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5 16: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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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是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发现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管理,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作为安全管理程序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对企业进行检查的目的是:识别存在及潜在的危险,确定危害的根本原因,对危害源实施监控,最终采取纠正措施,确保企业安全、健康、稳定发展。
安全检查的方式
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等多种检查方式。
1.日常安全检查
1)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2)非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3)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2.定期安全检查
1)季节性检查:春季防火大检查;雨季“八防”(防触电、防中暑、防工伤事故、防淹溺、防洪汛、防倒塌、防车祸、防中毒)大检查;冬季“六防”(防冻、防火灾、防爆炸、防中毒、防触电、防机械伤害)检查。
2)节日前检查:春节前、“五一”节前、国庆节前、元旦前及其它节日前的安全检查。
3.专业检查
企业每年应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物品、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液化气系统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4.不定期检查
a)企业应在装置开工前、停工后、检修中、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时,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b)企业应根据国际、国内同行业发生的重大事故,及时组织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查管理机构、查管理制度、查现场管理、查安全培训、查安全防护措施、查特种设备及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查违章、查事故隐患等。
1.安全机构建设情况
1)查机构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指示、规定,大力推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情况。
2)查是否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部门,并成立以党政领导为主的安委会,安委会是否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对安全事宜做出反应与决定。企业的安全机构是否健全、分级是否合理,安全部门是否岗位明确、工作协调。
3)专业技术安全人员配备情况。是否按《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按企业在册职工人数的一定比例配备安全人员,3级单位设有安全组或专职安全员、4级单位设有专(兼)职安全员,关键装置、要害部位配有专职安全工程师。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
1)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各级领导、各个部门能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各级领导的承包活动记录执行情况;基层班组的安全活动情况。
2)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并能够不断改进。包括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等规定的情况;制定现场施工作业、危险源管理等安全规章制度的情况,安全制度在执行中能否得到不断细化、持续改进和及时完善等。
3)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修订完善,岗位操作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
4)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包括能否根据企业的生产实际,确定本企业危险作业相关文件与记录,特种作业的审批记录,是否建立工业动火、临时用电、大型吊装等特殊作业的审批程序规定和管理台账。
3.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1)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职工按规定参加了相应级别的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是否做到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复审率达100%,并制定了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安全负责人安全培训情况。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安全负责人是否落实了安全培训管理考核制度,并对其制定了培训计划或已进行了培训。
4)消防知识培训与演练情况。有无消防知识的培训制度、培训计划、培训记录,以及消防演练计划、演练记录。
4.劳防用品发放、使用情况
1)是否根据规范要求配备岗位劳防用品,并有劳防用品的发放制度及记录,劳防用品质量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现场作业人员劳防用品的管理与使用是否规范,操作人员能否熟练使用。
5.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情况
1)建设项目是否进行了安全预评价,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和设计报告中,是否有劳动安全卫生专篇,是否对设计方案中的安全专篇进行了审查。
2)投产前是否进行了安全验收,有明确的验收标准及验收档案,不符合项的记录、整改情况。
3)投产后是否有安全专项评价的管理规定、安全现状评价的管理办法以及安全评价报告中措施的落实情况。
6.生产现场管理情况
1)是否有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和查出问题整改反馈单。
2)是否按标准化管理要求进行了现场安全检查,并有标准化检查规定和记录。
3)防护设施配备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4)安全生产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施工现场和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5)防火、防爆、防雷击、防天然气中毒等制度是否健全,台账是否齐全,安全检查监督是否到位。
7.特种设备管理情况
1)特种设备是否按有关规定办理了使用登记手续,特种设备的维修改造是否按程序进行申报。
2)特种设备是否建立了完善的技术档案、台账、登记表,并有完整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维修保养制度。
3)特种设备设施是否有年度检验计划和安排,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能否达到100%,存在问题隐患能否按规定整改,有无检验报告的存档制度或记录。
8.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1)是否建立了危险源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危险源档案是否齐全。
2)有无危险源的检查制度,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了预先分析。
9.安全投入情况
1)按照国家规定和上级要求,是否按标准保证了足额的安全投入(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经费、隐患整改资金、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等)。
2)是否做到了安全设施齐全,劳动保护设施、护品满足要求,尘毒作业场所防护措施达到了国家标准。
10.隐患识别和治理情况
1)有无隐患识别机制,有无开展隐患识别机制的活动记录,是否做到了对有关隐患有分析报告,并建立了隐患台账。
2)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能否做到:有隐患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岗位,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有计划、有控制、有记录,重大隐患整改计划资金到位并限期整改。
11.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1)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包括能否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并有不断改进与完善应急预案的制度,有应急预案的管理档案,有保障应急预案实施的程序。
