购房需求将向实用性的中小户型集中;留存在市场当中的真正的住房需求者将会对房地产产品提出更高要求,未来市场竞争会更加激烈。
XX年xx公司的发展重点主要会放在xx项目开发上,同时还要兼顾两个工业项目,可以说任务十分艰巨。再加上严峻的行业形势,财务部的肩上的担子也非常沉重。根据目前的行业形势、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财务部重点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在年前筹集支付各建筑施工单位的工程款资金,保证公司顺利渡过年关。
2、与销售部密切配合,加速回笼售房资金。
3、配合xx部、物业公司做好xx的全面营运工作。
4、组织好xx商铺销售的土地增值税筹划和清算工作。
5、财务部将尝试以项目为周期编制xx项目预算,如有可能,希望能请到x老师来我们公司进行咨询和指导。通过推行项目预算加强成本管控力度。
6、不断修正工作流程和完善内部控制。提高财务部对各类经济业务的监督力度。
7、加强财务部合同管理。
摘 要 房地产企业经营过程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涉税标的大等特点,运用税收筹划这种新的财务管理方式,将会降低企业涉税风险和费用,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文章主要以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营业税、所得税等相关税金为例,对税收筹划实务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 房地产企业 财务管理 纳税筹划
一、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是指在遵循税法及符合税法意图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人的经营、投资、筹资、分配等理财活动的筹划安排,尽可能取得涉税收益,整体上实现纳税人最合理、最优的涉税财务管理活动。房地产企业由于在开发及经营过程通常具有投入资金多、经营风险高、建设及销售周期长、涉税标的金额大、收益高见效慢等特点,所以运用税收筹划这种新的理财方式,不仅能有效降低企业的涉税成本和风险,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而且有利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税收作为企业成本,是与企业利益密切相关的。合理、有效地控制企业的税收成本,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房地产行业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而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步步紧逼,房地产业的利润被极度挤压,由“暴利行业”向“平利行业”转变,加之现在房地产企业数量众多,竞争越来越激烈。房地产企业必须通过税收筹划的手段达到企业税收负担最小化,从而减轻资金压力,降低成本,增加经济效益,打造企业的竞争优势,为公司的发展打下基础。
二、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几种方式
1.签订合同时考虑通过划定合理的收入项目进行筹划。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企业交易环节涉及的重要税种,而交易环节的前奏是签订合同。税务筹划的关键是在不减少收入的前提下,通过划定合理的收入项目,降低税率、减少税基,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具体有以下几种技巧:(1)若房地产企业出售的是经过装修的房屋,如果将房屋售价和装修价款一同包括在售房收入中,那么装修价款将无法按照建筑业3%的税率计证营业税,计证土地增值税时装修价款也会成为增值额的一部分。因此,企业应该将房屋售价和装修价款分开核算,分别与购房者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房屋销售合同,另一份是房屋装修合同。在总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就房屋销售价款缴纳5%的营业税,就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装修价款属于劳务收入,只需按 建筑业3%的税率计证营业税,不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同时也可以减少购房者应缴纳的契税。(2)若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的房屋中包括一些设施,应将能单独计价的部分,如房屋内部的办公设备、电器等,从整个房地产价值中分离出来。与购买者签订一份房屋销售合同,同时再签订一份附属设施的购销合同,降低房屋销售价 款,减少应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3)若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签订设备安装合同,根据现行营业税法,若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应将设备价款包括 在营业额中缴纳营业税。企业可以与接受劳务方协商,由接受劳务方购买设备,只就安装的劳务费用签订合同,这样,企业只需要就劳务费用缴纳3%的营业税。
2.房地产公司借款利息的纳税筹划,合理确定利息的扣除方式。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如果能够按转让项目划分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可以据实扣除利息,但不能超过按同期商业银行规定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如果不能分清房地产项目的借款利息和其他生产经营的借款利息且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则按土地成本和开发成本的两项之和的5%作为利息扣除的限额。因此在项目开工过程中,企业可以合理估计并比较“项目借款的实际利息支出”与“土地成本和开发成本的两项之和的5%”孰大,从而在项目筹建之初选择对企业最为有利的利息扣除方式。
3.利用建房方式的筹划实务。大部分房地产经营企业倾向于自行建造并销售房地产,但这种方式下筹划空间较小。若利用代建、合建等方式则筹划空间较大。第一,房地产的代建行为。这种方式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客户进行房地产的开发,开发完成向客户收取代建收入的行为。就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收入,但始终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其收入属于劳务报酬,为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是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畴。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利用这种建房方式,减轻税负,但前提是在开发之初就能确定最终用户,实行定向开发,从而避免开发后销售缴纳土地增值税。第二,合作建房方式。这种方式指根据《营业税问题解答(一)的通知》(国税函[1995]156号)的规定,“合作建房”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双方合作,建造房屋的行为。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再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企业可充分利用此项优惠政策,实现共赢。案例:华富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某市繁华地段拥有一块土地,拟与富民公司合作建造办公用房,资金由富民公司提供,建成后按比例分房。对富民公司来说,分得的办公楼不含土地增值税,会降低购置成本。即便将来处置,只就属于自己的部分缴纳土地增值税。对华富公司而言,作为自用办公用房,不缴纳土地增值税,可节约大量税负,降低房地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这样就实现了房地产企业和购置方的双赢。
4.房地产公司纳税筹划应遵循遵循成本收益原则。房地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是为了获得整体经济利益,而不是某一环节的税收利益,各税种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某一税种的应纳税额减少可能导致其他税种税额的增加。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进行成本收益分析,以判断经济上是否可行。在增加可扣除项目时,应注意税法对可扣除项目的具体规定。税法规定,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不得超过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总和的10%,而各省市在10%内确定了不同的比例,纳税人要注意把握。
【关键词】 房地产企业; 税务风险; 实证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5月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国家税务总局首次在正式文件中提到“企业税务风险”这个概念。该指引目的是提高企业税务风险意识,引导大企业加强税务风险管理。随着住房消费市场的快速增长,公众对房地产企业关注度越来越高,政府对房地产企业的监管(尤其是税收监管)日益规范和严格。根据《2012年全国税务稽查工作要点》(稽便函[2012]1号),房地产业仍然是税务稽查的重点行业,房地产业成为唯一一个自2002年起连续多年被列为税务专项稽查的行业。由于政府税收监管力度的增强,且房地产企业涉税事项较多,其税务风险日益增大。基于上述背景,本文依据风险管理理论与财务分析理论,分税种分析了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现状,并采用多元回归分析方法揭示了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与主要财务指标的相关性。
