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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文学与文化

时间:2023-06-25 16:19:38

导语:在民间文学与文化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民间文学与文化

第1篇

一、民族文化教育在高中语文教育中的可行性

1.高中生的特点为民族文化教育的实施提供了可行性

第一,高中生正处于青春年少期,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尚未真正养成,他们就像一张白纸一样,接受新鲜事物及学习模仿能力都是超强的。高中语文教材中有很多课文内容都牵涉了中华民族传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还有很多包含了中华民族传统精神品质的优秀文章,语文老师在上课过程中应当做到合适的讲解,引导高中生去思考领悟人的思想感情、人性的美和丑,就能达到更好的教学目的。

第二,高中生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他们对知识充满好奇和渴望,学生通常都对有趣的知识感兴趣,更乐意上活泼生动的课,对老师传统死板的讲课和乏味的教学方式提不起兴趣。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可以使得课堂教学更充满生趣,民族文化中的知识通常能够使得高中生的需求得到满足。例如:在上课过程中,老师能讲解一些民间风俗和动人的故事作为开场白,就更能吸引学生听课,唤起学生对学习语文的兴趣。

2.高中语文课程的特点有利于进行民族文化教育

高中语文教材突出的特点是体现时代特点和现代意识,开阔学生视野及理解和尊重多元文化,其中,也包含民族文化。在高中语文教材中,有很多文章是涉及民族文化的,例如:周树人的《社戏》《故乡》及《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朱自清的《背影》等等,高中生在学习这些文章过程中,不但可以提高语言表达能力,还可以受到民族文化的感染。

二、实施民族文化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在高中语文教学中实施民族文化教育并不在常规的语文教学范围之内,这就需要高中语文老师在上课过程中将民族文化和文章的中心思想相融合,研究有效的教学方案进行教学。高中语文教材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含有民族文化的内容,它也是课本中不忽视的一部分。老师在讲解过程中,如果不能很到位的讲解其内容,那么,高中生理解课文时就会出现不完整。不透彻的现象,这就需要语文老师对民族文化能够理解分析到位,并作出详细的讲解。高中语文老师还可以在对学生展开思想品德教育时,融入民族文化的内容,促使学生在受到思想品德教育过程中,培养对民族文化的热爱。民族文化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它反映出了人们的生活面貌和精神面貌,是我国的宝贵财富。语文老师在上课过程中可以时常向学生念一些优美的字句:“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背井离乡时,怀揣乡井图;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这些都抒发了作者珍惜友情、热爱家乡、对爱情忠贞不渝等美好情感。老师可以充分利用这些诗句,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思想道德教育,对陶冶学生情操有着很好的作用。

三、了解民族文化的博大精深,展示民族文化资源

高中语文老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做到引领学生感受到中国民族文化的博大精深,从中掌握民族文化的精髓。高中语文教材中选入了很多诗词、小说等各种古代作品,其中也蕴含着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这些都是我国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也是在高中语文应该学习的民族传统文化。例如,诗人杜牧在《清明》中描绘了清明时节的情景等。通常作者会通过“月”“柳”“菊”“龙舟”等具有民族风情的事物来表达思想感情。民族风俗历经岁月的沉淀,蕴含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语文老师在上课过程中,可以向学生举些学生熟悉的节日作为教育素材,例如,祭祖扫墓的清明节、包粽子祭屈原的端午节等等,都能表达出美好的民族情感。语文老师可以根据不同的节日,对高中学生进行有关作文训练,可以使高中生在写作过程中感受到民族文化的伟大。

四、在课外实践中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及应把握的原则

第2篇

关键词:民族民间音乐;高职院校;教育

我国民族民间音乐绚丽多姿,形式包括民间歌曲、民族民间器乐曲、曲艺音乐、戏曲等,其内容更是浩如烟海。民族音乐作为人类优秀的精神、文化遗产,也是世界音乐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今天,寻求本土文化资源已成为各国、各民族谋求生存、促进发展的基本国策,民族民间音乐文化在这样的背景下,也自然被提到了作为本土文化重要资源的高度,传承本土音乐文化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涨。站在时代的高度,高职院校应努力营造良好的民族民间音乐文化氛围,并结合当地的民族民间音乐文化资源,积极开展民族民间音乐文化教育教学,为我国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的传承与传播提供更广阔的平台。

一、高职学生了解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的现状

在贴近学生生活的音乐艺术方面,一个明显的特性就是:各种流行音乐充斥着学生的视听感觉并使其产生着强烈的心理共鸣。其中以我国港台歌曲、韩剧插曲、网络歌曲等流行音乐最为突出。相对而言,我国民族民间音乐在学生心中却很难占有一席之地。他们不甚了解,不懂得欣赏像《黄河大合唱》、《春节序曲》、《春江花月夜》、《彝族舞曲》、《十面埋伏》、《赛马》等题材音乐的民族优秀经典曲目,取而代之的是一首首紧跟时尚与潮流的流行歌曲。

学生对民族民间音乐的缺失与漠视在高职院校相当程度地存在着。他们所接触的电视媒介、随身携带的MP 3里、手机上大部分是流行音乐。一些流行音乐往往让人听后会产生一种所谓的激情,而这种激情的后果:首先是影响其对其他风格音乐的欣赏;其次是可能会麻醉人的心理;继而会使一些人分不清纯音乐和音乐艺术的区别,从而影响他们对音乐艺术价值需求做出判断和取合,进而还会影响到他们对性格和人格的全面塑造。

可以这样说,目前一些流行音乐占据着贴近我们生活的媒体与演出市场,吸引着数以百万甚至千万青少年的兴趣,更包括青年大学生。许多青年学生不了解祖国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音乐,不知道建立在民族民间音乐风格基础上创作出的音乐作品既优美又富有感染力。长此以往,不仅学生的民族音乐艺术鉴赏力与民族音乐艺术审美观得不到提高,其民族自豪感与民族情结也会逐渐淡化。因此,对学生进行公共音乐艺术教育时加强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的引导、学习、熏陶和渗透十分必要,应该成为高职院校不容忽视的一个教育内答。

二、高职加强民族民间音乐文化传播与传承是育人的需要

众所周知,好的音乐作品能启迪人的心灵,陶冶人的情操。而优秀的民族民间音乐作品所带给欣赏者的感染和震撼更是其他艺术形式取代不了的,因为它所蕴含的历史意义早已超越了其音乐本身,欣赏者在被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言行和举止的同时,也在不自觉地投入到促进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的发展和进步中。

从1994年开始,我国音乐教育领域就展开了关于当代中国音乐教育的文化思考,提出了要从“文化意识、文化传承、文化发展以及文化策略”四方面对音乐教育加以改造。高职院校作为高等学校的后起之秀,不仅是一个“培养专业理论够用,生产技术操作熟练、组织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训练基地,更是一个社会化的场所和文化的载体。所以我们应该摒弃育人方面重技轻艺、忽略文化意识倾向的做法。适宜地开展民族民间音乐文化教育,唤起大学生对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的欣赏兴趣和传承意识是切实可行的。

三、高职加强民族民间音乐文化教育的几项措施

(一)提高对民族民间音乐欣赏的重视程度

首先,在公共艺术选修课中增加民族民间音乐欣赏内容,让学生通过选修课的学习,获得民族音乐欣赏的理论基础并提高欣赏水平。其次,通过音乐鉴赏课堂教学,积极引导民族民间音乐文化传承。学校要有重点地引导学生在广阔的民族民间音乐天地中,体验民族文化的魅力。可邀请国内外有知名度的民族民间音乐文化人才和学者讲学,开办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知识讲座,增加学生接触原汁原味的民族民间音乐文化的机会。

(二)利用社团活动加大对民族民间音乐文化欣赏的宣传力度

高职院校一般都有大学生社团组织,可组织专门的合唱团、民乐演奏团等,扩大参与面,让学生通过亲身体验和欣赏,感受民族民间音乐的艺术魅力,提高学生对民族民间音乐喜爱的兴趣与积极性。

(三)开辟多元化民族民间音乐文化教学环境

高职院校应利用一切有利的环境开展教学,如鼓励教师和学生利用个人节假日和外出旅游的机会,在家乡或旅游地进行一定的民族民间音乐文化专题调研等。同时,积极创造条件,组织民族民间音乐文化兴趣小组,在教师的指导下集体外出进行普风实践考察,增加学生了解、学习民族民间音乐的机会。

(四)实现民族民间音乐文化教学网络化,高职院校可互通有无

第3篇

关键词:民办高校;学生公寓;文化建设

一、民办高校学生公寓文化建设的内涵与特点。

所谓公寓文化,是指存在于公寓之中的共同观念系统,它以公寓成员共同的价值观为核心。民办高校公寓文化建设由涉及学生公寓活动各方面的价值准则、群体意识、行为规范、公共行为和生活习惯所组成,主要包括物质文化、精神文化、行为文化等,长期形成了潜移默化的环境影响力。

1、高校学生公寓物质文化建设的基础性。公寓物质文化建设主要指公寓的整体布局、装修配置、文化环境及卫生状况等,它是公寓文化建设的需求,也是建设公寓文化的基础。

2、高校学生公寓精神文化建设的思想性。精神文化,是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一种精神层面的写照,既是来源于学生公寓文化实践,又能对公寓文化实践产生积极强大的指导作用。

3、高校学生公寓制度文化建设的规范性。制度文化建设主要指公寓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设及执行落实情况,它也是公寓文化的准则,也是公寓文化的组成,用于规范公寓群体生活和学习的正常化。