2)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包括有无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有演练记录、演练报告、演练效果分析。
3)能否根据演练情况和生产情况的变化,不断改进应急预案。
12.事故管理情况“”版权所有
1)事故上报情况。包括各类事故按规定、按时进行上报,对事故进行统计、对比、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的情况。
2)事故调查情况。能否做到事故调查程序合法,事故调查及时,信息资料详实、充分、完整,事故调查报告符合规范。
3)事故结案情况。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开宣布处理结果时,能否做到造成事故的原因清楚,责任划分明确,事故性质认定准确。
4)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落实情况,即:查清事故原因,落实防范措施,教育职工群众,处理事故责任者。
安全检查的要求
1.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按要求上报,并抄送安全技术监督部门。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特点
(一)调整考核体系,安全生产目标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今年,区政府针对部门职责分别制定和实施了差异化的考核细则,坚持重点工作与整体工作、动态考核与绩效考核、条线考核与综合考核“三结合”原则,采取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对各街道、部门(单位)进行综合考评。对区安监局、建设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责任部门,采取日常评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评。同时,强化事故控制目标的考核,明确街道辖区内发生1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发生1起死亡1人安全生产事故的,年度考核取消评优资格;发生2起死亡1人或者1起死亡2人安全生产事故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不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考核结果与年终安全生产风险储备金相挂钩,提高了各级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推行党政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得到有效落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利用各类会议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在年初召开的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大会上,区长对全区37个部门和街道下达了2013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各街道、各部门也层层分解细化目标任务,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告知承诺书共3850份,做到了安全责任全覆盖。“7.18”重要讲话后,全区上下认真传达学习重要讲话精神,9月13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指示,区委书记秦咏薪批示“请安委会等相关部门和各街道认真学习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领导重要指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区长陈锡伦批示“请区政府办公室转发给有关单位学习,请区安监局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国庆节前的安全生产检查要加强。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严格的督促整改,确保不发生各类事故。”区政府办根据领导批示精神向全区发文(南政办发〔2013〕16号),各部门、各街道认真贯彻落实领导批示精神,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贯彻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全过程。
(三)注重强基固本,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得到明显加强。注重加强区安委会自身建设,抽调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安委办工作,调整充实了街道安办人员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完善了街道安办各项管理制度,在街道普遍设立了消防、交通、建设等专委会,做到了机构、人员、装备、经费全面到位。有序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公共安全监管工作,消防、卫生、文体、建设等部门分别制定了各条线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要点和计划,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行业监管职能,落实了公共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健全考核工作机制,录入企业549家,自查自报并整改事故隐患3600余条。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完成标准化企业创建34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完成创建任务,提高了企业本质安全。积极开展国家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迎龙桥街道在完成备案的同时,积极实施安全社区促进项目,目前正按计划扎实、有序推进;清名桥街道于10月份完成了备案,创建工作已逐步展开。强化日常执法检查,科学制定年度检查计划,通过区政府批复后,每月按计划有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安监系统共检查企业2956家,排查并整改隐患3851条,开具整改指令书12份,对2家违法违规企业进行了事前处罚。
(四)深化专项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形势得到稳步好转。针对全区安全生产现状,今年重点开展了涉氨企业、较大安全风险作业和有限空间、建筑施工、工业储存和商业“三合一”、电梯、职业危害、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行业、特种领域安全监管得到明显加强。在涉氨企业、较大安全风险作业和有限空间专项整治方面:对1家涉氨企业、7家单位213个较大风险作业点,建立和完善了规章制度,实施动态监管、重点监管。职业危害专项整治方面:完成职业危害申报企业187家,对存在噪声、粉尘、有毒有害等职业危害的20家机械加工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方面:交警大队持续开展了酒后驾车、工程车、“三超一疲劳”、机动三轮车、机动车涉牌涉证、城市不文明行为“三项整治”、货车“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打防盗抢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大检查等内容的专项整治工作,共立案受理交通事故2410起,同比下降了22.23%,受伤人数同比下降了17.8%,死亡事故同比下降了7.14%。消防专项整治方面:消防大队对消防隐患单位进行消防技术帮助和指导,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消防责任,共检查单位1652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68份,督促整改火灾隐患852处,行政处罚案件141起,责令“三停”40家,临时查封单位19家,行政拘留1人。建设施工专项整治方面:区建设局加大对区管工地安全生产巡查力度,共组织检查61次,出动人员187人次,检查工地16个,发现各类隐患76条,整改完成率达100%,开出隐患整改告知书17份,隐患整改通知书3份,约谈企业记录1份,停工整改通知单1份。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方面:质监城区分局把隐患治理与打非治违相结合,针对城区特点,以电梯使用为主,突出抓好商场、医院、写字楼等公共场所的电梯安全隐患处理,落实电梯年度检验、持证上岗等基础性工作,加强对使用单位应急救援管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先后检查处理了凯宾斯基、君来洲际酒店、南禅寺商业广场、古运河景区、家乐福超市等投诉举报的安全隐患。今年共检查了98家企业,发现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等132个安全隐患,其中严重安全隐患17个,均已整改。交通运输专项整治方面:扬名交管所以“三为七预”安全文化监管体系为指导,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管理机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共检查专业运输企业63家,对4家存在安全隐患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企业