一、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界定
澳大利亚的Michael Carmody(2003)认为,企业税务风险一般来源于企业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要求企业加强对内部因素的控制,实现合法纳税、避免被税务机关纳税检查并力图承担最低税负。Donald-T.Nicolaisen(2003)认为,税务风险管理是指企业通过合理安排企业财务管理活动,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承担最低的税负水平,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同时并不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COSO在《企业风险管理——综合框架》中,提供了一整套完整系统的企业风险管理模式和框架,即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监控,这五个部分实际上构成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为企业有效管理税务风险提供制度支持。
国内学者对税务风险也给出了各自的解释。刘蓉(2005)认为税务风险是指税务责任的一种不确定性,并且这些不确定性主要与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性、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以及税收法规的遵循等相关。税务风险管理就是对这种不确定性的管理。蔡昌(2011)认为税务风险是指企业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遵守税法规定而可能导致的未来利益的损失。刘建民、谭光荣(2009)认为税收筹划(税务风险管理)是纳税人在遵守国家法律、政策的前提下,通过对筹资、投资、经营等活动开展以纳税事项为主的筹划,以获取税收利益。
根据税务风险的基本界定,笔者认为,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是指房地产企业在涉税活动中面临的一种不确定性而使其涉税行为未能准确有效遵守税收法规,最终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包括:房地产企业未完全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而被发现其存在偷逃税的可能性,从而引发补税、罚款的处罚,或者纳税时依据的税法不准确、没有充分运用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而承担较多的纳税责任,或者没有进行有效合理的纳税筹划而导致房地产企业多缴税,即存在税收违法风险和税收负担风险两种形式。
二、房地产企业主要税种税务风险评估分析
(一)主要税种选择
房地产企业涉及税种主要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其中,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房地产企业最重要的三个税种。表1反映了房地产企业各税种的税负构成以及税收负担率。虽然个人所得税额也比较大,但对房地产企业来说,并不是税负的承担者,而只是代扣代缴人。因此本文选取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进行分析。
(二)评估指标的建立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通知相关规定、税法相关规定及数据可获得性,选取营业税税负率(TRB)、土地增值税税负率(TRL)和企业所得税税负率(TRI)作为房地产企业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三个税种的税务风险评估指标,其指标如下:
指标一:TRB=BT/IN×100%
指标二:TRL=LVAT/TP×100%
指标三:TRI=[ITE-(DITL-DITA)]/TP×100%
其中,BT是本期营业税,用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下的营业税表示;IN是本期应纳营业税的销售收入,用利润表中的本期营业收入表示;LVAT是本期土地增值税,用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下的土地增值税表示;TP是本期利润总额,用利润表中利润总额表示;ITE是本期所得税费用,用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表示;(DITL-DITA)是本期递延所得税费用,DITL是本期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额,DITA是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额,分别用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与其期初余额的差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与其期初余额的差表示。
(三)样本的选取
本文以湘财金禾投资软件划分的行业板块标准,从127家房地产企业上市公司中剔除具有如下特征之一的上市公司:1.数据有缺失的公司;2.利润总额小于零(即亏损)的公司;3.资产负债率大于1的极端值,选取了70家房地产企业上市公司作为实证分析的样本。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报告中,搜集样本公司2010年和2011年两个年度的财务报告。根据税务风险评估指标,从财务附注中选取整理相关数据,分别计算三个税种的税负率,进而计算各样本公司三个税种的税负差异率以评估税务风险。其中,税负差异率=(企业评估的税负率-行业上一年税负率)/行业上一年税负率×100%。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通过各行业上一年的各种税收、相关的收入和利润测算各行业的税负率,测算结果仅供内部使用,很少予以对外公布。因此,本文采用类似税务机关测算行业税负率的方法,测算出房地产业三个税种税负率(见表2)。采用税负对比法,测算各样本企业的税负差异率(见表3)。
(四)主要税种税务风险的评估结果分析
企业税负差异率大于零,意味着评估的该企业对应税种税负率高于行业对应税种税负率,企业可能未能准确理解、掌握、运用税收法规,或者可能没有利用好应有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者没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而面临承担较大税款负担的风险;企业税负差异率小于零,意味着评估的该企业对应税种税负率低于行业对应税种税负率,企业可能面临因违反税法的规定,或利用了不应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者采取了不合理的纳税筹划而被税务机关罚款甚至缴纳滞纳金的税收违法风险。企业某一税种税负差异率绝对值越大,其面临的税务风险越大,并且根据税务机关规定,公司税负差异率的绝对值大于等于30%时,对应税种税务风险比较大。表3中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务风险评估结果可分别用
图1、图2和图3表示。
根据表3中房地产企业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务风险评估结果,我们可通过统计各个税负差异率区间上房地产企业数占整个样本的比重,分析得出整个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状况。统计结果分别见表4、表5和表6。
首先,从图1和表4可知,小部分房地产企业(2010年为31.43%,2011年为37.14%)营业税税负差异率绝对值大于30%,说明仅有小部分房地产企业可能存在营业税税务风险;绝大部分房地产企业(2010年为87.14%,2011年为91.43%)营业税税负差异率小于零,其中小部分房地产企业(2010年为28.57%,2011年为32.86%)营业税税负差异率小于-30%,说明我国房地产企业营业税税务风险类型为税收违法风险,并且仅有小部分房地产企业存在营业税违法风险。此外,房地产企业涉及营业税的事项相对单一,主要涉及销售不动产而缴纳营业税,对应的房地产企业营业税税率一般为5%,意味着房地产企业营业税的计算和申报相对简单,税务风险相对较小。由于房地产企业收到销售款后,即应按收到的房款缴纳营业税,而现实中小部分房地产企业收到房款时可能因未及时申报缴纳营业税,存在违法纳税的可能性。因此,我国房地产企业营业税税务风险相对较小,仅有小部分房地产企业存在营业税违法风险。
其次,从图2和表5可知,绝大部分房地产企业(2010年为81.43%,2011年为77.14%)土地增值税税负差异率绝对值大于30%,说明我国绝大部分房地产企业可能存在土地增值税税务风险;绝大部分房地产企业(2010年为61.43%,2011年为60%)土地增值税税负差异率大于零,其中大部分房地产企业(2010年为54.29%,2011年为47.14%)土地增值税税负差异率大于30%,说明我国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税务风险类型为税收负担风险。此外,土地增值税是我国唯一一个采用超率累进税率的税种,计算相对复杂,并且有关土地增值税税前扣除项目的规定比较多而严,我国房地产企业可能没有采取有效的纳税筹划策略增加税前扣除项目,以致多缴纳了土地增值税。因此,我国绝大部分房地产企业可能存在土地增值税税收负担风险。