4、高校学生公寓行为文化建设的指导性。行为文化的导向及精神文明建设可以说是学生的一种“养成”教育,只有思想教育而无具体措施,容易流于空泛。文明习惯、优良作风不易养成,学生在行动上往往不能落于实处,甚至形成抵触、逆反心理。大学生极易受到社会上各种文化与价值观念的影响,心智不成熟,这些都使公寓文化处于一种不稳定的易变状态,必须加强有效地行为指导。

通过发挥公寓文化的导向,辐射功能,引导学生置身于学校的统一目标之下,使自己的思想品行、行为规范、生活方式得到提升。充分发挥公寓文化在育人方面的重要的作用,它的发展必将对民办高校在校园文化建设模式上起到巨大的影响和不可替代的功能。

二、民办高校学生公寓文化建设的现状思考与问题分析。

民办高校学生公寓文化建设在实践中存在局限化、片面化、单一化,民办高校要通过对公寓文化建设现状的思考,需要进一步对当前民办高校公寓存在的问题加以理性分析。

1、局限化。公寓文化建设局限在后勤管理和思想教育的层次上。绝大多数民办高校都把公寓文化建设附属于后勤系统的公寓管理部门,从而使公寓文化建设局限在后勤系统,而后勤系统开展的一系列学生活动均需学工处、团委及各院(系)的支持与积极配合参与,但因发展过程中的种种原因,使彼此在相互的协调上有一定的滞后性,配合缺乏默契性。同时,很多民办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位置没有摆正,这肯定影响了公寓文化建设的发展,在整体办学与培养目标上没有作明确的要求造成了文化建设大环境、大背景的缺失,当任何一种文化建设与培养目标相割离时,公寓文化建设的功能发挥势必受到限制,这实质上是对公寓文化没有全面、正确认识的表现。

2、片面化。民办高校为吸引生源,往往较重物质文化建设,轻精神文化建设。随着民办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原有的公寓资源难以满足发展的需要,为缓解矛盾,民办高校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征地、建楼、扩招等事务上,而在精神文化建设和内涵发展方面显得精力不足。公寓文化建设中物质文化建设只是文化建设的一种物质载体,它只是整个公寓文化建设的外在标志,其核心还是公寓的精神文化建设。公寓物质文化建设的目的应该是使它成为承担精神文化建设的载体,它只是公寓文化建设的手段而不是目的。若将公寓文化建设的成就只单纯地归结为物质文化建设,这种离开精神文化建设的做法也就失去了文化建设的真正意义,使公寓文化建设流于形式。

3、单一化。民办高校办学年限普遍不长,因此对高校公寓文化建设的理解不全面,缺乏系统性和整体性的规划与思考,导致民办高校在公寓文化实践上思想狭隘单一,顾此失彼,在实践过程中重物质硬件、管理制度、文体活动等“显”性文化建设,而忽视师生员工的知识业务水平、道德价值观念、工作学习风貌、思想理想信念等“隐”性文化的构建。

三、民办高校公寓文化建设的途径研究。

民办高校要加强公寓文化建设,需要放眼长远,系统规划,从硬件设施、管理队伍、制度建设、创新意识、环境育人等多途径强化公寓管理与学生服务。

1、以硬件为基础。必要的、基础的硬件设施建设是衡量一个民办高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公寓文化建设的重要保障。若一所高校公寓设施落后,其公寓文化建设必然受到严重制约。民办高校应该将学生公寓建设纳入校园总体规划,要进一步完善各种现代化配套设施,加强对公寓的周边硬件设施的改造,增加文体活动场所,以充足的硬件保障学生公寓文化建设的有力开展。

2、以队伍为前提。学生公寓文化建设能否做好,除了硬件条件外,前提是人,必须要建立能力与素质匹配的公寓专职管理队伍,物业与思政管理队伍要双管齐下,真正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职业素质、能力素质、文化素质、作风素质、身心素质,这样,组织机构的建立与各项工作的开展也就“水到渠成”了。

3、以制度为保障。“有规矩,成方圆”,要做好公寓内的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必须制度先行,健全严格系统的规章制度,不仅对管理、教育、服务过程中的奖惩、步骤、程序、标准等提供依据和保障,还对于培养学生的正确思想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高尚的道德风尚具有重要的意义。只有合理的规范约束,使大家知、懂、守、引,才能使学生的个性与规范所要求的共性相生存,才能形成良好的公寓文化氛围,使公寓文化建设真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之路。

4、以创新为动力。“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 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民办高校要把公寓文化建设好,必须创特色,要创新好的制度、内容和手段。在制度创新上,要建立“以人为本、育人为先”的制度;在内容创新上,要根据青年大学生的特点以及社会人才的需求实际,不断创新文化育人工作的内容;在手段创新上,要根据不同专业、年级的学生特点,采取丰富多彩的方式方法和形式手段开展公寓文化建设。

5、以环境为助力。“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环境能影响人,环境能造就人。这说明学生公寓环境建设过程中要增强艺术感。脏乱、落后催生无序,而整洁、美观的物质环境才可能催生文化。学生公寓内外的环境建设要从细微入手,要充分考虑公寓内的整体布局,强调每一个细微处,从而营造大学公寓“处处皆是美景、人人身心愉悦”的环境美,真正发挥起学生公寓育人功能。

新时期学生公寓管理模式的转变,对民办高校文化建设的要求必将会更高。如何使公寓文化建设更加适应民办高校改革与发展的需要、适应学生群体特征的变化、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是一个需要不断研究和探索的课题。因此,民办高校同样作为高素质人才培养的摇篮,应站在时代的高度去认识,挖掘潜力,发扬优势,不断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在学生公寓文化建设的探索和实践中遵循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努力探求高校公寓文化建设发展的新途径。

[本文系江西科技学院校级德育专项研究课题-“民办高校大学生公寓文化特点和建设研究”项目成果之一(编号XYDY010)]

参考文献:

第4篇

关键词:高等师范教育;油画教学;民族文化传播

中图分类号:C6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3)02—0142—02

百余年以前西方的油画传入中国,在发展过程中渐渐与中国的传统文化相结合,油画被我国的年轻艺术家们广泛喜爱,油画专业在高等师范学校的教学中也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高等师范学校的美术专业学生在毕业之后,一般从事中小学的美术教育工作。担负着基层的教学任务,也就担负着培养未来的中小学生民族文化意识的重任,因此在高师的油画教学过程中,必须重视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扬。

一、我国油画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民族特色

纵观百年来中国油画的发展史,在不断学习西方油画艺术的同时,也在进行着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再创造,老一辈的油画家以徐悲鸿、林风眠为代表,在油画的民族发展之路上起到了奠基石的作用。新一代的油画家以吴冠中、苏天赐为代表,使中国特色的写意油画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建国以后油画的发展也走上了与人民相结合的道路,写实主义得到比较快速的发展。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是文化的发展却相对滞后,虽然大形势上的文化禁锢已经被解除,但是大部分艺术家的思维尚未得到真正的解放,还缺乏出色的油画艺术代表作。

高师的美术专业教学中,油画是比较重要的课程,强调学生的审美能力和运用色彩的创造力,在素描的基础上提高学生的绘画技巧,来自西方的油画从构图和架构上都区别于中国画的画风,在民族油画得到一定发展的基础之上,高师的油画教学中需要加入一定的民族文化元素。在我国油画的发展过程中,已经逐渐走在了民族性的道路之上,近年来甚至出现了中国油画的说法,正是中国油画获得了世界认可的一个标志。

二、高师油画教学中融入民族文化元素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民族文化的传播

文化是一个民族存在和延续的根本,近年来由于网络技术的发展,不少学生采取多种手段从网络上获取新知识,却忽视对传统文化的学习。高师的学生即将成为以后的人民教师,他们对传统文化知识的缺乏,必将导致中国新一代年轻人无法获得民族文化的熏陶,甚至出现文化断层。在高师的教学过程中,大多数学科都要注重民族文化的传承,油画的教学也是如此。高师培养的学生应该是一名合格的文化传播者,在学生很少获得传统文化知识的前提下,教师要结合教学实际给学生补课,油画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必将依托于文化才能存续,以民族文化为基础进行油画的教学,也可以辅助学生掌握绘画艺术的深层次文化涵义。

(二)有利于中国油画事业民族特色的发展

目前的中国油画事业有蓬勃发展的趋势。不少年轻的画家都具有比较优秀的绘画能力,但是中国的油画在世界舞台上仍然不能得到足够的认可。停留在模仿层次的油画创作并不能被称之为创作,缺乏民族文化内涵的油画,并不能得到普遍意义上的认可。中国油画事业要想获得长足的发展,必将依赖于具有民族特色的发展道路,油画作为西方的绘画方式,传承之中也有一定的表现手法和艺术特性,要想发展中国的油画就要以这些表现方式为手段,创作出能表达民族内涵的画作。在高师的油画教学过程中加入民族特色元素,能够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重视中国油画的发展,不仅仅停留在欣赏和模仿西方画作的层次,在他们走上工作岗位之后,又能影响到自己的学生,在这样的传承过程中,中国油画事业将会以具有民族特色的发展方向快速发展。

三、在高师油画教学过程中有效进行民族文化传播的尝试

在高师的油画教学过程中,应该积极进行传播传统文化的尝试,以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和创作能力。

(一)以扎实的基础能力促进学生的发展

一般来说,师范院校的学生都是从三年级才开始学习油画,有两年的学习过程,要想使学生能够掌握好油画的绘画技巧,就要有扎实的素描基础,需要经过严格而枯燥的训练才能够完成,这时候应该抓住机会对学生进行传统文化的教育工作,使学生在补足素描基础的同时,能够了解到中国油画的发展历史,以及发展前景,了解自身肩负的文化传播使命,从而主动进行自主的探索,完成传统文化知识储备过程。