开具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期限,整改期间企业停止办理新增运力手续。
(五)加大宣传力度,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得到显著提升。一是组织开展了安康“三送”和“安康杯”、“百日安全”竞赛活动。全区各级工会积极行动,共筹集慰问资金19万元,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清凉、送安全、送法律”等走访慰问活动,先后走访企业和工地75家,开展监督检查活动117次,走访慰问农民工近800人次,发放法律法规资料2000余份,督促企业整改安全事故隐患56个。新得宝金属软管有限公司被评为省“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区总工会获省“安康杯”竞赛优秀组织奖。二是广泛开展以“关注安全、关爱生产”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全区共投入经费近20万元,印刷发放宣传品20000份,发送安全生产短信2000余条,制作宣传横幅、展板50多幅,安全文化墙2块,设立安全生产宣传咨询点32场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活动,有效提升了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积极组织宣传报道工作,在全市组织的安全生产书法、摄影比赛中取得了2个第一名和1个第三名,共有5篇作品被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录用。三是切实加强安监队伍的素质建设。年初制定了全年学习计划,每月组织政府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和街道安监人员学习安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业务知识,并全员参加了市局组织的专业知识实务培训,组织社区和相关部门75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了为期2天的专业知识培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培训,400余名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员接受了新知识、新技能培训。四是有针对性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先后组织商场、文化娱乐场所、防洪防汛、防震救灾等不同类型安全应急演练15次,辖区内各所学校组织了2次以上的安全应急演练,达到了检查预案的要求,提升了应急救援的能力。
(六)实施打非治违,安全生产秩序得到逐步规范。今年以来,区政府安委会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周密组织,严格遵守“四个一律”的原则,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一年来,全区各行业领域共发出行政执法文书292份,责令整改628家,责令停产整顿42家,行政处罚135.1万元,取缔了一批土电梯、无证液化气充装点,规范了一批无证经营企业、未批先建工程项目,有效防范了各类事故的发生。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三级挂牌督办机制,全区实施的6个市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项目已整改完毕;区级挂牌督办项目17个,街道挂牌督办项目30个,均已整改完毕并销案。
(七)注重大检查实效,安全生产监管漏洞得到全面治理。在6月7日国务院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区政府认真贯彻会议及中央、省、市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全面集中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区各部门、单位和社区共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场所)2062家,排查隐患3511条,实施各类行政处罚金额89.4万余元,做到了“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一是健全组织。区成立了由区长亲自任组长,各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各街道、相关部门也相应建立了主要领导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小组,协调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二是强化检查督查。区长陈锡伦先后2次召开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汇报,对深入推进大检查工作作出指示。大检查期间,区长、各位副区长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和单位开展督查9次,检查企业、社区、场所32家。7月24日至26日,区安委会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由区监察局、安监局分别带队,分两组对6个街道和12个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共检查企业29家,其中生产经营企业12家,物业公司3家,社区6个,装饰装潢工地1个,农民工集中居住单位1个(21处),养老机构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寺庙1个,排查出隐患68条,责令立即停止施工作业1家,并以区机关作风建设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名义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三是狠抓隐患整改。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确定新增市级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项目4个、道路交通事故隐患1个,区级挂牌督办项目5个,街道挂牌督办项目12个。到11月底,市级公共安全事故隐患已经全部整改完毕,等待市级验收并销案;市级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已经研究制定改造方案,列入明年建设计划,确保明年6月30日前整改完毕。区、街道两级挂牌督办项目也已整改完毕并销案。特别是金匮苑小区没有物业管理,消防、电梯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自7月份起,副区长赵建新每半月召开一次金匮苑小区安全隐患综合整治推进会议,明确安监、消防、房管、城投、质监、公安、城管、住房保障、金匮街道、扬名街道及相关社区等部门和单位任务,督查落实情况,持续推进整改,投入整改资金282万余元,进行环境综合整治,修复市政、环卫、绿化、消防及电梯等设施设备,全面清理楼道,疏散消防通道,建立楼道安全管理网络,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目前已经整治到位。
二、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紧紧围绕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各行业安全监管,安全生产总体上保持了平稳态势。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还没有真正确立,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隐患排查机制仍不够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能完全落实到位;二是辖区高层安置小区逐年增多,老新村小区密集,部分消防设施缺失,各类火灾事故比去年有较大幅度上升;三是沿街“三合一”店面、加工小作坊较多,安全监管难以到位,极易发生意想不到的安全生产事故;四是公共安全监管压力明显加大,必须进一步厘清各部门的监管职责,探索建立公共安全防控体系。
三、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和打算
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是,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调整考核内容为导向,以激发活力为动力,创新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探索建立公共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是注重安监管理创新,提高安全生产发展能力。以考核为导向,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高度重视重点行业领域的公共安全监管;在充分调研准备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制定出台文化、教育、房管、卫生、城管等公共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意见;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运用和督查考核,提升公共安全领域的管理水平。