最后,从图3和表6可知,大部分房地产企业(2010年为48.57%,2011年为52.86%)企业所得税税负差异率绝对值大于30%,说明我国大部分房地产企业可能存在企业所得税税务风险;绝大部分房地产企业(2010年为68.57%,2011年为70%)企业所得税税负差异率大于零,其中部分房地产企业(2010年为35.71%,2011年为37.14%)的企业所得税税负差异率大于30%,说明我国房地产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务风险类型为税收负担风险。此外,我国大部分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意识比较淡薄,企业财务、税务人员专业素质较低,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很可能出现少计税前扣除项目或多计收入,因而多缴企业所得税。因此我国大部分房地产企业可能存在企业所得税税收负担风险。
综上分析知,小部分房地产企业可能存在营业税税收违法风险;绝大部分房地产企业可能面临较大的土地增值税税收负担风险;大部分房地产企业可能面临较大的企业所得税税收负担风险。
三、影响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因素的实证分析
我们一般通过分析企业资产负债率、资产周转率和投资报酬率来判断企业的偿债能力、营运能力以及盈利能力。笔者考虑到企业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可能会对企业税务风险有一定的影响,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业税务风险,因此本文选取代表三大能力的三大主要指标——资产负债率、总资产周转率和总资产收益率作为解释变量对企业税务风险进行实证回归分析。
(一)模型设定与数据来源
本文借鉴谭光荣等《汽车制造业税务风险的实证分析》一文中用实际税负率来衡量税务风险的水平,以财务分析指标资产负债率、总资产周转率、总资产收益率和企业规模作为解释变量。具体回归模型如下:
其中,i表示第i家公司,t表示从2006到2011的不同年度,β表示以面板数据回归的系数估计值,ξit为误差项。其中,Rtax为房地产企业的实际税负率,为本模型的被解释变量,用70家房地产企业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所得税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之和与营业收入之比表示;β0为常数,为纵截距;RAL为资产负债率,用资产负债表期末负债总额与期末资产总额的比值表示;RAT为总资产周转率,用利润表中当期营业收入与资产负债表中期末资产总额的比值表示;ROA为总资产收益率,用利润表中当期净利润与资产负债表中期末资产总额的比值表示;SIZE系企业规模,用资产负债表中的期末资产总额表示,ξit为随机误差项,表示模型设定、数值观测等随机因素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以本文选取的70家上市公司2006—2011年6年的数据为有效样本,运用Stata11.0进行回归分析。
(二)实证结果
本文分别采用模型1和模型2(其中模型2中删去变量RAL),利用Stata11.0综合各年度样本进行面板数据回归分析。本文试图通过变量之间差异的比较分析,测出税务风险与四个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性。回归结果如表7所示。
1.模型1的回归结果
(1)税务风险与资产负债率(RAL)存在正相关。回归显示,解释变量资产负债率对数的系数0.1855,但不够显著(t值仅为1.54,对应p值为0.124)。这说明房地产税务风险与资产负债率相关性不大,即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高低对企业税务风险的影响不大。因为资产负债率反映企业的财务决策、财务杠杆水平,并且负债具有抵税效果,但是这种抵税效果并非一直发挥作用,当负债资本成本大于投资收益率时会减少企业价值,尤其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负债费用一般需要资本化,对企业当期税负率影响不大,进而对税务风险影响不大。
(2)税务风险与总资产周转率(RAT)存在非常显著的负相关。此解释变量对数的系数为-0.3382,并且非常显著(t值为-6.55,对应p值为0.000)。总资产周转率反映企业营运能力,资产周转快慢影响企业收益,一般来说,资产周转变快时企业收入多而固定成本费用并未增加,税负率会相应降低,对应税务风险小。正是由于房地产企业资产周转慢,所以其面临的税务风险相对较大。
(3)税务风险与总资产收益率(ROA)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即总资产收益率越大,税务风险越大。解释变量总资产收益率对数的系数0.2620,且非常显著(t值为6.90,对应p值为0.000)。正满足高风险、高收益的原则。要取得较高的盈利需承担较大的税务风险。总资产收益率反映企业盈利能力,当企业获利能力增加时,相对固定的抵税金额都无法与当期所得等比例增加,会有较高的税负率,税负风险会较大。此外,ROA高的企业,征税当局的监督强度越大。
(4)税务风险与企业规模(SIZE)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即企业规模越大,税务风险越大。解释变量企业规模对数的系数为0.1441,并且较显著(t值为2.77,对应p值为0.006)。企业规模变大时,财务事项增加,核算难度增加,申报的税务资料不够准确,对应的企业税务风险相应增加。
2.删掉变量资产负债率(RAL)后的模型2的回归结果
(1)税务风险与总资产周转率(RAT)仍存在非常显著的负相关。此解释变量对数的系数为-0.3375,并且非常显著(t值为-6.52,对应p值为0.000)。与模型1的回归结果非常接近,进一步验证总资产周转率与税务风险是负相关。
(2)税务风险与总资产收益率(ROA)存在显著的正相关。解释变量总资产收益率的系数0.2535,且非常显著(t值为6.73,对应p值为0.000)。与模型1的回归结果非常接近,进一步说明总资产收益率与税务风险是正相关。
(3)税务风险与企业规模(SIZE)存在显著的正相关。解释变量企业规模的系数为0.1765,并且非常显著(t值为3.70,对应p值为0.000)。同样与模型1的回归结果较接近,进一步说明企业规模与企业税务风险是正相关。
(三)稳健性检验
把模型1中的资产负债率变量去掉后得到模型2,实际上是通过换取解释变量检验其他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之间相关性的稳定关系。通过模型1和模型2的比较发现,总资产周转率、总资产收益率和资产总额与企业税务风险存在稳定的相关性,只是显著性有微小变动。具体结果见表7。
(四)实证结论
通过多元回归分析知,企业税务风险与资产负债率相关性不大,因为负债的抵税效果并非总是有效,当收益率低于债务资本成本时,负债不再具有抵税作用;而与总资产周转率、总资产收益率和企业规模有关,且分别是显著负相关、显著正相关和显著正相关。房地产企业总资产周转率变小、总资产收益率变大,而税负率变小,或者总资产周转率变大、总资产收益率变小,而税负率变大,都说明房地产企业可能存在税务风险,前者可能存在税收违法风险,后者可能面临税收负担风险。RAT、ROA与Rtax变动步伐越不一致,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越大。
四、结论
通过分析房地产企业2010年和2011年主要税种税务风险可知,房地产企业营业税税务风险较小,只有小部分房地产企业可能存在营业税税收违法风险,而绝大部分房地产企业可能面临土地增值税税收负担风险,大部分房地产企业可能面临企业所得税税收负担风险。房地产企业可重点预防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个税种的税务风险,以此来预防企业整体税务风险。比如注重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合理性,保证纳税申报时可扣除项目金额真实合理存在,同时准备充足的资料证明企业建设的普通标准住宅符合要求,及时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注意企业所得税纳税所得额的调整。回归分析表明,企业税务风险与资产负债率相关性不大,而与总资产周转率、总资产收益率和企业规模相关,且分别是显著负相关、显著正相关和显著正相关。因此,房地产企业可通过比较分析总资产周转率、总资产收益率和税负率的变动方向、变动步伐来识别、评估企业税务风险。当企业总资产收益率较大时,说明企业可能存在较大的税务风险,这恰好符合风险—收益对等原则,高收益,高风险。我们可通过提高总资产周转率,降低企业税务风险,比如增加销售收入或减少资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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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投资性房地产;税收筹划;风险筹划
一、税收筹划概述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合法的前提下,通过安排经营、投资等活动来改变企业各项要素,并应用特定税收政策而进行纳税方案的优化,以实现企业减轻税负、扩大经济效益、发挥经济战略目标管理的经营目的。税收筹划之所以不等同于企业的偷税、漏税行为是因为其具有法律许可范围的合法性、财务效果导向的筹划性及企业整体利益的成本效益性而成为一种合理、合法的现代化节税手段。
企业通过合理合法地纳税筹划,不仅可以追求税后利润价值的最大化、降低和避免涉税风险,还可以追求最低的税收成本及争取货币的时间价值,以实现企业税负最小,提升企业竞争优势及其长远、深度发展的战略意义。
首先,基于税收筹划的收入与替代效应理论分析,税收筹划可使纳税主体在税负降低后,变相增加其可支配收入与实际购买力,从而提高纳税主体的消费水平。其次,基于收入乘数效应的理论依据分析,纳税主体购买力的增加将会再一次引领行业经济的再增长,进而又能进一步提高政府税收收入,故单从这一角度来看,税收筹划便拥有了政府涵养税源的实际经济价值。最后,从替代效应角度分析认为,纳税主体税负成本的降低也会相应降低商品销售成本,借此进一步左右消费者的重新选择,从而实现刺激消费者购买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经济效益。综上所述,税收筹划对政府和企业双方而言,都具有重大的宏观意义。
二、投资性房地产税收筹划的侧重点
提及投资性房地产的纳税筹划,其空间还是很大的。例如,针对于项目核算方式、租金价格制定方式及股权转让方式等都应是其税收筹划的侧重点。此外,企业在进行投资性房地产的纳税筹划时,还要学会抓住重点才能通过纳税临界点的筹划,为企业带来最大的绩效收益。