(二)鼓励学生了解民族文化知识

要想使学生在学习油画的过程中,融入一定的传统文化知识,就要求学生对民族文化知识有一定的了解。无论是传统的儒释道的精神内涵,还是历史传承过程中中国绘画艺术的发展,学生通过了解和感悟有自己的体会,并且能够依据这些理解进行创作上的尝试。

(三)重视培养学生的全面的专业能力

高等师范院校的育人目标是培养合格的中小学教师,美术专业的任务也是如此。在油画的教育过程中,也应该注意培养学生全面的专业技术能力,不仅仅是油画知识和油画技能,也包括油画的理论和绘画方法。在进行油画理论及方法的教学过程中,应该结合中国的传统文化,强调中国油画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可取之处,从欣赏和评述的角度进行有效的分析,使学生理解到中国油画的前辈们进行的探索和努力。

在鼓励和引导学生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过程中,要注意提升学生的创造力,使学生在掌握油画的表现方式的基础上,以创造性的方式去演译传统文化的内涵。

(四)注重油画教学过程中的社会主义人文精神

在我国油画的发展进程中,一直比较强调时代色彩,具有强烈的社会主义人文精神,从来不曾偏离过社会主义建设的主题,高师的油画教学过程也应该如此。强调人文精神就是重视人以及人的价值观,关注自由和平等,关注人的生活状态。油画作为一种艺术,不应该脱离人群。高师学生的文化素养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中小学美术教育的人文内涵,以民族文化的精神对学生进行人文注意熏陶,有助于加强学生的人文精神。

(五)改革课堂教学模式,突出民族文化特色

传统的高师油画教育重视美术技巧和技能的培养,却忽视了民族传统文化传播的重要性,不利于未来中小学生的文化素质培养。加强民族文化的传播,需要对油画教学的课堂教学模式进行一定的变革。在内容上多选择中国特色的油画画作进行赏析,引导学生体会中国油画画作中的民族精神和文化内涵,以中国传统文化为背景进行课堂的油画教学,可以使学生了解这些画作在中国文化中的地位。

总之,我国目前的油画艺术发展走上了民族性的道路,以民族特色为依托逐渐走上了世界的舞台。高师的油画教育应该注重民族文化的传播,在教学过程中要加强学生对民族文化的重视度,引导学生依托传统文化为基础进行油画的创作,以东西方文化相融合的观点进行教学。为了加快我国油画艺术的发展,中小学校的美术教师起到比较关键的作用,在高师的油画教学中进行有效的民族文化传播,对我国的油画事业的良好发展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魏鸿飞,汪萍燕.民族文化传播与高师油画教学[J].教育与职业,2008(08).

[2]包霜梅.中国油画民族性之我见——民族传统对中国油画民族性的影响[J].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2).

[3]刘晓平.中国当代油画民族性建构之我见[J].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01).

第5篇

 

1民办高校中青年老师队伍建设的意义

 

民办高校近些年来的规模化发展,不仅仅体现了社会文明的进步,同时也推动了现代化教育发展进程。伴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民办高校的发展不可避免的凸显各种矛盾,同样也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尤其是民办高校师资队伍的建设现状,往往有着多种问题。

 

对于我国民办高校而言,办学过程,往往存在多种类型。不仅仅是本科文凭颁发的高校以及专科文凭颁发的高校。同时也存在普通民办自考本科的_些学校,函授和置业培训形式同样也是一种民办高校,并综合反映了学校整体师资队伍的建设发展情况。

 

教师的职业相对特殊,教师不仅仅要有着较高的专业精神,同时也要有着丰富的专业知识以及较高的专业能力。教师专业精神的体现,往往是做好敬业奉献精神和教育理念的直接体现。而专业知识的体现,往往是做好学科专业知识的具备,并掌握先进的教育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的测试,不仅仅是对教师语言表达能力的评价,同时也是教师教育教学组织管理能力的综合评价。民办高校中青年老师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对于人才的创新培养有着积极作用。通过和中青年老师进行座谈,民办高校对于课堂的学科教育有着极大的重视,往往将隐性课程直接忽略,这种隐性课程也即是校园文化的建设。教师职业精神的基本体现,难以实现青年专职教师责任心的培养,教师爰岗敬业精神缺乏。尤其是一些中青年教师,缺乏主人意识,不仅仅对于高校民办教师队伍的建设发展有着直接性的影响,同时对于民办教育的发展也有着直接性的影响。

 

教师业务的发展,主要是教师教学经验的有效积累,而学术氛围中关于教育教学问题的有效探讨,往往需要结合自学交流的形式,将自身的业务水平显著提高。然而民办高校中青年教师队伍的建设阶段,缺乏对教师的职后培训,以至于各种问题的存在,难以做好教学的有效性研究,校园文化难以独特性的构建,教师队伍同样也有着不合理的设置,教学科研的中坚力量缺乏,对于民办高校教师业务的根本成长有着一定的限制。

 

因此,民办高校中青年老师队伍建设,不仅仅有着不稳定的教师的队伍,同时教师队伍结构也有着不合理的分布,教师队伍管理制度同样也缺乏完善性,师风师德建设难以加强,教师实际的业务成长受到根本上的限制。而做好民办高校中青年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就要结合实际存在的问题,做好针对性的建设和发展。

 

3关于民办高校中青年老师队伍建设的思考和学校文化的创新

 

知识作为现代化教育的核心部分,教师作为知识传播的主要引导者,对于教育的发展有着积极意义。而民办高校中青年教师队伍的建设,不仅仅要结合高校内外部环境,同时也要从自身做起,从当前教育的形式主流进行分析,实现师德师风的完善,将自身学术水平提高。而高校更要实现自身学校文化的创新,为教师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平台。

 

(一)民办高校中青年老师队伍建设的思考

 

(1)优化中青年老师队伍建设的外部环境

 

民办高校中青年老师队伍建设的发展,就要将国家法律法规建设加强。政府通过对民办学校发展有利的师资政策制定,将教师资源配置的最大化效率实现,进而提高整体教育的水平。我国教育法律完整体系的逐步形成,基于法律的角度,对民办高校教师中的权益基本确定。在民办高校立法的保证过程,加强民办高校的宏观管理,结合扶持和政策的形式,做好教师职称的评聘,并推动现代化民办高校中青年教师队伍的根本建设和发展。

 

结合社会舆论的基本知道,对民办高校社会中的地位综合提升,注重教师队伍的根本建设和发展。通过采取先进民办高校的教师队伍建设优势,对办学条件和经验进行总结,进而对民办高校健康的社会文化构建,将教师的自身价值提升,实现教师自身才华的积极展示。

 

(2)及时转变观念,培养师德

 

民办高校的领导者,就要将思想观念及时的转变,对合理结构的中青年教师队伍进行建设。一般而言,民办高校发展的基础往往是有着健全的管理,对于管理者而言,就要注重自身素质的积极提高,在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体现阶段,实现企业思路的有效性办学。注重教育思想办学,并逐步形成先进的教育思想,留住高素质青年教师。

 

通过对教师的各项基本待遇有效性的落实,在民办高校的稳定性发展阶段,做好师德建设的基础发展,加强人文环境的建设,注重教师之间情感的交流,并实现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有效发展,对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3)做好职后教育的制度建设

 

职后教育制度建设的加强,往往是对教师培训状况的有效分析,在教师培训知识的优化过程,结合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注重教师教学质量的提升。通过完善学校规章制度,教师培训制度的制定,做好教师的基础培训,并在学校建设制度的应用中,保证教师有着稳定的模式,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能力。结合制度的形式,对教师培训的提高进行有效保障,落实培训工作。河南民办高校通过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基础培训,并举办研究生课程班,并对教师进行选送课程学习,将教师的学历水平全面提高。

 

民办高校中青年老师队伍建设阶段,注重教学科研能力的提升,结合民办高校长远的发展目标,不仅仅将教师的能力水平提升,同时也注重学校办学实力的增强。广东省民办高校更要成立科研处,基于科研项目的综合分析,加强科研培训,促进高校科研的发展,及时开展科研情况,提升学校科研力量。

 

(二)学校文化的创新

 

民办高校中青年教师队伍的建设发展,同样也要实现学校文化的有效创新。通过做好学校师德师风的建设,结合多种形式,做好中青年教师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培养,并将中青年教师的核心教育价值观认同能力提升。在中青年教师的培训工作阶段,深入社会的调查,建立学术骨干组织,提高学术科研能力以及水平。注重提高中青年教师专业化水平,加强教师教学设计能力的培养,并在学校文化的创新发展过程中创建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民办高校更要做好教学的有效性改革,对人才培养模式进行转变,提高教师教学改革参与的积极性,同时也要结合学校的实际发展特点,完善师资队伍配套管理。

 

4结语

 

总而言之,民办高校中青年教师师资队伍建设的发展,就遵循知识分子工作规律的原则,提倡学术自由和学术民主性,积极营造浓厚人文氛围,实现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有效性,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及时的解决对中青年教师的住房难题。民办高校积极引进高端拔尖人才的,并做好政策上的扶持。

 

因此,现阶段民办高校中青年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发展,更是时代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在现代化人才市场培养目标的分析过程,对于人才的创新培养和教育创新发展有着积极推动作用。2民办高校中青年老师队伍建设的现状通过对广东省民办高校中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调学分,企业实践60学分)可以获取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ABB公司对”双元制”的评价是这样的:稳定、高质量的就业,入学就有津贴收入,对年轻人有很大的吸引力,大大增加了企业选拔优秀年轻人人的空间;其中70-80%的毕业生留在企业,工作一年就可把企业投入的教育经费挣回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真题真做真用,成果归企业,对于提高企业生产率和竞争力很有查,关于民办高校中青年老师队伍建设中问题的存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说起:

 

(一)教师队伍稳定性不佳

 

在民办高校初期的创建而言,老教师占70%,而中青年教师仅仅占30%。随着民办教育的发展,这个比例在发生变化,由于目前广东省民办高校中青年教师居多,这部分教师队伍不稳定,主要是民办高校的教师和公办教师的待遇差别大,特别是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差距很多,公办院校教师的退休工资和职称挂钩,而民办高校教师养老金是参照企业执行。很多年轻教师会以民办高校为跳板,流动到公办院校或报考公务员或进入大型企业,选择前两种的情况比较多。

 

(二)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

 

当前民办高校教师队伍结构的不合理突出表现在教师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和学科结构上。从年龄结构看,民办高校师资队伍以中青年教师为主,这部分比例达到了60以上,教师主要是从高校招聘应届毕业生,也聘请一部分退休的高职称教师,应届毕业生刚从学校毕业,缺乏从教经验,没有职称,退休人员年龄偏大,无法胜任专业带头人的工作,整个教室队伍缺乏中青年骨干教师,影响了学科专业建设。从职称结构来看,90%以上的中青年教师为初级职称或中级职称,副高以上职称的比例很小。从学历结构来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较少,大多数为在职研究生,学术理论基础薄弱,难以职称今后学科建设与专业建设。

 

(三)不健全的教师队伍管理制度

 

现代化民办高校的发展阶段,更要提高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而教师队伍管理往往需要有着科学的制度规定。基于外部体制的发展而言,民办高校的主管机构设置不明确,在民办高校教师的体系评价阶段,难以实现学校管理体制的健全管理,教师的培训工作落实不到位。教学质量难以根本上提高。课程体制设置不合理,教学质量难以统一性的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6篇

[关键词]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现状 保护

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界定与特点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指某社会群体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创作出来并世代相传、集体使用的歌谣、音乐、戏剧、故事、舞蹈等作品。一般认为,它包括语言形式(民间故事、民间诗歌等)、音乐形式(民歌、民间器乐等)、动作形式(民间舞蹈、戏剧等)及用物资材料创作的形式(绘画、雕塑、工艺品、编织品等)。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在发展历程中逐步形成了区别与其他普通作品的特点:

1.主体的不确定性和群体性。民间文学艺术原生作品的最创作者可能是个人,但随着历史的推移,在长期的流传过程中不断被人们加工、完善,逐渐成为某一地区、某一民族的群体作品,创作者的个性特征并不明显,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鲜明。因此,原生作品的所有权和著作权应该属于产生这些作品的群体或民族,他们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事实上的主体,而单个的人只是作品创作过程中单位元素。也正是基于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主体是不明确的。

2.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形成过程的人文历程和民族特性。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创作、完善并融入民族特质形成并沿用的。换句话说,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形成是数代文化积淀与历史传承的结果。也正是因为如此,民间文化艺术作品越来越被视为民族文化的瑰宝与精品。

3.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表达形式的多样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82年制定的《保护民间文学表达形式、防止不正当利用及其他侵害行为的国内示范法条》第2条规定:民间文学表达形式包括:(1)口头表达形式,诸如民间故事、民间诗歌及民间谜语;(2)音乐表达形式,诸如民歌及器乐;(3)活动表达形式,诸如民间舞蹈、民间游戏、民间艺术形式或民间宗教仪式;(4)有形的表达形式,诸如:①民间艺术品,尤其是壁画、彩画、雕刻、雕塑、陶器、拼花、木制品、金属器皿、珠宝饰物、编织、刺绣、纺织品、地毯、服装式样;②乐器;③建筑艺术形式。

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的现状及完善路径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随着历史的前进而逐渐沉淀下来的民族文化的瑰宝。但是近年来,基于各国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措施的滞后与瑕疵,致使部分民间文学艺术严重流失,甚至受到肆意篡改,许多作品都已经失去原有的民族文化特性,严重损害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纯洁性。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法律制度始于20世纪60年代,其中多数都是发展中国家是基于保护本国的文化精粹的需要而制定的,如特里尼达和多巴哥在1983年颁布的《民间文学保护法》(草案)。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为适应这一趋势,纷纷关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例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76年为发展中国家制定的《突尼斯样板版权法》和1982年制定的《保护民间文学表达形式、防止不正当利用及其他侵害行为的国内示范法条》等。

我国是一个文明古国,拥有众多的民族和灿烂的文化,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极为丰富。我国《著作权法》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列为保护客体的范围,但是有限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只是集中于著作权领域。滞后的立法工作,与我国作为一个民间文学艺术遗产极其丰富的文明古国和文化大国的地位确实显得不甚相称。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正面临着消亡的危险,为此必须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完善。

1.界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权利主体。虽然社会群体作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权利主体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在法律层面上社会群体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不能明确界定作品的权利主体,也就不能在法律上彻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为此,需要建立一种以私权利或群体公权利为基础的传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成立非政府的民间组织来代为行使民族民间文化的相应权利,以切实保护民族民间文学艺术的集体利益或者以国家为权利主体,并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在使用、利用等方面加以规范。

2.拓宽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多种表达形式纳入我国法律的保护体系。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表达形式是多样的,我国著作权法对于符合作品基本构成要件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已起到了保护作用,但是还有一部分表达形式不符合作品的一般形式,而只是一种互相传诵的作品风格或者是独特的表现手段。

3.明确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的保护期限。依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对著作权客体的保护期限大多是作者生前加死后50年,也有部分是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但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不同于其他普通的作品,是由数代人在经过长期的积累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其创作和完善的过程是同步进行的,如果限制了它的保护期限,未完成的民间文艺作品来说和正在完善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根本得不到有效保护的,因此应该明确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期限视为著作权保护期限的例外,界定为无限。

4.倡导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整理和收集,肯定整理者和收集者在整理和收集过程中所付出的创造性劳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整理本一经发表,就视为一般文学艺术作品,按一般文学艺术作品保护其版权,更给有利于民间文学艺术作的保护和维护。对于其的发展和延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整理者只要是在原始素材基础上,由其“启发”而创作出来的作品,整理人就可以对其整理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享有演绎的著作权。

参考文献:

[1]郑成思:版权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2]吴汉东:知识产权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第7篇

关键词:民族中学;中学生;英语学习;两极分化;解决办法

“民族中学学生英语水平两极化”是指少数民族地区、民族中学中的初中和高中学生,在英语学习中“学习成绩比差大、学习兴趣反差大”,“好的特别好、差的特别差,越好越想学、越差越厌学”的共性问题及普遍现象。在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及影响下,民族中学学生英语水平的两极化问题,成为长期困扰学校、老师、学生以及家庭的瓶颈性难题。把握特点规律,抓准关键要害,注重点面结合,强化综合治理,着力解决英语水平两极化问题,成为民族中学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任务。

一、民族中学学生英语水平两极化问题的主要原因

造成民族中学学生英语水平两极化问题的原因,不是单个的、而是多方面的,不是某一个方面作用的结果、而是多个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成因有以下几点:

1.学生基础不一。中学生现有的英语学习水平与其前期的英语基础有着直接的关系。凡是在初中阶段、小学阶段甚至幼儿园阶段,英语基础扎实的、学习习惯好的、思维方式灵活的,中学阶段的英语学习就有较高的起点、较浓的兴趣、较强的劲头。民族中学的学生,少部分来自城市、少部分来自乡镇、大部分来自农村,与重点中学和普通中学的学生相比、与来自城市的学生相比,来自农村的学生在小学和幼儿园时期的英语学习,具有明显的基础差距,读法、拼法、语法、写法上的粗浅,语感、语境、语意上的薄弱,深度、广度上的局限,成为提高英语学习水平的重重障碍。

2.家庭主导差异。民族中学大多设立在城乡结合部,学生绝大多数来自于城乡结合部,其家庭经济条件较好、但家长对孩子的学习不是很重视,再加上现在大学毕业后工作难找,还不如每年村子里的分红,因此学习资料短缺、预习及作业时间少、家长的辅导督促能力不足等问题尤为突出,这与那些家长重视程度高、家庭督促辅导力强、学习资料丰富、自主学习时间多等家庭条件较好的学生相比,明显存在条件上的差距。这种条件上的差距,直接作用点是学生,直接体现在每个学生英语学习的素养、素质及能力上。

3.思维方式不同。与大中型城市、经济文化发达地区的学生相比,少数民族地区学生的思维方法及方式也有明显的不同。大部分学生的思维具有简单、直接、被动等特点,缺乏换角度思考、举一反三、类比推理、比较分析、主动思考、自我总结归纳、活学活用的意识与能力,在知识运用上表现为“灵气”不够,在提出问题上表现为“胆气”不足,在克服困难上表现为“勇气”不强。对于英语学习而言,这些思维方式上的差异及欠缺,无疑会成为最根本的制约和最大的影响。

4.教学方法不同。古人讲:师高才能弟子强。这个“高”不仅指老师的学识造诣高,更指老师的施教方法科学得当、灵活多样,教学方法的育人功能强。民族中学学生英语水平两极化问题,既与学生本人、家庭等方面有关,也与课任老师的教法有关。教法灵活多样、形式丰富多彩、教与管紧密结合、教与导相互衔接、教与学紧密配合,两极化问题就相对较轻;反之,课任老师的教学设计针对性不强、教学方法死板、教学形式单一、教与管脱节、教与导分离、教与学失调,必然会使两极化问题加重和加深。“教法”在发挥教的主导作用上,对解决民族中学学生英语水平的两极化问题,占居中心地位、发挥“指挥棒”作用。

5.班级氛围不同。群体生活具有“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规律,学生学习也具有“昔孟母,择邻处”的鲜明特点,这些教育规律及人才生成规律,深刻揭示了“环境育人”的科学道理。英语学习是语言模仿、传承、创新的综合实践,知识学习环境、语言运用环境、群体影响环境对提高英语学习水平,发挥重要的牵引作用和推动作用。中学生的英语学习,大多是在一个班、一个年级的集体中进行的,班主任重视英语学科、英语老师狠抓英语教学、全班同学热爱英语学习、师生亲密、同学团结、互帮互学、学生勤学好问、学习空气浓、班级风气正,两极化问题就相对容易得到缓解和解决;反之,如果一个班或级,英语学科得不到重视、课任老师不下功夫、老师不想教、学生不愿学、有疑问不问、有想法不说、不争着回答问题、不主动帮助同学、师生关系紧张、学习氛围不浓厚,必然会使越差越不想学、以烂为烂、两极分化等问题更加突出。

二、解决民族中学学生英语水平两极化问题面临的主要困难

民族中学学生英语水平两极化问题,既是一个老问题,也是一个普遍问题,既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水平中的重点问题、也是一个难点问题。说它难,难就难在有四个方面的主要矛盾,一时难以解决,虽暂时解决又难以保持。

1.如何激发学习热情。民族中学的学生特别是英语成绩很不理想的学生,家庭经济条件好但不愿意把钱用于购买学习资料、玩游戏时间多用于英语学习时间等情况,在家庭周围及社区面临同学比较、维护个人情面等尴尬,在学校面临老师要求严、同学议论多、学习任务重等压力,在个人面临想进步但困难多、想请教但面子重、想提问怕同学打击等矛盾,在诸如此类的多种心理障碍、多种主客观因素的相互作用下,学校或老师很难调动起后进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一致性,很难提起他们对英语学习的兴趣与爱好,很难鼓起他们克服困难的勇气与信心;有时,虽有转变,但遇到新的困难与挫折,又难于保持和发扬;有时,在个别同学的嘲弄下,也容易回潮和低落;有时,在家庭问题的影响下,又容易消沉和退却。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解决两极化问题最根本、最关键的一点,是要学生具有内动力。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达到我要学、我想学、我愿学、我爱学的效果,是解决两极化问题的首要问题。

2.如何提升师生情感。实践反复证明,纯真、亲切的师生情感,是提升学生学习兴趣的“倍增器”,是增强教学双方内在动力的“催化剂”,是增强学生克服困难勇气信心以及激发学生创造力的“加速器”。受民族习俗、民族文化、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环境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制约,民族中学的学生,在与老师的交流中,性格内向、不善言辞,交流谨慎、不轻易外露内心情感,现实性较强、认识思维较为狭窄直朴、不易达成思想共识,感性认识较多、知性认识较少、理性认识较缺,难于获得学生的信任、难于建立知心友情,往往使老师处于无可奈何、无所事从的境地。

3.如何创新教学方法。同志深刻指出,方式方法问题很重要,这个问题解决好了,就如同过河有了桥和船。教师的责任不在于教,而在于教会学生学。解决民族中学学生英语水平两极化问题,教学方法至关重要。科学、灵活、实用的教学方法,不仅能沟通师生心灵、增强动力、提高教学质量效益,还能培养精神、端正风气、营造氛围。由于民族中学的学生,英语基础较差、综合条件不好、学习英语的兴趣不浓、课外知识有限,使得启发式教学、研讨式教学、问题式教学、实践性教学、自主式学习等方法难以开展和深化,即使有时课任老师想实践运行实境教学、模拟教学、网络教学等新的方法与手段,也面临诸多困难与顾虑,选择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方法、应用教学方法,成为英语老师最“头疼”的事情。

4.如何形成教学合力。解决“两极分化”问题,既是一个长期任务,又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在学生、老师、家庭、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在形成合力、良性促进的机制下,才能得到根本性好转。对民族中学来讲,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统筹考虑各学科的均衡发展,不可能搞单打一;对于英语老师而言,必须把握好总体教学进度,既保证学习好的学生“吃得饱”,又要保证相对较差的学生“消化得了”,不能嫌弃、更不能抛弃;对于学生而言,无论是喜爱英语、还是不喜爱英语,无论是喜欢启发式教学、还是喜欢灌输式教学,无论是喜爱受表扬、还是更希望严格要求,口味不一、风格各异;对于家庭来讲,有的支持学生学好英语、希望老师严格要求,有的则持无所谓的态度、随随便便,有的一味责怪学生、有的一味责怪老师,对学生的心理及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等等。这些认识上的差异、观念上的不同、价值取向上的错位、重心上的偏移,使解决两极化问题,难于达成思想上的统一、行为上的协调、目标上的一致、力量上的整合。

三、解决民族中学学生英语水平两极化问题的实践措施

解决民族中学学生英语水平两极化问题,既要治标、也要治本,既要从小处着手、更要从大处着眼,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结合工作实际、总结实践经验,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始终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激发学习英语的内在动力。紧紧抓住学生这一教学活动主体,老师“搭台”、学生“唱戏”,通过主动发挥其自身作用,调动激发学习英语的兴趣和动力。①大力开展实践性教学。从课程设计到课堂教学,始终贯彻精讲多练原则,相信学生、锻炼学生、杜绝包干,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动口阅读、动手练习、动脑思考,增强记忆、促进理解、加强应用,从根本上减少学生对老师的依赖性。②依靠学生组织英语学习活动。平等对待、一视同仁,在组织一问一答、情境对话、英语演讲、宣讲英语故事等学习活动时,轮流让学生担当自主设计、完成准备、主持组织、心得交流、讲评总结的主角,着力在生动活泼的氛围中,激发活力、挖掘潜力、提高能力。③把学生的自主思维贯穿始终。按照“跳一跳够得着、想一想达得到”的思路,把学生的分析、判断、决断等自主思考和主动思维,贯穿到第一课堂、第二课堂全过程,贯穿到接收知识、内化理解、应用转化、自主创新各方面,着力解决“你讲我听、机械接收、被动思考、老师与学生思路脱节”等问题。④充分维护学生的学习权益。把握民族中学学生特点,创造性运用教育教学规律,站在学生求知、提高的角度,科学设计教学流程、统筹组织课堂教学,使学生担负自主“学”的义务与责任,充分享用知识选择、个人思考、独立思维、发明创新、个性发展的权力与权益,极力维护学生听、学、想、用、创等学习机理的完整性,坚决克服老师自我为中心、个人想当然、独霸课堂、包揽包办等看似无微不至、辛勤劳动的现象。

2.建立爱生如子“三师”情感,强化热爱英语的学习热情。英语课任老师要把学生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予以看待和关爱,与学生建立起深切的、真挚的“人生导师、学业良师、生活恩师”情感,通过情感带动,使学生不断增强热爱英语的激情与动力。①经常沟通。在课内把关注、提问作为沟通方式,在课外把交心谈心作为沟通方法,经常了解学生的家庭、学习、生活、健康、心得、学习难点、疑点困惑、要求愿望等情况,努力做学生的知心、知己朋友,实现心灵的对接与通达,尽力消除老师与学在心理上的障碍与隔阻。②真情关心。充分站在学生的立场与角度,紧密结合学生的个人实际,关心学生的家庭困难,关心学生的成长发展,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及特色优长,关注学生的进步与收获,深入把握学生的学习特点规律及矛盾问题,关爱学生的身心健康,使学生实实在在地感受到老师的温暖、亲切与爱护,达到内心感动、行为促动、积极主动的效果。③加强指导。采用老师亲自指导、聘请其他老师代替指导、委派学生帮助指导等方式,对学生存在的学习问题,予以主动、及时的梳理串讲、总结归纳与分析破解,帮助学生查找问题、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基本方法与途径,使“解惑”向“传道”提升,使学生尽快消除障碍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爱好英语、迎头赶上、争先创优的信心。④严格要求。在学习上、做人做事上、原则问题上,不避让、不迁就、不示弱、不让步,标准要求不降低、质量效益不放松。对学生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及时指出、讲明道理、耐心帮带;对思想触动不大、情节严重、涉及未来的问题,态度鲜明、毫不留情,予以坚决、果断、严厉的处理。通过严格治教治学,使学生有清晰的是非观、价值观、爱憎观。坚决克服“怕”字当头、迎合迁就、恶性循环等不良倾向及现象,把严格的“威力”转化为英语学习的推动力、遵章守纪的约束力、人格感召的凝聚力。

3.始终坚持学生互助,拓展解决问题的机遇与力量。针对民族学生习性相通等特点,充分发挥同班同学、同年级同学的作用,通过开展互帮互学,使英语水平相对较低的学生,能有解决学习困难更多的机会、获得更大的帮助力量。①以好带差。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用自愿结合、计划分配、调整完善相结合的办法,组成优等生与差等生的帮学对子,老师定期检验、师生共同评估,并实时补充完善以好带差的办法措施,使“两极化”问题不断得到缓解和好转。②以强带弱。学习好的学生有弱项、相对差的学生也有强项。打破优、差等级界限,找准每个学生英语水平的强弱点,用这一学生的优强帮补另一学生的短板,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使学生互帮互学的价值最大化。③相互督促。督促的实质是管理,管理的目标是促进。在全班建立多个英语学习小组,在赋予互帮互学任务的基础上,赋予其督促管理职能,并把竞争激励机制引入各小组的评比竞赛之中,促进每个学生特别是英语水平较低的学生的学习自觉性。④依靠学生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相信学生、依靠学生、发动学生,就英语学习在全班开展经常性的思想工作,相互交流、相互启发、相互鼓励,努力使全班的英语学习,形成一个情境交融、团(下转第123页)(上接第120页)结奋进、相互带动的有机的整体。