首先,投资性房地产税收筹划应根据税制构成进行筹划,其中包括免税筹划、减税筹划、税率差异筹划、分割筹划、扣除筹划、抵免税筹划及延期纳税筹划等方式。针对上述方面一一进行适用性分析,争取通过合理避税的方式,使企业获得一笔无息的贷款,从而使流动资金更加有保障,以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活动的安全与灵活保障性。其次,企业还应在依据现行税法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适当采用一些税务手段或纳税技巧。例如缩小税基、降低适用税率等方式,通过价格转让、成本(费用)调整、融资、租赁等方法来最大化的降低企业税负,增强行业口碑及核心竞争力。
本文通过将投资性房地产的税收筹划按照其所处的初始出租、持有期间及后续处置不同阶段进行了如下分析。
1、初始出租时税务筹划
企业在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出租时,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税务筹划。通过出租合同分立方式进行税务筹划。例如,某企业为满足市场、盘活资产及提高资产使用率的需要,将原厂房设备进行经营出租,试比较整体出租与分别签订租赁合同涉税金额是否有差异。分析得出,二者营业收入相同,故应缴营业税、附加税及合同的印花税金额应完全相同,而差别就在于房产税与企业所得税两种税额。
通常情况下,企业将厂房、房屋等进行租赁时可收取租金收入,这笔收入的多少将直接关系到企业计算应缴的营业税与房产税等。一般而言,租金收入越高,则计算缴税的基数越大而所应承担的税负就越重。因此,企业在税务筹划时,应尽可能地将房产租金与协议中所配套的家俱及相关设备等租金分开制定并分别签订,才能有效减轻企业税负。同理而言,建造或自用房地产待企业划定为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初始出租时,也应将建筑物与其商定的附属设备分开核算,以减少房屋建筑物的原值,进而减少企业应基于从租原则所交纳的房产税。再有,在房屋出租时,可将房屋租金与动力费用,包括水、电费等收入分开核算,也可以减少租金收入而起到节税作用。另外,出租方由此而少缴纳房产税也会变相引起企业税后净收益的增加情形,进而实现企业在投资性房地产出租时通过出租合同分立的方式进行税务筹划以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的现实意义。
2、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
我国制定的有关营业税与房产税暂行条例中有如下规定:自2001年起对公有住房及廉租房免征营业与房产税,故企业在房产计划出租时不应只看租金收入的高低,还应结合上述税收优惠的政策,倘若出租房屋符合国家规定,便可最大化地直接获取税收优惠以减少税收负担。针对如此,企业可适当综合多项因素考虑将闲置房屋是出租给务工人员用于居住还是出租给个体业主用于经营较为符合企业的经济性要求,以便实现企业应出租用途不同而影响企业所承担税负的效用。
3、持有期间税务筹划
投资性房地产在持有期间可进行折旧与摊销的计提,然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可按税法核准条件进行资产的加速折旧,因此,若企业出租的房屋属于常年处于强震动及高腐蚀的情况之下,企业可在年度所得税缴纳时及时办理税务核准,以加快成本收回速率,并实现所得税款推迟缴纳的效益,以增加企业货币机会成本,从而进行更好地纳税筹划。
4、后期处置时税务筹划
1.1土地增值税发展阶段划分
上世纪末,由于住房分配制度的终结,商品房市场开始蓬勃发展。以1994年1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为原点,我国对土地增值税管理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时期:
一是启动征收时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至2006年,这一时期规范了对房地产行业土地增值税的基本要求,明确了采取先预征,后清算的方式进行整体管理,但是更注重预征,对清算及后续管理跟进不足。
二是分类管理时期。以财税[2006]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为原点,其目的是为了限制投资过热。文件在强调了预征环节管理的同时,要求加强对已经完工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清算,并正式将分类清算提上日程。
三是全面环节管理时期。2015年以来房地产行业迎来第二个高峰,为了遏制房地产行业泡沫化,自上而下要求税收发挥调节作用,而土地增值税就是最为重要的抓手之一。这一时期除了对预征和清算环节紧抓不放送,还加大了对尾盘销售以及后续对完工项目稽查检查的力度,开启了全流程管理的新时期。
1.2基层土地增值税征管运行分析
1.2.1管理主体
土地增值税不同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基本是以房地产项目坐落地为准,以县区为单位进行管辖,而不是以企业注册经营地为准。纳税人自获得土地进行开发,开始进入县区级税务机关管理范围。由于房地产行业近年来普遍对税收收入贡献较大,根据目前河北省税务机关管理体制,基本由专业化分局进行管理,即各县区局的重点税源分局或者重点行业分局。
在税务局管内部管理流程方面,以信都区税务局为例,税政二科负责政策解释,风险科负责涉地风险任务上下级衔接,第一税务分局负责土地增值税税款申报征收工作,日常管理由第二税务分局进行。
1.2.2征管概况
2015年后伴随全国房价的又一轮上涨,作为三四线城市,邢台商品房价格基本完成了翻倍,成交量也大幅度上升,即使伴随着土地价格和原材料、人工成本的上涨,房地产企业利润总额仍大幅增加,由此带来土地增值税收入规模大幅度增加,以信都区为例2015年土地增值税收入15767万元,2017年18547万元,2018年24278万元,2019年26678万元,2020年到达27856万元,2021年1-11月入库土地增值税27324万元。虽然从数据上来看,土地增值税收入逐年大幅增加,但是仍然低于理论上的测算增加值,也就是说目前的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仍然存在着不足,下面我们将从一个案例进行分析。
2. 信都区X公司典型案例分析
2.1信都区X公司项目情况简介
邢台市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在信都区太行路开发了某楼盘,取得出让土地104亩,容积率2.1,总设计建筑面积145589.5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31761.45㎡:住宅126983.45㎡ 商业3930㎡公共建筑面积839㎡ ;地下建筑面积13887.09㎡全部为地下室和车库 。2013年5月取得土地证,2014年3月取得建设证,2014年9月取得预售证开始进行不动产销售,由于行业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归属于当时的信都区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分局管理。
2.2 X公司预征环节的问题
项目开始销售两年后,信都区税务管理机关对该企业进行日常检查,发现其前台已销售房源信息表和申报数据明显不匹配,随即联系房管部门获取了X公司该项目网签备案信息,发现其共网签备案房屋1185套,网签价款47434.12万元,实际申报销售房屋1021套,价款43639.39万元 。税务机关随即对X公司进行约谈,该公司按照少计算的预售收入3794.73万元,按照2%预征率补缴土地增值税75.89万元,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2.3 X公司清算环节的问题
2018年1月,X公司开发项项目取得预售证已经超过三年,该项目总体已经完工,且不动产出售的比例超过了85%,剩余房产也基本处于出租和使用状态。因满足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管理机关在当月向X公司下发土地增值税项目清算的相关通知,要求X公司在通知规定的90日内提供相关项目的清算报告及所有涉及土增清算的资料,完成审核并缴纳清算税款。
X公司在收到税务机关的清算通知书后,鉴于本地没有合适的中介机构,从石家庄聘请了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工作,并于2018年3月出具了《关于X公司某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内容如下:通过对X公司提供的2014年9月至2018年1月账簿、报表、销售台账及其他有关清算资料计算,项目总可售面积144750.54平方米,已经出售的面积112342.45平方米,未出售面积11808.09平方米,预售收入共计50554.10万元,核算各种扣除项目累计47770.15万元,截止报告期已经预缴土地增值税1011.08万元,本次清算应退土地增值税175.89万元元。
收到X公司提供的清算报告后税务机关组织人员进行了清算审核工作,发现了两个问题:一是存在20套商铺以6100元/平米的价格出售给某投资公司,远低于其他商铺10000元/平米的均价,经约谈企业,企业承认某投资公司是其旗下的关联企业,税务机关据此调整其交易价格至10000元/平方米;二是部分合同约定由X公司提供的建材,出现在施工方开具给X公司的发票明细中,确定为甲供材重复计算,将其调整出扣除项目。经调整后税务机关送达了清算结论通知书,结论为补缴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47.21万元。
2.4 X公司尾盘销售环节的问题
清算工作结束后,管理人员在对X公司进行日常管理时发现,该公司对尾盘销售的申报处理并未按照收入减除扣除费用的方式进行申报,而是仍采取预缴2%的方式进行土地增值税申报缴纳工作,管理人员责令X公司限期改正并补缴税款。
2.5案例启示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到,虽然房地产公司规模较大,财务人员基础水平较高,但是其受到利益驱动等主客观因素影响,在土增申报各个流程仍会出现诸多的问题。其中预售环节利用税务机关的信息不对称,隐瞒部分预售收入,推迟部分预缴土地增值税税款是各房地产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清算环节由于税务机关专业能力的欠缺,对开发建设的部分扣除项目无法进行准确评估,造成部分不合理扣除项目存在于最终的清算报告中。清算后,税务机关往往会认为项目已经结束,而忽略了对尾盘销售的管理。以下的篇幅我们将从案例中总结问题,从管理主体、税收政策、管理流程、内外部环境等方面进行评估。
3.问题分析
3.1管理主体问题
3.1.1部门设置和协调性问题
(1)部门设置问题。我市税务机关管事制度未能全面普及,大量税务人在一线被管户所束缚,总局、省局、市局、区局四级税务机关下达的所有工作任务被分割给每一个管理员,这与目前社会经济发展的流水化作业、专业化作业严重背道而驰,使得大量基层管理人员被大量日常琐碎管理任务套死。从人员分配来看,大量年轻干部集中于机关科室、处室,客观上造成基层缺乏年轻人,队伍严重老化,无法适应土地增值税管理这种专业性强,流程冗杂的管理事项。在保质还是保量上,基层分局往往选择的是后者,以完成工作为前提,质量只能退而求其次。
(2)缺乏统一的管理协调机构。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难度在现行各税种之间首屈一指,所以在征管体制设置之时将其统一归属至重点税源分局进行专业化管理,但是整体清算工作安排和政策对接解释工作却缺乏明确的指导和协调机构。尤其是在面对一些个体性差异的时候,由于缺乏统一的政策规定,逐级上报和请示会极大加重基层分局管理负担,相应也会影响到管理效率,甚至一些问题久拖不决成为积症。
3.1.2缺乏素质全面的管税人才
(1)管税人员力量不足。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渐活跃,市场中的主体成几何数量增加,而一线管理人员数十年来规模没有明显增加,电子化的信息系统虽然带来了管理上的便利,但是更多的任务也随着电子系统的应用而产生。极大的纳税人群体和有限的税收管理力量造成了整体上的力量不足。以信都区为例,辖区内有300余户房地产企业,每个管理组平均40户房地产企业,此外还要管理一百至二百户的其他行业重点税源企业。从目前情况来看基层管理人员负担过重,投入土地增值税管理的精力明显不足。
(2)管税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房地产业务本身的核算和申报纳税有其特有的行业特点,要求管理人员需要有相当深厚的房地产业税收和会计知识储备,同时还要对征地补偿、前期建设、开发费用、工程建设、竣工结算、销售等各环节有相当的了解,这样才能做好土地增值税税款管理工作。目前的情况是重点税源分局的管税人员即使是其他行业的管理熟手,也未必能够承担房地产行业土地增值税管理工作。目前基层税务工作人主要来源于两个渠道,一是军人转业和复原,这部分人往往进入系统年龄偏大,没有从事过相关专业的学习,难以在短时间内达到符合土地增值税管理的要求;二是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入的应届和往届大学生,这些人只有一部分是经济相关专业毕业,学习文秘、计算机等专业的人员缺乏基本的知识积累,即使是经济相关专业毕业人员也缺乏足够的实践经验积累,短期难堪大任。
3.2税收政策问题
房地产行业的运行核算有别于一般行业,其代表的土地增值税税种本身的设计思路也较为独特,除了其超率累进的计税特点,其复杂的扣除细则本身也决定着容易出现政策上的盲区。
(1)土地增值税立法等级有待提高。随着近年来城建税、契税、印花税的立法完成,目前现行的19个税种大部分均已上升到法律层次,土地增值税作为少数几个没有立法却又在总体税收中占有相当比重的税种,法律等次明显不足。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属于行政法规,财政部制定的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属于部门规章。我们日常工作中尊为圣经的各种土地增值税文件政策大多数是总局和省局以以各种形式下发的文件,对于同一事项的处理规定往往各地不同,对于跨省市经营的房地产企业,同样的业务在各地税务机关的处理政策不同,损害了税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2)存在部分政策表述不清楚,缺乏可操作性。土地增值税条例对于扣除的规定涉及规划、建设领域的专业问题,简单的表述不足以让基层管理人员明晓在实际工作中应该如何处理。在表述模糊的政策执行过程中,税务机关和企业站在各自立场都有有利于自己的解释,容易造成双方关系的对立,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3)与其他部门缺乏政策对接。目前的暂行条例和文件对于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虽然有明确的规定,也存在对核算的相关要求,但是更多的是以“准确、真实”为主,但是对于如何判断“准确、真实”缺乏有效的指引。比如不同建筑方式的建筑成本应以什么规则为准,设计费用、装修费用在什么范围内发生属于合理范围,企业征地环节各种赔偿标准是否合理等,这些都需要与规划、建设部门的相关政策进行对接。
3.3管理流程问题
3.3.1信息获取不对称
(1)信息获取渠道缺失。把握好一个企业的收入和成本费用是控制好企业税收管理的关键,房地产企业也不例外。目前对房地产行业管理上,建设、土地、不动产、银行等部门往往拥有比税务系统更早、更全面的数据源,比如施工进度、网签销售、贷款审批情况等,这些数据源对于税务系统做好土地增值税管理工作至关重要,而目前要实时获得这些数据难度颇大,信息渠道缺失确实导致了企业和税务机关信息不对称,为企业偷逃税款留下隐患。
(2)管理程序置后。一个房地产项目从登记到注销历时几年或十几年,从其申请项目立项到土地招拍挂,从土地平整到建设规划,从开工建设到竣工结算,先后要接受土地、不动产、规划、建设、税务等不同部门管理,税务部门进入管理的位次相对滞后,通常在其取得预售证开始销售才进入正常管理,属于事后管理,由于缺乏跟其他部门的沟通,事前不容易发现问题,后期发现问题往往企业已经结束经营不容易处理,造成执法风险。
3.3.2缺乏统一专业的管理系统
目前土地增值税管理嵌套在金税三期中使用,此外部分省市自行开发了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系统,这些系统基本上没有对接大数据,缺乏第三方来源数据的比对,仅仅依靠企业的申报数据进行管理,不能有效的提出风险、防范风险、解决风险,缺乏土地增值税管理应该有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3.4内外部环境问题
3.4.1纳税人存在少缴税款的情况
(1)纳税人存在主观上少缴税款的故意。首先,纳税人在长期和税务机关打交道的过程中积累了相当的经验,他们通过政策和管理上的漏洞总结出哪些违法行为不容易被发觉,或者即使被发现,也可以以什么样的理由蒙混过关,只要是结果不超过补税加滞纳金,那么纳税人就有主观偷逃税的动机。其次,房地产从业财务人员专业素质强,往往不次于我们的业务骨干,他们利用土增清算过程的复杂性,钻目前政策文件的盲区,游离在避税和偷逃税之间。
(2)纳税人少缴税款的手段。在日常管理中我们可以发现,企业少缴土增值税往往采取如下几种手段:一是瞒报部分收入。例如利用信息不对称瞒报部分已经实现的销售收入,银行贷款到账后不及时计入预售收入,将房产抵账给建筑商不开发票不计收入。二是虚增开发成本。土地增值税清算本身就是一项繁冗复杂的工作,要与自然资源、不动产、建设、规划等数十个部门打交道,还要与供货方和建筑总包打交道。项目存续期间长,期间很多费用容易出现重复计算,虚增的问题,如多计工程款,甲供材重复开票等问题。三是采用不合理的分摊方式。目前的实际运行中,商铺的的成本不高于住宅但是售价普遍高,开发商会采取多让商铺分摊成本的方式降低商铺增值额,达到逃避高税率的目的。四是通过核定税款逃避清算。企业在明知核定低于查账缴纳数目的情况下会主观造成核算不清楚,进而采取核定征收清算达到避税的目的。
3.4.2税务中介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税务中介作为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之间的桥梁,是作为纳税人从事复杂涉税业务时,替纳税人全盘掌握涉税事项,出具涉税鉴证报告,与税务机关沟通的有益第三方。目前,税务中介鉴证已经是房地产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比较普遍的方式。对于土地增值税清算这种复杂困难的涉税事项,税务中介机构的参与可以有效提高清算质量,加快清算进度。但是,实际情况是税务中介机构本身是企业化管理,其逐利性决定了其会站在纳税人一方想方设法与税务机关纠缠,其公正性就要打折扣,因此中介机构不能完全发挥其对土增清算的监督管理作用。
4.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的对策
从上面的案例我们指出了问题,也对问题产生的原因加以分析,为了达到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的目标,我们将逐个对准问题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4.1激励管理主体的对策
4.1.1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专业化管理
(1)保持合理的人员配置。保证一线的人力资源数量和质量配置,保证征收和管理部门有足够的资源应对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同时各业务科室应该加强协调,根据各自分管工作跨部门组建土地增值税风险管理团队,专门对土地增值税预缴、清算、尾盘的相关管理事项进行集中式管理和辅导,将土地增值税管理的专业化层次进一步推高。
(2)进行机构整合,简化工作流程。按照税收现代化管理的要求,合理分配部门职责,建立大征管、大风险的管理模式,彻底进行管事制改革,简化内部事项工作流程,加快内部事项运转速度,限期处理内部事项,提高基层整体运转效率。
4.1.2提升专业能力,培养专业人才
(1)开展高层次的学习培训活动。适时组织土地增值税管理相关人员开展专业性培训,在学习涉税知识、财务会计知识的基础上,要加强对项目开发流程,造价评估,建筑核算的学习,加强对房地产主要涉税风险的研究和分析。同时通过培训可以开展学员之间的交流,通过对实际案例的探讨提高业务素质,拓展业务视野,增强专业化能力。
(2)加强岗位锻炼,以干促学。重点行业分局可以成立专门的清算管理小组,由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带领经验不足的同志,下手干、实际查,通过实际工作将理论和实际结合起来,既能完成土地增值税管理工作,又可以培养新的专业化人才。
(3)加强管理人员的日常培养。土地增值税管理工作很多溶于日常,比如,通过企业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申报对比土地增值税,查找逻辑关系的不合理;查询企业获得预售证后是否产生了预缴收入,如何对接不动产部门查询网签备案合同等,只有日常工作足够认真细致才能培养出足够专业化的管理人才。
4.2完善税收政策的对策