4.营造生动活泼的学习氛围,增强克服困难的勇气和信心。按照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寓教于乐、触景生情的总体思路,建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学习氛围,使学生在和谐规范的环境中,敢于面对差距、勇于克服困难、不断追求进步。①重在鼓励。对学习成绩相对较差的学生,要善于捕捉他们的优点和进步,对他们好的做法、想法及取得的新成绩,要客观评价、充分肯定、及时表扬,多鼓励、少批评,多肯定、少责备,使他们在循序渐进、温暖关怀中,一次次提升战胜自我的风帆,坚定有所作为的信念。②树牢服务型教学指导。对英语老师而言,要打消“我来传经送宝”的念头,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在姿态上,要消除“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气势,树立既亲切融合又钢强认真的形象;努力使老师的情感、劳动、价值取向,融于学生的需求之中、成长之中,切忌让学生感到老师太“远”、太“冷”、太“硬”、太“怪”。③强化第一课堂的生动性。在语法规则、硬性要求等理论讲解上,要深入浅出、一听就懂;在举例、类比等讲解上,要紧贴生活,使学生便于接收与理解;在知识深化、实践应用讲解上,要富有乐趣和寓意,使学生感到诙谐与轻松;通过不断提高第一课堂的生动性,使学生越学越想学、越学越有趣。④注重第二课堂的丰富性。结合学生特点、对象需求、教学任务等实际,把模拟教学、情境对话、英语辩论、英语朗诵、要点串讲、案例分析等多种教学形式引入第二课堂,使学生在新鲜感中提高兴趣、在丰富多彩的教学形式中开阔眼界、在浓厚的氛围中找到语感与灵感、在跃跃欲试的冲动中印证想法并增强信心。

第8篇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06.141

一、民间文学艺术之概述

(一)民间文学艺术概念辨析

1997年,WIPO主持下的研究报告指出――民间文学艺术“一直以来没有一个普遍确立的定义。”无论是国际间组织还是国内的学者对民间文学艺术之探讨从未休止。由于缺少一个明确而统一的概念界定,常有学者将民间文学艺术与民俗(folklore)、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概念相混淆。

从分析概念的上下位关系切入,从民俗(folklore)――对社会民众代代相传的民间生活风俗的统称――的语境出发,民俗包括了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了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而传统知识与民间文学艺术是并列的概念。“民间文学艺术”仅指由来源地区的群体或个体创作,并世代传承至今的独具该区域传统文化特色的民间生活风俗。

笔者认为,民间文学艺术是指由特定的集体社区族群之中不特定成员集体创作和代代相传的具有反映本族群历史与文化特性的艺术遗产表达。在我国主要表现为民间文学(如民间歌谣、长诗、谚语、等)、音乐(如民族歌曲、器乐、舞蹈乐等)、舞蹈(如生活舞蹈、艺术舞蹈等)、美术(如绘画、雕艺、建筑艺术、工艺美术等)、曲艺(如平话、快板等)、戏剧(如棒子、乱弹、皮黄等)六种作品。

(二) 民间文学艺术主要特征

1.集体性:

又称民族性、群体性和群众性,体现于民间文学艺术身上无处不在的民族烙印中,诸如该民族所特有的传统习俗、思维方式、语言、服饰、饮食习惯以及情感表达等。重庆民间文学艺术中最能体现集体性的当属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的摆手舞,它是以摆手为基本特征的祭祀性舞蹈,是土家族人民祭祀与报酬神灵祖先、传承土家族文化的重要形式,2008年6月7日,国务院将酉阳土家摆手舞列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鲜明的民族特色正是其价值所在。

追根溯源,民间文学艺术乃是集体创作、集体流传、为集体服务的集体智慧结晶,并为集体所共有。随着时间的推移,民间文学艺术无论是个人创造还是集体创作,其个人色彩都在逐渐淡化,在流传的过程中也将殊途同归,不断地添加进集体的智慧,使其能够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真实的思想感情,最终能为大众所接受。

2.延续性:

又称传承性,即民间文学艺术通过代代相传而延续至今,无传承,即死亡。基于民间文学艺术的集体性,这种传承多发生在特定民族或家族之内,以亲身传授将民间文学艺术之精髓延续至下一代,如重庆綦江区的綦江农民版画,取材于广大农民群众之生产生活方式,自明清年间一直延续至今。

3.活变性:

即民间文学艺术的活态性与变异性。正是因为民间文学艺术具有延续性,才有了活变性。所谓“活”,即民间文学艺术在创造与传承过程之中,重视民族之价值,其“活”性贯彻始终,如重庆大足陪歌、西山神歌、仙女山耍铜锣等,这些都需要再动态的表现来完成;再如南岸农民油画则是在制作技艺活之动态中完成。所谓“变”,是指民间文学艺术在传承过程中所呈现出的活态流变,即特定民族之内的人民对其进行再创作,亦或是在流传过程中被遗忘与增添。民间文学艺术的传承正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其本身不断地被更新与再创作,以期适应环境与时代之变化。虽然民间文学艺术具有活变性,但其本质却依旧能够保存一致,这也是其另一个性质――传统性。

4.传统性:

又称稳定性、稳固性,即民间文学艺术自创作之初起其创作主旨、体裁、语言特色、艺术风格等主要表现形式都较为稳定。基于民间文学艺术的集体性和延续性,各民族在特定的自然环境与区域中传承其特有的民间文学艺术,铸就了民间文学艺术更为深远的历史渊源与更为广大的群众根基,使得中华文明源远流长而从未断绝。如重庆市石柱土家自治县的土家??儿调、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的酉阳民歌等都有几千年的历史,被人们称之为“活化石”。

5.主体不确定性:

又称主体不特定性、主体复杂性,是指民间文学艺术在延续的过程中,若单纯从传承人的角度上看,其主体具有个体特性,但是从总体上来说,民间文学艺术多基于集体性和活变性,通常是以文化社区、民族或者国家为单位进行流传、延续与传播。由于民间文学艺术具有悠久的历史,创造人早已无迹可寻。除了传承人之外,发现人、记录人、收集人、整理人、改编人、再创作人、传播人、群体代表与民间组织、国家及国家授权机关等主体也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了民间文学艺术的发现、发展、保护、传播。集体之中每个人都发挥了自身的作用,这些为民间文学艺术作出突出的贡献不应被忽视与埋没。

因此,在探讨主体身份界定时,应当对其是否有权参与民间文学艺术的管理、收益以及诉讼加以研究,以实现实质正义。若是离开了这群体,民间文学艺术则不可以称其为“民间”之文化。也正是因为主体关系之复杂,才导致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困难。

二、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式微

(一)民间文学艺术立法亟待完善

目前我国对于民间文学艺术并没有出台专门的立法规定,而是散乱在《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体育法》等相关条文之中。《著作权法》第六条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虽然提到以著作权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但也只是一笔带过,并没有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具体的界定,截止到目前依然未有专门法规出台。

同时虽然诸如云南、贵州、福建以及新疆等地出台了专门的民间文学艺术保护条例,其只能在各自的行政区域内实行,权威性和统一性不足,并且其行政色彩更为浓厚,而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传承者、使用者、传播者等权利义务的规定并不明确,没有达到实质上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效果。

笔者认为,基于民间文学艺术本身特有的表达形式,其知识产权保护应当以著作权保护制度为主,同时不能忽视商标法、专利法的保护制度。

(二)民间文学艺术司法瓶颈路在何方

在解决民间文学艺术引发的纠纷时,往往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如何在保护和利用民间文学艺术、保存和促进民间文学艺术传承发展二者之间寻求利益平衡。

其次,基于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义务关系的复杂性,应该如何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进行界定。

再者,著作权法的规定是否适用于民间文学艺术,其理论框架是否可以完全适用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

三、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之合理性

(一)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的法理基础

洛克的劳动财产理论为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自然正当性的解释依据。自然状态中,基于劳动,人人享有平等的财产权,一个人可通过劳动摆脱这种自然状态,将劳动所得纳为个人所属。同理类推,可将洛克的劳动财产理论延伸至知识产权领域,即可解释为智慧是人身体的一种延伸,人对承载其意识形式享有知识产权(准财产权或准所有权)。民间文学艺术乃是特定的族群集体共同劳动创造而来,其知识产权应当归属于族群集体。

其次,康德的人格权学说认为作者的作品即为作者人格的一部分,著作权则充当着保护这一部分人格的角色。以康德的著作人格权学说为基础,黑格尔强调人的意志必须自由,这种自由的体现即为定在,在法律上表现为个人对财产享有的自由处分权。理念产品作为大脑的延伸,外化为抽象的表达形式,则个人对该思想表现的形式也存在着财产意思的权利,即表现为知识产权,同时人的意志自由也包括了理念自由,而理念的产品乃是大脑的外延,而对这种外延的权利即为知识财产权,法律上表现为外部定在财产的演变。笔者认为,该理论同样可以应用于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之中,换而言之,民间文学艺术族群社区完成相关民间文学艺术创造后,享有对其知识表达形式的财产权。当然,这种理论亦是具有局限性,以“自由意志”为基点,过于强调著作权于财产意义的分配效率,往往忽视了作者与公共利益的动态平衡。

(二)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的利益平衡

利益平衡又称作利益均衡,是指“通过法律的权威来协调各方面冲突因素,使相关各方的利益在共存和相容的基础上达到合理的优化状态。” 利益平衡理论在知识产权框架下就是对知识产权的权利保护与限制,其意义在于不因知识产权的保护而限制知识产权的产品创新。利益平衡具有相对性,随着时代的变迁,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变革都会引发新的利益矛盾与冲突,因此有必要创设一个新的利益平衡。

笔者认为,对于已经成为公共领域的民间文学艺术,可采用对内软保护、对外硬保护的方式,亦即在国内,以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为最低保护限度,积极促进公民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了解、利用和再创造,对国外,以政府为权利主体对侵害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的行为进行追责。对于尚未完全进入公共领域、仍以区域集体或个人为权利主体的民间文学艺术,采用以著作权为核心的知识产权保护框架,提供有效并且有一定期限的法律保护。

(三)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的文化激励

激励理论是古典经济学家用以论证公共产品保护合理性的主要理论基础。公共产品在消费上不具有对抗性和排他性;与此相对应的私人产品在消费上具有对抗性和排他性。基于知识产权的独立性,知识产品一般为信息,而信息具有可共享性、易复制性,因而不具有对抗性和排他性,公共领域中的“搭便车”行为极大地消灭了人们创造知识的积极性。

“著作权法激励机制的范围是通过制定法确定的专有权的范围和相应的确保公众适当接近著作权作品所限制的。” 著作权是通过赋予权利人类垄断性质的权利,激励权利主体积极参与创造活动。单纯从对传统文化保护的道德标准来要求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积极参与保护和发展工作,这是极为苛刻的。作为理性经济人,若权利行使成本大于所得利益,权利主体必然会怠于行使权利。

因此,在著作权法框架下,应明晰主体的权利范围,充分保护私权行使。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民间文学艺术具有突出的公益性,著作权应确保社会公众对民间文学艺术的适当接触,平衡专有权和公共利益的冲突。

四、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义务主体资格认定之探索与实践

(一)个人主义权利主体观

个人主义权利主体观将民间文学艺术视为著作权法上一般的作品,对作品付出独创性智力劳动的自然人可以成为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

以贵州蜡染案为例,被告青林海、陈华及苗艺文化中心共同辩称原告洪福远所主张著作权的蜡染产品设计图,并非其本人独立创作,这里的设计图反映的内容均为传统的民间文学艺术或历史形象,应当属于公有领域中的文化遗产,洪福远并无排他权。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中洪福远主张享有著作权的蜡染产品设计图在其线条运用、色彩搭配以及图案分布等方面都具有独创性,且具有可复制性,因而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畴,但是对于蜡染艺术与原告洪福远所主张的著作权的蜡染产品设计图纸关系的界定,即特定民间文学艺术与著作权人所主张的设计图之间的关系并没有作出回应。亦即,法院在判决中避开了侵权作品是民间文学艺术、历史形象产品还是独创性作品的回答,涉案作品是属于民间文学艺术还是单独属于民间艺人自己的著作问题并未得以解决。

正如有的学者评价的:“这也从另外一个侧面反映出实务界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和民间文学艺术的演绎作品及根据民间文学艺术再创作的作品之间概念上的混淆。”

笔者认为,与民间文学艺术的延续性、活变性与主体不确定性相对应的,一些民间文学艺术在传承之中不断地发展、创新与完善,这其中有发现者、记录者、收集者、整理者、改编者等演绎者,他们对于民间文学艺术的发展与创新付出了创造性劳动,故而也应当得到相应的权利。

(二)集体主义权利主体观

集体主义权利主体观认为,民间文学艺术的集体性乃是其本质特征,故而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应当被界定为创作和保存的特定民族族群或者文化社区集体,继而通过一些特殊的制度来保障该群体实现的可能性,如公益诉讼制度,备案制度,权利管理信息数据库注册制度,使用收费制度,转让审批制度等。我国少数民族的民间文学艺术占中国民间文学艺术总资源的90%以上 ,故而有不少学者认为少数民族的民间文学艺术权益应当属于整个少数民族,并且这种权益的享有者应当是少数民族整体。正如本文前面所提到的《乌苏里船歌》案,该民族中的任何一个成员都有权主张对民歌享有著作权,都可以维护本民族的传统文化不受侵害。

有学者提出,民间文学艺术来源于某个群体,被视为整个群体的宝贵财富,也从这一个意义上出发,民间文学艺术的所有权应当属于创造、发展、保持它的群体。

(三)国家主义权利主体观

国家主义权利主体观认为国家是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同时,国家可以通过授权具体的部门或者主管机构代为行使著作权,并承担相应的保护与传承民间文学艺术的义务。国家主义权利主体观认为,民间文学艺术应当属于全国人民,而国家自然而然地作为全体人民的代表来行使著作权。再者,考虑到民间文学艺术的集体性、活变性与主体不确定性,将国家设定为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对内可以通过国家强制力来保障民间文学艺术不受歪曲、篡改,对外则可以保障民间文学艺术不受外来侵犯。其次,我国民间文学艺术数量大且分布散,唯有国家可堪此重任。亦即将对民间文学艺术之保护和对作品文化秩序之维护工作委托给国家代为负责从而保护公众整体利益不受侵犯。

(四)多层次主义权利主体观

多层次主义权利主体观从多角度出发,总结出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是多层次的,包括所有者、持有者、管理者、权利行使者、传承人、邻接权人以及受益人等等。层次主义权利主体观应当首先将民间文学艺术创作的来源民族族群或文化社区集体视为其权利主体,而该来源群体可以通过代表或者成立民间自治组织来实现其集体版权的行使;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成为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再者,根据民间文学艺术在创造、传承、发现、发展与保存等过程中不同主体付出的独创性智力劳动成果的不同,进行相应的权利分配。

仍有学者对多层次主义权利主体观持有质疑,认为多层次主义权利主体观“混淆了民间文学艺术主体与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行使主体或管理主体以及民间文学艺术邻接权主体和作品的著作权主体。” 但笔者认为正是基于民间文学艺术的不同于一般作品,所以其权利主体不能简单地划分为公法上或者私法上的主体。再者,由于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不确定性,其主体界定问题较为复杂,并不能单纯地界定为一种主体而忽略其多元的传统文化元素。若是一昧地将主体单一化,则会造成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相关主体合法权益的侵犯,同时也与文化激励理论相冲突。

五、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的未来:制度的构建

(一)构建集体与个人的二元共生结构

民族族群与文化社区集体作为民间文学艺术之来源,赋予其主体资格毋庸置疑,但同时不可忽视传承人的再创造贡献。

民间文学艺术大多是在一定时期内经过特定民族族群或文化社区集体中几代人的长期模仿、传承、改善、连续创作而来,并且该民族族群或文化社区集体内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传承和发展做出了自己智力劳动的贡献,故而民族族群或文化社区集体可作为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也只有来源民族族群以及文化社区集体才对其自己的民间文学艺术之特性最为熟悉,也更为明白以何种方式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开发与利用才是最合适的。

个人(自然人、单位及其他组织)可否作为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义务主体需要进一步深入思考。笔者认为,传承人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继承具有极强的人身性,与传统的财产继承概念相距甚远。传承人的行为并非属于简单的机械再现,而是加入了多种元素的表达和再创造。个人对以特定民间文学艺术为创作来源而创作的作品享有知识产权。拥有该民间文学艺术技能的个人,通过表演、口头等形式演绎该艺术,保护了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传承。有的学者就指出,很多认为民间文学艺术的发展呈现出“活态”,在任何一个“活态”现场,都是作为表演者的个人占据中心位置,这样的表演需要特殊的能力,并不是一般人所能替代的。传承人在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传承中尤其是整理文字、图形、模型、都付出了属于自己的创造性劳动,故而应当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笔者认为,构建集体与个人的二元共生结构不失为厘清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界定的可行之道,一方面肯定了民间文学艺术来源族群的文化价值,并通过配置权利义务方式激励权利主体自发参与到保护、传承民间文化艺术活动中来,另一方面肯定了传承人再创造的贡献价值,保护了民间文学艺术传承的延续性。

(二)平衡演绎作品作者与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利益分配

根据利益平衡理论,笔者认为,在对民间文学艺术主体界定与制度的构建之时,应当注意演绎作品的作者与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之均衡。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具有双重性,即演绎作者在演绎时应当征得原有作品的作者许可,并表明出处,同时在转让或者许可演绎作品时应当征得原有作品的作者同意并支付报酬。演绎作者实际上就是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进行演绎形成新作品的人,诸如将原有的民间歌曲改编成为民间故事,将民间故事再改编成为剧本。当然,这些演绎作品的作者在演绎过程中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除了表明出处、征得许可并请求支付报酬外,还应当尊重民间文学艺术的原有作品作者或来源群体,不得歪曲、篡改或者贬损民间文学艺术原有作品之形象,不得伤害民族感情等。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衡量传承人对民间文学艺术做出的贡献时,应从客观标准评价其“创造”因素,当该作品符合演艺作品要件时,传承人享有一般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

(三)肯定特殊情况下国家的权利主体资格

为防止公权力过度干涉社会生活,有必要将国家权力限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不可否认的是,以公权力为核心的国家权利主体权利观,在统一民间文学艺术管理、支撑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和传承资金需要等方面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非洲各国国家受1979年《班吉协定》与1999年修改后的《班吉协定》影响较大,大都倾向选择国家授权的专门主管机构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管理。譬如2000年的喀麦隆的立法者就认为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政府部门;非洲其他国家亦是采取事先许可制度,且大都规定了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是国家授权的专门政府部门、主管机构,其所有者为社区群体,但也有的直接规定为国家。

然而笔者认为国家主义权利主体观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首先,过分强调国家地位会导致公权力膨胀且造成对私权利的威胁,在处理利益纠纷时往往会损害民族族群与文化社区集体的正当利益。

其次,随着与海外文化交流的加深,民间文学艺术在发展中已渗入不同的国家群体文化,并在当地生根发芽,若是笼统地将某一国划为该项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易引发国家间的利益纷争。

笔者认为国家主义权利主体观限制了民族特色的发展,更阻碍了其内在的连续性和一贯性。

笔者认为,对于那些权利主体不明或者进入公共领域,但又亟待保护的民间文学艺术,可以由国家以保护、传承民间文学艺术为目的、充当权利主体身份。国家可以通过授权相关行政机关或者机构代为行使权利,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行政成本。

六、结语

对于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之界定,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学术界争论不休的难题。而如今,民间文学艺术正不断遭受着经济商业化、全球化的冲击,民间文学艺术的保存岌岌可危。而另一方面,民间文学自身的制度建设却显得步履维艰。

事实上,民间文学艺术不仅蕴含着民族情感与尊严,也往往潜藏着巨大的经济价值。民间文学艺术也亦非止于表面呈现的艺术效果,它更多的还包含了文化归属问题。民间文学艺术具有其特殊属性,现行的著作权法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明显不足,为加大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力度,我们应该从权利主体设计这一制度基石着手,以促进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建构。

注释:

陶鑫良、袁真富.知识产权法总论.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17-18.转引自王英.网络知识产权正当性问题研究―――以激励论和利益平衡论为视角.理论与探索.2010(11).