(1)提高土地增值税立法层级。目前土地增值税政策领域的支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征收暂行条例与实施细则均不是法律。税务系统应呼吁在人大层级推进土地增值税相关法律的立法进度,以期可以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做好细则配套工作,解决最后一步的问题。一是针对目前尚有部分政策解释不明确的,制定明确的解释并统一适用规范,尤其是一些已经引发纳税人诉讼的要第一时间解决。二是对于已经有政策解释但是无法进行落实操作的,如普通标准住宅的认定中平均交易价格如何掌握等问题,要制作专门的操作指引,指导基层管理人员以及房地产行业纳税人可以正确落实相关税收政策
(3)建立土地增值税清算政策及应用汇编。集中各级土地增值税业务骨干、税收政策法规专家,将土增清算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政策适用及疑难点进行梳理和汇总,编成手册发放到一线,方便一线负责征收、管理和清算审核的同志使用。这样做既可以促进土地增值税政策在系统内的普及学习,更有利于土地增值税日常管理工作和清算管理工作更好的开展。
4.3完善管理流程的对策
(1)建立第三方信息获取机制。土地增值税管理工作之所以困难,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税务机关没有建立和其他部门共享信息的稳定渠道,从而无法断定纳税人申报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税务系统应尽量在更高的层次建立与兄弟行政部门及银行方面的信息共享渠道,得到第一手准确真实的数据。
(2)前移管理环节。对房地产行业的税务管理应尽量前置到其立项开发阶段,从其立项开始就要建立项目台账,把控其建设工期,预售证办理情况,销售情况和竣工情况。同时通过调查其工程款拨付还可以完成对下游施工企业的日常税务监管,保证施工方的应该缴纳税款不会流失,保证涉及项目的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4.4净化内外部环境的对策
4.4.1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1)利用纳税人学堂,普及税法知识。及时在纳税人学堂更新最新的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适时开展针对房地产行业的涉税专家讲座,广泛进行税法宣传,倡导纳税人规范记账,规范申报,提交真实准确的纳税资料并适时进行警示教育,提高纳税人主动守法的意识。
(2)主动进行一对一上门辅导。房地产行业的管理不能仅仅停留在数据管理,实际经营情况管理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基层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入户,一方面带去最新的税收政策,上门解决企业遇到的税收问题,一方面可以及时了解企业最新的生产经营状况。这对于后续管理工作的开展和涉税风险应对都会大有脾益。
(3)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加强内控。监督房地产行业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真实准确核算收入成本、扣除项目和应纳税所得额,引导行业规范化管理。
4.4.2引导中介机构发挥积极作用
(1)提高涉税鉴证行业进入门槛。对于中介行业从事的一般记账工作,由于其技术含量不高可以适当放宽,但是对于其的涉税鉴证事务,尤其是土地增值税清算涉税鉴证事务应适时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保证由拥有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和机构从事。并同时建立行业执业黑名单制度,对在执业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中介机构和人员列入黑名单,禁止其从事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工作,保证中介机构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执业中的公正性、规范性、合法性。
(2)加大对中介行业的监督管理。税务机关不能把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直接推卸给中介机构,不能对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一味的认可。应对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严格审核,确保其报告的准确性,充分发挥税务机关对中介行业的监督职能。
(3)设置统一保存的清算资料库。相关的清算报告应统一保存,定期分类存档,尤其是对于存续时间较长的地产项目,规范化的档案管理,意义重大。
摘要:本文梳理了土地增值税的定义、税率及计算方法,通过成本定价模型分析土地增值税与成本之间的关系,为定价策略提供数据参考,达到运用财务数据实现事前规划、事中控制的目的;最后,在“营改增”背景下,对土地增值税涉税筹划的变化提出建议。
关键词:土地增值税 涉税筹划 定价策略
土地增值税是指单位或个人通过转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以及地上建筑及其附着物并取得一定的收入,就其转让所得获得的增值额进行征税的一种税收类型。土地增值税的主要纳税义务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以此获得相应收入的单位以及个人,但并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产的行为。
作为影响房地产企业收益最大的税种,土地增值税一直备受房地产行业的关注。较流转税而言,土地增值税税率更高、计算更复杂;从企业内部成本控制的角度而言,土地增值税与企业成本联系更为紧密。如何通过合法、合理的方法降低土地增值税税负成为房地产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土地增值税适用的税率,是根据增值额与扣除项目的比例确定: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部分,适用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且小于100%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增值额超过项目金额100%且小于200%的部分,税率为50%,速算扣除系数为15%;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200%的部分,税率为60%,速算扣除系数为35%。对于出售的普通标准住宅,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依法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及定价策略
鉴于土地增值税是在清算环节缴纳的税种,如何通过前期的成本控制达到合理降低土地增值税税负的目的?同时,如何利用土地增值税与成本的勾稽关系,为销售定价提供合理的售价区间?可否通过合理拆分收入,降低土地增值税税负也是本文试图探讨的问题。
(一)成本定价模型
设销售收入为X,不含利息的建造成本为Y(包含实际取得的支付土地使用权的费用和开发土地的成本,不包含支付的贷款利息),则房地产企业实际可扣除的费用为30%Y(含房地产企业加计扣除20%部分),交纳的营业税及附加税为5%×(1+7%+3%)X,即土地增值税可扣除项目成本为(1.3Y+5.5%X),增值额为[X-(1.3Y+5.5%X)]。
对于出售的普通标准住宅,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列示如下:
[X-(1.3Y+5.5%X)]÷(1.3Y+5.5%X)=20%
X=1.67024Y
即当售价小于建造成本的1.67024倍且满足普通标准住宅标准时,可以免交土地增值税。
当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部分时,
[X-(1.3Y+5.5%X)]÷(1.3Y+5.5%X)=50%
X=2.1253Y
当售价小于建造成本的2.1253倍时,土地增值税为增值额乘以30%。在这个临界点上高定价带来的高收益使得税负水平相对较轻。
综上所述,可以把系数1.67024称为“免税临界点定价系数”;把系数2.1253称为“高收益低税负定价系数”。
(二)定价策略
例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3年商品房销售收入为5 000万元,其中普通标准住宅的销售额为3 000万元,非普通标准住宅的销售额为2 000万元。扣除利息因素100万元后土地出让金及房屋开发成本金额为2 831.6万元,其中分摊到普通标准住宅的金额为1 692万元,非普通标准住宅的金额为1 139.6万元。
1.按照“免税临界点系数”调整不同性质开发项目定价。根据税法要求,区别普通标准住宅和非普通标准住宅分别核算。
销售普通标准住宅:
收入总额:3 000万元
扣除项目合计=1 692+169.2+338.4+165=2 364.6(万元)
土地出让金及房屋开发成本=1 692(万元)
房地产开发费用=1 692×10%=169.2(万元)
加计20%扣除数=1 692×20%=338.4(万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3 000×5%×(1+7%+3%)=165(万元)
增值额=3 000-2 364.6=635.4(万元)
增值率=635.4÷2 364.6×100%=26.87%
增值率未超过50%,适用税率30%,速算扣除系数为0。
应交土地增值税=635.4×30%=190.62(万元)
销售非普通标准住宅:
收入总额:2 000(万元)
扣除项目合计=1 139.6+113.96+227.92+110=1 591.48(万元)
土地出让金及房屋开发成本=1 139.6(万元)
房地产开发费用=1 139.6×10%=113.96(万元)
加计20%扣除数=1 139.6×20%=227.92(万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2 000×5%×(1+7%+3%)=110(万元)
增值额=2 000-1591.48=408.52(万元)
增值率=408.52÷1591.48×100%=25.67%
增值率不超过50%的部分,适用税率为30%。
应交土地增值税=408.52×30%=122.56(万元)
未作涉税筹划的定价,普通标准住宅部分不符合免税条件;而非普通标准住宅部分的定价策略没有实现利润最高。因此,通过对开盘前的不同性质开发项目的定价调整,可以达到“节税增利”的目的。
2.利用“临界点”法调整普通标准住宅部分定价。根据[2005]26号文件规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为普通标准住宅:(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2)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上浮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
根据普通标准住宅的认定和免税临界点定价系数,可以测算出销售普通标准住宅免税临界点定价水平:
免税临界点销售额=1 692×1.67024=2 826.05(万元)
扣除项目合计=1 692+169.2+338.4+2 826.05×5.5%=2 355.03(万元)
增值额=2 826.05-2 355.03=471.02(万元)
增值率=471.02÷2 355.03×100%=20%
免征土地增值税。
在普通标准住宅筹划法下,销售收入减少173.95万元(3 000-2 826.05),应交土地增值税减少190.62万元。普通标准住宅减少的销售收入转增非普通标准住宅,则:
销售额=2 000+173.95=2 173.95(万元)
扣除项目合计=1 139.6+113.96+227.92+2 173.95×5.5%=1 601.05(万元)
增值额=2 173.95-1 601.05=572.9(万元)
增值率=572.9÷1 601.05×100%=35.78%
应交土地增值税=572.9×30%=171.87(万元)
综上所述,按照“免税临界点系数”调整不同性质开发项目的定价后,在保持收入及成本费用不变的前提下,应交土地增值税由313.18万元减少至171.87万元,节税141.31万元。
3.利用“临界点”法实现利润增长。在制定销售定价策略的时候,通常会参考周边楼盘的市场行情加上对未来2个季度房价走势的预测情况进行判断。如果能够提供建立在成本定价模型基础上的收入区间,就可以为定价决策提供参考性意见。承上例,根据临界点法,采用高收益低税负定价系数2.1253,可以确定高盈利销售收入的定价临界点:
高盈利销售额=1 139.6×2.1253=2 421.99(万元)
扣除项目合计=1 139.6+113.96+227.92+2 421.99×5.5%=1 614.69(万元)
增值额=2 421.99-1 614.69=807.3(万元)
增值率=807.3÷1 614.69×100%=50%
应交土地增值税=807.3×30%=242.19(万元)
按照“临界点法”的计算原则,推算当土地增值税处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且小于100%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 区间时,此处价格属于高税负、高收益价格。按照模型测算出的收入为6 155.16万元,土地增值税为582.58万元。
4.利用“精装房”分散收入。对于超过高收益低税负调整价格范围的收入部分,如果想实现利润最大化,可以利用拆分收入的方法,例如“精装房”策略调整定价决策。对毛坯房进行装修后再出售,会提高开发成本,相应的销售价格也水涨船高。如果不能很好地控制增值率,很有可能出现高税负调整价格的窘境:销售收入增长率远超过销售利润增长率。本文讨论在扣除项目金额既定的情况下,拆分转让收入,降低增值额,达到减少纳税的目的。拆分收入即将“精装房”合同拆分成销售合同和装修合同两部分。一般来说,开发企业可以设立一家装修公司为购房者提供装修服务。开发企业与装饰公司同购房者分别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和房屋装修合同,收取房款和装修款。由于装修企业属于独立法人,装修业务应该征收营业税,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
二、对土地增值税涉税筹划的思考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既有普通标准住宅又有非标住宅(包括“精装房”)的小区而言,如果普通标准住宅成本超过收入,是否能够就整个小区作为成本核算对象计算土地增值税呢?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既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又进行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不分别核算增值额或不能准确核算增值额的,其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不适用这一免税规定”。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整个小区是一个立项批复,能否合并计算纳税,各个地区执行的标准并不一致。
在“营改增”的背景下,如果改革后建筑业及房地产业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那么改革后收入变成未实施“营改增”之前收入的90.09%[(1÷(1+11%)];成本部分则根据上游可抵扣税票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由于收入和成本的比值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涉税筹划的依据可能改变或消失,所以筹划的结果就可能与当初的预期不一致。企业的决策者和财务从业人员应当重视税法的变化,及时调整税收筹划的策略和方案。
从资金的时间价值角度考虑,应当在适当的时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规定:“(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而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因此,纳税人未按规定计算土地增值税,并不能真实反映纳税人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不能按照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虽然推迟土地增值税清算不能减少应纳税额,但是合理规划清算时机,以分期、分批的方式缴纳土地增值税入库,可以为企业带来可观的资金时间价值。
随着国家税务总局对纳税政策的逐渐细化,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采用合理的涉税筹划节约纳税成本。税收筹划是建立在对企业运营和税收法规高度熟悉的基础上。合理的税收筹划手段,能够平衡企业的战略目标和涉税风险,增强房地产企业的竞争能力。
一、我市地税系统信息管税的现状
我市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自2003年10月正式启动以来,硬件、网络等基础设施累计投入3325万元,拥有计算机2434台、服务器15台、路由器21台、交换机120台;网络方面使用100M带宽的线路1条、50M带宽的线路1条、15M带宽的线路1条、10M带宽的线路24条、8M以下带宽的线路51条;现有49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计算机信息类工作;共有各类软件35套。这些硬件、软件和网络等信息化基础建设的完善,以及对信息管税工作的不断探索,我局逐步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技术支持体系,积累了一定的信息管税工作经验,已初步具备信息管税的基本条件。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信息管税的理念初步形成。以前我们不谈信息管税,强调比较多的是以票管税。因为在当时环境下还没有更多的电子信息,也没有更多的第三方信息,以票管税还算比较好的办法。现在我们逐步意识到信息管税是全面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的必由之路,信息处理能力是适应信息管税的必备素质。
(二)软硬件的建设长足发展。目前,我市地税系统人均拥有计算机1.13台,硬件基础建设得到夯实。现已形成以征管系统为核心,办公自动化系统省以下全面覆盖,网上办税系统、“两业”管理系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货运发票系统等一批专业征管软件相互支撑、相得益彰的大格局。
(三)治税的外部环境更加有利。一是地方政府推动信息管税的决心更大,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强化税源控管工作意见》的文件,使实施信息管税的举措更加坚决。二是建立了社会化协税护税体系,与工商、房管、国土、发改等相关部门建立协作关系,定期到相关部门采集、获取涉税信息,为税收征管和税收分析提供了强大的数据支撑。
(四)税收征管的质效不断提高。现在,我市从市局到县(市、区)局、从税务分局到税收管理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的税源管理格局。全市18302户企事业单位、86815户个体工商户已纳入征管系统管理;有10991户企业正常实现网上申报,网报率达60.05%;92.45%的个体户实现了银行批扣;安装POS机105台,近八成税款通过网络和POS机征收入库,通过推广使用信息化办税手段,拓展了纳税服务范围,提高了纳税服务能力。
(五)监督保障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应用系统的运行,尤其是2009年以来征管数据质量监控系统、发票预警系统的成功上线,实现了税收征管各环节在信息共享基础上相互监督制约;上级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与基层税务人员的征纳行为实现了监管,有效制约了税务人员征管随意性,推动了税务干部队伍建设。
二、信息管税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虽然我局在信息管税方面进行了多年探索和有益尝试,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思想认识的程度不够深。有的税务人员“以偏概全”,认为购置了一些设备、建好了几个网络、开发了几个软件就是信息管税;有的税务人员“置身事外”,认为信息管税是信息中心和征管部门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有的税务人员“心存顾虑”,担心信息管税会束缚自己的手脚,削弱自由裁量权。