冯晓青.著作权法之激励理论研究――以经济学、社会福利理论与后现代主义为视角.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6(6).

孙彩虹.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106.

第9篇

【关键词】非遗;民间文学;现状;传承与保护

可持续发展已然成为当今时代的主旋律,在此影响下,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取得新的文化话语权。“截止到2018年4月,国家已公布的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民间文学类项目共有175项,占总数的9.5%。”[1]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研究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成立,其中不乏有部分是出于功利性目的加入进来的,为新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带来新的问题。

一、“非遗”视域下民间文学多元化发展特征

(一)“口传心授”的交互模式文字创造之后,大部分劳动者未能获得读书写字的机会,一段时间内,大众的交流、互动、创作和表演主要依靠口头语言。“群体中彼此间的知识经验的总结、反思、交流以及传播,主要通过‘口传心授’的交互模式。”[2]在过去封建王朝统治制度的影响下,劳动人民内心情感的宣泄以及观念意见的表达往往没有适当的出口,于是在一些非正式的场合创作出歌谣、笑话、俗语等口头文学来调侃俗世,评论时政。但这类表达也有明显的缺陷,一是流传的时间不长久;二是传播范围受限。

(二)来源于集体的创作成果与作家文学存在显著差异的集体性特征,是民间文学的根本属性。作家文学是一个人创作出的,而民间文学所呈现的创作源泉则是一群人,一个集体性场合的劳动成果。在这个创作过程中,创作者和传播者是同为一体的。一个文本的产生流传是依靠集体的力量,一段原始的歌谣最初可能只有那么两三句话,但在一代一代的传诵中,不同的传播者依据自己的理解不断丰富其内容,构造更为完整的故事情节,久而久之,流传下来的就是一则长篇叙事文。

(三)应时而变的文本信息变异性是民间文学的本质属性。受不同价值观念、知识经验的影响,个体在发出文本信息时,作出的选择不同,接收文本信息的反应也会有所不同,民间文学的奇妙之处就在于你永远想象不到手中的文本到底存在多少种变化。“在同一时间段内,同一个人在不同场景中讲述的文本会发生变异。”[1]讲述人在农忙、祭祀时的文本讲述,也是与其他时间段的讲述存在一些差别的。简言之,选择最恰当的时机去搜集相关素材,是学者们进行田野调查普遍需要考虑的关键因素。

二、当下民间文学的生存境遇

(一)生存机制发生转变1.传承场域由全民参与转变为内部传承。人是维系民间文学作品生存命脉最为重要的元素,民间文学时刻秉持“以人为本”这一理念。现实情况却是,在很多传统文化村落,多以老年人为主要常驻人口,青壮年外出务工,少儿群体都走进课堂接收学校系统化、正规化传统教育,故事讲述的既定场域因此发生改变,甚至缺失了。“这与传统社会中民间文学全民性质的创作与参与状况形成鲜明对比。”[3]2.传承情境由任性而发转变为摆拍式讲述。虽然目前民间文学仍以口头传播为主,但受到时间、地点、人际交往以及受众场所等复杂因素的影响,民间文学的传承情境不可避免地发生着变化。“一些原本任性而发、任情而唱的民间文学讲述变成了应时而述、应景而讲的摆拍式讲述。”[3]在一些民间文学作品素材采集的过程中,民间文学讲述人或传承人要面对镜头机械地重复着故事的讲述。为了塑造故事的真实性,还会找当地的一些群众来扮演听众,而讲述人则是在这种“被塑造”的环境下进行讲述。3.传承方式由口头传播转变为多维互动。随着科学技术的跨越式发展,多媒体影音设备,甚至人人拥有的手机,都可以成为民间文学采录的工具,口口相传不再是民间文学仅有的传承方式。作为体验者来说,从口口相传转变为视听多维互动的感知体验,能够有选择地享受丰富多样的民间文学,不失为一件好事,但也或多或少扼杀了一部分口述传承的生机与活力。4.研究范畴由文本分析转变为田野作业。民间文学从本质上看属于文学一类,但又不完全等同于文学创作。如今民间文学的研究重视田野、远离文本,并希望“由田野作业获得人类文化的普遍性知识或特别地区的地方性知识。”[4]总体来看,文学研究应该是立足于作品文本进行分析,“田野作业和语境分析,只能是一种服务于民间文学作品的科学记录、合理阐释手段,而不能成为民间文学研究的本体。”[5]

(二)保护机制面临挑战1.传承人老龄化问题严重。必须承认,现阶段各民族民间文学都面临失传的危险。过去羌族地区流传着一句谚语“会说话就会唱歌”,但如今北川6万多羌族人口当中会用羌语进行自由交谈的已不到20人,会唱多声部民歌的就只有3个人了。2.保护传承目的存在功利性。“文化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一个重要的经济增长点。”[5]在各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过程中,一些现象尤为引人注意。如盲目争抢其历史故事溯源地,用商业化手段去打造所谓的名人效应,甚至将GDP的增长与当地的“非遗”项目申报挂钩,并且在记录传承人讲述时,还出现故意杜撰部分传承内容、夸大传承影响等现象,这种局面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意在传承文化独特性的设立初衷背道而驰。3.呈现两极分化保护不均的态势。在现阶段“非遗”项目申报过程中,项目关注的保护对象呈现两极分化状态,“神话、传说在申报项目中所占比例较大,甚至还出现多地互抢发源地、竞争申报权及联合申报的白热化现象。”[3]这是由于神话传说中“非物质”抽象形式亟待通过名胜古迹、地方史实等实物形态的“物质”来表现,因此通过这类“非遗”项目在打造区域品牌文化、提升区域名人效应、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就显得更为高效。这也在某种程度上助推了在工业化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今天,传统民间文学不得不一步步淡出老百姓的生活,仅存活于学者们的研究领域和历史记忆当中。4.静态化、非活态性的保护。当下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大多是静态的、“非活态”性的,大都是将民间文学文本搜集整理、出版成册后储存在图书馆或博物馆内供世人阅览。这虽然是将这些珍贵文本保护起来了,却阻断了其在流传中的应时而变和不断革新,使得部分类型的民间文学只能仅存于民众的记忆中,这种脱离真实讲述场合而进行的非活态传承,对当今民间文学的生存以及持续发展并无多大功效。

三、“非遗”视域下民间文学传承与保护路径研究

(一)强化政府部门的主导地位政府应该强化主导地位,在政策和资金方面提供帮助,文化部门应该设立专门的民间文化监督管理部门,为民间文化研究与创新提供一个良好的市场氛围。“由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不同于一般的文学艺术作品,即是由相关群体通过集体的努力而不断发展形成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因此过短的保护期可能起不到保护的作用,结合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自身的特点来规定其保护期限。”[6]这就更需要从顶层设计方面来统筹制定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以期能够维护创作人或传承人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传承人保护和传承机制的建设民间文学是以人为核心、以生活为载体的口传艺术,是一种“活着且流动的”文化。“文化部已公布民间文学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有77名,仅占总数的3.88%。有31个项目只有一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7]面对传承人匮乏的困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做好传承人保护工作和传承机制的建设。摸清传承人家底,做好“非遗”传承人的摸底登记,加大对“非遗”传承人的激励力度和扶持力度,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主动吸纳和培养新一代“非遗”传承人。

(三)健全保护传承的“非遗”数字化体系传统的“非遗”保护工作主要是通过纸质的载体进行保存,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还可以借助现代影像和数字化手段。“截止到2012年,在‘中国记忆——民族民间文艺基础资源数据库’中以数字化方式保存的民间故事(包括神话、传说)44万则,谚语36万条,歌谣10万余首。”[8]数字化储存具有永久性、海量性、便捷性和快速性等优势,健全保护传承的“非遗”数字化体系,有助于“非遗”项目通过各种新颖的数字化手段被社会各界所认知。

(四)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传播方式在自媒体发展迅猛的今天,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借助网络来进一步扩展其传播范围。想要得到更为有力的传承与保护,需要“采取更加具体、生动、灵活及民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传播形式,线上线下传播相结合,让依赖互联网且乐意接受新鲜事物的青年群体及‘非遗’传承人都处在一个统一的体系中,共同致力于民间文学类‘非遗’的传播与传承保护。”[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