(二)信息管税队伍的力量不够足。从专业素养看,我局共有干部1799人,其中各级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只有49人,占全系统干部的2.72%。从综合素质看,信息管税既要有很好的税收管理知识和经验,又要有很强的计算机网络等知识,这就使我局的信息管税人才显得更加的薄弱和匮乏。从动态情况看,我局人员老化现象非常严重,人力资源结构不合理,这就很难适应信息管税工作的要求。
(三)信息质量的标准不够高。一是没有一部省、市、县、分局的信息采集职责和数据采集标准的制度规范,致使信息采集工作没有明确的定位。二是地税部门对企业的现金流量无从掌握,对企业的账户资金难于监控,对股份转让或扩股增资信息则根本不能及时掌握。三是信息交换平台尚未建立,对一些有重要价值的第三方信息难以采集到、采集全,地税部门仅仅依靠协调来实现外部借力显得力不从心、鞭长莫及。
(四)信息应用的能力不够强。一是由于各应用系统的数据彼此独立,资料不能共享,浪费了现存数据背后隐藏的信息和规律。二是数据的分析应用水平不高。在信息的横向比对、纵向分析、深度利用等方面,只能完成“表对表、账对账”的简单比对分析,不能够透视数据查问题、通过信息找税源,信息管税的水平还停留在一般化和浅层次。
(五)业务与技术的融合不够紧。一是业务与技术融合存在脱节。在制定、税收政策时软件修改未能同步,造成部分政策制度游离于信息系统之外;在征管软件投入运行后,各项税收业务发生变化时,没有再对税收业务规程进行更新,导致出现错误的操作。二是信息化软件种类繁多难共享。目前办税服务厅岗位需要在征管系统、货运发票系统、个税扣缴系统、网上报税系统、发票税控系统操作5个互不兼容的软件,增加了工作量,降低了工作效率。
三、推进信息管税,提高征管质效的思路和建议
(一)更新税收管理理念,强化信息管税的意识
一要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这个理念包含三个层次的意思:一是税务机关就是通过纳税服务,通过税收执法促进纳税人能够遵从税法;二是根据纳税人不同的税收风险,制定不同的管理策略。对风险高的一种策略,对风险低的另外一种策略;三是把有限的管理资源用在风险比较大的纳税人身上,而不是平均分配管理资源,避免因纳税户的大量增加而使每个税收管理员所承担的任务直线上升。
二要树立“数据质量为本”的理念。数据的采集是信息管税的基础,原始数据的质量如何将直接影响信息管税工作的成效。所以,我们要知道有价值的信息数据在哪儿,另外还要知道这个数据收集起来后给谁使用并把它用在什么地方,不要以为把数据往数据库里一放就完事了,我们一定要有质量就是数据生命的意识,宁缺勿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数据质量。
三要树立“业务与技术相融合”的理念。信息管税的过程,实际上是税收业务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的过程。业务与技术的关系好比是大脑和神经的关系,税收业务是这个大脑,我们建立的信息系统是神经,大脑离不开神经,神经离不开大脑,离开以后就没有用了。同样业务跟技术也是互相推动的过程,在一个时期可能技术发展相对快一点来推动业务,在一个时期可能是业务推动技术,互相支持、互相促进。
(二)健全工作管理机制,保证信息管税的有效实施
一要完善内部信息管税工作机制。要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信息管税的领导和管理;要调整部门职能和职责分工,理顺信息管税职责体系,实现信息管税工作由征管部门牵头,信息中心由技术服务中心的单一职能向“技术服务中心、数据处理中心、风险评估中心”的职能转变;要制定信息采集职责和数据采集标准的制度规范,防止异常数据进入系统,严把数据入口关;要制定数据审计规则,实行系统自动纠错和校正,及时发现异常数据,以清理垃圾数据,提高数据质量;要建立数据处理分析制度,定期出具数据处理分析报告;要建立信息管税内外部考核制度,建立多主体、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考核机制,定期研究分析、定期督导通报、严格落实奖惩。
二要建立外部信息交换协作长效机制。要加大研发推广使用“市社会综合治税信息交换平台”的力度,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强化税源控管工作的意见,推进与工商、房产、国土、发改、交通等政府部门和单位涉税信息交换,努力获取第三方信息,推动信息管税落实;要建立本地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与异地有关联业务关系的上游或下游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之间的涉税信息交换协作机制,防止税款流失。
(三)拓宽数据采集范围,为实施信息管税奠定基础
一要全面采集纳税人在征管过程中形成的涉税信息。要遵循真实、完整、及时的原则,全面准确采集纳税人设立日期、经营范围、投资总额、开户银行、账号、总分支机构、投资方等各项基础信息,使用“两业”管理系统网络开具发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等各项发票信息、使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和纳税人财务信息管理系统采集的申报信息和财务报表信息等涉税信息。
二要尽最大努力拓宽渠道搜集第三方涉税信息。要加大研发推广使用“市社会综合治税信息交换平台”的工作力度,通过信息交换平台的实时传输功能,广泛搜集工商、房产、国土、发改、交通等政府部门和单位的涉税信息,以拓宽涉税信息来源渠道。要通过与异地有关联业务关系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间的涉税信息交换协作机制,定期获取与本地企业有关联业务关系的纳税人的各项收入等涉税信息。要积极采集纳税人的对外投资、利润分配、投资分红等其他涉税信息。
(四)加强数据质量监控,提高信息管税数据质量
一要依靠管理和技术手段加强数据质量监控。各地要指定专人通过省局征管数据质量监控系统和发票预警系统对税收征管数据进行监控,充分发挥其预警提示作用,及时对疑似问题数据进行处理。
二要定期开展征管数据检查和巡查。征管部门要按季对税收征管数据进行巡查通报;基层一线税务人员要认真做好错误或不符合逻辑数据的修正和垃圾数据的清理工作,确保数据质量。
三要提高搜集的外部涉税信息的质量。要采取人机结合比对的方式对外部搜集的涉税信息进行逻辑性审核和进一步加工整理,确保搜集的外部涉税信息的真实性和实用性。
(五)深化数据分析利用,提高信息管税质效
一要深化内部涉税信息分析利用。要依托“四位一体”互动机制,各业务部门要对征管基础管理、税收与经济宏观关联情况、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涉税风险点进行认真梳理,定期开展征管状况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现有征管状况分析指标体系。要发挥征管系统的主体作用,开展对纳税人领购发票、纳税申报等涉税信息的综合分析,以充分利用分析结果对纳税人分类实施信息管税。
二要深化外部涉税信息分析利用。要利用工商、质监的户籍信息,进行登记信息比对,从源头上加强纳税人的户籍管理,防止漏征漏管。要将从国税部门搜集的增值税管户收入申报信息与征管系统申报收入信息进行比对,对存在问题及时核查,防止税款流失。要将从房地产管理部门搜集的房地产企业的房屋销售、预售信息、产权办理情况等信息与纳税人申报销售收入进行比对,对其差异及时进行核查处理。要利用发改、住建、交通部门的项目审批、核准等国民经济安排计划及其投资信息、建设进度及完工信息,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税源监控管理,努力堵漏增收。要利用与异地有关联业务关系的纳税人涉税信息与本地企业纳税情况进行比对,发现异常及时进行检查处理。要将从其他渠道搜集到的企业投资、利润分配、投资分配等经营盈亏信息与纳税人的申报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其收入、成本、费用及所得情况,加强对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三要建立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和模型,实现内外涉税信息的综合利用。要做好纳税评估通用模型的应用工作,将风险管理理念贯穿于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工作中,做好市局已下发的建筑业、房地产业等行业纳税评估通用模型的应用工作。
(六)推进业务技术融合,为信息管税提拱技术支撑
一要建立软件“通用平台”。要由信息中心牵头,各业务部门配合,按照“口径统一、信息共享、便于利用”的原则,对现有使用的30多套软件进行优化整合为“通用平台”,简化操作流程,提高软件应用效果,服务信息管税。
二要构建信息管税工作平台。在建立软件“通用平台”的同时,一是加快研发推广社会综合治税信息交换平台,建立与工商、房产、国土、发改、交通等政府部门和单位的涉税信息交换机制,解决第三方数据信息的来源问题,为实现社会综合治税的信息化支撑奠定基础。二是构建三方数据信息应用平台,要依托省局征管核心系统和信息交换辅助平台,建立功能强大的三方税收数据信息应用平台,利用“三方数据信息应用平台”,注重涉税数据信息增值利用,将数据信息转换成涉税成果。三是研发税收风险管理平台,建议省局在积聚全省地税系统税收风险管理方面的智慧和经验的基础上,将税收风险管理理念转变成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业务流、工作流、任务流,以最大程度地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融合。四是搭建全省统一的综合纳税服务平台,将12366纳税服务热线、门户网站、短信平台“三网合一”,拓展网上在线服务功能,推进网上认证、网上申报、批量扣税等多元化申报方式,扩大网络发票范围,为全省纳税人提供集互联网申报、认证、网络开票、扣款、咨询和投诉等省集中、一体化的纳税服务。
(七)提升干部综合素质,为实施信息管税提供保障
一要强化信息管税教育,使信息管税成为税务人员的自觉行动,让税务干部能从信息数据中找问题、查原因、问绩效,不断拓展数据利用的深度和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